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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局宣传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4-29 热度:15

行政审批局宣传工作计划

行政审批局宣传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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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二、行政许可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负责的行政许可主要有以下四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准”、“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技术合同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产品认定的初审”。

依法开展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2014年共完成公房抗震设防审批项目107个,私人建房抗震设防审批项目171个。

2014年,本局没有“技术合同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产品认定的初审”项目。

三、配合省地震局审批办依法开展了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检查工作

2014年,我局依法做好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批工作,对重大项目严格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检查工作,对学校和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核。

2014年来对鼎尚国际广场、厦日国际广场等项目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项目,做到安评项目不漏项。

四、地震行政审批和抗震设防要求监管纳入常规工作

市政务中心成立后,市地震局就进入中心设立“地震行政审批窗口”办公。目前,我市的地震行政审批已常规化,完善了审批流程和审批制度,确保全市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工作的规范化。根据市政务中心的要求,我局还对地震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增加了“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定”地震行政许可项目。目前,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和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定2个行政审批事项已纳入全市行政审批流程,规范开展依法行政审批工作。

五、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纳入全局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考核目标。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相关工作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相关科室人员严格遵守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项制度,切实做好项目审批事项,重点开展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准工作。这标志着我市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真正纳入建设管理程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六、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我局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过程中,聘请专家对各个行业和企业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采取定量打分与定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同时,专家根据量化的分值及项目综合情况给出综合评审意见。项目评审采取专家参与评议的方式,通过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改进,力争做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得到了社会相关方面的广泛认同。

七、认真做好文件规范性工作

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优化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我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我局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归档工作。对于已出台规范性文件及时报政府法制机构或上级机构备案审查,对备案审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整改落实并反馈情况。

八、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我局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法制工作,认真制定本部门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参加全市依法行政各项活动,建立并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完善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遵照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要求,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为使执法过程的每个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我局进一步梳理了行政执法职责和权限,明确界定依法行政的内容和程序,保证执法和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

九、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我局加大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多次组织局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培训,并充分利用周五政治学习时间开展培训工作,使我局的科技执法人员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一律持证上岗,积极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认真处理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商业场所15家,检查百余件标有专利的商品。

十、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根据我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总体安排,我局组织了局相关人员参加了相关的培训班和行政复议应诉人员培训班,建立和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局全体人员学习了《专利法》、《科技进步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根据市法制办的要求,我局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律法规培训、宣传计划和方案,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大知识产权方面的服务和宣传力度,多次开展知识产权专题法制培训班等。

十一、积极推行依法行政的保障措施

1、我局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开展我局政务公开监督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促进权力行使和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我局在网上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将近年来的信息(除内容外)全部在网上予以公开。

2、根据省科技厅在全省科技管理系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推进会上提出的相关要求,我们完成行政权力了的梳理工作,大多数科技计划项目已经实现了网上申报。

3、进一步梳理了行政执法职责和权限,明确界定依法行政的内容和程序,使执法过程的每个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从而保证执法和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

4、我局今年进一步加大了培训力度,以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加强依法行政责任制,确保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坚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行政审批局宣传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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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549274087”为你整理了这篇某局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市委依法治市办:

全局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制型机关,不断提高法治化综合工作和管理水平,积极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知法、守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的要求,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审批改革和政务服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工作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充实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局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坚持与审批服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落实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形成了审批服务局依法行政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2.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审批服务局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及时传达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精神,专题学习了相关文件,安排部署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用法治思维和法治化方式谋划和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为推动我市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一要充分发挥窗口服务职能,全面履职尽责,做依法行政的践行者,着力解决“中梗阻”等问题,维护政府良好形象;二要要深入群众,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做依法行政的宣传者,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着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小组,将普法工作融入审批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三要要综合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今年首批涉及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教体、司法等5部门的94项行政许可事项完成划转移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正式对外办理业务。事项划转后,我局对划转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再造审批流程,推进事项上网办理,努力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同时,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衔接,制定印发了《集中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实施办法》等11项制度文件,确保划转事项接得住、办得好。截止10月底,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办理各类审批业务9444件,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1143件;59项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可办”,13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发挥审批制度改革牵头作用,认真做好中省取消、下放、委托事项的承接及动态管理工作,梳理编制了《**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20年版)》,今年8月经市政府2020年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后印发实施,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从2019年的364项精简为262项。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研究制定《**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变相审批清理整治工作。共组织290个部门对2815项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自查,未发现变相审批或许可行为。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落实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系统管理员责任,逐事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等119项要素信息,形成标准化办事指南,通过**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开。

3.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2019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依托中国建行援建**信息化项目的重要机遇,对原有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改造升级,推动服务事项上网办理。已完成市县两级政务服务网、“i**”手机app及综合受理、通用审批、事项管理、电子监察等四个系统建设,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办件库、移动端等多项对接,市县两级全部替换使用新建平台系统。全市通过省级核验的网上可办事项总数达6155项,占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的91.33%,其中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1.36%,93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437项便民服务事项通过“i**”手机app实现“掌上可办”。

4.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企业注册登记审批事项划转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审批标准,积极履行审批职能,严格落实“网上办”“自助办”“证照分离”“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相关要求,最大限度降低审批“门槛”、减少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一是实现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办理涉税事项等环节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开办企业均可享受免费刻制公章的优惠政策。二是推行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对符合简易注销申请条件的企业,凡是公示期内无异议,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全部承诺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力保市场主体稳增长。截至目前,我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2.72万户,全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3.93万户,增幅13%。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认真落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全年无瞒报、漏报情况。二是认真贯彻“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方式,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议事决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得到正确贯彻执行。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的重大行政决策研究、重要涉法事务处理、重大执法活动分析研判等方面的作用,与陕西江桦律师事务所律师签订合同,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市审批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印发各办公室遵照执行。二是加强行政审批执法队伍建设,完成了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清理、换证和新领证工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安排专人对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进行学习及资料录入。

五、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大力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把《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基本法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学习教育计划,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基本知识和理论素养。把《行政许可法》等常用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由领导安排专门时间,有计划的进行集中培训讲解,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执法的水平。

