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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污染减排为抓手,全面开展渭河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认真组织环保执法检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管理,切实解决影响渭河水环境质量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和健全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确保“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的实现和渭河出境水质稳定达标。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运行管理。按照市政府“2012年底前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达标排放和正常运行”的总体要求,高新区要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在9月底前进水调试。千阳、陇县要加快改造进度,确保在年底前达标排放。各县区要加大截污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污水收集率,使市区收集率达到85%以上,县级达到75%以上。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上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规定,依法、足额征收,各县区要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费用。加强污水处理费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各县区要按处理达标水量给付污水处理费,提高污水处理达标率。各污水处理厂要健全化验、检查制度,规范运行生产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组织开展造纸、果汁、化工、皂素等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摸清行业污染现状,集中整治,提高行业治污水平,推进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由县区政府牵头,组织发展计划、环保、监察、安监、供电等部门联合执法,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不留后患。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实行限产限排,切实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对超过总量控制目标的地区,要采取总量控制措施,督促企业新建或扩建治理设施,努力削减排污总量,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三)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工业园区整治要以“规范工业园区生产,实施集中分类治污”为原则,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影响水环境的突出违法问题为重点,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强化部门联动为手段,对各工业园区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相应档案,对无污染处理设施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快从严处理。
(四)开展沿渭排污口调查,分类整治。各县区要组织水利、环保、城建等部门,全面排查辖区沿渭排污口和污水排放状况,依据污水来源实行分类整治,对非法设立的排污口要依法取缔。对规模化养殖废水和养殖小区废水集中治理,解决废水直排渭河的问题。
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工作,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减少生活污水排污口。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杜绝偷排现象,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快建设沿渭村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11年6月底前,要建成陈仓区阳平镇、眉县马家镇、常兴镇和扶风绛帐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其中常兴镇、绛帐镇可与工业园区合并建设,切实解决生活污水对地表水体的污染问题。对污染严重的渭河支流,由县区政府综合整治,确保支流达到水功能区要求。
三、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9月15日前)。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全面调查辖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工业污染源排放、沿渭排污口分布、渭河支流污染等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环保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要于9月15日前报市渭河治理领导小组。市环保局要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专项检查,确定市级挂牌督办案件。
(二)集中整治(9月16日至10月20日)。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调查摸底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确保环保百日行动取得明显实效。
(三)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0月底)。各县区要认真总结环保百日行动的成效与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措施,提交《环保百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0月底前报送市渭河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上将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全市环保百日行动由市政府渭河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全面负责辖区环保百日行动工作,要确定相应组织机构,积极开展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通力合作,并严格履行各自监管职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对列入淘汰、关闭名录的企业或生产线依法关闭;环保部门要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城市建设部门要做好污水管网建设和维护工作;污水处理厂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并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二)实行挂牌督办,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检查出的重大环境违法问题和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被挂牌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监管要求、未完成挂牌督办任务的处理措施,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达到查处一家、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的效果。
