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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纪检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50

医保局纪检工作计划

医保局纪检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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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落实纠风工作目标责任制

1、将纠风工作纳入到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目标责任管理中,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格局。年初,县委、政府专门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会议,分别与五乡一场一镇及县直48个部门、单位签订了纠风目标责任书。把纠风目标完成情况与单位评优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实行纠风目标责任一票否决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继续实行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为进一步理顺政府领导职能,对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县长、副县长的职责,除县乡政府一把手对纠风工作负总责外,班子其他成员在原有业务分管范围的基础上,承担了各自纠风工作职责,实行一岗双责。对县委、政府领导岗位职责进行了挂牌,做到了各级党政班子成员业务工作管到哪里,纠风工作就抓到哪。

二、扎实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建立纠风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今年,我县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在巩固以往成果的基础上,突出“抓成效、促长效”,在不断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的同时,进行建章立制,对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建立起一整套纠风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1、切实抓好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一是继续落实各项减负措施。按照“减轻、规范、稳定”的原则和围绕减负“四项制度”、税费改革、涉农收费等方面,积极稳妥的推进农牧民减负工作,做到了减负工作有组织、有监督、有落实,县乡齐抓共管;二是继续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全县各行政村都实行了村务、政务、涉农收费入户制度,入户公开率达到100%;三是加强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全县各乡农牧村均实施了村帐乡管总会计制度和农牧村村帐乡总会计制度,做到分村立帐,统一管理监督,确保各村财务正常、规范运转。四是治理村级报刊杂志力度不减。今年我县报刊杂志无论大小村都没有超过500元的最高限额。五是分别于5月和7月,由主管县领导带队会同农业局、纠风办、物价等有关部门对各乡农牧民负担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涉农收费不规范、水费台账管理不到位、“两公开”不全面等问题,责令各乡限期整改,确保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自2003年全面实施试点农村税费改革一来,共减轻农民负担计606万元,人均减负155.38元。2003年农民人均减负122.31元,减幅达56.71%,共减轻农民负担477万元;2004年**县将农业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使全县农民共减负16万元,人均减负4.10元。今年自治区取消了农业税,全县农民人均再次减负28.97元,减轻农民负担113万元。

2、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采取相关部门联合检查,新闻媒体跟踪报道的形式,出动执法人员864人次,车辆221台次,查办案件13起(简易程序5起),结案12起,罚款23003.20元,没收违法所得2752.90元,没收物品标值3362.20元,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对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医疗软件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两次采购预算总额为41.5万元,实际采购32.5万元,节约资金9万元,节约率达21.7%。为真正服务于患者,各医疗机构通过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了向身边的先进人物江尔.热哈提学习的热潮,切实转变作风,开展“群众放心医院”、“患者满意医生”活动,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和意识,使服务由“病人上门求医”延伸到主动为患者服务。同时,建立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坚决纠正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在医药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甚至索要“红包”等损害群众利益发生。

3、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召开专门的教育收费会议,认真落实“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成立收费标准领导小组和“一费制”宣讲团,加强收费项目的宣传力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继续推行和完善了教育收费公示、收费听证、收费巡查督导等制度,建立健全“一费制”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对责任的落实,教育部门与各学校层层签订责任书,对出现有违规收费的,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分别于5月底、9月底对全县18所中小学开展了教育乱收费检查,检查中对违规收取学生信息技术课杂费、住宿押金3900元,责令学校当即退还学生,并对学校负责人予以了全县通报批评。

4、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坚持“纠建并举、防止反弹、巩固成果”的方针和“政策不变、口子不变、力度不减、反弹摘牌”的原则,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责任。在去年治理的基础上,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二是组织纠风、公安、交通、林业等相关单位对公路“三乱”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三是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今年上半年共开展公路“三乱”检查3次,四次暗访,没有发现任何“三乱”问题。

5、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按照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对计划生育委员会、畜牧局、广播电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林业局5个部门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开展民主评议。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县政府今年继续确定工商、建设、国土资源局为政务承诺单位,确定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站、交警大队、国税服务大厅、供电公司为社会服务承诺单位,各承诺单位通过新闻媒体和专栏等多形式向社会公开,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部门和行业认真开展对基层单位的作风整顿活动,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确定了县直的供电公司服务大厅和五个乡的各一个站所为县重点交叉评议单位。

6、开办了“行风热线”节目。县纪检委、监察局、纠风办、广电局经过近两个月的精心组织和策划的“行风热线”节目于9月底开通。为营造良好的群众参与局面,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让广大干部群众提前知晓,为群众积极参与奠定基础。同时,为确保“行风热线”节目的顺利播出,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了**县“行风热线”工作规则。目前,已有三个单位参加了“行风热线”节目的播出,群众反映较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从党政领导机关入手,严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不正之风。

1、清理干部住房情况。在清理干部住房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严格执纪执法,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归口划片,实行委局领导包干制,限期清查清退,使清理住房工作有计划、有落实,监督到位,公正透明。共查出多占住房150套,其中已清退125套、补交差价款47.9万元,纠正25套。并出台和完善了切合本县实际、便于操作的住房管理新的办法和制度,一举刹住了干部违规住房歪风。

