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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产业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绍市委发〔*〕112号)、《关于推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绍政发〔*〕41号)、《关于优化市区产业结构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绍政发〔*〕56号)和《关于进一步鼓励市区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意见》(绍政发〔*〕66号)的精神(上述四个文件以下简称《政策意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市财政局设立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包括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统一安排。
第三条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外经贸局、市商贸办、市环保局等部门(以下简称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财政扶持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筹措、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管理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科学、规范、效率和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坚持按照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要求,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三)加强各归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稳存量、调增量”的基本要求,保持现有各资金渠道和管理途径的总体稳定,着力优化资源整合和配置,促进资金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四)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和科学决策程序,确保各类资金使用取得实效。
第二章扶持对象、重点、方式及标准
第五条扶持对象。在*市区范围内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健全、依法纳税的企业及依法成立的相关单位。
第六条扶持重点。
(一)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发科技新产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国家行业标准,创建科技型企业。
(二)实施扶优扶强,着力培育成长型企业,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软件产业,促进传统产业的优化,提升竞争实力。
(三)支持企业开展以产品信息化、制造过程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建设。
(四)鼓励建设区域创新扶持体系,支持企业构建社会公共服务平台、投资建设公共技术平台,鼓励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及科技中介机构。
(五)支持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企业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和推广。
(六)鼓励建设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合作,共同建设创新载体。
(七)鼓励企业争创知名品牌,加强品牌经营,提升产业水平。
(八)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创业和拓展市场。
(九)支持企业腾地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生产制造企业主辅分离,鼓励引进新办现代服务业。
(十)鼓励发展楼宇经济、总部经济,促进发展建筑产业研发总部基地、文化创意总部基地、商务服务中心。
(十一)优化结构,鼓励企业做强对外贸易。
(十二)鼓励引进优质外资项目,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实力。
(十三)鼓励企业扩大对外合作。
(十四)国家、省专项资助并要求地方财政配套的项目。
第七条扶持方式。按照《政策意见》确定的方式实施,原则上采取一次性奖励、补助及配套补助。
第八条扶持标准。财政扶持按照《政策意见》的规定执行,并对相关内容的扶持标准明确如下:
(一)技术开发费的奖励政策。
1.《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绍市委发〔*〕112号)第2条规定“对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以每年实际抵扣额为基数,在20%以内予以奖励,单项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关于推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绍政发〔*〕41号)第2条规定“企业技术研发费用(不包括政府补助部分)当年占销售收入比例超过3%的,超过部分财政给予2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同一单位享受上述两项政策按最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
(二)企业与院校科技合作专项资金。
1.院校科技合作一般项目:与院校合作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按项目计划投入总额(包括硬件、软件投入和技术开发费用)的20%以内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院校科技合作重点项目:与院校合作金额不得低于15万元,按项目计划投入总额(包括硬件、软件投入和技术开发费用)的30%以内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院校合作共建创新载体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项目计划投入总额(包括硬件、软件投入和技术开发费用)的20%以内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难题招投标项目:按项目计划投入总额(包括技术研发、中试、推广及专项试制设备投入等费用)的30%以内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上述项目在验收时的实际投资额小于项目计划投入总额90%的,则同比例减少补助总额。
(三)循环经济和节能降耗专项资金。
1.市区投资20万元以上的节能、节水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20%以内给予资金扶持。列入市级综合节能技术专项改造项目,给予设备投资额30%以内的资金扶持。单个项目当年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被省级有关部门考核认定为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绿色企业的,给予每家企业5万元一次性奖励。
2.同一单位涉及不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的循环经济、节能减排项目的,按最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
第三章申报、审核及拨付程序
第九条资金申报程序。
(一)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额、技术开发费、广告实际支出额、实际支付诉讼费用、销售额等确定奖励、补助金额的项目申报程序:
1.在项目投入次年4月底前由归口管理部门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并组织单位申报。
2.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年度申报通知的要求,向归口管理部门和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奖励、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2)有关设备投资额、技术开发费、广告实际支出额、实际支付诉讼费用、销售额的有效证明材料(或具有一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设备投资额、技术研发费用、广告实际支出额、实际支付诉讼费用、销售额的专项审计报告)。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申请技术开发费奖励的单位,应以技术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单独核算,建立技术开发费管理台帐,对技术开发费用进行准确归集、核算和统计。申请时还需提供由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审核确认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由政府相关部门或企业自行立项的技术项目开发计划(立项书)等材料。
(二)定额奖励资金的申报程序。
1.涉及奖励的评比、认定及资格审核等事项由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行审核,市财政局参与。
2.市政府发文的定额奖励资金,单位依据市政府批准文件直接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
3.各归口管理部门发文的定额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会同各归口管理部门向市政府提出奖励申请。
(三)视地方财政贡献大小确定奖励、补助金额项目的申报程序。
1.由市财政局在次年4月底前组织单位申报。
2.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要求奖励、补助的资金申请报告。
(2)资金申请表。
(3)对地方财政贡献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配套补助项目的申报程序。
由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向各归口管理部门和市财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配套资金补助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获得补助项目的有效文件和复印件。
3.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对于上述四项内容之外的其他奖励、补助项目,由市财政局和各归口管理部门协商后确定。
第十条资金审核和拨付程序。
(一)各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情况进行审核,并可采用专家评审、论证等形式;市财政局对企业项目资金投入和效益情况进行审核,并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二)市财政局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向市政府提出申请。涉及视地方财政贡献大小确定补助、奖励金额的项目,由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提出申请。
