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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按照市、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安排,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强化矫正措施,拓展矫正方式,提升矫正水平,提高矫正质量,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作用,为建设美丽凤凰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坚持矫正为本,加强日常管理,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和开展,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
三、工作目标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矫正工作例会,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社区矫正人员的考核、鉴定与奖惩等,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漏管、脱管,减少或杜绝重新犯罪。
二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主力军作用,着力培育一批社区矫正工作能手,规范和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解决有人做社区矫正工作,有能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三是进一步严格矫正监管措施。加强分析排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和对策,将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抓好分类管理,对重点人员做到重点监控、重点教育、重点帮助、重点转化,对不服从管理、矫正效果不明显、有一定潜在风险的对象,加大鉴定力度,对需要收监的对象,积极向相关部门建议,切实提高矫正工作的实效。加强流动人员的监管,完善“托管”措施,严格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严格审批手续,对因务工、就学、探亲、就医等需要短期或长期外出的,认真落实责任审批。
四是进一步落实开展矫正教育学习。在集中教育方面,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开展阶段性且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制意识,努力达到“认罪服法”的矫正目的;在个别教育,针对不同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个性化矫正教育,做到“专人有专工”,开展对口矫正,形成矫正长效机制。
五是进一步落实矫正人员档案管理。根据矫正对象的情况差异分别制定矫正方案,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个人档案,不同类型区分记录。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坚持电子台帐与纸质台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做到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平台。对解矫对象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解矫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四、工作措施
1、进行摸排梳理。年初,对在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进行摸底、调查。对社区矫正人员按犯罪性质、矫正期限及刑罚的不同,分别进行谈话了解,了解他们的社会背景和家庭情况,详细记录每个社区矫正人员目前的思想状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2、落实日常监管。 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在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思想汇报时给予不同的引导,根据个人身体、工作状况,分别安排社区服务,参加个别教育和集中教育,对于个别不服从管教的,依法予以严惩。
3、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社区、家庭、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作用,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多方位、多层次、全时空的矫正教育。
4、开展技能培训。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咨询和技能培训,强化技能素质,提升就业能力,克服心理问题,树立就业信心,帮助解决社区矫正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5、提高队伍素质。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素质,达到“六清”:矫正流程清、法律政策清、对象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按上级部门要求配足社区矫正志愿者,落实社区矫正人员与志愿者1:2的比例要求,并实行动态管理。
6、搞好系统维护。安排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维护,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高效运作、安全稳定,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办事效率和科技含量,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7、树立改造典型。对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作为矫正人员的正面典型大力宣传,激励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改造。
8、加强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应对方法,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严格控制重点管控对象的活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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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和州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强化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自身宣传,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20*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获省部级表彰1人次,获州级以上表彰13项,被县级表彰5项。今天州司法局召开理论学习暨全州司法局长会议,借此机会,把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汇报。
一、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法制宣传效果明显2009年,是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是最为关键的一年。半年来,我县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工作要求,按照县委、政府年初的工作部署,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一是精心组织“三月综治法制宣传月”活动。县政法委、宣传部、综治委、治县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及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西综治维稳电[2009]1号),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平安和谐稳定”这一主题,充分利用车辆、广播、电视、板报、图书、挂图、手册、挂历等宣传工具和资料,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抓住六月安全生产月和“6.26”国际禁毒日的有利时机,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始终。二是扎实开展“四下乡”和法律进乡村活动。1—4月份,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司法局、县委610办、县民族宗教局等16个部门组成的“四下乡”宣传队伍,深入到各乡镇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禁毒防爱、打工维权、防范打邪等知识。三是全面推进“千村普法百村培训”工程。积极采取法制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调解讲法、写作法律文书、法制文艺演出等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形式,面对面地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灌输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半年以来,共培训了110个重点村民小组,开展调解讲法566场次,使农村群众受到了全方位、面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清理各类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做好“五五”普法迎检准备。