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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保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31 热度:37

企业环保整改方案

企业环保整改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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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环境保护、排污举报、企业污染监督列为镇对村、社区年终目标考核,同时,由环保、经贸、安监等部门联合成立专门班子,负责企业污染整治及企业排污监管。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和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广泛发动、引导群众向镇环保部门举报违法排污企业。畅通投诉渠道、营造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检查,落实整改

为保证整治达标,一是将结合化工集中点的实际现状,制定整治方案,并付诸实施。本着“谁收益,谁负担”的原则,集中点内的相关企业筹集资金,对园区内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将园区内现有的条排沟进行彻底疏通,确保经过处理达标后的污水能够排放畅通。二是根据上级环保部门对有关企业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跟踪督查,明确专人负责,一步整改到位,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争取一次性验收达标,对整治过程中行动不力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整顿,限期解决。三是坚决按照市政府要求,对污染较重,未经环保审批的旺恒纸业冥纸项目和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的同达化工有限公司在四月底前关闭到位,并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四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督促苏海制药厂川东分公司迅速补办相关审批手续;督促千采公司加快废水治理设施改造进度,强化环境管理,确保生产废水稳定达标排放;督促海隆公司立即拆除私设暗管,确保生产废水全部经过有关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部署阶段(4月26日前),镇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企业环保整改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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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按照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部署,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严格环境执法为抓手,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全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x起,罚款金额x万元,市环境监察支队被省生态环境厅推荐上报为生态环境部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x市荣获x年省环境执法大比武集体三等奖。

x.开展学法普法用法。精心组织普法学习,将宪法、环保法规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学习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环保专门法规普法计划,并督促抓好落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了执行证考试。根据普法要求,组织开展了“如法网”网上学法活动;利用“x.x”世界环境日及环保世纪行活动,采取法律五进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对企业开展了送法上门服务,企业事业单位发放近x余册环保宣传册。

x.环境法制培训。注重做好环境法制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全年组织参加部省和市法制培训x次。开展专项法规培训工作,指导开展了危险废物管理、辐射安全管理、污染源在线监测培训等工作,对不同行业、不同产业有针对性开展培训。x月x日,组织一期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及移动执法比武活动,全市环保系统主要环境法制和环境监察部门负责人、主要骨干力量参加了培训。

x.案件审查、复议和行政诉讼应对。自年初来,对市本级和委托行政执法环境案件进行审查,共组织案件会x次,审查案件x起,复议案件x起,行政诉讼案x起。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对x个区县市共抽查了x份案件进行了评查。案件审查注重做好技术审查工作,对案件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和证据进行严格把关,办案水平得到一定提高。精心组织案件复议,积极应对行政诉讼,目前,未发生因应对行政诉讼不力而败诉情况。

x.聚焦主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直以来,坚持把巩固和深化《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作为环境监察执法部门最紧要的工作,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超总量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不按证排污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强化工业企业环境守法主体责任。今年来,x—x月,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x起,罚款金额x.x万元,查封扣押x起、停产整治x起、行政拘留x起、刑事拘留x起,案件办理数量和罚款金额得到较大幅度提升。今年来先后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x起。

x.规范行政行为及行政执法监管。制订出台了文明执法规范,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和检查反馈制度,对报送行政执法计划、落实执法检查反馈制度实施定期检查;行政执法监管与信访投诉处理相结合,在处理信访投诉中凡是有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嫌疑的,及时通报局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制作了行政执法流程示意图,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对环境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进行了全面清理,制订了环境行政处罚清单,有效解决适用条款不当、不准确等问题;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对凡适应自由裁量条件的案件,坚决按照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审查。

x.配合督察,严格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继续配合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工作,全面推动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整改,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未完成问题、持续推进问题进行调度,筹划部署各类督导、交叉检查等,对全市督察整改成果进行深化巩固。对省级环保督察、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按照及时收、转、分的原则进行交办,并督促抓紧办理、回复,顺利完成了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转办及回复反馈任务。

省环保督察期间,我市共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件x批次x件,其中责改企业x家,立案处罚x家,罚款x余万元。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x批次x件群众信访件,已办结x件,办结率x.x%。督察期间,探索实行的“三级”联督联办,有力推进了交办问题的整改。

x.抓住机遇,展示环境监察队伍形象。今年生态环境部、省环保厅先后抽调人员开展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万人大督查、省级环保督察、“环湖利剑”行动等,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积极参与,x批次x余人次参与了国家、省级行动,为我市环保系统争得了荣誉,展示了新时期的环保铁军形象。

x.借力专项,强化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以各类专项行动为契机,采取集中式与点穴式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在生态环境部组织的饮用水专项督查及“回头看”检查中,对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情况、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检查,x个环境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在“清废-x”行动中,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在开展的“环湖利剑”、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洞庭湖区造纸企业引退、垃圾填埋场专项检查、垃圾发电行业专项整治、监督性监测超标查处等x个专项行动中,全市出动执法人员千余次。

