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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自正式启动争创____-____年度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创建工作作为城市建设管理的龙头来抓,坚持“巩固、提高、延伸、拓展,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逐步形成了独具武穴特色的文明城市创建体系。我市创建工作得到了省、____市文明委的充分肯定,《湖北精神文明建设简报》5次刊发了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先后获得了“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新奖”、“湖北省卫生城市”、“湖北省园林城市”、“____市级文明城市”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县市”等荣誉称号。____年,____市在武穴召开了“文明城市创建现场观摩会”。我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营造扎实有效的创建环境。一是抓机制,强领导。市里成立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及“七组一办”常设机构,镇处和市直部门成立了“一把手”总负责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形成了市、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市文明办增设未成年人工作科,市财政每年预算创建经费50-70万元,确保了创建工作人、财、物有保障。二是抓督办,强实效。一是分头督办,二是会议督办,三是新闻点评督办,四是简报督办,五是信息督办,六是“一把手”谈话督办。三是抓考核,强责任。市创建指挥部每半年和年终各组织一次考核,以市委、市政府文件表彰先进、通报后进单位并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视同“一票否决”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和命名表彰。通过强有力的考核机制,在全市已形成“全民创建、全员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受益”的工作格局。
二、转变职能,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大力开展高效、务实、廉洁、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拓展文明城市创建的内涵和外延。市委、市政府下发《一号文件》,出台并实施了“520”服务模式:各行政审批单位在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法定时限内压缩50%;中介机构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规定标准下限的20%收取;涉企审批环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0”费制。同时,在市区启用了新建成的行政服务中心,全市48家行政审批和收费服务窗口单位全部进驻,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模式;在全市各镇处的村和社区建成了党务、村务、服务、商务、事务(医务)“五务合一”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最大限度的方便企业和居民办理各项手续和业务。
三、维护稳定,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快法治武穴建设进程。深入实施依法治市和“六五”普法规划,抓好“法律六进”和“送法下乡”活动,促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二是全力维护群众利益。强化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解决民生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扩大了农村低保覆盖面和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三是大力加强“平安县市”建设。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新一轮“平安武穴”创建活动,在12个镇处中评选4个乡镇为先进平安乡镇,积极构筑了市、镇、村、组四级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四是抓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和“暑期集中行动”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网吧、电子游戏室、音像制品、书刊等的监管整治,努力为未成年人和广大市民营造了健康文化环境。
四、倡导诚信,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强力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体系,积极倡导诚信经营,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一是狠抓了“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公共场所”三大领域的教育治理。二是以“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组织农业、工商、质监、药监等10多个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三是以强化诚信体系建设为主线,深入开展“文明诚信企事业单位”评选活动。四是开展了“文明诚信示范街(店)”创建活动,全市共评出50家“文明示范店”和10条“文明示范街”,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推动各行各业全力参与诚信社会建设。
五、构筑和谐,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三年来,共开展“道德讲堂”活动450多场次,在全市12个镇处和市直单位普遍建立了文明市民学校,在各
机关开展了学习型党组织、文明科室、服务标兵等评选活动,在学校开展了传诵中华经典、“大手牵小手、做合格小公民”等教育活动,在社区开展了书香文化社区、红歌传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在全社会开展了“十佳文明市民”、“十大感恩人物”、“十佳好婆媳”评选等活动,让群众在活动中得到教育。在博物馆、图书馆、红色渡口、革命烈士陵园建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基地。大力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文化设施实现了“市有三馆、镇有一站、村有一室”的目标;建成了全省县市级最先进的体育场馆,成功承办了____市“三运会”。六、优化秩序,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本着“新城老城并重、优先发展新城、提升改造旧城”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大气魄推进城市建设,扎扎实实推进一批城市建设和改造项目。加大了东城区、中心城区、居住小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旧城改造力度。三年来,先后投入50亿元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了长江外滩景观带、月塘公园、小龙潭公园升级改造,东城区市民广场、东西港清淤治理以及市区所有主次干道刷黑,街道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等工程项目。同时,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实施了“城管大会战”、“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环境卫生、交通秩序、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娱乐场所“五项管理”,引导市民文明出行,确保城市交通顺畅有序。并推进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七、开展活动,营造文明和谐的舆论环境。市创建指挥部在各类新闻媒体设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栏目;在城区和各镇处、各单位等重点地段制作大型公益广告牌和标语,在城区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市委、市政府《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倡议书》;在出租车、公交车及车站码头、公交站牌、过街天桥、工地、围栏、围墙和建筑物上等处悬挂、张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争当十佳文明市民”宣传标语,形成立体式、密集型创建舆论氛围。同时,还定期向市民群发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益手机短信,向全市发放《武穴市文明市民读本》、《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册》和《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宣传册》各10万册,制作张贴“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栏近480余期、公益广告50余期次,努力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
八、夯实基础,营造全民参与的社会环境。以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四大创建”为重点,全面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楼栋、文明小区、文明村组、文明学校、文明班级、文明教师、文明学生和美德少年等40多项群星文明工程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四进社区”活动,活跃社区文化,优化社区环境。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共铸诚信武穴”、“城乡结对共建”等主题创建活动,使群众信用意识进一步增强。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自然、关爱社会”和“创建文明城,你我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全市组建了20支志愿服务队,注册志愿者近7万人,在全市城乡持久开展了“扶贫济困助残,关爱空巢老人”等志愿服务活动280余次,深受社会好评。
总之,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上级部门和领导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干群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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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全国首次以省级党委、政府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境保护部以环办函〔2010〕247号文件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认为宁夏农村环保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意见》内容全面,任务明确,操作性强,为全国其他省(区、市)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借鉴。
率先成立了高规格的工作机构
成立了以自治区政府主席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政府常务副主席任副组长,财政、环保、发改等14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指导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区上下构建了“塔型”目标责任制工作体系,做到“目标、责任、任务”三落实,并率先在全国环保机构改革中,单设了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处,保证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干。
率先在全国出台了10项工作制度
出台了《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工程监理暂行办法》 《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等10项制度,规范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招标投标、项目变更、工程监理、档案管理、竣工验收、绩效考评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率先在全国编制省级农村环保规划
农村地区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战场之一,农村环境保护是建设“美丽宁夏”的重要基础和细胞工程。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为了扎实开展农村环保,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与中国农科院联合编制了《宁夏农村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
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等5个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结合全区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差异、山川有别的环境功能和生态功能区划实际,着眼于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明确了农村环保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2012年11月29日,环境保护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规划》专家评审会,认为该《规划》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对农村环保规划编制技术方法进行了有益探索;《规划》立足宁夏农村实际,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宁夏农村环保工作经验,准确把握了当前宁夏农村地区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思路清晰、依据充分、目标明确、措施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达性,可作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五”及到2020年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规划》提出的农村环境分区分类管理方案、农村和农业污染物减排、农村环保激励引导政策等内容与当前农村环保重点工作进行了密切衔接,具有较好的创新性。专家组一致同意《规划》通过专家评审,抓紧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率先在全国加强农村环保宣传工作
率先在全国统一设计了农村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四大标识,在全区各示范项目区制作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标识牌近2000多个,在宁夏电视台开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惠民生”专栏,依托宁夏环保网开通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网页,营造了农村环保宣传的良好氛围。
率先在全国编辑出版发行《宁夏农村环境整治技术与政策》
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共同编写,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作序,在全国编辑出版发行了《宁夏农村环境整治技术与政策》一书,全书分为政策、工作、技术3个篇章。系统地介绍了宁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技术等内容。
2010年以来,累计投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1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6.5亿元、自治区财政配套3.5亿元),对339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有效保护,建设村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90座,铺设集污管网999公里,建设垃圾中转站与填埋场172座、卫生厕所3.5万座,购建垃圾箱(池)16.6万个,发放垃圾收运车4897辆(包括人力车2333辆),创建部级和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及生态村180个,使全区22个县(区)并农垦系统的1040个行政村的三分之一以上人口受益。通过环境连片整治,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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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明办:
近年来,我局在县委、政府和市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以美丽xxxx建设为引领,紧紧围绕生态县创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以及大气污染整治等中心工作强力推进,以文明行业创建为抓手,以岗位创优为着力点,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县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连续四年被市政府评为年度污染减排先进县区,我局也连续三年在县政府和市环保局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评为优秀。通过深入扎实富有成效的开展创建活动,实现了班子团结拼搏、务实进取,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普法教育深入人心,办公区环境整洁优美,干部职工作风优良、履职尽责,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的良好局面,先后荣获“县级文明单位”、“县级文明单位标兵”、“市级文明单位”、“全省环保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为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使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再上一个新台阶,根据目前的创建基础和有关规定,我局申请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通过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各项活动,将我局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xxxx县环境保护局现有人员编制40人,内设五个股室,辖环境监察大队及环境监测站两个副科级下属事业单位,20xx年局机关成功创建为市级文明单位。
二、文明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责任落实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始终把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从夯实创建基础入手,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稳步推进。一是创建机制健全,组织领导有力。局班子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坚持在每月的局务会上研究一次创建工作,分析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次月创建任务,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明确了局班子成员分工包抓创建工作的具体任务、责任科室和工作要求。目前我局已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配合抓的联动机制。二是实事求是,工作推进有力。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总体要求、各阶段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并将创建工作细化,分解到有关责任科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三是局党组将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门听取汇报,研究文明创建工作,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局党组年初工作计划中,与目标考核挂钩,同时细化考核项目;并做到了有足够的经费投入。
