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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浙政发〔**〕35号),进一步做好我省的节能降耗和工业节水及工业污染治理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节能、工业节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浙财企字〔**〕10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申报**年度节能、工业节水专项资金和清洁生产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节能、工业节水专项资金
(一)申报内容
1.节能。突出抓好高耗能行业和高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年节能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以下方面:
(1)工业和生活锅炉及系统更新改造。针对在役锅炉单容量小、设备陈旧老化、运行效率低的问题,采用循环流化床等高效、低污染工业锅炉替代低效落后锅炉;以及采用集中供热的方式替代工业小锅炉和生活锅炉。
(2)电力生产、输配与热力系统降耗。实施降低供电煤耗、厂用电率和电网损耗;优化发电企业机炉结构,辅机系统改造,推广背压气轮机拖动、等离子点火等节电新技术;推广热电企业集中供应压缩空气和分布式热电冷三联供等节电新技术。
(3)余热余压利用。在钢铁、建材、石化三大重点用能行业采用余热、余压利用技术等。
(4)重点用能单位能量系统优化改造,重点推动电力、纺织印染、造纸、冶金、建材、石化等高耗能行业的耗能设备、耗能工艺的节能改造等节能重大示范项目。
(5)推广应用绿色照明技术与产品等。
(6)推广应用太阳能节电技术与产品等。
2.工业节水。工业节水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扶持重点、扶持方式等按照《暂行办法》执行。具体内容包括:节水效果明显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废水重复利用技术和中水回用技术,利用雨水、污水、矿井水等;开发和利用海水等非传统水资源,替代淡水资源;开发和推广低水耗的用水产品等。
(二)选项原则
1.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政策,符合《**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和《暂行办法》要求。
2.紧紧围绕专项申报内容和《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根据我省节能改造目标和工业节水重点方向,要求节能、节水技术先进、实用,效果明显,并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3.在全省、全国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有示范和辐射作用,有助于提升节能和工业节水的整体技术水平,有利于促进全省节能降耗目标的完成。
4、企业综合实力较强。企业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近2-3年经济效益较好,企业银行信用等级优良,项目资本金落实。
5.符合《**省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办法》及《**省能源利用监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优先支持省重点用能单位申报的项目。
6.优先支持**年至**年度实施完成的项目。
7.**年已获省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年原则上不予考虑。
(三)申报材料
1.各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和财政局联合上报正式申请文件(省级单位由主管部门或集团总公司拟文并上报申请文件,萧山区、余杭区需经杭州市转报),并填报**年度**省节能、工业节水财政专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作为附件。
2.项目申请单位需上报的材料:
(1)**年**省节能、工业节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2)项目实施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项目的主要内容,技术先进性,项目完成情况及成效等;
(3)项目投资明细清单(见附件3),相应凭证复印件请报当地财政局和经贸部门核实并保存;
(4)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及项目投资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相关部门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7)效益评估、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审计报告。
3.涉及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还需附相关科研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评审意见;国内外技术转让的,附相关技术合同复印件;属于专利发明的,附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中第2项中的第(6)、(7)项可作为附属材料,以供参考。其余为必报材料。
(四)申报要求及程序
1.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各1份),须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成册。
2.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3.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4.各申请单位按财政隶属关系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当地经贸委(经委、经贸局)和财政局。
5.各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经贸委(经委、经贸局)和财政局接到申报材料后,按照专项申报内容和选项原则,依据《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审查项目申报材料,并审核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认真把好初选关,积极遴选、推荐本地区优秀项目联合行文上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各县(市)经贸局同时报市经贸委(经委)备案。
6.省级单位按上述要求直接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
7.申报名额:为集中财力扶优持强,并适当兼顾地区平衡,各地申报的节能及工业节水专项名额为:省辖市不超过5个,经济扩权县(市、区)不超过3个,其它县(市)不超过2个。超过规定上报数不予受理。省级单位不限。
8.申报日期:各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经贸和财政部门于**年9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分别报送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五)为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作为**年申请专项的前置条件,请你们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年节能(节电)、工业节水专项项目完成情况,填写**年省节能、工业节水专项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附件4)后一并报送。
(六)联系方式
1.省经贸委资源处联系电话:0571-87056763,
联系人:屠国富、陈小惠,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
2.省财政厅企业处联系电话:0571-87058472,
联系人:张卉,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二、申请清洁生产奖励资金