(三)市财政局在市政府批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位。采用合同制管理的项目,根据合同要求按进度拨付。
(四)市政府直接发文的定额奖励资金,市财政局在收到单位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位。
第四章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第十一条单位在收到奖励、补助及配套补助后,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并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二条监督管理。
(一)实行财政扶持资金的中止机制。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掌握项目进度并及时反映情况,对达不到目标要求,或进展情况差、资金使用无明显效果的项目,经归口管理部门和市财政局认定,应予以中止,并停拨或追回已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
(二)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要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同时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审计,并接受社会监督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或挪用。
(三)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对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收回资金,并处相应的罚款。同时在3年内取消该单位申请各类财政奖励、补助的资格。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绩效评价。
(一)各归口管理部门应按《*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试行)》(绍市财绩效〔2006〕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和归口管理部门绩效评价。每年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实施意见》要求将绩效评价的计划、情况汇总和评价报告报市财政局。
(二)市财政局根据财政管理要求,每年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和有一定影响力的重点项目组织评价。同时也可对各归口管理部门的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抽查。
(三)对未按规定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和资金,市财政局应暂缓安排财政专项扶持资金。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同一企业同一内容的项目只能向一个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否则取消该项目当年申请资金资格。
第十五条企业类似项目同时获得国家多项支持的,原则上只对其中一项给予配套(该项目已享受市政府专项资金资助的,视同配套资金)。
第十六条本办法实行最高限额制度。对企业同一事项涉及多项扶持政策的,按最高一项执行。
第十七条凡对地方财政贡献额低于奖励或扶持额、节能减排未达标、发生严重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环保事件等的企业,不得享受有关奖励、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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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政发〔〕15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政发〔〕9号)以及《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政发〔〕81号)文件精神,设立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发展。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每年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定向使用、突出重点、引导激励、公正透明、科学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方式
第三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一)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方面。支持技术先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节能、节水、节材、减污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典型项目,包括重点耗能企业落后用能设备淘汰更新项目。
(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支持具有示范意义的废物、废气、废水等资源化利用项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项目。
(三)节能及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方面。对列入省、市、市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单位、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和节能成效显著的先进企业给予奖励。
(四)治污减排方面。支持镇乡和重点污染企业开展减排工程,支持企业开展环境质量体系认证。
(五)节能降耗组织工作方面。开展市级机关、镇乡、园区、企业多层面的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工作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六)节能工作活动经费方面。包括节能与循环经济工作宣传、典型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节能监察,合理用能评价活动等。
(七)经市政府批准的推进工业节能及循环经济发展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一)设备投资额达到50万元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设备投资额(淘汰落后设备按淘汰规模)的2%给予补助。
(二)对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按项目实际设备投资额的1%给予补助。
(三)对过省、市和市级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验收的,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的奖励。
(四)对当年被省、市、市认定为“节约型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3万元、2万元。过能源审计的重点能耗企业给予奖励1万元。
(五)对当年新获得iso14000环境质量体系论证的企业,给予奖励1万元。
(六)对市控以上、市控的重点污染企业实行减排工程,过考核成效显著的,分别给予奖励3万元、2万元。
(七)对镇乡实施减排工作,投资管网建设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八)节能和循环经济工作活动经费和奖励经费,经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拨付。
单个企业或单个项目的当年资助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同一项目市财政资金不重复支持。
第三章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满一年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
(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企业重视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工作,能源管理制度完善,包括原始记录、计量器具、统计台帐等,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等。
(四)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市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投资达到一定规模。项目投产后社会示范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
第四章专项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程序
第六条专项资金申报程序
(一)专项资金项目每年申报一次。
(二)企业计划实施的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项目实施前向所在地经发办(局)报送“市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项目实施规划及项目所需的其他材料。
(三)各地经发办(局)对企业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审批程序
(一)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经发办(局)初审后的申报项目材料进行汇总分析,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二)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审结果报节能工作领导组审定,审定过后下达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计划。
第八条专项资金拨付程序
(一)企业专项资金项目竣工后,由企业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经所在地经发办(局)初审后,将企业项目竣工决算材料上报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项目验收、审核。报经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项目资金拨付计划。
第五章其它
第九条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负责全市节能和循环经济管理工作及专项资金的认定。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
第十条各经发办(局)负责对本区域企业项目初审和申报,对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实施跟踪服务。
第十一条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回已经取得的专项资金,并在今后年度不再受理其申报的市级财政支持项目,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利用虚假材料和凭证骗取资金的;
(二)违反专项资金使用原则,挪用或擅自改变使用范围的;
(三)有偷、漏税行为被查处的;
