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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纪检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86

社区纪检工作计划

社区纪检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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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指事业单位是由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以社会公益为目的、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其经费由财政全额供给或差额补贴或自收自支的各类社会组织。

第三条事业单位新进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单位新进工勤技能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或批准聘用的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及组织、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为依据,在编制及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出现岗位空缺时,统一组织招聘。

第五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实行考试、考核的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政策指导、审批审核、监督检查和综合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派、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市、县(区)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计划审定、公告、考试考核安排、聘用人员审批等工作,以及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考试考核、考察体检、人员聘用等工作。

第八条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本县(区)党委、人大、政协、审判、检察、派、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审核上报,并按照核准的招聘方案组织实施本县(区)公开招聘人员的考试考核、考察体检及人员聘用等具体工作。

第九条市、县(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上报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组织招聘单位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参与笔试面试考务工作;市、县(区)事业单位按程序负责办理编制使用核准,上报招聘计划,组织招聘报名以及岗位认定、人员聘用等手续。

第十条市、县(区)委编办根据核定的编制数额、经费供给方式和现有人员结构情况对公开招聘的编制使用计划进行核准;市、县(区)财政局依据编制、组织、人社部门有关规定,配合做好经费核拨、工资兑现等工作;市、县(区)纪检监察、教育、公安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做好公开招聘的相关配合工作。

第三章招聘范围和条件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方可报名。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原则上一年组织一次。特殊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单独招聘。招聘岗位有3人以上(含3人)报考方可开考,报考人员少于3人时,按紧缺专业的岗位招聘。

第十三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工勤技能岗位应具有高中或中专(含职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一)现役军人;

(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四章招聘程序

第十五条公开招聘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提出招聘计划;

(二)审核招聘计划;

(三)审定、备案招聘计划;

(四)招聘公告;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六)考试、考核;

(七)公布成绩;

(八)考察与档案审查;

(九)体检;

(十)确定拟招聘人员;

(十一)公示拟招聘人员;

(十二)审批拟招聘人员;

(十三)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持机构编制管理证和编制使用申请,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进行编制使用核准后,依据《编制使用单》,填写《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报表》,招聘计划申报工作每年月底前完成。招聘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按照核准的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空缺情况,提出招聘岗位的数量、名称等;招聘人员数量、资格、条件、招聘方式等;本单位关于落实招聘工作的准备情况和招聘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十七条市直单位的招聘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市编办核准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由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经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审定的招聘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备案。

第十八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招聘公告。招聘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性质;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及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报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证明、证件等进行初审,按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复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发给准考证。

第五章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实行全市统考,每年至月举行。

第二十一条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能力、专业能力和专业技能。考试按岗位分类进行,包括笔试、面试或专业能力、操作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占总分的7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30%。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原则上都要组织面试,个别特殊岗位不需要进行面试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经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第二十二条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闭卷方式,分值100分。管理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第二十三条面试根据招聘职位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操作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官小组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相关专家学者7至9人组成。

第二十四条考试可委托市、县(区)人社部门所属考试中心、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提供服务。

第二十五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按照公开招聘程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

(二)紧缺专业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的。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四)符合《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

(五)符合“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政策规定的。

直接考核方式的内容主要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第六章考察、体检与公示

第二十六条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后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第二十七条应聘人员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考察谈话、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第二十八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在招聘公告中公布,在考试、考核之前安排体检。

第二十九条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中国·门户网站、市委组织部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

第三十条凡应聘人员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测评环节的资格,按规定程序依次递补人员。

第七章岗位聘用

第三十一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事业单位填写《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形成书面报告并附成绩册、体检表、考察材料、个人档案及相关表格,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下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

第三十二条事业单位负责填写《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位审核表》,凭《机构编制管理证》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录取通知》到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办理新增人员入编证明单、增人计划卡,办理人员分配或调动手续。

第三十三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

第三十四条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统一组织进行初任培训,培训原则上不少于72学时。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其中被聘人员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实行年见习期,见习期计入合同期限。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受聘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六条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实施岗位聘用。在聘期内,享受在编人员待遇,解聘后相关事宜按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被聘用后,用人单位按照《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加强平时管理,做好平时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

第八章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八条市、县(区)委、政府成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县(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组织、纪检监察、人社、编制、公安、财政、教育、卫生、无线电管理等部门领导任成员,专门负责招聘工作。

第三十九条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综合管理职责,制定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方案和规程,规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务、面试组织等程序,完善保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按管理权限做好招聘考试的组织工作。

第四十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或者人事、财务、监督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第四十一条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违反法律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笔试、面试题目的。

(五)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招聘工作组织机构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进行的。

(七)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四十二条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记录制度。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其违纪情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十三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其它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按照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废止部分收费文件的通知〉的通知》(平市价()61号)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收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费。

社区纪检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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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次全会精神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结合本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继续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上下工夫.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巩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成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社会对我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评议分有所提升;

2、社会对我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率有所提升;

3、社会对我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在本区政府部门、行业中排位有所提升。

三、工作打算及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局纠风领导小组和学校教育收费专管员队伍,完善局、校两级教育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把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纳入局机关科室、学校等级达标的考核内容,与局机关各科室、学校、直属单位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评优挂起钩来,做到责任到人。

2、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局利用召开学校领导会议经常宣传师德、师风建设及上级有关教育收费、教育招生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和通报本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典型事例;学校要经常向教职工宣传教育行风建设的动态,做到教育在先,“关口”前移,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法纪观念,规范教育招生和教育收费行为,塑良好的教育行风形象。