(三)综合整治,加强责任追究。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市上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行动不力、问题突出、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说明情况,重新部署开展工作。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市级财政转移支付挂钩。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擅自停运等问题实行“区域限批”,对严重影响污染减排及水环境质量改善的县区年度考核“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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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学习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市、县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政策。
二、持续开展工地扬尘治理
按照扬尘治理“六必须”、“六不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督促现有未竣工验收的建筑工地监督项目落实主体责任,对施工现场进行标美化工地创建工作,开展“标美化”考评,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红旗、黄旗、黑旗”评比制度,重点抓好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过程的扬尘治理。
三、切实做好水污染治理
(一)进一步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启动县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一步完善乡镇污水收集管网,推进乡镇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二)推进城区污水直排口(排污沟)整治
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隐患,全力整治环境影响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水直排口,推进城中村等管网空白区建设,完成西江一桥、小东河望城桥下等污水直排口截污纳管,实施凯江镇(北塔村名爵世家)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凯江湖南路(中学外)至东江左路三段倒虹井污水主管网检测清淤。
(三)加强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监管
督促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单位,规范设施运行管理,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全县83个城镇污水处理厂(站)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四)县城区饮用水源保护
持续推进继光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督促继光水厂日常水源地和水质安全巡查及分析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环境主管部门,查找原因,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确保进场水质达标。
四、切实做好土地污染治理工作
按照“绿色、循环、低碳”要求,坚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推行污泥无害化处置。
五、切实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或出具夜间施工证明意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特殊需进行夜间施工),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督促现有未竣工验收的建筑工地监督项目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六、做好中、省、市环保工作督导检查
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后续整改和省、市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等专项督察工作,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复发,对案件反映出的行业管理短板加强整改,确保问题如期、保质销号并遏制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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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林业局驻海口专员办与省林业局组成的督办组的指导下,我市针对金华公司浆纸林木被盗伐的情况,制订了一系列整治措施,并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重拳出击,从打击盗伐林木团伙入手,进而清理打击非法收购木材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单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从根本上解决了金华林木被盗抢的问题,恢复了林业正常的生产秩序,维护了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打击盗抢林木,喜报频传,战果不断。据统计,截止7月31日,全市共立森林刑事案件24宗,破案19宗,摧毁盗伐林木犯罪团伙8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4名,逮捕12名,抓获批捕在逃犯1名,判刑2名。受理林业行政案件45起,查处42起,扣押各类车辆50多辆,缴获被盗、非法收购运输木材943立方米。其中,7月10日至7月31日,共立森林刑事案件1宗,侦破1宗,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名,逮捕1名。受理林业行政案件5宗,查处4宗,扣押各类车辆10多辆。有力地打击了盗抢林木的嚣张气焰,取得了整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二)整顿非法收购、经营(加工)木材行为,震憾违法分子。据调查,全市具有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有68家,无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点)有11家(点)。这些木材经营(加工)厂家(点)个别存在着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为了切断盗伐林木的源头,我委自7月10日起安排人员对这些厂家(点)进行了公开或秘密监视,并从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起开展清理打击工作。截止7月31日,共彻底推毁了3家无证厂(点),迫使5家无证厂(点)自行拆除了加工木材设备,没收了57.6吨非法收购的木材,另外,有证经营(加工)木材的厂家也得到了有效控制。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毁和取缔无证经营(加工)木材和一些有木材经营许可证但非法收购木材的厂家。做到发现一家,推毁一家,决不手软。
二、主要工作做法和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儋州市林业综合治理百日行动的精神,依法打击盗伐林木,以及非法收购、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市在深入分析了金华林木被盗的原因之后,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开展整治行动:
