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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推优材料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71

团组织推优材料

团组织推优材料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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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校青年教师、各年级、班团组织及全体团员学生在县教育局、团县委、古魏联校和学校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政策方针,高举“五四”火炬,开拓进取,刻苦学习,在各项工作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展现了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新面貌。为了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树正气,立榜样,塑形象,校委会决定在“五四”期间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予以隆重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申报条件

1、红旗班集体:名额每年级3名,具体条件参见附件1。

2、红旗团支部:名额初二初三各2名,具体条件见附件1。

3、三好学生: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稳步提高,身体健康,关心他人,热爱班级。名额每个班级3名。

4、优秀团员:思想进步,学习成绩优良,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活动,在学习、生活上能起带头作用。名额每个班级2名

5、优秀学生干部: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活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突出,群众基础好,威信高。名额每个班级1名。

6、优秀团干: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活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帮助他人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在各方面都能模范带头起到榜样的作用。名额每个班级1名

7、

二、评选要求

1、评选活动必须按《团章》要求,在民主评议基础上推荐产生。

2、团委和年级的有关领导、老师组成评审小组,对各类推荐对象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并报院团委审批。

3、各年级按分配的推荐名额推荐(具体名额见附件2)。其中“红旗团总支”、“共青团工作创新奖”由各系自荐;“十大红旗团支部”、“十佳学生活动组织”由各系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各系必须至少推荐一个);“优秀学生干部”在院“两会”、系“两会”、各班班长、团支书等学生干部中评选产生。

4、集体或个人有重大违纪事件或严重欠缴学费、团费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5、实行公示制。如果公示后因条件不符者,取消该名额,不再替补。

6、评选名单、材料(须附电子文档)于4月5日前报送校团委,逾期不送者取消参评资格。其中集体奖项的报送材料不少于1500字;个人奖项报送材料不少于1000字。

三、表彰方式

校团委将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对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共青团西关中学委员会

二00五年三月七日

附件1

创建五四红旗团组织标准

(总分80分为合格)

一、班子建设好(20分)

1、班子建全;(5分)

2、班子成员整体素质高,团结务实,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5分)

3、工作制度健全有效,按时完成上级团委下达的工作任务;(10分)

二、主题活动好(25分)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学习、科技、文化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突击队作用,带领团员学生积极投身于学院“双评估”工作;(5分)

2、根据学生成长成才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各类主题活动,组织周密,特色鲜明,成效显著;(10分)

3、活动能够调动团支部和团员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团的基层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10分)

三、团员队伍建设好(35分)

1、团员综合素质较高,富有朝气和活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5分)

2、有经常性的培养教育和管理活动;(5分)

3、正常交纳学费、团费,无严重欠缴学费、团费现象;(10分)

4、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申请入党的学生比例大;(5分)

5、没有破坏学院“双评估”工作等重大违纪事件发生。(10分)

四、活动阵地建设好(20分)

1、有一定规模的活动阵地(包括文化阵地和社会实践阵地);(10分)

团组织推优材料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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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学生工作要点,现将2019年班级建设风采展示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10月25日

二、活动主题:“凝聚班团力量,引领学生成长”

三、活动目的:举办本次班级建设风采展示月活动旨在增强大学生集体观念、协作意识和团队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基础管理工作,做好2019年“标兵班集体”、“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总结提炼班团建设工作经验和成果,引导2019级新生班级开展好班团建设工作,夯实学校双高建设基础。

四、活动内容:

(一)标兵、先进班集体评选(时间:9月9日至10月13日)

1、班级总结申报阶段。9月9日开始,各院开展2018-2019学年各班级班级建设总结提炼工作。各班级在对照评选条件的基础上自行申报,认真填写《2018~2019学年标兵班集体(先进班集体)申请表》(见附件4)并附相关证明材料。(9月9日至9月15日)

2、二级学院总结交流阶段。各二级学院对本院各班级班级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评比、交流,在此基础上按分配指标推荐班级参加学校评比。各院对申报班级有关材料要按照《各学院推荐名额一览表》(见附件2)进行严格审查后,上报学工处参加学校评比。(9月16日至9月26日)

3、学校评审阶段。学工处按照评选方案(见附件1)对参评班级数据进行审核,评比、公示,评出校级“标兵班集体”不超过6个、校级“先进班集体”15个、院“先进班集体”15个。(10月1日至10月13日)