(四)项目未实施到位或未实现达标排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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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油大队基本情况
采油大队为科级建制单位,隶属生产运行科管理,现有职工322人,其中采油工237人,注水工7人,女工86人,队部各职能小组工作人员58人;采油大队下设2个采油区队,8个职能小组,设40个采油站,13个采油班,9个原油检查站,4个注水站;共有井场164宗,其中生产井场151宗,停抽井场5宗,撤离井场8宗;共有油井712口,其中生产井566口,停抽井146口,集输井108口,日产原油940吨。
二、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201x年下达生产任务30.3万吨,核定吨油生产成本180元,截止11月20日,全年计划投产新井100口,实际投产新井105口,完成投产任务的105%;计划完成旧井措施作业100井次,实际完成102井次,完成计划任务的102%;计划油井热洗、清蜡维护240井次,完成193井次,完成计划的80.4%;全年实施检泵、对扣、活动解卡作业825井次;计划新建标准化井场19宗,实际建成19宗,完成计划的100%;维修井区道路2800公里;完成井口产油307612.63吨(其中新井1.7万吨,旧井29.06万吨),下达原油交售任务 30.3万吨(旧井),完成269812吨(旧井24.07万吨),完成89%,下欠33188吨,下欠11%。
采油厂全年下达生产费用5454万元,完成成本投资3809万元(不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节余1645万元,节余30.2%。其中成本投资电费1501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91万元(生产井数增加105口),下降11.3%;作业费用1186.7万元,较上年下降368.3万元,下降23.7%;材料费用378.2万元,同比下降190.8万元,下降33.5%;井区生活设施维修费用35.5万元,同比下降49.1万元,下降58%;劳务费337.2万元,同比下降45.8万元,下降12%(其中道路维修40.8万元,同比下降21.6万元,下降34%;人工费用128万元,同比下降14万元,下降9.9%;锅炉车费用97.4万元,同比下降6.2万元,下降6%;运杂费71万元,同比下降4万元,下降5%);燃料费93.8万元,同比下降21.5万元,下降19%,其中生活取暖费用18万元,下降21.1万元,车辆油耗75.8万元(包括发电机组、生活用油),下降9.4万元;生活水费37.7万元,同比下降27.6万元,下降42%;办公费2.8万元,同比下降1.5万元,下降35%;其它费用98.2万元,同比下降16.6万元,下降14.5%。吨油成本控制在158元以内,与去年相比下降18元,下降9.5%;与年初下达计划成本180元/吨相比下降22元,下降12%。
三、201x年主要工作
201x年是受金融危机影响严重,生产经营困难的一年,是采油厂生产经营模大式转变的一年,是执行定额管理、量化考核开局的一年,是实现采油厂200万吨生产任务目标奠基的一年,采油厂是这样,采油大队也是如此。一年来,采油大队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牢牢把握安全生产、节支降耗的工作全局,较好的完成了采油大队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党建工作章显特色
党是先进的组织,是领导的核心,今年以来,xxx采油大队党建工作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同时,强化了班子队伍建设,提高了职工思想认识,加强了职工业务学习,增强了职工凝聚力,章显出新的特色。一是党建工作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空前机遇,全力加强学习,广泛开展调研,仔细分析原因,发现了影响生产工作的主要问题,并为生产工作提供了决策办法;二是成立了三个小分队解决了生产工作中安全问题多、节约意识差、集体观念滞后等问题,并在采油厂春季举行的首届职工运动会上取得集体三项第一名的优异成绩,特别是成立的“青年突击队”,有针对性的开展急、难、险的工作,为生产工作搭好了桥、铺好了路,提供了很好的保障。青年突击队的工作也被油田公司认可,并授予 “青年突击队”的旗帜和光荣称号,获得油田公司团委赠书500余册,价值15000多元;三是强化基层党群建设,全年召开党支部工作会议12次,开展活动9次;新纳新党员2名,培养积极分子10名,被油田公司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采油大队团支部也被省国资委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制度建设基本完善
为了适应采油厂新的管理模式,为了解决采油大队在运行、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旧的管理体制与采油厂的发展不相适应的尖锐矛盾,为了进一步完善大队管理制度,采油大队采取积极措施,充分发挥大队人员优势,集中大队人员群体智慧,修订完善了《xxx采油大队综合管理办法》、《xxx采油大队职工管理条理》、《xxx采油大队职工奖金分配办法》、《xxx采油大队生产任务量化管理办法》、《xxx采油大队工作考评办法》等管理制度共计40多章1000余条,并汇总成册,作为采油大队管理工作的依据和章程,为采油大队实现科学管理奠定了理论基矗
为了实现定额管理、量化考核的目标,采油大队讨论、修订、完善了《采油大队节支降耗管理制度》、《采油大队材料量化管理制度》,分解了采油大队生产成本,细化了单月单项生产费用开支,下达了单井单月生产任务,严格了生产油料申报制度和考核。采油大队与各采油区队,采油区队与各班站,班站与各生产单井职工层层签订了《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生产任务目标责任书》和《节支降耗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作目标,分解了生产任务,夯实了生产责任。
(三)成本管理初见成效
201x年是采油厂的成本管理年,采油大队为了减少成本投资,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实现节支降耗示范大队的目标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诸多措施,节约和直接减少投资834.9万元。吨油成本从年初计划的180元降低到现在的158元,吨油降低22元;节支降耗工作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1、全年组织职工参加以大队、区队、班站为单位的集体劳动6次,上劳200人次,全年人工平整新投产井场19宗,修防护堤2800米,连接油气管线13000米,减少成本投资20万元。
2、修订了《xxx采油大队节能管理办法》,采油大队与各采油区队、站、班、职工签订了《节支降耗目标责任书》,规定生产材料消耗为162元/井/月,生活用水0.5方/人/月,取暖用煤1吨/人/年,将节支降耗与生产任务、安全环保工同作等计划、放在同一高度、执行同一考核标准;全年安装半生气取暖锅炉19台,维修38台。挖地沟管线1500米,将队部、班站、注水站周围井场的半生气通过管线集输,用于生活点的常压锅炉取暖,节约燃煤160吨,使燃料费与去年同比下降12.1万元;生活水费与去年同比下降27.6万元。
3、调整油井工作参数,对210口油井实施间隔采油,节约电费341万元。
4、3月份合并班站职工灶12处,减少外雇临时工数量,全年直接减少费用5.6万元。
5、大力开展修旧利废工作,维修损坏抽油机减速箱2台,焊接、加工、自制其它工具设备16余部件,节约生产费用35.2万元。
6、加强铲车、锅炉车、熔蜡车等外协车辆的劳务监督和管理,由班站安排专人现场监督,区队对完成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并将工作量当日上报采油大队,统一核算、汇总并全部公布,有效控制了多记时间、乱签票据、虚假填报的管理漏洞,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生产成本,使全年道路维修费用与去年同比下降21.6万元;锅炉车费用与去年同比下降6.2万元;人工劳务、运杂费与去年同比下降18万元。
7、严格材料管理,实施量化定额,规定生产井区所有常规材料的使用时间和使用数量,全年节约材料费用190.8万元。
8、根据生产井位距离分析,提前计划井场建设,不设班站、生活点的井场只建一间房子,全年减少建房13间,减少投资费用35.2万元。
9、在不影响环保评估的前提下,采油大队处理7宗井场的钻井泥浆,直接减少采油厂投资35万元。
10针对抽油机后悬绳的磨损严重,更换频繁的问题,采油大队职工总结经验,在抽油机后驴头上垫废旧皮带,延长后悬绳平均使用寿命3月左右,有效的控制了单井的生产材料消耗;
11、6月份,采油大队又在生产运行科的安排下,在5宗井场开展节能照明灯具实际实验,已节约用电100kw/h,根据实验数据计算,在全大队推广应用后每年可以节约电费20万元(正在实验阶段,未实施);
(四)油井管理成果显著
为了确保油井生产任务顺利完成,采油大队全年共完成新井投产105口,新井产油17007.65吨;完成旧井措施作业102井次,措施成功率70%,实现措施增油1.2万吨;加清蜡剂86井次,热洗31井次,自能热洗36井次,检泵维护532井次,活动解卡293井次。
在油井管理中,作业车辆、现场监督人员下放到生产一线后,既方便了生产运行,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既加强了作业现场监督,又提供了业务技术保障。既保证了作业质量,又带动了大队职工共同进步。全年完成作业现场备水15015方,监督水力压裂96井次,高能气体压裂27井次,射孔121井次。安全环保、作业现场检查350次,处罚23次,罚款2.08万元,作业返工鉴定34井次。
除加强作业现场监督外,还引用新的采油工艺,延长生产管柱生产寿命,对210口低产井实施间隔采油,摸索经验,针对性的进行热洗,加药维护,使区域油井维护周期从原来平均4个月/次提高到现在的7-8个月/次。
在加快油田注水工程中,正在建设注水站1座,现已投用注水站3座,注水井28口,日注水350方,累计注水116611方,注采层位主要有延10、长61,注水受益井123口,初见成效。
全年完成油井的氯根测定161井次、862井次的含水化验,为技术决策提供了很好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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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目标与内容
专题一、先进制造
面向先进制造业,聚焦集成电路、数控装备、海洋工程与交通运输等领域,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产业化技术的开发,实现相关产业核心技术的突破,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1、集成电路制造相关装备及材料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围绕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相关装备和材料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形成工艺装备的研发应用能力和关键材料的批量生产能力,加快实现工艺装备和关键材料的国产化。
研究内容:150mm硅片光学薄膜测量设备的研制与应用技术;前段单晶圆清洗设备的设计制造及清洗成套工艺技术;纳米级精度定位的三轴平面电机的设计、制造、驱动控制技术及系统集成技术;基于soi技术的高压器件成套技术和高压soi晶片批量生产制备技术;年产千吨级的高纯有机化学试剂生产工艺技术;65纳米及以下ulsi用铜化学机械抛光液的中试生产工艺技术。
2、数字化装备产品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围绕数控机床、纺织机械及高效压缩机等高端数字化装备产品的设计制造,开展旨在提高产品精度、效率和运行可靠性的关键技术研究,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高数字化装备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研究内容:基于实时工业以太网及现场总线的中高档数控系统和高性能数字化交流伺服驱动系统工程化开发技术研究,大型数控装备远程监控、网络化数据管理及大型复杂部件加工工艺研究;纺织产业用高性能喷气织机及高速卷绕机的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全封闭二氧化碳热泵压缩机的设计优化技术,压缩机泵体和驱动电机的匹配技术研究。