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为迎接明年省、州检查验收,从6月中旬开始,依法治县办对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进行查缺补漏,为我县“五五”普法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大我县司法行政机关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一是加强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组织调解员参加县、乡、村组织的基层综治维稳和普法骨干培训班,提高调解员法律素质和调解技能。二是积极请示汇报,争取综治维稳经费向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倾斜,解决人民调解员误工报酬,提高调解工作积极性。三是下发了《*县司法局关于认真开展集中排查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工作的通知》(西司发[2009]11号),重点对土地征用和承包、矿产资源开发、山林土地争议、水源使用村务管理等方面的农村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做到新老问题“底数清、情况明”,确保不落项、不漏人、不留死角盲点。1—6月,全县共受理各种类型矛盾纠纷238件,调解238件,化解成功233件,成功率达98%。其中:人民调解组织调处209件,成功化解2*件;司法所调解32件,成功调处32件;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调解29件,调解成功26件。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互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正日趋完善。
(三)社区矫正稳步推进2009年是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启动年,为深入贯彻全州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启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成立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二是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2月27日,召开了由乡镇主要领导、政法委书记、综治专干、司法所长、派出所长和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共75人参加的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一项全新而艰巨的工作,要求社区矫正工作者具备渊博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系统的心里健康知识等综合素质。为此,认真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者和乡村干部学习宣传两高两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2003]12号)、《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和州、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进一步扩大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并组织县局社区矫正股及司法所长到马关县参观学习社区矫正先进经验。自启动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县吸取了全州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新做法、新经验,创新地推行“接纳尊重、唤醒自尊、真诚信任、良性互动、维护自决、灌注希望”的矫治模式,效果显著。半年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共98人,累计期满解除矫正16人。6月在册矫正对象82人,其中:暂时无法联系28人,下落不明4人,档案健全50人。特殊病患者(艾滋病)1人。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有效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
(四)安置帮教有效开展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杜绝和减少从新犯罪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能。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置帮教工作,自20*年以来,每年都组织帮教团到监狱、劳教所开展帮教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县各乡镇司法行政干部对刑释人员,采取跟踪帮教、定期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了解发展生产情况及思想动向,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营造平等、无歧视的生产生活环境。20*年以来,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对象212人,其中:刑释196人,解教16人。今年1—6月份,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8人,现已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没有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五)法律援助面宽质高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云办发[20*]21号)和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办发[20*]19号)文件精神,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对《法律援助条例》、《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法》学习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二是认真组织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和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参加全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和省厅组织的考察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援助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在配齐配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同时,在村委会聘请村党总支(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法律援助联系员,负责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以及法律援助对象贫困状况的调查、审核等工作。四是加强法律援助调查研究,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标准。上半年,我县在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符合县情的法律援助措施,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标准从原来的200元/件提高到300元/件,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半年来,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件,其中:刑事1件,民事51件。“12348”解答咨询121人次,接待群众来访198人次,解决民间纠纷16件。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
(六)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执业道德教育,努力促使公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履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义务,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不断壮大自我发展能力。2009年上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县司法局和县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工作者执业行为的通知》,保障和促进了我县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杜绝违规违纪执业行为的发生。二是严格年检注册,对年检注册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注册。正确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力破“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等难题。半年来,法律工作者共经济、行政、民事诉讼案件82件,为人民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二是积极拓展公证业务,提高办证质量。半年来,共办理种各类公证22件,其中民事公证21件,经济1件。三是加强对律师的执业监管,全面提升律师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律师在执业中的收案、收费、会见、辩护、等各个业务环节,积极引导律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鼓励和支持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同时,主动加强与公、检、法的业务联系,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半年来,七花律师事务所共诉讼案件11件。其中刑事1件,民事1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写作法律事务文书15份,接受法律咨询73人次。
