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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方案或将近期公布
奥运结束后,我们明显感觉到医改进程在加速:8.28、9.1两日,卫生部长陈竺及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分别发表讲话,对医改的整体思路和具体措施进行阐述;9.9日邵明立副部长赴粤滇实地调研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情况;09.10日主持审议医改方案再次公开征求意见。这一系列举动既表明了高层对医改的决心,也表明了医改的脚步渐渐临近。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新医改再次征求意见稿》可能近期公示。新方案将延续以往的改革方案,围绕“广覆盖、低水平”和“大病保障”两个重点,对医药研发领域、生产领域、流通领域进行全面改革。具体措施有:
一、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要扩大到全国50%以上的城市;在全国农村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抓好重大疾病防治,落实扩大国家传染病免疫规划范围的政策措施,加大对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疾病患者免费治疗力度。加强地方病、职业病、精神病防治。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在中西部地区农村实施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三、推进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制定和实施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措施。
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和用药安全,控制药品价格上涨。
普药将是直接受益者
我们判断,此次医改普药是最大受益者,理由如下:
一 、市场份额的扩大。国家将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要扩大到全国50%以上的城市。我们预计此项改革国家将投入1000 亿元左右的资金,这将直接刺激对普药的需求。此外,由于药价多年来虚高不下,使得部分低收入人群不愿买药或买不起药,从而压抑了对药品的需求。此次医改后,由于国家补贴的增加及报销比例的加大使得这一部分需求也将被释放出来。
二、国家基本药品目录的建立。此次国家将对基本药品目录进行较大调整,入选药物由2000 余种将为500 种左右,调入一些疗效确切的品种。调整后社区医院及新农合用药将全部出自次目录,医院采购比例不低于30%。因此,入围药品的生产企业将直接受益于市场份额的扩大及市场需求的增加,未入围企业将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部分企业将被淘汰出局。
三、普药定点生产制度的建立。为了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和用药安全,控制药品价格上涨,国家将建立普药定点生产方式。本次定点生产政策主要内容有:“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优先使用”。具体措施包括:提高定点生产企业毛利率;统一价格。定点生产产品
不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直接入围候选品种供医疗机构采购。我们认为该制度的实施,将极大改变市场格局,普药生产将带有计划经济色彩,国家会保证入围企业的利润,但不会太高,从而稳定药价及控制产品质量。未中标企业将面临较大的生存压力,很多将被淘汰出局,这将有利于普药市场的集中,最终形成少数几家大型普药生产企业竞争的格局。
综上,我们建议投资者关注大型普药生产企业及主打产品有望进入医保目录的企业。如:双鹤药业、华北制药、亚宝药业(主打产品丁桂儿脐贴)、天士力(主打产品复方丹参滴丸)等。
医疗器械有望迎来高速发展
医改方案明确表示将推进城乡服务体系,努力形成“小病进社区,大病去医院”的格局。重点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于我国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薄弱,基本医疗器械严重短缺,因此,政府将在短期内将大量采购相关器材,这将对相关医疗器械行业形成直接需求。但我们判断该行业将在医改后的2-3年内达到饱和,且国内上市公司产品大多定位为中低端,进入门槛较低,主要靠价格取胜,因此,相关行业不具备长期投资价值,提醒投资者把握阶段性投资机会。相关企业有新华医疗、鱼跃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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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建立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研究制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
党的*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是指导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都要认真组织学习《决定》,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决定》提出的目标、方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要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的城乡居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化机制、加强监管的原则,从解决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入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医疗卫生服务,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确立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的内容和措施,探索建立以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为基础、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积极促进不同形式的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推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构建中国特色的健康保障体系。
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强化公立医疗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深化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财政保障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社会化管理。积极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药品购销体制改革,大力推广适宜医疗技术和安全、有效、低价药品,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
二、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做好卫生应急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改善服务管理上来。进一步落实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肝等重大疾病防治措施,加强鼠疫、霍乱、人禽流感、疟疾、狂犬病等防控工作。加强规划疫苗接种工作,减少麻疹发生,维护无脊灰状态,落实乙脑、流脑等重点疾病的综合防治措施。落实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规划,有效开展碘缺乏病和氟、砷中毒防治。建立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机构的合作机制,构建城乡公共卫生安全网。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的报告与管理。
加强国民营养改善和慢病防治工作,实施慢病危险因素干预和健康管理,关注和维护学生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咨询,促进精神卫生立法。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组织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完善卫生应急机制,规范卫生应急管理,强化卫生应急准备,加强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各项工作制度,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制订应急处置程序、应急调查处理操作规范和技术方案。完善部门协调制度,健全部门间和地区间联防联控机制,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推进农村卫生工作
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合作医疗覆盖面,确保实现开展合作医疗的县(市、区)占全国县(市、区)总数80%的目标。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监管,防范基金风险,确保基金安全。指导各地科学制定和调整医疗费用补偿方案,逐步规范统一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完善方便农民的费用结算办法,扩大农民受益面,提高农民受益程度。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提高贫困农民的受益水平。切实加强对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探索农民参与监督和民主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大力开展人员培训。加快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步伐,推动部级和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乡村两级为重点,落实职能、人员和工作经费,指导开展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农村卫生机构业务合作试点,推进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组织检查《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对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和乡村医生的岗位培训。认真抓好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扩大试点工作,指导中西部21个省(区、市)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对各地开展初保工作进行调研总结,调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指标体系。
四、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完善服务功能
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坚持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试点,推进社区基本用药的政府采购、集中配送、零差率销售管理,改革人员聘用、绩效考核和社会监督制度,逐步推行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社区卫生事业发展的支持,做好经费补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基本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经费安排。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大中型医院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机构服务,研究制订有关政策措施,评选、表彰优秀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者。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各项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五、规范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巩固医院管理成果,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优化医疗执业环境,创建“平安医院”。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人员资格准入管理,重点加强器官移植技术、介入技术、人工关节等高新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禁止无证执业或超范围执业。加强公立医院规划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盲目扩大建设规模、超豪华装修、负债建设,从严审批大型医用设备购置。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重点抓好医疗服务收费的公开,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信息,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医院收支管理,纠正医务人员收入分配与科室效益直接挂钩的做法,开展医药收入分开、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大医院院长管理责任,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卫生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研究制定卫生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推行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类卫生事业单位编制标准研究。
