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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2号)、《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9号)和《关于全面开展乡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的意见》(粤人口计育〔*〕1号),规范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成县领导、镇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人人参与的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格局,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各行政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坚强领导是做好本村人口计生工作的根本保证,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把抓紧抓好人口计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村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本村人口计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人口计生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村党支部委员和村委会成员不但要带头模范实行计划生育,还要负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人口计生工作,对群众要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带领全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第四条村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本村积极开展无政策外出生活动,协调各方面力量,把做好本村人口计生工作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发展村集体经济相结合,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分配集体福利和宅基地等相结合,与保护儿童、妇女、老人权益相结合,为本村独生子女户和纯二女结扎户在生产、生活方面提供各种奖励优惠。
第五条村要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村人口计生工作。村人口计生委设主任1名,享受村委会副主任或村委委员待遇;村人口计生委应按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情况配备计生专职干部,享受与村委委员同等待遇。
第六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成育龄妇女小组,并选配组长1名。组长配合村“两委”和村人口计生委做好组内育龄妇女的人口计生工作,组长的报酬可实行误工补贴,也可享受村民小组长同等待遇。
第七条全面落实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实行村党支部委员和村委会成员包组、包户制度。按照镇(乡)党委、政府关于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规定,落实好月度(或季度)工作责任书中规定的工作,做到月清月结。
第八条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村民小组长和育龄妇女小组长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人口计生专门业务培训。
二、政策法规
第九条依法制定村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并报镇(乡)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条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和监督、举报制度。
(一)村委会应张挂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板;
(二)村委会应在群众聚集的地方设立固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开栏,公开栏可根据需要公布以下内容:
l、当年生育的夫妇名单、所生孩子孩次、性别;
2、当年按政策规定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名单;
3、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而未落实的夫妇名单及节育措施种类;
4、当月应查环查孕而未查的对象名单;
5、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征收情况;
6、县、镇两级人口计生部门举报电话、举报奖励办法等;
7、本村享受计划生育奖励金人员名单;
(三)公开内容每月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为已婚育龄妇女办理各种计划生育证明。
(一)协助已婚育龄妇女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告知符合政策可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妇怀孕3个月后至生育前持证进行登记;
(二)告知符合政策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在未孕前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
(三)在接到《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表》3个工作日内,加具婚育状况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连同有关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送镇(乡)人口计生办审批;
(四)协助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落实有关奖励。
第十二条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做好《*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对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的调查摸底,填写《登记表》,建立档案,对符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向镇(乡)人口计生办申报,协助当事人填写《申请表》;
(二)对申请人的《申请表》进行初审;
(三)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对奖励对象及其变动的调查核实、张榜公布等有关事宜,奖励对象迁出、迁入、新增、死亡等变动的,应在当月填写《*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对象变更情况登记表》报镇(乡)人口计生办。
第十三条协助镇(乡)人口计生办做好“节育奖”制度的落实。按照要求及时帮助符合“节育奖”政策的夫妇进行登记和申请,并在“三栏”中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一)为群众提供相关的政策咨询服务,对来信来访群众做好解释、说服工作,重点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二)建立首问责任制,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办信、咨询、接访、查办的程序做好工作。
第十五条协助做好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六条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等基础知识咨询服务;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核实、录入《*省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并定期上报;
第十七条协助镇(乡)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办理、查验工作;督促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落实孕情监测和节育措施,动员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对象落实补救措施;做好药具发放、随访服务;做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管理和其他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宣传教育
第十九条利用有线广播、有线电视和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公益宣传以及法律法规、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宣传。
第二十条在村委会设立固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栏、读报栏和公开栏,并指定专人管理。宣传栏、公开栏内容应每月更新,读报栏内容每周更新。在本村范围内道路两旁设立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宣传画,宣传内容要温馨、简洁、实用、有针对性。
第二十一条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
(一)村应建立婚育分校,设置图书专柜,购置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图书和音像资料,向群众免费开放;
(二)婚育分校应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孕产期和更年期保健等培训班;
(三)组织本村新婚夫妇参加镇(乡)婚育学校新婚培训班;
(四)婚育分校应采用灵活的方式进行教学,强化教学效果,通过上课与座谈、评比等形式的结合,将传授婚育知识与传授生产、生活技能结合,吸引群众广泛参与;
(五)协助本村中小学校开展人口国情教育。
五、技术服务
第二十二条依照法律法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生育后90天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剖宫产术后对象90天内指导其使用避孕药具,180天内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在生育后90天内,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第二十三条建立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
(一)查环查孕对象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者;使用避孕药具者;应落实而未落实节育措施者;实施绝育术未满一年者;
(二)农村和流动人口应查对象每年查环查孕不少于3次,采用皮下埋植术者在药物有效期内每年检查一次;
(三)各村进行查环查孕的具体时间应相对固定,并让群众普遍知晓;
(四)结合孕情检查为本村育龄妇女建立生殖健康档案,并协助提供有关服务。
第二十四条村应设立计划生育服务室(或与村卫生室合建)。服务室应有妇检床、避孕药具专柜。有足量、品种齐全的避孕药具,及药具发放登记本。
第二十五条村人口计生专干要了解掌握群众生育、节育、不育、避孕和生殖健康情况并及时上报;负责避孕药具发放和育龄对象的随访工作。
六、人口统计与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六条村人口计生委要配备至少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已应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村委会配备1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计算机操作人员,并熟练掌握《信息系统》的操作与使用。
第二十七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育龄妇女信息卡,及时掌握育龄群众的结婚、生育、节育、生殖保健和人口及户籍变动等情况。
设立新婚、怀孕、出生、计划生育手术、独生子女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下年度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死亡、未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查环查孕、术后随访、药具发放、奖励对象等登记册。
第二十八条每年9月底前核实镇(乡)提供的由《信息系统》生成的一孩登记、二孩审批名单,并将核实情况上报镇(乡)人口计生办。10月份,根据镇(乡)人口计生办的批复,对符合生育二孩的育龄夫妇名单进行张榜公布。
第二十九条建立人口计生统计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村人口计生统计例会;
(二)镇(乡)驻村干部、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村计生专干参加例会,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至育龄妇女小组长参加例会;
(三)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汇报、小结当月全村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四)汇总本辖区内育龄妇女婚嫁、怀孕、生育、节育和人口及户籍等变动情况,及时填写月变更报告单或同时录入《信息系统》,并在次月2日前上报镇(乡)人口计生办。
第三十条建立计划生育基础资料保管制度。
(一)已使用《信息系统》的村委会应利用《信息系统》生成统计报表及各种登记册;
(二)统计报表、各种登记册、《育龄妇女信息卡》要长期保管,信息变更报告单、已退出育龄期和迁出的育龄妇女信息资料应保管两年以上;
(三)档案资料应分年度、按月份顺序装订成册,分类归档;
(四)村委会应设立档案资料专用保管柜,指定专人保管。
第三十一条配合上级做好各种统计质量调查、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等工作。
七、计划生育协会
第三十二条村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
(一)村计生协会是协助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群众组织,是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工作力量,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加强对计生协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二)要推选一位热心人口计生工作、善于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士担任会长,协会理事会由各界人士组成,由专(兼)职会长或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的骨干作用。
第三十三条村计生协会要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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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省各地特别是东营市人口计生系统参与新农村建设和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经验,集中研究探索“*”时期如何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系统网络优势,积极拓展职能,打造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思路和方法,促进全省人口计生事业和新农村建设深入、健康发展。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省政府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张维庆主任今年7月初专程到我省的滨州和东营市视察,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王军民副省长专门向会议致信,施春景司长亲临会议进行指导。对各位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和落实。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集中体现,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要加快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推进机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中来。