(七)司法行政社会认知度提高半年来,反映司法行政工作的稿件分别被《法制网》、《云南日报》、《文山日报》、《*重要信息》等媒体和报刊采用38篇。其中人物通讯《用生命奏响平安和谐歌》荣获全国首届“法治与和谐”优秀法制作品三等奖;《法律援助农民工感受到的温暖之手》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改革开放三十年征文三等奖。通过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八)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扎实推进按照州局党委和县委的要求,扎实开展科学发展观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工作信息、调研报告,广泛征求科学发展司法征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司法行政队伍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有了根本转变,对科学发展的内涵、重大意义有了深刻认识和理解,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规划》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通过对全县普法依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各所站、村委开展普法治理工作的情况不容乐观,台帐、记录不规范,档案不齐全;(二)各乡镇均无法制宣传交通工具和专业宣传器材,导致农村或边远地区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薄弱环节,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难以到位;(三)人员缺编情况严重,目前,我县司法行政系统仅有在编人员38人,按编办批准的55个编制尚缺员17人,1人所现有3个,给指导人民调解、开展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和压力;(四)公证业务难于拓展,近年来,办证业务出现萎缩现象;(五)执业律师少,仅2名律师的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长期病休,只有1位律师办案,律师工作难于正常开展。(六)没有注册的法律工作者仍有以亲属为由诉讼,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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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从社区矫正工作试行以来,为了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一直高度重视和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社区服刑人员流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流动管理作出原则规定;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对象迁居、会客、请销假等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制度,市根据《省社区矫正工作办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的规定。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协作机制,签署社区服刑人员异地委托管理协议书。各司法所立足实际,对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的条件、程序、管理措施、考核奖惩作出具体规定。县专门编制了300份《社区矫正手册》已免费发放到每一个社区矫正对象手中,市社区矫正办也正在编制包含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社区矫正工作纪律、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管理制度、社区矫正工作程序等内容在内的全市性社区矫正工作手册,拟于今年12月下发全市执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审批。严格请假条件,规定入矫3个月以上、经风险评估重新犯罪风险低、日常考核良好、有正当请假理由的社区服刑人员,才能进入请假审批程序。外出社区服刑人员必须有同行人员作为担保人并签订协议。规范请假程序,社区服刑人员必须提交务工、就学、就医单位证明书等材料,对符合条件、外出时间在7天以内的社区服刑人员,由司法所批准并发出准假通知书;外出时间7天以上的由司法所报县区社区矫正办批准并发准假通知书。并开展外出前专题教育,通过针对性个别谈话教育,强化其在刑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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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个人工作计划,欢迎阅读。
个人工作计划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201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文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积极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情况未及时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个别考虑,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能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情况的考核制度。尤其抓好矫正对象的入矫时教育,这样能为以后的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目前招聘信息很多,但是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也很多,平时继续多多观察留心,有招聘信息的及时通知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即使他们没有找到工作,也会心存感激,也会为以后的矫正工作埋下好的伏笔。
四、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资料的管理。建立专门的矫正对象档案资料库,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认真对矫正对象个人档案资料进行管理、维护。根据区矫正办要求,做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录入、维护工作。有的矫正对象年限比较长,为了更好的管理,在平时保存好个人材料的同时,每一年结束时把当年的纸质档案材料做出来,一方面可以及时有纸质材料信息,另一方面也为矫正对象结束矫正时不用一下子做那么多的纸质材料,这样不仅及时掌握情况,也给自己的工作带来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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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循证矫正案例库建设的价值
(一)提供矫正证据支撑典型案例矫正是基于刑事个别化的原则,指的是刑罚执行机关以及社区矫正机构根据不同矫正对象的具体犯因,采用有针对性的干预方法,矫正罪犯的认知和行为,以实现预设目标的专门活动。典型的案例报告对某个或某类矫正对象的显现问题(犯因)进行细致深入研究,通过调查、量表测试,最大限度收集显现问题(犯因)的有关资料,剖析显现问题(犯因)的各项变异因素,并根据科学理论进行反复试验和观察,最终作出结论,判定有效的、可行的具体方法和手段。
(二)指导教育矫正实践循证矫正技术性很强,在实际应用中往往会出现很多理论中没有涵盖的细节和变化,如果没有相似的某个或者某类罪犯个案作为参考就会碰到很多障碍。在显现问题(犯因)确定后,矫正实践者需对研究个案进行长时间的深入调查、追踪,不断探寻问题的内在根源,促使自己在个案借鉴引用和分析过程中,把理论知识与发展能力(创新矫正方法和手段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呈。此外,案例报告的学习应用,案例报告的撰写等过程也是是将矫正理论与实践有效紧密结合的过程,促使矫正理论寓于实践、指导实践。
(三)构建矫正信息平台矫正实践者对搜集到的大量资料和信息进行汇总、选择、整理、分类、加工、评价和研究之后,建立案例库,在此基础上将案例库同其他教育矫正信息整合,将会构成强大的矫正信息系统。矫正信息系统的应用便于矫正实践者迅速、准确地从各类不同的数据库或信息系统中检索到与自己需求相符合的资料和数据。监狱管理者还可以根据矫正信息系统量化数据的汇总、分析,总结教育改造工作的基本规律,宏观预测矫正对象的发展趋势,为制定教育改造工作方针、创新教育矫正方法提供决策依据。
二、循证矫正案例库建设的标准
