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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70

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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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切实提高农村群众预防火灾能力,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精神,结合我省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战略部署和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战略任务和《福建省“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闽政〔2006〕22号)的目标要求,遵循“统筹协调、科学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规划统领、注重实效,以人为本、提高素质,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为新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健全完善各级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初步形成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农村消防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稳步提高,农村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火灾事故较多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管网络。建立完善由政府负责,派出所、综治、民政、农业、林业以及教育、文化等部门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要运用好乡镇(街道)成立综治办、村设立综治协管员的有利条件,推动乡镇专(兼)职防火员配备工作,努力构筑以综治办和派出所为依托、村委会为载体、治安巡逻队伍为纽带、综治协管员为骨干、家庭为单元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有条件的村要逐步配备村专职防火员,其他村、自然村配备兼职防火员,不断落实农村消防工作措施,努力消除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空白点。2010年,实现100%的乡镇配备或聘用专(兼)职防火员。

(二)切实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标准》和《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村镇总体规划调整、村容村貌治理、农村扶贫以及水利建设和农电工程建设改造等工作,将村民住宅、商业网点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讯等建设纳入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电网改造、能源、公路、农业信息化等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2010年前,全省完成总体规划的城镇,消防规划审批率达100%。要按照科学、规范、合理、合法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房屋、设施和自然条件,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农村消防安全环境。要有计划地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的乡村实施改造;在村庄内部道路整治中,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保证消防通道通达顺畅;在农村供水、能源、水利建设和改造等工程中,要充分考虑消防用水需要,结合各地自然条件,修建消火栓、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取水设施;同时本着“快补旧账,不欠新账”的原则,加强消火栓建设,严格按规划落实同步建设,力争逐年减少省级重点镇(中心镇)的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三)积极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大力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地方专职、企业自办及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探索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重点镇(中心镇)以及人口超过5万、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亿元的建制镇,要率先建立专职消防队,其它乡镇、村要因地制宜地依托民兵、保安、治安联防等组织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依法建设乡镇企业专职消防队,发展政企联建消防队、群众志愿、义务消防队。配备消防车辆或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推行“一村一队一车一泵”,逐步规范队伍的“建、管、训、用”。成立村民联户联防组织,建立执勤制度,定期组织灭火演练,掌握初起火灾扑救技能,协助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和巡查。力争用5年时间,在农村逐步建立以建制镇专(兼)职消防队为主体,集镇、村群众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切实提高农村群众抗御火灾的能力。

(四)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把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等活动。按照“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要求,制定村民防火安全公约。抓住季节特点和重大节日等时机,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充分发动新闻、农业、林业、教育、文化、旅游、共青团、妇联等各方面力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文化工作站以及各种消防宣传资料,倡导科学的生产、生活习俗,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强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采用编制教材、读本等方式,切实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校教育内容,组织家庭学习火灾扑救以及安全疏散、逃生自救方法等,提高农民群众基本的灭火和逃生技能;在农民群众集中的学习室、活动室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并在村内人员主要流动地段设置消防宣传栏、宣传牌,在驻村企业和火灾荷载大的区域(地段、部位)制作防火警示标志。

(五)大力整治农村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村民委员会防火、灭火的积极性,并充分发挥乡镇公安派出所的作用,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做好火灾隐患登记备案,实施跟踪复查。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和备耕和收获季节,要根据农村经济条件,分清轻重缓急,实施重点检查,切实加大对农村草垛、麦场、育种、养殖、种植场所、木屋毗连区、企业以及林内林缘边工矿企业、临时作业点、电力线路走廊等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努力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职责

(一)县(市、区)政府职责。一是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谐村镇建设和平安建设。二是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成立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机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检查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三是指导制定当地村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发展目标,把村镇消防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镇消防工作发展适应农村发展需要。四是定期检查村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消防工作实施情况,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考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五是组织协调农村火灾事故扑救工作。

(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工作措施;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农村派出所等级评定和民警绩效考评内容,将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与其它公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验收;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确保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公安消防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农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培训工作,指导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民政部门要结合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主动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有关政策,并做好农村火灾灾后的社会救助和保障工作。建设(规划)部门要做好农村消防规划协调工作,把消防规划纳入村镇规划,城镇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城镇规划审批关,凡在总体规划中缺少消防规划内容或内容不合理的,一律不予审批。农业部门要结合农业生产,做好农忙、秋收等时节的防火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农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发挥农业灌溉机械在灭火方面的作用,实现一机多能。林业部门要结合林业生产特点,做好森林用火安全和防火工作。教育部门要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农村中小学校安全常识教育内容,通过学生带动农民消防安全素质的提高,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推动一个村庄的消防安全社会效应。

(三)乡(镇)政府职责。一是成立乡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消防组织和设施建设;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农村消防安全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农村消防工作的实施情况。二是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广大农民群众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富有实效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三是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消防规划,定期讨论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确保与新农村建设同步进行。四是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和专(兼)职、义务、民办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发展的保障机制,逐步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定期开展训练,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五是定期检查指导各村组、各单位的消防工作;重大节日、火灾多发期,组织专项检查,采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做好季节性防火工作;督促指导所辖村(自然村)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积极组织、协调火灾事故扑救工作。六是与各村委会,辖区企业、学校等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四)基层公安派出所职责。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农村消防工作与其他公安工作一并部署。二是协助乡镇、村、组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职责。三是督促辖区单位、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掌握乡镇、村居委会、各企业消防组织机构开展工作情况。四是定期检查指导各单位和村民委员会消防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依法督促整改。五是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六是严肃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登记处理工作。

(五)村民委员会职责。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联络员、义务消防队员职责,建立消防设施器材使用管理保养、防火安全检查巡查、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奖惩和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制度。二是制定并监督实施防火安全公约,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户,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文明家庭”评选。三是建立消防宣传阵地,有条件的设立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春播、夏收、秋收等农事林事用火高峰期及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大节日和乡村民俗活动期间应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四是搞好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其正常运转;适时组织进行灭火技能和逃生自救训练,并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活动,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及时扑救火灾。

(六)驻村单位职责。接受村委会、派出所消防工作指导、监督,积极配合做好当地消防安全工作;健全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实内部消防管理机构、人员,加强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和实施灭火疏散逃生演练;认真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积极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农村火灾防控体系。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成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教育、文化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可以根据需要确定一名副职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各级公安、综治、民政、建设(规划)、农业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努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农村消防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农村消防工作督查、考评、奖惩机制,将消防工作任务层层分解,纳入政府及其部门领导任期工作目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作为“文明村舍”、“五好家庭”评比的内容,把农村消防工作与经济工作指标和各项社会管理工作指标实施同制定、同考核,兑现奖惩,确保农村消防工作健康、顺利发展。切实形成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村民委员会、村办企业、个体业主、村民代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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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一五”时期全县消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县消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以体制

、机制、制度创新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切实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加强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三大业务体系建设,全面推动消防事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平安*”,全面完成“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协调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使消防事业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消防工作协调发展;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推进消防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坚持创新发展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努力实现消防工作从单纯依靠经验向经验和科技创新并重转变,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十一五”时期全县消防发展目标

各部门和社会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突发公共事件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建立并发挥作用,消防业务经费基本满足消防事业发展需要。

建立行之有效的重大火灾隐患预防和整改机制,城乡防火条件明显改善,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整改,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继续得到有效遏制

社会公共消防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消防力量发展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方专职消防力量有较大发展,农村普遍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

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消防知识纳入学校素质教育,消防职业教育形成规模;消防宣传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工作普遍开展。城镇消防规划得到严格实施,公共消防设施全部还清“欠账”,并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农村消防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消防产品监督力度加大,消防产品质量显著提高,市场秩序规范、管理有力。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三、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一)建立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工作机制,正确认识消防安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充分重视,增加投入,与时俱进,认真指导落实消防工作。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要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公共消防设施

建设、消防保卫力量发展、火灾隐患整治等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教育、卫生、文体、旅游、工商、建设、安监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消防管理责任,督促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配备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手段和措施,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建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实行认证管理,指导单位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到2008年,重点工种、特殊岗位人员持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上岗率达95%以上。

(四)建立稳定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

高度重视消防事业发展,加大对消防事业的投入。要将本辖区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并随着gdp的增长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力度,落实消防部队基本支出最低保障标准,保障消防部队完成灭火救援任务,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引导和争取社会投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消防事业发展基金,接受社会各界对消防事业的资助和捐赠,促进消防公益事业的发展;鼓励各保险机构拨付一定比例经费,用于消防部队装备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要从城市市政公用设施

配套经费中明确一定比例,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相适应;要把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社会各单位要落实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治理等必需资金,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以及全县消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五)建立重大火灾隐患预防整改机制

强化火灾源头控制,加大火灾隐患整治的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整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消防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并建立重大事故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工商、文体、消防等部门要建立联合审查机制,严防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从源头上预防火灾隐患滋生。认真组织好每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进一步完善重大火灾隐患举报、认定、挂牌督办、立案销案等工作机制,督促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在隐患消除前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做好挂牌督办工作,隐患避免成灾。

(六)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工商、质检和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实行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验证和抽查检验制度,严禁生产、销售、使用未取得市场准入证书的消防产品。要在全县适时开展专

项治理和检查活动,把好消防产品的市场入口关,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装备和消防产品,要实行强制淘汰。

(七)建立金融、保险与消防安全互相制约的机制

金融机构要建立信贷业务与借贷对象消防安全条件挂钩的工作机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固定资产,未整改不得接受抵押。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应当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增强灾后社会救助功能;对未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不得准予行政许可。保险人应当根据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确定和调整保险费率或者解除保险合同,促使投保单位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提高自身防范火灾的能力。

