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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对照检查重点内容,xxxxx镇党委、政府立即组织部署,组织我镇四个片区领导,对全镇水污染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深入开展自查工作,树立问题,查找原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xxxxx镇域xx河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xx河横穿xxxxx镇境域,河道西沿210国道,始于十里铺村,终于营田村,全长9.2km。十里铺村、鲍家沟村、张家硷村、康家圪塔村、霍家坪村均有小支流汇入,但小支流基本干涸。
(二)主要污染源
xx河的污染源主要是生活污染和近年来的高速建设污染,沿河工业企业较少。上游段有污水处理厂,xx河水质基本正常;中游以下主要有生活污水排放,以及河岸水土流失,造成水质浑浊;下游营田段有采石场2处,均已停止运营。
(三)水污染防治情况
制定了引用水安全保障制度,严禁在引用水源地进行养殖、生产等有污染性活动。制定了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组织,对突发事件无法应对的及时上报水务局。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河长的水污染管理组织,不定期对水污染防治情况进村、进河督查,并在党委会研究预案、水污染防治措施;在各村设立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层层夯实责任,并将水污染防治作为各村年终考评重要内容;叫停石材加工厂2处,关闭搬迁养殖场2处;2018年、2019年我镇实施河道清理项目2次;十里铺村左岸由于高速建设弃土倾倒,导致河道变窄,河道排洪能力下降,县政府下拨160万护岸工程资金,目前工程基本竣工。
二、存在问题
一是农民饮用水管理松懈。历年来,对于群众饮用水源的环境管理力度不够,尤其存在养殖的村子,没有进行过仔细排查,严格管控,导致部分饮用水源周边卫生环境差。
二是污水处理条件差。xxxxx镇域沿河村民均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以直排的方式排入xx河,数量小,但仍然使xx河水质下降。
三是河道清理力度小。由于资金问题,我镇每年对于河道清理距离短,面积小。
三、存在问题原因
(一)我镇财力不足,xx河治理保护修复、饮用水源地保护等项目的规划和建设资金来源尚未明确、规划无法实施。
(二)全镇居民污处理系统尚未建成,沿河居民污水无法处理。
(三)宣传力度小,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单薄,不能正确认识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
四、改进方案
(一)坚持创新模式,解决资金问题。积极运用“政府+社会资金合作”的投融资和运用模式,补齐项目资金短板,做好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积极整合各类资金,共同推进污水处理。例如将乡村振兴建设资金、环境整治资金等集中起来使用,结合水污染整治行动,发挥资金综合使用效益。
(二)结合水污染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及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契机,多渠道争取更多资金,综合实施xx河水体治理、截污纳管、河道整治、岸边修复等工程,使xxxxx段xx河水质得到提升,生态得到进一步修复,实现xxxxx镇xx河“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愿景。
(三)加强水环境资源的保护组织建设,争取成立综合督查队伍和机构,加大查办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确保水环境安全。夯实村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责任,层层夯实责任,切实做到镇村两级同部署、同管理、同行动的局面。
(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中国水日”、“世界水日”、“河长制”宣传等节点,通过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手段广泛宣传群众爱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的意识,创造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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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年为载体,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切实提高现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任务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县城北部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体制健全,实现规范、稳定、达标运行;县城南部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进度,按期通过环保验收。按照省市要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到设计能力的60%或达到应收水能力的75%以上。
(二)对各类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做到环境执法监察到位,运行管理台帐健全,运行情况良好,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加强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规范建设。三阳焦化有限公司、吉泰特钢有限公司和天福水泥有限公司要按期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安装和联网。奎山冀东水泥有限公司要定期进行在线校验比对,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充分发挥监控作用。
(四)全县各重点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和操作人员按时参加各级环保部门组织的专业岗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三、工作重点
(一)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包括运营标准、岗位职责、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监测办法、安全要求等在内的系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包括进出口流量和水质、运行时间、处理水量、生产用电量、污泥产生和处理量、药剂投加量、自动监测仪器的校验报告等在内的运行档案,落实制度要求,提高管理水平,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规范、稳定、达标运行。
加强对进入县城排水管网和县城污水处理厂的企业污水水质的排查,严防超标污水进入城市管网,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同时,加强和完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建立健全污泥产生、运输、接收台帐,确保按环评批复要求和有关规定,使全部污泥得到规范处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二)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县政府要组织有关乡镇和部门全面开展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专项执法行动,定期和不定期对重点污染源进行现场监察,加强节假日期间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及时对环境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以暗查为主,明查和暗查相结合,全面掌握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建立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
各类重点排污企业都要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档案或台账,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建立岗位责任、操作技术规程、运行信息公开、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和落实定期维修制度,制定合理的检修计划,落实维修资金,备足维修配件,确保设施完好,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关闭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三)各类环境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县环保局要负责和监督有关重点排污企业按期完成不符合稳定运行要求的自动监控设备更新改造;积极配合由省、市统一招标确定的自动监控设备运营单位做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全县环境自动监控系统按要求建设到位。
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要保证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规范,定期进行污染物排放监测和自动监控设备校验比对,保证设施完好和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运行,保证自动监测频次,数据全面、准确、可靠和规定保存期限。严禁擅自停运自动监控设备或更改、设定监控数据,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监控系统稳定运行,为污染减排核查核算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执法监察。县环保局具体负责日常检查工作,对全县辖区内的污水处理厂和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对其它重点污染源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一般污染源每季不少于一次。环境执法的检查应以突击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为主,并现场填写监察报告,记录现场执法检查情况,依法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
(二)切实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督性监测。县环保局要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督性监测工作,建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库,对占辖区内污染负荷80%以上的污染企业的监测每季不少于一次。
(三)切实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的监督作用。县环保局负责对新调整的重点污染源和需更新自动监控设备重点污染源的安装督导,保证自动监控设施与省市环保部门实现稳定联网运行,县环保局负责自动监控数据的有效性审核。
五、时间安排
自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始,至12月底结束,各重点排污企业自查与自我整改贯穿始终,各有关部门检查与监督整改贯穿始终。