(一)个案入库标准1.客观真实性。客观性真实是指选择的矫正案例必须是客观现实存在的,且运用的矫正方法、手段及矫正结果必须是在具体案例矫正实践中确已应用并经实践检验证明的案例,它是案例存在价值的生命之本,也是判断能否作为矫正实践证据的基本标准。只有实事求是地根据真实矫正行为编写的案例才能达到为循证矫正提供真实、可靠证据的目的,实现案例指导矫正的功能。未经实地调研或置身矫正团队,而仅凭一般性的经验或个人主观意识编写的矫正案例,是虚构的教育矫正情景,这样的案例常常被称之为“安乐椅式案例”①。如果将此种案例传播矫正理论、方法及技术,用于实践指导,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一是被指导的矫正实践者可能怀疑案例的真实性,对案例库证据失去信任感;二是案例将会被束之高阁,被指导的矫正实践者不会去认真研读其认为是虚构的案例;三是如果被指导的矫正实践者把虚构的矫正情景处理对策用于具体矫正实践,将会出现不可预期的偏差,这对深入循证矫正的实践是极为不利的。伯克也认为:“用编造的事实进行案例教学有很大风险。就像医生用一个假想的病例进行医治活动一样,是没有用的。总之,案例必须来自现实生活。”他指出,案例中的人名、地名可以改变,但实际素材不能动,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本来面目。案例素材必须强调第一手性,即案例素材应该是案例采集和编写者根据现场调查的第一手材料或参与矫正团队亲身实践加工而成的。其他方法搜集到的二手资料,往往会因为提供者观点、视角的不同,使其真实性和实用性大打折扣。2.典型性。典型性与研究价值成正比,典型体现在某些方面具有显著的特征,如矫正对象特别,某些测量评价指标与众不同,改造表现评价不同等。如监禁场所矫正对象的典型性表现为累惯犯、多次服刑罪犯、暴力犯、涉黑涉恶罪犯以及类罪犯等。典型性是案例选取和案例库建设过程中的基本原则。一个适用的案例应当能够代表教育矫正的背景特点,能够涵盖比较完整的知识体系和反映基本的矫正原理。实践中与某一知识层次相关的案例很多很杂,矫正实践者在进行案例库建设时不能仅仅根据案例影响范围大小或案例本身获取的便利性来选择,应当严格根据案例教育矫正的目标和现实指导价值进行筛选,原则上应实事求是地选择那些最为典型、与理论知识最为相关且有实践效应的案例。通过案例的学习,可以窥见这一方面矫正实践的全貌,可以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在基于事实的前提下,典型的矫正案例应该具有一定的理论高度,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深度。如果矫正案例选择的对象缺乏代表性,内容过于肤浅,理论缺失深度,就无法通过案例传递矫正理论知识、实践方法和手段,这个矫正案例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3.可进入性。可进入性是指矫正案例应该能够使被指导者进入相应的教育矫正情境。矫正案例最突出的功能就是它创造出一种类似现实的模拟矫正情景,在这种模拟情景中,被指导矫正实践者可以直观体验教育矫正的矛盾冲突,进行分析和决策,从而培养其教育矫正的意识和技能。所以,“运用案例背后的全面要点是使您能够承担特定组织定人的角色和责任。作为正在进行的工作的训练形式来考虑它。案例提供了深入参与在实际组织中实践的人们实际面临的决策的可能性、承担所有者、感觉压力、认识风险,使你的思想让别人了解。”②基于案例的可进入性要求,矫正案例的情景描述必须要满足能够帮助被指导矫正实践者通过自己的经验、经历甚至是想象进入该矫正情景的要求,因为情景描述是被指导矫正实践者进入案例情景的主要借助点。4.完整性。目前,国内许多教育矫正机构编写的许多案例通常只有三部分组成:标题、正文(矫正对象情况介绍、矫正过程、矫正效果)、收获感想,这种案例内容不丰富、结构不严谨。严格意义上讲,一个完整的矫正案例应该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编号。编号是案例在案例库的标识代码,类似于公民的身份证号,能够便于案例的管理和检索。(2)标题。标题是案例的名称,相当于公民的姓名。案例的标题应是价值中立的,切勿出现带有文学色彩、结论暗示的字词。点明案例的矫正机构名称和案例的主题、关键问题或焦点即可。有的标题包括主标题和副标题。(3)篇首注释。篇首注释一般置于案例首页下方,用横线与正文隔开,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案例编写者姓名、简介,也可放于标题右下方。二是免责申明或案例用途。如注明:“本案例只用于讨论,不作为评价和暗示某种矫正方式成功与否的标准。”三是版权归属。如注明:“本案例版权归省监狱管理局案例研究中心所有”。最后是掩饰处理情况。说明是否对案例中涉及的机构名称、个人信息、敏感数据进行了掩饰处理,以体现保护个人隐私的伦理性。例如:“本案例对部分信息和有关人员的姓名进行了掩饰。”(4)正文。这是案例的主体部分,介绍所涉及的矫正机构或团队的基本情况、矫正对象的详细资料、危险性评估、矫正需求评估、矫正设计、证据查找选用、矫正计划、矫正实施、效果评估、案例总结等。(5)思考题。这部分列出要求被指导矫正实践者之后进行思考、讨论的问题。一般,矫正案例思考题有以下几种常见形式:如果你是案例中的主要决策者,你对这一案例如何分析;你能考虑到的方案有哪些,如何实施;在回答上述问题时,你有哪些假设,这些假设对解答问题有何影响等等。
(二)案例库的质量标准1.数量丰富。案例数量的丰富与否是案例库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如果案例库案例数量过少,就无法称为“库”,而且还无法应对矫正对象、矫正问题多样性的实际。由于教育矫正实践中对案例的需求量很大,因此各省监狱管理局以及社区矫正机构都以不同的形式编印或出版了矫正管理案例选集,如2013年2月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以全省监狱80篇矫正案例文章为内容编印了《循证矫正案例库(一)》,用于指导和提高监狱民警循证矫正工作业务。但面对数量庞大、复杂多样的矫正对象,这些指导案例还有待于进一步丰富充实。在当前大力推进循证矫正的背景下,矫正案例需求量将会大幅度增加,应积极开展案例征集活动,建设数量丰富的案例库,以供实践所需。2.分级分类。鉴于技术力量和应用需求,应建立部级、局级、监狱级分级案例库。各案例库侧重点有所不同,监狱级案例库应结合本监狱在押犯的行为特征和特点,按照规范统一的分类标准,建立符合自身教育矫正实践实际的案例库。部级、局级案例库门类应该更加齐全,案例应该涉及监禁罪犯、社区矫正人员、劳教戒毒人员等各类矫正对象,覆盖不同规模、不同性质、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矫正机构或团体(监狱矫正部门、社区矫正机构、志愿者矫正团队、专业矫正研究人员等),包括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案例(自治模式、医疗模式、更新模式、社区模式、监管模式等方法手段)。分类的案例既有成功的典型案例,还可适当遴选个别尚未完全成功实施矫正的“失败”案例入库,供众多矫正工作实践者对矫正方法和策略进行反思、检讨,形成典型案例与特色案例相对统一的门类齐全的案例库。3.配备使用说明。案例库使用说明也称之案例库指导注释,是给使用此案例库的被指导矫正实践者提供的材料。通常包括如下内容:案例库建立的背景信息、关于案例正文及思考题的评价和观点、案例库查询的操作说明等。使用说明仅供被指导实践者参考之用,没有强制使用的规定。通常,案例库使用说明对编写者的要求很高,编写者既要熟悉案例及其背景,又要能够准确判定某类案例用于解决何种问题,所以,一般由资深的矫正专家撰写。
(三)案例库管理标准1.建立规范统一的案例管理分类编码制度。对于正式入选的案例,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统一编码。规范编码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进行分类以及分类的维度如何确定,目前国内循证矫正案例的分类尚未形成统一标准,这给全国建立统一编码的案例库增添了难度。江苏省监狱管理局2013年2月编印的《罪犯循证矫正指导手册(实行)》将入选的案例分为案例入库层和案例应用层进行分类编码管理,值得借鉴。案例入库层对成功案例进行分类编码,编号应该能够反映该案例的开发时间、类别(社会工作矫正、教育矫正、心理矫正、医疗矫正、综合矫正)等关键词(罪犯自然情况、行为特征、犯罪原因等,具体内容根据案例库建设管理者建议而定)编码,以便检索、案例审核、案例入库。案例应用层分为案例检索、待矫正案例的基本信息、参考应用情况的信息录入、跟踪效果情况录入等。2.建立案例库的信息录入和更新制度。此时计算机技术介入,建立一个类似于图书馆数据库的信息管理系统,由专人将入选的案例按照分类编码的顺序逐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可供检索查询的案例库。案例库的信息录入是一项长期而又繁琐的工作,且录入的案例信息必须完整而又准确无误,这就促使信息录入的工作人员不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而且还应当具备计算机操作能力和教育矫正理论及实践经验的知识背景。案例信息的录入并不是一劳永逸的,案例的使用有一定的“保鲜期”。教育专家贝内特(j.b.bennet)认为,一个好的案例描述的应该是近五年发生的事情。①今后,循证矫正实践必将深入推进,教育矫正的方法手段必将得到创新发展,如果不更新案例,那么案例就失去了现实指导意义,即失去矫正证据的价值。因此,案例库的维护和更新是案例库建成后的核心工作,是持续发挥案例库指导矫正实践的关键所在,必须加以重视。3.建立管理、维护、使用权限的分配制度。根据运用案例库人员的职位、分工以及角色的不同设置不同的使用权限。管理、维护、使用是由高到低的三个管理权限,管理者权限最大,能够对整个案例库运行进行操作管理,拥有角色设置、分配、授权等职能;维护者是在管理者的授权范围内对案例库进行信息录入、更新、调整;使用者根据管理者的授权对某一类或多类的案例拥有检索、查询、下载、复制、打印等权限。同时,案例库信息管理系统置于计算机网络中,在管理、维护、使用上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合理设置分配权不仅能够促进共享资源利用的合理化,而且还能适当规避网络安全风险。
三、循证矫正案例库建设的流程
(一)案例库总体规划1.明确案例库建设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循证矫正模式下的案例库建设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首要标准”为统领,坚持教育、矫正、转化的工作方针,立足为矫正实践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根据职权范围决定案例库建设的层级,确定案例库建设的总体规模,制定实施计划和推进措施。2.明确案例库建设的团队分工以及职责。在确定案例库建设的总体目标后,建设案例库建设的工作团队就显得至关重要。一个理想的矫正案例库建设团队应该由矫正机构的负责人、教育矫正专家(教育、心理、医疗等)、第一线实践矫正师和案例库维护人员等组成。案例库维护人员应当对循证矫正的原理、技术和方法有全面地掌握,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以便在材料收集、整理、分析、研究过程中能够去伪存真、把握要点。同时,计算机信息技术人员也应介入,为数据库的信息建设提供信息载体和技术支撑。根据团队成员在建设案例库中的作用,明确分工及职责。矫正机构负责人负责整个案例库建设的推进进度、人员协调、经费保障等,并行使最终的审批权;教育矫正专家负责帮助案例编写者(第一线矫正师、案例库维护人员等)准确理解、掌握案例编写的特点和要求,为案例库建设提供专业指导;第一线实践矫正师为案例的编写提供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并协同案例库维护人员编写案例,提高案例作为矫正证据时的可操作性;案例库维护人员主要负责案例的整理、编写和案例库信息录入以及其他日常事务。3.明确经费保障、激励措施。经费保障和激励措施是开展循证矫正案例库建设工作人员的物质保障和精神动力,有利于激发案例库建设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矫正机构应当建立专款专用的财务保障制度,“据北京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测算,一个优秀案例的开发成本为1万元人民币左右。清华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对外招标案例的付费标准是千字千元,即一个长度在1万字左右的案例需要支持作者1万元人民币。”①由此可见专业的权威案例研究机构对经费保障和激励措施的重视程度。对案例库优秀管理人员应建立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制度,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紧密挂钩,以此激发管理人员创先争优的意识和行动。
