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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惠民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55

法治惠民工作方案

法治惠民工作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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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特点分析

近两年来,我院共计立案查处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8件47人,分析这些案件,笔者发现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呈现出如下几个显著的成案特点:

1、贪污贿赂案件仍是涉农职务犯罪的主流。经统计,两年来,在本院查处的38件47人涉农惠民领域职务案件中,贪污、贿赂案件合计为33件39人(其中贿赂类犯罪8件8人),案件数占86.84%,、类案件5件8人,案件数仅占13.16%。以上数据反映出,贪污和贿赂犯罪仍是涉农惠民职务犯罪的主要犯罪类型,因此打击涉农贪污、贿赂认为当前及以后的检察工作重点。

2、犯罪职业构成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去年,我院查出的涉农贪贿犯罪案件主要集中于村干部,然而今年在我院查处的涉农惠民贪贿犯罪案件中,除村级干部外,还有供电、交通领域、运管领域、计划生育领域等从业人员;犯罪人员构成中,除村干部外,既有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也有乡(镇)会计等经济负责人,但总体上以资金直接经手人居多。数据表明,今后检察的对象仍以财务直接经手人为主。

3、窝案、串明显。两年来,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中,截止目前,我院共查处窝案犯罪5件9人,其中有3件均涉及村书记与村文书共同贪污,1件涉及土地承包领域职务犯罪,1件涉及招投标领域犯罪。

4、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在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科级以上干部3件4人,其中正科级干部2人。我们知道,县及乡镇干部的经济犯罪比一般农村经济组织人员犯罪更具社会危害性,这些犯罪分子在国家实施的涉农惠民工程建设领域、,直接侵害了广大农民的经济利益,其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远大于村级干部,为当地百姓所痛恨。

二、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成因分析

分析这些犯罪的成因,不难发现,此类犯罪不是偶然行为,而是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具体言之:

1、权利过于集中于一人。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乡镇等农村基层组织管理的权限不断增大,特别是村一级干部自治所带来的是权力过于集中于村书记一人手中,很多重要生产要素如土地开发、开办村集体企业、资金申报、计划生育罚款、兴建村福利公益设施等权力全都掌握在农村基层干部手中,有效监督的缺乏致使腐败分子乘机为其本人或亲属谋取私利、,大搞权钱交易,大发横财。

2、财务制度不严,有漏洞可寻。涉农贪贿犯罪案件中普遍存在财务制度混乱的问题,也是一大顽疾,村普遍存在出纳、会计一人兼,有的是村书记直接管钱管财务或者是管财务的是书记亲属或者村文书唯村书记一人之命是从,绝大多数村财务监督组形同虚设,导致了腐败现象大量出现。有的是县、乡、镇领导手中握有大量公款,收取的公款长期不交财务,自收自支,以白条、虚假发票冲帐、隐瞒收入等手段进行贪污、挪用公款现象较为普遍,去年查出的供电公司贪污、挪用公款案和交管站贪污案就是典型。

3、廉政教育不深入。尽管我们党为了保证干部廉洁从政,廉政教育年年抓,并已经形成了长期教育机制。但是我国幅员辽阔,村级组织点多、面广,加之农村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有些农村干部在学习制度的落实上相对较差,自身素质跟不上,长期不读书、不看报,自身免疫力又不强,经不起金钱的诱惑,最终一旦案发,害人、害己危害社会。

4、监管机制缺乏,监督不力。这一现象在农村地区尤其明显,由于乡村群众自身法律意识淡薄,监督力度薄弱。多数农民历来对乡村干部有敬畏感,有畏官意识,加之他们不懂得、不明白村级财务如何运行及使用,不知道村干部的哪些行为属于违法或违纪,即便当其自身利益受到了侵害,也往往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或者是能私了的则私了的处事方法,导致不敢检举、揭发、举报。而一些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农民的这些软弱心理,恣意犯案。

三、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的预防对策

我们知道打击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不是根本目的,怎样保障国家补助资金真正落到实处,保障社会主义事业能够健康有序发展,预防犯罪的潜在发生才是根本所在。为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全面发展,我们必须综合运用政治、宣传、教育和监督等多种手段,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刑事打击方针,使农村职务犯罪得到有效的遏制,还民生建设以健康发展。为此笔者建议:

1、选好干部,分散权力,加强权力监管。好的事业需要好的领头羊带领,新农村建设更是离不开好的村级领导班子。为此,笔者建议:严把选举关,真正让那些备受村民拥护、办事公道正派、勤劳实干、热心为村民服务、有头脑、有主见的村民担任村领路人;同时严格按照村民自治法及选举法的相关规定选举村委会班子,上级党委要定期或不定期对村委会干部进行监督或诫勉谈话,保障其将全部精力用在发展农村建设上。同时,注重鼓励、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秀大学生充实农村干部队伍,以便做到更新思想、与时俱进,适应时展形势需要,进一步提升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

2、严格村级财务管理,不给腐败留下制度漏洞是制度性保证。这是防止犯罪现象发生的根源所在,为此必须高度予以重视,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一是要全面落实“村财镇管”制度。作为村集体的直接负责单位,乡镇财政部门理当切实负起责任,全面加强对村级账目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和处理办法;特别要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跟踪,防止专项资金被侵吞或挪用。二是要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的管理与培训。乡镇财务管理人员要对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素养开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岗位培训,充分发挥镇级财务人员对村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作用,及时查纠不合理开支,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证财务活动规范化、合理化。三是实行村级财务公开制。俗语道:阳光是惩治腐败的最好武器,要让村级财务收入支出情况定期暴露在阳光下,接受广大村民监督,让村民及时知晓财务收支状况,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误解发生,对于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村民会议研究投票决定。三是实行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应全面在村级铺开,建议镇一级可以专门设立离任审计办公室,专门针对此事加以负责,真正做到防微杜渐,从而进一步提高农村财务工作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平稳快速发展。

3、大力培养群众监督意识,着力构建农村预防贪贿犯罪体系。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其检察职能,深入乡镇、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法律的手段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助推美好乡村建设。笔者认为当前要做好如下工作:一要多渠道鼓励群众积极提供职务犯罪线索,做到发现一起严厉打击一起,通过严打以儆效尤,让村干部们感到害怕,从而不敢挺身试法;二要对村主要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教育,特别是针对村一把手,开展预防教育,以近期出货的典型事例,以算经济账、政治账、家庭账的方式,引导他们常诵“廉政经”、常敲“警示钟”,着力提高村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使广大农村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起勤政廉政的思想防线,一心一意谋发展,一心一意干事业;三要与乡镇建立纪委及时沟通协作机制,特别是与财政部门及离任审查办公室建立协作机制,保证在不影响乡镇基础工作的前提下,开展职务犯罪查处工作。

法治惠民工作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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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十七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六项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抓住“查办案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三个关键,深化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一是在镇党委和旗纪委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二是各嘎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四中全会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镇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决定》部署任务的落实。三是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好转。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对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严肃追究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五是充分发挥纪委保护与惩处的双重职能,注重为被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保护和调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镇党委中心工作的落实保驾护航。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突出领导班子、基层和机关、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三个层面,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组织基础,加强对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支能打硬仗的纪检干部队伍。三是继续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以各嘎查、直属各单位党总支(支部)为重点,围绕农牧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基层组织和干部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惠农惠牧资金等涉农涉牧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在嘎查干部中继续开展“勤廉双述”工作,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等问题。四是继续开展创建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活动。以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指导各嘎查以《村规民约》管理村级事务,以“五步工作法”执行民主决策,以“村财民理镇代管”模式规范村级财务,使嘎查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从而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促进农村牧区社会和谐稳定。五是切实开展公车治理“回头看”活动。按照《某某旗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的规定》要求,进一步抓好公车治理工作。通过公车治理“回头看”活动,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公车私驾、酒后驾车,实现公车配备管理使用规范化、制度化。六是认真开展好廉洁过“两节”主题活动。

三、继续深化源头治腐工作,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是惩防体系建设强化监督年,按照《某某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切实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继续深化“五项改革”。一要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二要加强财政监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三要完善政府性投资监管体系,加强对政府性投资决策和资金安排。四要进一步增强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的透明度,科学运用“公民评政”和政风行风评议的结果。五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机关接受外部监督和加强内部监督的制约机制。

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治腐败行为

一是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要在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失职渎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的同时,严厉查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部门案件及违反惠农惠牧政策、违反扩大内需政策要求的行为。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继续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经管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办案合力。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案件初查力度,突出直查快办职能。三是继续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提高审理效率,保证审理质量,缩短审理时间,力戒出现申诉案件。

五、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责任感和廉洁从政意识

一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四次、五次全会和、盟、旗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做好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大力宣传上级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以及贯彻落实情况。继续抓好《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报刊的征订工作,尽量扩大发行面。二是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集中学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三是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抓好经常性教育,重点开展好政治纪律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采取深入各嘎查、各单位党员干部培训班讲课等形式,抓好廉政教育培训,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四是开展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案说法,注重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使党员干部在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五是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已经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示范点建设的成果。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嘎查、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充分发挥各牵头单位的优势,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好活动,力求取得实效。

六、着力加强对上级落实科学发展观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土地使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我镇矿产资源秩序工作。五是认真开展对全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六是加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我镇各有关单位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隐患,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同时,继续督促建立和完善纠正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长效机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继续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好扶贫等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继续加强对党委、政府促进第三产业、中小企业有关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环境,破除体制障碍,大力促进镇区经济发展。:

七、狠抓纠风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认真解决政府、社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实行专项治理,形成纠建并举的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和盟、旗扩大内需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操作行为。结合我镇实际,做好土地排查清理工作,切实解决党政机关及国家公职人员占用土地资源与民争利问题。开展惠农惠牧检查“回头看”活动,切实纠正我镇惠农惠牧政策落实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查处挤占、挪用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以及其它专项资金的行为。扎实开展“治理行政事业乱收费”主题活动,切实加强对全镇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监督检查;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落实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顾群众生命安全的失职渎职行为。认真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严格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组织开展好政风行风评议和“公民评政”主题活动,强化结果运用。