(一)精心组织,形成合力。为了充分利用可利用的力量,形成合力,达到彻底打击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目的,我市经过多次研究,制订了《儋州市人民政府关
于林业综合治理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打击盗抢林木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和《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专项打击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的实施方案》等方案,成立了由曹晶(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担任组长、张广英(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组织政法、司法、检察、公安、市农委及各镇和相关单位,联合开展行动。
(二)强化宣传,教育群众。为了教育广大群众,我市采取了多种宣传方式对《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一是广泛开展送法下村活动。针对中北部地区盗抢浆纸林的不良势头,我市在海头、排浦等镇张贴了通告和标语等,并派员进村入户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除了宣传打击活动之外,还对案例进行报道。如:5月27日,利用电视台对排浦镇昌王村盗伐林木案件进行了十分钟的专题报道;6月29日在排浦中学召开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公开处理大会后,通过海南电视台、海南日报和儋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从反面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
(三)整肃内务,规范管理。针对内务管理上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市为了做好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治理工作:一是要求金华林业公司加强内务管理,规范报案和办事程序,切实做好林业员的监督工作,预防内外勾结的现象发生,配合好专项打击行动;二是严格执行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放行证和森林植物检疫证的审核、发放制度,堵住上述证件管理的漏洞,杜绝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专项行动打击小组成员业务水平,确保专项行动打出成效,打出威风。
(四)特设特情,全面监督。为了全面掌握各地发生的盗伐林木,及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具体情况,我市一方面从正面上派出市森林公安局和市农委森林资源管理科的人员到重要的地区、重要的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同时,要求金华公司林业员在各自管护的林地进行看护:一方面在发生盗伐林木、非法收购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各镇及各农(林)场,以及重要交通路口,设立特情耳目,全方位了解和掌握涉及林木、木材的违法犯罪情况。
(五)高压治理,重拳出击。一是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从重从快打击盗伐浆纸林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违法犯罪分子破坏浆纸林的特点,我市采取多种侦查手段,在案件多发的地区和重点部位埋伏守侯,先后在东成、海头、排浦等地,抓获了盗伐浆纸林的犯罪嫌疑人胡永光等,并成功摧毁了长期在东成镇、海头镇、雅星林场等地作案的8个盗伐浆纸林的犯罪团伙;二是
实施全线围追堵截,全方位打击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非法运输木材的情况,我市制定了点上查、线上堵、面上控的综合打击整治方案。组织两个巡逻防控组昼夜在海头镇、排浦镇等重点镇设卡拦截,给违法犯罪分子布下了天罗地网;三是全面清理打击非法收购、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厂(点),切断盗伐林木的源头。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半年多的专项打击行动,我市在治理浆纸林被盗的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控制了态势,恢复了林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原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的人员并入各镇设立的“农业服务中心”后,没有重新设立新的木材检查站,也没有基层林业管理人员对各重要路段、各重点地区进行有效管理,致使木材流通领域(包括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出现了“真空”现象。
(二)盗伐林木行为经过整治后,有组织有预谋盗伐林木的团伙已销声匿迹,但由于林农种植的浆纸林已到成熟采伐期,林农在采伐自己种植的林木的同时,往往顺手牵羊趁机盗伐金华林木,在下半夜用牛车运到木材厂出售,给打击行动增添了不少压力。
(三)金华林业有限公司经过内部整治、规范管理之后,林业员在报案方面虽然比过去有所好转,但依然未尽人意,没有达到在第一时间内将盗伐林木的情况汇报给市森林公安局等相关部门,造成参与打击行动的相关部门没能在第一时间内,将盗伐林木的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四)整治及长效管护经费严重短缺,对专项整治行动及长效治理、解决金华林木被盗抢问题,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四、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我市特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省林业局从技术等业务上,支持我市继续开展打击行动,确保打击行动打出更大的成效,确确实实维护林区稳定,保障广大林农及林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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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县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及《*县食品安全大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商务局食品安全大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了全县的肉类酒类等食品安全和奶粉市场供应。
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肉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
在整治活动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尤其是检点部位、重点区域,确保全县的肉品安全和市场供应。一是对定点屠宰厂的专项整治。严格检查屠宰情况,对屠宰厂的场地、屠宰间、设备等卫生情况以及生猪来源、屠宰记录、检疫和屠宰票据进行认真检查,坚决杜绝定点屠宰厂生产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二是对各类集贸市场和肉类经营门店的专项整治。对各集贸市场及乡村小卖部进行巡回检查,仔细查验肉品证章票据,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不法行为,对私屠滥宰窝点一律取缔,并给予从严、从重处理。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品牌肉门店18家,冷鲜肉门店20家,摊点80余家,查处销售非定点肉案件2起,没收肉品14公斤,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和批评教育。