2、清理国有土地。针对县国有土地出现乱开乱耕现象,成立了由政府县长但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其他有关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国土、草原监理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土地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土地开发进行全面治理整顿。共出动车辆64车次,人员610人次,收缴违法开垦土地的机械及交通工具十台,拆除临时居住点十余处,清退非法侵占牧道开垦的土地5633亩,并勒令开垦者停止开垦,依法收缴草原补偿费。

3、狠抓机关作风整顿。同时针对干部作风存在懒散、效率低的现状,出台了“机关作风督查告诫制度”,成立了机关作风督查组,加大对机关作风的监督检查。年初以来共进行了15次督查,下发告诫通知单5份,受理行政投诉4起,全县机关作风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4、积极开展清理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款购买个人商业保险资金。对全县97个单位及5乡开展了清退工作,共查处20个单位存在着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的情况,其中购买的均为“绿色通道”意外伤害险,主要保险对象为驾驶员。此次清退工作共清缴保费1.27万元,目前均由单位收回。

5、清缴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按照中纪委第三次全会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对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工作进行了一次集中清理,共清缴各类欠款15万元,其中清缴2004年以前年度欠款12万元,清缴2005年新增欠款3万元,清缴欠款从2004年度的17万元下降到2005年的6万元,欠款人数从2004年的95人下降为2005年的24人。

6、清理清退无偿占用农村耕地草场。继续开展清理清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无偿占用农村耕地草场工作,共清理清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占用耕地草场7019.5亩,并在县纪检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各乡纪检委、司法所监督下,对清理清退出的耕地草场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全部进行了承包,资金为7.05万元。

7、狠刹吃喝风初见成效。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机,加大制止奢侈浪费等不廉洁行为的宣传教育,营造了廉洁自律、全社会广泛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成立了督查组,通过走访调查、明查暗访和财务大检查等方式,对县直77个单位部门公款宴请和公务招待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制定了新的管理办法。全县第一批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部门2005年上半年公务招待费支出比2004年同期下降21.49%。

8、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由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对全县35个单位的146个采购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涉及采购资金5168925.36元,对6个单位的7个采购项目属违规采购给予了书面通报批评。截止目前,我县政府采购预算资金458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实际金额402万元,节约资金56万,节约率为12.32%。

四、加大纠风宣传工作力度。

以文艺汇演、演讲、板报、知识竞赛及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了《宪法》、两个《条例》及《行政许可法》和宣传培训工作。同时,不断加强《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培训,组织了专题知识竞赛,使《条例》的宣传工作更加深入人心。不断强化纠风信息工作,今年共编纠风简报64期,往各乡场、县直各纠风签约单位下以28期,被地区纠风力采用22篇。纠风办继续与县广播电视局联合创办纠风塑型电视专栏,宣传全县各部门纠风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披露。目前共播送纠风信息100余篇。

五、纠风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医保局纪检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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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严肃查处医疗机构不规范执业行为。重点查处非法医疗广告、超范围执业和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进行招摇撞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三)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四)严肃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成立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陈德生(副区长)任组长,张伟鹏(区府办)、王寰敏(区卫生局)任副组长,陈俊楠(区委宣传部)、陈伟鸿(区公安分局)、黄晨(区工商局)、肖瑞高(区监察局)、黄维忠(区卫生局)、王积勇(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黄旭东(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区卫生局,由黄维忠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区卫生局、公安分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区卫生监督所等单位抽调(该项活动结束以后,上述工作机构自行撤销)。

三、工作分工

(一)区卫生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而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区宣传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新闻媒体医疗广告行为,配合区工商部门查处非法医疗广告的媒体。

(三)区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刊播非法医疗广告、误导群众、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媒体、广告公司和广告主;配合区卫生部门取缔无证经营“黑诊所”。

(四)区公安机关负责配合区卫生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对暴力抗法行为及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区监察机关负责会同区卫生、宣传、工商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予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月活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区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区计生部门配合区卫生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工作安排

本次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的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年1月1日至20*年1月7日)

由区政府召开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动员部署各项工作;各医疗卫生、计生等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行动。

(二)第二阶段:集中清理阶段(20*年1月8日至20*年1月25日)

由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组成整治队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区范围内医疗市场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进行重点整治,对医疗机构涉及非法行医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三)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年1月26日至20*年1月31日)

由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工作领导小组对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的情况进行检查跟踪,防止死灰复燃,并做好接受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的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活动,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发现的涉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区监察机关。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单位,对存在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地区和部门领导,区监察机关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区司法机关。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分工协作,明确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要求,迅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月活动。要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落实责任,将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真正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和强大的整治合力。

医保局纪检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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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始终不忘紧密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学习党的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会议精神3次,多种形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医院医疗卫生行业发展实际,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旗帜鲜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毫不动摇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围绕践行“两个维护”、推动医院严格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时,纪检监察部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党性学习教育,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注入了政治活力,极大程度提高了全体党员的政治素养和思想认识。

二、明确工作职责,坚持履职尽责

(一)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按照医院现有相关文件要求,医院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权领导责任,各党支部在医院党委的领导下对本支部(科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明确党风廉政工作职责,防止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今年3月,医院党委书记同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签署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医院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医院4个支部书记根据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领导责任,要严格执行责任制,责任分工要明确,检查考核要严格,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三、落实计划部署,抓好工作执行

