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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标准》,需要把握以下四个基本价值导向。
一、强调园所规划意识
《标准》把“规划幼儿园发展”作为园长首要的专业职责,“专业要求”第一条要求园长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这是办园的基本要求。园长应该掌握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熟悉《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只有把握好相关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才能清醒地认识幼儿园的发展现状,分析幼儿园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形成良性发展思路。
在把握正确办园方向的前提下,园长要组织专家、教职工、家长、社区人士等多方力量参与制定幼儿园发展规划,依据发展规划指导教职工制订并落实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提供人、财、物等条件支持,并监测幼儿园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与成效,根据实施情况不断修正幼儿园发展规划,调整工作计划,完善行动方案。
可以说,只有超前规划好幼儿园的发展,才能更好地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做到统筹兼顾,分工实施,形成发展合力,从而更好地推动学前教育发展,覆盖城乡的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才能最终形成。
二、突出遵循教育规律
幼儿园园长集教育者、领导者和管理者三种角色于一身。对于管理者、领导者的角色,园长一般比较熟悉与擅长,但对于教育者的角色,并不是所有园长都熟悉和擅长,甚至是某些园长的短板和弱项,这正是《标准》对园长提出的新要求。
通俗地说,园长必须懂教育。园长不仅要掌握幼儿园保育教育的原则和原理,更要熟知幼儿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科学地创设环境、设计课程教学、安排一日生活和游戏活动等,确保提供有质量的幼儿园保育教育。
《标准》强调文化育人的功能,要求园长把文化育人作为办园的重要内容与途径,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为此,园长应该具备一定的自然、人文知识,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艺术修养,了解幼儿园文化建设的基本理论,掌握促进优秀文化融入幼儿教育的方法和途径,掌握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理解和欣赏幼儿的特有表达方式,通过多种途径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目前,相对于基础教育其他阶段来说,学前教育阶段的市场化、商业化倾向仍然较为严重。为此,《标准》要求园长把幼儿的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对幼儿发展应有合理期望,尤其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防止和克服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园长应该掌握国家关于幼儿不同年龄阶段的发展目标和幼儿园保育教育目标,熟悉幼儿园环境创设、幼儿园一日生活、游戏活动等教育活动组织与实施的知识和方法,了解国内外幼儿园保育教育的发展动态和改革经验,了解教育信息技术在幼儿园管理和保育教育活动中应用的一般原理和方法。
总之,园长要以维护幼儿的人格和权益、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和良好发展为根本目的,作出具有师德和教育智慧的专业判断,确保优质的资源、先进的教育、科学的方法进入幼儿园。
三、要求引领教师成长
园长是教师成长的引领者和促进者。园长应该尊重、信任、团结和赏识每一位保教人员,促进保教人员团结合作;园长在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要发挥引领作用,积极创设条件,激励教师的专业发展;园长要具有明确的建立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的意识。
园长要掌握引领教师成长的知识与方法,熟悉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各阶段的规律和特点,掌握指导教师开展保育教育实践与研究的方法,引导教师开展园本教研、合作学习,激励教师主动发展。具体执行中,可以根据教师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工作年限或工作经验、不同学科领域、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学习需求等,组建各种学习型组织,促进教师的小组集体学习和共同发展。同时,园长还要特别关照每位教师的个人规划与专业发展,全程指导教师从职业生涯规划到具体发展计划的制定,并监控实施的关键阶段和重点步骤,提供必要的个别化支持和指导,确保每一位教师个体专业发展的实现。
《标准》凸显了幼儿园教研活动的重要性,要求园长“领导和保障保育教育研究活动的开展,提升保育教育水平”。例如:指导幼儿园教师根据每个幼儿的发展需要,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建立园长深入班级指导保育教育活动制度,利用日常观察、观摩活动等方式,及时了解、评价保育教育状况并给予建设性反馈等。这些基于实践的教研活动,有助于幼儿园保教质量的不断提升,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标准》强调突出师德建设,培养优良的师德师风,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引导支持教师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情操、掌握扎实学识、秉持仁爱之心,不断提升教师的精神境界。同时要求园长增强保教人员的法治意识,严禁歧视、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四、注重自身能力提升
要成为一个专业化的园长,必须具备自我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标准》要求园长: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将学习作为园长专业发展、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优化专业知识结构,提高科学文化艺术素养;与时俱进,及时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势;注重学习型组织建设,使幼儿园成为园长、教师、家长与幼儿共同成长的家园。
每一个园长都应该对照《标准》的六大方面60个条目,认真反思和自我检核,评估自己的强项和弱项,制定自我专业发展规划。所谓“缺什么就补什么,差什么就修炼什么”,园长应该不断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和积极主动性,克服日常琐事的困扰,预留一定的学习实践时间,把专业发展作为工作和生活的组成部分,积极主动地自学,参加各种学习和研究活动,养成不断学习和提高专业能力的习惯,修炼职业道德,增进专业理解,提升教育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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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
教师能力良莠不齐。各技工院校为满足办学需要,采取多渠道招聘教师措施:有的来源于企业一线,技能实操熟练,但没有教师资格证;有的是非师范类大学毕业后考编进校,缺乏相应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有的虽是师范院校毕业,但缺乏实际教学经验。部分中青年教师缺乏系统学习培训,教学能力和经验欠缺。一方面,教师授课方式单一,导致课堂没有生机,教学效果达不到预期目的。另一方面,理论与实践脱节,培养的人才难以满足新时代对技能人才的要求。部分技工院校对提升教师教学能力重视程度不够。由于制度保障、资金缺乏和措施落实落地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教研活动少,师资培训少,教师与企业交流少。教师教学激励措施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措施不健全,影响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措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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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质量为基础,以实现品牌“自主化、国际化、高端化、集聚化”为目标,培育、发展、宣传、保护、扶持一批知名品牌,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优化升级,增强我区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为打造最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标志性区域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
1、至2013年,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件(行政认定)、累计达4件,新增省著名商标10件、累计达48件,新增市知名商标45件、累计达153件;新增省名牌产品3个、累计达22个,新增市名牌产品10个、累计达100个;新增省级出口品牌2个、市级出口品牌4个。
2、至2015年,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件(行政认定)、累计达5件,新增省著名商标18件、累计达56件,新增市知名商标60件、累计达168件;新增省名牌产品6个、累计达25个,新增市名牌产品20个、累计达110个;新增省级出口品牌3个、市级出口品牌6个。
三、重点工作
㈠突出重点行业领域
1、培育新兴产业品牌。将品牌培育与技术、管理、营销创新紧密结合,在物联网、软件与服务外包、ic与工业设计、生物医药、影视文化传媒、网络经济、通讯技术、航空电子等行业领域大力推行品牌和标准化战略,着力培育一批新兴产业自主品牌,依托品牌化发展提升产品附加值与市场占有率。
2、提升先进制造业品牌。按照转型发展要求,加快改造提升机械、电气、冶金、轻工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品牌产品,促进传统制造业加快提质增效,使我区先进制造业技术水平位于全市前列。依托优势产业集群建设,着重抓好重点产业、重点产品的品牌争创和培育,强势打造一批品牌集群。
3、打造高端服务业品牌。积极引进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管理体系,推广应用先进服务技术和服务标准,努力形成一批高端服务业品牌企业。在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等新兴服务业,商业、餐饮等传统服务业,水、电、气、交通等公共服务业,以及其它消费热点领域,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争创服务业品牌。
4、发展现代农业品牌。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区域特色,巩固提高传统优势产品,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培植一批覆盖面广、影响力大、产品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产品,重点培育果品、蔬菜、名特茶、优质粮油、花卉苗木、特种水产、畜禽及奶制品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农副产品品牌。
㈡夯实品牌建设基础
1、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推动企业加快研发机构建设,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开发掌握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应市场需要的新产品,提高品牌的科技含量。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步伐,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抢占发展的制高点。
2、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质量体系、标准化管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的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努力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加强对商标注册工作的指导,引导企业增强商标意识,不断拓展商标注册的领域和空间。
3、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人才培育机制,引导企业加快建设一支具有质量技术意识和名牌品牌意识的高素质员工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精通质量管理及品牌运营的经营管理人才。同时,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尊重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
㈢加大品牌扶持力度
区设立品牌奖励专项资金,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由区经信局、财政局共同管理使用,主要用于市品牌奖励资金的配套及区品牌创建先进单位的扶持,支持品牌培育、宣传、保护工作。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商务部出口名牌、“中华老字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4万元;
2、对获得省著名商标、省名牌、省出口名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3、对获得市知名商标、市名牌、市出口名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0.5万元;
4、对在境外注册商标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0.5万元。
5、对新兴产业企业获得以上品牌,按照政策标准(《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更大力度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六年行动计划(双倍增计划)的通知》给予1.2倍奖励,其中物联网产业企业按照政策标准给予1.5至2倍奖励。
㈣优化品牌发展环境
1、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通过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督体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为品牌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发展空间。完善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切实提高确权、维权效率和效能。
2、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建立品牌推广展示平台,利用大型会展平台、品牌展示商场等宣传窗口品牌产品信息,支持自主品牌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大品牌建设的宣传力度,扩大品牌知名度,弘扬传播品牌文化,形成全社会宣传品牌、保护品牌、发展品牌的良好氛围。
3、搭建沟通交流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培育企业自主品牌、行业标准,跟踪国外新产品、新技术和品牌信息,开展国际间交流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积极发挥指导和服务作用,为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供良好服务。提高中介机构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和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知识化、公信力较强的品牌研究、咨询、评价中介机构。
㈤提高工作组织程度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经信、财政、商务、工商、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区品牌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负责对口协调全区品牌培育计划,制定全区品牌战略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全区品牌建设工作,加大力度推进品牌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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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
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是落实国家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的客观要求,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重要体现,是推进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手段,是创新驱动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着力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内容,对于建设节能低碳、绿色生态、集约高效的建筑用能体系,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本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制定,是指导“十三五”时期我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规划。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一)工作基础
“十二五”时期,我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事业取得重大进展,建筑节能标准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在严寒及寒冷地区全面展开,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节能改造在重点城市及学校、医院等领域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进一步扩大,圆满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建筑节能标准稳步提高。全国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全部修订完成并颁布实施,节能性能进一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基本达到100%,累计增加节能建筑面积70亿平方米,节能建筑占城镇民用建筑面积比重超过40%。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新疆等地开始在城镇新建居住建筑中实施节能75%强制性标准。
绿色建筑实现跨越式发展。全国省会以上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开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浙江、山东、深圳等地开始在城镇新建建筑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推广绿色建筑面积超过10亿平方米。截至2015年底,全国累计有4071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面积超过4.7亿平方米。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全面推进。截至2015年底,北方采暖地区共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9.9亿平方米,是国务院下达任务目标的1.4倍,节能改造惠及超过1500万户居民,老旧住宅舒适度明显改善,年可节约650万吨标准煤。夏热冬冷地区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7090万平方米,是国务院下达任务目标的1.42倍。
公共建筑节能力度不断加强。“十二五”时期,在33个省市(含计划单列市)开展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对9000余栋建筑进行能耗动态监测,在233个高等院校、44个医院和19个科研院所开展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及节能改造试点,确定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11个,实施改造面积4864万平方米,带动全国实施改造面积1.1亿平方米。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十二五”时期共确定46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100个示范县和8个太阳能综合利用省级示范,实施398个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装机容量683兆瓦。截至2015年底,全国城镇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超过30亿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超过5亿平方米,可再生能源替代民用建筑常规能源消耗比重超过4%。
农村建筑节能实现突破。截至2015年底,严寒及寒冷地区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对117.6万户农房实施节能改造。在青海、新疆等地区农村开展被动式太阳能房建设示范。
支撑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有15个省级行政区域出台地方建筑节能条例,江苏、浙江率先出台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组织实施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关键技术体系研究与集成示范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研发项目,在部科技计划项目中安排技术研发项目及示范工程项目上百个,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组织实施中美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合作研究与示范、中欧生态城市合作项目等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理念和技术,促进我国相关领域取得长足发展。
同时,我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建筑节能标准要求与同等气候条件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偏低,标准执行质量参差不齐;城镇既有建筑中仍有约60%的不节能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低,居住舒适度较差;绿色建筑总量规模偏少,发展不平衡,部分绿色建筑项目实际运行效果达不到预期;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形式单一,与建筑一体化程度不高;农村地区建筑节能刚刚起步,推进步伐缓慢;绿色节能建筑材料质量不高,对工程的支撑保障能力不强;主要依靠行政力量约束及财政资金投入推动,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尚不完善。
(二)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进程加快,人民群众改善居住生活条件需求强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能源资源利用模式亟待转型升级,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l展面临大有可为的机遇期,潜力巨大,同时困难和挑战也比较突出。
从发展机遇看,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推进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建设生态文明、把绿色展理念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等发展战略,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指明了方向;广大人民群众节能环保意识日益增强,对建筑居住品质及舒适度、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及绿色消费等密切关注,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奠定坚实群众基础。
从发展潜力看,在建筑总量持续增加以及人民群众改善居住舒适度需求、用能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通过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加大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力度,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使建筑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可以有效遏制建筑能耗的增长趋势,实现北方地区城镇民用建筑采暖能耗强度、公共建筑能耗强度稳步下降,预计到“十三五”期末,可实现约1亿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将对完成全社会节能目标做出重要贡献。