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由各市经贸委(经委)、财政局按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年度审核评分排序和专家验收综合评审意见,推荐本地区先进企业,每个市报送名额不超过4家企业。
(一)申报条件
1.列入省计划的**年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
2.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效果明显,清洁生产成果显著;
3.被评为**年“绿色企业”的企业,优先推荐。
(二)申报材料
1.**年**省清洁生产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见附件5);
2.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只需首页复印件);
3.企业清洁生产总结报告(不超过3000字);
4.清洁生产验收意见;
5、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公司财务报表;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及程序
1.由各市经贸委(经委)、财政局联合正式行文上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各1份),须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
2.申请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3.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规范性负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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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美丽乡村”创建试点的申报主体是村、乡(镇),鼓励符合以下条件的村或乡(镇)优先申报。
(一)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和乡村文明基础良好;
(二)人文风貌或自然景观等方面有一定特色;
(三)申报主体和当地政府开展创建的积极性高;
(四)对照《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目标体系》,通过创建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二、申报程序
按照“创建单位申请,县级农业部门审核,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农业部审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一)申请。申报主体提出申请,填写“美丽乡村”创建申请表。申报主体是村的,申请表须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申报主体是乡(镇)的,须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
(二)审核。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主体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并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报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复核。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本省(区、市)实际对材料进行复核,统筹确定本省申报对象并报送农业部。申报文件应附申报单位汇总表和创建主体申请表。
(四)评定。农业部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美丽乡村”创建单位,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申报名额
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共遴选1000个创建试点乡村,其中上半年遴选300个,下半年遴选700个。各省(区、市)要基于不同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类型等实际,按名额分配表推荐创建试点乡村,不得超额申报。
四、申报时间
各省(区、市)将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报送农业部科教司(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附后),其中上半年申报材料于2013年6月10日前报送,下半年申报材料于2013年8月31日前报送。
同时,今年还将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典型人物推介活动,推介方案见附件4,不再另发申报通知。
五、有关要求
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好本辖区的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申报对象符合要求,确保申报内容属实、创建内容重点突出和科学合理,确保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合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海滨 电话:010-59196397陈 明 电话:010-59192129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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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大局服务中心
国土资源局是市政府重要职能部门,它的功能发挥如何,是决定人民群众对其工作是否满意的基础,直接影响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水平,影响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该局以“服从大局,服务中心,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已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迈向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严格实行用途管制,下功夫抓好土地复垦开发和土地整理工作,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特殊作用,将各项用地纳入规划“笼子”,严把用地审核关,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一律不出具用地审核材料,确保用地行为规范、有序和基本农田不被非法占用。认真搞好基本农田保护网络管理的试点工作,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电子网络系统:积极跑部进省,为争取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几年来共建立部级项目5个和省级项目12个,共争取项目资金7000万元,新增耕地8000多亩,改造低产田3万亩,连续多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作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人民群众高度评价,先后多次敲锣打鼓送感谢信,还主动到市政府为国土资源局请功。
狠抓土地有形市场建设,加大土地批租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切实规范土地交易行为。为规范土地交易运作行为,市国土资源局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建立土地收购储备机制的报告》,并建议市政府下发《市土地储备暂行办法》及《关于建立收购储备机制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土地交易市场自运作以来,挂牌交易地块30宗,成交26宗,总面积80.37公顷,成交地价款6.7亿元。为政府增加收益1.15亿元,成为当地第二财政,大大地改善了城市环境建设,领导非常满意。