x.优化服务,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今年来,始终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作为规范环境监察执法、提高环境执法成效的重要抓手,每次召开例会均组织环境执法人员集体学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清单,减轻企业负担。制定进入工矿企业环境现场监察“十不准”规定和《x市环境执法人员监督管理行为规范》,对环境执法工作进行了约束,努力打造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公正执法、作风过硬的环境监察队伍。制定环境执法“双随机”工作方案,开展全市“双随机”软件操作培训,严格按规定频次和要求对企业实施日常监管,x环境行政处罚信息系统填报率保持在x%。

x.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市优化办“产业环境优化年”工作安排和市人大常委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议工作部署,制订下发了局“产业环境优化年”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议工作方案。从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执法监督、优化审批服务、推进文明执法、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突出问题整改、打赢污染攻坚战等七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水平和能力。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市环保系统优化经济环境动员大会,签订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书。组织开展征求意见、自查自纠、对上联系、结对帮扶、信息宣传、问题查处等六大活动,助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开展,确保实现我局x年市人大常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进入前x名目标。

二、存在的不足。

x.环境执法部门协同配合有待加强。环境行政执法的范围十分广泛而且复杂,涉及众多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如何统管、如何分管的职责职能规定不明确、关系不顺畅,执法质量和效力大打折扣。

x.环境监管执法力量比较薄弱。环保部门尤其是基层环境监管人员严重不足、装备老旧等问题十分突出,环境监管力量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还不相适应。

x.企业环境守法意识还有待提升。部分企业为减少运营成本,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环境监管形势依然严峻。

三、x年工作思路。

(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x.继续开展以水、气、土等环境要素保护为主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线索,开展交叉执法、错时检查,并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移送环境污染犯罪等手段,重点排查涉及饮用水源安全、臭氧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流域排污口、影响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以及群众重复投诉容易引发群体纠纷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挂账销号。

x.配合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和散乱污企业,定期公布超标排放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用环保手段倒逼落后产能退出。

x.继续推进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在x年x个行业和x年x个行业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基础上,按照省厅部署,继续开展我市x个行业工业污染源排查、评估工作。同时,加强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衔接,实现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推动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二)以专项行动为依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x.“蓝天保卫战”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严厉打击企业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在特护期期间(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在非特护期期间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

x.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专项行动。对申请进口许可证的企业持续强化执法检查,全面查处企业各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高压震慑。

x.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x年,在继续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基础上,逐步开展对重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问题排查,进行问题专项整治。

x.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照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等x项水质指标,结合黑臭水体整治实质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黑臭水体消除情况。

x.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专项行动。对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现场检查,坚决遏制危险废物、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案件多发态势。

企业环保整改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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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切实解决或有效缓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尤其是臭气扰民问题,通过加强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严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整治不法排污,提升辖区环境质量。

二、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以清理小化工企业为重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控制新污染源,1.加大对各街镇小化工企业的督查。督促老污染企业进行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采取督查整改、限期治理、搬迁、关闭有效措施,2.加强对川染片区化工企业的清理。逐步缓解川染片区环境污染扰民问题。

重点整治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造成影响的工业企业,3.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确保水体质量的改善。

规范企业排污行为。4.加强对经开区企业的监督检查。

确保工业废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5.完善经开区雨污水收集处置系统。改善晏家河水质。

二)加强对臭气污染源的整治,以净化城市空气为重点。

应用在线监控等技术手段,1.进一步加强长化工业废气的综合整治。提高监督管理效率。

努力改善城区环境质量。2.进一步加大对城区及周边小型企业非法排污的整治力度。

继续加强经开区农药化工、化工等制药企业恶臭扰民问题的整治力度,3.市区上下协调。致力改善经开区的空气环境质量。

三)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群众参与环境监督的意识,加强宣传教育。

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1.利用新闻媒体、桃花大型led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并做好本次专项行动的宣传和追踪报道,对受处罚企业进行曝光,对做得好的企业进行表彰。

鼓励全民参与,2.确保环保投诉受理电话24小时畅通。让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环境监督。

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3.建立化工企业对公众开放的机制。

三、解决突出的环保问题及重点工作

基本消除废气扰民现象,开展长化臭气污染专项整改。

并委托专业污染治理机构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一是督促长化公司在7月15日前完成对臭气源的进一步排查清理。明确存在主要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编制整改方案;二是督促企业停止使用尾气处理效果不明显的低温等离子装置,合理控制生产负荷,降低氯丁橡胶废气产生量;三是督促该公司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现有污染治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由区环保局牵头,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区政府督查室督察)

缓解经开区突出环境问题,开展经开区环保专项治理。

对经开区其他恶臭产生源进行排查,1.通过整治使经开区各企业恶臭气体达标排放。一是对经开区几个重点恶臭废气产生企业(农药化工、化工等)进行整治。督促废气排放企业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估,并落实治理方案和措施,减少或消除恶臭产生源,实现恶臭气体达标排放;二是督促经开区对产生恶臭气体的企业进行治理,消除恶臭污染。由经开区牵头,由污染源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区环保局、区政府督查室督察)

确保经开区内工业废水全部收集进入化工园区中法水务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置,2.继续强化经开区工业废水整治工作。要进行雨污分流整治。规范经开区内污水管网建设,理清已建雨污管网布局和管网隐蔽工程存在问题,有效控制经开区工业废水对晏家河的污染。由经开区负责并具体实施,区环保局、区政府督查室督察)

