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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优秀教研组申报材料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29

语文优秀教研组申报材料

语文优秀教研组申报材料 第1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有2420个字,预计阅读时间为7分钟,共有279位用户关注,41人点赞!

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激励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在学校综合改革和实现追赶超越中奋发有为、积极进取,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秀的业绩迎接党的,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6周年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定信念跟党走·同心献礼

二、活动时间

5月17至7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西外先锋”评选活动。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充分展示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良好形象,激励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奋发进取、勇于奉献,努力营造“创先争优,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决定在“七一”评选表彰一批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四个一流”建设、服务师生员工、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二)开展2017年度党建研究立项申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工作创新,不断提升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科学理论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党建研究立项申报工作。通过党建研究,努力将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成果,运用先进理论指导党建工作实践。立项申报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三)开展“讲述身边共产党员的故事”和“‘三爱’主题学习研讨和实践活动风采录”汇编学习推广活动。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爱”主题学习研讨和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上学期我校开展了“讲述身边共产党员的故事”典型事迹材料和“三爱”主题学习研讨和实践活动风采录征集活动。“七一”前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分党委(党总支)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优秀故事和风采录,汇编成册,在全校范围内印发,组织学习、宣传推广。

(四)开展“十佳主题党日”评选活动。主题党日是党员活动的重要载体,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以建党96周年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于6月20日前开展形式多样的“七一”主题党日活动,提前报备活动时间。活动结束后,党支部填写“西安外国语大学十佳主题党日申报表“(附件1)”,分党委(党总支)遴选后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组织部邮箱,每个单位限推荐1个,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予以表彰。

(五)开展党建工作精品项目评选活动。为提升全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挖掘基层党建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打造西外党建品牌,决定开展党建工作精品项目申报评选活动。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总结凝练基层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创新做法或品牌项目,认真组织,积极申报,于5月30日前将“西安外国语大学党建工作精品项目申报表”(附件2)上报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组织部邮箱,每个单位限推荐1项,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予以表彰并向全校推广。

(六)举办党组织书记讲党课评比活动(承办:商学院)。为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打造一批精品专题党课,学校决定于6月在全校开展一次党组织(分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讲党课评比活动。各分党委(党总支)围绕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党史国史、世情国情、家教家风、思想政治、社会道德等主题,组织开展讲党课初赛,评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全校决赛,最终根据比赛情况,择优予以表彰。比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举办“e起学党的知识”竞赛活动(承办:日本文化经济学院)。学校“西外党旗红”微信公众平台将于6月初上线运行,届时将以此为载体,采取网上互动答题的方式,于“七一”前在全校范围内举办“e起学党的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知识竞赛,提升广大师生的社会主义道路认同感、民族自豪感和西外归属感,进一步坚定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学校将根据比赛情况,择优予以表彰。比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举办“党在我身边”微视频制作大赛(承办:新闻与传播学院)。“七一”前,在全校范围内,面向全体师生举办“党在我身边”微视频制作大赛,由各分党委(党总支)通过挖掘身边的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或党建活动,制作参赛微视频,以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的声音,树立党的形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先进典型的事迹和榜样的力量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活动结束后,党委组织部将遴选部分优秀作品在“西外党旗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展示,并择优予以表彰。比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举办“为党庆生”多语种祝福语录播活动(承办:西方语言文化学院、东方语言文化学院)。发挥专业优势,展示外语特色,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师生积极参与“为党庆生”多语种祝福语录播活动,采集来自不同国家的外籍教师、留学生以及不同语言专业的国内教师和学生对建党96周年的祝福与感受,通过录音、视频的方式在校园广播站和各类微信公众平台播放,进一步教育引导全校师生知党情、感党恩、跟党走,为建党96周年献礼。

(十)开展“同心同向,助力脱贫”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承办:校团委、英语实验基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委高教工委关于脱贫攻坚的整体要求,结合我校2017年工作部署,决定开展“同心同向,助力脱贫”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一批党员师生和统战专家,于“七一”前后赴我校对口扶贫单位镇坪县城关镇白坪村、结对帮扶单位旬阳县等开展志愿服务,在旅游规划、产业扶贫的同时,带领贫困地区的孩子走出大山,到西安高校、文博场所等参观学习、开拓视野、激发梦想、扶贫扶志。由校团委牵头,今年暑期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积极开展“三下乡”等志愿服务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分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各基层党支部要以中国共产党建党96周年为契机,结合学习工作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富于创造性,精心设计方案,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支部全体成员参与其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语文优秀教研组申报材料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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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内重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名额);

