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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范围
党政机关、各类学校、广播电视及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为检查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其中,区政府机关、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商业、邮电、文化、交通、旅游、保险、医院、学校等部门和单位为必查单位,其他行业和部门(车站、码头、银行、体育馆、博物馆、公园等)为抽查单位。
二、评估内容
三类城市评估的主要内容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总分计260分,其中主管部门60分,党政机关58分,学校67分,新闻媒体47分,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28分。总得分在208分以上为通过,234分以上为优秀。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5月)。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特别是新闻媒体要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省语委关于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精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社会都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了解达标内容,增强迎评意识,并指定工作计划。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07年6月)。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工作,对照《江苏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要素和评分标准》组织力量逐条检查、落实整改;组织对辖区内的街道、公共场所社会用字重点检查和整改,6月30日前完成街道、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设立宣传标语牌,做好环境布置工作;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完成自评工作,并于7月1日前将单位自评工作的自查材料及迎评汇报材料上报区语委办。
第三阶段:检查落实,进行预评估(2007年7月)。区语委组织对各责任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的检查,邀请市语委进行预评估,在完成整改的基础上向省语委提出书面评估申请。
第四阶段:迎检阶段(2007年8月)。做好一切准备,迎接省对我区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迎评领导机构,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迎评工作。同时,要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责任单位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查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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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范围和内容
三类城市评估的主要内容为市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的建立等管理工作情况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情况以及向农村的辐射作用的发挥等,其中工作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要求为关键指标,任一项关键指标未达标准的市暂缓评估。各项评估指标总分为260分,其中党政机关58分,学校67分,新闻媒体47分,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28分,综合管理情况(主管部门)60分,总得分在208分以上为通过,234分以上为优秀。
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是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重点单位和对象。评估主要采取定点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规定如下:
1.综合管理: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一。
2.党政机关:共评估4个单位,其中定点评估市政府机关,市教育行政部门,其余2个随机抽取。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二。
3.学校:随机抽取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高校)各一所。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三。
4.新闻媒体:定点评估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3家媒体。随机检查电视台任一频道的1档新闻节目、1档专题节目、3条自制广告以及所有频道自办栏目的片头;随机检查电台任一频道1个小时以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播音(主持)为主的节目;抽看政府网站3个以文字为主的页面。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四。
5.公共服务行业及公共设施:随机抽评1条繁华街道,1家大型商场,1个长途汽车站,1所综合性医院。具体指标要素详见附件五。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4月)。
市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特别是各新闻媒体,要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办法》和省语委《关于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意见》精神,共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全社会都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精神,了解达标内容,增强迎接检查的意识,自觉配合完成达标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7月)。
各责任单位根据《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责任部门任务分解表》,整理、准备有关台账资料,查漏补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1.各责任单位严格对照《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分解表》要求,逐条对照,明确责任,制定措施,落实整改到位。
2.完成迎评台账资料的准备和自查工作,并于7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自评表送市语委办公室。
3.各职能部门7月底前分别完成城区内街道和公共场所不规范用字的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20xx年8月至20xx年9月)。
通过集中整治,确保各责任单位达到评估指标要求。
1.市语委对各责任单位的台账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全市迎评材料。
2.在市各责任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市语委加强重点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查。
3.市迎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迎评推进会,确保各项迎评工作按时完成。
4.9月中旬,分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设施四个方面进行互查。
5.市语委于9月底组织模拟评估检查。
6.在整改到位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向省提出评估申请。
第四阶段:检查评估(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
1.做好接待准备,接受省语委组织的评估检查。
2.按照检查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依法制订完善管理措施(4月底前完成)。