建立污染源清理销号台账。对辖区范围内化工企业及恶臭源进行全面清理。

确定销号对象,建立和完善辖区内的市、区管化工企业及污染严重的企业的台账。建立销号企业档案,建立健全污染源清理销号工作的长效机制。由区环保局牵头,区政府督查室督察。

进一步改善城区空气质量,重点整治全区违法排污企业。

严厉打击“三无”企业(无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无排污许可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以川染片区、长垫路、渝巫路沿线小化工污染企业整治为重点。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予以限期治理、整合或搬迁、关停,切实淘汰落后产能,减少污染排放总量,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由区环保局牵头,由各街道、镇、区经信委、区安监局、区质监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分局按各自职责负责具体实施,区政府督查室督察)

四、工作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1.组织领导

区政府办副主任代勇、区环保局局长刘刚任副组长,成立某区环境污染源清理销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督查室、区经信委、区监察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市政局、区城乡建委、区水务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区安监局、区广电中心、区新闻中心社、区文广新局、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经开区、街镇工业走廊管委会、某湖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专项行动,研究、解决全区环境污染源清理销号专项行动工作中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由刘刚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污染源销号日常协调汇总工作,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开展销号工作,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移交至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处理。

2.明确职责

建立销号企业档案,区环保局负责完成辖区内化工企业、恶臭产生企业的摸底排查。负责对企业环境保护行为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完成污染整治工作,及时纠正、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并依法提请区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监督电力企业按照区政府的相关决定,区经信委负责对销号对象中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设备和产品的企业进行清理。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措施。

依法追究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的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负责对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督办。

为污染源清理销号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区司法局负责环保法制宣传教育、依法开展法律服务。

区新闻中心社、区广电中心负责制定本次污染源清理销号工作的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区工商分局负责对销号对象中无照经营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并对已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进行复查。

依法予以查处,区安监局负责对销号对象中未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三项审查制度及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的企业。并督促企业制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防止或减少危化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区商务局负责对销号对象中涉及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进行查处。

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负责对销号对象中违反质量技术和特种设备监管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查处。

依法调整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湖(库)功能,区水务局、区农委负责加强水产养殖污染和街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肥水养殖。

区市政局负责解决销号对象中涉及城市生活垃圾和城市生活污水引发臭气扰民的问题。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污染源清理销号工作的经费保障。

负责规范管辖区内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经开区负责监督销号对象中涉及经开区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改落实。消除废水对晏家河的污染,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对污染企业的综合整治。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对污染企业的综合整治。街镇工业走廊管委会、某湖管委会分别负责各自管辖区内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制度保障

1.对各职能部门和各街镇的污染源清理销号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制度。由领导小组明确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年底公布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检查工作进展情况,2.工作协调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协调解决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

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3.联合执法和分类销号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做好污染源分类销号工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制定整改措施。4.督查督办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对各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履行职责不到位、查处违法行为不及时、不认真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说明情况。

按时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污染源清理销号工作的各项信息和工作动态,5.报告制度。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污染源清理销号工作行动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难点和重要情况。各部门在污染源清理销号工作中查出的重点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落实本部门、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广泛动员和部署。

二)摸底调查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

各司其职,各部门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详细对辖区内化工企业、恶臭源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明确污染源销号企业整治重点和措施。

三)整治销号阶段(6月1日至12月10日)

进一步组织专家分析论证重点项目的整改方案,2011年6月1日全面启动我区环境污染源清理销号工作。按轻、重、缓、急有序组织,分类实施,不能在时限内完成销号的要制定长效工作计划,逐步对我区重点污染企业环境问题完成销号。

各部门每月15日按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污染源清理销号工作进展情况。

检查整治效果。领导小组定期或随机对污染源清理销号工作进行抽查。

四)总结表彰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

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各部门要认真总结这次行动取得的成效与不足。11月30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2011年环境污染源清理销号工作总结。

企业环保整改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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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方案。对照上级文件要求,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市化工企业清理整顿退出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工信、发改、环保、安监、市监等部门组成的化工企业清理整顿退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确保了清理整顿工作迅速开展。

2、宣传摸排。对照化企业确认的标准,各乡镇场街道、***、***、***等24家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对全**化工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存在的相关问题,为下一步精准识别奠定基础,同时,针对摸排的化工企业,加强了清理整顿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稳定企业情绪。

3、企业情况。通过摸排和***化工企业清理整顿退出工作领导小组聘请的化工专家现场逐一核实,全市认定化工企业15家,按规模分:规上企业**家,规下企业**家,在建企业**家;按地域分:化工产业集中区**家,其它地区**家;按敏感区域距离分:***岸线1公里范围内**家,1公里以外13家。

4、分类处置。9月初,对各地排查摸底的企业,市政府组织组织工信、发改、环保、安监、市监等部门组成核查组逐一走访**家化工企业,对每户企业进行了一对一核查确认,建立企业档案,研究企业清理整顿退出方案。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商,根据走访中发现的问题,严格遵循《**化工企业清理整顿退出工作方案》中 “三退出一升级”工作目标(即**、**、**1公里内小化工企业全部关闭退出;其它区域内问题小化工企业全部关闭退出;停产的规上化工企业全部关闭退出;留存化工企业安全、环保、工艺、技改实施升级),确定了**家化工企业分类处置方案。