2.狠抓作风,提升素质
在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压态势下,我局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三讲三当”、“两学一做”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狠抓机关作风建设,践行重要讲话精神,着力营造“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着力转变工作作风。一是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成果基础上,按照“抓常、抓细”的原则,抓紧抓好“四风”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好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和以“改革、创新、担当”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等主题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群众观念、服务意识。二是围绕“提质增效”,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取向。结合文明行业(单位)、文明科室创建活动,重点围绕“治庸、治懒、治散”等内容,进一步深化全系统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三是抓好廉政转变作风。认真学习领会xx届五中全会重要精神,在全系统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等中省有关廉政规定。严格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制度,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领会《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同志在西柏坡强调的“两个务必”以及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四常四戒四珍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通过活动的开展,干部职工的作风明显转变,为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努力在提高干部职工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上下功夫,充分利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先争优活动以及争创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大力开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理想信息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干部职工的精神信仰和基本价值取向。此外注重结合做好本职工作,倡导干部职工广泛学习各种不同知识,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干部水平。
(二)围绕主题,注重特色,开展系列活动
1、规范管理,提升素质。
深入开展环境管理规范化和环境监察、监测工作和机构标准化建设活动。一是强化环保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以建章立制为手段,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办结等规章制度,修订汇编了《xxxx县环保系统规章制度汇编册》,严格落实环保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办事、一站式服务”和重点项目“绿色通道”、“超时默许、缺席默认”等工作制度。制定下发了《xxxx环保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方案》,按照《xxxx县信访工作制度》、《xxxx县环保局环境信访制度》,严格落实“早调查、细分析、快解决、求实效”信访案件处置工作要求。二是狠抓全员岗位练兵。通过组织集体学习讨论、单位内部经常性技术比武、技术培训和“每周一讲”活动,分期分批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中省市县各类业务培训,要求干部职工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提高了人员学习自觉性,增强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三是改善了办公环境。为各办公室添置了电脑、打印机、空调、文件资料柜等办公设施,修缮改造了单位办公楼部分房间,开设了局系统“廉政灶”,划定了院内车辆停放区域,安装了办公区域监控设施。在院内、楼道、办公室摆放时令花草盆景。在单位院内设置了绿化带,新栽并修善了绿化树木,营造了一个环境优美、文明和谐、规范有序的机关环境。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为有效引导全体机关干部投身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中去,做到全员参与,全民创建。我局十分注重创建氛围的营造。利用局门户网站、宣传栏以及简报、宣传小手册等广泛宣传文明创建知识,宣传局以及有关科室、部门的好的做法和先进个人的事迹。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有关文件。在局网站中开辟文明创建专栏,宣传我局文明创建的积极成果,将文明创建工作的宣传纳入局年度宣传计划之中。同时面向广大农民和中小学生,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以“饮用水源地保护法律摘要”、“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农村环境保护”为宣传重点,努力培育环境保护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
3.创建多样,丰富载体
近年来,我们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转作风优环境、“五型”机关创建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丰富创建载体。一是组织开展“6.5”世界环境日暨环保宣传月系列活动。“6.5”当天,在樱花广场、北大街等地设立环保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发放环保生活小手册、“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宣传手册、农村环保知识读本;现场设立了反映我县环保专项行动和污染减排、绿色文明示范工程、农村环保工作等内容的宣传展板。去年3月,我们联合团县委举办了“美丽xxxx、你我共建,低碳环保、点滴做起”环保骑行公益宣传活动,参与人数达150余人,通过身体力行的活动方式,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与县人大、xxxx月报联合举办了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建设美丽幸福xxxx”为主题的《环保杯》有奖征文活动,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个、三等奖6名、优秀奖11名;常年开设了《xxxx月报》“生态创建专栏”,及时、动态宣传我县生态建设的新成效新变化;更大范围地调动广大群众关注身边事、关心生态环保的热情,营造深厚社会舆论氛围。二是利用“科技四下乡”、“普法宣传日”等平台,组织开展环保进乡镇进社区活动,先后制作主题宣传展板12面、发放《农村环保知识》等环保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环保购物袋800余个,接受群众关于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咨询和答疑200余人次;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我们联合五丰村、枣园村等,组织村民200余人,围绕大家热切关注、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农村生活污染、秸秆焚烧危害等内容,通过采取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赠送环保袋等形式,开展了“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茶乡”环保知识进镇村进社区大型宣传活动。三是为确保我县绿色文明创建规范有序开展,今年我们落实专人,先后对2个申报创建市级绿色单位、23个申报创建县级绿色示范单位进行了技术指导,全年共创建市级绿色单位 1个,县级9个。四是强化环境保护信息的宣传和,20xx年在中省市县各级政府网站、报刊刊发环保新闻、信息100余条,被市环保局表彰为环境宣教先进单位。五是积极参加xxxx县基层站所窗口作风建设满意度联评和系统“五大十佳”评比,通过开展 “文明窗口”、 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机关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加强。
4.依法行政,完善制度。近年来,我局着眼于当前机制的建立完善,制定了各种管理制度、管理规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不断实现制度在更高层面的系统整合,为我局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提供了保障。同时对环境保护领域的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制定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更新、完善政务公开栏,制定了一系列办事程序和规则,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5.规范行为,提高效率。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将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内容制成牌匾,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二是精简程序优化流程措施,切实将提速、提效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完善“五制”即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服务制、预约服务制、承办事项责任追究制,建立“绿色通道”服务承诺。
三、文明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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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目标
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成功创建部级生态区1个,部级生态示范区2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5个,部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示范区2个、环境优美乡镇8个、生态村3个,市级环境优美乡镇54个、生态村127个,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结合全省第二个“十百千”生态创建工程目标要求,我市2012年至2015年创建目标为:阎良区力争创建成部级生态区、高陵县力争创建成省级生态县,再启动长安、户县、蓝田县市级生态县(区)创建工作;每个涉农区县每年启动1个以上乡镇(街道)、2个以上行政村的省级、部级生态创建工作;每个涉农区县每年有2个以上的乡镇(街道)和3个以上的行政村达到市级生态创建标准。
二、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必须是市辖区内涉农县(区)、建制乡镇(街道)和行政村。
三、考核、命名及奖励
(一)考核:由市环保局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筛选,确定名单后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组成考核组进行联合考核验收。
(二)命名:对通过考核验收、履行公示后无异议的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命名为市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
(三)奖励:对命名的市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给予扶持资金奖励。
四、创建程序
(一)创建市级生态县(区)
1.申报程序
(1)创建市级生态县(区),由县(区)人民政府向市环保局提出申请。
(2)创建市级生态县(区)要紧密结合县(区)情,编制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经市环保局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由县(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政府予以印发实施。正式规划文本、人大决议(决定)及政府实施文件一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3)开展生态县(区)建设要认真执行规划,每半年向市环保局报送规划落实情况报告及工作总结,并作为创建基础资料予以检查、考核。市环保局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开展生态县(区)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情况予以反馈,其整改结果作为生态县(区)建设考核验收的依据。
(4)生态县(区)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县(区)验收标准的,可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可申请省级生态县技术评估及验收。获得省级生态县(区)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部级生态县考核标准的,可申请部级生态县(区)技术评估及验收。
2.验收程序
(1)在自查达标的基础上,县(区)政府向市环保局申请验收,同时填写《市生态县(区)申报表》(见附件1)。
(2)市环保局接到验收申请后,将会同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和专家对生态县(区)建设情况进行技术评估。技术评估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形成评估意见予以反馈。县(区)对评估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后,以县(区)政府名义将情况书面报市环保局。经市环保局复核后符合验收条件的,由市环保局组织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与专家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方式:①听取创建工作报告;②观看生态县(区)创建专题片(10-15分钟);③查阅创建工作文件、档案;④核查技术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⑤现场考察;⑥开展民意调查;⑦形成考核验收意见。
3.申报材料
(1)县(区)人民政府申请验收的函及《市生态县(区)申报表》。
(2)生态建设规划文本及县(区)政府提请县(区)人大对规划的批复实施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县(区)人民政府创建市级生态县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县域基本情况,市级生态县(区)建设基本条件、建设指标达标情况和规划建设内容实施情况,创建工作的措施、成效、体会。
(4)建设生态县(区)的技术报告。内容包括县(区)基本情况、建设规划完成情况、基本条件完成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关的检测、监测报告)等。
(5)创建生态县(区)专题片(10-15分钟)。
(二)创建市级生态乡镇
1.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涉农乡镇(街办)经所在县(区)政府同意后,由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向市环保局统一提出申请。
(2)创建市级生态乡镇要紧密结合镇情编制生态镇建设规划,经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组织有关专家论证通过后,由县人大或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所在县(区)环保分(县)局备案。
(3)生态乡镇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乡镇验收标准的,可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省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的,可申报省级生态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部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的,可申报部级生态乡镇。
2.验收程序
(1)乡镇、街办在自查达标的基础上,填写《市生态乡镇申报表》,经县(区)环保局审核,并提请当地县、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各县(区)环保局统一向市环保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2)市环保局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及专家组成验收组,适时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验收方式:①听取创建工作报告;②核查创建工作文件、档案;③审核技术数据;④现场考察;⑤随机开展民意调查;⑥形成考核验收意见并提出整改意见。
3.申报材料
(1)乡镇政府(街办)申报市级生态乡镇的正式文件。
(2)生态建设规划文本及县(区)人大或政府对规划的批复实施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创建工作总结。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过程、主要活动和所取得的成效(主要内容为经济发展情况、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环境状况、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
(4)技术报告。包括经审核的《市生态乡镇申报表》(装订在技术报告首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证明材料(含有关监测、检测报告)。每项指标都要有证明材料,需要核算的指标要有核算方法,具体参照生态乡镇指标解释。
(5)生态建设专题片(10-15分钟)。
(三)创建市级生态村
1.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行政村由村委会经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向县(区)环保局提出创建申请。
(2)在县(区)环保局的指导协助下,编制符合村情实际的生态村建设规划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办)批准后组织实施。
(3)生态村建设规划批准实施1年以上,各项指标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村验收标准的,可向县(区)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并获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省级生态村考核标准的,可申报省级生态村。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1年以上,各项建设指标经自查达到部级生态村考核标准的,可申报部级生态村。
2.验收程序
(1)经自查达到市级生态村建设指标要求的村,由县(区)环保局组织验收,并将申报及验收材料报市环保局。
(2)生态村经区县验收后,报市环保局进行审核。审核材料包括申请文件及验收材料。市环保局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对申报的生态村进行抽查,形成审核抽查意见。
3.申报材料
(1)行政村申报市级生态村的正式文件。
(2)生态村创建规划文本、乡镇政府(街办)对规划的批复文件(批复文件装订在规划首页)。
(3)创建工作总结。包括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过程及进展情况、主要活动和所取得的成效(主要内容为经济发展情况、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环境状况、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等)。
(4)技术报告。包括经审核的《市生态村申报表》(装订在技术报告的首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证明材料(含有关监测、检测报告)。每项指标都要有证明材料,需要核算的指标要有核算办法,具体参照生态村指标解释。
五、监督管理