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订政府和行业、系统语言文字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相关行政措施中体现对语言文字的管理要求。涉及到的主管部门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建设局、交通局、城管局、财政局、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广电局、人事局、公安局、民政局、经贸委、对外经贸局、法制局、总工会、团委、妇联、人武部、工商局、邮政局、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人民银行、 教育局、姜堰镇人民政府等。
(二)建立迎评台账材料(7月底前完成)。
1.各责任单位的台账资料要按照任务分解表的项目和评估指标要素进行准备,并于7月底前报市语委办公室汇总。
2.主管部门的台账资料由市语委办按照省评估指标体系,分类汇总,装订成册。
(三)设置规范用语用字公益宣传牌(8月底完成)。
1.市语委办负责在人民(北、中、南)路、振兴(北、中、南)路、罗塘路、姜堰大道、三水大道、步行街、淮海路、长江路、古田路等路段分别设置永久性公益宣传牌1块,具体地点由市城管局和市语委办统一安排。城区各学校在校园内设置2块以上永久性公益宣传牌。
2.党政机关、新闻媒体、教育系统、公共服务行业等都要在本单位设置宣传(提醒)牌。市交通局负责在公交车和出租车上设置宣传(提醒)牌。宣传(提醒)牌由市语委办统一制作。
(四)强化社会宣传。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迎评的社会舆论宣传,主动积极营造浓郁的迎评氛围。要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办法》、《江苏省社会用字管理暂行条例》以及评估的有关标准要求等材料印发到基层单位和学校。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办法》的宣传力度,刊播有关迎评工作信息、动态以及迎评方面的标语、口号、公益广告等,使全体市民都能了解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增强规范用语用字的意识性和自觉性,共同推进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和应用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明确责任
对照《姜堰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责任部门任务分解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分解。
1.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用语用字及迎检环境布置等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负责管理和督查。
2.城区人民(北、中、南)路、振兴(北、中、南)路、罗塘路、姜堰大道、三水大道、步行街、淮海路、长江路、古田路等必查路段的不规范用字由市语委办牵头检查,督促整改由市城管局负责,工商、公安、民政、交通、市文明办等部门配合。具体工作由市语委办组织力量检查记录不规范用字,市城管局负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其他街道由城管部门负责牵头检查,督促整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广告用语用字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3.城区学校、幼儿园的用语用字及迎评环境布置等,由市教育局负责。
4.姜堰电视台、姜堰人民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站用语用字及迎检环境布置由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市委宣传部负责对上述单位进行督查。
5.姜堰汽车站和公路收费站等窗口单位的用语用字及迎检环境布置,由市交通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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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要做到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全局同志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全局主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实现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现行的文字政策和文字应用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使用字符合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使用规范汉字。各类公示牌要文字规范、字型完整。
二、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局机关各科室、区人才服务中心。
三、评估内容及要求
评估内容为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和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具体要求见《武汉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四、评估结论及考核标准
评估结论分为先进、达标、不达标三种。
基础性指标中的制约性指标全部达标,非制约性指标得分达到80,且鼓励性指标得分达到50的为“先进”;制约性指标全部达标,非制约性指标得分达到70,鼓励性指标得分在50以下为“达标”;制约性指标任一项未达标,或非制约性指标得分在70以下为“不达标”。
五、评估规程及操作办法
(一)自评整改(20__年9月30日以前)
1、动员部署。通过全局动员部署,使全局同志了解和掌握国家语言文字的政策法规和评估检查的有关要求,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相应成立评估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分工。
2、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报局评估实施方案。
3、自查整改。对照《武汉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进行自我检查评估,按要求逐步改进工作,提高全局对语言文字的管理水平和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
4、在自评整改的同时,按照《武汉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资料建档说明》及《评估资料建档参考目录》的要求建好资料档案。
5、以文件形式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申请及自评报告(9月30日以前)。
(二)接受常态评估(10月底以前)
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确认我局自评整改工作符合要求,通知我局进行“常态评估”,我局接受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不定期随机检查评估。
(三)接受认定评估(11月20日以前)
在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确认我局具备接受认定评估条件后,按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确定的评估时间及日程安排,接受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听介绍、查资料、访谈交流、实地检查与测评、汇总评分、分析总结以及集中反馈等认定评估。
(四)接受复评回访(12月20日以前)
认定评估结束后,对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所提出的意见抓紧整改落实,以接受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应用以及资料的建档情况的复评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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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以正确政绩观为基础,以推动文化*建设为主题,紧紧围绕发展,突出工作实绩,检验履行职责、管理机关的水平和成效。通过建立动态绩效评估体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管理、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市委、市政府赋予我局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全面推进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提供坚实的文化保证。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绩效评估工作小组:组长由李克局长担任,肖德健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副局长池玉华、张国强和纪检组长陆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和直属单位一把手担任。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陆强担任,负责组织协调和评估审核工作;各有关科室指定专人配合,为推动我局绩效评估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绩效评估工作在局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分工负责,由下设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绩效评估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科室绩效评估指标的落实,要在落实绩效评估指标的过程中,把握情况,推动工作,以增强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评估范围