(二)案例素材收集素材收集是编写案例的起点工作,丰富、详实的素材是案例高质量的有力保证。有学者研究表明,在案例开发的过程中,素材收集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远远多于后期的案例编写。案例素材的来源通常有两种渠道:一是案例编写者在担任教育矫正工作的某一职务期间或正在从事循证矫正工作期间所编写的案例;二是通过对某一罪犯具体矫正实例进行实际调查,了解、收集到的相关案例素材。由于当前国内循证矫正尚处于探索试点阶段,之前教育矫正案例缺乏系统的梳理,所以第二条途径是我们目前收集素材实践中主要依靠的方法。用第二条途径来收集素材,它的步骤比较固定:第一,联系调查对象,调查对象既包括矫正工作的实践者也包括接受矫正的人员。通过向他们坦诚说明意图,解释案例调查的意义目的,并严守个人隐私及所涉及案件的秘密,以消除他们的顾虑,寻求对方的理解支持。第二,拟定调查提纲。调查提纲应该明确素材收集的具体范围(如关于主要人物的资料,关于主要矫正技术、方法的资料等),以及调查访问的具体方式(如书面调查、个人深访、集体座谈、现场跟踪观察等)。第三,开展调查访问。按预先计划在约定的时间、地点,依照调查提纲,对被调查人进行具体的调查访问,收集第一手材料。调查访问时应该尊重受访者,尊重事实,突出重点,做好记录。最后,整理调查资料。调查访问结束后,应迅速整理汇总调查记录,若发现存疑和遗漏的地方,还需及时回访,核实补充。
(三)案例报告撰写在素材收集完毕后,矫正者需按照案例撰写的格式和要求撰写案例报告,案例报告初稿完成之后还需逐次修改、完善,一般先由案例编写者自行修改,自行修改后转交案例库建设团队中的其他矫正师和团队评审组评阅。在充分听取他人的意见并对照意见修改后才将案例呈交团队负责人审阅,并做进一步完善。一个完整的案例所需包含的内容在单个案例质量要求里的“完整性”中已作详细的论述。以下为某监狱案例矫正案例报告样本,可供参考:“案例编号/某某监狱罪犯某某矫正案例/编者/篇首注释/摘要/关键词/一、罪犯资料(一)基本资料(二)家庭社会情况(三)犯罪情况(四)服刑情况/二、再犯危险评估/三、矫正需要评估(一)工具评估(二)矫正民警分析评估/四、总体矫正设计/五、证据查找选用(一)矫正证据检索(二)矫正证据选用/六、矫正计划/七、矫正经过(一)总体矫正经过(二)具体矫正经过/八、效果评估(一)近期效果评估(二)远期效果评估/九、案例总结/十、思考题。”
(四)案例试用检验案例在正式入库前必须要进行试用,简单讲就是将案例用于正式的案例指导,接受矫正实践检验,然后案例编写者根据试用结果对案例进行再完善。这样才能保证每一个入库案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根据案例正文的字数,案例可以划分为四种:微型案例(500字-1000字);小型案例(1000字-3000字);中型案例(3000字-10000字);大型案例(10000字以上)。
(五)案例入库维护此时,应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将案例信息统一集合,入库管理。矫正对象情况复杂多变,教育矫正工具、方法、手段等也在日益更新、进步,案例库要与之衔接发展,保持高度的匹配性和时效性。鉴于此,对于已经入库的案例,要定期鉴定,淘汰其中已经与当前矫正实践脱轨的案例,修正瑕疵案例,并对矫正实践中显现的新问题及时开发,补充相应的案例,使案例库做到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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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市社区矫治试点工作的调查报告
20xx年1月28日,xx市在三个区启动了社区矫治试点的第二阶段。当社区矫治作为一个概念对于大多数公众来说还很陌生的时候,谨慎而又精明、敏感而又睿智的xx人却以一种敢为天下先的勇气,把社区矫治从学者们的寂寞书斋里请到了自己的生活中。近日,记者对xx市开展社区矫治试点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在此前就社区矫治的有关问题就教于有关专家,以期对社区矫治有最基本的认识。 让我们一起走进xx,走进社区矫治。 (一) 早春的xx。午后的空气湿润而安详,让人感到平和而愉快。十五平方米左右的卧室内,一张干净利落的单人床上,半躺半坐着一个老人,他正在与一位中年女性进行着交谈,面带病容的脸上不时浮现出一丝笑意;二人夹杂着一些普通话和xx话对白,也让人感到平和而愉快。 这是xx市普陀区真如镇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周老师在走访矫治对象、保外就医人员夏某。 夏某,男,1936年生人,大学毕业,xx市某行政单位计划处原副处长,某工程指挥部原负责人,1995年因贪污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半,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因病于1998年12月被予以监外执行。 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去年底,在最先开展社区矫治试点工作的徐汇区斜土街道、普陀区曹杨街道、闸北区宝山街道共有104名像夏某这样的矫治对象,他们分布在三个街道的64个居委会中。 司法部社区矫正制度研究课题组牵头人、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所长郭建安介绍说,社区矫治,也可称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经法院宣告缓刑和经法院裁定假释以及由监狱等部门予以监外执行的罪犯放在社区,由专门的国家机构,在机关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意识和恶习的刑罚执行活动。郭建安说,在当今国际社会的行刑活动中,社区矫治已成为发展较快的一个领域,它反映出整个刑罚制度由肉刑到监禁刑、再到非监禁刑的发展,而其最终将带动刑罚制度走向恢复性司法的理想阶段。仅就缓刑和假释两种行刑方式来讲,据20xx年的统计,社区矫治人数与监禁人数之比在加拿大为394.15%、在美国为236.10%、在日本为111.60%、在俄罗斯为81.01%;而在我国,由于观念和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从立法、司法到执行的各个环节严重依赖监禁刑,社区矫治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目前属于社区矫治范畴的刑种和行刑方式有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以及剥夺政治权利。郭建安认为,xx市的试点工作是一种会产生深远影响的、有积极意义的探索。 今年大年初一,斜土街道的敬老院里传来阵阵欢声笑语:斜土街道的30名矫治对象到敬老院为老人们服务来了。他们有的擦窗扫地、晒被子,有的陪老人聊天、给老人换衣服,有的在给老人理发,还有的在与老人对唱京剧……气氛融洽。在场的斜土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晓当即与敬老院签约:今后每月都组织矫治对象来敬老院服务两次。 为老人们服务,是试点街道对矫治对象实行劳动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在社区,矫治对象要遵守社区矫治办公室(或工作小组)制订的相关守则,要遵守外出请假制度;要定期参加社区矫治办公室组织的爱国主义、思想道德品质教育活动;要参加社区举办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班;而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公益劳动,则成为矫治对象接受社区矫治的主要手段。 斜土街道制定了《斜土街道社区矫治义工(公益劳动)制度》,规定凡是符合劳动条件的矫治对象(保外就医者除外)每周必须参加不少于四个小时的义工劳动;凡是超过就业规定年龄的对象,可以自选义工点做力所能及的劳动,但须征得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认可,并有工作小组指派义工点人士负责记录《社区矫治义工劳动记录卡》;有固定职业或工作岗位的矫治对象,可根据自己时间岔开安排;凡矫治对象因有病或有急事无法按时参加义工劳动的,须提前一天请假,准假后另行安排时间补上;可连续计时,但须经社区矫治工作小组许可,采取月计、季清办法(每月不少于18小时,季不少于54小时),社区矫治小组工作人员将月中随访,季末汇总,列入奖罚考核内容。 实行义工劳动制度,促进了矫治对象与人沟通的能力,增强了他们的社会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其早日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在试点街道,参加公益劳动已成为许多矫治对象的自觉行动。“我要用劳动的汗水洗刷自己的罪错。”曹杨街道的矫治对象白某这样说。 先期试点的三个街道的104名矫治对象至今无一人有重新犯罪记录,其中斜土街道的一名保外就医人员通过社区矫治还获得了假释。 (二)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缓刑、管制、假释、监外执行以及剥夺政治权利等非监禁刑均由公安机关执行,实际是由公安派出所来执行。但是,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打击现行犯罪,同时还负责维护日常社会治安和担任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已十分繁重。因此,在公安机关内部还没有建立起专门的执行机构和执行队伍以及执行人员,实践中对这类罪犯的考察往往很难进行。郭建安有如此看法。 从 关于xx市社区矫治试点工作的调查报告第2页