六、加强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干部保健工作
推进《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的实施。研究制订促进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促进依法管理和服务。继续做好“降消”项目,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
继续贯彻《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2010)》,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相约健康社区行”活动,以农村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中央保健基地建设,提高干部保健工作能力和水平。大力支持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青海、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干部保健工作。做好各项大型会议、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七、继续推进卫生法制建设,加强卫生执法监督
加强医疗卫生法制建设,积极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法》、《精神卫生法》、《中医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禁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实施“*”普法计划,进一步推动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加强卫生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卫生标准的贯彻实施。
进一步强化卫生执法监督,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完善保障措施,强化监督队伍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能力。加强食品卫生和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和餐饮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实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推广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卫生许可和准入管理,组织开展国家卫生监督抽检。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加强职业病防治执法监督,开展重点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做好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加强采供血机构的血液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整顿医疗广告市场,坚决打击违法医疗广告,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八、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卫生科技工作
进一步开展卫生人才供求关系研究、卫生人才资源开发研究和贫困地区医疗卫生人才资源研究。加强与人事、教育部门协作,加快适宜卫生人才培养,协调大中专毕业生供求关系,鼓励他们到城乡基层就业。加强农村卫生人员队伍建设,结合实施“万名城市医师支持农村卫生工程”,进一步落实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推动中高级卫生人才定期到农村服务。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重大科技专项和卫生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开展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国内一流的医药卫生学术带头人队伍。加强国际职员选拔培养和选派工作,促进我国与国际组织的交流。
继续做好卫生专业人才培养与评价工作。加强预防医学、家庭医学、康复医学以及护理专业人员培养培训工作,把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作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在职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改善知识结构,增强服务能力。研究专科医师和全科医师的培养模式,丰富评价内容,完善评价手段,健全全科医师培养评价制度,探索建立我国专科医师制度和全科医师制度。组织开展全国卫生管理干部培训,实施中国高级卫生行政人员培训项目,推进卫生管理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继续完善培训基地、师资教材等基础建设,启动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和乡镇卫生院等卫生管理干部培训。
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组织实施《卫生科技“*”发展规划》,继续做好“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工作,抓好行业科研专项的实施,强化科研项目管理。继续推进卫生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符合卫生科技发展规律、适合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高效、统一的新型国家卫生科技创新体系。继续加强和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推进卫生行业认证认可工作,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构建我国高新卫生技术评估制度体系。
九、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高度重视和加强卫生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弘扬正气,宣传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树立医务工作者的良好社会形象。加强与媒体和社会的沟通,正确引导舆论,为卫生改革和发展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进一步规范卫生新闻,“公开、透明、准确、及时、全面”地向社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信息。总结推广部分地方开通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的经验,构建与公众沟通的桥梁。加强卫生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
加强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卫生队伍的思想实际,以服务宗旨教育为核心,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为基础,以调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重点,不断增强政治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探索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实行医务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健全处方、药品和高值耗材采购等管理制度,坚决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规范医药采购和使用行为,严肃查处、接受回扣等商业贿赂案件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十、加强中医药工作
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研究制订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医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中医药继承与发展,努力挖掘中医药文化瑰宝,传承中医药技术。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院建设,丰富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理论和实践。坚持中医药创新,研究探索防治重大疾病的新技术、新方法,推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城市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方面的重要作用,组织好重大科研攻关,集中力量攻克疑难杂症和重大疾病防治难题力争有所突破。将中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范围。大力培养中医药人才,加强城乡基层卫生人员的中医药培训。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促进中医药走向世界。
十一、进一步加强国际卫生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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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志丹县辖7镇1乡,总人口14.05万,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0个。近年来,志丹县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基本要求,以“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为改革宗旨,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志丹县卫生局按照陕西省的具体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了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化了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全面完成。
一、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序推进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工作,大力实施医疗救助。
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长效稳定的补偿机制。建立药品“三统一”制度体系。县政府出台了《志丹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方案》,实行基本药物目录制度、配送企业公开招标制度、药品竞价制度和配送合同管理制度,明确统一采购配送的药品范围和配送流程。