法治惠民工作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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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定不移地队伍建设,优良警风

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保障,这就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工作的首位。某某分局长同志认识到抓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性,在今年的工作中,他寻找队伍建设的切入点和点,强化“五条禁令”的、了教育整顿等队伍建设工作,不失时机的将分队伍建设工作了工作的首位。

二、夯实基础,为现实斗争服务

在抓队伍建设的,某某分局长也不忘任何工作都要为现实斗争服务,他要求责任区民警带着任务带着感情下责任区,密切警民关系,今年的6月20日,在某某分局长局长的带领下,分局民警仅用了5个小时就侦破了一起伤害致死案件,了某某镇的社会秩序,了机关和的赞誉。

三、治安防控,营造社会

好某某镇的治安秩序稳定,预防和控制犯罪至关,俗话说的好“无打不安,无防不稳”,治安防控,防范先行。某某分局长同志深深领会点的含义,他是这么想的,这么做的。在今年治安防控工作中,某某分局长局长就了治安防控工作成败的关键就在于治安防范工作的好坏。管理、防范、服务是责任区民警工作的三大任务,密切、不可分割的。20**年,在他的带领下,分局民警共创建为民服务点18个,为事40余件,收到感谢信6封,年末测评满意率达98%。

鉴于某某分局长同志在20**年工作中的,特为报请个人三等功一次。

三等功申报材料(二)

马水木,男,**年2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文化,现任惠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该同志于**年4月被招录到惠东县人民法院工作,于**年通过法院系统组织的初任助审员资格考试,于**年担任惠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现任三级法官。该同志自参加法院工作以来,特别是从事执行工作以来,紧紧团结在院党组周围,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切实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开拓进取、勤奋工作,个人年均结案80件,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多次被评为院先进个人。执行局**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解决“执行难”竞赛活动先进集体,20**年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1次,执行干警也多人多次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一、加强理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多年来,马水木同志坚持理论学习不动摇,认真研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政治方向,做到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同心同德,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坚守着正确的政治立场。学习中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领会理论精髓和掌握精神实质作为重点,把自觉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审判实践作为学习的最终目的,提高了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在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的基础上,马水木同志认真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深入学习执行工作的新知识和新技能,重点学习了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文件、材料,不断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了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创新机制,全力攻克执行难。 “执行难”已成为当前群众对法院工作反映最多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法院公正司法的社会形象。作为从事具体执行工作的实践者,马水木同志以解决“执行难”为己任,认真总结执行工作的经验教训,深入思考执行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积极向院党组建言献策。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他和执行局的干警们一道,通过深化执行改革、创新执行机制。几年来,执行局先后推行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风险告知制度、执行举证制度、排期执行制度、执行异议听证制度、债权凭证制度、执行裁决权、实施权两权分离制度、涉案财物统管制度、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制度等。审判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推行实施后,马水木同志从执行工作实际出发,协助执行局局长和立案庭协调实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执行案件也从各个环节进行系统化、科学化监控管理。在具体的执行工作中,马水木同志与全体执行干警一起克服排除种种困难和阻力,改进执行方法,把执行工作放在当地政治、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中去考虑,加大执行力度。在20**年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他与干警们针对不同案件制定相应的执行方案,经常放弃双休日,加班加点,攻克了相当一批执行积案。对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案件,残疾人、下岗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困难企业、困难职工的案件想尽千方百计,穷尽司法手段,切实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例如:申请执行人陈耀珍与被执行人惠东县白盆珠公司缴交养老保险费、支付工资一案。被执行人是一个面临关闭法人公司,十多年一直没有为职工购买养老保险费,并拖欠职工工资。申请执行人是一名下岗职工,丈夫已逝,一家三口经济非常困难。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本案的马水木同志不辞辛苦,在查清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后,先后十多次到位于白盆珠镇的被执行人住所,向其法人代表做工作,并多次与其主管部门惠州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进行协调;同时多次到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和惠东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咨询、协调。最终,被执行人为申请执行人在惠东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理了社保手续,补交了十多年的养老保险,并支付拖欠的工资。对于因地方保护和各种不当干预对执行工作造成的障碍和阻力,马水木同志与局长一起在院党组领导下,讲究策略和方法,努力做好法制宣传和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工作,主动寻求党委及人大的支持,具体措施有:一是坚持重大案件汇报通报制度。对执行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点案件,特别是当事人上访案件、领导机关和社会群众关注的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汇报通报情况,积极争取领导机关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二是坚持邀请有关人员现场监督个案执行,增加执行透明度和有关方面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和认识。通过以上努力,“执行难”的被动局面得到有效缓解。20**年异地执结了17宗市中院指定执行的“骨头案”,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司法为民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司法为民是马水木同志矢志不渝的追求。他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教诲,把维护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自己神圣的职责,坚持将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办案的准责。对当事人做到接待热心,了解情况细心,倾听诉说耐心,处理问题诚心。工作中马水木同志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以人民满意为出发点,深入落实亲民、爱民、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赢得了民心,体现了民意,维护了民权,赋予了执行工作文明、理性的人文关怀,而不仅仅限于程序化、机械化的技术操作。在执行作风和执行方法上,马水木同志坚持文明执行,把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与细致的说服教育结合起来,把弘扬司法人文关怀与树立司法权威结合起来。办理具体案件时充分考虑到社会的承受能力和群众的法律水平,尽可能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讲法说理工作,消除对立情绪。坚持以法服人、以理服人,不以权压人,做到态度耐心、语言文明、行为中立,以良好的执法形象消除当事人的误解和猜疑,以公正公平、讲法讲理的负责任形象取信于当事人。例如:申请执行人林愿与被执行人李创和、杨清泉拆除临时建筑物一案。本案诉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情绪非常敌对,几乎引起群体械斗。在执行过程中,马水木同志耐心细致做被执行人的思想教育、讲法说理,消除了其对立情绪。经过马水木同志的努力工作,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握手言和,自愿拆除了临时建筑物。

四、廉洁自律,一心为公。 马水木同志从事执行工作几年来,能始终把廉洁自律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并且把自己的廉正问题放在执行队伍建设的高度来看待。他办理的案件,从未发生过向当事人“吃、拿、卡、要”的情况,当事人或其受托人宴请均婉转谢绝。由于办案质量高,速度快,为申请执行人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许多申请执行人都提出要给他以重谢,他都一一回绝。他时刻保持着清正廉洁的形象,他经得住考验,耐得住艰苦,顶得住诱惑,守得住小节。多年来,马水木同志就是这样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干干净净的人,做一个值得信赖的人民法官。

三等功申报材料(三)

***同志近一年来思想稳定,成绩突出,在新训期间踏实工作,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以情带兵,以理服人,认真落实文明带兵八不准及各项规定,不断总结带兵经验,提高自身素质,时时处处起到传授知识,帮助新兵,带头工作的作用,

一、政治思想强

该同志在新兵训练期间,态度端正,积极进取,并能按照部队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各项组织活动;工作认真主动、踏实负责,能按照大队新兵训练标准和要求严格训练管理,坚持依法带兵、科学带兵、文明带兵和以情带兵原则,训练中克服困难,讲究方法,规范有序,严慈适当;日常管理中,责任心强,工作标准高,能以慈母爱、兄长情关心帮助教导新同志,作风严谨,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以身作则,做好新兵的表率。

班内的新兵战士社会背景复杂,年龄差异较大,有的在家一直上学,有的打过工,还有的经过商,由于刚来部队思想不够稳定,在他们当中大多数是独生子,在家娇生惯养,还有的是家人帮忙报的名,自己不情愿当兵,在这种复杂多变的情况下,作为班长积极主动的找他们聊天谈心,分解他们的担忧、想家等不良的心理,对个别战士加强心理疏导(在家父母离异多年),使他们稳定思想,端正入伍态度,走好军营的第一步,对部队有一个全新的、全面的了解和认识,一段时间的了解掌握及教育,本班战士很快的适应了部队生活,并决心在部队干出一番事业,在此新训期间班内没有一人因思想问题受到过批评。

二、责任心强,工作成绩突出

在训练当中对他们严格要求,对自己也是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认真耐心的对每个人讲解示范动作,一点一滴,手把手地纠正存在的问题,训练场就如同战场,训练过程中没有一个战士退缩,再冷、再苦、再累都坚持了下来,对个别领悟动作慢的同志细心示教,使班内队列动作协调统一,在连里的队列观摩当中发挥出了优异的成绩,并代表连参加了新兵营的队列会操表演,再次取得第二的好成绩,为连队争得了荣誉,同时内务方面也多次获得流动红旗,这也鼓舞了战士们的上进心,为下一步的训练工作打下了基础,自己为新训班长并不满足,在日常生活中时时以一名老大哥的身份和他们一起搞好战友团结,谈论人生理想,也通过这种方式及时掌握每个新兵的思想动向,保证了班里的和谐与团结。

三、骨干作用强

法治惠民工作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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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着力于县委县、政府开展依法治县工作要点,立足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深入推进法治助民惠民活动,进一步增强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意识,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和影响较大的社会问题。

二、工作内容

(一)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严格落实诉讼服务中心“五大分区”和“功能”,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建立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对追索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件、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开辟特殊群体维权无障碍绿色通道;对特殊群体提供缓、减、免交诉讼费服务,对上述民生案件、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低保人员”、“五保户”、“特困户”以及没有固定收入的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一律缓减免案件诉讼费用,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司法服务更加人性化。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基金,对因执行不能、老难案件等无法兑现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实施国家司法救助;落实专人负责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工作,在第一时间满足群众诉讼查询、咨询、举报需求。(牵头领导:陈雄;责任部门:司法所;完成时限:长期)

