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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把人口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线,以建立新机制为抓手,严格责任,完善措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持了稳定和谐、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20xx年**区人口计生委被省人事厅、省人口计生委评为“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20xx年3月被评为“全省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主要做法:
一、落实“五个到位”,夯实人口计生工作和谐发展基础。一是领导重视到位。区委、区政府建立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抓人口就是促发展、促和谐的共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计生工作。20xx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常务会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题汇报14次;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关于明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部门职责和任务的通知》、《**区城市区(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规定。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不动摇。坚持对先进单位实行重奖不动摇,对工作滞后的实行黄牌警告、主要领导不提拔不动摇。20xx年以来,全区共表彰奖励计生先进单位17个,先进社区33个,用于奖励资金达26万元,通报批评落后单位29个,重点管理单位6个。三是保障投入到位。区政府把计划生育事业费按照省定目标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近年来,区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逐年增加。20xx年,预算安排300万元,财政投入343.2万元,计生事业费投入312.18万元,增长比例是31.4%,人均事业费投入10.07元(省定标准9元);20xx年,预算安排320万元,财政投入559万元,计生事业费383.93万元,增长比例是18.6%,人均事业费达到12.12元(省定标准10元)。四是部门联动到位。区民政局与区人口计生委实行每月新婚育龄人群通报制度,在扶贫帮困的低保户中对计划生特困家庭优先救济。区教体局出台了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免课本费、流动人口子女就近入学等一系列针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区卫生、公安、计生等部门联手行动打击“两非”活动,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趋势。区公安、工商与人口计生部门联合开展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普查,澄清了流动人口底数。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制度、党政干部生育二孩审查备案等制度,严把了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计划生育情况关。全区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新格局。五是利益导向机制到位。截止20xx年底,该区共落实独生子女奖励费77万元,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而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子女的夫妻给予20xx元奖励,有660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享受到低保补助,为创办个体企业的46户计划生育家庭发放了小额贷款,为60户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免收了课本费。
二、加强“三项建设”,构筑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平台。一是加强计生阵地建设。近两年来,区政府多渠道筹集资金1000余万元,投资兴建了55个高标准社区。每个社区都配备了电脑、电视、vcd等硬件设施,有的还配备了电子触摸屏和投影仪等电教设备,为计划生育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平台。目前,全区55个社区全部建成了计划生育“一厅三室一校”(一厅:综合服务大厅;三室: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健康检查室、悄悄话室;一校:人口学校)。二是加强计生网络建设。建立了“办事处—社区—楼院长—楼栋长”四级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各街道办事处和各个社区分别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各社区实行划片切块或按楼院管理的方式,设立相应的楼院(片)长、楼长,制定了办事处、社区、楼院长、楼栋长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针对计划生育工作流动性强、变化快的特点,组建了一支1600余人的计划生育信息员队伍,协助社区开展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同时,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计生工作人员待遇落实到位,有效调动了计生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0xx年9月,**市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化建设现场会在该区召开,省人口计生委赵长法副主任参加会议并对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化建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实现“四个突破”,克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瓶颈。一是在社区计划生育管理上实现新突破。首先建立健全了辖区单位负责、单位与社区资源共享、定期通报的工作机制,规范了辖区单位职工的管理。目前,全区4.03万在职育龄妇女全部纳入管理,无一人漏管。其次规范了下岗、无业、个体已婚育龄妇女 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3.01万下岗、无业、个体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管理,在做好日常性工作的基础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每季度组织1次健康检查,每两年进行1次妇科病普查普治,每年3、9月份对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接管式康检,并把接管康检成绩纳入年终考核,有效克服了已婚育龄妇女康检率低的难题。二是在企业计划生育管理上实现新突破。按照“政府领导、企业负责、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在企业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成立了计生协会,明确了企业的管理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年初与辖区企业法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社区落实企业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各职能部门制定了加强企业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有效推动了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在市(商)场计划生育管理上实现新突破。办事处每年都与市(商)场签订目标责任书,市(商)场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明确了具体负责人,配备了计划生育专干和宣传员。四是在封闭小区计划生育管理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抓法人、管小区,抓房东、管房客”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加大了对封闭小区的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小区开发商和物业管理部门法人代表的责任,建立开发商或物业部门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配备1至2名计生专干,配合社区管理小区计划生育工作。在各小区建立计划生育工作台帐和各项规章制度,设立了康检室、健康咨询室、宣传教育室等,为小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改变了以前封闭小区只靠社区管理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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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从加快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直接责任、领导班子集体负责的领导责任机制。区、乡镇、街道要建立领导班子成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点制度,就基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调研和加强指导。改进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认真落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局、区监察局、区计生委印发的《**区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规定》规定,对年度考核未达标或未完成人口出生控制责任目标的乡镇、街道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实施重点管理,其领导班子和计划生育部门,当年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集体,有关计划生育责任人当年内不评优、不提拔。对连续两年未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制目标的乡镇、街道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其计划生育责任人予以免职(任职不满两年的除外),计划生育聘用干部予以解聘。
区、乡镇、街道要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区委、区政府每年不少于2次,乡镇、街道不少于4次。区委、区政府每年组织对本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两次以上的全面检查,区计生委及各乡镇、街道要开展经常性的计生专题和重点督查。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计生工作实行目标考核,每年度对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位,排名末位的村、社区、单位,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加强帮扶,限期整改,促使其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后进转化。
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以较好的工作制度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农村地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完善“区指导、乡负责、村为主、户落实”的管理机制。区指导,就是要坚持整体推进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重点要围绕农村计生工作薄弱环节,加大后进乡村工作推动力度;乡负责,就是要真正做到乡镇党政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督促、全面负责,乡镇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计生办(所)要履行好业务职责,制订落实方案,加大对村级的帮助和检查力度;村为主,就是必须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形成村“两委”、基层计划生育专干、计划生育协会“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负主要责任,村计生干部负具体责任,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村级人口与计生工作任务。城区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各街道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规定,强化属地管理工作职责,对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的计划生育进行统一管理,并承担宣传教育、监督评估、组织协调和综合服务职责,要切实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企业、居民小区和下岗失业等特殊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街道办事处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对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支持、信息引导、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上。要根据不同类型企事业单位特点,分别由街道办事处、社区与单位签定责任书、协议书。社区要依法协助政府做好本辖区内所有单位和居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实现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并对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和社区服务进行民主监督。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制,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保障措施,接受驻地乡镇、街道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支持、协助和参与村、社区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企事业单位在改制、重组过程中,要做好计生管理的交接工作,不能出现脱节、漏管现象;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企事业单位应主动与其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联系,办理移交手续。
