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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次视察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主要成效
开展视察评议活动,是政协参政议政、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方法和途径,是政协对党和政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对于我们认清当前提案办理工作形势,找出存在问题和不足,不断改进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都具有积极的、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搭建了良好平台。通过组织开展提案办理视察评议活动,政协委员能够深入一线、深入基层,现场了解提案办理情况,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能够更好推动工作落实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有利于各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的积极性。组织开展视察评议活动,是政协对县委、县政府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通过接受监督,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各承办单位的工作责任感,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三是有利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提案办理工作涉及全县政治、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因此,办理提案的过程,也就是推动全县政治、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过程。通过视察评议活动,能够及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和完善,从而不断加快全县各项工作的发展步伐。
这次视察评议活动,由于县政协高度重视,准备充分,组织周密,方法得当,委员们积极参与、工作深入,各承办单位大力支持、密切配合,整个活动进展顺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总体上看,这次视察活动强化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作用,推动了提案办理工作,促进了办理质量的提高,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委员们的好评。主要成效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科学总结了近年来我县提案办理工作的基本经验。视察报告从五个方面对近年来我县的提案办理工作做了全面准确、符合实际的总结,所归纳的四个特点,实际就是我们过去提案办理工作的基本经验,对今后全县的提案办理工作必将起到很好的指导和促进作用。二是正确分析了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应努力的方向。视察报告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各承办单位今后的提案办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三是促使提案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视察中,各承办单位在积极配合政协做好视察工作的同时,虚心听取委员们的意见,正视存在问题,坚持自查自纠,边查边改,不少未办理或办理得不够好的提案得到较好办理,一些未解决的提案得到解决,一些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办理落实的提案,和视察组的同志一起商讨了办理方案和措施,从而使提案办理质量和水平得到很大提高。
二、正确估价当前我县的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对待这次视察评议活动
近年来,我县的提案办理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前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出现了新的局面。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质量较高。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广大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空前高涨,他们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大量事关全局、建议合理、操作性较强的提案,内容涉及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其中一些建议是县委、县政府正在考虑解决的问题,一些是亟待解决但力度还不够的问题。这些问题通过提案反映到承办单位后,经过认真研究论证,不少得到了解决。一些提案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成为县委、县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决策、选项依据,在党群、干群之间架起了一座畅通的桥梁。二是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各承办单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加大了提案办理力度,不少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办理工作,有的亲自办理一些重要提案,使许多难度大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三是办理形式灵活多样。各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方式也在不断改进,结合工作实际,明确专人办理,加大落实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和提案人联系,了解提案人的初衷,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一些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当面向提案人介绍情况,实事求是地加以说明,求得提案人的理解和谅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提案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不容忽视。正如刚才在李主席宣读的视察报告中指出的那样,当前我县的提案办理工作还存在不少不尽人意的地方。比如一些单位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上的差距和做法上的不规范现象,特别是少数单位重答复,轻落实,敷衍赛责,消极应付等作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提案应有作用的发挥和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对这些问题,各承办单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整改。
这次视察评议活动,总结了提案办理工作的经验,指出了问题和不足,各承办单位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以科学的态度对待这次视察评议活动。要坚持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高度,正确认识这次视察评议活动,虚心接受委员们的评议监督,正视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完善工作,努力把我县的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以这次视察评议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2009年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虽然已经基本完成,但还有不少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而且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一年的提案办理工作也将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因此,继续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我们各承办单位责任更大,也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第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的自觉性。胡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这是由我国的国体和政体所决定的。因此,认真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是尊重人民民利的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是县委、县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积极为民办实事、做好事,是县委、县政府的根本宗旨和职责所在,政协提案中所涉及的许多问题,反映了群众的呼声,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实践证明,凡是政协委员呼声较高、反映强烈的事情,往往就是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就是我们县委、县政府工作的重点。当前,**正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作好调查论证是科学决策、凝心聚力的前提。政协委员是社会各方面的有识之士,又和各阶层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可以充分发挥广大委员的聪明才智,可以充分调动各界群众参与经济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凝聚全县上下谋发展、抓发展的强大合力。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勤政为民,通过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树立县委、县政府务实为民的良好形象。
第二,认真对待政协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视察评议,对党和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这是宪法赋予政协组织的职责和任务,各部门、各单位都应当持积极欢迎的态度,认真对待、倍加珍惜政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从这次政协的视察报告来看,总结经验言之有物,指出问题有的放矢,确实是高屋建瓴、评议精到,各承办单位都要以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正确对待。应当认识到,政协关于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的是人民群众的呼声,由此我们可以更多地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推进工作更好地开展。
第三,切实改进提案办理工作。要认真采纳政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水平。要把切实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落脚点,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各承办单位都要对近年来所承办提案的办理情况作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还未办理的,要抓紧办理;办理不彻底或办后又反复的,要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争取彻底解决;难度较大、靠本单位努力确实难以办理的,要向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汇报,争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各承办单位都要加强同县政协的联系和协商,争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同时,要加强同提案人的联系和沟通,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和优势,共同研究和解决提案中涉及的问题,不断提高提案办理的社会满意度。