⑴关闭退出企业**家。**化工有限公司停产超过1年以上,落后生产工艺,不在化工园区,安评手续过期失效,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已过期注销。***有限公司该企业不在化工园区,且距居民区近,虽办理了相关手续,但现场核查中发现立项手续、环评报告与实际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不相符。***有限公司无立项批复,无安评手续,企业生产自动化水平低,不在化工园区。****有限公司无发改委立项批复,无安评手续,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不高,不在化工园区。

⑵整改提升企业**家。***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三企业存在无安评手续,生产设备自动化水平不高,不在化工园区。由安监局、环保局、市监局等部门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⑶留存提升企业**家。***、***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化工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五家企业生产正常,均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2家企业距**岸线不足1公里。**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三家为在建项目,距**岸线超过1公里。

5、关闭退出。根据《***化工企业清理整顿退出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对照**家列入关闭退出名单的化工企业存在问题,制定了化工企业关闭退出整体实施方案和每个企业关闭退出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做到“五清”即:土地清、人员清、设备清、垃圾清、税费清)、完成时限(***年**月底)、责任主体(属地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化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月***旬,向供电公司下达了停止生产用电的函,截止目前为止,***家列入关闭退出的化工企业已全部停电停产,其中***拆除了部分设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把好入口关。严格按照省发改、工信、安监、环保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化工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发改产业[**]***号)文件精神,落实好化工企业四部门联审制度。“选择性”招商,重点瞄准上市公司级别化工企业、与现有化工企业关联度高,工业附加值高的化工企业,力争我市化工企业逐步走上安全清洁、绿色低碳、集约集聚、创新发展之路。

2、做好转型升型文章。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化工行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严峻,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并存,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存在较大的下行风险。要把握好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综合试点县(市)这个契机,安监、环保、工信等部门要指导留存化工企业在安全、环保、产品、设备、技术、管理、工艺、节能等方面全面改造升级,走绿色发展之路。

企业环保整改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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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成立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应急办主任和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科技局、经信局、公安局、国土局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统一领导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上政办发〔__〕35号)明确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行业主管工作职责,切实做好检查、督查和整治工作。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我县紧扣工作任务,对全县41家重点监管企业,1个工业园区,14个饮用水源地、25个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实现全县各类工业企业、建设项目100%全覆盖监管。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共下发了10份整改文,处罚了6家企业,罚款金额总计人民币8万元。主要工作如下:

1、开展工业园区排查整治。对我县的象山工业园区,通过现场勘查园区企业生产工艺流程、排污节点、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方面了解企业排污状况和环境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全面掌握园区企业情况。该园区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园区远期规划在__县白圩镇五里桥建设日处理5万吨的污水处理站,但目前园区内入驻企业不多,还未开工建设,计划于2017年动工建设污水处理站。目前园区正在进行园区内道路硬化和污水管道的铺设,其中已完成2公里的污水管道铺设。

2、开展辖区内排污企业摸底调查。通过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进一步摸清我县环境隐患企业分布,深入掌握了企业产污环节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有效推进了企业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督促各类企业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我县对辖区内的4家企业下发了规范排污口建设的整改文,目前已有3家企业完成整改,规范建设了排污口。

3、开展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我县辖区内涉重金属企业共计5家,分别是广西__县三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__县鑫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__市金仕达矿业有限公司、__市林茂矿业有限公司和__县明亮智元矿业有限公司等,这几家公司都未进行生产,部分矿区有工人看守。

4、开展饮用水源区违法行为整治。由县环保局抽调专人与各乡镇分管环保的干部联合检查,对我县范围内的14个饮用水源地和东春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排查。我县的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没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也未发现冶炼、造纸、化工、制药、食品等重点行业、规模化禽畜养殖场、采选矿场等排污单位,但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有村庄和农家乐,污水经过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山体内。目前我县已经采取措施,减少车辆和游客进出水源保护区内,以确保水源的安全。

5、开展国控企业督察工作。每月对__县污水处理厂开展一次督察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并通过远程访问在线监控平台,实现对__县污水处理厂的在线实时监控。

6、开展建设项目“三同时”检查工作。在此次大检查中,我县排查出7个“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分别是__县金鼓水泥有限公司、广西庆兴矿业有限公司探矿项目、禾田农耕文化园项目、县乡道联网改造项目三里至塘红项目、广西__县航誉生态

农业有限公司旅游项目、__天量伟业科技有限公司香料项目、大山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养菌项目,其中我局已对__县金鼓水泥有限公司、禾田农耕文化园项目和广西庆兴矿业探矿项目进行立案处理;__县金鼓水泥有限公司已进行处罚,该企业也已经补办好环评手续;剩下4的项目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7、开展严格执法,彰显新法权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充分利用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措施,至今,共对8家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进行罚款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8万元整。