(一)动员部署。县政府制定印发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县环保局认真落实方案要求,积极动员,各企业要提高认识,在厂区醒目位置至少刷写两条以上的标语,营造开展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企业自查自究。时间为3、4月份。各重点排污企业要对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自行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重点排查,看设施是否完好,功能是否满足现有排污负荷需要,技术和管理人员是否能熟练操作,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实现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设施有故障的要尽快检修,不能满足现有排污负荷需要的要尽快报请深度治理,人员不适应岗位需要的要及时进行培训调整,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完善,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三)环保部门检查。时间为5、6月份。县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对照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对各重点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进行逐个检查,发现和梳理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分析原因,拿出解决办法,明确工作标准,制定具体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四)企业对照整改。时间为7、8月份。各重点排污企业根据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采取切实措施,逐项整改到位,确保设施完好,管理规范,运行正常。县环保局要全程参与企业对照整改,全面开展督查督办,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整改到位。
(五)环保部门验收。时间为9、10月份。县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专项验收,看企业是否整改到位,没有整改到位的进一步提高整改要求,实施限期、停产治理,直至关闭取缔;对于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进行环保后督查,确保稳定运行。
(六)总结评比。时间为11、12月份。县环保局要在全面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建立健全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的长效机制。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结合环保专项行动、污染减排、建设项目“三同时”检查等,适时抽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作为评比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有效开展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县政府成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年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环保局局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副局长同志担任。同时,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和排污企业也要成立相关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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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本人在局党组和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坚持八项规定,结合新形势下的环保要求,对照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攻坚克难,努力推进,取得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勤恳履职,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一年来,本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研究国家环保政策,掌握最新工作动态,边干边学,认真落实国家、省和盐城市的“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全面推进气、水、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1、切实狠抓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围绕国省考水质考核目标任务,在年初制定全区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和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完善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水质提升专项联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持续开展xx河饮用水源达标建设,排查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协助建成xxx新水源工程。与区水利局密切合作,大力推进河长制,狠抓各项工作的实施,按照“河长制”实施方案,利用xx个断面第三方监测数据,对各镇区河道的水质进行考核评比。及时提出合理化措施建议供区领导参考。与相关部门联合会商应对,力保国考断面水质。2、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定目标,确定我区的目标,制定行动计划并大力推进。深化工业废气污染管控,抬高准入门槛,完成xxx、xxx、xxx等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推进35吨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稳步推进城市大气污染治理。通过263办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城市环境绿化,规范建筑施工,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进一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划定非道路移动源禁用区范围,推进vocs整治工作,持续提升化工园区有机废气整治,全区化工企业完成新一轮泄露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建成园区有机废气点、线、面全方位、立体式定性、定量、溯源监测体系。逐步开展对喷漆、流平、烘干等环节产生的废气,采取焚烧等高效末端治理技术进行治理。对包装印刷、人造板、家具、,逐步采用低vocs含量的原料替代。修订全区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立一企一策应急方案并公示实施,了18次大气应急预警,加强督查,圆满完成公祭日空气质量保障任务。3、探索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家要求编制全区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修复规划、产粮油大县实施方案和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加快推进xxx污染场地修复工程进展进度。4、全面推进畜禽污染防治工作。按照xx市要求重新调整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协助农委开展畜禽污染防治政策制定与调查。5、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全区xxx家污染源的清查、入户调查、现场定位、数据初审等工作。6、努力完成其它工作。一是开展全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二是危废减库存、控风险工作。全年减少危废xxx万吨,所有企业危废储存量全部削减到xxx吨以下;三是完成水、气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工作;四是完成2018年度环境统计工作;五是全面完成13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发证初审工作,相关工作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
二、廉洁自律、牢筑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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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平原地下水现状:我们还有多少干净水?
水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质量,地下水污染已成为大众和媒体关注的热点。山东潍坊地下水偷排的传言春节前已是沸沸扬扬,到3月下旬,百度“山东潍坊地下水”几个字仍有关于潍坊地下水污染的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的最新报道。其实,大众和媒体对“山东潍坊地下水”的热切关注已是醉翁之意远远不局限于潍坊了。因为,被污染的水远不限于某一个地方。
中国水资源总量的1/3是地下水,中国地质调查局的专家在2012年国际地下水论坛的发言中提到,全国有90%的地下水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60%污染严重。据新华网报道,有关部门对118个城市2~7年的连续监测资料显示,约有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33%的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基本清洁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
2011年出台的《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中指出:全国近20%的城市集中式地下水水源水质劣于ⅲ类。部分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超标因子除常规化学指标外,甚至出现了致癌、致畸、致突变污染指标。
中国对地下水问题的关注由来已久,20世纪80年代初的“六五”期间,我国设立了若干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其中第38项便是“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评价”。 2006年,中国地质调查局在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的资助下,首次在华北平原开展系统的地下水调查。2009年,该项目地下水污染调查结果发现,所有采样点中,不用任何处理直接可以饮用的地下水占36%,经适当处理可以饮用的地下水占24%,另有39%的地下水需经专门处理后才可利用。
2012年、2011年、2009年,以上三个时间给出了不同的地下水状况。其中,距离现在最近的,中国地质调查局专家在2012年国际地下水论坛中提到的“全国有90%的地下水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60%污染严重”应该最接近于目前全国地下水的状况。那么,华北平原的地下水究竟还有多少是安全的呢?