第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案办理是一项规范性很强的工作,如果没有健全的制度做保证,很难做好。因此,进一步搞好制度建设十分必要。目前,我们的提案办理工作在制度方面已有了较好的基础,今后要从三个方面继续加强:一是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要严格按照提案办理程序进行办理,确保办理的每个环节都不出现任何问题和纰漏;二是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办理工作的责任制度。不管是主办单位还是协办单位,单位主要领导都是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分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三是进一步完善督查制度。各承办单位要加强自我检查,不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要会同政协提案委员会,加强跟踪督查,及时催办督办,做到交办时有明确要求,办理中有督促检查,办复后有跟踪落实,使办理工作有始有终,确保“案案有落实”。
第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听取委员意见,采纳政协建议,接受民主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是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县委、县政府两办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导,经常督促各承办单位落实好提案办理内容。对于个别不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敷衍应付,委员意见较大的单位及其领导,要及时给予严肃批评,并责令其改正。一些重要提案或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县委、县政府两办要牵头,亲自办理或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必要时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理方案和措施,需要向县有关领导汇报的,要及时汇报,求得支持。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进一步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对承办的提案要提出办理意见,遇到矛盾要亲自协调解决,对一些重要问题的书面答复要亲自审核、签发,对反馈不满意的提案要亲自办理,切实提高提案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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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完善科学评议机制。一是不断提高调查了解的能力,除运用走访座谈、案件抽查、旁听庭审、明查暗访等单向性的方式外,着力运用监督电话、网上信箱、问卷调查、民主测评、征求意见等互动性的方式进行调查。二是继续强化在具体评议过程中对评议对象的量化评价,不断完善标准化考评体系。加强前期调研,着手建立对检察官的量化考评体系,找准履职情况中每个评议项目的权值,努力做到客观、公正,进一步增强履职评议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三是在今后的履职评议庭审旁听活动中,将被评议对象的庭审场次调整为随机确定、临时确定,避免出现“事先通知,突击准备”的形式主义做法。
(二)进一步强化监督合力。“两官”履职评议工作量大、面广,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一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注重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通过报纸、网站、微博等传统和新兴媒体,全方位地公开“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公示被评议对象名单,公布监督电话和网上信箱,邀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二是充分发挥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的作用。不断扩大他们在评议活动中的参与度,积极组织他们参加法院和检察院的公众开放日,参加被评议对象的案件庭审旁听,进一步了解被评议对象所处单位的工作环境及办案情况。
(三)进一步提升评议主体层级,扩大被评议对象范围。探索将履职评议的主体由目前的主任会议审议提升至常委会层级,被评议对象需向常委会作履职报告,常委会对被评议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由常委会确定履职评议的等次。此外,在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初步考虑将履职评议的对象扩大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相关人员,做到评议对象全覆盖,进一步增强和拓宽人大司法监督的途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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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职代会 提案征集 管理
一、企业职代会提案征集处理工作的问题原因分析
笔者经过对本系统企业的调研发现,提案征集处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现将问题原因分析如下。
(一)对提案征集处理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提案征集处理工作未得到有效推动
很多职工对提案征集处理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参与热情不高,很多职工对提案工作不热情,甚至不予理会,导致提案征集处理工作未得到有效推动。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在征求意见期间,各单位的宣传不到位。二是由于往年的提案工作落实不到位,相关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使得职工认为提案工作只是一个形式,打击了他们提出提案的热情和积极性。三是在征集提案、调研阶段职工热情不高,没有给代表们多少有效的建议和意见,使得代表难以提出较好的提案。
(二)对提案征集处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提案征集处理工作落实不到位
调研中发现的最大问题之一是许多提案难以真正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不少企业出现了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况。提案落实情况不到位现象主要的原因在于承办单位和代表沟通不到位,提案专委会成员及代表督促、监督不力,相关领导对相应提案重视不够,提案相关工作的透明度不高等也是形成该后果的主要原因。
(三)对提案征集处理工作的可行性认识不足,导致提案征集处理工作存在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
通过调研可以看到,有相当一部分因不符合提案的要求而不能立案。有一部分提案是因为所提出问题的重点不突出、表述不清楚而不能立案,这说明代表们的提案水平还有待尽快提高,因而有必要对职工代表进行相应的培训,提高他们开展提案工作的质量;有些提案虽然可以立案,但明显地感到提案前调研不充分,提案提出的问题覆盖面窄,代表性不足,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说明有些代表不能尽到代表应尽的职责,对提案工作存在敷衍的现象。
(四)对提案管理奖励考核机制不健全或不到位,导致提案征集处理工作成效不明显
通过调研得知,各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对提案管理机制不健全或奖励考核不到位的现象,致使提案征集处理工作成绩不突出,效果不明显。企业职代会对职工代表无硬性要求上报提案数量的强制标准;职工代表的提议被列为提案或建议后,无表彰奖励或奖励额度不高;未给予提案人应有的政治荣誉。提案的及时处理与否及处理质量的高低无相应的评判标准和奖惩规定,这些都会影响职工代表参与提案的热情和部门处理提案的工作质量,从而影响提案征集处理的最终效果。
二、加强企业职代会提案征集处理工作的思考
(一)企业职代会提案质量的评级
(1)提案征集内容、范围的界定和划分。1)职代会提案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2)提案应紧紧围绕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发展目标,就企业的发展改革、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电网建设、经营管理、职工队伍建设以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献计献策,提出意见与建议。3)提案应在公司管理职权范围内提出,凡超出公司管理权限和基层单位可以解决的问题以及上级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为职工代表提案。4)提案应有一名以上职工代表提议,两名及以上职工代表附议,要求一事一案,不得一案多提。
(2)对提案质量进行评级的原则。已立案的提案交由相关专业部门进行论证、评定后,提案工作委员会按重要性、可行性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将提案分为a、b、c、d、e五级。
(3)对提案质量以a、b、c、d、e五级进行评级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方式。职代会提案首先要在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的“三性”原则的统领下,达到六个标准:一是反映大事。二是言之有据。三是案情清楚。四是建议具体。五是一事一议。六是格式规范。在此基础上,为了调动公司每位职工代表参与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的积极性,提高职工代表的创新意识,规范提案,对提案按以下标准进行评级:
a级评定标准(重要的、具有创新性,可行性强,经济效益高):1)公司采纳已经实施的提案。2)年经济效益在10万元以上或一次性节约投资(挽回经济损失)25万元以上的提案。3)解决了公司长期遗留技术难题的提案。4)能够提出公司发展战略、发展方向及管理思路的提案。
b级评定标准(较重要的、具有改良性,有可行性,投入少,见效快):1)公司采纳已经实施的提案。2)年经济效益在5万元或一次性节约投资(挽回经济损失)15万~25万元的提案。3)能够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减轻员工劳动强度,减少10千伏线路停电时间,大幅度改善员工工作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状况的提案。4)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的提案。
c级评定标准(一般性的,针对解决个别问题点,内容清楚,可操作性强):1)公司采纳已经实施的或者可以实施的提案。2)年经济效益在3万元以下或一次性节约投资(挽回经济损失)5~15万元的提案。3)能够比较大地降低生产成本,减轻员工劳动强度,减少10千伏线路停电时间、改善员工工作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状况的提案。4)有利于提高部门管理效率的提案。
d级评定标准(对现有正常管理或经营有所改善,有一定的作用和效益):1)公司采纳已经实施的或者可以实施的提案。2)年经济效益在1万元以下或一次性节约投资5万元以内的提案。3)能够降低生产成本,减轻员工劳动强度,减少10千伏线路停电时间、改善员工工作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状况的提案。4)有利于提高班组管理效率的提案。
e级评定标准:不属于a、b、c、d级范围内且通过公司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论证后该提案合理可行。
(二)企业职代会提案处理工作质量的评价