四、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

(一)加大城镇消防规划建设力度

根据全县发展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消防规划并严格实施。按照城市消防规划的功能分区,抓紧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老城区市政消火栓欠缺、消防车通道堵塞等问题。2009年底,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和市政消火栓欠缺问题要基本得到解决,完善13个乡镇的消防规划,新建城区公共消防设施必须与其它市政设施同步建设。

(二)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进程

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依托金盾工程和各级消防通信指挥

系统,建成远程视频系统和远程指挥调度平台,实现远程教学、远程监控执勤中队(政府、企业专职队)出警和远程实施数据、图片传输及指挥命令下达等功能,为部队快速反应、协同作战、指挥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

(一)加强公安现役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

公安现役消防部队是同火灾作斗争的骨干力量。各级政府要关心、支持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按照公安部制定的正规化建设标准,努力改善基层官兵的工作、生活条件,力争2008年*消防大队正规化建设达到规定标准。公安消防部队要严格依据条令条例,加强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消防执法水平和灭火救援战斗力。

(二)大力发展地方专职消防力量

县政府要把地方专职消防力量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现役消防警力缺额情况,按照《四川省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公消〔*〕156号)文件的通知要求,通过招收合同制消防员等形式,解决公安消防编制不足的问题。根据《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公通字〔*〕59号)文件提出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力量建设。

(三)加强消防保安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

公安机关要把消防安全素质教育纳入保安队伍职业培训

内容,充分发挥保安人员在防灭火中的作用。大力推动企业、社区保安队“一队多能”。要因地制宜,建立专职消防队或义务、志愿消防队。在离公安消防队较远以及公安消防队警力不足的地方,可依托城镇保安、联防、巡逻等综治队伍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队伍以及农村民兵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缓解当前公安消防队伍警力不足、分布不均、装备滞后的矛盾。2009年,每个城镇社区、农村村庄建立一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或者治安巡防消防队。公安消防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努力提高其素质,注意发挥其作用。县、乡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保证消防队员与其工作性质、劳动强度相适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落实退休、抚恤等保障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消防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建立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保障机制

要统筹保障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装备设施建设所需经费,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落实义务、志愿消防队员的经济补助。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消防人员因为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和照顾。要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配备与其任务相适应的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参加责任区以外的火灾扑救,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起火单位应当补偿,无力补偿的,由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偿。

六、大力加强科技强警战略,促进消防事业现代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已日益渗透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对各国经济、政治、军事、文化以及意识形态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广泛,科技实力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国际地位高低、综合国力强弱的决定性因素。科教兴国,已成为包括消防部队在内的各行各业的共同任务。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使消防科技工作随着时代的前进、环境的变化、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进步,进一步提高消防部队的战斗力,加快消防工作的现代化进程,是摆在各级消防部队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经过多年的努力,消防科技工作已基本形成了以刑事技术、警用信息技术等为主的技术体系,培养了一支政治过硬、技术精湛的专业技术队伍。所有这一切,都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消防科技工作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斗争形势的发展对消防科技工作提出了不少新挑战、新要求,消防科技工作还处于相对滞后的境地。与此同时,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不断增强,对消防工作的科技含量要求也越来越高。

(一)在消防技术领域,为进一步提高消防部队的战斗力,要切实加强公安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督装备技术系统及救援模拟训练技术手段建设,提高公安消防部队指挥决策、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督等方面的现代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消防科技管理和科技经费投入力度,为科技强警战略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公安消防部门要在建立健全科技管理机构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消防科技管理体系,把消防科技建设情况与公安消防部门主要领导的政绩挂钩,作为领导班子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建立技术专家论证咨询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消防科技工作中遇到的技术困难和问题。要建立统一、高效、有序的消防科技管理工作机制,制定消防科技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化体系。要建立消防科技工作的科学决策机制,严格决策程序,保障科技强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科技经费投入是科技进步的必要条件,是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的物质基础。*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调整投资结构,多层次、多渠道地增加消防科技经费投入,将科技建设项目列入政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要高度重视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益,建立科技经费管理机制,实现科技经费统一管理、统一审批,坚决避免重复建设和挥霍浪费。要逐步完善科技经费投入专家论证、咨询制度和重点设备及器材政府采购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对于重大消防科技建设项目,要建立以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保证消防科技建设的质量和投资效益。要实行消防科技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尽快研究制定消防科技工作的考核评价办法

,逐步建立条块结合、层层分解的消防科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考核结果通报制、责任人奖惩制,进一步强化科技强警工作的责任意识。

七、加快消防工作的法制化、社会化进程

(一)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门的职能作用

公安消防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建立健全请示汇报制度和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协调制度,全面履行好消防工作职责。消防部门要规范消防行政执法及执法标准,建立健全消防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机制,全面推行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消防监督机制,实现消防监督工作由被动管理型向社会化、法制化的主动型服务转变,由粗放型、经验型向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质量效能型转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消防监督执法机制。

(二)继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推动消防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新闻媒体要把消防宣传作为一项公益性活动,免费为消防宣传提供阵地;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和各类职业教育内容;大型企事业单位、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对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三)大力加强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建立健全社区和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机制,落实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组织,大力实施“村村有消防队工程”,达到“建立基本的消防组织、配备基本的消防器材、建立基本的消防安全制度”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消防安全村活动”。大力培育社区消防志愿服务组织,建立资源共享的社区消防服务体系,加强社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以社区为主导,以社区为依托,驻社区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并实施村镇消防规划,有计划地改造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房屋集中、火灾荷载大的乡村,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2008年底前建立以迤萨镇志愿消防队为中心,其它乡镇、村委会(社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补充的农村消防力量体系。要充分发挥村委会(社区)、消防志愿组织和公安派出所在遏制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受到火灾伤害的作用,建立特殊群体周边住户联防和定期走访制度。

(四)依法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作为培训内容,组织开展消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上岗制度。消防安全重点行业和单位要把消防培训纳入职工培训

计划,定期对消防安全责任人、专兼职防火管理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人员密集的营业性场所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八、严格消防行政执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切实强化火灾预防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不懈的做好火灾预防,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依法审批。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城市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产权证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全监管、建设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酒吧、影剧院、宾馆、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

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质检部门应制订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生产单位应标明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注意事项,对火灾危险性大,直接危及人民生命安全、整改难度大的火灾隐患,应依法采取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避免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支持公安消防部门的执法工作,严禁干预消防执法,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

(二)建立消防工作考评机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检查考评。对考评得分为后两位的,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向县人民政府说明情况,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实行年度综治考核“一票否决”。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要将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每年检查一次《*“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适时对《*“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切实保障《*“十一五”时期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制定的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建立健全消防责任追究制

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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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全县安全生产“基础攻坚年”为推进“平安建设,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开局年。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强化公共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有效遏制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推进经济快速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经县政府同意,现制定2011年全县消防工作实施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贯彻落实党的届五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以及县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基础攻坚年”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练兵”行动,大力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严格控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十二五”开局、建党周年、平安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有效控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年亡人火灾死亡人数控制在人口总数的10万分之0.19以内,即全县2011年消防安全亡人指标不能超过2人。

完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级评定制度,单位消防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巩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成果。年内除年达标外的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标。

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消防专管人员;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建设发展;完成《县城乡消防规划》创建2-5个“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推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和合同制消防员编配建设。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全面加强。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稳步提高。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网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动”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力争公民消防知识知晓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达到60%以上。

乡镇新建街道已建设完成了消防设施;其余乡镇将按照“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要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全县已有10个镇完成消防规划。按照年度进度目标加强消防设施设备和装备建设。配置53米举高消防车1台,完成渤海消防站征地和设计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装备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市政局(含自来水公司)要结合县城发展进程,推动县城市政消防取水设施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体系。深入推动“防火墙”工程。

建立健全季度考核、抽查督导机制,1.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利用二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平台。督促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和履行消防法定职责。探索制定符合实际的城市消防安全评价体系,组织对全县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价。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出台《深入推进“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意见》督促各乡镇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

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消防专管人员,2.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建设。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全面提升履职能力。贯彻实施《城乡社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开展“城乡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评选2个“示范社区”申报市级示范社区,评出5个县级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和农委要推动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建设发展。打造城乡统筹消防工作示范社区,召开现场会在全县推广。加快《自治县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已完成消防规划的乡镇,要根据建设需要加强消防规划修编工作;未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的建制镇,年内必须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

分行业和区域召开推进会。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查自评,3.提高单位“四个能力”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回头查”促进达标单位“提档升级”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本行业、本系统“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的行政监管。定期申报评级,与公安消防部门严格等级考核、随机抽查复核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力争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年内达标。督促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职,严格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控制室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推动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安全评价等规范发展,4.推进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培育和扶持消防管理。加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逐步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社会信用体系,稳步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发动全民关注消防安全、整改火灾隐患。

按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要求,5.提高消防执法公信力。深化“执政为民、服务发展”成果。积极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依托“阳光警务”监督查询系统和消防社会公众服务信息平台,推进消防政务公开。依法严格查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同时,注重公正、文明、理性、平和执法,切实提升消防执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二)强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

强化消防执法联动机制。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1.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消防监管职责。采取技术措施强化重点工程和特殊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大对违法设计、施工行为的查处力度。施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提升建筑施工消防管理水平。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监督管理,对消防产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实行全方位管控,切实提高消防产品质量。

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建工程施工工地等为重点,2.大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按照“网格式”排查、谷歌式”定位、层级式”分解、反抽式”核查等方式。以建筑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和建筑使用性质及装修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攻坚整治中小学校舍火灾隐患,确保年内完成全部火灾隐患整改任务。结合季节火灾特点、火灾防控薄弱环节,适时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提早介入,3.全力做好消防安保工作。提前谋划。扎实做好建党周年各项庆典活动以及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加大对经常性警卫任务涉及地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警卫任务标准要求,按照“点、线、面结合,人员、装备、预案落实”原则,优化细化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三)开展消防大宣传大培训。