六、存在问题

(一)专业知识有待加强。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二)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三)三项制度在具体实施上不深入不细致,在行政审批结果公示方面有待完善,缺乏法规专业培训。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审批局内部及审批窗口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努力建设法治机关。

(二)完善工作机制。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法律援助服务,健全法律援助政务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和普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普法宣传工作,为群众提供免费、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三)推进政务公开。做好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系统维护工作,督促各审批窗口依法审批、及时公开审批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工作。

行政审批局宣传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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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宣传。

各股室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基本法律法规。把《宪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等基本法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学习教育计划,通过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律基本知识和理论素养,重点学习关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上的法律法规。把《行政许可法》等常用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由中心领导安排专门时间,有计划的进行集中培训讲解,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执法的水平。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今年以来,单位先后4次20余人次参加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律知识网络答题、学法用法网络考试、宪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等内容,并取得良好成绩。

二、积极推进普法形式创新。

在普法工作中并结合工作特点,积极推广创新普法工作方式,全力提升普法宣传工作效果。一是大力推广无纸化学法。范文内容地图要求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全员参与网上无纸化学法用法,均达到100%。二是加强与日常工作的融合。结合扶贫帮扶结对认亲工作,把“法律进乡村”作为扶贫帮扶工作的一项工作内容,通过向帮扶和帮扶对象宣传依法治国、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等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农牧民群众法律意识,强化法律观念。结合共建共创工作,积极深系乡镇和村落接触群众,用“藏汉”双语介绍的方式向联系点乡、村广大的党员干部、农牧民群众宣传《宪法》、《条例》等法律知识,不断提升农牧民群众依法办事、依法、遵纪守法的法治观念。三是创新普法宣传载体。运用县政务服务大厅电子屏、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纵深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注重在普法宣传内容上下功夫,以干部职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带图片方式和双语内容等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宣传效果。

三、强化普法执法责任落实。

随着国家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依法治理工作,坚决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工作要求,把普法与行政审批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行政审批对象的法律意识。认真落实“四个清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分解任务,精心组建普法宣讲队伍,以统计法律法规为重点,有计划的开展普法宣传。结合法治宣传日活动,积极向社会大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农牧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

四、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普法效果还不理想。在日常普法工作中,存在规定动作到位,但是质量意识、效果意识不强的现象,导致普法效果不理想;二是普法形式比较单调。法律法规内容严谨单调,直接学习宣传,普法内容不易接受,起到的效果不是很理想,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三是普法工作力度还不够,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

行政审批局宣传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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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人大关于对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域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

1、规划编制完成情况

(1)县城规划情况。

*县地处云南省西北部,*地区东部金沙江中段北岸,东及东北面与四川攀枝花接壤,全县境内总面积2200平方公里,东西横距52.5公里,南北纵距65.5公里,属亚热带金沙江河谷燥热气候,平均气温19.8℃,最低气温13.7℃,最高年均气温27.4℃。全县总人口16.45万人,县域体系现状由一个县城、三个建制镇、五个乡三个层次组成。

我县总体规划是*年编制完成的,20*年又委托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于20*年3月19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正式施行,规划区总面积约为56.4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为659.65公顷,确定为“一轴、两片、一带”的带状组团式结构空间形态。

根据县城总体规划,我县于20*年11月委托*城市规划研究院协助编制了“*县城中心区—*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该规划北起县城*河桥,南至*区*桥,用地狭长,南北长约6.5公里,东西宽300—1500m不等,规划用地范围合计555公顷,建设用地286公顷。拟定规划设计人口5万人左右,用地部局采用组团式,自县城至*区划分为a、b、c、d、e五个片区组团和一个山体公园f片区,组团规模100公顷左右,组团内城市功能相对完善,组团通过*河水系串起挂接到南北干道上,形成“葡萄串”式的特色城市布局。该规划于20*年9月经县人大审议通过,20*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乡(镇)规划完成情况。

我县目前已编制完成兴泉镇的总体规划和小集镇修建性详细规划,*乡的集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启动,年内完成。

2、规划实施情况。

我县自总规及详规编制完成后,在建设过程中都基本严格按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建设管理规划建成区约3平方公里,目前正在实施我县a片区兴华桥片区的开发建设该片区建设规划是在“*县城中心区—*修建性详细规划”a片区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兴华桥片区的自然山水、地形、地貌及周边建城区的实际情况经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讨论,反复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多次修改后按法定制序委托攀枝花市规划设计院修编完成的。该片区规划总用地480亩左右,其中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的用地272.9亩,征地预留地及拆迁安置地68亩,而开发建设用地只有139亩,规划实施的内容有8条路(分别是1条36米迎宾大道、1条28米道、1条24米道、2条15米道、3条12米支道),4座桥、1个市民广场、1个农贸市场、1个停车场、1.3公里河滨景观道、3个拦河橡胶景观坝及2.6公里河堤改造工程。目前该片区建设项目已正式启动,已完成了36米大道路基工程。

兴华桥片区规划的实施对加快我县城市建设步伐,全面缓解我县老城市政压力,改善县城总体面貌和居住环境,进一步完善我县城市功能,加快推进我县建设亚热带山水园林城市的进程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城乡规划法》的宣传情况

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刻领会,把握《城乡规划法》的精神实质。《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高度重视,通过六项措施深入学习贯彻《城乡规划法》。

一是为确保宣传作稳步推进、不留死角,做到宣传到位,县普法办、县规划局专门制定了城乡规划宣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的内容抓实宣传工作,确保了宣传工作有条不紊按计划进行。

二是规划局认真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城乡规划法》,并对照新旧规划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全体工作人员较全面地理解和把握《城乡规划法》的内涵。

三是到市局领取了法规宣传单及宣传册,并安排专人利用交流会、五一节等日子到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进行宣传,共发放法规宣传单5000份,宣传册200本。

四是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重新确定了规划审批程序。

五是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法制宣传栏、会议培训等形式,对城乡规划法的意义、指导思想、城乡规划的编定、实施、修改、监督等进行全面的宣传。