(二)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建立巡回审理细则,指导规范巡回审理案件类型、条件、范围、方式、程序、运行和考核办法,夯实巡回审判制度基础,设立以人民法庭为中心,覆盖个中心场镇和人口聚居点的审判功能齐备的便民诉讼审理点,探索“庭、点、员”便民诉讼模式,建立一种法官与当事人1小时诉讼服务去那巡回审判模式。定期到各个巡回审理点开展案件审理。大力推广“社区巡回法庭”、“50.80工程”等巡回审判工作经验。法院巡回审判率达到40%。

(三)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刑事整治开展“打黑除恶、涉食品药品安全、涉”专项整治,重点惩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影响投资环境的职务犯罪等违法行为。民事整治继续深化“交通事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规范群众高度关注的医患纠纷、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行为,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行政整治开展“工伤认定”专项整治活动;抓司法延伸,规范司法白皮书年报制,司法建议跟进制、典型案例制、出庭应诉反馈制、促进依法行政。

(四)大力实施“法律七进”。按照中院《关于建立宣讲题库和宣讲队扎实推进“法律七进”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活动。建立宣讲题库。县法院要组建一个“法律七进”宣讲题库,适时针对不同宣讲对象抽取课件派人宣讲。组建宣讲队。选定一批人员组建“法律七进”宣讲队,分层级和类型,法律工作人员可分别到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寺庙进行普法宣讲和以案说法。

(五)充分利用普法平台,开展普法宣传。继续对已经建立的联系单位开展好预防工作,重点在查找隐患、发现线索、完善和创新制度上下功夫和见成效,突出对权力集中部门、行业、系统或领域的治理和防范。针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项目较多行业和案件多发单位开展集中宣讲,把宣讲活动深入到基层乡镇、社区以及全县的各种培训活动中去,推进“预防职务犯罪五进”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六)选择典型案例,编印法治宣传资料。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分两个阶段重点编印《机关公务公开手册》、《检察机关贪污贿赂、渎职侵权工作宣传册》、《未成年人自我保护与犯罪预防宣传册》、《检察机关推进依法治县宣传手册》等,分发给各单位、社区、学校等单位,开展法律宣传,弘扬法治将神,传播法律知识,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履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七)开展户外大型法治宣传活动。利用重要节假日、重要时期,针对群众户外出行较多且集中的特点,在重要大型公众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发放传单,咨询解答,提供救助,实现法治惠民公众开展“零距离”。

(八)开展“下基层、送法律”专项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围绕法律宣传教育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编印、发放一批普法读物: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各部门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等,到社区、学校、基层联系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同时做好信息反馈,民意调查,问题收集等相关工作。工作安排:在社区、景点、车站码头等地方利用群众参与度较高的活动或重点时间段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对确需帮助的特殊躯体给予重点法律援助。

1.开展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以“三解三促”活动为契机,组织由全镇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组成的法律服务小分队13支,开展“送法到一线”活动25场次;完善“法企”、“法村”对接,组织法律服务所为全镇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与村(社区)开展结对服务,引导村(社区)民通过法律途径行使权利。

2.开展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面向留守妇女儿童、空巢老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定期开展扶老助残、帮困解难、应急救助、便民利民等帮扶活动;组建“农民工讨薪法律服务团”、“青少年伤情鉴定中心”,发放“法律服务一卡通”,为弱势群体提供减免费服务;打造以镇法律服务所依托,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为延伸的全覆盖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做好“12348”法律援助专线服务工作,建立起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心贴心的法律援助平台。2016年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超目标任务5%。

3.开展纠纷化解进万家活动。结合“大接访”,开展“大调解”活动,组织领导干部、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走千个村居,听万户心声”活动,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走访、主动回访等多种方式,重点排查因征地拆迁、医患纠纷、劳资纠纷、交通事故、房产楼市、物业管理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面对面解决群众难题;推广总结基础“个人调解工作室”经验,发挥农村“五老”人员、“大学生村官”和调解信息员的作用;落实“村(社区)周排查、镇旬排查、”的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制度,对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汇总研判,及早处理。

工作时间:“12.4”宪法日,禁毒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间点。

责任部门:依法治理办、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部门和各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将组织实施法治助民惠民活动作为落实党委政府深化法治建设工作部署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列入“一把手”工程,进行督促落实,务求实效。

法治惠民工作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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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有关要求,中央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会同中央纪委机关相关部门,就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梳理现象、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形成专题报告。现将部分内容摘要编发,供读者参考。

基层干部的主流是好的,但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仍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主要是指少数基层干部在资金分配、审批审核、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行为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导致国家惠民资金惠官不惠民,集体资产流失,群众负担加重,百姓利益受损治理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必须构建反腐败斗争上下联动新格局,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六次全会报告作出专门部署,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国两会期间,中央领导同志参加分组讨论时反复强调,今年将更加重视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总的看,基层干部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干部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各级党委、纪委认真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决策部署,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利益。但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仍没有得到根本遏制,苍蝇扑面仍然是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随着中央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有效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坚决查处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更加刻不容缓。

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作为基层腐败的典型表现形式,主要是指少数基层干部在资金分配、审批审核环节以及管理基层事务的过程中,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行为。

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特点

增势猛,总量居高不下。近年来的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统计数据显示,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总量大,增长势头猛。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基层干部的信访举报数、查处发生在基层的雁过拔毛式腐败案件数、处分总人数逐年上升态势明显,涉案金额总体呈增长趋势。

领域宽,牟利无孔不入。涵盖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遍及各类强农惠民专项资金,渗透在权力运行各个环节。一是视财政专项资金为唐僧肉。粮食补贴、林业补贴、扶贫开发、危房改造、低保、救灾救助和征地拆迁补偿等领域,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一旦被某些基层干部经手,就要咬一口,其中涉农资金是重灾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二是将集体三资变成囊中物。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和城郊结合部比较突出。随着集体经济不断壮大,部分基层干部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视为香饽饽,挖空心思据为己有。一些城郊地区征地拆迁案件高发频发,往往数额惊人。三是把群众当作砧上鱼。部分基层干部利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事务管理等职权,吃拿卡要,甚至勒索盘剥。

主体广,遍布权力岗位。腐败的主体覆盖基层管钱、管事、管物的重要岗位,从一把手到关键岗位,从县职能部门到基层站所,从乡镇干部到村干部。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类岗位:一是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支书、村主任。二是县乡和街道干部。他们虽然权力不大,但国家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大多要经过他们,具有拔毛的便利条件。三是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水电、气暖、车辆、户籍、殡葬等管理部门与群众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息息相关,趁火打劫的行为屡禁不绝。为了顺利作案,有些基层干部相互勾结,逐渐由单纯的个人腐败向集体抱团腐败演变。

手段多,做事肆无忌惮。从调研情况看,主要有以下9种类型:无中生有骗取型,采取虚假报名、虚报面积、编造子虚乌有的工程项目等方式,骗取各种补偿款、救济款、补助金。欺上瞒下冒领型,利用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家中多老人小孩等因素,冒领国家扶贫、救灾、五保、粮食直补等专项资金。层层盘剥克扣型,利用经手申办、发放救灾、优抚、土地征用补偿等款项的职务便利,克扣截留款物。内外勾结贪占型,职能部门与资金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村委会成员之间、甚至基层干部与不法商人之间勾结起来,共同贪污侵占国家或集体财产。独断专行任性型,违反相关法律和程序,打政策的擦边球,擅自处置集体资产。巧立名目索取型,利用宅基地申请、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户口办理等方面的职务便利,逼迫群众上交各种回扣手续费辛苦费。优亲厚友偏袒型,在民政救济、移民搬迁、危旧房改造中,违规为亲友谋取政策性补贴或优惠待遇。借用民俗敛财型,借婚丧嫁娶、升学就业之机敛财,有的顶风大操大办,有的化整为零分批操办,有的虽然不办酒席但礼金照收不误。推诿扯皮刁难型,因权设卡,生冷硬推,要求群众提供诸如证明你妈是你妈等各种奇葩证明,不作为甚至乱作为。

危害重,动摇执政根基。基层干部雁过拔毛行为导致国家惠民资金惠官不惠民,集体资产流失,群众负担加重,百姓利益受损。基层干部直接面对群众,一定程度上是党和政府的代言人,如果这类腐败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势必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割裂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危及基层政权稳定。

如何有效治理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治理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必须站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有效遏制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现象的蔓延势头,构建反腐败斗争上下联动新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真正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要把以下四类情况作为治理的重点:重点人员,即已经蜕变为苍蝇的村两委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县乡和街道干部、基层站所工作人员;重点领域,即惠农扶贫救济资金的使用、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矿产资源开发;重点地区,即欠发达地区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较多的、发达地区和城郊结合部集体财产较多的;重点问题,即群众反映强烈的,尤其是引发越级访、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雁过拔毛式腐败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形成震慑。对信访举报量大的地区和领域,开展集中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积极探索开展治理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巡视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通过专题巡视巡察、专项治理、集中办案等强有力手段,查处典型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严厉惩治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的强烈信号,在全社会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声势。

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加强责任追究,倒逼基层党委、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把该扛的责任扛起来,该落实的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加大对一把手的责任追究力度。基层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辖区内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乡镇党委书记的责任。乡镇党委书记严重违纪违法的,要追究县委的主体责任和县纪委的监督责任。乡镇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窝案串案、影响恶劣的,发现本辖区重大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的,还要追究县委书记的领导责任和县纪委书记的监督责任。二是坚持一案三查。当前,有的职能部门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力,甚至与资金使用单位相互勾结,导致违纪违法案件较多,因此,对涉及财政专项资金的案件,在查处涉案人的同时,要严肃追究基层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三是增强责任追究的震慑力。做到党纪政纪处理与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等多管齐下,用好降职、免职、调离和扣发津补贴、奖金等责任追究方式,提高违纪成本。