(1)明确提案处理、落实、答复工作程序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职工代表提出职代会提案后,各单位职代会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按照提案性质、重要程度和职权范围进行分类,实行分级解答和落实。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应作为本职代会提案落实解决;属于上级公司解决的重大事项和问题,提交上级公司职代会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公司职代会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对提案进行审查,凡符合条件的可以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按意见或建议向职工代表进行答复和说明。职代会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对已立案的提案按照改革发展、安全生产、电网建设、优质服务、经营管理、科技培训、精神文件、职工权益等八个类别进行分类登记后,呈送公司领导阅示,并转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和答复。公司各部门在接到职工代表提案时,要认真研究,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收到的提案、建议和意见,应做到件件有书面答复。对提案中符合政策规定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因条件不具备,暂不能落实的提案要说明情况。承办部门应在三周内提出处理、答复意见,送分管领导指示后反馈至公司工会。若提案涉及两个及以上处理部门,由公司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指定一个部门主办,其他部门协办。被指定为主办的部门若有异议,可向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提出,但在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未做出更改决定前,不得拒办。办理提案要求求真务实,提高效率,注重质量,认真解决实际问题。在办理过程中,承办部门应加强与提案者沟通联系,尽力提高职工代表的满意度。
(2)提案处理工作质量评价的原则。为总结提案处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找职代会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在提案处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提案处理工作的具体建议,对提案处理工作开展质量评价,促进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提案处理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处理力度,提高处理质量,提升提案人和广大员工对办理的满意度。同时,通过评议提案处理工作质量,拓展职工代表参政议政途径,进一步增强职工代表履行职能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职代会提案作用。通过建立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制度,对提案办理工作质量进行评价,主要从提案的答复率、落实率、满意率等方面评议。
(3)提案处理工作质量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评价方式。1)提案处理工作质量评价的具体内容:一是领导重视程度:领导是否重视,分工是否明确、提案办理工作机制是否健全、提案办理责任是否明确。二是提案办理态度:是否做到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回访,认真解释;是否按规范要求答复,措施具体、内容详实、答复明确。三是提案办理结果:办理答复措施的落实情况,能采纳的是否采纳,不能采纳的是否认真解释;承诺计划办理的,是否兑现跟踪落实。四是提案办理时限: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答复办理。五是提案答复格式:提案答复意见是否按照统一的行文格式答复,是否注明a、b、c、d、e,是否注明承办人。2)评价方式。第一阶段:组织提案人、提案单位相关专业部门职工代表采取测评的方式对每一项提案处理质量进行评价。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及时对评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适时将评议有关结果分别通报给相关部门,被评议的相关部门针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与不足,反馈整改措施与打算。一是组织提案人(包括第一提案人、联名提案人)本着理性思考、客观分析、公正测评的原则,对不同部门办理本人有关提案情况,分别进行评议,有“不满意”的,在文字栏中注明事由。提案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做到找问题到位,即在掌握情况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指出不足;提建议到位,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对于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工作中的困难,尤其是那些普遍存在的、单靠个别部门的力量无法解决的困难或问题,要客观地分析原因,提出可操作性建议,推动问题的解决、建议的落实。二是组织提案单位相关专业部门的职工代表参与测评。在“值得肯定的方面”、“存在的问题”、“具体建议”栏目中填写具体内容,以便承办部门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有针对性的改进办理工作,增强办理实效。三是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收集各项提案处理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后,对提案处理工作的回复率、落实率分别进行考评。第二阶段: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对两个测评结果和专委会考评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各提案处理工作质量的综合评价意见。其中,提案人评价意见占40%,职工代表评价意见占30%,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考评意见占30%。
(三)企业职代会提案征集处理工作激励机制的建立
(1)提案征集处理工作激励机制建立的目的、意义。所谓激励,是指能够调动企业员工在工作中的积极性,通过激发和鼓励以实现企业目标的过程。激励机制是为了激励员工而采取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行为准则、道德规范、文化理念以及相应的组织机构、激励措施的总和。建立职代会提案征集处理工作激励机制,并将提案工作处理考评情况与生产经营工作一样纳入部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奖励之中,其目的在于激励各提案处理部门,使其萌发实现提案处理工作目标的积极行为;并通过绩效评价,得到自豪感和相应的奖酬,提高提案处理工作的积极性、提升提案处理工作质量。
(2)提案征集处理工作评选组织机构、评选原则、评选范围、评选程序。组织机构:为规范、有序地开展提案征集处理工作评价,成立提案征集处理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其余领导班子成员和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主任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成员即为提案征集处理工作评选工作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主任由专委会主任兼任。评选原则:从提案质量评级情况和提案处理工作情况两方面进行评选。评选范围:一是根据提案质量评级情况对相关提案进行评选。二是根据提案处理工作质量对各部门进行评选。评选程序:由提案征集处理工作评选办公室根据提案评级情况、各部门提案处理情况及提案处理工作质量民主评议情况对提案质量、各相关部门的提案处理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对提案和提案处理部门分别进行初步评定,提交提案征集处理工作评选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相关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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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促使人大代表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发挥代表作用,根据**发【20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代表法》为准绳,认真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选民的权利,激发广
大选民的政治热情,加强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总结成绩,找出差距,督促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施我镇提出的工作思路和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述职对象
县、镇人大代表。
三、述职内容
1、认真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情况。
2、联系选民,反映和落实选民的意见和要求的情况。
3、协助和推进政府工作,努力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4、履职工作情况。
四、述职方法
主要采取代表述职,选民代表进行评议和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五、主要步骤
1、开好筹备会,由镇人大主席团牵头,作好安排和布署,明确具体工作任务。
2、落实和准备具体材料,按工作计划实施,明确到具体述职人员,参评选民。
六、召开述职评议大会
一是通知应参评人员,时间,地点。二是准备会议议程(含各种资料)。三是布置会场和落实其它工作。
七、跟踪督办抓落实
一是在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后,将选民对人大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报送镇人大主席团,并反馈给代表本人逐一落实。二是县人大代表对选民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将整改意见以书面的形式报镇人大主席团备案并由镇人大反馈给选民代表。三是由镇人大主席团组织有关人员对人大代表的述职评议和整改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协调并跟踪督办,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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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立机构,组织评议队伍。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了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人大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下设了组织、材料综合、评议视察和后勤四个组。从市检察院、司法局、市直机关工委、政法委等部门抽调了精干人员与部分内司委委员、内司委专家组成员一起组成了评议队伍,从而为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证和人员保证。二是结合实际,制定方案。为使评议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稳妥进行,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工作的对象和内容,评议工作的时间、方法和步骤,评议工作的责任和要求。根据评议方案整体安排,评议工作分为准备动员、组织调查、述职评议和实施整改四个阶段进行。在评议之前,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还与被评议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了联系和沟通,取得了他们的认可和支持;同时,被评议单位也根据总体方案的要求,分别制定了接受人民代表评议工作的方案和自评、自查、自纠的工作计划。