(一)全面摸清企业底细。通过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进一步摸清了我区企业类型分布,共摸底41家。其中,涉重金属5家,缫丝企业5家、制糖企业1家、危化品生产企业1家、污水处理厂1家、垃圾填埋场1家、制砖和焙烧行业11家、其他行业企业2家、水泥行业和水泥搅拌行业4家、采石场10家。在此基础之上,深入掌握了企业产污环节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有效推进了企业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督促各类企业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二)及时整治污染隐患。10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基本都已整改到位。如__县斯尔顿丝业有限公司和__县中兴丝业有限公司完成了废水深度处理设施的建设,已进入试生产阶段。

(三)有效提升环保意识。通过开展摸底排查、集中执法和环保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大环保意识,从而营造了一个人人重视、关心、支持环保执行的社会氛围。

前一阶段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基本上做到了组织有序、协调有方、推进有力、落实有效,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排查不彻底。我辖区内部分企业偷排漏排行为隐蔽,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理,因此下一步还需要加大排查深度和广度。二是执法队伍不强导致监管偶有缺位。环境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对环保法律法规的熟练运用及对企业现场监察能力强弱不等,致使对企业的监管还不能全方位及时到位,造成排查工作不彻底、不全面,致使环境违法问题时有发生。

(一)进一步加强排查整治,确保活动深入开展。认真梳理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分类治理并从严开展整治工作。建立企业环境管理动态档案,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污信息、整改进度。加强排污企业的环境安全监管和整改后督察,强化对停产、取缔关闭企业的环境安全管理。

(二)继续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并移送法院,追究法律责任;对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

企业环保整改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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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xx省委办公厅、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xx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排查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

二、排查整治重点

㈠化工企业排查整治重点

1、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产、批建不符等环境问题。

2、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情况,检查是否按环评和审批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暗管偷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3、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废水进入清下水管网偷排、清下水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稀释排放等环境问题。

4、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检查危险废物是否全部落实有效处置途径;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申报、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利用、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问题;废气及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5、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检查自动监测设施是否按要求实现废水、清下水、废气的全覆盖,是否全部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维护记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故意扰乱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等环境问题。

6、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全面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科学评估环境风险等级,是否及时修编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是否组织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7、环境应急监测预警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在风险单元安装自动监测预警装置,并保持运行情况良好。

8、环境应急防范设施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是否科学合理设置围堰、应急池等防范设施,是否在罐区等风险点安装自动喷淋设施,是否配备足够的应急处置物资并确保可用好用。

㈡化工园区排查整治重点

1、园区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情况,检查园区跟踪环评是否通过审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是否采纳规划环评要求,园区引进项目是否与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环评产业定位相符;检查园区化工企业“四个一批”的开展落实情况。

2、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等公用工程是否与园区需求相匹配,园区废水、危险废物是否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集中供热是否全覆盖。

3、园区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园区环境防护距离内是否仍存在敏感目标;是否完成园区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清单;是否建立专门应急物资储备库;是否依托消防队伍建立专职应急处置队伍;是否制定园区雨污管网及应急闸坝分布图和应急方案;是否建立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测预警体系;是否在化工园区周边设置大气质量自动监控站点并实时传输;是否设置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三、实施安排

㈠全面排查阶段。3月底前对全市化工企业和园区开展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查处。

㈡督促整改阶段。4月10日前督促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编制问题整改方案并开展整治。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㈢巩固提高阶段。5月15日前,园区及相关化工企业对整改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㈣总结上报阶段。5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形成工作总结上报。

四、人员安排及分工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由临江新区分局牵头负责,抽调其他分局及监测站部分人员参与(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敏感性和主动意识,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防止走过场。

㈡加大整治力度。本次专项行动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2)和整改销号制度。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要现场交办责任主体(见附件3)。要坚持立行立改,短期不能整治到位的,要尽快制定科学整改方案并迅速实施,必要时停产整改。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环保整改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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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年初,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7-2010)》要求,我处组织制订了《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07-2010)》,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通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五项工程,强化水污染防控工作,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同时,经过我处大量的调查摸底,健全了我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库。结合更多范文请到国家规划,积极配合省、市发改委,将哈尔滨气化厂等9个点源治理项目、朱顺屯等3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及文昌三期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报国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目前我市三大类24个项目已纳入国家流域治理规划中,总投资约22.5亿元,争取国债支持6亿余元。

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一)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经调查,全市共有3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目前,依兰、方正等县已经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已报我处备案,其他各区、县(市)正在按要求进行划界工作。

(二)组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整顿。四方台、朱顺屯两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放牧点已被取缔,已对较大的度假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度假村已确立治理方案,较小的度假村由道理区政府负责马上搬迁;程家岗垃圾处理场的整治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之中。西泉眼确定了21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其中在坝里的11家餐饮服务单位已确定了集中治理方案,现正在落实资金;坝外的6家单位限期治理,其余的4家单位计划搬迁。磨盘山已形成了向市政府的汇报材料。

(三)继续开展湖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宾县环保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及二龙山湖库内的单位去吉林市松花湖进行调研考察,并最终确定了由吉林市环科院负责对二龙山13家企业进行治理,目前正在制定治理计划。道里区正在组织对太平湖内的单位进行调查,7月初能够完成。