3、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申请人毕业学校是“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可优先考虑;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或直博生。

二、招生专业

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其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可以接收直博生。

三、申请及审批程序

(一)外单位推荐免试生和直博生须准备以下推荐材料,其中推荐免试生申请人于9月底前将材料直接寄送至所申请学院的研究生秘书处,直博生申请人于9月底前将材料直接寄送至研招办: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免试生资格证明;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免试生大学本科前三年(五年制院校应为前四年)所修课程成绩证明及该生所在专业(班)总人数及其名次;

4、所在学校对免试生思想表现、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的评价;

5、推荐免试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外校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下载推荐免试生申请表,经所申请学院审批同意签字盖章后,交到我校研招办。

6、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二)我校接到上述全部材料后,推荐免试生由学院审核材料并组织复试,对合格者发给免试生同意接收函,由免试生本人交回推荐学校办理有关手续。直博生由研招办统一组织。

(三)拟接收的申请者在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后须尽快将盖章后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下称推免生登记表)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最迟不得晚于教育部规定的最后接收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申请者收到《推免生登记表》后,从推荐学校教务部门获取报考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院系所、专业、录取类别(非定向)等信息要严格按照拟接收函确定的内容填写;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

四、录取

(一)录取通知书于入学当年6月中旬寄发;

(二)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 单位代码:10010

电话:010-64450293 010-64433759 传真:010-64414694 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

化学工程学院 64434783 songcy@mail.buct.edu.cn 宋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4433854 muxy@mail.buct.edu.cn 牟老师

机电工程学院 64434735 wangqf@mail.buct.edu.cn 王老师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64413467 shangy@mail.buct.edu.cn 尚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 64448681 zhyan@mail.buct.edu.cn 张老师

理学院 64437866 guohz@mail.buct.edu.cn 郭老师

语文优秀教研组申报材料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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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专项计划4 名左右,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10 名左右,与科

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20 名左右。

2014 年博士生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含资格审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

一、普通招考(含资格审核制)招生方式

(一)报考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⒉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获得硕士学位(含专业硕士学位)者(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⑵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4 年9 月1 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⑶同等学力者

①获得学士学位6 年以上(截止到2014 年9 月1 日);

②取得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2005 年6 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 分以上);

③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位必修课程(以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

方案为依据,附研究生培养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

④近3 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同时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报考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另须填写《同济大学以同等学力

报考博士研究生审批表》,并提供上述条件证明材料方可报考,上述报名材料须于2013 年12 月31 日前寄(或送)

至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⒊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⒋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⒌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⒍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

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名时须征得工作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一旦录取,考生需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

的关系,办妥各种手续,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同意签署定向就业培养协议,造成不能录取等

后果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⒎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

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2014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于2013 年12 月31

日前寄(或送)至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⒏报考工程博士的考生,请按照《同济大学2014 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所要求的条件和程序

进行报考。

(二)招生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二种。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⒈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可

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时可自主择业,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

按照学校研究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⒉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

单位工作。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不纳

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就读期间不能转变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参加“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博士研究生,

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除“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非在

职考生外,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不纳

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建议在报考前,考生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信息。

⒈ 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

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13 年12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报名考试费:250 元

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yjszs.tongji.edu.cn 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照片和报名材料(历届生

的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应届硕士生的研究生证扫描件),确认提交后交纳报名考试费,打印“同济大学2014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⒉报名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招生处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⒊资格复审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2014 年3 月14 日(8:30—16:00),凭本人二代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

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凭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

供报名条件中所要求材料的原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到同济

大学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

(四)初试(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及考试)

⒈初试科目: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均为笔试,每门满分100 分。

⒉初试时间:2014 年3 月15 日;

⒊初试地点: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 号)

(五)复试(各院系组织)

我校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院系确定。

⒈复试内容:1 门专业课,笔试,满分100 分;综合复试满分300 分,具体包括专业外语(一般为笔试,满分

50 分)、外语口语和听力(口试,满分50 分)、专业综合(形式为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结合,满分100 分)和复试材

料评价(满分100 分)。

⒉复试时间、地点:由各招生院系安排,具体请于考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

⒊复试材料:“同济大学2014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本科及硕士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

