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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状分析
(一)区域概况
市位于内蒙古、辽宁、河北三省区交界处,总面积9万平方公里。辖七旗、二县、三区。截止年底,有苏木乡镇116个,街道办事处21个,全市户籍人口457.74万(常住人口约434.8万),其中非农业人口109.52万。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080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为100.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108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5010元。
(二)居民健康问题和医疗服务需求
1.健康问题
构成我市居民病伤死亡原因前十位的疾病为:⑴脑血管病;⑵心脏病;⑶恶性肿瘤;⑷呼吸系统疾病;⑸损伤中毒;⑹消化系统疾病;⑺泌尿生殖系统疾病;⑻传染病;⑼内分泌病;⑽新生儿病。前五位死亡人数占全部死亡人数的90.58%,是影响我市居民健康的主要疾病。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43.5/10万,婴幼儿死亡率9.34‰。
传染病发病情况:年全年报告传染病19种、发病总数16440例,死亡23人,年总发病率353.71/10万,死亡率049/10万,病死率0.13%。
疾病谱分析说明,我市居民总体的疾病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一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威胁城乡居民健康的重要疾病,损伤、中毒导致住院的患者在农村牧区占了较大的比重。
2.医疗服务需求
门诊服务:年,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16907405人次(门诊9895008人次,急诊296618人次),其中,医院诊疗4251825人次;社区诊疗694793人次;卫生院诊疗3799329人次;卫生所等诊疗1252939人次;妇幼保健诊疗390139人次;专科疾病诊疗15701人次;村卫生室诊疗6502679人次。年人均就诊3.7次。
住院服务:年,全市入院人数为469189人,出院人数为461079人,住院率为10%,住院病人手术81700例。
床位使用:年,全市病床使用率为68%。其中,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病床使用率为83.3%,三级综合医院病床使用率均超过99%,卫生院床位使用率为50.3%。住院患者平均住院日为8.1天。
费用情况:年,全市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平均每门诊人次收费89.92元。每床日平均收费449.99元。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3627.10元,其中市级医院、旗县区级医院、卫生院出院患者平均医药费用分别为7629元、3112.4元和842.38元。卫生部门所属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医药总收入为178600万元,其中药品总收入为76774万元,占医药收入的41.9%;卫生院医药收入40410.2万元,其中药品收入20004万元,占49.5%。
(三)医疗资源配置现状
1.机构。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977所(不包括嘎查村卫生室)。其中,医院67所,妇幼保健机构13所,专科疾病防治所12所,卫生院239所,诊所、卫生所、医务室491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0所,其它医疗卫生机构65所。
2.床位。全市共有医疗床位16774张。其中,医院10863张,卫生院4547张,妇幼保健机构510张,专科疾病防治所32张,疗养院240张,其它582张。全市每千人口拥有病床3.65张。
3.人员。全市共有卫生工作人员2336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0049人(执业医师6846人,执业助理医师1662人,注册护士5119人,药剂人员1503人,检验人员1917人,影像等其它技术人员7518人)。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1.85人、注册护士1.18人。
4.设备。全市共有万元以上设备122767台(件),其中,50-100万元设备201台(件),100万元以上设备163台(件)。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35台,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i)11台,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7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la)5台,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1台。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医疗机构发展迅速,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目前医疗机构发展与新时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还不相适应。医疗资源配置现状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与建设百万人口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需要之间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1.居民健康与服务利用问题
居民主要健康方面,从年患病死亡率分析,男性高于女性,从年龄组看,65岁以上和45-64岁人群的患病死亡率均比较高。以上提示男性和中老年人群的健康问题值得关注,其医疗服务需求较高。
医疗服务利用方面,在门诊就诊机构选择上,居民对高级别医疗机构的利用程度较高,在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的比例为41.4%;住院机构的选择向高层次集中的现象更为明显,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的病人占62.9%。年,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表明居民就诊流向不合理,基层医疗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
2.医疗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与配置不合理现象并存。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城市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各级别医院之间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发展不协调,结构不合理,层级不清晰。调查显示:占全市人口约五分之一的中心城区拥有全市三分之一的医疗资源;我市北部医疗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与南部旗县相比差距较大;市区和部分旗县政府所在地仍存在医疗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的现象,综合医院多、专科医院少,一级医院小而全,功能有待调整。
二是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市医院、学院附属医院等大型综合医院超负荷运转,床位使用率超过规定标准,而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步伐缓慢。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功能明确、分工合理、双向转诊的两级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尚未形成。
三是急诊急救指挥控制系统尚未有效建立。目前,我市120急救中心挂靠在市医院,单靠一家医疗机构难以承担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急诊急救工作需要,全市大多数医院特别是中心城区的各家医院,均在开展院前急诊急救工作,造成了急诊急救工作职责不清、职能分散、指挥和调度难以统一的不利局面。
四是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速度缓慢。由于近年来一直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准入实施“高起点、高标准、低数量”的紧缩政策,加之举办二级以上民营医院投入大、成本高、回报慢,致使我市医疗机构“一大二公”,民营医疗机构“小农经济”发展滞后,医疗市场缺乏合理有效的竞争。现有民营医疗机构大部分为一级医院和个体诊所,人员流动性大、业务素质和诊疗水平不高。建设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势在必行。
五是嘎查村卫生室设置和管理不够规范。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卫生工作的意见》(赤政发〔〕92号),规定在农区卫生室可以根据自然村情况合理布局,人口较多的村可按每千人口设置一个卫生室的比例进行设置;在牧区可以几个嘎查设置一个卫生室,并以卫生院设点举办为主。几年来,卫生室数量增长迅速,一村多室现象普遍,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松散。此外,大量城中村卫生室、厂矿企事业单位卫生所室代替个体行医充斥医疗市场,存在管理不规范和医疗安全隐患。
六是医疗机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上个世纪80年代我市医疗机构实施“断奶”政策,致使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处于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的状态,房屋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培养等方面压力大、困难多,不但制约了自身的正常发展,也导致了趋利行为的发生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乏力。医疗机构为了生存和发展,竞相扩大建设规模、购置大型医疗设备,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综上分析,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公立医疗资源配置应以结构调整为主,对存量医疗资源以提高效率为主,尤其要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资源利用效率。现有三级医院规模不宜无限扩大,重点应通过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二级医院的服务能力建设,部分二级甲等医院晋升为三级医院、部分二级乙等医院晋升为二级甲等医院;根据居民健康需要加强专科医疗体系建设,以现有的专科医院为基础,有计划地加强慢性病、老年病以及创伤骨科、康复、医疗美容、临终关怀医疗服务等专科技术力量,形成基本覆盖居民所有主要健康问题的专科医疗体系;
加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其服务能力,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需求;加强市急诊急救指挥控制中心、各急诊急救分中心、各急救站的建设、联系与协调,加强急诊急救人员的培训,逐步形成完善、有效的院前急救体系;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的准入标准,畅通民营医疗机构的准入途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有一定规模、有专科特色的医疗机构。
二、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要坚持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使医疗服务体系结构更加合理、覆盖城乡。建立健全以旗县区医院为龙头、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中蒙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服务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健全各类医院功能和职责;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支持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
三、基本原则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坚持公平性原则、可及性原则、分级医疗原则、分类管理原则、中西医并重原则、全行业管理原则。
公平性原则。从我市医疗资源供需实际出发,面向大人群,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证全体居民尤其是广大农牧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可及性原则。卫生事业的性质决定了医疗卫生服务是社会公共产品。因此,设置医疗机构应体现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就医的基本要求。
分级医疗原则。落实医疗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做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重病才到城市大医院的就医格局。
分类管理原则。坚持国家和集体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充分体现卫生事业的公益性的性质。鼓励、支持个人和其他社会团体举办非营利性及营利性医疗机构。
中西医并重原则。在办好综合医院的同时,依法加快中蒙医机构建设发展步伐,保证中蒙医医疗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资源配置。支持和鼓励具有中蒙医特色的机构发展。
全行业管理原则。打破所有制界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对本辖区内的所有医疗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监督管理。
当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正处在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必将给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带来不确定因素。因此,在本规划实施过程中,既要坚持按优质、高效的原则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又要依照国家、自治区的法律法规和区域内医疗服务的实际需求,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通过规划的合理制定和有效实施,促进我市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逐步形成资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能满足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医疗服务体系。
四、总体目标
通过规划的合理制定和有效实施,促进我市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到年,逐步形成资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互为补充、分工协作、合理竞争、能满足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的医疗服务体系,使我市成为内蒙东部地区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区域性医疗中心。
五、设置规划
(一)床位和人员配置