通过宣传学习使我县各界人士对《城乡规划法》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大家认识到《城乡规划法》是在综合原有《城市规划法》和《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立法基础上,总结近十几年来国内城乡地区发展和规划管理实践经验,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顺应新时期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修订出台的一部国家大法。《城乡规划法》的出台,对*建立科学的规划体系和严格的规划实施制度,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也对*的规划管理和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立统一的城乡规划体系。二是要提高城乡规划制定的科学性,保障规划实施的严肃性。三是要明确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保障社会和公共利益。四是要建立事权一致的规划行政管理体制,保障规划的全面实施。

三、近期工作情况

1、强化领导,提高规划管理职能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需要,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了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领导,20*年9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县长任主任,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委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组成,规委会制定了科学、严密的工作制度,主要对我县重要规划成果、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地段城市规划设计等进行审查审定,协调解决城市规划管理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维护我县规划的正常实施,提高我县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

2、理顺关系,加强部门间的配合,确保规划的前置审批

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综合系统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规划管理工作才能得以顺利实施,而我县长期以来,在规划管理过程中与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合作的平台,对项目的审批管理分头审批,难免给我县规划实施管理带来一定的问题和矛盾。规划局针对此问题,积极主动地找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抓住市规划局领导到我县检查规划工作座谈会的契机,通过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和日常工作中加强了以土地、城建、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相互的沟通与联系,就这样在市规划局指导协调下,在县委、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我县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商有序、严格执行“一书两证”这一《城乡规划法》的核心制度,目前基本做到了未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改部门不予审批项目;未取得用地规划条件、土地中心不予招、拍、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不予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使我县用地规划管理等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

3、认真推行规划审批公示制度,增强规划的透明度,体现公开化原则

为增强城市规划的透明度,实施“阳光”规划,提高市民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积极推行了规划审批公示制度,制定出台了《*县规划局规划许可审批须知》和政务公开公示栏,做到规划报建、审批公开化、规范化坚持执行规划审批前公示及批后向社会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规划和公众利益的实现。

4、强化管理,有力推进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一书两证”是规划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今年以来,规划局努力坚持“严”字当头,严格审批程序,严把“一书两证”的审批关,1—5月份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4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份,实地踏勘出具国有土地划拨转出让通知单43份,《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13份,设计方案行政初审2次,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1份。同时我局还高度重视案件,处理来信来访4起。另外上半年共到项目实施现场检查20余次,查处违法建设项目3起,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四、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老城规划存在的问题

老城区原为我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新城的逐渐形成,作为城市中心的老城的职能作用逐步发生了转变和偏移,但老城的中心地位依然存在,依然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在老城的不断更新和改造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和矛盾,主要体现在

1、原老城内建筑密度过大,人居环境相对较差。老城内原有的建筑密度就相对较大,近年,由于国企改制和行政单位的规划性、政策性的搬迁和向新城的转移,给老城带来了改造的机遇,然而,改造因未得到有效控制和合理引导,呈现出的是一种无序状态,建设活动多为见缝插针式,不但没有降低老城内的建筑密度,反而提升了建筑容积率,给老城的环境和基础设施都带来了不少压力,尤其是街坊内部,建筑更是挨邻接户,间距很小,连基本的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都难以满足,居住环境相对较差。

2、道路等级偏低,道路狭窄,线形不畅。老城内的城市道路都比较狭窄,最宽的也只有16米,窄的巷道只有3—4米,未形成完整的道路系统,车多、人多、路窄,经常发生交通拥堵。

3、城市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足。道路、广场、绿地、停车场、公厕以及文化娱乐设施等,未合理分布或严重不足,已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4、公共绿地空间不足。老城内的红卫广场是市民集散、活动的主要场所,有少量的公共绿地,因此公共绿地只有文化广场,已不能满足人们对公共空间的需求。

(二)新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新区建设中基本能按照我县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建设,但由于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情况等多方面的原因,新区的建设仍处于一种低开发状态,建设活动大多沿主要道路展开,个人建房、零星工程较多,地块的整体开发、整合开发程度较低,地块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等经济技术指标未能有效控制,地块功能的完善配套有一定难度。

(三)规划管理执法力度不够强,加之市民的规划意识程度不同,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现象在我县还时有发生。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在下一步的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中,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宣传。要通过开展多途径、多层次、多形式、有重点和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扩大全社会和广大城镇居民对城乡规划的知晓面,增强全民法制意识。

2、加强我县城镇规划的执行和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我县总规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规划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理顺管理体制,加大我县城乡规划执法管理力度,逐步提高我县城乡规划管理的覆盖面,坚决遏制破坏城市规划的乱修乱建行为。

3、加强监督,加大依法管理的力度。逐步建立完善我县各乡镇的规划编制,结合*县“十一五”规划,积极稳妥、科学健康的推进城市进程。

4、严格我县土地开发的规划管理力度,合理开发土地,保证在建项目的各项经济指标符合我县规划要求。

5、注重规划管理队伍建设,重视人才培养加强规划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有计划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县城市规划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行政审批局宣传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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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管理及法治宣传工作

2016年以来,会计管理工作主要内容,一是培训工作,开展财政支农政策、政府会计制度培训、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培训、会计法培训、政府采购培训、网络安全培训、预算法培训,全区村社四职干部、全区财务人员1000余人次参加;二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近1500人次参加考试,600余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三是会计继续教育,在区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财务人员近3000人次参加了继续教育;四是开展领导班子会前学法;五是积极参与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省财政厅组织的法治征文活动、全国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民法典网络知识竞赛。通过培训及参加宣传活动,提高了全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及全区财会人员的法治意识,法律观念,维护了财经法规的严肃性。

二、财政监督工作

2016年以来,财政监督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城乡医疗救助,会计监督、乱发钱物及小金库、非税、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预决算公开、两不愁三保障、一卡通、新冠肺炎资金等共计20余项资金(项目)开展了检查,通过检查,提高了全区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

三、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改革,一是清理并上报了区财政局行政权力清单,截止2020年,区财政局共有行政权力54项;二是移交行政审批事项,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记账机构审批等2项业务按照行政审批改革移交区行政审批局;三是制定了《市区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区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随机抽查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权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正当权益。