从发展挑战看,我国城镇化进程处于窗口期,建筑总量仍将持续增长;经济发展处于转型期,主要依托建筑提供服务场所的第三产业将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处于提升期,对居住舒适度及环境健康性能的要求不断提高,大量新型用能设备进入家庭,对做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生态文明建设、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工作出发点,以提高建筑节能标准促进绿色建筑全面发展为工作主线,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完善法规、策、标准、技术、市场、产业支撑体系,全面提升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改善建筑居住环境品质,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推进。从城镇扩展到农村,从单体建筑扩展到城市街区(社区)等区域单元,从规划、设计、建造扩展到运行管理,从节能绿色建筑扩展到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把节能及绿色发展理念延伸至建筑全领域、全过程及全产业链。
坚持统筹协调。与国家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污染防治等战略目标相协调、相衔接,统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推广、建筑文化发展、城市风貌塑造等工作要求,把握机遇,主动作为,凝聚政策合力,提高发展效率。
坚持突出重点。针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采取有力措施持m推进,务求在建筑整体及门窗等关键部位节能标准提升、高性能绿色建筑发展、既有建筑节能及舒适度改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重点领域实现突破。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民群众从被动到积极主动参与的角色转变,以能源资源应用效率的持续提升,满足人民群众对建筑舒适性、健康性不断提高的要求,使广大人民群众切实体验到发展成果,逐步形成全民共建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良性社会环境。
坚持创新驱动。加强科技创新,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及产品从被动跟随到自主创新。加强标准创新,强化标准体系研究,充分发挥新形势下各类标准的综合约束与引导作用。加强政策创新,进一步发挥好政府的行政约束与引导作用。加强市场体制创新,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自主性,鼓励创新市场化推进模式,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提升,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推广比例大幅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序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逐步扩大,农村建筑节能实现新突破,使我国建筑总体能耗强度持续下降,建筑能源消费结构逐步改善,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
具体目标是: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部分地区及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建筑节能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现阶段先进水平。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比重超过50%,绿色建材应用比重超过40%。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亿平方米,全国城镇既有居住建筑中节能建筑所占比例超过60%。城镇可再生能源替代民用建筑常规能源消耗比重超过6%。经济发达地区及重点发展区域农村建筑节能取得突破,采用节能措施比例超过10%。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及执行质量
加快提高建筑节能标准。修订城镇新建建筑相关节能设计标准。推动严寒及寒冷地区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加快实施更高水平节能强制性标准,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节能性能要求,引导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城市率先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地方标准,在不同气候区树立引领标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提炼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等环节共性关键技术,引领节能标准提升进程,在具备条件的园区、街区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集中连片建设。鼓励开展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
严格控制建筑节能标准执行质量。进一步发挥工程建设中建筑节能管理体系作用,完善新建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节能监管,强化工程各方主体建筑节能质量责任,确保节能标准执行到位。探索建立企业为主体、金融保险机构参与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保险制度。对超高超限公共建筑项目,实行节能专项论证制度。加强建筑节能材料、部品、产品的质量管理。
专栏3 新建建筑建筑节能标准提升重点工程
重点城市节能标准领跑计划。严寒及寒冷地区,引导有条件地区及城市率先提高新建居住建筑节能地方标准要求,节能标准接近或达到现阶段国际先进水平。夏热冬冷及夏热冬暖地区,引导上海、深圳等重点城市和省会城市率先实施更高要求的节能标准。
标杆项目(区域)标准领跑计划。在全国不同气候区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示范。结气候条件和资源禀赋情况,探索实现超低能耗建筑的不同技术路径。总结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施工及材料、产品支撑体系。开展超低能耗小区(园区)、近零能耗建筑范工程试点,到2020年,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1000万平方米以上。
(二)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量质齐升
实施建筑全领域绿色倍增行动。进一步加大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力度,逐步实现东部地区省级行政区域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中部地区省会城市及重点城市、西部地区省会城市新建建筑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继续推动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等重点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推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推动有条件的城市新区、功能园区开展绿色生态城区(街区、住区)建设示范,实现绿色建筑集中连片推广。
实施绿色建筑全过程质量提升行动。逐步将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加强和改进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善绿色建筑发展要求,引导各开发地块落实绿色控制指标,建筑工程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完善和提高绿色建筑标准,完善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制定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条件地区适当提高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绿色生态城区及重点功能区内新建建筑中高性能绿色建筑建设比例。加强绿色建筑运营管理,确保各项绿色建筑技术措施发挥实际效果,激发绿色建筑的需求。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质量事中事后监管。
实施建筑全产业链绿色供给行动。倡导绿色建筑精细化设计,提高绿色建筑设计水平,促进绿色建筑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完善绿色建材评价体系建设,有步骤、有计划推进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建立绿色建材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动态绿色建材产品目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中优先使用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建设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培育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龙头企业;完善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标准及技术体系。积极发展钢结构、现代木结构等建筑结构体系。积极引导绿色施工。推广绿色物业管理模式。以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及推广应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
专栏4 绿色建筑发展重点工程
绿色建筑倍增计划。推动重点地区、重点城市及重点建筑类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引导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建设,力争使绿色建筑发展规模实现倍增,到2020年,全国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50%,新增绿色建筑面积20亿平方米以上。
绿色建筑质量提升行动。强化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逐步强化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在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约束作用。加强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建设跟踪管理,加强对高星级绿色建筑和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引导,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中,二星级及以上等级项目比例超过80%以上,获得运行标识项目比例超过30%。
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超过40%;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15%。
(三)稳步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水平
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严寒及寒冷地区省市应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要求,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供热管网智能调控改造。完善适合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路线,并积极开展试验。积极探索以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为重点,多层建筑加装电梯等适老设施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等同步实施的综合改造模式。研究推广城市社区规划,制定老旧小区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技术导则。创新改造投融资机制,研究探索建筑加层、扩展面积、委托物业服务及公共设施租赁等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改造的利益分配机制。
不断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深入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建立健全能耗信息公示机制。加强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管理,逐步加大城市级平台建设力度。强化监测数据的分析与应用,发挥数据对用能限额标准制定、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引导各地制定公共建筑用能限额标准,并实施基于限额的重点用能建筑管理及用能价格差别化政策。开展公共建筑节能重点城市建设,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等市场化改造模式。推动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节约型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建设,积极开展绿色校园、绿色医院评价及建设试点。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学校、医院节能及绿色化改造试点。
专栏5 既有建筑节能重点工程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在严寒及寒冷地区,落实北方清洁取暖要求,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在夏热冬冷及夏热冬暖地区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示范,积极探索适合气候条件、居民生活习惯的改造技术路线。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2020年前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城镇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
老旧小区节能宜居综合改造试点。从尊重居民改造意愿和需求出发,开展以围护结构、供热系统等节能改造为重点,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给水、排水、电力和燃气等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绿化、甬路、停车设施等环境综合整治等为补充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试点。
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行动。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引导能源服务公司等市场主体寻找有改造潜力和改造意愿建筑业主,采取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方式投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现运行管理专业化、节能改造市场化、能效提升最大化,带动全国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亿平方米以上。
节约型学校(医院)。建设节约型学校(医院)300个以上,推动智慧能源体系建设试点100个以上,实施单位水耗、电耗强度分别下降10%以上。组织实施绿色校园、医院建设示范100个以上。完成中小学、社区医院节能及绿色化改造试点50万平米。
(四)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引导各地做好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勘察和建筑利用条件调查,编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研究建立新建建筑工程可再生能源应用专项论证制度。加大太阳能光热系统在城市中低层住宅及酒店、学校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的推广力度。实施可再生能源清洁供暖工程,利用太阳能、空气热能、地热能等解决建筑供暖需求。在末端用能负荷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建设区域可再生能源站。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建筑工程中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做好“余热暖民”工程。积极拓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形式,推广高效空气源热泵技术及产品。在城市燃馕锤哺呛臀鬯厂周边地区,推广采用污水厂污泥制备沼气技术。
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质量。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实践总结及后评估,对典型示范案例实施运行效果评价,总结项目实施经验,指导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践。强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运行管理,积极利用特许经营、能源托管等市场化模式,对项目实施专业化运行,确保项目稳定、高效。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关键设备、产品质量管理。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标准体系,加快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阶段的技术标准制定和修订,加大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专栏6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重点工程
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结合太阳能资源禀赋情况,在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以及其他有公共热水需求的场所和条件适宜的居住建筑中,加快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积极探索太阳能光热采暖应用。全国城镇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20亿平方米以上。
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在建筑屋面和条件适宜的建筑外墙,建设太阳能光伏设施,鼓励小区级、街区级统筹布置,“共同产出、共同使用”。鼓励专业建设和运营公司,投资和运行太阳能光伏建筑系统,提高运行管理,建立共赢模式,确保装置长期有效运行。全国城镇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1000万千瓦以上。
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广使用各类热泵系统,满足建筑采暖制冷及生活热水需求。提高浅层地能设计和运营水平,充分考虑应用资源条件和浅层地能应用的冬夏平衡,合理匹配机组。鼓励以能源托管或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管理运营能源站,提高运行效率。全国城镇新增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2亿平方米以上。
空气热能建筑应用。在条件适宜地区积极推广空气热能建筑应用。建立空气源热泵系统评价机制,引导空气源热泵企业加强研发,解决设备产品噪音、结霜除霜、低温运行低效等问题。
(五)积极推进农村建筑节能
积极引导节能绿色农房建设。鼓励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按《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绿色农房建设导则》(试行)等进行设计和建造。鼓励政府投资的农村公共建筑、各类示范村镇农房建设项目率先执行节能及绿色建设标准、导则。紧密结合农村实际,总结出符合地域及气候特点、经济发展水平、保持传统文化特色的乡土绿色节能技术,编制技术导则、设计图集及工法等,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在有条件的农村地区推广轻型钢结构、现代木结构、现代夯土结构等新型房屋。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加强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提高农房节能设计和建造能力。
积极推进农村建筑用能结构调整。积极研究适应农村资源条件、建筑特点的用能体系,引导农村建筑用能清洁化、无煤化进程。积极采用太阳能、生物质能、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在经济发达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较重地区农村,结合“煤改电”工作,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采暖。
四、重点举措
(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结合建筑法、节约能源法修订,将实践证明切实有效的制度、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加强立法前瞻性研究,评估《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效果,适时启动条例修订工作,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相关立法工作。引导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出台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地方法规。不断完善覆盖建筑工程全过程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配套制度,落实法律法规确定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强化依法行政,提高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二)加强标准体系建设
根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需求,适时制修订相关设计、施工、验收、检测、评价、改造等工程建设标准。积极适应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要求,编制好建筑节能全文强制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鼓励各地编制更严格的地方节能标准,积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引导企业制定更高要求的企业标准,增加标准供给,形成新时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国际合作,积极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标,并加快转化为适合我国国情的国内标准。
专栏7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部分标准编制计划
建筑节能标准。研究编制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全文强制性技术规范;逐步修订现行建筑节能设计、节能改造系列标准;制(修)订《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
绿色建筑标准。逐步修订现行绿色建筑评价系列标准;制(修)订《绿色校园评价标准》《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运行维护技术规范》《既有社区绿色化改造技术规程》《民用建筑绿色性能计算规程》。
可再生能源及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标准。逐步修订现行太阳能、地源热泵系统工程相关技术规范;制(修)订《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三)提高科技创新水平
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依托“绿色建筑与建筑工业化”等重点专项,集中攻关一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关键技术产品,重点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分布式能源领域取得突破。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引导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引领工程。健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重点节能技术推广制度,技术公告,组织实施科技示范工程,加快成熟技术和集成技术的工程化推广应用。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理念、技术和管理经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专栏8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方向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技术方向。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技术体系及关键技术研究;既有建筑综合性能检测、诊断与评价,既有建筑节能宜居及绿色化改造、调适、运行维护等综合技术体系研究;绿色建筑精细化设计、绿色施工与装备、调适、运营优化、建筑室内健康环境控制与保障、绿色建筑后评估等关键技术研究;城市、城区、社区、住区、街区等区域节能绿色发展技术路线、绿色生态城区(街区)规划、设计理论方法与优化、城区(街区)功能提升c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分布式能源高效应用、区域能源供需耦合等关键技术研究、太阳能光伏直驱空调技术研究;农村建筑、传统民居绿色建筑建设及改造、被动式节能应用技术体系、农村建筑能源综合利用模式、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等适宜技术研究。