(一)要统一好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拓展人口计生工作职能的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核心是通过制定和落实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努力解决好“三农”问题,促进农村的繁荣、富裕、文明、和谐和民主。长期以来,我省人口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战略部署,狠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取得了先于全国7年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连续15年保持低生育水平、30多年少出生5000多万人口的显著成绩,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同时,在广大农村积极开展以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实施“少生快富”工程,兴办“三结合”项目,推行民主管理、村务公开,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等等,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三个文明建设。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的实施,将会在极大地推动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的同时,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带来重大历史机遇。抓住机遇,完善思路,主动融入到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当中,使人口计生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共同发展,是各级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参与新农村建设放到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把履行人口计生系统肩负的职责提到贯彻执政为民的宗旨高度来落实,把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作为加快农村人口计生工作发展的重大机遇来把握,牢固树立“有作为才能有地位”的观念,在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积极发挥优势,拓展职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新农村建设多做贡献。
(二)要统一好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的认识。多年来,我省各级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抓后进、促平衡,抓改革、上水平”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即稳定低生育水平)、狠抓“两个重点”(即加强薄弱村帮促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夯实“三块基石”(即全面落实农村、城市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培养造就了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立了集行政部门、服务机构、群众团体、自治组织为一体,纵到底、横到边、团结协作、政令畅通的组织网络,形成了全面覆盖、上下贯通、异地交换、更新及时的信息系统,构建了一套政府机构与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互联、互补、互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参与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又应该看到,一些地方农村基层基础还比较薄弱,工作发展仍很不平衡,“十大难题”远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逐步实施,农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方式等各个领域都将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对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计生网络、队伍、阵地、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新的工作机制,更好地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三)要统一好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大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认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是完成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任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证。多年来,我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坚持“抓机关、带基层,抓班子、带队伍,抓行风、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巩固和发展了行政管理、技术服务和群众工作优势互补的工作网络,为全省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各级人口计生机构得到稳定和加强。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完成了更名和职能拓展任务,增设了一些处(科)室、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乡级计生办和服务站得到稳定和加强,村级计生专职主任有1/3左右进入了村两委班子,计生协会会员队伍日益发展壮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逐步健全了以竞争上岗为主要形式的选人用人机制和以干部工作实绩备案制度为基础的考核激励机制,有10个市和67个县(市、区)建立了干部协管制度,村级计生专职主任“乡聘、村用、县备案”和高责任、高待遇、高风险的管理机制初步形成。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通过大力开展教育培训,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各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形成了以大学本科学历为骨干、以大专学历为主体的乡级以上干部队伍;村级专职主任初步实现了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职业化的要求。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大讨论,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实干型、创新型、廉政型”机关和百万群众评行风、下评上等活动,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涌现出一大批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勇于开拓创新的先进典型。但也应当看到,一些地方基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还存在着思想观念滞后、法制意识淡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不适应,以及待遇低、难落实等突出问题。各级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这些问题,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够扎扎实实为广大农村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基层干部队伍,在高质量地完成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的同时,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服务意识和高超的服务技能,为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二、选准切入点、突破口,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人口计生系统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强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立足本职,拓展职能,发挥优势,打造品牌,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农村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推动新农村建设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实现。“*”时期的具体工作目标是: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有新进展;农村计划生育宣传和服务阵地建设纳入村镇规划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有新加强;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基本形成,农民群众的婚育观念有新转变;农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得到全面规范推行,民主管理有新进步;逐步建立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新实惠;努力破解“十大难题”,积极打造“五型计生”,全面建立起“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在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强化责任意识,把握好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原则和主攻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参与、协调推进。人口计生系统必须着眼全局,立足实际,明确方向,积极参与,实现人口计生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同步发展。
第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思路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五句涵盖了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人口计生部门要紧紧围绕“五句话”的总要求,坚持议大事、谋全局,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找准位置,主动融入,突出重点,发挥优势,在新农村建设中有所作为。
第二,要坚持整合思路、创新求实的原则。人口计生系统参与新农村建设,必须进一步总结提升人口计生系统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经验,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整合工作思路,不断丰富、发展、完善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措施、方式和方法,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要坚持立足本职、力所能及的原则。人口计生部门的基本职责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协调解决好农村的人口数量、出生人口素质、出生婴儿性别结构、人口迁移和流动等问题,科学地规划农村人口发展,确保农村人口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既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为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的根本所在。同时,又要本着力所能及、尽力而为的精神,积极发挥优势、拓展职能、打造品牌,直接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倡导新风尚、培育新农民、创建新农家、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工作机构,要着眼于服务全局,面向农民家庭和育龄群众,着力搞好“八个结合”,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是要与提升工作水平相结合,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要立足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努力破解“十大难题”,打造“五型计生”,加快建立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推动农村人口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变,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二是要与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搞好信息传递。要依托人口计生信息网络,全面建立以“信息采集—科学决策—组织实施—考核评估”为基本流程的优质服务运行机制,搞好农民群众各方面需求的调查、梳理、分流和反馈,为党委、政府实施科学决策当好参谋。三是要与加强服务网络建设相结合,抓好技能培训。要充分利用人口学校、计生服务机构、人口文化大院等阵地,在开展“五期”教育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生产技能培训,把广大农民的兴奋点和注意力引导到少生、优生、快富上来。四是要与开展技术服务相结合,增进身体健康。要全面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三大工程”,落实好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技术服务,把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孕情查访、优生咨询、生殖保健与查体治病、孕期保健、早期教育等结合起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群众的健康素质。五是要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倡树社会新风。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把建设新型生育文化与树立文明乡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紧密结合,将计划生育纳入和谐家庭、文明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六是要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扎扎实实地开展便民维权活动,依法维护育龄群众的生育权、知情权和选择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七是要与推行村民自治相结合,完善民主管理。要按照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村民自治、民主议事、评议监督制度,落实群众对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的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加快农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进程。八是要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相结合,促进家庭富裕。在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六位一体”政策落实兑现的基础上,抓住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各级新增财力部分重点向农村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倾斜的机遇,加大部门协调、源头介入、资源整合的力度,像一些地方在实行教育“两免一补”、建立新农合优先照顾计生家庭那样,推动各项社会经济政策都能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原则。