《方案》:两年内建成监测网
《方案》提出两个目标:到2015年,初步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和污染源监测网,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加强华北平原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到2020年,全面监控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状况,科学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示范,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地下水污染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方案》根据地下水系统特征,将华北平原及其地下水重要补给区划分为30个相对独立的污染防治单元,明确了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加强地下水环境监测,建立华北平原地下水质量监测网。二是保障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严格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执法,分类防治超标的地下水饮用水源。三是强化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加强地表水污染防控,加大对重点污染源废水排放和堆放场地污染物渗漏等防治力度,积极推进重金属、有机物和氨氮、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等污染较严重区域的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
《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法规制度体系,健全投融资机制和经济政策,加大相关科技研发力度,强化企业和地方防治责任,加强部门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地下水污染防治:预防为主
环保部负责人向媒体介绍说,《方案》的原则为“预防为主、协同控制,分区防治、突出重点,加强监控、循序渐进”。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中分析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原因主要有城市垃圾、工业废物以及农药化肥等几个方面。
《规划》中说,近年来,我国城市急剧扩张,导致城市污水排放量大幅增加,2009 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为72%,部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严重污染地下水。
2009 年全国2 亿多吨工业固体废物未得到有效综合利用或处置,铬渣和锰渣堆放场渗漏污染地下水事件时有发生;石油化工行业勘探、开采及生产等活动显著影响地下水水质,加油站渗漏污染地下水问题日益显现;部分工业企业通过渗井、渗坑和裂隙排放、倾倒工业废水,造成地下水污染;部分地下水工程设施及活动止水措施不完善,导致地表污水直接污染含水层以及不同含水层之间交叉污染。
我国单位耕地面积化肥及农药用量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 倍和3 倍,大量化肥和农药通过土壤渗透等方式污染地下水;部分地区长期利用污水灌溉,对农田及地下水环境构成危害,农业区地下水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超标和有机污染日益严重。
《规划》中说,部分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甚至检测出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由于地下水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治理和修复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一旦受到污染,所造成的环境与生态破坏往往难以逆转。
《方案》正是针对地下水的这种污染情况强调:加强监控,预防为主。
《方案》:将为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示范
2011年10月,环保部、国土资源部与水利部联合《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首次对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被称为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第一部纲领性文件,被誉为我国水污染防治史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地下水这一战略资源的污染防治工作,正式、高层次地纳入国家层面的决策。
《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提出了地下水污染防治目标:到2015 年,基本掌握地下水污染状况,全面启动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逐步整治影响地下水环境安全的土壤,初步控制地下水污染源,全面建立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有所改善,初步遏制地下水水质恶化趋势。到2020 年,全面监控典型地下水污染源,有效控制影响地下水环境安全的土壤,科学开展地下水修复工作,重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重点地区地下水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污染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建成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是对《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贯彻落实,是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的重要举措之一,将切实推动地下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全面展开。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方案》对华北平原各地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对保障这一地区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将为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示范。
公众:建议严惩制污企业,渴望参与水污染防控
全国人大、政协会议期间,有媒体就地下水污染问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湖南省副主委、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潘碧灵,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文一波。
认为,环境破坏的违法成本低是企业在环保问题上频频“有恃无恐”的最主要原因。他说,“如果违法成本只有20万,企业为什么不违法?像日本、欧美那种‘最严格的环保政策’,实际就是企业一旦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就把企业告到破产为止。但是目前我们的法律没有严格到这个份儿上。”
潘碧灵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我国原来《水污染防治法》最高处罚20万,修改过后最高处罚也只有100万,但是有些污染造成的影响则是几千万乃至数十亿。”
、文一波还认为,政府要通过调整税收来引导企业重视环保。
人们普遍认为环保成本高也是企业逃避责任的原因之一。但是,文一波说:“其实企业解决污染问题不需要花很多钱,但是现在之所以成本高是因为很多钱浪费掉了。一个公司要建污水处理厂,但是占地比较大,这个污水处理厂要交很多土地税和房产税,投资的百分之十几交税了。政策没能起到引导的作用。”
称,政府可以减去一部分企业需要交的所得税。这样使整个税制比较平衡,既不增加企业负担,也可以通过增加环境税引导企业更加重视环境问题。认为税收是调整行为的办法之一。
水,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存质量,作为公众也有强烈的参与意识。 “中国水危机独立调查”的发起人邓飞建议,环保部应鼓励民间组织和民众参与到地下水污染防控的工作中。
水,是每一个人必需的消费品,因此,公众有强烈的知情愿望。公众建议地下水污染监测数据,不能只作内部决策参考,而应毫无保留地向公众公开。哪怕数据不全面,只要有,就及时,建一个监测站,就一个监测站的数据,满足公众的信息渴求。
国家:让人民呼吸洁净的空气,饮用安全的水,食用放心食品
《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中提出:未来10年将投资346.6亿元用于地下水治污。346.6亿元,这一数字足以见证国家治理地下水污染的决心。
国务院总理在总理见面会上说:要打造中国经济的升级版,就包括在发展中要让人民呼吸洁净的空气,饮用安全的水,食用放心食品。对于水污染、土地污染的状况,要摸清底数,进行坚决的整治。绿水青山贫穷落后不行,但殷实富裕环境恶化也不行。我们需要进一步创新发展理念,推动科学发展。一是不能再欠新账,包括提高环保的门槛;二是加快还旧账,包括淘汰落后产能等。我们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换取人民并不满意的增长,不论是污染的状况、食品问题,还是治理和处置的效果,都要公开、透明,让公众、媒体能够充分、有效地加以监督,这也是形成一种倒逼机制,来硬化企业和政府的责任,也可以增强人们自身的防护意识。
党的十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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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总结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研究部署落实国务院批复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刚才,山东、辽宁、河北、江苏四省环保局(厅)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辖区内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实施以来,国务院将“三河三湖”作为国家治理的重点流域、“*”期间又增加了松花江流域、三峡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今年又首次批准了《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年起,总理连续三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继续搞好“三河三湖”、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及沿线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国家确定的重点流域范围不断扩大,总面积已占我国国土面积的40%左右,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向流域水污染全面开战的坚定决心。自去年至今年5月,国务院陆续批复了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上游、丹江口库区及上游、黄河中上游、滇池、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年-2010年)和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从治污项目、环境准入、饮水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全面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依据和保证,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落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总体思路的必然要求。进入“*”时期,我们确定了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把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把保障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气五条”、“水六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落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工作思路,针对“*”期间重点流域治理项目不落实、资金不到位、进展不顺利等突出问题,我们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中,将治污项目与资金安排挂钩,为国家向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资金倾斜奠定了基础。同时,突出了群众饮水安全保障和跨界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改善水质为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进治污工程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必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思路。
