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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监督检查计划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18

财政局监督检查计划

财政局监督检查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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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方针,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廉洁从政

1、落实权力内控机制,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根据区纪委统一要求,进一步组织全系统开展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一是全面清理规范各科室办事流程和职权流程,印发到各科室,并将办事流程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认真梳理职权目录,分行政许可类、处罚类、征收类等对全系统职权进行梳理,根据区纪委统一安排,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三是落实防范措施,每季度组织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科室制定整改措施。

2、加强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利用全系统每月集中学习的机会,组织学习讨论典型案例,安排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专题党课,认真学习《廉政准则》,通过不间断的学习教育,在全系统人员中形成抓廉洁从政的浓烈氛围,大家依法办事的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二、加强预算管理改革,努力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的提高。

1、改革预算编制方式,实现财政管理全覆盖。预算编制管理是财政管理之纲,今年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区试编了四本预算,实现了财政管理的覆盖,作为改革的主要执行者,我积极贯彻局主要领导意图,与其他相关人员一起研究编制方式改革的内容及存在的困难,编印了预算编制工作指导手册,整个预算编制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明显成效。

2、狠抓收入管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为了保证我区财政收入在全市始终处于前列,每月初都和预算科一起排出当月收入计划,积极调度资金,确保计划的实现。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冲全年的目标都圆满实现。1-10月份,全区实现财政收入18.3亿元,一般预算收入13亿元。

3、抓预算执行管理,努力提升预算执行到位率。每月分析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根据情况决定单位经费使用。对单位的专项经费申请,尽可能地安排相关业务科室同志深入项目现场调研,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同时安排财监科多次对有关专项资金进行检查。

三、努力抓好重点项目帮办工作,项目推进快,效果好

四、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1、制定检查计划,工作目标明确。根据局里制定的年初计划,每个月都和财监科研究,制定当月的检查计划,确保完成。根据年初计划全年共检查5次,主要是专项资金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方面。

2、认真检查,讲求效果。在每次检查前,都能按《xx省财政监督办法》的规定,向被检查单位发放检查通知书。同时,针对检查项目,组织检查组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好检查方案,确保检查工作有重点有成效,有序开展。检查中能深入检查现场,发现问题做好记录,根据检查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3、加强检查结果分析,提高管理水平。针对每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除了要求被检查单位及时整改外,都及时和有关职能科室一起讨论研究,查找原因,寻求对策,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4、认真组织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小金库是继去年中央开展的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清理工作的延伸,一是组织单位自查,做好自查统计汇总工作;二是开展重点检查,根据要求,选择了2户国有企业和9户社会团体进行检查。制定细致的检查方案,每天听取检查组的情况汇报,及时提出要求,每一部门均形成了局面检查报告,掌握了被查单位的资金运作情况。经过努力,此项工作已经完成,尽管重点检查工作中没有发现小金库,但被查单位财务不规范现象已经等到区纪委的高度重视,正在制定整改措施。

五、强化督查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和执行力

1、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进一步完善了上班签到和外出登记制度、请假制度,对科室联动制度、集中学习制度进行了规范。特别是规范了工作责任制落实、文件办理和领导交办事项进行督查的制度。

2、改变单纯的考勤为主,向以考绩为主的转变。考勤对一个科室和工作人员来讲,只是一种表象,对一个单位最关键的还是工作效率和执行力的高低。今年把考绩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来抓,一是根据局务会纪要和局长办公会议精神开展督查工作。二是对时效性很强的工作任务随时进行督促检查,看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增强科室承办落实工作任务的紧迫性和责任感。通过督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全系统工作效能和执行力明显提高。

3、坚持每两周出一期督查简报,对两周来各科室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好的进行表扬,完成任务不力的予以批评。全年出了督查简报十八期,促进了工作。

六、狠抓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建设高效的财政队伍

财政局监督检查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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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通知》(中纪发〔20**〕35号)精神,按照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组的要求,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决定,按照项目的类别、属地及责任主体,成立19个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层级监督检查组(以下简称监督检查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组要在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联合稽察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按照联合稽查组的成员构成建立工作机制,组长由项目所在区县监察局局长或所属委口纪工委书记担任。

二、监督检查组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以及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关于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的意见》要求,对所负责的中央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每半个月向市监察局和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联合稽查组报告一次监督检查情况。

三、监督检查组的职责是:

(一)督促各项目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工作进度。

(二)检查新增中央投资有无用于'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有无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有无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的情况。

(三)检查各级计划下达部门是否及时下达新增中央投资计划,各级财政部门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地方财政和项目单位的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及时到位,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关财务制度,国土房管、环保、建设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是否及时有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履行国家有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是否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和管理。

(五)检查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严把质量关。

(六)检查行政机关及有关主管部门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贪污受贿和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等违纪违法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在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联合稽查组提交书面报告。

财政局监督检查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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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绩