增强消防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加强提示性消防宣传;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1.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通报消防安全重大情况,集中宣传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强化媒体消防宣传,推动各类媒体开展经常性消防常识宣传;开展“网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动”评选“优秀社区消防宣传员”热心消防宣传工作企业家”电视台和报要主动协调县公安消防大队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确保公民消防知识知晓率和消防安全感知率达到60%以上。

推动县社会劳动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就业人员就业前培训内容,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培训大纲》推动全县中小学校、职业教育学校、特殊学校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入学教育。县党校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纳入乡镇长、村干部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开展保安队伍消防技能培训。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培训。年内,县政府将组织对乡镇长、街道办主任、职能部门领导干部,村居“两委”负责人开展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次,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逃生演练不少于1次。

(四)加强灭火及应急救援工作。

深入开展“六熟悉”强化模拟化训练,1.加强专业消防力量建设。加强战训基础工作。加强高层建筑等三维预案制定及室内消防设施熟悉、运用;进一步规范执勤、灭火救援秩序;建立灭火救援现场逃生避险标志、标识系统。

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强化综合应急救援建设。建立区域应急救援协作机制。提高对水上、危化、抗洪、交通灾害事故专业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支队装备建设,提升跨区域应急救援联动水平。加强全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督导,抓好大型应急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年内举行大型综合演练,提升协同救援能力。

督促石油、化工等大型企业建立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消防队,3.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深入落实公安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发展政府合同制专职消防队伍。探索消防监督检查文员协作机制。举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竞赛,提高联勤、联战、联训水平。

淘汰更新超期服役装备。完成消防装备建设规划评估论证,4.推进消防装备和设施建设。政府将为县公安消防大队配齐配强灭火救援攻坚器材装备。加强战勤保障装备、应急物资储备建设。

(五)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加快龙潭渤海消防站建设前期准备工作。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要求,结合县域经济发展消防安全形势需要,计划2011年完成龙潭渤海消防站建设征地和方案设计工作,为2012年成功修建打下基础,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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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加强城市消防公共基础建设,健全灭火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能,持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消除火灾隐患,逐步建立城市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和城市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侯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夯实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一)编制落实城市消防规划。县政府是城市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主体,由县消防大队牵头组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编制经费由县财政列支。各乡镇(街道)也要负责组织编制本辖区的消防专项规划,并与全县消防专项规划保持一致。县建设局在调整修编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及时通知县消防大队同步修订消防专项规划,同时县建设局在调整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前应先征求县消防大队意见和建议。县政府每年组织开展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消防规划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县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整改。

(二)建设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县政府、乡镇(街道)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配备。财政部门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依据城市消防专项规划,提出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建设配备年度实施计划,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政消火栓建设,改造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并督促供水单位(企业)对市政消火栓进行维护。城市交通隧道、地铁、港口的建设或主管部门要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三)加强城市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县政府将建立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由公安、安监、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程抢险、气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应急响应和指挥体系,加强对火灾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案编制,定期组织综合演练。县政府将加大对救援力量、战勤保障和灭火救援物资储备等建设的投入,提升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年将配备1部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相适应的举高类消防车辆。

依法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各类大型化工、电力、易燃易爆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大型物资仓库(基地)和港口、城市交通隧道的主管单位,要按照不低于二级普通消防站的标准建设专职消防队(站)。要针对本企业的火灾危险性,配备特种车辆和器材:大型化工、易燃易爆生产储存经营企业专职队应配备大功率泡沫消防车,泡沫液储备量不少于灭火用量的2倍;大型电力企业专职消防队应配备干粉消防车;港口专职消防队应配备消防拖船;城市交通隧道专职消防队应配备照明车和大功率排烟器材。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根据扑救火灾需要,调动专职消防队及其灭火物资装备。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现状,制定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对重大火灾与特殊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熟练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的应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性、跨区域多力量联合演练。特别要加强超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战法研究,不断提升处置高层建筑火灾等灾害的能力。

三、整治城市突出消防安全问题

(一)调整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各乡镇(街道)政府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全面排查、责令停产,并责令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在制订近期建设规划、旧城改造计划时,要优先安排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二)大力整治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组织开展对高层建筑(包括高层商住楼)、地下公共建筑和其他设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的排查整治,督促整改建筑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气线路破损等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燃气主管部门要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并在管道总阀门处设置醒目标识。气象局要加强对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三)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建设部门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检查整治,督促落实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和使用),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责任,指导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以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严禁将工地活动板房出租作为店铺营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严肃查处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将建筑外墙改造纳入监管范围,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保温装饰材料;检查安全网、外脚手架、垫板等设施的防火性能,消除安全网等设施及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存在的安全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检查、督促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配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枪水带,设置消防车通道。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检查整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负有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安全设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对易燃易爆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改造、搬迁,并报县政府督促落实。

(五)消除影响灭火救援障碍。

各乡镇(街道)和建设、国土、供电等有关部门要对建筑周边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搭盖(设置)的建(构)筑物、路障依法予以拆除,改造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牵头解决市政消火栓配置不足、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的问题。城市园林绿化部门要整治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函告,对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清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清理由其规划设置在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停车泊位,完善道路禁停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同时加强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

四、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管理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统一管理人接受委托时,应当与业主办理消防资料、消防设施的检测、验收等移交手续,规范供配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配合供电企业做好高层建筑供配电系统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统一管理人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共用部位和共用消防设施实施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并对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指导,劝阻、制止业主或者使用人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使用人对各自使用部分消防安全负责。业主多、产权分散,消防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的高层公共建筑,存在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提请县政府协调建筑各产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安全。

(二)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要设立1名专职消防安全员,负责“四个能力”建设的培训、督促和检查;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疏散引导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定期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检测。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宾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烟面具、应急手电筒等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说明。严禁场所边使用(营业),边施工。

(三)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对工程项目总负责,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按规范设置避难层,高度超过250米的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应按规定报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论证。施工单位应对消防施工质量负责,落实施工现场特别是明火作业的消防安全措施;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不得同意使用、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建筑材料。

五、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一)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推动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消防志愿宣传服务活动。教育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科技、司法行政等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

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工作内容。街道办事处和单位要在社区、

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并组织演练。

(二)加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建设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推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电工、电焊、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鉴定。

(三)加大公益消防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形式,采取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曝光等方式,提升公众对火灾隐患整治、火灾事故预防的关注度;积极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刊播各类安全防范知识、消防公益广告,普及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

六、强化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监管

(一)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市乡镇长(街道主任)负责制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或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近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乡镇(街道)要分别组织县、乡镇(街道)编制“十二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街道办事处要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指导辖区内单位(场所)建立并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社区居委会要组建志愿消防队,组织居民签订防火公约,经常性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划分原则,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强化职能监督:

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不满足消防间距和消防通道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缺少消防验收合格文件或备案资料的建设工程,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规范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和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筑责任主体;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资金。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关于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的规定,把好市场主体登记准入关。凡消防审批被依法列为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的,加强登记审查,坚持先证后照。

文化部门依法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以及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的公共娱乐场所,予以取缔或吊销文化经营行政许可证照。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主动参与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城乡规划审查;定期组织对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开展检查,对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提请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对影响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函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依法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建设工程实施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以高层(地下)建筑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社会单位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

供电企业要排查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供电企业产权的建筑供配电设施;依法检查用户产权重要负荷的配电设施、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及设备运行状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通知产权人限期整改并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督促落实。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承担监管职责,同时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火灾致灾因素。

七、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违法违

章等消防安全问题,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火灾防控信息通报机制,并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

(二)建立隐患整改资金保障机制。建筑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在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对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物业买受人的,或依法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或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因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造成建设项目未达到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

已建立专项消防设施维修资金的,依照相关规定支取使用。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业主不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或者经过维修、更新、改造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所在乡镇(街道)组织代修,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先行列支。维修资金不足,由县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没有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按照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建立诚信监管机制。建设部门等要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评定,对逃避责任、不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按照诚信管理规定调整等级,实施资质、项目动态管理。

(四)建立市场调节机制。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引导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发挥保险在火灾防范、风险管理和灾后补偿方面的作用,利用市场手段平抑火灾风险、辅助社会管理。

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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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消防站建设。根据*省财政厅、*厅、发改委联合的《*省*消防部队消防站建设标准》(浙公通字〔20*〕110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1号)要求,20*年*中心站要开工建设,2010年要完成*小型消防站建设。各地要抓紧城镇消防规划的制定工作,以城镇消防安全布局合理、不留先天隐患为原则,做到消防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同步验收,争取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加快专职消防队建设步伐。按照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公通字〔20*〕59号)、《*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省政府192号令)和《*市贯彻*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三年规划(2005年至20*年)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面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年产值5000万元至1亿元且火灾危险性甲、乙、丙类的企业单位,2009年前必须建队配车,最低建队配泵;年产值1亿元以上且火灾危险性甲、乙、丙类的企业单位,2009年前必须建队配车。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联合组建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要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根据执勤任务需要,逐步配备消防车辆及随车器材。目前,我区共有消防专职队十支,人员101人,车辆10辆,各镇(街道)也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专职队。基本上完成了规划中要求的每个镇(街道)都拥有一支专职队的要求。各镇(街道)要不断地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增加投入,增强其装备水平,使其在镇(街道)火灾的扑救和先期控制、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今后五年内*、*、*要添置一辆中型消防车。