加强矿产资源市场整治力度,下功夫解决矿业市场规范运
作。为了加强矿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纠正和制止了毁灭性、掠夺性、破坏性和无序性的采矿行为,为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序开采、持续开采、科学开采打牢基础。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为了更好地履行为社会经济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和优质服务的任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市国土资源局坚持做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奋力开拓,勇于创新,实现了“四个转变”和“四个增强”。
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宗旨意识。一是将土地管理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发展大盘子中思考土地管理事业发展问题,将国土管理部门放在政府职能部门序列中思考土地管理工作,摆正土地管理事业和国土管理部门在全市经济建设和市政府部门中的位置,牢固树立土地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思想。二是牢固确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权利就是责任的观念,公仆就是奉献的观念,坚持立党为公,用权为民。三是要求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加快经济发展的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主动自觉地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上来。
转变思维模式,增强创新意识。首先,转变把土地当作纯资源来管理的传统思想模式,确立把土地管理从单纯资源型管理向
资源型和资产型并重管理的思维模式,并积极向资本型方向深化。其次,坚持政府垄断一级市场,全面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供地,扩大和加大以拍卖方式出让供地的范围和力度,实现“以地生财”的目标。在确保政府垄断一级市场的基础上,放开搞活市区和各镇土地二、三级市场,加大清理土地隐形市场力度,依法规范土地交易市场,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第三,加大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力度,积极探索复垦开发和整理出土地利用和管理的路数。在利用上,为产业结构调整服务,由以种植生存型、生活型作物为主转向种植经济型、科技型为主,提高农民经济收入和生活质量。在管理上,实行经济化、社会化、生态化结合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进由田园式向庄园式、花园式的转变。
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务实意识。一是要求系统人员,不空谈,不图虚名,不弄虚作假,说实话,报实情,办事实,求实效,工作向上攀登,作风向下深入。自觉纠正和消除在以往服务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和不良因素。二是把对人民群众负责与对市委、市政府负责一致起来,主动为市委、市政府谋划经济发展,管好用好土地资源当好参谋,出好主意,提好建议。三是按照高效便民的要求,通过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简化手续和取消不必要的程序等措施,并规定办理时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四是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坚决扼制“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和“吃拿卡要”现象,树立了部门良好的形象。
转变服务方式,增强效率意识。一是在总结和提高为经济建设服务传统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方式,充分利用现代化服务手段,努力提高服务的技能水平。二是变被动为主动服务,变办公室办理手续为现场办理手续,变单一科室的服务为相关科室共同服务。三是按照法规政策要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范,尽可能地满足大发展用地需求,并积极协调,努力争取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在支持当地大发展工作中,给予二定的倾斜政策。四是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在坚持依法用地和依法收取规费的前提下,对经济基础较强,区位优势明显的乡镇以及各乡镇沿街繁华地段坚持拍卖的方式出让供地;对经济基础薄弱而区位优质较明显的乡镇和各乡镇不繁华地段采用协议、招标的方式出让土地;对经济基础薄弱、区位偏僻的乡镇和街道以划拨方式供地,只收取必要的规费用地办理用地手续。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抓好队伍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是新成立的国土资源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新时期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的根本。市国土资源局通过狠抓班子建设、行风建设,着眼于人的素质提高,打造了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团结高效、作风过硬的队伍。
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增强班子凝聚力。在加强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上,一是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落实学习制度,提高班子成员的政策水平。二是坚持“讲团结,讲风格”,落实交心、
谈心制度,培养良好的内部风气。三是坚持“讲民主,讲统一”,落实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发挥班子集体智慧,增强了决策的准确性。领导班子民主气氛较浓,不搞一言堂,不独断专行。四是坚持“讲责任,讲实效”,落实局长分工负责制,树立班子成员的责任感,提高班子信任度。领导班子在分工的基础上坚持分工不分家,齐抓共管,相互推动和促进,共同对领导班子负责。
狠抓行风建设,树立国土系统新形象。在抓行风建设上,首先是抓对行风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其次,是建立健全组织制度,形成机制。成立了由赵洪源为组长、局机关党支部委员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行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行风日常管理工作班子,做到了组织落实。第三,以抓好机关行风建设,带动基层行风建设。在局机关开展了“三优一创”和“规范化科室”评比活动,推动了机关作风建设。对机关科室和基层所进行严格的考核。实施了所长末位淘汰制及下发单位考核末位警示旗(循环黄旗)等激励机制。实行了持证上岗制度,局机关工作人员上班一律佩带胸牌,设置桌牌,明确职责,接受群众监督,从而克服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树立了“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