一年来,我们围绕《2011年陇南市财政监督工作要点》和市县财政、财监工作重点,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全省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创新财政监督机制体制,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并举、监管结合”总体思路,努力实现财经监督检查职能转变,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形成了涵盖财政收支、寓监督服务于财政管理的财政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财政监督长效机制,树立财政“大监督”理念,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需要,也是财政监督自身全面协调发展,提高财政监管能力的需要,因此,我们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管理的必要环节和组成部分,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形成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实现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一是加强了预算编制监督审查。进一步完善了县直部门“零基预算”管理办法,编制综合财政支出预算,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强化了预算监督力度。对15个乡镇和县直11个部门推行“部门预算”管理,单位所有收支都进了财政笼子,增强了单位自主理财的积极性,规范了财政预算分配程序。二是对部分重点项目资金专项审批。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保险费、丧葬抚恤金以及扶贫救灾、农业开发、社会保障、灾后重建、扩大内需等重点项目资金,通过专项审批和跟踪问效,确保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教育危房改造资金、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和惠农补贴资金财政专户,推行财政专项资金县级报帐制,对这些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严格财政资金拨款程序。按照核定的预算指标,坚持用款单位按用途申请、财政业务股室按预算审查、主管领导按进度掌握核批、临时性项目报政府研究“一支笔”审批的财政性资金拨付制度,把预算内外资金捆在一起使用,有效克服了资金调度上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性资金分配程序。四是健全财政票据核销制度。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实行“验旧领新、限额控制、票款同行”管理办法,确保了政府非税收入的足额入库。对执法罚没和农税专用票证实行“交旧领新、报查核销”办法,彻底堵住了执罚执收单位截留、挪用财政预算收入的源头。五是注重发挥财政监督员职能作用。财监办4名专职监督员日常工作在财政预算管理、农业项目资金、乡财县管核算和预算外资金管理等重要职能机构,对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的收纳、划解、核算、指标分配、资金拨付、以及用款单位使用和报账情况实施日常全程监督,推进了各项财政业务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开展重点项目财政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解决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服务财政改革,强化财政职能的原则,抓住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查纠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

一是对乡镇落实惠农政策资金情况进行督查。年初,县局抽调4名人员,参加全县涉农惠农政策资金专项检查。对乡镇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抗震救灾、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村级经费、教育“两免一补”、扶贫资金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了各项补资金按时足额兑现农户。全县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启动以后,县局抽调3名业务骨干,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对全县各乡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改革实施情况和补贴项目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巡回督查,指导乡镇做好惠农财政补贴对象的审核公示、信息录入、资料报送、档案管理以及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公平、公正地发到农户手中。家电下乡政策推行以后,县局抽调人员,由分管领导带队,会同商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对乡镇和定点经营商家贯彻落实家电和汽车下乡财政补贴政策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确保补贴政策资金兑现到位。

财政局监督检查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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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年财政监督工作完成情况回顾

按照省厅、市局关于财政监督工作的总体布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20*年工作计划,按照计划,20*年我们主要完成了以下七项工作任务:一是开展了《会计法》执行情况,重点是财务人员持证上岗和会计机构岗位设置情况的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发现,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共有72名财务人员无证上岗,有10余个单位的财务岗位职责不清,主要表现是会计和出纳员由一人承担,对此,我们已向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了处理;二是较好地完成了执罚单位罚没情况的检查工作。鉴于我区的特殊情况,不少单位区划调整后已经上划,但罚没票据仍在我区领取,部分单位的罚没款仍然入到区级国库,而财务则归上级垂直管理,造成有些执罚单位的罚没管理比较混乱。为此,我们会同预算科对全区20多个执罚单位的罚没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共查出罚没违纪案件20多起,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罚没款上缴国库10余万元;三是结合《会计法》执行和罚没情况的检查,开展了其他综合性检查工作。在对《会计法》执行情况和罚没情况进行检查的同时,我们还对相关部门、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财政分成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一并进行了综合性检查,共查出违纪案件20多起,我们现已对部分违纪单位进行了处理,余下的将于今年春季进行处理;四是配合省财政监督局检查组完成了劳动再就业、阳光工程和生态省建设资金的检查工作。一方面我们抽调专人参加省检查组赴其他地区进行检查,另一方面,对于来双检查组,我们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和对相关单位的联系工作,由于措施得力,考虑周到,这项工作得以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五是配合市财政监督局检查组较好地完成了市级收入的检查工作;六是开展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点产品的税源调查工作。按照市局的布置,对我区的三个生产具有国际竞争力重点产品企业各个税种的税源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并把相关数据和文字说明及时准确地上报市局;七是完成了20*年度专项资金争取情况的调查及考核工作。该项工作涉及到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的荣誉和经济利益,因而我们把这项工作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上,无论是在调查过程中,还是在数字的统计、确定上,都要求精益求精,准确再准确,不敢有丝毫马虎,并在财政局其他科室的协助下,及时准确地将相关情况和数据上报财政局和区政府。

二、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做法

(一)加强财政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机构建设是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关键。几年来,在财政监督机构的建设上,我们不断地进行探索和完善,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公共财政的逐步建立,对财政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新形势对财政监督工作的需要,*区于20*年7月份成立财政监督检查局,并且为了加强监督职能、加大检查力度,经区编委会同意,把财政监督检查局直接定格为副处级单位,为隶属财政局的二级局,由财政局主管领导兼任局长,独立行使财政监督检查职能。队伍建设是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保证,财政监督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这就决定了财政监督干部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不仅要全面熟悉财税业务,熟练掌握各种财经政策、法规和检查专业技能,而且还要求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因此,财政监督检查局成立后,从财政局相关科室和基层财政所选拔5名思想过硬、作风踏实、业务功底深厚、工作能力较强的业务骨干充实到财政监督局。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后,我们着手狠抓了干部队伍建设:一抓制度建设。按照《吉林省财政监督条例》的相关内容,我们先后制定了《财政监督局工作职责》、《财政监督工作纪律》、《重大案件汇报制度》、《追踪问效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到了工作当中有章可循;二抓作风建设。要求财政监督工作人员既要踏实工作更要廉洁自律,决不吃请、不收礼;三抓素质建设。首先建立了学习制度,学习国家财经政策、法律法规和财会业务知识,学习财政监督操作规程,并由有经验的同志言传身教,相互学习,共同提高。通过抓队伍建设,财政监督干部队伍的总体素质有了很大提高,除一名老同志外,其他几名同志都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两名同志分别取得初级会计师和会计师资格,一名同志还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为更好地开展财政监督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不断强化财政监督职能。由于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财政监督职能不能得以充分的发挥,尤其是区级财政监督工作更是遇到诸多困难,因而,强化区级财政监督职能势在必行,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着手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搞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宣传手段,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尽量避免违纪现象发生。去年我们利用培训会议,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了宣传和培训,对林业局等遵守财经纪律、会计基础工作做得好的单位进行了表彰;二是多方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20*年我们同区纪委联合开展了清理整治“小金库”活动,共查出违纪案件10余起,收缴入库12万元,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部门、单位已申请法院执行局做好强制执行的准备工作;三是争得多方协助,提高工作效率,在几年来的各项检查工作当中,正是由于我们争得各方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才高质量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例如在20*年的各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区财政局的预算科、会计科、企财科、农财科、行财科、社保科、综合科等科室在人力和其他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