三是广泛宣传,全面发动。首先我们市人大常委会向15xxxx市人大代表下发了确定评议对象征求意见卡,广泛征求意见。让代表们都了解评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及实施的步骤和目的,知道如何尽职尽责地参加评议。其次发动代表在人民群众中广泛进行宣传,利用各种媒体进行了报道,宣传评议工作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使评议工作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很大的反响,广泛的发动了群众提意见、找问题,争取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四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在评议工作开展前,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代表和参加评议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的学习,以及其他省市的先进经验。通过这次学习,使代表们和参加评议的工作人员提高了思想认识,进一步明确了评议工作的法律依据,以及评议工作的方法和目的,从而充分调动了各级人大代表参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中院按照评议组的要求,组织全体干警进行刑法、民法、刑诉法和民诉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且进行自查、自纠,提高了全体干警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对评议工作的认识。
2、深入调查,多层次征求意见。评议工作开始后,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都召开了所联系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各部门对市中院的意见。对党群机关和其它一些社团组织,也专门召开会议征求意见。常委会领导和评议工作人员还组成若干个小组,分别深入到全市十个县(市)区,征求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基层法院和法院工作联系比较多的有关部门意见。在整个评议过程中,评议组共访谈市中院一般干警、中层干部、班子成员共9xxxx次,调阅案卷30xxxx卷,研讨案件5轮次,深入县(市)区人大、法院2xxxx。评议工作组还在市中院组织召开了职工大会,按照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了民意测评,使征求到的意见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3、认真述职,严格评议。在充分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做出了一份比较符合实际,得到市中院认可的评议视察综合报告,并召开了评议大会,先由市中院报告工作,四名正副院长认真进行述职报告,然后人大代表发言,向市中院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的评议工作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下,对被评议单位进行面对面的评议。在评议中,代表们都能放下情面,敢于直言,既讲成绩,又讲问题。人大评议工作组在人大代表和群众提出的3xxxx案件中筛选出了2xxxx案件,交市中院重新复查处理,现已办结。正如有些被评人员在表态时所说:“通过评议,我们的思想触动很大。既看到代表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又看到他们出于公心,客观公正地讲问题,真正讲到点子上,击中要害处,我们听了心服口服。”在评议中,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在充分肯定了市中院近两年来的工作成绩,又认真地在领导班子建设、干警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和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等方面提出了问题。市人大还召开了常委会,专门听取、审议了市中院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法职人员的述职报告,按照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班子成员满意率8xxxx,基本满意率xxxx,不满意率xxxx。法职人员满意率8xxxx,基本满意率xxxx,不满意率xxxx。
4、注重实效,狠抓整改。评议的目的是为了推动被评议单位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评议只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代表们在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如果得不到整改落实,评议工作则会虎头蛇尾,挫伤代表们的积极性。因此,在面对面评议之后,我们狠抓了督促整改工作,针对人大代表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市中院在四个方面做出了整改,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一是干警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在这次评议过程中,评议组和市中院把加强干警思想教育摆在首位,针对干警队伍中存在的特权思想、衙门作风、纪律松弛、形象不佳、行为不端等思想作风问题,组织机关干警认真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六大精神,开展宗旨教育、警示教育、形象教育、典型教育,开展了“双评”等活动,集中进行了一次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在这次评议,评议出了袁克辉、冯艳文两名优秀法官和安怀、霍洪毅刚两名比较出色的法官。
二是明确了改进工作的方向。评议中,市中院的正副院长和中层以上法职人员以及普通干警,都针对人大代表和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对号入座,结合各自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进行了认真查摆、剖析和反思,写出了查摆材料。班子主要成员在中院全体干警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上分别作了述职报告。从班子成员到正副庭长,大多数同志都能够正确地审视自己,实事求是地查摆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今后改进工作的努力方向,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全面推进法院工作提供了可靠保证。四是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评议期间,市中院开展了献爱心、送温暖、美化净城活动;开展了法制宣传、送法上门等为企业和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活动。全市法院共做好事、办实事180xxxx次,捐款捐物计人民币xxxx多元。市中院组织干警由院长和主管院长带队,先后多次到宝山镇、东富乡敬老院慰问,送去大米、衣物等价值人民币近万元,还为辍学的学生积极捐款,这一系列活动,陶冶干警情操,丰富了他们精神生活,也拉近了人民法官与人民群众的情感距离。二、评议工作的几点体会
我们这次代表评议工作之所以取得各方面都认可和满意的效果,主要有几点体会:
1、领导重视是搞好评议的根本保证。代表评议,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需要党政机关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领导对评议工作是否支持和重视,关系到评议的成败,是评议顺利开展和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我们在评议伊始,就成立了由市委两名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组织、纪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组织。在领导小组、评议工作人员动员会议上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评议工作动员大会上,市委分管政法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分别做了动员讲话。并且在评议开始后,市人大常委会几位副主任带领工作人员深入到市中院、各县(市)区听取人大代表、基层法院的意见。在整改的关键阶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深入被评议单位,对被评议单位的整改进行具体指导,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领导通过各种形式的支持,为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根本保证。
2、被评议单位的主动配合是搞好评议的关键。在代表评议中,人大代表的评议所处的位置只是外因,真正发挥作用的还要靠被评议单位全体人员的内因变化。因此,我们把解决问题的着眼点放在了调动被评议单位全体人员的主动性上,这是搞好评议的关键。在实际工作中,市中院领导班子对这次评议工作认识到位,态度端正,把接受人大代表的评议,作为公正司法,改进工作,树立形象的良好契机。为了使评议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地进行,市中院首先进行了自查、自评,查找问题,为评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其次在评议工作开始时,市中院从领导班子做起、动员每一个干警,与评议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并成立了领导组织,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如何配合好评议工作。为方便评议工作人员的工作开展,在自身办公室条件紧张的情况下,为评议工作人员提供了专门办公地点。并主动抽调车辆支持评议工作人员的案件核查工作。对于评议中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能够认真对待,调查核实,边评边改。市中院的主动配合,是此次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收到成效的关键所在。
3、人大代表的积极参与是搞好评议的基础。人大代表来自基层,了解情况,最有发言权。具有经常联系选民的优势,能够多方听取意见,反映群众的呼声。能正确的反映情况,对本单位、本系统选民的评议和民意测验结果,评价准确,最具有说服力。因此,我们必须相信代表和选民,切实发挥他们在评议中的基础作用,充分调动他们参与评议的积极性。参加评议市中院的有国家、省、市三级人大代表,分别来自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不同部门和行业,涉及范围广泛。此次评议工作共征集到各届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1334条,在社会反响很大,为今后继续搞好评议夯实了基础。
4、敢查真摆实改是搞好评议的目的。代表评议工作实效如何,就是看整改是否动了真格,是否真正推动了被评议单位的工作。它关系到述职评议工作的实际效果,也关系到人大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在代表评议前,被评议单位就主动自查自纠,做到未评先改;述职评议中,认真听取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的意见,认真进行反思,搞好边整边改;述职评议后,还逐条分析评议中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切实措施,搞好集中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反馈报告,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通过半年多的评议整改使被市中院在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审判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得到了显著提高。在评议前,市中院在参加“双评”的三十多个部门中,排名后4位,评议后,前进到第1xxxx。三、评议工作的前瞻和探讨
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地方各级人大评议工作的实践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草案)》也对评议工作做出了法理界定。实践证明,人大评议不仅拓宽了人大监督的渠道,而且加大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力度,树立了人大的公信力与权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了继续对评议这种监督形式进行有益探索和实践,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实效。我们通过这次评议工作对代表评议进行了一些思考。