我国目前刑罚执行的实际出发,借鉴国际上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治执行机构设立模式,xx市在20xx年8月做出部署,试点街道要建立社区矫治工作小组,按适当比例配备社区矫治工作者,人员主要来源于市监狱局派出的干警和社区适合担当这项工作的同志。社区矫治工作小组是实施社区矫治工作的主体。有官员将xx市的这种社区矫治机构管理形式戏称为执行主体与工作主体的分离。 根据有关部署,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任务是:对社区内各类被判处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假释、监外执行的各类对象进行管理和教育;负责掌握矫治对象的现实表现,定期进行访谈,组织各种公益活动,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制作考核材料及相关的法律文书,协助有关单位解决社区矫治对象的实际困难等。而在每日的具体事务中,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工作则要繁琐得多了。 在许多试点街道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办公室里,记者都见到了对应每名矫治对象建立的《社区矫治工作记录簿》,详细记载着矫治对象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接受刑罚情况以及个人专业特长等。社区矫治工作小组每月还要填写《社区矫治工作情况月报表》,按季填报《社区矫治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新接受一名矫治对象时,要向其发送一份《致社区矫治人员的公开信》;斜土街道还要送上一份市区主要场所的情况介绍以及乘车路线等等。而为了体现对矫治对象“思想上帮一把、生活上扶一把、工作上搀一把”的“三个一”工作原则,帮助矫治对象走出思想误区、调和家庭矛盾、解决生活困难、安排劳动就业则是矫治工作小组的“重头戏”。正如一位志愿者所认为的那样,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真正做到了“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劳动手册》在xx市是就业的“准入证”。20xx年8月获得假释从新疆回来的徐某,因找不到工作在家待了近一年,因为多了一张嘴而负担过重的妻子此时提出离婚。出于自尊和无奈,徐某几乎天天到居委会去找:我在监狱里还有工作可做,为什么回到社会上反而找不到工作了?就在这时,社区矫治工作小组开始工作了。小组人员在做好徐某妻子工作的同时,三番五次往返于区劳动就业保障部门做说服工作,并找到重庆市有关刑满假释解教人员享受社会保障的规定提供给他们做参考,终于为徐某拿到了《劳动手册》。目前徐某已在一家公司开始了工作。通过社区矫治工作小组的大量工作,矫治对象李某不仅拿到了《劳动手册》,还得到了相应的生活保障金,现在正在办理退休手续。 监狱干警是社区矫治工作的重要力量。三个试点街道在工作初始就各配备了两名监狱干警。他们在街道提供的办公场所上班,从事社区矫治工作,但工资关系和人事关系均在原所属监狱。曹杨街道社区矫治办公室的曹光仪从1966年开始至今一直从事监狱管理工作,可以说经验丰富。他认为对罪犯来讲,“大墙内”的管理具有“刚性”,而在大墙外的社区矫治更强调的是“用人性化的理念进行理性化操作”。斜土街道的老王长得白白胖胖,慈眉善目。他也是一位监狱干警。“我们要为矫治对象解决实际问题,这样我们的工作才会有亲和力。”不紧不慢、实实在在的几句话似乎印证了记者对他务实、诚恳的“第一印象”。 辅绍玉当过民兵营副营长,做过厂办主任,干过保安,20xx年在普陀区真如镇一居委会任治保、调解主任。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月29日,参加首期社区矫治工作者培训班,考试合格,获得结业证书,现在真如镇社区矫治办公室工作。虽然刚刚从事社区矫治工作,但他对该项工作有很深刻的认识。“我会尽力的。”四十多岁的他说话时略显得有些羞涩。他属于社区矫治的社会工作者,属于“街道的人”。 77岁的陈惠珍女士离休前从事妇联工作,做过多年的行政工作,具有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和热情,思想开放,善于接受新事物。面对矫治对象这一特殊的思想工作对象,她充满着激情。她与矫治对象陈某结成“一帮一”对子,经常与她聊天,不断开导她。在陈某因为丈夫提出离婚要求而对生活绝望、准备自杀的时候,是陈惠珍女士及时救了她,并使她战胜了自我的脆弱,开始了充满希望的新生活。陈惠珍女士是社区矫治工作的志愿者,她的工作没有任何报酬。 真如镇南大街居委会的女治保主任崔福美有一个硬壳笔记本,四边已被磨损,里面密密麻麻地记载着居委会辖区内矫治对象的日常情况。“能帮多少就帮多少。”这是一个厚道而热心的人。 有了无数人的热情和热心,社区矫治工作才能不断前行。 (三) 从xx市司法局的刘卫萍博士和张祖馥先生提供的大量材料和他们介绍的情况中,记者大致理出了xx市社区矫治工作从初始到现在的时间表: 20xx年初,xx市司法局提出:20xx年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探索社区矫治制度; 20xx年8月,xx市正式在本市普陀区曹杨街道、徐汇区斜土街道、闸北区宝山街道启动社区矫治试点工作; 20xx年12月,xx市司法局局长缪晓宝在相关会议上作题为《xx探索开展社区矫治工作的有益实践》的简要汇报; 20xx年1月28日,徐汇区召开社区矫治志愿者协会暨全面推进社区矫治工作动员大会,中共xx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出席会议并对徐汇、普陀、闸北三区全面推进社区矫治作了讲话; 20xx年1月29日,xx市第一批社区矫治工作者培训班结束,并举行结业典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陈旭、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胡燕平、市司法局副局长史秋波、市监狱局副局长邰荀出席典礼并向学员颁发结业证书;有30名监狱管教干警、13名中小学教师和8名街道工作人员参加培训。 社区矫治工作在xx初具形态,从建章立制、健全机构到理顺关系、开展工作,仅仅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似乎有点儿“蓄谋已久”的味道。那么xx市当初在决定开展社区矫治试点工作时,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呢?记者为此采访了中共xx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胡燕平。 “xx的公安民警任务太重了。”胡燕平开门见山。他认为,当初决定开展社区矫治试点工作主要出于这几方面的考虑:一是xx市社会变化比较大,加强社会治安的动态管理刻不容缓,需要有一支专门的力量从事社区矫治工作;二是因为监狱是封闭型管理,集中、强制,罪犯处于一种被动状态,而社区矫治则强调对象的主观行为,是开放型管理;而最重要的是,社区矫治是维护社会稳定、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建设政治文明的不可或缺的措施。 谈到今后的打算,胡燕平也很有想法。比如争取年底在全市全面推开社区矫治工作、尽快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治工作管理机构和有关协会组织、推动地方立法等等。说起前景,胡燕平很自信。 记者在调查采访过程中,也听到和了解到社区矫治工作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如何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扩大社区矫治的适用问题、如何改革我国现有刑罚制度问题、如何建立专门的非监禁刑罚执行队伍问题以及如何对现有五种社区矫治对象区别教育区别管理问题、如何把对矫治对象的行政奖励转化为司法奖励问题、外省籍罪犯如何处理问题等等。 问题的解决不在一朝一夕。“中国的社区矫治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1993年就在《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上撰写《我国亟需建立专门的缓刑机构》一文来呼吁建立社区矫治制度的郭建安这样感慨道。 但正如提出“四联单”构想的中共xx市普陀区真如镇委员会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萧公茂认为的那样:社区矫治工作是地方党委政府与各有关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一项共同事业,需要我们大家来努力。 军人出身的xx市司法局副局长史秋波一再向记者强调报道要低调。“我们只是在做而已,”他说。“但历史就是做事的人写就的。”记者反驳道。 在结束此次调查的时候,记者只有这样的愿望:愿社区矫治早日从xx走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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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度搜索:关于xx市社区矫治试点工作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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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上级文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和监督。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日常报到、汇报、请销假等,进一步规范电话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坚持按相关规定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周汇报、月报到制度,积极组织其参加公益劳动。在坚持遵守制度规定的同时,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例如公益劳动和每月的交思想汇报表,如有个别矫正对象有特殊情况未及时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个别考虑,在给予机会的同时,也能从另一方面强化改造的思想。