创新方式,整合监督力量。改革创新基层纪检体制机制,为基层纪委查办雁过拔毛式腐败提供组织保证。一是创新履职方式。整合乡镇纪委及县直单位纪检机构力量,总结推广提级督办、区域联查协作、异地交叉办案等做法,实现由县级纪委实施线索管理、人员调配、组织领导三统一,更好地发挥基层纪委的作用。二是推动三转向基层延伸。督促基层纪委全面落实三转要求,把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作为主要工作任务。落实纪委书记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提名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基层纪委的权威性。通过理顺体制机制、调整内部设置、充实人员力量等办法,解决基层纪委职能定位不准、人员兼职过多、力量单薄等问题,确保聚焦主业主责。三是加大执纪执法综合协调力度。当前,基层纪检、检察等机关在反腐败中各自承担相应职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至关重要。要完善地方党委反腐败协调机制,积极发挥基层纪委的牵头作用,重点建立健全线索和案件相互移送、通报制度,协调公安、检察机关形成查办基层腐败案件的合力。

法治惠民工作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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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区纪委、区监察局积极探索和创新基层四项新机制: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基层联动网络,探索性地建立起大工作格局、领导“零距离”接待、查访一线工作、工作风险基金、党员下访等五项联动制度;二是建立互动机制,推行“公开办信”工作模式,采取让群众参与调查全过程、与群众面对面对话等方式,扩大群众对问题处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处理权;三是强化督察机制,对重要问题实行挂牌督察督办,实行专案治理与平时调查处理相结合、行政与司法解决相结合,确保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四是落实责任机制,分解工作任务,领导带头包案,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在全区上下形成和谐的良好氛围。截至今年6月底,区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5件,办理市、区主要领导批示的件13件。

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围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中反映出来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行为。以效能建设评比活动为抓手,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乡镇非税收入检查等6项专项检查,向区委、区政府提出了3条规范性意见,收缴违纪款79万元;加大对招投标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力度,重点对区“十大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实施监督,针对工程实施中的项目落实、规划制定、质量验收等关键环节跟踪问效,与区人大、区财政局、区国资中心一道,抓好国有资产的清理清查工作;强化治理涉及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严查严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今年上半年顺庆区进一步加大了对各种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办力度,共查办案件10件、立案6件、待立两件、结案5件,处分党员干部5人,受理申诉、复议案件6件。在查处的案件中,涉及科级干部3人、大案要案4件、收缴违纪款20余万元。严肃查处了西湖街社区王某虚报冒领“零就业岗位补贴”违纪案、舞凤街道双女石村在公路违规设卡收费案、李家镇四村姚某挪用扶贫慰问资金案等,保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

法治惠民工作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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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特点

(一)从查办案件的犯罪性质看,贪污和贿赂犯罪突出

由于涉农资金存在规划、分配、审批、发放、使用等多个环节,相关人员组织落实政策弹性较大,一旦监督管理不到位,容易发生通过隐瞒政策、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直接侵吞的贪污犯罪。五年来,全省共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犯罪案件1734件,占同期查办涉农惠民领域犯罪案件总数的60.2%。同时,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和落实,各地在争取优惠政策、项目、资金过程中的“潜规则”导致、权钱交易的贿赂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五年来,全省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贿赂犯罪案件共计792件(受贿案557件,行贿案235件),占同期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27.5%,其中2009年仅查办了47件,2012年上升到246件。

(二)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看,犯罪主体主要集中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

由于村务工作的管理权,特别是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涉及“三农”资金发放和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具体决策权和执行权,通常集中在村支书和村主任手中,他们既了解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政策、程序、存在的漏洞,又直接面对村民个人,经手具体资金的审批、申领、发放工作,部分村干部在经济利益面前经受不住诱惑,要么相互勾结,共同作案,要么各自为战,中饱私囊。五年来,全省查办涉农惠民领域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犯罪3073人(村支部书记973人,村主任594人),占同期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人数的66.3%,乡镇站所工作人员657人,占14.2%。

(三)从涉案金额看,犯罪涉案数额虽然不大,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

由于部分农村地区经济基础还比较薄弱,村干部经手的钱款多是“小钱”,但却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各地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有案必办,够罪必究”,全力以赴保护群众切身利益。五年来,全省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涉案金额5万元以下的1223件,占该领域案件总数的42.5%;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案件740件,占25.6%;10万元以上的724件,占25.1%。

(四)涉农惠民政策实施和资金管理过程中利益关系人共同犯罪多,窝串案占相当比例

随着国家对涉农惠民资金安全的关注,涉农资金管理部门加大了管理力度,审计部门加强监督深度,目前,各种惠农资金无论何种发放方式,都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登统上报要多人参与,领取发放要多人办理,验收审批要多道程序。因此,近年来,有关人员相互勾结作案或与他人里应外合共同作案明显增多,窝案串案占有相当比例,甚至一起案件垮掉一个班子、牵出一个团伙。五年来,全省共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窝串案1620件3563人,占此领域案件总人数的76.8%。仅2012年,查办涉农惠民领域窝串案494件957人,占同期此领域立案总人数的52.5%。2010年以来,张家口、保定、衡水、邢台等多地反贪部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批土地吃回扣”现象,分别在国土资源领域开展打击专项行动,组织专案查处利用土地审批权、管理权谋取私利的贪污贿赂案件146件266人。2009年以来,衡水、邢台、保定市院相继开展打击农机补贴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处农机补贴领域贪污贿赂犯罪51件101人,涉案金额达1550余万元。

(五)涉案领域多元化,土地矿产征用开发和惠农政策性补贴领域犯罪呈高发趋势

从查办案件情况看,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涉及领域广泛,从基础设施建设到农村土地征用开发,从支农惠农资金管理到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改革,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到农村综合改革。但从发案情况看,犯罪领域又相对集中,与涉农惠民重点领域相对应。随着我省城镇建设的整体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改造步伐的加快,农村土地陆续被征用开发,村镇的拆迁改造范围不断扩大,征地补偿资金数额不断增大。同时,河北是一个农业大省,随着国家支农惠农力度的加大,国家惠农政策性补贴在全省的覆盖面逐年扩展。有些人利欲熏心,利用接触、管理相应资金的职务便利,受利益和人情驱动,实施贪污贿赂犯罪。仅2012年,查办土地矿产征用开发领域贪贿犯罪案件218件357人,占同期查办涉农惠民领域犯罪案件的27%,侦结认定涉案总金额达1.47亿元;惠农政策性补贴领域案件116件187人,占同期查办涉农惠民领域犯罪案件的14.4%,侦结认定涉案总金额492万元。

二、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主要作案手段

(一)隐瞒政策,暗箱操作

由于惠农项目、资金落实方式各异,有些新增项目具体宣传不够,农民了解涉农政策渠道有限,作案人员利用农民对惠农政策运行不知情、对涉农资金投向不清楚,故意隐瞒,暗箱操作,以发补助、奖金的名义,将公款私分。导致农民不能足额的领到补助金、补贴款,甚至分毫领不到。

(二)私自截留,挪作他用

由于涉农资金投入渠道多,有的惠农资金流转涉及省、市、县、乡(镇)、站(所)、村,最后才能发放到农民手中。作案人员利用管理、分配、发放资金的职务便利,私自截留,或公款私存套取利息,或借给他人获取非法利益,或挪由本人、亲友使用。

(三)弄虚作假,冒领侵吞

作案人员多是采取虚造报表、伪造签字、欺骗审批等手段,虚列、虚增开支,冒领公款归己。

(四)私抬物价,贪吃回扣

一些掌管农业生产物资和农业生产技术的部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单位或个人的回扣,加价或私自抬高农资价格,侵占农民用户利益。

(五),索贿受贿

作案人员或是利用掌握涉农资金的保管、审批、分配权力,或是利用协助政府从事惠农专项工作的管理权,借机贪污、挪用,向有关项目单位索贿受贿。

三、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的社会危害及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一)影响恶劣,老百姓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是安天下、稳民心、促发展的战略工作,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涉案数额虽小,但相对于经济水平较低的农村而言,却是侵犯基层群众民利,损害农民合法利益,破坏农村经济发展秩序的重要因素。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并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的重大损失,有些涉案金额无法追回,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农民的利益。

(二)发案涉及资金政策落实多个环节、行政管理多个层次

从查办的案件来看,涉及省、市、县、乡、村多级行政管理部门,涉及资金政策规划、专项资金申报立项、验收审批、人员数据登统上报、资金调拨管理、资金领取发放等多个环节,其中也不乏重要岗位。五年来,查处的县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571人,占12.3%。其中,县处级以上要案21人。

(三)时间跨度长,作案次数多,案情复杂,查处困难

从2001年“十五”规划以来,国家逐年不断加大对涉农惠民资金的投入。作案人员利欲熏心,利用职务连任、任职时间长的便利,对长期、固定发放的资金“年年发,年年贪”,对短期、临时发放的资金,由于农民不熟悉相关政策,更是肆无忌惮贪污、挪用,还有的利用手中的资金政策分配权收受贿赂。案件时间跨度长,书面证据难找,作案次数多,案情复杂,涉及农民人数多,查证量大,给侦查取证工作带来困难。

(四)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主体身份难把握,导致犯罪性质界定存在分歧

根据《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0年4月29日)》规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在从事“七项”工作中,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的,依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定性难的问题。

1.主体身份性质难区分。由于农村基层组织职能繁多,自治“村务”与从事“公务”错综交织,工作人员主体身份具有村民自治组织管理者和受乡镇委托从事公务的双重性,其身份属“国家工作人员”还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难以界定和把握。主体难分导致罪名难定、证据难取。

