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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全面促进饲料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饲料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全县经营饲料及饲料原料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是:田园镇、柯街镇、卡斯镇、漭水镇、湾甸乡勐统镇。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饲料产品。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按县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区域及时进行梳理和排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辖区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2009年4月开始,每月14日和28日分两次向县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内容包括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农业(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总体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1.2009年4月,根据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我县饲料执法年总体实施方案。
2.2009年4月,召开“饲料执法年”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县“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3.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成立“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要求乡镇畜牧兽医站于2009年5月10日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0日-11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09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查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及时查处。
2.对饲料经营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县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区域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饲料执法年”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产品合格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合格证等进行重点检查。
3.举办中期总结暨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7月,组织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同时督促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并组织对各乡镇畜牧兽医站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4.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9月,开展以各乡镇畜牧兽医站位主体的宣传月活动。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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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使全院职工牢记医疗服务宗旨,强化责任担当,真正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规范医疗行为,优化就医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医院决定在全院开展“强化爱岗敬业精神,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百日行动。为确保活动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持续推进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保证医疗质量,改善医疗服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强化爱岗敬业精神,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百日行动,激发全院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勇于奉献的职业精神,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实现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三、活动范围
全院所有职工
四、时间安排
(一)梳理自查阶段(7月1日—7月20日)。各行政职能科室要找出服务不足,制定服务标准和流程,切实解决临床和群众反映强烈、自身确实存在的问题。各科室要克服“差不多”“说得过去”等平庸思想,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维、高点定位,围绕服务、技术、便民、效能等方面做文章,形成百花齐放、竞相提升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21日—9月18日)。各科行政职能科室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创新和丰富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取得“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医疗质量明显提高,医疗服务明显改善”的活动效果。
(三)总结考评阶段(9月19日—9月30日)。医院对各科室的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项活动总结报告,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同时,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活动内容
(一)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狠抓核心制度落实,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抓”,督导到科,落实到人。开展住院病历质量评比、处方审核技能大赛,进一步规范病历书写行为,提高病历书写质量。推行“6s”规范管理,定期实施评比。严抓医疗质量安全,夯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规范医师诊疗行为,细化中医查房内涵。开展“患者安全文化月”活动,落实《患者十大安全目标》和护理核心制度。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继续规范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流程,加强医务人员个人健康管理,开展新冠肺炎救治演练及个人防护知识、操作技能比赛,确保医院零感染。
(二)切实改善窗口部门服务质量。持续完善三个一站式服务中心,继续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引导分诊,加强预约挂号,微信、支付宝、扫码付等诊间付费方式宣传,缩短患者排队时间。各窗口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建立突发应急预案,开展服务标兵、星级服务、文明窗口等评比活动,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医患沟通,落实首问负责制、首诊负责制,提升医务人员医患沟通技巧,降低医疗纠纷发生率。
(三)理顺拓宽行政职能部门服务渠道。要加强工作主动性,变临床、医技科室往上走为职能科室往下跑,下送、下收、下传、下联,为一线提供优质、高效和快捷的服务。要强化管理知识、专业知识、办公技能等培训,强化岗位职责,严格劳动纪律,将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改进管理措施,注重服务质量。开展互评互促活动。
(四)提升后勤部门服务效率。后勤部门要加强培训,开展技能比武,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强化外包单位的管理,定期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改善食堂饭菜质量,营造整洁就医环境。加强巡检,主动服务,做到报修与预防性维修相结合,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六、活动形式