(三)坚持“以建为主、建养并重”原则,加强市政消防设施建设。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道路,要依据每间隔120米设置一个消火栓的要求,同步建设消火栓,建成率达95%。城市道路宽度超过60米时,在道路两侧分别设置市政消火栓,道路十字路口在四个转角处分别设置市政消火栓的规定要求和设置原则,在城市(集镇、旧城改造、开发区、住宅区)建设过程中,与城市配套同步建设。对无消火栓或消火栓建设有困难的现有道路,应在一定区域内规划建设消防水池,利用江河、湖泊等天然水体修建消防取水口,弥补城市人工消防水源的不足。并设有明显标志,以确保紧急情况下的消防用水。对建城区内的市政消火栓原缺未补、新增待建或损坏失效、流量压力不足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年由建设、市政、自来水公司等责任单位予以定时定量改造增补、更新设置和维护保养,由*消防机构负责验收使用,确保随时完整好用,以备灭火救援。现状应由区建设、市政、自来水公司组织普查一次,尽快落实改正。确保市政消防设施完好率在90%以上和确保市政消火栓每年以50个的要求增设。

(四)提升车辆器材装备水平。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和装备技术水平,充分发挥*消防部队的灭火救援骨干和突击作用。按照《*省消防部队消防装备配备标准(试行)》(浙武消〔20*〕131号)要求,在确保按标准配备到位的基础上,优化装备结构,逐步向“高、精、尖”方向发展。

*消防部队车辆器材装备建设和常规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设,20*年底全部达到*省标准,之后按使用年限及时更换,新扩建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按计划进度逐年增加,20*年前配置一辆五十铃中型水罐,在五年内再增加一辆a类泡沫车。在消防部队个人防护装备和特种器材装备,20*年,按标准100%配备到位,以后每年按使用年限逐年更新,特殊行业特种装备根据部颁标准进行配备,常规装备年更新率不低于总装备数的20%,并着力提高进口装备比例,增加特种装备的技术含量,到2010年特勤装备进口率达到90%以上。20*年消防监督检查装备配备到位。

(五)实施消防通道畅通工程,确保无障碍灭火救援。规划、建设、市政部门在市政建设中要尽量拓宽街道,留足消防通道;在街道狭窄区域要规划建设回车场。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私搭乱建行为的查处力度,凡利用城市道路建设的封闭式集贸市场应予搬迁或取缔,凡占用通道的临时建筑和隔离墩应予拆除。要合理规划建设医院、小区的停车场,开展医院、小区消防通道专项治理,确保医院、小区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二、构建以法律责任为核心的社会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管理条例》以及《*部、监察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工作,依法规范社会消防行为,合理调整各消防责任主体的法律关系,依法落实政府、部门、单位、公民的消防法律责任,依法界定和规范*消防机构的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机构要积极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履行职责,确保责任到位。到2010年,在全区基本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社会的消防法律责任网络,确保消防安全。

三、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一)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领导。按照公益性宣传原则,将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总体规划,纳入文明单位、平安社区、五好家庭、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活动,统一部署检查,抓好工作落实。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之中,加强对城市特殊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自防自救能力,切实推进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文物古建筑”活动,形成重视消防、关心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社会氛围。到2010年,全区接受消防教育率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达70%以上,公务员、从业人员和城市居民达80%以上,农村人口达60%以上。

(二)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法人和社会群众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官兵业务技能培训。完善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防火人员、保安人员以及重点行业职工实行培训考核和重点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到2010年,力争培训考核率达90%以上,持证上岗率达100%。

四、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组织建设,强化农村消防管理,建立多户联防等安全管理机制,编制切实可行的农村消防规划,制定防火安全村规民约,实行群防群治。力争到2010年,全区80%的行政村有基本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队伍。提高农村自防自救能力。

(二)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小区为单元,重点搞好社区消防规划和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运行机制。到2010年基本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社区消防工作管理格局。

五、进一步优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一)全面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完善火灾隐患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专家论证、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等制度和措施,切实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消防机构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件信箱,认真受理并及时依法处理公民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要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在制订近期建设规划和城镇房屋拆迁计划时,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城中村”拆迁改造。*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中要严格执法,切实净化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对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管理力度。发改、规划、城建、工商、文化、教育、卫生、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单位不得发放相关证照、办理相关手续;*消防机构要严厉查处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或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单位,责令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坚决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建筑工程消防设施专项整治活动,整顿规范消防产品市场,严禁生产、销售、进口、使用未取得市场准入证书的消防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国家明令淘汰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到2010年,力争全区在用建筑消防设施合格率达到80%以上,消防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进一步加强派出所消防业务建设。*消防机构要科学划分并严格落实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制度,明确派出所监督范围和职责,防止消防监督盲区和失控漏管现象的发生。要进一步规范*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加强对*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的培训指导,建立全区*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量化管理机制。到2010年,实现全区*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建立完善的消防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消防安全检测技术手段,督促单位实施消防安全检测。积极依托消防协会等组织,规范消防中介服务领域,建立中介性质的建筑消防设施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远程监控中心,培育适应市场需要的社会消防中介服务市场。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真正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政府任期目标、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建立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落实消防责任和责任人员,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保障消防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消防工作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各地要从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来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形成有利于消防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层对消防工作的认识,使其在思想观念、知识水平、管理方式上适应消防事业发展要求。

(三)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力度。要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体,接受社会捐助、征收消防设施配套费和利用国外贷款为补充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拓宽消防经费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财力支持,推动全区消防事业快速发展。

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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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场所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全镇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六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所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规划所、专职消防队对辖区老旧小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派出所、规划所、安监站、专职消防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治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xx交警中队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探索建立并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及高层建筑“楼长”制度;二是采取管理使用单位自查或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

3.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4.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组织综治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等力量,运用“九小场所”登记管理系统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登记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各有关站所督促所属行业小场所开展自主登记并自查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措施,并通过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0年9月底前,以街道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2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逐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个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5.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分局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专职消防队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各村(居)委会要牵头推进居民住宅区尤其是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居民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增设工作;规划所要将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自然资源所、城管队、规划所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6.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重点要对乡村住房内堆垛柴火、稻草以及独居老人住房与灶台未分隔设置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有效治理,有效降低乡村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镇消防专职队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卫生院、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消防救援队站体系。

2.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2020年,圩镇新增建设消火栓6个,全圩镇消火栓达到10个。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镇宣传办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体验站。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按照镇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站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村(居)、本站所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和相关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统筹推进。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消防)

序号

整治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单位和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站所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重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020年底长期坚持

2

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多数老旧小区为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加上初期规划不足及后期调整滞后,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大量存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2020年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全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初期规划不足,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配置数不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2022年底长期坚持

4

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等停车资源少,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

2022年底长期坚持

5

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与公安交管站所共享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6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火栓管网无水或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使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不符合要求

各乡镇政府;县住建、消防救援及其它有关行业主管站所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排查登记的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打造示范引领单位,推动市政府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7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全面排查测试,清理占用堵塞封闭问题,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

2020年

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021年

达标率实现100%。

2022年底长期坚持

8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工艺设备复杂,火灾风险高,爆炸危险性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石化企业列出三年计划,分年度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

2022年底长期坚持

9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点多面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少、硬件设施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

2020年9月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年底突出隐患有效整治

2020年

建立健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0

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

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多;私搭乱建,“三合一”现象普遍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

2020年

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

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违规停放、充电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2020年,对需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底数

2020年

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1年

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2

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

在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对违规使用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综合整治

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底数不清、消防安全情况不明;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有短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对辖区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地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4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乡村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

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传统村庄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火灾冈险高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5

推进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加强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行业站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1年

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6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站点建设

消防站点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队站欠账率较高,辖区保护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完成消防栓6个,达到10个。

2020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1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2年

17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城乡消防服务不均等,消防力量占地区人口数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2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8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责,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缺配,装备结构有待优化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着眼城市主要灾害类型特点,按国家标准加快配备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9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消防水源与城乡建设不同步,覆盖盲区大,因消防供水不足导致初期控火不及时,小火酿成大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8%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0

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现有消防信息化实战指挥能力与“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要求仍有差距,各级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滞后,当前接处警效率不高,灾害信息采集、分析、展示能力不强,各级信息资源掌握不一致,辅助指挥决策效能不佳,指令传输手段、范围单一,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应用不足;应急通信体系不够完善、机制还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站所、多力量”通信演练。完成公安三台合一切割和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市级指挥中心完成实战化升级改造

2020年

畅通各社会联动单位的指挥平台对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站所联合应急并资源高度共享的指挥平台体系并实现五级贯通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1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针对不同地区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2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

平台建设混乱无序、数据不能兼容共享,未按“四个统一”和“共建共享”工作要求建成财政分级保障、统一运维的“智x119”消防大数据平台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成全省统一的“智x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x119”消防物联网运维中心,并融入政府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出台运维管理办法,明确县级财政保障标准

2021年

23

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

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程度不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未完成物联网改造;nb-iot终端连接规模量级低;消防安全重点行业未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市场化推广规模化应用机制不健全,“智x119”品牌示范区建设滞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卫健、教育、民政、文旅、邮政、石化、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全县nb-iot终端连接数不低于15万个

2020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1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2年

24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

消防工作未能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基层站所管理服务资源未整合,基层消防管理体系未构建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5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火灾防范、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缺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县委组织站所、宣传站所,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司法行政机关、教科体、人社站所,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6

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重点人群消防基本技能不高,企业单位常态化消防培训制度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单位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7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

群众对消防安全常识、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常识缺乏亲身经历和体验,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匮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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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城市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加强城市消防公共基础建设,健全灭火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能,持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消除火灾隐患,逐步建立城市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和城市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建设平安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夯实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基础

(一)编制落实城市消防规划。县人民政府是城市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主体,负责组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乡镇消防专项规划。调整修编城市总体规划时同步修订消防专项规划。县政府每年组织开展对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消防规划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责成有关部门整改。

(二)建设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县直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配备。县财政要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县公安消防大队要依据城市消防专项规划,提出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建设配备年度实施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全县市政消火栓建设,改造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并督促供水单位(企业)对市政消火栓进行维护。