(一)对当年通过考核验收的生态创建单位,在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受理群众投诉。
(二)市环保局将联合市四城联创办、市建委、市农委、市统筹办每2年对各辖区内的生态创建命名单位开展必要复查,进行跟踪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对获得市级命名的,将取消其命名称号,并暂停受理当年该县(区)市级、省级和部级生态创建的申请,确保生态创建质量。
(三)生态示范创建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透明的原则。各创建单位和指标核准单位要对申报的生态示范创建材料严格把关,对考核验收过程中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禁欺上瞒下、瞒报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获得命名的市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街办)和生态村,若辖区内出现较大(ⅲ级)以上(含ⅲ级)的环境事件,且未能妥善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或接到当地群众反复投诉、举报比较严重环境问题的,一经查实,市环保局将建议取消其市级以上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称号。
六、工作要求
(一)各涉农县(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是生态县(区)、生态乡镇(街道)、生态村创建工作的主体,要根据部级、省级、市级生态创建规范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各辖区生态创建管理办法。
(二)生态建设规划的编制要高起点、高标准,以继续创建省级、部级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为目标,注重规划的长远性。生态镇、生态村要优先从市级重点镇、新农村建设重点村选取。涉农环保分(县)局负责辖区生态创建的具体工作,要深入农村,积极发挥帮助、指导和协调作用,协助编制符合实际的生态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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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环保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目前,全市建成饮水安全工程42个,解决了涉及36个乡镇、77个行政村、18.4万农村居民过去饮用高氟、高砷、苦成水问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基本达到100%:全市农村实现了“村村通”,约300个村实现了“户户通”。20%的村庄建设有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统一排放设施,30%的村庄建设有垃圾收集池和垃圾箱,一些村庄已建立了生活垃圾“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体系,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取得一定效果。
全市建设户用沼气12万余座,普及率达20%以上,已命名30个市级和1个部级生态文明村。建成有沼气发电、废水达标排放、废水零排放、综合利用等多种类型示范工程26个;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154个,认证面积达150万亩,申报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3个。同时,极大削减了化肥、农药使用量,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加强领导。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市委、市政府把农村环境保护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为加强农村环保工作,全市成立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驻村工作办公室、绿色清洁家园创建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组织开展了生态文明村镇、绿色校园、绿色家庭、示范园区等农村生态创建系列活动。为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市委派驻了51个市直单位驻村工作队,县区派驻了300个驻村工作队,整体推进了生态文明村创建等各项生态创建工作,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三、创新体制、加强监管
为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加大生态文明村创建力度,我市建立和实行了“市、县、乡、村”四级环境管理体制,乡镇设环保专干,村设环保监督员,建立基层环保队伍。全市55个乡镇明确了环保专干,聘任了255名村级环保监督员,市环保局对他们进行了统一业务培训,制定了相关的巡查制度、报告制度、例会制度、学习制度、考核制度,明确监管职责。
四、采取措施。建章立制,加快生态文明村创建
(一)实施“四改、五清、六治、八建”措施
2004年,结合市直部门驻村工作,我市采取“四改、五清、六治、八建”措施,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创建60个生态示范园区和100个生态示范试点村,为整体推进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改是农村家庭实施改水、改圈、改厕、改厨措施。改建集中供水、安全饮用水,改建生活污水集中排放设施,改造养殖圈舍和厕所建设沼气,改厨能源沼气化。
五清是清理街道、清理庭院、清理沟渠坑塘、清理乱搭乱建、清理乱贴乱画。
六治是治理养殖污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村办工业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农村“四堆、五乱”现象。
八建是建饮水安全工程、建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立农村监管体制、建村庄保洁队、建农村沼气服务队、建老党员督查队、建农村环境村规民约。
(二)建立四个有效机制
建立部门联动、示范带动、多元投入、目标管理四个促进机制,加大生态文明村创建力度。
2007年,漯河市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的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环保、文明委等15个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以“六改、六有、六化”为主要内容,制定了《漯河市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绿色家庭、生态家园、巾帼环保卫士”等工作创建工程。制定了“十一五”生态文明村创建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实施定量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五、加大养殖污染防治力度
为有效治理养殖污染,2005年我市制定了《漯河市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新建养殖场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三同时”管理制度。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对已建的150余个养殖场市政府下达了《漯河市2005~2007年畜禽养殖企业限期治理计划》,对4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关停了18家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养殖场。为加大养殖污染治理力度,从2006年开始,市财政每年拿出500万元资金补贴养殖小区建设集中治污工程,协调金融部门和双汇集团每年扶持1000万元资金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治污工程。目前全市有300多家养殖场的粪污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建成了北徐集团、中原祥基养牛场、三农牧业等6个大中型沼气示范工程,力佳生物、宏利、双杰等11个有机肥加工企业,建成了康庄、十五里店等9个“果-0草-牧、养-沼-种”模式示范点。
六、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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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认真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按照中央和贵州省关于创建生态文明城市有关工作要求,围绕2020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目标,抓综合治理、改革创新、生态经济、制度建设,持之以恒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部级“生态市(县)”创建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3个县(市)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2县(市)生态创建规划已通过评审,6个县已启动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6月底至7月初,湄潭县、赤水市部级“生态市(县)”创建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考核验收,成为贵州省首批通过验收的部级“生态市(县)”。
抓综合治理
打牢生态市创建基础
实施节能减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唯gdp贡献率至上,坚持四个“一律不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功能区规划的项目一律予以否决,坚持污染物总量约束机制,努力实现区域“增产不增污”,严格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行清洁生产。
积极开展“环保六个一律”行动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国控和重点监管企业实行驻厂监督员制度和定期例行检查。2007年以来淘汰关停企业57家,停产18家,政府补贴关闭公司13个,关闭退出小煤矿160家。
加大环保投入。全市共建成污水处理厂55个,建成垃圾填埋场15个、沼气池49万户,建成人工湿地8个。出台了《遵义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办法》,在全市县城及集镇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实施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2406所,医疗危险废物得到集中无害化处置,医疗废水达标处理。
实施退耕还林、荒山造林、公益林建设、石漠化治理等共计12.7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3.9%,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64%。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总面积达到5523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7.96%。
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火化率、村级生态墓区覆盖率均达100%。全市各县已完成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三级标准化、县城大气自动监测站及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建设。
打造生态示范。积极开展“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和示范点建设,建立科学的生态思维,引导群众从“人统治自然”向“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转变,逐步增强生态保护理念,增加生态保护行动。先后创建命名省级绿色学校121所、市级绿色学校389所,省级绿色小区23个、市级绿色小区45个。
建设美丽乡村。坚持以产业为支撑、“四在农家・美丽乡村”为载体,强化村庄整治、黔北民居新村建设,按照“依山傍水、自然村寨、村庄集镇”三种模式,打造“生态美、生活美、和谐美”的“最美新农村”。全面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整县推进“小康寨”建设。截至目前,“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已覆盖全市225个乡镇、1680个村,受益人口占全市农村人口的92%。
抓改革创新
激活生态市创建动力
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落实贵州省委书记陈敏尔关于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要开改革先河的要求,建立赤水河生态红线、生态补偿、第三方治理、河长制、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业企业节能环保评价等制度,着力在生态保护红线、水资源使用管理、污染源治理、环境治理项目、执法监管、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上取得突破,努力形成抓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新常态。
推进乌江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围绕“一江一湖一海”(乌江、飞龙湖、茶海),大力推动旅游联动开发,不断完善生态产业链。以茶文化为载体,深入推进“西部茶海”建设,构建茶旅一体、休闲养生的最美乡村,积极打造新农村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创新区、生态休闲度假养生区、创新社会管理样板区,在流域开发和流域产业构建上谋求创新。
推进洛安江流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坚持保护与开发相结合,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将水体保护、景观打造和城乡产业布局协同打造,完善功能配套,努力把洛安江流域建成百花园、百果园、百鸟地,打造成为中国第一、世界一流的全景域水系。2015年在乌江流域、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在乌江流域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并全面推行环境保护河长制,启动建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抓生态经济
增强生态市创建实力
做大生态工业。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发展环境友好型、生态友好型产业,使产业和生态相得益彰、和平共处。重点打造“5个100工程”“5个1000亿元级产业集群”和若干个“100亿元级、500亿元级、1000亿元级产业园区”,推进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发展。2015年1~9月,全市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增加值达98.82%,50万元以上国定资产投资完成1781.49亿元,投资1亿元以上项目开工722个,重大工程项目完成投资1023亿元。
做特生态农业。围绕烟、酒、茶、药、食品“五张名片”,大力推进生态农业建设,积极打造好35个省级农业示范园区,加快发展集经济、生态和社会三大效益为一体的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截至目前,共发展中药材种植30万亩、核桃60万亩、蔬菜180万亩,专业合作社2696个。建立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45个,从业农民总数达104.4万人。
做强生态旅游。深入实施“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月月造林”活动,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树苗,科学搭配栽植品种,结合实际选择“好栽、好吃、好卖、好看、好管”的经济林木,逐步形成四季有花、五彩缤纷、错落有致、效益可观、处处是景的绿色全域产业。全市目前已建成观光旅游度假项目40个、精品旅游小镇17个、湿地公园11个、森林公园2个,建设旅游集散中心7个,新增乡村旅馆300家以上。2015年1~9月,全市旅游综合收入430.9亿元,同比增长23.8%;接待旅游人数4980.2万人次,同比增长22.6%;乡村旅游经营企业3000余家(户),实现营业收入31.2亿元。
抓制度建设
完善生态市创建保障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遵义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下设生态市创建办公室,由市直部门和15个县(市、区)为成员单位,统筹开展生态市建设工作。在全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环保协调监管、全员一岗双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合力共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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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
你们都知道,我们现在的自然环境越来越糟糕了,人们所使用的资源也逐年减少了,希望我们从自身的一点一滴做起,因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我给大家举个例子。现在离我家不远处的那条石榴河,在我爸爸小的时候,还是清澈见底,有许多小鱼小虾。夏天时他们总去趟水玩儿,打水仗。可如今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条石榴河呢,完全不是往日的那种风光了,已经变成鱼虾绝迹的污水河,上面飘满了垃圾,臭气冲天。
由此,我郑重的为大家提几条建议:
一、不得把垃圾丢进河道里或者街道上,必须放入垃圾桶内;
二、洗完手后一定把水龙头拧紧,以免漏水;
三、不用电是随手关掉电源,以免浪费电;
四、写字时不得有几个字写错就把整张纸撕掉的行为;
五、不随地吐痰,不制造噪音;
六、尽量少用一次性用品,多使用耐用品。不使用塑料袋,减少白色污染;
七、要植树造林,爱护树木,不乱砍乱伐,减少沙尘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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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街道爱国卫生工作计划一辖区各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
20xx年明楼街道爱国卫生工作以创建二星级卫生街道和迎接全国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复查为目标。巩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成果,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为突破口,立足街道实际,广泛开展适应形势发展的辖区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为创建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心,创造明楼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人文环境。
二、工作任务
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积极开展争创二星级卫生街道,迎接全国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复查和开展第十九个爱国卫生月活动。
2、全面做好背街小巷的卫生保洁与检查督促工作,积极开展整治环境及辖区单位卫生管理,解决难点、热点工作。
3、以除害防病为重点,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4、以增强除害防病为目的,加强社区卫生管理,积极开展单位、社区和市民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们身体健康素质,进一步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工作措施
(一)建全组织、加强领导
1、健全街道、社区及辖区单位的爱卫组织机构和工作网络,街道坚持每月召开卫生专干工作月会,解决分析存在问题,并设立专项经费,切实做好爱卫工作人员经费保障,坚持把各项爱卫活动落到实处。
2、积极开展创建二星级卫生街道和迎接全国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复查,营造良好的宣传气氛。通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告居民群众一封信等多种形式,以提高市民的公德和全民卫生素质,形成创建工作人人知晓,形成“创建工作人人参与”的宣传氛围。