各行政职能科室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科室工作特点自行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活动形式可以采取竞赛、日常督导考核、评比等形式。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职能科室要明确工作目标,加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建立推进机制,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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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县文化旅游行业“质量月”活动,以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以细节化服务为切入点,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重点,加强管理和服务的标准化、特色化、精细化建设,建立健全文化旅游服务质量长效监督机制,打造文化旅游服务质量品牌,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0年9月
三、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县,决胜全面小康”
四、工作目标
全县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接待设施档次明显提高,城市旅游功能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秩序进一步优化,旅游服务品牌初步形成,全县文化旅游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取得新成效。
五、活动重点
(一)开展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宣传活动
按照《2020年县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文明旅游企业、文明导游、文明游客评比活动,在全行业树立榜样,引导文化旅游从业人员从自身做起,形成全民宣传的良好氛围。利用现代媒体、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大力宣传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文明旅游指南等旅游公益广告和消费提示宣传片、编印宣传资料,在景区、宾馆饭店、公交车、旅游汽车、高铁上投放《公约》、《指南》、光盘、折页,引导旅行社在游客出行前进行文明旅游教育,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理性消费”。
(二)开展旅游重点领域服务质量提升活动
1.提升旅行社服务质量。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以合同监管和旅行社规范用工为重点,抓好旅行社的守法经营,抓好旅行社对内设部门、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抓好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工作。有效遏制低价竞争、欺诈游客、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擅自变更行程、非法滞留等违规行为。培育旅行社诚信意识、品牌意识、优质服务意识,有效降低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投诉,防止发生旅游安全事故。
2.提升旅游饭店服务质量。大力贯彻实施国家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标准,进一步提高星级饭店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星级饭店初评和复核工作,完善星级饭店的退出机制和星评工作的监督机制,切实维护星级标准的权威性,保证星级饭店的整体水平。积极创建绿色环保旅游饭店,促进全县旅游饭店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清洁生产,绿色消费,合理使用资源,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3.提升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加强旅游景区标准化管理,加大对a级景区的初评与复核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国家a级标准的权威性。完善旅游景区解说系统,改善旅游厕所状况,提高旅游景区的软硬件水平。着力做好a级景区的创建工作,持续做好开展a级景区创建及文明景区评选活动。
(三)组织旅游质量专项检查活动
1.开展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治理活动。针对“不合理低价游”、低价竞争、欺诈旅游者等比较集中的问题和赴台旅游、出境旅游等重点市场,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损害旅游者权益和旅游业声誉的旅行社,强化企业守法诚信经营、规范优质服务等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2.加快文化旅游企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文化旅游企业诚信“红黑榜”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完善违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营造诚实守信的旅游消费环境。文化旅游行业要完善行业自律规则和机制,引导会员企业诚信经营。充分发挥旅游者、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推进文化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提升。
3.开展对星级饭店、a级景区的暗访检查活动。结合2020年旅游星级饭店、a级景区初评复核工作,做好市上开展四星级旅游饭店和4a级景区的暗访检查工作。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开展对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的检查,对于服务质量不达标的企业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做好旅游服务质量信息活动
1.游客满意度状况信息。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进一步调整完善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方案,扩大样本量和调查范围,增强调查结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信度,通过旅游门户网按半年和年度满意度调查报告,公布旅行社、饭店、景区、交通等服务领域和目的地游客满意度状况信息,引导、督促各旅游企业围绕游客意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升质量。
2.定期旅游投诉信息。通过旅游门户网向社会旅游投诉情况,表彰优秀诚信旅游企业,通报处罚违规旅游企业,促使旅游企业重视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引导旅游者选择有良好信誉的旅游企业提供服务。
(五)抓好旅游质量保障基础建设工作
1.提升旅游目的地服务质量。以建设“全国旅游市场首善区”为目标,巩固旅游工作成果,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2.提升文化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加强文化旅游企业自主培训和旅游管理部门集中培训,大力推进文化旅游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赴外挂职培训工作,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尽快完成2020年度文化旅游人才培训工作任务,提升文化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3.加强旅游安全保障工作。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思想意识,县文化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将在“十一”黄金周前开展全行业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检查,各旅游企业积极开展自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为“十一”黄金周营造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文化旅游行业“质量月”活动对于提升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服务质量、从业人员服务意识,促进全县文化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县各文旅企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树立“质量意识深入人心、质量管理深入人心、质量提升深入人心”的观念,认真落实好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的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按照方案的计划、部署和各自的工作特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文旅企业各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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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月活动主题:
2009年质量月活动主题是:共铸质量安全、同迎精彩世博
二、质量月活动内容:
“2009年质量月”期间,区内各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围绕质量月主题,结合各自职能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一)9月5日,结合“9.9眼镜配镜计量日”活动,在全市首个计量诚信示范社区——殷行街道社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技监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开展民用三表咨询服务、以及“免费验光、免费校准、免费小修”的“三免”活动、展示质监宣传板块等。
(二)结合xx质监成立十周年,制作“xx质监十年回顾”系列展板,9月上旬和中旬,分别在xx区鞍山七村、香樟园小区举行质量咨询宣传活动,受理质量咨询和申(投)诉,宣传质量技监法律法规,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展示“xx质监十年工作回顾”宣传板块提高质量技监知晓度。
(三)8月底——9月初开学前,开展区域内学校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保障新学期开学后在校老师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9月上旬,召开五角场商业中心申报xx市名牌区域工作动员大会,推进xx市名牌区域申报工作,动员(五角场商业中心范围内的商业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参与到申报工作中,力争通过xx市名牌办的评审和考核,五角场商业中心成功获得xx市名牌区域的荣誉。
(五)9月中旬起,与xx市质监培训中心合作,在局培训教室,举办“质量工程师(初级)”考前培训班,组织周边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参加专业的质量知识培训,引导高校学生增强质量意识,掌握质量知识,鼓励学生参加质量工程师的全国考试,提高学生毕业后的就业能力。
(六)9月中旬,结合质监系统职业青年“青春世博行动”要求,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服务和安全意识,构建和谐生活,确保迎世博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由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团委、xx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办,共青国家森林公园协办,在共青国家森林公园举办质量和安全年宣传服务暨“质监青年林”揭牌仪式。
(七)9月中旬起,组织开展月饼、肉制品、酒类等食品专项监督检查,帮促企业按照标准和要求有序生产,提高食品质量水平,维护百姓权益。
(八)9月底前,组织xx区高校与实习基地(企业)签约仪式,为高校学生搭建见习平台,帮助学生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就业率。
(九)9月底,组织开展食品企业进城务工青年食品安全职业技能竞赛,进一步增强广大食品生产企业进城务工青年的食品安全意识,提升进城务工青年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十)质量月期间,按照xx市统一部署,开展清新居室专项执法检查,结合“质量和安全年”工作要求,开展建材产品、集贸市场电子秤和进口计量器具专项执法检查。
(十一)9月份,组织3次《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应用指南》培训,并对区域内制作公共信息图形标志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检查;组织对五角场商业中心进行服务标准化培训;
(十二)9月份开展机关大楼节能减排标准化试点和大亚科技公司科技企业标准化试点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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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__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主题,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举报受理率达到100%,违法线索及案件查处率保持100%,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努力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015年重点开展“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生猪屠宰等4个专项整治行动,每个行动的整治重点如下。
重点产品:生猪、肉牛、肉羊。重点区域: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地区。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生猪和肉牛、肉羊养殖场户,活畜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养殖过程中饲喂“瘦肉精”的行为,向养殖户销售的兽药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的行为,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为。(此项行动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参加)
重点单位: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重点区域:奶牛养殖区域地区。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的行为,生鲜乳中非法添加违禁添加物的行为,趁机压级压价、扰乱生鲜乳收购市场秩序的行为,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以及不按规定对不合格生鲜乳进行销毁、无害化处理的行为。(此项行动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参加)
重点产品:肉、禽、蛋产品;兽用抗菌药;禁用药物和假劣兽药。重点区域: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区,畜禽养殖主产区。重点对象: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禽规模养殖场(户),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生产企业,基层畜牧兽医站药房、个体兽药销售点,从事畜禽疾病诊疗的单位和个人。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实施,规范兽用处方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深入开展“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再行动”,大力整治兽药生产、市场流通和使用环节中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不规范现象。全面核查兽药gsp制度落实情况,坚决清理未达要求的兽药经营门店,加强兽药经营环节监管。加大兽用抗菌药质量抽检和残留监控力度,实施检打联动,提高抽检结果使用效能。开展安全用药宣传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责任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督促落实兽药安全使用规定。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兽药生产经营上,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药物、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国家标准生产的行为,特别是擅自改变处方、违规添加禁用药物、人用药品或其它药物的行为。严肃查处未凭兽医处方或有效购药证明销售兽用处方药,处方药购销台账和兽医处方未按规定存档备查的行为。严肃查处将兽用原料药拆零销售或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在兽药使用上,严肃查处畜禽动物养殖中直接添加原料药,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菌药,不执行休药期的行为;在饲料生产上,严肃查处饲料生产过程中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饲料添加剂,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饲料产品标签不按规定标注休药期的行为。(此项行动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参加)
