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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主题,以共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原创:服务优质的文明社区为目标,以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军地互动,双向奉献、双向受益,为推动芙蓉区稳定发展和驻区部队现代化建设做贡献。
工作目标:
1、深入进行社区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军民团结、共建美好家园的社区军民共建舆论环境。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采取军民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广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引导广大军民立足社区、心系国防。
2、积极开展双向服务活动,努力形成方便快捷、服务优质的社区军民共建工作环境。充分整合、利用社区资源,搞好双向服务。地方支持部队各项建设和改革,部队要热爱社区群众,关爱社区弱势群体,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3、扎实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军营”共建,努力形成健康向上、军民同乐的文化环境。军民共同抓好青少年教育,共育“四有”新人;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军民同乐、军民联欢联谊活动;深入扎实的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居委会、文明家庭,提高居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
4、热情支持社区公益事业建设,努力形成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的社区生活环境。军民协助地方搞好社区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等城市美容工程。地方要支持部队营区建设,把建设文明营区同建设文明社区结合起来。
5、搞好社区军民联防,努力形成军民团结、安全稳定的社区发展环境。军民要共同开展普法教育,互通社情,加强社区联防,建立健全联防预案,军民共同维护社区安全稳定。军地要着眼大局,互谅互让,妥善处理军民纠纷。
具体要求:
将韭菜园街道军区社区、东屯渡街道荷花园社区作为我区“军民共建社区”的先进典型加以重点扶持,按照以上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军民共建社区的创建工作。具体的工作要求有:
1、加强军民共建社区的组织与领导。社区与驻地部队双方签订共建协议,明确共建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设立以驻区部队首长和街道、社区领导牵头的共建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有详细的活动计划,安排足够的活动经费。
2、双拥宣传进社区、进军营,双拥氛围浓厚。充分利用社区内和军营内的宣传板报与橱窗等宣传工具,要保障5~10块板报,做到双拥宣传随处可见,双拥氛围触手可及。
3、大力开展军地“双向服务”,倡导“双向奉献”。社区可以为驻区部队提供的服务有:
(1)安排驻区部队官兵子女就近入学、入托、接送;
(2)协助解决随军家属就业问题,或安排随军家属从事社区服务工作;
(3)充分利用社区内的各类专业人才为驻区部队服务,如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服务、it工作者提供算机技术支持、医疗工作者提供医疗咨询服务等等。
驻区部队可以为社区提供的服务有:
(1)协助社区做好社区内孤寡老人、困难群众、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照顾工作;
(2)维护社区治安,协助社区做好社区内安全保卫工作;
(3)主动参加社区内急难险重事件的处理;
(4)协助社区做好青少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尤其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
4、军民共建活动丰富多彩。社区和驻区部队联合开展丰富多彩的共建活动,每月安排一次座谈会,每季度安排一次联谊活动,每年组织一次相互走访慰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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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八月一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也叫“八一”建军节。在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周年即将来临之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建军节活动流程策划方案,仅供参考!
建军节流程活动策划方案1
1.区民政局走访慰问5户重点优抚对象,各街镇重点走访慰问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退役人员;
2.向重点优抚对象(含三属、伤残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农村籍退役士兵、五老)和义务兵家属发放“八一”宣传品;
3.向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含三属、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在乡伤残军人《详见附表》)和五老人员发放慰问金,每人500元;发放20--9年度体检费,每人350元;
4.向20--7年退役的立功受奖士兵发放奖励金;
5.向1953年底前入伍在企业退休的人员放发慰问金,每人500元;
6.各街镇要利用“八一”建军节,召开军烈属座谈会,关心关注优抚对象,同时继续做好辖区复退军人工作。
,为牢记革命功臣,发扬光荣传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让人们牢记历史、珍爱和平,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群众主义和共产主义精神,结合“双拥在基层”活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关爱老兵”七个一系列活动。现将有关状况通知如下:
一、“老兵”对象: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其主要参加战争对象为:
(一)参加过抗日战争的复退军人;
(二)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复退军人;
(三)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部分复退军人;
(四)1954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的复退军人;
(五)以前参加过其他战役的复退军人。
二、活动时间和步骤:
(一)6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对原在职已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和国营企业以上)的复员军人、退伍军人、转业干部进行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入伍、退役、参战、立功等基本状况。
(二)7月-1月底前,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根据调查摸底状况和“老兵”身体状况状况,合理安排参加“关爱老兵”活动,给予“老兵”们政治生活关怀。
(三)2月底前,完成活动总结。宣传“关爱老兵”活动的目的好处,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三、活动资料:
(一)宣扬“老兵”精神。联合县广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制作报道有关抗战、抗美援朝、对越自卫反击战等、“老兵”事迹等专题节目,在纪念日期间报道,记录老兵们无法释怀的历史记忆,还原刻骨铭心的烽火岁月,号召人们要铭记过去,珍惜此刻,展望未来。
(二)邀请老兵参加“八一建军节”文艺联欢活动。联欢汇演活动中加入与功臣和老兵有关联的节目,佩戴大红花和选代表作为评委参与评分。对行动不便的老兵,可由义工负责接送。
(三)举办演讲活动。8-9月份,邀请老兵给驻善部队官兵举办战争故事为主要资料的专题讲座,以以前参加过战争的老兵回忆战争经历、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反现代战争中作出的巨大贡献,鼓励官兵在新时期下的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贡献。
(四)举办烈士公祭活动。9月30日,在县烈士陵园由县四套班子领导、机关干部代表、驻善部队代表、离退休干部代表、老兵代表、学生代表参加公祭活动,向烈士敬献花篮,缅怀革命先烈。
(五)走访慰问老兵活动。八一建军节和抗战胜利纪念日前夕,由领导带队走访部分抗战老兵等代表,帮忙老兵解决实际困难,给予老兵政治关怀。
(六)开展“老兵”短期疗休养。9-10月专门组织为身体欠佳的、荣立战功的复退老军人赴省荣军医院参加短期疗休养。
(七)居家服务老兵活动。将身体欠佳的、行动不便的在职、在乡复退军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免费享受“颐养惠老”居家养老服务流动车上门服务。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关爱老兵活动是“关爱功臣,永葆光荣”系列活动与“双拥在基层”活动的重要资料,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提高重视,落实各项活动资料,以此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二)掌握状况,用心推荐。各镇(街道)、各单位要做好“老兵”调查摸底工作,根据活动资料和“老兵”实际状况,推荐参加活动人员,保障安全工作。
(三)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各镇(街道)、各单位可帮忙老兵解决实际困难或根据各自实际,相应组织开展关爱活动,同时做好总结宣传报道。
建军节活动流程策划方案2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区委、政府对节日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活动安排
(一)20--8年7月26日:军事日活动
1、新疆形势讲座
地点:区地税楼五楼会议室
2、组织轻武器实弹射击、徒步拉练
地点:--景区
(二)20--8年7月27日下午:慰问--军分区、--武警消防支队、--武警支队、--预备役工兵团、--区人民武装部、--市公安消防支队--区大队
(三)20--8年7月28日上午:慰问辖区军休干部、伤残军人、烈士遗属、涉核退役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立功受嘉奖义务兵
(四)20--8年7月29日:文化进军营活动
地点:--区图书馆
(五)20--8年7月29日:举办“军民篮球友谊赛”
地点:--区第十四中学体育馆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活动
各部门、驻区部队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策划和严密组织各项庆祝活动。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为主要资料的国防双拥教育。
大力宣传我区双拥建立的丰硕成果,宣传军政军民团结和各民族团结在促进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和军队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区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鱼水关系。
(二)隆重简朴突出重点,活动力求取得实效
建军92周年庆祝活动,是我区建立全国礼貌城市和双拥工作的重要资料,各单位、各部门要本着隆重热烈、礼貌健康、丰富多彩、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各项活动,以增进军地之间的理解和支持。要采取各种形式,重点走访慰问驻市、驻区部队官兵,以及军队离退休干部、伤残军人、烈士遗属、涉核退役军人、在乡复员军人等。透过走访慰问,帮忙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建军节活动流程策划方案3
一、慰问--警备区和驻城区部队(11个)
具体如下:--警备区(师级)、武警--市支队(副师级)、城区人武部(团级)、--武警总队直属支队(团级)、--军区教导大队(团级)、武警8733部队(团级)、--区消防大队(营级)、--军区军犬队(营级)、武警--市支队六大队(营级)、武警--市支队教导队(营级)、武警--市支队五大队(营级)。
二、慰问城区优抚对象(共1517人,每人150元)
(一)慰问对象:在乡老复员军人80人、伤残军人38人、烈属、病故军人家属11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人、参战退役人员238人、农村籍60周岁老兵346人,农村烈士子女13人,参战民兵785人。
(二)组织实施:由城区民政局和各镇、街道办在“八·一”前组织实施。
三、召开城区双拥军地联席会议。
(一)会议议程
1.会议由城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民政局局长--主持;
2.城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民政局局长--总结今年5月7日布置创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准备情况进行通报,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3.城区党委常委、人武部部长--讲话;
4.城区分管领导讲话;
5.工作座谈。
(二)时间和地点
20--9年7月22日(星期二)下午16:30-17:50。在城区饭堂三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城区党、政分管领导;
2.城区双拥成员单位一名领导;
3.部队领导(驻辖区部队师、团级单位的一名领导和双拥干事,营级单位的军政主官)。
建军节活动流程策划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人民军队建立的丰功伟绩和取得的伟大成就,广泛宣传我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生动事迹,充分展示我市连续三届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和四届省级双拥模范城称号的共建成果,激发军地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热情,增强社会各界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为打造创新、美丽、实力、人文、幸福同江做出贡献。
二、活动内容
开展“八项活动”:
1、开展“弘扬双拥光荣传统,军民共筑钢铁长城”主题宣传报道活动;
2、开展“爱心献功臣”走访慰问活动;
3、举办“双拥在我心,军地一家亲”双拥摄影、征文比赛活动;
4、开展“军民鱼水情,爱情进军营”军地青年联谊活动;
5、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社会各界献真情”社会化拥军活动;
6、举办“回眸历史、缅怀先烈,携手共建、再创辉煌”双拥工作成果图片展;
7、开展“争先创优”军地双拥先进典型评选活动;
8、举办新老兵“共叙部队情,同圆中国梦”国防形势报告会。
三、活动安排及时间
(一)开展“弘扬双拥光荣传统,军民共筑钢铁长城”主题宣传报道活动
宣传我市军政军民团结奋斗的鱼水深情,党政机关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宣扬广大人民群众热爱人民军队和社会各界拥军优属的先进事迹;宣传人民子弟兵在支援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展示我市双拥创建成果,宣传双拥工作典型。
责任单位:宣传部、文广新局
时间:7月20日至8月1日
(二)开展“爱心献功臣”走访慰问活动。分“六个”层面开展走访慰问
1、“八一”节前夕,市领导分组走访慰问驻同部队。由市双拥办拟定《市领导“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军活动安排表》报市委办公室审定。
责任单位: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人武部、民政局、财政局、双拥办、各共建单位
2、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走访慰问4名军休干部
责任单位: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民政局
3、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副职领导走访慰问4名老复员军人
责任单位: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民政局
4、市委常务书记、政府常务市长走访慰问全国优秀警察谭勇、边防工作先进个人吴业良、看望立功受奖士兵唐中华家属
责任单位:市委办、政府办、民政局
上述四项活动走访活动时间:以市委办安排时间为准
5、走访慰问4名老复员军人遗属
责任单位:民政局
