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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投资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和品位为目的,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集中相关部门力量,组成多元化投资主体,用5年时间,将该区域整治建设成为能够充分体现城市特色、自然生态平衡发展、有一定影响和空间富有个性的显山、清水、观城、见绿的“山、水、城、林”于一体、生活和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城市新景观,最终实现“改造一片旧城、挖掘一片资源,创造一片效益,享受一片环境”的目标。
二、基本思路
环境整治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难点多、热点多,为此,应坚持两个先行、三个支撑、两个贯穿始终。两个先行,即规划先行,要抓紧高标准一次性规划,分步分期实施,确保整治、建设有序进行;舆论先行,要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进行造势、强势,为拆违、拆迁、建设有效推进,营造氛围,争取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三个支撑,即方案支撑,为使领导小组制定的实施方案更具操作性并能真正落到实处,各区和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完成配套性的工作方案;组织支撑,各区要分别设立与市组织机构相应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一个班子、一支队伍、一套工作计划;政策支撑,对该区域拆迁政策的研究,要“瞻前顾后”,既要考虑全市拆迁政策的连续性、平衡性,又要考虑从实际出发,具有操作性。两个贯彻始终,即宣传贯彻始终,维稳贯穿始终。
三、主要任务
重点治理及周边环境,新建防洪堤坝(含堤顶5米防汛通道)和沿堤40米绿化带。实施塘内清淤排污,提高大塘防洪排涝能力;改造开发大塘周边的旧城地块,完善该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建成开放塘中小岛公园。具体范围为:朝阳路以西,涂山路以南,公园以东,钓鱼台五巷以北(见城市规划局图)。工程占地204亩(以实测为准),其中:房地产开发1252.3亩(含a区126亩),水利用地121亩,公共绿地140亩,中心岛绿地200亩,市政道路用地200亩,大塘水面1亩。
四、职责分工
(一)市城司作为项目运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实施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开发项目。负责旧城的土地开发与整理,中小学的新建、扩建改造工程实施,作为国有土地拆迁区域的拆迁人,负责开发净地的拆迁、征地费用,土地挂牌出让收益属城司所有。负责区域内市政道路、园林景观的建设。土地出让按“以净地出让为主、毛地出让为辅”的原则进行。同时,负责农民拆迁还原房建设。本年度计划建设5万平方米,并将宋滩还原小区安排4万平方米用于大塘拆迁还原。
(二)市建委负责区域内市政道路、城市污水管网、园林景观三部分建设任务,投资来源为城建维护费及世行贷款。
(三)市水利局负责大塘清淤、建设新的防洪堤坝及沿堤40米内道路、绿化等工程建设,该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安置费用由水利局利用水利基金、河道维护费及融资解决。
(四)市教育局负责项目范围内中小学新建、扩建改造的前期工作,并在完成后交由城司组织实施。投资来源为教育附加费。
(五)禹会区、蚌山区、高新区负责各自区域拆违、拆迁和拆迁安置的组织实施和、维稳工作,并督促、协调、积极推进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拆违、拆迁工作。
(六)市规划局负责做好整治建设规划的选址和设计方案审查、审批工作,并配合各投资主体做好规划设计的编制工作。
(七)市房管局负责国有土地房屋拆迁报批资料的审核把关、颁发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等相关工作。
(八)市国土局负责办理集体土地征地拆迁的有关手续及代拟征地公告,委托蚌山区、高新区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市城司负责办理国有土地上城市居民拆迁的报批手续,并与禹会区拆迁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
(九)市行政执法局全力配合做好新生违法建筑的防控,配合辖区政府适时组织强拆工作。
(十)市公安局负责成立环境整治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治安办公室,处理日常治安工作,对拆违、拆迁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打击。负责对国土部门移送的涉嫌构成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查处伪造证件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拆迁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及有关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十二)市工商局负责对已确定拆除的违建中的经营者停发营业执照,对已发出的要及时做好变更登记。
(十三)市供电、供水部门负责对已确定拆除的违建,在超过限定的自拆期限后,实施停电停水。
(十四)市局负责拆违、拆迁过程中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
五、实施步骤
环境整治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从年月开始到年月结束,共5年时间。大体用2年时间对环境进行整治、建设;用3年时间对周边区域旧城进行改造。前2年大塘环境整治区域内拆违、拆迁工作,具体分为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建立组织、强化宣传;集中力量、实施动迁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年月—月)
各区对所辖已确定的b、c、d区域违法建筑和居民房屋等要进一步调查,掌握情况、汇总资料、研究问题,由有关部门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同时,各区分别制定完成《环境整治的拆违、拆迁实施方案》、《环境整治的、维稳方案》;市国土局制定完成《环境整治的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拆迁主体和拆迁区域政府共同制定完成《环境整治的拆迁、安置方案》;市建委制定完成《污水管网建设方案》、《环境整治的道路、园林景观建设方案》;市水利局制定完成《清淤方案》、《岸线整治方案》;市城司在筹措拆迁补偿资金到位的同时,制定完成《环境整治拆迁地块出让方案》。
(二)建立组织、强化宣传阶段
各区成立相应的组织,确定专人、抽调专门力量具体负责落实本辖区的任务。要强化宣传,形成单位宣传、社会宣传、媒体宣传,进行多层次多渠道的造势、强势,以形成良好舆论氛围。有拆违、拆迁任务的单位要利用墙报、板报、专栏等形式进行宣传;各区要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在拆违、拆迁区域内张贴公告、悬挂横幅、组织宣传车、致居民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宣传;新闻媒体要适时组织背景报道、追踪报道、深层次报道,努力在区域内形成拆违、拆迁的强大声势和执法氛围。
(三)集中力量,实施动迁阶段