2、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情况
酒类执法人员集中时间对全县酒类专营店、商场超市及农村小卖部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了酒类经营者的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执行了酒类随附单制度,对酒类产品的来源渠道进行检查,严禁经营“酒类三无产品”,严禁销售假冒伪劣酒,重点打击制售假冒衡水老白干的不法行为,确保全县酒类产品安全。此次专项整治共检查酒类经营户36家,查处无酒类经营零售许可证12户,已责令其当场办理,无酒类流通随附单1户,查处销售伪劣小刀白酒案件一起,没收伪劣小刀白酒6瓶。
3、奶粉市场安全及供应情况
“三鹿”奶粉事件后,我局全力配合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做好对已经查处的“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下架退货工作,严禁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上市销售和流入消费环节。同时加大奶粉市场监测力度,采取调查、走访等多种措施,摸清全县婴幼儿奶粉的库存、销量、价格、等情况,密切关注奶粉供求状况,确定绿叶、万福隆、家乐美和信誉商厦四家超市作为婴幼儿奶粉定点供应点,并派专人进驻超市,详细了解奶粉的库存、销量及供应情况,积极组织企业联系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深化整治措施,严管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建立安全的消费环境,确保全县的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
1、强化对屠宰厂的监管,督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出厂肉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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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同志们:
xxxxxx这两起事故的发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近期,省、市、县三级政府、三级安委会相继下发了20多份关于在各行各业各领域进行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每份通知都把重如泰山的日常监管责任砸到了我们镇这一级,躲无可躲、闪无可闪。今天召开这次全镇非煤矿山、石子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就是为了坚决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彻底清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进一步规范工矿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恢复治理镇域生态环境。刚才,我们观看了关于我镇非煤矿山、石子厂生产现状的录像资料,
宣读了《xx镇“非煤矿山”、“石子厂”项整治实施方案》,下面,根据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我重点讲以下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非煤矿山、石子厂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迫切感
(一)开展专项整治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要求
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就将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警惕重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进入新世纪,生态文明建设被写入党的十七大报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又进一步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将生态文明融入“五位一体”的国家发展总体布局,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新目标。今年3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意见》,提出了“绿色化”新概念,并且将其定性为“政治任务”。***也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认真重审我镇的生态现状,近年来非煤矿山过度开采、遗留大量废弃矿山以及部分石子厂违规生产,导致全镇青山千疮百孔、粉尘污染遮天蔽日且道路破坏严重,作为资源型大镇,我们没有保护好自己的“眼睛”,xx生态现状已经在县域范围内处于垫底倒数的位置,开展非煤矿山、石子厂专项整治,是恢复镇域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化”新xx的必然要求,形势严峻,刻不容缓。
(二)开展专项整治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
在去年我镇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活动中,全镇群众反映最为强烈、表现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生态环境问题。指出:“建设美丽中国,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xx的青山绿水不是属于我们的,也不是属于某个工矿企业、石子厂的,而是属于广大xx群众的,近年来的石灰石资源的快速开采利用,生态环境被破坏,群众对美丽xx美好的“乡愁”变成了对资源开采、环境破坏的“乡怨”,对我们的工作有了很大的成见。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我们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阶段中也对全镇群众承诺,坚决治理镇域生态环境,这是我们肩上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三)开展专项整治是统筹推进全镇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必然要求
工矿企业、石子厂违规生产导致全镇的安全生产形势愈加严峻。全县的矿山企业集中在xx,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也在xx,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直接影响到全县安全生产大局,在刚才播放的记录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几十米的矿山矿坑边缘都没有防护栏、没有防护标志,有的手续不全、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就进行违规开采、粗放生产,乡道上来来往往的大车没有覆盖防滑网,一遇到颠簸就会有石块脱落,这些安全隐患不仅给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较大压力,更直接威胁到广大群众和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工矿企业、石子厂违规生产致使生态环境被破坏,给建设美丽文明乡、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带来了较大阻力,这两年,我镇清街扫路投入了这么大的人力、物力,工作成效却并不显著,虽然街头的垃圾容易清理,但是多年来积攒的粉尘、破坏的道路却难以清理修复,这就直接影响到了我镇的整体形象,与其他乡镇相互评比,就少了一份“硬气”和“底气”。工矿企业、石子厂违规生产对环境的破坏进一步影响到全镇的招商引资工作。8月份,我们刚刚召开了“突破园区、聚力招引”动员大会,市、县各级招商引资形势愈加严峻,与兄弟乡镇相比,除去建设用地指标等普遍性问题,我镇最大的劣势就是环境的破坏,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破坏了绿水青山也就失去了金山银山,近年来,镇域环境、道路遭到不断破坏,企业落地“环评”等手续卡的越来越严,上级政策也不断向环保型企业、高进技术企业倾斜,我们的资源优势不复存在,反而由于环境破坏使资源优势变成了劣势,我们的齐长城、刘勰故居等优势资源本可以开发旅游产业,但是投资商怎么会到一个青山千疮百孔、粉尘漫天遮日的地方来投资开发旅游。亡羊补牢,其时未晚,非煤矿山、石子厂的违规生产已经直接威胁到我镇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进行非煤矿山、石子厂专项整治已经到了非治不可、刻不容缓的地步。
