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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4-13 热度:20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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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在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力求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切实找准我局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我局各项工作。

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快建立律师参与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维稳工作长效机制。由公律科着手做好前期的调研和规划,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利用政府购买服务这一形式使具有专业技能的律师队伍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创造社会价值。

三、进一步创新普法活动形式和载体,壮大宣传队伍,扩大普法覆盖面,打造普法新品牌。充分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介和社区论坛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努(!)力推进普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和进楼道,共同构建“大普法”格局,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普法工作向广度推进,向深入拓展,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及各类公共场所,如机场、地铁、公交车等的信息化平台,更有效地扩大普法的知晓率。探索普法工作机构从“前台”转换到“后台”的角色,从全局衡量整个社会的法律素质到底达到一个什么层次,以制定工作重点和方式。

四、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大调解”工作监督和指导。区“大调解”指导委员会监督和指导全区“大调解”工作,各成员单位依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的实施意见》,在“大调解”指导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做好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和投入,把纳税人的钱真正用在纳税人身上。通过加强组织和协调,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受援面,从维稳的高度解决好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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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体系中,司法部对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实行领导,地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同时也受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

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任务有:

1、 管理劳改、劳教工作。

组织、领导劳改、劳教工作,确定监狱、劳教场所的设置、分布和犯人、劳教人员的安置;指导、督促和检查监狱和劳教场所,正确贯彻执行劳改和劳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或者审定劳改和劳教工作的重大决定;制定和审查劳改和劳教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狱和劳教场所不断改善和改革管教制度,提高改造水平;总结和推广劳改和劳教工作的先进经验,对监狱和劳教场所发生的重大事件进行检查和处理,对违法乱纪的管教干部予以纪律处分;管理劳改和劳教单位的干部,进行考察、培训和任用,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 管理律师工作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审查律师协会章程,负责律师资格的报考,考试工作;授予律师资格和批准律师执业证书;决定律师事务所的设置和律师队伍的发展;制定法律援助的具体办法;对律师违纪进行处罚,取消严重不称职律师的资格;制定律师收费的具体办法;总结和推广律师工作的先进经验,制定律师工作发展规划。

3、 管理公证工作

领导公证处工作,确定公证处的设置、公证人员的编制、机构和考核制度,任免公证处的正副主任;监督公证处的收费标准和财务支付,对公证人员进行纪律检查;总结和推广公证工作的先进经验。

4、 管理司法干部培训

确定司法干部培训工作的方针,制定培训工作计划;指导政法干部学校的工作,培养师资,编写教材;总结推广干部培训工作的经验。

5、 管理法学教育工作

确定法学教育的方向,制定法学教育的发展规划,协调全国法学教育,协同国家教委指导全国法学教育;管理部属政法院校领导干部的任免和考核,督促和检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审批基建计划和重大财务开支,负责专业设置,招生和毕业生分配计划;组织编写全国法学教材。

6、 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调查研究民间纠纷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预防纠纷的办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法律和道德的宣传教育;总结推广调解工作的先进经验。

7、 负责组织法制宣传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教育,在各类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出版法制报刊和法律书籍,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识。

8、 负责司法外事工作

司法部统一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外事活动 。确定司法外事工作的方向,活动范围和方式,并对外事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派代表团出国考察和出席国际会议,组织接待外宾,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开展国际司法协助业务活动 。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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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龙头作用

紧紧围绕“六五”普法规划,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法治”建设、“法律六进”等为主抓手,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培育社会主义先进法治文化,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环境的满意度,形成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把握工作重点,突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性。抓住江淮普法行、综治宣传月、“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主题宣传活动中,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着力构建大普法格局。

(二)整合优势资源,不断提高普法工作的成效。积极开展“校地共建”,邀请政法院校教师作法制讲座,培训一批普法骨干;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参与我镇各项普法活动,在协助做好普法工作的同时,为志愿者们提供一个展现自我、锻炼自我的平台;继续发挥警官职业学院法律志愿者的作用,在定期与社区开展普法活动的同时,积极在宣传形式取得创新,在宣传效果上取得突破。建立“警民共建”关系,选聘一批热心法制宣传工作的政法干警,为全镇8个村、居、开发区分别配备1—2名兼职普法辅导员,充实一线普法力量,提升基层法制宣传工作水平。探索开展“普法进军营”活动,共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展。