(三)努力拓宽财政监督领域。财政监督范围涉及所有财政管理事项,在实际工作中,财政监督领域有一个逐步拓宽的过程。在20*年财政监督局成立之初,我们的工作重点主要放在对行政事业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简单检查和处理上。20*年把税收监管纳入了财政监督工作,对10余户各类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抽查,补缴税款20余万元。20*年按照区财政局的布署和安排,又把多项财政综合性工作交由财政监督局办理,例如:区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完成财税工作的考核、专项资金争取情况的考核、财会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评比等工作。

(四)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一是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是等着违纪问题出现才去处理,而是把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二是注重做好被检查单位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其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正确理解,消除误解和抵触情绪,从自身找原因,积极配合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五)搞好财政监督工作理论研究。在认真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我们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探索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同时,对监督检查工作中遇到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问题,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和认真总结,几年来,完成了多篇有参考价值的调研课题,获得多项国家和省、市级奖励,其中我局撰写的题为《关于强化财政监督职能的思考》一文,被收录在《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新时期会计监督与管理实务全书》中。

三、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关键。在财政监督工作中,必须紧紧依靠领导才能做好各项工作,工作中凡涉及重大问题,我们都及时向财政局主管领导、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局领导对财政监督工作高度重视,不遗余力地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在20*年的税源调查工作中,局领导把这项工作向区领导做了汇报,引起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召开了全区税源调查工作大会,由常务副区长讲话部署,财政监督局牵头,国税、地税、工商、公安、各乡镇(街道)协助配合,发挥各自优势,较好地完成了税源调查工作任务,取得了相关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区进一步理顺区乡财政体制的实施意见》,按照这个意见,对各个乡镇(街道)财政所长、预算会计实行委派,这对于理顺区乡财政管理体制,区乡干部工资同步发放,解决拖欠乡镇干部工资等问题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20*年度专项资金争取情况考核工作中,区财政局主要领导亲自布置、指导工作,重要事项亲自抓,区长亲自听取汇报并做重要指示,正是由于领导的高度重视,才使各项财政监督工作高效顺利完成,离开领导的关怀和支持,财政监督工作举步维艰。

(二)建设高素质的财政监督干部队伍,是完成财政监督工作的保证。目前,我区财政监督局人员配备齐全,年纪结构合理,业务能力搭配得当,并且这支队伍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较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已基本适应我区财政监督工作的需要,工作中,大家通力协作,团结备战,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三)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是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保障。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既涉及被检单位、相关合作部门,还涉及财政局内部科室,只有理顺、协调好这几方面的关系,才能保证财政监督的有效开展和顺利进行,否则就会走许多弯路。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采取以下做法:一是注重与被检单位的沟通,做好被检单位的思想工作,争得被检单位的理解;二是搞好与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公、检、法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协助配合既能加大财政监督的执法力度,又树立财政监督的权威;三是争得财政局内部科室的协助与支持,财政局的其他业务科室是财政管理的职能科室,可以说其工作人员都是财政管理的专业人士,对相关部门、单位的财务状况的了解比较透彻,如果争得这些科室的支持和协助,不仅壮大充实了财政监督工作的队伍,面且可以少走许多弯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财政局监督检查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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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内部检查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一)加强日常检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行为

几年来,财政监督检查部门根据局领导的安排,对局内企业科、会计科经济建设科、债务科、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局机关总务室等12个单位的财务收支、内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虽然没有较大的违规行为,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执行不严、会计基础不够规范、支出没有相应的审核制度、部份开支无领导审批手续。会计操作方面,填制记帐凭证、登记帐本不规范,会计报表编制不完整等。收费方面,20*年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没有按批复收费文件办理收费许可证,收取中标服务费5.4万元。会计科没有按规定要求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持证收费制度,收入直接列支,没有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20*-20*年,会计科累计收取会计职称报名考试费6.7万元,没有缴入财政专户。20*年-20*年财政信息中心累计收取培训费18.3万元,没有缴入财政专户等。这问题的存在,暴露了些内部管理松懈,有关人员守法和执法观念不强的现象,是多年来没有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指出存在问题并及时要求纠正造成的结果。

检查后,以检查报告形式向局领导反映存在问题并提出各种更正意见,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对检查报告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把加强财政内部监督,规范内部管理,作为保障当前财政管理改革顺利进行,预防财政干部职工出现违纪行为,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来抓。要求全局统一行动起来,有问题的科室对照检查出来的违规做法,制订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没有问题的科室,要吸取经验和教训,继续完善内部管理。

通过内部检查,也使监督人员了解和掌握内部基础管理、工作运行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和制订相关监督管理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础。近年来,由财政监督检查部门负责草拟或参与制订的监督管理制度有:《*市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市财务核算中心监督管理办法》、《*市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市本级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等。

完善各项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从根本上规范内部管理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财、依法理财。依靠内部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市各项财政改革。20*年用6个月的时间,财务集中核算工作在市本级127个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自治区纪委领导于20*年10月前来考察,对*市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称赞财务集中核算是反腐倡廉的重大举措。由于*市财政勇于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健全,被选为全国首家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地级试点单位。