二、开展非煤矿山、石子厂专项整治任务艰巨、不容乐观
我镇目前有采矿点、废弃矿山18处,石子厂9家,分布于全镇除发牛社区外的6个社区,从前期的调查摸底情况来看,突出表现为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违法盗采、非法生产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由于行政执法手段和执法力量有限,近几年矿产综合管理单位和交通运输单位受人员数量的限制,投入执法的精力还不足,加上单位之间协配合的不到位,多头执法,联合执法的次数少,给非法开采、非法经营行为可乘之机,存在“反复”现象;个别企业已经被联合执法勒令停产,但是仍然偷偷摸摸的进行生产;还有的自己取得采矿权后不投入开采,而是将采矿权非法转让或承包给他人开采;也存在以自采自用、修水库、挖大井以及重点工程建设等为理由,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开采现象;更有甚者,无视国家法律,无视部门监管,直接偷税漏税,气焰十分嚣张。
二是非煤矿山、石子厂生产经营过程中凸显出严重的安全隐患。有的非煤矿山,没有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就直接进行粗放型开采,在开采过程中,又不及时清理浮石,给开采人员造成直接威胁,在矿山开采边缘十几米的陡坡,不设警示标志、不设防护栏,有的的开采边缘离公路不到十米,过往车辆来来往往,触目惊心,就算开采边缘在荒岭上,也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放羊群众跌入矿坑的案列在其他地区不是没有发生过。有的矿山、石子厂,
50吨的大型柴油罐直接就放置在厂区,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有的涉矿企业,对出厂车辆不进行严格管理,放任其超重超载、不加装防滑网,镇内乡道又崎岖不平,在车辆高速行驶过程中,且不说大石块滚落,就是飞落的小石子也能酿成大事故。
三是非煤矿山、石子厂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对于废弃的矿山,我们反复讲“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工矿企业逃避责任、放任不管,不进行复垦,远远望去就像青山上多了一个白窟窿,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这种把钱赚走了给老百姓留下一个白窟窿的行径与强盗又有什么两样?对于石子厂,几乎没有防尘设施,就是一个粉尘生产厂,连靠近厂区几里外的路面、房屋都被蒙上一层粉尘,进入厂区内部,路面不硬化、不洒水、机器露天运行,一刮起大风,飞扬的粉尘让人呼吸都困难。很多工矿企业,本身厂容厂貌就不规范,没有明显的企业名称标牌,没有安全警示标志,生活垃圾扔的到处都是,严重影响到了镇容镇貌。
三、开展非煤矿山、石子厂专项整治必须严打严治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上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统筹安排,相关部门站所负责人以及各社区书记都是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社区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实施方案具体分工,从各自职责出发,紧紧围绕整治目标,深化细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抓紧抓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下定决心,突破重点
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突破:一是要在关闭矿山上实现突破。要坚决关闭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矿山,坚决关闭限采期内到期到量的矿山,坚决关闭严重违法违规的矿山。二是要在石子场环境整治上实现突破。要从矿石开采、加工到运输实行全过程环境整治,彻底做到环保化开采、清洁化加工、无尘化运输,切实改变车轮滚滚、粉尘飞扬的局面。三是要在安全生产监管上实现突破。对陡坡没有治理、浮石没有清理、沿路矿坑没有设防护栏、大型油罐没有消防许可和危化品许可,经镇安委会督促整改仍然置若罔闻的,坚决采取关停、断电、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手段,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四是在违法企业监管上实现突破,特对那些无视国家法律,无视镇政府监管,抗法生产或建设的非法违法涉矿企业,坚决采取强硬措施、重拳打击,本级部门处理不了的,向上一级部门报告、移送,绝不例行公事,敷衍应付。
(三)强化措施,施以高压
要做到“三个到位”,实现精确打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巡查到位,坚持对辖区内相关企业24小时巡查,并做好排查记录,有顶风生产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二是监管到位,从环境污染、道路破坏、缴纳税金、安全隐患等多个角度,全方位彻底监管整治,活动结束后仍存在问题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责任;三是整改到位,对所有存在整改问题的企业一律停产限期整改,在活动结束后若仍然没有整改到位的,坚决不予复产,拒不整改的,给予从重处罚,并依法从严处理。要丰富多种措施,实现多头围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企业。一是加大对炸药、雷管火工材料的供应和使用的监管力度,封堵火工源头;二是对拒不整改的非法企业在下达停产整改通知书的基础上,切断电源、封存设施,依法没收用于非法开采的设施设备和非法收入。三是严禁镇域内企业或个人收购、经营、加工违法违规企业产品,坚决堵截非法矿产品的运输,严禁向非法采矿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统一销售发票;四是对于有废弃矿山、废弃石子厂的企业,坡度放缓、矿区复垦等工作做不到位的,该企业其他运营矿山、石子厂不得继续生产,直至整治达标。
(四)整合力量,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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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治安环境
由于社会形态复杂,治安形势日益严重,加上经济环境的影响,治安工作变得更加繁重。治保会各治保人员在加强治安巡逻的同时,灵活安排巡查路线、巡查时间,提高了接警、到位、处理等一系列动作的效率,迅速处理好各类案件,并及时通知、通告相关部门,使各类案件得以及时处理。
一年来,本社区辖区内共发生刑事案件宗,与去年同期宗相比,总体下降(上升)%。其中双抢为宗,宗,下降(上升)%;盗窃宗,宗,下降(上升)%。各类治安案件共发生宗,与去年宗相比总体下降(上升)%。其中盗窃宗,比宗下降(上升)%;盗窃摩托车宗,比宗下降(上升)%;盗窃电动车助力车宗,比宗下降(上升)%;殴打他人宗,比宗下降(上升)%、其他案件宗下降(上升)%。
综合全年的刑事、治安案件合共宗,比去年,其中双抢宗同比下降(上升)%,盗窃摩托车宗同比下降(上升)%、盗窃电动车助力车宗同比下降(上升)%、其他案件宗同比下降(上升)%。共抓获犯罪嫌疑人人,没收作案工具一批。
在全年内对社区内的企业、商店进行全面的排查,其中厂企家,分别是制衣厂家、家具厂家、纺织厂家、绣花厂家、印花厂家、毛织厂家、胶袋厂家、洗水化工辅料家、线厂家、纸品厂家、彩印厂家、五金厂家、拉链厂家、其他各类厂企家。商店共家,其中百货类商店家、饮食类商店家、发廊家、网吧家、药房家、游艺机室家、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维修家、邮政电信通讯、五金交电家、废品收购家、电脑维修家、汽车维修家、家电维修家、溜冰场家、其他商店家。另有托儿所家、小学家、加油站家。