(二)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保障国家水环境安全的迫切需要。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在国民经济和国家环境安全中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我国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和洪涝灾害频繁三个方面。其中水污染造成的灾害范围影响大、历时长,但其危害往往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才表现出来,容易使人对其失去警觉,而且水污染会加重水资源的短缺。我国水污染现象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经开始显现,但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造成了当前水污染严重的局面,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态势,平均每2天就发生1起,环境污染投诉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使重点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得到治理和保护,跨省界断面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工业企业实现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显著提高,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流域水环境监管及水污染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必将更好地维护国家水环境安全。
(三)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污染减排是改善环境质量的根本性措施,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去年污染减排虽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出现了“拐点”,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污染减排任务仅完成了3%左右,特别是水污染物减排任务仅完成了2.3%,在剩下不到三年的时间还要完成7.7%的任务,因此实现水污染物减排目标的任务更加艰巨。同时,随着政府换届,各地加快发展的热情高涨,在利益驱动和投资冲动下,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关闭企业死灰复燃还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各流域水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工作力度,确保重点流域水污染物减排任务按期完成,实现水质目标,必将促进各地实现污染减排目标。
(四)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的有效途径。针对一些地区长期积累、集中暴发的水污染问题,我们先后召开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会议、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河流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借鉴我国历史上安邦兴国的重要经验,给予水环境人文关怀,提出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的政策措施。今年1月,总书记视察安徽时明确指出,要重点搞好淮河、巢湖流域环境整治,让江河湖泊得以休养生息、恢复生机。实施休养生息,就是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就是要促进环境基础设施的大发展,坚决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就是要尊重自然规律,用人文关怀治水治污,唤起群众珍爱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伟大觉醒。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将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治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分区保护、生态修复等作为主要任务,并通过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科技支撑、严格考核等措施来保障任务的落实,必将推动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
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与节能减排工作统筹考虑,采取各种综合整治措施,坚持不懈地推进“三河三湖”、松花江水污染治理,抓好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黄河小浪底库区及上游的水污染治理,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重点流域水质总体有所改善。*年,全国地表水759个国控断面ⅰ―ⅲ类断面比例为41.6%,劣ⅴ类断面比例为26.7%,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为6.5毫克/升,比*年降低7%。其中,长江、黄河等七大水系国控断面ⅰ―ⅲ类断面比例为50.0%。与上年相比,七大水系ⅰ―ⅲ类水质比例提高7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下降2个百分点。
二是地方政府环保责任得到加强。重点流域地区各级政府层层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把责任书的完成情况纳入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河北省在子牙河水系主要河流实行跨市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并试行扣缴生态补偿金政策,列出了14个考核断面水质超标倍数与扣缴财政资金的数额,最高可扣缴300万元。
三是环境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各省(区、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环评原则和程序,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有效控制新增污染。山东省要求建设项目环评的审批要按照“先算、后审、再批”的程序进行操作,先算是指在项目受理之前要先算清新建项目是否会影响当地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后审是指在确定建设项目不会影响减排任务完成之后,对环评文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再批是指对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再进行审批。
四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以来,各地不断完善经济政策,通过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bot方式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大力推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河南省累计投入资金140.7亿元,建成133座污水处理厂和104座垃圾处理场,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
五是地方环保法规标准更趋完善。为规范辖区内重点流域治污工作,许多地方出台了相应的法规,建立健全了地方环保法规体系,给水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江苏、安徽和云南省分别制(修)订了太湖、巢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滇池保护条例。部分省份还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出台了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了对水污染物排放的控制。
六是重点流域地区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升。各省(区、市)加强环境监管,借《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批准实施的东风,健全流域水环境监控体系,建设环境质量在线监测网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山东省目前流域内329家重点污染企业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25个重点河流断面全部建成了水质自动监测站,并实现了省、市、县环保部门联网,提高了对污染源的监控能力。
七是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各省(区、市)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严肃查处重点流域地区的违法排污行为。辽宁省上半年,关闭3.4万吨以下的制浆造纸企业和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200多家,年减排cod5.7万吨。江苏省连续五年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的专项行动,共出动了60多万人次,检查污染源20万多厂次,取缔关闭900多家,停产600多家,罚款2750多家,限期治理1200多家。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饮用水安全存在隐患。重点流域一些地方的水污染已经影响到人民群众的饮水用水安全。最近,总理在审计署上报的《“三河三湖”流域内6城市地表饮用水源污染严重》信息上作出了重要批示,根据我们开展的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结果来看,这6个城市(嘉兴、聊城、北京、大同、石家庄、蚌埠)的饮用水源地确实都存在水质超标的问题,有的城市还没有备用水源。
二是地方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到位。近年来,个别地区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仍呈快速增长的趋势,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居高不下,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都很低,导致重点流域内的水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三是水污染防治项目进展缓慢。由于地方财力不足、认识不到位或污水处理费征收困难等原因,造成重点流域有些地方水污染防治规划配套资金不到位,导致规划要求的综合治理、生态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进展缓慢,影响了规划目标的实现。
四是违法超标排污问题仍很突出。一些企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长期违法超标排污,企业违法排污现象屡禁不止。前不久,在松花江、太湖等部分重点流域的暗查中,仍然查出了不少比较严重的违法排污行为。
五是农业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当前,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已越来越突出,大规模的畜禽养殖企业越来越多;不合理的大量使用农药、化肥现象仍然突出;秸秆得不到合理利用,在河道内腐烂进入水体,进一步增加了水体中的污染负荷。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流域水质改善的一个重要障碍。
六是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难度大。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小城镇的人口急剧增加,小城镇生活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一些重点流域建设的小城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由于工艺的选择没有结合小城镇的实际,导致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投资成本高、运行费用高、管理要求高,不适应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运行费用低、管理简单的要求。