坚持以人为本,下功夫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一抓思想政治教育。下发了“市国土资源局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意见”、使本系统思想教育活动走向经常化、规范化,坚定了干部职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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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局机关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基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社会主义新九江的奋斗目标,以“新阶段、新发展”大讨论为契机,结合粮食系统的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局党组制定“工作创一流业绩、服务创一流水平”的各项工作机制,切实加大三个文明建设力度,努力加强机关的班子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科学文化建设和环境卫生建设,与进俱进、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努力工作,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和党员为“九江率先崛起,党员率先行动”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创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确保了局机关的安全与稳定,促进了九江粮食经济工作的发展。现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创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的能力有了新的提高。我局党组班子历来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摆上了议事日程,继创建了“区级文明单位”之后,又明确提出要积极创建市级文明单位的目标,并落实了由机关党委和局机关党支部具体负责开展创建活动。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我局机关对照申报“市级精神文明单位”的条件,以“两新”讨论为契机,借党员先进性教育东风,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组、机关党委和机关支部在坚定信念、精通业务、务实团结、廉洁高效等方面的表率作用、感召作用和示范作用。
1、政治坚定、思想纯洁。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始终如一地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今年初,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局机关认真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采取集中学与自学、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营造学习氛围,增强学习效果,使广大党员思想认识有了很大提高,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观念,增强了党性锻炼,从而为建设美而富、和而强的社会主义新九江、做好新形势下九江粮食工作打下了坚定的思想基础。
2、团结进取,分工协作。我局班子十分注重团结,切实做到了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在做出重大决策时,“一把手”不搞“一言堂”,不搞“家长制”,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要求,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召开各种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依靠集体智慧作出了一系列正确决策,真正把民主和集中结合起来。这样既发挥了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体现了集中领导和科学决策、把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了实处,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作风优良,廉洁勤政。我局机关领导班子以加强工作作风、领导作风、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为重点,严于律己,廉洁勤政,模范带头,在振兴粮食经济工作中,成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榜样。在工作中,机关领导干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库(所)一线。仅今年,由局机关主要领导带队,多次深入各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订单粮食”、早稻收购等调查研究,总结先进典型经验,探索创收增效好办法,开展了“一帮一”扶贫济困活动。同时,局党组坚持以身作责,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要求干部职工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形象好、威信高。结合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并结合粮食局实际,加强了全局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遵纪守法教育,观看了郑培民、牛玉儒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并利用成克杰、胡长清等反面教材进行了警示教育;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严格制定和规范了机关人、财、物等方面规章制度,增强了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的自觉性;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此项工作更加规范;在重大节日期间,局党组专门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严禁吃请送礼,局党组书记、局长朱汉仁同志以身作则,率先示范,让全体干部对其进行监督;坚持述职述廉制度,年终,每名科级以上干部均在机关全体人员大会上作廉政述职报告,之后,进行廉政测评。通过以上举措,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机关办事效率和业务工作实绩有了新的增强。作为全市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和省、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能机关,我们的主要职能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全市粮食流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协助指导省级储备粮的管理。尤其是在全市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行业指导和执法检查等方面工作责任重大。近年来,局机关充分发挥组协调作用,狠抓各部门业务建设,市局机关的服务水平又有了新的提高。
1、增强为农服务意识。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粮食部门在发展粮食生产、促进粮农增收中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狠抓了粮食订单,积极引导粮农种植适销对路、效益比较高的优质品种,推动了传统农业向优质高效农业迈进。公开“三项承诺”,推行“二次结算”,让粮农得到更多的实惠,如我们指导武宁县粮食部门为粮农购买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垫付资金30余万元,庐山区粮食部门仅早稻“二次结算”,让粮农多得实惠5932元。带头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采取就站敞开收、进村流动收、下乡设点收、电话预约收、登门上户收等新的收购办法,既方便了粮农,又为粮农卖粮节省了时间和费用,去年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际收购粮食价格每百斤为早稻72元、中晚稻74元,均高出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2元,也略高于周边地区收购价格。我们坚持优质优价,创新收购方式,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做法,《人民日报》于2004年6月26日头版报道给予了充分肯定。