我局绩效评估范围为在局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
四、评估内容
从业务工作实绩和行政能力建设两大部分来设定。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实施评估:一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文化厅关于文化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二是本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三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依法稳妥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的情况;四是开展管理服务创新年活动的情况及部门自身建设的情况。
五、评估方法
绩效评估工作按照“自评为主,抽查配合,普遍要求与察访核验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按照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三种方法实施。
(一)指标考核
绩效评估指标由履行职责的业务实绩和行政能力建设两大部分组成。业务工作实绩主要反映我局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区文化厅关于文化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本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实际工作成效。行政能力建设设科学民主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四个方面内容。(评估指标详见附表)
1、履行职责的业务实绩:一级指标有3项,包括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自治区文化厅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本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依法稳妥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的情况;由一级指标细化为18项二级指标和52项年度工作目标。
2、行政能力建设:一级指标有4项,包括科学民主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等情况;由一级指标细化为11项二级指标和12项年度工作目标。
指标考核采取市联合评估小组联合考评和我局自评两种办法进行。其中:业务工作实绩部分的一、二级考核指标由我局根据要求自行分解制定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审定,年终时分别先由单位自评、市政府分管领导评分,经加权平均计分后,报市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根据目标责任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科学民主行政”、“依法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的考核办法由我局根据有关规定的基本内容详细制定并负责实施。
(二)公众评议
除市效能办组织开展的公众评议之外,我局也将采取相应措施组织评议,并积极配合市效能办开展公众评议工作。参加公众评议人员为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相关部门、基层单位、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
(三)察访核验
察访核验工作,由局效能办牵头,组织察访核验小组具体实施。
为加强绩效评估工作,局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年终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织人员通过暗访、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调查等形式对各科室(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核验,并把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具体办法另定。
同时,市效能办也将组织察访核验小组到我局察访核验。
(四)结果汇总
1、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绩效考评分层次逐步进行:(1)绩效考评每年一次。参加绩效评估的科室(单位)工作人员,按照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实事求是进行“绩效自评”,作为绩效评估的参考。(2)普通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由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组成的考评组负责实施。(3)科室负责人的绩效考评由局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4)局班子成员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考评。
2、考评实行百分制。(1)业务实绩考评分={[科室(单位)业务实绩自评分+局分管领导评分]/3}+责任指标完成情况奖惩分。(2)总分=[(业务实绩考评分+科室(单位)提供的“行政能力建设”等项目的考评分)]×70%+公众评议分10%+局主要领导评分20%-察访核验扣分(最高扣5分)。
(五)评估结果应用
1、绩效评估结果存入各科室(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考绩档案袋,并作为各科室(单位)及工作人员评先评优、岗位交流、任免使用、调整级别工资、技术职务评聘、奖惩、培训、辞退的依据,真正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用人机制。
2、年度考评等次分为优秀(优)、称职(良)、基本称职(一般)、不称职(差)四个等次。其基本标准是:综合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76-89分为称职(良),60-75分为基本称职(一般),59分以下为不称职(差)。
3、对年度评估结果为优的科室(单位)或工作人员,由局机关给予一定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年度评估结果为差的科室(单位)或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步骤
(一)制定评估方案(3月20日前完成)。
1、学习培训动员(1月20日前完成)。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工作小组成员学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06]48号)的文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对开展自评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制定方案的做法和各科室(单位)的任务。
2、拟订年度工作目标(2月10日前完成)。各科室和直属单位按照市里制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工作方案》中所设定的评估指标要求,结合局今年的工作任务分解立项,拟订出本科室(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属于局全局性的年度工作目标,由局秘书科负责拟订。
3、形成初步方案(3月10日前完成)。负责方案起草的同志,根据各科室(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进行汇总,按照一级指标设定的分值分项设定出评分标准,经会稿后形成初步的评估方案。
4、方案征求意见(3月15日前完成)。方案初稿形成后,发各科室(单位)征求意见,各科室(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并于15日前反馈局秘书科综合。