6、走访慰问2名独生子女义务兵家庭
责任单位:民政局
上述两项活动时间:7月23日至7月27日
具体走访安排见附件1
(三)举办“双拥在我心,军地一家亲”双拥摄影、征文比赛活动。由市委宣传部、武装部牵头,制定下发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党委和驻军各部队负责上报双拥题材作品,数量不限,作品需注明作者单位及姓名。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武装部、双拥办
时间:7月15至7月25日
(四)开展“军民鱼水情,爱情进军营”联谊活动。由武装部、妇联、团市委负责,组织军地适龄优秀女青年相约军营、警营,寻找爱情,牵手相伴,为驻地官兵安心工作增添动力。
责任单位:武装部、妇联、团市委、双拥办
时间:7月20日至25日
(五)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社会各界献真情”社会化拥军活动。由市妇联负责组织“女创业者协会”,市工商联负责组织“两新”组织中的个体工商业户,深入部队开展慰问活动;卫生党委要组织医务人员,深入部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为广大官兵进行健康体检活动。
责任单位:妇联、工商联、卫生局、计生委、双拥办
时间:7月18日至7月25日
(六)举办“回眸历史、缅怀先烈,携手共建、再创辉煌”双拥工作成果图片展。由各党委负责收集整理并制作。图片要突出“领导重视、历史回眸、鱼水情深、情注国防”四个主题,要从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政策落实、双拥活动、军民共建、关系融洽八个方面广泛宣传、总结和展示近几年来我市双拥工作成果,表达我市军民携手共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共同心声;党史办负责整理制作同江革命斗争中(“九一八”事变以后)涌现出的双拥历史事件和革命英雄,激励市民爱国主义热情。展出地点在东北亚广场。各参展单位图板电子版上报双拥办。
责任单位:武装部、党史办、双拥办、各党委
时间:7月15日至7月27日准备、7月28日展出
地点:---广场
联系电话:1398874----电子邮箱:---
(七)开展“争先创优”军地双拥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由各党委按照要求申报,武装部和双拥办组织评委进行评选,具体办法见附件2。
责任单位:武装部、民政局、双拥办
时间:7月15日至7月28日
(八)召开新老兵“共叙部队情,同圆中国梦”国防形势报告会。邀请部队官兵为曾经参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老战士做我国周边环境和国际形势分析,使老战士对我国军事发展动态有进一步了解;通过新老兵共叙人民军队的发展历程和今昔军事力量对比,进一步增强新老兵对实现“中国梦、同江梦”的坚定信心。
责任单位:武装部、民政局、老干部局、双拥办
时间:7月30日
地点:老干部局
四、活动要求
1、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党委、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落实专人,认真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确保活动的参与率和活动效果。
2、突出特色,注重实效。要立足本单位实际,精心谋划活动载体,突出单位特色,确保活动质量。要将活动与本单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活动形式,突出活动的教育意义和感染力、说服力,力求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丰富多彩、成效明显。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活动的重要性,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4、典型引路,推动工作。各党委、各单位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充分挖掘先进典型,用先进典型影响人、感召人,努力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尚,以促进工作,推动双拥工作的健康发展。
建军节活动流程策划方案5
一、慰问对象
1、辖区内16个驻军单位;
2、辖区内4个复退军人集中的困难企业;
3、区内6名三、四级残疾军人(原一等伤残军人);
4、街道、乡、--管理局110名困难优抚对象;
5、区直机关单位“爱心献功臣”结对帮扶的26名老复员军人;
6、各街道、乡、-高科技园、-管理局,区直机关各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
二、慰问方式和慰问对象安排
1、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武装部领导带队走访慰问:驻军单位(16个);三、四级伤残军人(6名);复退军人集中的困难企业(4个)(附件一)。
2、区直部门走访慰问“爱心献功臣”结对帮扶的老复员军人(26名)(附件二)。
3、各街道、乡、--管理局要在8月1日前召开座谈会,座谈对象为:现役军人家属代表,转业退伍复员军人代表,驻街、乡、--管理局部队现役军人代表。
4、各街道、乡、--管理局要在8月1日前做好区里安排的110名困难优抚对象的上门走访慰问,同时每个单位自己安排好各类重点困难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建议慰问经费不少于200元/人。
5、各街道、乡、--高科技园、--管理局、区直机关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上门走访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进行慰问。
三、经费安排
1、辖区内16个驻军单位、4家复退军人集中的困难企业、6名三、四级伤残军人、13个街道(乡)110名困难优抚对象慰问费用由区政府民政专项资金统一安排。
2区直部门“爱心献功臣”结对帮扶的老复员军人每户慰问标准不低于200元,经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在8月1日前走访到位,并将情况反馈表交到区民政局双拥办或传真到--。
3、各街道、乡、--管理局拥军优属座谈会及慰问走访经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4、区直各部门、各街道(乡)、--高科技园、--管理局对本单位机关干部职工中转业干部、复退战士进行慰问的经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四、媒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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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精神,坚决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谋求国防效益与经济效益互促双赢,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为军人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有效的人性化医疗服务,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二、主要任务
(一)主动与驻军建立联系,充分发挥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为驻军、军人家属提供优质的服务,加强军地交流,形成军爱民、民拥军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业骨干,采取现场义诊、集中讲座、家庭走访等多种形式为军烈属送健康、送知识。优先为军烈属、生活困难的复转军人建立健康档案,对他们的健康状况进行跟踪了解,提供优质、优惠的医疗服务,并及时提供健康咨询。
(三)对驻军现役军人执行“四优先、二上门”的规定(四优先是住院、手术、挂号、取药优先;二上门是送医上门、送药上门)。县级医疗机构的济困病床要将军烈属列为重点照顾对象,提供优质、优惠的医疗服务。
(四)主动加强与驻军联系,每个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与一个驻军单位结成双拥对子。重大节日时,各医疗机构要组织医疗队为驻军部队开展义诊活动和多种形式的联谊活动,增进交流。
(五)做好退伍转业军人的安置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克服困难,做好对政策性指令性计划安置的退伍转业军人和随军家属的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工作岗位,并组织好相关培训工作。
(六)落实好军地传染病防控合作机制。加强疫情报告与通报,做好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七)加强对卫生拥军工作的宣传。各单位要注意发掘、搜集本单位卫生拥军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例,对本单位拥军工作举措和典型事例进行重点宣传。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8月-12月)
各医疗卫生单位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本单位双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宣传双拥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发动干部职工投身双拥工作。
(二)创建阶段(2006年9月2009年2月)
落实军人优待政策,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窗口科室设立“军人优先”标志、标牌。与驻军单位建立联谊和共建关系,组织开展联谊活动,结合卫生工作,为驻军解决实际困难。
(三)迎检阶段(2009年2日)
组织对各卫生单位的双拥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创建成果,及时查漏补缺。接受县委、县政府的检查,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按照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做好其它各项迎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是县委、县政府着眼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的重要决策;是实践“*”重要思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城市三个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形成“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新型军政军民关系的重要举措;是一项事关*城市形象,事关*发展战略的大事。各医疗卫生机构务必要高度认识双拥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主动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市卫生局决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组织协调卫生系统双拥工作的开展。各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人。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层层动员,广泛发动,认真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医务人员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形成热爱人民军队,关心国防建设,自觉维护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风尚。要通过开展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增强医务人员主动为军人服务的意识,使创建工作变成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要充分向社会和群众展示卫生系统开展双拥工作的情况,并在城区各医疗单位的门诊挂号、收费、取药、划价等窗口处设置军人优先标志(牌),营造开展双拥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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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以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创建双拥合格单位的通知》文件精神,团结带领我乡广大干部职工,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双拥工作,营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良好氛围作出积极贡献。
二、具体措施
(一)全员参与,开展国防教育宣传,提高国防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国防观念,是做好双拥工作的思想基础和动力。我乡要紧密结合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本乡内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国防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形成热爱人民军队,关心国防建设,自觉维护军民团结的良好风尚。
(二)丰富活动形式,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拥军优属工作是双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乡广大干部职工向军人学习的主要形式。我乡将通过多种形式,以活动为载体,切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1、开展慰问活动。通过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在“八一”建军节前夕以及春节、中秋、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到军烈属、退伍军人家中进行慰问和献爱心活动,给军烈属和退伍军人送去关心和帮助。
2、拥军优属工作扎实有效。认真落实双拥优扶安置政策,确保优待优恤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积极为辖区内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开展慰问活动,召开优抚对象军属座谈会,完成年度征兵任务,开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法律等拥军活动。
(三)整合社会资源,扎实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乡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跟上级有关单位取得联系,为广大农村优抚对象发展经济提供优质服务。
1、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农村优抚对象依靠科技创业的能力。大力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与市农委联系,在他们的帮助下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对优扶对象的农业科技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生产技能,使农村优抚对象成为农业生产的技术骨干和农民创业的带头人,带领其他群众共同创业致富。
2、加大培育扶持力度,为优扶对象创业搭建平台。为优扶对象增收致富提供政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服务,进一步加大对优抚对象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创业带头人的培育扶持力度,为优抚对象脱颖而出带领群众致富,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四)认真做好双拥统计上报及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根据我乡工作的实际,成立开展创建“双拥合格单位”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长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开展创建双拥合格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团结带领我乡全体干部群众认真落实创建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联络员一名,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各部室开展相关活动。
2、明确责任及任务
党政办:做好与相关媒体的对接工作,加强我乡双拥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军爱民,民拥军的氛围;
综治办:做好涉军对象的维稳工作,防止涉军对象群访、越级上访;
财政所:为双拥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武装部:负责做好今年的征兵任务,积极发动我乡基干民兵加入到双拥工作中;