(二)围绕财政资金的科学、公平、合理分配而开展监督检查

科学安排财政性资金支出,是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其中预算编制是一个关键环节。部门预算涉及单位、项目众多,编制工程复杂,因对其缺乏完善监督管理,预算编制是否科学、财政资金能否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部门预算的编制,经过时间长,通过“二上与二下”等多个环节,监督部门很难开展全面的跟踪检查,只能重点检查预算编制的标准、依据和程序的规范性。在预算编制标准、依据方面:检查预算单位的分类档次、定员定额开支标准,项目资金是否有可行性报告,并附有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经预算审核后所安排的项目金额是否存在超出单位申报金额的不合理情况。在编制程序上:单位上报初步方案是否经过相关业务科室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预算编制部门对单位上报方案的重大修改依据所在。本级财政对三区两县市的转移支付资金方面,监督其分配是否结合各地财政收入总额、财政供养人数、财政支规模、收支缺口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转移支付的计算方法是否科学等。通过对预算编制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了部门预算编制方法,提高了部门预算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市编制部门预算的先进做法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肯定,20*年7月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作典型介绍,成为全国交流的先进经验。

(三)抓住社会反映财政部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市于20*年初成立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在开展政府采购初期,因政府采购制度自身的不完善,主要是在管理职能上,采购中心既是采购管理机构又是采购执行者,这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角色,不利于体现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因而引起了不少单位和个人的议论,说政府采购是财政部门的“集中腐败”。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树立政府采购的良好形象,对重大政府采购活动,财政监督部门都派出专人进行跟踪、监督,有效地保障重大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性,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发展。政府采购工作一年跨上一个新台阶,取得了显著成效:20*年政府采购金额1497万元,节约资金125万元,节约率8.35%;20*年采购金额7249万元,节约资金895万元,节约率12.35%;20*年采购金额12515万元,节约资金1970万元,节约率15.74%。

(四)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划拨进行监督检查,保障资金的安全运行

长期以来,财政监督多以外部监督为主,内部监督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造成了不少“灯下黑”的现象,在财政内部出现了一些典型的违法违纪行为,如:原贵阳市财政局综合计划处女科员许杰,利用其担任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出纳兼会计等职的机会,从1997年开始,先后将财政专户资金6220万元、国债资金857.*万元、国库卷248.7万元共7325.71万元国家财政资金转入其情夫所谓的公司帐户上,给国家造成了巨额损失。

实践证明,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已经成为财政内部监督的一个重要任务。对财政资金安全性监督,主要是对国库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和社会保障科等进行检查,着重是检查各科室资金划拨依据是否充分、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无超出预算乱拨款现象、科室内是否建立必要的牵制制度。在20*年的检查,发现了经济建设科在资金划拨过程中,由于经办人员操作失误,划拨出一笔资金比领导审批额多出100万元。后来,尽管这笔资金没有造成损失,但有关人员受到领导的严肃批评和处分。通过对资金运行情况的检查,发现一些问题,督促了各科室完善内部管理措施,提高了全局整体管理水平。

二、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内部监督作为财政部门的一种预防和自我纠正的机制,其目的在于堵塞日常管理漏洞,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其重要作用应该得到到充分认识。但在实际中,不少人认为财政部门一家亲,监督部门对其他业务科室的检查,就是一种不信任的检查,是找问题、挑毛病、整人等,从而产生了许多对内部监督检查不配合的行为。另外,开展内部监督,检查人员必须掌握大量的工作信息,需要内部各科室积极提供,如对预算检查情况方面,人大批复的预算决议、日常追加预算指标、重大资金运作、国库执行预算情况等,有关业务科室均没有及时提供给监督部门,致使监督部门无法了解情况,不能实施有效的事前、事中监督。另外,监督部门与相关业务科室的同级关系,使监督工作往往需要各分管领导的协调,造成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得很被动,往往是一把手提出后才能开展,没有形成一种有效的、能够自觉执行的内部管理机制等。

(二)监督法律法规不完善

国家现有财政监督法规都是分散于各种法律法规中,没有形成一部完整的财政监督法律体系,造成了财政监督执法层次不高,权威性不强。由于财政监督法律立法滞后,法规体系不完整,影响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降低了财政监督的效力。在财政内部监督方面,法规建设更为滞后,目前仅有财政部门自身制定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而且该办法还主要是从监督检查的程序性方面作出规定,监督的实体性方面内容还相当贫乏,致使该办法在执行过程中的操作性不强,严重影响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

(三)财政监督机构不健全、监督力量不足

对于地市级以下的财政部门,由于管理体制的制约,作为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税收由税务部门组织,财政在收入方面的监督管理范围较小,监督重点在财政支出管理方面。监督范围的局限性,使财政监督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监督机构没有被作为一个重要部门来设置,导致了财政监督机构不够健全,人员配置不足的局面。有的还将监督机构作为一个摆设的架子,只配备一两个闲职人员。开展工作,因检查力量不足,也只是应付了事,很难开展有效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没有设置专门监督检查机构的,干脆由业务管理部门履行内部监督职能,以管理代替监督,严重削弱内部监督检查的作用。

(四)内部监督观念淡薄、监督手段落后

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的日益发展,已经广泛应用于财政各项管理工作中,对传统财政监督方式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如“金财工程”的逐步实施,财政管理的网络化,为资金的快速交易提供了便利。适应现代财政管理技术发展,加强对资金跟踪、管理、监督,成就了以“过程”为核心现代监督理念。但是,当前的内部监督观念、方法、手段还比较落后,没有充分利用内部网络技术,及时获取的效有监督信息。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等、靠、要”的思想没有得到根本以改变。检查仍然是事后为主,事前、事中监督检查很少。主要是通过对业务科室的会计核算资料、预算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内部监督,获取内部相关管理信息,这种事后监督、查错防弊做法,无法充分发挥财政监有应有作用,难以适应现代财政管理的发展需要。