三、进一步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时期。目前国务院已批准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任务十分明确,我们要坚定信心,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新局面。这里,我再强调几点要求。
第一,密切协作,落实责任,加大考核评估力度。
流域水污染防治需要上下游各省(区、市)通力合作、联防联控,主要责任在地方各级政府。要坚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目前河北、河南、江苏等省份已经在部分重点流域开展了跨市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和区域环境资源补偿政策试点,其他省份也要确定重点,尽快开展跨市界水质目标考核和区域环境资源补偿政策的试点工作,真正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职责落实到位。今年我部将继续对重点流域的国家考核目标进行考核。
第二,加大投入,科学管理,认真组织实施治污项目。
治污项目的实施是水污染防治的重要保障,要促进度、重质量、保运行。重点抓好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环保验收工作,抓好对污水处理厂的脱氮除磷工艺改造;狠抓重点排污单位的深度治理工程建设,确保治污目标落到实处。要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其他国控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测系统联网工作,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监察力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发挥减排效益。国家将逐步加大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各级地方政府也要努力筹措资金,增加政府投入,同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环境保护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要推进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把标准提高到“保本微利”水平。地方配套资金和污水处理收费不到位的地区,中央不安排补助资金。
第三,积极组织,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环境意识。
为切实提高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落实领导责任制,我部将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年中央组织部委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抽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参加专题研究班计划〉的通知》(组通字〔*〕7号)的要求,做好对松花江、辽河、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中下游、黄河流域各地党政领导干部的环保培训工作。今年5月、7月和8月,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松辽流域、黄河流域地区党政领导干部环保培训班已经举办。我们计划于今年10月,还将举办水环境管理专题研究班,培训对象是相关流域地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培训内容包括相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国家水环境管理法律、法规、节能减排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等。
此外,还要广泛深入的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环境、爱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四,深入研究,大胆创新,加快水体污染防治科技支撑研究。
我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委研究制订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实施方案》,并于*年12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水专项将重点围绕“三河、三湖、一江(松花江)、一库(三峡水库)”,集中攻克一批节能减排迫切需要解决的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按照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水专项实施任务与国家重点污染治理工程和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有机衔接,与地方治污工作密切结合,切实抓好水专项的组织实施。*年,将以太湖、滇池等富营养化严重的湖泊为重点,研究制订太湖、滇池流域水污染治理与富营养化综合控制技术及示范实施方案,并加快推进实施。根据《全国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评估与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继续开展重点湖库生态安全评估,对各重点湖库进行生态安全总体评估,制定各湖泊水库生态安全保障综合方案,为我国湖泊水库环境管理、水污染防治与富营养化控制提供技术支撑。
第五,调整结构,多措并举,推进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
督促重点流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对造纸、酿造、印染、制革、医药、选矿以及各类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重点流域各省(区、市)要制订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同时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协同财政部在江苏省太湖流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初始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利用市场机制激励企业污染减排。
强化重点流域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以点促面,推动全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充分考虑城市水污染防治的特点,落实重点城市的水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加强对重点城市总量分配、总量管理的技术培训与交流。审点城市水污染防治规划,提出修改意见,并逐步将各城市的水污染防治规划纳入信息系统。跟踪重点城市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年度进展,开展对重点流域内年废水排放量1亿吨以上的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评估。
第六,严格管理,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必须认真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从全流域的范围治理水污染,上下游协同作战,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才能切实解决饮用水源地污染问题。各省(区、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与供水设施及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要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做好各流域枯水期和汛期污染联防,防止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快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村镇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水源地周边生态农业建设和退耕还林还草,进一步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保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全面开展流域内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核查,定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建立城市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形成饮用水水源的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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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状分析
我区现有涉重企业2家:省协丰模具有限公司(模具制造)、市区恒赫五金电镀厂(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根据多年环境监测数据统计,我区目前未出现水环境断面和环境空气点位重金属超标现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主要参考环保部全国土壤现状调查数据,调查结果表明,我区有3个土壤重金属监测点位超标。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四)《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五)《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办法》
(六)《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三、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境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提高重金属污染危害监测和诊疗能力,不断完善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措施,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年度目标
区域铬的排放量与上年持平;城镇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五种重点重金属指标达标率为100%;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监测中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五种重点重金属指标达标率100%。重点企业重点重金属达标排放100%。
五、年度重点任务
(一)提高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原则上不再审批电镀、皮革等涉重企业。
(二)督促涉重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郭促列入年度清洁生产审核的省协丰模具有限公司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培训班,并按要求开展审核工作。
(三)加大涉重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区环境监察部门加强对2家涉重企业污染源监管,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要求2家重点监控企业安装重金属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控装置,实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确保重金属排放企业车间或者车间处理设施废水排放口达标。环境监测部门和监察部门增加重点防控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监测和检查污染物排放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对检查不达标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重金属排放企业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企业废水总排污口、废气污染物及无组织排放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