1、奋发有为而不消极无为。近年来,一些地方人大评议工作由“热”趋“冷”。尽管个中缘由颇多,但不难发现,对这种监督手段的作用有疑虑而不想评、怕得罪人而不敢评、而对新的情况茫然无措而不会评等消极无为的思想影响,是导致评议工作停滞不前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中,人民群众对人大监督作用的期望值在增大,对评议这种“柔中有刚”的监督方式的认同感在增强。因此,任何消极无为的思想都必须坚决克服,代之以奋发有为的观念,把评议工作搞得更好更扎实。不仅要有奋发有为之志,不辱使命,知难而进;而且还要有奋发有为之行,积极进行,贵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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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市内增速争第一,省内人均进前列”这一主目标,以迎接人大评议为契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展示农机新形象,创新驱动我县农机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评议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情况。
(二)强力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
三、迎评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下旬)
1、成立领导小组。
2、制定工作方案。
3、召开动员会。认真学习人大常委会的文件精神,明确评议目的、意义和要求,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以实际行动迎接评议。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评议氛围。
(二)配合调查阶段(7月上、中旬)
1、撰写专项工作报告。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精心准备,全面客观地总结工作情况。
2、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广泛征求全县干部群众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地进行梳理,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积极配合人大评议组开展调查工作。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收集和整理相关材料,并针对调查组提出的问题,及时归类分析,制订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三)接受评议阶段(7月下旬)
1、针对前一段时间的自查自纠和人大评议组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改工作。
2、积极向县人大报告整改进展情况。
3、按县人大统一安排,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作专项工作报告,接受评议和询问。
(四)整改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下旬)
1、认真组织整改。根据县人大反馈的整改意见,制订专项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实行包保责任制,按照一个问题、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定期限、一包到底的“六个一”原则,确保问题尽快解决。
2、抓好巩固提高。对迎评工作认真总结,针对专项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使各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迎评工作顺利开展,农机局成立迎接县人大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深入发动,营造氛围。
充分认识人大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人大评议工作的内容、方法,让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和不足,让人大评议活动成为推动农机化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精心组织,讲求实效。
认真组织好迎评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有汇报、有总结、有成效,着眼于改进工作,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注重讲求实际效果。
(四)突出重点,找准问题。
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评议内容认真查找问题,特别是紧紧抓住依法行政和服务窗口的建设,突出重点,找准问题,分析症结,为整改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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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区人大常委会20__年工作评议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公正司法,为全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及区人大常委会20__年度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这次对区内部分执法和司法单位进行工作评议,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领导下,通过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地方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条例》赋予的职权,推动区内司法和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部门转变作风,端正行风,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推动全区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二、评议对象根据《监督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这次评议的对象为6个执法单位,均在本级人民政府所属执法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内垂直管理执法单位中产生。根据主任会议研究的意见,评议对象由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三、参评人员
参加评议的人员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为主体,同时吸收区直和驻区代表小组、各镇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区直各代表小组组长为参评人员,各镇由人大主席团主要负责人(其本人必须是区人大代表)和1名非干部身份的区人大代表作为参评人员。具体名额如下: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各镇参评的区人大代表共26人(每镇2名)、区直和驻区代表组组长共9人,合计64人。
四、评议内容主要评议执法部门近三年来的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情况;3、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情况;4、履行职责,转变作风,端正行风,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5、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廉政勤政,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情况;6、人大常委会需要评议的其他工作情况。五、评议的方法和步骤整个评议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单位自评阶段1、层层宣传动员。区人大常委会通过评议方案后,及时召开由被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对评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随后各被评议单位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层层召开会议,传达评议工作会议精神。2、区人大常委会在__*广播电视台上评议信息和被评单位名单,并公布评议热线电话,发动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评议。3、各评议工作组,各被评单位组织参评人员、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及省、市、区关于加强党风、作风建设,改善经济环境的有关决定,明确参评人员的职责、任务、评议方法、评议纪律等,并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议工作4、撰写工作报告。各被评单位在全面调查总结的基础上于7月5日前写出工作报告(不超过4000字),以满足单位自评和人大评议测评大会之需。工作报告应突出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具体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2)、履行职责,围绕区委中心开展工作,完成任务,为经济建设、改革开放服务,为全区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情况;(3)、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情况;(4)、廉政勤政、廉洁自律、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本系统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端正行风情况;(5)、本系统在依法行政或公正司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打算。5、各被评单位开展自评。参加自评的人员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人大代表、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自评的程序是:单位负责人宣读工作报告,然后参评人员进行评议发言,最后参评人员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对本单位工作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各单位开展自评前,要主动与相应的区人大评议工作组联系,评议工作组将派员参加。各评议工作组要掌握单位自评结果,但不对外公开。第二阶段 调查走访,搜集意见阶段1、各评议工作组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区直和各镇,深入干部群众和人大代表中开展调查研究,主要以走访座谈的方式进行,同时辅以印发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搜集对所有被评单位的意见建议。调查走访中,在每个镇要至少走访座谈2个村的村民代表议事会成员,10名个体工商户代表,5名区人大代表;对区直人大代表的走访座谈面要达到80;同时,各调查组要注意向被评单位在区直和各镇的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征求意见,必要时也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查阅帐目、资料、案卷等。对在走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查实查准,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要认真调查核实,做到事实清楚、数据准确、证据确凿、责任界限分明,切忌道听途说,捕风捉影,似是而非,草率从事。2、各参评人员可以集体调查走访,也可以凭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证明个别走访。3、各评议工作组要将搜集到的意见建议,按照先集中后归口的原则进行整理。即,各评议工作组一律先将在调查走访中搜集到的对所有被评单位的意见建议梳理出来,然后按照被评单位进行归类,交由相应的评议工作组进行汇总整理,最后,各评议工作组都分别整理出所联系的被评单位的书面调查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调查材料文字一般在3000字左右,既要肯定成绩,也要指出存在的问题。4、各镇人大主席团、各战线代表小组可以组织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利用视察、检查、走访等多种形式,调查被评议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情况。