三、加强内部监督的思路

(一)加强内部监督,必须转变观念,提高内部监督的认识

没有认识到内部监督的重要作用,造成内部监督失效,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违法违纪行为,严重影响财政部门的工作形象,损害财政改革事业。首先,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理财单位,掌握着政府巨额的财政资金,内部监督失控,损失的严重性可能更大。其次,财政部门作维护财经法纪单位,自身守法不严,执法不正,不自觉树立良好部门形象,又如何监督和管理其他单位。

当前,建立起公共财政框架,财政改革下处于关键时期,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的改革,使财政部门支配资金权不断前置。在资金划拨上,由传统分散支付形式变为相对集中支付模式,资金管理风险也由分散转为集中。财政部门内部管理措施不力,监督不到位,划拨资金过程中的任何的故意或失误操作,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因而增大了财政部门的管理与责任风险。财政部门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把内部监督放到重要地位上来,强化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明确规定财政监督部门可以根据情况随时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无须领导指示后才能开展,把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内部各职能科室,在加强自身管理的同时,把内部监督检查作为减少工作失误,预防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一支警灯,作为对干部职工自我保护措施来看待,从而自觉接受内部监督,全力支持和配合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内部监督人员要充分认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不断提高监督工作有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协调好各方面的监督关系。在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时,要克服内部监督的“人情关”,敢于拉下面子,从严检查,切实履行好内部监督职责。

(二)加强财政监督法制建设

规范财政监督行为,提高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心必须加强财政监督立法工作。只有加强财政监督立法,明确财政监督的执法主体、执法地位、执法权限和责任、监督范围和对象,是财政监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根本所在。当前国家统一的财政监督法没有出台之前,省一级立法部门应根据本地方具体情况,制定地方性的监督法规、条例,使下级财政监督部门有一个明确执法依据,避免各地市开展监督检查的“各师各法”行为。

(三)加强内部监督,要健全财政监督机构,提高监督队伍素质

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财政监督管理的形势也发生了很多变化,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以保障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已经成为财政内部监督的一个重要任务。财政监督人员在负责外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也要切实履行内部监督的重要任务。各级财政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工作,健全财政监督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人员。要加强对财政监督人员的理论学习,积极支持监督人员参加各级财政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努力造就一批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财政监督队伍。

(四)创新财政监督模式,建立起“支、管、查”内部制约机制

根据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建立科学的预算监督机制,以加强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为中心,建立高效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对预算资金实行全过程、全方位进行监测、预警、检查、分析和考核。在内部监督管理方面,建立建立起“支、管、查”内部制约机制。所谓“支”就是预算编制部门按照财政综合预算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根据预算编制政策与标准进行审核和编制部门预算。经市人大审核通过后,由国库科拨付给各部门。“管”就是由各业务科室负责资金拨付的日常跟踪管理,督促部门按批复的部门预算组织实施。“查”就是财政内部监督部门负责对财政收支情况、资金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通过建立高效的内部制约机制,从制度上确立部门之间的权与责关系,为内部监督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五)加强财政内部监督,要创新监督思维

内部监督作为财政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外部监督的内容和目标有所不同。外部监督通过查阅被单位的会计凭证、帐本、会计报表等资料,记录、收集被检查单位财务收支中的违规证据,以对被检查单位作出处罚决定。外部监督检查多以事后检查为主,以检查出单位的违法违纪金额大小来衡量检查工作成效。而内部监督检查以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分配为主要对象,对资金动作的全过程实行跟踪、监督,维护财政资金安全的同时,保障资金分配的科学、公平、合理。内部监督必须适合财政形势发展和变化的需要,积极探索财政内部监督的新方法,把内部监督的关口前置,加强事前事中监督,提高内部监督的控制性。内部监督要与财政业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逐步把财政内部监督寓于业务科室日常管理中,使管理与监督紧密切结合起来,及时发现管理中出现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纠正。内部监督的成效不宜用定量的方法进行度量,以检查多少资金、违规金额、查处人数为指标,而应定性分析方法,着重评价内部监督的预防、协调、纠正等服务功能,防止内部监督目标的偏离。

财政局监督检查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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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是确保工作成效的前提。

财政监督是财政部门为保证财政分配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依法对相关主体的财政行为进行监控、检查、稽核、督促和反映,是确保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财政部门预算、执行、监督三项主要任务之一。但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着重预算执行,轻监督检查的意识和行为,这直接导致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为此,20*年我们主要做了三项工作:

(一)完善机构,创造更广阔的监督平台。我市20*年就批准设立了财政监督检查局,但一直没有挂牌和落实相应职务,20*年9月份,新一届局领导到任后,按照省监督局要求,积极做市编委工作,于11月20日将监督处正式升格为监督检查局,为*市财政监督工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和平台,也为我们开展检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支撑。成立局后,全局同志精神面貌为之一新,工作学习热情明显增强,工作业绩也有了明显提高。仅20*年最后一个月,共收缴罚款18万元。

(二)狠抓学习,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财政监督检查是一项执法工作,现行的财经法规都是我们执法的重要依据。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是财政监督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为此,我们要求每一名检查人员除精通会计、审计的相关业务知识外,还要对中央、地方各级的财经法规了如指掌。在学习的时间上,我们除每年在春节前后统一组织学习外,还每月集中一至两天时间进行法规业务学习;在学习的方式上,我们主要采取集中学、自学、专家授课、经验交流等形式。通过经常组织学习,使检查人员的法规意识明显增强,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一年来,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上从未接到被检对象投诉、申述、复议的案件。