(二)加强人口计生网络建设,积极打造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将党和国家各项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的过程,也是为农民群众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过程,需要全面真实的信息支持和健全完善的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网络来支撑。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事业,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人口计生系统要抓住机遇,充分发挥自身的网络、阵地、队伍和机制优势,积极打造平台,在大力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同时,积极为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
一是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打造信息咨询服务平台。要抓住各级推进信息化建设的机遇,以人口计生系统“三网一库”和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为基础,借助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系统,将人口信息网络纵向延伸到村级,同时加快部门横向联网进程,逐步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要在各级政府人口网站开设便民利民栏目,为群众提供政务公开、政策咨询、办事指南、证件审批、电子、科普宣传等系列化服务,充分发挥信息辅助决策、规范管理、指导服务、评议监督、提速增效的作用。
二是加强宣传、服务队伍和阵地建设,打造乡风文明建设的服务平台。要抓住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机遇,大力加强农村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大院和生育文化一条街等阵地和设施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功能,使之成为进行法制宣传、科普教育、技能培训、信息交流、文化娱乐、生殖健康服务的主阵地。要培养一支面向群众开展人口计生教育培训工作的师资队伍,建立起由群众工作者、志愿者和文艺爱好者所组成的人口文化和文艺宣传队伍,特别是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参与和专业人才的指导,把农村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人口文化事业做大做强,在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是加强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打造农民健康服务平台。要把计生服务机构建设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争取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按照“以县站为龙头、乡镇中心站为骨干、乡镇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总体思路,深化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布局合理、特色突出、装备精良和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信息化的原则,加强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东营市依托计生服务站设立家庭幸福指导站,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双轨制运行”的成功经验,为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生育、生产、生活服务。
四是加强村民自治体系建设,打造农村民主管理服务平台。抓住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机遇,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职业化”标准选聘村级专职主任,明确村级工作职责和任务,健全村干部、党团员、协会会员联系户制度,构建起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到户到人的自治网络。要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模范村和薄弱村帮促转化活动,建立村级计划生育民主议事会、听证会制度,不断完善“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做主人”的工作模式,切实做到村村都能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
五是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打造生产生活服务平台。要进一步加强村级计生协会组织建设,积极吸收少生快富带头人和志愿者加入协会,不断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充分发挥协会会员来自群众、扎根群众、服务群众的组织优势、群众优势、信息优势、拓展优势和协会会员的人才优势,大力实施“少生快富”工程,为群众发展生产、发家致富提供信息、技术、资金、项目、销售、流通等方面的服务,为困难家庭提供帮扶和救助服务,促进新农村建设各项事业的繁荣进步。
(三)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为新农村建设的服务能力。事业成败,关键在人。不论是完成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任务,还是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需要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队伍。要认真贯彻全省“*”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工作规划,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体制、提高素质,全面建设以公务员为主体的行政管理队伍、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体的技术服务队伍和以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协会会员、志愿者为主体的群众自治队伍,为完成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任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是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广大人口计生工作者的头脑,引导大家牢固确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尊重群众的计划生育主人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大力宣传表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引导各级人口计生干部规范执法行为,增强群众观念、服务观念和法制观念,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同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研究提出计划生育的道德规范,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群众得实惠的长效机制。
二是以机制建设为根本,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抓住今明两年各级领导班子换届的机遇,加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要选好配强一把手。要注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和培养后备干部,积极推广东营市、临沂市等地建立干部协管制度的经验,将政治过硬、政绩突出的优秀人口计生干部积极推荐给党委和组织部门予以提拔重用。要改革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管理使用办法,在全省全面建立村级计生专职主任“乡聘、村用、县备案”和高素质、高待遇、高风险的管理使用机制。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推进人口计生干部队伍职业化的新路子,加快职业化建设进程。
三是以教育培训为重点,大力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全省“*”人口计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制定好各自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要拓宽思路,更新观念,改进方法,提高培训层次,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全局、科学决策、综合协调、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能力。要采取多种措施抓好公务员业务培训和在职教育,全面开展村级计生专职主任中专学历函授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建立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的长效机制。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优化队伍结构。力争到2010年,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公务员普遍接受新一轮次的专业知识培训;县级以上公务员40%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95%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80%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90%达到中专以上学历。
四是以环境建设为载体,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抓住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和推进乡镇综合改革的机遇,积极争取有利政策,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要学习借鉴海阳、曲阜、济阳等市县改革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加强同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与交流,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分类定性工作,明确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性质,力争在改革中得到稳定和加强。要大力加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机关建设,积极推广青岛、东营、日照、济宁等地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坚持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努力构建和谐机关。要积极创造条件,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解除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要积极推行干部工作实绩备案制度,激励干部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努力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人成才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领导,正确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参与新农村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在各级领导班子内部,要搞好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各业务科(处)室要按照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改进完善工作内容、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和工作程序,真正把参与新农村建设同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在工作实践中,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党政领导重视与人口计生部门自身努力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级党委、政府是组织者、领导者、决策者,人口计生部门与其他社会部门一样都是参与者。能否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网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关键取决于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计生网络优势的认知程度和重视程度。东营市、曲阜市和其他一些市、县,之所以能够把人口计生网络打造成党委、政府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关键在于党委、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站得高、看得远,对人口计生的网络优势和拓展潜力认识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都要向党委、政府积极宣传自身优势,坚持主动请缨、勇挑重担,力争把人口计生网络列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并积极拓展工作职能和服务范围,用实际行动赢得党委、政府的信任、重视和支持。