(四)组织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朱顺屯、四方台饮用水源地、西泉眼水库、磨盘山水库等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治理项目共落实了1.24亿的资金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一)继续抓好限期治理工作,巩固和提高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水平。年初以来,我们确定了包括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蓝星集团哈尔滨分公司、中石油哈尔滨分公司等100家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并依法对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超标、不稳定达标排放废水的32家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其在期限内限产、限排,安装、改造或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同时,我们对哈航集团等5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限期改造除尘器、型煤炉及清洁洁能源,实现烟尘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除尘效率。

(二)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的煤堆、灰仓等集中堆放场所扬尘防护设施建设。目前,哈药、哈啤、世一堂等灰棚建设工程已完成;哈热电厂已将粉煤灰储灰场建设工程列入机组扩建项目及除尘系统改造的整体规划中,并确定治理方案,报总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开工建设;哈航厂外道线灰场已确定治理方案,正待集团审核通过后开工建设。其它企业灰棚、煤棚建设工程正在实施中。

(三)在医药、化工企业中开展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年初,我处组织22家市直管医药、化工行业企业召开工作会议,部署了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各企业已启动该试点工作。下步,我们将组织有关区县市环保局及相关企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技术工作培训班。

(四)在流域及重点工业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我处负责组织对流域、重点企业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环境隐患排查工作。3月13日至17日按照省、市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市安全、城管、水务、供排水等部门成立了三个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集中力量深入到各区、县(市)和有关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77家存在问题的单位4月14日至4月26日,为进一步落实华建敏国务委员在我省考察批示精神,根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杜宇新同志部署,我们组织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前阶段排查出存在隐患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化工、制药、电镀等210家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的3家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这两次排查工作,仅全市环保系统就出动1500余人次,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5处,排查企业近千家。对存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无应急预案、应急设施不完善等环境安全隐患的80家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对存在违法行为企业分别予以了处罚、限期治理。目前已有40余家单位已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制订、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应急设施建设等整改工作。其它的正在整改之中,我处将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确保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企业环保整改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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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省会太原时不时会出现的灰霾色,吕梁的环境看起来似乎没那么糟。除了春季时偶尔会出现的沙尘天气,在大部分居民的印象中,吕梁的天空大都是一片纯粹的蔚蓝。

今年5月,因环境污染严重,环保部约谈吕梁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对小企业乱排和大型企业停运环保设施等问题进行整改。吕梁市也成为新环保法施行以来山西省唯一被约谈的城市。

10月中旬,《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从吕梁市环保局了解到,被约谈后几个月来,吕梁市对全市范围内的重点工业企业采取了限产整顿的方式,关停取缔了县区范围的“土小”企业(污染重、规模小、使用土方法生产的企业),同时加大了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建设。目前,吕梁市环保综合整治工作已完成了近70%。

两名市委常委带队进京“被约谈”

约谈前,今年4月,环保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在吕梁市各县区进行了突击检查,尤其是几家大型企业。

此次在约谈中因停运环保设施而被点名的中阳钢铁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忆称,环保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来得十分突然,而当时的几个脱硫塔“正好因故障暂停作业”,被抓了个正着。

5月12日,环保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主任刘长根在北京约见了吕梁市相关负责人,包括吕梁市委常委马、常书铭,吕梁市副市长李润林,吕梁市环保局等12个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书记、县长和环保局长等。

约谈中,刘长根指出了督查中发现的多个问题,包括部分区域面源污染严重,“土小”企业问题突出,工业企业污染触目惊心等。其中,刘长根还对一些擅自停运环保设施或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工业企业污染点名批评,包括山西省交城县华岳玻璃有限公司、文水县振兴化肥有限公司、晋阳煤焦(集团)公司、中阳钢铁有限公司等。

环保部要求吕梁市政府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方案上报环保部。

在距离期限截止还有一天的时候,吕梁市副市长李润林、吕梁市环保局局长刘玉云带着整改方案再次来到北京。但是这份耗时两周的整改方案被环保部直接驳回了。

吕梁市环保局文教中心主任李兵兵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第一份整改方案被驳回的主要原因是环保部认为该方案没有落实到具体问题,整改任务没有“拉条挂账”,要求吕梁市重新修改整改方案,将具体问题落实到各县(市、区)、各部门,明确整改要求与时限,明确责任人。

今年6月,端午节后,刘玉云再次带着修改后的整改方案上京。这次的整改方案花去了近三周时间,其间,吕梁市环保局多次与辖区内各县市区环保负责人面谈沟通,并责令分别上报整改方案。这一次,刘玉云终于可以“轻松”回家了。

第一份“整改方案”为何被驳回?第二份“方案”为何能通过

在吕梁市环保局,《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见到了前后两次分别提交的《吕梁市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相比上百页的第二份整治方案,第一份整治方案只有薄薄几页纸,上面列出了环保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发现的主要问题,要求各县市区结合自身问题开展整治行动,并成立了由市长亲自带队的行动小组,但对于具体环境问题并没有分类,也没有责任划分。

而在第二份整治方案中,不仅列出了环保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提出的51项环境问题,而且“举一反三”排查梳理出了涉及面源污染整治、污染减排项目建设、工业企业环境问题8个方面共960个问题。这些问题分类明确,大到脱硫除硝设备建设,小到建筑工地轮胎冲洗装置的安装都罗列清楚,对各县市区对各自问题整改的任务、要求、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也有具体要求;个别复杂的环境问题不仅涉及到了当地环保局,城建、水利部门也都有责任要求。