(三)强化保障,树立廉洁执法的良好形象。财政监督是一种执法行为,与监督对象是检查与被检查的关系,因此,就有可能存在滋生腐败的温床。为此,我们一是经常对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廉洁自律教育、警示教育,以使其警钟常鸣;二是制定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六不准”,并严格执行两人以上进行财政检查的规定,以相互监督和制约;三是设立了检查专用车,以保证检查人员按时到岗;四是统一安排午餐,以避免检查人员不廉洁现象的发生。以上措施和办法,都为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一年来,监督检查工作从未因检查人员自律不严而受到被检单位的投诉。

二、抓住重点,是确保工作成效的基础。

监督检查工作能否取得成效,能否发挥其职能,关键是要选准检查工作的突破口。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的深入,应随时调整工作重心,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以确保财政监督的工作成效。

(一)抓好经常性监督检查。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上,我们除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外,还要结合*地区的实际情况,既要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的软环境,又要顾及被检单位的实际情况,还要与税务、审计、纪检协调,防止时间安排上发生矛盾,以减轻被检单位的负担。在确定检点时,我们主要采取民主公开、集思广益的办法,充分征求意见。一是本处人员根据平时的了解掌握,确定年度检查初步计划;二是征求其它业务处室的意见,完善检点;三是全处集体讨论,去粗取精,确保工作重点突出;四是领导把关审批。20*年,我们确定了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核心,以专项资金检查为重点的工作思路,由于工作重点突出,工作成效也较为明显。全年共查出违纪资金8750万元,收缴罚款89万元,收缴入专户580万元,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财政监督工作任务。尤其是对房产局无籍房收入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出未缴财政专户1622万元、坐支应缴专户款1344万元,未经政府采购240万元。我们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局领导,后又报给市政府。市领导高度重视,研究了处理意见,现已收回剩余的278万元售房款,对未经政府采购问题也进行了严肃处理。

(二)抓好临时性工作任务。20*年局领导交给我们多项临时性检查任务,这些问题几乎都是各业务处工作中遇到的比较棘手问题,我们克服检查人员少等困难对此予以了及时圆满完成。20*年上半年,市政府让财政局对1998年以来小区整治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小区改造工程资金,由于时间长,期间几经人员更替,加上资金运转繁杂,市审计局和财政局其他有关处室曾先后对其检查过,但也都因为情况错综复杂不了了之。20*年6月,市领导又责成财政局把情况搞清,局领导把此项工作任务交给了我们。我们派出一名同志和综合处专管员一起,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将*市7年来1.1亿元小区改造资金收入支出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对收入凭证、支出决算及其他原始票据逐笔核实,向市政府递交了结论性的意见,将我市多年来小区改造工程中的财务问题划上了句号。此项工作受到了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抓好内部监督检查。财政部门作为履行资源配置和宏观调控的职能机关,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是十分必要的,是财政监督的一项长期的、不容忽视的任务,是财政部门做好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重要手段。20*年7月份,我们按照局党组指派,对我局一单位基建及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通过检查发现票据不合规、未参加政府采购等问题。我们已给局党组写了检查报告,局领导非常重视,已经纠正处理。

三、严格执法,是确保工作成效的关键。

严格执法是财政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为了使财政监督真正起到震慑、示范和教育的作用,减少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从根本上规范财经秩序,必须强化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必须坚持执法依据、执法人员和执法审理的统一,这是严格执法的基础,也是确保工作成效的关键所在。

(一)统一执法依据。作为市级财政监督检查单位,我们在执法的依据上主要以中央、省、市的法律规章为依据,针对当前一些单位违规违纪问题同时触犯不同法规,定性不一、处罚不一的问题,我们坚持下位法服从上位法的规定,全面正确地运用法律。结合近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们对当前监督检查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理归纳,注明执法依据、如何定性及处罚标准等,并统一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学习,以有利于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在具体执法中,我们要求每名执法人员对每个检查单位的定性上必须依据准确、处理适当,决不乱找依据、断章取义、因人而异,从而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效地避免了行政诉讼的发生。

财政局监督检查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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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几年来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领导重视,加强机构建设

目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理论和实践证明,“市场经济越发展,财政监督越重要”。为此,我局高度重视财政监督这项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和白山市财政局在机构改革后对财政工作职能的调整,于20*年2月份组建了财政监督检查局,进一步明确了财政监督检查局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在领导的任用和干部的选配上进行了严格把关,把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德才兼备的同志充实到财政监督机构中来,提高了财政监督工作的整体战斗力。局长于景泉同志经常强调,“财政监督工作很重要,它是一面镜了,能够从不同侧面反映出财政工作的不足和缺点。局务会经常将财政监督工作作为重要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县政府领导多次在全县审计和财政财务管理会议上指出“财政监督检查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建立起内外监督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检查机制,加大检查和处理力度,积极开展工作,开创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在县政府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提高了我们监督检查工作的地位,增强了影响力,树立了财政监督的权威,使我们全体监督检查人员对做好工作增强了信心、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监督行为

为了切实履行监督职能,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我们制定下发了《*县人民政府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工作纪律准则》,转发了吉林省《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程》,制定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人员纪律、保密制度、学习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为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监督检查工作透明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确保监督工作的规范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统一安排,归口管理

我们每年度都根据省财政监督局工作要点和我县财政工作的中心任务,合理地安排全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将监督检查工作纳入计划管理的轨道,年初局内各科室将当年拟要检查的项目,重点部门及检查实施时间以书面形式提交过来,然后我们将计划检查内容进行汇总,经局领导审定后,报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执行。检查实行计划管理后,避免了重复检查的现象,对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财政检查行为,提高财政检查工作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做到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四)强化舆论宣传,扩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影响面