(三)加强城市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由公安、安监、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工程抢险、气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应急响应和指挥体系,加强对火灾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案编制,定期组织综合演练。加大对救援力量、战勤保障和灭火救援物资储备等建设的投入,提升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

依法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各类化工、电力、易燃易爆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物资仓库(基地)的主管单位,要建设专职消防队(站)。化工、易燃易爆生产储存经营企业专职队要针对本企业的火灾危险性,配备特种车辆和器材;电力企业专职消防队应配备消防器材。县公安消防大队可以根据扑救火灾需要,调动专职消防队及其灭火物资装备。

县公安消防大队应当根据我县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现状,制定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对重大火灾与特殊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熟练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的应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性、跨区域、多力量联合演练。特别要加强超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战法研究,不断提升处置高层建筑火灾等灾害的能力。

三、整治城市突出消防安全问题

(一)调整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在制订近期建设规划、旧城改造计划时,要优先安排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二)大力整治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县公安消防大队要组织开展对高层建筑(包括高层商住楼)、地下公共建筑和其他设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的排查整治,督促整改建筑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气线路破损等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燃气主管部门要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消除火灾隐患。县气象局要加强对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三)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县建设局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检查整治,督促落实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和使用),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责任,指导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以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严禁将工地活动板房出租作为店铺营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严肃查处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将建筑外墙改造纳入监管范围,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保温装饰材料;检查安全网、外脚手架、垫板等设施的防火性能,消除安全网等设施及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存在的安全隐患。县公安消防大队要检查、督促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配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枪水带,设置消防车通道。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检查整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组织负有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安全设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对易燃易爆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改造、搬迁,并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督促落实。

(五)消除影响灭火救援障碍。镇和镇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建筑周边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搭盖(设置)的建(构)筑物、路障依法予以拆除,改造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县建设局要牵头解决市政消火栓配置不足、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的问题;要整治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县建设局根据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函告,对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清理。县交警大队要依法清理由其规划设置在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停车泊位,完善道路禁停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同时加强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

四、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管理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统一管理人接受委托时,应当与业主办理消防资料、消防设施的检测、验收等移交手续,规范供配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配合供电企业做好高层建筑供配电系统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统一管理人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共用部位和共用消防设施实施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并对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指导,劝阻、制止业主或者使用人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使用人对各自使用部分消防安全负责。业主多、产权分散、消防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的高层公共建筑,存在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由县政府协调建筑各产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安全。

(二)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要设立1名专职消防安全员,负责“四个能力”建设的培训、督促和检查;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疏散引导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检测。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宾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烟面具、应急手电筒等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说明。严禁场所边使用(营业),边施工。

(三)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对工程项目总负责,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施工单位应对消防施工质量负责,落实施工现场特别是明火作业的消防安全措施;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和消防安全警示标志;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不得使用、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建筑材料。

五、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一)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推动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消防志愿宣传服务活动。县教育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科技、司法行政等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工作内容。各居民委员会和单位要在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志,并组织演练。

(二)加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县建设局应当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城市燃气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县公安消防大队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推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电工、电焊、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鉴定。

(三)加大公益消防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组织广播、有线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形式,采取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曝光等方式,提升公众对火灾隐患整治、火灾事故预防的关注度;积极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刊播各类安全防范知识、消防公益广告,普及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

六、强化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监管

(一)县、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或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县里将组织编制“十二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镇要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指导辖区内单位(场所)建立并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社区居委会要组建志愿消防队,组织居民签订防火公约,经常性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划分原则,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强化职能监督:

县建设局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不满足消防间距和消防通道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缺少消防验收合格文件或备案资料的建设工程,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规范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和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筑责任主体;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资金。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要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关于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的规定,把好市场主体登记准入关。凡消防审批被依法列为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的,加强登记审查,坚持先证后照。

县科技文体局依法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以及被县公安消防大队依法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的公共娱乐场所,予以取缔或吊销文化经营行政许可证照。

县公安消防大队要主动参与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城乡规划审查;定期组织对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开展检查,对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提请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对影响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函告县建设局依法予以处理;依法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建设工程实施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以高层(地下)建筑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社会单位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

县供电公司要排查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供电企业产权的建筑供配电设施;依法检查用户产权重要负荷的配电设施、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及设备运行状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通知产权人限期整改并报县政府,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督促落实。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承担监管职责,同时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火灾致灾因素。

七、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违法违章等消防安全问题,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火灾防控信息通报机制,并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

(二)建立隐患整改资金保障机制。建筑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在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对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物业买受人的,或依法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或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因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造成建设项目未达到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

已建立专项消防设施维修资金的,依照相关规定支取使用。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县公安消防大队通知后,业主不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或者经过维修、更新、改造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建设部门可以会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社区居委会组织代修,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先行列支。维修资金不足,由所在乡镇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没有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按照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建立诚信监管机制。建设部门等要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评定,对逃避责任、不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按照诚信管理规定调整等级,实施资质、项目动态管理。

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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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的消防安全规划是区域总体规划中的一项比较重要的专业规划,它的主要任务是针对园区的总体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设备进行统一规划并提出实施的意见和措施,为园区消防安全提供科学的、合理的依据,为安全管理部门提供正确的决策和管理的依据,建立区域内消防安全体系,指导整个园区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园区消防安全规划的根本目的,是预防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为园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切实增强园区的防灾、救灾能力,努力增强职工的人身安全感。

消防规划应当与园区总体规划确定的性质、规模大小、发展目标、空间形态、功能分区、土地分配、基础设施及地域特色进行综合研究, 并与总体规划中的其他专业规划相协调, 真实反映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实践性。通过编制科学合理的消防规划, 有利于提高园区内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园区消防安全体系,增强园区内防灾、抗灾和救灾能力。

消防规划是园区总体规划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完善有效的园区消防安全体系的根本依据,是做好园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础,是园区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促进园区经济持续发展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1.2 消防安全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2.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以建立适应太阳山化工园区的消防安全需要,并与现代化防灾救灾要求相匹配的消防安全体系为目标,加强化工园区消防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提高区域综合抵御火灾的能力,打造维护太阳山化工园区消防安全的坚实防线。

1.2.2 规划原则

1.在宁夏太阳山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消防专项规划。

2.消防规划面向社会,消防设施建设必须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

3.从实际出发,合理规划,科学预测,分期实施,使消防设施和装备水平与太阳山化工园区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4.坚持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全面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均衡布局与重点防护相结合、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使规划具有普遍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5.强调化工园区内消防的综合减灾原则,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并为消防建设留有弹性发展空间。

1.3 消防规划制定程序

化工工业园区内的消防专项规划工作要建立在对化学工业园区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经过对园区内火灾危险性展开分析与评价,进一步明确主要物品火灾危险特性、重大危险源数量及重点防护区域,结合现有功能区布局和消防设施配置状况,科学合理的确定消防规划内容。消防规划基本步骤可见图1-1。

图1-1 消防规划制定程序

1.4 规划的目的

科学合理地确定消防设施的总体布局,结合园区内各工业园区煤化工和化学工业生产过程及危险化学品所固有的易燃易爆、毒性多、危险性大的特点,对近远期的区域消防安全体系提出规划方案,制定具体的控制性内容,较好地指导园区的消防安全建设,从根本上提高园区预防和抗御火灾的整体水平。

近期内加强消防站点的建设,完善消防站的装备,配套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初步建立消防安全体系;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公民防灾、减灾、避灾的意识。

远期根据园区的发展情况在新增加开发园区内部合理安排、建设消防站,建立满足现代化区域发展和市场经济需求的消防安全体系,建设一个人员素质高、技术装备先进、手段齐全、反应迅速、战斗力强的消防队伍,实现消防安全与工业经济的同步协调快速发展,使园区成为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高,消防安全环境好,抗御火灾整体能力强,各类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的安全和谐的现代化工业园区。

1.5 消防安全规划的基本内容

园区内的消防安全规划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它们相辅相成,各司其职,协同合作,为保证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实现经济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安全和救援保障,是园区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1.5.1 消防安全布局

消防安全布局是园区消防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决定园区消防整体环境的重要因素,其主要目标是保障园区内各项功能基本协调,各项设施建设有利于园区整体的健康发展。

园区消防安全布局应根据规划区域内的地形、地貌、风向、土地使用及园区企业构成现状和园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要求,对各单位土地使用进行合理分配,使园区内的工业布局、道路交通及港口布局符合消防安全布局的总体要求。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布局的总体原则:

1.宁夏太阳山项目区内的项目类别较多、差别较大,主要包括煤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加工、火力发电、建材生产等行业。为了避免在执行规范中造成不同建设项目之间布局的困难,项目区的总体布局应参考《石油化工企业总体布局设计规范》。

2.由于煤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火力发电、建材等项目对消防道路技术标准要求不尽相同,项目区内的道路建设应执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即道路宽度不应小于6米,路面上净空高度不应低于5米,道路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米,负载应满足消防站配备的最大消防车负载要求。

3.各工业企业的总图布置及消防设施除执行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外,还应按其工业门类执行相应的现行国家消防规范。石油化工项目执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厂区总平面布局设计规范》;化工项目(如重介选煤项目、煤焦化项目、焦炉煤气制甲醇项目、煤制二甲醚项目、镁及镁合金冶炼、多晶硅、建材、设备制造、轻纺、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项目)执行《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4.火力发电厂执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5.煤矿地下部分执行《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地上部分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规范。

6.工业园区内的公建用地以及生活福利设施包括办公区、生活区等属于民用建筑,其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防火间距、安全疏散要求等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7.在执行国家现行消防规范时,要注意每一消防规范的针对性、行业之间的协调性及关联性。