特别是各镇人大主席团可以在评议工作组的指导下,实行区、镇联动,开展对镇直相应单位的评议。评议的对象、方法、步骤、参评人员等由镇人大主席团自定,镇评议应在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会之前进行完毕,评议结果报区人大常委会。第三阶段 评议阶段1、民主评议测评。各评议工作组提前向参评人员印发调查报告,在参评人员认真阅读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大会。被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向会议作工作报告,参评人员以背靠背的方式,对被评单位进行评议发言。然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参评的区人大代表对被评议单位按优秀、信任、基本信任、不信任四个等次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其计分标准为:获优秀票达到或超过总投票人数的80%的为优秀;获优秀票、信任票之和达到或超过60%的为信任;获优秀票、信任票之和达到或超过50%,低于60%的为基本信任;获优秀票、信任票之和低于50%的为不信任。评议结果除当场宣布外,还应公开向社会通报,并通知被评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2、严肃兑现奖惩。对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的单位,区人大常委会予以通报表彰,对被评为基本信任的单位给予警示,并列入下次评议对象,连续两次被评为基本信任或一次被评为不信任的,区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免>;:请记住我站域名/主管单位通报评议结果,并建议免去其主要负责人职务。对被评为基本信任和不信任的,区人大常委会将建议区委和上级主管单位取消该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年度工作先进评选资格。在评议中发现被评单位有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 机关依法处理;有违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查处;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报区委研究处理或提交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应决议。第四阶段 整改阶段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既管评,又管改的原则,在评议结束后,各评议工作组将收集的意见建议和参评代表的评议发言进行归类、整理,形成书面整改意见和整改要求,提交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转交被评单位办理。被评议单位自接到整改通知之日起7日内,要针对评议意见,拿出整改方案报区人大常委审查通过后认真整改,整改的时限为30天。区人大常委会各评议工作组将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调查了解被评单位整改情况并予以通报。整改结束后,被评单位要写出整改情况报告,报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全体参评人员对被评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参评人员多数对整改工作不满意的,可责令被评单位重新整改,重新整改的时限为一个月。如果参评人员多数对重新整改结果仍不满意的,区人大常委会将依法提出质询,或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然后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六、组织领导这次评议区直执法部门工作,由区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__*同志任组长,____同志为副组长,________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____*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______*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人大机关的所有干部参与评议办公室的工作。同时,区人大常委会将参评人员划分为若干评议小组,分工联系各镇、区直各代表组和被评单位的评议工作。各被评单位要相应建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纪检的同志为成员,并成立工作专班,负责抓好评议的具体工作。各镇也要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人大主席、镇长、分管党群的副书记为副组长,人大副主席、组织委员、党政办主任为成员,并抽调专人具体办理评议的日常事务。__*区人大常委会20__年6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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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今年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行监督职能,提高监督针对性、科学性,增强监督实效,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3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对有关监督调研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听取了关于调查全省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情况的方案、关于对全省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活动方案、关于开展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管理情况视察方案的汇报。会议同意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常委会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前开展前期调研。会议要求,要通过选择重点地区,采取实地视察、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预先掌握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重点是省委各项决策落实情况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做好准备。目前,各有关专门委员会正积极进行调研准备工作,各项调研于4月陆续开展。(孙洪博)
吉林省第二十一届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吉林省第二十一届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于3月26日正式启动。
人大新闻奖是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共同主办的一项专项新闻奖评选活动。
人大新闻奖每年评选一次。旨在通过开展评选活动,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创造出更多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宣传报道人大工作的优秀作品。
今年我省人大新闻奖报送范围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摄影、人大报刊等6个大类,评选涵盖了消息、评论、系列报道、访谈、现场直播、系列报道、连续报道等28个项目。这极大地满足了我省各级各类媒体参评的需求。
根据评选要求,人大新闻奖参评的作品题材应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有关,参评作品应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作品应该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并有良好的社会效果。凡是在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期间,刊播登载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新闻作品均可获得参评机会。
本次人大新闻奖评奖申报工作于4月20日结束。届时,将有由省委宣传部、省直主要新闻单位、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等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各申报作品进行评选。
经过初评将推荐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人大报刊的12件优秀作品代表我省参加今年下半年,由全国人大办公厅、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举办的第二十二届人大新闻奖评选。(李朝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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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从组织保障、监督工作的过程、监督形成的成果和审议形式等方面对全国人大、上海人大、各省市人大和上海各区县人大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的做法进行了比较分析。
(一)监督工作的组织
监督工作的领导协调。多数地方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也有由常委会主任牵头,成立各相关委员会参加的监督审议或调研领导小组,起到领导、统筹协调的作用。如重庆市人大成立“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调研组,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分工联系相关专委会的副主任任副组长。有些地方不成立领导小组,而由财经委直接牵头,协调各委员会参与调研,有些地方则主要由财经委承担调研任务,如福建省。全国人大亦是由财经委牵头,邀请各相关委员会参加调研。
制订监督工作方案。监督工作方案一般由财经委综合各方意见起草,多数地方由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也有地方由财经委制订方案后,报常委会领导同意,全国人大财经委制订方案报分工联系的副委员长同意后实施。
(二)监督工作的过程
启动。有些地方以人大常委会名义组织启动会,人大和政府各部门参加,部署监督工作,并听取政府部门评估工作的汇报。有些地方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部署监督工作。全国人大以及有些地方没有启动会的形式,而是直接开展调研活动。
开展专题调研。各委员会围绕监督方案确定的监督重点开展专题调研是规划评估监督的重要环节。如,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监督时,在听取国务院部委汇报后派出调研组直接赴各地调研;而在“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监督时,全国人大财经委先围绕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节能环保、社会民生和专家学者召开四个专题座谈会,而后分赴安徽、海南、重庆、北京四省(市)召开四个片区人大财经委座谈会,听取全国31 个省(区、市)人大财经委介绍本地区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情况和规划实施情况,并在当地开展调研。浙江省人大在“十二五”规划评估监督中确定对民政事业、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发展、科技发展、少数民族事业、农村经济、环境保护等7个重点开展调研。深圳市人大则针对综合规划,以及交通、住建、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四个部门的规划进行专项评估监督。
委员会开展调研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听取汇报、调研座谈、实地视察,一般都会邀请代表参加调研。有些地方通过问卷调查了解代表的意见。有些地方开展网上调查,如深圳市人大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网上征求意见。有些地方通过上下联动开展调研,如福建省人大请设区市人大共同开展调研,省人大派出调研组下地方调研并召开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座谈会了解评估监督情况。上海市人大与区县人大联动调研,区县人大调研报告提交市人大审议参考。