3、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门口醒目处设立专用宣传橱窗,长期张贴经区教育、物价部门审核后盖有“奉贤区教育局学校收费管理办公室”、“奉贤区物价局物价审核章”的本学校、幼儿园收费公示单以及《上海市中小学杂费分期付款和减免及实行助学金制度的办法》、“奉贤区教育收费咨询、举报电话”等内容的宣传资料;并做好学生代办费收支情况期末向家长公示工作。

4、加强对学校“三代”工作的管理。局教育收费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学校“代办、代购、代订”工作的宏观控制,严格审批手续;为学生服务的“三代”工作,必须完全尊重家长、学生的意愿,及时办理自愿手续,规范操作程序。教育服务保障中心要对学生课间食、午餐、校服、学生春秋游等事项严格把好安全、质量关;学校为学生“三代”所得的各类回扣、明折必须“还利”于学生。

5、继续贯彻教育部、市教委关于教育招生、教育收费方面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和收费行为;坚决执行公办高中按“三限”(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招收择校生的政策;严禁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强制、索要、摊派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严禁举行违反市教委课程计划规定的各种名目考试。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健全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转学等制度,规范操作程序。

6、加强教育行风检查的工作力度,做到学期初局组织的常规收费检查与教育行风特约监督员不定时的访查相结合;局职能科室的检查与学校的自查自纠相结合。对群众举报反映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及学校乱收费行为,局有关职能科室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约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把群众反映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及学校“乱收费”等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

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我们不仅要经常抓、抓经常;反复抓、抓反复,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去抓好教育政风、行业风气。我们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研究新情况,提出新举措,争取使奉贤教育的政风、行风建设在去年的基础上再上一个台阶。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05年2月16日

奉贤区2005年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分工表

内容

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

学校招生及教学管理方面

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严格按市教委文件规定操作,禁止学校收取与择校挂钩的赞助费。

基础教育科

民办教育科

各有关学校

高中升学招收“择校生”工作

按照市教委“三限”的工作要求录取高中择校生。

区招办

各高中学校

学生教材、有关学习资料征订审批工作

按市有关规定严把“基层学校要求征订学生教材、有关学习资料”的审批关。

基础教育科

民办教育科

素质教育活动审批及管理工作

加强对学校旅游市场的监控,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德育科、

保障服务中心

制止举办中小学生有偿补课工作

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宣传教育,严把“年检”关。

基础教育科

成职教科

严格课程计划

按市教委课程计划规定执行

区教研中心

学校收费及管理

学生代办费管理

加强对学校规范收取学生代办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计划财务科

纪监审计执法科

教育收费公示工作

配合区物价部门做好学校收费公示的审核及检查工作。

纪监审计执法科

计划财务科

学生“三代”

工作管理

学生课间食管理

加强对学生课间食市场的监管,确保食品卫生,价廉物美。

保障服务中心

校园安全办公室

学生用餐管理

加强对学生食堂管理工作指导,防止食物中毒现象及侵占学生利益的情况发生。

基础教育科

计划财务科

保障服务中心

学生服装、生活用品代购管理

体现自愿原则,严禁乱摊派;加强对校内市场的监控,维护学生合法利益。

计划财务科

保障服务中心

学生报刊杂志征订管理

按上级有关规定,严把学生报刊杂志征订工作的审批关。

局办公室

德育科

基础教育科

学生住院基金、保险等代办工作

体现自愿原则,做好宣传工作,规范操作程序。

局办公室

基础教育科

民办教育科

师德师风工作

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指导和管理

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受理、查处反映教师违纪、违规、违法的群众举报件。

宣传科

教育工会

组织人事科

纠风综合治理工作

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

认真做好群众举报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发现学校乱收费现象,严肃处理。

纪监审计执法科

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工作

加强对学校开学收费工作的监督和针对中小学生的各类补课收费的检查。

区教育督导室

纪监审计执法科

违纪、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工作

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清退一起,处理一起。

纪监审计执法科

教育行风建设组织协调工作

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情况,提出工作举措,协调各部门工作。

社区纪检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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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市勤政廉政典型、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教师家庭,沐浴着党的阳光和雨露成长,受党的教育和培养多年,先后在政府机关、乡镇、办事处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建设大潮中慢慢步入成熟的我,感悟人生,心得良多。人生追求人皆有之,追求不可苛求,我始终坚定廉洁、高效、为民的信念,把廉洁从政作为我的个人信仰和人生追求,正确处理好“做人、做事、做官”之间的融与合、得与失、利与弊,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价值。

一、执政为民,校正廉洁从政的方向

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心里装着人民,才能找准工作的方向;只有心里想着人民,才能自觉做到廉洁从政。我处在缓解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中央、省、市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复苏政策,实现“保发展、保稳定、保民生”目标的同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党委和办事处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牢牢把握全处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权。

稳定一支队伍。按照市纪委的规定要求,落实了一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队伍,办事处成立了以我为常务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各党总支(支部)配备了一名纪检委员,改善了纪检工作人员的办公条件,落实了待遇,保证了纪检干部的相对稳定。办事处党委班子成员划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与各党(总)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副科级以上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做到任务明,责任清。

健全一套制度。为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好、实施好,我十分注重制度建设。根据以往执行中发现的利弊,重新修订了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规范了办事处工程发包、门店租赁、资产处置、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使其更加符合法律法规,更加公开透明,接收全社会监督。