(三)拓宽宣传渠道,扩大普法工作社会影响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文化惠民工程和城乡文化设施提升工程,以社区、村公共文化设施为重点,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信息报道,广泛开展法律知识网上答题、法制语句征集评比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普法氛围。开展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相结合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抓好学用结合,加快推进依法治镇进程。贯彻“法治实践是最好的普法”工作理念,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工作。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开展专题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以普法演讲、模拟法庭、法制文艺演出、观看法制题材影视剧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对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律进社区”,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引导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参与公共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五)加大培训力度,培育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制定普法骨干培训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充分发挥骨干人才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提高他们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筑牢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4年全镇人民调解工作,将以贯彻落实“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为着力点,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常态化。

1、实施“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日常排查的基础上,坚持定期、专项排查,防止重大矛盾纠纷漏查漏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开展调处化解工作,对易激化重点事、重点人集中搞好摸底,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实现矛盾排查调处常态化,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居)、大矛盾不出镇”,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2、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按照市、区局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继续巩固和发展村(居)、企事业单位等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断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采取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实施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制度,强化调解保障机制建设;完善调委会“六统一”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台帐、档案和协议书制作,提高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

3、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针对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运用专业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实现提前预防、及时化解、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加强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配合,着力推进“四进”机制(即人民调解进派出所、进医患纠纷领域、进物业管理领域、进道路交通事故领域),构建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1、按照“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原则,制定个案矫正、分类矫正、心理矫正等矫正方法,细化措施,不断提高矫正质量。

2、建立健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监管、改造、考核等制度,探索外出社区服刑人员的调查和跟踪教育管理,加强对矫正对象的衔接管控,努力做到不脱管、不漏管,力争做到服刑期间无重新犯罪。

3、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思想教育,增强认罪悔罪意识,促进其自觉接受教育改造。认真组织社区服务,合理安排社区服务的内容和方式,确保社区服务的时间和效果。要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4、强化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多渠道参加学习培训,熟练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程序、制度、方法和技能,努力培养一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骨干,造就一支有较高专业水平的矫正队伍。

(三)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帮扶工作社会效果。

1、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机制。开展刑释解教人员中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对象的管控。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认真规范安置帮教对象档案,有效实施对重点帮教对象的管控工作。

2、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关于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精神,完善我镇安置点安置体系建设。积极鼓励、广泛发动社会企业吸收接纳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帮助“三无”人员和其他有就业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问题。

3、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服务,提高释解人员的法治意识,帮助他们重新认识自己,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帮助他们尽早融入社会。

4、积极开展社会化帮扶活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开展针对性帮教活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及时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办理就业或失业登记。与民政部门配合,对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救济救助和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培育和挖掘创业典型,积极进监所开展延伸帮教。

三、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充分发挥法制保障职能。发挥司法所面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把服务基层、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维护稳定放在首要位置,协助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化解群访、缠访等问题,通过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使群众通过合法渠道来表达利益诉求,既为政府解忧,也能为群众解难,真正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二)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按照“应援尽援、能援则援”工作原则,深化各项便民服务措施,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简化受理程序,向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残疾人、老年人、现役军人家属等发放法律援助卡,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受援对象上门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发挥法律援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四、抓好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服务和保障的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及全国政法会议精神,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作风建设的新规定,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厉行节约。大力加强政风、警风行风建设,提升执法、执业工作效力和质量,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一)进一步规范所务管理。以良性发展为着眼点,以信息化建设为助推,以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为保障,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根本,夯实基础,建立健全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实现组织、队伍、业务、基础建设和内部管理工作新提升,使司法所日常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步入有章可循、规范化运作轨道。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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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做好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工作。力争在20__年6月底全面完成司法所的国债项目建设任务。

2、抓好以业务工作、所务管理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改善司法所办公设施装备,提升司法所整体运作水平。

3、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管理和司法行政队伍与业务建设。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配齐基层司法所专职人员。

二、人民调解工作

1、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依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

2、规范我市基层统计报表和基层信息上报工作。

3、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1、切实做好我市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

2、逐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要求司法所人员学会使用安置帮教信息管理软件,加快我市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的建设。

3、抓好教育转化,落实帮教措施。一是监所帮教与社会帮教相结合,为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前期准备。二是要注重组织帮教与家庭帮教相结合,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态,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并及时签订责任状,制订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三是典型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