三、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实施好医疗机构基础建设项目,加快医院等级达标,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乡镇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严格控制乡镇卫生院专业人员比例,推行一般诊疗费制度;加强基层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落实。加强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认真抓好免疫规划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其他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实施好妇幼类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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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4月6日国务院新医改方案后,全国各地纷纷出台措施进行医改,并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从2011年起,山西、福建等省将医改深入到基层。
江苏:基本药物制度权到位,公立医院全员雇佣制
多年来,江苏省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9年7月,江苏省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医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到2011年,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率均要稳定在95%以上;到2011年,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2011年起,要在全省逐步推开公立医院改革。实现这些改革目标,主要通过5项任务来实现: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是扭转长期存在的以药补医机制的突破口和立足点。根据规划,2011年第一季度,基本药物制度将在江苏全省全部到位。城乡基层公立医院改革将实行全员雇佣制,其工资标准参照所在地事业单位编制水平进行,不足部分由财政予以补贴。同时,强化县级和社区医院的看病能力,做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减少目前大医院的压力。此外,江苏补偿机制也发生了转变,省级财政补助将不直接对医院,改为以“县”为单位。
安徽: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2010年1月1日,安徽省开始基层医改试点,8月下发《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9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并出台了一套 “一主三辅五配套”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文件。“一主”是“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三辅”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改革试点方案;“五配套”是乡镇卫生院编制标准、分流人员安置办法、绩效考核办法、运行补偿办法、基本药物使用与采购试点办法。
安徽省首次尝试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配送,改变试点时期省里限定品种、厂家、最高指导价,县里对数量、价格进行二次谈判的方式。由省药采中心代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直接面向药品生产企业集中招标采购基本药物,再由药品厂商来联系配送商,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中间环节,大幅度降低药品价格。自2010年9月20日整个统一配送工作平台开始运转以来,配送率已达到93%,基本药物价格比改革前平均下降48%。
另外,安徽将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政府编制管理和财政保障,并建立了因事设岗、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医务人员实行工作任务考核机制、分配激励机制。
山西:“1+10”模式解看病难题
2010年10月22日,《山西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及10个配套文件出台,山西在全省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1+10”模式的医改范围,既包括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也包括城市卫生服务机构,涵盖了城乡政府举办的所有基层医药卫生机构。改革包括服务体系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机构编制调整等多个方面。在保障机制上,出台了分流人员安置办法、机构绩效考核办法、机构运行补偿办法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等。
山西省卫生厅指出,这次医改的重点和难点是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据了解,截止到2010年9月底,山西已分两批在75个县(市、区)、97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县(市、区)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分别达到了63%和67%。另外,自2009年4月6日国务院新医改方案后,山西省就确定晋城高平市和朔州平鲁区两个县级试点进行公立医院改革,并还在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福建: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
为提高村卫生所服务能力,使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网底”更加厚实,2010年12月27日,福建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所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县(市、区)政府要将村卫生所设置规划与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在原有已改造建设200所示范性村卫生所的基础上,2011年、2012年,该省将投资1.0868亿元建设9750所村卫生所。与此同时,加大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力度。到2012年底,全省每个村卫生所至少拥有一名经规范培训、具备一定专业素质的乡村医生。另外,建立并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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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给力五项重点任务医改冲刺年政策再加码
在1月7日召开的2011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指出,2011年,各级卫生部门要结合医改五项重点任务,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把医改推向深入。
一是在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要重点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落实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政策。健全基本药物制度是今年医改要突出抓好的两项重点之一。关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去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区、市)要切实落实好文件要求,努力建立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按照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部署,卫生部研究起草了《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工作安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把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作为今年医改工作的重点,精心组织实施。
三是在完善新农合制度方面,要着重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基金监管运行水平。一方面,各地要对2011年基金使用进行科学测算,完善补偿方案,规范基金使用,提高基金效率,使新农合基金最大限度用于参合农民看病报销,防范基金超支风险。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积极推进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新农合基金管理。2011年,国家将再次提高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统一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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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和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最引人关注的焦点之一。三十多年来,政府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医疗制度改革,但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追其原因,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监管不当等问题影响了医改方案的有效施行。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合理协调两者的关系,既要保证充足的资金投入,还要制定严格的监督措施,在二者的共同作用下为新一轮医改方案的贯彻实施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政府资金投入的理论分析与现实需要
我国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其日常服务收入不能有效弥补经营支出,需要依靠政府财政补助来维持生存和发展,政府参与医院经营的最主要方式也就是投入财政补助资金,而资金投入的多少取决于政府财政收入、医院的规模、所在地区、接待病人数量等。在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医院内部就会形成种种不合理的潜规则,这不仅影响了医疗卫生机构的声誉,也使得就医难的社会问题更加严峻。
(一)取消以药养医的补助政策以药养医出现于上世纪50年代,旨在以药品差价收入来弥补财政投入的不足,以药品的高利润拉动医院的经济效益,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转。但监管不严使得药品差价率远远超出了规定的限额,药品收入成为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使得群众看病贵的问题更加突出。2006年颁布的医改制度要求将药品加价率控制在15%范围内。2009年,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其中强调医院要实行医药分开,不能依靠药品的差价收入来弥补医疗服务收入的不足,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真正为普通群众提供服务便利。2011年,北京启动解决以药养医现状的大医院改革,拟通过减少药品数量,提高诊疗费比重,试点进行医院药房“托管”等举措,以切断以药养医。2012年两会期间,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在成本开支并未减少甚至有所增加的情况下,收入来源的减少肯定会影响医院的正常经营运转,要保证医院服务的效率和群众的利益,有必要提高政府对医院的财政补助。
(二)医疗成本费用上涨压力从社会整体来看,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费用开支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日渐增加,再加上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时期,为提高生活质量而带来的医疗费用上涨是客观存在且难以控制的,这使得老年人口消耗的医疗费用在医疗总费用的比重大大增加。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愈发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使得工作人群的职业病和营养失衡的比例也在逐年增加,产生对医疗服务的进一步需求,进而带动医疗费用的上升。从医院方面来看,医疗技术的进步催生的高精密仪器设备为临床治疗带来了很大地便利,一次性卫生材料的普及为患者提供了安全的保障,但这些服务技术含量的提需要有强大的医疗费用支撑。物价上涨必然给医院成本的控制造成更大的压力,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而发生的职工后续教育费用,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医院职工工资等等也会导致成本的上升。在财政对医疗服务补偿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为了对冲医疗成本的升高产生的压力,就会生出不规范的医疗行为,如滥用贵重药品,重复检查,巧立名目乱收费等;而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为保证医院的正常经营运转,“十二五”规划方案要求医院同时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由成本费用增加引发的违规行为和就医费用的提高不仅未能缓解群众的就医困难,在一定程度上更加重了这一负担。