卫生院:做好我乡优抚对象、退伍军人的健康体检及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工作;
中心小学:将双拥宣传教育及全民国防教育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每学期不得少于5个课时的双拥教育学习;
民政所:负责双拥工作的日常开展,在“八一”、元旦、春节期间要做好优抚对象,困难军人及军属慰问工作。与各部门配合开展好双拥宣传工作。
3、加强宣传,营造气氛。
建立我乡创建“双拥合格单位”宣传栏,宣传“双拥”相关政策法规。在沿路街道及人口秘籍的地方悬挂横幅,在办公楼醒目位置张贴创建标语,营造创建氛围。
4、完善制度,规范活动。
建立健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军民共建、国防教育等制度。创建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保持创建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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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和一起来看看吧
按照《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0年双拥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安排部署,局党组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立足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创新双拥载体,不断提升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双拥暨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将2020年双拥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运行机制。
局党组始终把“双拥”工作摆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纳入全局工作总体规划,常抓不懈。认真落实领导职责制,及时调整充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年初,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召开会议,及时对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充实和调整,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副局长为组长、相关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双拥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双拥”工作领导、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中有退役军人5名。截止目前,共召开会议3次,专题研究部署双拥暨建省级双拥模范县工作。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各股、所、室协调配合,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双拥”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双拥”氛围。
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国防观念,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拥军爱国的自觉性,积极做好广泛深入宣传和教育工作。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把“双拥”工作列入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作为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运用墙报、宣传栏等开展宣传教育。一是根据《县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县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加强国防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全局执行。以不同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次。二是适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建党伟业》、《建国大业》《建军大业》等军事题材影片,以此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珍惜今天美好生活,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子弟兵、热爱国防的意识。
三、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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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当前法制拥军现状与对策
xx区是一个有着“双拥”光荣传统的老城区,长期以来,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始终把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作为区委、区政府和人武部的工作重点,积极维护驻地部队的利益,为部队和军人军属解决实际困难,军心民心不断凝聚。特别是近几年来,在狮子山阅江楼建设、建宁路西延等重大工程建设中,涉及到与驻地部队土地置换,拆迁安置等问题,区委、区政府把维护部队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协调解决各方矛盾,拿出本区最好的土地与部队置换;拆迁安置中,既按拆迁法规执行,又在区财力允许的条件下给予适当照顾,努力做到不因城市建设而影响部队建设,损害国防利益。在维护军人军属权益方面,建立健全了维权组织,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热情接待咨询和上访群众3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6件,经过工作都已圆满解决。还开展了送法到军营,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到部队开展法律咨询,解答官兵的法律难题,为部队和新入伍的战士赠送法律书籍350册,全区法律拥军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看到法律拥军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对法律拥军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思考,初步感觉到目前法律拥军工作存在以下五点不足:第一、法律资源有待整合目前,维权领导机构成员都是党委、政府、人武部以及有关部门领导担任,这对于协调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矛盾是有着积极作用,但是党委、政府、人武部以及政府部门不可能包办一切,法律拥军中的许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还有赖于社会力量,但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以及社会志愿者的法律资源没有在法律拥军中得到整合利用,全民法律拥军的氛围没有显现。第二、信息渠道有待畅通受形式主义的影响,一提到拥军,人们就会定位在“八一”和春节,政府部门与驻地部队平时联系较少,对部队官兵需要哪些法律帮助、需要解决哪些法律问题的信息知之甚少,法律拥军很大程度上形式大于实效,不能达到雪中送炭的效果。第三、法律拥军规划有待完善缺乏完整科学的法律拥军规划是法律拥军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不足,法律拥军的目标、任务不够明确,手段措施不够具体,责任没有分解到机关部门和机构。第四、没有形成法律拥军的网络体系各成员部门之间、人武部与部队之间、人武部与政府部门之间、社会力量与政府部门和部队之间,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相互联动的法律拥军网络,民调组织网络与法律拥军网络没能有机结合。第五、缺乏对法律拥军的政策理论研究法律拥军作为“双拥”工作的一项新内容,有着特殊的意义和作用,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是法律拥军的具体内容,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建设中,地方利益和国防利益相矛盾的事时有发生,如何协调处理这些矛盾,使矛盾的解决既不能侵害国防利益,又不能事事让政府“买单”,需要我们去研究;在法律知识日益普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的今天,军人和军属与民事主体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在适用法律上如何既体现“维权”,又不侵害民事主体的利益,也需要研究和探讨。而现实工作中这方面的研究和探讨太少,处理具体事件时,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不足。针对上述法律拥军和维权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解决问题的对策有以下几点: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以“双拥”工作为平台,在全民中广泛宣传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利益的重要性,以法律拥军为抓手,着重解决维权中的实际问题,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氛围。要在党委、政府和人武部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整合社会法律资源为“维权”工作服务,要把知名律师、专家学者纳入领导小组成员,让他们在法律拥军中释疑解难,提高法律拥军的质量。二是建立完善法律拥军联席会议制度。部队方面要及时通报官兵学法用法的需求,通报部队建设中需要地方政府帮助协调的问题;地方政府根据部队官兵的需要,及时组织开展法律拥军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案例分析、案情研讨;对重大疑难问题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调研、论证;对典型案件及时启动“维权”程序。通过联席会议,既加紧军地双方的感情,又为部队官兵解决了实际困难,使法律拥军真正成为“雪中送炭”。三是要制定完善法律拥军的规划。这个规划要结合部队实际和全区普法工作的整体安排以及双拥工作计划,确定2—3年内法律拥军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明确法律拥军的重点,根据总目标和任务,制定年度法律拥军计划,并将计划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组织,逐项实施,确保成效。四是要建立健全法律拥军网络。该网络以人武部、司法局、民政局三部门为纲,相关政府部门、高等院校、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志愿者组织等单位为目,充分发挥军地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由人武部、司法局、民政局三部门牵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方面的法律资源为部队和军人军属服务,组织学法用法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开设模拟法庭等,把法律真正送到官兵手中。还要把民调网络纳入拥军网络之中,充分发挥民调组织在法律拥军中的积极作用。同时,通过对全社会开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拥军、爱 军的自觉性,共筑国防事业的万里长城。五是要加强对法律拥军政策理论的研究,这是做好法律拥军工作的关健所在。通过法律拥军政策理论研究,要明确法律拥军的具体内容,如法律拥军的形式、方法、手段;法律拥军职责范围;重大纠纷的调处方案、政策依据和法律后果等;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明确维权案件具体类型,特别是涉及军产纠纷案件,维权要有明确规定;要明确维权的途径和手段,对法律明文规定的侵权案件,可通过调解和诉讼的途径解决。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案件,则主要通过调解途径解决,尽量少用公权,避免矛盾激化;要明确办理维权案件的经费渠道,如果军人军属的经济状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可优先给予援助。此外,通过法律拥军,要加强对军人和军属的法律知识教育,教育他们做学法、守法的模范,自觉遵守法律,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秩序,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以上是笔者对法律拥军工作现状与对策粗浅的思考,不当之处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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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促进双拥工作社会化和军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的,坚持“双拥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国防观念与改革开放意识同步增强,优抚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原则,夯实基础、创新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县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二、目标任务
按照双拥模范县创建程序、命名周期,从现在开始启动实施,2019年8月成功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2020年8月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全面提升全县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地方党委、政府和驻军领导机关把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具体的实施计划、完善的保障措施。坚持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双拥联席会议等制度,双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发挥明显,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组织、协调和指导双拥工作有力。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以爱国拥军、爱民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适应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教育制度和教育设施,教育对象、时间、内容落实,形式、方法多样。双拥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成果丰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经常活跃,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社会氛围浓厚。
3.军民融合有效推进。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的意识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制度机制健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广泛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对部队建设的支持作用和部队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明显。城乡基础设施兼顾国防需求充分,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富有成效。
4.拥军工作扎实有效。大力支持部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配合和保障部队完成训练演习、战备执勤、科研试验、海洋维权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成效明显。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活动,动员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协助部队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培养新型军事人才,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支援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完好。军供站建设成效显著,应急保障能力强。