二、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切实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控制效果
各级应建立“日登记制度”,基层专干应将每日工作进行简明登记,各级计生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突出经常性工作,进一步夯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要在每年的一季度组织开展计划外生育、育龄妇女底数、流动人口、长效节育措施欠帐、出生错漏报、社会扶养费征缴情况等集中清理工作。严禁未婚抢生、再婚超生、流动躲生、抱养代生、寄养瞒生等现象的发生。
加强孕(环)检工作,进一步强化孕前型管理。要建立并落实孕情监测工作责任制,努力提高应检妇女参检率,应检妇女的参检率要确保达100%,对发现计划外怀孕的,要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堵住计划外生育的源头,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努力提高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
加强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对已生育的育龄妇女,要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长效节育措施欠帐要逐人清理落实,对“二女户”的长效节育措施必须保证到位,努力提高农村已婚育龄妇女长效节育措施的及时、到位率。
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基础管理工作。严格统计报表制度。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的统计管理,杜绝计划外生育的瞒报、漏报和错报,做到各项统计报表上报全面、准确、及时。各级要将统计指标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行统计责任追究制。
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使用的管理。按《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社会抚养费的清理、建档、送达、征收、监督等工作,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区计生委委托乡镇、街道代收并上交区财政专户,征费实行“阳光操作”,要将征收依据、标准等公示上墙,所征社会抚养费的50%返给乡镇、街道。其征费资金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并将征费工作纳入年度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
进一步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加大考核奖惩力度,确保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性别比、人口出生统计准确率等考核指标达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平时检查和年中、年末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综合考评。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区委、区政府年度对基层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据。
三、突出重点,优化服务,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
各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组织力量,切实抓好性别比治理及流动人口管理,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对育龄妇女的孕情管理,落实对生育妇女的孕情全程式跟踪服务和监测,从源头上预防选择性生育行为的发生。对符合再生育政策擅自终止妊娠及自报婴儿死亡查无实据或私自送养的,计生部门一律不批准再生育。
卫生部门要加强医疗单位b超的管理,制定并落实制止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的制度。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终止妊娠及溺弃、贩卖、虐待女婴和虐待生育女孩妇女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为群众提供满意的宣传教育、技术、信息提供、随访等综合服务,开展经常性的“关爱女孩”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倡导性别自然选择、关心女孩健康成长的良好风尚。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帮助计划生育户通过小额贷款、技术指导,政策优惠等办法增加收入。自20*年起,各乡镇对已采取相应长效节育措施的二女户结扎养老保险要落实到位,对自愿放弃二孩生育指标子女年满16周岁的家庭,按一次性奖励1000元兑现到位。各乡镇要逐步建立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探索对夫妻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进行适当的奖励扶助,对因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造成的困难家庭给予一次性补助。
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要结合实际制定和落实流动人口管理措施,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核查、登记工作,并加强与计划生育部门沟通,按月向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乡镇、街道通报信息,共同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专人抓流动人口管理,认真做好“四个摸清”,即摸清未婚男女青年的婚恋动态,已婚育龄妇女的怀孕、生育情况,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情况,流出人口的详细地址。扎实抓好“四个到位”,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验、发证到位,计划生育管理合同签订到位,长效节育措施欠帐和补救措施落实到位,孕(环)情检查到位。
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公安、工商、卫生、劳动、民政、计生等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民政部门要将结婚登记信息按月通报区计生委。公安派出所应按月将新生儿入户及新迁出、迁入人员情况通报驻地乡镇、街道。各医院在孕妇住院、分娩过程中要及时向区计生委通报无生殖保健服务证或二孩生育证信息,区卫生局每月向区计生委通报区属医院新生儿出生情况。
宣传、教育、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教育、科技、文化、农业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都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共同参与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四、充实队伍,加大投入,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保障
要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计生办要按规定配齐配强,人口规模在3万人以下的配备3名工作人员,3万人以上的酌情增配或聘用人员。聘用计生干部工资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办理失业、养老保险。聘用人员工资和保险费用由区和乡镇、街道两级财政各承担一半。每个社区应配备1—3名计划生育专兼职计划生育干部,村计生办主任由村妇女主任兼任,另配备1-2名计生宣传员,并落实相应的工资待遇。加强村(社区)计划生育基层组织网络建设,每个村(社区)按一定比例选聘育龄妇女信息员,并落实一定的工作报酬。
完善计划生育干部能进能出、优胜劣汰和“双重管理”的用人机制,乡级计划生育干部(含服务所)的使用、管理、调整、变动,要征得区计生委意见,实行区乡共管。村级计生干部全部实行“乡(镇)聘村用、区管档案、财政供给、竞争上岗”。要加强对村(社区)计生专干的工作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在工资待遇上给予优待,对工作不力的,要考核淘汰。要提高计生专干的待遇,保持队伍稳定。乡镇、街道计生办主任享受同级副职工资待遇。落实计生津贴,按*发[20*]6号文件要求兑现到位。
乡镇机构改革中,要注意保留计生办和服务所的业务(技术)骨干。乡级计生办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新进人员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微机操作能力;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应具备医学中专以上学历(新进人员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女性为主,村级计划生育专干逐步调整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已婚年轻女性。
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级计生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提高思想、业务素质,加强计生人员的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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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区委、区政府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会议,这是在保证“十五”计划顺利完成、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具有着重大意义。刚才, 同志代表区委区政府对200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刻的总结,对2005年工作做了总体安排和部署。兑现了2004年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目标责任状, 代表区政府与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签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希望各单位回去以后要认真传达和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及时安排部署本单位全年工作任务,确保全面完成2005年各项工作任务。
过去的一年,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强化人口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充分发挥了医疗保障作用,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辛勤工作的计生和卫生岗位上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做好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造福千秋、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无论从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来看,还是从我区人口环境和卫生环境的实际情况来看,扎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我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均指标提高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
做好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对社会发展与进步具有举足轻重作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可持续发展所处的地位十分重要,人口的发展是可持续发展核心,人类的发展又以卫生事业的发展作保障。在建设小康社会基本标准的16项指标中,有10项涉及到人口问题。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没有较快的经济速度不行,没有良好的人口环境不行。衡量一个地方的小康实现程度,不仅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指标,同时还包括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质量等同人口和计划生育密切相关的指标体系。人口数量是计算各项指标的分母,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人口问题的本质就是发展问题,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就是抓人均gdp,就是抓小康建设。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不管多么小的问题,只要乘以13亿,就会变成很大的问题;不管多么大的经济总量,只要除以13亿,就会变成很低的人均水平。”几年来,虽然我区经济增长幅度较大,gdp已比建区初期翻了几倍,但是由于我区的人口总量在不断增加,经济增长部分被新增人口所消耗掉。如果不能合理地控制人口增长,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起码也要推迟若干年。
(二)从协调人口与资源的关系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