(四)强化监测能力建设。按照重金属污染特征和监测的实际需要,在原有能力和仪器设备水平的基础上,提高监测能力。
六、年度实施方案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区重金属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各部门职责
经贸部门: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禁止重点防控行业落后产能和重污染企业向我区转移,分阶段落实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定期向社会公布限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将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落实到地方、分解到企业,督导按期完成。合理设置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重点防控行业准入门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含重废弃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
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重点防控行业市场准入条件,根据行业不同,进一步提高节能、环保、技术、安全、土地使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严格限制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外资项目。
农业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农田、果园的农药使用规范、畜禽养殖业的饲料使用规范,建立和健全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保障农产品安全;组织控制农业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各项工作,加大生态农业的推广力度;在水源保护区和重金属污染严格限制区探索实施农产品安全分级管理制度。
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对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点项目,实施“以奖促治”;对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的治理,各级财政部门予以支持。
国土资源部门:对污染严重,短期内又难以治理的农用土地,根据重金属污染防治有关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土地变更调查有关标准和规定,经法定程序调整土地用途。
环保部门: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开展专项检查,建立监管台账,严格环境执法,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环境监测和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加大对重金属污染与健康影响的基础性研究投入。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诊断及事故处理制度,参与重金属污染事故医疗应急及救治工作;保障重金属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发生时的医疗设备与药品储备;组织对重点防控区高风险居民实施定期健康体检;组织编印重金属健康危害与防护的宣传手册,开展重金属危害和卫生防护科普宣传。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三)政策措施
1.加强科普宣传教育。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宣传重金属危害、预防、控制、治疗和愈后防护等方面的知识。让广大群众了解重金属污染防治有关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欲防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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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通过强化各部门(单位)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应急保障等有效措施,杜绝观音湖放水采运砂石期间产生扬尘污染现象,实现加强城乡环境保护、有效防治市城区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目标。
二、职责分工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牵头,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船山区政府、三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观音湖放水采砂期间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具体负责。
(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观音湖放水采砂期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进行指导、协调、检查;负责对辖区内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船山区政府和三园区管委会负责制定本辖区观音湖放水采砂期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区属各部门履行扬尘污染监管情况进行监督。
(三)市效能办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观音湖放水采砂期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市建设局负责加强观音湖放水采砂期间城市道路保洁清扫工作。
三、监管与处罚
(一)加强对砂石堆场扬尘污染的管理与控制。所有砂石堆场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1.所有砂石堆场必须由市政和城管部门统一划定,并采取喷淋或者其它抑尘措施。
2.应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砂石,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3.在堆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清洗台及其配套冲洗保洁设施,车辆应当在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堆场。
(二)加强对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管理与控制。从事砂石运输的车辆,必须车身整洁,封盖严密,不得撒漏。
(三)加强城市保洁防尘工作。城市主要道路及重点部位清扫保洁,应采用机械化洒水保洁,增加主要干道洒水频次,除雨天或者低温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车行道至少每日冲洒1次。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1、采砂石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止扬尘污染措施的;
2、未经批准设置砂石堆场的;
3、砂石堆场防尘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4、运输车辆车体和车轮带泥土进入城市道路的;
5、运输车辆装载不严,造成抛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把防治观音湖放水采砂期间扬尘污染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根据具体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和落实具体措施,要想方设法确保观音湖放水采砂期间不出现扬尘污染。要实行领导负责制,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要把责任明确到个人,做到扬尘污染防治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新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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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如何以预防为主,怎么防控土壤污染“传染”,怎么整治已经“生病”的土壤?草案开出了三大药方。
预防为主:从源头上减少污染
“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不均匀性和长期存在性等特点,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扩散和稀释速度极慢,土壤一旦污染,将是‘天长地久’。”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的这段话包含一个道理:对于土壤污染,最急迫的任务就是预防和控制新的污染产生。
大面积的土壤修复治理是个世界性难题,其复杂性和投入远大于空气和水。土壤污染防治要在保护土壤的基础上,分类合理利用土地。
最紧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对于现在尚未被污染的“好土”,国家将实行优先保护,使这些未受污染的土壤能够保持良好状况。草案规定,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或者改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我国的土壤污染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累积形成的。人为原因主要包括: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造成其周边土壤污染;农业生产活动中,污水灌溉,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和畜禽养殖等,导致耕地土壤污染;生活垃圾、废旧家用电器、废旧电池、废旧灯管等随意丢弃,以及日常生活污水排放,造成土壤污染。
基于土壤污染的特点和我国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单设“预防和保护”一章,对重点监管类的企业、矿产资源开发、生活垃圾和固废处置、农业面源污染等可能对土壤造成污染的,作出了相应规定。
比如在与食品安全关系最为密切的农田土壤污染方面,草案提出禁止在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清淤底泥、尾矿(渣)等;禁止在农用地施用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
风险管控:防止污染影响生活
“土壤污染以后,真正去治理修复是非常难的,投入的成本巨大。从国际经验来看,污染预防可能只花一块钱,风险管控可能要花十块钱,在末端去治理的时候要花一百块钱。”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司长邱启文说,坚持预防为主,最重要的就是实行风险管控。
风险管控正是此次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坚持的一条原则,这也是“土十条”的要求之一。
邱启文说,土壤污染防治的核心是管控风险,要关注怎么切断暴露途径。他打比方说,切断暴露途径的道理和大家涂抹防晒霜防止紫外线损害是一样的,即一旦阻断隔绝暴露途径,人接触不到污染土壤,风险也就防控住了。
草案对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风险管控措施分别作出了规定。
对安全利用类耕地的风险管控措施包括进行农艺调控、替代n植等;对于污染更为严重的严格管控类农用地,要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列入禁止生产区的农用地要采取轮作休耕、退耕还林还草、禁牧休牧等措施。
眼下,城市里面可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越来越紧张,一些地方正在把原有的工矿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但这些土地是否安全,能不能开发利用? 邱启文说,对于建设用地来说,应采取有效的隔离阻断措施,切断土壤污染对人居环境的影响。
对于建设用地,草案规定,列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污染地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
污染担责:谁污染,谁治理
预防、管控,都是为了治病于未萌。而受污染的土壤,就像已经生病的人。但病人并不是完全“没救”了,还可以通过修复降低风险或危害,恢复成健康、可利用的土地。只是这一般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较长的时间。
谁负责给“生病”的土壤治病?国家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有哪些安排?