(一)发挥纪检监督作用。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纪委监督提醒责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纪检人员和各支部纪检委员的作用,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在“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开展廉洁提醒3次,紧盯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领域,一个一个节点坚守,加大廉洁提醒、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决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开展内部资金自查。按照上级单位指示要求,医院纪检部门联合财务部门对医院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财务资金、银行账户、财务印鉴、融资、担保、票据及财务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自查,发现了四个方面5个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告知财务部门,要求其形成整改方案并依照方案及时整改。

医保局纪检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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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召开的,主要是总结工作,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今年的行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刚才××*同志回顾了去年全县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并对今年的工作任务做了具体安排,希望大家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下一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行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过去的一年,全县卫生系统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精神,把行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到了重要位置来抓,不断强化治理措施,较好地完成了行风建设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

在行风建设方面,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探索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狠抓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市委《具体意见》的贯彻落实,党风廉正建设和纠风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在计划生育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从行业管理的角度,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下发了《二oo五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方案》、《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实施意见》和《接生、引产审验计生部门证明及计划生育个案报告制度》等一系列文件。加强了对全县各医疗单位的b超室和检验室规范化管理,落实了b超和检验室双人、双锁工作制,规范了b超室和检验室人员管理,为控制我县出生婴儿性别比例失调做了大量积极的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行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差距和问题。一是个别医院乱检查、滥开贵药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二是个别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仍然有收取回扣的现象。三是行业监管和行风建设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四是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始终比较突出。据计划生育部门统计的数字显示,今年1-2月份,全县出生婴儿性别比达到了129.6,严重超出正常值范围。这些问题,我们应该给予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明确任务,采取措施,坚定不移地做好行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

(一)切实做好行风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和思想道德教育。反腐倡廉教育,是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党组织关心爱护干部的根本性措施。要通过全员培训、自律学廉、案例警示和推动廉正文化建设等方式,不断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县卫生系统要抓好教育活动,要从《》学习、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廉政廉医教育三个方面入手。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实践,率先垂范,作出表率,以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努力提高道德修养。要认真学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决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和行业歪风,忠实的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为病人着想,牢记“无德不行医”的古训,做到廉洁行医。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医院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运用多种形式营造有利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广大职工廉洁行医、全系统廉洁为民的道德风尚和工作氛围。当前,卫生改革已进入攻坚期、转型期,尤其需要严明党的纪律,形成统一的意志和行动,用铁的纪律,铸造一支刚强的干部职工队伍,为卫生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大力推进行风制度建设。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全县卫生系统各单位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行风建设工作的根本途径,建立健全与卫生改革发展相适应,与行风建设进程相协调,与各项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牢牢抓住不放。要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工作机制以及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对权利进行制约和监督的相关制度,要紧密结合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和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对机关工作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和监督执法人员的纪律约束,严格规范从政从医和执法行为,在全系统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善于抓住党风、政风和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版权所有

三是从严治理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必须本着标本兼治、多措并举、从严管理的要求,下决心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强化院长责任。各级公立医院院长,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办院方向,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规范医疗行为和收费行为,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努力探索出一套新的管理体制;要规范医务人员分配机制,坚决取缔医务人员收入同医院、科室业务收入挂钩的行为;要落实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具体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单病种限价收费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医院自立项目乱收费问题。积极探索和建立医学检查互认制度;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抓好商业贿赂的专项治理,对于商业贿赂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严惩,绝不心慈手软;要强化医德医风考核和民主评议行风制度,完善承诺服务和医德医风考评工作,要大力宣传卫生系统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方面的种种努力,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及时改进服务,密切医患关系和干群关系,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医疗市场的治理整顿,严厉查处非法行医和虚假医疗广告,严禁公立医疗机构对外承包出租科室,严禁各类医疗机构聘用无法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

四是认真抓好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要建立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完善办案工作责任制、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履行办案程序,对那些顶风违纪、线索清晰的案件,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办,决不姑息迁就,决不能让不法之徒逃脱党纪国法的惩治。对少数贪赃枉法、、以医谋私的害群之马,必须给予严厉制裁。要根据省政府转发的省监察厅、卫生厅等四部门《关于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行政处分规定(试行)》,加大对违反新农合法规制度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保证新农合制度的顺利实施。版权所有

(二)务必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一是要继续加强管理培训。3月25日和3月26日分别举办的两期“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培训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后这样的培训要经常组织,并且要组织好,要起到实效,要真正强化我们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深化法制观念,增强自觉性。

二是要加强行业监管。全县各医疗单位要认真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大对违反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流引产的查处力度,对违反b超机和染色体检验技术管理规定,私自为孕妇进行检查、检验或私自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开除公职,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惩处。

三是要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要对全县b超机和执机人员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登记,完善b超执机人员管理档案。严禁个体行医者购置使用b超机,坚决没收个体行医者使用的b超机。要定期检查b超机使用和染色体检验技术应用,尤其要加强对行业医院、企业医院和个体行医者的监督管理,取缔非法行医。各医疗服务单位,要选拔政治素质高、纪律观念强、职业道德好、业务技术精的人员担任b超机操作和染色体检验技术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签订岗位责任书,落实双人共同操作、检查结果共同签字负责等制度。对确需使用b超进行医学检查的,要由接诊医生和科室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实施。