在出租屋管理方面,今年分别在月日和月日组织社区内出租屋主召开了出租屋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出租屋消防整治会议,会议由镇消防中队主持。月日开始,连续一周内对社区内出租屋重新进行排查登记和整治,共排查出租屋户,其中大型出租屋户、中型出租屋户、小型出租屋户。
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今年到月日止,共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人次,其中第一次办证人,续期人,并在月27、28两日进行了外人务工人员住房状态调查。
另外,治保会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于月日,配合城管等有关部门,对社区内的营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治理违章经营专项行动。对农贸市场内店铺、大道两侧、大道北、兴华路路段等社区主要路段进行了清查,清理了占道经营等各种违规行为,还社区一个整洁卫生的经营环境。月,配合公安机关户籍科,进行了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核查群众资料并及时要求群众补充提供证件,完成好户籍档案的清查核实工作。
二、劳动调解工作
为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以预防为主,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分别于月日、月日,对社区内的所有企业进行了两次的企业经营状况排查登记专项行动,针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工资发放问题进行了排查工作,降低了企业老板恶意欠薪潜逃的风险。
但由于本社区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经济环境的变动造成了劳动调解的工作压力加剧,今年共接收、登记劳动调解信宗,其中成功调解宗,成功率约为%,另外两宗分别是月日制衣厂欠薪、月日大道号无牌制衣厂老板欠薪潜逃等及时移交镇劳动分局处理。劳动调解发案总数与去年相比,减少(增加)了宗。
三、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巡逻,每月抽查各厂企的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登记,督促厂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并与各厂企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排一名安全主任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在“五一”、国庆、 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各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杜绝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今年社区内共发生火警宗,分别是厂厂房及厂厂房失火,接警后,社区义务消防员及时到达扑灭火警,减少了两厂的财物损失。
为确保消防水源的安全,每个季度都会全面检查一次全社区范围内的消防栓,并在平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每个消防栓都能正常工作。与此同时,加强义务消防员的业务培训,做好消防设备的维护工作,并在参加镇消防举办的消防技能比武大会上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今年参加了安监举办的业务培训,培训了名安全生产巡查员,现共有安全生产巡查员名。
做好消防宣传工作,定期更新户外消防安全专用宣传橱窗,向各企业派发消防安全宣传挂图等消防安全资料和单张,并有家企业主动订阅了年的《安全生产》上半月刊“综合安全版”、“安全生产名信片”,完成了本年度的报刊订阅工作,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社区”。
一年的时间里,在上级领导和两委干部的关怀,和全体治保委员的共同努力下,社区的治安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在不断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缺点,如居住证办理力度不足、出租屋厂企排查还需加强监管、路面见警率有待提高、资料档案有待健全完善、对社区闲杂人员的盘查还需加大力度、文明执法有待提高等。在新的一年里,治保会全体成员将配合上级各有关部门做好工作,一如既往地支持社区的建设,团结一致,做好治安工作,为保一方平安、为社区建设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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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自公司十一月份开展“强化安全责任,加强工艺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以来,热电厂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厂长为组长,其他领导分工负责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有重点、有步骤、有要求、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综合办和厂办抽调4人组成工作组,深入一线具体抓落实,通过一个多月扎扎实实的整治,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层层宣传发动。10月底,厂安全领导小组开会专门学习讨论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厂领导严格落实生产安全工作“五同时”,通过召开生产调度会、班组长以上动员会、工序和班组交接班会等形式,认真贯彻学习专项整治活动的精神和各级要求。活动期间,全厂通过报纸(采用8篇)、专栏(2期)、标语(20条)、口头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认真组织全员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四十一条禁令”、《岗位操作规程》、《工艺技术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等法规。厂安全员、工艺员分别到各工序授课,各岗位按要求建立了岗位练兵卡,规范地开展岗位大练兵,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和综合办每周坚持全面检查和抽查,12月6日至8日,组织全厂员工进行安全、工艺知识闭卷考试,成绩及格率100%。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操作技能以及工作责任心得到普遍提高。
三、大力查整安全隐患,整治生产秩序。活动开展以来,工厂发动全员地毯式查找安全隐患,安全员、工艺员每天巡检生产现场,综合办和厂办坚持周查月评,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并下达隐患整改书面通知,限期整改,活动期间共整改隐患43项,有2项暂不能整改的也采取了防范措施并书面报告公司,请求尽快安排整改。通过整治,工厂的生产秩序和现场清洁文明生产发生了洗心革面的深刻变化,12月初公司组织预检时给予了肯定的评价。
四、以班组安全活动为基础,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纪律。11月份对全厂所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排查和培训教育,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单独上岗;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和票证作业制度,严格控制安全工艺指标,活动期间各类工艺指标合格,未发生违章操作责任事故。同时,各班组安全活动不断规范,员工遵章守纪自觉性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整齐,禁烟制度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
