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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本国策。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和经济协调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的重要保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们圆满完成了本部门2010-2011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各项责任目标,现总结如下:
一、明确目标,扎实工作
为确保全面完成全区教育部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目标,我们成立了**区教育部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教育股。各校按要求相应成立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与各股室及学校层层签定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列入了本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制订了《**区教育部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办法》。其中含有具体的评优奖惩细则。年内,局党委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研究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人口与国情及青春期性教育,是学校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列入了年度工作计划生育和教学工作计划。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教务主任为主管领导,选拔了一批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人口与国情及青春期教育老师。为确保课时的落实,各校将人口与国情及青春期教育列入了课程计划和课表,每学期不少于3课时,由教务主任把关。严格按要求开课、上课,做到计划、课表、教材、教案、考核五落实,为保障教学质量,每学期开学初,我们便组织学校主管领导和骨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学视导,各校也相应组织任课教师进行培训及组织相关的教研活动。为配合全区计划生育工作,学校以板报、手抄报、知识竞赛、电化教育以及文艺表演等形式普及和传播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四所中学分别举办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专题讲座,年内,我们组织专业人员对各校的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二次全面督查,并及时通报了督查情况。年底,对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和奖励。
2010年12月,我局邀请了计生专家到**师专附中、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分别上了一堂精彩的青春期性教育课。计生专家用生动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将学生原本羞于启齿的话题、知识传达给学生,内容涉及青春期生理、心理的特点,青春期的卫生保健知识以及青春期性教育知识。通过讲座教育学生如何做好青春期心理保健,如何自我调节,积极引导男女学生交往,并告诉他们把握男女生交往自尊、自爱、自然、适度、公开和集体的原则,反对秘密模式、“一对一”模式。教育学生自觉抵制不良诱惑,远离不该去的场所,学会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课后,学生们更是反映本次讲座让他们学到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生理学知识,帮他们解开了积压在心头的诸多困惑,收获到了很多感悟,并希望今后能多开展此类的专题活动。
二、积极配合,不断创新
我们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安排扶贫助学资金十多万元,重点资助独生子女户、农村两女结扎户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子女上学。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还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及兄弟单位的相关工作。我们在制订《**区教育部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评估办法》时,主动征求区计生局领导的意见,以求合理合法;在市、区、办、居(村)计生部门组织的培训、征文、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活动中,我们积极组织参加,并获得多项奖励;在今年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中,积极配合区计生局做好流动人口信息摸底工作;在市、区计生部门组织的相关检查中,我们积极配合,并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去年年底,我局先后被**区政府、**市教育局评为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得益于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部分学校和学生还不能深刻领会人口与国情及青春期教育的重要性,相关知识的知晓率还不理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解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培训力度。培训分两批进行:首批对学校主管领导进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政策法规培训;第二批对学校担任人口与国情及青春期教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届时将聘请有关专家主讲。
2、加大宣传力度。第一,在学校通过广播、讲座、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人口与国情及青春期教育;第二,通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家庭知识竞赛等形式传播计划生育知识;第三,通过继续资助计划生育困难户的子女上学,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第四,加大对农村学生的青春期性教育工作力度。
3、加大普及力度。雷打石镇、**镇是新划入**区行政区域的乡镇,加上群**、马家河镇,四个乡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在计生思想上还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小农民“多崽多福”的思想浓厚,要加大引导与监督。
4、加大奖惩力度。在教育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中,增加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分值,修改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评估奖惩细则,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使本部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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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全区政法综治暨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是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徐军、张伟同志分别做了政法综治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表彰了年度政法综治先进集体和个人,对完成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奖励兑现,同时签订了年综合治理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关于政法综治工作
首先,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改革、发展、稳定是我们工作的大局,不改革发展就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反之,没有稳定的政治局面做保证,改革发展也无从谈起。十六大报告指出:“完成改革和发展的繁重任务,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为此,我们必须在抓经济建设、加快发展的同时,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在过去一年里,我区政法综治部门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对此,区委、政府是满意的,但是,在我们前进中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各种影响稳定的因素还比较突出。这就要求我们时刻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最高目标,大力加强政法综治工作,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在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中,我区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好转。按照上级要求,严打方针还要长期坚持下去。为此,政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克服松懈情绪,全力以赴抓好各个阶段工作。要以“打黑除恶”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针对经济犯罪的多发态势,要加强侦查经济犯罪队伍建设,增强查控经济犯罪的能力。政法有关部门要注重总结经验,实事求是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同时要更多地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严打整治斗争,不断巩固和深化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