4、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各安帮站要积极与企业交流,加大宣传力度,力争有条件的镇(街道办)都要创办一个以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逐步解决本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就业。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对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规范执业行为,严肃执业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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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深入抓好“五五”普法,全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通过普法骨干培训、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和面向广大边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提高了广大边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力的推进了依法治县进程。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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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1、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途径和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巩固提高普法成果,认真做好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工作,组织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并切实抓好规划的实施;深入开展“法治市”创建活动,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律六进”活动,深化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重点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橱(窗)等普法传统阵地建设,提高实用性和群众参与性。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积极运用市普法网及手机短信等新兴载体开展法制宣传,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

2、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以依法行政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邀请专家或法律知识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法制讲座,努力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健全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针对目前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丰富传统宣传手段,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增强针对性、实用性和群众的参与性,使其及时掌握新的政策,以促进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围绕地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扎实开展创建法治城市、依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居)的活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面达到85%以上;“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面达到55%以上。

二、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1、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度。规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重点推进区域、行业调委会的建立。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按照分级培训原则,落实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争取把人民调解员的误工补贴纳入财政预算,调动人民调解员积极性,稳定调解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质量和公信力。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加强调解中心建设,建立信息上报、工作量化等机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各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坚定不移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这一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重要方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工作民间纠纷的调处和重大纠纷排查、疏导力度,提升纠纷调处率,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大以奖代补工作力度,有效激发调解员的积极性,确保基层社会稳定。推行人民调解协议书法院确认制,确保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诉讼成本,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适时组织开展排查化解矛盾专项攻坚活动。要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矛盾,消除陈年积怨。努力化解医疗纠纷、食品安全、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组织和引导他们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切实履行好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充分履行调解工作中的法制宣传功能,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

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按照省厅的部署,今年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工作机构、工作队伍和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力争设立专门机构和核定专门编制,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管理;按不低于15:1的比例积极配备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人员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加强衔接管控,建立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衔接机制,防止脱管漏管;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要着力探索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的有效途径,提高教育矫正质量,通过多方面、多形式的教育,提高矫正对象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新途径,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率达到96%,安置率达90%,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之内。积极争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30:1的比例聘请社会工作者,作为安置帮教的辅助人员;加快安置帮教实体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安置基地。

三、大力发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业,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规范法律服务管理。加强法律服务业行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证、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和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公证质量标准及公证质量保障与监督机制,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规范法律服务人员自身的行为,切实维护法律服务队伍的形象。

2、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机制。积极引导律师参政、议政,积极参与地方法规、规章的起草和修改,推动立法和法治建设进程;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做好律师担任各级人大和政协的法律顾问工作;发挥公职律师为各级政府制定和实施有关政策、法规当好参谋的职能作用。引导和支持律师积极投入到海西建设中,不断拓宽业务领域和市场覆盖面,主动介入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等国家重大经济改革和经济活动。不断深化提高“法律服务四进”活动,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村,引导和支持律师贴近经济、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周到、便捷的法律服务。

3、拓展和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以司法所为依托,有机整合律师公证队伍、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法律援助队伍和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开展“法律服务农村”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为建立农村经济新秩序、发展优质高效高产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村务管理等工作热点,提供法律服务。

4、加强和拓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构筑党和政府的“民心工程”。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以落实政府责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出发点,着眼于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围绕进一步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地位和社会影响力,着力完善便民服务基础建设,着力推进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着力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声势,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以巩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成果为基础,推动在更广泛的领域服务困难群众,加快推进法律援助便民窗口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便民服务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态化。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服务,充分发挥非诉讼服务的优势和作用。以信息化建设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通过不断增强物质保障、组织建设、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社会影响五项能力建设,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力争法律援助办案总数同比增长5%。努力做好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增强司法行政工作活力

1、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深入开展创建优秀司法所活动为抓手,健全司法所的组织机构,完善司法所的管理体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及时汇报沟通,积极争取增加人员编制,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全市司法所“队伍建设正规化、科技管理信息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服务大局优质化”的规范化目标,切实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建设。