四、网络安全工作

一是做好大平台维护工作,保障财政资金高效运转;

二是做好视频会议系统维护工作,保障财政部门会议正常召开;三是做好ot系统维护工作,保障上下级财政部门及时有效沟通;四是金财专网维护工作,保障全区各单位及时有效与财政部门沟通和联系。

五、“十四五”工作计划

一是做好全区财会人员的培训,重点继续抓好政府会计制度的培训,熟悉好、运用好政府会计制度。

二是做好各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严格执行重点检查事项、检查内容。

行政审批局宣传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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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扎实推进各类镇、村规划编制工作

(一)加快编制城乡统筹规划。年下半年,启动我市城乡统筹规划编制工作,由市规划局牵头,对城乡用地、人口、产业、空间布局、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建设等“六个一体化”进行专项研究。各镇(街、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六个一体化”专项研究意见,市规划局汇总梳理后形成初步意见报市政府,由市政府聘请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我市城乡统筹规划,编制费用列入市财政预算。

(二)进一步完善“三大规划”。根据省、市下达的农村住房建设工作任务目标及时调整村镇体系规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年集中居住区详细规划。各镇(街、区)要于10月底前完成—年的农房集中连片建设地块详细规划,经市规划局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按照规划确定的集中连片建设位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三)加快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镇(街、区)要尽快完成高发号文件《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中确定的20个小城镇总体规划。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必须于年10月上旬完成并报市政府审批,建制镇的小城镇规划,可结合镇总体规划一并考虑、一起规划,其它街、区的小城镇规划要单独编制。各镇(街、区)的小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于年底前完成并报市政府审批,编制费用列入镇级财政预算,按要求及时完成并报市政府批复后市财政按40%的比例给予补助。

(四)加快编制社区、中心村、基层村规划。结合加快推进迁村并点和土地挂钩整理工作,年底前完成村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中心村规划,完成80%以上的基层村规划。编制费用由镇(街、区)财政负担,编制完成后按法定程序报市政府批复。

(五)加快编制小城镇产业发展规划。各镇(街、区)要因地制宜,加快编制小城镇产业规划,优化产业布局,特别是工业、服务业和高效农业“三大园区布局”,形成镇(街、区)域范围内规模适度、布局合理、有竞争力的产业发展平台。有条件的镇(街、区)要着手编制环境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承担村镇各类规划设计编制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资质。

二、全面做好村镇规划管理工作

(一)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制度。镇(街、区)驻地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以及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工业企业等建设项目,必须报市规划局审批“一书两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村庄规划区内的村民自建住宅由各镇(街、区)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土地须招拍挂的,应到市规划局提出规划设计条件,由建设单位按设计条件要求,聘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积极引导村民向城区、镇区、社区、中心村集中居住,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共建共享,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严格限制在村、镇规划区外道路两侧建设,确需建设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二)严格落实批后管理制度。村镇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已经批复的规划实施。市规划局负责对建设项目批后管理的指导、检查,及时查处不按规划实施的建设项目。严格规划竣工验收制度,未经验收或经验收达不到规划要求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综合竣工验收。

行政审批局宣传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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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统一规划、布局合理、视觉通畅、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原则,重点对城区、道路等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彻底改变户外广告设置“脏、乱、差”的面貌,形成“设置有序、科学布局、设计精美、形式新颖、品味高尚、规范”的户外广告新格局,不断提升我县城市品位,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二、整治的主要范围和重点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凡违反《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与城市规划不符,影响市容市貌,侵占绿地或遮挡绿化景观,影响建筑物形象和风格,妨碍交通安全的;国道、省道公路沿线或再建国道、省道公路沿线未经审批非法设置的、以及虽经审批但不符合《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高等级公路广告设置规划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非公路标志标牌的;未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审批或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以及其它设置不合理的户外广告等,均为此次整治的范围。这次整治的重点:

㈠经营性户外广告。

1、设置新的大型户外广告必须严格审批手续;对影响视野、遮挡建筑物和破坏旅游线路,影响市容市貌的,经规划、城管、工商、交通、水利、林业、旅游、广电、公安部门组织论证,对不符合设置规范要求的予以拆除。

2、同一道路上的牌匾及其规格、形状应保持相对统一。

3、严格控制除建筑工地之外的遮挡广告。建筑工地围挡广告,同一区域要相对统一,不符合规划和设置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或拆除。

4、建筑物表面突出墙面、尺寸过大、遮挡和破坏建筑物整体性和设计风格,与建筑物不协调的要进行整改或拆除。

5、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的,以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为载体的广告,对不符合设置规范要求的予以拆除。

6、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限期整改或拆除。

7、同一路段的灯杆灯箱广告形状、高度、朝向要一致。

8、在铁道设施,城市交通设施,通道,以及车站、候车楼内外设置的广告,对不符合设置规范要求的予以拆除。

9、在高速、国道、省道沿线,山体、河道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对不符合设置规范要求的予以拆除。

10、对未经批准,擅自在公路沿线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通知设置者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

11、虽经批准,但不符合《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高等级公路广告设置规划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非公路标志标牌;通知设置者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

12、对经批准设置,且符合《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省高等级公路广告设置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但构件污损、陈旧、生锈,影响公路形象及行车安全的,通知设置者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

13、标志标牌虽设置在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外,但其设置影响环境景观,误导司机视线,夜晚灯光影响行车,对公路的行车安全造成隐患的,予以。

14、清除未经批准、长期空白闲置、不及时维护的陈旧、破损和设置期满的无主广告。

㈡门头牌匾及各类公益宣传广告。

1、严格规范门牌字匾。门牌字匾在一定区域或范围内要“统一规划,上下高度一致,前后平齐”,一个门店只能设置一个牌匾。二层以上门牌字匾的设置,要采用占用空间较小、与建筑物色彩相协调的贴墙镂空字体或霓虹灯,单体建筑物或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字体规格、色调”要相对一致。对于高低不齐、长短不一的,要限期整改。