二是要加大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预防、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能否得到妥善处理,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关键在于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从以往经验看,一些矛盾和问题本来可以避免,但由于我们一些干部的群众观念不强,责任心不强,没有及时地去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致使矛盾激化,引发了,甚至演变为刑事事件。对此,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都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对存在的问题,要开展积极地调查研究,想方设法予以解决,决不能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漠然置之,对群众的疾苦不闻不问。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标本兼治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及时把一些不稳定因素排查出来,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是要注重研究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健全治安防控体系。继续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推动基层安全创建“三个延伸”活动,努力提高社会治安的防控能力。在加强人防物防建设的同时,要重视引进高科技技术,继续扩大智能防盗报警系统覆盖面。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对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一些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和重大的,要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此外,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努力形成“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范网络和工作机制。
其次,大力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素质优良的政法队伍,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关系到政法部门能否适应新形势,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总的看,我区政法综治部门一手抓维护社会稳定,一手抓队伍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和争创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活动,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政法队伍中还存在着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违法办案、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尽管这些问题出现在少数人身上,但严重影响了队伍的整体形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点是要抓好政法队伍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的作风如何,对整个队伍建设会产生很大影响。政法综治部门领导要认真对照十五届六中全会“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端正执法思想,严格认真地履行职责。在此基础上,要通过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加强政治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政法队伍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究其原因是管理不严,失之于宽。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还要在“严”字上狠下功夫。政法以及有关部门要组织经常性的执法督查和专项治理,特别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查处个别政法干警品行不端、作风粗暴、违法乱纪案件。同时,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做到发现一个处理一个。要继续深入开展“争创”活动,进一步落实“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完善审务、检务、警务、政务等各项公开制度,不断增强政法干警依法办事、公正执法的自觉性,把政法队伍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第三,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
政法综治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是完成政法综治各项任务、维护稳定的客观需要。当前,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 ,就是为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执法条件,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为政法综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今后,区里将继续把政法综治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解决政法综治工作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政法综治部门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用,积极运用法律手段来组织经济和社会活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使各项工作逐步迈入法制化轨道;大力支持政法部门积极推进工作改革,支持政法部门排除干扰,秉公执法。
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各部门的重要职能部门,是领导和协调政法工作,发挥政法各部门整体功能的重要机构,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党委对政法工作的决策,要通过政法委去贯彻实施,日常工作要通过政法委去指挥和部署,加强政法委建设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迫切需要。政法各部门必须自觉接受和服从指挥,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党委的决策落实和政令畅通。
二、关于计划生育工作
多年来我区各级党组织把贯彻落实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做到了计划生育工作同经济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年,全区人口出生率为‰同比下降了个千分点,连续三年荣获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第一名。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我们所保持的低生育水平还不稳定,很大程度上需依靠行政手段来实现,工作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弹。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
第一,不断深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从长远看,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二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实现我区小康社会目标,有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一是经济必须保持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二是人口增长必须保持稳定的低生育水平,二者缺一不可。从近期来看,目前全区上下正在集中精力为早日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而努力奋斗,形势要求我们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好各方面工作的同时,必须以良好的人口环境做保障。否则,新增加的财富就会被新增加的人口所分摊。从计生工作本身看,我区人口数量逐年增加,育龄妇女占总人口比例较高,而下达我区的人口指标逐年减少,这样稍有疏忽,就很有可能突破人口计划。另外,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主要任务正在由稳定低生育水平转向同步提高人口素质,这对我区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全区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加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计划生育国策意识,始终不渝地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