1.5.2 消防站

消防站是园区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消防部队执勤、训练的区域。消防站的布局及功能是否合理、完善,直接影响着园区抗御火灾及其它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而且,为更好的发挥消防队伍出动迅速和人员技能、器材装备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国家要求消防队伍除承担防火监督和灭火任务外,还要积极参加其它城市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并且向多功能发展。因此,必须高度的重视消防站的合理规划布局和配套建设,使之与园区发展相适应。

消防站布局原则:消防站布局必须在城区或工业园区范围内根据总体规划,坚持均衡布局与重点保护的原则;消防站选址必须要拥有便利交通,接警后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缘的原则;坚持分区设防,临近联防,相互支持的原则。

(1)消防站选址

消防站位置选择的是否合理,对于消防车能否及时出动扑救火灾和保障消防站自身安全关系重大,消防站的选址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消防站应设置在责任区内适中的位置和利于消防车迅速出动的临街位置。如园区内主要路段的十字路口附近或是主要道路街道的临侧。上述方式就可以保证当责任区内最远点一旦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快速到达火场进行扑救。

2.责任区内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消防站应尽量设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或侧风方向,其边界距离上述部位通常不应小于200m。这样可以确保这些地方一旦发生火灾,对消防站安全构不成威胁。

3.其主体建筑距离人员较多的公共建筑物,比如医院、学校、养老院、临时避难场所等主要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小于50m。这样,消防车在接警出动和训练时不致影响到群众的正常生活,避免因拉响火警而引起惊慌造成混乱,也可以防止人流高峰时影响消防车迅速出动。

4.根据园区功能区的划分,不同功能区中消防站的配备应有不同侧重。

5.每个消防站的责任区域面积应该在4~7km2,要以接到报警开始消防队5min内到达责任区边缘为根本原则;5min的时间分配为:消防车接警出动1min,车辆到达火场4min,消防车行驶速度应按照30~35km/h计。

(2)消防站的选址优化

针对目前化工园区消防站数量缺口大,短时间内难以配齐,园区资金有限、责任认定不明确等问题,可采用消防站布局优化法,得到所需要的最少消防站数量以及选址方案。

该方法的步骤如下:

1.根据社会单位分布情况、建筑结构类型、道路交通状况、人员分布密度等,划分为几个防火保护区,并在该区域内选择一个典型的保护点。

2.在区域内找到几个可以在5min内到达不同保护点的消防站候选点。

3.设满足防火保护需要的最少消防站数量为z,z的计算公式为:

(1-1

根据上述消防站选址的原则,接到报警5min内消防队必须到达责任区边缘,假设消防车的行驶速度为33km/h(30~36km/h取平均值),4min的行驶路程为2.2km。

由于缺少相应的数据,现估测太阳山化工园区内有d1、d2、d3、d4、d5五个防火保护点,而候选的消防站点有z1、z2、z3、z4四个。各消防站点与防火保护点的距离(公里)可见表5-1。

求解以上方程组,得到:

再回到式(1-1),得到:

即所需要的最少消防站数量为2个,其中,须在z3设置消防站,以及z1和z2任一一处也设置消防站。

上述方法简便易行,但缺点在于判断标准较为单一,可以认为是一种单纯“基于距离”的优化方法,而在实际的消防站优化过程中,还需考虑各消防站之间的距离、安全经济等要素,会大大增加优化计算的复杂性。

消防站优化布局方法比较适合作为实际优化设计的前期准备和预处理。

(3)改进的消防站布局优化法

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本节旨在将火灾风险值引入消防站布局优化方法,对具有较高火灾风险值的企业投入更多的消防力量,避免原方法资源浪费及重点单元消防力量薄弱,而一般单元投入过剩等问题。

首先提出“有效距离”的概念,即单位火灾风险值所对应的实际距离。

(1-6)

其中, 分别表示有效距离和实际距离

代表某企业的火灾风险值

而相对应的有消防站的“有效保护范围”的概念,即

,其中,为园区内各企业火灾风险的平均值。

现估测防火保护点d1、d2、d3、d4、d5的火灾风险值分别 为60、50、80、30、20,则火灾风险平均值为 ,消防站有效保护范围。

对表1-1进行处理,得到表1-2,即消防站与防火保护点有效距离关系表。

表1-2 消防站与防火保护点有效距离

根据表1-2和判断式(1-3)和(1-4),可以得到防火保护系数矩阵 。

根据条件(1-2),可以得到如下关系式(1-6):

求解以上方程组,得到:

再回到式(1-1),得到: ,即所需要的最少消防站数量为2个,在z2和z3分别设置消防站。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新方法与原方法所得结果的区别主要在消防站z1和z2的选取上。如表5-3所示(表中z1和z2列为实际距离)。

表1-3 消防站z1和z2的比较

如果选择消防站z1,则d1和d4在保护范围内,其平均火灾风险值为45;而若选择消防站z2,则d3和d4在保护范围内,其平均火灾风险值为55。可见,新方法对具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单元有所侧重。

再引入公式: ,其中为某保护点的火灾风险,z为消防站与保护点的实际距离。 的含义可以理解为单位实际距离所承担的火灾风险,该值越大,表明在满足同样的防火要求情况下,各消防站的工作效率最高。如表1-3所示。

因此,新方法得到的消防站布局方案更优。

1.5.3 消防给水

消防给水设施是园区公共消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有效地预防和扑救火灾,必须十分重视消防给水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对于工业园区内的消防供水和其他消防设施建设,本节拟将前述火灾风险分析结果与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相结合,提出切实有效且经济、合理的给水规划措施。

(1)消防用水量

工业园区内的消防用水量按照园区内的项目规划和分布设计,最低标准按照同时防御两起火灾考虑。一起为装置火灾,一起为火灾时消防用水量最大的罐组。工艺生产装置消防用水量按25 l/s计,辅助装置按照各园区规划范围内火灾时消防用水量最大的罐组计.罐区消防用水量按20 l/s计。其中,民用建筑灭火持续时间为2小时;石油化工类项目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确定;其他项目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危险最大单元所需用水量为:室外消防用水量为45l/s,室内消防用水量为15l/s,总体用水量为60l/s。但考虑到该规定适用范围较广,如果简单地应用于化工工业园区,则不够全面。故以上述五个防火保护区的平均火灾风险水平( )为基准,引入给水因子 ,其定义式为:

其中, 为第i个防火保护区的火灾风险值。据此,各区所需用水量 可以表示为:室外消防用水量 l/s,室内消防用水量为l/s,总体用水量为 l/s。如表1-4所示。

表5-4 各防火保护区实际所需用水量

(2)消防水池

工业园区内化工企业宜设消防水池,要求消防水池满足:

1.水池的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当发生火灾时,能保证向水池连续补水时,其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的补充水量;

2.水池的容量大于500m3时,应分隔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并设带阀门的连通管。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

(1-8)

式中, 为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m3

为第i个防火保护区内民用建筑各种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432

为火灾延续时间内可连续补水的水量,310

为各种水消防灭火的火灾延续时间的最大值,

为给水因子

计算结果如表1-5所示。表内数据仅针对特定防火保护区中某企业建筑而言。

表1-5 特定防火保护区内某企业建筑消防水池有效容积

其中,区域d1、d2、d3须按照上述要求2来设计和建造消防水池。

3.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小时;

4.当消防水池与全厂生活或生产安全水池合建时,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做他用的技术设施;

5.应设防冻措施。

(2)消防给水管网和消火栓

消防给水管网应设计为环状,两路供水,以增加供水可靠性。

1. 园区消防管径

根据流量( )与流速,管径的关系:

式中。。q。为。流量,432m3/h

。。。。。 。 d。为管道内径,m

v。为流体平均速度,不大于2.5m/s,取1.8m/s

为给水因子

计算结果如表1-6所示。

2. 消防给水压力

工业园区内形成低压消防和局部高压结合的消防水系统。大型石油化工企业的工艺装置区、罐区等,应设独立的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压力宜为0.7~1.2mpa。其它场所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其压力应确保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低于0.15mpa。城镇服务区的室外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低于0.14 mpa。

各厂区内按照实际情况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消防水泵站。每个消防水泵站宜配套设置稳高压消防水泵、消防水储罐。

3. 消火栓

消火栓设置要求:

a. 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市政消火栓的建设、维护工作,消火栓的建设率应达到100%,完好率达到100%。

b. 在城镇或园区道路建设过程中,消火栓应与给水管道同步实施。

c. 消火栓规格应统一,沿城镇或园区道路设置,其间距不超过120m,每个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超过150m。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应在道路两侧设置消火栓。干道十字路口50米范围内必须设置市政消火栓。企业消防装置区内按照每个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超过150m来设置消火栓。地下式消火栓应有dn100和dn65的栓口各一个。

d.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量大的甲、乙类设备的高大框架和设备群宜设置消防水炮保护,设置位置距保护对象不宜小于15米。在罐区设固定式喷淋冷却水系统,以满足工业区内消防要求。

e. 市政消火栓应设置明显的标示,并派人定期组织维护保养。

1.5.4 消防通信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应该包括有线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计算机通信息系统。同时,结合园区各企业生产类型,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通信调度指挥系统覆盖整个园区,具有火警调度和辅助灭火决策等功能。

(1)有线通信系统

以有线通信系统作为火灾报警、接警、出警和调度指挥的主要通信方式,并在消防通信指挥中心设置火警调度台,119火警线、报警专用线、调度专用线、配合作战专用线等。

1.119火警报警线,须经过当地电信局汇接,采用光纤传输数字中继线,至少保持2对模拟线路至综合火警受理台。

2.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到各个消防站的火警调度专线,不少于两对。火警调度专线不应小于2m(语音、数据同步),或者设置不少于一对语音和一对数据线路,并且直达路由。

3.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与主管部门领导、有关单位(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交通管理、环保、气象、地震)之间各设1对电话专线,以便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提高相关部门间设立专线的作用,以加强统一调度和协同作战。