自然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物质基础和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重要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出现短缺,如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人均森林面积不足1/6,人均草原面积不足1/2,人均矿产资源也只有1/2。人口与资源协调发展问题成为当代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尤其是高增长的人口数量与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之间的反差,要真正实现对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对资源的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就必须控制好人口增长。对于以煤炭开采为主的**区而言,煤炭是全区人民赖以生存的收入源泉,我区的煤碳资源开采有着上百年的历史,大部分地区的资源已濒临枯竭。据统计,**区每年地方煤碳开采量在200万吨左右,这对增加地区财政收入无疑是件好事,但如果出现人口失控,加之资源状况日趋低迷,势必会出现人口过高问题,人口总量不断增加与自然资源不断减少的矛盾将日益突出,全区经济振兴与繁荣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三)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做好计生工作的重要性。我国人口性别比失调是在人口数量控制和人口素质提高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出现的。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在逐年攀升,已从80年代的100:108.5上升到2000年的100:117.4,照这样蔓延下去,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之日,全国将有3-4千万处于婚育年龄的男青年娶不上媳妇。人口性别比失调是经济、社会、人口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反过来人口性别比失调也制约着人口再生产、物质再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是影响未来人口安全的潜在因素,将引发诸多的社会矛盾,对人口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将造成的婚姻挤压、婚姻关系错乱、拐卖妇女、社会刑事案件增加,使现代社会伦理道德水准下降、家庭和社会不稳定风险系数增大。另外,由于农村性别比高于城镇,这无利于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并且增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建设的难度。几年来,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较为平稳,但个别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达到127.03。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专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地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抓好、抓实。
(四)从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认识做好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加快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正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开展卫生医疗服务的根本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其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倡导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本身就属于先进文化的范畴,向群众提供必不可少的医疗保障,就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要求也越来越高,“老年人盼长寿、成年人和儿童盼健康”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愿望。几年来,区委、区政府对群众健康和卫生事业予以了高度重视。目前,为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疫病在我区流行和蔓延,区政府投入近30万元,在全区开展灭鼠和疫苗接种工作,从保障全区15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出发,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也清楚地看到,我区广大农村群众治病难、治大病更难,这是当前摆在农民面前的巨大难题。从中央到地方正在积极着手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这对于我们**区无疑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但同时更是一次严峻的挑战,我们要用好、用活、用足上级有利政策,创造性的做好卫生工作。因此,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做好卫生工作特别是农村卫生工作作为我们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新突破
面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在改革创新中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新突破。
一是工作理念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突出以人为本。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尊重人民历史地位、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但是,我们工作上存在的老思想、老方法仍影响着部分党政干部和计生卫生干部,习惯于对人民群众居高临下,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有待增强。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思想观念的变化,民主意识、法制意识的增强,我们必须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摆正与人民群众的主仆关系,实行“换位思考”,以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评价工作的标准,树立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是工作思路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注重放眼全局。各级政府必须把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大背景、大格局、大潮流中。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贴近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灵活运用相关社会经济政策。要实现计划生育卫生、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经济“三位一体”转变;要由“死看硬守少数人”向“教育稳定服务多数人”转变;要由过去只重工作成果向既重效果更注重党群干群关系转变,努力营造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工作方法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强化综合服务。计划生育卫生工作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由过去依靠单纯行政制约的管理方式,向融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综合管理为一体转变。围绕育龄群众生育、节育、不育和生产、生活需求,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强化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落实奖励优惠政策,真正使计划生育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同时,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卫生相关政策法规,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努力提高执政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工作机制要实现新突破。就是要确保落实到基层。各乡(镇)、街道、部门要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出发点,针对工作中的难点、弱点、盲点,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和推进机制。要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要继续按照“区指导、乡(镇)街负责、村(社区)为主”的工作格局,充分调动和发挥村(社区)专管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要按照“单位负责、社区管理”的要求,不断完善城镇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流动人口管理要由过去“大海捞针”式的追堵,转向信息反馈、孕情跟踪、共同配合的管理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推动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取得新进展
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任务重大、要求更高、任务更艰巨,按照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会议要求,抓住重点,采取措施,切实将计划生育卫生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治理。性别比升高问题始终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几年来,区委、区政府把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作为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农村养老保障机制不健全和农村“传宗接代、老有所养”传统观念对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不稳定带来的严重影响。政府组织,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这是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关键。尽快建立起区域协作,打防结合,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新机制。一是思想认识要高度统一。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大事、是难事,从根本上讲是全社会的认识问题,只要思想认识统一了,我们才能克难制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不能病急乱投医,必须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三是建立和完善孕情档案,落实孕情报告制度,要坚持孕情月检月查制度。四是加快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和扶贫开发活动。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外来务工人员的日异增多,给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因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计生工作重点和难点。一是在总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快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推行“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配合”的管理体制,开展简便、高效的综合管理和服务。二是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档案,层层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责任,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范畴,使其享受同常住人口一样的待遇,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三是在流动人口中培育先进,宣传典型,增强婚育新风意识,实现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与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互助活动,引导其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有序流动。
(三)加快整合现有卫生资源。目前,我区卫生事业发展水平较低,区级医院一个,硬件设施、医护能力还很薄弱。为了解决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投入重治疗轻预防,资源的利用不高等问题,抓住**矿务局破产重组有利时机,我们要借鉴其它地区改革经验,努力推进城乡卫生医疗资源调整,打破医院的隶属关系,重新整合医疗资源,探索组建城区医院,并将原来分散在各处的中小医院转化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让社区医生进入家庭,指导群众的日常保健、防病、治病等,既扩大了医疗服务的覆盖面,医院的效益也有好转。一是通过调整、重组、完善、提高,使城区医院成为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医疗服务机构,使医疗服务水平走在全市其他县区的前列。二是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和农村卫生改革,建立健全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和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使广大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推进我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