创新一种机制。建立督办考核机制,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只停留在制度、文件、会议上,而是落实在行动上。专门成立了督办线,由纪委牵头,制定具体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细则、考评办法、民主评议方案,由处纪委具体抓,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精髓,贯穿到日常工作的始终。建立源头防腐机制,处、村(社区)两级建起了“行政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进行民主评议。对办件过期、服务不优、工作不实的人和事进行公开曝光。使各个工作岗位和部门的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公众的双重监督,有效杜绝了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和一些吃、拿、卡、要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如我处近几年来一直坚持干部年度综合考核未位歇岗制。有几年已经歇岗的同志深有体会的说:歇岗并不在乎,在乎做人形象低人一节,做事的能力弱人一等。办事处经常组织干部学习,用干部的现身说法教育干部,用身边人、身边事、鞭策干部,效果甚好,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做事先做人,树立人生前进的航标

正人先正己,做事先做人,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和人格魅力去感召人、教育人。

发挥表率作用。我始终认为要想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首先要过“四关”:金钱关、权力关、亲友关、美色关。俗话说得好,钱非万能,无钱是万万不能。作为一名公务员,三口之家来说并非有钱,但至少按当地的生活水平来划分属中上等,如果不正确把握自己的心态,与人攀比,让拜金主义占据上风,人生观和世界观就会发生“病变”,管钱的人就成了用钱的人。我时常警醒自己,“钱关”就是“命关”,任何情况下不得放松半点。作为一名乡镇领导,我时刻牢记,要把好“权力关”,如果把“权力当作“权利”来用,那么就会攻于心计,损人损公利已;只有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来行使自己的权力,才没有风险。我还经常教育家属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要利用我的影响力在社会上干一些损人利己的事,仗势欺人。经常参加和开展一些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陶冶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为金钱和美色所动。

发挥凝聚作用。为了加强领导班子自身的建设,在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方面,重点注意抓好两点:一是对单位内部重大决策,坚持由集体讨论决定,如重要人事任用,固定资产购置、闲置资产处置等,都由集体讨论决定,增强了工作透明度,减少了决策上的失误,增加了班子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在班子内部形成了谁分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做到工作要到位,又不越位,涉及全局性工作紧密配合,协调一致,使每个班子成员都能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充分调动了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工作合力。

发挥标杆作用。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秉公办事、决不徇私,充分发扬民主,以公道正派的优良品质在干部群众中树立了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在工作中我要求自己严肃、认真,决不马虎、轻视工作,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勤勤恳恳、扎扎实实,敢为人先,办事处被评为全省“五好乡镇党委”,市“红旗乡镇”,综合经济实力连续十六年居咸宁市乡镇首强。

三、再接再厉,扬起远航的风帆

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开启“十二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开拓创新之年。在新的征程上,我们将带领全处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工作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努力建设科学发展新。

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在按上级要求配齐办事处纪检干部的基础上,在各村(社区)设立纪检小组,由3人组成,设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长成员的产生由村、社区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办事处审查备案。严格把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的同志选拔到纪检队伍中来,为开展纪检工作提供人力支持。

强化阵地建设。结合基层组织“五个基本、七大体系”建设,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纪检工作办公场地,按照“七有”标准配齐办公设备,保证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为开展纪检工作创造必备的条件。抓好村(社区)纪检组织的“五落实”工作,村(社区)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采取以点带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按照统一标准建设。

强化宣传教育。按照《廉政准则》的宣传学习活动要求,以“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为载体,推动廉政工作“六进”活动。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搞好“六个一”活动。举办专题廉政讲座和收听收看廉政警示片。坚持每周的党员干部学习制度,积极配合市纪委和第五纪工委开展各项反腐倡廉工作和反腐败斗争,坚决查处党员干部中的违纪案件。

强化思想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办事处、村、社区纪检干部的培训,教育纪检干部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坚持党性原则,忠实履行职责。二是加强纪检干部的作风建设,以身作则,清正廉明,敢于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

社区纪检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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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对接不好。领会上级精神和领导意图是确定工作任务的依据,只有对接工作做得好,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才能更好地落实我们的工作任务。

三是重点不清。只有把工作的重点突出出来,才能抓住工作的主要矛盾,这是带动和推动整体工作深入落实的有效手段。

四是创新不够。没有创新,工作就会停止不前,就不可能有新发展。我们一定要记住创新是推进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工作水平的源泉和动力。

五是目标不明。目标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和奋斗的航标,没有既定的目标,工作就会迷失方向,就象大海中的一片叶舟,无目的地漂行。

六是计划不详。工作计划是确保工作统筹性、指导性、操作性的有效措施,没有周详的计划,工作就会打乱仗,并无所事从。

上述存在的问题,如果解决的不好,就会导致我们的工作不会有新的突破、新的发展和新的作为。

那么,为什么会产生上述问题呢?究其根源,归纳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三个不”)的原因:

一是素质不高。听不明白、想不明白、干不明白。主要表现为自以为是、不虚心学、不研究事,说和不说一个样,麻木至极。

二是作风不实。不思事、不干事、不为事。主要表现为讲特权、耍派头、争利益,不推不动,整天无所事事混日子。

三是责任不强。没有争先意识,没有创新精神,没有负责态度。主要表现为缺活力、无所谓、等靠看,以我为中心盘算事情。

怎么才能改变这样的工作局面呢?以我看,主要就是要从“五个加强”来入手,解决当前我们委局上下存在的问题:

一是要加强自身建设。(1)提高素质,增强能力。(2)领会精神,抓好突破。(3)创新项目,培育亮点。

二是要加强争先创优。(1)想事谋事,要有主动性。(2)想事干事,要有积极性。(3)想事成事,要有创造性。

三是要加强规范管理。(1)搞好材料积累。(2)搞好跟进更新。(3)搞好分类归档。

四是要加强责任落实。(1)定岗确责,落实任务。(2)督查指导,注重质量。(3)考评问效,追究责任。

五是要加强任务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怎么摆布我们的工作,我看就是要突出抓好以下七项重点工作:

1、预前防范。做好三件事:(1)抓教育。主要包括教育内容、活动形式和阵地建设等。(2)抓制度。主要包括列席会议、招标投标、大事大项、勤廉双述、廉政考核等。(3)抓监督。主要包括政策落实、制度执行、重大事项、日常行为、民主公开等。

2、行政监察。做好三件事:(1)执法监察。主要包括专项清理、专项检查和专项督查。(2)廉政监察。主要包括廉洁自律、责任落实和党风建设。(3)效能监察。主要包括行风、政风和作风。

3、服务中心。做好三件事:(1)维护稳定。主要包括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和行业稳定。(2)“三资”管理。主要包括制度执行、运行管理和日常监督。(3)优化环境。主要包括行政环境、执法环境和社会环境。

4、案件查办。做好三件事:(1)线索发现。主要包括、清理和检查。(2)线索管理。主要包括登记、报告和批转。(3)线索使用。主要包括初核、立案和定性。

5、群众利益。做好三件事:(1)涉农、涉医、涉路、涉教、涉法等“三乱”问题。(2)转移支付、社会保障、扶贫救济等。(3)农民负担、项目建设、市场管理、土地征用、惠民政策等。

6、专项清理。做好三件事:(1)定向清理。例如上级规定的清理项目。(2)重点清理。例如我们认为存在严重问题的。(3)稽察清理。例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7、网络作用。做好三件事:(1)组织队伍。农村主要包括派驻纪工委、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城内主要包括区纪委、区直党委和基层党支部;社区主要包括社区纪工委、办事处党委、社区党支部。(2)工作队伍。农村主要包括派驻纪工委、乡镇纪委和村纪检员;城内主要包括区纪委、区直部门纪委、基层纪检员;社区主要包括社区纪工委、办事处纪委、社区纪检员。(3)监督队伍。农村主要包括派驻纪工委、党风巡视组和村屯监督员;城内主要包括区党风巡视组、区直部门纪委、区聘监督员;社区主要包括区党风巡视组、社区纪工委、社区监督员。

社区纪检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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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专项治理整顿城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秩序,推动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带头实行计划生育,发挥城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模范带头和辐射作用,为稳定低生育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二)清查城镇违法生育人员(包括非城镇户籍的社会公众人物),依法依纪处理违法生育人员,从严处理新发生发现的党员、干部违法生育行为。

(三)揭露曝光违法生育的典型案件。定期公布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对于情节恶劣的违法生育典型案件,要在媒体上进行报道,公开处理结果,警示违法生育人员,教育广大群众。

(四)大力宣传遵纪守法的先进事迹。集中组织策划一批计划生育公益宣传活动或电视访谈节目,邀请自觉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有社会责任感的社会知名人士参加,弘扬正气,营造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二、清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清查对象是在2003年5月1日以后生育(收养)了二孩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城镇居民(非农业人口)。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以及属于城镇居民(非农业人口)的其他人员、非城镇户籍的社会公众人物。清点是共产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

清查范围:2003年5月1日以后城镇(非农业)人口(包括非城镇户籍的社会公众人物)再生育子女及其审批情况,非婚生育情况及违法生育(收养)处理情况;2003年5月1日以前有违法生育(收养)事实在登记建制中应登记处理而未登记处理的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6月至9月)

1、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和组织各级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按照中央《决定》及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进行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专项治理行动有关内容,形成强大的依法依纪查处违法生育的舆论声势。

2、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利用会议、板报、标语、宣传窗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专项治理行动的目的、意义和政策等内容,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组织动员基层工作人员深入社区、深入家庭进行宣传。

(二)清查处理阶段(2007年10月至20*年6月)

1、清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次专项治理行动由市、县(市、区)统一安排部署,督促检查,考核评估,汇总上报。本人申报自本方案之日起到2007年10月底止。凡主动在申报期内申报的,可在处理时酌情减轻。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本方案之日起至2007年12月底前做好本单位人员的清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在2007年12月底前要组织所辖各社区通过“数据大集中”工作,结合驻地公安派出所的户籍登记情况,排查出本地的清查对象。省人口计生委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举报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的奖励办法(试行)》,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通过在户外张贴,互联网公布,报刊、电视、电台反复刊登和滚动播出等形式向社会宣传。省、市、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并公示,广泛发动群众监督检举,建立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各市、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在2007年7月底前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向社会公布。

2、公示。通过各种渠道清查出来的属于清查对象和范围的各类人员情况,应当在本单位、本社区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间为20*年1月1日至1月31日。公示有异议的,再进行调查核实,直至事实清楚为止。公示无异议的,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名单报送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后逐级上报至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调查。对在专项行动中清查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违法生育问题,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人口计生部门应会同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动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调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问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分类负责,由人口计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无明确管理单位的和非城镇户籍的个体工商业主、各类企业主等社会公众人物,由现居住地或生产、经营所在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会同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调查。调查要注重实事求是,在了解、掌握真实情况的同时作好笔录和材料取证,确保事实清楚。问题一经查实,联合调查小组应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并将调查取证结论及其处理建议送达被举报人所在单位或具有人事管辖权限的部门进行处理。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不予配合或配合不力,引起群众重复上访或越级上访的,省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或责成市级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视情况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4、处理。经取证核实的违法生育人员,已经处理到位的不再追究,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依法依纪处理:对清查出的违法生育人员,按照《山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是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务院颁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省纪委、监委、计生委《关于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党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晋纪发[2003]2号)给予党政纪处分。