按照“统一规划、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先主后次、分期分批、滚动推进”的工作思路,b、c、d区域,拆违、拆迁并举,以拆违促拆迁、以拆违推拆迁。各区根据各自的任务,按照先机关、后单位,先干部、后群众的工作方法,全面强力推进拆违工作。对企业单位的拆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在限定的时间内实施动迁。被拆迁人有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实行责任包干,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与被拆迁人谈话、动员,限期拆迁。
六、组织领导
环境整治及周边区域旧城改造,涉及面宽,工作量大,任务艰巨,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和充实。
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由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并主持日常工作,任副主任。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指导工作、征地拆迁复核并及时研究和处理遇到的相关问题。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工作保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形成系统工作网络。按照责任明晰,协调配合的原则,各区要组织专门力量并明确具体分工、具体任务、具体计划、完成时间、工作标准,要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层层抓好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力支持和配合该项工作积极有效推进。
(二)宣传舆论保障。宣传工作是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平稳有序推进该项工作的深入,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要将各种形式的宣传舆论贯穿整个整治的始终,把握节奏,达到宣传有力,氛围浓厚,以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社会稳定保障。明确一个责任制,建立两个网络,制定一个预案,从而保证该项工作的社会稳定。一个责任制是:按照“以区为主、单位负责、责任共担”的原则,层层抓好维护稳定的责任落实。两个网络是:建立接待网络,由市、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做上访群众接待和有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建立市、区、街(乡)、居委会四级信息网络,及时准确掌握信息,努力将拆违、拆迁工作中的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之中。一个预案是:公安部门制定维护该区域社会稳定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坚决依法处置在拆违、拆迁工作中的个别煽动闹事和过激行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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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程度,是社会文明程度的起码标志和直接反映。根据*市政府长政发〔*〕6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为了进一步突出解决当前我县“垃圾围城、垃圾围乡(镇)、垃圾围村、垃圾围企、垃圾围校、垃圾围游、垃圾围路、垃圾围水”等城乡环境卫生问题,有效改善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现就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确定的实施“双五”战略、主攻“五大”目标总体工作思路,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为目标,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集中一个月时间,彻底解决全县城乡存在的“垃圾围城、垃圾围乡(镇)、垃圾围村、垃圾围企、垃圾围校、垃圾围游、垃圾围路、垃圾围水”等脏、乱、差问题,净化全县人民的工作环境、生产环境、生活环境,加快建立全县城乡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为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集中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成立*县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工作指挥部。
*
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长效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具体负责这次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
各部门、各企业和条管单位必须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管理和领导,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环境卫生整治责任区领导的工作,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建立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整治任务
(一)县、乡、村公路两侧积存垃圾、乱停乱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项工作。
(二)县城区街道、巷道、公园、绿带、居民区积存垃圾、乱停乱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排污水、卫生死角等项工作。
(三)县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等项工作。
(四)乡(镇)、村街道和住户门前、院内积存垃圾、乱停乱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泼污水、卫生死角等项工作。
(五)乡(镇)、村家畜家禽无圈养笼养、临街住户残墙断壁等项工作。
(六)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垃圾处理场,大的行政村以自然庄、村民小组设置若干个垃圾点,配置卫生处置设施。
(七)县、乡、村、工矿企业门前院内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设摊点、乱建棚屋、卫生死角等项工作。
(八)中小学校、旅游景区、水域面积四周环境卫生清理及保洁达标。
五、整治标准
(一)县城、乡(镇)、村庄、企业、学校、旅游景区、水域区内部及周围无垃圾积存,无纸屑及有色垃圾(塑料袋)和其他固体废弃物明显暴露。
(二)巷道、各类公路路面干净整洁,道路两侧无垃圾杂物。
(三)农村居民院内和临街无杂物乱放,无堆积粪肥。
(四)城镇、村庄及企业要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站和处置站。
(五)工矿企业的工业废物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排放。
(六)县城区的环境卫生要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长效管理机制