3、轨道交通运输装备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为适应轨道交通的发展需求,开发城市轨道交通智能控制系统、车载控制信号系统和车辆关键配套部件,实现批量化生产,并在实际工程得到应用。
研究内容:基于cbtc的车载控制系统设计与应用技术研究、车载通信设备的软硬件研制和ats系统设计与应用技术研究等;时速120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b型车转向架设计及制造技术研究;时速300公里的高速列车座椅骨架设计与制造技术研究。
4、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关键建造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为加快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围绕3000米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建造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掌握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的建造工艺和方法,形成自主建造深水半潜式平台的技术能力。
研究内容:大型深水半潜式平台的建造精度控制技术研究,高压管线焊接技术研究,噪音预报与减振降噪技术研究等。
专题二、先进材料
面向航空、电力、化工、生物医用等领域,开展民用飞机用材、高温超导、新型催化剂、绿色精细化工材料和骨科材料的研制,实现高新技术领域关键材料的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推动材料向高端、绿色、节能方向发展,支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1、民用客机配套材料体系和工程化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民用客机配套材料体系,制定工程化路线图,形成飞机设计、材料选择、零部件制造的产学研紧密合作机制;突破大直径tc4钛合金棒材制造和应用技术,满足飞机结构件设计和制造要求。
研究内容:研究民用客机配套材料体系和工程化方案,协助相关企业和研发机构开展材料适航性认证;瞄准φ220~400mm的tc4钛合金棒材的冶炼、铸造、锻造和热处理等工艺过程,开展材料成份、组织与性能及工程化应用研究和适航性试验研究。
2、高温超导电缆系统及电力应用示范工程设计研究
研究目标:研制可工程化应用的低温绝缘高温超导电缆系统,通过电气型式试验;完成电力应用示范工程设计方案的研究;掌握适用于示范工程的百米长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连续化制备技术。
研究内容:高温超导电缆导体、屏蔽、绝缘制造和连接技术的优化研究;电缆系统的型式试验、运行、监控和维护技术;高温超导电缆示范工程研究设计;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镀膜工艺研究。
3、新型催化剂工业应用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掌握适合于北星双峰工艺聚乙烯催化剂的制备技术,形成连续、稳定批量制备的能力,在25万吨/年工艺装置上实现国产催化剂的工业化应用;研制节能效果显著的新一代甲苯歧化与烷基转移催化剂,实现在大型对二甲苯(px)生产装置上的工业应用,单位产品节能10%、二甲苯产能增加5%以上。
研究内容:适合于北星双峰工艺聚乙烯生产的新型催化剂国产化和工业化应用研究,包括催化剂的放大制备、小试和中试装置上催化剂性能考评试验;25万吨/年工艺装置工业化试验研究;新型甲苯歧化催化剂工业放大与应用,包括催化剂制备工艺优化和试生产技术研究;全流程反应工艺模拟计算和优化研究;大型px生产装置上的工业化试验。
4、高附加值绿色精细化工产品的产业化关键技术
研究目标:掌握汽车和皮革工业用无丙酮、无气味水分散型聚氨酯批量生产技术,建设中试生产线;掌握高质量、低成本烷基糖苷(apg)的成套生产工艺技术,建设年产万吨级“一步法”示范线;研制用于纤维板的绿色环保蛋白质改性胶粘剂,掌握50万吨/年低成本、无甲醛中密度纤维板的工业化生产成套技术。
研究内容:重点开发环保节能型聚氨酯中试技术,包括树脂制备、工艺优化,多品种浆料配方及专用设备的研制;日化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apg产业化关键技术,包括催化剂制备与优化,专用生产装置的设计,精细过滤技术;纤维板的绿色环保蛋白质胶粘剂产业化关键技术,包括胶粘剂的耐水性研究,纤维板制造工艺研究。
5、全氟离子膜产业化关键技术
研究目标:建立中试规模的工业用全氟离子膜、全氟磺酸树脂、全氟羧酸树脂生产线;离子膜通过用户的应用考核。
研究内容:研究全氟磺酸树脂、全氟羧酸树脂合成路线、工程放大工艺;离子膜结构优化与制膜工艺;离子膜成套生产装备与工艺技术。
6、高性能陶瓷头全髋假体的临床应用与关键技术
研究目标:研制应用于临床的耐磨损陶瓷头全髋假体,掌握人工关节的低成本制备和加工技术,形成批量生产能力,取得临床试用许可。
研究内容:高质量氧化铝粉体的稳定制备技术,陶瓷股骨头成型、烧结和精密加工技术,陶瓷股骨头的型式试验和全髋关节的临床试验研究。
二、研究期限
*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研究必备条件。企业牵头项目应承诺不低于1:1的匹配资金。
2、申请项目必须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鼓励产学研联合申请,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3、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或授权协议,涉及许可研究、专利等,申报时需附许可研究批件复印件、有关知识产权批件复印件等。
4、所有附件要求上传到网上。
四、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以从“*科技”网站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并下载相关表格《*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2、课题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
3、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建议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5、本课题申请起始日期为*年6月12日,截止日期为*年7月3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4份,并通过“*科技”网站在线递交电子文本1份。书面可行性方案集中受理时间为*年6月26日至7月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科技”网),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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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
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8〕8号),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冀工信两化函〔2021〕60号)安排,我厅决定遴选一批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并进行推广应用,为工业企业信息化水平快速提升提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以解决工业企业面临的关键问题为导向,关注提升短期和长效相结合的解决方案供应能力,遴选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有借鉴推广意义的企业数字化解决方案。主要包括:
(一)工业互联网类。企业内部工业互联网网络建设、连接多个厂区或企业间网络建设、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行业(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面向企业或产品的标识解析应用、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安全体系建设等解决方案。
(二)“制造业+互联网”新模式类。实现个性化定制、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应用解决方案,提升企业质量和效率,促进企业生产方式转变。
(三)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类。面向企业服务的疫情监测分析、员工流动管理、防疫措施管控等解决方案,强化工业企业科学精准防控能力。推动企业快速复工复产,实现疫情管控条件下持续生产的信息化解决方案,促进企业稳产增产。
(四)关键领域应用类。应用于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研发设计、工业电子商务、制造业互联网“双创”、企业上云等方面的解决方案。在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方面,实现供应链风险预警、协同制造、订单承接、产能共享、柔性转产、供应链金融等解决方案。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包括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具有对外提供信息技术服务能力的制造企业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省外申报单位,需在我省设有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等常驻服务支撑团队。
(二)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解决方案,申报主体需按照要求填写好申报书(见附件1),同时至少提供一个解决方案应用典型案例(见附件2)。
(三)解决方案必须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效果,申报单位拥有解决方案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不得是在本单位实施项目,并有可量化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申报材料要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杜绝虚构和夸大。
(四)解决方案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典型案例材料由实施企业填写并加盖申报单位和实施单位公章。申报企业和实施企业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
三、有关事项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对申报方案进行遴选,并对入选方案进行集中宣传推广,按细分行业、细分领域开展解决方案对接;从入选解决方案服务商中遴选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企业数字化转型技术支撑队伍,面向工业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组织我省工业企业开展与典型案例企业的对标活动,通过实地观摩、培训学习等方式学习先进经验。