第二,加大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力度,进一步巩固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经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持了“低生育、低死亡和低增长”的发展态势。这为我们做好今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越是在形势好的时候,我们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看到,当前一些单位由于连续完成人口控制计划,部分干部产生了盲目乐观和消极厌战情绪,工作力度有所减弱;部分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改变,早婚早育、未婚先育、超计划生育等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更增加了我们工作的难度。面对这种情况,确保巩固和稳定低生育水平,关键要把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随后又颁布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治区出台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些政策法规是指导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纲领。我们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过去主要靠行政命令转移到主要靠依法管理的轨道上来,把宣传贯彻有关政策法规作为突出任务,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政策法规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普及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普及到社区和乡村,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重点是广大育龄群众通过采取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他们自觉遵守政策法规。同时,各级干部特别是计生干部要进一步学习和掌握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此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克服工作中存在的与政策法规不相符的做法,努力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抓住重点,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工作。从近年的经验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计生工作部门和广大干部要结合我区实际,逐步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要继续强化属地管理,把计划生育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要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和下岗、待岗及半停产企业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并积极协调公安、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卫生、 城建和民政等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充分形成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在农村,要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和“小康村”、“文明村”、“五好文明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强化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责任,同时,要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此外,搞好服务是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计生干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计划生育主人的新观念,真正把群众由管理对象变为服务对象,把优质服务贯穿到计生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切实抓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区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街道计生服务站为主体、村计生服务室为基础的技术网络,逐步完善投入机制,改善服务条件,规范服务标准,增强服务能力。计划生育、卫生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研究优生优育问题,积极开展各种预防性技术服务,千方百计降低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要大力普及优生优育知识,积极推广新技术和新产品,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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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棚户区综合整治改造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进棚户区的综合整治改造,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有效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的生活环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切身利益问题。
(二)原则和目标
工作原则。遵循“政府组织与居民参与、市区联动与责任落实、改进功能与完善配套、整体推进与落实管理”的原则。坚持整治、保护与改造相结合,对可整治的棚户区和规划保留的建筑,积极进行房屋维修、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注重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风貌。
工作目标。全市每年完成综合整治改造的棚户区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计划利用三至五年时间,通过综合整治改造,实现棚户区房屋节能改造、配套设施完善、管理维护有效、环境整洁美化的宜居目标。
二、实施综合整治改造的范围及重点
要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为主导,特别是要把旧住宅小区整体拆迁改造与综合维修的决策权交给群众。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房屋建造时间较久、未达到节能要求,房屋、道路和各种管线长期失修,服务设施不配套,居民生活不便利,居住环境脏乱差的国有破产改制企业生活区,以及低收入家庭比较集中及城镇居民居住较集中的连片棚户区实施综合整治。其中,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棚户区是综合整治改造的重点。
三、工作内容及标准
(一)综合整治改造的内容主要包括:
1、建筑节能及供热采暖设施改造。按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的原则和要求,实施棚户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及供热采暖设施改造,楼体及屋面实施建筑保温,更换建筑节能门窗,推广应用新型和可再生能源,推进污水再生利用和雨水利用。
2、房屋整修养护。主要包括棚户区房屋主体结构加固、房屋部件构件修缮更新、屋面整修改造、外墙及楼梯间粉刷、房屋内部老旧管线更新改造等。主要街道两侧屋面有平改坡要求的,应作坡屋顶改造。
3、环境综合整治改造。主要包括拆除棚户区内违章建(构)筑物,清理房屋立面的破旧搭建物、广告牌,清理楼道内杂物,整修道路、围墙,补植和增辟绿地,清除环境垃圾,治理环境卫生等。
4、配套设施完善。主要包括棚户区内供电、供水、供气、供暖、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安全防范设施的补建、改造等。
棚户区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工程建设标准。
(二)实施综合整治改造后的棚户区,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建筑节能要求得到落实。护结构采用了保温、隔热措施,达到节能标准设计要求;实行了集中供暖或分户采暖的小区,供暖管网漏损率降低。
房屋全面整修养护。房屋主体结构坚固,常用部件构件和管线适用、完善,门窗及其玻璃完整,外墙、楼道粉饰整洁,无安全隐患。
环境改造取得较大改观。棚户区内无违章建筑,无散放垃圾,楼道无杂物,围墙、栏杆无缺损,绿地面积增加,道路平整且与小区外主路(支路)连接。
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棚户区内水、电、暖设施齐备,垃圾收集、污水排放设施配套,消防安全防范设施健全,能满足居民生活基本需要。
四、资金筹措
(一)国家专项补助和省级配套的2万元/户的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
(二)国家、省、市专项补助的节能改造资金。
(三)城市园林绿化配套资金。
(四)住户自筹资金。