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采取培训、讲座、参观、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认罪悔罪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情况的考核制度。尤其抓好矫正对象的入矫时教育,这样能为以后的矫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继续广泛搜集各方面信息资料,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目前招聘信息很多,但是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也很多,平时继续多多观察留心,有招聘信息的及时通知没有工作的矫正对象,即使他们没有找到工作,也会心存感激,也会为以后的矫正工作埋下好的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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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开展以来,酉溪司法所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围绕“监管、教育、帮扶”三大任务,通过对矫正人员心理疏导、重点帮扶、组织参加集体学习、参加集体公益劳动、开展网络交流等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法律素质教育、道德底线教育的学习,矫正了其违法犯罪心理,提高适应社会能力,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截至2014年3月,司法所共接受社区矫正对象54人,现在矫人员26人,解除矫正29人,无一重新违法和犯罪行为的发生。
创新监管办法
矫正工作“将心比心”
去年10月,同兴镇蒲家沟村矫正人员蒲某由于好友在重庆市区结婚,迫切地想要去参加婚礼,于是向司法所书面请假。司法所根据他的实际情况,同意请假3天,并将他的手机定位的有效活动区域添加到了重庆市区,回来后赓即恢复到原来的活动区域,实现了他参加朋友婚礼的愿望。
“我们考虑到矫正对象的心理,站在他作为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因为同意了他的请假要求,他也因此得到了社会和朋友的认可,回来后的表现与以前相比可以说是有了天壤之别。”司法所所长杨宏顺告诉记者。
近年来,该司法所坚持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积极强化社区矫正阵地建设,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了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很多社区矫正人员是外地法院判决,矫正对象在矫正期内家中无法进行监管、需要请假外出到父母身边务工。针对这种情况,司法所大胆走出了一条人性化的监管道路,根据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司法所在上报县司法局同意其矫正人员外出后,为他们制作了外出务工管理卡,由其务工地的基层组织或单位对其进行委托管理,按月或按季度对其表现情况进行鉴定后盖章,并将卡片寄回;与此同时,矫正对象必须在每月10日前用请假所在地的座机打电话向司法所进行思想汇报,用挂号信寄回书面思想汇报材料。
通过这种双向管理,目前,该司法所现请假外出矫正人员12人,均能按时打电话和书面汇报思想,没有不遵守规定的情形发生。
心理疏导与网络监管
全方位掌控心态变化
去年下半年,一位年事已高的老人到司法所反映:自己监管的重孙子黄某最近一直在家打游戏,不为家里做事情。了解这一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罗虎在该所的心理疏导室对黄某进行“如何体现自我价值,对家庭怎么做才是尽到责任,怎么融入社会”专题心理疏导,通过细致的交流,得到了黄某的高度认同。半个月以后,黄某重新树立了生活的信心,再也没有沉溺于游戏,不仅在县城一家快餐店找到了一份如意的工作,在家也成了孝顺长辈的乖孩子。
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存在阴影、性格存在缺陷等问题,司法所于20__年3月成立了“社区矫正心理疏导工作室”。工作室每月对辖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心理教育辅导;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不同成长轨迹、心理状况和社会危害程度逐人进行科学评估,筛选重点人员制定特殊矫正方案进行矫治,使矫正对象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健康的心理观,对回归社会的人员,进行定期跟踪回访,关注心态变化。心理疏导工作室成立以来,已经为30余名矫正对象进行过心理辅导,从中筛查出需重点关注对象7名,开展个案心理辅导14人次,组织心理健康集中辅导6次。
为了随时随地了解矫正人员的心理状态,着力化解社区矫正人员汇报难、管理难等问题,有效杜绝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形的发生,该所建立手机网络平台,重点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集中学习、公益劳动及相关警示信息,社区矫正人员通过短信形式向司法所汇报思想,实现了灵活高效的良性互动。利用网络的作用,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天通过查看矫正对象的qq说说、qq日志、qq动态等,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如其在qq上发现思想有反复或行为可能冲动时,及时发表评论进行引导,并通过电话了解具体情况,提供法律层面的支持和帮助,将可能发生重新犯罪的倾向消除在萌芽状态。
学习帮扶相结合
矫正人员树立致富心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学习,从2013年1月开始,司法所设立了“读书角”,建立集中学习基地。矫正对象在按正常程序报到后,司法所除每个月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8小时的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法规、种植养殖、实用技术、农村科普、农村生活、文化艺术、心理健康等方面知识外,矫正人员平时还必须自觉学习感兴趣的1—2门实用技术,掌握谋生的本领。
“在大家的帮助下,我不仅思想上进步了,更重要的是我学到了谋生的本领,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酉溪镇石猪庵村村民唐某通过在“读书角”的学习,2013年12月11日解除矫正后,回家搞起了养殖业。
此外,利用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技能培训纳入县级民生工程的机遇,司法所积极协调、认真组织,合理安排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各类技能培训。
据县司法局负责人介绍,仅2013年,酉溪片区共有12名社区矫正人员和26名刑释解教人员参加了县劳动保障局组织的家电维修、 计算机应用、缝纫等技能培训,培训效果比预期的好很多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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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1、顺利通过“五五”普法验收检查。5月18日,我所代表街道办事处迎接区“五五”普法验收检查。街道办事处和司法所高度重视验收检查工作,将2006年以来积累的普法材料进行分类装订,整理五年来普法宣传学习资料50余册,街道党工委书记对五年来的普法情况进行了汇报,普法工作得到验收组的认可。
2、继续开展“六调联动”工作。年初以来,我们加强与社区警务队的联系沟通,联合调解虹桥社区住宅楼下水道阻塞纠纷等矛盾纠纷6起。为了使居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六调联动”工作意义,6月10日上午,在大街举行了“六调联动”宣传周法律咨询活动。街道主管综治副主任、司法所所长、街道妇联主席、各社区人民调委会主任、社区综治员、人民调解员等20余人走上街头向群众宣传人民调解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共解答法律咨询9人次,发放《调解案例》150余册、《法律援助工作手册》140余册、人民调解知识宣传单700余张,宣传活动受到居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3、积极参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以街道办事处重点工作为普法宣传活动契机,深入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社区干部开展选举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培训了《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选举工作的方法、程序等知识的讲解,确保换届选举的合法、有序进行。二是进一步完善加强法律咨询制度。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分别到社区调访办公室值班,接待居民群众的来电来访,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及时解答关于选举方面的法律问题。三是加强社区居民的普法宣传教育。9月2日是司法所的法律广场活动日,我们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单、《普法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3500份,及时发放到社区居民手中,现场义务解答群众咨询12人次,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1、组织学习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我所结合社区工作实际,针对新考录社区工作人员不熟悉工作业务的情况,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帮助社区工作人员熟悉适应工作环境,学习业务知识,为进一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我们分别在3月23日、5月10日,分两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街道主管综治副主任、各社区调委会主任、社区人民调解员、综治员及普法宣传骨干3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培训中,详细讲解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六调联动”等项工作的意义和工作方法,对基层司法工作中常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培训中把专业讲课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突出培训实用性,加强互动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培训任务结束后,组织业务知识考试,检查参训人员的学习效果。