5、审核修改方案(3月18日前完成)。经综合后的方案,由工作小组两位副组长审核、修改,形成较成熟的方案提交局党组审定。
6、审定报送方案(3月底前完成)。方案提交局党组审定后,由局主要负责人签发。3月20日前由局效能办报送市效能办审核。
(二)落实工作目标(年底前完成)。
各科室(单位)根据本局制定(经市效能办审核)的评估指标要求,抓紧落实年度工作目标,并做好落实各项指标原始资料的保存归档工作。
(三)开展绩效自评(明年1月底前完成)。
组织各科室(单位)对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自评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自评时间拟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上旬结束。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
1、科室自评(11月30日前完成)。各科室要根据本局制定的方案要求,对照评估指标逐项对落实的情况进行自评,实事求是地评估打分,并整理出落实各项指标的原始资料备查。
2、局评估工作小组核查(12月5日前完成)。局评估工作小组根据各科室自评的情况进行逐项核对,对自评分数过高或无原始资料应证的,对其分数进行修正或核减,形成客观公正的自评结果。
3、形成自评情况报告(12月8日前完成)。工作小组根据自评的工作情况和自评的结果,于12月8日前拟出自评情况报告报局党组审核。经局党组审核、局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报市效能办。
4、配合市效能办联合评估小组到我局进行联合评估。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绩效评估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局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绩效评估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绩效评估工作作为我局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来落实,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举措来体现,促进职责职能发挥和工作目标实现,促进行政效率和能力提高,促进和谐社会构建,推动文化*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逐步建立注重绩效、鼓励创新、奋发向上、协调发展的评估机制。
(二)落实责任。各科室(单位)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绩效评估工作,要认真按照局制定的绩效评估指标和年度工作目标,抓好工作落实,定期检查、分析各项指标落实进展情况。各科室(单位)对绩效评估相关数据采集、报送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配合,确保我局各项评估资料信息准确、及时,坚决制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现象,切实维护绩效评估工作严肃性。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新情况,要及时反映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对涉及面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提请研究解决,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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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市直部门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市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市效能办牵头,成立绩效评估工作小组,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市直各单位要成立绩效评估工作小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由单位绩效办牵头,有关科室配合,确定分管领导,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各项工作任务。
二、评估范围
20__年市直部门绩效评估(效能考评)范围是市直96个部门和单位(包括垂管单位)。其中市政府31个重点工作部门为第一类,实行绩效评估,其他66个市直部门和单位为第二类,实行效能考评(详见附件3)。
三、评估内容
第一类单位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__年度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的工作方案》(闽效综[20__]4号)文件精神,结合南平工作实际,20__年度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对接省直部门评估体系,同时增加我市部分效能考评的内容,形成绩效综合性评估体系,主要内容分为:业务实绩、机关能力建设、机关作风建设三个一级指标;履行职能、完成任务、政务公开、民主决策、勤政高效、依法行政、政令畅通、审改工作、优化环境、转变作风、清政廉洁等11个二级指标;28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各部门单位要根据一级、二级指标内容,充实和细化出有关三级指标具体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第二类单位侧重考评效能建设工作情况,共设机关能力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群众满意度三项一级指标和七项二级指标(详见附件2)。
四、评估方式
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主要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民主测评)、察访核验等三种方式进行。
1、指标考核。年终由市效能办牵头,市委编办、市创业办等有关单位配合,组织市机关效能监督员按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指标考核内容,分别对第一类和第二类单位进行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同时根据日常的绩效考评台帐记录情况,召开会议集体研究评议打分。
2、公众评议。政府工作部门(第一类)采取公众评议,由市调查队负责具体实施,针对不同单位设制不同的公众评议表和问卷调查表,采用分层配额,随机抽样方法,兼顾地理分布的均衡性和经济有效性,按一定的百分比进行抽取。公众评议占总分值50。第二类单位采取民主测评,由市效能办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发放民主测评表和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经营者、机关干部意见,按照“满意”票5分、“一般”票3分、“不满意”票0分、“不了解”票为平均分计算,民主测评占总分值的30。
3、察访核验。实行效能监督员监督制度,每季度由监督员对市直绩效评估单位进行暗访,填写《监督员明察暗访情况表》,作为年度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的重要依据。市效能办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被考评单位进行察访核验,摸实情、查实效。察访核验情况实行扣分制,直接在年度绩效评估总分中扣分,具体扣分按《20__年度全市绩效评估具体实施办法》(南效[20__]4号)文件中的绩效评估察访核验标准执行。
4、投诉件督办。对企业和群众的效能投诉,实行跟踪督办,对经市效能办调查核实,影响环境建设、有损机关形象、侵害群众利益、违反效能制度的人和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的暂行规定》(南委[20__]39号),对责任人予以效能告诫,并在责任单位年度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的相应指标中予以扣分。单位在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处理,年终绩效评估可以不扣分。
5、专项督查。市效能办组织对省效能办转办投诉件、市委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以及市领导的批办件办理情况开展各种专项效能督查工作,维护政令畅通,促进工作落实。通过督查,发现问题,将作为年终绩效评估的政令畅通指标扣分的重要依据。