2、合理设置公益宣传,公益广告,需报宣传和工商部门审查,未经审批,不得。交通隔离栅栏、街道两侧透景墙不得设置宣传条幅、广告,已经设置的要拆除。

3、规划、城管等部门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置的宣传栏、阅报栏、标志指示牌等,不符合设置要求以及随意更换为商业宣传画面的,要进行整改或拆除。

㈢临时性户外广告及乱贴乱画。

1、严格控制临时性户外广告审批。严格控制在繁华区进行商业性庆典宣传活动,占道(占用人行道)广告设置和活动行为,须报城市管理部门审批;且不得超过规定时限,未经审批不得。

2、由城市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影响市容市貌的建(构)筑物、临街及小区墙体、电线杆、路灯杆、报刊亭、电话亭、候车亭、树木、各类灯箱、大型广告牌、桥体等部位涂写、悬挂、粘贴的小广告。

三、整治原则及处理意见

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四项处理措施:

㈠予以保留。具备合法批准手续且设置期未满,在设置地点、规格、形式、数量、制作工艺及内容等方面符合规定及整治要求的。

㈡限期整改。与整治要求部分不符,在设置地点、规格、形式、数量、制作工艺及内容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的户外广告,经限期整改后可以达到要求且符合有关规定的。

㈢限期拆除。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擅自变更设置地点、规格、形式、数量、制作工艺及内容的户外广告,不愿自行整改或整改无法达标的户外广告,经合法批准设置、但期限届满未经设置审批的户外广告一律自行拆除,不予补偿。虽经主管部门批准、且按批准要求设置、设置期未满,但严重妨碍生产或市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影响市政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或其他公共设施使用,影响公共安全的户外广告限期拆除。

㈣依法登记。对各类户外广告要做到依法登记,并按照《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范标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户外广告登记字号。

四、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此次全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树立典型、重点突破、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按以下步骤实施:

㈠普查宣传动员阶段。规划、交通、城管、水利、林业、旅游、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对重点整治区域、重点部位的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普查,按职责对存在问题制定出具体的整治方案、措施和意见,要落实具体拆除或限期整改名单报县户外广告专项整顿办公室。与此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争得各部门、单位以及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需要明确下列内容:

1、对普查的户外广告情况列出明细表,就每处户外广告逐一提出具体的整顿意见(即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四项处理措施);

2、制订出整顿工作的时间进度计划;

3、明确主管领导及具体的工作部门。

㈡整治实施阶段。按照县整顿和规范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的工作方案,以及按职责审定的处理意见,逐条路段、分门别类落实整治措施,以自查自纠、自清自改为主,对户外广告组织实施集中整治工作。

对限期拆除的户外广告,责成设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应注意预留出执行程序的时间),否则予以。

对完善手续的户外广告,责成设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到相应的部门办理完善手续。

㈢检查验收阶段。由县整顿和规范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达标和拒不整改的。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领导小组,组建专项整顿工作专门机构。县政府成立整顿和规范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副县长马彦东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邢世成、县工商局副局长卢建平、县规划局局长缑忠发、县城管局长杨正刚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工商局、县规划局、县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林业局、水利局、广播电视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县工商局副局长卢建平任办公室主任,县规划局、县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林业局、水利局、广播电视局主管领导为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整顿工作的协调、宣传、督导、汇总、验收等工作。县户外广告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办公室要从工商、规划、城管、公安、交通、林业、水利、旅游、监察等部门抽调专人,督促落实和检查各乡镇治理整顿工作的进展情况,并组织检查验收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高度重视此次治理整顿工作,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顾全大局,明确职责,通力配合,认真完成清理整治工作。

2、规范审批,强化管理。依据《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市户外广告的登记、内容审查和监督管理。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县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设置审批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条例》和《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负责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制度和程序,在此次整治活动期间,除特殊情况需异地安置的户外广告外,其他户外广告原则上停止审批。此前经相关部门批准、但尚未设置的户外广告暂时不得设置。要依据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大管理和监察力度,对下达的清理任务和日常检查出的问题,要从严从速处理,确保全市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3、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户外广告的治理整顿工作。负责依法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登记、内容审查和监督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4、县规划局负责拟订和依法审核户外广告和牌匾广告分类设置的规划方案和监督管理,对与城市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不符的,要会同工商局、城管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和处罚。

5、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治理整顿影响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以及妨碍安全视距和车辆、行人通行的户外广告及乱设的指路标志,依照有关规定会同工商、规划、城管等部门予以拆除和处罚。

6、县城市管理局依据职责权限,加强对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对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依法责令整改;同时对城市绿地内设置的户外广告,经审定确需拆除的,会同工商、规划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对在电力杆、电讯杆、路灯杆等市政公共设施上设置户外广告的,对未经合法批准占用人行步道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以及已经合法批准设置但管理不善、影响市政公共设施正常使用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或对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予以拆除。

7、县交通局、高管所分别对在高速公路(含护网外50米以内)和国、省道两侧(国道20米,省道15米)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如在以上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牌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对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对擅自改变公益性质的广告进行整改。

8、县旅游局具体负责,由工商、城管配合对旅游景区周边乱设、乱画(墙体广告)等进行治理,尤其是要对影响景区整体形象的墙体广告进行彻底清理,回复原始景观特色。景区周边墙体今后不允许在涂抹任何广告。

9、规范河道、河堤墙体广告审批程序。凡需在河道、河堤墙体设置的任何广告,需经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规划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内容方可。广告的时间、地点必须在河道管理部门备案。

10、对现有的较为规范的河道、河堤墙体广告,广告者须完善水利、规划、工商等行政审批手续,并做好日常维护手续;不能提供合法审批文件者限期拆除。

11、县水利局要做好主要河道、河道墙体乱涂乱画的各类广告清理工作,尤其是采取措施做好沿线河堤原始景观特色恢复工作。

12、县广播电视局做好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13、县公安局负责做好这次整治工作的安全执法工作。