预计到年,全市总人口将达到460万,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中床位计算公式的标准配置,全市病床数应增加到24210张(现有:16774张),需增加床位7436张。医师、护士的配置应达到各级医疗机构的设置标准,满足临床需求。即:医师12280人(现有8508人),需增加医师3772人;护士9684人(现有5119),需增加护士4565人。到年底,全市每千人口拥有病床达到4.2张、执业(助理)医师2.2人、注册护士1.7人。
(二)医疗机构设置
1.综合医院
一级综合医院。“十二五”期间原则上不再准入政府举办的一级综合医院,主要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向发展。
二级综合医院。各旗县区政府所在地设置二级综合医院1-2家,其中必须保证一所为同级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全市设置二级综合医院15-20家。
三级综合医院。全市设三级综合医院4-8家,其中,红山区内3家,新城区内1家,宁城县内1家,松山区内1家,元宝山区内1家,另一所根据我市北部旗县医院实际发展情况确定。
2.中蒙医院
“十二五”期间,根据国家、自治区政策法规,进一步扶持和提高中蒙医机构服务能力。全市原则上不再准入政府举办的一级中蒙医院;各旗县区政府所在地设置中蒙医机构1-2所,其中1所为同级政府举办非营利性中蒙医院,全市设置二级中蒙医机构15-20所;全市设置三级中蒙医院3-4所。克旗中蒙医院分院、宁城县中蒙医院大城子分院归并所在医院。
3.专科医院
“十二五”期间,全市原则上不再准入政府举办的一级专科医院;全市设二级专科医院9-15家;设三级专科医院3-5家。
4.专科专病治疗中心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全市原则上按3-10万人口或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面根据需要设置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实行一体化管理。旗县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变,承担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全市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1所。
6.苏木乡镇卫生院
每个苏木乡镇原则上设立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苏木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卫生院根据需要可继续保留。从功能上,分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两类。全市共设中心卫生院110所,一般卫生院128所。
7.嗄查村级医疗机构
嘎查村级卫生室是农村牧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网底,承担着农村牧区防病治病的重要任务。原则上一个行政村只设置一所承担防保功能的甲级村卫生室,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作为新农合定点机构,并通过卫生室建设项目加强建设。其模式可以由苏木乡镇卫生院设点,可以集体举办,可以由个人竞争举办,也可以通过互助合作的方式自由组合,具体设置由旗县区卫生局掌握。举办嘎查村卫生室,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优先。鼓励和支持乡村医生向执业医师过渡。重新规划后超出规划目标的卫生室,从业人员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逐步向个体诊所方向转化,其数量不受规划限制;从业人员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可试行申办乡村医生诊所。
8.民营医疗机构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社会资本可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卫生、民政、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要依法登记,分类管理。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
(1)民营医院
“十二五”期间,民营医院发展不受规划数量限制;重点向二级和三级综合医院,以及有技术特色、社会需求明显的专科医院方向发展。
(2)个体诊所
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严格厂矿企事业卫生所(室)和城中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厂矿企事业卫生所和城中村卫生室,已经关停并转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卫生所向个体诊所过渡,中西医诊所向单纯的中医诊所、西医诊所或口腔诊所过渡。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满五年,并符合设置诊所的基本标准。“十二五”期间,全市个体诊所和厂矿企事业内部卫生所总数应控制在1000所以内。其中:阿旗40所、左旗40所、右旗40所、克旗40所、林西县40所、翁旗60所、喀旗30所、宁城县60所、敖汉旗60所、红山区300所、松山区130所、新城区(属松山区管理)30所、元宝山区130所。
(三)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年前,全市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增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年后根据自治区分配给我市的计划数量,严格按以下原则配置医疗设备: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主要装备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蒙医医院和专科医院;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mri)主要装备设置有肿瘤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主要装备取得介入诊疗科目许可的二甲以上医疗机构;直线加速器(la)主要装备有肿瘤科或放疗科的二甲以上综合医院和肿瘤专科医院;单光子发射型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仪(spect)主要装备三级以上综合医院。其它医疗机构原则上不配置上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已配置的,设备报废后不得更新。放宽民营医疗机构大型设备的准入。
(四)采供血机构设置
全市设置中心血站1所,中心血库2所,储血库7所。根据自治区规划要求设置单采血浆站1所。
(五)急诊急救网络设置
设置市卫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所,独立于各医疗机构之外,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由市卫生局主管,负责全市及中心城区范围内卫生应急救援和急诊急救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工作。各旗县区和市内各综合医院设置16所急诊急救分中心。在部分中心卫生院设立急救站,并按照旗县区急诊急救指挥分中心的统一调度,实施院前急诊急救工作。
(六)妇幼保健机构设置
全市设置妇幼保健机构13所。其中市级妇幼保健院1所,旗县区妇幼保健所(院)12所。规划设置儿童医院1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确保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得到有效执行。卫生、发改、财政、民政、计划生育、社会保障、规划、住建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科学配置医疗资源,稳固公立医疗机构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建立发展多样化、多元化的办医模式,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医疗卫生的经费投入,保证城乡居民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同时,要制定和完善稳定的医疗投入政策,提高政府投入效率,最大限度发挥政府财政的公共服务职能。
(三)强化宏观调控,实施全行业管理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依据,对区域内的医疗资源配置实行宏观调控,对医疗卫生行业内的所有资源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协调发展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
(四)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居民基本医疗服务
各级政府要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整个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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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思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明确县级医院功能定位,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体制,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健全行业监管机制,努力提高县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通过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将县级公立医院建设成为公益性质突出、区域特色鲜明、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县域医疗服务中心。医院管理和医疗服务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努力使农村地区90%以上的医疗服务需求在县级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得到基本满足,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试点范围
年,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在彬县和旬邑县进行。其余各县市区应根据市上的方案要求,结合各县市区的实际情况于4月底前制订出改革试点方案,10月底前启动实施,年全面推行。
三、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县域医疗资源
在摸清辖区现有医疗资源总量和配置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优化结构、动态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城乡医疗资源布局,针对辖区群众主要健康问题,制订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规划要纳入本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公立医院所占份额,同时给非公立医院留出充分发展空间。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举办一所综合医院、一所中医院、一所妇幼保健院,并明确其相应的规模、人员编制和功能定位,原则上不再新办公立医院。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充分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明确县级医院的功能定位
县级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初诊、处置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乡镇卫生院及基层卫生人员教学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县级医疗机构作为县域医疗服务中心和连接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与农村基本医疗体系的重要枢纽,既要积极联系城市大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对口帮扶、危重病例远程会诊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促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转移,又要按照“县镇医疗卫生管理一体化”的要求,大力支持和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逐步实现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
(三)落实政府保障责任
1、政府负责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公立医院由于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形成的以固定资产形式存在的历史欠债经审计后由政府逐年解决。
2、对县级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按服务成本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无主病人救治费用经审核后按实际发生额补助。
3、政府负担在岗医务人员基本工资的比例不低于70%,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养老、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缴费,应由单位缴纳部分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有条件的县级公立医院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1、科学确定机构编制。依据《综合医院建设标准()》,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人口构成和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合理确定编制基数,并为县级医院增加一定比例高、中级技术人员职位数,逐步建立一支稳定的、与医院发展规模及医疗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卫生技术人员队伍。
2、探索建立县级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办医主体,科学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探索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可由相关部门代表、法律界人士及医务人员代表等共同组成,参与医院重大决策制定、院长提名推荐、经营管理评价,实行理事会监督下的院长负责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强化具体经营管理职能和责任,增强县级公立医院的生机活力。
3、规范公立医院院长产生、任用和管理。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任期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医院院长激励约束机制。落实院长管理自。副院长、职能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由院长在核定的岗位限额内提名,报理事会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医院内部按有关政策规定可自主用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按照岗位管理的规定,自主合理设置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院长承担管理责任,接受理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报告和履行报批程序。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强化具体经营管理职能和责任。