(二)标兵班集体建设经验分享会(时间:10月10日19:00)

举办班级风采展示月活动启动仪式并邀请获得校级“标兵班集体”的班级进行经验分享,由标兵班集体指派1~3名主要班干介绍讲解本班班级建设过程和取得成果并分享建设经验。

(三)班级风采展示活动(10月8日至10月18日)

由各学院申报成功的校“标兵班集体”、校“先进班集体”和院“先进班集体”的班级提供展板电子材料和班级标识(班旗、班徽等)由学工处统一安排濂溪校区和十里校区布展,具体展出内容和要求见附件5。

(四)优秀班干团队评选。(10月11日至10月18日)

1、班级申报。由申报成功的校“标兵班集体”、校“先进班集体”和院“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申请,参评班级对照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对“优秀班干团队”班级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认真填写《优秀班干团队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评选方案见附件6。

2、二级学院考评。二级学院组成考评小组进行学生评议、同行相互评议、二级学院考核。

3、学校审核公示。学生工作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结果进行审核、评比、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优秀班干团队”获奖名单。

(五)第六期班长、团支书培训班。(时间:10月14日至10月26日)

培训对象为全校2019级大一新生班长和团支书,分别在濂溪校区和十里校区进行,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六)评选“优秀组织奖”

为充分调动全院各班参与本次活动的积极性,设立优秀组织奖2个,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13。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成立班级建设考核小组,认真组织好各班级的总结考核工作,确保活动效果。

2、请各学院按照时间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和完善班级建设网页。

团组织推优材料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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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宣传在路局改革发展进程中作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企业、建功立业,进一步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为路局改革发展培养更多的优秀青年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铁路局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1、年龄在3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入路2年以上的在岗青年职工;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积极投身路局的改革发展和安全生产,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创造了一流业绩,作出了突出贡献;

4、勤于学习,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富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二、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局团委、局党委宣传部、局报社联合主办。活动组委会由有关局领导和局团委、局党委宣传部、局报社、局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局党委办公室、局纪委办公室、局工会组织和民主管理部、局办公室、运输处、车辆处、机务处、工务处、电务处、货运处、客运处负责人组成,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局团委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首届“**铁路局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分推报人选、确定候选人、投票评选、表彰奖励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推报人选(4月5日至4月12日)

局属各单位团组织根据评选资格推荐1名在本单位表现最突出的青年参选,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报材料(材料应不少于1500字,另附150字的事迹摘要),附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及所获各项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与推荐申报表一同于4月12日18时前上报组委会办公室。

2、确定候选人(4月12日至4月14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评选资格的人选提交组委会,由组委会研究确定候选人。

3、投票评选(4月14至4月25日)

投票评选采取各单位团组织投票评选、组委会成员投票评选、网上投票评选相结合的方式。局团委将在互联网站、局域网站上设立投票系统,请各单位组织团员青年做好投票评选工作。最终由组委会办公室依据三种方式得票情况,综合评定出首届“**铁路局十大杰出青年”。

4、表彰奖励(4月下旬)

评选活动组委会将在4月下旬对首届“**铁路局十大杰出青年”颁发证书、奖杯并进行表彰。

四、活动要求

团组织推优材料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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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群众理念,依托政务大厅和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立“零跑团”服务队伍,为企业、项目、个体户以及特殊群体提供无偿帮代办服务,全力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市乡村三级“零跑团”按照序时进度搭建组织架构,为企业及办事群众提供全方位“一对一”帮代办服务,实现企业及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或“零跑动”。

2020年5月底前,市本级“零跑团”组织架构搭建完成,全面开展工作。

2020年9月底前,乡镇(街道)、村(社区)“零跑团”组织架构搭建完成,全面开展工作。

2020年底前,市乡村三级“零跑团”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得到进一步加强,让企业及办事群众真正享受到方便、快捷、高效的温情服务,打造政务服务“零跑团”品牌,全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市经济发展振兴。

三、基本原则

1.自愿委托。服务对象自主选择是否需要帮代办服务。

2.无偿代办。“零跑团”提供无偿帮办、代办服务。

3.全程服务。“零跑团”主动对接,在委托范围内提供从受理到办结的全程帮办、代办服务。

4.合法高效。“零跑团”秉承依法办事,遵章守纪,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服务范围