2.涉案款项性质复杂难区分。由于村财务管理人员大多不具备专业性,财务管理混乱,科目综合交叉,财务资金往往是上级拨款与村集体经济收入混在一起,涉案款项是公款还是集体资金难以分清。在各地法院审判环节,分不清款项的来源均认定为集体资金,主体认定上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处理。

3.违纪与违法行为难区分。有的村存在会计由村主任或支书一人兼任的现象,甚至容党、政、财、村务处理等权力于一人之身,擅自处理村财务资金等违纪行为难以界定。

(四)缓刑、免于刑事处罚适用比例较高

五年来,全省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共作出有罪判决3366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22人,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1031人,占40.2%。宣告缓刑1401人,免予刑事处罚934人,占69.4%。主要原因在于:

1.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普遍较小,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判决较多适用轻刑罚、短刑期。

2.侦查、公诉部门与审判机关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主体身份认定上一旦产生分歧,往往按照非国家工作人员定罪量刑。

3.反贪部门侦查力量和能力水平尚需提高,有些涉农案件侦查取证不到位,运用法律政策解决办案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四、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的对策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1.要始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强化党的意识和大局观念,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握好工作方向,使反贪办案工作始终与党委中心工作相衔接、相协调。

2.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把遏制涉农惠民领域腐败问题做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依法打击贪污贿赂犯罪,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维护农民的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新时代对检察机关的迫切要求,是反贪部门的职责要求所在。要认真学习领会十精神,深刻理解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保障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责任感。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有效载体。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切实把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作为新形势下法律监督工作的重点,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权益。在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规范法律监督行为,增强法律监督实效,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

(二)以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为重点,切实加大办案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加大办案力度是党中央的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也是当前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要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和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出发,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切实加大办案力度,“老虎”“苍蝇”一起打,行贿受贿从严查,严肃查办每一起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严查涉及“三农”资金使用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保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严查农村基层工作人员犯罪,营造廉洁的农村政务环境。严查直接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农村稳定的案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坚持经常抓,长期抓,提高贪污贿赂犯罪的查处率,降低漏网率,加大犯罪的风险和代价,增强反腐败工作的惩治力、遏制力、威慑力。

(三)及时掌握社情、民情集中反映的情况,确定办案的重点领域和系统

全国、全省在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都有整体部署,但具体到各市、县,自然条件、经济条件不同,农民集中反映的问题、容易发生犯罪的环节和领域也会有所不同。各级检察机关必须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根据社情、民情集中反映的情况,因地制宜,明确本地办案的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确保反贪办案有的放矢。山林地区,重点查办涉及退耕还林补贴过程中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矿产集中的地区,重点查办资源审批、开发过程中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工业发达地区,重点查办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过程中的移民拆迁建设资金、征用土地补偿金发放、使用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贫困地区,重点查办支农惠农资金、扶贫资金发放、使用中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城中村及城郊地区,关注土地、基层组织和集体资产转制过程中、建设和拆迁安置过程中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利用直接负责具体款项和工作的机会实施贪污贿赂犯罪。

(四)全力以赴,多措并举,全面提高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贿犯罪案件能力

在发现线索上,要全面深入了解掌握惠农领域政策性惠农支农资金落实基本情况,全面摸清专项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底数,努力发现和查找案件线索,为深入查办案件打下基础。在侦查策略和方法上,充分发挥上级院组织指挥和带头办案作用,切实增强排除干扰阻力、快速突破案件的能力水平。要集中优势兵力、组织精兵强将打歼灭战,力求在查办重点领域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深挖窝案串案上有新突破,不断扩大办案成果。在侦查措施和手段上,要用好用活现有各种侦查措施和手段,同时针对侦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研究有效地应对措施。在运用法律政策过程中,要准确把握法律界线,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找准法律和政策的结合点。在办案质量和效果上,确保取证质量,提高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明力,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事实的检验、法律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在执法办案实战中,还要切实增强分析掌握犯罪规律特点的能力,注意总结办案得失和侦查经验,提高侦查破案水平。要大规模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在实践中锻炼队伍,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五)坚持走群众路线,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走群众路线是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的有效途径

始终坚持把发生在农民身边、侵害农民切身利益、农民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主攻方向,通过创新群众参与反腐败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深化侦查工作检务公开。积极听取群众意见,选出群众代表配合案件侦查,提供证据线索,见证侦查工作,以化解群众疑惑,平息群众怨气,理顺群众情绪,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六)讲求工作方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查处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中,既要坚决依法惩治犯罪,又要强化大局意识,讲求办案的方式方法,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自觉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执法为民宗旨谋划和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善于从宏观上把握任务和重点,找准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结合点,提升办案与服务的整体效果。要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确保办案质量和安全。要慎重对待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法律政策规定不明确的,要按照有利于农村改革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要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按照“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依法、注重效果”的原则,依法公正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要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在突出查办重点案件的同时,充分考虑涉农职务犯罪数量多、案值小的特点,无论涉案金额大小,都要积极认真查办。坚持“有案必办、够罪必究、全力追缴、全额返还”的原则,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社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七)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惩治涉农惠民领域腐败问题的工作合力

1.进一步完善“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适应证据收集、运用的新规则。特别是进一步完善侦查部门与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推行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提前做好证人出庭和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准备工作,提升执法办案的整体效能。加强与渎检部门的联系,注意从渎职侵权犯罪中发现和深挖贪污贿赂犯罪。

2.进一步完善“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规范上下级检察院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的任务和关系,更好形成上下紧密联系、地区之间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法治惠民工作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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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参加“煤改电”工程的住户,政府提供以下配套优惠政策:第一,社区居民购买蓄热式电采暖器设备,只需要支付1/3的购买费,其余2/3由国家财政补贴;第二,为了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增强保暖效果,政府出资为其房屋提供原址原建、增加保温层、房屋修缮等多项活动;第三,其家庭用电可以享受每度0.30元的峰谷电价政策优惠;第四,居民可以享受《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中的补贴政策。

以一家两间平房为例,根据社区居民测算,以前冬天用于购买取暖用煤花费1300元左右,“煤改电”后,所需电费700多元,节省近一半;如果加上房屋改造、修缮等福利,居民今冬的生活质量将大幅提升。

这本是一个让利益相关方都高兴的项目,然而,在整个政策实施过程中,部分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居民却没有皆大欢喜。据笔者了解,是因为惠民政策出台前后并没有按照法治方式去实施,导致工作人员工作量大,引发牢骚;居民需要没得到满足,又添抱怨;政府财政出资,也没获得感谢。

惠民工程实施没有与制度建设同步

具体表现为缺乏制度建设,使得政策执行工作处处被动。

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多次下达过要求,在一些重大工程选址施工之前,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即使是一些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也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是,据笔者了解,因为项目评估、评价费时费力费钱,时间紧迫导致基层来不及等就开始动工。

由于该项政策出台前,缺乏公众参与,居民对政策不了解;同时政策制定部门对居民实际情况也不清楚,因而政策执行部门(街道办、居委会以及其他施工方)执行方式的临时性、应对性就暴露无遗。

“煤改电”工程并不是今年才有。早在2002年,北京市就了《北京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政府对“煤改电”采暖户实行低谷电价优惠,给予居民取暖费用补贴,但当时由于其他相关的补贴政策没有跟上,实际上使得“煤改电”居民的生活负担加大,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电采暖方式的推广使用。

据2003年第12期《北京物价》所刊的研究表明,在最初进行试点的150户平房居民中,真正采用电取暖的不到15户,采用电取暖比例低于10%。

尽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大幅度提升各项补贴,经过11年的推广,采用电采暖的居民大比例提升,降低了燃煤数量,但是,除了动用经济措施之外,在完善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知情权等制度建设、制度调整、制度供给方面仍存在极大的提升空间。

比如房屋产权归属与房屋使用面积大小、与配置电采暖器大小直接相关。居委会进行入户统计的社区工作人员不是房产专业相关人士,要求其准确地判断房产权属以及统计房屋面积大小,难度太大。

“煤改电”工程涉及部分公房,根据基本法理,房管局是政府管理公房的主管部门,房管局对公房房产权属以及房屋面积大小等事实最清楚,所以这项工作如果由房管所来进行统计,或许会做得更有效。至少,房管所和居委会应该相互配合,这样会使得入户摸底、登记更加简单、方便。

但是,据笔者了解,整个政策实施过程中,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只出席了几次协调会。公房管理者的缺位使得很多与公房产权相关的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也增加了政策实行的难度。

再如,公共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朝令夕改,使得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没有稳定预期,感觉很受“折腾”。

“煤改电”过程中,社区居民接到居委会通知,来到居委会填报审批表,居委会在逐步核实房产证、户口本等信息之后,进行登记。工作人员会告诉居民,去指定地点凭审批表选购电采暖器。

可是,当工作进行了一星期之后,街道办事处临时又通知居委会,说居民此前拿到的审批表,需要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之后,才能去买电采暖器。于是,社区工作人员又电话挨个通知居民将开出的审批表拿回居委会,统一交街道办事处盖章。

这种政策执行中的临时变更行为,不仅增加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的时间成本,同时也让政府获得了工作人员和居民的“差评”,用居民的话说是“拖泥带水”。

尽管这些琐碎的小事只是小矛盾,不是对抗性冲突,也根本不会构成对社会稳定的威胁,但是,政府投资一项惠民工程,由于实施中的程序瑕疵而收获负面影响,的确值得反思。

政府法治建设可从惠民工程开始

近年来,中央政府一直在致力于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笔者认为,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可以从惠民工程开始着手。因为惠民工程是增量改革,改革中没有人利益受损,实行起来阻力会很小,因而可以让其成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抓手。