2、大力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多方筹措业务用房建设资金,分批推进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加大对司法所装备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业务用房建设专款使用效果,积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努力改善司法所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和通讯设施等硬件设施条件。全面完成省及南平市局下达的年度4个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任务及洪墩司法所示范业务用房建设,努力推进局机关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3、进一步强化基层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使日常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基层工作管理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工作的科学管理机制,形成权责明确、严密高效的管理格局。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进一步拓展工作网络,促进基层资源互补、职能整合,增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综合实力。健全完善具有司法行政特点的科学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各项业务的性质、特点和标准,制定相应的考核程序和专业化考核指标,用科学的考核评价提升业务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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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__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人民调解工作。在加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培训、进一步规范基层人民调解室建设、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继续实行县局科室挂联乡(镇)、司法所人员分片包村的基础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认真开展矛盾纠纷预防预测和集中统一排查,注重与接边地区的联合互动和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加强对重点村寨、人口密集地区、城乡结合部、接边地区开展重点排查和集中梳理,对闲散人员、流动人口、外来住户进行重点防控巡查,经常性摸排收集掌控各地社会稳定动向和矛盾纠纷信息情报,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做到早预知、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最大限度在基层一线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已经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不定期深入村两委班子、双方当事人家中和左邻右舍进行回访,了解掌握协议履行和双方思想心理变化,把脉问诊,举一反三,打好预防针,防止旧病复发,对调而未结的矛盾纠纷,一方面回访当事人双方做好思想疏导和法律讲解,尽可能促使双方运用调解手段解决处理问题,另一方面对确实难予调和达不成协议的矛盾纠纷,引导其通过讼诉程序予以解决,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市县两级《关于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在我县100人以上的28家企业建立了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对调解人员进行了集中统一培训,并挂牌运作发挥作用。今年上半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4392件,调处成功4293件,调处成功率达97.7%,兑现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18.961万元。防止民间纠纷引发刑事案件44件190人次,防止群众性械斗35件879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38件338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7件27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抓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收集整理各种文字资料、台帐表册、音像图片,汇总归类各种档案痕迹,指导各乡(镇)做好检查验收的相应工作,顺利通过了市级普法检查验收;二是按照省市普法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县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进行了统一普法考试;三是结合雄壁矿区煤炭资源优化配置,组织司法行政干警深入矿区周边村寨农户,有针对性地对矿产资源保护、禁止私挖滥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采取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流动广播、入户讲法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识大体、顾大局,积极支持煤炭资源优化配置;四是按照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与配合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法制宣传工作,采取发放资料、咨询解答、巡回广播等不同方式深入各乡(镇)进行广泛宣传;五是以税务、环保、煤炭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组织深入乡(镇)集市加强对部门法、专业法的宣传普及,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禁毒法律法规宣传;六是结合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综合整治,积极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和安全知识教育,与政法各部门和教育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进校园和“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教师、家长和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各种不安定因素从源头上得到及时预防和有效遏制;七是结合今年的抗旱保民生保春耕工作,深入乡(镇)农村广泛开展对《水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云南省水事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惜水用水,预防因抗旱用水引发的矛盾纠纷;八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预防矛盾纠纷发生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 林业土地、资源环境保护、劳动用工、安全生产、欺诈坑农、赡养扶养、婚姻家庭、农民工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使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今年上半年,发放法制宣传挂历、台历10万多份,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6万余份,发放《农村群众适用法律法规问答》、《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手册》3万余本,举办各类法制讲座86场次,出专栏板报742期,解答法律咨询3700余人次,组织村民开展学法活动74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0万人次。

(三)法律援助工作。认真执行《法律援助工作条例》,加强对法律援助队伍和律师执业工作者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加强与劳动保障、民政、残联、老龄、工会等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密切联系与合作,规范办案程序,畅通援助渠道,切实为老、弱、病、残、贫和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救助保障。今年上半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件,咨询解答368人次。

(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司法行政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始终把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对象进行严防严控严管,结合各个阶段个人的思想认识、心理特点、现实表现和与外界的接触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入户回访、跟踪摸排、结对跟帮、家属监管等多种措施,定期不定期进行走访摸排和跟踪管教,时刻掌握其思想动态、心理变化、行为约束和生产生活情况,认真落实每周一次汇报,每月一次面谈,每季一次走访制度,同时把入户帮教与集中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开展面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人生哲理讲解、心理疏导谈话、思想矫正转化、社会公德教育和集中公益劳动,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早预知、早预防、早控制,今年上半年接受帮教刑释解教人员29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况。