2、完善考核机制,定期检查评比。5月28日、12月2日,我所对各社区司法工作进行半年和全年工作检查。按照年初制定的专项工作考核细则,对各社区的文字材料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对于人民调解案件文书不完整、书写格式不规范等存在的问题当场指出,要求及时改正,并在工作会议上通报检查结果,从而使人民调解文书制作水平得到提高。
三、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1、成立组织,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视。一是根据《区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成立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成员有街道综治办主任、民政办主任以、司法所所长和社区警务队队长,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二是建立专业矫正力量与社会矫正力量想结合的矫正工作队伍。专业矫正力量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社会矫正力量是通过居委会推选出一批关心社区建设,热心社区矫正工作的老党员、退休干部,组建了一支22人的志愿者队伍。三是制定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街道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办公室职责。四是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动员会。6月18日,街道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辖区4个社区和社区警务队相关人员24人参加了会议,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对今后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
2、严格管理,切实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一是抓规范的同时抓创新。对各项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真正做到从严出发,从细节出发,同时注意在工作中进行创新,保证工作成效。如在谈话教育时,严格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定期进行谈话,在谈话内容上注意与矫正对象的个人情况和当前的社会形势相结合。二是抓数量的同时抓质量。在分类教育、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对矫正对象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每名矫正对象的家庭、技能、就业、心态等情况进行了再犯罪的可能性分析,并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严格执行各类矫正措施,落实考核奖惩制度。按照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的要求,严格落实报到、思想汇报、谈话教育、公益劳动、家访走访等制度,对不能按时报到等违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处理。通过严格考核,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的意识、思想觉悟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3、创新思路,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充分发挥社区在矫正工作中的作用,社区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9月28日在对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入矫教育时,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了教育培训会,规范了接收程序,并对入矫对象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并提出要求和希望,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期既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又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人性化,从而积极配合矫正工作,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融入社会。
存在问题
1、居民对人民调解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程度有待加强。
2、社区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对待矛盾纠纷,主动介入性不强。
3、社区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相对贫乏,对提高服务质量存在很大局限性。
2011年工作打算
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两次“法律广场”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每月分别到各社区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级调委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及时、认真、规范的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4、以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水平为目的,每月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主要学习较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基础知识。
5、继续开展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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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严格执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
要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社区服刑人员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等的不同特点,针对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矫正措施,并实行分级管理。按照有关法律和有关文件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要求,使矫正对象认真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区矫正有关制度,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定期上报思想汇报材料,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居住地,应当报告司法所,写出申请,并经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批准等。
坚持每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一次,坚持周、月汇报制度,每月组织参加公益劳动时间不少于12小时。
要进一步健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评奖惩制度。坚持对社区矫正对象每月一考评,每季度一综评,半年和年终总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惩,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
二、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矫正工作,提高矫正效果
要采取培训、学习教育、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形式,对社会服刑人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以及其他方面的教育。采取个别谈话、心理帮助、家访帮教等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个别教育和帮教。加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组织,建立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遵纪守法、学习劳动等方面表现情况的考核制度。
三、加强帮教活动,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困难和问题办事处社区矫正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其他问题提供指导和帮助。
四,认真抓好矫正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要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各派出所社区矫正工作者以及各居委会社区矫正志愿者的整体素质,加强人员培训,今年计划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进行两次培训,平时定期召开例会,汇报和交流工作情况,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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