(五)单位自有房屋售房款及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一部分。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棚户区综合整治改造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改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长提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提任副组长,成员由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市监察局、四区、三县人民政府,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各运营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职责分工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作为牵头单位,编制综合整治改造总体实施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整治改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工程验收。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指导规划设计:审定规划设计方案;落实国家、省、市节能改造专项补助资金。
市林业局负责审查绿化设计方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技术指导;负责落实城市园林绿化配套资金。
市体育局负责配置体育健身器材。
市监察局负责对工程和主要材料的招标、工程结算、资金拨付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征求棚户区业主大会和管理单位的意见;对棚户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落实业主自筹资金的归集工作;会同项目实施单位拆除棚户区范围内的违章、临时建筑。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各运营单位负责整理、维修养护及完善住宅区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棚户区基本情况。按照确定的棚户区的基本概念,组织对所辖区域内棚户区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切实摸清小区个数、建筑总面积、居民总数量、居民构成类型、房屋功能及设施设备配套状况及房屋完损状况等,并逐步建立基本情况档案。
(二)制定综合整治改造工程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充分征求棚户区业主大会和管理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总体实施规划和2010-2012年年度实施计划。(三)安排综合整治改造项目工程施工。确定综合整治改造工程的具体任务,内容和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施工单位,提出工作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在设计、施工、监理,有关设备材料供应等环节,实行规范的招投标制度,通过竞争优选企业和产品,严格工程质量和费用的全过程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组织考核验收。对已完成的棚户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棚户区业主委员会和管理单位进行综合验收,按照综合整治改造的内容和标准,逐项严格考核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把棚户区综合整治改造作为维护、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民心工程”来抓,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坚持市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各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超常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综合整治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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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攻坚年的活动,加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根据区委、区府及市建委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年我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年度目标
通过对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的管理,实现建设工地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暂住人口发证率达到90%以上,建设工地不发生重大治安事故、重大纠纷及人员群聚上访、集体静坐等,不发生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杜绝建设工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秩序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将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年度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局成立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颂胜;副组长:徐广英;成员:叶常青、郑建华、孟林海。各有关单位和施工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明确职责及分工。
2、突出重点,加大监管。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继续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门卫值班、夜间巡逻制度、外来人口登记制度、现金、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和综合治理组织网络,落实专兼职治安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认真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二是民工工资管理方面。以《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培训,督促建筑业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建立健全务工人员管理台帐,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落实记工卡及公示制度、工资发放制度、最低工资保障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完善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机制,继续加强与劳动、部门的协作,及时快速地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问题,防止的发生,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食品安全方面。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工地食堂及副食店的卫生设施投入,必须依法向卫生部门取得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的管理。四是计划生育方面。督促建筑业企业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及管理网络,及时查验建筑工地育龄人员的《流动人员婚育证明》,对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生育的对象,要及时报告街道、镇(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并积极予以配合处理。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整体素质。认真贯彻《转发省建管局关于在全省建设工地推广建立民工学校指导意见的通知》(仑建[20*]1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必须建立民工学校,并以民工学校及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安全防护、基本的医疗自救、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教育。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业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监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的继续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文明工地创建和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
4、加大对安全生产、拖欠民工工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外来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安全管理差、拖欠民工工资造成集体上访、建设工地治安管理混乱、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及相关的项目经理依法查处,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建设网上予以公示。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给予经济处罚、暂停承接工程业务或清退出区的行政处罚。