(四)增强产业支撑能力
强化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材料产品产业支撑能力,推进建筑门窗、保温体系等关键产品的质量升级工程。开展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建设,推进产业链整体发展,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标准化、工程化、产业化。促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咨询、科研、规划、设计、施工、检测、评价、运行维护企业和机构的发展。增强建筑节能关键部品、产品、材料的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能力建设。
专栏9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业发展
新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材料及产品。积极开发保温、隔热及防火性能良好、施工便利、使用寿命长的外墙保温材料和保温体系、适应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需求的新型保温材料及结构体系,开发高效节能门窗、高性能功能性装饰装修功能一体化技术及产品;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等建材推广;高效建筑用空调制冷、采暖、通风、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领域设备开发及推广。
(五)构建数据服务体系
健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统计体系,不断增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适用性和可靠性。强化统计数据的分析应用,提升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宏观决策和行业管理水平。建立并完善建筑能耗数据信息制度。加快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数据资源服务,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整合政府数据、社会数据、互联网数据资源,实现数据信息的搜集、处理、传输、存储和数据库的现代化,深化大数据关联分析、融合利用,逐步建立并完善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最大限度激发微观活力。
五、规划实施
(一)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财政、税收、金融、土地、规划、产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创新。研究建立事权对等、分级负责的财政资金激励政策体系。各地应因地制宜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的积极性。研究对超低能耗建筑、高性能绿色建筑项目在土地转让、开工许可等审批环节设置绿色通道。
(二)强化市场机制创新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创新节能与绿色建筑市场运作机制,积极探索节能绿色市场化服务模式,鼓励咨询服务公司为建筑用户提供规划、设计、能耗模拟、用能系统调适、节能及绿色性能诊断、融资、建o、运营等“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引导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运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项目。积极搭建市场服务平台,实现建筑领域节能和绿色建筑与金融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融资及技术能力的有效连接。会同相关部门推进绿色信贷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域的应用,鼓励和引导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将满足条件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项目纳入绿色信贷支持范围。
(三)深入开展宣传培训
结合“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全民节能行动”“全民节水行动”“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引导绿色生活方式及消费。加大对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能力。强化技术工人专业技能培训。鼓励行业协会等对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质量管理、节能量及绿色建筑效果评估、用能系统管理等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职业资格认定。引导高等院校根据市场需求设置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相关专业学科,做好专业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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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质量兴县”先进县为目标,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水平;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增强服务业综合竞争力;提升环境质量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提升投入和运行质量,建设新型工业化城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质量兴县”活动,年启动争创全国“质量兴县”先进县工作,2009年建成全国“质量兴县”先进县。
1.产品质量目标:以名牌产品群为主线,以标准领先为抓手,提高重点产业和主导产品的总体质量水平。
名牌战略:有效期内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总数达到10个,国家出口免验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总数达到10个;省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总数达30个;名牌产品和市知名商标总数达50个。
质量技术:省质量管理奖2个,市质量奖5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达30%以上;药品生产企业通过gmp(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品经营企业全部通过gsp(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标准化战略:通过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验收企业3个,省级以上名牌企业100%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生产加工企业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县重点农产品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新制定市级以上地方农产品标准5个以上,农业标准有效实施,建设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个,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农产品质量显著提高。
质量信用:省质量信用产品20个,质量诚信企业10个;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率95%以上,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率98%;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率100%。建立定报企业质量监管档案。
监督检查: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持续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率达到100%。
计量管理:工业能源计量管理,确保末单位gdp能耗下降2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高于全市平均数;1家以上企业通过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在用计量器具检定率达到98%以上,新建、改造的集贸市场计量器具统一配置、统一管理。
特设安监:杜绝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问题引发的重特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食品安全:严格食品养殖、生产、销售、餐饮四个环节监管,重点强化对食品小作坊监管,严厉打击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
扶优治劣:无重大质量事故和假冒伪劣案件,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明显的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重点产品得到有效整治,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得到有效遏制,消费者和对名优企业投诉大幅减少。
2.工程质量目标:2个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6%。
3.服务质量目标: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在全市保持领先水平。制定各行业服务标准5项以上,重点骨干企业严格按照服务标准化的要求,抓好服务质量管理,争创1个省服务名牌,1个省服务质量奖。
4.环境质量目标:创建1个循环示范区、2个循环示范企业,1-2个生态工业园区,10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验收,全县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小康指数水平,建成部级生态县。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提升质量竞争优势
1.推进实施名牌战略。按照《县名牌战略实施纲要(年—年)》和《县名牌产品培育发展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以及国家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的培育发展力度。鼓励企业到境外注册商标,开展自主品牌经营,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综合竞争力的国际品牌。积极推进区域品牌建设,促进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等地区品牌的发展。
2.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引导和鼓励企业结成技术标准联盟,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订工作,发挥技术优势,抢占行业产品技术制高点,做行业产品技术的领跑者,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逐步建立和完善标准技术社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解决企业获取国际国内相关技术标准、技术法规信息严重滞后的问题。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使出口企业跨越技术壁垒,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3.创新质量管理机制。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质量赶超和质量攻关活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积极推广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等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引导企业按照质量兴县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行业自律要求,积极开展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和质量兴企、质量兴业等活动,降低成本,增进效益,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技术,培育一批省、市质量奖企业,争创国家质量奖,树立质量管理标杆。
4.构建食品安全屏障。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促进食品质量安全指标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业发展的指导,引导企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大力推动重点企业通过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促进食品企业做大做强。加大对技术机构的投入,合理配置资源,建立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技术保障体系和公共检测服务平台。
5.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以优化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为目的,围绕高效农业技术、品牌特色资源和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制订符合农业发展需要的技术标准,扩大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以农业龙头企业、出口农产品企业为主要示范基地,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通过产品质量等级、计量定量包装、包装标识、商品条码等手段,加强流通领域的农产品标准化管理。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食用农(畜)产品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兽药。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及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面积占食用农产品面积80%以上。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达到无公害标准。
6.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具有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的企业家队伍,资助一批企业家参加各类高级管理培训班学习,充分发挥企业家在自主创新、自主创牌中的核心作用。加强紧缺质量人才的培养,积极同国内外著名教育机构、高校合作,加快质量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的培养步伐,加强岗位职业培训,培养高层次质量管理专业人才。
(二)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1.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导入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职工的素质和技能,提升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争创国家、省优质工程。
2.加大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继续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落实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质量责任制度。大力开展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工作,逐步消除工程质量通病。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努力提高工程质量。
3.培育工程设备监理市场。加快设备监理市场主体培育,支持具有行业特点的设备监理单位获得省、国家资质认可。县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使设备监理活动在重大项目中得到顺利推进,促进设备监理事业健康发展。筹建县设备监理协会,使之成为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为全县设备监理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全新的服务平台。
(三)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增强服务业综合竞争力
1.实施服务业名牌战略。集中力量培育、发展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服务业名牌企业,加大旅游产品的质量监督和扶优扶强,扶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服务业老字号品牌,发挥名牌企业的聚集效应、规模效应、管理效应和品牌效应,促进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2.开展“标准提升质量”行动。大力发展生产业,培育新兴服务业,改造传统服务业,促进第三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快服务标准化的步伐,加强宣传、引导和推动,重点加快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与技术服务、科技与信息服务、旅游、餐饮等领域的标准化进程,加快重点服务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积极组织实施服务行业社会满意度调查和参加服务质量奖的评比,促进服务质量的全面提高。加强公共标志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
3.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和能力,提高卫生健康水平。
(四)提升环境质量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建设节约型社会。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循环经济试点。严格控制高能耗新开工项目,新项目审批前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启动一批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改造高排放企业。通过抓标准源头、发挥计量节能降耗作用、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推进特种设备行业的科技进步,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节能技术体系,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原材料、能源和资源,严格限制高能耗、工艺装备落后的产品,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盲目发展。
2.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围绕《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纲要》,以创建生态县为目标,强化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加快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管理,规划建设生态工程。加快城乡绿化建设步伐。加大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巩固工业废水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重点保护好饮用水源水质。完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推进水资源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大气环境治理,控制固体废物污染,实行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要建立并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信息征集服务系统的作用,促进社会信用意识、企业信用水平和政府部门公信力的显著提高,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进、企业为主、社会评价的原则,加快制订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方法与标准,把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公平买卖、财务管理、债务管理、资产管理、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质量认证和规章制度等作为评价指标,构建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发挥信用中介机构的作用,重点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推动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完善对企业财务失信、质量失信、债务失信行为的通报和惩罚机制。
2.建立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整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生产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印制食品假包装和假标志等非法印刷品、获证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等五种违法行为,着力整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和无证生产窝点,有效遏制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行为。
3.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镇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企业做到“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特种设备检验率,设备注册登记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均符合国家规定,逐步形成全县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杜绝特大事故,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4.深入开展打假治劣。全面落实打假责任制,逐级明确打假目标任务,构筑覆盖辖区的打假网络,建立打假形势分析制度,有效预防和打击区域性质量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造假事件,对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迅速依法查处。树立“亲商”、“安商”和“富商”理念,做到“打”与“扶”,“治”与“理”的结合。积极推进企业合法生产、诚信经营,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建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质监局、发改委、科技局、建设局、农牧局、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为成员的“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质量兴县”先进县创建的过程中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各镇、各部门也要建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创建工作。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各镇、各部门“质量兴县”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确立年至年质量工作目标,确定本地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制定相应的定量或定性指标,分解落实到相关的职能单位、企业及社会有关方面,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抓好本地和本部门的质量工作,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确保“质量兴县”目标得到全面落实。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新闻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质量兴县”的一些重大活动,重点宣传名牌战略、技术标准战略的经验及成效,引导消费者和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兴县”活动。要结合“质量月”、“3.l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计量日”等主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要广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市民的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政府、企业重视质量,新闻媒体宣传质量,社会、百姓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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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企业主体能动,政府积极推动”的总体思路,引导和推动千家工业企业大力实施创新升级计划,更好地引领和带动全市工业企业在研发体系、产品技术、管理方式、品牌创建、标准质量、人才队伍、投融资、信息化、制造模式、体制机制等方面全面创新,加速升级,做优做强,加快构建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新机制,实现全市工业由大变强的新跃升,为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全面提升“三个”建设水平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通过实施千企创新升级行动计划,育成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1000家。具体目标如下:
1、创新投入稳步增长。到2015年,千家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1.8%以上,其中,有400家在3%以上;技术改造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6%以上,其中,有200家在10%以上;职工教育投入占销售的比重达到0.5%以上,其中,有200家在1%以上。
2、创新体系加快完善。到2015年,千家企业全部制定科技创新规划;全部建成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其中省级320个以上,部级26个以上,分别占全市90%以上和100%;累计建立产学研紧密型联合体或校企联盟1000个以上,占全市80%以上。
3、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到2015年,千家企业当年专利申请30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600件以上;当年专利授权15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授权300件以上;累计创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00家以上。“十二五”期间,累计新增省以上高新技术产品1600件以上,占全市80%以上。
4、创新成效日益显现。“十二五”期间,千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幅25%以上,其中,有300家在27%以上;利税总额年均增幅26%以上,其中,有300家在27%以上。到2015年,新产品收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0%以上,其中,有300家企业在25%以上;产值过百亿企业达到16家以上,过50亿企业36家以上,过10亿元企业125家以上,分别占全市100%、90%以上和85%以上。
5、品牌质量加速提升。到2015年,千家企业全部拥有注册商标、市级以上品牌,拥有省级品牌560个(件)以上,部级品牌55个(件)以上,分别占全市85%以上和100%;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产品产值比重达到55%以上;累计采用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1000个以上;累计建成全国专业技术标准化组织30家以上,累计制定行业以上标准50个以上,均占全市100%。
6、两化融合持续深化。到2015年,千家企业信息化技术得到普遍推广应用,其中,建成省级以上“两化融合”示范企业10家以上、试点企业100家以上;实现成套设备和传统产业整机产品信息化率分别在50%以上;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管理、创新活动的比例在90%以上;创新营销模式展开电子商务的比例在65%以上。
7、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到2015年,累计分别创成管理创新优秀企业和示范企业、信用管理贯标企业、省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35家、500家、6家以上,分别占全市100%、90%以上和100%。
8、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到2015年,千家企业从事科技活动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有400家在20%以上。“十二五”期间,千家企业累计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00名、优秀博士人才250名,均占全市50%以上。
三、重点任务
1、着力推进企业加快健全创新体系。推动企业加强对创新发展的战略谋划,引导企业制定科技创新短、中、长期相衔接的发展规划,明确目标和途径。围绕重大产品研发、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增强,按照“机构健全、队伍合理、设备精良、制度完善、项目前沿、成果丰富”要求,推动企业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工作站等的建设,并不断进行升级;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多层次、多形式的产学研联合方式,推动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研发中心、“孵化器”、实验室和科技实体,建立产学研合作战略联盟;采取“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国内科研资源富集地或外海建立研发机构,大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2、着力推进企业不断加大技术改造与创新投入。引导企业增强创新投入主体意识,每年的研发经费支出增幅要高于生产增幅,确保研发投入力度适应企业持续发展、转型升级需要。推动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围绕创新能力建设、技术装备升级、节能降耗减排、提速增效提质、产业链延伸和企业信息化等重点实施技术改造,不断提升企业的研发设施、工艺装备和企业管理水平,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企业运行质态,实现可持续发展。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上市融资、股权融资、租赁融资、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实现投融资渠道多元化。
3、着力推进企业加速产品技术创新升级。鼓励和促进企业努力向产业链、产品链、技术链和价值链高端攀升。引导企业不断研发新产品,形成“生产一代、试制一代、预研一代”良性循环。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的自主攻关和联合攻关,着力攻克技术瓶颈,形成核心技术。促进企业积极引进最新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大力开展消化吸收再创新,加速产品升级换代、培育新的增长点。鼓励企业加强先进设计技术、工艺技术、材料技术、装备技术的研究应用,促进产品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应用知识产权,努力创造知识产权,积极保护知识产权,在产品、技术和外观设计等方面形成知识产权比较优势。
4、着力推进企业切实加强品牌化标准化建设。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全面增强企业商标注册、培育、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打造自主品牌,积极创建部级乃至国际级品牌。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企业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技术标准化机构建设,努力掌握行业技术的话语权。引导企业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5s管理、六西格玛管理和精细化管理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模式,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降废减损等活动,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储运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和绩效管理。
5、着力推进企业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大力促进信息技术在企业的协同应用和集成创新,围绕产品研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开发、新型业态培育、技术改造等七个环节,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力度,加快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五化联动”;在供应链管理、生产过程工艺优化、产品设备监控管理、环保监测及能源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领域应用推广物联网技术,打造一批“智慧企业”。鼓励企业把内部的信息技术服务部门剥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促进生产性信息服务业发展。
6、着力推进企业大力提升绿色制造水平。以电力、化工、冶金、纺织、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推动高耗能企业健全节能管理体系,强化能源计量、统计、评价工作,组织开展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加强锅炉(窑炉)、电机系统、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改造,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推广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和产业生态链技术,依法淘汰能耗高、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的落后产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清洁生产型企业。
7、着力推进企业进一步增强人才核心竞争力。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不断增加人才数量,提高人才质量,实现“两量并举”。鼓励和帮助企业积极面向海内外招揽人才,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学历人才比重,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优秀博士人才,优化提升人才结构。引导企业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着力培养高级技术才人、高级管理人才、高级营销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和具有国际化开拓能力的人才,促进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建设。进一步营造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的新环境,建立健全竞争性的报酬体系,推行股权、期权激励,给人才提供足够的用武之地,增强人才归宿感和责任感。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企业家素质提升计划”,深入开展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培训与认证工作,造就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和持续创新能力的企业家。
8、着力推进企业高度重视和加强自身软实力建设。以推进企业现代化、国际化为切入点,以增强企业软实力为目标,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弘企业创新文化,倡导以创新为荣的价值导向,营造敢冒风险、尊重创造、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管理机构、完善信用管理信息系统,构建有效的信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守法经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等社会责任。
四、保障措施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励企业创新。全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扶持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对创新升级企业的扶持力度,认真研究政策资金投入的最佳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创新投融资服务渠道和方式,健全投融资保障体系。大力推进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向创新升级企业倾斜,特别是在土地、电力、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和行政审批、规费征收上给予优先优惠。
2、积极培育示范典型,引领企业创新。整合创新型企业和千企升级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千企创新升级评价管理办法,开展千企创新升级示范试点,在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品牌创建、两化融合、节能减排、绿色制造等领域培育树立先进典型,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3、精心打造载体平台,集聚企业创新。加快建设“9+1”创新载体和“一核五园多点”的软件服务业综合体,着力加强技术研发、产品检测、工业设计、成果孵化、人才交流、技术交易、投融资、评估咨询、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外包等公共平台建设,着力提升园区创新创业服务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功能,形成集聚效应,加速企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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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品牌、质量、标准、计量、食品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标准引领”和“品牌带动”三大战略,树立全程服务理念,积极开展“质监服务进园区”活动,努力提升园区的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帮助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打造品牌工业园区。
二、总体目标
将“质量兴园”活动作为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积极引导园区企业夯实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和特种设备安全等技术管理基础工作,着力提升企业的整体质量素质。以推进企业争创名牌产品为核心,力争到2013年,形成一批具有园区产业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优势品牌,从根本上提高园区主导产业和主要产品的总体质量水平,使产品质量跃上一个新台阶。具体达到以下7个方面的目标:
(一)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在园区企业中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做好技术标准体系完善和实施工作,努力引导企业导入、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产值超亿元企业90%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力争每年推荐1-2家企业参与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评选。
(二)区域品牌引领效应凸显
根据园区特点,做好名牌产品的培育工作,力争新增名牌产品2-3个,力争每年推荐1家企业参与省质量奖的评选、1-2家企业参与市质量奖的评选,实现从产品品牌到行业品牌、再到区域品牌的提升。
(三)企业质量法制意识提高
企业依法组织生产,切实履行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100%做到取证生产;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的生产企业100%通过3c认证;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产品得到有效控制;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四)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企业出厂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力争产品质量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省工业园区平均水平;重点产品实物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五)技术标准战略有效实施
预期年起三年时间,将园区建设成“省级标准化示范园区”。主要工作目标是:
1.积极探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技术、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的工作机制。通过试点建设的开展,使园区内3家重点企业实现创新产品研发与标准化同步;
2.园区内重点产品采标率达到80%以上;
3.推动自主核心技术带动型的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推动技术标准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园区内8家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
4.力争园区内1家龙头企业、重点企业承担国家、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及工作组或作为委员参与其工作;
5.园区内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全部加入省企业标准信息服务网,及时跟踪并采用我国最新有效标准;园区建立人才培训平台、检验检测平台;
6.加强企业标准体系建设,1-2个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活动。积极探索制定产业链联盟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自主核心技术带动型的产业发展;
7.落实标准化工作鼓励政策和奖励措施。
(六)计量基础工作得到加强
园区内90%以上规模企业量值溯源准确,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0%以上。50%以上名牌企业建立测量管理体系。
(七)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有力
全面治理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对园区内的重点项目特种设备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安全技术支撑。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质量理念,强化质量安全
引导企业围绕“质量兴园”活动,认真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园区、质监部门开展工作,夯实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和特种设备安全等基础工作。
1.加强质监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学习和宣传,牢固树立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切实履行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生产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市场准入条件。
2.加大质量知识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形式的讲座、培训等,在企业内部开展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技术基础知识的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企业整体素质。
3.加强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对原辅材料进厂、生产过程的控制以及产品出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装、使用、维修等符合国家规定。
4.在企业内部开展“七查一访”活动,即查质量责任意识,查质量安全水平,查质量保证制度,查标准执行情况,查计量检测保证,查现场管理,查质量损失和访问用户。积极配合园区、质监部门做好企业质量状况、实验室人员设备及检验检测情况的调研,主动协助开展质量评价检验、质量分析等工作。
5.制定名牌创建规划,做好名牌创建、提升工作。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加强内部质量管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改善售后服务,积极开展体系认证工作。以优质的产品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为申报名牌产品创造条件。
6.积极采用国家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提升标准水平,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及时跟踪国内外标准的最新动态,通过制修订标准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具有行业优势的企业要主动申请承担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会、工作组)秘书处等工作,取得该行业标准领域中的话语权和主动权。
7.加强计量工作,在原材料验收、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关键环节合理配置合格的计量器具,建立健全企业计量器具台帐,完善周期检定(校准)计划和计量管理制度,规范计量校准行为,保证量值溯源准确、可靠。做好能源计量工作,发挥计量检测数据在生产经营、成本核算与能源审计等方面的作用,促进节能减排工作。
(二)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措施落实
发挥质监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整体优势,为“质量兴园”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要努力提升服务园区企业的能力和水平,充实服务内容,落实服务措施,推动“质量兴园”活动向纵深开展。
1.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加大名牌产品创建力度,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强、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并争创省名牌;引导具有产业优势的省名牌产品向部级名牌提升。完善名牌产品的培育机制,按照“提升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健全名牌产品培育三年滚动计划,通过品牌培育,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从开发、设计、工艺、设备、产品质量、用户等方面帮助企业分析与竞争对手的差距,提出整改办法,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做优。鼓励技术基础好、条件成熟的大中型企业争创“省质量奖”和“市质量奖”。
2.开展“上门诊断”质量专题帮扶活动,帮助企业找出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举办各项主题讲座、培训,帮助企业培养质量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指导、推动企业导入先进的管理模式,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依托市质检所和大中型企业实验室,实施质量评价检验工作,形成质量分析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定期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为园区发展建设提供参考。
3.加强标准基础建设。组织宣传贯彻先进的管理标准和重要标准,对企业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确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在重点领域中选择一批有潜力的重点企业,依托重点企业开展重点项目的标准化项目工作。推动高新技术科研成果向标准转化,努力促进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努力实现核心专利技术与标准研制同步。同时,选择1-2家基础较好的企业为试点,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工作,带动园区乃至全区的企业完善标准化体系的建设。