1.对规模以上企业、招商引资项目全程无偿帮代办。

2.对行政许可事项全程无偿帮代办。

3.对老、弱、病、残、孕、军人等全程无偿帮代办。

五、工作流程

1.解答咨询。针对服务对象咨询的问题进行解答。

2.受理申请。现场受理企业或群众所需的帮代办服务项目。

3.审核材料。对服务事项应提供的必备材料进行审核。

4.填写材料。为服务对象提供复印、填写表格、完善材料等服务。

5.事项办理。指派专人“一对一”引导、陪同或代替申请人到相关窗口进行办理。

6.办好“一件事”。对同一申请人所需办理的多种审批事项,进行全程引导陪同,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做到相同申请材料只提交一次,通过网络及内部能调取到的资料信息无需重复提交。

7.联审会商。对涉及企业、工程项目类事项组织相关窗口部门联审会商,推动高效办理。

8.一次踏查。对能够同时进行现场踏勘、技术审查的多种事项,实行统筹安排,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力争一支队伍,一车前往,一次踏查,一次办结。

9.交接反馈。事项办结后及时移交相关材料,书面征求服务对象意见与评价。对不能现场出证的事项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邮寄服务。

10.分类归档。对帮代办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零跑团”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加强对各部门“零跑团”工作的调度与督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并将“零跑团”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强化制度机制。加强“零跑团”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学习培训、工作管理、文明用语、联审会商等一系列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零跑团”工作扎实开展,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赢得企业和群众的高度好评。

团组织推优材料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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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积极为党培养大批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青年,不断向党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我国亿万青年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奋斗。及时把大批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青年吸收到党内来,是党的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各团组织应根据党组织的要求,把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推优”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各团组织要从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和新时期党的建设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坚持“推优”工作制度,主动结合当前工作的实际和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推优”工作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切实发挥这一制度在青年党员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大教育培养力度,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建立一支宏大而稳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推荐工作的基础。要认真为推优的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学习提供组织保障、资料保障。各党支部要及时指导团支部组织推优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学习,加强对他们进行政治上的引导,及时发现和重点培养“好苗子”,认真指导团支部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各团组织要大力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团员青年从思想上、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要通过团校、团的组织生活会等阵地,组织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要通过交任务、压担子、提目标等多种形式,使他们在实际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经受锻炼和培养,并在实践中对他们进行考察。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

推荐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入党,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在党支部和公司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各团支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推优”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入党申请人建档制度、优秀团员培养制度、优秀团员定期考察制度、“推优”票决制度等各项制度。

推荐工作的程序详见《推优工作制度》。

四、坚持“推优”条件,保证发展质量

各团支部要按照“立足本岗、重在培养、认真考核、积极推荐”的工作原则,坚持“推优”条件,严格考察,认真履行“推优”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确保“推优”质量。

团委将经常检查各团支部推荐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审核团支部的推荐意见,严格把关。必要时会直接向团员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提出建议。能否做好推荐工作作为考核团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将形成制度和规范列入年度评选先进的标准之中。

五、各党支部要关心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的“推优”工作。

凡是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职工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否则,不予发展。对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抓紧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到党内。

注:后附《推优工作制度》

推 优 工 作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的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严肃的政治使命,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吸引力的有效措施。为使“推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党章》、《团章》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入党的必不可少的基础环节,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并列入党、团组织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之中。

第三条:“推优”工作必须严格掌握标准,坚持自下而上、集体决定的原则,在确定推荐对象时,应事先征求党组织的意见,使团组织的推荐与党组织的发展工作协调起来。

第二章 :“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并经过团组织的推荐;未经团组织推荐的,党支部不予讨论。

第五条: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十八周岁至二十八周岁的团员青年,本人自愿加入党组织并正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入党动机端正,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能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5、青年职工在建楼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模范作用好。

6、积极参加党校、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并取得良好成绩。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第三章 “推优”工作程序

第六条: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由团组织填写《团员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第七条:“推优”工作的步骤:

第一步:由各团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推优”条件及要求,对符合“推优”条件的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审议,经集体讨论同意(超过半数以上同意)后,提出“推优”对象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表,上报公司团委。