(四)加强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04年12月,《辽沈晚报》报道了缸窑岭镇陈仗子村卫生所非法使用超声波诊断设备进行性别鉴定违法行为,给我们行政执法工作敲响警钟,说明我们基层工作管理还不到位,行政执法力量还很薄弱。区委要求各执法部门要自觉肩负起责任,把政策法规落到实处。一是要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卫生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条例,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水平。增强群众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权益的自觉性。二是增强依法行政的手段。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强化计划生育卫生普法、执法和监管力度。要建立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的依法管理提供了法律保证,打开行政执法难的局面,维护法律的尊严,有效遏制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执法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打总体仗;公检法部门要大力支持计划生育卫生部门管理与服务,妥善运用法律程序解决好计划生育卫生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切实维护基本国策的严肃性;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立案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带头超生、包庇超生现象,严肃查处破坏计划生育的人和事;计卫部门要严格加强b超使用管理,强化b超操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建立b超操作规范,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计划生育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我们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计生卫生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计生卫生工作的领导,确保计划生育卫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乡镇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人口安全问题既是政治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必须牢固树立大人口观念和人口安全观念,不断增强人口安全意识,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把人口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摆上重要位置抓紧抓实,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党政一把手要定期调度,有针对性地主持召开专题研究本地区计生卫生工作的会议,采取得力措施,真正解决计生卫生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必须培养一批政治上合格、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才能赢得工作主动权,促进事业的发展。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及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着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管理、基层工作、技术服务三支队伍的建设和培养。一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要认真做好计生专干的培训和再教育工作,改进内容,创新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解决好“想服务、会服务、能服务”的问题,要在系统内党员中间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二是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区计卫局要加强同乡(镇)、街的业务联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质量,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计生队伍建设,保持工作机构和队伍的相对稳定;配齐配好乡镇计生和卫生专干,并解决好他们的待遇报酬,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村级要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群众公认”的标准配备中心户长和防保人员,要大力推进村级计卫干部公推公选工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要合理定编,加大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提高技术服务队伍业务素质。
(三)加大计生卫生经费投入。计划生育卫生工作是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对计划生育卫生投入属于国家的基础性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快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投入体制改革,将其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项免费服务项目以及基层工作人员报酬的落实,保证专款专用。随着经济的发展,要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的力度,向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倾斜,不断增加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事业财政投入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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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工作汇报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20__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__年3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我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 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我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二是在本楼院居住;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我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我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川汇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我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川汇区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 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川汇区城区的属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我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属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三)、强化责任是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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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把人口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线,以建立新机制为抓手,严格责任,完善措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持了稳定和谐、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20xx年**区人口计生委被省人事厅、省人口计生委评为“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20xx年3月被评为“全省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主要做法:
一、落实“五个到位”,夯实人口计生工作和谐发展基础。一是领导重视到位。区委、区政府建立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形成抓人口就是促发展、促和谐的共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主要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计生工作。20xx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常务会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题汇报14次;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意见》、《关于明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部门职责和任务的通知》、《**区城市区(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规定。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不动摇。坚持对先进单位实行重奖不动摇,对工作滞后的实行黄牌警告、主要领导不提拔不动摇。20xx年以来,全区共表彰奖励计生先进单位17个,先进社区33个,用于奖励资金达26万元,通报批评落后单位29个,重点管理单位6个。三是保障投入到位。区政府把计划生育事业费按照省定目标全部纳入财政预算。近年来,区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逐年增加。20xx年,预算安排300万元,财政投入343.2万元,计生事业费投入312.18万元,增长比例是31.4%,人均事业费投入10.07元(省定标准9元);20xx年,预算安排320万元,财政投入559万元,计生事业费383.93万元,增长比例是18.6%,人均事业费达到12.12元(省定标准10元)。四是部门联动到位。区民政局与区人口计生委实行每月新婚育龄人群通报制度,在扶贫帮困的低保户中对计划生特困家庭优先救济。区教体局出台了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免课本费、流动人口子女就近入学等一系列针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区卫生、公安、计生等部门联手行动打击“两非”活动,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趋势。区公安、工商与人口计生部门联合开展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普查,澄清了流动人口底数。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计划生育情况审核制度、党政干部生育二孩审查备案等制度,严把了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计划生育情况关。全区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新格局。五是利益导向机制到位。截止20xx年底,该区共落实独生子女奖励费77万元,对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而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子女的夫妻给予20xx元奖励,有660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享受到低保补助,为创办个体企业的46户计划生育家庭发放了小额贷款,为60户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免收了课本费。
二、加强“三项建设”,构筑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平台。一是加强计生阵地建设。近两年来,区政府多渠道筹集资金1000余万元,投资兴建了55个高标准社区。每个社区都配备了电脑、电视、vcd等硬件设施,有的还配备了电子触摸屏和投影仪等电教设备,为计划生育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平台。目前,全区55个社区全部建成了计划生育“一厅三室一校”(一厅:综合服务大厅;三室: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健康检查室、悄悄话室;一校:人口学校)。二是加强计生网络建设。建立了“办事处—社区—楼院长—楼栋长”四级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各街道办事处和各个社区分别成立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各社区实行划片切块或按楼院管理的方式,设立相应的楼院(片)长、楼长,制定了办事处、社区、楼院长、楼栋长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针对计划生育工作流动性强、变化快的特点,组建了一支1600余人的计划生育信息员队伍,协助社区开展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同时,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计生工作人员待遇落实到位,有效调动了计生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20xx年9月,**市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化建设现场会在该区召开,省人口计生委赵长法副主任参加会议并对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化建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实现“四个突破”,克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瓶颈。一是在社区计划生育管理上实现新突破。首先建立健全了辖区单位负责、单位与社区资源共享、定期通报的工作机制,规范了辖区单位职工的管理。目前,全区4.03万在职育龄妇女全部纳入管理,无一人漏管。其次规范了下岗、无业、个体已婚育龄妇女 的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3.01万下岗、无业、个体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管理,在做好日常性工作的基础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每季度组织1次健康检查,每两年进行1次妇科病普查普治,每年3、9月份对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接管式康检,并把接管康检成绩纳入年终考核,有效克服了已婚育龄妇女康检率低的难题。二是在企业计划生育管理上实现新突破。按照“政府领导、企业负责、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在企业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成立了计生协会,明确了企业的管理责任。各街道办事处年初与辖区企业法人签订目标责任书,社区落实企业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各职能部门制定了加强企业管理的政策和措施,有效推动了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在市(商)场计划生育管理上实现新突破。办事处每年都与市(商)场签订目标责任书,市(商)场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明确了具体负责人,配备了计划生育专干和宣传员。四是在封闭小区计划生育管理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抓法人、管小区,抓房东、管房客”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加大了对封闭小区的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小区开发商和物业管理部门法人代表的责任,建立开发商或物业部门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配备1至2名计生专干,配合社区管理小区计划生育工作。在各小区建立计划生育工作台帐和各项规章制度,设立了康检室、健康咨询室、宣传教育室等,为小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改变了以前封闭小区只靠社区管理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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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主要任务