5.拥政爱民成果显著。利用军队资源和优势,积极参加和支援县域发展、地方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做好扶贫帮困、助学兴教、医疗扶持等工作。奋勇参加抢险救灾,全力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协助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防范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充分发挥战斗队工作队生产队作用,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团结影响群众的工作,增进军政军民团结和民族团结。
6.政策法规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建设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并根据形势发展,不断完善配套地方法规政策。转业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军休人员、残疾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接收安置,以及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政策得到落实;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征兵任务按时完成,兵员数量质量得到保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住房等保障落实到位,并保证其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及其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享受优待;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做到功能突出,作用明显。军队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尊重少数民族的和风俗习惯,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树立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
7.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开展双拥活动以基层为重点,注重落实,讲求实效。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平时有活动。各项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健全各项制度,定期检查总结,推进双拥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8.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军民共学科学理论、共树文明新风、共育优秀人才、共办文化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提高军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素质。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活动,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军警民联防联治活动开展经常,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9.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地方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爱护军队,尊重军人,关心部队建设。部队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热爱人民,支持地方工作。军政军民互相关心,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军地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处理。
三、实施步骤
按照“集中时间、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达标”的要求,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
1.组织动员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2月)。制定《富平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县创建部级双拥模范县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全力营造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县的浓厚氛围。
2.工作推进阶段(2017年3月—2018年3月)。全县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双拥模范县标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逐条逐项对照落实,确保各项双拥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3.检查自评阶段(2018年4月—2018年12月)。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县量化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自查,逐条逐项查漏补缺、完善提高,做好迎检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申报迎检阶段(2019年1月—2019年5月)。结合自查情况,制定迎接省级考评验收方案,全面汇报我县双拥工作成果,认真做好各项考评验收工作,确保通过省级验收,创建为省级双拥模范县。
5.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6月—2020年8月)。巩固发展我县双拥成果,健全双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双拥工作深入持久开展,进一步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同时,根据省上统一安排,及时衔接申报,力争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成功。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为确保双拥模范县创建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成立富平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与富平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一致。具体组成为: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人武部政委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宣传部、编办、外宣办、团县委、妇联、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国土局、水务局、卫计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经发局、工信局、文体广电局、文物旅游局、粮食局等部门,以及城关街道、淡村镇、庄里镇、驻富部队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导推进全国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日常协调服务工作。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县委办:制定党委议军会议和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并抓好会议制度落实;制定、出台奖励办法,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适时进行奖励。
2.县政府办:把双拥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各级各部门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有关双拥、议军方面会议的记录,领导参加双拥活动实施方案及走访慰问驻军和优抚对象等事件的记录和汇报材料审核把关等工作。
3.县委组织部:结合富平实际,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制定并按时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加强对军队复转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充分发挥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的骨干作用;把双拥工作纳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范围。
4.县委宣传部:有计划地开展国防动员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在电视台、网站开辟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专栏,拍摄双拥宣传专题片;加强优抚安置法规和军事法规宣传教育;宣传双拥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组织和指导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把双拥内容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重要内容。
5.人武部:负责将双拥工作列入军队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协调各驻军部队做好拥政爱民工作;整理收集部队政治教育、党委议军会议、军地联席会议、国防教育基地、双拥活动简报及上报信息、双拥典型人物和党政军领导参加双拥活动及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的照片、图片、剪报、影视或文字资料;军地各基层单位“双拥”组织建设资料齐全(村居委会有拥军优属服务组织,连队有群众工作活动小组),联谊活动、结对帮扶等活动情况有记录;军民共建点、共建协议书、共建活动及军警民联防联治、征兵情况材料齐全;爱民工程点内容充实;建立军民矛盾和纠纷预警机制,成立维权领导小组,制定维权政策和法律援助中心;严格落实征兵有关政策规定,保证兵员质量。
6.民政局:督促落实各项拥军优属法规和政策;强化优抚安置政策法规建设力度,做好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做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保护和管理;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积极培养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7.双拥办:负责双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负责与成员单位和驻军联系,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推广典型,表彰先进;指导军民共建双拥模范县活动;组织协调大型双拥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开展双拥工作;参与协调军地军民纠纷;收集整理有关双拥工作资料。
8.编办:负责落实县双拥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扩编;对符合安置条件、妥善安置到各事业单位的退伍军人落实编制。
9.人社局:做好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及其随军家属子女的接收和安置工作;总结表彰军队转业干部中的先进典型;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拥军优属工作;做好干部随军家属中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接收安置;协助解决好困难企业中干部的生活。配合做好城镇义务兵的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工作;做好部队随军家属包括下岗军人家属的安置、培训和再就业工作。
10.经发局: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调落实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参与协调驻军建设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协调驻军部队支援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11.文体广电局:负责将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双拥专题片和典型人物的影视资料拍摄,在电视台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做好我县双拥工作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
12.公安局:配合人武部、武警部队、消防部队制定联防联治方案;总结军警联防联治、维护社会治安的经验做法;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效保护军事设施;负责建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机制,依法优先、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大力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为部队训练演习提供方便和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做好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及其随军家属户口迁移工作;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部队军事运输安全畅通;协助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的政审工作。在县城各宾馆设立“军人优先”服务标志牌。
13.财政局:保障创建经费及时到位,保证优待抚恤资金及时拨付。负责将军地合署办公的专项经费和专用车辆、慰问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双拥活动经费、烈士陵园维护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负责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和重点优抚对象大病救助资金列入专项预算并逐步增加;负责落实经费解决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问题;配合民政部门研究制定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并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
14.卫计局: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落实好优抚对象医疗优惠政策;在各医疗机构设置军人优先、优抚对象优先等服务标志,开设优抚对象门诊、病房,建立优抚对象医疗档案,有档案可查,双拥工作有计划、有总结。配合征兵部门做好新征兵员体检工作。
15.交通局:负责在车站、公交车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军人优先、优抚对象优先的标志。负责公路、桥梁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在各类停车场设置军车免费停放标志;负责落实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时应享受的各项优待。
16.教育局:搞好学校国防教育、军训组织、文化科技拥军;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送温暖;积极解决军队干部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
17.国土局:帮助部队做好军事用地的征用工作,协助驻军搞好土地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处理军地土地纠纷。
18.文物旅游局:负责落实现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风景名胜区应享受的各项优待;在旅游景点设立永久性双拥宣传标志及军人免费标志。