明确县、乡、村(企业)环境卫生三级管理责任人
县直各单位、各职能部门、乡(镇)、村(企业)主要领导是城乡环境卫生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加强本地、本部门环境卫生管理,解决好“垃圾围城、垃圾围乡(镇)、垃圾围村、垃圾围企、垃圾围校、垃圾围游、垃圾围路、垃圾围水”等脏乱差及其他环境卫生问题。
组建专职的环卫管理队伍
1、行政村设专门的卫生清扫队伍和卫生保洁员。所聘人员由各村自定,500口人以下配备1名保洁员、501-1000口人配备2名保洁员、1001-1500口人配备3名保洁员、1501-2000口人以上配备4名保洁员、2000口人以上配备5名保洁员。具体负责本村庄公共范围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监督,负责村乡(镇)、村村之间公路路面和公路两侧生活垃圾、有色垃圾等的清捡保洁和监督工作。
2、乡(镇)、村设环境卫生巡查队。具体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卫生进行督促检查,对卫生保洁人员的工作进行责任考核,根据其工作情况核发工资。
3、县政府成立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设在建设局。具体负责县城的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对乡(镇)、村、企业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公路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省道及市县连接线、县县连接线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要求每2-3公里确定一名保洁员,确保道路及两侧500米范围内无纸屑、无有色垃圾、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省道长李线、甘林线由公路段确定和落实保洁员工资待遇;县道壶花线、古石线、张河线、成小线、平辛线、平龙线由交通局确定清扫保洁工作任务,落实保洁员工资待遇。
4、企业要设专职保洁员。负责厂区内及墙外2公里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
5、中小学校、旅游景区、水域面积区域内的保洁员由管理单位内部确定,落实责任。
(三)明确卫生保洁员的工资待遇
要落实保洁员工资待遇。农村保洁员工资,由县、乡、村三级配套解决。企业保洁员工资由企业负担。企业墙外与村两公里以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可以委托村保洁员负责,工资由企业负担,此项工作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与企业主管部门协调解决。中小学校、旅游景区、水域面积区域保洁员工资由单位内部解决。
(四)配备相应的环卫设施城、镇、村及企业都要设立专门的垃圾收集站和处置点,由专人负责清运,做到定时收集,集中处置。
(五)强化责任落实
县、乡、村(企业)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分工和职责,真正形成村(企)基层保洁员、乡(镇)环卫巡查队、县级环卫管理机构三级职责体系,强化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城乡环境卫生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七、方法步骤
本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为期一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发动阶段(5月24日-5月3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工作。各级、部门、各单位也要逐级进行动员,明确目标任务,迅速掀起集中整治活动高潮。
第二阶段:集中清理阶段(5月31日-6月14日)。县、乡、村(企业)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和标准,集中清理积存垃圾,彻底解决“垃圾围城、垃圾围乡(镇)、垃圾围村、垃圾围企、垃圾围校、垃圾围游、垃圾围路、垃圾围水”等脏乱差及其他环境卫生问题。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6月15日-6月20日)。县、乡、村(企业)要进一步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加快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体系。城建局要制定城容环境卫生管理、建筑垃圾管理、城容环境卫生督查、环卫设施管理、县城道路清扫保洁等制度;乡(镇)要制定环境卫生巡查员管理、环境卫生保洁员管理、乡(镇)生活、建筑、农作物垃圾管理等制度;村(企业)要制定清扫保洁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行业环境卫生整治与保洁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真正使我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6月24日)。县检查组对全县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督导检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成绩突出、措施得力、工作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对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未能如期完成任务,影响全县集中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工作措施
(一)建立机构
1、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都要成立以“一把手”为总指挥的集中整治指挥部,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全面实施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并于6月3日前将组织机构及工作方案书面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2、各级各单位领导要高度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自逼加压,真抓实干,负责搞好所辖区域,环境卫生的指导、支持、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认真负责,落实到人,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
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要在规定时间内,集中解决本辖区内“垃圾围城、垃圾围乡(镇)、垃圾围村、垃圾围企、垃圾围校、垃圾围游、垃圾围路、垃圾围水”的问题,尽快清理积存垃圾,同时做好其它方面的环境卫生工作。各相关企业在做好本区域范围内积存垃圾清理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业废弃物进行排放和处置,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齐抓共管
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各部门都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确保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成效.