(二)省内申报单位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推荐,省外申报单位由常驻我省服务支撑团队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荐,并于3月15日之前将盖章版申报书、典型案例、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和文档格式)报送省厅两化融合处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陈 伟
联系电话:0311-87908721
电子邮箱:ronghechu@126
附件:1.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申报书
2.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典型案例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2月4日
附件1
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申报书
解决方案名称:
单 位: (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推荐单位: (盖章)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
2021年2月
填 写 说 明
一、填写单位应仔细阅读《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如实、详细地填写每一部分内容。
二、填写单位的解决方案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单位责任声明。
三、填写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具有较强可读性(可结合图、表等表达方式),既包括实践内容,又涵盖理论剖析,杜绝虚构和夸大。
四、请填写单位将本材料和《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典型案例》文档以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本发送至各推荐单位(各地工信主管部门)。由各市工信主管部门汇总梳理后,一并发送至省工信厅。
一、基本信息
(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单位性质
国有 民营 三资 其他(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
企业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员工人数
单位地址
省 市/区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职务
申报单位简介
(不超过300字)
主营业务、技术优势等基本情况介绍
(二)解决方案基本信息
解决方案名称
申报方向
(限选1个)
工业互联网类
“制造业+互联网”新模式类
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类
关键领域应用类
方案概述
二、解决方案的基本情况(不超过3000字)
(一)背景需求
结合申报方向,阐述解决方案服务对象及适用场景(例如主要服务于哪些行业,适用企业规模、类型,以及适用的主要场景等),能解决什么问题,对推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意义。
(二)建设内容
对解决方案建设的总体目标、关键技术、功能特点、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简要介绍。
(三)商业模式
介绍服务模式、收费模式等。
三、解决方案的应用推广(不超过3000字)
(一)解决方案落地实施
结合实际应用案例,以问题为导向,描述用户应用解决方案的切入点、部署环节、实施步骤等情况。
(二)解决方案应用成效
目前已实施企业数量,其中河北企业实施数量,解决了哪些痛点问题,获得的可量化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解决方案推广计划
结合所选方向,描述解决方案的市场前景、推广模式等。
四、其他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主要专家/技术团队成员履历、资质相关证明材料。省外企业还需提供常驻我省技术支撑团队人员情况。
3.服务客户证明材料(如合同、用户报告或反馈意见等)。
4.与解决方案有关的现场和装备照片、软件或系统界面截图。
5.相关资质证书、专利证书、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所获奖励等。
单位责任声明
根据《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提交了《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申报书》。
现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1.我单位对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所涉及的解决方案皆为自主知识产权。
2.我单位所涉及的解决方案内容和程序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我单位对所提交的材料负有保密责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所提交的内容未涉及国家秘密、个人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
4.所填写的相关文字和图片已经由我单位审核,确认无误。
我单位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单位盖章)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附件2
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典型案例
解决方案名称:
实施企业: (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提供单位: (盖章)
推荐单位: (盖章)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
2021年2月
填 写 说 明
一、本材料填写单位为应用解决方案的实施企业,且与解决方案的提供单位不为同一个单位。
二、填写单位应仔细阅读《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如实、详细地填写每一部分内容。
三、填写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具有较强可读性(可结合图、表等表达方式),既包括实践内容,又涵盖理论剖析,杜绝虚构和夸大。
四、请填写单位填写完毕后,将本材料可编辑版本和盖章版材料发送至解决方案的提供单位,供提供单位申报河北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所用。
一、基本信息
(一)实施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单位性质
国有 民营 三资 其他(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
企业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员工人数
单位地址
省 市/区
所属行业
钢铁 装备制造 石油化工 食品 医药 建材 电子信息 纺织服装 其他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职务
实施单位简介
(不超过300字)
(二)案例基本信息
解决方案名称
解决方案提供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概述
二、典型案例的基本情况(不超过3000字)
(一)背景需求
阐述企业发展碰到的困难,和选用该解决方案的原因。
(二)项目内容
对项目的总体目标、建设方案、运行情况、功能特点等方面进行简要介绍。
(三)应用成效
项目实施之后为企业解决了哪些痛点问题,获得了哪些可量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其他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与提供单位签订的合同、项目使用报告等。
3.与项目有关的现场和装备照片、软件或系统界面截图。
单位责任声明
根据《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提交了《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典型案例》。
现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
1.我单位对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我单位对所提交的材料负有保密责任,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所提交的内容未涉及国家秘密、个人信息和其他敏感信息。
3.所填写的相关文字和图片已经由我单位审核,确认无误。
我单位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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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根据《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58号)和《关于报送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6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2012〕44号)要求,现将报送2012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规定,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下同)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二)申请参加评审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期之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2.具备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或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职称外语成绩通知书。
3.具备规定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
4.取得中级资格以后各年度或任职期满综合考核“称职”以上。
(三)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大中型审计项目的主审5次以上。
2.主持实施全国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2项以上,或省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3项以上,或地市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4项以上。
3.担任审计署或省级以上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专案审计项目的主审2次以上,或担任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专案审计项目的主审3次以上。