向代表通报评估情况。各地都非常重视代表参与监督,除了邀请代表参与调研外,有些地方人大专门组织报告会,请政府向人大代表通报评估情况,如上海市。
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评估情况。在审议的内容上,有些省份的政府向人大常委会会议做评估情况的报告,如山东省、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关于全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有些则报告关于评估报告的说明,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关于评估报告的说明,审议评估报告。除了审议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有些省份还审议若干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如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还审议了民政事业、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发展、科学技术发展、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农村经济、环境保护7个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在审议的形式上,各地人大既有大会审议也有分组审议,也有先分组审议,再大会审议;如有调整方案,分组审议居多。如广东人大不仅听取省政府关于规划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草案的报告,又听取人大财经委关于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草案的审查报告,还进行分组审议。在大会审议时,有些地方开展了专题询问或者随堂询问,如上海市的静安区、杨浦区、奉贤区人大都在审议时随堂询问。
整理审议意见。一般是在常委会审议之后由财经委整理审议意见,由常委会交政府办理。不同的是,有些地方人大是以财经委向大会提供的调研报告为主,结合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形成审议意见,有些地方人大是将审议发言汇总形成审议意见,附上调研报告。
(三)监督工作形成的成果和审议形式
监督调研报告的框架基本一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调研报告是人大开展监督的主要成果。比较全国人大和各地人大财经委提出的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调研报告,财经委调研报告的通常框架包含四部分,一是调研情况,二是规划实施总体情况,三是存在问题,四是对策建议。除此以外,如果评估后政府提出规划调整方案,监督工作的成果还有关于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常委会通过的批准调整方案的决议等。
监督成果的表现形式和相应的审议形式各有不同。(1)人大开展调研的委员会一般都会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作为审议参阅资料。如有各委员会分头开展专题调研的,会形成分报告,交财经委汇总形成总报告。如全国人大财经委形成的调研报告提供给大会审议时做参阅资料。而上海人大各委员会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财经委汇总形成总报告。个别地方人大财经委在常委会会议口头报告调研报告,如重庆市人大财经委提出的调研报告是向常委会会议口头报告的。(2)有些地方人大财经委对评估报告出具“审议意见”或“审查意见”。如天津人大财经委汇总各方意见形成“关于评估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并上会口头报告,上海市长宁区人大财经工委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对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3)如政府提出指标调整方案的,财经委出具审查报告上会口头报告,常委会会议通过批准决议。(4)个别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是否通过评估报告进行表决。如上海市的长宁区、闸北区人大。
政府提出规划调整的方式和人大提出审查报告的方式各有不同。从“十二五”规划评估监督的情况来看,政府提出调整内容的方式不统一,如有些地方政府在评估报告之外,另外提出调整方案的议案。如北京市政府除了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作“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以外,还作了关于北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有些地方政府在评估报告中提出调整方案的内容。如长沙市,政府提交人大的评估报告包含指标调整内容。有的地方虽然把评估报告与调整方案分开,但政府又将评估报告的内容与调整方案结合起来,向常委会会议作“关于评估报告和指标调整方案的说明”,如上海市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区十二五规划部分指标的调整方案”。
相应的,财经委的审查方式也不统一,有些地方在调研报告之外,针对调整方案提出审查报告,有些地方把调研形成的意见和对调整内容的审查报告结合在一起,形成“对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调整内容的审查报告”向大会报告。比如,广东省政府向常委会报告的是关于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草案的报告,对应的,是广东省人大财经委提出关于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草案的审查报告。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将对评估报告的意见和对调整方案的意见结合起来,在“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意见和建议”中提出,“建议同意”评估报告,“建议批准”调整方案。还有的地方用“对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报告”的形式对评估报告提出的调整内容进行审议表明意见,并不出具审查报告,如上海市黄浦区。
二、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工作的经验
(一)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
不论全国人大还是各地人大都非常重视与政府沟通,做好工作节点的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启动工作之初了解政府评估工作安排,提出监督要求;过程中又跟踪评估进程,在遇到指标调整时,沟通更加紧密;在评估报告初步形成之后,又及时听取情况把委员和代表的意见反馈政府修改完善。
(二)常委会统筹、各委员会通力合作
规划内容涉及面广,各专项规划对口不同的政府部门,相应地监督内容分属人大不同的委员会联系。调研反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都成立了常委会领导挂帅的跨委员会的规划评估监督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调动人大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监督工作。上海市人大的监督领导小组由常委会秘书长召集会议协调,有效推进了监督工作的进展。
(三)聚焦评估监督的重点
人大审议的对象是政府提出的评估报告。一些地方提出,人大监督的重点要与政府评估的重点对接。相比较而言,政府评估的范围更为广泛,而人大监督范围的确定,不可能面面俱到,但又要有一定覆盖面,聚焦重点是关键。各地人大对评估报告的审议通常聚焦在经济转型、民生保障和生态文明等内容上,尤其是约束性指标,对预期性指标完成进度,则强化对政府责任的要求。如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十二五”规划评估监督中突出了节能环保和社会民生两大内容,把规划实施中的难点作为调研的重点。广东省人大在审议时,对保障安居工程建设指标的进展、实际需求和指标的科学性等展开热烈讨论,最终通过了调低指标的决议。
(四)采取多种举措开展评估监督
五年规划评估监督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各地人大除了采用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视察等传统方式外,还采取了问卷调查、代表参与、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课题研究、开展询问等方式。
1.代表参与。规划由人代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对实施情况也应确保全体代表的监督权。所以不论是全国人大还是地方人大都高度重视邀请代表参加评估监督调研,除了请代表参加调研活动外,还有召开专门的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向代表通报评估情况、组织代表满意度测评等。上海市人大在常委会审议前组织“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专题报告会,由市发展改革委向全体代表通报评估情况;开展了“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代表满意度测评,65%的代表反馈了问卷,其中90%的代表对实施情况表示满意,也有部分代表对环保、国资改革、养老等方面的工作投不满意票。
2.第三方评估。规划的专业性强,评估要专业,监督也要专业。人大监督也有必要借用外部力量进行专业评估。一可以依靠专业领域的人大代表,二可以直接聘请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第三方评估可以在组织形式上保障评估的独立性,同时将评估重点集中在规划实施的效果和社会对政府工作的评价。上海市人大财经委委托上海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开展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是在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提供评估报告的情况下,由人大出面邀请的第三方评估,该评估报告与政府部门做的评估报告有很大的不同,表现在评估的出发点强化了用市场的眼光来看发展,提出的意见集中反映市场主体的看法,丰富了对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估和纵向与横向的比较,为人大审议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更为全面客观的调研情况。
3.开展询问。监督法规定在审议专项报告时可以询问。有些地方人大在监督法实施办法中规定,在审议政府规划评估报告时可以询问。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在审议政府评估报告时开展了询问,有的是在审议时专门安排询问环节,有的是委员边审议边随堂询问。询问不仅有助于进一步了解情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检查”,有助于提高审议质量。上海市静安区、奉贤区等人大在审议评估报告时开展询问,要求政府当场答复。
4.上下联动。五年规划涉及内容多、涉及面广,上下级人大联动开展监督调研,有利于发挥好各级人大优势。2013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在规划评估监督中分片区到各地召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座谈会听取评估情况,也是一种与地方联动的方式。有些地方由上一级人大各委员会与下一级人大相关委员会联动共同就一个重点开展调研,也有助于规划评估监督中聚焦重点形成合力。
三、进一步规范五年规划中期评估监督工作的思考
(一)统一和规范审议方式
1.人大专门委员会是否要对评估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或审查报告
对中期评估进行调研并提出调研报告,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是各地普遍的做法。有些地方还在调研基础上形成对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或审查报告。监督法只是规定了由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评估报告,没有规定财经委是否要对评估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或者进行审查。而且,名称写成审议意见后也易与常委会会议审议之后形成的审议意见混淆。所以财经委对评估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或审查报告缺少法律依据,财经委可以提出调研报告作为常委会审议参考。但是如果政府提出规划调整方案,应当由财经委提出审查报告。