3、在4月份第十九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中,广泛发动群众,有针对地开展五乱和薄弱环节的整治,各社区、物业公司对内外环境进行清理。在爱卫月中举办一期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培训班,充分利用爱卫月契机,举办各种丰富多彩的健康教育活动,如:老年人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医疗咨询服务;医疗保健讲座等等,共同创造优美、整洁、健康的人居环境。
4、社区环境卫生坚持长效管理原则,定期进行环境,整治,消除卫生死角,加强背街小巷16小时日常保洁工作。爱卫会通过检查、指导、监督达到条块互动,相互促进、齐抓共管的目的。继续抓好各级卫生先进单位和无吸烟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积极扶植有条件的单位审报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提高人们身体素质
1、定期举办社区居民健康教育讲座,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结合爱卫月、世界无烟日、预防艾滋病日等专项教育宣传活动,寓教于乐,形成人人关心,广泛参与的良好教育局面,达到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运动中来。
2、协同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做好健康促进工作,开展以场所为基础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加强健康行为教育,注重心理健康。在4月份爱卫月中举办一次辖区单位和社区健康教育档案培训班,健全健康教育档案。以社区为依托在公园、楼群、广场等场所举办群众性健身活动。使辖区青少年及老年人积极参与其中。
(三)以除害防病为重点,加大“除四害”工作
1、开展科学除害,有效控制四害密度。以环境整治与化学防治相结合,加强对辖区周边环境、卫生死角、小区下水道等四害孳生地的治理力度,减少和消灭四害孳生场所。建立除四害长效管理机制,积极引导和推进除四害工作市场化运作。
2、提高街道消杀队作业水平,负责对社区、单位的蚊蝇消杀工作。并做好四害的检查、监督、密度测试报告。定期举办除四害培训班,提高除四害专业化水平。
3、进一步加强“五小”企业管理,配合区卫生监督所做好卫生监督,严密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消除四害孳生地,确保居民群众健康安全。
20xx街道爱国卫生工作计划二20xx年我镇爱国卫生工作将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深入学习贯彻《省爱国卫生条例》,进一步掀起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热潮,围绕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做好农村“三改”(改水、改厕、改造环境)技术指导等工作。现制定镇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一、宣传贯彻《省爱国卫生条例》,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公民防病意识
1、继续宣传贯彻《省爱国卫生条例》,各村社都要认真学习和宣传好《条例》,利用媒体、街头咨询和社会宣传多种形式宣传《条例》颁布的意义。
2、进一步做好全镇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电视、社区讲座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不同方式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健、防护意识,相关卫生知识的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
二、深入开展卫生创建活动
1、以创建卫生县城、卫生村为载体,不断推进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各村社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卫生单位、卫生村考核命名办法》和《省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卫生村考核评分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力争20xx年镇镇中江一村获得省级卫生村称号。
2、各村社领导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从年初就要列入单位工作计划,建立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和长效管理机制。对已申报省、市级卫生村、镇、卫生先进的单位要针对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补缺补差,积极完善,同时要建立健全创建档案,迎接省、州对卫生村的核查。没有申报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申报。
3、根据全县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进一步抓好各地、各单位卫生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督查力度,扎实推进创建,不断提升创建水平,确保全镇创建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
4、认真抓好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禁烟标识,查处烟草广告。各部门做好内部控烟工作,建立无烟办公场所。
三、大力推进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1、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督查、培训和技术指导,为改厕工作提供政策和技术保障。
2、继续做好农村改水和水质监测工作。一是要广泛宣传卫生水对人体健康的好处。二是要配合县防保中心扎实做好农村水质监测工作,提高水质监测工作质量,保证广大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
4、加大整治力度,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改善村容村貌。一是垃圾清扫保洁、收集处理。村庄要有专兼职卫生清扫保洁人员,负责村庄道路、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同时要建密闭垃圾收集池(房)并及时清运。二是宣传动员居民搞好室内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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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工作情况
(一)生态市建设进展良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生态市建设的意见》。二是科学编制生态市县规划。市政府批准实施《临沂生态市建设规划》。各生态县区建设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并通过了省、市组织的专家论证,经各县区人大审议通过、颁布实施。三是突出抓好生态市建设重点工作。抓住循环经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三大重点领域和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保持水土、防治污染四个关键环节。临沂市被列为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市。四是积极推进生态县区建设。对全市各生态县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度,初步制定了生态县区创建计划,并上报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兰山区率先建设生态区,*等多个县区争取生态县创建先进县。五是围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加强各项生态工作。六是加快2003—2007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各项工作完成。对责任书各项指标进行认真分析梳理,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对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进行了督导落实。
(二)积极准备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组织各县区环保局分管局长、科长去日照、章丘等地学习生态示范区创建先进经验。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制定了《临沂市创建部级生态示范区实施方案》和《临沂市各县区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资料准备方案指导意见》。
(三)快速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一是全面编制乡镇环境规划。环境规划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体现循环经济理念,因镇制宜,根据各乡镇发展定位,紧紧抓住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措施。各乡镇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镇域经济规划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乡镇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加强对环境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环境规划、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工程和项目,都做到了令行禁止。*年共编制62个乡镇环境规划,并全部通过论证,经县区人大或县区政府批准实施,居全省首位。二是加强资金扶持。环境优美乡镇等生态创建活动,应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项目。市环保局对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进行资金扶持。对获得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市局奖励每个乡镇2万元;获得部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市局奖励5万元。三是落实责任。为加快我市环境优美乡镇建设,临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年度环境优美乡镇创建计划,并组织部分乡镇及县局去*学习创建经验,*年上报沂水镇、郯城镇创建部级环境优美乡镇,上报61个乡镇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居全省首位。四是梯次推进。为深入推进生态市、生态县建设,市环保局结合临沂实际,2005年制定了《市级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规定》,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创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活动。目前,全市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已形成市级、省级、部级“整体规划、梯次推进”的良好格局。
(四)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向村庄延伸,使村庄成为生态系列创建活动的基本单元,生态市、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基础。2005年11月,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农村广泛开展了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以“经济发展、民主健全、精神充实、环境良好”为主要创建内容,由各级文明办和农业、环保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并提出了全市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的目标:到2007年,全市15%左右的行政村达到文明生态村标准;到2010年,全市45%左右的行政村达到文明生态村标准;力争到2020年,把全市行政村建成文明生态村。创建以来,全市涌现出一大批文明生态村先进典型。*年4月,在临沭县召开了全市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现场会,创建活动全面铺开。目前,全市文明生态村已建设规划538个,基本建成201个文明生态村。
文明生态村建设中,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创模为促进,以建设生态示范区为主体,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为拉动,以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为主要内容,因地制宜,确定了平原、山区、丘陵等不同类型的典型范例进行总结推广,按照好、中、差划分为三个层次制定了不同创建标准,实施了以“三清五化”(清粪堆、清垃圾堆、清柴草堆、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开展了以“六通九有”(通电、通自来水、通硬化路、通客车、通电话、通有线电视、有村庄规划、有管理制度、有专管人员、有文体活动场所及活动器材、有文艺队伍、有图书阅览室和小康电子书屋、有宣传栏、阅报栏、村务公开栏、有村民学校、有卫生室)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以“一池四改一利用”(沼气池建造与改圈、改厕、改厨、改水,开发利用太阳能等新型清洁能源)为中心的生态家园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在全市建成了生态家园型、文化特色型和生态经济型等不同类型的文明生态村,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五)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围绕新农村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下发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沂水县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二是认真准备土壤污染防治调查基础工作。成立了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土壤污染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初步摸清并上报了全市土壤污染调点对象基本情况。三是加强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夏秋收季节,市政府分别下发了做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根据对国家环保总局利用风云一号等气象卫星对全国主要麦收地区的焚烧作物秸秆火点进行监测的结果统计,夏收季节全国共计火点2982个,其中山东省430个,临沂市22个,占全省的5%。
(六)加强自然生态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在全市开展了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建成了莒南马鬐山、临沭苍马山2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协调各方积极进行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蒙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积极开展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云蒙湖、沭河源、跋山水库等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已编制完成初稿。开展省级生态示范旅游区创建工作,与市旅游局联合转发了省旅游局、环保局开展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旅游区的文件,上报蒙山风景区等创建省级生态示范旅游区。
二、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保护工作缺乏具体的规范和有关制度的支撑。生态保护职责难以真正落实,环保部门在生态保护方面责任大、权力小、措施空。由于缺乏配套的法律措施和最基本的原则性规定,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环保部门无法可依,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
(二)严峻环境污染形势下,现实中生态保护很难与污染防治并重。当前污染防治任务异常繁重,环保系统内难以拿出更多的精力用于生态保护。另外,围绕怎样促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还没有找到明确的、马上行之有效的切入点。
(三)生态市建设投融资渠道不畅,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元化融资机制尚未健全。生态保护与建设,必须有资金支持,有明确的政策,有顺畅的渠道。生态资源补偿机制的建立,也迫在眉睫。
(四)生态保护与建设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理顺。生态保护工作,单纯环保部门自己的事情很少,大多工作主要是别的部门负责,有的还重复。比如,环保部门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与农业部门的生态家园富民行动类似;发展有机食品、沼气工程等农业部门更具有优势,要人有人,要钱有钱;等等。
(五)生态保护自身的制约性,反过来也制约了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比如自然保护区建设,自然保护区按规定绝对不能随意开发,《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也特别明确的针对在自然保护区违规旅游等提出了处分规定,另外还需经费维持,已建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资金非常紧张。有的部门存在一种误解,认为是花钱买“套”,积极性不高。
(六)县级环保局生态管理队伍水平偏低。缺少培训,开展生态保护工作少,不能适应新形势需要。
三、2007年主要工作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务院《决定》和省局部署,学习兄弟市先进经验,以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为抓手,以创建生态示范区为中心,健全组织和资金保障,加强各类生态示范创建,突出抓好农村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务求实效,使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较大进展。
(一)做好部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原先计划*年9月全市包括12县区全部建成部级生态示范区,各项前期工作均已开展。通过认真落实《临沂市创建部级生态示范区实施方案》和《临沂市各县区生态示范区建设验收资料准备方案指导意见》,计划2007年全市整体分别通过省局预验和国家总局验收,率先建成全国人口最多的部级生态示范区。
(二)继续推进生态市、县区建设。进一步加强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责任明确、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建立生态市建设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生态市建设任务调度。计划2007年兰山区率先建成生态区。
(三)积极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计划2007年建成10个部级、30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落实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奖励2万元,部级环境优美乡镇奖励5万元,鼓励各县区也出台相应奖励政策。加快乡镇环境规划编制和评审工作,精心准备申报材料。配合市文明办、农业局搞好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
(四)加快实施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2007年是实施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的最后一年,确保我市责任书考核成绩能确保合格,并能进入生态市建设先进市考核b组前三名,取得生态市建设先进市称号。同时制定《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2003—2007)考核办法》,做好生态市建设县区长目标责任书的督导落实和检查考核。