4.主持或承担由审计署、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1项以上(如果仅参与课题研究,其排名须在前三位),或由审计署、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所属科研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地市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前述课题2项以上。
(四)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业务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担任主审的大中型审计项目中,有1项以上在省部级审计项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或有3项以上在地市级审计项目评选中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
2.在承担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中,所反映的问题具有典型性或预见性,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其中有1项以上被国务院采用,或有2项以上被审计署或国务院其它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采用,或有3项以上被省级审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地市级人民政府采用,或有4项以上得到被审计单位或委托单位采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3.承担有关部门交办的专案审计工作,其审计结果成为司法机关、纪检部门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
4.在主持一个行业或一个大中型企业的审计工作期间,有过审计方法创新或先进经验总结,被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且相应的审计机关已决定予以推广或有材料表明已被其它单位正式采用。
5.作为主要执笔人制定过地市以上行业或一个大中型企业的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工作制度或审计发展规划,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6.主持或承担的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如果仅参与课题研究,其排名须在前三位),有独到见解或理论创新,对审计或相关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被认为具有国内较高水平。
(五)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其审计及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经两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鉴定为有较高学术价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审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部已正式出版的审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对未注明作者所撰写章节的著作或教材,须由主编或出版社出具作者写作分工的证明。
2.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3.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六)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确实有真才实学,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允许破格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其破格条件按照《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执行。
二、申报程序和评审方式
(一)申报程序。申报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
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综合考虑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情况,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其中,事业单位申报推荐时,要结合岗位设置情况组织申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已超过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应设置的相应岗位数15%的,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再推荐申报。
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所在单位认真审核后报经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鉴后及时送呈报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呈报意见后,报送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省审计厅人事处)。
(二)评审方式。继续实行网络化评审,统一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呈报、审核及汇总。系统包括个人申报、审核管理、评审管理三个子系统,申报人使用个人申报系统采集基本信息;呈报部门使用审核管理系统,进行审查、修正上报数据信息等工作;评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使用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信息的整理、汇总。申报人可登陆山东经贸网()的职称评定、软件下载、普通个人申报版等栏目,下载安装《个人申报子系统》,并与本市审计局联系申请软件序列号,按有关要求进行填报。
三、呈报的材料及填表说明
(一)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和数量
1.有效期内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
2.《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原件。此表在各市审计局领取,不得使用单页自行装订的表格)。
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原件)。
4.《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一式3份(原件。由评审管理系统生成并打印,a3纸型)。
5.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报告1份;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栏填报数量不超过5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栏填报数量不超过5件,其中代表性著作不超过2部。
6.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7.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8.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符合《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7号)、《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规定的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有效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9.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书(原件)。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第六、七条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规定的人员,须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人事处出具《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其中属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考试科目(模块)的合格证同时上报。符合《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7号)规定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山东省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审核表》。
10.根据评审条件呈报的审计报告、审计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原件)。
11.《“六公开”监督卡》1份(原件)。
申报人员按以上顺序整理排放评审材料。
(二)填表说明
1.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2.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所从事专业”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范名称。
3.“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应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其他学历仅作参考。
4.“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5.《一览表》中“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成果和奖项,应按要求填写“核心提纲、解决问题、效果”等内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
6.“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应按要求填写“刊号、提纲、观点、文章字数”等内容;
(2)“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3)“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
(4)“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7.“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
四、呈报要求
(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鉴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时报送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办事机构将组织专人对呈报的材料逐一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评审条件和呈报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