(五)法律服务维权工作。在加强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和服务水平的基础上,把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结合起来,积极拓展法律服务的领域和空间,扎实抓好维权工作。今年上半年,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97件,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55件,基层法律服务组织担任法律顾问98家,民事诉讼113件,自诉案件1件,非诉讼事务8件,调解民间纠纷124件,办理见证18件,法律文书149份,解答法律咨询3037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六)抗旱救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抗旱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基层,积极行动,把抗旱救灾与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结合起来,一手抓抗旱救灾,一手抓维护社会稳定,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一是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具体负责,每周抽出2名同志轮换到竹基乡薄草塘村委会联挂点蹲点驻扎参与配合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先后10次深入挂钩联系点帮助指导抗旱救灾,与乡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共同研究人畜饮水、抗旱保苗、春耕备耕、森林防火等各项具体工作措施,抗旱救灾期间,我局深入到抗旱联挂点148人次;二是深入薄草塘村委会9个村民小组想方设法落实烤烟育苗、水稻育秧、地膜包谷等春耕生产,确保大春作物种植全部得到落实;三是组织动员全体司法行政干警捐资7000元送到联挂点薄草塘村委会用于抗旱救灾,单位出资余元购置10支铁皮水桶送到联挂点用于群众饮水运输,与当地村组干部深入到4个人畜饮水困难村寨帮助寻找水源,帮助2个村的饮水困难农户拉水送水20余车,组织和帮助当地群众开挖引水渠道70余米,上山进行防火巡查20余次;四是积极开展“共产党员抗旱救灾特别捐献活动”,全系统共产党员21人捐资10255元,非党1人捐资300元,特别捐献活动共捐资10555元,同时工会成员捐资795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行政队伍人员编制不足,存在一人多岗的情况,不同程度影响和制约着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缺乏经费,工作起来难度大。

(三)基层司法所缺乏办案经费。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对重点村寨、人口密集地区、城乡结合部、接边地区开展重点排查和集中梳理,对闲散人员、流动人口、外来住户进行重点防控巡查,在信息收集掌控和源头苗头的预防预测上下功夫,做到重心下移,警力下沉,矛盾纠纷早预知、早发现、早化解,最大限度在基层一线排解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师办发20__11号)文件精神,继续抓好目前尚未建立企业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工作;三是抓好乡村人民调解队伍和企业人民调解队伍的法律法规和调解业务培训;四是继续抓好人民调解 文化建设,结合各地乡土人文、民风民俗,在各村委会、社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利用版面、图展、书画、壁画、墙体画等不同形式把一些独具特色的古今中外名言警句、孔孟之道、儒家思想、伦理道德、民间典故、和谐温馨提示语融入到人民调解工作当中,着力营造和为贵、调为先的调解理念,打造人民调解文化;五是加强与接边地区的联系沟通与互动协作,抓好接边地区矛盾纠纷的预防控制和调处化解工作;六是抓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检查考核和落实兑现。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按要求征订普法教材和学习资料,以巡回辅导、讲座和集中授课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学习,抓好公职人员年度普法考试工作;二是采取送法下乡、进村讲法、辅导讲座、以案释法、散发资料、流动广播、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广泛开展全民普法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三是以举办讲座、集中辅导、巡回广播、散发资料等多种有效形式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广泛开展对新近颁布出台专业法部门法的宣传学习普及;四是按照“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标准要求,自检自查,查缺补漏,抓好迎接省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防控管理和教育矫正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教育转化,采取入户回访、结对帮教、委托家属监管、电话联系、外出请假、每周一报等跟踪管控措施,适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思想道德教育、人生哲理讲解、情感沟通交流、社会公益劳动等集中学习教育,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心理变化、活动情况和现实表现,对重点对象实行重点帮教,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早预知、早预防、早控制,从源头上遏制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出现重新犯罪的情况。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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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变工作思路,加强管理工作

在2006年里,我们将以服务作为工作目标,以管理作为工作手段,做到转变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意识,全面完善和加强司法行政装备科的各项工作:

1.加强财务工作的计划性和监管力度,严格各项财务审批手续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根据区财政局核定的年度预算计划,编制我院每月的支出预算,科学合理地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同时要求财务人员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每季度向院领导汇报上季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加强财务工作的计划性。与之同时,我们将严格遵守我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财务的监管力度,严格各项财务审批手续,所有支出必须经司法行政装备科审核后,再提交院领导审批。