譬如,在进行“煤改电”施工之前,如果先期在受影响社区进行充分研讨,制定详细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并将规则完全充分公开,不仅有利于宣传惠民政策,而且还能培养和训导居民的法律意识,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首先,在工程动工之前,应该先期组织各个相关部门集中进行研究、讨论,凡是涉及到利益分配的问题,一定要做到透明、公开、公正;涉及到可能影响居民人身安全的项目,在施工之前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譬如,安装高压变电器是煤改电工程的一个重要步骤,居民可能担心变电器产生的辐射而抵制在其住宅附近安装变电器,那么,相关部门就需要召开会议,听取居民、社区工作人员等关于选址的意见,再确定方案。

如果不进行前期调研,当居民去施工现场抗议时,再让居委会领导去现场调解、维稳——这种事后救火模式总是让社区工作人员、工程负责人心力交瘁,更重要的是,受影响居民在切身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其抵抗行为会使得政府维稳成本剧增,强力维稳又会使法治遭严重侵蚀。

其次,对社区工作人员应该进行培训,增强整体素质,提高解决纠纷的能力。

在现今的政治体制下,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其实都是受政府委托的人,其一言一行都与政府评价直接相关。居民对工作人员的不满可能会转化成对国家、政府的不满,因而可能给社会增添不和谐因素。

由此,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培训,提高他们协调、处置社会纠纷和冲突的能力和方法,特别强调工作人员不应该卷入纠纷,使国家和政府形象受损,而要做中立的第三方按照法治规则协调、处理纠纷和冲突。

最后,政府是社会的表率,社会的法治化有赖于政府法治行为的引导与推进。

社区煤改电工程,是对社会资源进行的二次分配,其关注的应该是公平问题。在整个项目过程中,政府要遵循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的原则,通过有序的公众参与和民主形式,对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从而带动全社会民众讲理、讲法、讲公正、讲民主,逐步培植起建设法治社会的环境。

法治惠民工作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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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学发展观对档案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及在认识上形成的共识

(一)具体要求

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调研,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同时,紧密联系档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档案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要以发展为第一要义,把促进档案事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一切为了发展,人人共谋发展,争取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档案事业发展,发挥每个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用自主创新和先进科技支持档案事业发展,通过法律法规保障档案事业发展。

2、要以以人为本为核心,重点实现“两个转变”,建立“两个体系”。一是要转变重事轻人、重物轻人、重典型人物轻普通人物的传统观念和认识,重视所有涉及人的档案的价值,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二是要转变档案工作中重机关团体利用、轻个人利用,重为机关团体服务、轻为群众服务的传统观念和认识,像重视机关团体利用那样重视人民群众利用,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

3、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统筹兼顾档案工作。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既抓好档案系统内部的各项工作,也搞好档案系统与外部的各方面联系;既抓好档案基础业务工作,也搞好档案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各项服务;既搞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也抓好档案中各种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保护;既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保护传统载体的档案,也要运用传统手段和方法保护新型电子载体的档案;既要尊重档案的形成规律和保管的原有基础,又要运用数字化、网络化等手段对之进行系统开发和利用;既要保留并发挥档案工作的基本传统功能,又要不断拓展档案工作的新的更多功能,使档案工作真正做到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要以统筹兼顾为根本方法,统筹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统筹档案馆工作、机关档案工作、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档案法制工作、档案科技工作、档案教育工作、档案宣传工作、档案群众团体工作等各项工作;统筹各县(区)的档案工作;统筹业务建设、条件建设和队伍建设;统筹对内服务和对外交流。也就是说,在总揽全局、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抓住事关服务大局、事关事业发展的主要工作,着力推进,重点突破。

(二)形成共识

通过学习调研,局领导班子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上普遍有了新的深化提高,在思想观念上有了新的转变,形成了一些新的共识。

1.要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科学发展意识。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必须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孤立地、整体地而不是割裂地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在正确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内涵的基础上,着力健全体制机制,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档案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

2.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档案工作实现新一轮的大发展。要从自我陶醉、保管好档案就万事大吉的思想中解放出来,从“见物不见人”的传统观念中解放出来,从重机关团体利用轻个人利用、重为机关团体服务轻为群众服务的传统认识中解放出来,从“重建设、轻管理”的局限中解放出来,从“唯上唯书”、生搬硬套的教条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增机构、加编制”和“新瓶装老酒”的老套思维中解放出来,从论资排辈的陈旧用人观中解放出来,从教条式死记硬背和办班考试的形而上学中解放出来。要认识到看不到差距是最大的差距,看不到危机是最大的危机,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保持昂扬的斗志,保持锐意进取的干劲和激情,以敢干敢闯、扎实拼搏的工作作风和效率推动档案工作实现新一轮的大发展。

3.要进一步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好全市档案工作。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要努力统筹各县(区)档案工作,统筹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抓住事关服务大局、事关事业发展的主要工作,着力推进,重点突破。

4.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惠民之州”建设的水平,充分发挥档案服务民生的作用。要紧跟市委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总目标总要求,围绕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民生问题,着力提高档案服务民生造福民生的水平,让档案发展成果惠泽民生。

5.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着力提高领导班子运用科学发展观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为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初步成效和存在问题

(一)取得的成效

十六大以来,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密围绕档案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基本适应惠州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新要求,逐步完善了现代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实现了档案工作的科学发展。主要表现在:

第一,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创新档案服务机制。始终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不断拓宽档案工作为领导、为机关、为群众服务的领域,积极推进档案服务机制创新。主要有: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现行文件利用工作;对旅游、宗教、民营企业、家庭档案等新领域档案工作进行探索和指导,不断拓宽档案社会化新领域;紧跟惠州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做好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加强农业农村、社区档案工作,开展家庭建档工作,稳步推进民生档案服务;狠抓档案归档质量,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综合管理水平;开发有参考价值的档案资料,举办各种展览,不断拓宽档案服务功能。

第二,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日益完善运行机制。制定了档案收集、开放实施细则和档案资料收集、保管、库房管理、整理编目、查阅利用、鉴定销毁、保密、统计、安全保卫、现行文件阅览等一系列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同时,对档案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每年进行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考核。每年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既有短期工作目标,又有长期工作规划,保证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第三,增强档案法治意识,不断完善档案法制建设。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东省档案条例》等档案法制宣传活动;建立健全档案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审批责任制,提高档案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加大档案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发挥档案行政管理职能。

第四,夯实资源基础建设,为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始终把档案馆资源建设作为档案事业的主体建设来抓,积极开展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开放利用工作,目前,馆藏档案共有267个全宗79003卷、6414件,涵盖了文书、基建、会计、干部处分、死亡干部、普查、勘界、环保、婚姻等门类档案以及声像、照片、电子等多种载体档案,基本实现多载体、多门类、结构合理的档案资料馆藏体系。在加强馆藏资源建设的同时,积极做好档案开放利用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解决经济纠纷、编史修志等工作做好档案信息资源服务。

第五,开发信息资源,挖掘档案的潜在价值。我馆充分利用馆藏档案资料开展档案编研工作,近年来编写了《惠阳地区大事记》、《惠州市档案志》、《惠州改革发展实录》、《惠阳地区“”资料选编》、《惠阳地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国民经济调整资料选编》、《惠阳地区“”化运动资料选编》、《惠阳地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资料选编》等8种资料约300万字;续编了《惠州市历届党代会简介》、《惠州市历届人代会简介》、《惠州市历届政协会议简介》、《惠州市机构沿革》等7种档案参考资料,编辑了17种约310万字的专题文件汇编,今年编撰的有《政府工作报告汇编》、《惠州市政府令汇集》、《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等4种约150万字。同时,为市党史办编写惠州市党史提供了大量的档案资料,约有1万多卷(册)。

第六,坚持科技兴档,稳步推进档案现代化建设。馆藏267个全宗79003卷、6414件档案及6987份现行文件的目录已全部数字化,实现了自动检索,并对馆藏重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至2007年底已完成革命历史档案、重点全宗档案等20万页数字化处理工作;档案信息网站于2005年6月开通以来,内容不断充实,栏目不断更新,至2007年底网站的点击率达60000多人次,成为宣传档案工作的有力阵地和提供档案服务的有力平台;惠州电子文档管理中心从2005年开始筹划建设,2008年4月已正式开通,实现了市直单位电子文件的在线移交管理及开放档案、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检索,目前已在惠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上查询”栏目增设“档案查询”一栏,公众只需登录政府信息网,点击便民通道的“网上查询”,便可进行现行文件检索和开放档案目录检索,方便、直接地查阅到自己所需的档案信息和政务信息,这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又一新举措。

第七,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学术研究水平。始终把提高档案人员的整体素质作为档案工作持续发展的大事来抓,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档案人员的专业教育培训,据统计,5年来通过业务知识函授和集中考试的方式,共举办了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和业务骨干研讨班61期,培训人数达2854人次。惠州市档案学会也积极发挥学术研究的桥梁纽带作用,5年来共召开5次学会年会和学术研讨会,收到论文52篇。其中在部级报刊发表5篇,省级报刊发表5篇,省学会宣读42篇。

第八,转变机关作风,提升档案部门整体形象。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和纠正干部职工精神不振、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执法力度不严的问题,营造出勤奋工作、热爱学习、爱岗敬业、办事优质高效的良好氛围,涌现出一批兢兢业业、甘于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惠州市“万众评公务”活动中,连续六年名列前三名,还荣获过市直“文明机关”和“绿色单位”称号,另有54人次受到上级和同级党委、政府的嘉奖。

(二)阻碍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问题

虽然十六大以来,我市档案工作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比兄弟城市的发展态势,对应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目标任务,我们还存在着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有下面七点:

一是思想观念不适应,存在“小进则满”、安于现状的旧的思维定势。

二是统筹发展不适应,存在县区之间,县(区)各乡镇、各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差距大的问题。