(二)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的申报人员,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并加盖印鉴;
(三)需委托评审的,按分级管理原则,由相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委托函;
(四)个人、呈报部门一律使用《职称评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审核、呈报,并上报系统生成的数据盘1份,连同《2012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材料上报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2012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申报人员情况表》(附件2)及用excel制表数据盘1份,按规定时间报送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五)呈报材料时,呈报单位要将材料一次性整理好,过期不再受理和补报任何材料,一律不予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
(六)将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成绩通知书(免试审核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试有效证明),依次夹放在《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封面和首页之间。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夹放在《高级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表》尾页和前一页之间。
(七)将学历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奖励、成果证书等原件单独集中放在一个文件袋内。
(八)上报材料所用的盒(袋,不用塑料的)要结实、统一,封面要标注呈报人姓名、单位及材料目录;
(九)申报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要正规,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字、缺页。
五、呈报时间和地点
2012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材料呈报时间为年5月3日至5月28日。请各市、省直各部门(单位)按规定时间,派专人将呈报材料报送省审计厅人事处(济南市共青团路88号,联系人:刘晓敏,联系电话:)。有关文件和表格式样,可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职称评审栏目和山东省审计厅网站()文件下载栏目下查询、下载。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后又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所学专业应是审计或相关专业,取得学历后需继续从事审计工作满3年以上。
(二)任职年限以及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呈报的论文、著作等资料的截止日期为年3月底。
(三)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2002〕235号有关规定执行,评审收费360元。
(四)对评审通过人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颁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编号,各市、各部门(单位)统一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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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全面落实省交通运输厅节能减排战略部署,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交通运输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节约资源、提高能效、控制排放和保护环境为核心,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交通结构、加快绿色转型,强化创新驱动、倡导全民行动,加快建设以综合交通、公交优先、绿色出行、创新驱动、智慧管理为主要特征的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节能减排工作意识
为抓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我局结合市交通运输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节能宣传活动,不断加大节能减排的宣传工作。积极开展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要求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提高节能意识、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引导有条件的运输企业要经常开展节能竞赛活动,搭建道路运输节能信息交流平台,学习借鉴国内外节能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充分发挥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我局广泛宣传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节能技术等。
三、抓好企业申报工作,落实责任到位
要求企业在申报工作中要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强调申报项目要符合入库条件“1、在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者具备实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必需条件,且项目实施地在境内;2、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接受财务审计和社会监督;3、项目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支持方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要求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申请单位需提交材料包括:1、《省省级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入库申请书》(附件1)。2、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组织上报。
四、严格把关节能减排项目初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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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调控作用,加快形成发展新动能,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东营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编制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四新”促“四化”示范企业
1.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3d打印、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地理信息、高端软件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拥有自主产权,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且新技术及技术服务收入占比超过80%的企业。
2.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市内同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前5名的企业。
3.以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等为重点的高技术服务业;以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为重点的科技服务业;以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节能环保服务、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和品牌建设等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市内同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前5名的企业。
4.网络经济、数字经济、信息经济、共享经济以及军民深度融合等领域,市内同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前5名的企业。
5.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智能工厂、智能车间、供需对接、资源整合的供应链协同平台等试点、示范,利用新技术改造传统管理、生产等环节,在全市或同行业起到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并取得市级以上试点示范称号的企业。
(二)“四新”促“四化”示范项目
1、高性能计算、人工智能、传感器、虚拟现实等关键核心技术应用项目,工业云计算和大数据产业链项目,基础软件、高端工业软件研发项目。
2、高端石油装备、石化装备、海洋装备、农机装备、动力机械等成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项目。
3、新能源电池、汽车电控技术项目,动力电池、关键总成、驱动电机系统等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
4、碳纤维、石墨烯、生物基材料、高分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磁性材料等新材料项目,有色金属精深加工项目。
5、延伸拓宽石化产业链条的特种橡胶、特种纤维、特种工程塑料、前沿新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高端化工材料项目。
6、新型工业电商、军民深度融合、共享经济、平台经济、个性化定制、云智造等新业态新模式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额度
采取定额奖补形式,“四新”促“四化”示范企业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四新”促“四化”示范示范项目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四新”促“四化”示范企业。申报企业须在东营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逐年递增,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各类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规划、布局,技术水平高、发展前景好,安全环保节能质量水平高。同等情况下,市级及以上百年品牌重点培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优先认定。