二是要处理好做好本职工作与拓展职能的关系。在新农村建设中,人口计生系统的主要职责是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农村出生人口素质、改善出生婴儿性别结构、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要通过加强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适度人口规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对人口素质的要求、农村人口年龄和性别结构的变化、农村的人口迁移和流动规律、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和措施等方面的研究,为党委、政府制定农村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农村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和城乡经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在此基础上,要积极发挥人口计生网络优势,拓展工作领域,直接为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东营市依托计生服务站建立家庭幸福指导站,拓展和延伸了人口计生服务领域,提高了服务层次,成为人口计生系统融入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和新农村建设的前沿阵地,值得各地很好地借鉴。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正确处理推进农村人口计生事业发展与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平台的关系,既不能主次不分,也不能顾此失彼,必须善于寻找二者的结合点,做到人口计生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三是要处理好打造公共服务平台与共建共用的关系。我们要打造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绝不是自己搭台、自己唱戏,而是要善于借水行舟、借梯上楼,充分利用各级出台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不断发展完善人口计生网络。同时,要按照“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计生搭平台,各敬各的神”的要求,坚持同基层“有腿”的部门搞好密切配合,为基层“没腿”的部门参与新农村建设提供通道。例如,要同团组织开展的“青春创业”活动、妇联组织开展的“巾帼建功”活动、民兵组织开展的“带头创业致富和扶贫帮困”活动,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开展的“平安村居”、“和谐村”建设活动等密切结合起来,实现各部门的互利共赢。要坚持主动协调,从源头上介入,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争取各相关部门都能利用好人口计生网络,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是要处理好加强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所谓“硬件”,主要是指加强农村“路、水、电、汽、医、学”等基础设施建设;所谓“软件”,主要是指加强农村的人口素质、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等。人口计生系统参与新农村建设、打造公共服务平台也有一个如何加强硬件和软件建设的问题。硬件是指加强队伍、网络和阵地建设,软件是指加强制度、程序、机制建设和一系列主题活动的开展。各级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把这些硬件和软件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不断发展壮大人口计生事业的工作基础。同时,要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协会“服务行动拓展年活动”、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和各项争先创优等载体活动开展好,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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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年度工作总结 **县洪山殿镇共有4.76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9434人,一年来,在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我们积极应对综合改革的形势,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初步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上层次上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提供组织保证。 配齐配强村级计生工作队伍是提高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条件。一年来,我镇高度重视村级计生工作网络建设,把能否承担起计生工作的担子,基层计生工作网络是否健全,党员和干部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检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计生协会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 一是选准选好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级班子。在换届选举中,我们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能否积极参与计生工作作为推举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对计生工作开展好的给予保护,对违反计生或计生工作抓得不好的给予否决。2004至2005年村级换届中,计生部门积极参与,组织、民政等部门严把候选人的计生审核关,有3名村计生专干被劝退,有2名村支两委候选人因违反计生被否决。 二是优化村级计生工作队伍。全面推行村级计生工作人员聘任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村干部服务计划生育工作的能力。从2004年开始,对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实行定额补助,今年又对村计生专干全部实行工资统发,村党支部书记的工资统发50%,做到人员精干,待遇落实,职责明确。 三是把计生工作网络巩固在村民小组。全镇469个村民小组共选配462位计生协会会员小组长,把计生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千家万户。 二、着力夯实基础,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 为进一步下移工作重心,推行村民自治,我镇把夯实村级工作基础,促进平衡发展放在首位。 一是抓思想到位。通过举办村党支部书记、村计生专干、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培训班,统一思想认识,让大家明确开展村民自治是计生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基层民主化进程的必然趋势,是提高群众满意率的重要途径,让镇村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有新的提高,从而为推行村民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2004年,有26个村主动申报村民自治,今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全面铺开,至8月底,全镇41个村已有39个依法制定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二是抓后进转化。建立“后进村”整改制度,对班子薄弱、计生底子不清、管理水平差的村实行重点管理,按“一年甩后进、二年上水平、三年创先进”的要求,狠抓后进村的转化,促进全镇计生工作平衡发展。2005年,连续两年被列为“重管”的大旗村,村党支部书记被撤职,村计生专干被劝退。 三是抓打假治水。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责任,2004年,镇里对隐瞒村民违法生育的某村党支部书记予以“取消‘十佳村干部’资格,收回荣誉证书,收回奖金,通报全镇”的处理,有效治理了计划生育工作环境。 四是抓责任落实。建立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计生工作责任机制,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工作职责和经济奖惩措施。2004年底,对8个村民自治示范村和8个村民自治合格村进行表彰奖励,对5个出现违法生育多孩、违法生育漏报的村实行责任追究,有2名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35名负有管理责任的镇、村相关责任人受到经济处理。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行。 我镇把推行计生村民自治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镇里制定了《关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意见》、《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补充规定》,印发了《村级计生协会工作考核办法》,对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作出全面的规划、安排,把村民自治工作创造性地结合于“十佳村干部”评比、平安村创建、协会日常工作活动之中,使村民自治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为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扎实推进,镇里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用抓典型促后进的办法,通过召开现场督战会、请先进典型介绍经验等办法,促进工作平衡发展。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对各责任区、村的计生工作进行季度考核时,都把村民自治作为重要内容,较好地推动了村民自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四、采取综合措施,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关键在于千方百计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一年来,我们坚持以利益导向和提供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极大的热情去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鼓励和稳定计划生育户的守法行为,从而让群众思想上要求计划生育,行动上支持村民自治。 一是把优质服务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近年来,我镇切实加强镇服务所和村服务室建设,投入35万元创建省级示范服务所,改善村级服务室硬件设施,不断拓宽服务领域,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实维护,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得到提高。2004年7月,我们邀请县计生技术专家进村入户开展妇科病查治,共接诊育龄妇女551人,查出妇科病患者216人,其中子宫肌瘤3人,内分泌紊乱21人,各种妇科炎症患者192人,使这些对象及时得到合理治疗,有效地改善了生活质量。2005年9月,镇计生协会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组织会员募集资金7350元,为34个村49个两女计生家庭解决了小孩上学的燃眉之急。柞子村计生协会发动会员建立了花卉苗木基地,建立了协会会长、理事联系计生贫困户制度,一年来,该村共有18户贫困家庭在协会的帮助下脱贫致富。 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机制。镇里对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制定了一系列优待政策,包括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两女户养老保险费、设立“女孩成才奖学金”、重点扶持计生家庭等。各村也纷纷拟定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待措施:柞子村对两女家庭的小孩实行全免费入学;永忠村对积极主动参加孕情监测的育龄妇女每次补助5元,为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两女户,投保一份500元的养老保险;前塘村对计生协理事实行风险工资,每月60元与工作业绩挂钩。其他各村也纷纷响应,据统计,共有35个村对两女户补助养老保险费;23个村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给予奖励;20个村规定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待措施;13个村对两女户的小孩补助学费;9个村对及时落实孕检和节育措施的夫妇进行补助或奖励。 通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推行,村级班子成员、计生专干、计生协会抓计生工作的自觉性普遍提高,村民计划生育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群众参与计生管理的积极性得以有效调动,村级民主决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镇计生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一个以“两委负总责,协会为骨干,村民搞自治,群众做主人”的新的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我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尚有差距。下阶段,我们将不断改革创新,提高村民自治的主动性,增强村民自治的生命力,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扎实地推向新的水平。 一、完善网络,进一步构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崭新平台 一是组织机构要到位。镇里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村里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并且配强配齐镇村计生协会工作班子,选配好村级计划生育信息联络员,健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格局。 二是工作网络要到位。对计生协会会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把那些热心计生公益事业的种养能手,致富先锋和计划生育志愿者吸收为新会员,同时,对会员实行考核评比,每年评选优秀会员,发给奖金或纪念品。 三是阵地建设要到位。不断完善村人口学校、村计生协会、村服务室“三位一体”服务阵地,健全协会活动栏、政策宣传栏、村务公开栏,为计生优质服务的开展提供温馨舒适的环境。 四是制度建设要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例会制度、会员联系制度和评比表彰制度等。将会员小组活动落到实处,对计划生育信息实行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机制。镇里每年对村民自治工作和协会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出村民自治示范村、村民自治合格村和优秀村级协会,并给予奖励。 二、以人为本,进一步营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良好氛围 一是上情下达,强化思想认识。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总结村民自治工作情况。以成功创建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为契机,不断更新观念,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全力以赴打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品牌。 二是精心策划,强化宣传教育。