(五)认真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结合国家、省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积极创建有机食品基地,推广有机食品认证。加强规模化禽畜养殖业污染防治,开展对规模化禽畜养殖业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创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继续开展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农用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等工作。
(六)认真做好全市土壤污染防治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总局、省局规定,在全市范围内系统地开展土壤现状调查,分析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物等项目及土壤理化性质,通过开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掌握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阐明区域土壤污染的特征,为建立符合我市的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防治土壤污染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七)加强自然保护区与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建成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3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建成沭河源头区、云蒙湖、跋山水库饮用水源地3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和3个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重点资源开发及旅游资源生态保护,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建立生态市建设财政支持制度。协调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生态市建设事项,争取制定生态市、县区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全市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云蒙湖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为试点,争取建立全市上下游之间的生态资源补偿机制。
(九)开展生态环境状况评价。依据国家环保总局最近于*年5月1日实施的《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开展全市及各县区生态环境现状及动态趋势的年度综合评价。
四、建议
(一)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建议省里出台专门的生态省建设考核奖惩机制。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建议省里出台文件,进一步明确生态省、市、县建设资金列入本级预算的规定,做到必要的资金保障。对生态示范系列创建落实配套支持资金,省级及以上级别创建,省里应给予部分资金扶持。三是加强法制保障。建议省里制定相应的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措施,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使基层环保部门有法可依,有明确地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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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0日至7月2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18日向我市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19年11月末,46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启动,34项任务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他任务正在有序推进,督察问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把督察整改作为“第一任务”。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由书记和市长为双组长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专题会和全市整改动员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福春书记和灵计市长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对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同志也积极参与和协助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各地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同责、齐力整改的良好氛围,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锁定问题清单,把反馈意见作为“第一靶向”。四平市坚持从省级督察反馈的问题出发,瞄准靶向,精准发力,全力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督察反馈意见,细化梳理出4个方面、15类、46项整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5个县(市)区和38个部门,层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优化了“三本账、四个清单”管理模式,将督察问题信访案件拉条挂账,强化实地核查和专项督查。对督察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积极开展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回头看”,坚决杜绝“一刀切”,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省级督察交办的435件信访案件现已整改完成430件。
三是盯紧两个责任,把落实责任作为“第一目标”。市委、市政府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先后出台了《四平市综合考评实施办法》《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等七项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日常考核。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我市还编制印发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项目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落实市领导包保制度。为确保市领导包保制度有效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四平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局领导包保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各局领导牵头,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五个工作组,配合做好工作对接、资料收集、综合协调等工作,确保市领导“双包保”制度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督察整改人员配备。经四平市委研究决定,由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择优抽调十名后备干部和硕博研究生借调到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两年,组成市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专职从事督察整改工作,大幅提升了对我市各项整改任务的实地检查频次和覆盖范围,对我市督察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6月上旬,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和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成3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共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21个,信访案件207件,现场检查点位528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分别列出了生态环保专项督查问题清单,下发通报,并对90余个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进一步促进全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形成“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有效推动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落实。
四是开展市级督查。为推动各地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属地责任,拓展和延伸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我市于8月中旬开展了为期10天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查。此次督查由五名副市级领导带队,分为五组分别进驻五个县(市)区和两个开发区,并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督查等方式,参照省级督察模式开展工作。共调阅资料748份,个别谈话75人,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十批次203件信访案件,下达责令改正30家,停产1家,关停取缔2家。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下发督办函51份。对各级督察整改问题及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10月下旬,各督查组正式向各地反馈,要求各地制定整改方案同步推进整改,做到了既查点又查面、既查标又查本、既督政又督企,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三)强化考核,严肃追责问责
四平市着力加强督察整改工作的制度建设,将各级环保督察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督查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为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实施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五步工作机制”,建立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定期调度、督导工作机制,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落实、责任落地。2019年已下发提示函、预警函和督办函105份,并对整改推进不力的县区领导进行了约谈,督促整改问题加快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市共追责问责252人次,特别是对省级督察反馈问题,已追责问责38人,树立起了求真务实、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的督察整改工作导向,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拖延整改。
(四)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全市上下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标志性战役为载体,聚焦水、气、生态等重点难点问题,狠抓环保督察整改落实。
一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四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深入推进61个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现完工51个,在建10个。四平市、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4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扩建工程,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由15.5万吨/日提升至26.5万吨/日,出水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郭家店镇、孤家子镇等5个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66万吨/日;9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本完成,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约120.5公里。南、北河截流干管已完成36公里,建成区排水管网长度301公里,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66公里;市区累计改造海绵城市老旧小区117个,40个自备水源小区全部改造完成。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强化畜禽粪污监管,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1%,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完成高效灌溉农田4.4万亩。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深化“走遍四平”工作,完成铁东120万立存量垃圾无害化处理,铁西112万立存量垃圾完成筛分。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成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34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710个,改造农村厕所1.3万户。全市755个行政村基本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屯全覆盖。2019年1-11月份,东辽河四双大桥、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平均水质均为四类,条子河林家断面为五类,西辽河金宝屯断面扣除上游来水超标影响后达到四类,伊通河星光断面扣除伊通河整治清淤影响后达到三类,达到考核要求;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今年1-3季度,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西辽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下降73.97%、68.17%、55.82%,改善幅度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二是纵深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落实我市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制定下发《四平市工业炉窑整治实施方案》和《四平市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煤烟型污染整治,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7台,47台20蒸吨及以上锅炉完成升级改造,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启动了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建设;开展了“两清单、一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强化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管控,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达到100%;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划分5647个秸秆禁烧网格单元,确定8827名各级责任人;对我市重污染天气预案进行了修订,严格落实13家供暖企业错峰起炉、4家水泥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等措施,并对重点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1-11月空气优良天数264天,同比减少1天,重污染天数5天,同比增加5天,pm2.5浓度均值为36μg/m3,同比减少2μg/m3。
三是全面启动黑土地保卫战。加快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建设。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292万亩,新增测土配方施肥面积80万亩。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69个地块的用地信息数据采集和质控工作。持续开展“清废行动”,规范固体废物存贮、处置与管理,市、县、乡、村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铁西区112万立方米存量陈腐垃圾筛分项目已全部完成垃圾筛分全部。我市192家加油站、755个地下油罐,除2家因拆迁和改造外,其余已全部完成改造。
四是深入开展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同步发力,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完成河边、路边、村边、城市周边“四边”植树7421.6公顷,累计投入4225万元、植树4343.3万株。集中开展矿山整治,拆除118家证照不全的采矿企业生产设备,完成矿山复绿189.1公顷,一举解决了存在近50年的矿山无序开采乱象。强化水源涵养保护,完成5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拆除二龙山、下三台、山门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违建53处,安装围栏21043米,修复拆除违建后裸露地面4.7万平方米,生态放流鱼苗45万尾。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我市林木绿化率达22%,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9%。2019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五)改善能源结构,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推进“多规合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抓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大力发展以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生物质燃料建设,全市建成及在建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9个,建成后预计年产25.8万吨秸秆成型燃料。保证天然气供应,天然气使用量逐年提高,2019年天然气用气量预计达到5300万立方米。
(六)强化铁腕执法,实施管家式服务。
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强化司法联动,建立网格化、全覆盖监督体系,开展多项专项行动,持续强化环境监管,不断强化服务举措,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监管铁腕治污。制定了辖区生态环境监管事权划分意见、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制度、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等,出台了有奖举报办法,建立举报平台。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411件,办结400件。立案63起,查封扣押3家,限停产6家,移送拘留9起,罚款761.07万元。