二、医改资金的财政投入及政策监管现状
“以药养医”政策的取消已经减少了医院收入的重要来源,而医药成本的不断上升使得医院面临更大的经营压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求得生存发展,即使是性质公立的非营利性医院也可能会偏离正道,给群众看病造成更大的困难。新一轮医改的主要目的在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顽疾,如果这一问题仍得不到良好地改善,此轮医改的效果无疑会大打折扣。政府应该把保障人民的健康提升到保障基本人权的高度,切实增加对卫生机构的投入。
(一)医改资金的财政投入财政为医疗成本上涨承担相应的责任,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医疗成本问题而引发的医改问题,而且也能够带来更大的效益。已有研究证实,在卫生领域每投入1元钱,就能带来6.4元的效益,而世界卫生组织全球范围的研究结果也表明卫生领域的投入产出比为1∶6。但一直以来,财政对医疗机构的投入资金始终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政府医疗卫生投入不足被视为“看病难和看病贵”的焦点矛盾之一。2010年,《中国卫生杂志》就公立医院改革相关问题进行匿名问卷调查,结果显示,33.87%的人认为“财政支持不足”是影响卫生事业回归公益性的最主要的难点,54.74%的人认为“当前主要矛盾是投入不足,投入增加之后才能转变机制”。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重视程度的提高,对医疗卫生体系的财政投入也有很大的增加。据统计,“十一五”期间,中央已累计安排专项资金500多亿用以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机构的项目建设。2009年4月启动新的医疗制度改革,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加大了医疗卫生的投入,要求各财政部门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旨在为成功推进医改措施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其措施包括全面落实新农保、居民医保补助以及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偿等。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指出,各级政府需要投入8500亿元资金来支持未来三年的五项重点医改措施,除此之外,政府还将投入额外资金以促进卫生事业发展。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指出,“十二五”期间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力度和强度要高于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这就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的积极配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转变机制,及时落实各项投入政策,保障医改规划所需资金,而在基本医保和人均补助方面,应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有所增加。201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安排在满足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要求将医改所需资金纳入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范围,在预算投入时,要保证“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实现各省(区、市)2012年医改资金投入要明显高于2011年。#p#分页标题#e#
(二)医改资金的政策监管新医改制度的实施促进了医改资金投入力度的大幅增加,极大地保障了医改工作的顺利推进。不过,要保证群众能够真正感受到医改新政的温暖,享受大范围、高额度的医疗补助,政府部门还必须贯彻严格的监管措施,为大额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保驾护航。鉴于增加投入的财政资金源自于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结果,政府有必要密切关注资金的使用动态。2009年党中央、国务院的医改意见、实施方案以及相关的政府卫生投入、公立医院改革等配套文件都对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提出明确要求。2010年《中国卫生杂志》的问卷调查表明,各级地方卫生机构的领导均认识到管好财政资金的紧迫性,62.63%的人认为对基层医疗机构应该实行收支两条线,50%的人认为应该“改革预算和支付方式”以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管理。2010年,在全国卫生系统加强资金监管、落实医改任务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卫生部党总书记张茅指出,加强卫生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保证项目的公开透明,加强源头防控等是当前资金监管的工作重点。他强调监管工作的重心要做到四个转变,即由过程向结果的转变,行业向社会的转变,文件向网络的转变,重点向驻点的转变,以保证资金使用的绩效,确保每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从为群众带来真正的实惠。2012年,《“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指出,政府部门要防止对财政投入资金的违法违规使用,加强资金监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强调,在资金监管方面,需要将项目的执行情况与资金的使用绩效作为重点考核的内容,可以采取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全年评估的考核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在汇报预决算草案时要对卫生投入情况进行专门说明,同时还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如国务院医改小组办公室协作,加强医改实施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在针对公共卫生投入资金使用状况的监测评估的记者招待会上,卫生部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司副司长傅卫指出,在重大专项实施之前,就充分考虑到如何使大量的投入切实发挥效应的问题,这表明政策在实际运用中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
三、提高医改投入资金使用效益的完善措施
政府作为医改制度的实施主体,理应对资金的投入使用加强监管,但是作为医改实施对象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医改受益对象的广大社会民众,同样应该从自身角度出发,借助自身的资源为医改制度的顺利实施,医疗资金的有效使用做出努力。
(一)完善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在公立医院内部为保证医疗活动有效进行,保护医院资产安全完整,保证财务收支合法,会计记录真实等而建立的各种措施和办法的总称,是现代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包括会计系统的建立,成本控制和会计信息系统控制等。从现状来看,公立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会计信息系统控制薄弱,会计核算混乱,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缺乏有效的成本管理和预算编制体系,造成资金的不必要浪费等。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到医院内部之后,首先需要作为会计信息予以反映,而资金何时使用以及如何使用,均需要在事先做好详细的预算与规划,并做好成本控制,积极贯彻成本效益原则。从保证和维护资金使用效率的前提出发,公立医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完善。首先,完善医院的信息系统,特别是财务核算系统。严格要求业务处理的规范和标准化操作,真实完整的反映医院的经营运转状况,特别是对政府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益状况。其次,要求全院上下树立成本效益观念,将成本控制的理念运用于日常业务活动中,合力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度增长,保证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再次,更新预算管理观念,将预算管理作为全局性财务管理行为和理念进行宣传,事先编制医疗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等的现金流量预算,以实现补助资金的最优化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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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为目标,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医疗卫生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质。注重社会效益,强化政府职责,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村级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坚持综合改革。推进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财政补偿、药物制度、保障制度和管理体制等综合改革,调动村医积极性,建立充满活力的长效机制。
坚持综合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的绩效综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的转变。
坚持惠泽群众。不断提高服务能力,落实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村卫生所(室)基本职责
主要负责辖区农村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
(一)负责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
(二)协助做好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三)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治知识,提高农民医疗保健意识。
(四)参与农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与更新,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的随访。
(五)协助做好儿童免疫规划预防接种、老年人保健以及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和村级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
(六)积极宣传新农合政策,协助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工作。
(七)使用适宜技术和国家基本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急重病人的初级救护、及时转诊和家庭康复指导等。
四、机构设置