对积极配合调查、主动申报和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在落实党政纪处分时可以酌情从轻;对故意隐瞒、刁难调查人员,或上下串通,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影响调查的,应依法从严处理。

各级要做好案卷整理工作,要求一案一卷,编号归档。重大案件要报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级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要通过大众媒体公开曝光查实的典型违法案件。同时,积极宣传本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先进典型,开展计划生育公益宣传活动。

(三)评估总结阶段(20*年7月至10月)

各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20*年7月31日之前,向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报送本市关于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报告。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市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级专项治理行动应建立评估机制,加大平时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全省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完成。

三、组织领导

(一)省成立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人口计生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纪检组长、助理巡视员担任,成员由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省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抽调人员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

(二)各市、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协调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研究制定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政策措施。要明确专人负责这次专项治理行动。

(三)各市要及时将工作动态、典型案例报送省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这次全国统一组织的专项治理行动难度大、要求高、任务重,各地要切实将该项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实施意见》、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保证投入,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依法行政,维护权益。要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文明执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正当权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禁止强迫命令,防止简单粗暴,杜绝恶性案件的发生。对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搞好协作,集体攻关。要积极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公安、财政、人事、文化、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参与行动,明确责任,密切配合,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社区纪检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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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意见。

一、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实施“125”行动计划,不断优化结构调整,全市经济进入加快发展、加速崛起的新阶段。但是我市产业

结构层次低、发展方式粗放的矛盾仍然突出,城镇化进程相对滞后,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和谐社会建设存在一些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关系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对于增强各地区各部门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紧迫感,坚

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对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的偏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对于防范、失职渎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都具

有重要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在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今明两年,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

抓出成效。

二、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统筹兼顾、综合协调,着力解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科学发展、加速崛起、社会和谐提

供有力保证。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注重发挥各方面、各层级的监管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性

和协调性。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保证监督检查能够覆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方面,又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既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又要把握好区域协调发展、行业科学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科学确定检查内容、工作节奏,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查纠结合,务求实效。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要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针对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问题,以促进“十二五”时期综合实力、经济结构、生态环境、改革开放、人民生活、社会建设等方面28个主

要指标特别是10个约束性指标的实现为目标,围绕重要任务的落实,重点对以下7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主要是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

否全面贯彻落实“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与市政府“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区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

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了有效的对策措施,在执行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等方面是否符合市政府“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二)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主要是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

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

(三)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情况。主要是重点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制定相关实施意见、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和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新一轮治淮重点工程、农田水利

、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薄弱环节建设情况,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情况,土地出让收益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与使用、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支

持、水利建设金融支持等政策落实情况,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水资源管理体制、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水价形成机制等创立、创新及推进情况。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本地实际,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

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

否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五)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是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技术

进步和技术改造目录支持方向,政府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项目建设和运营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

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财政资金和其他渠道来源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六)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政府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

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重点行业环境

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工作是否有效

(七)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

地供地等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除上述7个方面外,还要根据市里在一个时期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完成统一部署的监督检查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四、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由市纪委牵头,成立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

书记、市纪委书记时侠联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经委、监察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水务局、审计局、物价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

察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各地区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在党委(党组)、政府(行政)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紧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

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

监督检查实行“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方式。“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

况”监督检查由市发改委负责;“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由市发改委、物价局共同负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情况”监督检查由市监察局

、水务局共同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由市经委、发改委负责;“国家科技重大专

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由市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共同负责;“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由市科技局、财政局负责;“节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由市发改委负责;“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由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财政、审计部

门要强化对政府投资的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确保项目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各项监督检查的负责部门要根据已有的监督检查机制或工作需要提出所负责监督检查的参加部门。

五、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制定方案。各项监督检查负责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具体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实化措施,重点对今明两年监督检

查工作作出安排。同时,要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监督检查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监督检

查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等,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保证监督检查顺利有效地进行。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把保证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在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要把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要检查各项资金拨付和配套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管理作用是否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坚决防止滞留、挪用、挤占、截留资金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要检查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

科学发展观要求和中央、省和市里的规定,工程建设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招标投标活动是否依法进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是否落实等,坚决防止“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

出现。

(三)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增强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负责部门要切实负起主抓责任,加强与参加部门的联系,及时交换意见,沟通协商

,达成共识。参加部门要积极协助、全力支持,按照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项监督检查之间也要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努力做到运转协调、衔接紧密、优势互补、相互促

进。

(四)严肃执纪,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

。各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格执行纪律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检查实效的重要手段,对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

起,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召开新闻会、媒体公开报道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落实及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

社区纪检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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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要求。稳定低生育水平,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任务目标

(一)工作内容

1、清理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辖区内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一次全面的环情、孕情检查访视。对应落实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象,落实对应的长效节育措施。对计划外怀孕对象,落实补救措施。节育措施信息与wis有误的,如实纠正录入。整理手术文书。对独女、二女结扎户及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

2、清理人口出生情况:对漏(错)报出生,核实信息,补录上报。对计划外生育对象,按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对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帮助办证,及时兑现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费,落实爱心保险。

3、清理违法生育情况:严格按《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确定生育政策属性。重点调查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情况,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区人口计生委。

4、清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未征收和未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依法足额征收或补征到位。规范执法文书,核实票据台帐。对wis中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一一核对,纠错录入。