4、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以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5、完善公立医院分配激励机制。探索以服务质量、岗位工作量和群众满意度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对长期在县级医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和津贴补贴方面给予适当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6、健全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积极推进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改革,严格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在大型公立医院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度。
(五)完善医院管理和支持协作机制
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行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探索推行县镇一体化医疗卫生管理模式,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鼓励不同规模的公立医院之间积极探索以资本、技术、管理为纽带,组建医院管理集团、上级医院整体托管、城市医院团队帮扶、城乡对口支援等多种模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逐步实现急、慢性病分治,常见病和疑难危重病分治,为农村患者提供优质、可及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
(六)着力解决“看病贵”问题
1、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医务人员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有效减少重复检查,减轻广大患者的费用负担。
2、进一步完善按病种付费制度,逐步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流程,实现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化管理。加强医院内部成本控制,通过增加财政补助、改革支付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等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
3、积极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进一步强化药品的招标、采购、配送、使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确保药品供应满足临床需求,保障用药安全。
(七)建立和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实行全行业监管。加强卫生行政(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卫生行政(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和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评价组织,政府应保证医疗质量控制评价组织开展工作的必要经费,医疗质量安全评价结果要作为医院管理评价的重要指标。
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的监管;健全公立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公立医院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对医院运行情况进行科学的量化考核。
(八)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进一步加大政策优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学科带头人,高、中级技术人才,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县级医院就业,优化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到年,县级公立医院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应达到30%以上。
加强县级医院业务骨干培训,完善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重点的培训制度,制订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骨干力量,到城市三级医院学习进修,不断提升医务人员专业素质和临床诊疗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3至5年时间,对县级医院医务人员进行轮训,政府应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完善城乡对口支援制度,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结合“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落实大医院的技术力量长期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制度,使一批高素质的医疗卫生人才可以“下得去”基层,并带动一批县级医院医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
(九)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快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县级公立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逐步建立医院之间、上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构建便捷、高效的医院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县级医院医疗质量控制、药物合理使用、医疗费用控制等方面的监管,促进县级医院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高水平。
积极推进县级医院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诊断系统的建设,逐步开展远程病理诊断和远程疑难重症会诊等服务项目,实现城市优质资源与县级医院的互补和相互支持,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辐射作用。探索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患者诊疗信息“一卡通”和县、乡远程会诊,逐步实现县域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料的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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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县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动员全区卫生工作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坚持政府、社区、居民三方利益统筹,凸显人居环境大整治成效,着力丰富城市内涵,加快推进‘三大转变’步伐”的工作指导思想,进一步推进卫生改革,加强公共卫生和卫生队伍建设,加大医疗卫生市场执法力度,健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和预防保健网络,努力满足市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主要 工作计划 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坚持三方利益统筹,凸显人居环境
大整治成效;着力丰富城市内涵,加快推进‘三大转变’步伐”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任务,扩大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覆盖面,开展卫生院院长竞聘选拔,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加强公共卫生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推进东海、城东卫生院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过渡,扩大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拓展服务功能;加大卫生市场执法力度,实行分类监督;规范医疗市场,实行记分管理;积极引进、共建,支持指导建设名医院;加强正骨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推广“循证医学”诊疗模式,争创名医院;规范预防保健网络,拓展妇幼保健业务,推行防疫人员专项责任考评;加强爱卫工作,巩固创卫成果;深化健康教育,加快红会基层组织建设步伐;加强部门协调,履行齐抓共管职责。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扩大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覆盖面,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在总结正骨医院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经验,东海、刺桐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推行区卫生系统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东海卫生院试行人事聘用制度改革,科学合理地确定岗位,按照岗位的职责和任用条件,通过考试或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实现能者上岗,优胜劣汰,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逐步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探索在卫生院推行人事制度,畅通人员 进出口 。引入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按岗位、任务、业绩定酬的机制,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 人才 和关键岗位倾斜,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科室成本核算,自主灵活的内部分配和效益激励机制;在正骨医院试点推行同工同酬分配制度和工作人员末位淘汰制度。在刺桐卫生院试点推行院长竞聘选拔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逐步在其他卫生院推开。
(二)加强公共卫生建设,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成立卫生应急办公机构,加强公共卫生基础和综合配套建设,力争易地建设疾控中心,逐步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体系,组建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并随时能够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队伍,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人员,逐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充分利用和科学调度辖区医疗卫生资源,防范包括非典等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加强非典防治工作,在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发热门诊和门诊预检分诊点规范化建设、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以及后勤物资保障的同时,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工作方案,查找不足,健全完善各项工作体系,不断提高我县防治非典的指挥、疫情信息报告、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规范医疗市场,强化卫生监督,巩固创卫成效。按照医疗资源设置规划意见,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卫生体制多样化和公平竞争,逐步营造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有序、公平的竞争环境。
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重点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行为,严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要素的准入关。加强医疗卫生单位的规范化建设,开展对从业人员资格、医疗质量、护理工作以及包括医疗垃圾集中处理、医疗废水消毒排泄等在内的院感管理的专项检查整顿。协调有关部门清理整顿非法医疗广告。对违规医疗机构实行计分管理,抓好医疗网络的规范化建设,打击无证行医。
建立卫生监督的长效管理制度,巩固提高创卫工作成果。强化卫生市场监督,分好、中、差三类对食品经营单位试行分类监督。加强执法检查,开展治理“餐桌污染”为主的卫生专项整治,巩固创卫成效,对住宅小区、背街小巷、工业区低档次餐饮业,学校、医院食堂及周边饮食店、食杂店和公共场所卫生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低档次饮食店(摊)、理发店的卫生条件;以食品卫生管理为抓手,在强化整改达标的基础上强化学校卫生管理,重点对学校食堂实行分级滚动管理,定期公布分类管理信息。防范和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完善健康教育网络,提高健教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和广大群众的大卫生意识及自我保健能力。进一步加强爱卫、传染病防治和除“四害”工作。强化管理意识,落实各项卫生长效管理措施,巩固创卫成效。
(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拓展妇幼保健工作。加强传染病的预防控制、监督和疫情监测报告,对区、街道、社区三级防疫人员实行专项责任考评制度。
完成计免常规工作的前提下,拓展流动人口儿童计免工作。加强与部门、社区和用人单位的工作协调,发挥社会力量抓好传染病信息反馈和儿童计免工作。争取项目,加强妇幼所设备建设,走进社区和用人单位,开展妇女病普查、母婴保健宣传咨询指导等生殖健康工作,加强与计生部门协作,主动介入计生技术服务。发挥基层计生员的作用,做好孕产妇和计生术后访视工作。启动新生儿童重症监护室建设。加强职业病防治,实行分类管理,重点开展对制鞋皮革加工、工艺彩绘、蓄电池加工及小电镀厂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监督监测和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严格审核和发放劳动卫生许可证,督促监测超标企业限期整改,避免职业病例及职业性中毒事故发生。
(五)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展红十字会基层组织。