19.粮食局:负责我县驻军的军粮供应工作,保证供应优质、及时,开展行业拥军,深化“好米好面供部队”等优质服务活动,积极支持和参加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为驻军部队和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
20.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支持部队的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市场监管机构对军供保障、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及优抚对象、转退军人、随军家属的生产经营提供帮助和支持,落实军人创业有关优惠政策。负责在各大超市以及有关企业设置军人服务窗口和军人优先标志。
21.住建局:积极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优待,在城乡基础建设中兼顾到军事需要,制定优先优待政策。负责在县城主要交通要道、公共场所,设计安装双拥永久性宣传标牌,并负责管理和维护。
22.综合执法局:负责配合做好县城主要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双拥永久性宣传标牌设立、管理工作。
23.农业局:扶持优抚对象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24.总工会: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各级工会的工作计划,做好国防和双拥宣传,发动组织职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
25.妇联:将拥军优属工作列入妇联工作计划,配合部队宣传表彰女军人先进典型,培养支持部队建设的好军嫂典型,发动妇女开展为驻军官兵和优抚对象送温暖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维护军人家庭、婚姻等合法权益。
26.团县委:将双拥共建工作列入各级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加强对青少年和团员的爱国主义和国防观念教育。组织军地青年联欢联谊,发动各级团组织、青少年志愿者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送温暖、办好事。
27.各镇(街道):制定每年双拥工作计划,成立双拥工作领导机构;认真落实优抚政策,按时兑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各项抚恤补助金;认真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因地制宜开展双拥活动。
28.驻富各部队:把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部队教育规划,建立国防和双拥教育基地并组织开展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有效保护军事设施;制定本部队每年的拥政爱民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积极参加和支援驻地经济社会建设,从实际出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工作,建立扶贫联系点和“美丽乡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参加军地统一组织的捐赠活动,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参加驻地绿化美化、植树造林、环境整治;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每年为驻地群众办1-2次有影响的实事好事;参与平安富平建设,加强军警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军队群体纪律,定期开展拥政爱民教育和群众纪律检查,树立人民军队良好形象;与驻地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共约和共建活动制度;制定贯彻落实《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双拥模范县是一项崇高的政治荣誉,是军地和谐、经济繁荣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县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镇(街道)、各部门和驻富各部队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机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创建工作任务,投入创建工作经费,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人武部、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确保双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广泛宣传教育。要采取组装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意义、目的。县电视台要开辟专版专栏,加大对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先进典型及时跟进报道,引导群众树立拥军优属意识,形成“爱国拥军、人人有责”的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3.严格落实责任。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量大面宽、任务具体,必须统筹兼顾,齐抓共管,创新创优。各镇(街道)、各部门和驻富各部队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创建各项标准和工作任务,明确专门机构人员,全力推进日常创建工作。要将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4.严格督查考核。县创建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协调,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考核办要将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纳入各相关镇(街道)、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纪委、监察局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全面监督,对工作推脱、行动缓慢、工作滞后的,严格追究责任。
持续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方案
2016年7月29日,泉州市再次获评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实现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这是全市军民共同取得的崇高政治荣誉,也是全市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标志性成果。第十一届市委常委会第155次会议提出,要认真贯彻“坚持军地合力,军民同心,全面提高双拥工作水平”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八连冠”为新起点,启动“九连冠”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双拥工作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实成效上发展。工作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同步发展,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同步发展,全力深化我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全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力推动“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现代化泉州建设和驻泉部队“能打仗、打胜仗”能力提升。
二
创建目标
2017年,创建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力争第三次实现“满堂红”创模目标,为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夯实基础;2020年,泉州市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晋江市、石狮市、南安市分别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六连冠”、“四连冠”目标。
三
创建任务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规定内容: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政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军分区、人武部党委工作报告;党政军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双拥活动,完善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双拥联席会议制度,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设有相对固定的联络员,双拥活动年度有工作计划和总结,每年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进行工作述职(或书面述职);地级以上市双拥办有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军地合署办公,县级双拥办有相对固定的地方工作人员和部队人员参与工作,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有人负责双拥工作,双拥办工作制度健全,档案资料齐全;双拥工作经费及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费保障满足双拥工作需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创新特色内容:建立健全述职制度,结合每年召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宣传、教育、民政、人社、住建、国资委、国税、地税、工商、人民银行,泉州军分区政治部等军地成员单位进行工作述职;群众性拥军优属服务组织形成网络,鲤城区、丰泽区各选择3个社区(居委会),试点成立“拥军优属服务站”、“拥军优属法律援助点”,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市双拥办、司法局,鲤城区、丰泽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负责)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
规定内容: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部队教育规划,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有国防和双拥教育阵地或教育基地,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教育活动;当地主要媒体开辟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专栏;城区主要公共场所有永久性双拥标志或宣传牌;运用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定期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用语;利用阅报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公共设施进行教育宣传;军烈属家庭挂光荣牌,官兵立功受奖喜报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编印工作刊物、开办双拥网站或网页,交流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反映双拥工作动态等;双拥文化产品创作推广富有成效,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经常活跃,重视培养和宣扬双拥先进典型。
创新特色内容:出版《文都鱼水情》---泉州拥军群英谱,宣传双拥模范人物;将市区公交停靠站作为中心城区宣传主阵地之一,在5%的公益广告版面中,根据实际需要分配适当比例的广告版面,国防教育、双拥工作、征兵宣传标语,在市区工人文化宫建立双拥宣传园区,进一步完善鲤城区江南兴贤路国防教育一条街,增设新门街文旅街区为国防教育示范一条街,依托郑成功公园建立丰泽区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公园;建立泉州双拥公众微信号,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县(市、区)双拥办相关人员组建泉州双拥微信群。(市委宣传部、市双拥办、交通委、市政公用事业局、国资委、总工会,鲤城区、丰泽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负责)
3、军民融合有效推进。
规定内容:广泛宣传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大战略思想,军地各级军民融合发展意识普遍增强;积极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促进应融则融、能融尽融、努力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结合实际制定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措施,设立军民融合发展项目;进一步完善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制度机制等相关保障措施;着眼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开展军民协同创新,积极推动军地科技成果、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交流融合;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兼顾国防和军事需求;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充分发挥部队装备、设施、场地等的民用效能,支持地方建设发展;配合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协助解决合同协议解除相关问题,避免发生军民纠纷,保持军政军民关系和谐。
创新特色内容:推行“互联网+”军民融合产业项目服务,建立健全全市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产业项目奖励制度,及时奖励进入军工行业的企业和取得军工生产资质认证企业,调动民营企业参与军工生产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泉州潜力优势,引导先创、军鹏、亿仁等企业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适应新形势下部队建设需要,争取更多泉州产品纳入军需采购目录,及时主动对接,推动更多部队技术创新成果在泉州转化;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的通知》及部队相关规定,从东宝、龙兴小区经济适用房划出约100套保障性住房,优先解决31集团军泉州片区干部住房困难,部队申购人员资格由31集团军负责,报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各级住建部门每年牵头深入辖区部队实地调研,掌握驻军现役军人住房保障需求,逐年分期分批拿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确保现役军人按照上述规定优先购买驻地保障性住房,集中建立拥军楼、军人楼,解决好驻泉部队现役军人住房困难;抓紧解决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项目,促进相关项目在部队训练中发挥更大作用。(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局、双拥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负责)
4、拥军工作扎实有效。