(一)机构设置原则和标准。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有一所村卫生所,结合我县实际规划设置村卫生所109个(含太平川畜牧场、太平川辽源村和加信镇鱼种场),屯卫生室88个。屯卫生室设置在村卫生所下,隶属村卫生所管理,村卫生所和屯卫生室均为同一独立法人,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屯卫生室不单独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村卫生所房屋建设,原则由当地政府支持建设,资产所有权归属村委会所有;鼓励有条件的村医个人出资建设,资产所有权归属村医个人所有。屯卫生室房屋建设,原则由村医个人出资建设,资产所有权归村医个人所有。村卫生所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是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用地由当地政府无偿划拨,审批配套费用享受减免政策。村卫生所建筑面积不少于60-80平方米,屯卫生室不少于60平方米(业务用房与生活用房分开,相对独立),村卫生所做到预防保健室、诊查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和值班室六室分开,分区合理;屯卫生室做到诊查室、治疗室、预防保健室、药房四室分开,分区合理。到2012年底,全县每个行政村至少拥有一所基本达到国家标准的村卫生所,房屋建设较为规范、基本设施较为齐全,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高。到2013年底,全县村卫生所设施、设备配备达到国家标准,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就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人员设置原则和标准。每个村卫生所设置村医2人(根据工作需要应配备女性医务人员和中医人员),屯卫生室配置1人。结合我县实际设置村卫生所(室)人员306人,其中村卫生所218名,屯卫生室88名。村级卫生机构人员按照省市要求采取统一考试、考核等方式,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依据《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对竞聘上岗的村卫生所(室)法人和乡村医生履行聘任及注册登记手续,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任合同,聘期3年,合同聘期满后,根据3年中考核结果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从业资格,不再聘用,聘用人员可在乡镇范围内统一调配。到2012年底,全县每个村卫生所至少拥有1名经过规范培训、具备一定专业素质的乡村医生,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有所提高。到2015年底,力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比例提高到50%,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医疗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基本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五、管理机制
(一)加强对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的考核。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所签订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目标责任书,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村卫生所和乡村医生身上。以乡(镇)为单位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数量、质量、居民满意度等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绩效考核工作,在全面考核评价的基础上,对承担并经考核完成基本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发放政府补助经费。
(二)规范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执行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用药规定,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措施,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诊疗记录完整,确保医疗安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率销售,严格执行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范药品的使用与管理,基本药物统一由乡镇卫生院采购和配送。
(三)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按照《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乡村医生执业准入管理,严格执行执业注册制度,新进入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逐步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继续开展在岗乡村医生规范培训工作,用三年时间,按省卫生厅要求完成在岗乡村医生规范培训的轮训任务,注重培训实效,提高培训质量,加强10项急救技术、中医适宜技术的培训和考核,切实提高乡村医生临床诊疗能力。鼓励在岗乡村医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医学继续教育、学历教育。
(四)建立并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乡镇卫生院承担对辖区内村卫生所的管理职责,实现“七统一”,即机构设置、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七个方面一体化管理。鼓励乡镇卫生院派出人员到村卫生所巡诊或执业,提高村卫生所服务能力与水平。通过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起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和适用、有效的乡村卫生管理制度,促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共同发展,满足农村居民初级卫生保健需求。
六、补偿渠道及标准
(一)村医工资补助。由县级财政部门解决村医工资,每人每年不低于1.1万元。
(二)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偿。
1、一般诊疗费10元纳入新农合报销,报销比例80%。
2、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将不少于40%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医承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确定的相关项目补偿标准,通过绩效考核,将相应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到村卫生所。
3、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所(室),按农业户籍人口每年人均4元标准补助。
村医补助要随着国家和省补偿政策的调整,及时按照新的补偿标准和规定要求落实县级配套补助经费。对年龄超过60周岁的村医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离岗证书,原则上不再予以注册,县财政每月应给予200元最低生活补助。
七、实施步骤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体制综合改革分为三个步骤。一是机构设置,人员竞聘。在2012年2月底前完成村级卫生所、屯卫生室医疗机构设置,建立乡村一体化管理制度,选聘村医,签订聘用合同。二是建立补偿制度。在2012年1月底前完成补偿机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2012年3月1日起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三是村卫生所达标建设。全县力争用两年时间(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完成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具体完成时限如下: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月25日)。组织前期调研,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等,召开全县启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体制综合改革动员大会。
(二)机构设置、村医竞聘阶段(2012年1月25日至2012年2月25日)。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设置村所(室)医疗机构,对竞聘的村医进行考试和组织考核,公开竞聘,择优录用。
(三)建立补偿机制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2月末)。建立补偿机制,核定补偿标准。组织清查原有库存非基本药品,做好处理工作,全县从2012年3月1日起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房屋建设阶段(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末)。按照村卫生所、屯卫生室建设标准统一规划、统一专业设计、统一验收,力争用2年时间完成村级卫生所(室)建设任务,全部达到国家要求标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合作。为确保我县村级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有序进行,成立县村级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同时县卫生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落实村级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任务;县发改部门要将村卫生所设置规划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规划安排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资金;县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村卫生所的公共服务职能,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形成政府统筹安排、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和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将村级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列入政府卫生事业年度工作目标,尽快启动实施。
(二)建立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意识。各乡镇对本辖区村级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负总责,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村级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建立责任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综合改革工作任务,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村委会也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协调解决村卫生所建设用地、配套资金等具体问题,确保村级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按期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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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情况
截至2009年底,全区共有苏木乡镇卫生院1320个,其中,中心卫生院477所、一般卫生院843所,平均每院服务人口1.36万人,平均病床数10张。全区苏木乡镇卫生院共有工作人员1.7万人。平均每个卫生院有卫生技术人员13.07人,每院助理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平均8.58人,卫生技术人员中,大专学历以上的占35%,中专学历以上的占83.2%。卫生院中69%配备了x光机,66%配备了超声诊断仪,73%配备了心电图机。平均每院年诊疗人次达8387人次,45%以上的卫生院能开展腹部手术,28%以上的卫生院能开展剖腹产手术,13%以上的卫生院能开展一般上腹部手术,15%的卫生院能开展输血治疗,64%的卫生院能开展x光拍片、b超和化验检查,71%的卫生院能开展心电图检查。
全区苏木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了“县办县管”的管理体制。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管理权限上划到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全区卫生院人员工资补助占应发工资的比例从2004年的49%上升到2009年的70%。其中,财政拨款占人员工资总额80%以上的卫生院有660所,占卫生员总数的47%;拨款占90%以上的卫生院351所,占卫生员总数的25.6%;拨款占60%以下的卫生院有519所,占卫生员总数的37.1%。卫生院药品纯收入,全区中心卫生院平均10万元,一般卫生院平均6万元。