为了宣传财政监督的职责,地位和作用,让全社会了解财政监督,支持财政监督工作。我们一是利用*电视台的新闻专访的形式宣传财政监督检查局的工作范围和监督检查程序;二是利用*矿泉城报全文刊载吉林省财政监督检查条例,宣传财政监督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对违反财经纪律“小金库”等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财政监督工作。

(五)专项重点检查,坚持常抓不懈

预算非税收入征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专项资金检查,是我们财政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几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加强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改革这个中心,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兼顾、查改结合”的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在财政管理中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的问题,不断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对全县各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开展了预算非税收入征收情况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专项资金检查。非税收入征收情况检查主要包括非税收入缴库(专户)情况,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有无拖欠,截留应缴财政收入,有无另立收费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有无不按照规定和保管收费票据行为等;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方面主要包括《会计法》执行情况,有无不依法设账,会计核算不真实,造假账,未按规定任用会计人员等问题,在专项资金检查方面我们对社会焦点,难点和热点特别关注,将社会保障资金,三农专项资金作为关注和首先安排监督的对象,将掌握“钱、物、人”分配权力的部门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通过严肃认真的监督检查,查处和纠正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违规违纪问题,收到了实效。

(六)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观念

建立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是我们的工作方向,不断地更新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是做好监督工作的前提条件,几年来我们坚持监督检查和管理服务相结合,对查出的违纪问题,本着纠正和解决为目的。改变过去那种只重检查,不重管理,只重收缴,不重整改建制,监督检查与管理服务相脱节的做法,变单纯的监督检查为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寓指导于监督之中,重规范,轻处罚,把监督检查与建章健制,堵塞管理漏洞结合起来,达到为财政管理服务,为财政中心工作服务,为财政改革服务的目的。财政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如何,不仅关系到财政部门的形象,也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对此,我们特别注重工作作风的转变,教育干部牢固求真务实,公平公正,严谨高效的工作思想,在行使监督职权时,对新有的被监督对象要一视同仁,让被监督对象理解财政监督,自觉接受财政监督,配合支持财政监督。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时刻注意处罚不是目的,规范管理,纠正和解决问题才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我们在对各乡(镇)检查过程中,经常帮助被检查单位建章建制,完善财务核算,在下达检查处理决定时,要提出改进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受到被检查单位的欢迎和好评,有的部门和单位主动邀请我们去帮助加强财务管理,解决财务核算的问题,自觉主动地接受财政预算监督。

二、几年来的一点工作体会

通过几年来的财政监督工作,使我们体会到,要搞好财政监督工作。

一要紧紧围绕政府和财政管理的中心工作任务,关心人民群众的热点和难点积极帮助分忧解难、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财政监督工作系统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更不能“错位”的定位理念,牢固确立财政监督在经济监督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二是要协调好和妥善处理好财政监督机构与财政内部各职能科室和处理其它经济监督机构之间的关系。财政管理的工作主要是通过财政业务科室来完成,财政监督的高效运行要借助财政内部各业务科室的工作成果,因此,财政监督要处理好与财政内部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关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以促进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全面开展。目前代表政府行使经济监督权力的如审计、税务、物价、监督等部门都有各自的职责和工作范围,在具体的监督检查过程中,都有可能与财政监督业务相交,如果不处理好与这些部门的关系就会造成执法部门相无掣肘,削弱监督力量,损害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注要协调好关系,按照工作互相通报情况,增进了解,工作上相互促进,相互支持。

三是注重财政干部素质的培养,要搞好财政监督工作,必须重视财政监督检查队伍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财政监督干部的综合素质。

三、工作设想

(一)财政收支管理监督方面

围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抓住财政收支中的重点,难点和领导关心的问题,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在财政收入管理监督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各项税收和预算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偷逃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保证各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库;在财政支出方面,要选择扶贫资金、社保资金、财政转移支付等比较敏感性支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收入的完整、安全和支出的有效。建立健全有效的财政收支监控机制。

(二)不断强化财政内部监督

为了提高财政工作运行质量,我们要根据《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对财政内部各业务科室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运行行为的监督检查,抓住预算和资金两个重要环节,参与预算管理,不断提升内部监督,工作层次,为财政工作的圆满完成提供保障。

(三)强化会计监督,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监督是财政监督的重要方面,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是财政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根据目前伪造凭证,造假账等较为普遍的情况,要加大打击做假账工作力度。要本着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为加强财政管理服务的宗旨,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行业和单位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会计监督,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运行质量。

财政局监督检查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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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行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和泰州市财政局构建“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长效管理机制的要求,全局各有关科室认真贯彻落实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并根据各自的财政监督内容和职责分工以及细化的目标任务,结合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安排了2013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财政监督科在对各科室检查计划进行汇总整理的基础上,制定了《区财政局2010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经局领导审核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1、精心组织实施。

各科室要按照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的时间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各项监督检查项目,监督检查前要精心准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相关的监督检查通知、整改意见、处理处罚决定等文书由相应的责任科室拟发,并抄送财政监督科。

2、遵守监督规程。

各科室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项目时,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有关调查、核查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对检查、调查或核查组提交的财政检查、调查或核查报告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报局领导审批。

3、规范处理整改。

各业务科室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不涉及行政处理处罚的问题,应及时要求并督促单位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分管领导,同时抄送财政监督科;对日常监督中发现被监督对象有财政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报局领导审定,对确需行政处理处罚的重大问题,由财政监督科及时整合检查力量开展专项检查。财政监督科专项检查结束后应及时下达财政检查结论或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涉及到相关科室的,抄送相关科室;各相关科室要结合日常财政管理负责督促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并将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分管领导,同时抄送财政监督科。

4、完善财政管理。

财政监督检查项目结束后,各科室要及时跟踪被监督单位整改意见、处理处罚决定的落实情况,必要时可以实施回访制度;同时要充分利用财政监督成果,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加强财政政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5、加强监督考核。