4.加强计量基础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按照gb/t1902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建立测量管理体系,为企业培训计量管理和检定人员。根据园区产业发展方向,指导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拓展计量检定(校准)项目。
5.实现“一站式”服务。对新入园的企业、涉及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以及特种设备生产制造、安装等行政许可的项目,提前介入进行帮扶。按照行政许可的要求,指导企业完善生产条件,指导企业编制质量管理文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帮助企业规范实验室的建设,规范特种设备报批安装、隐患整改和监查验收,协助企业取得准入资格。开辟“绿色通道”,为园区内企业在办理企业代码、商品条码、标准备案、计量检定和产品检验检测等业务时提供方便。
6.加大打假扶优力度。建立园区名优产品生产企业的联合打假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创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7.大力推进“质量兴园”的相关工作任务,适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有序组织实施。
(三)提升管理能力,强化平台建设
发挥园区管理优势,搭建质监服务、质量信息、质量监管的平台,建立协同管理机制,开展质量评价检验和质量分析工作,实现质量安全的有效管理。
1.加强管理和服务工作。园区要加强与市质监局直属一分局的联络与沟通,不定期组织“质量兴园”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质监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的培训。要采取座谈、走访等形式,向企业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收集并报告企业的服务需求。通过加大巡查频次,加强对企业质量安全状况以及特种设备的使用、生产许可情况的监管,并及时反馈质监部门,实现监管与服务并举;要建立健全重要质量安全问题通报制度,对可能诱发潜在质量风险的产品加大监督和巡查力度,做好预测监控工作,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保障工业园区的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2.建立质量评价检验和质量分析制度。按照行业特点制定园区企业产品质量评价检验计划,确定质量评价检验的企业和产品,组织开展质量评价检验工作。根据质量评价检验的结果,定期召开质量状况分析会,针对企业存在的标准化、计量、产品质量等方面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服务重点,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升园区的产品质量水平。
四、工作措施与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要加强“质量兴园”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园区和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和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质量兴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市质监局直属一分局及园区管委会组成,负责“质量兴园”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目标分解、指导监督、宣传教育和考评奖惩等工作以及质量兴园工作的具体实施和部门与企业的之间的协调、沟通和实施,发挥技术服务的窗口、质监业务的桥梁和产学研合作的前哨作用。二是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集成员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质量兴园”工作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落实“质量兴园”的各项任务和措施。
(二)开展调查摸底
由园区管委会和质监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对园区内相关企业的质量管理、质量水平、标准化水平等方面进行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方法可采取调查表式、问卷式、走访式或其他方式进行。摸清园区企业的基本情况为有针对性的开展分类指导服务、提高活动的有效性打下良好基础。
(三)实施教育培训
质监部门和有关企业要根据调查的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培训教育工作,在园区内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专家讲课、考察学习、职工自学、岗位练兵、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对企业领导、质量管理人员、企业员工进行质量意识、质量法律法规、全面质量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等知识的培训:对企业法人代表集中1至2次质量法律法规教育,对质量管理人员、企业员工的年度质量知识教育不少于2次。要把教育培训工作贯穿于整个活动过程中,从而提高劳动者的质量意识和质量行为,为质量兴园工作打好坚实的素质基础。
(四)突出活动重点
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要引导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认真排查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中存在的问题,突出质量提升的工作重点,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使存在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从而实现园区总体质量水平提高的目标。
(五)加强宣传引导
一是开展主题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质量兴园”的重要意义。结合“3·15”、“世界计量日”、“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活动,在园区组织开展质监咨询服务活动,营造园区管委会重视质量、质监服务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二是要不断创新和完善“质量兴园”工作机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情况、工作信息,在实践中总结出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并进行交流与推广,同时大力宣传企业的质量文化和品牌。对积极开展“质量兴园”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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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建筑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具有产业关联度强、经济社会作用显著、发展提高潜力大的特点,对城市品质的提升影响深远。为推动我市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筑业新旧动能转换,加速建筑业向工业化升级,推进“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迈上新台阶,制定《东莞市建筑产业五年发展规划》,明确今后五年(2021-2025年)东莞建筑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提出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推动我市由建筑业大市向建筑业强市发展,打造“东莞建造”品牌提供政策依据。
一、发展背景
(一)现实基础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快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建筑业快速发展,为未来五年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规模效益快速提升。2019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562.68亿元,同比增长18.7%,2016-2019年年均增长26.3%;2019年建筑业增加值为183.03亿元,同比增长9.6%,2016-2019年年均增长7.88%,对我市经济贡献度持续上升;实现利税总额49.17亿元,占全市税收总量的2.27%。建筑业在集聚技能人才、吸纳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从业人员数超过20万人,技术工人达13万人。劳动生产效率不断提升,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产值计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达40.68万元/人,位居第二产业前列。
——产业集聚效应凸显。根据省厅三库数据统计,全市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总数达2195家,其中总包一级资质企业26家,总包二级资质企业166家,总包三级企业738家,专业承包资质企业1265家。建筑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排名前20名企业产值占全市纳入统计900多家企业产值的比重接近50%。初步形成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专业承包企业为依托、劳务分包为辅助的产业体系,涌现出一批龙头企业。以建筑施工为中心,建筑材料、构件、机械设备等关联生产制造以及勘察、设计、审图、监理、造价、检测等建筑技术服务领域加快集聚,全市有勘察设计、监理领域甲级资质企业16家、乙级资质企业34家,产业链条不断延伸,产业配套能力不断增强。
——建筑工业化步伐加快。我市先后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的通知》(东建节能〔2016〕16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17〕103号)等系列政策文件以及相关配套细则,积极推动以绿色节能、装配式、环保、信息化为主的建筑业现代化。2016-2019年,共有绿色建筑约22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面积位居全省前列,2019年全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60.4%;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在设计、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均达100%,新增节能建筑面积约4600万平方米。编制《东莞市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导则》(东建节能〔2018〕13号),麦德龙东莞商场项目获得全国首个既有建筑绿色改造三星级运行标识案例。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2018年共落实新项目11个、175万平方米;2019年共落实新项目15个、390万平方米,有1个项目被评为广东省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有4家生产企业被评为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品牌支撑能力不断增强。2016-2019年共获得鲁班奖1项、国家优质工程奖3项、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1项;获得广东省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5项、广东省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奖13项、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111项、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58项、“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省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83项。2016-2019年共获得部级设计奖项4项、部级勘察奖项1项;获得省级设计奖项14项,省级勘察奖项6项。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工程咨询、代建制等新型工程组织模式得到推广应用,建筑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为提高品牌竞争力提供了技术支撑。
——市场范围不断拓宽。本地建筑企业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业务范围拓展到广东、福建、浙江等国内其他省市以及老挝等“一带一路”国家,市场范围不断扩大。2019年,全市建筑企业在省外建筑市场完成产值63.17亿元。2016-2019年,省外建筑市场完成产值年均增长27.87%。
——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走在全省前列。住建事项网上审批率达93.3%。2019年,我市开展新一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不断压缩,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53日,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已压缩至43日,比我省提出的目标进一步压缩了47%和28%。其中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由96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监管机制不断创新,企业经营环境不断改善。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和诚信管理制度,创新试行承包商预选库、评定分离、简易招标等制度,大力推进社会代建模式,全面实施用工实名制、银行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筑市场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良好的市场环境支撑全市建筑业总部经济加速发展,越来越多高资质建筑企业正在落户东莞。
(二)存在问题
我市建筑业整体仍处于“大而不强”的状态,传统建筑工程施工方式占主导地位,建筑工业化水平不高,产业规模不强,创新发展动能偏弱,关键领域与环节仍不适应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离“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的现代建筑业要求还有差距。
——产业支撑能力偏低。2016-2019年建安投资平均达到1000多亿元,位居全省前列。近年来,全市每年在监在建项目约1500项、6000万平方米,但全市建筑业总产值仅为建安投资的45%左右,本地企业市场占有率仅在25%左右,大部分建筑企业处于产业链中低端。2019年,建筑业增加值仅占全市gdp比重的1.93%,远低于全国7.16%、全省3.95%的平均水平,对全市经济的贡献仍有待提高。
——创新发展能力不足。本地建筑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不足,科技创新投入意识不强,信息化水平低,生产经营方式相对落后。工程项目获得部级、省级荣誉数量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反映城市形象的精品工程很少。我市建筑设计领域获奖数目远远落后于广州和深圳,排在珠海、佛山的后面。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节能技术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使用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网络信息技术与建筑业的融合发展处于探索阶段,项目成功应用的案例较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和基础较弱。
——要素供给制约明显。企业对高端建筑人才的招引投入不足,招引条件偏弱,自身培养能力不强,现有本地高级科技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数量不能满足建筑业新一轮发展的需求。区域间人才竞争激烈,本地企业引进人才难度加大,面向建筑业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仍需进一步完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单一问题突出,对企业技术创新和做大做强形成明显制约。
——企业竞争实力偏弱。本地企业规模总体偏小,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航母型”“旗舰型”领军企业仍处于成长阶段,大部分企业产值低于1亿元,10亿元以上企业较少,还没有产值过百亿的企业。高资质企业数量少,没有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受业绩、资质、规模等因素制约,本地企业高度依赖本地建筑市场,走出去的能力较为欠缺,难以独立或通过联合体方式获取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成长能力有待提高。
——监管水平有待提升。多层级、多部门监管问题依然存在,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仍需完善,市、园区(功能区)、镇街纵向联动仍需加强。基于网络化、大数据的现代监管方式、监管平台、监管机制亟待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仍有优化空间,规模导向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培优导向,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需进一步加强。
——产业扶持力度有待加强。东莞以制造业立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越来越重视建筑业发展,但在建筑业顶层设计方面仍有较大完善空间,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在推动建筑业发展的意识仍需提高,在产业扶持措施方面与周边城市相比存在差距。
二、发展环境
(一)宏观环境
——城市群成为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未来五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我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城镇化进程也迈入中后期阶段。以城市群和中心城市建设为主体,大力推进“新基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地区间经济、交通的互联互通,成为新型城镇化推进的重大任务。
——“双区”建设承载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广东将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科技创新、现代产业体系、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公共服务等领域将推进系列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城市间在产业、交通、空间等方面的协同发展、连绵发展,形成以广州、深圳为中心城市的世界级城市群。
——“三区叠加”建立东莞发展新格局。随着我市迈入“万亿元俱乐部”,未来全市发展质量将发生重大变化,面对广东“双区”建设加上东莞建设广东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形成“三区叠加”的机遇,深度融入深圳都市圈,有利于加快我市从“通道城市”转变为大湾区“战略节点城市”。同时,我市将打造中心城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三位一体”的都市核心区空间格局,全力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中的宜居宜业的高品质现代化都市,通过住房、出行、通讯、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大力度投资,大项目支撑,大规模建设,实现“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战略目标。
(二)产业新趋势
——大数据应用和智能建造是建筑业发展的新方向。建筑业将加快推动大数据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投标环节和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全国和省、市层面将加大建筑业服务和决策信息系统和平台的建设,加快推进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应用,形成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市场监管机制,提高建筑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和监管效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建筑业将加速融合推进智能建造的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要求加大智能建造在工厂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新型建筑工业化是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明确提出新型建筑工业化,确定了系统化集成设计、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精益化施工、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创新组织管理模式、科技支撑、专业人才培育等重点。以信息化技术应用为重点,提升建筑品质和劳动生产率是我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
——良好市场环境是建筑业做大做强的有力保障。随着建筑市场的完全放开,良好市场环境有助于形成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专业特色企业做特做精、产业联盟进一步发展的市场格局。优化建筑业市场环境,推进管理网络化和智能化,将为提高监管水平,实现行业公平竞争和良性竞争,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三)机遇与挑战
未来五年,是我市建筑业扩规提质增效,提高产业综合实力,加快促进建筑业向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在新的外部环境下,我市建筑业发展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
1.机遇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激发建筑市场活力。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进入大配套、大建设、大提升时期,建筑业在我市经济发展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2020年全市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鼓励支持本土优质企业积极参与全市工程建设”,将进一步激励我市建筑业活力的提升。
——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广阔市场空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都有广阔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空间;新基建建设方面,包括东莞在内的大湾区将大力推进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以及创新基础设施在内的新基础设施建设,为东莞建筑企业发展提供新市场空间。新型城镇化方面,《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实施,广东各地市以及东莞城市更新和城市老旧小区的改造将为本地建筑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广阔平台。全市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面积达到25.8万亩,相当于我市20多年的新增用地规模。城市功能提升方面,我市大力推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节点城市,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将推进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公共服务提升、园区开发等各类重点项目建设。从2020年开始,我市大力推进教育扩容千日攻坚行动,计划用5年时间新建或改扩建公办中小学两百多所,推进品质交通千日攻坚行动,全面推进综合交通“六大体系”建设,涉及交通配套项目逾百项,投资金额数千亿,以及推进轨道交通站场周边土地综合开发,东莞松山湖、水乡功能区以及滨海湾新区扩容提效。
——产业协同发展有利于提升建筑产业竞争力。我市在电子信息制造业、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等支柱产业的基础上,正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等5大新兴领域,这为建筑业与制造业产业融合、协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我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与高端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智能建造技术,推动生产装备、施工设备的智能化升级,在智能家居、智能办公、楼宇自动化系统等方面培育具有产业竞争力的新业态。