1.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期间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必须确保“*”期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5‰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到“*”末全市人口总量控制在746万人以内(不含机械增长)。要科学制定人口控制目标,完善人口安全预报预警制度。要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建立规范的二胎生育审批制度,遏制违法生育。
2.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科学制定和实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及行动计划,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全面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实行定期评估、通报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免费婚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积极开展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等工作;促进住院分娩和母乳喂养,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和安全接生。加强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
3.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认真落实《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工作机制。加强综合治理的过程评估和责任考核。健全对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设备、药物、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完善执业资质认证和b超使用准入制度。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管理。开展孕产期全程服务,加强出生人口登记工作,特别要加大对出生二孩性别比偏高的监控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制定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幸福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公益活动。宣传、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坚持不懈地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集中治理活动,加大对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加强公众对溺弃女婴、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监督,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举报属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服务新体制。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配备社区计划生育专(兼)职人员。流入地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把进城务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行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制度。工商、公安、城建、房管、劳动保障等部门为流动人口办理经商、务工、购房、租房等手续时,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或查验过的计划生育证明,核查情况及时通报给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并注重发挥外地流入人口行业计生协会的重要作用。流出地要配合流入地,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培训、免费办理婚育证明等相关工作。
5.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定人口老龄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把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高度重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老年保障制度和措施时,要体现对独生子女父母的优先照顾。农村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政府、集体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机构,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年父母按规定提供适当补助。城市要逐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体系。
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管理服务措施
6.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基层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网络。村(居)民委员会要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将其纳入村(居)民自治,促进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扎实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城镇计划生育要实行属地化管理,落实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7.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电、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公益性宣传。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特别是主要媒体要制定规划,采取开办人口和计划生育专栏等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等以上学校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纳入相关教学内容。县、乡、村人口学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大力开展国情国策、人口政策、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与计划生育相关内容的宣传。利用城乡人口文化大院等各种文化场所,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人口文化活动。
8.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过错追究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建立健全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行为规范、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对违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的一律征收社会抚养费,尤其是对那些社会名人、富人、企业老板等特殊群体更要做到一视同仁,除依法征收抚养费外,取消评优评先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资格,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依法予以罢免。
9.全面提高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制定和实施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其纳入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公共卫生体系规划。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备水平和服务能力,履行好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药具发放和人员培训等职能。坚持避孕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生殖健康检查制度,指导育龄群众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要进村入户,为育龄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乡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加强咨询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推进避孕措施的“知情选择”。深入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乡(镇、办)活动,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10.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要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纳入到政府信息化建设体系中,加大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信息共享程度。人口计生、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民政、工商、卫生、教育等部门要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人口出生、自然增长、出生人口性别比、人口流动、新婚、抱养及入学等情况。完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迁移、就业、贫困等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信息资源建设和开发利用,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社会经济政策
11.健全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筹运用经济社会资源,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在制定实施宅基地划分、拆迁安置、扶贫开发、合作医疗、改水改厕、沼气应用、就业培训、新技术推广等政策措施时,要征求人口计生部门意见,并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家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和计划生育“小康工程”,鼓励经济发达地方制定更多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
12.健全奖励保障制度。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每月发放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个体工商户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县(市)、乡财政解决发放。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给予2000元以上奖励。落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关于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利益导向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郑办[2006]17号)的要求,认真落实我市出台的对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延长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年限、对农村独生子女及计生双女家庭发放“节育奖”和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减免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费用等4项奖励优惠政策。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对象,全部办理保险,手术出现意外由承保单位负责意外赔偿金5000元、医疗保险赔偿金1000元。参保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分担。
13.加大优待扶持力度。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扶贫、救灾、贷款等方面给予独生子女家庭优先照顾,在就医、就学、防疫、国有或集体资源使用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在扶贫济困、农民工培训、贴息贷款、就业安排、项目规划中优先扶持。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且只生育一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由县(市)区财政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30元的补贴。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子女参加中招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14.加大困难救助力度。对独生子女死亡、因伤病致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每人每年再增发500元的扶助金。