14、县监察局要加强对各单位的行政监察,对不执行本方案规定和未按职责完成规定任务的单位,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15、从治理整顿工作开始,县城市规划范围内设置的各类(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户外广告,依据《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县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工商、城管部门参与及时制订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报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工商、城管、监察等部门参与,分期分批实行招投标公开拍卖,确保户外广告设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县户外广告的设置水平,营造良好、平等竞争的广告市场氛围。户外广告招投标的收益属于国家所有的部分,全部上缴县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六、措施要求

㈠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户外广告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美观、安全、规范的户外广告具有美化市容、服务市民、繁荣经济、促进城市发展的作用。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从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切实维护城市形象和公共安全的大局出发,切实提高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认识,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㈡要耐心宣传教育,督促自行整改。此项工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与市民生活和设置者利益密切相关。要搞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广泛宣传户外广告管理有关规定,使之认识到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对提升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性,以及违章设置户外广告的危害及后果,尽最大努力劝导设置者对不规范的户外广告自行拆除或整改。

行政审批局宣传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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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人大关于对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城乡规划法》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域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

1、规划编制完成情况

(1)县城规划情况。

*县地处*西北部,*地区东部*中段北岸,东及东北面与*接壤,全县境内总面积2200平方公里,东西横距52.5公里,南北纵距65.5公里,属亚热带*河谷燥热气候,平均气温19.8℃,最低气温13.7℃,最高年均气温27.4℃。全县总人口16.45万人,县域体系现状由一个县城、三个建制镇、五个乡三个层次组成。

我县总体规划是1985年编制完成的,20*年又委托*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于20*年3月19日经*人民政府批复正式施行,规划区总面积约为56.4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为659.65公顷,确定为“一轴、两片、一带”的带状组团式结构空间形态。

根据县城总体规划,我县于20*年11月委托北京清华城市规划研究院协助编制了“*县城中心区—荣将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该规划北起县城*,南北长约6.5公里,东西宽300—1500m不等,规划用地范围合计555公顷,建设用地286公顷。拟定规划设计人口5万人左右,用地部局采用组团式,自县城至荣将区划分为a、b、c、d、e五个片区组团和一个山体公园f片区,组团规模100公顷左右,组团内城市功能相对完善,组团通过鲤鱼河水系串起挂接到南北干道上,形成“葡萄串”式的特色城市布局。该规划于20*年9月经县人大审议通过,20*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2)乡(镇)规划完成情况。

我县目前已编制完成兴泉镇的总体规划和小集镇修建性详细规划,石龙坝乡的集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已启动,年内完成。

2、规划实施情况。

我县自总规及详规编制完成后,在建设过程中都基本严格按修建性详细规划实施建设管理规划建成区约3平方公里,目前正在实施我县区*桥片区的开发建设该片区建设规划是在“*县城中心区—荣将修建性详细规划”区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根据*桥片区的自然山水、地形、地貌及周边建城区的实际情况经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讨论,反复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多次修改后按法定制序委托*市规划设计院修编完成的。该片区规划总用地480亩左右,其中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的用地272.9亩,征地预留地及拆迁安置地68亩,而开发建设用地只有139亩,规划实施的内容有8条路(分别是1条36米迎宾大道、1条28米道、1条24米道、2条15米道、3条12米支道),4座桥、1个市民广场、1个农贸市场、1个停车场、1.3公里河滨景观道、3个拦河橡胶景观坝及2.6公里河堤改造工程。目前该片区建设项目已正式启动,已完成了36米大道路基工程。

*桥片区规划的实施对加快我县城市建设步伐,全面缓解我县老城市政压力,改善县城总体面貌和居住环境,进一步完善我县城市功能,加快推进我县建设亚热带山水园林城市的进程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城乡规划法》的宣传情况

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刻领会,把握《城乡规划法》的精神实质。《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高度重视,通过六项措施深入学习贯彻《城乡规划法》。

一是为确保宣传作稳步推进、不留死角,做到宣传到位,县普法办、县规划局专门制定了城乡规划宣传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的内容抓实宣传工作,确保了宣传工作有条不紊按计划进行。

二是规划局认真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城乡规划法》,并对照新旧规划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全体工作人员较全面地理解和把握《城乡规划法》的内涵。

三是到市局领取了法规宣传单及宣传册,并安排专人利用交流会、五一节等日子到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进行宣传,共发放法规宣传单5000份,宣传册200本。

四是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重新确定了规划审批程序。

五是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法制宣传栏、会议培训等形式,对城乡规划法的意义、指导思想、城乡规划的编定、实施、修改、监督等进行全面的宣传。

通过宣传学习使我县各界人士对《城乡规划法》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大家认识到《城乡规划法》是在综合原有《城市规划法》和《*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立法基础上,总结近十几年来国内城乡地区发展和规划管理实践经验,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顺应新时期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修订出台的一部国家大法。《城乡规划法》的出台,对*建立科学的规划体系和严格的规划实施制度,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也对*的规划管理和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立统一的城乡规划体系。二是要提高城乡规划制定的科学性,保障规划实施的严肃性。三是要明确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保障社会和公共利益。四是要建立事权一致的规划行政管理体制,保障规划的全面实施。

三、近期工作情况

1、强化领导,提高规划管理职能

为适应新时期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需要,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了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领导,20*年9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县长任主任,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委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才组成,规委会制定了科学、严密的工作制度,主要对我县重要规划成果、重大建设项目、重要地段城市规划设计等进行审查审定,协调解决城市规划管理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维护我县规划的正常实施,提高我县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

2、理顺关系,加强部门间的配合,确保规划的前置审批

城市规划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综合系统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规划管理工作才能得以顺利实施,而我县长期以来,在规划管理过程中与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合作的平台,对项目的审批管理分头审批,难免给我县规划实施管理带来一定的问题和矛盾。规划局针对此问题,积极主动地找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抓住市规划局领导到我县检查规划工作座谈会的契机,通过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和日常工作中加强了以土地、城建、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相互的沟通与联系,就这样在市规划局指导协调下,在县委、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我县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商有序、严格执行“一书两证”这一《城乡规划法》的核心制度,目前基本做到了未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改部门不予审批项目;未取得用地规划条件、土地中心不予招、拍、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部门不予办理土地审批手续,使我县用地规划管理等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