四是要完善终止妊娠报告审批制度。持生育证怀孕的妇女,胎儿是否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是否有严重缺陷,孕妇是否患有严重缺陷,应由县级以上计生或卫生部门鉴定,出具终止妊娠证明,加盖部门公章。育龄妇女持证明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卫生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手术,各医疗单位要规范和完善登记、审验、诊断、施术、报告等工作制度,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遇到特殊情况,如果不及时施行手术将会严重影响孕妇健康的,要由两名施术人员共同签字,术后及时报告计生部门,由计生部门登记备案。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医保局纪检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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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制为导向,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完善和健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大格局的工作制度和机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深入推进医保事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以及省、市、区纪委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任务,紧密联系实际,大力开拓创新,积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典型示范教育和廉洁自律警示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大宣传”工作格局,努力营造区医保局清正廉洁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内容及安排计划

(一)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及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精神上来,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开展和落实。开展学、学准则、学条例、学法规的“四学”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坚定政治立场,明辨大是大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结合局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全年不少于4次。

(二)党规党纪教育。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结合局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全年不少于4次。

(三)警示教育。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为主要内容,在全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对风险岗位、重点环节的防范教育,通过案例分析,有效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预防职务犯罪意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受到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全年警示教育不少于8次。

四、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组织实施。

医保局纪检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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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发展意识,探索和创新审计管理模式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审计准则,全面加强审计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把审计质量控制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一是强化计划管理。在制定审计计划时,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以及省厅的统一部署安排,按照“控制数量,保证质量,抓住重点,多出精品,提高整体水平”的总体要求,增强审计计划的科学性,维护计划的严肃性;计划执行有约束,所有审计通知书都必须经过法制科的严格审核,没有列入计划项目的,一律不能签发;半年有检查,年中,结合审计质量,对县区、科室的计划完成进度进行检查督促,促进计划完成;年底有考核,年底对县区、科室目标考核,检查计划完成情况;结果有奖惩,未完成计划任务的,项目完成的再多,都要扣分扣奖金。二是分解落实责任。年初就将一些重点项目及其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科室并签订目标责任书,科室再落实到个人及审计组。每个项目要进行审前调查,精心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分工。三是抓好审计实施环节。每个审计项目都按照审计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内容实施,对审计中发现的一些违纪违规问题,坚持派出专门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情况、查实问题。同时做到了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完整,记录真实,证明材料充分、准确,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复核。四是深化复核制度。明确各级复核的内容和责任,把握审计复核切入点,重点放在审计程序复核、审计证据复核、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审计评价复核等方面,针对复核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定期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改进审计业务管理的措施。五是审计质量控制关口前移。每一个审计项目科室负责人必须从源头上控制审计质量,使审计质量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得到及时纠正,从而避免了事后控制质量使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的弊病,提高了审计质量控制的效果。六是严格执行会议审定制度。对重点审计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报告召开局务会议进行审定,慎重研究重要审计事项,对审计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审计机关法制部门请示,力求做到审计报告数据真实、事实描述清楚、问题定性准确、处理决定依据法规准确,行政处罚裁量合理。七是加强审计质量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对全部审计项目的质量大检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通报整改。八是认真开展优秀审计项目的评选活动。只有把真正的优秀项目评出来,才能起到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广经验,促进提高审计质量。2011年度共评选出23个全市优秀审计项目和综合报告,推荐参评2011年度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获得良好成绩,实现了新的突破。

二、 创新审计技术和方法,提高审计监督效能

一是计算机审计有突破。笔记本电脑进行了更新,达到人一台,为计算机审计普及奠定了基础。今年计算机审计获突破发展,市中心医院、南郑县养老保险资金审计调查、略阳县商贸办主任杨宜忠经济责任审计取得显著成果,积累了经验。今后在总结经验,开展培训、推广、普及上下功夫,稳步提高计算机审计的比重,提升审计效率。二是绩效审计稳步推进。2010年市局在对镇巴县财政决算审计中,对近三年来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的扶贫资金,从解决群众人畜饮水、修建和改善乡村道路、搬迁移民、改建村民危房、改橱改厕、农民人均纯收入等6项指标中评价其使用效益,收到很好的效果;在省厅统一组织的2007―2009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资金审计中,对退耕还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生态环境、农民收入、县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评价,促使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

今年,市局对绩效审计十分重视,计划安排一定数量的绩效审计项目,实际执行超额完成。市局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力度,独立绩效审计报告将达到15篇,并且着重质量要求。市中心医院、洋县中医院、佛坪县财政预算执行、汉台区万亩莲藕绩效审计数据搜集齐全,内容完整,分析有特色、有深度,结论准确。我们给予表彰奖励。三是审计公告创新绩。在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市局印发了《汉中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对汉中市市本级税收预算执行情况、陕西省汉中汽车运输总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及绩效审计情况、汉中市抗洪救灾款物阶段性审计情况、以及两个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决算项目等12个项目进行了公告,扩大了审计公告面,发挥了审计的社会效益。南郑县,勉县、镇巴审计机关也采取不同形式利用政府网,局域网进行审计结果公告。四是案件移交成果多。近年来,市局一直把严肃查处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行为,提出完善管理、健全机制的审计建议,促使审计成果向深层次转化,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来抓,并通过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提高审计执法的威慑力。对汉中某学院审计中,发现农林系主任有贪污土地出租金的嫌疑,移交学院纪委给予训诫谈话处理;西乡县在对某镇书记镇长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超生问题严重,超生罚款30多万元不上交,坐支挪用,移交纪委,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略阳县审计出某卫生单位书记移用公款7000元装修房屋,移交县纪委,给予撤职处理;勉县对某金融单位200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账外资产、白条支付以及擅自出借资金等问题,市局对勉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审计整改函,要求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单位就审计查处问题限期整改;对财务收支审计中严重违纪问题,经局务会议研究后,已移送勉县监察局依法依规处理;有效地增强了审计执法的威慑力。