2.改进车辆管理方法,进一步加强车辆的管理

3.加强法院网络系统的应用,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

我院已经全面建成法院局域网并和全省法院联网,并且已安装了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议院长办公会尽快讨论通过我院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制度》,并加强法院网络系统的应用。同时将信息的输入等网络应用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完不成任务的将予以扣分。

4.强化管理意识,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在2005年里,我们感受最深、体会最多的就是自身的定位问题。没有定位也就没有地位,一些干警对于司法行政装备科的工作人员的态度是生、冷、硬,甚至对于我们履行的一些正常职责都不能理解。我们认为,尽管我们从事的是一些勤杂工作,但我们并不仅仅是法院的勤杂工,更多的时候,我们是管理者。当然,我们的管理的对象是法院的财务、车辆和物资等,而不是法院干警。因此,在2006年里,在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同时,我们将强化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院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装备科的各项工作职责。与之同时,我们建议院领导对我院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考核机制、考核方法等进行改革,以确保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得到正确的遵守和执行,同时这也有利于司法行政装备科做好各项检查督促工作。

二、加大装备投入,提升服务质量

在2006年里,我们将充分有效地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加大装备投入,以提升后勤保障工作的服务质量,具体的采购内容等财政预算确定后,由院领导讨论决定。

三、清理固定资产,提高使用效率

现在,我院的固定资产登记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所反映出的问题也不少,在2006年里,我们将对全院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和重新调配,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一是对于会议室的椅子,不能随便搬动,更不能放在办公室使用;二是对于打印机,三楼的法庭调解室还缺少打印机,而一些部门打印机数量众多,现在法院局域网已经建成,完全可以通过联网的形式解决,我们建议各部门基本配置为部门领导人和内勤各1台打印机,有特别需要的根据打印机数量另行考虑。

四、签订各项责任状,落实管理职责

现在,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已经相当健全,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却差强人意。我院《2005年工作报告》指出,为此,我们决定自2006年起根据我院的规章制度签订各项责任状,主要分内外两方面:在司法行政装备科内部,我们将根据各人的岗位职责,明确各人的责任,并与每一个人签订责任状,以落实管理职责。在外部,司法行政装备科将和其他部门或人员签订下列责任状:一是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状,二是关于兼职驾驶员的安全责任状。

五、工作建议

1.建议增添人员

2.建议重新划分部门职责

由于我们人手的不足,同时考虑到工作内容和部门情况的不同,所以建议院领导能重新划分部门职责,将文书打印工作重新划归办公室管理,将夜间值班安排工作划归法警大队管理。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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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办事处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区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全面推进“法治新浦”、“平安新浦”建设,加大基层基础工作力度,着力提高推进民主政治的能力,构建和协社会的能力,改造特殊群体的能力和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为构建和协社会、服务跨越发展贡献力量。2006年工作目标是:1、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健全,责任到位。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无越级上访事件;3、落实学法制度,抓好重点对象学法,领导干部学法列入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4、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创建工作,达到市级规范化要求;5、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各项制度,继续探索“大调解”平台作用以及功能的发挥。

一、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司法行政工作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因此,2006年,我处司法行政工作一个至关重要的工作就是全面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继续加强与工作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的业务培训,以务实和求实为工作目标,做到通识与通才培训兼顾。二是进一步要求工作人员和基层调解员进行与业务相关的其他学科的自学,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制作的水平。三是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和运用。特别是相似案件处理方法比较分析,有助于提高业务技能。

二、 继续发挥“大调解”平台作用及其功能

首先,要进一步将工作力量、工作重心前移,把摸排和预防工作放在工作的重点来抓,做到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宜钝不宜激,宜小不宜大,把钝化控制矛盾的形成和激化作为前移工作重点,进一步减小大调解平台的压力。其次,抓人民调解的潜能挖掘。人民调解是我们一项重要的传统业务,要充分彰显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机制中的主力军地位,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着力提高调解人员整体素质。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年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4次纠纷排查活动,集中调处和化解带有规律性、季节性的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三、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继续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我处社区矫正工作重点,是要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上下功夫。要按照“重在矫正”的要求,进一步创新方法,不断提高矫正程序的严密性和矫正手段的科学性,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增强矫正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合力,努力提高矫正质量。要按照“抓住重点、培育亮点、形成特色”的要求,着力完善规章制度、质量评估、安全保证等体系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实践总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来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完善矫正工作程序,健全志愿者队伍,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提高矫正质量,确保矫正对象不脱漏管和无重新犯罪现象。