2、主动上门搞好服务。局党组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水平,实施“工作创一流业绩,服务创一流水平”工程,开展“九江率先崛起,党员率先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紧紧抓住进一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和加强粮食行政管理两大任务。根据机关各科室各自职能、科员各自岗位,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农户开展技术、信息等咨询培训,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做大做强九江粮食经济作出了应有贡献。同时,我们从远处着眼,从近处着手,加强了干部职工政治理论、业务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依法办事水平,重树了粮食部门的良好形象。
3、注重开拓创新谋发展。引导所属企业打破陈旧的粮食工作理念,采取了科学决策、依法经营、严格管理措施,重新连接产业链条,改变“买原粮、储原粮、卖原粮”的传统经营模式,采取内外购销结合、电子商务、网上竞拍、期货交易等各种营销措施,加速粮食物流,提高经济效益;按照有关程序,于2004年9月对原粮油机械厂、长江粮食购销公司实行了改制,为下一步市直粮食企业全面改制开了个好头;狠抓收购开拓市场,改革进取,立足多购掌握粮源,灵活经营提高效益,服务“三农”搞活流通,增收节支双管齐下,减员增效降低成本,挖掘潜力盘活资产,放开搞活拓宽领域,促进了九江粮食经济的和谐发展。
三、加强思想道德风尚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更加活跃。坚持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读本》、《九江市民文明手册》、《江西省2003年重点普及法律辅导讲话》、“四五”普法学习读本为主要内容,以任长霞、牛玉儒等先进人物为榜样,,以发展粮食经济为中心,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牢记两个务必、做爱岗敬业的好公仆”、“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本着促进粮食经济工作的原则,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主动深思粮食企业如何走出困境,叫响“产业兴我荣,产业衰我耻”口号,特别是在组织、人事、企业改制、财务管理、招商引资方面,严格组织程序,充分发扬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形成了决策正确、诚实守信、办事公道、优质服务的良好风气,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又有了新的加强。认真落实市直工委《关于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倡导“三要三不要”创建“五型机关”活动的意见》,不断巩固“三整治三提高”成果,机关作风建设得到了加强。在市直单位开展了“一述二评三考核”活动(即科以上领导述职;基层评机关、职工评经理;考核领导、考核干部、考核职工),大家的工作责任心普遍有了新的增强。全面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发挥优秀公务员、先进科室等身边典型的示范作用,结合“行风评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等各项制度,规范管理,提高了机关办事效率。今年在全市第二次政风行风评议评价中(管理服务类共36个单位),获得第8名,比第一次提升了5名。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义务献血,继续开展“一帮一”、“春蕾计划”和救助困难党员活动,全年共捐款1万余元。发挥共青团助手作用,在团员中开展把团徽带起来,把团旗打起来,把团歌唱起来活动,规范了团的组织建设。组织青年团员参加了市直工委举办的“健美”操比赛和市妇联组织的“新阶段、新发展、新女性”等活动,展示了我局青年团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四、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监督保障措施更加有力。按照机关每个同志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职责要求,建立健全了具体明确、便于操作、易于考核的工作措施和制度。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做到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建立了岗位责任制;为保证工作秩序和纪律,实行了工作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为营造局机关良好的工作环境,实行了工作首问责任制和公文限时办结制;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立了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另外还建立了将行风评议、效能考评与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完善了效能考评制度和行政不作为责任追究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并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下发人手一册。通过健全和完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自我约束能力,树立了局机关的良好形象。另外,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门前“三包”制度和机关卫生管理制度,坚决稳妥地推进各项环卫管理工作,确保局机关环境优美,卫生整洁,秩序井然。
五、狠抓综合治理,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有了新的进步。我局机关始终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加强精神文明的重中之重,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坚持从宣传教育入手,注重做好“五法六条例”的学习,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按照市法宣办的统一部署,做到法制教育不断线,市直单位已购买学习教材100余套、500多册,组织观看法律、廉政方面的电影2部,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观看法律知识讲座6次,共计400余人参加,局机关和下属单位都坚持了二、五下午学习日制度。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市综治委、浔阳区和市司法局组织的普法宣讲员学习班。11月13日按上级的布置和要求组织了全局市直单位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共74人参加了全省的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各单位也组织了一般干部职工的普法考试,从而营造了依法办事的司法环境。建立健全防盗、防火、防中毒等制度11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对所属单位重点库房、重要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被查单位限时纠正,做到常抓不懈、群防群治、跟踪问效;指导所属单位健全治安防范网络,层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和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做到了警钟长鸣。全年市局所属单位取得了无政治案件、无刑事案件、无火灾事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等六害行为,无矛盾纠纷激化和矛盾上交事件,无“法轮功”人员进京赴昌滋事和非法活动,无职工集体越级上访闹事等“八无”的好成绩,确保了市局机关的稳定,为建设美而富、和而强的社会主义新九江做出了我们应尽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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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人专〔2007〕18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并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做好2013年度工程系列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水利、水产、林业、农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上述专业评审权的县(市)区申报对象直接报所在地的县(市)区中评委)。任职资历计算到2013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已到退休年龄的,不列入申报范围(按规定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除外)。