“土十条”提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邱启文说,在土壤污染整治方面,并不主张盲目地“大治理、大修复”,而是重点针对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有序开展治理和修复。这个思路汲取了国外几十年土壤治理修复的经验和教训。
草案提出,不论是农用地还是建设用地,确实需要修复的,要由土壤污染责任人负责修复。农用地的土壤修复,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承担修复责任的,由地方人民政府代为修复,但由此产生的费用,有权向土壤污染责任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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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节水、治污、生态保护与预防相统一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差距。
加强聊城市的水污染防治,改善人民群众的用水质量,保持社会稳定,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尤其是南水北调工程治污关系到全局,关系到调水工作的成败。我们树立并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脚踏实地、扎扎实实,下决心解决好水污染问题。
(一)创新发展理念和治污思路,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工作。认识的提高来自于理念的更新,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统筹兼顾速度、质量、效益、环境的关系,坚持观念创新、管理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抓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措施,发挥政府在环保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完善行政监督和舆论监督,狠抓水污染防治。
(二)加快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解决水污染问题。要将生态示范区、生态市建设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重点工作,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促进污染防治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在抓好工业污染的同时,还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治面源污染。要积极开展农药、化肥施用结构调整,积极推进生物防治,推广无公害生态技术,建立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基地。要大力推行陆地生态农业等面源污染控制项目,切实防治氮磷污染。
(三)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投融资机制。一是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二是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和政策的支持,三是要争取国债资金,四是要从市县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治污,五是利用世行贷款、银行贷款,合资合作、bot方式等,通过落实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努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污染治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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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直属机构,其职责之一就是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在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以后,环保总局理所当然地要主动站在解决问题的第一线,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统一思想,果断行动
面对事件,环保总局党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班子成员对于处理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意见保持高度一致,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形成了全局上下积极配合、协同作战的局面。环保总局机关各司局及直属单位按照具体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为确保对整个防控事件的正确舆论引导,办公厅归口管理各部门关于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信息,确定的时间和时机以及各部门向总局报送信息的时间、频次和内容要求;科技司会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开展水质监测,科学准确地掌握水质动态信息,研究削减水体中硝基苯的工程技术方案,并展开松花江水污染环境影响评估工作,针对冰冻后污染物吸附、滞留等问题提出预案;国际司负责加强与俄方水质监测、污染控制等方面的合作,法规司负责研究可能发生的理赔标准、准则等问题……全局上下都把处理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当做首要任务。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华南环科所、南京环科所派专业技术人员奔赴松花江佳木斯一线,取得第一手数据。吉林、黑龙江两省的环保工作者更是在冰天雪地的松花江面忘我工作,涌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塑造了新时代的中国环保精神。正是这种精神确保了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成功解决。
环保人时时牢记着总理在视察时的嘱托――“决不让一个人喝不上水,也决不让一个人喝上污水”。环保人没有任何理由辜负党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只能化压力为动力,迎难而上,为国分忧,为民解难。
12月4日晚,环保总局党组召开会议,重点传达了华建敏同志在应急指挥中心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的精神,深刻领会了加强松花江水污染趋势科学分析与预测以及加速减污、治污工程论证决策等重要指示,重点研究了落实措施,达到了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的目的,并决定立即赶赴黑龙江,现场论证工程措施,强化监控工作,协调落实松花江生态修复方案,尽快向国务院作出报告。同时决定召集有关技术人员,立即对污染带何时到达中俄边境,以及到达时的浓度等情况进行计算,确定最终结果。
12月5日,我率环保总局工作组抵达哈尔滨后,与黑龙江省有关领导就筑坝工程施工建设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商讨和交流。未及休息,便直接赶赴松花江污染防控前线佳木斯市。火车上,黑龙江省环保局局长向工作组汇报了松花江污染防控的最新进展。
12月6日,工作组赶到远离佳木斯市500多公里的抚远水道拟筑坝址现场,进行实地勘查。
12月7日,工作组先后赶赴同江市环境监测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松花江流域同江水质自动监测站,并慰问了坚守在工作岗位的环保工作者。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派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专家并从各地抽调优秀监测人员,在松花江上布设了50多个监测断面,出动水质监测采样车7000多台次,行程十几万公里,监测数据3600余个,及时、准确、有效地监测和预测污染带移动位置和时间,有效监控污染带的形成及其特征、状况,为沿江群众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提供决策依据。他们长时间在冰天雪地、寒风刺骨的环境里工作,克服了重重困难,确保监测与防控工作到位,其事迹可圈可点,其精神可歌可泣。
随后,工作组又赶赴富锦市环保局、富锦监测断面,听取专家汇报。在佳木斯市前方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为主的专家组,在现场和实验室实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理论上成立、技术上合理、工程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的硝基苯削减工程方案。