——区位优势有利于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集群。东莞处于香港、深圳、广州的轴线上,面临“三区叠加”重大机遇。这有利于东莞把制造业的产业组织优势、技术创新优势转移到建筑业上,把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金融、产业金融优势嫁接到东莞建筑业,发展建筑金融,培育建筑业总部经济,建设现代化建筑产业集群,实现全产业链发展。
2.挑战
——市场竞争激烈挤压本地企业发展空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规模已经突破20万亿元大关,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产业支撑作用、经济推动作用越来越突出。全国各地,以及我省多个地市出台扶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把建筑业培育成为本地的支柱产业。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出现众多拥有高资质的外地大型建筑企业在广东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抢夺市场的局面。在市场竞争中,我市建筑企业资质相对较低、规模较小,生存与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
——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对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形成新的压力。随着新型建筑工业化成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方向,我市建筑企业在尚未完成规模竞争优势的情况下,就已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虽然有部分企业在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等领域进行了探索,但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这些企业同样面临极大的转型升级压力。
——人力资源、创新能力不足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力资源质量、提高新型建筑工业化水平是我市建筑产业做大做强的关键。在机械化、装备化等工业化建筑基础薄弱的情况下,我市建筑业虽然从业人数众多,但是层次与质量不高。人力资源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业工人短缺,技术工人的“结构性短缺”问题突出。新型建筑工业化对建筑业技术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东莞建筑业中高端人才不足、科技创新能力偏弱将成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障碍。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统领,发挥东莞产业优势,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起点,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大力推进建筑业向新型建筑工业化转型升级,构建以龙头优势企业为核心、以现代建筑产业集群为载体,上下游产业环节贯通的建筑业全产业链;不断提升东莞建筑业品质和标准,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拓展国内国际市场,打造“千亿产业、现代建造”的建筑强市,为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做出贡献。
(二)发展原则
1.产城融合协调发展
把建筑产业发展与全力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结合起来,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不断提升城市品位。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标准规范,对内推动“东莞建造”量质齐升,对外增强“东莞建造”品牌优势,促进建筑业发展全面服务于我市城市建设品质提升。
2.全产业链升级发展
发挥建筑施工优势,筑牢建筑业的发展基础,大力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探索建筑业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新路径。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现代建筑业产业集群,构建涵盖科研、设计、施工、装配、制造、物流、运营管理和服务融合一体的建造产业体系,形成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3.创新驱动绿色发展
把建筑业增长动力转到依靠创新驱动发展上来,结合本地现有基础和优势,积极推广建筑新技术和新材料,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构建良好的建筑产业创新生态。注重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能源资源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建立和完善建筑业绿色供应链,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努力推动我市建筑业实现绿色发展。
4.关键领域优先发展
更好发挥政府在顶层设计、规划布局、政策制定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挖掘本市建筑市场空间和内需潜力,培育一批高资质、高技术的龙头骨干企业;建设建筑市场公平、有序竞争环境;推进建筑业“强链”“建链”,整合工程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优先培育壮大建筑业的重点环节和高技术环节,增强我市建筑产业竞争优势。
四、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建筑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建成建筑产业全产业链,新型建造方式取得突破,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处于全省领先水平;龙头骨干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企业技术水平和建造资质明显提高,建筑企业竞争优势和“东莞建造”品牌优势显著增强;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以政策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目标的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完善;建筑产业市场环境不断优化,监管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完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现“千亿产业、现代建造”的目标。
(二)主要目标
1.产业规模
建筑业规模和效益大幅提升,在全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稳步提升,总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建筑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平均增速超过20%。
培育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1-2家,新增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8家。培育年产值超200级亿元级企业1家,100亿元级企业3家,超50亿元级企业5家;超10亿元级的专业承包企业3家,形成龙头骨干企业强、专业企业精、大中小企业协作发展的良好格局。培育以优势骨干企业为核心、上下游产业链条完整的产业集群。
2.产业升级
加快推进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2025年末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成10个以上广东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其中有2个部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培育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智能建造新业态。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80%。
3.科技进步
全市建筑业总体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形成适合市场需求的建筑技术体系。总承包特级企业及年产值超50亿的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建成省级技术中心10个,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5家。主编、参编国家或者行业规范、标准1-3部,新增省级以上工法30-40项。特级和一级企业基本掌握智能建造新技术,建筑信息模型(bim)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的一体化应用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4.人才队伍
培养一批优秀企业家、高素质的技术及管理专家和能工巧匠,培养和引进一批国内知名专家,以及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形成结构合理、素质精良、数量充足的人才队伍。在本地企业中培养优秀企业家、高素质管理专家30名以上;引进国家或省级高等级人才10名。新增300名以上一级建造师。
5.品牌培育
打造精品工程,走品牌发展之路,创建自有特色品牌,形成“东莞建造”品牌竞争优势。争取创鲁班奖、国优工程3-5项,部级勘察、设计奖10项;省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奖40项;省土木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50项;省省级勘察设计奖30项以上。
6.质量安全
坚持质量优先,质量安全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稳定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建成质量安全监管智能平台;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取得显著进步,建筑工程品质持续提升。
五、主要任务
(一)做强建筑全产业链,提升产业发展能级
1.壮大建筑施工优势行业
提高建筑施工能力和水平,拓展建筑施工领域。鼓励工程施工企业以公共项目和美丽乡村改造工程为重点,发展村镇和市政建设工程施工领域,扩大园林工程、道路桥梁和水生态治理工程数量和规模,形成新的工程施工业务增长点。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大力提升高端工程施工项目的承接能力,积极参与滨海湾新区、教育园区、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和改造提升项目建设。为施工企业创造条件,培育建筑施工工业化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包括装配式在内的新型建造技术发展和推广应用,提高我市高技术工程施工能力,打造东莞建筑施工品牌。支持以专业骨干企业为核心联合工程施工和相关业务企业,承接东莞和其他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建设中的重大基础性工程项目,以及绿色、节能、资源可循环利用的高新技术工程施工项目。
2.做强建筑技术服务业
优化建筑技术服务结构,提高建造设计技术和服务质量。鼓励东莞设计企业创新设计理念,提升精品项目和大型项目设计水平,为粤港澳大湾区特别是东莞提供优质服务。新增甲级资质勘察设计院5家;培育产值超5000万元设计院6家,产值超亿元设计院2-3家,以及一批有技术和竞争优势的建筑服务企业。推动建筑技术服务业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提升建筑技术服务业市场竞争体系,创新建筑技术服务模式,大力推进东莞勘察设计、造价、招标等企业积极探索优势互补的合作方式,实现强强联合,增强建筑技术服务业竞争力。推动设计、造价和监理等技术服务企业联合工程施工企业组建“东莞建造智库”,建设东莞建造咨询服务平台,以创新的设计理念,研究东莞城市空间布局、公共服务功能、资源节约利用、地域文化与建筑和谐共生等课题,以我市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要求为导向,为水乡功能区建设、滨海湾新区建设、高等级公共建筑提供高水平咨询服务,提升我市建筑品质和城市建造特色。
3.推进产业链上下游延伸
鼓励和推动龙头骨干企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适度、稳健多元化发展,向相关产业环节延伸。鼓励大型施工企业收购有较高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市政公司等,将并购企业转移到东莞注册并实体化运作。培育能够打通投资策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招标、工程咨询、原材料供应、工程检验检测、维护维修、运营的全产业链核心骨干企业团队,大力发展建筑幕墙、钢结构、园林工程、装饰装修等中小企业群,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专业承包商。推进建筑服务行业本地市场差别化竞争,外地市场抱团式合作,在错位发展中形成比较优势。打造有东莞特色的全流程现代建筑业产业链。
4.发展特色智能建造产业体系
鼓励企业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深化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与创新运用,提高智能建筑、建筑流程和施工管理信息化水平。选择若干家龙头骨干企业重点培育成为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引导本市电子信息企业以多种形式与建筑业企业紧密合作、协同创新,开展面向智能建造的技术合作,建立跨产业组织,构建智能建造工程项目多方协同智能建造研发平台,提供涵盖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服务的智能建造产品和解决方案,带动以新型智能产品和服务平台开发为中心的智能建筑制造业发展。推动发展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专业领域转型升级,逐步形成有东莞特色的智能建造、智能建筑设备部件制造、智能建筑服务新业态融合发展的智能建筑产业体系。
5.培育东莞特色建筑新业态
充分发挥东莞的制造业优势,建立建筑工业化合作平台,对制造业行业进行建筑工业化赋能,推动我市地墙砖、卫浴、家具、五金卫浴、建筑铝材建筑装备等建材制造业适应建筑工业化标准,向绿色环保产品升级。推动产业招商引资与创业企业孵化相结合,引进拥有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的行业领先建筑企业及部品部件企业,为建筑新业态发展培育新兴力量。适度发展高质量新型墙体材料。培育一批能够提供建筑材料和构件供应一体化解决方案的新电商,提升东莞建筑建材产业的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着力推进中高端电子信息产业进入智能建造新技术研发和应用领域,培育智慧建筑新业态。鼓励专业化建筑工程骨干企业增强绿色、节能、环保理念,与制造业企业合作投资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快布局绿色建造上下游产业链环节,培育东莞特色的绿色建筑新业态。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提高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全方位服务能力,逐步实现由建造建筑产品向建造和经营相结合的模式发展。
(二)大力培育产业基地,发展建筑产业集群
1.加快建筑产业集聚发展
整合建筑业资源,优化生产力布局。鼓励本地骨干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组织管理创新,构建产业发展联盟,实现龙头企业、核心环节、关联产业有效集聚,形成技术领先、配套齐全的特色建筑产业集群。以新型建筑工业化为导向,打通建筑产业链上下游,培育集建筑项目管理、规划设计、新型材料研发、造价咨询、中介服务、金融平台等产业服务于一体的建筑技术服务园区,大力吸引科研机构在园区开设工作站、研究室,打造“东莞建造”的高端发展平台;推动建筑研究、科技创新、建材生产等相关企业合作创建“产、学、研、商”一体化发展平台和示范基地。支持具有产业优势的建材、装饰、智能、幕墙、园林等企业走“专、特、精”道路,做大产业规模,整合专业建造上下游产业链,建立绿色建造产业链创新联盟,推动建设绿色建造研发中心、绿色产品生产中心、绿色产业服务中心。
2.培育建筑产业化基地
发挥东莞制造业优势和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快培育建筑产业化基地。大力发展工程应用类(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部品生产类(构件生产、配套产品、装备制造等单位)基地。利用各镇现有的产业基础,扩大、提升相关的装配式部件、铝模板、爬升脚手架等产品的生产、供给,形成规模化的建筑制造产业链。支持企业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带动装配式建筑上下游企业发展,鼓励企业申报省级和部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鼓励龙头骨干企业以及央企和大型建筑企业在东莞建设装配式建筑智慧工厂和装配式建筑设计中心,打造一批省级和部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动科研教培类(咨询教培、科研院校等单位)和综合产业类基地的协调发展。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在装配式建筑工厂打造“机器代人”应用场景,推动建立智能建造基地。支持有港口和铁路站场镇区,发挥资源、交通优势,提升石材、家居、上下游产业的配套能力,规划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将与制造业相关的装配式建筑业态列入先进制造业的范围,享受先进制造业的相关扶持政策。择优向市科技创新部门推荐申报重点扶持对象,积极向省和国家推荐申报省级和部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3.培育建筑企业总部基地
通过培育一批、招引一批、提升一批等方式,支持建筑企业在我市设立企业总部或大湾区总部。探索培育国际建筑展览平台,加快建设建筑市场信息、科技创新、建造人才配置平台,把东莞发展成为建设资本密集,功能配套,设施完善,具有高度活力和创造力的建筑企业总部基地。支持我市贡献大、能力强、有需求的龙头企业建设总部大楼,提升龙头企业品牌形象和社会知名度、影响力。引导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申请认定为总部企业,享受我市鼓励和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央企和省内外优质建筑企业到东莞设立总部或区域中心,本地建筑企业提升特级资质或有专业技术优势的企业拓展经营建设总部大楼,给予用地等政策优惠。
4.培育新型建材产业集群
打造建筑业与建材制造业深度合作平台,鼓励建筑企业积极采购应用和推广东莞建材产品,与本地建材企业共同开发建筑技术和产品,优化提升本地建材市场。促进东莞建材产业及关联企业集聚发展,产业链向上下游优势环节延伸,支持优势企业提质增品壮大发展。通过资本、技术、项目和市场运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强强联合,以强带专,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培育新型建材龙头企业。以东莞为经营中心、市场中心和技术中心,以物流成本和生产资源优势为重要因素,在惠州、河源和粤北、粤东地区投资生产中心,发展跨区域的幕墙、玻璃、铝型材、陶瓷和预制混凝土产业集群,支撑东莞建筑全产业链发展。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的管理,科学规划和优化搅拌站布局。
(三)内强外引共同发力,增强企业竞争优势
1.培育建筑施工龙头企业
坚持培优扶强,着力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资产规模大、社会信誉好,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龙头骨干企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增强内生动力,拓展优势业务环节,向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发展成为集投资、设计、施工、生产为一体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建立本市重点骨干企业库和日常联系服务制度,协助解决企业发展问题,对入库企业在资质升级、上市融资、工程担保、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产值和税收排名靠前的企业给予信用分值等奖励,为企业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技术和管理能力提供服务。支持已上市建筑企业通过融资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形成示范效应,加快推进本市有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积极争取上市机会;鼓励本市龙头骨干企业学习央企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主动和央企、国企结成联合体,参加本市和大湾区大型项目投标,扩大企业影响力,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2.支持企业整合优化业务
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以产权为纽带,通过跨地区跨行业收购、兼并、重组等形式整合资源,优化业务,解决承揽工程、融通资金、分担风险、提高效益等难题,为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增强市场竞争优势提供支撑。鼓励总承包一级资质以上企业并购有较高资质和人才储备的设计院或有一定发展前景的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建筑业相关行业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拟上市企业资源库,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育一批优势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革,优先支持库内企业挂牌上市。对开展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互动、生产经营与资产经营融合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给予奖励。
3.招引一批高质量企业
围绕“强链”、“补链”目标,招引一批综合实力强、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到东莞设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围绕提升资质水平目标,设置有吸引力的优惠条件和奖励标准,争取引进2-3家有特级资质的企业落户东莞。积极吸引大型央企、省属国企和优质企业将总部基地落户东莞,或在东莞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开展经营活动。鼓励重特大项目中标单位落户东莞,或在东莞开办企业。推动市镇两级招引项目机构对招引企业提供全过程优质服务,对已招引企业持续实行一对一、多对一服务,为企业创造优良条件,帮助企业解决到东莞后的经营场地、市场开拓和人才引进落户等问题。对为东莞经济做出重要贡献的新招引企业给予奖励和宣传,扩大知名度。
4.推进企业晋升资质等级
制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激励政策,为申报施工总承包特级、专业特级、施工总承包一级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行(专)业甲级的企业提供政策和专业指导,对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给予经济奖励。成立由省内外专家团队组成的建筑企业资质申报提升专家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辅导和申报资料组织的技术支持;由相关部门牵头,鼓励高级资质企业开展对中小企业升级资质资格的辅导。制定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提升计划,设计东莞建筑产业链相关资质关系动态发展信息图,为企业组团合作、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建筑工业化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引导和鼓励企业制订资质晋升计划,提高集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打好晋升资质的基础。
5.支持中小建筑企业发展
鼓励中小型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培育一批经营有特色、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专业企业。支持中小建筑企业发展包括装配式建造技术在内的新型建造技术安装专业分包业务,培育特色分包能力。在建筑幕墙、地基基础、园林设计、装修装饰和钢结构等专业领域着力培育为龙头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群,支持一批有技术优势的创新型企业加快成长为大型骨干企业。落实国家和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扶持和优惠政策,清理对民营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设置的不平等限制条件,清除各部门和镇区针对中小建筑企业直接或变相设置的各种障碍,保证民营企业平等竞争地位。在省级工法评审、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创建各类优质工程等方面,加强对中小建筑企业的指导帮助。