第二步:团支部对推荐对象作进一步考察审查,并经集体讨论签署意见后,向推荐对象所在的党总支(支部)推荐,并报公司团委备案。团支部书记、团总支委员、团委委员的推荐工作,先由团委提名,交所在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评议后,由团委签署意见,直接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第三步:党总支(支部)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进一步培养、考察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暂时不够条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团支部应做好其思想工作,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

第八条:团支部应经常征求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团支部的“推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1次,也可按照党支部的要求随时推荐。

第九条:经党支部讨论,未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对象,团组织应通过进一步培养、教育、考察,并每学期对其思想、工作、学习表现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符合“推优”条件的,在事先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再按“推优”程序重新推荐。

第四章 组织领导、培养、考察

第十条:被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定期(或随时)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

第十一条:各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推优”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团委每年要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第十二条:“推优”工作实行党支部的直接领导,各党总支、党支部在部署发展党员工作时,要对团支部开展的“推优”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时,要主动征询团支部的意见。

团组织推优材料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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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男,汉族,22岁,中共预备党员,现担任xx大学xx学院社会发展分院社会学0601班团支部书记、xx大学xx学院社会发展分院团委办公室干事、xx大学xx学院记者团编辑。进校以来,先后荣获校级中文征文比赛一等奖、二等奖,学院首届田径运动会“先进个人”称号,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称号。通过xx年6月大学英语四级考试,xx年11月,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二等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荣誉称号。xx年10月,班级团支部换届选举,本人经过**推荐选举,任社会学0601班团支部书记。

二.本人任职以来主要工作情况:

1.身体力行,各方面争当表率

作为一名共青团干部,我十分注重加强自身的修养,企业优秀团干部申报材料在团支部内外工作中,严于律已,宽以待人,特别是在团内、班级、分院开展的一些活动中,本人处处以身作则,事事起带头作用。

由于班级团支部是xx年9月组建的,我是第二任团支部书记,对团支部基本情况了解甚少,加上第一次担任团支书缺乏工作经验。针对这一情况,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竭诚为同学们服务,我经常与第一任团支书张韶阳交流工作经验,并积极向其他班团支书学习。任职以来,我积极带领团支部成员开展一系列有利于团员青年提高自身素质和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此外,我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2.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时代要求和本班团员青年思想实际情况,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提高团员青年的理论素养。

xx年10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优秀团学干部申报材料班级团支部抓住这一思想学习契机,在社会发展分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学习xx大会议精神”系列活动。我带领团支部成员在班级左前方建立新闻角,主办中共xx大专题宣传栏,开展“读报纸、看新闻、学政治”活动,并主持召开了班级“学习xx大会议精神”交流会,加深了班级同学对xx大的认识,使广大团员青年受到了一次思想上的洗礼。

3.围绕大学生素质拓展,针对学生学习、文化和生活的具体需求,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丰富班级文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

为此,煤矿模范团干部申报材料班级团支部先后组织开展了“我是一名大学生”主题演讲,英语show,“爬落笔峰、观橡胶林”活动,做好申请入党团员的发展工作,积极做好团员的推优入党和优秀团员青年的举荐工作。

党团员发展,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优秀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和优秀团员青年的举荐工作作为团支部一项重要工作,本人始终坚持按照班级**方式进行,保证各项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三.今后工作重点及主要活动规划

1、加强学风建设

动员班级同学坚持上早晚自习,不逃课,不迟到,不早退,积极备战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考试,学校老师优秀团干部申报材料利用晚自习和周末时间举行计算机和英语等级考试模拟考,提高班级两项考试过级率。举行社会学学习方法研讨会,消除同学们思想顾虑,努力提高班级学习成绩。

2、深入开展党员、团员意识教育活动

以“学习雷锋月”、“五四青年节”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开展党员、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通过开展“学党章、学团章、交团费、过团日”等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党员、团员意识教育的有效途径。

3、努力增强班级凝聚力

积极组织野外郊游,班级晚会、聚会,演讲、辩论、才艺表现,篮球、足球比赛等体育活动,一方面有利于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另一方面有利于使一大批学有所长,多才多艺的同学脱颖而出,为顺应素质教育的要求,繁荣校园文化,乡镇优秀团干部申报材料促进学生间的良性竞争和交流创造条件,从而增强班级凝聚力。四月中旬,班级将举行“方言沙龙大赛”,四月下旬,组织一次野外郊游。