削减松花江水污染物工程,是相对复杂和较难决策的一件事情。通过前线走访、调研和现场勘察,广泛听取省、市、县政府领导及群众意见,经过对工程的必要性、风险性等方面的综合分析研究,最终决定在充分肯定科研人员工作热情和对松花江污染防控所作贡献的同时,暂时放弃进一步试验和工程的准备工作,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筑坝以及监测与防治工作。随后,向国务院领导作了第一次关于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12月8日,工作组同志在佳木斯市召开了机关、学校、企业、街道以及乡村代表座谈会。座谈会上,我们了解到,当时群众对松花江污染带过去之后的一些生态环境问题心存疑虑,有的甚至顾虑重重。比如江中的鱼还能不能吃、水还能不能喝、开春后能不能用江水灌溉和养殖、底泥里还会残留多少硝基苯等等。
在污染带监控措施全面落实以及沿江群众饮用水安全得到充分保证的前提下,国家环保总局有必要调整工作重心,对松花江水污染后的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评价与评估,有必要编制松花江水污染防治规划并开展治理行动,要尽快对事关人民群众生产发展、生活安全的问题作出科学与明确的答复,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决定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将科研力量集中到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上来,并明确此项工作为当时松花江污染防控工作的重点,以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攻关。
动态评估,科学决策
12月10日,生态环境质量评估和深化水污染防治规划工作全面展开。
工作组集中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40多名科技人员,并邀请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水利部松辽委、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中国水力科学研究院、华南环科所、南京环科所、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部门和单位的科研人员一道,确定了《松花江重大污染事件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修复技术方案》,决定由张力军副局长坐镇黑龙江,重点开展“污染事件对松花江经济鱼类食用安全性影响”、“沿江两岸用水安全性”、“污染事件对农产品(含水产品)质量的影响”、“污染事件特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风险性”、“特征污染物在水体层中的分布与影响评估”、“主要污染河段底质生态环境修复技术”、“污染事件的生态损失”等15个方面的评估与研究,尽快为群众生产生活和沿江两岸的经济发展预测风险、作出评价、提出修复措施,为各级政府实施风险管理、危机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和对策建议,并将评价与评价结果、风险程度与修复办法等情况和技术知识以通俗化、形象化、科普化的形式,向全社会进行深入宣传,力求
做到家喻户晓,有效消除群众疑虑。
与此同时,为防止类似污染事件发生,环保总局及时召开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组织开展全国环境安全大检查,派出5个督察组分赴10个省市进行督察、督办,共排查全国环境安全隐患两万多起。
12月10日,环保总局向国务院领导作了第二次关于松花江污染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12月23日,环保总局收到外交部转来的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主席伊沙耶夫就松花江水污染问题致吴邦国委员长的信,针对信中提出的问题,我们向国务院领导作了第三次报告。在报告中,涉及松花江水污染已采取的主要措施时,写道:“污染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和协助吉林、黑龙江两省政府落实应急措施。12月3日晚,国务委员华建敏到环保总局召开现场办公会后,进一步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密切监控污染带推进情况和沿江两岸饮用水水质,确保沿江群众饮用水安全。环保总局继续坚持每天两次向中央主流媒体和俄方通报松花江水污染情况,通过外交部多次向俄方提供相关信息,邀请俄方代表团、新闻团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调查组现场采访考察。向俄方派出联合工作组,提供分析仪器和活性炭,在抚远水道筑坝、导流、防护哈巴罗夫斯克饮水区,签署并执行《中俄关于松花江水污染事故水质应急联合监测方案》,释疑解惑,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俄罗斯的影响。同时,加快实施松花江重大污染事件的生态环境影响与对策重大项目,制定来年春天江面解冻时的水质监测方案,编制松花江污染防治规划,努力做好水污染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12月31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吉林、黑龙江两省环保局发出《关于加强冰封枯水期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两省环保系统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把加强冰封枯水期污染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环保部门的首要任务之一,加强环境监管,严密防范措施,防止水污染反弹,切实保障城乡人畜饮水安全,并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对于以松花江干流事故点、下游沿江以及浅层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的城乡水质进行监测和分析,加强对居民饮水、养殖安全的指导和宣传,认真做好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善后工作。
集合群智,启动规划
为了更好地巩固松花江水污染防控成果,从长远考虑松花江的治理,国家环保总局要求松花江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组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程,主动与有关方面协调,积极组织社会资源,广泛听取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国家争取将松花江与“三河三湖”一样,列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点。
2006年1月6日―7日,为制定好松花江水污染防治规划,由环保总局牵头,在哈尔滨召开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会,进一步征求有关部门、区域和专家的意见。沿江三省(区)、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和国家有关部委相关领导及专家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形成了广泛共识。
2006年1月8日,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调整后的规划有四个明显的特点:一是把松花江水污染治理放在与“三河三湖”同等重要的地位,纳入全国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点,持之以恒,抓出成效;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工作的重点;三是把环境监测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四是明确责任,实行规划到省、任务到省、目标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的“五到省”责任制。
1月16日,环保总局向国务院领导作了第四次关于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1月17日,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历时65天,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此时已近春节,环保总局宣传部门抓紧设计印制一批宣传年画,通过这种方式给沿江两岸的人民一个交代,让他们过一个放心年。
1月24日,国务院召开了新闻会。在新闻会上,向新闻媒体通报了“三步走”的战略部署,通报了松花江水污染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就全面推进松花江水污染治理工作提出具体方案。会上,还就广大群众所关心的饮用水、灌溉、养鱼、会不会形成第二次污染等问题作出了回答,消除了国内外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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