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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报考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
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方式。为了您能顺利有效地完成报名工作,请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本《须知》和《兰州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和寄送有关材料。未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材料上传和送达不及时或材料提供不全、未缴纳报名考试费者,该次报名无效。
一、报名
2017年,我校化学化工学院、资源环境学院、大气科学学院各博士招生专业和固体力学(080102)、工程力学(080104)专业实行“申请考核制”,请有关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相关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报考材料提交、现场确认及考试均以招生学院安排为准。
其他专业博士招生报名考试按照《兰州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执行。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6年12月1日9:00—2015年12月31日17:30。
2.报名网址:gms.lzu.edu.cn/admission/accesssignup.do。
3.对象:报考兰州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两种考试方式的所有考生。
4.电子照片要求:详见《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照片上传要求》,此照片除用于报名考试外还将在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及制作校园卡等环节使用。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网报信息审核将不予通过。
5.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电子版。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确认提交后,不能再修改)。凡不按报名须知和招生章程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无法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各阶段已获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以上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一致,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
6.报名信息确认表为pdf格式,请下载后打印签字。
(二)报考材料提交
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请于2017年1月9日前将《兰州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所列报考材料寄送到报考学院。逾期未寄送报考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7年博士报考资格。
二、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包括初试报名考试费和复试报名考试费两部分。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已获硕士学位和应届硕士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00元,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90元。硕博连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10元。
除“两段制”考试办法招生学院(见《兰州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普通招考考生的复试报名费在复试报到时以现金方式缴至招生学院外,其他报名考试费均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纳。
考生在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点击报名系统中“缴费交表结果”页面缴费。报名截止后尚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7年博士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请自审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
三、资格审查
各类考生的报考资格由招生学院依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按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并由招生学院将符合报考条件的准考名单统一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招生学院通知有关考生并说明理由。
兰州大学研招办根据招生学院备案的准考考生名单和有关考生的报考信息,对考生的准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最终准考考生名单于2017年2月底前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请有关考生注意查询。其中:“申请考核制”准考考生名单由相关招生学院公布。
学院复试时查验考生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明、同等学力职称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等原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其他说明
(一)准考证通过网上下载打印(以研究生院网上通知为准),下载时间:2017年3月13-18日。
(二)学校不再统一做现场确认,相关证件审核工作由学院复试时组织。
(三)关于考生报名材料寄送
1.请使用中国邮政ems方式将报名材料寄送至学院。
2.报考兰州大学和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联合培养”的考生,报考材料按下列原则寄送:
(1)报考专业为“理论物理”和“凝聚态物理”,报考材料寄送到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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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报废资产6个批次,共5286台(件),原值78672187.36元,审核仪器设备增值业务41笔,总价值2638646.26元,审核离校人员68人次,审核资产外携使用审批73笔,总价值13541997.61元。
二.按时完成资产和财务数据对接工作
1)按月完成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工作,并将相关结果与校财务、后勤集团和校医院进行相应账目处理
2)按照工信部财务司的要求,按月完成资产报表的上报工作。
三.预决算管理工作
1)根据工信部要求,完成《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的数据统计、填报及资产分析报告上报工作。
2)根据工信部要求,完成《2019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表》的数据统计、填报以及资产报表分析报告上报工作。
3)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完成一校三区2021年设备和车辆购置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四.上级管理部门报表统计工作
1)按照工信部要求,汇总各部门提供的材料完成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评价打分和编制自查自评工作的报告工作。
2)按照工信部要求,开展2019年度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并完成表格的填写和佐证材料的补充。
3)按照工信部的要求,完成2020年工信部部属高校教育信息统计工作。
4)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完成2020年度《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工作。
5)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完成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
6)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完成一校三区2021年设备和车辆购置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7)按照工信部要求,完善 2016 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结果批复的盘盈资产数据,完成《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 2016 年度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申请的报告》,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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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力度,切实减轻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教育费用负担,区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金秋助学”内容