3、认真推行规划审批公示制度,增强规划的透明度,体现公开化原则

为增强城市规划的透明度,实施“阳光”规划,提高市民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积极推行了规划审批公示制度,制定出台了《*县规划局规划许可审批须知》和政务公开公示栏,做到规划报建、审批公开化、规范化坚持执行规划审批前公示及批后向社会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规划和公众利益的实现。

4、强化管理,有力推进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一书两证”是规划行政管理的重要环节,今年以来,规划局努力坚持“严”字当头,严格审批程序,严把“一书两证”的审批关,1—5月份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4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4份,实地踏勘出具国有土地划拨转出让通知单43份,《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通知书》13份,设计方案行政初审2次,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1份。同时我局还高度重视案件,处理来信来访4起。另外上半年共到项目实施现场检查20余次,查处违法建设项目3起,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四、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老城规划存在的问题

老城区原为我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新城的逐渐形成,作为城市中心的老城的职能作用逐步发生了转变和偏移,但老城的中心地位依然存在,依然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在老城的不断更新和改造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和矛盾,主要体现在

1、原老城内建筑密度过大,人居环境相对较差。老城内原有的建筑密度就相对较大,近年,由于国企改制和行政单位的规划性、政策性的搬迁和向新城的转移,给老城带来了改造的机遇,然而,改造因未得到有效控制和合理引导,呈现出的是一种无序状态,建设活动多为见缝插针式,不但没有降低老城内的建筑密度,反而提升了建筑容积率,给老城的环境和基础设施都带来了不少压力,尤其是街坊内部,建筑更是挨邻接户,间距很小,连基本的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都难以满足,居住环境相对较差。

2、道路等级偏低,道路狭窄,线形不畅。老城内的城市道路都比较狭窄,最宽的也只有16米,窄的巷道只有3—4米,未形成完整的道路系统,车多、人多、路窄,经常发生交通拥堵。

3、城市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足。道路、广场、绿地、停车场、公厕以及文化娱乐设施等,未合理分布或严重不足,已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4、公共绿地空间不足。老城内的红卫广场是市民集散、活动的主要场所,有少量的公共绿地,因此公共绿地只有文化广场,已不能满足人们对公共空间的需求。

(二)新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行政审批局宣传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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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

1、调整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全面实施,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及办事机构人员,组长由兼任(),副组长由兼任()成员为:

办事机构设在局法规监察股,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其办公室成员为: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对本工作计划、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主要抓、负总责,分管靠上抓,一岗双责,做到依法行政工作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的工作格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的办事机构,组织和本机关及下级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的工作;各职能机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职责,把规划的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分解到月,认真进行考核,奖罚分明。

3、纳入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工作检查,年终总结

各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继续落实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组织联络工作,年初,起草下发了成都市国土资源系统2010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年的工作及时进行部署,年中,按照工作目标任务进行阶段性督促检查,树立先进经验及时推广。年底,由各县市局均汇报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教训,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条不紊地深入开展。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

1、加强土地问题研究,积极制定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

根据《四川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制度,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在报送同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前,由本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定,防止越权决策。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

2、贯彻166号令(文件见参考资料),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透明度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对以前厅发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了个待处理文件,废止件,建议纳入修改计划的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均在市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并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对年月日以前公布的、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逐一清理,并按时提交了清理工作报告,将目录在市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行政决策机制

(一)集体决策制度

继续落实集体决策制度,我厅重大项目立项、部门预算、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事项,必须都由局务会讨论决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二)内部会审制度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完成本部门会审办法的制定或者修订工作,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宅基地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安排等行政许可、公共资源的分配全部纳入会审范围。进一步完善会审程序,明确会审责任,提高会审效果。坚决纠正把会审制度形式化,利用会审制度淡化和规避责任的现象。

(三)听证制度

国土资源听证制度。《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健全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都要听证制度。对更新城市基准地价,修编土地总体规划及国土资源专项规划、拟定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等与利益密切的决策,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探矿权、采矿权许可重大行政处罚等涉及切身利益的,书面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并依当事人申请组织听证,意见。

(四)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凡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以至于影响我局形象,贻误各级交办的工作或者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等行为予以追究的制度。

四、规范行政执法

(一)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

树立程序正义理念,保证程序的公正到位,切实强化各项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在具体行政行为中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操作;量化行政执法标准,特别是减少自由裁量权,严防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落实市局有关案卷建立规定,并对本局范围内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进行自查。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统一受理、一次性告知、决定送达以及申请材料、层级审查、听证等资料是否归档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正确、签字盖章是否符合要求、复印件是否与原件核对、申请人委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擅自更改、变造案卷内容等违法行为;行政执法案卷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二)行政复议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配合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涉及分局工作内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围绕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依法行政的要求,高度重视,列入考核,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做到工作中加强与综合科的沟通联系,并对相关部门(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做到程序到位、实体合法,确保行政诉讼不败诉。

(三)行政调解

把加强行政调解、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贯穿于做好维稳工作的全过程,纳入全局工作,实行目标考核,以做好行政调解工作来加快推动大调解体系的建立。依靠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着力强化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积极运用行政调解机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调解制度,制定行政调解程序,明确行政调解职责,规范行政调解行为。要坚持调解优先、自愿平等、公平公正、依法调解的原则,增强调解技能,灵活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成功率。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变被动为主动,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内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重复越级上访和不稳定因素,防止因国土资源部门引发重大,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专项治理

1、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土地出让监管。认真做好土地使用权监管工作,对各地的土地出让审批项目逐项进行清理。2、结合新一轮规划修编,加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均首批通过国家批准,市、县级规划全面进入成果编制阶段。在规划修编中,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科学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和矿产资源规划分区,为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合理设置矿业权提供依据。3、在矿业权实地核查和地质勘查项目清理方面,加强矿业权审批出让监管。目前,已全面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外业工作,明确矿区范围,为加强矿政管理奠定了基础。4、加强执法动态巡查,不断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有效地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市场秩序。5、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土地和矿业权审批监管制度建设。针对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突出土地和矿业权审批等重点环节,认真进行分析,查找管理漏洞,注重操作层面的制约监督,加强土地和矿业权审批监管制度建设。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采取网上审批、集体会审、纪检监察部门复核等措施,切实杜绝人为因素干扰。