医保局纪检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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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本着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抓住源头、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协调联动,重点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态势,促进我县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刘立楼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周培琴同志任副组长的*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纪检委、县委宣传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广电局、县民政局、县教文体局、县人劳局、县农业局、县统计局和县妇联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综合治理和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活动安排和检查验收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负责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治理工作方案的拟订、信息调度、汇总分析、评估验收、总结报告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国良同志担任。

三、专项治理工作重点

(一)在各级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药品批零企业,广泛深入地宣传《实施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二)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严格b超技术诊疗项目、助产技术服务项目及从业人员资格审核和准入,彻底清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b超诊疗科目的设置,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开设超声诊断专业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开展b超检查项目,否则按非法行医处理,并按有关法律规定查封或清缴b超机和有关器械。

(三)严厉查处非定点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规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行为。

(四)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利用b超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五)严厉查处个体诊所、非法行医机构及个人擅自鉴定胎儿性别、施行避孕节育手术行为。

(六)严厉查处组织、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七)严厉查处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经批准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单位或个人和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八)严厉查处批准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从不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终止妊娠药品和不按规范建立购进、存贮、使用登记等行为。

(九)严厉查处违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册规定,擅自使用超声诊断仪和开展染色体检查行为。

(十)严厉查处医疗保健机构在实施终止妊娠手术或对妊娠14周以上妇女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时,未按规定查验计划生育部门证明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共分三个阶段,时间自7月25日至10月15日。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7月25日至7月31日)。

各乡镇、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新《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宣传关于实行有奖举报的规定,使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目的、意义、任务、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

第二阶段:清查整改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条块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清查整改活动。

⑴部门自查、自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分别成立专门的清查小组。首先进行本行业、本系统及所属单位的自查自清工作。人口计生局负责县计划生育技术站及9个乡镇技术服务站的清查工作;卫生局负责全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的清查工作;药监局负责全县各级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保健品经销商店和农村药品经销点的清查工作。主要检查相关法规知晓情况、市计生委、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制定的十项规范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b超机的准入和使用情况,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认定、批准情况、持生育证接生和登记情况,终止妊娠药品的采购储存和销售情况以及非定点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是否进行人口终止妊娠手术等情况。检查要采取拉网式检查方法,自上而下地对每一个单位、每个诊所、每个药品经销点全部检查一遍。

⑵设立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社会举报和投诉,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三家要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在电视上公布。三部门在受理群众举报时可本着“谁受理、谁查处”的原则,打破行业界限,进行相互检查。对清查出来的问题可直接进行处理。

⑶整合执法检查队伍,对各职能部门的自查自清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出现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实施重点打击。自查自清阶段结束后,八月底,县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和药品批零定点中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的进行全面检查。对问题较轻的本着“查漏补缺、完善提高”的原则做好限期整改,对问题较重的给予单位领导通报批评直至党政纪处理。本阶段完成后,各部门要向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写出本系统专项治理活动专题报告,汇报内容主要包括:所辖单位和个人有关法规学习、宣传、知晓情况;相关政策、制度、规定建立执行情况;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受理社会举报、依法查处相关单位和个人违法违纪行为情况;以及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情况。

第三阶段:评估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15日)。

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职能部门专项治理活动进行考核、评估、验收,重点考核组织领导、宣传教育、“两非”案件的查处、规章制度建立、孕情监测、利益导向机制建立和统计质量等内容,考核结果记入县委、县政府对各单位的责任目标考核总成绩。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是关系到全县人口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工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加以认识,切实增强责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保证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打防结合。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实施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危害性认识,增强社会责任感;宣传有奖举报的规定,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打防结合,强化依法服务、依法管理的观念,从源头上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进行治理。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专项治理活动中,要强化部门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把专项治理活动中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选择性别生育的源头问题,积极开展治理工作。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保证整改措施到位、案件松紧处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医保局纪检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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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卫生规划,提升卫生资源配置科学性

切实履行好全市卫生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按照规划编制体系的要求,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卫生局及时编制并当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引领,督促卫生各领域严格卫生资源配置,出台实现规划指标任务的有效措施,紧抓规划目标的实现进度。

二、规范财务和基建管理,提高卫生经济绩效

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围绕绩效工资改革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引导我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卫生院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进一步优化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足额安排所需经费,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在重大项目、重大资金、重大合作和重大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加强对局属(管)单位的财务、内控、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基本建设、设备购置、收入分配、对外投资与合作等方面的政策指导,强化单位内部资产管理、成本核算及会计核算工作,杜绝设立“小金库”。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水平。

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制订《市卫生局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成立市卫生局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开展市直属7家医疗卫生单位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市本级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经营管理行为的监督管理,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其履职、管理决策和管理行为。不定期开展医疗卫生单位财务收支、专项资金使用、基本建设工程等内部审计工作。