(二)目标任务

人口控制计划全面完成,计划生育率达87%以上,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7%,环孕检率90%以上,二女户结扎万人比在5月底要达到10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当年达50%以上,往年80%以上,当年党员、干部违法生育100%查处到位。

三、方法步骤

整个活动按照“先清理后落实”的顺序分阶段进行:

(一)清理核实(年3月31日前完成)

1、上户调查登记。

调查登记人员:以村(居)干部为主体,基层计生协会配合。

调查登记内容:(1)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信息,重点应落实对象实际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信息,手术文书与wis信息;(2)人口出生信息,重点在漏管漏报信息;(3)违法生育信息,重点在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查处信息;(4)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重点在核实征收标准、实际征收金额、票据台帐及执法文书的真实合法性,与wis的一致性。

工作要求:调查人员要逐户逐项开展全面的清理核查,如实登记填写核查登记表。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组制度,加强指导。做到一户不遗、一人不漏、一项不错。

2、部门信息核实。

纪检监察、公安、人事、人口计生、民政、卫生六部门共同完成此次清理工作。

纪检监察、人事部门提供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查处信息;公安部门提供新生儿户籍登记信息;医疗卫生部门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登记、避孕节育手术、儿童计划免疫等信息;民政部门负责提供婚姻登记信息;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各部门信息汇总核实对接处理,实现各部门人口信息高度完整、准确、一致。

3、审核整理录入。

人口计生部门要对清理信息进行逐级逐项审核检查。

镇级:做好镇级计生办、服务所人口统计资料、手术文书、执法文书、票据台帐、生育证、独生子女证发放等资料的整理修改规范归档,将准确信息录入电脑。督促指导村级清理信息的修改整理工作。

村级:对村级计划生育月呈报表、育龄妇女信息卡等资料进行重建、修改,做到资料完整准确规范。

(二)工作落实

1、落实环、孕检。以“三查一服务”(查环、查孕、查治妇科病,生殖保健服务)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上户服务,重点对象一个不漏。环孕检率达90%以上。对于流出务工妇女,要实行党员干部“一对一”联系服务,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回率达95%以上。

2、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要求,思想、技术、奖励跟进服务,突破二女户结扎难点,带动群众落实相对应的长效节育措施。并实行干部负责,责任到人制度,实现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7%以上。

3、落实补救措施。加强孕前管理,及早发现政策外怀孕对象,千方百计在大月份之前落实补救措施。坚决纠正以任何借口对政策外怀孕听之任之的错误行为。

4、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对清理出的当年和往年计外生育对象,严格按标准核算应缴数额,清算欠缴金额,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开展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专项活动。强化人口计生、法院违法生育案件非诉执行。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50%,往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80%。

5、落实违法生育查处。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口计生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查处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深入宣传贯彻落实11部委《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党纪、政纪、经济处罚到位,坚决兑现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6、落实人口出生统计上报。落实镇、村人口统计月例会制度,依靠村专干及组信息员,加强经常性统计上报、分析。完善公安、卫生、民政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将清理核实出生信息全部录入育龄妇女数据库。人口出生漏报率低于5%。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此次活动是解决我镇人口计生工作基础薄弱、能力不强、发展不均的重要措施。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要以此号召全镇凝聚人心、坚定信念、鼓足干劲,力争年人口计生工作再攀高峰。

2、加强领导。“四清理六落实”活动由镇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村(居)要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支书、主任要亲自指导督查活动的落实。明确村级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是这次活动的组织者,指导、协调、督促落实活动的开展。

3、开展督查。镇计生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镇计生办要搞好督导工作,对几项重要指标每周调度一次,凡在镇里排名后两位且未完成任务的村(居)要向镇分管领导说明原因,连续两次在区里排名后五位且未完成任务的,将上报区计生委实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一个月,整改期满仍未达标的,将上报区人口计生委实行重点管理;各村(居)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将工作成效与干部年度绩效挂钩,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社区纪检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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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着眼于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全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到2013年底,实现村级纪检组织设置或纪检力量配备全覆盖,进一步规范村级纪检组织的机构设置、工作职权、工作程序和监督管理,为不断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设置和人员配备

街道辖区18个社区(村)均应建立纪检组织或配备纪检力量。

(一)建立党委的社区(村)要建立纪委,建立党总支的社区(村)要建立纪检组,建立党支部的社区(村)要配备纪检力量,明确1名支部成员负责纪检工作。

(二)村级纪委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纪委书记1人,由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担任;村级纪检组一般由3人组成,设组长1人,由党总支副书记或委员担任。

(三)村级纪委组成人员一般由同级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纪委会议选举产生,必要时可由街道党工委直接任命。村级纪委每届任期和所在党委相同,村级纪委应向同级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村级纪检组组成人员由所在社区(村)党总支会议选举确定。村级纪委(纪检组)推荐人选需事先听取街道纪工委的意见,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四)为进一步发挥村级纪委(纪检组)监督检查作用,整合监督力量,实现监督资源共享,鼓励各村级纪委(纪检组)与村(居)监会合署办公。引导、鼓励和支持通过选举将村(居)监会成员中的党员选为到村级纪委(纪检组)成员,在村(居)监会换届时通过法定程序将村级纪委(纪检组)成员选为村(居)监会成员。鼓励通过选举将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日常负责人、党员大学生村官、党员村级后备干部选为村级纪委(纪检组)成员。

(五)村级纪检组织成员的调整,需经街道纪工委审核和街道党工委同意。

三、队伍建设要求

(一)选好配强村级纪检组织负责人。注重把党性强、群众威信高、善于团结群众、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工作的党员,选拔到纪检组织负责人岗位上。