镇里将充分利用电视、宣传车、板报、标语等形式,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在开展集中式宣传活动的同时,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继续开展“好婆婆、好媳妇、计划生育模范户”评选,继续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继续宣讲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好处和自治方法,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率,使宣传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形成人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浓厚氛围。 三、权责挂钩,进一步促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运行 一是进一步打造“阳光计生”,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设立计生计划生育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村民的婚育、节育情况,计划生育奖励处罚情况及举报奖励办法等。对计生协会员,通过发放会员联系卡的形式,明确其工作职责和任务,每月一次信息反馈,每季度一次情况碰头,年终一次总结评比,并兑现奖罚措施;有条件的村每年从村集体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计生村民自治的开展和表彰奖励。 二是进一步打造“民本计生”,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在落实计划生育户法定社会经济政策的基础上,积极督促各村执行好村民自治章程,落实业已公布的优侍措施,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打造“诚信计生”,逐步建立扶贫帮困机制。在开展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把宣传教育、结对帮扶、解决困难有效结合,使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的生活水平在总体上不低于违法生育家庭,更好地落实“四自”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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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搞好基层基础建设,突出宣传教育,完善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新时期乡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全局,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把新乡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战略总体规划,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前提下,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和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年平均自增率控制在5.5‰以下;年平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下,新时期我县乡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是总和生育率继续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年平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以下。年平均自增率控制在5‰以下;实现乡村人口的合理流动;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生殖保健服务,普及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大力开展关爱女孩活动,新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正常;综合避孕率达到85%以上;积极稳妥开展好乡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和“少生快富”工程;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法规完备的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为我县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展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即实现人口零增长)奠定良好基础。
三、主要任务
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县乡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未来二十年是县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为实现这一目标。进一步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坚持以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方针,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不断探索适应新时期乡村的具有凤县特色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推动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坚持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全县乡村继续大力推行和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坚持现行生育政策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制止违法婚姻和违反政策的生育,稳定符合政策生育率;坚决控制人口数量的同时,采取综合措施促进乡村新生人口素质的提高,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要加强乡村计划生育法制宣传,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用法律法规规范育龄群众的婚育行为,使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的流产等行为,杜绝溺弃女婴的现象。
(二)加强乡村宣传教育工作。
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初步建立新型的乡村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年,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知识接受率达到95%以上,坚持宣传教育的首要地位。90%以上的育龄夫妇掌握3种以上避孕方法(包括一种紧急避孕方法)使用、安全性及特点,解优生优育知识,95%以上的育龄人群了解安全等知识;年,计划生育及生殖保健知识接受率达到98%以上,95%以上的育龄夫妇掌握3种以上避孕方法(包括一种紧急避孕方法)使用、安全性及特点,解优生优育知识,98%以上的育龄人群了解安全等知识。100%育龄人群知道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场所;建好用好“关爱女孩”活动公益基金,形成全社会都来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全县千人以上村到年全部实现人口学校电化教学,充分发挥村级人口学校的作用,对广大育龄群众进行有针对性的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开展对育龄群众的优质服务
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继续加强村级服务阵地建设。各村级服务室要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做好生殖保健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技术与咨询,逐步扩大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范围。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监控,进一步完善和推行二孩生育全程跟踪服务和定点生育制度。健全计划生育药具供应网络,积极推进避孕药具管理改革。重点加强乡村特别是双石铺、凤州地区药具供应网络建设,保证避孕药具免费供应,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
(四)加快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反馈和传递。
加强村级统计队伍建设。改进基层统计帐表卡册管理,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规。加强对出生缺陷、技术服务、宣传教育、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等方面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发挥统计的监测和导向作用。加强对乡村计划生育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聘任上岗制度,从源头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新时期乡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摆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一班人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认真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符合本地乡村实际的工作规划,组织各方面力量抓好落实,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2次以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把新时期乡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县重大事项的督查范围,不定期地对各乡镇进行专题调查和重点检查。落实党政领导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评制度,严格兑现奖惩,坚持“一票否决”制度,把各级干部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落实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考核政绩、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保障机制
十一五”期间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要继续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要按照中央《决定》精神。逐步提高投入水平,保证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吸收社会资金,采取社会赞助、捐助等方式,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项基金。改革完善县对乡镇经费投入方式,实行基本投入和项目投入相结合,对那些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有良好社会效益的项目优先进行投入。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上专项资金。要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和经济处罚行为,管好用好各项计划生育经费,充分发挥资金效应。要把资金投向的重点放到乡村两级,保证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
(三)建立社会激励和利益导向机制。
注重利益机制在家庭层次上的引导作用,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大力推行“三结合”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帮助计划生育户增加经济收入,解决他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从年开始,全县要建立起1个有一定规模、有一定水平、有一定效益的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示范基地和20个乡镇级“三结合”项目示范点,带动扶持600户计划生育家庭达到或超过小康生活水平;年,全县要建立起2个有一定规模、有一定水平、有一定效益的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示范基地和30个乡镇级“三结合”项目示范点,带动扶持1000户计划生育家庭达到或超过小康生活水平;年,全县要建立起3个有一定规模、有一定水平、有一定效益的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示范基地和60个乡镇级“三结合”项目示范点,带动扶持2000户计划生育家庭达到或超过小康生活水平。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制度,对实行计划生育的乡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进行奖励扶助,实行“少生快富”工程,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解除他后顾之忧。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乡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政策,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努力提高基层特别是村级控制人口的能力。要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统揽乡村计划生育工作全局,新时期全县乡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继续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功夫。把“村为主”战略真正落到实处。要以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活动为载体,不断巩固提高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水平,提高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机制,实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把计划生育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和小康村、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建设的重要内容。
(五)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
改进考评办法,要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大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逐步把群众满意程度列入重要标准,达到重点突出、简便易行、客观公正和切实有效。新时期,县计生局每年将对56个乡、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分析研究倾向性的问题,全面、准确把握工作状况。要继续对各乡镇实行分线考核。对计划生育政绩突出的领导和计划生育干部予以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要给予党政纪处分。
(六)建设高素质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