规定内容: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支持推动新调整组建部队的新营区、新设施、新阵地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划拨、资金投入、费用减免、水电供应,给予必要倾斜;结合公共资源均等化,促进教育、医疗、交通等优质公共资源向部队周边配置,为部队官兵提供便利;主动配合部队有关单位撤并转改工作,协助搞好人员分流、营产管理、在建工程善后、涉法涉诉问题处置,促进转隶移交平稳顺利;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试验、海洋维权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支持部队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培养新型军事人才、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支持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在审批规划、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积极配合部队进行体制编制、政策制度等调整改革;全力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军供站编制、人员、车辆、经费按规定落实,设施、设备完善,保障能力强,为过往部队提供优质服务;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有残疾退役军人、烈属和现役军人等优先优惠服务的标志,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所设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建立各种社会拥军组织,社会化拥军活动开展经常。
创新特色内容:开展科技文化进军营,坚持和创新师旅团部队科技文化拥军现场办公制度,增加市科技拥军专项资金每年至500万元以上,加大扶持部队科技文化项目建设力度。开设“温陵讲堂”、“心理健康讲坛”、“泉州讲古”,提升官兵精.气.神;开展项目建设进军营,按照驻闽部队有关问题专项任务部署会议要求,由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适时到驻军单位现场办公,帮助部队解决军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支前保障进军营,坚持和发扬“驻泉部队军事行动到哪里,支前保障就延伸到哪里”的优良传统,市双拥办、支前办要建立起实物慰问部队的制度;开展法律进军营,充分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拥军优属服务功能,市县两级法院要向部队官兵发放维权工作联系卡,公布维权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服务制度和服务承诺;全市车站、机场、码头、医院、商场、广场等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张贴“军车免费”停放标志。泉州中心市区公交车辆均应张贴“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军休干部”中心市区免费乘坐标志。开展交通专线进军营,加强对9条拥军专线运营的指导和管理,各级政府要加大运营企业扶持力度,将拥军专线运营亏本补贴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优先安排补助资金,确保现役军人及随军家属免费乘坐,成为我市双拥宣传流动窗口。(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局、交通委、卫计委、体育局、旅游局、人防办、国资委、双拥办、支前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负责)
5、拥政爱民成果显著。
规定内容:驻军拥政爱民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勇于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预案健全,准备充分,完成任务圆满。积极参加为灾区和贫困地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开展扶贫帮困,积极参加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行动和驻地新农村建设或城市社区建设,有扶贫联系点和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援建点,援建有项目、有成效;开展助学兴教,帮助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开展德育美育体育等特色教育,组织团以上领导干部与贫困学生结对助学;开展医疗扶持,团以上单位医院(门诊部)积极为驻地群众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参加驻地生态文明建设,在植树造林、环境整治等方面成效明显;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积极为驻地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好事。协助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谐创建,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协助地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有效;支持驻地普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支持小学和初级中学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开放部队军史馆、荣誉室、武器装备陈列馆等场所支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广泛开展“学雷锋”便民活动;军分区、人武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驻军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成绩显著。
创新特色内容:召开驻泉部队拥政爱民工作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讨论部队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展三峡移民村的军民共建活动,各县(市、区)人武部牵头,组织驻军继续与三峡移民村开展共学共建活动,扶持移民融入泉州,促进移民发展生产;引导东部战区陆军所属驻泉部队开展与龙岩革命老区的结对精准帮扶活动;开放73141部队红色尖刀连、73311部队红军一连、73146部队海峡神炮连、海军泉州舰,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主阵地;开展美丽乡村共建活动,驻泉各部队以连为单位,组织官兵帮助驻地乡村整治村容村貌、植树造林、生态建设,参与驻地乡村公益事业。(泉州军分区政治部,驻泉各部队政治部(处)负责)
6、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规定内容:结合本地区和驻军部队实际,出台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明确奖励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军事设施得到有效保护;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残疾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现役军人和残疾退役军人参观游览当地公园、博物馆、风景名胜区享受优待;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退役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不低于国家和省定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落实;省和县级财政预算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并逐步增加;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实际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到或高于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实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城乡一体发放的地区,可参照城镇户口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执行,具体标准由本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落实编制、人员、车辆、维修改造和日常运行经费,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优抚医院、光荣院的编制、人员、车辆、经费按规定落实,功能发挥良好;开展医疗巡诊,承担短期疗养服务;光荣院集中供养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标准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妥善安置好转业、复员、退休干部和退役士兵、伤病残退役军人、无军籍职工等,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政策得到落实;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扶持政策落实,一次性经济补助、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且列入财政预算;针对改革中军人调整交流、异地任职增多等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配套措施,妥善安置公务员和事业编制身份随军家属,积极扶持随军家属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未就业随军家属给予适当生活补助,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入托按政策享受优待;军队离退休干部妥善安置,政治、生活、医疗待遇落实;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编制、人员、车辆、工作经费、附属用房设施落实,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按政策接收安置,地方补助补贴落实;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性上访事件;部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军队群众纪律,在驻地群众中形象好。
创新特色内容:认真落实总理关于“拓展后路、巩固后院、扶持后代”的讲话精神,一是做好安置工作,排除干部、退役士兵的后顾之忧。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依照《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及相关干部安置政策要求,抓好干部的安置工作,按上级规定落实团职以上干部的实职安置率和营职以下干部进入公务员或参公单位的比率,落实好干部各项福利和政治待遇。修改完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05﹞80号),提高干部随调家属一次性安置费标准;修改完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放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补差的通知》(泉政文﹝2006﹞14号),做好自主择业干部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做好企业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确保全市企业干部总体和谐稳定。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当年度完成。加强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确保军休人员“两个待遇”落实。二是完善优待抚恤政策体系,增强军人荣誉感和军事职业的吸引力。严格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城乡同一标准制度,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年增长比例和义务兵年度优待金不低于省定标准。针对国防和军队改革中军人调整交流、异地任职增多等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配套措施,各级人社部门要按照市政府、泉州军分区批转市人社局、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下发的《泉州市军人军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意见》(泉政文〔2015〕48号)的要求,军地双方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军人军属随调随迁、安置就业等工作。三是配置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军人子女教育的需求。要认真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配套政策,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军分区政治部制定下发的《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泉教综﹝2013﹞73号)要求,切实做好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的入学工作。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要认真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履行双拥职责、以及涉军“三后”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特事特办原则,切实帮助官兵解除“三后”之忧。(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人社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泉州军分区政治部负责)
7、双拥活动坚持经常。
规定内容:双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平时有活动;广泛开展关爱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办好事实事成效明显;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走访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驻军部队领导到地方有关部门走访,并慰问困难群众;当地党委、政府和驻军,每年烈士纪念日组织开展公祭烈士活动;积极探索创新富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的群众性双拥活动载体。
创新特色内容:进一步完善双拥工作季度计划总结制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成功做法;组织军地领导开展烈士公祭活动;盘活社会资源,深入开展双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进学校、进车站、进连队、进两新组织的活动。(市民政局、双拥办,各成员单位负责)
8、军民共建富有成效。
规定内容:部队连队、舰艇、飞行大队及其相当的队、站、室、所、库等基层单位与驻地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军地双方有共建公约和共建活动制度,经常组织共建活动;有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军人道德规范》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军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组织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共建(拥军)活动成效明显。
创新特色内容:一是深化部门共建活动,开展军地共建共学“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扩大领域,引导所属科级单位或相关科室与驻泉部队挂钩连队的班排或家庭贫困战士开展挂钩共建或结对帮扶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深入部队“学兵、知兵、感兵”活动,特别是对家庭贫困战士的帮扶,弘扬乐善好施精神,采取“一挂多”和“多挂一”形式,精准扶持,帮助战士家属发展生产,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二是深化跨区共建活动,洛江区、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要继续巩固与驻泉部队团以上单位开展双拥共建成果,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与部队共建。组织“兵妈妈”服务队,深入跨区共建部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体验部队生活,鼓励子女安心服务,在部队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三是深化军企共建活动,盘活民营企业拥军资源,拓宽企业拥军参与面,充实各级企业拥军协会力量,建立慈善拥军基金,积极帮助贫困战士家属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开展“送岗位进军营”活动,优先安排随军家属就业,解决部队干部后顾之忧。学习借鉴“石狮市老大妈拥军服务队”经验,组织引导企业职工成立拥军服务队,深入驻地部队开展服务活动,激发企业员工的拥军优属热情,进一步打响我市社会化拥军品牌。四是深化“城舰”共建活动,推选新一届泉州市人大代表,举办城舰共建论坛,传承猛虎精神,邀请猛虎英模到我市作典型报告,传经送宝。(市文明办、双拥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企业拥军协会,泉州军分政治部负责)