三是自主创新不适应,存在机制不活、动力不足的问题。

四是馆库建设不适应,存在规划滞后、资金缺乏的问题。近年来,我市档案馆库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比兄弟城市,在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特别是惠东、龙门、博罗三县的馆库,还不符合省一级的要求。

五是服务民生不适应,存在资源匮乏、渠道不多的问题。主要是在过去的一段时期内,档案收集渠道不够畅通,收集范围过窄,导致馆藏资源比较单一,提供利用的档案资料不够齐全。

六是人才队伍不适应,存在结构失衡、质量不高的问题。人才是推动档案科学发展的动力与后劲所在,但目前人才机制滞后,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不够灵活,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全市档案部门共有101人,但真正是档案专业的只有2人。

七是党的建设不适应,存在执政能力、领导水平、联系群众、廉政勤政有待加强等诸多问题。

通过对以上七个不适应的认真分析,找出了影响我市档案科学发展的六大主要问题:

第一,思想还不够解放。我市的档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思想还不够解放,改革意识、力度还不强,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固步自封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和民生服务方面,存在守旧求稳现象,对如何主动和创造性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方面提供优质档案服务存在因循守旧的思想。二是在档案管理上,存在着“看门守摊”的思想和等人上门移交的意识,重保管轻利用,求稳怕变心理突出。

第二,区域、城乡档案发展不够协调。区域、城乡档案发展不协调,存在很大差距,市直机关档案管理水平较高,区直、乡镇档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各县区之间档案经费投入、发展水平不平衡。

第三,档案资源整合不够、档案信息服务民生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具体表现在:一是档案馆保存的档案是在档案室保存10~20年后才移交到档案馆的,而老百姓关心的、与自己切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档案信息分散在各单位、各部门,不利于惠民便民。二是档案的范围非常广,而与老百姓戚戚相关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收入分配、劳动就业与培训、衣食住行、教育等方面的民生档案,没有实行资源整合,民生档案信息得不到充分发挥。

第四,面对新形势下制约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问题研究不够、探索不够。主要有:对如何破除“安置型”的进人用人机制研究不足,“重业务轻队伍、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还存在;对如何进一步完善档案部门依法治档机制探索不够;对如何加强档案工作保障机制研究不够;针对档案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没能及时出台相应的措施;对如何通过学术研究激励机制提高档案人员专业水平、学术水平探索不够。

第五,对违背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现实问题解决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针对馆藏匮乏,利用率偏低的问题,提出拓宽收集渠道、扩大收集范围的手段方法不多;就如何提高社会档案意识有待进一步创造环境和条件;各县区、各乡镇、各部门之间档案发展不平衡,还需想方设法促使他们协调发展;档案干部队伍的稳定问题、整体素质有待解决。

第六,党性党风党纪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理论学习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学习的系统性、深度和广度不够,理论联系实际上还有一定差距;执行民主集中制还有差距,没有完全做到集思广益;科学管理的意识还不够强,紧跟上级部门安排的多,开拓创新的少,习惯于老经验办事、照搬上级文件、坐等上级指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埋头干业务多,下基层调研少,对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的不够;党风廉政意识不强,存在“无条件产生腐败”、“腐败与我们关系不大”等思想。

(三)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在系统全面梳理党的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问题之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集中研究、探讨,认真分析存在这些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下面五个方面:

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认识不足,学习不够主动、深入、系统。由于受文山会海和繁重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影响,学习理论的时间和精力难以保证,只限于党组中心组和平时每周学习日的学习,以工作代替学习,学习较被动。学习上存在形式主义、本本主义,流于“一阵风”、“三分钟热度”,不能深入透彻地进行学习研究,往往对时事政治、领导讲话学习的多,对科学发展观学习不深、理解不透,没能很好地运用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求稳有余,求变不足。

2、对档案业务学习钻研不够深,科学发展能力有待增强。平时的管理工作大多数依靠经验管理,对档案工作的新技能、新知识的学习缺乏动力。因为没有系统的对业务知识进行学习,造成了工作能力的薄弱,以致在档案行政管理和利用上或对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措施上不够有力,方式方法不多,或服务发展、服务和谐、服务民生的亮点不突出。

3、以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指导档案工作有所偏差。我们在理解“发展是第一要义”时,往往忽略科学发展观四句话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割裂了它与另外三句话的相互约束性和有机整体性,片面地理解为“馆藏的增长、馆库的完善等于发展”,搞那种“以物为本”的攀比,导致发展中“见物不见人”。本来丰富馆藏、完善馆库保管条件是手段,提供利用、服务民生是目的。但是,由于发展理念的偏差,把手段、目的本末倒置,这就是对科学发展观“发展是第一要义”的严重曲解。

4、对档案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认识不深,创新热情不足。档案工作是“记录历史、服务当代、着眼未来、造福民生”的崇高事业,由于满足把档案安全保管好就万事大吉的坐等思想,对档案工作如何实现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认识不深,档案工作面向各类人士,特别是普通百姓、困难群体的服务观念和服务能力标准不高,有时还有畏难情绪,档案价值和实效没有很好在人民群体的利用中获得充分发挥。

5、对档案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握不够,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全面协调可持续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而我们对这一根本要求的把握不深刻,过于注重馆藏增长、馆库建设和档案保管,忽视盘活档案信息资源、活化档案文化功能,忽视通过科技手段促进信息化建设,忽视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忽视提高档案为经济社会服务的水平。

6、对档案统筹兼顾运用不够,有时顾此失彼。统筹兼顾,要求我们在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上,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然而,在现实工作中,我们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上运用不够,往往顾此失彼。比如存在“重业务轻队伍、重使用轻培养”的现象,注重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对干部的思想动态深入了解不够,对干部职工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关心不够。

7、工作作风不够细致,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作风不够深入、扎实、细致,导致面对千头万绪的工作,有时思路不够清晰,安排不够周密,处理不够冷静,有急躁情绪,顾此失彼;对制度的执行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不能放开手脚开展工作,不敢大胆批评犯错误的同志,奉行好人主义。

8、党风廉政意识不强,自身修养有待提高。领导班子的作风和形象取决于廉洁自律意识和自身修养。意识不强,缺乏修养,势必对自己的要求放低,也自然就不能高标准地要求干部职工,从而削弱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吸引力。

三、今后推进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思路及措施

(一)主要思路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我局(馆)要围绕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的总目标总要求,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提高惠民的水平,争取为全省档案部门的科学发展提供新鲜经验。

1、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抓住发展这个关键。局(馆)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档案工作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发展,解决制约档案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档案工作也只有通过发展,才能解决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问题,才能争取到社会各方面对档案事业发展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每个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用自主创新和先进科技支持档案事业发展,通过法律法规保障档案事业发展。

2、坚持改革不停步,把握档案工作改革的方向。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以改革来推动发展。通过改革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通过改革来解决档案工作发展过程中的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消除影响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建立充满活力、富有成效、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符合现代化档案馆要求的体制机制。

3、坚持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宗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档案工作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服务力量,要始终把服务作为档案工作永恒的主题,把服务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作为档案生存的根本,秉持“以服务求生存,以管理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理念,努力提高服务品质。

4、坚持创新的理念,不断为档案工作的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要将创新作为档案的生命。因为没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档案就没有生机和活力,没有发展理念和思想文化创新,档案就会迷失方向和目标。创新将为档案工作的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成为推动档案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5、坚持以人为本,使档案真正服务民生造福民生。要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档案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改变重事轻人、重物轻人、重典型人物轻普通人物、重机关团体利用轻个人利用、重为机关团体服务轻为群众服务的传统观念,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群众需要,方便群众查询上。

(二)已解决的突出问题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让群众从一开始就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我们切实解决档案工作存在的一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主要有下面五个:

1、完善档案信息服务渠道,解决档案工作与服务民生不相适应的问题。针对群众查档案难的问题,开通惠州电子文档管理中心,把馆藏开放档案目录和已公开的现行文件在网上公布,群众通过网上可以直接查阅所需的档案信息和政务信息。并在惠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上查询”栏目增设“档案查询”一栏,群众只需登录政府信息网,点击便民通道的“网上查询”,便可进行现行文件检索和开放档案目录检索,更方便、更直接地查阅到所需的档案信息和政务信息。

2、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解决社会档案意识薄弱的问题。通过开展家庭建档宣传活动,培育家庭档案示范户,并在纪念惠州建地级市20周年之际,与惠州日报社联合开办“解密档案”系列报道,扩大档案社会影响力,提高档案社会意识。

3、深层次挖掘档案信息资源,解决档案信息资源盘活不够的问题。围绕“思想解放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等实践活动,把改革开放30年来,我市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方面具有启示和借鉴作用的大事、重大决策的档案资料,编辑为内部刊物《档案资料参考》,分送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参阅,充分发挥档案资政襄政的作用。

4、加大对县区档案部门的指导监督,解决有的县区档案工作经费不足、馆库建设落后的问题。统筹兼顾全市档案工作,深入到博罗、龙门等县区,帮助解决、落实档案工作的经费问题,使档案的基本保护条件、馆舍建设和设施得到加强、完善;深入惠城区就档案馆库建设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共同研究解决惠城区档案馆建设存在的问题;深入到城建档案馆,就馆库及馆藏档案进行了实地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5、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规范管理工作,解决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创新档案服务机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与市委农办联合下发了《惠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实施方案》,着力做好农业生产和经营档案,农户档案,农村土地山林承包流转档案,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社会保障、合作医疗档案,计生档案等的建立和利用,加强和规范我市新农村建设的档案工作,把全市第一批103个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纳入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范围,保证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三)下来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及措施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虽然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但还有一些问题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需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研究解决问题的新举措、新方法。具体来说有如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发挥档案馆政务信息查阅场所的作用。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市档案馆将改造档案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充分发挥档案部门在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方面的作用。