(二)“四新”促“四化”示范项目。各类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规划、布局,技术水平高、发展前景好,安全环保节能质量水平高。技术类项目应为2017—2018年完成研发并实现产业化。平台类项目应为2017—2018年投入运营并取得较好成效。军民融合类项目应为2017—2018年完成建设并取得较好业绩。软件类项目应为2018年前完成研发,并取得知识产权,于2018年投入使用并取得较好业绩。
(三)每个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只限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以上财政资金扶持的,本次不得申报。
(四)技术类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应为发明专利。
四、组织程序
(一)申报企业对照条件和要求,编制申报书,按照属地关系向县区工信部门、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项目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并予以通报。
(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属开发区有关部门对所申报的企业、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填写《东营市“四新”促“四化”示范企业汇总表》、《东营市“四新”促“四化”示范项目汇总表》,并将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评审结果等进行综合审查,择优提出拟公布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名单,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对正式公布的“四新”促“四化”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东营市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十条意见》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四、申报材料
(一)东营市“四新”促“四化”示范企业
1.《东营市“四新”促“四化”示范企业申报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
4.创新平台、试点示范认定文件;
5.发明专利证书;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东营市“四新”促“四化”示范项目
1、《东营市“四新”促“四化”示范项目申报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
4、创新平台认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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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精神和正在实施的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执行情况,我委决定在*~*年期间,继续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生物技术、西部、新材料、民用非动力核技术、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汽车电子等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有关专项的实施原则、总体目标等,仍按照我委于*年~*年分别的有关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公告(或通知)执行,有关重点和申报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近期实施重点内容
(一)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重点是围绕选育具有明显增产和改善品质的农、林、牧、渔良种快繁技术,以及畜禽疫病诊断与疫苗、生物制剂的产业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的技术进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二)生物高技术产业化及结构调整专项
生物高技术产业化重点一是重要的化学合成新药、基因工程药物和现代中药;二是具有介入治疗等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特征的生物医学工程产品;三是支持应用发酵工艺、酶工程等生物技术,使生化工业生产过程减少污染、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纯度)的工业微生物(利用发酵工艺实现绿色生产过程)产业化。
生物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是优化我国生物产业结构,促进生物产业技术升级,为生物产业的快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支持重点一是充分体现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形成产业规模的重大项目;二是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引进技术消化创新,并参与国际竞争,开发国际市场,产品具有出口潜力的重大项目;三是有利于培育龙头企业,促进产业集聚,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大项目。
(三)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重点是围绕铝合金预拉伸板、钛及钛合金板材、高温合金、复合材料四类对国防建设、重大工程和产业结构升级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大宗材料开展产业化,解决当前航空、航天、交通运输、机械制造领域大型结构件制造关键材料的短缺问题,在未来3~5年内,努力促使我国上述四大类材料的产品质量与综合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促使我国中高厚度铝合金预拉伸板实现年产万吨规模化生产、高质量钛合金板材实现5000吨规模化生产,促使高性能镍基高温合金粉末和部件实现年产百吨级产业化、高性能碳纤维实现百吨级产业化。
(四)民用非动力核技术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重点是围绕新型放射性诊断、治疗装置与药物,新型辐照加速器等辐照装置、同位素及其应用开展产业化,促进核技术在医疗、卫生、环保等领域的应用。
(五)城市节水和海水利用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重点是开展海水直接利用、工业水循环利用高技术和装备产业化。主要包括海水循环冷却等先进技术及其专用新材料、新产品、新装备的工程应用示范和产业化;新型节水技术及废水资源化技术产业化,以期使有限的水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
(六)西部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重点主要包括特色生物资源开发转化、特色矿产资源的开发、转化及其节能、环保技术的开发、产业等。在专项组织实施中,要突出生物技术、先进适用技术与资源优势的结合,提升西部工业的技术水平,促进西部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资源的转化增值和优势特色高技术产业发展。
(七)汽车电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重点是突破汽车电子关键技术和推进关键产品的产业化,主要包括汽车设计、制造、实验的cad/cam/cae软件;车载系统:包括车载信息系统、车载网络系统、车载智能多媒体系统等;汽车电子基础器件:包括电子控制单元(ecu)、各种传感器、执行器、核心芯片等。
二、专项进度安排和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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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我委决定组织实施*年度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实施的原则
(一)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相关任务和要求,加强与相关产业规划相衔接。
(二)以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为突破口,以解决关键重大技术问题为重点,以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为目标,着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坚持自主创新,加强企业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结合,力争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增强产业的竞争力。
(四)要突出重点、力求突破,项目的实施要能够积极引导和带动产业技术升级。
(五)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组织协调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整合开发力量,创新开发机制,提高开发质量和水平。
二、重点开发内容
(一)节能关键技术方面:开发钢铁冶金设备节能技术,发电设备节能技术,重点包括开发大型钢铁厂冶金设备和大型发电厂设备降低厂用电耗、热耗和其他能耗技术,以及能量综合回收技术,目标是为降低吨钢能耗和供电能耗提供技术支撑。
(二)清洁生产关键技术方面:开发水泥制造业粉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减排与利用关键技术;大型密闭式电石清洁生产技术及电石炉尾气提纯与处理关键技术;电动工具用高功率电池和无汞扣式碱锰电池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竹材制浆深度脱木素蒸煮和清洁漂白技术;发酵行业玉米深加工副产物发酵耦联清洁减排关键技术;制革保毛脱毛及浸灰、铬鞣液循环利用关键技术。
(三)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方面:开发复杂多金属共伴生矿高效开发利用技术、冶炼过程中稀有稀散元素提取技术、低品位红土镍矿高效利用关键技术、金属矿山二次资源中有价元素高效捕收技术。
(四)现代化工关键技术方面:开发精细化工产品关键技术和精细化工中间体关键技术;新型合成技术,新型催化技术和生物化工技术。
三、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请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我委颁布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43号)要求开展组织、资金申请报告编制(编制要求附后)和申报工作,同时汇总相关申请材料,报我委。
(二)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承担项目所需的研究开发以及相应的经济实力,具备专项开发的前期基础,鼓励产学研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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