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两位专家的推荐书、硕士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论

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和自我评价等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提交。

⒋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政治理论和两门硕士学位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时

间3 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

(六)录取

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研究成果

及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考生档案所在单

位调取档案。经审查合格,发给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于2014 年9 月入学。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直接攻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带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特别提醒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考生必须当年入

学,不能保留入学资格。

(八)学制和修读年限

学制3 年,修读年限最长为6 年。

(九)博士生资格审核制招生程序

我校继续在部分院系开展博士生资格审核制试点工作,该类博士生招生院系、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等请查看《同

济大学2014 年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核制试行办法》。

(十)关于参考书目、复习资料、考前辅导班和历年试题的说明

我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2014 年普通招考的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

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请考生不要再询问此类问题。

(十一)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列入不

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二、硕博连读招生方式

(一)招生对象、选拔条件和推荐选拔办法

本校在读二年级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异的全日制(即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根据《关于同济大

学2014 年推荐在校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的通知》进行推荐、选拔,在校研究生可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查

看此通知。

(二)网上报名

经院系推荐、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合格的硕博连读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陆同济大学研

究生招生系统yjszs.tongji.edu.cn 完成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照片。

(三)复试

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合格的硕博连读申请人参加院系组织的硕博连读生复试,复试内容为:具体包括专业外语

(一般为笔试,满分50 分)、外语口语和听力(口试,满分50 分)、专业综合(形式为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结合,满

分100 分)和复试材料评价(满分100 分)。

参加复试时须向复试小组提交复试材料,包括本科及硕士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

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两位专家的推荐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和自我

评价等。

(四)录取

复试合格者并公示7 天后无异议者录取为春季或秋季入学硕博连读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

(五)学制

学制3 年,修读年限最长为6 年。

三、直接攻博招生方式

(一)申请条件

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⒊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用申请者母校推荐免试指标);

⒋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和专业能力倾向;

⒌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新考试体制下cet6 的成绩须≥425 分);

⒍申请专业为我校理、工、医学类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

(二)申请程序见“关于申请攻读同济大学2014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的办法”

通过我校院系组织的复试并被接收为直接攻博生的申请人应到所在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

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用校验码,于2013 年

10 月31 日前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于2013 年11 月10 日至14 日到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未

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申请者不能被录取。

11 月30 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同济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处。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4 年6 月中下旬寄给本人。

学制一般为4.5 年,其中生物医学工程和医学类专业学制为5 年。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荐免

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

四、博士生收费和奖助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 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

电子与信息(085271)和能源与环保(085274)领域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28000 元/学年,其它

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 元/学年。

2014 年同济大学对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有完善的奖助体系,在入学时全

部都可以获得10000 元/学年的全额学业奖学金,该奖学金用于抵充学费。对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

生还可获得18000~22000 元/学年的助学金。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可申请办

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以普通招考(含资格审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我校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在复试阶段均可申

请博士新生奖学金,申请者须填写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博士生在学期间的各阶段,若学业表现突出,

还可申请优秀博士生奖学金。

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yz.tongji.edu.cn)。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为准。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4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单位代码:10247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 号瑞安楼512 室

邮 编:200092 电 话:021-65982944,65982683

语文优秀教研组申报材料 第4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633个字,预计看完需要7分钟,共有190位用户关注,41人点赞!

为充分展示我市科技工作者近年来所取得的学术成果,加强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气氛,促进我市学科发展和学术繁荣,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献计献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我市科技与经济的有效结合,根据《**市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决定举办**市第八届优秀学术论文征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市市属、县(市)区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会员;有关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

二、征文内容:

理、工、农、医等自然学科、交叉学科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创新观点,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学术研究成果。

三、征文要求:

1、参加本届优秀学术论文征评的论文是本人于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在有关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过的论文。

2、参加评选的论文由各学会在本会评选择优的基础上,向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上报;县(市)区参评论文由当地科协组织初评后,报送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论文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直接报送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所报论文一式四份(a4纸打印件)。电子版论文在主题中须标明所属学会、姓名、论文题目发至yckpw@。

4、论文报送截止日期:2007年9月30日

四、评选标准:

1、选题新颖、科学,有独特见解,有前瞻性、针对性、可行性、实用性。论点明确、鲜明,紧扣主题。

2、论证充分严密,论证过程符合逻辑,思路清晰,语言生动简练。论据准确可信,理论材料引用要具权威性,有针对性;事实材料的引用要真实,且具典型性。

3、论文要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的经验、问题、规律和对策,在理论上有一定深度,在实践中有一定的社会价值。结论的得出自然合理,表述明确严谨。

五、评选与奖励:

1、论文按卫生、农业、教育、综合分为四个学科,聘请有关学科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评论文的评审。

2、评选出的优秀学术论文由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科技领导小组组长为市政府市长)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六、组织工作:

为确保本届优秀论文征评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市第八届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委员会。

**市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市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促进人才成长、学科发展、学术繁荣、科技进步,实施科教兴银战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优秀论文奖的评选坚持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并重及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创新,促进科技和经济的结合,繁荣我市的科技事业。

第三条**市优秀论文奖为市级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成立**市优秀论文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委会)。市评委会由市有关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自然学科、交叉学科(或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学者组成。

第五条市评委会下设办公室,承担评审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协)。

第三章申报

第六条凡在**市的科技工作者和学会会员的论文均可申报,与外市人员合作的论文,我市科技工作者必须是第一作者。外市作者受我市有关单位委托承担我市有关项目的研究成果也可以申报,但要提供委托方的证明。

第七条**市优秀学术论文奖每两年申报评审一次。申报参评的论文是评审年限范围内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

第八条申报参加**市优秀学术论文奖的论文,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结论准确、语言简炼、逻辑性强。

第九条凡要求参加论文评审的学会会员及有关科技人员,必须由论文第一作者提出申请,并详细填写申请表,学会会员可向所在学会申报,没有参加学会的科技工作者可以直接向市评委会办公室(市科协)申报。

第十条数人合作的论文,申报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署名次序应与时一致;以协作组、课题组申报的论文,必须署主要完成人名字,人数不超过5个。

第四章标准

第十一条**市优秀学术论文奖采用等级制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数额根据论文申报情况而定。

第十二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标准为:

(一)凡在理论上、学术上处国内先进、区内领先地位,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论文;或对本学科发展有重大学术价值的论文为一等奖。

(二)凡在某一研究领域中有创新的观点,其学术水平属区内先进、市内领先地位;或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有较大影响的论文为二等奖。

(三)凡具有一定的学术理论观点,其水平属市内先进、行业领先地位;或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能产生一定影响的论文为三等奖。

第五章评选

第十三条评审工作按专业评审组(初评)和市评委会(终评)两级进行。所有申报论文均需逐级参加评审。

第十四条专业评审组(或学会)对论文进行认真审阅,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一、二、三等奖。每篇论文按水平高低,得票多少列出顺序。

第十五条各评审组(或学会)在初评的基础上推荐报送一、二、三等奖各若干篇,其中一等奖不超过申报论文总数的10%;二等奖不超过总数的20%;三等奖不超过总数的30%;

第十六条市评委会根据专业评审组(或学会)推荐,对一、二、三等奖进行终评,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得票超过评委的半数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评选获奖的论文将通过有关媒体公示。

第十八条专业评审组评出的一、二、三等优秀论文在向市评委会推荐上报时应附下列材料:

(一)收到全部参评论文目录清单1份(论文清单应包括专业评审组名称、论文题目、作者姓名、职称、单位);

(二)评审组人员名单一份,投票结果材料l份;

(三)论文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封面(要有刊号)及目录l份;

(四)论文申报表、评审组评定等级、评语及论文各一式4份(论文一律用中文书写)。

第六章奖励

第十九条**市优秀学术论文奖本着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优秀论文奖由市科技领导小组发文公布,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第二十条市评委会办公室向获奖者所在单位书面通报获奖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论文作者考核、晋升、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及参评各种奖励的依据之一。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一条凡申报人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及多头评奖的获奖者,由市评委会撤销有关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并通知其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获奖论文因知识产权、署名权等引起的纠纷,由获奖者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市评委会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认真执行评审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和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团结协作,秉公尽职,按时完成评审工作。

第二十四条评审人员如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撤销其评审资格。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评委会负责解释。

语文优秀教研组申报材料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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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科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主持“申请考核制”博士选拔工作,组长为刘玉斌教授,组员为孔勇发教授、罗延安教授。成立审核小组,负责严格审核申请人材料,组长为罗延安教授,组员为王菲斐老师。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考评,组长为被申请导师,组员由5名以上本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构成。