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乡村两级计划生育领导班子建设,要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把它建设成为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坚强领导集体。要大力加强乡镇、村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人员、责任、报酬,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计划生育干部,为他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基本稳定。要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乡村计划生育服务站要有一名懂医学、会管理的业务站长,乡镇服务站至少要有1名具有医学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做到人员结构合理、技术过硬、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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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镇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有机结合政府服务和村民自治,通过完善自治章程、自治制度、自治组织、自治形式,不断提高村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的能力,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引入到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有机统一的发展轨道,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促进全镇人口秘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目标。从年始,至2014年止,用5年时间,万顺村、治华村、三水村、新场社区创建为区级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先进村,龙泉村、合作村创建为区级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合格村,力争把万顺村创建为市级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示范村。建立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长效机制,完善自治章程、自治制度、自治组织、自治形式,形成村级规范化管理、镇监督服务的工作格局,达到“两委负总责,协会唱角,村民搞自治,主生上水平”的目的。
三、自治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自治章程。自治章程是村民自治的“宪法”,自治制度、自治组织、自治形式都是基于章程衍生出来的。章程内容要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机结合,如依法行政、流动人口管理、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等,同时要充分体现群众意志。章程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与群众意志的有机结合体。制定章程时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通过合法的程序,经过法定村民代表人数表决通过。
(二)进一步完善自治制度。自治制度是自治内容的具体表现。自治制度项目要有针对性,内容要具体有操作性,奖励和惩处有机结合并准确把握分寸。制度要经过法定村民代表人数表决通过,用文本固定。
(三)进一步完善自治形式。自治形式是落实自治制度的方式。自治形式要灵活多样,以达到自治效果为目的。可以采用与对象签定《协议书》、收取违约金等方式。
(四)进一步完善自治组织。自治组织是村民自治的监督者和实施者,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自治组织至关重要。自治组织必须坚持村(居)党支部的核心作用,与村委会紧密结合,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自治中做到表里如一、一视同仁、内外一致。
四、主要任务
(一)镇制定《创建活动方案》,下发区级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先进村(居)和合格村(居)标准,各村(居)完善自治章程、制度、组织、形式。
(二)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组织网络。加强村(居)党支部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领导能力建设,强化村(居)委会的自治能力,按照“五有”(有活动场地、有服务项目、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在文体器材)的标准,加强计生协会建设,形成党支部、村委会、计生协会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自治新格局。同时逐步推进村(居)计生专(兼)职人员与村(居)计生协会干部一体化。
(三)广泛宣传,调动群众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各村(居)要利用组长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院坝会、书写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让群众对《创建活动方案》、自治章程、自治制度、协议内容、计生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遵守村规民约,自觉履行违约责任。
(四)规范运行,完善档案资料。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过程中,及时做好各种活动记录和资料的留存归档,主要包括推选自治组织的有记录,《自治章程》、《自治制度》、《自治公约》和《协议书》的草稿、征求意见稿和表决通过的定稿,召开会议的记录和表决记录,协会活动记录,表彰惩处记录等。
(五)统筹安排,合理确定创建村(居)。今年万顺村创建为区级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先进村,治华村创建为区级合格村,其他村(居)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今后4年按年度把创建任务下达到相关村(居),2014年完成目标。
五、加强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工作,下设办公室在计生办,负责日常工作。
(二)镇计生办是本次创建活动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我镇的创建活动,对各村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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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分别如下:
(一)领导小组
*
成员:*
二、责任分工
(一)党政一把手的责任。
镇党委书记、镇长对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负责领导实施和履行与市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每季度至少参与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全镇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广东省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和《广东省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工作的落实,督促“三为主”工作的开展,保证人、财、物的投入。
(二)分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的责任。
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负责统筹组织、领导指挥计划生育工作,督促镇、村(居)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时保量完成市、镇下达的各项计生工作任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及时掌握镇计生工作情况,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工作。
(三)驻村领导的责任。
驻村领导负责所联系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每月至少参与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所负责村(居)委会在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抓好季度“双查”工作,检查做好政策宣传和“两无”村(居)委会的创建工作。
(四)机关驻村干部的责任。
机关驻村干部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监督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每季度至少参与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所负责村(居)委会在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的存在困难和问题;指导做好户籍、流动人口出生、“四术”等的统计上报工作,检查有关卡、册、表、板的建立完善;督促村(居)委会对计生对象及时落实“四术”措施及进行查环查孕;监督外出对象及时回来落实相关计生节育措施;协助依法对有计划外生育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五)镇计生办主任的责任。
计生办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和履行与市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抓好《两个规范》工作的落实,组织落实“三为主”工作的开展,完成市、镇下达的各项计生工作任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镇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镇、村(居)委会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及时掌握全镇计生工作情况,定期向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汇报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做好计生业务的指导、服务、监督工作。
(六)村(居)委会两委成员的责任。
村(居)委会两委成员负责抓好并完成各项计生工作任务,履行计生岗位责任制的职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计划生育工作分析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督促计生对象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抓好季度“双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开展“两无”村(居)委会的工作;做好户籍、流动育龄妇女的孕情监控,控制计划外生育,及时准确上报人口出生、“四术”等情况;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发动群众对各种违反计划生育的事件进行举报,对举报真实的给予奖励;动员“四术”对象及时落实节育措施;组织双查对象按要求参加查环查孕;对户籍育龄妇女的外出对象要及时跟踪监控,督促外出对象及时回来落实相关措施;监督村(居)委会计生办按标准建设好“一会一校二室三栏”和做好人口档案卡、册、表、板的制作整理;依法对有计划外生育的夫妇征收社会抚养费;强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群众应享有的权利;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落实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
(七)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小组责任。
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考核小组负责根据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对各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进行实绩检查,形成书面材料报镇党委、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发出“警告”并要求整改。每年度按照《*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考核评分表》对各村(居)委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目标评分考核,评选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先进单位。
三、工作要求
镇、村(居)两级干部要紧紧围绕“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要求,采取下列六项措施落实计划生育工作:
1、抓责任到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驻村工作组和村(居)委会要按照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的目标责任,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2、抓宣传教育。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办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等知识,努力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根本转变。
3、抓基础信息。驻村工作组和村(居)委会必须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育龄妇女违法生育情况,为镇计生办提供可靠准确的信息。
4、抓依法行政。严格依法执行处罚程序、处罚标准,加大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
5、抓优质服务。把计生管理工作寓于服务之中,提高计生服务工作水平和质量,确保享受计划生育优质保健服务的育龄妇女达90%以上。
6、抓经费管理。实行计生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预算专户管理。
四、考核
(一)各村(居)委会要建立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完善工作档案,每月把落实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人口出生管理、“四术”和查环查孕等工作的完成情况报镇计生办,以便对工作组和村(居)委会落实计划生育工作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村(居)委会计生办所有报送给镇计生办的报表材料,经核对无误,由镇驻村工作组副组长、村(居)委会书记(或主任)和村(居)委会计生办主任签名后方可上报,若发现存有错报、漏报、瞒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考核小组每年度按照《*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终考核评分表》对各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的计生工作进行实绩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在全镇公示,并评选出计生工作达标且分值最高的两个驻村工作组及村(居)委会为落实计生工作层级动态管理先进单位。