重点对象:生猪屠宰企业,私屠滥宰窝点,收购病死猪窝点。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私屠滥宰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屠宰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的行为,违法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猪的行为。(此项行动由畜禽屠宰科牵头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及相关单位参加)
(一)加强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要采取多种方式,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告知其法定义务和违法犯罪后果,使其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和守法。实行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积极推进诚信生产经营。督促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生产、经营兽药。督促畜禽养殖企业规范使用抗菌药,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督促生猪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健全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牲畜交易记录制度。督促屠宰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猪进场屠宰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落实好各项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形成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肉品安全责任链。
(二)抓好风险隐患排查。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立足“及早发现、切实预防”的原则,注重抓好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时段的风险监测和隐患排查,全面系统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在稳定畜产品兽药残留例行监测力度的基础上,加大对畜产品中“瘦肉精”快速检测的比例,强化会商分析和结果应用,集中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性的隐患及“潜规则”问题。
(三)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建立完善日常巡查检查制度,对于风险隐患大和问题易发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对辖区内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面建档,继续做好网格化监管工作。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销售和使用各重点环节《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检查,有效落实分类管理制度。
(四)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要做好监督抽查计划,对于监测合格率较低的地区和对于抽查出的不合格产品,要跟进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建立检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对辖区内现存栏50头以上的生猪饲养场(户),每场(户)抽取尿样3个头份,每月抽检覆盖面达10%以上。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活畜依法实施无害化处理,涉案线索及时移送
公安机关。组织实施2015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监测对象覆盖所有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检测指标覆盖国家公布的三聚氰胺、皮革水解物、碱类物质、β-内酰胺酶和硫氰酸钠等违禁添加物。
(五)加大执法办案。各部门对于巡查检查、监督抽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彻底,查不清源头的坚决不放过。要用好用足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线索,要加强衔接协作,及时移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严惩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分子。完善大要案件查处工作机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六)强化行业管理。加强奶站和运输车发证监管,全面运行“生鲜乳收购站管理系统”,实施奶站和运输车信息化管理。对到期换证的奶站和运输车及时审核发证,对已经取缔、停办、停运的奶站和运输车及时清理注销,防止无证收购和非法运输。根据全省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屠宰企业设立标准,制定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清理整顿。
(七)构建社会监督奖惩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各方力量参与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扩大社会监督。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对不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公开其违法信息,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八)加强服务指导。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兽药投入品,督促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用药记录,严格落实休药期制度。
3月份,召开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全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局畜牧科牵头负责)。组织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和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
4-7月份,组织开展辖区内兽药生产、经营、规模养殖、诊疗单位和基层兽医站药房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责任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
4月份、9月份,组织实施2015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
5-6月份,组织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的违法行为,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组织辖区兽药生产、经营、规模养殖、诊疗单位和基层兽医站药房等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严重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
6月份,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局畜牧科牵头负责)。
7月份,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督促各地落实整治任务情况(局畜牧科牵头负责)。
7-8月份,组织开展畜禽屠宰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屠宰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的行为,违法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猪的行为。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局畜禽屠宰管理科牵头负责)。
7-9月份,集中力量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开展拉网式检查,集中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清缴禁用药物、非法兽药和假劣兽药,追根溯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负责)。依法严惩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兽药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大队牵头负责)。