一、选拔范围条件

1、普通招考的博士考生(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

2、博士申请导师为南开大学讲席教授、杰出教授、英才教授、入选国家教授。(许京军,田建国,王慧田,李宝会,廖益,陈志刚)

3、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4、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5、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6、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7、参加推荐选拔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应具有科研成果(发表学术论文或者参与科研课题)。

8、参加推荐选拔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必须修完所有主修课程,主修课程不允许挂科。

二、选拔步骤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院审核

(1)学院管理教师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2)“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审核申请材料的成绩,一般按招生指标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学院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天。

4、综合考核

学院组成包括申请导师在内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5名以上教授组成,负责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注重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包括笔试与面试两个部分。其中,笔试为两门专业课考核(考试科目与招生简章相同),面试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对学生进行不少于20分钟的面对面考查(含英语)。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各占50%。根据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十天。

5、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天。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选拔时间

1、“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2、考生须于2015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物理科学院及泰达应用物理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以快递方式邮寄。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物理科学学院三教教学科研办公室,王老师收,电话:022-23508052。

语文优秀教研组申报材料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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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员在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国外留学的考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2)应届硕士毕业生(双证,须在2016年8月底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名时须使用居民身份证报考。

6、考生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交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试前学校参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确定具体要求。

(二)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除满足(一)中第1、3、4条规定外,已取得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除满足(一)中第1、3、4条规定外,本校二年级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可申请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

(四)以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条件:

除满足(一)中第1、3、4条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所在高校为211 高校或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或获得国(境)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者;

2、应届硕士毕业生(双证,须在2016年8月底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者理工类专业的硕士毕业生(须是2013年5月1日以后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者国外留学且所学专业为人文社科类专业者须2015年7月1日以后获得硕士学位;

3、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专业目录中所列学科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

三、招生类别

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别。

1、非定向就业:被我校录取的所有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进行脱产学习。录取的在职考生,须辞去原单位工作(提供离职证明材料)。

2、定向就业:招收对象仅限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考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四、报名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逾期不予办理。

直接攻博生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并缴费,因此不用再进行本次博士生网上报名。

1.时间:2015年12月1日—31日

2.考生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标准:350元/人),打印《湖南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具体的报名要求和流程请查阅报名系统网页的相关通知。

3.考生在网上提交的材料扫描件:身份证;硕士研究生证;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具体提交的材料类别请查阅报名系统网页的相关通知。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并按要求打印。

《学位证书认证报告》: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

5.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应向研招办提交登记表(需加盖所在省教育厅的民教处公章)。

(三)注意事项

申请-审核制方式和普通招考方式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一。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按网上报名公告的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在支付报名考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报考或不能参加考试者,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提交材料

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向报考学院的研究生办公室寄或送以下材料(原件在复试前提交学院审核):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③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④硕士课程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⑤考生参与科研、、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

⑥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⑦自我评价书;

⑧两份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六、考试与评价

(一)普通招考的考试与评价

1.初试

考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

考试地点:湖南大学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3月11日—18日,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外国语科目采信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学校不再统一组织外国语科目的笔试(注:由于我校第一次采信wsk成绩和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目前外语成绩要求暂不能确定,复试前我校根据报考考生提交的外语水平成绩证明与招生计划来确定)。考生可提交2014年或2015年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的成绩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成绩。

计划参加2015年下半年的全国外语水平考试和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考生,可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点联系方式并咨询报名事宜: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网站(sk.neea.edu.cn/wyspks/index.jsp),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网站(cet.edu.cn/index.php)。

初试科目:两门专业课。

专业课的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学校不统一指定专业课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复习资料,不提供历年试题。

2.复试

时间:2016年3月20日—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安排。

复试费:120元/人,支付方式:网上支付。

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由学院进行复审。经学院复审合格后,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的学术水平考查、外国语能力测试、材料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格检查。

(1)学术水平考查和外国语能力测试

学院的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材料评价

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材料评价结论是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要求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二)直接攻博生的考核办法以《湖南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接攻博)办法》为准。

(三)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办法以《湖南大学2016 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通知》为准。

(四)申请-审核制博士生的考核办法以《湖南大学2016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为准。

七、录取

(一)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原则,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