(四)公共建设项目引领,推广新型建造方式
1.发挥公共建设项目示范作用
积极推动公共建设项目采用新型建造方式,提高工程建造标准,全面提升公共工程建造品质,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重点支持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和经验的建设单位以及具有设计、生产、施工等综合能力的大型骨干企业,参与政府投资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打造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以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南城cbd区建设等为试点区域,选择一批政府投资工程和部分社会投资项目,采用新型建造方式,培育一批在设计施工质量提升、智能施工管理、减少材料浪费、缩短行政审批、降低建设成本等方面成效显著的优质工程。
2.加快推广绿色建造方式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建造和运营管理,通过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建材选用、绿色施工和安装、绿色一体化装修、绿色运营,推广绿色建造方式。推动绿色建筑量质齐升,在公共建筑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基础上,鼓励更多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深入开展《东莞市绿色建筑一星级评价导则》应用评估研究。大力发展和使用绿色建材,鼓励建筑企业优先使用资源化利用工业和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的绿色建材,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推广建筑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保护环境的适用技术,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提升绿色施工水平。
3.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编制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指引,制定适合我市的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构建与国家技术体系相衔接、适合本地特点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支持企业研究开发与装配式建筑相关的技术、标准、工法。成立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以科研院所和设计院为载体,建立装配式建筑技术服务中心。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建立装配式建筑设计一体化集成系统,促进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与生产单位进行协同设计,提高设计方案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制定我市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制造的规格标准,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提高装配式施工水平,引导施工企业对装配施工、安全防护和质量检测技术进行研究,编制科学可行的施工作业标准书模板,提升施工流程的标准性和组织性。推进建筑全装修,新建住宅项目率先推行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配式装修,推行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和协同施工。
4.加快推动智能建造
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智能建造快速发展,发挥重点项目以及大型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应用推广力度,拓宽各类技术的应用范围,探索集研发设计、数据训练、中试应用、科技金融于一体的综合应用模式,研究制定我市智能建造的实施意见及评价标准。推动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工程项目积极应用智能建造技术,加快推进bim技术在公共建设项目中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为项目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建筑项目提质增效。推动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一体化集成设计。鼓励中高级建设项目以“互联网+”为基础,推广智能建造中的传感器、物联网、动态监控等关键技术使用。
5.优化提升建造组织形式
支持我市大型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合作、兼并等调整升级组织形式,健全管理体系,增强竞争优势,向具有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生产、采购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转型。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龙头企业。引导大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咨询等企业积极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相关单位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拓展业务范围;支持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强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建立全过程咨询平台,提升咨询企业全过程、一体化服务能力,承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探索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全过程咨询合同示范文本。推动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五)构建建筑技术平台,提高产业创新能力
1.支持企业推广应用建造新技术
支持企业开展建筑科技专项和科技成果项目转化推广,鼓励企业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推进工程项目采用建造新技术。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形成专利、专有技术、标准规范、工法的技术优势。以科研院所为依托,推动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和装配式建筑基础共性技术的应用。利用我市的制造业优势,推动建筑业与制造业协同的战略合作,突破一批建筑核心技术,形成东莞建筑技术优势。加快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一体化集成设计。梳理已经成熟应用的建造技术,定期成熟技术目录。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应用新型建造成熟技术,培育具有新型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
2.建立建筑科技创新平台
积极招引高端人才及团队到我市建立绿色建造、智能建造等重点研发平台,加快关键适用技术应用。支持企业建立部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选择一批有技术积累、有人才优势、有战略眼光和创新精神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鼓励多出技术成果,优先申报部级和省级工程技术中心。鼓励总承包特级企业及年产值超50亿的一级企业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项目,形成自有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建筑业企业和制造业企业协同创新,培育和组建行业协同创新中心。支持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发挥技术创新和建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优势,加快开发和推广应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围绕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型建造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建设创新平台,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
3.加强中高端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重视专业人才队伍、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有效的育人、引人、留人机制。关心关爱企业家团队建设,壮大东莞建筑企业家力量,提高我市建筑业企业家整体水平,培育和奖励一批有素质、爱东莞、能力强、业绩优的优秀企业家队伍,激励优秀企业家成长。加大建筑人才招引力度,深化校地合作,引进创新人才,把引进建筑业技术管理人才纳入我市鼓励科技人才引进政策的范围。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宽松的工作氛围,创造承接广州和深圳等一线城市建筑人才资源外溢到东莞的条件,吸引广州、深圳和内地建筑人才到东莞工作和落户。以提供比广州和深圳更优惠的工作条件和生活补贴为前提,加大东莞发展和品牌宣传,引导东莞常住人口的建筑和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回莞就业。以东莞建设“技能人才”之都为导向,大力推进建筑技能人才建设。大力培养建筑工匠型高技能人才,打造立足东莞的高素质建筑技能人才队伍。加大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和管理人才培训的财政投入,组织建筑产业现代化、智能建造技术集成应用、信息化管理等高端技术培训班,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的能力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新型建造方式的实践与经验积累,培训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要求的技术管理团队和高级技工,提升本地建筑业企业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六)提升东莞建造品质,创新质量安全体系
1.增强高品质建筑设计能力
提升建筑规划设计理念,聚焦东莞城市建造品质提升,着力培育一批精品建筑和品质设计优秀项目,打造与“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相匹配的城市建筑。加强城市设计对建筑设计的统筹引导,高定位、高标准编制城市设计导则,协调建筑与城市空间及公共活动关系。推动建筑设计方案编制城市设计衔接专篇,充分落实城市设计内容。鼓励设计企业以东莞城市建设品质提升为目标,融合岭南建筑特色,融入现代技术、材料、工艺,创立东莞建筑设计新模式、新风格,切实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推动重要或大型公共设施项目在前期策划阶段组建管理运营团队,引入高水平技术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创新建筑方案设计优选制度,结合建设项目特点,鼓励采取设计招标、设计竞赛和直接委托行业知名专家团队评选等方式优选项目设计方案。建立高水平城市建筑设计专家库,为我市高端标志性建筑项目提供设计技术咨询服务,推行设计竞赛和设计招标的“阳光评审”。吸引业绩优、水平高、信誉好的国内外知名建筑师、设计单位或团队,积极参与或与本地勘察设计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东莞的设计竞赛或设计方案招标。
2.完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
对标深圳等先进城市,对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订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技术规范,编制设计图集,逐步建立国内一流水准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重点完善轨道交通、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bim应用等领域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积极推广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施工安全标准化、防范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图集指引,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水平。适度提高安全、质量、性能、健康、节能等强制性指标要求,逐步提高标准水平。支持企业积极参加行业标准、地方规范的制定,主编或参编国家、省级行业标准。
3.建立创建优质工程激励机制
鼓励企业争先创优,积极争创优质工程、标准化星级工地和科技示范工程,力争获得更多的部级和省级奖项。建立创优质优秀工程激励机制,制定创优质优秀工程表彰奖励办法,每年定期召开全市建设工作会议,对获得部级、省级奖项的工程项目进行表彰奖励。支持有经验的科研院所为企业工程项目申报优质、星级和科技示范工程提供咨询服务,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对获得优质优秀工程奖项的单位进行奖励。
4.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完善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强化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建立完善标准化工地管理体系和考评机制,全面提升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溯机制。探索建立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主体失职追责和清出机制,构建施工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工程质管理制度的执行,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建立以过程检查记分评价为主的动态监管机制。落实政府监督执法责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和工程质量抽检,加强工程双随机抽查。进一步理清市与镇(街)、功能区与镇的监管职责,制定“阳光监管”制度,建立联动机制,提高监督效率和质量。强化工程质量安全信用管理与建筑市场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和资质资格管理等有机联动。探索对企业的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完善危大工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动态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智慧工地”质量安全监管技术开发应用,建设和优化东莞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推进完善建筑机械设备服务和施工的技术安全服务标准体系,优化设备使用的安全监管制度,提高我市建筑装备现场生产技术和安全水平。
5.深化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
深入开展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法人管安全、带队检查制度,对隐患排查整治不落实的予以追责。突出关键环节、关键部位治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建机一体化企业的监管,强化企业对设备的维保和日常检查责任。加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加大力度整顿检测市场不良行为。整顿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完善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机制。全面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对工程检测全过程动态管控,规范检测行为,确保检测质量。
(七)壮大本地核心市场,积极拓展湾区空间
1.大力支持企业深耕本地市场
充分利用“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机遇,加大对我市“三心六片”组团联动发展的城市建设市场研究,分析我市构建高水平轨道交通建网络、打造国际空港中心、建设东莞大湾区优质生活圈,以及由此带来的交通、水利、市政、5g基站、轨道交通等新基建项目建设的市场需求,及时为企业提供本地建筑项目市场信息。引导本土企业加快适应本地重特大项目建设标准,支持本土企业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智慧建筑融合发展,向市政、路桥、水利等领域拓展,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资质等级,适应重大项目招投标方式的变化,努力扩大本地市场份额。把深耕本地市场作为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基地和跳板,支持本地企业在公共建筑工程、科技含量高、建设难度高的中高端建筑领域占有更多市场份额,做出样板项目,为进入东莞以外的大湾区建筑市场提供示范工程。
2.提升本市建设市场供给标准
引导公共项目投资建设经营机构在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前提下,对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装配式建筑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项目,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式,每年明确一定比例,并逐年增加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为培育东莞特级总承包企业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提供平台。鼓励建设单位根据咨询服务节约的投资额对咨询单位予以奖励。推动市城建局、市水投集团、东实公司和交投集团等政府投资机构在建设学校、医院、水务、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高速公路等重大公共设施的过程中,适应我市建筑产业发展的新要求,突破传统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提高建设项目的建造标准,整合创新项目立项条件,优化招投标程序和标准,提供招投标政策咨询服务,支撑“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价值追求和东莞建筑市场优化发展。
3.积极拓展大湾区市场空间
利用我市处于大湾区核心圈内、“三区”叠加,并处于香港-深圳-广州轴线的区位条件,鼓励企业培植以大湾区为核心的主力市场,以抱团竞争的形式,探索“投建营一体化”的东莞做法,形成智力、技术、资金、装备、管理、标准和劳动力等联动参与的市场竞争优势,拓展市场空间和业务范围,积极承接大湾区的省重点项目和城市水生态治理工程。鼓励企业加强与央企、国企的合作与协作,通过项目合作、组建联合体等方式,投标大中型项目,实现“靠大联强”拓展市场。借力深圳先行示范区和深港科技合作区的建设契机,主动对接深圳建筑产业链条、技术标准和建造方式,跟踪深圳,对标国际一流,建立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推进建筑工业化、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的发展模式,鼓励嵌入深圳建筑产业链条中的施工、专业装修装饰、设计、建材等环节,在工程建造中不断学习建造技术,提升质量安全和品牌竞争优势。
4.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外部市场
高点谋划,提前布局,加快建筑“走出去”步伐,力争开拓境外建筑市场形成突破。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筑市场的研究,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市场和法律信息,为企业“走出去”搭建平台,组织推介对接活动,为企业海外建筑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风险防控和服务,为我市企业赴省外、境外承接工程业务提供优质服务,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引导企业通过合作资金、技术、产品、人才等,与大型央企、国企建立战略联盟,以“投建营一体化”模式全链条参与海外项目。鼓励企业开展省外、境外市场条件研究,围绕主业选择和拓宽市场,形成市场适应性强、专业覆盖宽、技术水平高的专业化市场开拓和工程承接体系,积极走出去布局新市场,设立新机构,承揽新业务。
(八)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1.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面梳理可下放事项,推动“数字住建”建设,深入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事项要件,压缩政府和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提高服务效能。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风险分级分类审批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以及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集成服务模式,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推行审批事项一窗办理,推动全程网上无纸化、一网通办。
2.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
进一步深化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推动工程总承包实施和完善。加快推进全过程电子化招投标,研究探索电子化监督,实行招标人首要责任制,试行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加大择优力度,落实招标人权责对等。倡导招标人适度择优,加大公平竞争力度。创新改革设计招标制度,鼓励国内外优秀设计企业团队与本地设计企业联合,组建联合体参与投标项目。
3.完善管理信息平台
利用平台对全市建设项目开展监督登记、联合验收、施工图抽查、质量安全监督等事中事后监管过程,实施远程动态监控与监测预警。推进bim的工程建设项目智慧审批平台、“多规合一”信息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智慧建造、智能监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的整合优化升级,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
4.加强工程造价管理
完善工程计价依据机制,优化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编制和动态管理。搭建市场价格信息平台,统一信息标准和规则,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信息平台市场价格信息。加快建立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造价数据库,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为概预算编制提供依据。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标指数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编制和确定最高投标限价,按照现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在满足设计要求和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投资效益。探索根据合同造价实施差异化监管,为建筑品质提升提供物质基础。加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和价款支付监管,引导发承包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工程款支付和结算,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探索工程造价纠纷的多元化解决途径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和拖欠农民工工资。
5.完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动态化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和科学化信用评价体系,与国家和省建筑市场信用平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实现数据共享,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信用评价信息在市场准入中的作用,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企业承接业务和差异化监管等方面的运用,加大企业纳税、评优、科技进步等加分比重。依法完善建筑业质量和安全管理执法标准和措施,建立质量安全档案和公开不良行为信息,筑牢建筑质量和安全的防线。探索建立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与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快速处理制度。
6.强化行业协会发展和自律