一是对今年参加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二是对今年考取高职院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实施工会培育“金牌蓝领计划”,目的是引导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树立正确的升学观择业观,立志成为“金牌蓝领”,助推技工强市建设。三是实施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圆梦计划”,资助一部分在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就读品学兼优(指在校表现较好、各科成绩合格、院系同年级同专业综合排名中上游)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勉励其勤奋学习、学业有成。四是对子女在读(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适当的助学帮扶。
二、资助条件
所在单位建立工会组织、符合助学帮扶内容,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申请资助:
1、政府认定的低保家庭,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88元(含)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
3、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的市级以上困难劳动模范、单亲困难女职工(农民工)家庭和符合计生政策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优先帮扶。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帮扶范围。
三、资助标准
依据省、市总工会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的资助标准原则上统一。经调查核实,对特困家庭适当侧重,救助金额由区工会主席(党组)会议研究确定。
四、申报时间
金秋助学活动时间:2017年8月至9月。8月15日前将首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8月31日前将第二批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同时报送电子档。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
今年的助学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区直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帮扶申请,各单位工会调查核实公示后上报主管局工会,各主管局工会审核汇总后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复核。区直属基层工会可将调查核实公示后的困难职工(农民工)材料及汇总表直接报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审核。
(二)申报材料
申请资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帮扶申请表要填写完整(申请人本人要签字;基层工会主席和主管局工会主席签字盖章);
2、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复印);申请人承担父母主要赡养责任的由单位工会、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出具赡养证明;
3、入学通知书(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等)复印件;
4、申报“圆梦计划”的,要填报xx区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近期收入证明(工资单或单位工资发放银行卡打卡记录凭证)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等);
6、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89元-1575元(含)的,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农民工),还需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期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定损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以困难职工(农民工)本人身份证开户的皖东银行的银行卡(存折)的复印件;
8、困难农民工家庭建档,需附农村户籍材料和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六、相关要求
1、全面调查摸底。一是各工委、基层工会要提前对已建会单位中今年考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高职)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拟入学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职工(农民工)家庭的致困原因及困难程度,逐个核实登记,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因困施助,将符合助学帮扶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全部纳入助学范围。所有助学对象均在单位、社区(居、村委会)或街道(中心)公示,并拍照留存。凡弄虚作假、骗取助学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对申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已领取资金的,将对资金坚决予以追回。同时,要主动与开展助学活动的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通信息,避免重复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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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先进性和能力建设的要求,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才选拔到校级后备干部的队伍中来,为徐汇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干部保证。
二、推荐条件
1、年龄:一般男48周岁、女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2、学历:大学学历以上。
3、职称:中学一级教师职称以上(40岁以上一般应当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4、经历:有班主任经历,有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经历,并有本校中层等岗位经历或相关经历两年以上。
5、身心健康。
6、其它:政治素质好,且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区教育系统以上中青年骨干教师可以破格。
三、推荐名额
1、梅园中学可推荐校级后备干部1名。
四、工作步骤
1、准备工作
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学习领会推荐工作的意义,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计划,并在全体党员会议上征求意见后确定。同时,党支部梳理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人员。
2、推荐工作
(1)第一步推荐
①党支部召开教职工民主推荐会(教职工的参与率要高于90%),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②确定建议人选名单:党支部在汇总推荐情况后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原始排序汇总表》,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对原始推荐情况综合分析后,按规定名额1:2的比例列出组织推荐建议人选名单。
在第二步推荐前,党支部要与相关人选进行一次谈话。
(2)第二步推荐
①推荐、测评。党支部负责将组织推荐建议人选名单(附个人基本情况和简历)在一定范围(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全体党员和派代表)内进行第二步推荐,并进行测评。党支部负责汇总第二步推荐、测评情况。
②进行考察。党支部组织实施考察访谈,访谈不少于15人(要求:教职工数30人以下访谈不少于10人,30人以上访谈不少于15人),被访谈人员的构成要体现广泛性、代表性。
③撰写考察报告。考察报告要反映出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同时注重被考察对象的管理能力、业务能力、性格特点,以及主要不足等。
④确定拟上报人选名单。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第二步推荐、测评结果、考察情况以及各单位推荐名额,确定拟上报人选名单。
3、党内公示拟上报人选名单。党支部可采用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通报或征求每位党员意见等形式,将拟上报人选名单在党内进行公示。