12月份,开展节前专项监督抽查,确保元旦期间食用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绩效评价工作,督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局畜牧科牵头负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全面落实监管职责。要根据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部门内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整治工作涉及多单位的,要加强合作,开展联合行动,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专项行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强化地域间的联合执法,建立案件会商、抽检结果共享、信息通报交流等制度,产地、销地衔接配合更加紧密,形成执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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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权益日活动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
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315消费权益日活动方案二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括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米1.2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市工商局、市消协
315消费权益日活动方案三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局提出的尽职责、强服务、促发展的总体要求,有效提高质量技监部门服务科学发展、四个确保的水平,紧紧围绕优化市场环境,抗击金融危机;密切关注民生,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服务xx,提升质量总体水平等重点,宣传质量技监法律法规,强化市民质量意识,促进质量整体水平持续提升,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为加快建设绿色青浦、和谐青浦尽心尽责。
二、活动主题
消费与发展
三、具体安排
⑴3月上旬,在沈巷社区举行手机现场咨询服务活动,邀请有关检测专家赴现场接受咨询;(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科、质量监督科)
⑵3月中下旬,召开名牌工作研讨会;(牵头部门:质量监督科、质量协会)
⑶4月上旬起,组织市民参观市第二十机动车检测站、上海市机动车检测中心;(牵头部门:质量监督科)
⑷3月,结合后处理工作,深入企业专题调研,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牵头部门:质量监督科)
⑸3月中旬,组织开展农资专项打假活动,严厉查处违法案件,重点检查化肥、农用薄膜等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科、标准化科)
⑹3月,对辖区内各建筑工地使用的热轧带肋钢筋、铝合金门窗、电线电缆、低压电器等建材产品开展执法检查;(牵头部门:行政执法科)
⑺3月1216日,在华新镇集贸市场、社区开展电子秤反作弊宣传活动;(牵头部门:计量科)
⑻3月120日,对集贸市场、卖场超市、青浦区各医院的计量器具、电子秤、医院计量管理情况开展检查;(牵头部门:计量科)
⑼3月120日,启动建设节能咨询服务平台,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开展检查;(牵头部门:计量科、质量协会)
⑽3月,在各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及安全大检查;(牵头部门:特种设备监察科)
⑾3月15日,展播《特种设备安全警示片》;(牵头部门:特种设备监察科)
⑿围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普及食品添加剂安全使用知识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咨询活动;(牵头部门:食品科、食品所)
⒀3月起,结合百千万工程的要求,继续开展外来进城务工青年综合培训以及组织市民巡访优秀食品生产企业;(牵头部门:食品科)
⒁3月,开展标准进乡村、进社区试点活动,在农村便利店、农资供应点等发放宣传资料;(牵头部门:标准化科)
⒂3月,开展标准化人员岗位培训班,积极推动标准化工程师培训;(牵头部门:标准化科)
⒃3月,举办农业标准化知识竞赛活动。(牵头部门:标准化科、质量协会)
四、活动要求
1、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做好3.15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丰富和创新3.15活动的内容和载体,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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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战略部署,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夯实质量基础,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实施全面质量监管。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做大做强“xx造”质量品牌,促进xx出口产品从“大出”向“优出”迈进,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外贸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二、活动主题
大力提升质量 建设质量强市
三、活动时间
2017 年9月1日-9月30日
四、活动重点
(一)加强质量综合管理,营造质量共治的良好局面。 加强出入境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结果应用,推进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共用,推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质量统计分析工作,提供着眼于地区外贸发展全局的高水平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在质量强市、政府质量考核、品牌建设等方面联合质监局等市级职能部门合理推进xx市质量管理工作。
(二)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组织开展gb/t19000(iso 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先进质量管理工具方法的宣贯学习活动,让提高供给质量的理念深入各行各业 ;以“中国出口摩托车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为载体推动出口摩托车质量提升;以落实出口食品生产企业防护计划和开展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推动出口食品质量提升;以加强国际旅行健康服务和口岸餐饮监管服务为重点推进服务业质量提升。
(三)开展质量整治活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 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加强消费品和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联动处置;加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进出境货物查验、口岸核生化反恐和食品安全卫生监管上的严格把关,落实防控和保障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全面构建安全防控体系,以良好的质量安全环境,迎接和保障党的胜利召开。
(四)开展质量技术基础协同服务活动,提升质量支撑水平 。 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推进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帮扶措施;完善“中国出口摩托车质量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服务xx摩托车产业质量提升;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实验室资质管理工作水平,积极参与实验室能力验证,提升实验室质量控制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政府实验室公益性作用,提供公共安全技术平台服务。
(五)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大质量宣传力度。 以xx局近年来创建的各类示范区展示为重点,策划组织质量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宣传“以质取胜”、“质量为先”、“质量至上”的理念;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通过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相关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开展实验室开放日、进口商品质量宣讲等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质量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牵头部门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实际,按照《xx检验检疫局2017年“质量月”任务分解表》和《xx检验检疫局2017年“质量月”主要活动安排表》确定的内容,认真谋划,周密安排、强化落实,确保“规定动作不能少”、“自选动作有特色”、“大力宣传多样化”,把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亮点。