2、加强民生档案建设。①加快整合馆藏民生档案资源,做好整理编目、开放审查等基础工作。②要扩大收集渠道,把所有涉及到人的档案纳入进馆范围,充实馆藏民生档案。③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界定民生档案种类和内容,制定民生档案管理制度,为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做好档案服务工作。

3、做好环境污染源普查档案的跟踪与指导。

4、做好撤并单位档案的处置工作。围绕机构改革的进行情况,及时做好撤并单位档案的处置工作,防止机构变动造成档案的散失和损坏。

5、开展档案对外交流活动和教育培训。要拓展我市档案工作对外交流领域,适当组织学习考察活动。要继续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学术水平。

四、以提高建设科学发展的“惠民之州”的能力为目标,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一)提高认识,抓好学习,树立发展意识

要把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作为班子建设的主要内容来抓紧抓好,进一步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的落实。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深度、广度和系统性,采取灵活多样的角色模拟、现场抽题解答、文章论点发言等学习形式,保证政治理论学习入心、入脑。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不断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和决策水平。要加强档案知识的学习,认真研究和钻研档案工作出现的新业务和新技术。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牢固树立发展意识,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档案工作。

(二)完善制度,形成合力,视团结为生命

一要建立健全党组会议制度。要明确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决策的事项和程序。党组在决策重要事项前,要充分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发挥集体智慧,增强党内民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二要建立健全局务会议制度。局务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至少有一次扩大到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主要是研究和处理全局日常工作,检查上级档案部门有关政策、规定在本局的落实情况,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要做到多沟通、多交流,在目标上同向,在措施上同力。三要建立定期的谈心制度。党组书记与其他成员每年要有2次以上的谈心,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要有2次的谈心,每位班子成员每年要有1至2次与各科室人员的谈心。通过谈心,沟通思想,消除隔阂,促进团结,增强班子的凝聚力、亲和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三)解放思想,求真务实,转变工作作风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破解阻碍档案工作科学发展的难题,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具体做到“四实”:一是察实情,定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档案工作的实际,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思考和解决档案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每位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有2至3个月时间,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分管工作,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写出1至2篇有实情、有见解、有解决问题建议和方法的专题调查报告,形成正确的思路和决策。二是说实话,对调查了解的情况如实、全面、准确地予以反映,不歪曲事实、夸大成绩。三是办实事,脚踏实地为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不做表面文章,不搞政绩工程。四是求实效,以提高服务层次为出发点,让基层和群众看到工作成效。

(四)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加强廉政建设

法治惠民工作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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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惠州坚持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各项规划编制中,注重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控制和治理污染、合理有效利用资源,有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使得“惠州蓝”“惠州绿”等生态品牌声名远播。

去年,中央环保督察进入广东,在为期一个月的督察期间,作为绿色发展先行区的惠州,对中央督察组转办件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雷霆出击、立行立改,并且借助督察的东风,推动一批环境问题的彻底解决,真正践行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的诺言。

“那是比捡了钱还高兴的事”

12月6日晚上9点30分,惠东县稔山镇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反映稔山镇百惠商城旁的流动烧烤摊档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稔山镇委镇政府接案后迅速行动。当晚11点20分由稔山镇委书记黄绿青亲自带队,稔山镇联合县环保、市场监管、城建、住建、公安、环卫等部门,对本区域内的5家流动烧烤摊档进行查处,并现场收缴烧烤工具8车次12吨。县环保局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八两金烧烤档”和“万州烤鱼档”分别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分别处以1000和3000元的罚款。稔山镇党委政府对该案落实从严问责,对该镇城监队队长予以免职处分、对该镇城建办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为巩固提升案件的查处成效,全面防范再次发生烧烤摊档油烟扰民情况,稔山镇由镇委书记牵头,各部门严格落实管线、辖区管控责任,开展全镇烧烤摊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对易发路段加强巡逻,对整改发现的负面问题进行曝光警示,坚决杜绝死灰复燃。整治行动开始至今,相关部门持续到行动现场查看了解,没有发现流动烧烤摊档无证经营的情况。

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惠州类似的案件并不鲜见。各地以转办件为线索,以点带面、全面排查整治环保问题,推动区域环境问题的解决,力促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提升。

网友“王生”近日通过“党政领导信箱”向惠州市副市长邓庆忠投信,称“那是比捡了钱还高兴的事,感谢党和政府”。

原来,“王生”所称赞的是博罗县畜禽养殖清拆整治工作。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惠州的案件多次反映博罗县非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对此,博罗县委、县政府对非法养殖业做到零容忍,以不姑息、不枉情、不手软的态度,强力推进非法养殖业和复养点的整治,全面依法清理非法养殖场。环保督察期间,博罗县共清拆畜禽养殖场376户,清理生猪约12万头,清理家禽约10万只,清拆存栏面积24万平方米。

“我们可以理解,政策如果是这样子,我们也要改良,拆掉那些简易棚后,我们就准备绿化,年底把绿化搞好,绝对不走回头路。”看到县委县政府的坚定决心,特别是通过当地的正确宣传引导,养殖户对清理工作也表示理解。各镇街还多措并举,被清拆后的养殖场有的进行复绿,有的引导养殖户另谋绿色发展路子,获得社会群众的充分肯定。

环境有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改善

12月20日,惠城区环保分局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感谢环保部门顺民意、解民忧,为群众解决了民生诉求,提供了更好的生活环境,居民群众纷纷表示对惠城区的工作态度和处理效率相当满意。

原来,12月16日晚,惠城区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长生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评不符合规定”后,立即作出响应,区包案领导于17日上午9点召集有关部门召开查办工作会议。惠城区环保分局组织技术人员对《惠州长生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并与河南岸街道办热情接待居民代表、听取群众诉求、耐心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对公众反映的合理、合法意见进行梳理,在公示期结束后,于12月17日出具了《关于不予批准惠州长生血液透析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通知》,在网上进行不予审批公告。同时,市卫计局也做出建议另行选址的决定。

在此次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惠州市各地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历史遗留环境问题、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环境问题处置,随着一些长期困扰群众的环境问题得以解决,环保工作也受到了群众的高度赞扬。

12月11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反映“关于江北望江村果园巷正对面一斜坡路口垃圾场存在环境问题”。对此,惠城区制定方案,并采取了六项措施对该问题进行整改。为了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惠城区专门开展了一次对村民、住户的问卷调查活动,向原垃圾收集点附近村民、住户派发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深入了解群众对该垃圾点整改后满意度、认同度情况。问卷调查共派发问卷102份,调查结果反映村民、住户对整改的满意度达到98.8%。

“奇了怪了,你们发现了没有,连着几晚好像投诉少了很多”。凌晨1点15分,惠阳环保局一位24小时值守干部对另外几位同事说。跟中央环保督察前期每天处理环境投诉连续鏖战到凌晨4、5点相比,后期投诉的减少反倒让工作人员有点不适应了。

其实,随着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随着一系列扰民问题的解决,这样的局面也在情理之中。据不完全统计,仅11月28日以来,惠阳区共妥善处理建筑噪声、娱乐噪声、饮食油烟等各类环境投诉71宗,未出现重复投诉,且投诉数量日渐大幅减少,市民纷纷表示城市的环境有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改善”。

例如惠阳县东直街盛华楼下饮食一条街,10多年来,油烟扰民、噪声扰民、占道经营等环境投诉不断,以往单靠环保部门开展过多次大规模清理,效果始终不尽人意。12月16日凌晨,接到中央督察组转来群众反映该片区存在大排档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的现象。当晚城管、公安、环保、食药监、工商以及淡水街道办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到现场调查,现场令相关档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次日环保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片区其中的14家大排档3天内对其擅自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新、改、扩建餐饮服务项目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否则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关闭并罚款。目前,据每日巡查小组反馈,上述大排档均处于停产状态,至今再无出现重复投诉。

当下,群众对美好环境的诉求越来越高,自觉维权、环保监督的意识越来越强,环境问题的解决必须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也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下,惠州市一批噪声扰民、焚烧垃圾、饮食油烟等违法行为得到彻底解决,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

悬赏5万元追捕环境违法人员

12月17日当天,惠东县组织白盆珠镇、莲花山保护区管理处、县国土、林业、环保、供电、公安等有关部门共100多人在莲花山保护区继续开展清拆工作。截至12时30分,莲花山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物已拆除完毕。同时,县公安局已刑拘涉案人员1名,并悬赏金额5万元的悬赏通告,加大对其他涉事当事人的抓捕力度。

悬赏5万元追捕环境违法人员,这在全省范围内都是比较少见的,足以显示惠东县对环境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一追到底的决心。事实上,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惠州市对环境违法案件,坚决顶格处理,彰显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的坚决态度,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在第7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中,惠州市博罗县杨侨镇12岭分厂亚太木板厂排放浓烟,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榜上有名。

“太亚木板厂”即“惠州市盛易木业有限公司”。接案后,杨侨镇联合环保办、经济办配合市环保局、县环保局对该厂查处,市环保局对该厂进行了烟、灰尘、噪声等采样检测。检测显示,该公司锅炉废气超标排放,博罗县环保局对惠州市盛易木业有限公司废气超标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该公司责令停产整治并处顶格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在大亚湾区,省交办件反映,大亚湾区海德运动器材(惠州)有限公司、龙亿科技(惠州)有限公司废气扰民问题。当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立即带队赶赴现场核查案情,并组织召开多次案件分析研判会,指导案件的调处。经查,海德、龙亿公司均存在擅自扩建加热器车间且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的未批先投`法行为。大亚湾区迅速采取措施依法依规组织查处,分别对海德、龙亿公司依法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查封非法扩建的加热器车间。同时对海德公司处罚10.5万元,对龙亿公司处罚30.5万元;当天企业已完成了整改,扩建的加热器车间已进行拆除。区环保局就此约谈了两家企业负责人,责令其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守法意识,杜绝环境违法行为。

《法治惠民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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