二是实行管家式服务。加快优化分级审批管理,有效落实取消环评资质法律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信息系统与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实现网上材料申报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大部门间联合检查力度,不断减轻企业负担,共核发9个行业72个排污许可证;提供技术服务,今年以来,聘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50余人次进行现场指导,解决技术问题20余项。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主题,聚焦以蓝天保卫战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开展环境日宣传,并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开辟随手拍、生态环保整治进行时、热点聚焦等专栏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情况,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距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四平市整改任务进展还需要进一步加快,整改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还比较严峻。在环境质量方面,东辽河、西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水质还未实现稳定长期达标,受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水质易出现反弹。空气质量方面,“散乱污”企业整治、秸秆禁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城市污水管网还不完善,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线占比仍然很高,由于资金困难,污水处理运营难度大。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粪污、农业种植污染普遍存在。在能力建设方面,基层监管能力薄弱,普遍缺少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专业人才和设施,综合执法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导致出现监管空白。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尽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面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督察整改任务。高度聚焦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案件,算清楚整改任务账、举一反三账、长效机制账,明确整改目标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标整改、对表落实,推动剩余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案件和问题清仓归零。
(二)聚焦重点问题,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重点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大气不稳定达标等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美丽四平建设。
(三)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快建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附件: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一些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环保意识不强,对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学习不深入,掌握不全面、不系统、不到位。在谈到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时,总是归结为生态缺水、队伍缺人、财政缺钱等客观原因,缺少主动解决问题、主动担当作为的精神。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召开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署会、调度会、整改推进会议等80余次会议推进各项督察工作整改落实,召开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中20余次涉及督察整改工作。
2.生态委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调整部分成员单位,制定下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3.将生态文明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十三五期间第二期市管干部进修班学员手册》,设立“生态文明思想”为课题的专题培训课程。在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课程中,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专题讲授生态文明思想。四平市于2019年3月印发《关于2019年全市干部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四宣联发〔2019〕2号),明确要求专题学习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
4.严格执行《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3个地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5.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下发了《进一步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纵深推进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开展秋冬季百日攻坚,重点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大气不稳定达标等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市、县(区)两级党政环境保护职责不够明确,部分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的环保职责不够清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生态委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调整部分成员单位,制定下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2.积极推动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率先开展市级执法队伍改革,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四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2019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了《2019年度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拟于2020年1月至3月对各地进行考核。
4.印发了《2019年度督察考评实施方案》,设置了能源节约、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的方面指标,指标权重不低于22%,并强化常态化跟踪考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之中,并在干部提拔任职前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5.加大核查力度,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和市级督查工作。对3次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信访案件组织了督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实施五步工作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3个地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三、一些县区和部门在向督察组提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中,讲成绩头头是道,洋洋洒洒几千字,谈问题却避重就轻,只有区区三五行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喜不报忧,导致市委主要领导不能完全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市督改办定期调度全市督察整改问题整改情况,形成通报,报书记、市长和各市级领导,2018年共印发7期督察整改通报,2019年已印发6期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实施双周调度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2.四平市人民政府在2019年3月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由副市长王有利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3.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
4.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信息公开,《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重大事项已与全省同步公示公开。
5.对生态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作,8月份开展的市级督查,参照省级督察模式,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创了我市生态环保整改工作的先例。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已完成155个,受理群众来电来信10批次203件。持续传导压力,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
四、个别部门履职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整改问题责任、进度、措施研究不够不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没有得到真正落实,有些部门整改任务完成不好。市住建局在对承担的第21项整改任务,辽河流域内生活垃圾污染严重的问题上,缺乏认真研究,只围绕河道问题写整改措施,导致整改措施缩水、偏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定了《四平市农村生活垃圾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标准及规程》,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整治成果通过省住建厅、省文明办联合检查组的检查验收,达到全市90%以上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工作目标。
2.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710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14个,乡镇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13个,配备垃圾箱(池)92714个、垃圾收集转运车651辆、配备保洁人员4609人,已有748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覆盖率达到97.65%。梨树县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806处,双辽市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7处,并已在《国家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中申请销号。
五、市执法局在承担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问题整改任务中,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对问题排查到位,未建立问题清单,导致全市积存渗滤液底数不清,整治措施没有针对性,整改效果难以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市执法局对全市垃圾渗滤液进行了排查,建立了清单,并按月调度各地垃圾渗滤液处理情况。
2.2019年3月26日经梨树县环保局批复,将渗滤液在厂区初步处置后运送至梨树县污水处理厂。现日处理量为40吨左右。截至11月末已处理积存渗滤液9920吨。
3.双辽垃圾填埋场已完成a、b两区的防渗漏处理,并将原有渗滤液封存在导排管内,同时投资799.8万元建设日处理能力100吨的集装箱式两级dtro渗滤液处理项目,目前a、b两区建设基本完成,实现封场,新建c区防渗已建设完毕,拟作为应急填埋场。
4.伊通满族自治县将生活垃圾送至辽源天楹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现有垃圾场进行深土覆盖,做封场处理。垃圾渗滤液采用二级ro膜反渗透工艺,日处理能力100吨,做到日产日清。
六、市林业局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应承担的毁林整改任务推进不够,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2370项、3994项信访案件整改不到位,仍有部分林地未还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伊通满族自治县2370号案件已完成相关案件处罚,并于2018年底完成了相关林地恢复工作。
2.梨树县3994号案件已完成相关林地还林工作,并对成活率不高的地块进行了补植。
3.市林业局对相关涉及毁林的信访案件开展了“回头看”自查,对各地还林工作进行指导,明确林地属性,并对还林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督促。
七、市农委在承担的第20项整改任务中,尚未建立健全畜禽类污染资源化利用工作长效机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定《四平市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四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草原生态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
2.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检查指导力度,督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固体粪便堆肥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有机肥生产加工利用等模式,强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截至2019年10月末,全市各地共排查出畜禽规模养殖场655个,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6%。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为96%、100%、95%。
3.加强督导调度,建立和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行为,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结合四平市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组织三个督查组,对全市规模化养殖户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
八、整改方案体系不够完善。市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任务第一项“站位不高、认识不够”的问题没有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致使市直部门在政治站位不高、缺少清醒认识、责任意识不强、不狠抓落实等方面,无法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1.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部门整改方案,将第一项“站位不高、认识不够”的问题加入到本部门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并向市整改领导小组报备。
2.已完成《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向省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报备。
3.对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对整改方案进行了审核并提出相应修改意见,对整改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地区和部门要求重新细化整改措施。
九、四平市公安局整改方案中的“21字整改措施” 内容空洞,泛泛而谈,操作性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市公安局重新修改完善了整改方案。
2.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结反馈程序。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不予立案的及时书面通知移送单位,立案、起诉的将办理情况定期反馈移送单位。
3.与畜牧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开展破坏草原案件联合执法工作。
十、四平市发改委整改方案中的“一句话整改措施”,内容空洞,泛泛而谈,操作性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重新完善了整改方案。深化细化整改方案,重新总结切实有效、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新的整改方案上报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市发改委提高认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生态环保工作。
十一、整改销号存在薄弱环节。整改方案中任务第1项,现有制度并没有充分体现出“一票否决”制度,且缺乏加大县域考核等生态环境保护权重的具体内容,各县(区)均缺少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的具体内容,以及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依据的文件及公示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部门已经自主验收销号,并且进行网站公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市委组织部已责成各县(市)区补充完善“一票否决”制度,目前各地已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本地区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考核制度中。
2.印发了《2019年度督察考评实施方案》,设置了能源节约、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的方面指标,指标权重不低于22%,并强化常态化跟踪考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之中,并在干部提拔任职前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3.制定并下发《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整改问题和交办案件自查,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补充完善材料,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
十二、整改方案中任务第2项,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半年、政府常务会和部门党组每季度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但各部门上交的销号材料中部分部门未提供会议记录,还有部分提供会议记录的部门未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会议,而且有的会议记录根本与生态环境问题无关,这种情况下就申请销号,在网站上公示证明整改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了整改问题和交办案件自查,按照《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补充完善材料,各地各部门对反馈问题开展了自查,对不满足要求的重新组织销号。