三、实施计划及内容
1、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3月—4月份由区建管处与各建筑业企业签订。
2、外来民工宣传教育和培训:3月—12月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基本知识培训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教育。
3、专项治理: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时进行专项治理。
4、集中整治:全年组织1-2次对建筑工地综合治理、劳动用工、民工工资拖欠、计划生育、食品安全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并开展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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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
二、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突击抓,专门股室和工作班子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大格局。
三、在调整和出台与人口计生相关的政策时,主动征求人口计生部门意见,其政策措施有利于加强和促进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出台和实施普惠、优惠政策时,要有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并对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户予以优先照顾。
四、对局属各单位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影响住建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达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进行问责。
五、各施工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县住建局与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并核查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所签合同中的计划生育条款。建设项目施工队负责人要承担计划生育管理职责,确保无计划外生育。严格对安监员配合做好建筑施工工地计生工作的考核,查验本辖区内各建筑施工工地育龄妇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将名册通报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督促施工单位项目部每季度组织育龄妇女到当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进行孕情检查。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对象,24小时内报告施工项目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并配合落实管理措施,协助社区做好住宅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
六、在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升级和增项时,凡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单位,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家属及待业子女、已生育一个孩子妇女,必须采取以上环为主的避孕措施,原则上在小孩出生后100天内到指定地点上环。已有两个孩子的(包括双胞胎)夫妇必须采取以结扎为主的绝育措施。
八、本单位的育龄妇女(包括干部职工家属及挂靠户),每季度(3、6、9、12月)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城关镇计生站透环孕检,并将查验结果交局计生办存档。
九、凡逃避计划生育拒不采取避孕措施而外逃者,由单位组织人员寻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本人或其丈夫承担,从其工资、奖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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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号)精神,以及*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兼职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同时也结合我局的实际,重新制定兼职计生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战略任务,是关系到人口素质的提高,关系到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关系到我市又好又快的跨越式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时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
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才能搞好。市教育局作为市计生工作的兼职单位,又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窗口,应该在计生综合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本系统的优势,努力把兼职单
位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目标与任务
根据兼职单位的职责要求,我局作为兼职单位计生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将人口计生知识、法规知识、国策国情等课程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和教学活动中去,优先解决对实行计划生育家
庭和子女的入托、入学问题,尤其是落实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在办理入托、入学优先、优惠政策。在中等以上学校要将人口计生国策、生殖健康知识纳入相关课程教育内容或开设专题讲座。同时,
努力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托、入学等教育问题,学校对未落实节育措施、政策外生育未处理的流动人口应及时反馈给辖区的计生部门。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对农村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女孩实
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加分优待的规定”。我们必须提高女童的入学率,在学校中大力宣传男女平等、性别比平衡对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性,积极进行少女特色教育课的探索。在评先进、个人晋升、教师
职称以及干部调动时严格把好计划生育审查关。加强对各县(市、区)教育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的指导、检查、监督。
三、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与有关科室的职责
(一)将人口知识与计划生育法规知识、国策国情等教育以及男女平等、性别比平衡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性、少女特色教育等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内容和活动。负责单位:基础教育科、
教研室、体卫艺科。
(二)落实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入托、入学优先优惠政策,以及贯彻落实好“关于对农村独生子女、纯二女结扎户女孩实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加分优待的规定”。负责单位:基础教育科
、办公室。
(三)解决流动人口入托、入学及协助把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等问题。负责单位: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计生专干。
(四)评先进、个人晋升、教师职称以及调动干部时严格实行计生“一票否决”制度。负责单位:人事科。
(五)加强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兼职单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的指导、检查、监督。市教育局兼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兼职单位计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老干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落实此项工作。
(二)进一步抓好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教育工作。建立兼职单位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是市委、市政府在新历史时期切实加强和改进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一定要