(二)把好纪检人员入口关。村纪检组织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热心本社区(村)公共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工作精力到位,能正常履职。同时应坚持回避制度,村级组织成员及其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社区(村)文书、报账员,一般不列为村级纪检组织成员候选人。确因工作需要列入村级纪检组织成员候选人应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三)加强教育培训。把村级纪检人员的教育培训纳入街道纪检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和村级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计划,对新任职纪检组织负责人要进行任前培训。通过举办村级纪检人员专题培训班,提高纪检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四)做好工作保障。各社区(村)党组织要为纪检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力、物力保障。村级纪检组成员在履职时要落实相应的报酬。

(五)维护合法权益。各社区(村)党组织要支持纪检组织和纪检人员开展工作,不得为纪检组织开展工作设置障碍,在纪检组织和纪检人员受到无理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要积极排除或坚决纠正。

四、工作职责

村级纪检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所在社区(村)党组织领导,并对其负责,纪检业务以街道纪工委指导为主。村级纪检组织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抓好所在社区(村)党组织和党员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检查本级党组织及其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其他党内规章的情况。

(二)负责监督同级党组织及其成员,督促党员遵纪守法、模范履职;配合村(居)监会对村(居)委会及其成员勤政廉政、履职行为等进行监督。

(三)协助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党务公开及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参与对党员和村级干部的评议和考核工作。

(四)受理对本级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并进行初查核实,对初核发现情况复杂或涉嫌党员违纪违法的应及时移交上级纪委。

(五)承办上级纪委和本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工作制度

在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各项制度的同时,要按照“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的要求,不断深化村级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设立纪委(纪检组)的要实现“五有”,即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台账、有规章制度、有经费保障,切实发挥纪检组织的职能优势和保障作用。

(一)建立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凡属重大问题,由委员会或纪检组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决定,或提交党支部讨论决定。各委员或成员按照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二)建立工作例会制度。要定期召开纪委(纪检组)会议,分析本社区(村)党风廉政情况,研究落实上级或本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解决党风廉政实际问题。

(三)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文件,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金融、法律等相关知识。

(四)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照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和纪检工作业务规范文书制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文书档案以及群众的收发、登记、整理、归档工作。

(五)建立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每年要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组织汇报工作计划和工作开展情况。对纪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加强农村政权建设和村级自治,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群众基础。各社区(村)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抓好村级纪检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党组织要加强对村级纪检工作的领导,为村级纪检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工作保障,经常听取纪检组织工作汇报,帮助协调各种工作关系,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社区纪检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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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天津律师业呈现健康快速发展的态势。目前,全市执业律师已经达到2566人,律师事务所达到295家,南开区拥有执业律师490人,律师事务所62家,均占全市总数的20%左右。广大律师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蔓延以来,广大律师积极投身安居工程、“三农”建设、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环境保护、产业提升等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为我市实现“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总体目标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律师队伍已经成为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天津的重要力量,律师队伍的本质和主流是好的。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律师队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和社会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律师队伍存在着诸多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律师执业思想不端正,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商业化倾向日趋严重;有的律师职业道德缺乏,诚信缺失,对当事人敷衍塞责,甚至拿钱不办事,欺骗坑害当事人;有的律师和法官在诉讼活动中的不正当关系问题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一些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散、乱、差”问题突出,等等。这些问题是多年来累积的深层次矛盾的体现,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为我市律师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建设高素质的律师队伍,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司法公正、防止司法腐败的重要保障。只有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律师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切实履行历史赋予律师的神圣职责,才能保障律师业的健康发展,才能增强人民群众对律师队伍的信任和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

二、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评查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律师队伍,从解决当前律师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督导与律师事务所、律师自查自纠相结合,以自查自纠为主;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以建章立制为主。通过教育评查活动,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切实增强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为构建和谐天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目标:围绕“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这一律师队伍建设的总要求,采取学习教育、自查互查、严格监督、完善制度等各项措施,认真解决目前天津律师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别是阻碍和制约律师业快速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教育评查活动,使律师依法执业、诚信为民的观念得到增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进一步推动天津律师队伍行风建设再上新水平。

三、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教育评查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教育评查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9月11日至10月14日)。9月11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天津市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评查活动动员会议,对搞好此次教育评查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市律师队伍行风建设进行动员部署,使广大律师在坚持服务为民、维护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市的高度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我市律师队伍行风建设面临的主要形势,找准自身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教育评查,有力推动我市律师队伍行风建设再上新水平。各律师事务所要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市局领导在全市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评查活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重点学习《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交往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法律、规章和行业规范。

(二)自查自纠(10月15日至10月23日)。要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对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执业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认真进行排查。律师事务所要重点查找在管理上是否存在“散、乱、差”的情况,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真正得到落实,对于有投诉、且查证属实的律师是否做出处理等。律师个人要重点查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存在不良执业行为等。各律师事务所要在排查的基础上,写出自查报告,并于10月23日以前报至南开区司法局;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方案,并予以落实。

(三)互查整改(10月24日至11月9日)。采取区县司法局之间互查、同一地区律师事务所之间互查的方式进行。我局将组织本辖区律师事务所做好互查工作(具体互查安排请参照附表),在此期间,市律师协会将做好互查、抽查工作,并重点检查问题多、投诉率高的律师事务所,及时掌握律师事务所管理方面和律师执业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对于在检查、互查活动中发现问题的,要督促律师事务所进行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不达标的,要按照《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总结验收(11月10日至11月20日)。我局将对各律师事务所的教育评查活动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是否做到律师人人皆知,律师自律意识是否增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律师的执业行为是否还存在未查处的问题,已查处的问题是否采取了纠正的措施;律师投诉案件是否件件有回音,已查实的律师违法违纪案件是否都依法依纪做了处理;律师事务所是否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主要规章制度是否公示等。各律师事务所要对每一名律师做出评定,并备案。南开区司法局将对每一个律师事务所做出验收鉴定,并备案。