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2009年12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座谈会,贯彻落实副总理在国务院基本药物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对我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是及时成立了全区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制定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各个环节政策的制定实施工作。委员会由卫生、发改、工信、监察、财政、人保、商务、食药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
三是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案》(内政办发[2009]131号),印发全区执行,主要内容包括:实行自治区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自治区增补目录内的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等内容。
四是加快推进以自治区为单位的网上招标采购工作。实行以自治区为单位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组织机构、统一招标平台、统一规范操作、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目前,自治区成立了以分管副主席为组长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在卫生厅成立“内蒙古自治区药械集中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承担全区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和大型医用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度》等,明确了基本药物购销合同管理等事宜。同时,有关部门已经根据《国家城镇职工基本用药目录》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用药目录》,并结合全区近年来的招标采购目录等相关资料,制定出了包括9441种药品和3279种医用耗材在内的挂网采购目录,组建了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专家库。目前,网上招标平台建设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在2009年11月底已完成307种基本药物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工作。
五是积极推进基本药物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和质量监管工作。自治区已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等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并且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同时,自治区制定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基本药物生产、配送质量规范,全面加强对原辅料采购、投料、验证、仓储、运输等环节的管理;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gmp、gsp认证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监测评估报告等相关信息,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
六是积极抓好试点地区推进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按照2010年2月底前,完成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旗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现零差率销售的要求,2009年底,自治区选定呼和浩特、包头、通辽、鄂尔多斯、乌海、阿拉善等6个盟市共40个旗县(区)所有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6个盟市苏木、乡镇卫生院479所,占全区总数的36%,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6所,占全区总数的43%。在政府卫生投入补偿机制尚未建立之初,先由自治区政府投入3000万元作为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和试点经费,推动补偿机制的建立,确保在2010年2月份前完成3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六个试点盟市及时成立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出台了本地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工作开展。
1、呼和浩特市对基层卫生机构进行了全面调研,2010年2月25日下发了《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上药品采购用户名、密码》,要求各旗县区卫生局组织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自2010年3月1日起上网采购基本药物,对采购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目前已有54家医疗机构通过采购平台实施网上集中采购。截止目前,政府办84个乡镇卫生院和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全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暂未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2、包头市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在网上开始采购药品。2月26日,市卫生局于召开了全市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全面深入推进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截至3月n日,全市68个苏木乡镇卫生院和62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部分社区卫生服务站)都通过自治区网上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相关药品。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库存药品进行了核查登记造册,妥善处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的库存药品。要求政府举办(包括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苏木乡镇卫生院开始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从3月4日开始,实行基
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日报告、月报告制度,每个工作日16时前和每月5日前,将当日和当月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上报市卫生局。
3、通辽市于2010年1月7日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市财政拿出300万元,用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的补助。从3月1日起,政府办基层卫生机构开始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时间最迟不超过3月20日。政府办基层卫生机构总数有183家,截至3月12日已有137家实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
4、鄂尔多斯市对全市医疗机构负责药品采购人员进行了网上集中采购专项培训。准格尔旗已于2010年1月份推开了药品零差率销售,2010年3月1日起,全市所有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截止3月10日,全市所有基层二级综合医院、中蒙医院和50所中心卫生院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目前,全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参加了自治区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其中有30余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通过采购平台实施网上集中采购。
5、乌海市从2010年3月1日起,在全市16家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所有基本药品都执行自治区网上集中公开招标,统―采购、统一配送。取消基本药物的药品加成后,药价平均下降了14%左右。
6、阿拉善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药品零差率销售实施的财政保障资金测算,以2010年2月28日为时间节点,抽调专门人员深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药品库存情况(包括品名、规格、数量、价格)进行盘点核实,并要求从3月1日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再购买基本药物目录外的药品。从2月26日起,正式从网上采购药品,并于2010年3月1日起实行零差率销售。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任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难度大,六个试点盟市进展不一,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要求,如期完成对六个试点盟市确定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目标任务,3月4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试点盟市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先行制定有效的保障措施,克服困难,务必于3月25日前完成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现零差率销售,待综合改革文件下发实施后,进―步规范工作程序。同时,预拨了部分资金,以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综合改革政策制定出台及实施情况
2010年1月21日,国务院医改办在安徽省召开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现场经验交流会,要求各地学习借鉴-安徽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加快本地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3月1日至6日,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新乐带队,政府办公厅、发改委、编办、卫生、财政、人事、药监等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呼和浩特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赴安徽、江苏省学习调研,深入了解了安徽、江苏两省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做法和实施效果等。在研究考察期间,刘新乐副主席分别于3月3日和3月5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自治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会议强调,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机构编制、人员安置、绩效考核、财政补偿以及药品招标配送等多方面的政策内容,要借鉴安徽省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我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具体实施意见。会议对相关政策文件起草作了分工和安排部署。