(三)在拟录取阶段,定向就业博士生须签订定向协议书。

(四)新生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学制

普通招考方式、申请-审核制方式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

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生的基本学制为5年(博士生阶段必须满3年)。

九、学费与奖助

学费:所有博士研究生都应缴纳学费。按照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10000元/生.年。如果物价标准有调整,按新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奖助:为了给博士研究生创造潜心学业、健康成才的环境,我校建立了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助研津贴,资助面达到100%。同时学校面向博士生设置助教岗位。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各阶段,若学业表现突出还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科研能力特别优秀的,列入学校优秀博士研究生资助计划。

十、相关说明

1、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2、考生与所属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原则上只招收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到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4、“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计划”的对口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

5、我校根据专项计划与湖南省农业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6、我校将在网上报名前通过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导师名单及其招生名额,请考生留意查询。导师个人信息可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报考学院网站查询。

7、考生在报考前应主动与导师联系,以便咨询报考信息。导师已招收的直接攻博生或硕博连读生或申请-审核制考生的情况可咨询报考学院或导师。

8、考生同时被我校和外校录取的,必须在 2016 年 5月 20 日前作出取舍并以书面形式告之我校。之后发现重复录取的,我校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

9、请考生及时留意“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报考学院网站上有关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现场确认期间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为准。

10.我校严禁本校任何部门、学院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学院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任何部门、学院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南校区逸夫楼北栋204室

邮编:410082

语文优秀教研组申报材料 第7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1334个字,预计看完需要4分钟,共有157位用户关注,45人点赞!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全国大学(“985”高校)文、理、工、医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所在学校学术型外推免试研究生资格,希望到我校相关学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3、大学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在专业名列前茅,英语六级达到426分或四级达到568分;

4、在学期间曾参加过科技竞赛、学术研究,有获奖、或其他突出表现;

5、申请者若参加我校相关院系的夏令营,经院系夏令营考核优秀者,给予优先考虑;

6、未能达到以上申报条件的特别优秀者(如: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一流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可向相关院系提交证明其学术能力的申请材料,经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研究生院提请直博资格申报。

二、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均一份):

1、南京大学2014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报后生成)。因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推免工作安排滞后,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出具本校还未开始推免工作的证明,复试时提交教务处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申请无效。

2、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报名系统中下载),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3、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均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a.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b.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复印件;

c.获奖证书复印件;

d.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全国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复印件。

三、申请办法:

1、有意者可在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上查阅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先参阅《南京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最终以2014年博士招生简章公布为准),选择相应的一个院(系、所)、学科、专业、导师,于2013年9月5日起至2013年9月16日登陆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gs.nju.edu.cn/mis/tm )进行网上报名,并及时打印、复印(统一用a4纸)有关申请材料,于9月20日以前寄(或送)达(9月20日前要到,含20日)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于2013年9月30日前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其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复试一般安排在10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以院(系、所)通知为准。我校对体检合格(可在我校医院或本人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复试优秀、又在接收名额之内者发给接收函(寄给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

3、取得直接攻博接收函者,请于10月10日至30日,凭推免校验码到中国研招网报名,无须参加现场确认。并请关注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站的报名信息,并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确认博士生报名信息,完成报名工作(预计次年3月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南京大学将向新入学优秀博士研究生提供高于学费标准的优厚奖、助学金。博士生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参照国家和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收费相关文件、南京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院系相关规定。

5、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通报本人所在学校。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 邮政编码:210093

咨询电话:(025)89683251,83592951,83592729

语文优秀教研组申报材料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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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各高校2017年考博考试时间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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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起,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将试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旨在通过科学与公正的选拔机制,强化对科研能力、学术潜质的考察,提高博士生招生质量。

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学院统一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报名者须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资格报考。(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3、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二、申请材料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5年10月中旬开始,届时详见博士报名公告(网址:grs.pku.edu.cn/zsxx/wsbm/)。

2、纸质材料提交

按学校要求时间2016年1月8日17时前送达,请申请者按如下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admission.pku.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报名表》(考生在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时可以在以下方式中择其一填报导师:1、填报导师并标注不接受调剂;2、填报导师并标注接受调剂;3、标注接受调剂不填报导师。上述信息请在报名表的首页手写注明);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如果学位是在国外获得,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两位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方向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下载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7)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2013年1月1日以后获得的以下至少任何一项,须在复试时查验原件):

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另定)

②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80分及以上;

③toefl成绩85分及以上;

④雅思(学术类)成绩6.0及以上;

⑤wsk(pets 5)考试合格;