4.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与特别重要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间,各设一对报警专用线(或专用电话),并具备自动报警功能。

5.建立自动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对新建设的工程项目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将联网作为一项功能要求,保证新建建筑物及时与监控中心实现远程联网。对于已建成工程,结合设备保养、维护、更新及工程改、扩建,通过几年努力,力争全部接入远程监控中心,并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接警系统联动。

(2)无线通信系统

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应设置独立的消防专用无线通信网。

1.注重无线通信网的抗干扰能力,采用先进的设备,提高无线通信的质量。

2.规划建设管区覆盖网、火场指挥网和灭火战斗网三级组网,提高无线通信的覆盖范围,配备大功率的无线通讯园区台、车载台、手持台。管区覆盖网的通信覆盖区不应小于消防管区地理面积的80%。

3.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与消防重点单位形成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多数据业务消防报警系统。

4.充分考虑专职队灭火作战的实际需要,增加指挥中心对专职消防队灭火力量的控制能力,提高整体作战的协调水平。

(3)消防通信指挥系统

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应结合现代通信、计算机技术,并兼顾未来科技的发展,建成一个以计算机技术为核心,集119电话自动接警处警系统、有/无线调度系统、数字录音系统、电视图像监控系统等为一体的,充分利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信息、控制、通信和指挥综合性系统。它的主要功能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数字调度交换机系统、计算机接、处警系统、数字录音录时系统、pc调度系统、消防模拟演练信息管理系统、消防信息管理系统、电视图像临近系统、火场指挥车终端系统等。

1.5.5 消防通道

消防车通道指供消防车通行的城镇和工业区道路。规划建设的消防车通道应保证道路的宽度、限高和道路的技术条件要求,满足消防车通行和灭火作战需要。布局合理、通畅的消防车通道对于有效控制、扑救火灾,保卫国家和人身财产安全,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是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消防车通道一般均利用各园区、城镇区总体规划的道路网。该道路系统除承担交通运输货流、人流的通行任务外,同时兼有消防车通道的功能。为适应消防部队区域联防作战的需要,应保持各工业区、城镇区对外道路以及园区各级公路的畅通,方便辖区消防车向周边地区增援时的消防车通行。

对于工业园区,消防通道需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1.工业园区内消防道路,其宽度不应小于6米,道路上空净高不应低于5米,路面内缘转弯半径不宜小于12米,负载应满足消防站配备的最大消防车负载要求。

2.园区内基层生产单位主要出入口不应小于两个,并宜布置于不同方位。生产区道路宜采取双车道,若为单车道应满足错车要求。

3.园区内基层生产单位生产装置、可燃气体、液体的储罐区、装卸区及危险化学品仓库区应设环形消防车通道。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也可设有回车场的尽端式消防车通道。

4.园区内基层生产单位汽车装卸站、甲类物品仓库等机动车频繁进出的设施,应布置在厂区边缘或厂区外,并应设置围墙成区。同时其运输道路应满足消防车通道的要求。

5.可燃气体、液体的罐区内的储罐与消防通道的距离,要求任何储罐中心至不同方向的两条消防车通道的距离,均不应大于120米,当仅有一侧有消防车通道时,车道至任何储罐中心,不应大于80米。

6.在可燃气体、液体的铁路装卸区,应设置与铁路平行的消防通道,并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7.工业园区内消防通道的建设应与企业建设同步,基层生产单位消防通道的建设应与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同步。

特别的,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坚持人货分流、专家运输、安全第一的原则。具体的,有如下安全措施和建议,以保证运输过程的安全。

1.生活用小批量1吨以内易燃易爆气体、液体(不含易燃易爆炸品)。应避开交通高峰和高温时段,具体实施办法由危险品运输管理部门拿出意见。

2.生产用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由其主管销售、运输部门根据交通运输流量、季节、上下班高峰和有关重大事项,限定时间按指定路线运输,必要时由有关部门实行押运。

3.运输危险货物车辆须严格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29-2005)的规定,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上安装相应的标志灯、标志牌,确保标志标识正确、规范、醒目。

4.运输压缩、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的槽、罐车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5.严禁运输爆炸品、剧和过境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工业园区和城镇服务区。

1.5.6 消防装备

消防站装备的配备原则是依据火灾发展的规律、消防队到场的时间以及能够在火灾发展阶段有效控制火势蔓延的装备实力等因素确定。普通消防站装备的配备应根据扑救本责任区内发生的一般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需要。特勤消防站的装备配备应适应扑救与处置大型火灾和特殊灾害事故的需要。通常,一个园区配备一座特勤消防站即可。

1.6 消防规划的实施措施

(1)加强消防法制建设工作,从法制上保障本规划顺利的有效实施。对于消防建设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规范及经过批准的本规划文本和图纸,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全社会均应共同遵守和执行。

(2)消防专项规划是园区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规划必须和园区建设同步实施。

(3)消防专项规划作为指导园区消防安全的宏观指导性文件,不仅对园区的建设发展和管理机构的日常运行具有约束性,而且也对园区内各生产单位(项目)的消防设施建设发展具有约束性。(4)贯彻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科学的消防管理体系,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1.政府领导。园区的消防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下的消防工作责任制,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消防监督、宣传教育、火灾扑救、各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建立和管理、消防设施的规划建设等工作,均由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2.行业管理。各级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严格履行本部门、本系统的消防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协调和推进消防工作的开展。

3.单位负责。各单位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和安全规程,把消防工作贯彻到生产、经营的各个岗位和日常工作中,经常开展消防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4.群众防范。全社会成员要增强法制观念和消防意识,热心参与消防活动,对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每个社会成员都有义务和责任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公安消防机构依法监督。近期已组建太阳山能源化工园区公安消防大队,远期成立太阳山化工园区公安消防支队。太阳山园区消防支队是政府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太阳山园区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消防监督,消除火灾隐患,为园区的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5)普及公民消防意识。

1.充分发挥报刊、杂志、广播、影视等传播媒体以及社会团体的重要作用,全方位、多侧面、多角度地进行社会性的消防普及宣传教育。

2.建立消防培训中心。园区内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和防火负责人,消防管理人员,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人员,消防产品检修和固定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易燃易爆等特定岗位人员以及专(兼)职防火人员应分层次、分行业、分工种的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建立健全职工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各行业和各有关单位要把消防培训纳入职工培训之中。

(6)加强监督力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监督。

2.加强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是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为城市创造安全环境、改善建筑防火灭火条件、防治和减少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免受火灾危害的根本措施。工程设计单位和工程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设计规范,不得降低防火设计标准和擅自改动防火设计。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投入使用;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必须落实维护保养工作;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实施监督。

3.加强公共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要以大型集贸市场、商业建筑、宾馆、影剧院、歌舞厅、大型易燃易爆设施等人员密集、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为重点,认真开展执行检查,督促这些场所落实消防资金投入,配备性能可靠的消防器材设施,强化内部消防管理,防治发生恶性火灾事故。

4.认真预防重大火灾隐患。地下工程、化工、交通通讯枢纽、大型集贸市场、商业建筑、宾馆、影剧院、歌舞厅、展览馆和重要教学、科研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和帮助利用公式得到,企业火灾风险值为,火灾、爆炸危险性与规划前相比,明显降低;但对于企业自身,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比如防火分区、安全出口、建筑耐火等级等,这些指标的分值较高,所占权重也较大,对安全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关单位限期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应采取断然措施,依法责令停产业并对有关人员依法查处,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7)为了完善园区消防条件,减少火灾损失而进行的消防经费投入,实际上是增加社会综合效益的投资经费。因此,规划实施责任的主体应确保消防经费分阶段地按期准时到位,并尽快的出台和建立正常的消防经费拨款制度。对于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车辆等消防设施的建设,特别是近期建设的项目,应当和基地建设紧密结合,由政府直管部门列入年度重点项目计划,逐年安排投资计划,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8)规划已经确定的消防站用地,应和总体规划相结合,落实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和用地位置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占用或挪用。确实需占用,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在邻近的地段相应的用地作为交换,以确保消防站用地的独立性和完善性。

1.7 消防规划实施效果

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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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师生员工了解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材料扑救初期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要坚持每日检查、巡查,并建立月查记录。

四、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五、组织教职工、幼儿开展消防演练。

六、加强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养护,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七、使消防安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奖惩、有预案,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2010年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文(2):

我校紧紧围绕“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主题,以“隐患险于明火,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为指针,以《消防法》和《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为依据,根据省、市“少儿消防教育活动工作意见”,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从校长到各科室、年级、班级、单元楼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事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全局,事关学校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整体推进我校教育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制定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1、校园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按照开学初的工作安排执行。

2、以班级为单位,对各班级主干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介绍、培训,再逐级向各学生传播消防知识,力求达到人人心中有消防的目的。

3、抓紧校园违规用电查处工作,力求消灭各种火灾隐患。

4、加强校园消防知识宣传,主要以海报的形式展开宣传。

5、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开展消防知识小竞赛。

6、值日人员每天上下班要巡查校园一次,检查校园内有无消防安全隐患,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要有记录。

7、值日人员要限时督促修理人员保质保量地处理各种安全隐患,要进行验收。

8、每天放晚学后,关锁推拉门前,门卫要亲自逐层逐室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消防设施是否被损等各种安全问题。

9、食堂消防栓的扳手工具由门卫保管负责,放在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乱动。

10、消防水道不得随便关闭,消防水箱每周五下午检查一次。

11、加强各学校之间的联系,共同交流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并将好的方法加以推广,以促进工作的展开。

总之,要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灵活机动的技能,务必将校园消防工作做好,完成学校赋予我们的使命,发扬消防官兵的精神,为校园消防工作奉献力量。

2010年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范文(3):

一、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防火有关事宜。

(分管各部门的具体防火工作)

二、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1、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酒吧安全工作的重点。

2、利用每日开例会的时间,教育员工加强消防安全知识、防范意识及讲授有关防火知识,告知在火灾发生时应如何使用灭火器材,如何逃生自救,如何参与救助等知识,使每个员工都能做到“一熟三会”(熟悉消防器材,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

三、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

1、在酒吧现场醒目位置张贴防火警示牌,在场所过道处张贴“安全出口”标志。

2、所有通道严禁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3、在场所各个区域均安置灭火器材。

4、掌握酒吧内部消防设施的布局,消防栓的位置,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在发生火灾时能快速准确的组织防火灭火。

5、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是否正常、灵敏,并做好记录存档。 织梦好,好织梦

6、发现有异声、异味、异色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原则,配合组长、副组长落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8、当发生火灾时,应保持冷静并迅速报警,讲明发生火灾的具体地点、位置,燃烧物质及火势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取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电器着火时,应先关掉电源;在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应引导客人进行安全疏散和积极抢运贵重物品,禁止乘坐电梯,要走安全通道,使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9、在防火工作当中表现良好或对公司挽回损失者根据情况予以相应的奖励,对失职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消防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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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事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广大劳动者最基本的劳动权利。那么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该怎样写呢?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但愿对你有借鉴作用!