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和公厕、污水沟、垃圾转运场等卫生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和管理,提高绿化美化档次;每季度开展一次灭蟑、灭蚊、灭蝇活动,每年开展二次灭鼠活动,巩固灭鼠、灭蟑、灭蚊先进城区成果,不断降低鼠密度,保持城区苍蝇密度继续控制在标准的3倍以内。继续加快村改社区的改水改厕步伐,提高自来水普及率和无害化厕率。继续开展第十六个爱国卫生月和卫生之家、卫生单位、卫生社区活动,从基础抓起,推动我县的爱卫运动,巩固创卫成效。
以中学、学区、社区为重点,建立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增强红会组织的横向交流活动。扩展基层初级救护培训领域。加强宣传舆论导向,继续大力开展公民无偿献血活动,确保市政府下达献血任务的圆满完成。
(六)加强社区卫生业务建设,丰富社区服务内涵。强化综合医疗业务建设,引导局直属医疗机构开展技术项目合作,指导较具规模的民办医疗机构创等级,共同推进“名医院”建设。
按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公式的要求,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培育典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在目前已建成的刺桐、北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础上,从全区人居环境大整治工作大局出发,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内涵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推进村改社区后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挖掘和拓展“六位一体”功能。力争建设1个省级示范卫生服务中心、5-8个精品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好东海、城东卫生院过渡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前期工作,着力丰富城市内涵。
(七)落实综治、计生、安全生产职责。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
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工作任务,开展“四五”普法宣传和教育活动,依法整顿医疗卫生市场秩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推行文明执法。以争创全国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区为抓手,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中卫生工作职责,继续充实并兑现计生“三结合”优惠措施,做好计生困难户挂钩帮扶,加强与计生部门的技术合作和双向指导。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紧急指示,巩固“创安”工作成效,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督促指导系统各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医疗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定期组织培训、检查,举办一场全系统的消防演练现场会,提高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对突发消防事故的处理应变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
(八)加强党建工作,推进行风建设,增强卫生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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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高新农合制度保障能力。全县农民自愿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住院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稳定在75%以上,基本医疗补偿封顶线不低于10万元。落实重大疾病保障政策,确保22种重大疾病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70%。出台有关计划生育、疾病防治、妇幼保健的惠民政策。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封顶线不低于30万元,会同人寿保险公司做好大病保险及时结报工作。进一步扩大支付方式改革覆盖面。推进新农合市级统筹,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和信息平台。
2、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提高基本药物配送率,保证基层用药需求;加强二级医疗机构按比例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管理,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3、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补偿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事薪酬改革,巩固基层医改成效。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逐步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加强乡村医生的后备力量培养和岗位培训,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筑牢农村卫生服务网底。
4、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扎实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绩效考核,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落实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基本公共服务。
二、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为契机,全面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5、积极稳妥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做好“单独二孩”政策的衔接,掌握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单独家庭界定,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政策实施前已生育第二孩的查处工作,落实奖励政策的衔接。加强生育政策的宣传解释和计生干部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防止出现政策理解和认识偏差,促进积极稳妥依法实施。
6、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年”活动,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7以内。加大“两非”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对b超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定期开展“两非”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
7、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幸福家庭指标体系,着力培植创建示范点,从发展产业、政策扶持、社会保障等方面入手,培育和确认一批幸福家庭创建示范户、示范村,引领创建工作整体推进。
8、推动利导政策区域全覆盖。全面落实农村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保健费、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农村独生女中高考加分等政策,资格确认率、发放到位率达到100%。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城镇非从业居民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提升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关爱帮扶的政策措施。
9、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推进流动人口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继续推进边界区域协作、重点地区区域协作和驻外协会的建设,努力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
10、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继续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现免费孕检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开展无意外妊娠村(居)创建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技术服务指导、利益导向驱动、青春期健康教育、男性参与互动等路径,不断提高避孕有效率,防止意外妊娠发生,降低出生人流比。加强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满足群众需求。
11、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继续将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单独实施,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兑现,并将考核结果应用于全县综合目标考核。简化考核程序,优化考核方式,通过考核,确保“三个坚持不变”(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票否决”制度)和“四个到位”(责任、措施、投入、落实)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三、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方位提升服务能力
12、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完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服务站避险迁建和卫生随迁安置房、牛庄乡卫生院住院部、23个标准化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周转房及红十字会博爱家园项目建设,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村卫生室与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村卫生室五化(产权公有化、建设标准化、服务规范化、运行信息化、管理一体化)建设。全面完成市级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深入开展“四化”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创建2个四化乡镇卫生院,逐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13、加强人才和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力争引进各类人才30人左右,争取三支一扶人员20名左右,争取组织部门引进20名左右专业人才进编。二级医疗机构按既定规划做好专科建设规划与创建,力争市级重点专科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14、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继续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全国大型义诊周”等活动。大力推广便民惠民服务措施。继续做好第三方电话回访制度,畅通医院与患者之间沟通渠道。继续抓好一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加强护士岗位管理,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推进老年护理工作。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与医疗废弃物管理,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推进合理用药和临床药师制度。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15、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着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和内涵建设,制定重点专科建设规划,力争取得新进展,逐步推行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做好中医药师承和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积极探索县乡村中医药人员一体化管理。加快中医药“三堂一室”建设,创建3个国医堂,继续开展“十县百镇千村”中医药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以中医中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和“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依托,切实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
16、加强卫生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按照“智慧”和“科技医疗”的要求,组建功能强大、资源共享的县级区域卫生计生信息综合平台,将卫生计生管理、公共卫生、人口信息、医疗信息、健康信息等进行统一采集,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规范使用电子病历。加强人口管理信息等业务系统应用与指导,健全动态信息采集更新机制。开展村(居)计生无纸化办公试点。
四、以健康管理为核心,增强公共卫生保障能力
17、继续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做好艾滋病、结核病、慢性病、h7n9禽流感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实施好中盖结核病防治二期项目,探索防治模式,创造经验。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探索推进健康管理工作。
18、加强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部门联动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率达到100%。开展卫生应急人员技术培训,规范应急物资储备,举办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提升卫生应急能力。
19、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加大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增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启动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实施妇幼健康惠民工程,实施6大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确保全年重点目标的实现。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行集体预防服药“五个必须”的要求,确保幼儿用药安全。