⑥gre成绩280分及以上;

⑦本科或硕士阶段为英语专业;

⑧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并经教育部认证中心认证;

其他语种申请人只包括学校规定的俄语、日语、法语、德语,需提供语言水平证明,由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评估和认可。若无相应外语能力证明,所有其他语种均须参加北京大学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入学考试。

(8)若有已发表或已被接受的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已接受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接收函复印件);

(9)能证明本人的科学研究及学习能力的其它相关材料;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务办公室教务老师收。联系电话:62765797。为保证材料准确送到,请使用 ems 或顺丰速递。

三、审核程序

(一)材料初审

学院教务办公室根据上述报考条件要求,对申请人申报资格进行初审。通过后,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组织招生专家组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按照不超过招生人数 300% 的比例筛选出优秀候选人,进入学科复试阶段。

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预计于 2016年3月上旬在考古文博学院主页公布。

(二) 学科复核

学院将对申请者采取笔试与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差额复试,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科研素养、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及协作精神等。学科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按方向分类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60分及格。考试科目如下:

旧石器时代考古、新石器及夏商周考古、汉唐考古、宋元考古、宗教考古、陶瓷考古、中外文化交流考古、科技考古等方向:中国考古学

博物馆学(含藏品研究)、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科学、建筑考古等方向:文化遗产保护

2、根据笔试科目分两组进行面试,每位申请者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60 分及格。面试时申请人须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建议10-15分钟),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3、笔试占40%、面试占60%,任意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文科加试科目为哲学,理科加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1、由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合格考生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在考古文博学院主页公示10个工作日。

四、监督机制

我院成立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主席,院长、本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为成员。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统一管理,包括:制定“申请-考核制”的实施办法、确定招生名额使用方法、公布院系招生说明、确定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确认复试名单、组成复试小组成员以及监督检查本院系的博士生招生情况等。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考古文博学院学院网站《2016年考古文博学院导师目录》。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等要求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和考古文博学院的网上通知,恕不另行通知。

六、招生咨询

我院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archaeology.pk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10)62765797

招生咨询邮箱:wbxyjw@pku.edu.cn

语文优秀教研组申报材料 第9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1788个字,预计看完需要5分钟,共有195位用户关注,33人点赞!

申请人须按照《北京大学 2018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和本说明要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材料通过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的申请人获得复试考核资格,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 6 年(到 2018 年 9 月 1 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及良好的英语水平,应具备利用英语进行科研、论文写作以及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报名申请

1、网上申报。2017 年 10 月 16 日 12:00 至 12 月 8 日 12:00 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材料寄送。申请者在 2018 年 1 月 8 日 17:00 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共计 9 项(邮寄只接收 ems 或顺丰快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 5 号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202 室。电话: 010-62751475;并请务必在申请资料封面及快递备注中注明申请专业和培养学院,即“申请现代农学院-应用经济学(农村转型经济学)专业”,“国家发展研究院-相关申请专业”):

(1)《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在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学位证明文件,经确认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下载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7)两封本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下载网址: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等原创性研究成果,反映优秀的学习与工作成绩的其他证明材料;

(9)三年内(2015 年 3 月 31 日后)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以下任选其一: a)“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成绩 70 分以上(考试具体安排请关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通知); b)toefl 成绩 100 分以上(ibt); c)gre 成绩 320 分以上; d)gmat 成绩 650 分以上; e)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 580 分; f)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g)雅思成绩(a 类)7 分以上; h)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3、申请者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选拔方式

1、国发院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招生专家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候选人。

2、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差额考核,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 3 月中下旬。申请人须向复试专家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面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拟初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四、监督机制

1、国发院将成立博士招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统一管理。

2、选拔过程接受学院招生监督小组和学校的监督,并由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受理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事宜。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其他事项,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在学校奖助等待遇的同时,国发院依据学院制度提供优厚的学院奖助金、国际交流机会和资助、学术发表奖励等。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语文优秀教研组申报材料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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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从2016年起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该制度旨在以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导师群体的智慧和自主权,通过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全面考核,不拘一格地发现和选拔创新型优秀人才。为确保我所“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考核和选拔程序,研究所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报考条件并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秋季入学博士网上报名的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两年学制或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根据报考方向进行一门加试。