今年对市直部门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将继续按往年的经验做法,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评估台帐,发现问题及时记入台帐予以扣分。通过工作台帐,强化日常的绩效和效能监督检查,淡化年终集中考评,使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更具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工作台帐主要有:《绩效评估指标考核表》、《机关效能考评表》、《企业对部门执法情况反馈单》、《重要投诉件办理情况扣分表》、《专项效能督查情况通报》、《监督员明察暗访情况通报》、《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出刊情况表》、《社会各界民主测评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结情况表》、《部门办理投诉件和群众意见、建议回应情况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单位考评表》等。
五、结果汇总
1、第一类单位绩效评估结果汇总公式:指标考核得分×50 公众评议得分×50-察访核验扣分(最高扣5分)
2、第二类单位效能考评结果汇总公式:指标考核得分×70 民主测评得分×30-察访核验扣分(最高扣5分)
根据汇总结果,按照(闽委办[20__]5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评估结果以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表示。评估结果为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76-89分为良,60-75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差。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结果作为部门及其领导人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被评为优秀的单位,以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名义予以通报表彰。被评为差的单位或末位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绩效问责(实施细则附件4)。
六、工作步骤
1、5月下旬,市直各单位将绩效评估指标考核表中的单位主要职能、年度工作任务、年度创业竞赛任务等三级指标进行细化,并向市效能办报送,由市效能办征求市委编办、市创业办等相关部门意见进行审议批复。各单位要建立绩效评估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员,按考核表内容制定工作落实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2、市效能办不定期地组织市效能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和工作业务指导;
3、年底前各单位按考评表内容向市效能办如实报送年度绩效评估自评情况报告,及自评表;
4、年终,市调查队完成对市政府31
个工作部门的公众评议工作。市效能办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对市直部门进行民主测评,同时组织市效能监督员进行绩效评估和效能考评的察访核验工作;5、市效能办将年度各单位绩效评估情况汇总,报送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确定先进单位、谈话单位和后进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转变机关作风强化机关管理作出的重要决定,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绩效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落实,促进和谐社会构建和海西区绿色腹地建设的有力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逐步建立注重绩效、鼓励创新、奋发向上、协调发展的评估机制。
(二)落实责任。被评估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绩效评估指标和年度工作目标,评估指标要充分体现本单位职能的发挥,年度目标的制定要达到最佳工作状况。要形成制度、定期检查、分析情况、建立评估机制、规范评估程序、落实责任人。绩效评估实施方案中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各项评估资料信息准确和及时。
(三)讲求实效。绩效评估工作要与各部门的职能发挥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要体现务实、落实、真实,力戒形式主义。
(四)加强保障。各单位要把绩效评估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对绩效评估工作的领导,为绩效评估工作健康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各部门内设机构要积极配合,在人员力量和具体工作上给予大力支持配合。
(五)市纪委(监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口和计生委、环保局、综治办对严重违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稳定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实施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凡获绩效评估先进的单位均需经上述五个部门审核把关并明确签署书面意见后报市效能办。
附件:
1、20__年度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指标考核表
2、20__年度市直单位效能考评表
3、市直单位绩效评估(效能考评)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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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主线,以保障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全面落实为重点,以各部门发挥职能、履行职责为基础,突出工作业绩评价,加强实效检验,促进各部门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发展质量,推进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绩效评估自评内容
一级指标包括4项:①可持续发展;②和谐社会构建;③现代化进程;④勤政廉政建设。23个二级考核指标和55个三级考核指标,由区发改局牵头收集有关责任部门数据,由区效能办制定《___市___区人民政府20__年度绩效评估自评工作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效能办批复实施。
三、责任分工
(一)“可持续发展”一级指标所分解的二级、三级指标,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计生局、___环保分局、区建设局等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并收集有关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于20__年1月上旬向区效能办报送工作报告。
(二)“和谐社会构建”一级指标所分解的二级指标、三级指标,由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___公安分局、___交警大队、区安监局、区综治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___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并收集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于20__年1月上旬向区效能办报送工作报告。
(三)“现代化进程”一级指标所分解的二级、三级指标,由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并收集有关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于20__年1月上旬向区效能办报送工作报告。
(四)“勤政廉政建设”一级指标所分解的二级、三级指标,由区政府办、区局、区效能办、区监察局、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等部门负责督促落实,并收集有关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于20__年1月上旬向区效能办报送工作报告。
四、绩效评估自评方法
绩效评估仍然采用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三种方法进行。
(一)指标考核
由市
统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区政府年度绩效评估指标的完成情况,按照当年发展水平,参考历史状况,考虑对全市的贡献三个主要因素,按照评分原则,以综合指数和综合分数形式进行综合评估。(二)评估分值
区政府绩效评估自评工作的分值为100分,其中指标考核评估60分;公众评议40分。
1、指标考核分值为60分,其中评估单位分值为10分,组织考评分值为50分;
2、“公众评议”指标分值为40分,其中:网上评议机关分值为10分;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测评分值为10分;城乡居民调查测评10分;区属各类企业测评分值为10分;