20、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加强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建设,整合执法资源,健全基层监督网络,强化综合监督职能。落实首席监督员制度,加强监督执法人员培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医学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计划生育的专项整治活动。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服务流程,强化过程监管。
21、深入推进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继续开展“美丽·清洁家园”行动,启动省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创建1个省级卫生乡镇和1个市级卫生乡镇。
22、努力打造健康。着力实施“健康”全民行动计划,继续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推进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重点人群和重点地区的健康管理。开展以家庭护理为主的老年人家庭保健,全面推动健康养老。启动中小学生健康管理,切实落实中小学生的预防保健措施。全面推动无烟环境创建工程。
五、以破除“”为重点,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23、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反对“”的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力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文件,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全面规范经费管理,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纪律。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
2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要求,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明行业纪律,健全完善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推进卫生计生系统文明创建活动。
六、统筹做好各项卫生计生工作
25、以加快融合为目标,深化卫生计生机构改革。科学制定卫生计生“三定”方案,突出职能转变,明确职责划分,减少职责交叉,做到优势互补,加快推进卫生计生行政机构的改革融合。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完成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卫生监督与计划生育执法机构的合并。统筹推进计生协会的参公入序工作。
26、加强宣传和文化工作。全面深入宣传有关卫生计生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围绕深化医改、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及利益导向政策全覆盖,大力宣传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成果、特色亮点、品牌和重大工作成就,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健康知识传播。加强理论宣传,弘扬卫生计生核心价值观。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开展卫生计生先进典型宣传推介。建立健全卫生计生常态化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和奖励机制。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完善新闻制度。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沟通,推动和创新人口健康知识传播,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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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继续扎实推进“三名工程 ”。继续大力开展“招资办医、招医办院”工作,加大华大基因、康奈尔大学、麻省大学、金域检验等已签约项目的追踪跟进,做好__中心医院与阿尔弗莱德医院、宣武医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区人民医院与南方医院、中山三院,区中医院与东方医院、东直门医院、安阳市博物馆等合作项目的落实推进,争取增加1-2个签约项目。
(三)认真抓好医疗卫生工作。做好区级重点学科评估及学科联盟工作,确定重点学科名单并开展资助,完成20个学科联盟创建任务。对全区公立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整体质量评估;对全区民营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整体质量评估及年度校验工作。加强医疗过程的标准化管理,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力争达到省“十二五”临床路径工作要求。进一步实施医疗服务改善行动,不断丰富医院改善医疗服务工作内涵;推行品管圈活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院分别至少建立3个、2个和1个品管圈。推进互联网+在就医流程的运用;开展新媒体、微平台等多种提示服务,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
(四)加强分级诊疗体系网底建设。按照成熟一家,建设一家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社康中心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各街道办、社区工作站的配合,推进社康中心业务用房购置工作,争取成功购置2-3家社康中心业务用房。继续做好广东省家庭医生试点工作,100%的社康中心实施家庭医生责任制项目,老年人、慢性病和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服务签约率达到6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较2014年提高10%。完成全科医师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和心电图诊断中心项目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南联社康财政投入体制改革、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五)全力做好公共卫生工作。继续加强对人禽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登革热、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开展大规模的卫生执法人员法律水平提升行动,有针对性的开展传染病防控和消毒管理的监督,实现公共场所和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工作全覆盖,继续推进职业卫生“三同时”项目审批工作,加强重点企业和超标企业职业卫生监督。加强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摸底工作,协调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问题。
(六)强化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开展第二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做好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及电子婚育证明工作;为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做到计划生育“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加强孕前型管理工作,减少政策外怀孕,保护育龄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好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工作。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的计生技术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开展孕前优生检查工作;加强避孕药具管理工作,下半年全区增加配置111台全自动避孕药具发放机。强化计划生育宣传引导,开展大型专题宣传活动,推进优生知识百场宣讲、科学育儿指导和启智摇篮项目等优生健康惠民工作。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做到定期排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继续推进中国计生协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项目创建工作,继续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工作,继续拓展青春健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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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平罗县地处银川平原北部,辖七镇六乡共128个行政村(含原陶乐县),总面积约2200平方公里,总人口近30万人。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38个,其中县级综合医院1所,中医院1所,卫生防疫站1所、妇幼保健所1所,乡(镇)卫生院16所,培训中心、红会门诊部、预防保健站各1所,村医疗站168家,个体及社会办医疗机构47家。全县共有卫生人员817人,大专以上学历的414人,中专以上学历的154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34人,中级职称的134人,初级及初级以下职称的464人。
《传染病防治法》颁布施行以来,在区、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以传染病预防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预防保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网络、工作队伍和硬件设施,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预防控制的一系列工作机制和防治预案,切实提高了传染病综合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成绩,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概况
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县目前已形成了组织健全、功能较完善的县、乡、村三级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网络。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县卫生防疫站具体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监督、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均设有防保科,指定专人负责本乡镇及本单位传染病管理工作,聘用了具有卫生专业知识的村级防保员共56名,目前全县从事传染病管理和监督相关技术人员120余人。2003年,全县儿童计划免疫建卡率达100%;计划免疫“五苗”单苗接种率和五苗覆盖率达99%以上;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由1997年的394/10万下降到2003年的272/10万。白喉、脊髓灰质炎已分别19年、15年未发病;麻疹、结核病、流脑等一些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传染病管理的各项相关指标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的标准要求。几年来,我县先后荣获“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项目先进集体”、“全区消灭脊髓灰质炎扫荡免疫先进集体”、“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卫生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界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认识和了解
为了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认识和了解,我们采取不同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材料、宣传标语、设立咨询点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纪念日,就《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坚持将《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管理、预防治疗等相关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训练”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各类形式的培训班,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据统计,近年来,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多万份,悬挂横幅100多副,刷写宣传标语1000多条,接受咨询8万多人,举办各类培训班200多场次,培训人员达8万多人。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人士对《传染病防治法》的了解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防治传染病的意识和卫生技术人员的防治技术进一步得到了提高,为正确有效开展防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
为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把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专门成立了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县卫生局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同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年终兑现奖惩。县卫生防疫站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了分片包干,明确责任,监督员经常下乡督导落实工作;同时每月集中召开防疫专干例会,安排部署传染病防治工作,交流经验,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分级管理,确保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三)多路并举,提高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