团组织推优材料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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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周年,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周年,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和田市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市委决定在'七一'前夕命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农村(社区)党员干部、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战斗力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突出,群众满意;党员意识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吃苦在前,勇于奉献,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各个方面体现先进性;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出色地完成本部门的中心任务,各项工作走在本部门本行业前列;制度健全,管理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工作扎实;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规定的党员义务,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理想信念坚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带头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忠实执行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模范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诚心实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埋头苦干,甘于奉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始终保持先进性。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忠实执行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积极推进党的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建工作指导有力,表现突出。

(四)优秀农村(社区)党员干部基本条件是:认真履行村(社区)干部职责,坚持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积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注重团结,积极维护村党支部核心领导地位,分管工作走在乡镇(街道)前列,为本村(社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本人亲属没有出现违反计划生育、参与非法宗教的情况发生;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广大党员和群众认可。

(五)优秀农村党员致富能手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共产党员义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作斗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学科技、用科技,具有一技之长,勤劳致富,家庭收入在本村走在前列,帮带效果明显;遵纪守法、文明诚信,坚持原则、团结群众,主动组织和帮助群众共同致富,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富一方群众、建一方文明、保一方平安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方面发模范作用突出,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在推荐过程中,要注意行业分布,兼顾民族和女性比例、援和干部。推荐自治区、地区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不再推荐市表彰。

二、推荐评选程序

1、各党(工)委要严格按照《和田市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暂行办法》(和市党组[2007]23号文件)规定的评选程序进行。表彰对象的推荐评选自下而上、上下结合进行。

2、各党(工)委可以推荐一名(工作成绩比较突出、代表性比较强、群众公认的)拟受自治区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做硬性要求);各街道党工委在地区表彰的分配名额以外,还可推荐1个新经济组织或新社会组织党组织、1名流动党员拟受地区表彰;在市委分配表彰的名额以外,各单位还可推荐1名流动党员,各受援单位推荐1名援疆干部拟受市委表彰。

3.各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认真考察,多方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积极征求纪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保密、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意见。推荐对象的确定,由所在单位党委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签署意见报市委组织部。

4.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推荐对象的审核、考察,拟选名单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报市委审定。

5、拟推荐表彰的单位、个人要填报相应级别的《推荐表》,其中两新组织填报《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流动党员填报《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三、几点要求

1、此次命名表彰活动,规格高,要求严,所表彰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优秀农村(社区)党员干部、优秀农村党员致富能手要有很强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各党(工)委在推荐过程中,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公正透明。表彰对象的推荐评选,要以事迹是否突出、群众是否公认为最终依据。各乡镇、街办党(工)委推荐的优秀农村(社区)党员干部中,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应占50%。

2、各推荐单位以党(工)委名义上报各类推荐表,连同推荐报告、征求纪检、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保密、安全生产部门的意见情况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书面材料要求16开纸激光打印,电子文档使用word编辑),个人先进事迹采用人物通讯体裁,字数不少于3000字;党组织先进事迹材料字数在35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文字流畅、文风朴实、事迹突出。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500字。对推荐表中的地名、单位名、人名一律使用全称和标准用字,各推荐单位要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拟推荐自治区表彰的对象的材料于**年5月4日北京时间19时前报市委基层办。推荐地区、市表彰对象的材料分别于**年5月1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如未按时上报,视为自动放弃。

3.各乡镇、街办党(工)委、市直各党(工)委要把推荐选拔工作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七一'前后,集中时间,充分利用宣传形式,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通过宣传典型、弘扬正气,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团组织推优材料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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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总结我县近一年来在新的起点上深化“三项创建”活动工作,表彰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县委决定结合“七一”表彰,对“三项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进行评选表彰。为做好总结申报和评选表彰工作,经研究,特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评选范围

1、“十面红旗”单位为全县农村、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区、机关、学校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几个方面的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

2、“亲民、为民、富民”乡镇好班子在乡镇(开发区、街道办)中产生。

3、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县各行业中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产生。

二、评选程序

1、申报。

参评的对象按隶属关系逐级申报。各申报对象要形成本单位或个人创建活动工作经验材料(2000—3000字),并认真填写《全县基层党建“十面红旗”单位推荐审批表》、《全县“三民”乡镇好班子评选申报表》、《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全县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和《全县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于6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表格(一式4份)报送县委组织部。材料撰写、表格填写一定要客观真实,表格还要加盖推荐单位党组织公章。6月5日前材料未送齐的,视作弃权处理。