五、开展法制教育

(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首先,要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决策水平、行政执法水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将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学法时间、内容和成效上,要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干部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在学习时间上、在学习内容上、在学习效果上做到'三保证'

(二)干部队伍“学法制度”

继续深入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今年要组织两次以上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大力推行教育、培训、考核和检查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的教育培训方式。全面建立干部上岗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加强对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鼓励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自觉学法,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对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干部职工,要重点宣传普及部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与工作密切的其他法律法规,学习形成制度化,每年学法的时间不少于个小时,每季学法的时间不少于个小时每月学法的时间不少于个小时;对协管员要给予部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辅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从事政策法规、执法监察的工作人员和普法骨干要接受比较全面、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

(三)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首先要严格按照《》、《实施条例》及国家局制定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程序和规定,不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纪律严、业务精的专卖队伍。第二,要加强执法监督。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把执法监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不断提高专卖执法水平。第三,要加大执法力度,以佩带开展活动为契机,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展现在社会面前,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为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行政审批局宣传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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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省委*届*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人口计生重要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把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作为总目标。在国务院机构改革过程中,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计生工作不放松,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落实惠民政策,强化优质服务,严厉查处违法生育行为,重点打击“两非”案件,大力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惠民工程,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认真学习,深入讨论,科学制定目标任务

年初,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党的十精神以及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工作,科学的制定了全年目标任务。5月份以来,县委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我局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又对上半年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讨论研究,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并对下半年任务目标进行了修订,使各项目标任务更加切合实际,便于操作。

二、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1、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截至5月底,全县总人口__万人,已婚育龄妇女__人。__年10月以来,全县出生人口__人,人口出生率6.59‰,出生政策符合率89.10%,人口自然增长率3.22‰,现孕__人,综合出生现孕情况,能够圆满完成市下达的年度人口责任目标。(今年市下达的指标为人口出生率控制在__‰,出生政策符合率为85%以上)到目前,共调查解剖81个村,占全县总村数的45%,调查总人口__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9.28%。

2、后进转化工作稳步推进。3月份,县委、县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对__年确定的1个后进乡,10个后进村实行县级领导分包责任制。目前,后进转化工作正在稳步进行中。

3、打击“两非”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截至6月底,根据县卫生局人口出生数据动态监测显示,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为__,呈平稳下降趋势。一是深入开展关爱女孩活动。一方面是大力宣传。印制致全县女孩家庭女孩父母的一封信和致领导干部的一封信共6000份,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两次(大世界门口一次,三月三板桥庙会一次)群发2万条打击“两非”的短信,畅通举报途径,对违法鉴定胎儿性别的一经查实严厉打击。二是加强引产审批,今年以来为52名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了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引产对象讲明政策,进行追踪监测。三是大力查处“两非”案件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两非”案件4起。3月份,计生局联合卫生局开展执法活动,查处介绍及利用b超进行非法性别鉴定案件两起。6月份,卫生局对各公私医院、私人诊所进行了执法检查,查处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案件两起(玛丽妇科、协和医院),没收药品若干,分别处以8000元、5000元罚款。

4、奖励扶助政策严格落实。一是奖扶及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工作4月底前已全部完成。二是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审批工作于5月底全部完成,涉及102名中考生,121名高考生。三是对76名申请独生子女父母退休3000元一次性奖励的对象资格审查已完毕。四是对5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4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进行了一次性救助,发放救助金10万元;重大节日慰问计生贫困家庭50余户,发放慰问金7000元;7.11世界人口日期间组织60周岁计生老人100名到河北大学附属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5、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地再生育审批和计划生育审核制度。一是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进一步规范征收程序,严格征收标准,落实征收“四在县”工作制度,__年10月至3月底,共立案__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2例。上半年,计生局 联合县纪委加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超生清理,查处违纪超生案件16例,有效震慑了公职人员违法生育行为。二是严格落实再生育审批和计生审核制度。截至5月底,全县再生育审批175例,审批合格率100%。计生审核方面,单位评优评先审核107个,否决2个;个人评优评先审核168人,全部通过审核。

6、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稳步推进。上半年,我们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为635对待孕夫妻进行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完成全年任务的25.5%。

7、常规工作扎实开展。上半年,我局组织各类集中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群发各类宣传短信6万条。利用节假日,组织计生服务志愿者上门开展慰问活动20余次。大力实施关爱计生老人职员服务行动,4月份开展亲情关爱行动以来,确定计生困难家庭帮扶对象39人,建立了帮扶档案,*月9日至10日,组织百名计生老人到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免费体检,并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计生老人幸福院建设。计生局对乡包村干部、村计生专干、小组长开展政策、业务知识培训2次。大力实施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民心工程”,截至目前,全县已为36555名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了生殖健康免费服务,占全年服务总数的60.35%。认真开展季普查服务工作,去年四季度和今年前两个季度为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季普查服务率分别为90.5%、93.2%、90.1%,全县大部分育龄妇女都能及时上站接受检查服务。上半年全县计生领域没有出现群体访和越级访等恶性案件,工作保持稳定。

三、下半年工作谋划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认真研究,妥善解决。为此,我们决定下半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解放思想,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不断创新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

2、根据上半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照检查,找准问题原因和不足之处,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整改。

3、在国务院机构改革过程中,按照中央要求,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严格执行各项计生政策,法律法规,严查违法生育行为,向社会传递出计生工作没有放松的信号。

4、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严格控制人口指标,加大调查解剖力度,力争年内完成调查解剖全县80%的村。加大违法生育案件查处力度,扩大社会抚养费征收面,提高结案率。

5、做好计划生育奖扶资金的发放工作。

6、继续做好人口计生统计调查、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稳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技术服务等基础性工作。

7、9月底以前,做好迎接省、市人口计生工作年终考核的准备工作,并确保考核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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