(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硕博连读转博考生和直博生不适用此简章的方案。

1、我所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

该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条件、报考材料、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等均与《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一致,请见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报考材料请寄至北京基因组研究所研究生部,截止时间: 网上截止日期。考试科目中,外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专业课考试科目见2017年我所博士招生目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值均为100分。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我所招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必须为全日制脱产学习非在职博士生。

2、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研究所具体要求报考。

3、在高校取得学术型推荐免试外推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研究所面试审批后可以按直接攻博方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简称为直博生),具体录取条件见研究所推免生招生简章。已被确定录取的直博生,必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推免报名。

(三)我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非在职博士生。

二、报名及申请材料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报名申请材料

1、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生材料清单(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需签署本人姓名)。

2、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签字件。

3、《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须双面打印,签署本人姓名)。

4、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由推荐专家填写后密封,在封口签字,由考生转交)。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若为复印件,须重新加盖学校公章(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6、非应届硕士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同等学力人员免交);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

8、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或其他研究成果及获奖情况。

9、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0、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所网站/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相关下载)。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规定提交有关条件证明材料,及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专家推荐信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除外,签字页须手签后扫描)按顺利整理为一个pdf文档,在2016年12月30日17:00前发送至bigphd@big.ac.cn,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文件名及邮件名,如“144306116700001张三”。

所以材料签字纸质版原件在参加综合考核报到时直接交由北京基因组研究所研究生部审核备案,复核通过方可参加综合考核。

报名材料作为审核和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请各位考生务必按要求提交,报考材料不予退还。

四、材料审核

审核分为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两部分,研究生部负责形式审核。研究生部负责在基因组所招生与培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研究所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核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核。

形式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对报考材料进行真实性、完备性、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

学术审核:学术审核重点审查考生的专家推荐书、学习成绩单、学位论文、发表的学术论文、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报告、专利、获奖情况以及考生的科研经历、研究兴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全面衡量考生的能力和培养潜力。

形式审核和学术审核均通过者,为通过资格审核,发放综合考核通知。2017年1月初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考核环节。综合考核时间:2017年1月底之前,具体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申请-考核”外国语:英语文献阅读及理解。考试时间3小时,闭卷,满分100。考生可以查阅纸版字典,但严禁使用互联网。

2、“申请-考核”业务课:考试时间共3.5小时,闭卷。

(1)业务课一:综合性试题。10个概念性试题及10个原理性试题。考生从中各选5题,满分100。

(2)业务课二:开放性试题。设计研究方案类试题,考生须给出总体研究思路和理论依据,满分100。

(二)面试

1、面试专家组面试:英语口语及阅读理解;业务能力面试答辩:考生须准备15分钟左右的ppt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专家组提问和答辩时间为15分钟左右。满分100。

2、拟报考导师面试:由导师自主决定所实施的形式,但面试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并对考核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满分100。

3、同等学力按照《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进行加试。

六、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

所有考生的体格检查及心理测试面试时由我所统一组织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由“申请-考核”外国语、“申请-考核”业务课一、“申请-考核”业务课二、面试专家组面试成绩和导师面试成绩组成。

各项考试成绩比例分配:“申请-考核”外国语成绩占30%、“申请-考核”业务课一成绩占15%、“申请-考核”业务课二成绩占15%、面试专家组面试成绩占20%、拟报考导师面试成绩占20%。

研究所招生与培养领导小组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成绩,并结合政审、体检结果、心理素质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八、报考费用

无考试报名费。初复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及体检费自理。

九、入学注册

1、被录取的考生应在研究所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学资格等方式延期入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基因组所研究生部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公示与监督

拟录取的学生名单将在研究所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天。公示期结束后报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进行二次网上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经中国科学院大学审核确定录取,发放录取批件,研究所收到录取批件后,即可向考生发放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印制的博士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期间,北京基因组研究所接受考生投诉的电话为:010-84097410,邮箱为:wangcp@big.ac.cn。

十一、学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所有博士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十二、其他

1、本简章未尽事宜参照《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执行,本简章如有与国家和中国科学院大学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2、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招生和培养单位不承担责任。

4、请随时关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admission.ucas.ac.cn)关于博士研究生报名的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国科学院大学网上报名),及我所网站关于招生考试的通知。

5、申请表格及网上填报的本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自行承担不能及时取到准考证等一系列通知的后果。

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博士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0167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1号院104号楼

单位邮编:100101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刘明娟 王彩平

电话:010-84097415,010-84097410

传真:010-84097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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