3.各地各部门上报整改销号时,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加大现场核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十三、存在拖延整改问题。四平市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石岭镇哈福村砍伐树木修建院墙和道路案件,四平市林业局于2017年9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并限期3个月恢复原状。但直至督察组进驻,该企业仍未缴纳罚款,未拆除违法修建的院墙,未对破坏林地进行恢复,存在拖延整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相关违建院墙已拆除,并对相关地块进行了植被恢复。
2.该企业已于2019年4月上缴了罚款。
十四、存在拖延整改问题。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第2346号、5682号群众举报案件中反映,梨树县十家堡镇多处林地被违规占用修建山庄、水库等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违规建筑尚未拆除,违法占用林地尚未恢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18年8月26日至9月18日,梨树县十家堡镇对上述地块进行了集中清理及林地平整作业,现已全面完成清理平整任务,达到恢复植被林业用地条件并于2018年底完成了植被恢复工作。
2.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森林资源林地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巡查,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
3.对相关的案件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十五、存在拖延整改问题。铁东区山门镇龙王村非法采石案件公示的整改方案为要求采石场拆除生产设备,恢复林地植被。实际上金鼎矿业采石场现场设备均未拆除,剩余砂石未清理,林地植被并未恢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目前,已经完成设备拆除、砂石清理工作。
2.2018年底前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十六、存在敷衍整改问题。第1778号案件反映的垃圾场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四平市公开的办理情况为“梨树县孤家子镇将所占地块复原,并已将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垃圾分选厂”。但督察组现场检查垃圾分选厂时发现,该分选厂没有环评手续,不具备处理资质,个别厂房没有地面防渗和顶棚,导致垃圾污染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还对土壤造成二次污染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孤家子中央大街桥西150米处前钱家陈旧垃圾和分选厂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共清运7万方)。
2.在完成的垃圾坑周边进行加装围栏并消毒,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出现反弹现象。
十七、举一反三不到位。四平市没有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出其他类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2018年10月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百日攻坚,持续推进未完成的整改工作。2019年先后于6月份和9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四环督改〔2019〕19号)、《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四环督改〔2019〕25号),对全市各级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自查和细致梳理,确保整改到位。并对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2.为推进问题整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相继开展了夏季攻势、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秋冬季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
3.建立生态环境投诉举报长效机制。制定下发《四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试行)》(四环字〔2019〕94号),对信访举报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形成了信访举报闭环机制。印发了《四平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四政办发〔2017〕48号),通过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环保、参与环保,并在8月份市级生态环境整改工作督查中设立了有奖热线举报电话,发放举报奖励20余件。
十八、铁西区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缓慢整改任务中,没有对辖区内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排污吐口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方案中只有一句“没有铁西区管理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铁西区党委和政府组织开展辖区内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排污口排查行动,将排查情况逐一建立台账,全力配合市直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十九、长效机制不健全。四平市没有按省委、省政府关于立整立改、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在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方面,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机制、制度建设。整改方案里明确列为整改措施的日统计、周通报制度,通报约谈、督办考核制度,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制度多数没有建立健全和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我市先后印发出台了《关于印发四平市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作战的通知》《四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四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辽河流域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四平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文件,逐步完善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
2.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下发了重点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整改问题清单,深化“四项机制、八项制度”,优化“三本账、四个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推动整改落到实处。
3.严格督查督办,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先后开展专项督查和市级督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19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出现逾期情况的地区进行了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4.先后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vocs排放重点单位专项整治、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消耗臭氧层物质排查、“工业炉窑”排查整治、水源地排查整治行动、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噪声污染集中清理、“2019夏季攻势”问题整治、污染防治攻坚“2019秋冬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等10余次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411件,办结400件。立案63起,查封扣押3家,限停产6家,移送拘留9起,罚款761.07万元。
二十、流域水质长期不达标。在近3年来,四平市条子河、招苏台河、西辽河、东辽河、伊通河等主要江河出四平断面水质大多长期超标,条子河林家、招苏台河六家子、西辽河金宝屯断面均呈水质恶化趋势。2016年和2017年四平市均未通过“水十条”省级考核。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2019年1-11月份,东辽河四双大桥、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平均水质均为四类,条子河林家断面为五类,西辽河金宝屯断面扣除上游来水超标影响后达到四类,伊通河星光断面扣除伊通河整治清淤影响后达到三类,达到考核要求;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今年1-3季度,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西辽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下降73.97%、68.17%、55.82%,改善幅度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1.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辽河项目61个,已经全部开工建设,完成51个。
2.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和《四平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59个项目,调整至十四五期实施项目1个,完工49个,在建9个。
3.调整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黑臭水体整治包括蔺家河(南河)和红嘴河(北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共8个子项目。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二期)epc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投入商业运行。四平市西湖湿地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南河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生态缓冲带建设完成总面积约14.6万平方米。四平市南河黑臭水体清淤工程已完工,清理淤泥约10万余立方米。南北河截污干管改造工程已完成36公里,2018年已完成创业路、兴达路、太平沟街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任务。2019年文博路、文凯路、烟厂路等多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
4.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清洁整治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四平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
5.针对金宝屯断流问题,我市多次与省厅沟通,并向生态环境部汇报有关情况。
二十一、部分重点治污工程进展缓慢。四平市部分辽河流域“十二五”规划项目进展仍较缓慢,除已完成和终止实施的项目外,继续实施的12个未建成项目中,10个长期处于在建阶段,2个长期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按照《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将7个项目进一步调整优化,压实项目内容,优化项目投资,59个项目,调整至十四五期实施项目1个,完工49个,在建9个。
2.实施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三大类61个项目,总投资约49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4.22亿元。截至目前已完工51个,在建10个。采取“五步工作机制法”按时调度项目建设进展,督促进展缓慢的项目加快推进。
二十二、《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中要求2017年10月完成的项目中,梨树县喇嘛甸镇、四棵树乡污水处理工程至今仍未完工,十家堡镇污水处理工程、招苏台河干流和重要支流污染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仍未开工。要求2018年6月完成的梨树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至今未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梨树县喇嘛甸镇、四棵树乡污水处理工程已建设完成,2018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
2.完成十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长10公里,现已通水运行。
3.梨树县辽河流域招苏台河河道治理及湿地项目已完成建设,明年春季进行蓄水和绿植工作。
4.梨树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建设完成,完成验收。
二十三、伊通县人工湿地工程仍未开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新建水闸,副坝前坡及两侧支沟引渠护砌长度275米,坝体前坡采用格宾护垫进行砌护,坝顶铺设砂石路面。重建两侧东、西支洞,并且对上游河道230米清淤整形等。工程建成后范家拦河闸形成34万平方米库区,最大蓄水量达180万立方米。
2.目前已封闭蓄水,对伊通河水起到了围水降解作用。
二十四、条子河达标方案的20个治污项目中,目前仅3个建成,12个在建项目中有2个完成时限为2018年4月的项目仍处于建设起步阶段,5个未开工项目完成时限均为2018年12月。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已对《条子河四平市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进行了调整,将涉及的20个治污项目调整为17个项目,并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
2.截至12月,已完成11个项目建设,6个项目在建。项目已投资7.39亿元,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并每年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整改进展。
二十五、招苏台河达标方案的100个治污项目中,目前仅4个建成,14个在建项目中有7个完成时限为2017年底前,剩余82个均未开工。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梨树县对上述项目进行优化调整,纳入到《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18-2035》,2020年底前需要建设完成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24个,完工21个、在建3个均按照序时进度推进。
2.加强督导调度,县督察办和县辽河办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督办。
3.梨树县总投资约14.96亿元,积极争取资金14.96亿元。
二十六、重点工程已建成设施没有及时发挥治污效果。四平市西湖湿地项目从2016年就开始建设,其中投资2000多万元用于污水深度处理的2个4万平方米生物廊道虽已建成,但至今没有投入使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西湖湿地项目已于2018年底完成竣工验收,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发挥治污效益。
二十七、十家堡镇接入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设施还未建设,虽然孤家子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开工建设,但现场看处于半停工状态,进展十分缓慢,两个镇每天有2500吨生活污水直排。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18年9月孤家子镇污水处理厂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2.完成十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长10公里,现已通水运行,现十家堡污水排入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解决了污水直排问题。
二十八、农业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除上游公主岭来水外,干流和支流仍存在水源涵养与河道生态保护措施薄弱,行洪区内占用河道、农田侵占河滩现象较为普遍。在辽河四双大桥断面明显看到东辽河辽宁一侧已全部实现了退耕还林还草,而我省境内东辽河段全部被农田覆盖,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直接对水体造成污染。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制定出台《四平市关于东辽河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和《四平市河流水系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2.2019年6月底前已基本完成完成辽河流域内河流两岸保护带建设。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
3.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
4.市农业部门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推广覆盖率和化肥利用率提高上已达到标准。2018年和2019年全市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
二十九、黑臭水体整治滞后。四平市南河和北河是条子河的上游,也是流经市区的重要景观河流,已被确定为黑臭水体,是条子河污染的主要原因。由于市政污水干管沿南北主河道内铺设,并在南、北河道两侧设置了68个雨污溢流口,每到雨季生活污水被雨水挤压从雨污溢流口直排南北河,7个企事业单位向南北河排放工业和生活污水,年排放污水量约41万吨。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2019年4月将南北河汇合口处的污水管溢流口下移至西湖湿地二号钢坝(10+800)下游。
2.完成南北河截污管线改造工程建设,总长度36公里。
3.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四平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
4.调整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已完成创业路、兴达路、太平沟街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任务。2019年文博路、文凯路、烟厂路等多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
5.按照排污口整治工作要求,68个溢流口全部完成改造,封堵15个,改造53个。7个企事业单位均已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十、污水处理厂污泥大量堆存。四平市污水处理厂每年约产生3万吨污泥,目前采取将污泥在厂内加工有机肥进行处置,由于生产的有机肥没有取得许可无法销售,厂内堆集了大量生活污泥无法处置,直接影响到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将露天堆放的生活污泥和有机营养土运送到生产车间,规范处置。
2.拓展了污泥处置后的有机营养土的销售渠道,污泥销往各地有机肥厂、苗圃花卉基地,实现污泥处置企业良性发展。
3.严格落实污泥全程管理,完善了相关安全生产、接收、销售等制度。市住建局已派人长期驻厂监管并定时检查,确保市污水处理厂持续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污泥规范处置。
三十一、部分“水十条”任务至今未完成。江河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的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都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出台。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做好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制定工作。