四、加强领导,确保教育评查活动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律师事务所要把这次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评查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南开区司法局将组织成立督查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于冠波担任,副组长由寇德禄副局长担任,法律服务管理科同志为督查组成员。对各律师事务所的教育评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教育评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律师事务所,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和具体指导。对制度规范、落实较好的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服务层次和质量;对制度不规范、管理混乱、投诉较多的律师事务所,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帮助其找问题、查原因、定措施,促进规范化管理。

(三)加强宣传,改善环境。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水平的提高,离不开良好的外部环境。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市律师协会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分析行风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同时,要加强律师制度、律师作用的宣传,宣传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涌现出的律师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树立律师社会公信力,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律师工作,为完善律师制度、发挥律师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进一步做好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发【】149号)精神,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南开区区政府批转了区人口计生委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意见》。《意见》结合本区实际,对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提出如下主要要求:

一、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一是创新统筹管理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主要职能部门的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范围,立足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将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各街道、社区的工作范围,依托社区协管员队伍,有效开展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二是创新服务均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育龄妇女定点服务制度,落实国家规定的免费服务制度,并协调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在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三是创新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区政府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服务活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四是创新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区人口计生委、公安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卫生局、教育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做好流动人口全员信息采集、录入、上报和统计分析,并与全员人口信息库建立结合起来。

社区纪检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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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主持街道纪工委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城乡建设与管理、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交通道路、国土资源、人口和生育工作,协调政协工作,挂xxx社区。分管单位:纪工委、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城管中队、国土所、xxx中心社区。现将今年上半年工作如下:

一、以服务经济、关注民生为重点,抓好城市规划建设

去年以来,城建规划建设审批权下放,为镇域经济注入活力,但工作压力加大。一方面要求分管部门严格审批,建立联席会议审批制度,另一方面,提高办事效率,压缩流转时间,为发展经济尽职尽责,上半年,共审批各种事项50余起。尤其xx经济园,投资建设再现活力,迎来第二次发展高峰。xx社区服务中心、xxx小学,做为办事处两大民生工程,现进展顺利,即将完工。其中,xx社区服务中心室内工程全部结束,中央空调安装完成,电子监控方案确定,室外工程正在加紧施工。小学,室内工程结束,餐厅和阶梯教室正在施工,室外设计已完成,内部设施正在配备,力争新学期正式启用。

二、以建管并举,管重于建为原则,强化国土资源与城市管理。

土地管理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工作经验被主管部门予以认可。除日常加强管控外,对违法占地一直保持高压态势。在今年的土地卫片检查中,我处对四宗违法占地,率先整改,最早完成任务。受今年社区建设、合村并居等因素影响,城管工作经受了严峻考验,违章建筑明显增多。城管中队与市执法局紧密联系,加大巡查力度,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拆除。到目前为止,违章建筑均在规定时限内拆除,未发生被市通报案例。

三、以打造幸福zh,宜居之城为目标,搞好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打造xxx文化广场、xx经济园两个重点片区,搞好xx路、xx路路域整治,培植xxx、xxx两个先进村,在市环境整治检查中,取得较好成绩。坚持不懈的抓好西部农业村环境整治,加强环境卫生、公路养护专业队伍建设,保持较高的管理水平。加强绿化工程、健身场所管理,及时督促检查,克服重建轻管现象。制定考核奖惩政策,并及时检查兑现,调动了各村居工作积极性。

四、配合市重大项目推进,开城路、中石油管线工程进展顺利

xx路建设是市委市府确定重点工程。我处按照进度要求,及时清点赔偿地面附着物,协调施工便道、线杆迁移、占用土场等矛盾纠纷,进展顺利,得到市指挥部好评。中石油天然气管线,途径我处六个村庄,全长5.8公里,情况复杂,在建设局协调指导下,国土、镇村等工作人员,认真排查问题,科学制定赔付办法,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加班加点,攻坚克难,进度快,质量高,基本完成施工任务。

五、积极参与,履行职责,努力提升精神文明整体水平

作为城区街办,我处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点单位。按照文明城市要求,重点整治了交通干道、公共场所、居民楼院等环境卫生,努力提升辖区居民整体素质,较好地完成文明城市创建任务。生育是我处重点难点工作任务之一。面对违法生育居高不下,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等现状,配合主管,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认真研究工作措施和考核办法,调动处村干部工作积极性,顺利通过xx、xx两级半年检查验收。今年是我市环保模范市复检验收年,我处高度重视,各部门配合协作,在环保部检查验收中,取得较好成绩。市通报检查结果,我处无任何纰漏。另外,按分工要求,本人还积极参与宣传统战、文化体育等工作,发挥政协联络组长作用,组织政协委员参加各项会议、培训、视察活动。

六、深入基层,求真务实,大力加强王家楼社区建设

xxx社区是今年分工的新任务之一。社区村庄多,量大,环境基础较差。本人和社区工作人员一道,克服畏难发愁情绪,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努力学赶先进。通过例会制度、巡回检查等手段促进工作,村容村貌、村庄稳定有了一定进步。认真谋划社区未来发展,规划建设社区中心、幼儿园、健身广场,并组织实施了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招商引资工作,为项目实施搞好服务。

七、严格自律,廉洁勤政,努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社区纪检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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