(二)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各牵头部门要坚持问题为导向,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有效提升产品、产业质量水平;要把《xx检验检疫局2017年“质量月”任务分解表》中各项任务分解到位,认真加以落实,加大对分支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xx检验检疫局2017年“质量月”主要活动安排表》中各项主要活动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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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为平台,立足提高质量、保障安全、扩大需求、促进增长,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大力提升我省质量总体水平,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提高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2009年全省质量月启动仪式,2009年全省“质量月”活动方案,联合30家企业《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书》,以此拉开2009年全省“质量月”活动序幕。
时间:8月31日
地点:南昌市
牵头部门:办公室、质量处
配合部门:省局有关处室
(二)制作群发“质量月”宣传公益手机短信,启动“食品·安全”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时间:9月1日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省局有关处室
(三)在全省11个设区市所在地,组织开展“2009年全省质量月宣传咨询服务日”活动。广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标准化、计量、认证、许可证以及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知识,充分发挥“12365”功能,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和现场咨询,开展执法打假,保持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并不断提高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能力。
时间:9月5日
地点:南昌市八一广场及其他设区市所在地主要广场
牵头部门:质量处、各设区市局
配合部门: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四)组织开展全省月饼质量监督抽查活动,召开全省2009年月饼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新闻会,公布部分合格月饼名单,曝光严重不合格产品名单,并为消费者提供月饼选购、消费指南。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监督处、食品处
(五)组织开展建材“清新居室”行动,从使用环节入手,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违法行为。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监督处
(六)组织开展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对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打击销售商品过度包装和短斤少两等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计量处
配合部门:监督处、标准化处
(七)召开新闻会,公布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曝光10个典型违法案件。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监督处
(八)组织开展质量专家“园区行、企业行”活动。省局和各设区市局分别组织对辖区内2-3个工业园区的4-6家企业开展咨询、诊断和培训服务活动,积极介绍、推进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帮助企业解决突出的质量问题。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质量处、各设区市局
配合部门:省局有关处室
(九)组织开展“国庆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行动。针对国庆60周年纪念活动,加大现场监察力度,深入排查并治理安全隐患,关停整改不到位的隐患设备,加强节日值班和监控职守,加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准备,保障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
时间:9月至10月上旬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特种设备处
(十)组织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提高我省认证企业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时间:9月至10月中旬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认证处
(十一)组织开展质量教育培训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质量法制、质量管理、标准、计量、认证、检测技术等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的质量法制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倡导各行业企业开展一次以“质量与安全”为主题的质量总结与诊断活动。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为契机,展开新一轮培训工作。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质量处、各设区市局
配合部门:省局有关处室
(十二)组织开展“质量月——质量安全行系列采访报道”活动。邀请中央驻赣和省级主要媒体对全省质监系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呈现出的亮点、特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办公室
(十三)组织消费者参观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参观、咨询,使消费者清晰了解企业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直观真实地见证食品生产全过程,消除对食品安全的顾虑,进一步增强对我省食品安全的信心。
时间:9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食品处、各设区市局
配合部门:办公室
(十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乡村活动。全省每个县(市、区)局分别选择1~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作为帮扶对象,指导和帮助其完善生产条件、达到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同时,通过发送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板报等形式,将《食品安全法》知识送进乡村,进一步提高农村百姓的食品安全意识。
时间:8月至11月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食品处
配合部门:监督处、法规处
(十五)组织开展第40届“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发放标准知识宣传册,开展标准信息咨询服务活动;组织举办标准座谈会;深入企业、社区进行标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贯彻。
时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
地点:全省各地
牵头部门:标准化处
配合部门:办公室
四、活动要求
(一)省局机关各牵头处室要围绕全省“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做好“质量月”活动各项内容的策划组织工作。要结合实际,积极创新“质量月”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打造出“质量月”活动的品牌。