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主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市教育局与市计生局联合开展“人口与计生工作示范学校”评比,以树立人口与计生工作典型,推动计生工作;二是开展人口与计生教育“三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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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通过改造北大街沿街旧建筑物外立面、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完善沿街公共设施以及改造绿地广场,使北大街整体环境和谐美观,彰显我市古城风貌,提升城市品位。
二、整治范围
按照《市北大街综合整治规划》的要求,北大街专项综合整治的范围为:
(一)对沿街年以前已建成的,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破旧建筑物进行外立面改造,并实施夜景照明。(共15个项目,21个单位工程,详见附表)。
(二)对沿街年后新建建筑进行附属设施、广告牌匾整治,并实施夜景照明。
(三)对沿街公共设施,包括公交站牌、路牌、道路交通标志、公厕、果皮箱及电力、电信设施等进行完善和规范。
(四)对西华门东、西广场,北门里广场实施改造;结合地铁2号线出入口统一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西五路南广场改造建设。
(五)加快未建工程的实施和烂尾楼的处理。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北大街综合整治的工作力度,确保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成立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北大街综合整治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协调、指导、督促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责任分工。
市级相关部门和区政府按照各自职能,完成相应工作。
1.市建委:负责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协调综合整治工作。核定政府投资,协调处理烂尾楼。
2.市规划局:负责编制综合整治规划,并按照综合整治规划进行具体项目规划的审批;对未建和在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重新审定;负责组织完成有关改造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年前建成的15个旧建筑物外立面改造,户外广告牌匾的尺度、风格和位置,沿街雕塑、小品,市政、环卫(包括公厕)、公共设施布点等;确认建筑物外立面装饰材料的材质、规格和颜色。
3.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户外广告牌匾进行整治。
4.市市政管委会: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完成北大街沿线市政设施的整治改造,加强户外广告审批管理,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做好广告牌匾整治工作。
5.市市容园林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结合地铁出入口规划,完成各广场绿地的施工图设计,分步实施西华门东西广场、北门里广场和西五路南广场,负责沿街公厕的施工图设计及实施。
6.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辖区内旧建筑物的外立面改造和其它综合整治工作。
7.市民政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北大街沿线路牌整治。
8.市交管支队: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道路交通标志整治。
9.市公交总公司: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公交站牌整治。
10.市电信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电信设施整治。
11.供电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供电设施整治。
1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沿街闲置土地的处置。对长期闲置的开发用地,坚决依法收回拍卖或配合法院实施拍卖,拍卖的土地应在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开竣工时间。
13.市房屋管理局:负责加快办理北门内广场用地的拆迁许可,协调解决拆迁中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走访沿线各单位,下发整治通知。办公室以书面方式向沿线单位告知这次综合整治的有关事项和要求,发放改造方案图。说明市政府实施北大街综合整治的目的、时间、具体改造内容等。
2.召开北大街综合整治动员大会。月中旬,市政府召集相关区政府、职能部门和北大街沿线单位召开北大街综合整治动员大会,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调动沿街单位及群众积极参与,为北大街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3.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月底前收集辖区内旧建筑物(见附表)竣工图,交市规划局用于组织外立面改造设计。
4.完成施工图设计。各有关单位月日前完成各综合整治和部分立面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月日前完成所有立面改造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预算。
5.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政府投资的改造项目,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实施阶段。
1.年1月20日前完成沿街门店牌匾和沿街户外广告的整治。年月底前完成沿街附属市政公共设施的综合整治和北门里广场的拆迁准备工作。
2.年8月底前完成沿街15个项目的立面改造、全街建筑的夜景照明和西华门东、西广场以及北门里广场改造工作。
3.年6月底前收回长期闲置土地,并公开出让。
4.西五路南广场结合地铁2号线建设,分步实施。
(三)巩固提高阶段
新城区、莲湖区政府在综合整治工程完工后,要牵头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广告牌匾乱设乱搭等问题再出现,持续保持北大街整洁统一、具有古城特色的和谐环境。
五、资金筹集和使用
(一)市政公共部分资金。
广场绿地、公共建筑的夜景照明、沿街雕塑、小品、道路交通标志、路牌等由政府承担的改造资金列入城建投资计划,由市建委统筹安排拨付。果皮箱设置资金由相关区政府筹集。
(二)外立面改造资金。
1.外立面改造资金原则上由沿线产权单位自筹解决。沿线建设单位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按照规划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期限,自行组织实施建筑物外立面改造。
2.对改造资金确有困难的亏损单位,外立面改造资金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资金由市建委统一管理,并组织实施改造。
(三)广告牌匾整治和夜景照明所需资金由经营单位和产权单位自筹。
(四)公交站牌及候车亭整治所需资金由市公交总公司解决;电话亭所需资金由市电信局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以及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北大街综合整治对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实施唐皇城复兴计划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强化责任,加强协调。在综合整治工作中,相关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选派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加入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进驻北大街现场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各区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采用新闻报道、现场展示等方式加强对这次综合整治的宣传工作,深入细致地联系沟通沿线相关单位,取得市民、特别是北大街沿途单位对这次综合整治的理解与支持。
(三)沿线单位要正确认识,积极配合。北大街位于城市中心区,商业气氛浓厚,本次综合整治在施工期间对其商业经营将会带来短期影响。各沿线单位,特别是外立面改造单位应以大局为重,考虑长远利益,配合政府做好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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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指示精神,加强西部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为深入推进西部农村平安建设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中央综治办与研究决定,在西部六省(区、市)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西部农村平安建设志愿服务行动'(以下简称'平安建设行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培训、统一派遣的方式,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募一批品学兼优、具有奉献精神的应届毕业生,到西部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年的西部农村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平安建设行动的志愿者,担任乡镇、街道综治办副主任或主任助理,承担基层平安创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其子女的教育管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铁路护路联防、群防群治等基础工作。