3、“改革创新”为加权分值,其经验由省部级以上单位用文件的形式推广,每项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4、察访核验为倒扣分,最高扣分为5分。
(三)公众评议
1、网上评议。由市效能办委托市政务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评议得分情况计入被评议单位绩效评估总成绩内。
2、调查测评。由市效能办委托___调查队组织实施,评议得分计入被评议单位绩效评估总成绩中。
3、公众评议每年开展两次,即年终评议和中期评议。全年绩效评估公众评议总分值=中期评议×30 年终评议总分值×70。
(四)察访核验
察访核验工作,由市效能办牵头组织实施。坚持平时组织效能监督员明察暗访和年终绩效评估察访核验相结合,扣分进行累计,一年不少于三次察访核验活动。具体通过暗访机关、走访群众和查看资料等形式进行,对所发现的问题在被评估单位绩效评估总成绩中实行倒扣。
(五)结果汇总
考核得分=指标考核得分×60 公众评议得分×40 (改革创新)加权分-察访核验倒扣分(最高扣5分)。
根据汇总结果,按照___委办[20__]5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评估结果以优、良、一般、差四个等次表示。评估结果为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76分—89分为良,60分—75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差。
(六)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业务实绩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估结果的具体运用办法,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效能办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由区效能办根据省、市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___市___区人民政府20__年度绩效评估自评工作方案》。
(二)报送方案。根据《20__年度___市政府组成部门和区级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绩效评估自评工作方案及其具体评估指标,于20__年8月30日前报送市效能办审核,待批复后组织实施。
(三)开展自评。20__年1月份,由区效能办根据省、市绩效评估会议的要求,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工作报告报市效能办备案,其成绩计入我区绩效评估总成绩中。
(四)开展公众评议。每年分别于8月底和12月底组织实施两次。公众评议结果进行累计,其成绩计入被评估单位总成绩内。
(五)开展察访核验。由市效能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我区进行明察暗访活动。年内不定期组织开展两次,扣分情况计入被评估单位总成绩内。
(六)开展联合评估。市效能办组织联合抽查评估小组于20__年2月底前开展。区政府绩效评估指标考核,由市统计局牵头,市直相关责任部门配合,于20__年的2月份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市效能办汇总,并起草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报告,按时报送省效能办和市政府。
六、组织领导
区政府绩效评估自评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具体由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卢晓东负责,区效能办牵头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具体实施。为保证绩效评估自评工作顺利进行,拟成立两个工作小组:
(一)指标评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各项评估指标进行逐项评估打分,并配合市效能办抽查评估。该评估小组由区政府办牵头,其成员由责任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二)察访核验工作小组,主要工作任务是明察暗访和实地勘察,察访核验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该小组由区效能办牵头,成员由责任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七、几点要求
(一)深化认识。开展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决定,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区政府绩效评估自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落实,促进职责职能发挥和促进工作目标实现,促进行政效率和能力的提高,促进和谐社会构建,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有力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建立注重绩效、鼓励创新、奋发向上、协调发展的评估机制。
(二)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定期检查、分析各项指标落实情况,要建立评估机制,规范评估程序,落实责任人;绩效评估实施方案中相关数据采集的责任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配合,确保各项评估资料信息准确和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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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国家意识、民族意识、法制意识,明确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努力提高文化广播电视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水平,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质量,营造和谐美好的语言文字环境,为现代化文明城区的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文广局“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区文广系统迎接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具体名单为:
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广播电视科,
局各直属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职能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做好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工作。
“迎评”工作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督促、检查“迎评”工作进展情况,不断增强各单位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工作中的规范意识。
三、评估内容
根据《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市语委《市区县和系统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方案》和《区迎接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各委办局、镇、街道工作职责》,结合区文广系统与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明确此次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内容:
(一)、规范公务用语
1、在机关内部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对公务员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知识与能力的培训,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公务员的年度考核之中。各直属单位的工作人员也要相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测试水平。
2、在日常工作中,全体干部职工要将普通话作为工作用语、会议用语和交际用语,养成讲普通话的良好习惯,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
(二)、规范公文用字
1、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年《简化字总表》、年《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年《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以及1958年《汉语拼音方案》、年《汉语拼音正词基本规则》,熟悉、掌握规范字和异形字以及汉语拼音的正确使用方法。