4、确定上报人选。党支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上报人选名单,填写《*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组织意向排序表》,根据上报人选的人事档案填写《*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
5、总结推荐工作。党支部认真总结民主推荐工作的情况并填写《20*年*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情况汇总表》。
五、上报工作
1、上报材料
上报材料包括《*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原始排序汇总表》、《*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组织意向排序表》、《*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每人1份)、考察报告(每人1份)、《20*年*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情况汇总表》。上报时,须交书面稿和电子稿(交盘片,所有资料保存在一个以党支部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内。其中,一寸照片的电子版用被推荐者的姓名命名并以jpg格式保存)各一套。
党支部对破格推荐的人选要另附破格推荐报告。
上报的书面材料须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支部公章。所有原始材料由党支部保留备查,。
2、上报时间
于9月29日(星期五)前完成材料上报。所有上报材料均交至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
七、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
党支部负责本次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工作,党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上报材料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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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创新招生选拔机制,拓宽招生选拔渠道,吸引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质量,我校现开展2017年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制的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考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7年9月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四)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2、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
3、wsk(pets 5)考试合格;
4、ielts≥6.0;
5、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6、cet-6通过(或≥426分);
7、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五)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六)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七)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证书方可参加报名。
(八)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九)满足我校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的其他要求。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导师明细表(请考生严格按照招生导师所在专业报考,不按要求的报考数据一律作废)
三、报考流程
10月25日~11月8日进行网报(报名网址)
11月10日前寄送报考材料到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1月14日初审报考材料,确定并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11月21日前组织综合考核、上报拟录取名单
四、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以下申请材料寄送到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报考登记表》一份;
(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三)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应届生提供在读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
(四)本科(如有)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五)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六)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七)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首页等)复印件;(如有)
(八)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如有)
(九)申请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
五、审核组织形式
按一级学科成立7-9人的考核专家组,制定相应人才选拔的评价标准。其中临床医学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其他学科由各分委员会负责组织。考核专家组可采用学术报告、专家提问、实验操作以及笔试(闭卷或开卷)等考核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外国语水平,掌握的专业知识、学科前沿、研究方法,以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团队意识、身心健康等,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潜质。
六、说明
(一)通过“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类型均为非定向,专业类型均为学术学位,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二)南方医科大学2017年全日制博士招生分三种形式,硕博连读、 “申请-审核”制及普通招考方式。报考“申请-审核”制的考生无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资格考核未通过或综合考核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参加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
(三)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不得再接受其报考我校研究生。
(四)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暂不提交,在综合考核时携带备查,请勿邮寄,遗失责任自负。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招生科
咨询电话:020—61648482、 6164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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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管学校:
接市教育局通知,10月18日至31日,省教育厅将对各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2018年全省教育脱贫攻坚专项督查工作表》内容,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需要准备内容如下:
一、工作汇报
各中心学校、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幼儿园)、县管学校都需准备2018年度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汇报,汇报材料要认真对照《工作表》中落实教育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学生接受教育保障和资助制度情况、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情况、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为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情况等5项主要内容(第5项仅工艺学校需准备),汇报内容要有具体数据支撑,确保真实准确。
二、政策明白人
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是本校、本辖区的政策明白人,必须要对教育资助政策、学校基本情况、春期和秋期建档立卡学生人数、建档立卡学生接受资助情况等内容做到“一口清”。
三、档案建设