五、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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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镇的计划生育规划统计工作在党的*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计生委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控制人口数量为目标,规范统计管理;拓展信息渠道,强化信息互通,加大抽查力度,实现统计数据求实;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改变工作作风。依靠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与时俱进、求实创新、扎实工作,较为出色的完成规划统计工作和党委、政府,办公室安排的其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坚持人口计划工作的程序化管理
1、坚持生育指标申请。我们坚持了对符合政策生育一孩的夫妇,必须填写《一孩生育领取生育服务证登记表》,村、镇计生负责人均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签字、盖章率达97%。
2、认真做好按政策生育安排。建立健全了村、镇人口按政策生育摸底花名册,做到了填写项目规范、整齐、全面,对象不重、不漏。
3、坚持发放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填写项目规范、整齐、全面、准确。发放率达100%。
(二)、狠抓统计基础业务,做好人口统计上报工作,统计质量稳步提高
1、抓好村级基础建设。坚持利用例会和干部会议对计生专干进行业务培训,全年共培训计生专干6次。加强对村级育龄妇女卡,村级报告单的检查,要求填写准确、规范。
2、坚持和完善了各项制度
(1)、坚持统计例会制度。坚持每月2号的统计例会,做到了村计生专干全部到会,计生办、服务站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并请分管领导参加例会,听取汇报,安排、指导工作。
(2)、坚持统计调查制度。坚持了每月的下村调查,坚持资料分析,对存在的问题以分析表等形式向领导作了汇报,为领导制定政策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数据。
(3)、加强了人户分离和流动人口的生育管理与服务。健全了人户分离花名册,分村逐户掌握到人,认真搞好人户分离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跟踪服务和统计便函的发放与索要。对外出育龄妇女的生育状况也要做好跟踪服务和管理。
(4)、继续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尽早实现我镇育龄妇女的信息化管理。根据县计生委的要求,做好优质服务系统的使用工作,坚持做到所有数据“月月清”。
(5)、坚持了每月统计业务的调整制度。坚持育龄妇女卡的定时调整,村级报告单的针对性调整,人口安排及落实节育措施花名册的补充,做到了各种资料“月月清”。坚持了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制度。
(6)、加强和完善了计划生育基础工作。除坚持使用各项卡、单、册、表外还要建立女性初婚花名册,外出育龄妇女花名册,大龄未婚女青年花名册。每月对本镇的后进村实行重点监控。
(7)、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奖励扶助政策,严格调查、核实、复核、上报审批,全镇共落实奖励扶助对象53人,发放奖励扶助金31800元。
二、*年规划统计工作计划
*年,我镇的计划生育规划统计工作要在党的*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在县计生委、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与时俱进、探索创新。根据县计生委的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我镇的计划生育规划统计工作计划如下:
(一)、继续坚持人口计划工作的程序化管理
1、继续坚持生育指标申请。我们要继续坚持对符合政策生育一孩的夫妇,必须填写《一孩生育领取生育服务证登记表》,村、镇计生负责人均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认真按政策安排生育。健全村、镇人口按政策生育摸底花名册,做到填写项目规范、齐全,对象不重不漏。
3、坚持发放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填写生育服务证要项目规范、齐全、准确。
(二)、抓好统计基础业务,认真做好人口统计上报工作,努力提高统计质量。
1、抓好村级基础建设。由于村计生专干队伍的稳定性较差,因此要继续抓好村计生专干的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计生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对村级育龄妇女卡,村级报告单的检查,要求填写准确、规范。
2、继续坚持和完善各项制度
(1)、坚持统计例会制度。继续坚持每月2号的统计例会,要求村计生专干必须全部到会,计生办、服务站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并请分管领导参加,听取汇报,安排、指导工作。
(2)、坚持统计调查制度。坚持每月的下村调查,坚持资料分析,对存在的问题以分析表等形式向领导汇报,以便更好的指导工作。
(3)、坚持每月统计业务的调整制度。坚持育龄妇女卡的定时调整,村级报告单的针对性调整。坚持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制度。
(4)、加强人户分离和流动人口的生育管理与服务。继续健全人户分离花名册,认真搞好人户分离已婚育龄妇女的生育跟踪服务和统计便函的发放与索要。对外出育龄妇女的生育状况也要做好跟踪服务和管理。
(5)、继续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基础工作。除坚持使用各项卡、单、册、表外还要建立女性初婚花名册,外出育龄妇女花名册,大龄未婚女青年花名册。每月对本镇的后进村实行重点监控。
(6)、巩固育龄妇女信息库成果,科学利用、管理人口计生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化“准确、快捷、规范、共享”的作用,建立镇村两级计生信息反馈制度,坚持做到所有数据“月月清”。
(7)、加强监测村的监督和后进村的转化工作。加强平时指导,加大督查力度,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可信性,客观公正的反映问题以利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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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洪山殿镇共有4.76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9434人,近几年来,在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我们积极应对综合改革的形势,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初步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上层次上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提供组织保证。
配齐配强村级计生工作队伍是提高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条件。几年来,我镇高度重视村级计生工作网络建设,把能否承担起计生工作的担子,基层计生工作网络是否健全,党员和干部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检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计生协会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
一是选准选好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级班子。在换届选举中,我们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能否积极参与计生工作作为推举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对计生工作开展好的给予保护,对违反计生或计生工作抓得不好的给予否决。2004至2005年村级换届中,计生部门积极参与,组织、民政等部门严把候选人的计生审核关,有3名村计生专干被劝退,有2名村支两委候选人因违反计生被否决。
二是优化村级计生工作队伍。全面推行村级计生工作人员聘任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村干部服务计划生育工作的能力。从2004年开始,对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实行定额补助,今年又对村计生专干全部实行工资统发,村党支部书记的工资统发50%,做到人员精干,待遇落实,职责明确。
三是把计生工作网络巩固在村民小组。全镇469个村民小组共选配462位计生协会会员小组长,把计生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千家万户。
二、着力夯实基础,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
为进一步下移工作重心,推行村民自治,我镇把夯实村级工作基础,促进平衡发展放在首位。
一是抓思想到位。通过举办村党支部书记、村计生专干、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培训班,统一思想认识,让大家明确开展村民自治是计生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基层民主化进程的必然趋势,是提高群众满意率的重要途径,让镇村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有新的提高,从而为推行村民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2004年,有26个村主动申报村民自治,今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全面铺开,至8月底,全镇41个村已有39个依法制定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二是抓后进转化。建立“后进村”整改制度,对班子薄弱、计生底子不清、管理水平差的村实行重点管理,按“一年甩后进、二年上水平、三年创先进”的要求,狠抓后进村的转化,促进全镇计生工作平衡发展。2005年,连续两年被列为“重管”的大旗村,村党支部书记被撤职,村计生专干被劝退。
三是抓打假治水。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责任,2004年,镇里对隐瞒村民违法生育的某村党支部书记予以“取消‘十佳村干部’资格,收回荣誉证书,收回奖金,通报全镇”的处理,有效治理了计划生育工作环境。
四是抓责任落实。建立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计生工作责任机制,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工作职责和经济奖惩措施。2004年底,对8个村民自治示范村和8个村民自治合格村进行表彰奖励,对5个出现违法生育多孩、违法生育漏报的村实行责任追究,有2名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35名负有管理责任的镇、村相关责任人受到经济处理。
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行。
我镇把推行计生村民自治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镇里制定了《关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意见》、《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补充规定》,印发了《村级计生协会工作考核办法》,对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作出全面的规划、安排,把村民自治工作创造性地结合于“十佳村干部”评比、平安村创建、协会日常工作活动之中,使村民自治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为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扎实推进,镇里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用抓典型促后进的办法,通过召开现场督战会、请先进典型介绍经验等办法,促进工作平衡发展。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对各责任区、村的计生工作进行季度考核时,都把村民自治作为重要内容,较好地推动了村民自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四、采取综合措施,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关键在于千方百计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近几年来,我们坚持以利益导向和提供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极大的热情去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鼓励和稳定计划生育户的守法行为,从而让群众思想上要求计划生育,行动上支持村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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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领导
二、计划生育人口指标完成情况
三、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基层组织建设:侧面村乡计划生育办公室有工作人员18人,工资已全部由县财
政统一发放,按上级要求,计划生育统计、药具、流动人口全部纳入互联网平台管理,并配备了专职管理及微机操作人员.
今年计划生育基层组织工作的重点是继续加强村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职业化管理,今年在市县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我乡顺利开展了村级计生专干、计生助理员的竞聘工作.从5月份开始,经过乡政府面向广大育龄妇女广泛的宣传发动,全乡共有50名育龄妇女报名竞聘村计生专干,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18名竞聘者脱颖而出,当选为xx乡村级计生专干,18名育龄女竞聘为村级计生助理员.所有应聘人员统一参加了县、乡计划生育上岗培训,做到了持证上岗,并有15名新聘专干参加了省人口计生委统一组织的庄重管理中专培班.竞聘顺利完成,充实了村级计划生育管理队伍,使村级计生管理队伍实现了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村级计生队伍工作能力明显提高.村级计生工作人员的报酬落实已全部出入财政预算,工资的发放实行了付酬,并均已落实到位.
(二)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是计划生育“三为主”之首,今年我乡干部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分利用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少生优生快富.截止到9月30日全乡已有311个计生家庭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593人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县、乡财政支付的奖励资金达到了4.6万元.全乡现在已有多对夫妇主动放弃了二胎生育指标.由此可以看出,全乡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愿望已经很强烈,广大人民群众的生育观念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三)、计划生育财政投入:要搞好计划生育工作,1是要有人管事,二要有钱办事.我乡于2012年2月召开了第九届人代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定安排计生经费61万元.其中包括:免费服务经费48.9万元,协会经费6.5万元等.计划生育财政经费的按时投入,为我乡计划生育的快速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显提高.