加强对建筑行业组织的指导,鼓励行业协会承担相应的行业管理职能,提高行业协会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发挥协会引领行业发展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市场参考价和最低保障价,制定禁止通过恶意降价进行竞争的自律公约,抵制恶意低价、不合理低价竞争行为,探讨差异化行业监督和行政监管,维护行业发展利益。支持行业组织研究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化发展趋势下的行业管理模式和技术,鼓励行业组织开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技术开发、专业研讨会和技术培训活动。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功能,支持行业组织对发生建筑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假冒伪劣建材设备、不合法的转包挂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或者其它社会影响恶劣行为的市场主体进行通报和纠正行动;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与行业组织合作,打击恶意竞争等不良的从业行业。鼓励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引导市场合理竞争。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部门要转变思想观念,将建筑业作为未来支柱产业进行培育。加强建筑产业的顶层设计和规划引导,建立完善指导建筑业发展的工作机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设立由相关部门分工落实的建筑业发展协调机构。完善规划衔接机制,分解建筑产业发展质量、规模与效益目标,压实主体任务和责任。
探索设立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建筑业、电子信息、建材制造、金融服务业等企业和行业组织以及科技部门参加的东莞建筑产业发展联盟,推动建筑新业态的形成发展和建筑产业与科技、金融业的融合发展。
加强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勘察设计、工程咨询服务等中高端环节企业招引的领导;积极组织在粤港澳大湾区和国内主要建筑市场开展推介活动,让更多地方的政府部门以及大型央企、国企、上市公司,熟悉、了解、信任东莞建筑企业,增进沟通交流,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平台和服务。
(二)加强政策支持
完善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政策制定与规划实施协同推进机制,形成有效的政策预期和导向。
着重围绕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领域,出台建筑产业建链强链补链政策,以及建筑企业转型升级、产业链延伸、市场培育、人才支撑、融资上市等支持政策,为规划实施提供支撑。
设立东莞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为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提供支持。推动持续开展“东莞建造”优质施工企业、技术服务企业的量化评价。
以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为主导,加大公共设施投资项目的信息化、工业化的成本投入,提高我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补贴标准。推动工业和科技部门加大对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研发的支持,把“东莞建造”技术创新项目纳入东莞重大科技项目,出台鼓励建筑业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技术中心,以及优先发展建筑智能化技术,建筑业和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形成新业态的政策;推动人力资源部门研究引进建筑业高端人才和培育新型建筑工业化中高级技能型人才的政策。
整合优化市内市政、交通、水利、片区开发、城市综合体以及公共领域项目和工程的供给市场,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优化调整资信、业绩、报价等发包条件和评分标准,用好优质企业名录,鼓励在同等条件下,建设单位优先选取本市优质企业作为承接任务单位,支持我市优质建筑企业单独或组建联合体承接项目。探索建立小额工程预选库、联合体投标企业库。
创新和完善建筑业安全质量监管体系,引进智能化管理技术,建设覆盖全市工程项目的全天候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优化质量监管体系,提高东莞建造质量水平。
各区镇、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吃透省、市对建筑业的支持扶持政策,认真落实,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三)纳入绩效考核
围绕加快我市建筑业在上规模的同时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建筑业全产业链的目标导向,制定建筑业发展规划任务实施的分部门分级考核制度,把考核指标纳入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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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件是传统支柱产业,经过40多年的发展,标准件产业已经占全县经济总量的20%以上,拥有标准件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千余家,产品品种14000余种,年产值80多亿元,年出口占全国同行业的10%以上。为有效推进标准件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提高标准件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率和拉动率,局在标准件块状产业深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助推标准件块状产业新一轮发展。
一、主要措施
1.出台振兴规划,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对于标准件产业的宏观引领和政策支撑,受县政府委托,县质监局负责调研起草了《县紧固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盐政发〔〕69号,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深入分析了紧固件当前现状与面临的形势,确定了加快高端产品发展、提升四大配套生产技术水平、做大做强四大公共服务平台、转变产业发展方式等四大产业调整振兴任务,拟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规划》确定汽车、高铁、核电、风电、石化、航空航天六大高端紧固件产品群为未来几年紧固件产品的重点发展方向,对各产品群的龙头骨干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的扶持政策。与此同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局提出了《紧固件高端项目及产品目录》、《紧固件先进生产装备目录》,由政府并对目录内产品的设备投入按投资额6的%给予资金补助。规划出台后,县质监局专门组织企业召开会议,宣传相关政策,并以企业自愿申报的形式在每一产品集群中选择产生1-2家龙头企业,进行一对一帮扶。国家标准件检测中心在新东方紧固件有限公司设立汽车用紧固件研发小组并派驻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技术指导。
2.搭建服务平台,强化产业发展支撑。围绕推动紧固件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国家标准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技术支撑作用,积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一是检验检测平台。截止10月底,检测中心出具各类检验检测报告近0份。在提供传统检测服务的基础上,中心不断创新服务模式,组建失效分析团队,面向企业开展失效分析服务,有效带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减少质量损失。二是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由国家标准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联合浙江工业大学、嘉兴学院等科研院校共同创建的“浙江省标准件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获省科技厅批准,于6月13日举行了启动仪式。平台由中国紧固件专业协会、北京钢铁研究院结构所、中科院金属所、铁道科学研究院、全国紧固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多家专业机构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为前瞻性课题研究、技术开发方向等提供意见建议和咨询。三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与省标准化研究院联合建立“紧固件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网站,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全面的国内外标准信息查询服务。目前,网站累计收集国内外标准件相关标准3200余个,标准件相关技术资料1000余份,累计点击率达3.6万次。四是人员培训服务平台。针对企业需要,先后举办企业标准体系、企业测量管理体系、卓越绩效系列国家标准、汽车紧固件测试研讨会、紧固件检验检测知识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培训企业质量检验、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等各类人员300人次。
3.抓好项目建设,带动龙头企业先行。以科技术创新平台为核心,以项目为抓手,综合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标准转化等手段,带动行业内龙头企业率先实现产品转型。紧固件行业内先后通过省级标准化重点项目1项、省质量措施项目1项、采标促技改项目3项,已立项正在研发中的省级以上科研项目项达15项(其中部级5项,省级10项),新申报待批质量赶超项目1项。项目实施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检测中心为主要承担单位,邀请大专院校、龙头企业共同参与,将产品研发、技术创新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快速实现技术向标准的转化,第一时间将技术成果转化为企业的现实生产力。如省级标准化重点项目的实施,由检测中心牵头,与浙江大学、浙江新东方紧固件有限公司共同开发无酸环保拉丝技术,采用交叉排列的辊轮及特制的钢丝轮去除表面氧化层,实现了以机械工艺代替传统酸洗工艺,不仅杜绝了因酸洗引起的产品氢脆质量问题,同时避免了酸洗除锈造成的环境污染,并且大大降低了企业除锈成本(据测算,每处理1吨钢材可节约18.16元)。省质量措施项目由浙江七丰五金有限公司共同参与,开发的高速铁路道钉产品质量赶超国际先进水平,并迅速转化成企业标准,产品也在最短的时间内投放市场,成功应用于武广客运专线、郑西客运专线、京沪高铁等国内重点工程项目,实现了高速铁路道钉的国产化。通过实施技改采标项目,宇星螺帽有限公司、三马标准件有限公司、浙江七丰五金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实现了产品标准赶标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指导浙江新东方紧固件公司申报的省质量赶超项目《焊钉质量赶超核级先进水平》,目前已完成材料选型和模具表面改性技术研究,该项目的实施将实现核电焊钉国产化,同时提升标准件企业配套核电产业的能力。
4.县质监局多举措助推标准件块状产业质量提升第2页
培育区域名牌,提升产业整体水平。打造紧固件区域名牌,是提升紧固件知名度、美誉度的一项重要措施。县质监局在紧固件行业大力实施名牌战略。一是抓好企业名牌产品的培育申报工作。年初,县质监局联合紧固件行业协会确定紧固件行业名牌培育对象名单,对列入名单的企业专门召开会会议督促企业做好相关基础管理工作。名牌申报工作开展后,多次上门指导企业制作申报材料。紧固件行业名牌创建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二是积极培育省级区域名牌。将区域名牌培育创建工作纳入县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提升县域工业经济实力的若干政策意见》(盐政发〔〕62号),确定紧固件协会为区域名牌申报主体。对照《浙江省区域名牌评价管理办法》进行自查,锁定薄弱环节,草拟了《县紧固件区域名牌培育创建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的确定主要工作目标及各阶段工作任务。指导、协助行业协会与县经贸、科技等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各项工作。虽因“紧固件”商标未能成功注册而使区域名牌申报工作搁浅,但围绕区域名牌创建而开展的企业名牌创建、标准计量体系建设、联盟标准推广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技术中心创建、专业服务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都达到了预定目标,在提升产业整体水平的同时,为明年区域名牌创建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5.推动行业自律,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以规范行业竞争秩序,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为目的,引导浙江省紧固件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性自律活动。一是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试点。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信用,县质监局联合县经贸局、发改局、外经贸局、工商局和人行支行五部门,共同印发了《县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盐质技监〔〕99号),并确定率先在紧固件行业年产值1000万以上企业中试点。通过对企业标准、计量、质量的综合评价,确定abcd四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以此作为企业分类监管、推优评优的依据。二是推广实施《外螺纹紧固件用标准丝》联盟标准。标准丝是紧固件的原料,从钢材到标准丝,中间涉及材料退火、拉拔等工艺,材料改制方式不一,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丝质量标准,因此标准丝质量稳定性较差,并且在发生质量纠纷时难以评判。联盟标准规定了以30mm为分界采取不同加工工艺,明确了标准丝的规格尺寸及硬度要求,对于稳定紧固件产品质量、预防和减少标准丝质量纠纷起到积极作用。目前已有32家拉丝企业签订实施联盟标准的自律诚信公约,并办理了标准备案手续。三是指导行会开展“浙江紧固件行业十大品牌企业、十大风云人物”评选活动。“双十”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励紧固件知名品牌企业与行业领军人物,带领企业、行业向更高、更强、更深的领域发展。
二、取得的成效
1.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我县标准件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从的64.3%上升到了的92.5%,产品质量明显提高。连续三年技改采标项目的实施,引导企业执行国际或国外先进产品标准,行业内产品采标率达90%以上。标准化重点项目、质量赶超项目的实施,高速铁路道钉、核级焊钉、风电用紧固件等新产品的开发,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紧固件的区域品牌影响力也在不断提升,新增浙江名牌产品1个,嘉兴市名牌产品3个,名牌产品数量及产值率逐年提高。
2.产业结构得到优化。通过实施《县紧固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大力引进和开发汽车、高速铁路、航空航天、核电、石化及风电六大产品项目,实现产品多样化,提高高端产品比重,产品结构日趋合理。目前县内标准件规模企业中从当初的8家发展到近40%转产或部分转产高强度标准件。同时,在县质监局技术帮扶下,部分企业通过产品结构调整,向高端应用领域进军,如帮助企业开发的高速铁路螺纹道钉已成功为企业发展带来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京沪高铁项目上业务订单达到近八千万元。浙江七丰五金标准件有限公司和浙江新东方紧固件有限公司获取上海铁路局铁路物资市场采购准入证,并与上海铁路局签订了《物资采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标准件企业有汽配类33家,铁路类10家,风电类5家,核电类1家,石化类7家,航空类1家,其它通用件60余家。高强度产品、汽配件等高附加值产品渐成产业支柱。
3.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标准件产业现有紧固件及其上下游企业150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400多家,产品1万4千多种,去年产量达到85万吨,销售收入近60亿元,出口量约占70%,其中长螺杆产量和出口量列全国首位,螺母出口量占浙江省出口量的67%。1-10月份,规模以上紧固件企业产值达35.2 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2.3%。标准件块状产业已成为以各类高档紧固件为主导产品的标准件生产、销售、包装集聚中心和出口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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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以提升县域范围内的服务质量为目标,通过服务业集聚示范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等服务质量“三大载体”建设,大力发展生产业,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统筹发展生活业,树立一批服务质量协调发展的先进典型,为整体推进我省服务质量建设探索路径、树立标杆,支撑质量强县示范创建,加快质量强省建设进程。
二、创建目标
在县域范围内,现代物流、信息、科技等生产业和旅游、商贸等生活业的标准化水平逐年提高;建立县级以上服务业标准化示范点5个以上,完成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2个以上;30%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省服务业重点企业全部取得质量管理认证;生产性和生活业顾客满意率分别达到85%、80%以上;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八个领域的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8%以上。
围绕“到2015年,力争创建20个质量强县示范县”的目标,自2012年开始,按照“成熟一批、命名一批”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评价命名若干个服务业“省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示范单位”。到2015年,力争创建20个左右“省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示范单位”,促使县域范围内的服务质量建设有效加强,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三、创建内容
根据质量强县示范创建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县域服务业发展实际,各市、县(市、区)应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示范创建工作:
(一)服务业企业质量管理认证。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应充分发挥省服务业重点企业质量管理认证典型示范作用,以县(市、区)级以上服务业重点企业为重点,积极开展质量管理认证工作,使当地取得质量管理认证的服务业企业数量、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质量管理认证率有所提高。鼓励服务业企业积极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
(二)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应积极争取并实施好各类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逐步形成以示范项目为带动的服务业标准化推广体系。充分发挥县(市、区)级以上服务业重点企业在标准推广实施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服务业企业按标准开展经营活动。组织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教育培训,完善标准化技术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区域交流与合作,探索共同发展新机制。
(三)服务业品牌培育。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应积极支持服务业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的品牌规划、创建工作,实现从自发创牌向自觉创牌的转变。应鼓励品牌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重组等多种途径做大做强,支持服务业企业积极申报县(市、区)级、市级名牌和名牌,力争新增名牌中服务名牌的比例稳步提升,各市级名牌中普遍设立专门的服务名牌。
(四)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应大力发展金融、物流、信息、科技等生产业,统筹发展商贸、旅游、文化、体育、房地产、社区、家庭等生活业,加快发展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总部经济、工业设计、环保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结合当地实际,促进服务业重点行业协调发展、特色发展。应加强服务业综合协调机构、质监部门与服务业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发挥部门合力,逐步探索形成“2+x”服务质量建设工作机制。
(五)服务业重点载体建设。各设区市、各县(市、区)应建立并实施年度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制度,逐步建立动态调整的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十二五”服务业重大项目库,坚持和完善领导联系项目、督查通报、考核评估等项目推进机制,加大项目推介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应积极建立各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制度,加强对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发展的规划引导、统计监测和政策支持。应建立各级服务业重点企业认定、培育制度,落实扶持政策;积极推动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选择一批有竞争优势和上市潜力的服务业企业,开展上市培训,支持其上市融资;全省不定期开展服务业创新企业评选活动。
四、创建重点
各级服务业综合协调机构应根据质量强省、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确定当年的服务质量提升重点行业领域。通过强化服务业集聚示范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等“三大载体”建设,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县示范创建。
服务业各行业各级主管部门应结合自身职能和本行业实际,上下联动,有针对性地设计提升服务质量的工作载体。根据省政府的有关要求,2012年服务质量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为交通和旅游行业。
交通行业要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出行的需求,通过制定并实施交通行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计划,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为契机,以一线窗口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塑造良好行业形象。
旅游行业要着眼于提高人民群众对旅游业的认可度、满意度,通过制定并实施旅游行业品质提升专项行动计划,加大对景区、度假区、农家乐等旅游片区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大对旅行社、宾馆、饭店等的监管力度,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
各地也应结合本地实际,精心设计并组织实施服务质量建设的相关工作。通过服务质量的提升,为当地的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结构调整提供良好的环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服务业综合协调机构负责质量强县示范创建活动中服务质量建设的综合协调,与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确定每年的服务质量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对服务业各主要行业的重点集聚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进行指导。服务业各行业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服务质量建设的具体实施,年度服务质量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应的专项行动方案。各级服务业综合协调机构、各级服务业各行业主管部门也应做好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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