财政局监督检查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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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计划经济时期,财政监督主要是监管国有企业,主要目的是查补收入,主要方式是以查账为主。二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发生了变化,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快速提高,财政支出的监督成为重点,专项检查为主要方式。三是1998年随着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逐步推进,财政监督形成了“收支并举、监管并重”的工作格局。在实际工作中,专职的财政监督机构主要是对财政运行结果进行监督,财政部的各业务管理司在财政管理过程中,也在从事财政控制和监督,主要是从决策和过程进行监督。

从财政监督的发展历史上看,专职财政监督机构不管是对企业的监督还是对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基本上是以对外监督为主。1999年财政部开始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部内部各职能机构的财务管理、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2000年监督局设立了内审处,财政监督才开始了由传统的对外监督向对内监督转变,但对内监督的力度和得到重视的程度还远远不够。

新中国成立后,受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没有设立独立的审计机构,其职能是在财政部的财政检查司(后改为“财政监察司”),1958年该机构被撤销,1978年又重新恢复。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需要,1983年国家设立审计署,财政部的监督机构连同财政监察业务工作一并移交给了审计署(1986年财政部重新恢复设立了监督监察司)。1995年国家出台了《审计法》,明确规定了审计部门的职责是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从审计的职责上看,对政府收支审计、对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目前财政监督的职责存在重复。

我国审计机构设置同很多国家不同,它是国务院的政府组成部门(国外的审计机构多数不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履行对政府的监督职能),特别是随着我国审计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审计范围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职能重复问题表现得越来越严重,矛盾越来越突出,成为每一次国务院机构改革都要讨论的重要议题。这个问题如不从体制上加以研究和解决,以后的矛盾还将继续存在。

存在上述矛盾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财政监督的历史沿革形成的监督惯性,在审计署成立后,没有重新调整财政监督的工作思路,导致财政监督始终存在定位模糊的问题;二是随着财政改革不断深化,财政监督的职能也应该重新进行调整。

关于财政监督的职能定位问题,财政部的多位领导也多次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2003年,财政部领导明确提出监督检查局和专员办在认真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能的基础上,要使财政监督和业务司的管理工作融为一体,使专员办逐步参与业务司的管理工作,这将是财政监督工作新的发展方向。

2004年,时任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提出专员办要加强对中央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的审核,改变专员办过多依赖各业务司临时布置安排工作的现状,专员办通过履行制度化规定的工作职责,还可以对各业务司的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

2004年,时任财政部纪检组长金莲淑提出通过调整和完善专员办的业务工作机制,把财政监督和专员办作为一个环节、一个组成部分,设计到财政运行之中、根植到财政管理当中,促进专员办的长远稳定发展。原财政部纪检组长贺邦靖也多次提出财政监督要做到“三个贯穿”,要融入财政的中心工作之中。财政部纪检组长刘建华分管监督局和专员办的工作后,也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财政监督顶层设计,并且出台了关于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12条意见,明确了加强和改进财政监督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强调要进一步发挥专员办的作用,把专员办作为业务司局在地方的中央财政监督工作的第一选择和主要依托,要不断强化预算监督,不断提升综合财政监管的水平和质量。

财政局监督检查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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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严格按照“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以促进“十二五”时期经济发展、科技教育、资源环境、民生工程等方面主要指标的实现为目标,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抓手,以宏观经济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为重点,长远规划,稳步推进,以严明的纪律确保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工作中,遵循以下原则:

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区里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项监督检查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个方面的监督监管作用,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着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又要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年度部署及工作重点,找准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既要从全局和宏观出发考虑和解决问题,又要充分考虑不同区域和行业的差异和特点,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合理确定监督检查工作的内容、方法、进度,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查纠结合,务求实效。要通过监督检查,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和查办案件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和任务分工

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今明两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点对以下八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主要是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全区“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全面贯彻落实“六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与国家和省、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全区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了有效对策措施;在执行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负责。

(二)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情况。主要是各专项规划是否有效衔接,是否符合总体规划和“三区”融合发展、错位发展的要求;国家和省、市扶持政策和事项是否有效落实,配套政策措施是否明确可行;优势产业培植、重点园区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有序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公开透明,是否存在滞留、挪用、挤占、截留财政专项资金的行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招标投标活动是否依法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是否落实。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区财政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监察局共同负责。

(三)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是“米袋子”和“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是否落实,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受到严肃查处。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物价局共同负责。

(四)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情况。主要是重点水利项目建设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实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是否健全,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不断完善创新。由区水利局、区监察局共同负责。

(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本地实际,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由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

(六)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1.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目录支持方向,国家和省、市专项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项目建设和运营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共同负责。2.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财政资金和其他渠道来源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由区科技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共同负责。

(七)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1.政府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环保局共同负责。2.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工作是否有效。由区环保局负责。

(八)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供地等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由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

财政、审计部门要强化对政府投资的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各项监督检查的牵头负责部门要根据已有的监督检查机制或工作需要提出所负责监督检查的参与部门。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是一项涉及全局的复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由区纪委牵头,成立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任组长,区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区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承办。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要协助驻在部门组织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二是精心安排部署。各项监督检查牵头部门要会同参与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指导原则、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实施步骤等内容,重点对今明两年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安排;要根据方案提出年度检查计划,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避免同一时间到一个地方或部门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监督检查实际,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调整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等内容,保证监督检查顺利进行。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项监督检查都要结合工作进度,逐步建立健全一套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体现监督检查特点、涵盖监督检查全过程的工作制度,包括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效果评估、纪律执行、成果运用等方面规定,形成保证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有效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监督检查小组每次检查结束后,都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每半年要集中汇报阶段性工作。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之间要协调运作,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增强监督检查综合效应。

《财政局监督检查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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