(六)药具工作:“避孕为主”是计划生育“三为主”之一,药具工作是实现避孕为主的关键环节,今年按省市人口计生委的统一要求,我乡使用药具人员全部纳入“河北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平台”,使药具工作实现了微机化管理,我乡非常重视药具管理的日常工作,做到了“六到位”,实行了避孕药具的异地领取模式,村级药具工作做到了“四到位”“五必访”,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了方便的药具服务.
(七)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群众性组织,为有效地组织广大计生协会会员参与到计划生育工作中来,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2012年我乡对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也加大了工作力度.年初乡财政为协会拨付6.5万元的专项资金,占全
反馈流动人口管理信息.我乡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坚持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综合服务、流出配合的原则,树立“一盘棋”思想,我们联合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在现居住地形成了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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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洪山殿镇共有4.76万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9434人,近几年来,在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指导下,我们积极应对综合改革的形势,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初步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上层次上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一、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提供组织保证。配齐配强村级计生工作队伍是提高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的前提条件。几年来,我镇高度重视村级计生工作网络建设,把能否承担起计生工作的担子,基层计生工作网络是否健全,党员和干部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检验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村党支部、村委会、村计生协会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体系。一是选准选好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级班子。在换届选举中,我们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能否积极参与计生工作作为推举候选人的重要依据,对计生工作开展好的给予保护,对违反计生或计生工作抓得不好的给予否决。2004至2005年村级换届中,计生部门积极参与,组织、民政等部门严把候选人的计生审核关,有3名村计生专干被劝退,有2名村支两委候选人因违反计生被否决。二是优化村级计生工作队伍。全面推行村级计生工作人员聘任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和业务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村干部服务计划生育工作的能力。从2004年开始,对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实行定额补助,今年又对村计生专干全部实行工资统发,村党支部书记的工资统发50%,做到人员精干,待遇落实,职责明确。三是把计生工作网络巩固在村民小组。全镇469个村民小组共选配462位计生协会会员小组长,把计生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千家万户。二、着力夯实基础,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为进一步下移工作重心,推行村民自治,我镇把夯实村级工作基础,促进平衡发展放在首位。一是抓思想到位。通过举办村党支部书记、村计生专干、村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培训班,统一思想认识,让大家明确开展村民自治是计生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基层民主化进程的必然趋势,是提高群众满意率的重要途径,让镇村干部的思想认识不断有新的提高,从而为推行村民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2004年,有26个村主动申报村民自治,今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全面铺开,至8月底,全镇41个村已有39个依法制定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二是抓后进转化。建立“后进村”整改制度,对班子薄弱、计生底子不清、管理水平差的村实行重点管理,按“一年甩后进、二年上水平、三年创先进”的要求,狠抓后进村的转化,促进全镇计生工作平衡发展。2005年,连续两年被列为“重管”的大旗村,村党支部书记被撤职,村计生专干被劝退。三是抓打假治水。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责任,2004年,镇里对隐瞒村民违法生育的某村党支部书记予以“取消‘十佳村干部’资格,收回荣誉证书,收回奖金,通报全镇”的处理,有效治理了计划生育工作环境。四是抓责任落实。建立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计生工作责任机制,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工作职责和经济奖惩措施。2004年底,对8个村民自治示范村和8个村民自治合格村进行表彰奖励,对5个出现违法生育多孩、违法生育漏报的村实行责任追究,有2名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35名负有管理责任的镇、村相关责任人受到经济处理。三、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推行。我镇把推行计生村民自治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镇里制定了《关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意见》、《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补充规定》,印发了《村级计生协会工作考核办法》,对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作出全面的规划、安排,把村民自治工作创造性地结合于“十佳村干部”评比、平安村创建、协会日常工作活动之中,使村民自治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为确保村民自治工作依法、有序扎实推进,镇里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用抓典型促后进的办法,通过召开现场督战会、请先进典型介绍经验等办法,促进工作平衡发展。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在对各责任区、村的计生工作进行季度考核时,都把村民自治作为重要内容,较好地推动了村民自治工作的扎实开展。四、采取综合措施,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积极性。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关键在于千方百计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近几年来,我们坚持以利益导向和提供优质服务为载体,以极大的热情去关注群众的切身利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加大政策推动力度,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鼓励和稳定计划生育户的守法行为,从而让群众思想上要求计划生育,行动上支持村民自治。一是把优质服务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近年来,我镇切实加强镇服务所和村服务室建设,投入35万元创建省级示范服务所,改善村级服务室硬件设施,不断拓宽服务领域,育龄群众身心健康得到了切实维护,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得到提高。2004年7月,我们邀请县计生技术专家进村入户开展妇科病查治,共接诊育龄妇女551人,查出妇科病患者216人,其中子宫肌瘤3人,内分泌紊乱21人,各种妇科炎症患者192人,使这些对象及时得到合理治疗,有效地改善了生活质量。2005年9月,镇计生协会开展扶贫助学活动,组织会员募集资金7350元,为34个村49个两女计生家庭解决了小孩上学的燃眉之急。柞子村计生协会发动会员建立了花卉苗木基地,建立了协会会长、理事联系计生贫困户制度,近几年来,该村共有18户贫困家庭在协会的帮助下脱贫致富。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机制。镇里对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制定了一系列优待政策,包括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两女户养老保险费、设立“女孩成才奖学金”、重点扶持计生家庭等。各村也纷纷拟定对计划生育户的优待措施:柞子村对两女家庭的小孩实行全免费入学;永忠村对积极主动参加孕情监测的育龄妇女每次补助5元,为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两女户,投保一份500元的养老保险;前塘村对计生协理事实行风险工资,每月60元与工作业绩挂钩。其他各村也纷纷响应,据统计,共有35个村对两女户补助养老保险费;23个村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给予奖励;20个村规定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待措施;13个村对两女户的小孩补助学费;9个村对及时落实孕检和节育措施的夫妇进行补助或奖励。通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推行,村级班子成员、计生专“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总结”版权归所有;请注明出处!
干、计生协会抓计生工作的自觉性普遍提高,村民计划生育的法律意识显著增强,群众参与计生管理的积极性得以有效调动,村级民主决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全镇计生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一个以“两委负总责,协会为骨干,村民搞自治,群众做主人”的新的管理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我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尚有差距。下阶段,我们将不断改革创新,提高村民自治的主动性,增强村民自治的生命力,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扎实地推向新的水平。 一、完善网络,进一步构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崭新平台一是组织机构要到位。镇里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村里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并且配强配齐镇村计生协会工作班子,选配好村级计划生育信息联络员,健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格局。二是工作网络要到位。对计生协会会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把那些热心计生公益事业的种养能手,致富先锋和计划生育志愿者吸收为新会员,同时,对会员实行考核评比,每年评选优秀会员,发给奖金或纪念品。三是阵地建设要到位。不断完善村人口学校、村计生协会、村服务室“三位一体”服务阵地,健全协会活动栏、政策宣传栏、村务公开栏,为计生优质服务的开展提供温馨舒适的环境。四是制度建设要到位。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例会制度、会员联系制度和评比表彰制度等。将会员小组活动落到实处,对计划生育信息实行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机制。镇里每年对村民自治工作和协会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出村民自治示范村、村民自治合格村和优秀村级协会,并给予奖励。 二、以人为本,进一步营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良好氛围 一是上情下达,强化思想认识。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会议,传达上级精神,总结村民自治工作情况。以成功创建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为契机,不断更新观念,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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