1.城建局和青羊镇负责县主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
2、交警队要强化管理,全天执勤巡逻,及时制止车辆乱停乱放、违章行使等现象;
3、*局要严厉打击破坏卫生设施、损害城容乡貌的人和事。
4、城管部门要加强执勤巡逻,取缔马路市场和游商游贩,制止乱贴乱画和各种不文明、不卫生行为;
5、工商局负责统一规范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字号、标志等标牌和标识的设置及环境卫生状况;
6、卫生局负责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行业卫生;
7、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办公区、家属区环境卫生的同时,要强化监管下属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与保洁工作,重点是工商、经贸、二轻、中小企业、商业、县社、粮食、教育、卫生、文化、旅游、交通、水利等部门的下属单位。
(四)强化监管
要建立县、乡、村三级环境卫生监管体系,逐级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反馈。乡(镇)集中整治工作机构要在集中整治期间的每周五向县级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县指挥部办公室要在每周一,通过新闻媒体对全县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爱卫办、建设管理部门、卫生部门、环保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五)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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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也是展示和提升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的一个重要契机。改善干线公路路域环境,对期间干线公路养护与管理水平一项全面检阅。既是国检中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目前,县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过村镇路段排水不畅,路宅路田分界不清,平交道口硬化不到位,非公路标志牌治理不彻底,路边店及加水洗车点污染路面等现象,与国检标准还有一定差距。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干线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打好攻坚战,努力以良好的路容路貌和规范化管理迎接国家检查。
二、明确路域环境治理工作重点
县省道102线镇安界至营盘段是这次国家检查的必检路段。扎实有效地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要坚持“县上检查指导、各镇主体实施、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原则。确保达到国检标准要求。
一)加强过村镇路段治理。重点对县城、石镇、下梁、营盘等村镇过境路段进行治理。实现过村镇路段路宅分界清晰,采取行政执法管理及工程措施。马路市场规范。各公路沿线镇要组织发动群众整治村容村貌,规范集贸市场,制止乱设摊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行为。县公路段要与沿线群众签订“包路产完整、包门前卫生、包水沟畅通”三包”协议,同时加强公路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达到共同管理公路环境,实现路域环境与群众居住环境和谐统一。
二)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继续推行“公路、国土、住建”三部门联合审批机制。对未经批准修建的工棚、猪圈、厕所、围墙等临时建筑物及构筑物。相关部门配合,由所涉镇政府牵头。依法予以拆除。对移民搬迁,公路、铁路拆迁安置等原因形成的非法建筑物,要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相关部门配合,物主具体负责,采取工程措施进行路宅分界。
三)规范平交道口管理。对已硬化的平交道口。栽设示警桩。对未硬化的平交道口,要加强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硬化、谁管理”原则,落实硬化责任。对未经审批又拒不硬化的平交道口,依法强行拆除封闭。
四)加强公路两侧加水洗车点、非公路标志标牌的管理。对未经公路部门定点审批。由公路部门实施拆除;对已审批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私自设立的影响路容路貌和行车安全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要督促设置单位或个人做到牌面干净整洁,色彩靓丽。对已审批的加水洗车点,要加强管理;对未经审批的加水洗车点依法强行封闭。
五)加强抛洒污染治理。以省道102线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采取运政、路政、治超等综合管理手段,严禁拉运砂石料车辆抛洒、滴漏污染路面。由运政部门进驻砂石料场,加强源头管理,路政部门加强巡查,有效遏制超限车辆上路行驶及抛洒、滴漏损坏、污染公路。
六)有效治理非法占用公路用地。严禁在公路用地、公路边坡和公路绿化带2米范围内堆放杂物和种植农作物。由各镇村组与公路部门配合组织清理,对已堆放的杂物和种植的农作物。确保公路用地不被侵蚀。三夏”期间,各镇、各相关部门要上路巡查,及时制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现象,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七)加强路域环境绿化。县公路段要对迎检路段进行摸排。对公路沿线缺失的绿化带补栽补种绿化苗木,结合自然地貌。达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标准要求;要加强对公路两侧花草树木的管护,适时浇水保墒,清除杂草,确保苗木生长旺盛。各镇要发动沿线群众,公路两侧实施造林绿化工程,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绿化新景观,使公路两侧呈现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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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规范公路管理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通过集中整治,全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升公路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使我县境内国省干线达到“畅、安、舒、美”的标准,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良的交通保障。
二、综合整治范围及内容
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治理;二是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是境内国省干线公路及穿村镇、城区路段的综合治理。
(一)公路基础设施整治
1、路基路面。加强养护管理,路基坚实、边坡稳定、路面整洁、无行车隐患,技术指标达到规范要求。(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2、桥梁及隧道。加强桥梁隧道的日常监管,及时实施维修和加固改造,做到桥梁隧道外观整洁、结构坚实、附属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规范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降低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规范公路指示标志设置,加强平交道口的整治,全面提高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路局)
4、违法占用公路用地及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治理。加大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占用公路及用地(包括违章建筑物、构筑物)的查处力度,对未经许可违法占用公路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私设路口等违法行为,依法并给予处罚。(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5、管理信息化。整合公路管理信息资源,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及时路况通阻及气象信息,加强应急救援处置和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县公路局、县气象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
6、路政管理和治理超限超载。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继续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加强公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1、通行秩序整顿。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严查超速及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取缔公路集市贸易、占道经营、打场晒粮等违法行为,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责任单位:县法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路局、市工商局分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2、建筑控制区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强化管理,加强巡查,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对公路两侧建筑、穿村路段实施统一整治,全面清理公路两侧垃圾及污染物,保持常年整洁、无污染,展示我县经济发展和文明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3、非公路标志。严格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合理设置,规范管理,增设展示人文景观和文明安全交通创建的宣传标志。(责任单位:县公路局)