2、推荐。

(1)“十面红旗”单位,由各乡镇、开发区党委,街道、县直机关(企业)党工委等单位向县委组织部推荐,各乡镇(开发区)负责农村、社团组织、村落社区党建和党员队伍建设“红旗单位”推荐工作,街道办负责“红旗社区”和党员队伍建设“红旗单位”推荐工作,县直机关(企业)工委负责机关、企业、学校党建和党员队伍建设“红旗单位”推荐工作。县委组织部从各地、各单位推荐上报的申报对象中评选出20个左右“红旗单位”上报县委进行表彰,其中行政村5个、社区2个(含村落社区1个)、机关5个、非公企业1个、国有企业1个、社团组织1个、学校2个、党员队伍建设3个。

(2)“三民”乡镇好班子,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办)在自评的基础上,向县委组织部申报,由组织部向县委推荐,拟共表彰5-8个。

(3)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由各基层单位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写出事迹材料,填好推荐审批表,报上级党组织按分配名额向县委组织部推荐,拟共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50名,优秀共产党员8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

3、初审。

县委组织部将组织有关人员,统一对各基层党(工)委申报推荐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列为考核对象的名单。

4、考核。

县委组织部将于6月10日前后抽调部分乡镇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和县直有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组成考核组,对各基层党组织推荐上报的“十面红旗”、“三民”乡镇好班子进行考核验收,考核主要对照县委武发(2007)20号文件要求,采取听、看、查、访的办法进行。

5、评定。

县委组织部在综合初审和考核验收的基础上,提出拟表彰候选名单,最后报县委审定。

三、表彰和奖励

县委将在“七一”前召开表彰大会,对全县基层党建“红旗单位”、“三民”乡镇好班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授牌,并在全县通报。

团组织推优材料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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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党课的工作

(一)培训目的入党积极分子理解和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自觉加强思想理论修养,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坚定理想信念,发挥自身作用,从而在各方面积极努力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二)培训情况

1、政法系分党校自成立以来已成功地培训了四期的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优。团总支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后,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团员入党推优表》,并由团总支书记填写团总支意见。2、制定每学期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每学期开学第3周、第18周分别将培训名单、培训工作小结报学院党校。3、分党校由院党委组织部和政法系党总支委员有针对性的以专题讲座、讲座交流、自学等形式进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以培训课程的出勤率与结业成绩相结合,全面的进行最终考核。同时,认真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按时填写考察意见。(1)政法系党总支李洪君书记主讲中国共产党的性质(2)潘荣新副书记主讲中国共产党的发展简史及组织机构、运作方式及其状况,并结合现实,讲授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3)吴进委员主讲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条件,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先进楷模。(4)在第四期分党课,院党委组织部的萧炽成老师为入党积极分子讲授了我院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4、分党校开课期间,由团总支的成员完成如下工作:(1)进行教室申请及管理(2)相关活动的策划和落实,如院党委的萧炽成老师指导第四期入党积极分子。(3)做好课堂考勤和纪律(4)进行结业考试的监考工作,通过综合考核,提交系党总支考核报告(5)配合系党总支做好党课结业证书。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上交系学生党支部填写支部意见。5、在本年度,政法系分党校于2009年10月19日至12月7日开展了第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共有学员113人,综合考核通过率为95;于2009年3月29日至5月17日开展了第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共有学员81人,综合考核通过率为98.

二、院党课的工作

(一)本年度,系团总支均于每学期开学第3周将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列入《发展党员计划表》,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严格按照院党委组织下达的确定发展对象的标准,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接受院党课的培训。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

(二)根据院党委组织部的院党课名单,确定本系的院党课的小组长。

(三)密切配合院党委的工作,及时通知发展对象参加院党课培训及相关活动。

三、发展党员材料整理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是对入党积极分子一个长期的考察过程。在一年来,团总支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扎实开展工作:

(一)新生入学,团总支进行了动员发动工作,新生入学的第二个月,即有165名同学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占我系新生总人数的94.3.