9、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规定内容:军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有预防和处理军民纠纷的规定措施,当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军地双方及时妥善处理。
创新特色内容:每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不少于1次走访东部战区陆军部、省军区、31集团军,以及泉州军分区、驻泉师旅部队;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不少于1次走访驻闽空军、海军机关,驻泉独立师旅团部队;经常互通情况,遇事主动协商,妥善解决;严禁重大军地军民纠纷发生,遇一般军民纠纷发生,军地领导能亲自出面、妥善解决。(市双拥办、支前办,泉州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负责)
四
创建措施
1、强化职责。军地双方共同维护崇高的政治荣誉,进一步坚定信心,咬定目标,全力争创,志在必得,努力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提高“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责任意识,抓好各项双拥工作的全面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泉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建立“一把手”责任制,履行好应尽的责任,完成工作目标,确保在上级的检查考评中不失分、不拖全市双拥工作的后腿。
2、强化氛围。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环境建设,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建双拥模范城氛围。加强与军地媒体对接合作,大力宣传我市双拥工作的特色亮点,扩大我市双拥工作知名度和影响力。抓好一批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公园或一条街的建设,每年搞好一组双拥创模系列报道。
3、强化基层。按照双拥在基层活动,扎实开展双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进学校、进车站、进连队、进两新组织等九进活动,激发各行各业自觉、自发、自愿参与双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抓好规范化建设,落实达标制度,完善档案资料,夯实基础,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双拥工作上新台阶。认真总结推广双拥在基层的先进典型,老典型要巩固发展提高、出新招、有新意,新典型要有新亮点、新特色。
4、强化基础。针对《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我市实际情况,适时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高标准、严要求,重点抓好落实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的基础工作。
5、强化保障。进一步加大对双拥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促进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的深入开展。
6、强化督查。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双拥创模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评,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加强检查。把创建工作与评先创优和绩效考评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做的好的、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完成创建任务的,实行问责,追究责任。
五
工作步骤
1、第一阶段:2016年9---12月,下发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启动方案,召开全市双拥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精神,研究部署创建任务。各单位2016年开展双拥活动的图片、资料,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市双拥办(地址:市行政中心d幢517室,电话:22500615、22500636),图片应注明活动时间、内容、人员职务等信息。
2、第二阶段:2017年,为新一届省双拥模范城考评迎检考评年,对照考评内容,查漏补缺、资料归档、迎检环境布置,制定迎接省考评组的接待方案,做好各个环节的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实现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奠定基础。双拥工作图片资料上报时间另行安排。
3、第三阶段:2018年,为全国双拥模范城中期调研督导年,要针对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考评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限期整改,做好中期调研督导的各项准备工作。双拥工作图片资料上报时间另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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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市“举全市之力”获得了“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殊荣,这是我市军民共同创造的崇高政治荣誉,也是我市三个文明建设的标志性成果。2015年,又是新一轮争创考评年,市委、市政府、军分区提出了争创“四连冠”的目标,并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为了确保实现全国双模范城四连冠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是我市470万军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邓小平同志家乡党委、政府、军分区的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荣誉。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高举爱国拥军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双拥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双拥工作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国防观念与改革开放意识同步增强,优抚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双拥活动,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社会稳定大局服务,不断开创我市双拥工作的新局面。
二、创建目标
2015年4月前,各项创建指标达到“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宣传教育广泛深入;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拥政爱民成果显着;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政军民关系融洽”等八条标准和有关十个方面具体要求,同年6月前根据国家双拥办的创建办法用一个月时间查漏补缺,7月底创建资料归类归档,创建点资料完备、窗口单位双拥标识标牌规范做好一切迎检准备,确保2015年底通过验收,完成创建任务。
三、工作任务
重点完成“八项指标”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主管和分管双拥工作的领导围绕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标准,明确落实;各级双拥领导机构健全,活动经常;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工作责任制落实;双拥办编制、人员、经费和办公地点落实,日常工作规范有序;群众性拥军优属服务组织形成网络,部队的群众工作小组健全;双拥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和部队议事日程,写入工作报告;双拥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
2、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国防教育和双拥教育列入全民教育体系;宣传、教育、文化、新闻等部门工作计划落实;部队拥政爱民教育纳入政治教育计划;公共场所设有固定的双拥宣传标牌、橱窗等设施;党政干部、民兵、大中小学学生和企业职工国防教育与军训开展普遍;新闻单位经常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并设有双拥宣传专栏、专题;积极开展少年军校创建活动,部队经常派出人员帮助驻地学校、企业开展军训;
3、拥军工作扎实有效。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路子,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又快又好地发展。大力支持军事斗争准备,配合部队完成军事训练、战备执勤、科研试验等各项任务成效明显。广泛开展科技、教育、文化、法律拥军,协助军队实施人才战略工程。积极支援重点军事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完好。军供站正规化建设成效显着,应急保障能力强。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优惠政策配套,优质服务到位。
4、拥政爱民成果显着。充分发挥军队优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奋勇参加抢险救灾,在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斗争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市社区建设,做好扶贫帮困工作。完成总部规定的义务劳动日,大力支援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护线路桥隧等重要设施,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作用突出。
5、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军地双方分别出台综合性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文件;随军家属得到妥善安置;子女入学入托优先照顾;军队转业干部按政策落实安置;多种形式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完成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任务,妥善落实各项政治、生活待遇;在职伤残军人下岗失业问题得到较好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运转正常;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完善,“医疗难”问题明显缓解;重视优抚对象的思想教育,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上访率低;“爱心献功臣”活动开展经常;义务兵家属优待达到规定标准;对立功受奖军人的家属实行奖励优待;重视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优抚事业单位管理规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军供站建设规范,保障有力;军事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帮助、支持部队发展农副业生产有政策,有行动,有落实;帮助驻军解决生产生活和战备训练中的实际困难,部队官兵物质文化生活得到较好改善;保质保量并按规定比例完成征兵任务,部队模范遵纪守法,尊重地方政府,支持地方工作。
6、双拥活动坚持正常。双拥工作年初有计划、平时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基层双拥工作规章制度健全;车站、码头、粮站、医院、社区等公共服务场所实行军人优先服务;保障部队完成重大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任务;节日和部队重大行动坚持走访慰问;社区双拥活动经常,拥军优属服务小组形成网络,对生产、生活有困难的烈军属实行包户服务;部队积极支持地方重点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部队主动参加和完成抢险救灾、维护社会治安等急、难、险、重任务。
7、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警)民共建活动纳入本地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军警民联防坚持正常,在建设“平安广安”中起重要作用;普遍开展军民共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行业拥军、科技拥军、智力拥军、法律拥军效果显着;70%以上的军(警)民共建点被评为先进单位。
8、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军地经常互通情况,遇事主动协商,妥善解决;有妥善解决军地军民纠纷的办法和措施;本届内无重大军地军民纠纷发生,遇一般军民纠纷发生,军地领导能亲自出面、妥善解决。
四、争创措施
围绕争创“四连冠”的目标任务,要全力以赴,狠抓落实,做到“六个强化”:
1、强化职责。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是军地双方共同创造的一项崇高的政治荣誉,必须进一步坚定信心,咬定目标,全力争创,志在必得,切实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特别是要克服开展双拥工作怕花钱和怕花精力的思想,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凡是有职能和有任务的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责任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工作目标,市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广安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好应尽的责任,以确保在上级的检查考评中不失分、不拖全市双拥工作的后腿。
2、强化氛围。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要大造声势,大力宣传,人人参与,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环境建设,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建双拥模范城氛围。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1)抓好一批环境宣传。在全市主要地段及高速公路进出路口的显要位置,新增10块醒目的双拥公益广告牌,整修原有的旧广告牌。在公交车停靠站及车站、医院等公共场所窗口地段制作一批灯箱式双拥宣传广告。在每个社区设置1-2块双拥宣传栏,建成双拥宣传一条街,以增强双拥的氛围。此项工作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其目标任务分解另文下达。
(2)搞好一组系列报道。要在新闻媒体上开辟双拥专栏、专题,有规模、成系列地宣传我市的双拥工作成果,做到报纸常有文,广播常有声,电视常有影。重点在2013、2014、2015三年的“八一”、“春节”期间,对有影响事件进行宣传报道。军地联手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各种途径在中央级新闻媒体上推出一批有影响报道。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广安日报社、广安电视台承办,广安军分区政治部、市双拥办协办。(3)拍摄制作一部电视专题片。全面反映我市2012-2015四年双拥工作的成就,作为国、省检查考评时的资料汇报片和向全市军民播放的宣传片。此项工作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广安电视台。
(4)开展一次国防教育系列活动。由广安军分区政治部、市委宣传部、市国教办牵头组织成立国防教育讲师团,深入开展国防教育讲座;由交通局开辟一条国防教育公交专线,推进国防教育社会化;由广安军分区政治部组织市县区领导干部、在新闻媒体话国防;由市委宣传部、广安军分区政治部举办全市“国防杯”读书演讲比赛;以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国防教育普及深入,掀起创建活动的高潮。