4、公路用地范围外沿两侧500米内荒山、破损山体和生态环境治理。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
5、公路路域绿化。结合公路两侧自然地貌和环境气候的实际、加大种植面积、提升绿化档次、提升公路绿色通道建设。(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公路局、公路沿线乡镇、园区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月中旬—年月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召开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县公路局根据治理要求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找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公路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和公路两侧环境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治计划、工作标准、考评办法。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月日—年月日)。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注重成效,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年月日—月日)。对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年月份进行半年评比,年月进行年终考评,对在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保障我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靠上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明确职责。县公路部门负责全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国省干线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治理,对公路两侧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按照相关标准制订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县交通、公安、公路执法部门要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确保新修路面不受损,延长境内公路使用期限。县国土资源、建设管理、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外延两侧可视范围破损山体、荒山荒坡、河道等生态环境的修复、绿化、美化工作,停止非法开采山体的石料厂、灰窑和违章建筑,收回被侵占的土地,恢复山体景观。县法院、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执法力度,对在这次活动中出现的扰乱秩序、影响治安、暴力抗法等违法违规事件要从快从严处理。沿线各乡镇政府负责对公路用地范围外延两侧可视范围500米内的路域环境进行集中排查,提出治理措施,制订计划,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圆满完成综合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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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生态环保的绿色发展新理念,围绕《2021年交通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以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面落实全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措施,重点加强交通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污染防治、扬尘治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管理,以行促改、以改促效,进一步强化全州交通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迎接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二、大排查大整治对象及方式
认真落实生态环保的绿色发展新理念,围绕《2021年交通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对标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通过“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全州交通建设项目和2021年全州交通运输重点工作进行全覆盖大排查大整治。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大排查发现的问题,实行现场挂牌整改,并实时跟踪督办确保相关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三、大排查大整治内容
对全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全覆盖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是对配套建设的商混站、砂石骨料系统、弃渣场、生活营地和施工作业点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项目用地、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林草地(涉及林草地的)、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二是施工弃渣倾倒至指定渣场情况,渣场落实先挡后弃措施情况。施工营地生活垃圾规范收集和处置情况。三是生产生活废水规范处置情况。四是施工创面落实扬尘覆盖措施,运输车辆落实防扬洒措施等情况。施工工地落实洒水降尘措施情况。
四、任务分工及工作安排
(一)自查整改(5月13日至5月31日)。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各交通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对照《2021年交通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和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或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表)要求,深入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任务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同时,要注重正面宣传引导,强化先进典型案例发掘,充分带动各项目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性。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各交通建设项目业主自查情况、任务清单及典型案例(2000字内,图文并茂)于5月31日前报州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二)排查整治(5月13日至6月15日)。州交通运输局各包县(市)、包项目督导组根据各县(市)交通运输局、项目业主反馈的自查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全州交通建设项目生态保护工作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同时,对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各交通建设项目业主提供的典型案例进行核实核查,提出建议意见。各包县(市)、包项目督导组排查情况、任务清单于6月15日前报州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三)总结提升(6月16日至6月18日)。州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汇总各包县(市)、包项目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形成工作总结(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清单),于6月18日前报送州环境生态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不少于2000字的正面典型案例(图文并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业主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本次治污降尘绿色施工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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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份,国家交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对我省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发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我区检查的路线是310国道和212省道区段。本次检查既是国家对各省、市交通公路事业发展例行的五年一度的重要检查,又是全面展示我市(区)交通公路事业发展成果的重要历史机遇。事关全(区)干线公路整体形象和国家对我市(区)干线公路的总体评价,同时也是提升我区公路管理和交通综合服务能力,构建畅通、安全、舒适、高效的公路交通环境的重要举措。