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扶贫档案要认真整理完善、装订整齐,要有封面、目录及对应内容,使用同色抽杆夹、档案盒保存。档案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情况、年度工作计划、上级相关文件等;
2.教育脱贫攻坚工作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情况;
4.建档立卡学生受助情况温馨告知书回执卡;
5.教育资助政策“两节课”制度落实情况。每学期两次,含教案、照片、总结等内容。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教育脱贫专项督查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汇报材料经校长签字背书后报中心学校存档,各中心学校、县管学校汇报材料和秋期开学“两节课”总结经校长签字背书后于10月22日下午下班前报教育扶贫专班办公室,上报情况列入10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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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公正无私、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强,任课教师学历达标100%。学校根据各科特点和教师专业能力,结合教师年龄等因素,合理的进行学科安排。教师能胜任新课改要求。教育教学成绩名列前茅。受到辖区学生家长的高度认可。
我校在考核、奖惩、评先、晋职、聘任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上,严格按照制度办事。校园稳定和谐,教师心情愉悦,工作热情极高。
学生德育工作建设成果显著。几年来,我校自筹资金十余万元,绿化、美化了校园;在校园围墙上布置古诗文为背景的图案,在走廊两侧布置德育、人文、艺术、国学等主题明确的宣传栏,在各班教室内布置体现班级特色的评比栏、展示栏等,形成了舒适、优美,书香气浓郁的校园环境。学校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学生发展为根本,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激发学生爱国、爱校情感,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为了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和卫生习惯,我们设立了“校园红领巾卫生责任岗”,为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作出了贡献。学校还坚持每周一次的国旗下讲话制度。此外,学校还通过校园艺术节、趣味运动会、古诗文特色的艺术展演、各种体育活动比赛、大课间队列会操比赛、“我的中国梦”系列活动、感恩教育系列活动、诗歌朗诵活动、环保教育系列活动等。一系列活动进行德育教育,收到很好的效果。
我校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以培养学生主动、合作、探究的学习态度为重点,扎实有效的推进课程改革工作。成为首批“课改先进单位”。在特设教育方面,我校以 “经典诗文浸校园”活动为基础,结合“执笔与写字”教学、“青少年良好习惯养成”教育等活动,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形成了学校特色,取得优异的成绩,先后获得省市级“青少年良好习惯养成教育先进单位”、获得首批部级“规范汉字书写特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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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填写
1.填写各项表格前,请认真阅读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2.各项信息均需填写(除非本人无此项信息),尤其是学历学位信息需完整填写。
3.专家推荐书必须为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副教授及以下职称不符合要求。
4.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中硕士阶段情况栏中,注明硕士论文答辩日期;网上提交资料时,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硕士学位证书号、毕业证书号一律填写“0”。
5.考试方式、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地址、报考类别及定向就业单位等内容十分重要,请考生慎重填写,确保内容准确详细,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6.报考我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在考试方式里选择“申请—考核制”,在专项计划里选择“联合培养”。招生目录中部分导师标明“只招收”我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若报考此类导师,请联系导师确认后方可报考。
7.专项计划选择“2011专项”的考生,报考单位只能选择“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专项计划选择“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专项”的考生,报考单位只能选择“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8.考试方式为“申请考核制”的考生无需填写考试科目。
二、信息反馈
1.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注意查看“报名状态查询”报名信息是否通过审核。如信息填写有误,我们会在“报名状态查询”里告知如何修改,考生根据错误提示修改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
三、材料下载
1. 《2017年报考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是网上填报完信息后提交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网上自动生成的,考生直接在网上报名系统里打印。打印时,点击“打印”按钮打印表格,切勿打印网页。
2.专家推荐书、硕博连读申请表、公派出国申请表等表格需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报名系统里“报名材料下载”栏里直接下载。
3.专家推荐书应是专家向报考导师推荐考生的意思,所以专家推荐书一般应为报考导师之外的专家撰写并密封,由报考导师亲启阅读以作参考的。
4.科研经历、科研计划与自我简介无格式模板,考生可根据自己情况撰写。
四、材料寄送
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10日内须向所报考学院或培养单位提交招生简章中所列明的报考材料。
(1)每份材料如有多页,请装订好。所有材料按顺序排列后用夹子加好后再寄送。
(2)《2017年报考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上的考生签名皆须手写签字,空白处需填写完整。
(3)最后学位证书复印件一般为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博连读考生及同等学历考生最后学位证书复印件为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非应届毕业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评议书一般在毕业学校档案馆留存,可凭身份证件去复印,盖档案馆“与原件一致”的章),应届毕业考生提供开题报告,硕博连读二年级考生提供开题报告,硕博连读一年级考生如未开题则可不提供。
(5)应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寄(送)至所报考学院或培养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参见附件。
培养单位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规定时间,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经培养单位专家审查不符合规定者或因个人原因未能将报考材料及时送达者,将不予准考。
2.报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将报考材料寄(送)至报考学院或培养单位,但报考以下导师的联合培养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报考导师所在单位:
(1)报考导师为李卫、刘清友、刘正东、张启富、仇圣桃的考生请将报考材料送至钢铁研究总院。联系人:康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10-62182806;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76号钢铁研究总院研究生部;邮政编码:100081。
(2)报考导师为王立根、张志峰、黄小卫、张奎、庄卫东、王力军、李德富的考生请将报考材料送至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10-82241865;联系地址:(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图书馆楼309室;(平信或挂号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邮政编码:100088;
(3)报考导师为邱城、单忠德、龙伟民、王占军的考生请将报考材料送至机械科学研究总院。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10-88301834;联系地址: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研究生工作部;邮政编码:100044。
五、网上交费注意事项
1.请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名费,避免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密码泄露造成损失。