四、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15.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调控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口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定期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市委、市政府每年不少于两次,县(市)区委、政府每年不少于4次。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1次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继续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各级党、政一把手每年要进行不少于2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调研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要把学习人口理论形成制度。各级党校、干校要开设人口理论课。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社团组织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16.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党政领导、计划生育部门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进行责任目标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市政府对县(市)区、县(市)区对乡(镇)办事处每年年初提出工作目标,平时注重跟踪督查,年终组织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对获得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的单位,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市委、市政府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的单位,视其程度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凡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委(办)主任写出书面检查,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凡被黄牌警告的单位,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委(办)主任1年内不得提拔。凡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委主任予以免职。
17.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城乡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全市各级财政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要逐年增加,“*”期间,每年增长幅度,市级0.3元、县级1元、乡级0.6元。从2007年起,各行政村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按不低于人均1元的标准纳入乡级财政预算,其中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人均投入标准不得低于2元。加强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严肃查处在奖励优惠资金发放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不到位的不得评为先进,更不得评为国家和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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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工作总结
(一)谋划经济社会发展
我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为区委区政府谋划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参考。
1.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研究起草《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区政府审议通过,经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实施;研究起草《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撰写《2013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后三季度经济形势预测》、《2013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2013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第四季度工作建议》、《关于2013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汇报》、《近五年(2008—2012年)产业发展现状及2013年产业发展重点》,为区政府做好决策提供了经济社会运行方面的参考材料。2.统筹城乡发展方面:编制并实施《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组织申报百个统筹城乡示范项目;牵头撰写《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调研报告》;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3.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区政府办已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经两轮征求各镇(街)、部门意见和一次专家评审,历经六次修改,已基本形成送审稿,评估工作按预期时序进行中。
(二)服务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我委把服务项目作为发展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握机遇,讲究方法,主动跟进,在服务项目上取得新成效。
1.编制并申报2014年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共申报项目40个,计划总投资346145万元,2014年度计划投资126373万元。
2.编制并报送201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社会投资部分),共提出项目41个,计划总投资1943452万元,2014年计划投资380080万元。
3.编制并上报2013—2018年省级项目库入库项目计划表,涉及现代农业(1个)高新技术和新型工业(1个)现代服务业(19个)社会事业和民生(5个)基础设施(5个)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2个)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2个)及其它类(3个)共3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741.78亿元。
4.今年截至目前,我委共批准项目立项(备案)41个,投资额共94.25亿元。计划投资额超亿元的项目分别是:榕庄商业街、佳元·柳风水韵一期、滨江帝景四期、世界华侨华人交流中心、海航城二期、南国威尼斯城三期米兰园、“天街华府”、华中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建及改造项目、湖度假区一期、庆豪·万景峯(一期)、荣达花园、荣丰·名苑、乾坤吉祥花园项目(一期)、水郡(一期)等项目。
5.为了建立“尚未硬化农村公路项目库”,按照市交通部门的要求,我委从今年6月初开始对全区未硬化农村公路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面调查,初步统计全区有391条里程863.28公里农村公路未硬化,农村公路建设事关全区农村经济发展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委将积极做好计划上报,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逐年安排建设,以实现自然村公路全部硬板化。
6.村邮站建设是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委按照《村邮站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村邮站建设试点和项目选址、村邮站的简单装修与设施设备的安装、村邮员的选定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2013年22个村邮站建设任务,争取明年再造51个村邮站,以实现“村村通站、户户通邮”的目标。
(三)车编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成立区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对全区公务用车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调整党政机关及区直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编制,出台《公务用车使用及管理暂行规定》,严格公务用车配备的审批,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监督管理。
(四)加强政治、业务学习
1.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组织讨论相结合、学习贯彻精神与扎实推进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掀起学习党代会精神的热潮。通过学习,理清了下阶段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目标,突出了工作重点,收到了良好效果。
2.业务学习。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省发改委组织的“城镇化和区域经济发展专题培训班”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
3.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深刻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整改落实。
(五)其他工作
1.根据上级安排和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相关工作。
2.组织力量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夏瑶拆迁任务,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海航空乘学院、儒传村、景观大道等征地工作。
3.支持联系点工作,围绕委镇政府中心任务,配合做好产业园征地等工作,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
4.2013年,我委答复省政协委员提案2件(均为协办件)。答复市人大建议11件,主办2件,协办9件,答复市政协提案6件(均为协办件)。答复区人大建议32件,主办25件,协办7件。省、市、区三级的建议、提案主要涉及经济发展、农村道路等方面,特别是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物价工作的建议》,我单位从菜篮子工程方面提出稳定物价的协办意见,并参与了协商督办会。
二、2014年工作计划
(一)根据区“十二五”规划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思路,通过调查研究,起草、完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并做好计划报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及形成报告草案报2014年度人大例会批准实施工作。
(二)抓好申报项目计划编制及上报。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上报和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上报,加强与市发改委的沟通协调,争取我区更多的项目列入省市投资计划的盘子。
(三)抓好项目跟踪服务。积极跟踪项目进展,加强与项目单位联系沟通,优化项目跟踪服务,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协助区委区政府推动前期项目及早开工,在建项目加快进度,建成项目尽快达产,形成持续不断的区域经济增长新亮点。
(四)做好项目立项(备案)工作。
(五)做好城乡统筹工作,尤其是继续协调做好百个城乡统筹项目协调衔接工作。
(六)深入基层,跟踪年度计划报告实施情况,调研提出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切实做好我区农村公路现状调查及2014年计划上报工作和落实市下达给我区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八)做好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相关工作。
(九)继续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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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时度势,改革创新,不断增强计划生育工作活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近年来,我区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即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活力,也增加了计划生育工作难度;企业改革中裁减或撤消了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人员,、弱化了计划生育管理力度;同时出现大批下岗职工;城市改造、住房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使人户分离现象加剧;因婚姻家庭关系的变化带来的离婚再婚、未婚先孕、意外妊娠等现象增多,城市居民更加关心自身的生命质量、生育质量和生活质量,关心优生、优育、优教;对计划生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单位的一些职能逐步转向社会,转向社区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给传统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方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充分认识到,只有改革和调整过期作废熟悉的已控制人口增长为主的工作思路和管理方式,从思想认识、工作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才能适应新型势的要求,才能开创我区计划生育新局面。几年来,我们根据计划生育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计划生育自身的要求,立足基层,积极探索,大胆推行了“四项改革”,初步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进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改革。早在2002年,我区就开展了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试点工作,改变过去行政命令、一刀切的管理要求,让群众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节育措施,近年来,我们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全区范围内由点到面稳步推广目前,全区已有三分之二的村、社区实行了知情选择。二是一孩生育指标方面的改革。2003年,开始在城市将一孩生育指标审批权限的下放给企业,由企业自主管理,改变过去那种多头管理,程序复杂的领证方式,方便了职工,服务了社会。在此基础上,2004年我们又开展取消一孩生育证管理试点工作。根据试点情况来看,达到了“政府指导、单位调控、综合服务、方便群众”的目的。三是进行了生殖健康方面的改革。2003年,我区将《生育证》改为《生殖健康服务证》,突出了科普知识,优生优育方面的宣传服务。变由群众上门领证为送证上门服务、受到了育龄群众的普遍欢迎。四是结合社区建设,进行社区计划生育改革。今年,我们在新组建的社区指导社区制定自治章程,引导社区进行居务公开,面向社区推广优质服务,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对计划生育工作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积极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通过开展“四项改革”,使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基本实现了“三个转变”:在工作机制上,由单纯以行政管理向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我管理相结合的转变,实现了工作重心下移;在工作体制上,由单纯依靠计生部门向依靠党政领导与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转变,增强了计生工作的群众性;在工作方法上,由注重管少数人向管好少数人与服务多数人转变,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程度。