二、目标要求
围绕迎接全国干线公路养管检查各项目标要求,按照“政府主导,交通牵头,分块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重点是清理区域内310国道和212省道公路沿线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优化、绿化、美化公路沿线环境,做到310国道和212省道公路沿线路产范围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平交道口设置规范,过村镇路段路宅分离,公路线形轮廓清晰,达到整洁、美观的公路路域环境要求。
三、主要任务
1、整治沿路平交道口。对310国道和212省道与辖区农村公路相接的所有平交道口进行集中整治,主要对相接的农村公路路口30米范围内进行硬化、栽设警示桩、整平路肩、清理边沟、割除路肩草、修剪行道树。
2、拆除违法建筑。加强公路管护,依法保护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对310国道和212省道区域内沿线的非法占地及利用公路用地进行查处;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乱搭乱建的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标牌依法进行拆除。
3、清理公路“三堆”。主要是清理310国道和212省道沿线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生活垃圾、建筑材料、堆积物和损坏污染公路等各种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4、绿(美)化过村镇路段。主要在310国道和212省道沿线过村镇路段两侧设置连续绿化平台(设置花坛或花盆),实现路宅有效隔离、路宅分家。
5、规范农家乐场院。主要是对212省道沿线的农家乐场院进行集中整治,使其达到环境优美,车辆停放有序,经营秩序规范的要求。
四、领导机构
为了全面做好这次国省干线公路迎国检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以分管区长为组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和金渭公路段段长为副组长,其它相关部门和有关镇(乡)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金护林同志担任,负责迎检筹备工作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内容:
1、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对310国道和212省道与辖区县乡公路相接的太晁路、新固路、301专线等平交道口进行集中整治。
2、晁峪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对晁称路、尖山路、新晁路、李家棱路等平交道口进行集中整治。
3、神农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对益门堡路、竹园沟路、邵家山路、太平庄路、大湾铺路等平交道口进行集中整治。对212省道沿线的农家乐场院进行集中整治,使其达到环境优美,车辆停放有序,经营秩序规范的要求。
4、由公路路政执法支队大队和金台大队牵头,国土资源分局配合,主要负责对310国道和212省道区域内沿线的非法占地及占利用公路用地进行查处。
5、由公路路政执法支队大队和金台大队牵头,区住建局和执法大队配合负责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乱搭乱建的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标牌依法进行拆除。
6、由公路路政执法支队大队和金台大队牵头,区爱卫办配合,神农镇政府、晁峪乡政府协助对310国道和212省道沿线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和损坏污染公路等各种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进行清理。
7、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金渭公路管理段配合、神农镇政府、晁峪乡政府协助,在310国道和212省道沿线过村镇路段两侧设置连续绿化平台(设置花坛或花盆),实现路宅有效隔离、路宅分家。
五、工作步骤
这次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主要是成立机构,对辖区内310国道和212省道需要整治的路段依据各镇(乡)和各部门职责分别进行摸底调查,有针对性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保障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2、集中整治阶段。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各司其职、确保达效”的原则组织实施,对照方案逐项进行落实,确保辖区内310国道和212省道的所有路段达到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总结完善阶段。对重点治理路段和区域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查缺补漏,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建立并完善过村镇路段路域环境管理办法,构建起长效管护机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事关我区公路事业在省、市的整体形象,各有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细化任务,夯实责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开展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按期高标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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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打造“环境优美、安全便捷、监管有力、服务一流”的公路交通环境,以优化美化交通环境为目标,将公路环境综合整治与全面推进我市生态旅游相结合。力争通过综合整治,彻底消除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公路沿线绿化梯次分布;公路用地无堆放物、无垃圾、建筑控制区内无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规范有序;全面提升公路沿线环境的洁化、绿化和美化水平,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公众出行提供“畅通、安全、舒适、优美、生态”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整治行动的领导,我局成立“路域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三、整治顺序
公路沿线违法设施逐处依法整治。
四、整治内容
以“一种四清”(即种植绿化,清理垃圾、清理违法建筑、清理非公路标志牌、清理违法开口)为整治重点,依法彻底整治公路沿线环境的“脏、乱、差”现象,全面深入推进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实现公路沿线环境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一)清理公路沿线垃圾。清除国、省、县道公路沿线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非法废品收购点,消除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外的“白色垃圾”,提高国、省、县道公路沿线环境的洁化程度,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无污染。
(二)清理整顿公路路域内的违章建筑物。对公路沿线两侧及公路桥下的违法建筑物、违法搭建、废弃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进行坚决拆除;拆除、迁移、规范建筑控制区内的破旧建筑等有碍观瞻的场所;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建筑物予以拆除或进行规范整修,统一刷白处理;同时,加强对违法建筑物拆除现场的巡查复查,严防违法建筑死灰复燃。
(三)对公路沿线公路标志标牌进行整治。严格控制新增数量,原则上不新增非公路标志标牌。对未经许可设置的违法非公路标志标牌,责令产权单位限期无偿拆除。对经许可设置的版面破损、结构锈蚀的非公路标志标牌,责令产权单位限期修复;对倾覆、倒塌、结构受损或有结构安全风险的,责令产权单位立即拆除。
完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加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维护,对公路用地内的非公路标志进行全面规范,实现公路沿线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达到“规范、安全、美观”的标准。
(四)对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整治。加强对公路两侧的平交道口进行规范管理。对未经审批设置、未按规范搭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依法封闭并登记造册。
五、整治安排
整治行动从2016年6月1日开始至2016年8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30日)
通过媒体报道和张贴通告、出动宣传车在人口密集的城区和主要路段进行巡回播放《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公路条例》原文,在公路沿线张贴宣传海报及向沿线居民和人员密集地发放宣传单。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31日)
按照先治脏后治乱、先拆除再完善、先重点再全面的要求,强势推进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力争在短期内使公路环境得到提升,公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
第三阶段:长效治理阶段(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31日)