2.网上支付报名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者,已支付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3.请牢记网上支付订单号,如有问题,可咨询我校财务部门电话010-62334805叶老师。
4.如需开具报名费发票,可于2017年4月10日—1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研招办索取。
六、上传电子照片注意事项
1.电子照片用于考试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务必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
2.要求电子照片为jpg格式,蓝底一寸免冠照,150×200像素,大小为5k—25k之间。
3.点击“浏览”选择上传路径,选择好后,点击“确定”,系统能够显示个人照片且提示“上传成功”,则照片上传成功。
七、关于证件的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考试期间务必携带自行下载的准考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及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考生还需携带学生证,至报考学院或培养单位复核。
八、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2.体检地点: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体检时间: 2017年4月参加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当天早晨空腹抽血,凭报名网站下载的体检表到校医院准时参加体检,自带签字笔填写体检表信息项,并按校医院规定缴纳体检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录取等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我校概不负责。
2.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若跨专业选择考试科目,请联系研招办,说明报考专业与选择的考试科目,经我办确认后方可继续报名,电话010-62332484。
3.报名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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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中心学校:
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高层次人才奖励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诸暨市教育局对高层次人才奖励补助的意见》(诸教[2018]78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的奖励和补助对象。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教师对照《意见》精神,填写《2020年诸暨市教育局高层次人才奖励补助申请表》,凡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间取得各类奖补荣誉的人员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学校或单位审核后返还个人,复印件由主职领导签字、学校或单位盖章后报局党建室)。
2.组织审核。学校(单位)对个人提供的申报奖项进行审核,并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以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中心学校为单位统一汇总上报。
3.复审决定。局相关职能科室根据《意见》精神和职责分工,对教师申报奖项进行复审,汇总后提交局党委会讨论决定。
三、其他要求
1.严格把握认定标准。奖项和补助的认定要严格按照《意见》精神。奖项取得时间以文件发文时间为准,尚未发文的奖项不予认定(符合奖项2的人员获奖时间在2019年9月前的,其荣誉证书2018年已经审核,不用再交证书,需提交当年度论文或研究成果获奖材料)。
2.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各学校(单位)要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干部教师,个人需填写《2020年诸暨市教育局高层次人才奖励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中心学校集体需填写《2020年诸暨市教育局高层次人才奖励补助汇总表》(见附件2)。汇总表需同时上交纸质稿和电子稿。电子稿上交时,请对表格进行重命名。方式:学校(单位)编号+学校(单位)名称+奖励补助汇总表。
3.严格审核,弄虚作假取消奖项申报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各学校需在9月11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上报局党建室郑文建老师,电子稿传钉钉,联系电话87029512,761977。
附件1.2020年诸暨市教体局高层次人才奖励申报表
2.2020年诸暨市教体局高层次人才奖励补助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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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各高校2017年考博考试时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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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要求
详见我校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报名前请查阅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
(二)网上报名
2016年11月10日8:30至12月10日16:00,考生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登录我校博士报名系统(bsbm.smmu.edu.cn/)登记信息后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个身份证只能登记一次,登记信息后请考生牢记密码),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针对网报页面中出现按钮失效,下拉菜单和图片无法正常显示等问题,首先请确认您正在使用windows系统自带的ie浏览器访问网报系统,若出现 activex 控件无法在 internet explorer 8/9 中加载的情况,可以尝试以下步骤来解决问题,具体方法见此链接文:jingyan.baidu/article/6dad5075ab8d4ea122e36e74.html
以下是一些重要注意事项,请考生仔细阅读:
1.军人(军队在职干部和军校学员)、地方人员网报注册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届硕士和硕博连读考生请准确填写“在校学生证号”一栏。其中,军人(军队在职干部和军校学员)请在纸质材料中另附军队在职干部证或军校学员证复印件。
2.网报上传照片统一用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大小应小于40kb;照片名称为:报名号.jpg(小写)。
3.网报时,同一博导的姓名在同一单位可能会出现两次,说明该博导可能跨学科招生或有不同考试科目组或者既有学术学位又有专业学位。因此,考生如报考专业学位的,应在相关单位导师姓名选项中选择右侧以(专业学位)结尾的专业名称选项。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我校2017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完整查阅网报系统下拉菜单列表正确选择报考信息。
4.报名数据可分页填写,以页面为单位保存,请确保所有页面数据都提交完成,以免遗漏。网报结束后,显示“本记录未经过审核”属于正常现象。
5.考生来源:硕博连读考生请选择“在读硕士”;2017年毕业的硕士生报考请选择“应届硕士”;已获硕士学位考生请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选择。
6.学历学位:请考生正确填写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号、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号(已毕业硕士)。应届硕士和硕博连读者,硕士学历学位号填“无”,毕业时间填选“000000”即可。请考生对照学位证书上标写的学位类型填写,此项不得有误,否则将影响后期录取数据上报。
7.报考类别:军队在职干部统一选报“定向”,军校学员(专指生长类军校硕士生)、地方应届毕业生或暂无工作单位的地方考生请选择“非定向”。
8.报考专业:报考专业学位者,纸质材料上的专业学位代码前四位均为1051,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我校2017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之后参照填写,误填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2017年联合培养单位(单位代码为201-219)除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导师外,其他导师均暂停招生。
(二)提交纸质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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