结合“非典”和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传染病的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一是制定并完善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预案》、《发热病人预警监测工作方案》和《人间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预案》,为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理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指导依据。二是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组成了疫情监测、调查处理、消毒隔离、医疗救治等若干分队,为传染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提供了组织保证。三是为满足“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集中救治和观察鉴别,筹集资金在县人民医院改造建设了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病房,在原县中医院住院部建立了配备60张病床的医学隔离留验观察站(可随时启用)。四是在县人民医院传染科病房建成了具有30张病床,配备了先进设备的传染病房,配齐了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为各类传染病人的科学、规范救治创造了条件。2003年全县先后共出动疫情应急出理350人次,组织调查处理传染病疫情26起,对258名可疑症状者和接触者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集中医学隔离留观、家庭留观人员3614名。
(四)强化措施,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1、认真落实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了以县卫生防疫站为龙头,县乡医疗单位为枢纽,村级医疗站为依托的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实行传染病填卡逐级上报制度。自开展防治“非典”和禽流感工作以来,全县上下进一步完善了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相关制度,实行了“非典”和人间禽流感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县卫生局和卫生防疫站设立了疫情室,公布了疫情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开通了“国家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专报系统”,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医疗单位还指定专人监督本辖区(单位)传染病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务人员对就诊病人进行门诊登记和可疑病人筛查,对传染病依法进行填卡报告。通过实行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确保了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杜绝了漏报误报现象。
2、认真执行“计划免疫”制度。全县建立了以县卫生防疫站为中心的县、乡两级计划免疫管理体系,拥有了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计划免疫工作队伍和设施齐全的冷链运转系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与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家长签定了儿童计划免疫保健保偿合同,对儿童进行全程计划免疫接种管理,实行每月集中免疫接种。县卫生局建立了儿童“七病”和其他传染病的监测制度,定期对全县计划免疫工作效果进行监测监督,促进了儿童计划免疫质量的提高。近年来全县计划免疫工作管理水平和接种质量走在了全区前例,先后圆满完成了全国计划免疫三个85%的目标评审验收,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等多项重大免疫接种活动的实施,受到了国家、区、市卫生部门的表彰奖励。
3、深入开展了以环境整治、改水改厕、防鼠灭鼠和卫生知识宣传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2003年,配合“非典”防治工作,全县组织开展了“防非典、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利用广播、电视、传单、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预防非典知识,纠正不良卫生习惯;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坚持每季度至少一次制作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对群众进行经常性卫生宣传,增强了群众自我防病的意识和能力。
4、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防护工作。消毒防护、预防院内感染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卫生局将其列入对卫生系统各单位的综合目标考核,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学校等相关单位的执法监督和规范管理。县级医疗单位设立了质控保健科,负责对消毒防护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的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建立健全了消毒防护管理相关制度和操作规范,坚持对医疗及公共场所的空气、器械、重点部位进行定期定时消毒;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做好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防止院内污染源对周边环境的危害。2003年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幼托机构共进行消毒工作监测采样175份,消毒合格率达70%。
(五)强化监督,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力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县卫生防疫站专门设立了传染病防治监督科,组建了由7人组成的传染病执法监督员队伍,制定监督计划,坚持对全县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自“非典”防治工作以来,先后进行了传染病防治、消毒管理、医疗废物污物的处理、禽流感市场监督、学校晨检等大型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1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00多人次,处理各类违法案件10多起。执法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打击了违法行为,促进了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六)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完善公共卫生配套建设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克服县财政困难的实际,不断加大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优先保证了预防保健事业经费的投入,保持对防疫站、保健所正常经费的足额拨款。坚持将农村预防保健经费10万元和结核病控制经费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给予及时足额划拨。加大跑项目、引资金工作力度。自1995年以来,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对县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和住院部、防疫站疾控楼和全县绝大部分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翻建,使全县卫生基础设施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引进和购置了大量医疗诊断治疗设备,为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配备了b超、x光、心电图机等新三件,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医疗诊断条件和诊疗质量,促进了传染病防治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近年来,我县在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基层群众认识了解不够。
(二)农村预防保健工作人员待遇太低,队伍不稳定,基层预防保健工作质量不高。
(三)目前传染病防治工作仍以行政管理为主要手段,依法管理的大气候没有真正形成,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和政府行政支持。
(四)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村医疗站和个体诊所传染病报告制度落实较差,且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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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卫生局属正科级单位,所辖医疗卫生单位53个,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8个,即县人民医院(二甲医院)、县中医院(二甲医院)、县妇保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合管局、县红十字会、县皮防所;乡镇卫生院(分院)45个,分9个卫生片区。系统内现有在编在职人员1200余人,大部分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一支素质全面、技术过硬、业务水平较高的人才队伍,主要承担着医疗、疾病防控、妇幼保健、公卫服务、食品安全和康复等各项工作,在保障全县50万人民身体健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推进卫生重点工作,惠民政策逐步得到落实
一是认真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了省定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的“686重症精神病人救治管理项目”及州下达的慢病病人、重性精神病病人管理等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对17个重点乡镇开展了公卫项目实施专项督查,完成重性精神病贫困患者救治55人,完成居民电子健康档案336973人,慢性病管理29598人,发放儿童营养包36788人,宫颈癌普查11785人。免费给孕产妇增补叶酸,全年住院补偿3720人,补助资金达108.56万元。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国家一类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百白破、麻风、麻腮风疫苗、乙肝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甲肝疫苗共计81245针次,免费治疗肺结核病例220人,推行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免费金额达130多万元。
二是加强新农合保障工作。2014年,全县农民参合人数434458人,参合率为98.49%,比2013年上升1.62个百分点。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其中农民自筹60元,各级财政补助320元,比2013年人均补助增加40元。2014年筹集资金16509.4万元,比2013年增加2059.26万元,各级财政补助增加,扩大了基金总量,提高了农民医疗保障水平。1—9月,全县住院补助67815人次,住院补助基金11377万元,人均住院补助1677.65元,住院统筹基金使用率为80%。通过开展“打击违规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对55家定点医院次均住院费用超标、门诊挂床住院、虚增住院费用、高价药品使用超50%、串换药品、不合理收费、不合理检查等违规行为拒付申报补偿金额334.18万元,暂扣门诊严重挂床住院申报补偿金额30万元,有力打击了定点医院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了新农合基金安全,维护了参合农民利益。
三是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按照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的要求,规范使用基本药物,核查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差款,财政拨付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完成了45个乡镇卫生院基药绩效评估和药品盘点工作,进一步澄清了基药底数,规范了基药的管理。
四是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开展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手足口及麻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了各项防控工作措施,对麻疹强化免疫、手足口及禽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了督导。目前,全县未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接受省、州疾控业务考核各1次,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督导工作1次,举办疟疾防治知识和寄生虫防治知识培训班各1次,培训达40余人;举办麻疹强化免疫培训1次;培训达60余人次;开展入学入托查证验证工作1次;开展食品风险安全和生活饮用水安全监测各1次;全县未发生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和二代病例。
五是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县食安委成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5次,共出动执法人员553人次,执法车115台次,重点针对在省级监督抽查中发现的49批次不合格产品进行地毯式排查。其中,按照老司城申遗工作要求,组织县食安委成员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次,开展饮用水、公共场所等专项监督检查各1次,对3家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规定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6次。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六是认真落实减负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规范行政服务行为,积极优化卫生服务环境,全面落实国家一系列减免政策,2014年确定卫生行政许可20项,除特殊规定外,一般行政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办理。逐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严格涉企检查行为,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逐步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全年未出现涉农乱收费现象。
(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卫生人才素质不断提升