2.评估报告是以议案形式还是报告形式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大部分省市政府都是直接向人大常委会提交评估报告,少部分省市政府采用议案形式提请常委会审议评估报告,并在议案中说明委托政府部门负责人向大会报告。如重庆市政府。议案和报告具有不同的功能,议案是要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讨论并作出决定的方案,包括法律案、决定案、决议案以及人事任免案等。报告是向常委会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从监督法的表述来看,在实施的中期阶段,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因此,评估报告应以报告形式提请常委会审议。
3.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是否要附上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
监督法没有规定是否要附上专项规划。大部分地方审议的都是关于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也有些地方人大要求政府附上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由于人代会审议批准的是规划纲要,因此,中期评估时人大审议的对象应是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而不是各项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附上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有助于常委会在审议时更全面和具体了解情况,提高审议质量。是否要附上专项规划,以及附上哪些专项规划,主要取决于人大常委会实际监督工作和审议的需要。
(二)规范和细化审议流程
1.明确规划调整方案与评估报告之间的关系
监督法规定,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从监督法的表述来看,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评估报告之后,再规定调整方案的相关事项,可见调整方案不宜包含在评估报告中。规划调整方案,作为方案,有必要以议案形式提请常委会审议。相应的,参照对计划、预算调整方案的做法,财经委对规划调整方案出具审查报告。
2.明确规划指标调整还是不调整的原则
各地人大对指标要不要调整、以什么样的原则来确定规划指标调整还是不调整非常关心,更有人提出人大可不可以对指标调整提出意见的疑惑。监督法对此没有细化。调研反映,既然调整方案须人大审查批准,对哪些指标要调、哪些不要调提出意见是审查的应有之义。而规划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法定准许原则。调整要严格按照法定授权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二是约束性指标不宜调整原则。特别是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约束性指标,反映政府更好的发挥作用,不因一个项目未落实或某方面发展未到预期而随便调整。三是客观预见性原则。受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影响,如果发展预期发生大的变化,在规划中期评估时,对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预期指标进行必要调整,体现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及时优化宏观调控,应对风险,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
3.明确人大开展评估监督工作的时间
监督法只是规定了在规划实施的中期开展评估,但中期所指的具体时间没有明确,造成各地人大上会审议时间参差不齐。因此,有必要从制度层面明确评估报告上会审议时间。一些省市在监督法实施办法中也作出了规定,如福建省规定在规划实施的第三年的下半年,江西省规定在规划实施的第三年的第四季度,政府应向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评估报告。从全国和各地实践来看,大多是在规划实施两年半之后,也就是在第三年下半年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评估报告。
(三)加强监督成果的转化、应用
目前评估监督成果的应用停留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交政府研究处理,政府提出复函,再由财经委提出评价意见。调研反映这种做法形式大于效果,甚至变成了纯粹的“走程序”。为此建议,一是有必要在制度层面明确,规划中期评估监督之后跟踪监督的内容和形式。比如,对于规划实施中的薄弱环节,一些进展不佳又事关科学发展的重要指标,可以采取听取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形式,或者列入人大下一年的监督计划,进一步进行监督。二是要把规划实施的监督与计划审查监督结合起来。在半年计划和年度计划审查监督中要关注规划中期评估中反映的薄弱环节改进的情况,不仅计划草案要强调与规划的衔接,而且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也要反映规划实施的进度、面临的问题。
(四)加强常委会层面的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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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行业“一法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准绳,紧紧围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这个中心,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治理、规范建委系统行政执法和建设工程执行法定程序为重点,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大工作力度为核心,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为手段,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全面提高,使全县建委系统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整改内容
通过前段时间认真自查,综合人大反馈的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归纳梳理后,共有26条,涉及6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整改:
1、对有关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宣传不够。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不到位,个别工作人员对有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的不精,掌握的不够,理解有偏颇,不能灵活运用,在执法中有偏差现象。
2、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的意识不够强。在执法中存有执法不严格的现象,没有完全按照法定程序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特别是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工作方法过于简单,缺少管理艺术,缺少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少数队员的特权意识较为严重,不尊重管理对象的人格和尊严,且有以罚代管的现象。
3、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差。没有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执法就是服务的思想,缺少事前服务、超前服务、上门服务的意识。存有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和收人情费及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4、建筑市场管理力度小。对工程招投标管理力度跟不上,相当一部分工程不纳入建筑市场管理,不按规定程序报建,不申请办理建设开工手续,对建设部门的管理置之不理。
5、重点工程、招商工程和教育工程不接受或逃避监管,留下了质量和安全隐患。
6、农村建筑市场管理力度小且有重收费、轻管理的现象。
三、整改时间和步骤
1、动员部署
2004年11月10日-2004年11月18日
召开建委系统全体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再次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一法两条例”检查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学习、撑握“一法两条例”,贯彻落实好“一法两条例”的紧迫感和压力感。
2、集中整改
2004年11月19日-2005年元月31日
把人大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剖析,对号入座,明确责任,分解到人。对个案线索认真调查,决不好姑息迁就,要结合实际,限定时间,彻底整改。
3、建章立制
2005年2月1日-2005年2月10日
结合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订完善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量化任务。
4、总结检查
2005年2月11日-2005年3月10日
总结整改情况,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四、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大对“一法两条例”等建设法规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首先对建委内部人员深入开展“一法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经短期培训、专家讲课后分类型进行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其次,邀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企业经理有关人员参加“一法两条例”学习讲座,请领导同志、法律工作者讲话、讲课,以便争取各方面对建设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加大执法力度,治理建筑市场。以“一法两条例”为武器,依法对包括招商工程在内的建设工程实施监管。首先反复宣传“一法两条例”,帮助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提高自律意识,把执法监察的重心由事后查处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努力把建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其次,从源头上把好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加强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的管理,对外省、外地来我县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第三,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妥善解决施工许可滞后的问题,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筑法》要求,持相关手续到建委申请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凡手续不齐全的工程项目绝不允许开工建设;第四,专项整治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强化分包工程管理,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严禁非法建设;第五,加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达标工作,加强安全事故月报制度,继续开展工程项目大检查,狠抓几个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严历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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