3、强化基层。要按照基层双拥“九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医院、进学校、进车站、进连队、进两新组织)要求,抓好规范化建设,落实达标制度,完善档案资料,夯实基础,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双拥工作上新台阶。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双拥“九进”的先进典型,老典型要巩固发展提高、出新招、有新意,新典型要有新亮点、新特色。要加强基层双拥组织网络建设和办公室的规范化建设,各成员单位、各社区都要建立双拥联络员制度,搞好双拥联络员的培训。切实做到有主管领导,有专人负责,有办公地点,有双拥公约,有经费保障,有活动计划,有实施细则,有工作制度,有档案资料,有检查评比。要以活动为载体,军地双方互办实事,办好实事,促进创建双拥模范城的深入开展。
(1)军地共同开展“感恩小平·我为小平家乡发展作贡献”活动。以军地共同开展“感恩小平·我为小平家乡发展作贡献”活动为契机,共同促进双拥模范城的创建,共同促进军地改革建设和发展,在军地主要领导共同学习交流的基础上,各区市县都要选择2-3个军民共建对子作为“感恩小平·我为小平家乡发展作贡献”活动推广试点,在适当时间召开经验交流会,以点带面,推动全盘。责任单位:广安军分区政治部、市双拥办。
(2)积极组织军地双方开展双拥活动。认真策划和组织慈善一日捐、无偿献血、城市整治、六城联创和抢险救灾等重大公益活动。
4、强化基础。针对国家新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我市实际情况,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高标准、严要求,重点抓好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的基础工作。
(1)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按照中省要求,出台优抚安置地方配套政策。
(2)进一步深化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采取安排就业、扶持就业、自主就业等多种形式,拓宽军转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渠道。坚持行政调配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工作,解除部队干部的后顾之忧。加强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扶持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就业创业。
(3)全面落实优抚政策。坚持国家保障和社会帮扶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医疗减免、医疗补助、大病救助三个层面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建立健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优抚对象有待抚恤补助标准,保障他们的生活达到或略高于当地群众的平均水平。
5、强化保障。要进一步加大对双拥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促进创建双拥模范城工作的深入开展。
6、强化督查。要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广泛发动,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加强检查,要把创建工作与评先创优结合起来,对创建工作做的好的、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完成创建任务的,要采取措施追究责任。要加大争创工作力度,力争在上级考评中基本分不丢分不扣分,特色分多加分得高分,确保“四连冠”目标的实现。
五、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13年和2014年为创建工作基础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按照创建工作八条标准和十个方面具体要求开展创建活动,完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健全双拥网络,按年度整理完善相关资料并报市双拥办分类归档。
2.分年度搞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3.开展系列活动。利用“八一”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开展慰问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双拥工作“九进”活动,确保活动实效。
4.进一步完善并落实优抚安置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第二阶段:2015年为迎检冲刺年,2015年4月底前,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确定10块大型双拥宣传广告牌制作和修复方案,并落实制作单位。
2.做好双拥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工作。
3.高质量完成双拥专题片的录制工作。
4.落实重点窗口单位军人优待政策,按照检查验收要求,督促窗口单位完善军民共建基础资料、落实涉军政策,制作双拥宣传专栏。
5.双拥办按照考核标准完成所有迎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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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组织建设上有保障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局双拥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分析双拥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局双拥工作中的问题,督促指导相关科室开展“法律拥军”工作;沟通军地联系,协调解决涉军法律事项;研究落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双拥工作其他事项。日常双拥工作中,充分发挥双拥工作联络员的作用,沟通军地联系,加强横向联系,使整个双拥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当中,令双拥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做到时时不忘双拥,处处不漏双拥。
(二)实际措施上有落实
1.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律援助作用。以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有机整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发挥整体服务优势。通过县法律援助中心这个载体,将司法行政部门的普法宣传、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有机结合,形成一支多职能的法律拥军主干力量,全面为部队官兵、军人家属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部队及军人军属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帮助,进一步畅通法律拥军渠道,拓宽法律拥军覆盖面,便捷部队官兵、军属依法维权。
2.大力落实法律拥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拥军工作重在落实,历来重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发挥综合职能优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协同作战,切实维护涉军权益。每年都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维权服务活动,对涉军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和优质服务,为在役的义务兵、军官、士官和仪征籍军属其家庭经济困难的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并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主动上门及时维权,从速办理,努力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3.不断夯实常态化法律拥军工作的基础。法律拥军工作,从基础做起,始终将法律拥军工作摆在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对法律拥军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会议研究部署、会后真抓实干”形成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良好格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三)活动开展上有特色
开展以法律知识讲座、现场法律咨询、案例宣传展板和赠送法律书籍等部队官兵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普法,提高广大基层官兵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军营上法制课,帮助军人、军属掌握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努力在军营中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双拥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上级领导的要求,拥军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有待改进。下一阶段,我们决心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将双拥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一)提高拥军工作质量
特别要在法律拥军上下功夫,要从质量上做文章,努力做好服务部队、军人的法律服务工作,不断丰富拥军的内涵,扩展拥军的领域,提高拥军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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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合纪念建军90周年,大力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
今年是中国人民建军90周年,各地各部队要围绕迎接党的召开,庆祝建军90周年,组织开展“赞颂辉煌、喜迎历史盛会、军民同心筑梦”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人民军队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宣传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宣传军政军民团结的生动实践,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和部队官兵铭记历史、居安思危。认清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的深刻道理,自觉关心国防、支持军队、尊重军人。各地各部队要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双拥文化广场、部队军史馆、荣誉室及各类红色资源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军营一日”生活、国防专题讲座、军地联谊活动、双拥书画摄影展等活动,深入进行爱国拥军光荣传统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和拥军意识。
二、服务强军目标,支持驻xx部队发展改革
各地各部门要发扬优良传统,聚焦部队建设改革,紧跟军队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改革进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凝聚各方力量,扎实做好拥军服务保障工作。要结合节日期间军地走访、座谈、联谊等活动,主动了解驻地部队建设改革中需要地方支持的需求,研究制定帮助解决的措施办法,合力推进政策制度调整、后勤保障社会化、停止有偿服务等跨军地改革任务,助推改革强军战略顺利实施。支持部队遂行训练演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搞好训演场地、交通运输、安全警戒、粮油水电供应和群众损失赔偿等各项保障工作。按照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要求,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教育拥军、文化拥军等活动,促进部队战斗力建设和提高。以“双拥在基层”活动为载体,动员和组织社会各届,深入基层部队看望慰问官兵,鼓励官兵不辱使命、建功军营。进一步筑牢双拥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广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
驻地部队要充分发挥自身资源和优势,多办解民忧、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好事。深入推进部队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参与产业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等行动,组织实施革命老区“八一”助学扶贫工程,配合地方打赢脱贫攻坚战。尤其要深入结对帮扶的贫困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扎扎实实办一批好事实事,充分展示我军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当前,我市进入主汛期,各部队要把支持地方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作为一项紧迫任务,密切关注雨情汛情,迅速投入救灾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大力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参与交通道路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社会公益劳动,开展学雷锋便民服务活动,就地就近帮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和空巢老人等困难群体做实事、办好事、送温暖。
四、坚持问题导向,务实推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各县(区、市)要着眼维护军民切身利益,加大拥军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力度,推动双拥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为部队官兵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要深入贯彻全国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大会精神,下大力解决部队官兵的后路、后院、后代问题,扎实做好军队改革期间退役军人安置、家属随军随调、子女转学入学、征兵优惠优待等方面的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帮助广大官兵解除后顾之忧。各县(区、市)要组织召开军地协调会,集中解决军地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力量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金的落实情况进行检点,确保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足额落实兑现,对确有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主动关爱家境困难的退役军人和烈军属,积极提供就业扶持、物质资助、精神抚慰、法律援助等服务,切实增强他们的荣誉感获得感;组织开展大走访大慰问活动,重点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官兵、老复员军人、伤病残军人、烈军属、生活困难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帮助他们解决医疗、住房、生活等实际困难,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队要本着务实、俭朴的原则开展各项双拥活动,简化形式,注重内容和实效,确保各项活动既隆重热烈又务实节俭。
xx市双拥办 xx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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