按照“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巩固”的要求,形成长效机制。对本辖区内的公路环境和违法乱搭乱建进行监督检查,并按规定及时查处。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省局“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障整治的人员、力量和资金到位。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部门之间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排除阻力,联动整治,确保形成合力,使各类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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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规范行业管理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以当前公路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治理的工作机制。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公路管理行为,提升公路信息化管理水平,基本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改善公路路域环境,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努力构建畅通、安全、舒适、高效的公路网络,全面提升我市公路管理综合服务能力,保持我市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的领先地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综合整治内容及标准
全市国省道干线公路及高速公路综合整治内容共分三部分:一是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二是公路沿线绿化;三是公路沿线设施及路面工程。治理标准如下:
(一)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1.控制区管理。控制区内无擅自占用、挖掘国省道公路及公路用地现象;无私自利用、跨越或穿越国省道公路和公路用地修建工程设施现象;无乱堆乱放现象,防止公路街道化。经许可设置的平交道口不得改变国省道和国省道设施的基本结构,不得高于路面,并应满足行车视距、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行车、行人安全,做到排水畅通、路面平顺、标志标识齐全,符合路面硬化、美化要求。同时,拆除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原有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
2.穿村路段管理。穿越村镇路段,路面整洁美观,边沟等设施通畅完好,绿化协调美观,无违法建筑及非公路标志,无占用公路集市贸易、摆摊设点现象,无乱摆乱放、乱占乱用等脏、乱、差现象,达到路、景、物交织协调。穿城镇路段可结合沿线小城镇建设及政府规划采取埋设暗沟、砌花坛、设置人行道、石砌边沟、合理规划平交道口等措施实施。一般穿村路段通过开挖明沟、石砌明沟的方式实现路宅分家。加强对已有石砌边沟的管理,及时维修和清除垃圾,保证排水畅通,维护完好。
3.集市贸易管理。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无集市贸易现象。
4.打场晒粮及占道经营管理。公路用地范围外国道每侧各20米、省道每侧各15米以内,无利用公路进行打场晒粮、堆放建筑材料、乱占乱用、店外经营等现象。穿越城镇路段店外经营现象应控制在花坛绿化带或人行道以外。
5.非公路标志管理。公路用地范围外,国道每侧各20米、省道每侧各15米以内,无非公路标志及移动式广告牌。如确需设置非公路标志,须经省、市公路管理部门许可后方予设置。标志设置应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做到整齐划一,美观大方;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非公路标志,全部予以清除。
6.公路边沟管理。公路边沟整洁美观、排水畅通,无向公路边沟内倾倒垃圾、随意堵塞公路边沟现象,无利用公路边沟挖沟引水、种植农作物、堆放农作物秸秆等现象。按照标准要求对路肩、路基内外边坡进行整修。重点解决路肩宽度不足、边坡不饱满、不坚实、坡度达不到标准要求、边沟及平交道涵淤塞、清理公路两侧边沟垃圾、堆积物、杂草等问题。
7.“路宅”分家管理。实现路宅(路田)分家,达到“一低三化”标准,即门前地面低于公路路面,门前场地硬化,门前环境绿化美化,门前公路边沟按标准浆砌化,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二)公路沿线绿化。根据“因地制宜、因路制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花草则花草”的原则进行路段总体设计。在可绿化路段以绿色植物合理覆盖公路两侧边坡、分隔带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一切可绿化的空地。绿化一般按“近草、中灌、远乔”的原则进行横向布置,一条线路的绿化要保持相对均衡连续,路树应栽植整齐,不得出现绿化断档现象,树冠不得妨碍视距和交通安全。
(三)公路沿线设施及路面工程。依据《省干线公路文明建设样板路实施标准》要求整改。所有平交道口全部硬化,堵塞的平交道口全部设置平交道涵。平交道口硬化的形式、结构、长度视被交道交通量等情况而定。平交道口硬化标准:硬化路面长度不低于30米,宽度与平交道路面等宽且满足行车荷载标准要求。平交道涵设置标准:孔径应满足边沟排水要求,最小孔径不得小于1米,两侧挡墙采用片石浆砌且与排水沟断面同宽。未经当地公路部门批准,私自设置的平交道口应限期拆除,确实无法拆除的应立即补办各项手续并按要求完善道口设置;道口桩、沿线设施、线形诱导标志等安保工程按国标要求设置,陈旧的更新,不符合标准的全部更换。
三、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共分两个阶段。
(一)集中整治阶段(年上半年)。各县市区政府、市属有关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和各自的整治计划、实施细则组织公路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注重实效,因地制宜,突出地方和行业特色,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实现预期目标。
(二)检查验收阶段(年7、8月份)。结合全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日常考评情况,按照考评办法,分别于2010年7月和8月对全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两次检查评比和打分排名,年底进行年度总评,并作为市观摩点评项目列入小城镇建设考核体系。此次活动结束后,按照政办发号文件精神和考核评比情况,市政府将对在公路综合整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各县市区、市属有关开发区路域环境治理重点路段,根据当年治理及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合格的县市区、开发区给予资金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扎实推进公路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许立全任组长,副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交通局、政局、水利局、林业局、卫生局、工商局、公路局为成员单位,全面负责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定期听取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考评工作;负责全市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沿线绿化、路肩边坡整修、平交道口硬化、平交道涵设置、沿线设施、桥涵病害、安保工程、路面病害等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向市公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汇报综合整治情况;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向全市通报,并作为最终奖惩的主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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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优化我镇高速、高铁和省县乡道路域安全有序、整洁美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区“xx”为抓手,按照政府主导、属地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净化、绿化、美化、硬化、拆除、清理等方式,高标准、高质量地对高速、高铁和省县乡道路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村公路沿线环境面貌,美化农村公路沿线乡村景观,创造文明、优美、舒适、安全、畅通的公路通行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要求
利用一年时间,着力整治本镇区域内高速、高铁、省道、县道、主干乡道路域环境,在“拆、清、新、绿”方面持续发力,打造更加“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
三、整治内容及要求
1.房屋及其搭建物治理。对高速、高铁公路沿线两侧1000米、xx省道和农村公路沿线100米范围内的村庄、企业、零星房屋、铁皮房、雨棚、修车铺、废品回收、坟墓等进行有序综合整治;无新建、改建违法建筑;沿线住户房屋立面整洁、美观。
2.猪圈、厕所、草堆、杂树等附属物治理。对高速、高铁公路沿线两侧1000米、xx省道和农村公路沿线100米范围内,无破旧猪圈、无露天厕所,无杂树杂草,草堆、柴堆码放整齐。垃圾收集点和垃圾房(箱)无破损,内部和周边环境整洁干净。
3.河塘沟渠治理。对高速、高铁公路沿线两侧1000米、xx省道和农村公路沿线100米范围内,沟塘河渠无水生杂物,河道护坡整齐整洁,两岸无杂树杂草,对影响排涝灌溉的沟渠要进行机械疏浚,确保流水畅通。