(二)各设区市局要广泛动员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企业在活动中唱主角。要积极引导企业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使“质量是企业生命”的理念成为企业领导和员工的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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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进一步凸显和强化“质量”在全市稳增长、强产业、调结构、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提高保山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
二、活动主题
大力提升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重点
(一)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树立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各县(市、区)商务(工信)局要加大质量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品位保山、质誉未来”的保山城市质量精神,大力宣传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促进“质量月”活动信息的广泛交流和及时宣传。加大保山品牌对内对外宣传力度,增强保山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开展质量和品牌提升活动,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围绕百姓关注的消费品、民生服务等领域,开展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行行业服务标准化,形成促进服务质量提升的内在压力和外在动力;加强品牌培育,积极参加品牌价值评价,提升品牌市场竞争力。
(三)开展质量整治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重大质量问题。开展“双打”整治活动,综合运用监督抽查、执法打假、集中整治等手段,保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产品和重要领域,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严查彻办大案要案,在“质量月”期间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假冒伪劣商品问题。
(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术比武、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基层普及质量知识,提升质量意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创新活力,激发群众质量创新热情,分享和推广一批质量创新成果。加强质量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质量素质和技能,造就一批质量意识强、具有质量技能的工人队伍。
(五)培育工匠精神,提高全社会质量技能。实施质量技能提升工程,开展质量技能提升活动。动员全社会向质量技术能手、技能工匠学习,弘扬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和文化。引导广大企业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打造精品。着力提高一线工人的技能意识和精益求精的质量技能素养,鼓励用工单位完善一线工人提升技能质量的制度和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技能,崇尚工匠精神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商务(工信)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加强沟通合作、部门联合,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积极参与,广泛动员。充分发挥企业“主力军”作用,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有机示范区龙头企业、保山“边疆质量走廊”示范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质量月”活动,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落实质量强业各项措施,提升行业质量、诚信意识;要结合发展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使“质量月”活动更加贴近生活、深入人心。
(三)扎实推进、确保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领域中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有效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总体水平。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质量建设满意度和参与度。
各县(市、区)商务(工信)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好“质量月”活动,适时督查活动开展情况,把工作落到实处。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并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前 将活动总结、有关图片及视频资料和《2017年“质量月”活动统计表》报市商务局。
联系人:周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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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天津市“质量月”活动主题是“大力提升质量共治,建设质量立市战略”。“质量月”期间,市市场监管委将组织开展11项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人人享受质量、安全消费的浓厚氛围。
一、召开天津市质量工作大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天津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通知》和《天津品牌指数及评价方法地方标准》,搭建天津品牌平台,为第二届天津质量奖获奖企业颁奖。
二、按照《2017年天津市名牌产品认定工作通知》要求,做好2017年度天津市名牌产品认定工作及打造天津品牌,创建知名品牌示范区,鼓励企业坚持自主创新,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质量供给水平。做好第三届中国质量奖的推荐工作,积极宣贯天津质量奖地方标准,促进全市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升级,扩大天津质量奖影响力。
三、开展质量攻关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积极推动质量攻关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向纵深发展。下发征集2017年本市质量攻关重点项目的通知,开展质量攻关项目评审,召开全市质量攻关成果发表会,组织专家对发表项目进行评选,现场评出获奖项目、优秀质量攻关小组、优秀推荐单位,由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表彰,并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四、组织认证执法人员和全市有机产品认证生产、销售企业、进口商,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相关知识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有机产品的概念,认证实施规则及标准。进一步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生产及流通领域的监管,提高有机产品认证的有效性。
五、本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信息,让消费者及时了解本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状况。加大对新颁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基层食品监管人员、审查员的培训,切实提高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效能。
六、大力实施标准提档升级工程,建立并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开展“标准化+”行动,全力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今年特别要做好绿色产品统一标准和认证,实现绿色产品统一标识。
七、组织开展夏季消防产品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本市消防产品质量安全。
八、开展2017年“计量便民服务日”活动。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市计量院及各相关单位开展计量便民服务日活动。
九、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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