参照安徽省做法,结合自治区实际,经过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自治区相关部门分工起草了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一主三辅五配套”共9个关联文件。分别由自治区医改办公室牵头起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由卫生厅牵头起草《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卫生院改革试点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革试点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卫生室改革试点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卫生厅会同药监局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与采购配送办法(试行)》,由编办牵头起草《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卫生院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由人事厅牵头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聘用、分流安置办法(试行)》,由财政厅牵头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暂行办法》。上述9个文件,《实施意见》是指导改革试点的总纲,3个试点方案是必要补充,5个配套办法(指导意见)是重要保障,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改革试点方案和政策体系。《实施意见》明确了改革试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目标和试点范围,提出了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和政府补偿机制改革五项任务和实施步骤。
综合改革政策文件起草形成初稿后,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医改办分别于2010年3月15日、3月23日两次召开协调会,征求相关部门及盟市的意见,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对“三辅五配套”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衔接;对有关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补助标准及苏木、乡镇卫生院专业人员比例有不同意见的问题进行了沟通;针对有关部门对药品采购配送办法中,配送企业遴选、配送区域及配送方式等方面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再次召开协调会,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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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4月6日国务院新医改方案后,全国各地纷纷出台措施进行医改,并取得了一些好的经验。从2011年起,山西、福建等省将医改深入到了基层。
■江苏:基本药物制度权到位,公立医院全员雇佣制
多年来,江苏省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9年7月,江苏省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医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到2011年,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率均要稳定在95%以上;到2011年,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2011年起,要在全省逐步推开公立医院改革。实现这些改革目标,主要通过5项任务来实现: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是扭转长期存在的以药补医机制的突破口和立足点。根据规划,2011年第一季度,基本药物制度将在江苏全省全部到位。城乡基层公立医院改革将实行全员雇佣制,其工资标准参照所在地事业单位编制水平进行,不足部分由财政予以补贴。同时,强化县级和社区医院的看病能力,做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减少目前大医院的压力。此外,江苏也补偿机制发生了转变,省级财政补助将不直接对医院,改为以“县”为单位。
■安徽: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2010年1月1日,安徽省开始基层医改试点,8月下发《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9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并出台了一套 “一主三辅五配套”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文件。“一主”是“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三辅”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改革试点方案;“五配套”是乡镇卫生院编制标准、分流人员安置办法、绩效考核办法、运行补偿办法、基本药物使用与采购试点办法。
安徽省首次尝试国家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配送,改变试点时期省里限定品种、厂家、最高指导价,县里对数量、价格进行二次谈判的方式。由省药采中心代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直接面向药品生产企业集中招标采购基本药物,再由药品厂商来联系配送商,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中间环节,大幅度降低药品价格。自2010年9月20日整个统一配送工作平台开始运转以来,配送率已达到93%,基本药物价格比改革前平均下降48%。
另外,安徽将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政府编制管理和财政保障,并建立了因事设岗、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医务人员实行工作任务考核机制、分配激励机制。
■山西:“1+10”模式解看病难题
2010年10月22日,《山西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及10个配套文件出台,山西在全省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1+10”模式的医改范围,既包括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也包括城市卫生服务机构,涵盖了城乡政府举办的所有基层医药卫生机构。改革包括服务体系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机构编制调整等多个方面。在保障机制上,出台了分流人员安置办法、机构绩效考核办法、机构运行补偿办法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等。
山西省卫生厅指出,这次医改的重点和难点是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据了解,截止到2010年9月底,山西已分两批在75个县(市、区)、978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县(市、区)和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分别达到了63%和67%。另外,自2009年4月6日国务院新医改方案后,山西省就确定晋城高平市和朔州平鲁区两个县级试点进行公立医院改革,并还在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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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注重长远发展与近期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立足区情、因地制宜,以县为主、稳妥推进的原则,以保障全区各族群众健康为中心,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制度、逐步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全民健康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区医改工作顺利推进,地区成立由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金长华为组长,行署副专员索海卿、韩英为副组长,地委宣传部、地区发改委、地区卫生局、地区财政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经贸委、地区民政局、地区编办、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区人口计生委、地区工会办事处、行署法制办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地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卫生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和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步骤
(一)加强宣传教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更需要强有力的宣传动员作引导。要求在宣传教育工作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主要政策的宣传,总结推广好的试点经验,使这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改革深入人心,为推动全区医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首先由地区举办由各县人民政府县长或主管副县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医改专题培训班;其次由地区举办地、县、乡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医改政策培训班;第三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认真领会医改精神,学习掌握各项政策;第四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医改政策,使医改工作健康顺利推进。
(二)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分阶段落实好医改相关工作。
1、逐步改革和完善乡镇卫生院经费补偿机制。要经过反复测算,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综合补助”的要求,合理确定政府补助和服务收费补偿的标准,在政府补助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全区乡镇卫生院逐步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实行药品零差率后要探索多渠道补偿办法。各县要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算管理,制定《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办法》。在此基础上,要围绕如何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改善医疗服务环境和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建立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防止出现新的低效率、“大锅饭”等现象。
2、从年起,按照各县级医院(人民医院、中藏医院)离退休人员费用,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由各县财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补助;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3、将县人民医院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的试点医院进行试点,待省上关于推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的方案出台后,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逐步在全区推开。
4、将地区人民医院确定为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全面落实国家、省上出台的公立医院改革相关政策,通过落实增加财政补助、完善服务收费、逐步取消药品加成等措施,充分体现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有条件的县也要积极探索、逐步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待省上关于公立医院的经费补偿政策出台后,结合实际逐步实行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