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一

根据《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消防安全工作,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_镇卫生院20_年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无重大火灾事故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二、具体计划

(一)机构管理全院均列入我院消防安全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为加强对专项工作的领导,成立_镇卫生院20_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_镇卫生院20_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考核体系,签订责任书,落实层级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将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加强对消防队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认真执行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对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机制,加强管理,排查安全隐患按照县政府关于“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及重大安全隐患督办机制,落实火灾隐患排查和监控。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医疗卫生单位对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强化各单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紧急疏散通道的整治。

(四)落实经费,严格施工,杜绝隐患。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包括对消防设备设施的经费投入、安全生产信息建设等。对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报县卫生局备案,以杜绝安全隐患。

(五)加强宣传,落实培训,严格考核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采取各种形式及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医疗医务人员及住院人员的消防意识。对本单位有关消防责任人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定期培训及考核。

(六)认真部署,加强监督,保障落实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并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专项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中各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要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予纠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为全县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推动全县消防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二

一、工作目标

无重大火灾隐患发生,力争将消防安全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

为加强对专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医院20_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医院20_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考核体系,签订责任书,落实层级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将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普及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医院职工在进行日常医疗工作之时,容易忽视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注重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而预防火灾是消防安全工作的关键性问题,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对维护医院的公共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及患者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如板报、展板、电子大屏幕等。二是组织全院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学习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三是对于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工作的员工要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四是年终对全院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进行考核,使我院广大职工树立居安思危,消防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

四、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完善组织机构,按照三级防火制度,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保证人员到位,组织健全,细化医院消防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在全院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大局意识。

五、坚持群防群治的原则

继续和各科室主任护士长签订治安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各项治安消防责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防火制度。加强对科室所辖的各种灭火器械的管理,做到管好、会用。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为做到实际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将每项消防工作都具体落到实处,使医院消防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加细化。医院建立并逐步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如:完善消防工作职责制度、建立消防'四个能力'的文档、充实消防安全管理内容等,切实将医院消防安全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

七、坚持消防安全每日巡查制度,作好巡查记录

医院实行保卫科每日防火巡查和各部门内部巡查制度。保卫科防火巡查有保卫科保卫干事负责组织,消防员具体实施,对医院公共区域、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巡视。医院每月实行防火检查制度,防火检查应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进行抽查,做到记录准确、真实。对于发现的消防隐患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和处理。

八、医院灭火器材的更新与配?z

医院不仅需要在重点科室和部门配?z灭火器材,在全院各科室都配备了不同数量的灭火器材。每个科室均有各自的义务消防员,每月由科室领导负责监督义务消防员对本科室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与保卫科取得联系,由保卫科负责对问题器材进行更新与处理,保证其正常使用。

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三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完善组织机构,按照三级防火制度,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三、继续和各科室主任护士长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调整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医'学教育网|整理完善消防组织机构。

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六、坚持消防安全每日巡查制度,作好巡查记录,消防安全每日巡查由聘请的保安人员负责。

七、在ct室、b超室等精密仪器处配置二氧化碳气体灭火器,对全院消防器材进行保养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八、对全院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二次。

九、组织保安人员和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灭火演练二次。

十、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四

20_年,我院将在市局和市安委会的领导下,以_思想和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为总抓手,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向市局递交的《20_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保证书》的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我院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继续保持我院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抓措施落实

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要认真贯彻_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厌倦情绪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要深入科室、班组第一线进行安全大检查,帮助他们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增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24小时严密监控,同时对关键部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巡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向市局递交的《20_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保证书》的要求,各部门、各科室要围绕全年安全产生目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逐级签订到科室、个人,严格履行责任追究制,奖惩分明。

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活动,打造“生命畅通工程”

我院将以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造“生命畅通工程”为契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严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市卫生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畅通工程”消防安全活动方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方案布置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消防安全活动任务。

四、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的有关规定,以考卷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考核,合格率须达到100%,医院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通过出宣传栏和院通报进行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组织各单位特种行业人员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考核,取得ic卡和特种设备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一人一卡。

五、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以“财会室”安全达标为龙头落实技防、设施防措施,积极开展创建“安全合格财会室”、“安全合格药库房”、“安全合格微机房”、“安全合格门卫”、“安全合格仓库”的活动,在“人防、技防、设施防”等方面不遗余力,不留死角,确保本单位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着力提高保卫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全面实施安全保卫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六、认真做好防雷设施检测工作

对新建及改造工程要认真开展工程项目防雷设施设计图纸的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经审核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决不交付使用,要把预防雷电灾害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年内开展一项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查、检测,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并进行复检,在计算机房、ct室等精密仪器场所进行静电检测,保证各种防雷设施处于有效工作状态。

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五

一、成立创建平安医院组织机构

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和各科室主任为副组长及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后,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的有关创建平安医院文件,会议精神以“平安医院”为目的,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逐项查对、核实、找出平安工作中的立足点和缺项、差距、研究如何及时落实。领导小组各尽其责,掌握第一手实际勘察资料,有计划有步骤的解所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安全通道指示

按上级文件与会议的要求,每一层楼都要建立安全通道指示标牌,并设立指示灯,三楼设立户外安全通道楼梯,以加强应急处理,疏散人群的安全通道,保证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尽快的有条不紊的撤离现场。

三、建立消防器材的备用

消防所用的干粉灭火器每层楼三至四个消防栓,并在每层楼自来水管道设有用消防水龙头,在应急情况下可以抢救。有器材、有水源、限度的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

四、人员疏散演练

按上级要求,要做好应急疏散人员的演练以达到在紧急情况下不混乱、有条理、有组织、快速的疏导,在今年,要求每半年演练,在演练中要总结出现的问题和人员疏散时,首先要有领导指挥,医护人员首先保护患者,尤其老幼人员,有次序、有组织、有规律的、及时、快捷的、疏散。在演练中克服慌张、恐惧、混乱的心理与行动,要达到一个整体行动的目的。

五、建立揭示板

将安全工作细则上板,同时将单位的安全通道示意图设立在板上,每个走廊,每个科室都安排负责人,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有组织,在统一指挥的情况下行动。

六、建立安全工作自查考核细则与预案

建立单位应急预案,按上级的要求,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结合,建立有效的预案,并严格制定有效的自查自检的安全细则考核措施,并按细则逐条去合理的安排单位安全工作的落实。

七、建立定期抽查制度

以单位和上级的要求,制定单位自查工作抽查制度,以科室为检查的基础,从防火、防震、水灾、防盗和安全用电的定期检查,出现违章及时纠正,或罚款,与保证安全工作运行。

八、做好规范执业,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加强医院质量管理年,持证上岗,定期抽查医疗质量,依法执业,打击非法行医。提高执业能力及执业道德水准,排除执业中存在的隐患。使医院的每个科室都具备规范无菌操作,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规,使我院在消毒二次污处理,一人一针一管,一人器材一使用中规范的控制传染病,提高服务质量放在首位,依法执业放在首位。并每季抽查记录。

九、做好环境中的安全工作

(1)、值宿的或更夫,在使用火、电要严格防范,严禁使用大容量的电器,如电炉子、家用电器。

(2)、上下班和更夫接头,四防工作要加强管理。

(3)、节假日要有领导带班,作好四防工作。

(4)楼内的门窗要有保险锁,要害科室要安全防护的窗门。

(5)、单位的周边邻居,要排查他们的安全情况,如单位的一楼是私人门市房和饭店,他们的房东转租给他人后,在防火上薄弱,他们的隐患直接危害我们单位,要对这些门市房的经营者有一定约束和联合检查的措施,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尤其应事先排除隐患,防范未然。

(6)、邻居的隐患要及时解决

(7)、室外的垃圾箱,洗浴的排污的废气和炉渣严重污染着周边环境。

十、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和有关突发事件案例的经验教训

要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上级下达的各项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及规范要求,在学习贯彻中认真学习讨论有关事件的经验和教训,提高全院职工防范事故发生的思想觉悟和警惕性,认真做好自己科室的安全工作。只有每个人,每一位职工都有安全意识,才能达到全方位的创建“安全医院”的目的。

十一、认真做好安全自查,接受上级指导与及时整改

在年度中,每季度要由领导小组对全院内外进行自查工作,包括楼内、口内、镶复、租用外来人及办公室、财务室,对楼外的一楼个体户和楼周边的防水、火、盗要认真勘察到位,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并且要将重大隐患通知本人及报告上级妥善安置,排除患点,同时要收集材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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