进一步加强卫生基本建设管理,重点加强对工程进度、建设规模、配套资金、辅助设施的监管,提高投资效率。抓紧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基层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温岭市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仙居县下各镇中心卫生院等中央补助项目的建设和审计工作。会同市发改委,积极争取路桥区中医院、市全科医生培养基地等建设列入中央投资项目,力争恩泽医院、市传染病医院、三门县中医院工程交付使用,帮助市公共卫生中心、市妇女儿童医院、天台县人民医院、三门县人民医院、黄岩区妇幼保健院等项目启动前期论证和申报审批工作。会同发改、财政、纪检等部门不定期的对项目单位进行督查,督促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建设标准,重点引导项目单位搞好功能布局,完善服务功能。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帮助基层管理人员提高业务素质,开展基建管理人员警示教育。

三、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监管,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严格规范医疗服务收费,会同市发改委争取调整部分市定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配合物价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办理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件处理工作。

加强均次费用控制的考核制度,建议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将“两费”控制纳入“一把手”年度考核内容,卫生主管部门定期统计分析并公布县级医院均次医药费用水平,配合推进单病种收费试点工作,督促各级医院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过程管理,特别在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检验结果互认,规范收费等方面加强管理,有效抑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达到均次费用零增长的控制目标。

四、严格卫生数据统计,夯实卫生决策基础

认真做好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统计综合年报的审核上报,按时完成各医疗单位的定期网络直报任务,做好医改监测数据的审核。

加强数据的分析利用,针对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等医改任务,提高对数据的挖掘、处理和分析能力,以卫生统计信息、专题统计数据分析研究等形式提供信息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数字依据。

继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卫生统计执法大检查,以加强卫生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县(市、区)卫生局按不低于辖区内机构数2%的比例进行检查,市局将进行重点抽查。今年检点依然是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和统计数据质量。

五、完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把好设备配置准入

全面实施《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2011-2015)》,为重申我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的要求,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的通知》,明确申报主体和申报资料,规范审批流程,严格上岗证资质认定,明确阶梯式配置规格,与各县(市、区)卫生局联动,共同抓好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设备。

为进一步提高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保证我市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现场评估及技术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制订《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现场评估和专业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重新组建市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现场评估和专业技术评审专家库。

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加强医疗机构网上采购的监督管理,按省厅有关标准做好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品种和销售额的考核工作。

配合做好全市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工作中的药品采购管理,特别是推进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中有关药品采购、使用、销售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继续跟进基本药物回款制度执行工作,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集中支付,成立结算部门,明确付款方式,协调县级财政部门、社保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落实人员、经费及周转资金,确保药品货款及时足额支付,达到省政府医改责任状考核要求。

配合省采购中心做好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完成心肝介入类和放射科等2-3类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做好医用耗材历史使用情况调研。

医保局纪检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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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纪检组的具体指导下,全市卫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1—2010年工作规划》,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目标责任制,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体现在三个“进一步”。

(一)卫生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落实

1、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深化。一是高度重视反腐倡廉教育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网上知识答题、党风条例条规知识测试、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1—2012年工作规划》和纪念纪检监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知识答题活动。三是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组织市直卫生系统党员干部观看了多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为市直卫生系统党员干部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专题讲座。通过强化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卫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法制意识、廉洁意识和自律意识。资溪县卫生局建立了廉政文化廊,并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宏扬“竹的清廉与茶的品质”廉政文化作品比赛,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卫生行业作风建设诗歌创作评选活动,市疾控中心开展廉文荐读和党纪条规学习教育活动,均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

2、党风廉政制度不断完善。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预防腐败关口前移,按照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局党委再次明确规定“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并建立完善了单位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药品及物资采购制度,实行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的工作机制。局纪委对新任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廉政教育谈话制度。广昌县卫生局实行卫生院长任期内考核和离任审计以及卫生院财务定期上报等制度,市卫生监督所完善了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十二项制度,对卫生监督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展开明察暗访。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执法行为起到了较好作用。

3、党风廉政监督不断加强。切实加强对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了自查,并开展检查考核。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等工作的监督,坚持提拔干部征求同级纪委意见制度,防止带病提拔现象。局党政班子领导定期向市人大进行述职述廉。东乡、金溪等县卫生局切实通过对2006年以来惠农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崇仁县卫生局组织开展对全县基层各院站财务收支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察与审计。通过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了廉洁自律各方面规定的落实。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继续实行局主要领导代表市卫生局分别与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或纠风工作目标责任状的制度。市直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与本单位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强化了“一岗双责”意识。通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强化了各单位各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卫生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

1、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以加强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重点,以防范卫生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的“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忠诚服务群众健康”主题实践活动。一是教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全市医疗卫生系统组织开展了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忠诚服务群众健康”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活动,南城县卫生局选送的选手代表我市卫生系统参加省厅组织的演讲比赛并获得一等奖。资溪县卫生局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了向人民健康卫士钟南山同志学习活动;乐安县卫生局在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弘扬白求恩精神,做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主题活动;宜黄县卫生局组织开展“双学双争”活动。通过加强教育,进一步强化了广大医务人员法制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思想道德水平。二是医德医风示范科室、示范岗位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全市医疗机构按照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围绕规范执业行为、加强质量管理、改进服务态度、促进医患和谐、推动科室职工团结互助等,共推荐评选出6个医德医风示范科室和示范岗位,受到省厅表彰。以医德医风示范科室、示范岗位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卫生行风的进一步好转。三是行风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局纠风办继续组织开展“卫生行风大家评”活动,广泛征求患者、群众、社会监督员对卫生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全市卫生系统共发放调查问卷2500余份,并组织市局聘请的卫生行风社会监督员参加对卫生行风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通报,督促切实整改。