之所以会出现前后两份截然不同的整治方案,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被环保部约谈,一开始也没有引起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的重视。大多企业的污染情况,各县市区环保局都“心中有数”,但是一来并没有像过去一样污染严重;二来对当地支柱型大企业,环保局也无能为力。尽管年年都有节能减排目标,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几家大型企业一起想办法“凑数”达标。因此一开始面对约谈,各县市区还未曾认识到事情的严峻性。此外,政府的方案、公文都有一定的版本参照,第一份整改方案只是遵循了历年类似文件的“规律”。直到方案被否,这次约谈才真正引起了各县市区的重视。

整改冲刺:“哪怕有天大的困难,也得先完成了任务再说”

据了解,在第二份方案通过之后,吕梁市政府连续下达了《吕梁市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5份文件。在被点名的重点县市区及重点企业,市长董岩亲自到现场进行了调研和督促指导。根据下达的“两方案三通知”,各县(市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县(市区)长为直接责任人,11个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则负督促督办的直接责任。一名县级环保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这样的严令下,“哪怕有天大的困难,也得先完成了任务再说。”

在吕梁市下属的几个县(市区)环保局,记者分别看到了针对各自问题的整治实施方案。这份摆在各县(市区)环保局长案头的方案中,清楚地标记着哪些企业已经于哪一日关停取缔、整改进度以及验收时间。据中阳县环保局副局长任建伟介绍,自从环境问题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关于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基本上是“每月一报”,吕梁市环保局督察人员也会定期到各县市区督查验收完成情况。

据吕梁市环保局统计,截至7月底,该市范围内960个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587个。其中,环保部督查提出的51个问题已完成39个。此外,吕梁市还关停取缔“土小”企业62户,整治重点工业企业112个,将8座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率由不到60%提高到平均70%以上。

在重拳治理后,吕梁市的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根据山西省环保厅提供的数据,1―7月份,吕梁市区二氧化硫、pm10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比1―5月份下降了24%。在山西省环保厅9月22日的山西省1―8月份空气质量排名中,吕梁以环境质量综合指数6.21的成绩名列前三。

近日,《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走访了吕梁的离石区、岚县、兴县、中阳县及文水县、孝义市。

在石料厂居多的中阳县,由于209国道穿过中阳县,多数厂房都是沿道而建,再加上过往拉煤的大车多数也经过这一路段,道路扬尘问题一直很严重。据了解,6月以后,由于多数沿路厂房都修建起了防沙抑尘网,目前扬尘问题已得到很大改善。

在岚县和兴县,两家非法“土小”企业――兰羊珍制胶厂和乔家沟储煤厂都已经人去厂空。据当地民众介绍,这两家企业早在7月就已经被当地政府取缔,尽管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但是当地乡镇仍然会有督查人员巡视,以防“死灰复燃”。

“土小”企业情况最为严重的县区,是这次被环保部点名批评的文水县。吕梁市环保局排查的960个环境问题中,共有82个涉及非法排污的“土小”企业,其中,仅文水县就有45个。据当地环保部门介绍,6月初文水县对所有的“土小”企业采取了全部断电的方法。记者走访中发现,当地的“土小”企业多为私人榨油坊、土石灰窑和土砖窑。现场仍然可以看到污水渠,但是坊内明显已经很久没人作业了。

企业环保整改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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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xxxx土领办【2022】17号关于印发《xx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开展涉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县环境的稳定,确保环境隐患排查到位、查处到位。根据xxx【2022】19号和xx环办字函【2022】28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涉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涉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开展涉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确保全县涉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各监察中队和稽查对各自辖区涉危险废物企业根据制定的《全县涉危险废物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企业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边查边改、立查立改。

二、《实施方案》检查的内容及情况

此次检查范围涉及全县危险废物、涉酸等高危产废风险企业。

检查内容包括:1、环保手续。是否已办理有关环评审批手续,是否落实环评审批文件中关于环境污染防治的要求,选址是否涉及环境敏感区,是否满足环评审批文件提出的防护距离要求;2、企业环境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是否有环保组织机构,是否建立比较健全的环境管理责任体系,是否有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3、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情况。是否有比较完善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制度是否装柜上墙;4、环保设施情况。是否建有污染治理设施,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稳定达标排放,是否安装在线监测装置;5、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名称及主要成分,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情况,危险废物转移是否执行五联单制度;环境应急情况,是否设置环境应急机构,是否配备环境应急人员、物资,是否建设环境应急设施(事故应急池、围堰等);6、环境应急预案管理情况。是否有完善的环境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备案;7、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三、工作安排

1、建立风险管控清单,逐个明确风险部位,隐患等级,防控措施。

2、增加执法检查频次,严格管控非法转移、非法处置等违法行为。

企业环保整改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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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为重点,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扎实有效的开展“四绿”环保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大力开展污染减排重点企业专项整治