二、选拔条件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要求政治过硬、品学兼优,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法学、社会学、农学和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优先考虑。
三、培训工作
1.培训时间:7月中下旬在上述六省(区、市)分别参加统一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7至10天,培训结束后派遣。
2.培训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技能两方面内容。综合知识培训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教育、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相关政策、健康保健及保险知识等;专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方针、政策,平安建设有关文件,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内容和方法等。
3.具体分工。团省(区、市)委负责培训工作的整体组织和综合知识的具体培训;省(区、市)综治办负责专业技能培训的课程设置、书籍讲义、师资组织工作。培训采取专家讲座、案例研讨、团队意识训练和参观相结合的方式。
四、政策支持
参加平安建设的大学生志愿者除享受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26号)和《关于做好2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志愿者可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所在服务单位应向其提供与在职工作人员相同的复习时间;享受相关部门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2.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享受所在服务单位自定的奖金和补贴。
3.服务期满后,志愿者愿意留在当地工作的,在同等的条件下,相关单位应优先录用。
4.和中央综治办每年开展'平安建设行动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
五、组织管理
1.中央综治办、共同负责这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落实有关保障政策。中央综治办主要负责确定、落实服务需求和岗位,协调省级综治办组织专业培训;主要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派遣等方面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工作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承担。
2.各省(区、市)团委、综治办共同负责平安建设志愿行动在本省(区、市)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志愿者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各服务县西部计划项目办统一协调下,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县综治办负责业务指导。
3.各县(市、区、旗)综治办和团委西部计划项目办落实西部计划已有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志愿者基本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志愿者服务期间的安全、健康。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的高度,从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西部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试点县(市)综治办、团委及服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使这项工作成为建立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管理机制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成为拓展志愿服务领域的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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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人口计生工作回顾
去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支持监督下,在上级计生部门精心指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广大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同心协力、艰苦奋斗,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继续保持“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荣誉,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名列长沙市四县(市)前茅,在全省计生综合排名中位居第四方阵第一,获得“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全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红旗单位”等荣誉称号。
1、人口计生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基层计生工作逐步实现“三个转变”,即以应付检查为主向以经常性工作为主转变,以事后处理为主向以源头管理为主转变,以“单打独斗”为主向以综合治理为主转变。二是经常性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改革考核方式,在考核内容上由“统计”一统天下变为按业务分十条线千分制对乡镇进行考核,在考核形式上由一年两次检查变为常年督查。成立“计划生育常年工作督查组”,不定期对乡镇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各乡镇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了乡镇工作的经常化。三是流动人口管理不断规范。以利益导向促进流动人口查环孕检、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从源头上控制了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省内“一盘棋”工作,按照便捷高效、无缝对接、实现零差错的工作要求,率先全省全面完成全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开展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互动,流动人口管理效果明显。四是协会作用进一步发挥。各级计生协会紧紧围绕全县人口计生工作总体部署,主动融入“三级联创四到基层”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计生村(居)民自治,并以“5.29”协会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救助贫困母亲”、“送计生保险”等生育关怀系列活动,协会的宣传、服务、监督等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人口计生工作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不动摇,继续实行分类指导和考核的评估机制,加强了对人口计生目标完成情况的全程监督。二是强化了队伍建设。在加强县、乡、村三级计生队伍建设的基础上,以落实组级信息指导员待遇为突破口,促进了组级信息指导员队伍的重新组建和调整充实;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着力点,加强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下乡指导、积极送计生干部到省市计生部门和专业医院培训等方式提升计生干部业务能力。三是加大了违法生育打击力度。在政法委、法院、公安和各乡镇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集中执法行动,在全县形成了打击违法生育的强大声势,有效维护了生育秩序,为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常态化奠定了基础;联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在全县各医疗、保健、计生服务机构实行妊娠十四周以上b超检查和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在此基础上,建立“孕情信息实时通报”系统,有效控制违法生育和“两非”行为。四是强化了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了计生综合治理网络,综治单位增加到23家,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县直单位绩效考核体系,细化县直综治单位的计生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和奖罚措施。加强督查指导,强化各级各部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职责。整合部门力量,各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了“县委、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