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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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新西岗”建设中,努力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优良的法制环境是我们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今天,借举办干部论坛的机会,我从三个方面谈点认识和体会:二、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法律服务进社区为载体,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一五”至“四五”普法,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为“新西岗”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其中:开展“法律在您身边”系列活动,推行完善“五个一”工程即:全区每个社区有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开辟一条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一个法律知识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制课堂;有一个法律图书角使社区居民遇有一般法律问题不出社区就可得到解决,形成了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的“五进社区”工作模式,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的好评。法律援助工作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大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实施法律援助,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省、市政府对我们的做法给予肯定,市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送书入户活动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10余万元,编印“一书四指南”即:《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外来劳务人员法律知识指南》《人民调解指南》《公证指南》《法律援助指南》免费向社区居民发放,做到“一户一册”。近年,围绕旧城区改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的做法被市司法局推广。指导石道街小学开展的“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被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联合制成光盘向全国发行。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典型城区相比,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对法制化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在执法环节上,部分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二对企业员工、外来人员普法教育亟待加强和完善,普法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改制企业,普法网络不健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在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目前,对这部分人的普法宣传教育问题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三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街道司法所编制和级格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还不高。以上这些差距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三、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及措施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大大连”及“新西岗”建设步伐的加快,司法行政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突出表现为“七变”:一是社区内涵变大;社会功能的回归,导致社区包罗万象。二是社区法律服务对象变多;三是社区依法治理变难;四是社区依法治理的战线变长,安居拆迁,人户分离、导致管理乏力;五是社区法律援助工作量变大;六是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变广;七是社区治安任务变重。新形势的变化,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紧紧围绕“保持地区稳定,强化依法治区、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一中心工作,完成好以下任务: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向多样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转变,实现大众传播媒体和专门法制教育机构的有机结合;二是由同一法制教育内容向因人、因需划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转变,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变等待式法制宣传教育为跟踪式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加强重点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转变传统的教育方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从建立和完善学法制度、健全制约措施入手,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尤其是要搞好《行政许可法》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重点抓好《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七抓”即:抓领导、抓机构、抓窗口、抓青少年、抓活动、抓帮教、抓阵地在全区逐步形成一个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格局。二围绕中心工作、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发展要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方针,首先要加强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硬件建设,争取领导的支持,投资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其次要加强基层专职队伍建设,使街道司法助理从繁忙的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司法工作,社区法律顾问要积极配合、拾遗补缺、确保一方平安,化解群众矛盾,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第三,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实现“148”法律服务专线联网,构筑起随拨随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的法律咨询快速回应网络,使之真正成为联结法律服务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三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建立“一校、一庭、一员”法制学校、人民调解庭、人民调解员的基层调解工作新机制,要在街道建立法制总校、社区建立法制分校,担负起辖区法律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在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庭,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化的“小调解”向多元化的“大调解”方向发展。四开展真帮实教,广开就业渠道,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要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一支由司法助理、派出所干警、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及刑释解教人员亲友为成员的安置帮教队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四关”接收关、管理关、帮教关、安置关,坚持“五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通气”制度、谈心制度、档案制度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脱管失控现象,做到“五谈”谈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使其热爱生活“五清楚”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就业状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社交情况清楚确保帮教对象、帮教关系、帮教责任、帮教时限“四落实”。要开发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走向实。要主动与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协调,挖掘就业岗位,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五贯彻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当前,司法行政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认真组织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提高对加强执政能力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提高执政能力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开展创建“三个一流”活动结合起来;同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机关结合起来,制定措施、落实制度,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把学习的落脚点放在本部门工作的实践创新上,紧紧围绕“新西岗”建设目标,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利用区辖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公证等资源,探索为“四区二带”和大的经济项目主动上门服务,解答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对机关干部、街道司法助理、律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关于依法行政从严治警的“十条禁令”》《关于加强政风和行风建设的八条规定》和《大连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八不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为建设“新西岗”、为我区经济发展和软环境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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