4.杆线危桥治理。对高速、高铁公路沿线两侧1000米、xx省道和农村公路沿线100米范围内,无乱接乱搭线路,对影响公路形象的地力杆线要撤除或移位,无危桥及危险物。
四、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工作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分为三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3月1日至3月10日)。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国道周边破旧房屋、坟墓;省道破旧房屋、铁皮房、猪圈、厕所、坟墓、沟渠;县道影响交通的房屋、猪圈厕所、地力杆线、垃圾分类归集点、修车铺、废品回购点;乡道危桥需要彻底整治。针对各路段排摸出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确定整治工作的责任和奖惩机制。
2.集中治理阶段(2021年3月11日一2021年11月31日)。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前期摸底出的整治内容,全面启动整治工作,以村居为主体、多部门联动为推力,集中治理高速、高铁和省县乡道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要合法合规,因地制宜,注重成效。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动整治工作高质量开展、高形象展示。
3.验收提升阶段(2021年12月1日一12月30日)。镇整治办对各村居整治工作进行初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限期整改,做好迎接区整治办验收工作。各村居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整治行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大力提升农村公路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
组长:xx区政府副区长、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xx党委副书记
xx产业园副主任
成员:xx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副局长
xx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办事员
xx农路办主任
xx农路办副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xxxx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和建设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副主任由xx兼任。
六、整治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及有关部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广泛有效宣传,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2.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网络、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沿线村居群众认识高速、高铁和省县乡道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明白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和方式,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赢得群众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3.强化激励机制。为高质高效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区政府对整治内容进行以奖代补,在规定时间节点内高质量完成整治内容的,给予全额奖励,对前期摸底需要整治的内容打折扣的,不但取消整治补贴,还要追究相关村居责任。通过以奖代补激励措施,有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的主动性、积极性、长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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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创建成果,以开展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为突破口,彻底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为加快建设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美丽文明、社会和谐县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机构
牵头领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县委副书记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委办主任
牵头部门:县双创办
配合部门: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农工部、住建局、城管局、经贸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旅游局、交警大队、公路管理段、各镇
三、整治范围
(一)县城。城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小区、道路两侧、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县城出入口、集贸市场、广场游园、一江两岸河堤、河滩、建筑工地等卫生死角区域。
(二)镇村。农村集镇、村级活动场所、广场、道路沟渠、农户庭院内外、林地、农田、绿地等区域。
(三)河流。干流以及、等支流的河道、岸坡、防护林带和各类塘库、沟渠等区域。
(四)交通沿线。高速公路、十天高速公路、宝汉高速公路引道和108国道、309省道、城区道路、通村公路及周边区域。
(五)景区景点。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周边区域。
四、职责分工
1、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双创办:加强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强化督导检查。
2、县委农工部: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3、县住建局:加强各类建筑工地管理,落实文明工地管理措施。
4、县城管局:加强108国道路至、至段、高速引道至城区段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强城区占道经营、野广告治理;抓好城区街道、广场、游园等绿化养护和补种。
5、县经贸局:加强对城关综合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县交通局:负责县乡道路路产路权维护、清扫保洁、绿化美化,督促高速、十天高速县管理所加强高速引道、十天高速引道的清扫保洁。
7、县水利局:清理县内主要河道、河堤暴露垃圾,落实河道管理的相关条例。
8、县林业局: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绿色村庄建设,因地制宜打造绿色景观。
9、县农业局:大力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鼓励生态养殖模式,积极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率。
10、县环保局:加大工业企业烟尘、粉尘污染、秸秆禁烧治理;大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镇村为平台,重点解决生活污染和种养殖业污染问题,有效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11、县旅游局: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环境管理,大力推进环保设施配套建设,解决污水直排、垃圾乱倒现象。
12、县交警大队:整治各种车辆乱停乱放,规范停车泊位,加大对运输车辆车容不整、带泥入城、沿途抛洒行为等处罚力度。
13、县公路管理段:加强108国道、309省道、沿线抛洒沙石和破坏路产行为。
14、各镇:要依托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继续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持续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整治辖区环境卫生,清除面源污染,逐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体系。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4年5月15日至31日)制定整治方案,召开各镇、各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项整治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6月1日至7月31日)。各镇、各相关部门按照整治任务,扎实开展集中治理,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8月1日至8月15日)各镇、各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验,做好查漏补缺,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夯实责任。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巩固提高治理流域污染清除城乡垃圾活动成果,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通过持续开展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城乡环境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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