3、计划生育服务进一步优化。一是宣教引导效果明显。以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为依托,完善、规范了计生工作阵地,涌现了一批在全市起示范作用的阵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户外公益宣传牌、电视媒体宣传、举办“5.29”协会活动等多种方式及时有效地宣传了政策,服务了群众。二是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全面落实政策推动措施,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去年共落实五项奖扶资金259.281万元。以“政府买单、免费检测”的形式,全面开展优生检测和出生缺陷干预,切实降低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三是硬件建设步伐加速。积极争取省计生委支持,全县11个乡镇纳入“国债”项目计划,县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加快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建设步伐。目前,全县8个乡镇计生服务所达到省“四优一满意”服务所标准。同时,从省、市争取70多万元站所建设资金和设备,进一步支持了县、乡服务站所建设。四是技术服务切实改进。在全县开展“心系国策,免费服务村村行”活动,计生服务站、所医务人员进村入户为广大育龄群众开展妇科病免费查治,已累计免费查治7万余人次,为群众减免检查诊治费用三百余万元;开展“技术比武大练兵”活动,促进了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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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工作总结
1、在城市建成区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园区工委、管委会成立园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小组,组长由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管委会办公室(宣传办)、经济贸易发展局、服务业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国土房产局、社会管理局、财政局、监察局、社会事业局、环境保护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科教创新区管委会、国际商务区管委会、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公安分局、工商局、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等单位以及各街道、社工委的主要负责人。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局。办公室由城市管理局、服务业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国土房产局、社会管理局、交巡警大队的有关同志组成,负责整治工作的计划审核、任务下达、组织检查、现场指导、信息、资料汇总、情况统计、迎接检查等工作。
2、加强责任分解。8月底,园区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对又好又快推进园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提出具体要求,督促和指导各地、各牵头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促进发展的有力机遇来抓,不折不扣地抓好园区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在此基础上,区整治办又多次召开工作例会,建立工作制度,健全工作网络,围绕全市“931”行动总体要求,深入排查园区城市环境薄弱地段,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项目、资金、责任“三到位”,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快速推进。
3、完成规划编制。9月份以来,园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城管局)按照市整治办统一部署,紧扣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全面推进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规划编制工作。9月初,园区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确定了城管局、服务业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国土房产局、社会管理局、交巡警大队等6家单位作为“931”行动的牵头部门,会同各街道(社工委)初步梳理了三年整治项目。在此基础上,我们委托科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规划编制单位,指导各牵头部门按统一标准开展了整治项目资料的收集工作,并按期完成园区规划编制。按照城市环境综合规划要求,园区三年中需投入资金36.3亿元,实施整治项目180个。其中2013年需投入资金6.03亿元,实施整治项目81个;2014年需投入资金16.2亿元,实施整治项目48个;2015年需投入资金14.1亿元,实施整治项目51个。
4、加快项目推进。2013年,市政府与园区管委会以《责任状》形式确定了2013年度园区综合整治项目共61个,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治。
(1)整治背街小巷。2013年,园区确定整治背街小巷5条,主要任务为整平坑洼路面、整修缺损侧石地砖、修剪增植绿化,目前已全部完工。
(2)整治城市河道。2013年,园区确定整治城市河道12条,其中4号河、唐庄河、洋泾河等11条河道主要为河道保洁及清淤,另有1条弥陀泾主要为河道保洁及渔网清理,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并纳入长效管理。此外,在上述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园区又自加压力,追加投资1700余万元,新增了21条河道进行疏浚整治,近期已完成了相关招投标工作,力争在2014年4月上旬结束。
(3)整治低洼易淹易涝片区。2013年,园区确定整治低洼易淹易涝片区4个,主要任务是提升圩区防汛能力。目前,娄葑镇区圩、唯亭老镇区圩、胜浦市镇圩区的整治改造已全面完成。蠡塘圩的边界2号闸因地质出现严重流砂,不得不调整闸站位置,增加基坑围护,影响了施工进度,目前正在抓紧施工,计划2014年3月底前完工。
(4)整治建设工地。2013年,园区确定整治建设工地16个,按照建筑、市政、拆迁、待建四个类型,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以规范施工围挡、提升场容场貌、加强防尘降尘、出入口冲洗以及渣土运输和处置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整治目标。
(5)整治农贸市场。2013年,园区确定整治农贸市场5个,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提升市场综合环境,完成厕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等配套设施改造,完成污水管改造,目前工程已全部完工。
(6)规范占道经营。2013年,园区确定开辟经营疏导点2处,提供固定摊位152个,规范占道经营活动,目前已全部建成投用。
(7)规范车辆停放。2013年,园区在娄葑、斜塘、唯亭、胜浦等重点地区新建8处、共14.6万平米的社会临时停车场,提供泊位1494个,有效缓解了园区大型车辆“停车难”矛盾,目前已全部建成投用。
(8)规范户外广告设置。2013年,园区确定拆除未经审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2处,整治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7处,目前已全部完成。同时,园区按照“减存量”的原则,又额外拆除了到期的、有碍安全和市容的以及影响规划建设的大中型户外广告设施105处。
二、2014年工作计划
2014年,根据市政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和《园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规划》,园区确定了年度综合整治项目48个,需投入资金16.2亿元。其中城郊结合部1片、城中村1个、棚户区1个、老旧小区15个、背街小巷8条、城市河道12条、低洼易淹易涝片区1个、建设工地7个、农贸市场1个、新建停车设施1处。2014年,我们将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创新方式方法,突出重点难点,自找问题、自加压力,加快推进园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步伐。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整治办将加大面上统筹推进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通过由管委会与各牵头单位签订《责任状》的形式,督促和协助各牵头单位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在互补互促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做好“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14年的目标任务。同时,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对各项重点工作逐一梳理,明确责任,明确完成时限,把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并依责任分工实行责任追究。
2、健全机制,强化考核。根据各项目标任务的工作特点,分门别类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内容,逐步探索完善多形式、多渠道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进而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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