认真落实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了全县卫生人才库,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合理分配专业技术人员,不断优化和整合技术力量,统筹城乡干部职工的管理。根据省委、政府《关于加强武陵山片区农村基层教育卫生人才发展提供重点支持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按标准落实了边远乡镇农村基层卫生人才的岗位津贴。2014年引进(三支一扶)卫生技术人员3人,拟招聘48名卫生专业人员到县直和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工作,选派进修20人,参加各种短期培训班46期,参加培训人数1000多人次。县级医疗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2个,为乡镇卫生院业务知识培训讲座20余次,培训人员150人次。卫生系统的人才素质不断得到提升。
(三)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医疗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截止10月份,等5个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共完成投资135万元,完成项目进度的80%;县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于8月15日竣工验收;县中医院业务综合楼和县急救中心大楼建设项目计划已完成投资120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56%;县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已并入县政务中心大楼建设,完成投资250万元,完成进度100%;县急救中心大楼建设已并入县中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完成投资200万元,完成进度的100%;新增县妇保院业务综合楼项目,获批中央预算内计划资金550万元;新增两岔、西歧、高坪三个卫生院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获批中央预算内计划资金共300万元;新增回龙、抚志、颗砂、润雅等4个乡镇卫生院周转房项目,获批中央预算内计划资金共80万元;新增40个村卫生建设项目,获批中央预算内计划资金共200万元。
(四)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卫生经费合理使用
根据国家、省、州确定的卫生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我县印发了《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考核与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成立了卫生会计核算中心,对全县所有乡镇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实行分帐管理,集中核算。认真开展“两查四定”效能监察,对重点岗位、重点项目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卫生项目资金安全。规范签审5类项目200余项次,涉及资金1590.37万元,监督率达100%。发现并制止不规范项目资金支出7次20万元。目前已收到国家、省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拨款共428.9万元,各项经费已按计划向下预拨付。
(五)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学习,提高干部素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全县卫生系统掀起“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学习活动的高潮,集中教育学习达5次,机关干部职工每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3篇,学习笔记10000字以上,完成调研报告10篇。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断增强,更好地强化凝聚成了“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的主人翁意识。
二是改进作风,整治“”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县委部署,准确把握活动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做到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按照“准”、“狠”、“韧”的要求,集中开展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制定了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并全部启动整改,目前除需长期坚持的外,大部分整改事项已经完成。清理作风建设相关的制度文件26个,其中废止的制度文件13个,修改的制度文件5个,延用的制度文件8个。重新制定《机关内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主要工作目标预安销号管理等制度4个,进一步规范了办事程序,全局上下形成了“真抓”的激情、“敢抓”的决心、“善抓”的本领、“快抓”的效率、“常抓”的作风,有效提升了卫生事业发展的正能量。
三是依法行政,推行阳光政务。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县卫生局严格执行电子监察政务工作规定,及时办结各项审批事项,深入开展了联系服务群众“五个心、五个一”活动。截止目前,共优化行政审批流程20项,完成行政审批事项217件,办结率达100%,通过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及时纠正审批时限警告1例,审批及时率达99%,合格率达100%,各类审批时限平均缩短三分之一以上,社会监督员和服务对象对该局效能评价满意率均达98%以上。
四是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县卫生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了纠正医药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力度。计划生育、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及建整扶贫等各项工作协同发展。目前,全局无违规违法、安全责任事故、涉赌涉毒及社会治安案件发生;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3件,会商率、答复率、见面率均达100%;加强卫生信息宣传,编发《卫生信息》8期,在省、州、县各类信息媒体刊发卫生工作信息40余条;筹资200多万元,解决了扶贫村-灵溪镇泽树村人畜饮水和通组公路难题,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开展了千名干部下基层、结对帮扶、到社区报到和公开承诺等活动,组织开展卫生系统篮球赛、知识竞赛、操作技能比武等活动,既活跃了气氛,又增强了职工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为卫生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六)开展民主评议,不断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
按照永纪发〔2014〕36号和永机关效能发〔2014〕1号文件要求,2014年10月28日我局邀请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卫生医疗机构代表共20人,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评议活动。在自评会议上,县卫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平对我局一年来开展整治工作进行了汇报,主要对我局领导重视、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办事效能、服务态度、法纪观念、廉洁自律等情况和落实县委、政府部署的其它重点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发放民意调查表20份。通过评议,我局的各项工作得到了代表们的充分肯定,群众满意率为100%,综合评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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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全县卫生部门责无旁贷的职责和义务。全县卫生系统的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加强对计生工作重要性的学习和认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以确保我县计生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卫生部门如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一发言。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
医疗卫生单位将进一步强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同时将组织广大医务人员有计划、系统地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的规定》和《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卫生系统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意识。
二、加强技术培训,提高计划生育“四项手术”的服务质量。
为使全县各医疗、保健机构能更好地学习、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和《技术服务条例》,提高依法管理和依法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水平,我们将对全县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各医疗机构的产科建设,积极改善农村卫生院产科的房屋、设备条件,提高产科技术队伍的综合素质,为群众提供更好的计生技术服务。
三、紧密配合,不断完善与人口计生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为推进计划生育工作扎实开展,我们将切实加强与计生部门的信息沟通与共享工作。为获取完整有效的怀孕、出生、避孕节育信息,准确掌握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在全县各医疗机构实行实名登记制度。要求全县各医疗机构在住院分娩、儿童计划免疫、b超孕检、相关手术等医疗服务中,必须查验身份证或生育证件,实行实名登记。通过实名登记制度的实施,规范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相关工作流程,增强卫生与计生部门之间人口计生信息共享与反馈工作的实效性。
四、深化治理,继续抓好打击“两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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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6 月18 日,国务院转发了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等10 部门联合制定的《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年~ 2020 年)》,明确县级精神卫生机构建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等我国精神卫生工作下一个5 年目标。
《规划》要求,普遍建立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多部门协调机制,70%的乡镇、街道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老龄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把县级精神卫生机构的建设作为重点,在县综合医院设精神科,人口大县要根据实际需要考虑建专科医院。全国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要从现有的2 万多名增加到4 万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要基本满足工作需要,并吸纳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
《规划》提出,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需达到80% 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
《规划》还要求,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提高抑郁症等精神疾病的识别率及就诊率。每个省(区、市)至少开通一条心理救助热线电话,全部的省(区、市)、70% 的市(地、州、盟)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并实现70% 以上的县(市、区)设有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工作。在设有社区康复机构的地区,50% 的居家患者能接受社区康复服务。通过宣传改善社会氛围,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 和50%。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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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巩固医改成果为契机,不断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完善以新农合制度为主体、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和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一是进一步提升新农合筹资水平,将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最低375元,适当提高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年度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8万元。二是做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科学合理调整救助方案和救助比例,升级改造新农合信息系统,与民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新农合报销、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民政救助一站式现场结报,方便参合居民报销。三是开展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工作,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每人每年15元用于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四是加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确保新农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继续开展“星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活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加快五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布局,逐步达到每个街道有1所符合标准化建设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目标。二是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改进绩效管理。三是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养老等制度,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四是加强城市大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形成首诊在社区、双向转诊的良性互动局面。