五、结合公司三位一体贯标认证工作,完善和更新了全厂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悬挂上墙,对预案分别进行学习和模拟演练,对要害岗位和重大危险源增设了警示标志牌,同时完善和规范了各种台帐和岗位记录,做到了齐全、及时、准确、整洁、仿宋化。
六、11月初,我厂从综合办和厂办抽出4名管理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生产一线跟班作业一个月,进行现场督导和调查研究,以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燃料工序管理为突破口,充分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另外,厂里将管理人员分成四个小组,由厂领导带队每周轮流负责三大纪律检查和抽查,查出问题严格落实考核,活动期间共落实考核12项,其中考核管理人员4项;我厂坚持双休日安排干部管理人员值班抓生产,从实施情况看,无论是三大纪律,还是工作秩序,较以前都有很大进步。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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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分别建立《技术系统风险管控清单》和《技术中心风险管控清单》,全面建立双控建设的台账和清单,并持续改进完善。技术中心风险管控清单危险因素数量196个,其中c级14个,d级182个。
3、技术中心隐患排查清单共29个,其中厂级1个,作业区级6个,班组级20个,技术系统隐患排查清单2个。进行双控教育培训420人次。
4、积极组织开展网格化包联检查、会议,强化各级负责人的职责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强化操作过程和现场管控,认真落实“六查六看”,技术系统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及督导检查共331次,工艺质量检查通报37期,排查整改问题305项,系统绩效考核13.18万元。对炼铁厂、一钢轧厂、焦化厂、二钢轧厂、设备能源部、检修公司等573个班组进行标准化班组复查。技术中心内部开展综合检查54次,专项检查35次,发现问题18项,主要检查了危化品危废品储存与日常管理、台账、库房、消防设施、通风设施、低压电器、特种设备等内容。发现问题已经全部完成了整改。
5、实现了人身、生产、设备、火灾、交通等各类事故为零的目标,在公司上半年安全生产评比中挂绿牌。实现了安全操作规程覆盖率100%,隐患整改率100%,职工教育档案建档率100%,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100%,标准化班组达标率100%。
6、《学规范、正行为、反违章》活动中,重新学习38个a类文件,补充填写公司现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细表。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1、全面聚焦安全管理质量提升。以“痕迹管理+业绩管理”为核心,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围绕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三年专项整治、安全管理提升年、双控机制建设、网格包联安全检查和安全会议等专项活动,全面提升各级自查检查的标准和质量。
2、聚焦关键部位、关键人员、关键时段、关键作业流程等“四个关键”的安全管控,突出超前预防、主动预防机制。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气体介质、外协外包项目的安全监管;在公司转型过程中关注职工状态、了解职工心态,主动服务一线,掌握职工安全动态,提升安全服务意识;强化季节性、休息日、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以及消防、交通等重点环节的排查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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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政府环境整治工作精神,本着“严格整治标准,环境安全达标”原则,集中整治提升一批环境安全达标企业,着力实现全市选矿企业“行业管理制度化,环境保护规范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确保全市选矿企业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整治范围
全市选矿企业。
三、整治时间和标准
为确保选矿企业环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分解为三个阶段实施。分阶段时间安排、标准如下:
第一阶段,2016年6月30日前,达到下列9条整治标准:1、原矿、铁精粉等物料堆放全部苫盖,并安装高压喷洒水装置;2、原料破碎设置于封闭车间,并安装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实现全封闭作业;3、物料输送采取全封闭措施,皮带机传输布置在密闭的通廊中。4、干排尾选矿厂办理《环评补充报告》,并按照要求,依法依规处置固体废物,防治固体废物二次污染;5、干排尾选矿厂和钢渣厂按照环评要求修建、使用沉淀池,杜绝废水外流。沉淀池不少于4个,每个沉淀池不小于240m3(20m×4m×3m),采用砖混结构砌筑。6、干排尾选矿厂和钢渣厂设置合法、固定的尾渣堆存点,或制定其他合法的尾渣综合再利用方案;可造成污染的废弃块状尾渣不得作为最终废弃物长期堆放,应采取合法有效措施处置。7、干排尾选矿厂和钢渣厂建立尾矿处置台帐,明确专人填报。8、厂门口设置进出车辆清洗设备,出入运料车辆冲洗、车厢苫盖,不得超限超载运输。9、厂内和厂区到干线公路之间的道路两侧要植树绿化、美化。
第二阶段,2016年12月30日前,达到下列3条整治标准:1、建设挡风抑尘墙,形成四面围挡;2、厂内和厂区到干线公路之间道路要硬化,并及时洒水、清扫,保持清洁。3、严格日常环境管理,每天进行清扫,保持围墙、场地、厂房、生产设施立面干净整洁。
第三阶段,2017年6月30日前,达到下述整治标准:对可造成粉尘污染的原矿、铁精粉等物料采取进仓进棚方式堆存。
四、验收程序
选矿企业应在整治时限内按照标准做好环保专项整治,并按程序申请验收。
(一)企业申请
所有整治范围内的选矿企业,以文字形式向属地乡镇政府、市冶金局提出供电整改申请。按照时限、标准完成整治任务的,向属地乡镇政府、市冶金局提出文字环保专项整治初验申请。
(二)乡镇初验
对申请初验的选矿企业,由市冶金局牵头,属地乡镇配合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由市冶金局向市选矿企业环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提交综合验收申请。
(三)综合验收
对申请综合验收的选矿企业,市选矿企业环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市冶金局、市环境保护局等有关部门及有关专家进行综合验收。通过综合验收的企业,按法定程序申办排污许可证。
五、验收要求
(一)在三个整治阶段中,每阶段都要按照上述“企业申请、乡镇初验和综合验收”三个步骤履行验收程序。企业在规定时间段内验收达标后,自动进入下一整治阶段;有复产意向的可按程序申请复工生产。
(二)在整治第一阶段,供电整改企业未通过验收时,只准整改不准生产。在整治第二、三阶段,供电整改企业按要求申请复工生产后,可以边生产边整改。
(三)在整治期间整治不积极或验收不达标的企业,列入停电整顿或关闭序列。被列入关闭序列的选矿企业,通知相关部门依法吊销相关证照,予以关闭。
(四)在整治期间,被市政府督查室及市冶金局、环境保护局等督查检查发现违规生产一次的,予以全市通报曝光,依法依规处罚;发现二次的,提交市选矿企业环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取消整治验收资格,通知相关部门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停止电力供应,按非法企业予以清理取缔。