2、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成效明显。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院对照评议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意见建议,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手续多、用药贵问题,出台了《关于解决群众看病手续多、用药贵问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若干措施》,从去年底开始开展了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直补”工作,在全市推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一卡通”。区卫生局在全系统开展“社会评机关”活动,全区医疗单位共做出了26项服务承诺,南丰县卫生局强化效能监管,巩固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成果,认真执行“三不准”等纪律要求。

3、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深入。按照上级机关部署,全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医药购销不良记录实施办法、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和医院经济财务管理等规定。同时研究制定治理办法和措施,强化对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的引导、约束和监督,切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力度。

(三)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进一步加强

局纪委十分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把做好举报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查处腐败、保护干部、维护卫生部门形象和促进团结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8件,均及时进行了处理,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共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违法违纪案件6件,涉案金额18.53万元,有3人受到刑事处分。通过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并对案件进行认真剖析,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据统计,2011年除检察机关查办案件清缴的非法收入外,全市共有15人次医务人员主动上交、退回“红包”,金额0.39万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单位之间、科室之间抓工作落实不够平衡,卫生行业的不正之风问题仍然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仍有发生,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2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1—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目标责任,切实加强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年-项目建设”活动,着力解决党风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市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认真学习贯彻《工作规划》,切实抓好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落实

全市卫生系统要按照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工作意见》精神,扎实做好教育、监督、制度、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全市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重点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的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规定的落实,以及民主生活会、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党风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审批程序。

2、加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的监督。重点加强对新农合基金、中央扩大内需投入卫生项目资金以及疾病防控、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等基础投资资金使用、拨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3、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协助党委落实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审计制度,加大在权、钱、人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认真执行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制度。

4、加强对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落实的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开卫生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疫情信息、行政许可、执法监督以及重大工作进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一步落实医院院务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门诊及执业医师信息、医疗服务流程等。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议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办理患者投诉,建立完善医疗纠纷及投诉第三方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矛盾,促进医患和谐。

5、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督。认真落实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办法,努力降低药品采购费用,切实让利于民。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招标采购合同、不使用中标药品、不执行中标药品降价规定、对中标企业乱收费、不按规定按时交货或付款等问题,要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要通报曝光,保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卫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要求,认真把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切实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性和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促进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党性和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

2、落实各项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重申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五个方面加强廉洁自律:(1)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收受干股等问题。(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因私出国(境)、到国外定居等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柄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3)治理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区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纠正领导干部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和以劣换优、以借用名义占用他人住房等问题。(4)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5)纠正超预算、超标准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以及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和长期占用下属单位或企业小汽车问题。从严控制出国(境)团组织数量和规模。继续开展治理“小金库”和规范津补贴工作。

3、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当前形势下,全市卫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精简经费开支、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要求,带头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以优良的作风带领广大党员、广大群众艰苦奋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

(三)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卫生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以及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1、加强对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跟进、全程参与,严格检查有关地方和单位是否全面、认真落实中央的政策措施,重点检查工程项目规划和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安全合格、工程进度是否如期进行等,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市局已成立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检查领导小组,对中央投资卫生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卫生纪检监察部门也要积极主动加强检查督导,确保6月底如期完工。

2、加强对深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2—2011年)的通知》已经出台,改革会涉及有关方面的利益调整和一系列深层次问题。要认真研究医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影响医改政策措施落实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问题,严肃查处妨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四)扎实开展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在2012年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是省、市党委、政府作出的决策部署。各级卫生单位要提高认识,振奋精神,按照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卫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疗机构各10个方面30个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扎实开展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全市卫生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要把开展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卫生行业不正之风结合起来,继续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既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又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不断加强在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实行医疗卫生人员岗位前教育和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上岗宣誓制度,注重对新进卫生系统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宣传卫生系统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好医德医风示范科室、岗位的典型引导作用,在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广泛开展医德医风标兵评选活动。总结推广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全面促进廉政文化进入院(所、站),加强全市卫生系统的廉政文化建设。

2、全面落实院务公开和医德考评制度。今年要在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展开院务公开和医德考评工作。全市各医疗单位要依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以及院务公开有关文件,认真组织开展院务公开和医德考评活动。要把院务公开、医德考评与单位的评先和个人的评优、晋升挂钩,要建立医德考评档案,并加以使用。卫生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3、不断完善卫生行风的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要把纠风工作与经常性的业务工作、与医院等级评审、与医院管理年活动、与群众满意医院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发挥纠风工作的综合效益。要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组织明察暗访,继续开展“卫生行风大家评”等活动,加强对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落实纠风工作目标责任制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办法落实情况以及招标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院务公开、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开大处方和乱收费等不发医疗服务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对新农合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突出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推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1、广泛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宣传教育。要加强警示和法制教育,尤其要通过各种方式深入宣传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使广大医务人员对法律规定入心入脑,明确是非界限及罪与非罪的界限,切实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2、切实贯彻落实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制度。全市各级卫生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制度、法规和规定,重点是处方管理办法、不良行为记录、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医院经济和财务管理办法等。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人员轮岗交流。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制度落实。