二、依托社区,加强城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
为抓住社区建设这一有利时机,将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将计划生育工作及时切入社区建设之中。在社区成立之初,我们认真学习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城市社区建设、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定位和发展思路,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助手。首先,我们根据全区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及时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了在社区建设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加强计划生育社区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社区计生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其次向区委、区政府建议,组织召开了全区城市社区计生工作座谈会,广泛听取了民政、工商、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意见,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是深入社区,加强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首先,指导新组建的社区居委会普遍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居委会主任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设1名计划生育专职副主任,配备了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目前,全区57个社区居委会全部落实了计划生育专职副主任。为了使新上岗的社区干部尽快适应计划生育工作,我们与区民政局连手,统一组织对全区200多名社区干部进行了培训。此外,指导社区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扩充社区志愿者队伍。其次,指导社区加强服务建设。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指导社区利用现有资源,建立人口学校、技术服务室、协会“会员之家”等,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搭造平台。再次,指导社区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依据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社区制定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指导社区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作用,使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方面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三是,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社区”活动。我们从知情选择、居民自治、综合治理等方面着手,各有侧重地开展计划生育试点工作。在试点的社区取得经验后,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再全面推广,并按照“四无、六好、三落实”的工作要求,规范标准,实行动态考核。在考核中,我们把社区居民自治开展情况和居民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目前,全区57个社区居委会中,有个社区达到了计划生育合格社区的标准。我们通过以上方式,抓点带面,确保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推进。
三、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今年是“计划生育法制年”,我们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了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活动。结合“四五”普法,在全区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演讲赛等形式,增强了干部群众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教育各级计生干部树立四种观念,即:群众观念、服务观念、法制观念、权益观念,始终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计生工作的标准,把广大育龄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关于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的通知》、《贯彻执行“七个不准”,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通知》等五份文件,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评议和考核制度。与镇、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合同,落实工作责任。镇、街建立了计划生育政(居)务公开栏,设立了服务监督电话10部。实行计划生育“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生育政策、生育指标、生育对象、处罚标准、节育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了计生执法工作透明度。四是监督检查,抓好落实。区上成立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全区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四次检查。坚决查假治假,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问题,使为城市计生工作管理逐步步入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强化措施,综合治理,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城市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区上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落实了人员,明确了职责;坚持与常住户一样,实行同管理、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根据基层工作实际,组织协调工商、公安、民政、城建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在日常管理中我们总结出了七项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一是推行楼栋管理制度。下发了《计划生育楼栋管理办法》,各楼栋推举楼长全面负责,每单元指定专人管理。二是实行警计联防管理。在社区建立计划生育、公安部门综合治理流动人口办公室,建立警民联系点,把计划生育与综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实行双向管理。按照流入与流出并重的原则,双向把关,双向反馈,双向管理。双向把关:即规定凡外出经商或做工的人员必须在户籍地镇、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签订合同,确定联系地点,查访时间。同时,将计生情况登记表、合同、计生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孕情通报单及《委托代管协议书》等立卷归档。对流入本地区的人员,一律查验原籍乡镇计生办以上有关部门签发的《婚育证》,做到“流而不失、动而有控”。双向反馈:即凡外出流动人口、做到定期检查孕情、环情、尤其对20-49岁生育旺盛期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求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定期到流入地乡(镇)以上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进行孕情、环情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双向管理:即凡需长期外出或居住在外地的已婚育龄妇女,一律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双向签订《委托代管协议书》,对流入的已婚育龄妇女,一旦发现计划外怀孕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四是加强网络建设。社区居民小组、街道、楼栋、物业小区等都设立了计划生育宣传员和中心户长,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到信息灵通、管理到位。五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责任制,把居住地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当地街道办事处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定期考核。六是严格实行“一证管多证”制度。即流动人口必须先办理、交验《婚姻证明》,然后才能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其他证照。七是坚持每季度对流动人口进行一次清理清查,各镇、街道办事处均组织了以工商、公安、民政、卫生、城管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活动,明确责任,相互配合,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五、依托社区,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
几年来,我们坚持把开展优质服务作为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科学管理、综合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一,提供计划生育宣传服务。
我们始终坚持宣传教育为先导,不断改进宣传模式,全面开展“温馨宣传,贴心服务,连心教育”,提倡理解人,尊重人,以温馨的标语口号,架起心灵沟通之桥,密切同群众的关系。把面对面上门宣传作为重点,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即:说一句知心话,送一份宣传品,办一件实心事,解一个难心题。将计生宣传服务和创建新型生育文化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计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各村(居)委会在辖区内的摊点、巷道和醒目的地方刷写永久性标语,在楼栋间张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指南》,向经营摊点发放宣传资料,使广大群众和流动人口自觉执行计生政策。
二,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我们坚持开展b超检查和妇科检查服务,免费为育龄妇女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免费为流动人口查验婚育证明,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方法指导,努力减少外来育龄妇女怀孕率、流产率,从而不断提高外来育龄群众的生殖保健意识和能力。
三,提供生产、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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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2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78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体制,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以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为重点,全面提高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础工作水平;发挥全区资源优势,以扎实开展示范化创建为载体。进一步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在年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职责明确化、管理工作制度化和维权服务政策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地点设在区人口计生委。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人口计生委、发改统计局、公安分局、卫生局、民政局、教文体局、人劳社保局、工商分局、房管局等职能部门组成。每季度首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化管理服务工作机制进行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途径和办法。
(二)明确职责。
建立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数据库。区人口计生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组织、协调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流动人口实行综合治理;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对镇办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做好基层管理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与流动人口的户籍地建立经常性联系。