2、公文、印章、简报等公务活动用字和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电子屏幕、标语等公示性用字,都要做到规范使用,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避免出现错别字。
3、公文的书写和格式要符合规范,对不符合规范的公文坚决退回重办,确保公文管理规范。
(三)、规范文化广播电视用语用字
1、负责全区各文化、娱乐设施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大型活动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管理。
2、开展对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等的普通话培训测试,并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编辑、记者、中文字幕操作者等相关人员的规范汉字能力培训。
3、利用文化广播电视资源优势,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5月至8月)
1、根据区语委办有关要求,成立区文广局“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文广系统“迎评”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迎评”工作职责,召开局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直属单位分管领导会议,学习有关要求和评估标准,根据各项指标将评估工作落实到各单位。
2、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重要意义,了解本系统达标内容,积极支持并主动参与“迎评”工作以及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营造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年9月至12月)
1、根据全区“迎评”工作方案规定的工作职责、自评实测表逐项进行自查整改。
(1)进一步落实本系统语言文字工作组织机构,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
(2)进一步完善各项用语用字管理的规章制度。
(3)整理汇总本单位2年至年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
(4)对管辖范围内的各项用语用字进行自查整改。
(5)依据自查、复查、整改情况填写《自评实测表》,撰写自评报告。
2、做好9月第三周开展的第十一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相关工作。
(三)、区级自评和复查阶段:(年1月至6月)
1、做好区语委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进行检查评估的接待和汇报工作。
2、通过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接受区语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年常规工作资料呈现,可不装订。
(四)、接受市语委评估阶段:(年下半年)
1、做好市级评估专家组实地考察时的接待和汇报工作。
(1)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宣传气氛。
(2)运用声像、文字、档案资料等多种手段,全面展示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情况。
(3)协助评估组考察本单位用语用字状况。
2、参加评估反馈会,听取评估组的评估结论意见。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法律意识,规范公务用语用字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规范公务用语用字作为改进机关作风、强化依法行政和文明行政的重要内容,作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自身素质、提升自身形象的重要方面,统一思想,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规范使用公务用语用字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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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围绕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相关要求,以及打造“绿色”创建“中国幸福家园”的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行业作用,促使“两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评估内容
根据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任务分解书”的通知(罗妇儿工委办发﹝﹞03号)规定,我局的“两纲”指标为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0%以上,评估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关于森林覆盖率的统计表、自查报告、两纲规划、两纲实施方案与总结、攻坚方案等资料是否齐备。
(二)近十年来关于妇女儿童发展方面制定下发的各种相关文件是否齐备。
(三)近十年来对妇女儿童发展方面的经费投入统计资料是否齐备。
(四)近十年来“两纲”领导机构文件、相关会议记录、经验交流文章、调研报告等资料是否齐备。
(五)开展惠及妇女儿童的各种活动、各类项目的资料、信息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备。
三、时间安排
(一)20__年3月10日前,认真开展自我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送达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二)20__年3月中旬至3月底,迎接市级评估工作组对我县的初评。
(三)20__年5月至6月,迎接国务院、省级评估工作组的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形成以主要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相关股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努力把“两纲”评估工作和迎检工作做到最好。
(二)保证质量
按照“两纲”指标体系,对本部门指标进行再梳理,要收集真实可靠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评估,作出符合实际的评估结论,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杜绝走过场行为。
(三)积极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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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范围与责任分工
根据《意见》精神,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具体范围与分工如下:
1.由我局实施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可研阶段由建设单位具体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相关职能科室按照管理职责实施督查。
2.由我局负责出台的重要政策,由负责起草政策的科室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局综合科负责初查。
3.由我局作出的重大决策,由决策的提出科室或相关单位负责社会稳定评估工作,局分管领导负责初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形成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报告,与项目开工报告、政策草案、决策建议一并提交局领导办公会议审议。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一)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
1.重点工程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的风险分析,包括可以预见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控制、化解的措施。
2.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政策、决策的基本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发展的影响,政策、决策的合法性、连续性、稳定性,政策、决策的出台对各方群体利益的影响和由此引发的社会稳定的风险分析,包括可以预见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控制、化解的措施。