5、各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疾控中心际上、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计生服务站等)下设的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医疗机构逐步实行药品经营零差率,使这些机构把主要精力放在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上,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6、制定全区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到年底,全区90%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都要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全面执行国家306种及省内自选20%的基本药物及相关医疗报销政策。
7、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关配套改革。待省上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后,围绕医改目标,由地区医改办协调卫生、药监、人事、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分别出台相关配套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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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厅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努力推进医改工作
(一)市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医改组织机构。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为加强对医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调整医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医改领导机构,负责整个医改工作组织与领导,同时还配备专门力量,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其次,明确了各部门的任务,要求密切配合、共同推进。20xx年12月底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医改工作大会,会上印发了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听取医改工作汇报,对我市医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市卫生局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落实医改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省市医改工作的要求,市卫生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确定了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任春振任办公室主任,为保证工作质量和进度,在全系统内抽调了精干人员充实了办公室。各县区卫生局也都成立了相应组织,明确了医改工作联络员,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二、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明确改革任务与工作思路
(一)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吃透医改精神。市卫生局医改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和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精神,为了确保各级各部学习的系统性和广泛性,领导小组还及时编印了《医改文件汇编》、《医改政策问答》等小册子分发到基层。
我们草拟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先后组织相关人员到廊坊等地学习取经;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和县区医改工作人员学习研讨医改政策条文;邀请国家卫生部医改专家就国家医改政策内容作培训专题报告,提高了广大医改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
(二)认真做好医改资金测算工作。按照医改五项重点工作要求,对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xx-20xx)3年实施方案中有关卫生工作方面的内容开展全面梳理,就完成医改所需资金测算制定了方案,各业务科室分别进行了测算。局长霍兴文、党委书记陈汝荣多次听取测算情况的汇报,共同分析资金需求情况,经过一个多月的认真科学测算,基本上摸清了近三年来医改任务的卫生投入需求,并多次主动与市财政进行密切沟通,并上报市发改委。测算结果得到了市政府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的认可,并正式列入了医改投资计划之中。
(三)起草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文件。我们及早动手,超前谋划,结合我市实际,从20xx年9月份开始,组织人员起草了《××*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多次讨论征求意见,又经发改委反复修订后,
已于12月28日由市委、市政府印发。同时,我们还及时转发了《河北省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办法》的通知及《河北省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框架》。
(四)强化医改工作指导,积极探索创新。一是组织专人研究起草了《××*市区域卫生规划》;二是草拟了《××*市卫生资源整合意见》;三是进一步修改了××*市健康城市从我做起行动方案;四是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
三、20xx年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河北省20xx年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安排》精神,我市积极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新农合医疗制度建设情况。20xx年,全市共有参合人员180.8万人,参合率90.1%。截止到11月底,全市共补偿参合农民95.95万人次,补偿金额1.5亿元,全市次均住院费用 2992元,比上年略有上升,次均住院补偿达到 1175元。
启动了20xx年新农合筹资工作,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农民出资20元,各级财政补助提高到120元,力争使农民参合率达到92%。20xx年在青龙、卢龙、山海关和抚宁县进一步扩大门诊统筹试点,不断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
(二)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全省统一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确定了抚宁县和海港区北环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戴河东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先行试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前已经做好调研摸底和测算,待省统一招标后可启动药品零加价销售工作。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20xx年我市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13项 ,项目总投资1.83亿元。其中,县级医院迁建项目2项,总投资1.7亿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3项,总投资485万元;中心乡镇卫生院项目8项,总投资760万元。开展了对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的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培训405人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209人次。组织安排全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青龙满族自治县医院等县区医院,组织安排二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对口支援协议,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
(四)抓好涉及面广、影响全民健康水平的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 。20xx年全市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在卢龙县开展了农村居民建档试点;为2.54万名15岁以下人群补种了乙肝疫苗;完成了抚宁县5.6万名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的检查;为3.05万名孕前和孕早期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为2.4万名农村孕产妇住院提供分娩补助;为3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完成600所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改造建设等目标任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确保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15元。
四、我局20xx年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及主要措施
(一)在全市范围内基层医疗卫生体制实施药品的集中采购与配送,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待省完成省级集中采购、统一定价后,确保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配用到位。
(二)积极配合编制部门调查摸底,研究制定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编制标准和财政补助政策。
(三)进一步测算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机构补助标准和方法,提出补助经费的需求和相关部门协调落实补助政策。
(四)扩大新农合覆盖范围,提高参合人员医疗保障水平。20xx年参合率要达到92%以上,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140元。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上年要有所提高。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从20xx年起允许参合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城外就医的转诊手续,完善出院即报的计算机网络管理程序。
(五)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年内完成规划确定的11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支持全市192个行政村建设村卫生室,加强设备配置,继续做好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培训。抓紧落实省有关文件规定,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不断提高县级医院医疗卫生水平。
(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一是落实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年内开展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生长发育检查和孕产妇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为慢性病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二是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等服务项目;新增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等项目。本年内完成规划任务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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