区财政局:依照户籍人口规范把流动人口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并组织、协调保证落实。
将资料录入微机数据库,各镇办: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立卡。纳入日常管理和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相应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
组织辖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参与生殖健康检查;协助镇办计划生育部门为流动人口料理相关计划生育证件。社区(行政村)开展经常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宣传;依托社区卫生资源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镇办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或查验过的计划生育证明,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人劳社保局:审批或料理流动人口暂住证、居住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劳务用工手续时。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应当定期通报给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对拒不履行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检查义务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可以根据镇办计划生育部门的提请,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
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镇办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区教文体局:料理流动人口子女入托、入学手续时。
应核查其《生育证》对无《生育证》应及时登记并于三日内通报医疗单位所在镇办计划生育部门,区医疗保健机构:为流动人口孕妇进行孕期检查及接生前。协助其依照有关规定处置。
督促物业管理单位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采集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区房管局:督促物业管理单位与镇办计划生育部门、社区居委会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协助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
督促租赁房屋居住的育龄流动人口到社区(行政村)料理或查验《婚育证明》每周向社区(行政村)计生部门提供租赁房屋居住的流动人口的婚育信息变化情况,房屋租赁户和业主:要与社区(行政村)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积极协助落实弥补措施。
(三)完善制度。
1.流入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1实行四项管理工作制度
及时采集、整理外地区、本单位流动人口的流入、新婚、生育、节育等信息,一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现代化采集制度。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及时录入微机数据库,建立规范的管理服务档案。二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月报告单制度。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房屋租赁户要坚持每月向社区(行政村)演讲在本户居住、经营流动人口的基本婚育信息。三是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月核查制度。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各社区、都市村庄、商(市)场和流动人口用工单位,要坚持每月核查一次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和婚育信息。四是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月访视制度。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专干要每月对辖区流动人口中的重点对象进行一次家访,核实其基本婚育信息。
2开展九项免费服务
实行流动人口的自我服务;二是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商场、进工地”活动,一是社区居委会、大型工厂、企事业单位等流动人口聚居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三是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服务;四是免费为流动人口定期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五是免费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每一年开展二次妇科病普查,免费向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妻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六是免费为流动人口料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服务;七是整合社会公共资源,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空房、空岗信息服务;八是依法开展服务项目,开通维权热线,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九是制定出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在政治上、生活上、经济上得到实惠。
2.流出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即:宣传教育制度、六个一”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核查制度、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演讲单》审验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维权服务制度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制度。重点要落实好“六个一”管理制度: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落实一项避孕节育措施、办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一份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合同、指定一个联系人、每3个月寄回1份流入地全国统一样式的合格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演讲单》以下简称《演讲单》认真落实《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演讲单》审验制度;行政村要审验《演讲单》上的照片是不是已婚育龄妇女自己,实行八项工作制度。镇办要审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寄回的演讲单》否合格。同时,行政村还要做好《婚育证明》催办和《演讲单》催要工作。
3.针对不同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1都市村庄和城乡结合部村
建立镇办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房屋出租户四级管理和服务网络。采取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方法配备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要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投入,各都市村庄和城乡结合部村要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站。保证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正常开展,保证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严格落实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和房屋租赁户家庭法人代表责任制,并依托公安部门治安防范机制,实现计生和公安部门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各都市村庄和城乡结合部村庄每季度开展一次“好房东”评选活动。
2社区居委会
各居民楼院招聘1名计生宣传服务员,建立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社区计生管理员楼院计生宣传服务员户代表四级管理与服务网络。社区居委会配备1名专职计生管理员。管理服务经费和人员待遇由区、办二级按比例负担。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社区经常性工作,努力做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投入。
3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切实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员、经费和措施,建立和完善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定代表人责任制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单位内部及租赁本单位房屋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类经济组织单位法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实行计划生育工作的内容纳入其中,协助和引导员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招用成年流动人口务工,应当核查其经现居住地镇办计生部门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所持《婚育证明》未经查验的应当协助做好查验工作;对无《婚育证明》应当督促其补办。
4各类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
具体负责市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类市场实行主办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负责制。配备充分的人员和必要的工作经费,并接受所在地镇办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依据各类市场所在地镇办出具的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对于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场,区人口计生委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各类市场每季度开展一次流动人口“好商户”评选活动。
四、考核方法
每年进行2次。考核内容为:核查《婚育证明》情况、通报流动人口信息情况。区人口计生委负责对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每季度进行1次。对流出地考核内容主要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操持《婚育证明》情况和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演讲单》寄回情况。对流入地考核内容主要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验证、登记建档情况和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健康检查情况。区人口计生委对镇办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五、奖惩方法
区委、区政府将在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给予惩办奖励;对没有尽职尽责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镇办及主要负责人,对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职责好、工作有成效的部门、镇办。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
(一)被选为部级亮点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亮点单位的奖励所在单位50000元。当年年终计划生育综合考评加20分。
(二)被选为省级亮点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亮点单位的奖励所在单位30000元。当年年终计划生育综合考评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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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工作汇报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1999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03年9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他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他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二是在本楼院居住;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他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他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川汇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他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川汇区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川汇区城区的属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他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属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三)、强化责任是动力。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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