(二)团总支积极配合系党总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工作,及时指导发展对象的材料整理,并且进行认真的审查。

(三)入党材料和转正材料上交系党总支审查之前,由团总支的成员完成的工作:1、指导发展对象完善其入党材料,以及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2、认真审查入党材料和转正材料。针对材料中的思想观点、知识文字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3、对于不合格的材料,退回发展对象及转正的预备党员,并指导其进行认真的修改。4、入党材料与转正材料通过团总支严格的把关审查,再由系党总支的通过审查,上报院党委组织部。

(四)本年度,共发展党员85人,预备党员转正共有57人。(五)本年度,共转移政法系毕业生学生党员组织关系59份,及时将材料交由学生处转给毕业生去向地党组织。专升本学生党员共有7名。

四、政法系党员队伍状况*级新生共有党员2名,占*级新生比例为1.1;09级共有党员10名,占同级人数比例为3.3;09级共有党员63名,占同级人数比例为19.1;03级共有党员41名,占同级人数比例为33.6。

五、政法系团总支日常党务生活政法系团总支党务工作接受系党总支的领导,积极配合上级党组织工作。除了做好系党课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院党课发展对象的培训工作,以及发展党员工作之外,还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本年度,完成了两批政法系学生党员党费的收缴工作,上交院党委

(二)完成了2009年10月份的党日活动,内容为参观东江纵队纪念馆,做好宣传备案工作。同时,通过墙报、征文和党团知识竞赛等形式,积极宣传党的理论知识,使更多的同学接受党的教育,提高党性,努力向党组织靠拢。

(三)做好政法系党总支的量化考评工作,党务材料的保存、整理备案。

团组织推优材料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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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直属团组织考核项目化运作,推行目标责任制,完善反馈和考评机制,确立争先创优、开拓奋进的积极导向,推动团的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区20**年共青团重点工作及各直属团组织2007年考核反馈意见,制定本年度直属团组织量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区各直属团组织

二、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分为:基础分设120分,采用扣分制;另设附加分,上不封顶

三、量化考核基础分评分项目

1.团组织例会10分,无故不到一次扣5分,只请假无人代开一次扣3分。

2.团费(上缴截至日期为11月30日)10分,逾期不缴的不得分,并且不推荐各类评先评优。

3.年统(上交截至日期为11月30日)10分,电子表格校核无误后,与文本表格一同上交。逾期不交的没有分,迟交的扣5分,校核不过或填写有误的相应扣分。

4.希望工程、志愿服务反馈表(每季度末上交)10分,逾期不交的一张表扣2分,迟交的一张表扣1分。

5.团代表常任制活动开展情况(每季度至少活动一次)10分,年终上报活动资料,缺一次扣5分。

6.全区普遍性大型活动开展情况(如“新春送温暖”活动等)团区委将发文或在网上公告活动内容、形式、上报活动材料截至日期10分,不开展的一次扣5分,迟报的一次扣3分。

7.信息报送(每月至少被玄武共青团网站采用一条信息)10分,少采用一条扣3分。

8.团组织调研文章10分,于9月20日前上交,逾期不交的不得分。

9.志愿者注册工作10分,不完成的不得分。

10.青年人才推荐工作10分,于3月31日前完成,不完成不得分。

11.青年文明号集体复查、清理工作10分,不完成不得分。

12.团建创新项目申报10分,不申报不得分。

四、量化考核附加分评分项目

1.上级团组织和团区委开展的活动,团区委将在网上招标信息,符合条件的自由报名参加。根据不同情况酌情给分,单次活动最高不超过20分。

2.特色创新活动开展情况(每年至少自行开展一次有成效、有新意、有特色的活动),根据不同情况酌情给分,单次活动最高不超过20分。新晨

3.团组织活动被新闻媒体报道情况部级10分,省级5分,市级2分,最多不超过20分。

4.团组织各项创建工作(如:五四红旗团委、青少年维权岗、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社区、青年中心、志愿服务示范基地等)创建工作荣获部级荣誉加20分,省级15分,市级10分,区级综合荣誉(如:五四红旗团(工)委、先进团(总)支部)6分,单项荣誉(如: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3分。

五、激励办法

1、考核结果将于年底公布,并报区委、团市委及各直属团组织同级党组织。

2、把该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评、单项奖励及团组织负责人评先评优、推优荐才、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3、年终,团区委将依据该考核结果对排名在前的团组织负责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4、对于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单位,团区委将在区委年终三个文明考核共青团项目分中予以扣分。

六、相关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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