确保有效运行。重点检查烟气脱硫设施运行情况、旁路铅封情况和连续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加大燃煤电厂和钢铁企业脱硫设施运行检查频次。规范企业停启报告,督促电力企业和钢铁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设施、无故开启烟气旁路、连续监测设备数据弄虚作假的依法从重从严处罚、追缴排污费、扣减脱硫电价。加强脱硫设施停运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二大力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绿地”专项整治

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重金属综合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总体要求。尤其对列入国家、省级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域、行业和企业的调查,整治重金属污染是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全面排金属污染企业及其周边区域环境隐患。摸清重金属污染情况,建立监管台帐。同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督促重金属污染企业落实整治措施,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严格环境准入,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有序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定期公开环保不达标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大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监管力度,重点排查大型选矿、冶炼企业各类危险废物的去向,重点整治利用含重金属副产品、废物冶炼、回收重金属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规范危险废物管理。

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分布在信州区、县、广丰县、铅山县、万年县,对铅蓄电池行业企业实行严格的环境执法措施。切实加大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目前我市铅蓄电池加工含电极板组装、回收企业共有9家。以上县区要将铅蓄电池重点企业的整治作为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的第一要务,督促企业年内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且在2011年7月20日前,公开媒体上公布辖区内所有铅蓄电池企业名单、地址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结合各县市、区污染源普查成果。重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包括无组织排放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12010年我市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基础上。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含铅蓄电池包括加工、回收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筛选一批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区域、企业,明确特征污染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督促指导,尽快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落实到地方政府。按期完成。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督促企业制定方案。暂停其新增重点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认真梳理有关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投诉、举报、案件。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一律取缔。严禁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许可,并予以处罚;造成城市排水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严禁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定期报告监测结果。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口,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建立特征污染物产生、排放台帐和日常监测制度。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三大力开展保护“两河一湖”信江河、丰溪河和鄱阳湖绿水”专项整治

对信江河、丰溪河以下简称“两河”源头及其干流沿线和鄱阳湖滨湖1.5公里范围内的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尤其是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准保护区及上游地区的重点企业。对企业“生产规模”污染物排放去向”否达标排放”否涉及危废转移”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凡没有治污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要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调查走访等多种形式。重点检查各类化工石化企业以及相对集中的化工园区。一律停产整顿;选址不合理的企业,限期关闭、搬迁。

1对2008年以来环保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影响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的环境问题进行复查。

1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排污企业。否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否有种植和养殖活动。

2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企业能否稳定达标排放。区内是否有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企业环境污染整治、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应急处理设施的建设情况;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可能对保护区水质造成严重污染企业和建设项目。否根据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3否存在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威胁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的排污企业。

影响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建设项目。4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未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

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资源开发活动。5破坏饮用水源地上游的生态环境。

2检查饮用水源地的水质情况。否达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否达到水环境保护的要求。

否设立护栏、界桩、警示牌等。3饮用水源地的建设管理情况。

检查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4排查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排污企业。

四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绿风”专项整治

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监管。各地环保部门要完成对铁路、高速公路、公路两边烟囱的排污状况的专项检查,一是以防治燃煤烟型大气污染为重点。开展绿色发电调度。组织实施钢铁行业烧结机烟气、焦化煤气脱硫以及火电、水泥行业脱硝工程。上半年。对排放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治理,对限期治理企业要加强督促检查,进行重点治理,对仍不能实现稳定达标的实行限产;限产后仍不能达标的实行停产治理;对确实治理无望的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实施关闭。

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公交出行。加大机动车尾气监测力度,二是切实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与交管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禁止排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五大力开展农村污染防治的绿野”专项整治

以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土壤、养殖业污染防治为重点。着力改善村镇生态环境。各地环保部门要重点针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面源污染、土壤污染、生活污染、畜禽污染、工矿企业污染等六大问题进行一次调查摸底,结合我市农村清洁工程。积极推行畜禽养殖业清洁生产和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乡转运、县处理”处理模式。对存在问题要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农村面源污染的控制与治理。对调查发现的涉及饮用水安全等重大的或区域性的污染问题要及时提出对策和处理意见并向当地政府报告,确保农村水、土壤等环境的安全。

三、主要工作措施

落实责任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各地要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各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逐级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保障,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进一步明确排查和整改重点、目标、时限、责任人,限期完成。将整改完成情况作为各级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内容进行考核,不能如期完成的地区,要予以通报。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环境执法、监测及应急能力建设,提高装备和技术水平,建立健全应对重金属污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

全面整治二加强部门联动。

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各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工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督促和指导各地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速落后产能退出;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司法部门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设、城管部门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并加强对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要责令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督促被取缔关闭尾矿库企业落实闭库资金,限期履行闭库手续;供电部门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

严肃追究责任三加强监督检查。

分批进行挂牌督办。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各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落实相关责任。挂牌督办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曝光典型案件四加强宣传报道。

确定宣传重点。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各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分阶段制订宣传计划。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定期召开新闻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典型案件的曝光要列入宣传计划,深度报道,形成声势。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全面完成今年环保专项行动部署的各项工作。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于2011年4月2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深入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9月

各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进行全面排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情况及含铅蓄电池企业整治情况于2011年9月2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立案处罚、停产整改、关停取缔、挂牌督办等措施进行集中整治。

三督查阶段10月

各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当地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地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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