(五)迁址改造提升的15家钢渣厂,其原摊点必须于2016年4月30日前清理取缔到位。原摊点清理取缔不到位前,其新建钢渣厂不得申请整改供电、不得参加环保专项整治验收。市选矿企业环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市政府督查室及市冶金、环境保护、工商行政和食药监、供电等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组成验收小组进行清理取缔验收。验收通过的,由验收小组报市选矿企业环保专项整治办公室备案;逾期未清理取缔到位,原摊点和新厂均视为非法摊点,由专项整治办公室汇总上报,市选矿企业环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向属地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并强化督导、跟踪要账,直至彻底取缔到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选矿企业环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麻增礼任组长,政府副市长崔耀鹏任第一副组长,由市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各有关乡镇乡镇长和工业园区常务副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治工作指挥、协调、调度、督导,确保选矿企业环保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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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护耕地、集约型用地的原则,按照“规范一批、关停一批、拆除一批、复垦一批”的总体思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多措并举,奖惩结合,科学合理的确定全县砖窑生产布局和保有量,强力推进砖窑治理,以节约土地资源,消除矛盾隐患,加强安全生产,服务经济发展。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认真对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制度和定期检查制度,立足于治大患、防大事故,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县砖瓦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
(一)各窑厂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台帐等。
(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xx]24号)精神,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情况;针对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情况。
(三)加强对各窑厂持证情况的督查;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齐生产经营行为,对全县范围此类窑厂的督查确保达到100%。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时间安排:从 4月17日 至 5月26日 。
1、落实企业主体自查责任。非煤矿山企业,在我县全部是砖瓦窑厂。各窑厂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机构,抽调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自查小组,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或计划,发现隐患要逐项建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县安监局也成立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单位检查人员和法人要对本单位自查情况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做到检查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2、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各窑厂应通过召开动员会、标语、墙报、广播等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发动职工群众对本部门、本岗位所属区域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认真的排查。
3、砖瓦窑厂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按照方案要求,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照隐患排查表的要求如实,加盖本单位的公章,由企业负责检查检查人员和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后,于 5月25日 前报送县安监局。
4、落实隐患治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企业对自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按照要求做好隐患和存在问题登记,并研究制定整改的方案、措施,落实资金、明确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时间要求,切实抓好隐患的治理工作。对较容易整改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一时难以整改又严重影响安全的,要采取停产整顿甚至关停等断然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5、企业要通过本次自查自纠,建立企业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检查发生的问题和隐患,以及落实整改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档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县安监局组织对窑厂进行复查,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县安监局组织对全县各窑厂进行全面督查。
1、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的分工和时间安排。
2、抽调力量组建两个督查小组,对全县所有窑厂进行一次地毯式复查。第一小组由周标、朱丹、李迪、孙旬组成,朱丹任小组组长;第二小组由周桂林、苏华、董忍、小徐组成,周桂林任小组组长。
(三)重点抽查和百日安全督查,从5月下旬到7月底。重点对窑厂较多的镇和隐患较突出的窑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通过听、看、查等形式,督促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对重大问题和较大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企业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并可根据其性质和问题的严重程度建议列为县挂牌督办重点单位。
四、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搞好窑厂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积极配合,主动出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精神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彻底排查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在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形势严峻的窑厂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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