(三)深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是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规划内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贯彻落实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公立医疗机构的配备使用,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二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部分区市开展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三是建立和完善药品流通体系,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择优遴选药品配送企业,提高药品配送质量和效率。
(四)加快促进公共卫生均等化。一是继续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补助提高到每人35元,扩大服务人群实施范围,为市民免费进行健康查体、健康管理。二是继续落实孕产妇“两癌”筛查项目,实施适龄儿童口腔疾病基本预防和40万60-66岁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项目,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工作任务。三是增加新生儿疾病筛查民生项目,免费为全市7万名新生儿提供先天性疾病和听力筛查;争取国家农村改厕项目1万座,提高我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二、以实施“医疗技术水平提升工程”为主线,努力实现“病有良医”
(一)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一是全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年初在黄岛(原胶南)、即墨两区市8家公立医院推行综合改革试点。二是推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率。三是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综合评价体系和社会第三方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与医院财政拨款、医院管理者履职评价等挂钩;实行医疗服务质量、药品使用(处方)、费用控制指标和医用耗材使用等重点事项在线监管;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医院运行监测指标,严控医药费用增长。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一是引进优质医疗机构和技术。加快推进省内、国内外包括医疗机构、医疗管理、技术、人才等优质资源的引进与开放合作,年内引进2-3家优质医疗机构、10家民营医疗机构,不断优化我市医疗卫生资源。新增国内外优质医疗机构合作项目20个,总数达到96个。二是完善学科体系建设。优化重点学科结构布局,实施新一轮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规划,设立卫生科教兴医专项基金,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力争新创建5-10个部级、省级重点学科(专科),建立2-3个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流动站。三是启动“青岛卫生英才工程”,**年,通过吸引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100名,引进卫生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20名,培育优秀临床医学专家300名,培训业务骨干6000名,招聘博士100名,硕士1000名。
(三)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一是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30个“国医馆”、12个名中医工作室、3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完成开展名中医药专家师带徒工作,培养100名实用型中医药人才。在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非营利性医院配备中药饮片和中成药,鼓励开展中药专方传统加工等药事服务项目。二是加强中医药内涵建设。加强中医重点(特色)专科、重点研究室建设,争创一批部级、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重点研究室。三是完善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220个养生保健门诊,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和养生保健宣传月、中医养生膏方节等宣传活动。注重中医医院文化建设。
三、以实施“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工程”为抓手,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机构
(一)推行便民惠民常态化服务。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延时门诊、无节假日门诊、错峰服务和分时段诊疗等服务;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通过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现场预约等方式,实现群众就医24小时预约诊疗服务;建成使用“服务窗口等待电子叫号”和“服务质量电子评价”系统;建立完善病人服务中心,开展集门诊服务、临床服务和综合服务等于一体的多方位服务,实施“志愿者温馨服务”工程;继续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和优质护理服务,严格收费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人性化的逝者关怀室”;实施“五要五不得”制度,改善患者就医感受;县级医院和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方便群众就医;建立社区居民联系卡制度,开展全科医生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主动服务。
(二)加强卫生行风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大行风稽查力度。不断完善医德医风考评机制,科学设置评价内容和指标,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个人奖惩挂钩。科学设置第三方测评指标和方法,不断加大社会评价分值比重。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开展“三线一网”等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医患沟通。继续加强对重大卫生工程、医疗设备和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管,严查违法违纪案件。全面推行“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促进全系统行风的不断改善。
(三)打造卫生行业良好形象。集中组织各公立医院院长开展“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向市民代表公开述职,全面提升卫生行业形象。继续深入开展“局长院长谈服务”、“医院开放日、市民体验日”、“医德医风宣传月”、“白衣天使在行动”、“岛城媒体走基层看卫生”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卫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大力宣传卫生系统的先进典型,引导医务人员发扬奉献精神,增强服务观念。
四、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力度。按照“努力降低流行强度,减少疫情危害”的防控目标,全面落实艾滋病、结核病、霍乱、流行性出血热、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常态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艾滋病防治保障制度,鼓励和规范非政府组织、草根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控工作,完成国家消除麻疹阶段性目标,确保不发生重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做好自然疫源xxx和病媒生物防控工作,巩固地方病防治成果;继续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提高适龄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预防可免xxx发生。
(二)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和慢病防治。大力开展“居民健康66条”、“控烟”、“减盐-防控高血压”、“吃动两平衡”等健康教育与健康生活方式促进行动,开展青岛市居民健康状况调查。在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开展防治结合型医院创建工作,成立市级精神、肿瘤、口腔和心脑血管等慢病防治办公室,加强慢病综合防治技术研究与技术指导;积极探索市立医院和市中心医院在市南区、市北区开展综合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慢病综合防治健康管理一体化试点,继续推进农村慢病综合防治市、镇、村一体化健康管理。完成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世界糖尿病基金会二期项目和国家医改重大专项脑卒中筛查项目年度任务。在全市推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机构社区责任指导团队建设,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市控制吸烟条例》立法工作,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进一步完善预防、治疗、康复体系,全市所有综合性医疗机构开设精神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
(三)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创建和爱国卫生工作。筹备健康城市推进大会与第35次爱卫会全委会,组织开展第25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围绕健康城市建设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健康山东行动,开设健康讲坛,开展健康知识进机关、进社区活动;开展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健康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好夏秋季灭蚊蝇和冬春季灭鼠活动。
(四)提高卫生应急工作水平。继续开展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年内争取2-3个区市达到省级示范标准;进一步完善全市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直报网络建设,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报告机制;继续做好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全面提高全市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社会卫生监管。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健全完善三级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加强对基层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培训、管理、考核;加大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和职业卫生等卫生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防范和减少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组织好行政执法专项稽查、卫生立法、普法等工作。全市卫生审批网络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实现全市卫生行政审批六统一;继续加强卫生审批窗口建设,提高卫生审批效率。
五、以优化区域卫生规划为统领,加快推进现代化健康城市建设步伐
(一)加强卫生资源规划管理。修订青岛市区域卫生规划,研究制定全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抓好贯彻落实,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提高服务可及性。
(二)推进“千万平米”设施建设。全年建设项目22项,新开工项目总面积46万平方米,计划竣工面积2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5.56亿元。其中,**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妇女儿童医院二期工程、**医院扩建工程、城阳区人员医院病房楼和即墨东部医疗中心建设工程5个项目,新开工市立医院东院区二期、北部医疗中心、眼科医院扩建等市级项目,以及莱西市市立医院、黄岛区人民医院、胶南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等区市级医院和卫生院建设17个项目。完成市五医、八医、胶州中心医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启动医学园区的规划与建设,推进医学科学院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建设资金,促进我市卫生设施建设。
(三)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一是完善、优化已运行的各信息系统功能,加快推进业务应用。二是全面完成12家市属公立医疗机构信息信息建设,在各级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建设区域信息系统和药品监管信息系统、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三是积极做好“居民健康卡”发放前期筹备,力争全面启动“居民健康卡”发放工作。四是规划建设医药卫生信息安全运行体系,确保我市卫生信息化各业务系统和交换共享平台的安全运行。五是积极推进保健信息化工程,完成保健办证系统建设。
六、以贯彻党的**精神为根本任务,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卫生系统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具体计划和详细安排,组织好相关学习、讨论活动,召开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抓好学习贯彻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精神,进一步明确卫生工作的方向和目标,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导向,将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各个领域和环节,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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