(二)评估工作的程序
1.制定评估方案。针对拟报建的重点工程、拟出台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由评估责任主体牵头,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评估小组,根据评估要求、原则和评估事项特点,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重点、方法步骤、时限要求,保证有序组织实施。
2.广泛听取意见。根据评估工作特点,采取召开座谈会、民意测评、重点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利益各方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对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保科学、客观、全面地掌握第一手资料。
3.研判重点和难点。结合各方面掌握的信息,进一步分析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或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烈度等,从而准确分析研判难点和重点。
4.制定应对措施。根据明确的重点和难点以及评估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措施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研究论证,邀请矛盾化解部门、风险处置部门、维稳部门参与,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应急预案。
5.作出评估结论。在充分调查分析、科学预测、完善措施的基础上,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由评估小组根据风险大小和可控程度提出评估意见,责任主体单位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的评估结论,提交局领导办公会议审议。
6.跟踪评估反馈。对已经评估并付诸实施的项目、重要政策、重大决策,要进行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评估,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保持项目的顺利推进和重要政策、重大决策工作的贯彻执行。
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步骤
根据《意见》的要求,我局将逐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2013年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2013年开始对局重要政策、重大决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3.2013年底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试点。
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区建设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实施。
2.突出工作重点。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时,应当全面关注新政策、新决策、新项目,重点关注项目施工建设、保障各方主体利益等方面,积极排查矛盾、评估风险,做到“不留死角”,对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做到评估有所值、评估出效益,最大限度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社会矛盾事件的发生,努力把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过程,变为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的过程、促进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
3.实行考核奖惩。从2013年开始,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局属各单位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体系,适当提高考核分值,加大考核力度。对因没有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引发重大,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将实行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
4.建立工作制度。各有关科室、单位要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评估措施的可操作性、评估结果的实效性,进一步明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的具体范围,制定评估办法,细化工作流程,保障评估经费(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所需经费可列入工程前期费用),有序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5.严肃责任追究。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要严格执行《省维护稳定工作责任查究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发生以下情形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进行的;
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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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评估机构、科学搭配人员
纳税评估是优化税源管理模式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在力量配备方面,选拔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负责纳税评估工作,集中专业人才,发挥规模效应,真正通过纳税评估工作,促使企业财务核算真实、税收管理到位,起到以征管促收入的作用。
二、明确责任,做好学习培训
各单位要明确各评估岗位的工作责任,细化和量化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加强过程和质量监督,确保评估的顺畅、高效运行。各单位在确保充分运用省局评估软件流程评估的前提下,建立重点税源户评估制度,掌握纳税情况,挖掘税源潜力,对有较大波动的要及时分析原因,找出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切实加强管理。结合“大集中”系统中纳税评估子系统上线培训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围绕评估基本知识、软件实例操作、约谈步骤、约谈技巧、案例解说、税收法规等内容进行认真的学习,丰富财会知识、税收政策、分析判断以及计算机操作等方面的知识。
三、以重点税源为中心,提高年度专项评估质效
纳税评估工作是20__年工作重点,对煤炭行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年缴纳地方各税5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评估面要达到100%,其中对于煤炭行业、由地税部门管理年纳企业所得税5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完成年度评估工作,其余重点税源企业的年度评估工作应于10月底前完成。年度专项评估分析与核实的内容以企业所得税为主,兼顾地方各税,评估期间一般以评估20__年度企业所得税等地方税收缴纳情况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伸以前年度。评估方式继续采取以省局纳税评估软件为主,人工评估分析为辅,人机结合的方法。对评估范围内的重点税源企业要评深估透,挖掘和解决深层次的涉税问题,确保评估质效。
四、强化复核监督措施,提高评估质效
为了加强对纳税评估工作质量的监督考核,指导和帮助评估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县局将按照《纳税评估复核制度》的规定,对一定时期内某个税种、某个行业的纳税评估案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个案抽查。各单位要确保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评估文书的底稿与缴款书在时间、数字等方面要符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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