三十二、未完成“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在2017年底前退出”的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在完成主要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边沟或围栏设置工作基础上,按照《四平市关于东辽河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四平市河流水系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退耕还河工作。
2.已基本完成完成辽河流域内河流两岸保护带建设。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
3.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
三十三、还有100家加油站内370个地下油罐未完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全市共192家加油站,除2家因拆迁和改造外,所有加油站已基本完成防渗改造。
三十四、大气环境污染不容乐观。四平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不够理想,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不够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1.落实《四平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继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秋冬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启动了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建设,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加强煤烟型污染整治,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7台,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落实秸秆禁烧责任,狠抓秸秆管控,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明显减少。修订重污染天气预案,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率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率达到100%。
2.《四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成修订,下发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措施。
3.定期调度实施进展情况,对实施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等措施。
三十五、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屡禁不止。2018年春季巡查共发现四平地区火点53个,占全省总火点总数的16%,禁烧包保和网格化监管责任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项目。
2.深入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及政策,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工作。大力推广以秸秆还田、休耕轮作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技术,突出抓好玉米种植“梨树模式”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今年我市秸秆总量预计为493万吨,计划综合利用量416万吨。
3.制定了四平市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实行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烧除政策。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划分5647个秸秆禁烧网格单元,确定8827名各级责任人。
4.每年春秋两季持续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专项行动,按照“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合理烧除”的原则,扎实做好秸秆离田和限烧区烧除工作。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期间,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严格执行《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秸秆焚烧高发地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保持秸秆禁烧工作高压态势。
三十六、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共54件,此次省级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又达到85件,占转办总数435件的19.5%,出现了严重反弹现象,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对城区内未安装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进行地毯式检查。持续打击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现象。
2.2019年6月,市执法局牵头对全市涉及油烟噪声扰民信访举报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对整改不彻底和出现反弹的案件再次进行整改,确保案件整改到位。同时每年也将针对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油烟污染问题有效解决。
三十七、个别建筑工地物料堆放未采取遮盖防护措施,土方挖掘未采取降尘措施,道路未实施硬化,运输车辆出入未进行喷淋作业,建筑工地标准化制度落实流于形式,未能做到标本兼治,扬尘污染现象比较普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积极开展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创建“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以项目带动全市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2018年我市20个项目获得“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证书。
2.开展越冬维护专项检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成立了冬季安全生产、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对工地越冬维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越冬维护方案和现场围挡进行专项检查,抽查现场22个,发现安全隐患19处,要求立即改正,现已整改完毕。
3.监督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防止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对无照无证等合法手续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依法查处;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鼓励渣土运输公司和市民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渣土)的运输车辆及时举报。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查处、教育渣土车不加盖苫布、向路面飘洒装载物、渣土车辆带泥上路等问题160余起,对332辆带泥上路、不戴苫布车辆进行执法,对16家公司及车辆进行处罚,共罚款12200元人民币,有效的遏制渣土车辆带泥上路违法行为。
4.积极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对扬尘问题严重的建筑施工企业不予评优。
三十八、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问题仍然存在。四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六项“双辽市白鹤自然保护区内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猪场”的整改清单中,确定在8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督察发现,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猪场,2016年底投入使用,养猪场占地50.25公顷,年出栏商品猪55万头,位于白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交界处。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养殖生产经营活动不但没有停止,而且又在保护区内违规新建了一个2万立方米的粪污储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双辽市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监督长岭第九养猪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整改监管工作,定期到拆迁现场实地查看。
2.强化对白鹤自然保护区的日常巡查监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绿盾2019”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绿盾2019”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强化监督工作。
3.与长岭县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推动拆迁和植被恢复工作有序进行,截至目前保护区范围内长岭第九养猪场和第十养猪场的化粪池以及保护区范围内的一段2.5公里的水泥路已全部拆除,并恢复植被。
三十九、非法采矿屡禁不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孟家岭镇马家油坊6户企业毁坏林地私乱开矿,破坏林地14处,面积达到230.44公顷,生态破坏现象严重。梨树县和新开区对山林生态环境监管均存在缺位,矿山整治工作力度不足,三家子、四台子等国有林场也没有尽到保护森林的责任,使山林非法盗采和占用土地违法情况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1.梨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9年4月印发《中共梨树县委梨树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矿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梨委〔2019〕29号)制定矿山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违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格落实林地矿山监管责任。
2.梨树县森林公安大队已对检查发现中存在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2起,目前案件已办结4起,涉及占用林地21.613公顷。
3.目前涉及企业林地内违建及设备已全部拆除,已全部复绿,复绿面积30.08公顷。
4.制定印发了《梨树县林业局清理整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梨林字〔2019〕34号),定期开展“举一反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毁林行为。
5.印发《关于印发梨树县林业生态管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梨政办发〔2019〕45号)的通知,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国有林地由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国有林保护中心负责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集体林地由各乡镇政府、街道等负责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
四十、伊通县景石镇和伊丹镇大岭村域内有多家矿山开采和碎石加工企业,多年来这些企业在矿山开采和碎石加工过程中,生产工艺粗放,石料堆放无防护措施,道路运输过程中防尘抑尘措施欠佳,道路破损严重,导致周围区域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对石料堆无防护措施等达不到环保条件的石场,责令停产整顿。狠抓矿山治理,2011年起,对非煤矿山实行“到期不再延续、新设不予受理”,累计关闭拆除乙类采矿企业122家,停产1家,对仅剩的1家证照齐全采石场进行了严格监管。
2.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在矿区和重点路段设立卡点,昼夜值勤,严查偷采和超载。
3.推进矿区生态恢复,年度可复绿废弃矿坑100公顷。
4.交通运输部门对景台大榆树破损路段进行修复。
四十一、饮用水水源安全存在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工程,完成了饮用水水源地建立界碑及警示标志工作。完成了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的排查。进一步规范了保护区标志设置。
2.编制完成《四平市下三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与安全保障规划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核,政府已批复实施。
3.完成了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的拆除,二龙山水库15家,下三台水库6家,山门水库10家。
4.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四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年攻坚作战实施方案》,开展水源地专项排查,按期公示水质状况,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一级保护区内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县级地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有序推进,目前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已基本完成整改,双辽市正在整改中。
5.加强双辽市自来水厂反冲洗的强度。自来水厂常规24小时反冲洗一次,视水源地来水浑浊程度适当增加反冲洗强度,依据市疾控中心出水水质检测报告,出水水质达标。
6.对一级保护区内不允许存在的违法建筑和养殖户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拆除井房14间并进行封井回填。
四十二、水源涵养林已经遭到严重破坏。四平市梨树县、伊通县,公主岭市以及辽宁省的西丰县部分乡镇都坐落在二龙山水库周围,在二龙山水库准保护区存在破坏林地的违法问题,二龙山水库周围水源涵养林近几年已遭到严重的破坏,水库周围的林地大部分已被耕地侵占。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市林业局牵头对二龙山水库保护区内林地属性进一步核查,明确集体林地和国有林地管辖范围。
2.对破坏林地和侵占林地耕种问题进行摸排,完成对二龙湖周边排查,委托测绘公司进行土地勘界,并对照集体土地承包数据进行入户核查。经多方确认,二龙山水库保护区内非法侵占的林地面积共计3.9万平方米,其中,被侵占国有林地面积2.5万平方米,被侵占集体林地面积1.4万平方米。2018年11月中旬进行造林,恢复面积2.2万平方米,栽植云杉5600株;剩余3千平方米,2019年5月开始进行复绿工作,共恢复林地面积1.4万平方米,栽植樟子松4923株。
3.完成二龙湖水库周边401公顷土地流转,秋季植树。完成水库淹没线内已纳入第二轮700公顷承包田流转。将基本农田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调整,调整后进行植树和围栏。
四十三、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旅游、养殖等经营行为,对水源水质造成安全隐患。二龙山水源地人为将一级保护区面积缩小,半径为430米没有达到500米的划定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已完成对旅游项目的全面清理,旅游标识已全部拆除,现大坝两侧焊接铁门,设置警示标语牌,设专人看管,实现了一级保护区封闭管理。
2.市水利局已于2018年7月16日完成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巡查管理制度,确保整改成效不出现反弹。
3.对二龙山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上浮球位置重新进行测定和调整,解决浮球面积缩小、半径未达到500米的一级保护区设定问题。
四十四、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交通穿越等隐患仍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水源地整改5个问题。
二龙山水库:已由二龙山水库管理局完成整改,投放铁皮垃圾箱10个、垃圾桶60个、设置警示标牌21个。教育居民生活污水不再自然倾倒,已建设完成1处公共卫生厕所可满足现有居民使用。小孤家村3户拆除整改已完成。制定并实施了《铁东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铁东区关于化肥、农药“零增长”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禁止使用农药和限制使用农药名录》宣传单,推广绿色控害技术,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莫盘沟村4个屯及水源地周边耕地使用化肥相比减量2.2%,农药使用相比减量3.9%。
山门水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莫家屯、虫王庙屯2个屯,已经投资1.1万元投放57个垃圾桶(莫家屯27个、虫王庙屯30个),投放12立方米垃圾车1台,定期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已经全面启动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级保护区内龙王村莫家屯、靠山村虫王庙屯(一社)2个雨排口,正在落实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畜禽粪污收集池现已全部完工。3.已经制定完成《关于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村道路进行限行管理实施方案》,设立限行警示标牌 1个。在二道沟至靠山已建设30m截洪沟1个,3*6*3m规格的应急池1个。
下三台水库:城东乡下三台村上道子屯12户48人搬迁已完成整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山嘴屯、孙家屯、上道子屯、老虎沟屯共建设完成卫生厕所31个,其中,山嘴屯7户、孙家屯16户、老虎沟屯8户、上道子屯(搬迁未建);孙家屯增加改厕1户;新建户外水冲公厕6座。“三防”粪污收集池每屯建设1座,共4座。穿越公路及村级公路截洪沟、应急池和应急预案问题整改完成:已经制定完成《关于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村道路进行限行管理实施方案》,共设立限行警示标牌4个;分别在下三台水库南北两侧建设完成2处应急池及拦水带。二级保护区内耕地面源污染整改完成。2.石岭镇磨盘沟村整改情况。二级保护区内耕地面源污染整改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投放29个垃圾桶,其中,安家沟屯7个、莫盘沟屯2社7个、3社8个、西莫盘沟7个,区环卫处投放12立米垃圾车1台,定期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莫盘沟村安家沟屯、磨盘沟屯4个屯2018年改厕31个,建设户外水冲环保公厕6座。“三防”粪污收集池每屯建设1座,共4座,已经建设完成。
四十五、伊通县小孤山镇红日养鸡场将带有外排口的储粪池建在了四合子河边的岸坡上,粪污积液直排,污染河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拆除了小孤山镇红日养鸡场带有外排口的储粪池,并对沿河一侧进行清理,消除排污口。
2.已加强对红日养鸡场日常监管。
四十六、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突出。四平市铁东区的房身村、老城村两个深水井均未设立饮用水源警示标志,未进行围挡防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铁东区对两口水井进行了围挡,并设立了安全饮水标识,在水井中安装紫外线杀毒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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