3、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发挥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坚决查办顶风违纪违法等严重商业贿赂案件,对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并公开曝光,做好商业贿赂不良行为记录相关工作,防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出现反弹。去年卫生部通报三个案件,其中一个是我市东乡人民医院案。此外,我市还有市第三医院案件,这方面经验教训很深刻,大家要有清醒的认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发挥治本作用

1、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惩治腐败重要手段。要在卫生行政部门和领导干部中重点查办、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在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中重点查办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及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在医药购销、卫生基建工程中重点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中重点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贪污、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的案件,以及违反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继续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对案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单位或部门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要深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

3、要加强举报工作。重视反映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举报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提高调查督办反馈的效率和质量。

医保局纪检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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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大局,为推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紧密结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促进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全市人口总出生23070人,出生率为10.11‰,低于省上下达控制指标13.7‰的3.59个千分点;农村计划生育率86.09%高于省上下达指标79%7.09个百分点,保持了低生育水平稳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党的届四中全会召开以后,自己及时采取集体集中学、个人自学、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书记总书记在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同时还结合学习了同志《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等一系列文件资料,通过学习和讨论,一是使自己认识到,党的届四中全会是在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应对国际国内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生要的意义。特别是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了深刻阐述,自己一定把学习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领会精神实质,明确任务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决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要求:①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②以整体性、建设性的思路来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③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④以政策创新精神推进工作。三是明确了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②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③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④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⑤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反腐败工作创新。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寻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从和服务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立足点和切入点。一是教育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认直贯彻执行社会稳定,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市委和委党组重大工作决策部署,思想上始终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对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监督检查。坚持各级党政领导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摆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的领导责任制;三是严格控制计外出生,严格落实每10万农业人口完成60例节育任务,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四是加强对计划生育国债和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检查,使全市所投资的4000多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五是加强了对维护社会稳定的监督检查。市县乡计生部门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保证了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和建国6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的顺利进行,近几年,为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未发生赴省进京和群体性上访问题。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完成。

1.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一是年初结合传达贯彻中纪委届三次、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和市纪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组织党员反复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在为期4个多月的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中,委领导班子和每个成员普遍对照中央规定的“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和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6条纪律,逐项逐条对照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市两办《关于印发平凉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禁酒令处理办法的通知》和市纪委《平凉市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严禁》,针对计划生育督查考核工作中基层接待攀比心理,讨论制定了《平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督查考核工作纪律》,严格规定各级计划生育工作部门严禁工作就餐饮酒及饮料,要求各县乡村及群众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2.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我们按照“畅通渠道、解决问题、维护推进、促进稳定”的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开展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集中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的政治任务,从规范管理入手,积极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7件(次),其中来信37件,来访35人(次),电话访27人(次),电子访8人(次)。与上年119件相比,下降12件。其中市人口委直接受理30件,七县(区)受理77件,全部结案,结案率为100%。

3.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目标,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实现为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检验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我们紧紧围绕全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集中治理和专项清理,有效地防止和遏制了不正之风。一是加强了对计划生育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充分利用平时督查、半年和年度考核和专项清理,通过入户调查核对卡册、查阅票据、明查暗访等形式,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救助、特困救助、二女户结扎一次性奖励、计生低保、危房改造、新型合作医疗减负、子女升学加分、农村沼气、自来水免费入户等优先优惠政策落实逐项治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基层及时纠正。二是加强了对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会同财政部门对国债和灾后重建项目、计生事业费等资金的监督,保证了各项优惠政策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户到人。三是广泛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等不法行为。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计生有奖举报机制。各县(区)普遍建立了30万元的有奖举报基金,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加强了对有奖举报信件的查办。五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人口委《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核评估工作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公开办事。

4.创新机制,强化监控,不断健全反腐败体系的长效机制。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是有效防止腐败现象发生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我们针对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采取规范权力运行,健全监督制约,强化监督管理。一是针对基层一些干部作风不实,容易导致计生统计数据虚假问题,加大改革计生考核办法,由以前年终考核“一锤定音”改为平时监查,半年和年终考核综合考核评估,并且加大了打假求实分值权重,对个别有意弄虚作假者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修订和完善了非农业计划内二孩生育指标审批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的“三级申报、四级公示”和“一集中五统一”管理制度,邀请市监察局和市卫生局纪检干部参与年度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严格实行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专家、工作人员封闭式管理和专家鉴定终身负责制。全市非农业计划内二孩生育指标审批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政策标准从严掌握。三是加大对出生性别比偏高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各县(区)普遍建立了30万元的有奖举报基金,公布了有奖举报电话,加强了对有奖举报案件的查办。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推行“阳光计生”,全市103个乡(镇)和1516个村普遍设置了档次比较高的政务公开栏,对涉及群众关注的二孩指标审批、优先优惠政策资格对象确认等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通过干部作风集中整顿,进一步增强自身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自觉性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在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中,自己通过认真查找、同志们帮和广泛征求意见,对照中纪委规定的6条廉洁自律纪律,从思想上深刻剖析了原因,进一步增强了党性观念,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省市委和委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己在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的同时,严格遵守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制定的领导干部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并经常教育配偶和子女慎重行事,清白做人。在下基层督查考核工作时,能够做到坚持原则,公正执法,不徇私情,不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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