二、申报条件
(一)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含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1、正常申报:
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执行。
2、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按甬人社发〔2011〕9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
3、计算机及外语要求
凡年龄45周岁以下,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计算机免试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免试的人员必须填写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外语要求,按甬人专〔2007〕36号规定执行。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填写外语免试审核表,证明材料。
(二)企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
在企业单位从事农业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申报中级任职资格,其申报资格条件按《宁波市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甬人专〔2010〕69号)执行。
(三)凡破格、越级、直接、特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参加面试答辩或业务考核,考核合格者才能提交评委会评审。
(四)继续教育、年度考核分别按照甬人培〔2008〕14号、甬人职〔1996〕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对原具有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已在水利、水产、林业、农机岗位上试聘满1年,并经考核合格者,可同级转评。
三、报送材料的内容与要求
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和整理材料要注意以下几点:
1、材料中所需的各类表格样式务必统一,否则将不予受理。填写表格字迹要工整,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除评审表外,都应打印。评审表所填内容不得用复印件。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需同时报电子文档。
2、《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的内容必须由单位组织填写,并盖好公章。所盖公章必须与申报人现工作单位相一致(入编单位)。不能以行政机关的名义盖章。
3、送审材料必须真实规范、条理清楚。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好材料关。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如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要求必须是原件,其他材料如提交复印件,则必须由主管部门人事干部负责验证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及验证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章证件材料不得使用)。申报人员要对本人申报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
4、公示要求。所有申报高、中级资格人员均实行公示,具体要求按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
5、申报高级的人员,材料及装订要求按省、市高评委的有关规定操作。申报中级的人员,材料及装订按清单提示要求装订,各县(市)区报送的材料外壳尽量要统一,并贴上材料清单,写上申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四、其他
1、各单位对申报对象要认真地进行资格审查,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其中各县(市)区申报对象的材料须经当地业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统一上报。
2、有关破格申报条件及表格可在中国绿野-宁波农村经济信息网政务版通知公告栏或互动版下载服务区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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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第三条高新技术产品是指在一定时间内,运用新发现、新发明、新创造的科学技术手段生产出来的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
第四条根据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我省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主要支持符合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的产品(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第五条“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定期进行补充和修订,由省科技厅。
第六条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产品类别必须符合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的要求;
(2)申报产品应该是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为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为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4)产品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申报的产品利税率不低于20%;
(5)产品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用于该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产品的销售收入不低于10%;
(6)从事申报产品研制开发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包括同等学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占产品研制开发总人数不低于20%;
(7)没有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第七条优先支持下列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产品:
1、利用国家计划及省部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的新产品,特别是对国民经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能起重大促进作用的新产品;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3、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
4、我省重点培育的高新技术产品群内的产品。
第八条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所需材料
(一)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三);
(二)申请单位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附行业规定许可生产、销售的必备文件。
2、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凡属于联合申报或多个单位共同享有知识产权的,必须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企业上年财务报表。
4、产品采标证明。
(三)辅助材料(对申请表和必备材料未充分说明的情况作进一步说明,有利于了解情况,申报单位可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选择提交),一般包括:
(1)鉴定证书或其他相当的技术证明材料;
(2)未鉴定产品必须提交的相关材料:a、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b、省级以上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测试报告;c、若有环境污染的项目,需提交产品投产后实测的环保达标证明;d、若属中外合资,应附加中方控股证明;e、用户使用意见相关材料;f、属专利技术的产品需附专利证书,获奖产品需附获奖证明。
(3)产品进入市场的证明材料;
(4)出口产品须提交出口证明。
辅助材料时效性:科技成果鉴定和新产品鉴定,原则掌握在2年之内;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意见等资料一般要求1年之内。
第九条申报和认定程序。凡申请认定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单位,可在产品中试鉴定试产或批量生产之后,按要求向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并附所需材料;省辖市、计划单列市(县)科技主管部门按本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对申报产品及其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常年受理各市上报的材料;省科技厅定期组织专家咨询,对符合条件的产品给予认定,并颁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第十条对申请享受出口退税的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按省国税局、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国税函[2002]326号、苏科高[2002]314号文)办理。
第十一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技术周期较长的高新技术产品可延长至5年。
第十二条凡持有经省科技厅认定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证书的生产企业,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向省科技厅申请变更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承担单位或补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
1、企业改制、兼并、组建合资企业、成立新企业;
2、认定证书遗失。
第十三条申请变更高新技术产品承担单位的申报程序:
1、由企业提出申请变更或补认定证书报告;
2、企业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省科技厅;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将符合变更或补认定证书条件的企业材料一式二份上报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受理省辖市申报材料后,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论证,对符合变更或补办条件的产品在每季度末的最后一个星期内统一打印新证书,并由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统一领取。
第十四条申请变更高新技术产品承担单位的申报材料要求:
1、凡属企业改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改制批文;
(2)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若企业仅部分改制,原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2、凡属企业兼并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
(2)工商部门出具的被兼并企业的注销证明;
(3)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
(4)企业兼并协议,包括对认定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的说明;
(5)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3、凡属组建合资企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
(2)合资企业章程;
(3)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同时,原认定产品的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
(4)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4、凡属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定证书原件;
(2)企业提交申请变更承担单位的报告,同时,原认定产品的生产单位需在申请变更承担单位企业提交的报告上签署意见;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5、凡认定证书遗失,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证书遗失声明(包括:认定名称、承担单位、证书编号);
(2)企业工商注册登记;
(3)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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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文明委杭文明字[2005]04号文件精神文秘写作网,现将我局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
卫生行业是窗口行业,其精神文明建设一直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市卫生局领导班子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大力营造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氛围。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廉洁奉公,重大问题经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卫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规划,并纳入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激发了干部队伍的团结进取、开拓创新精神,为卫生改革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步伐
1、健全组织,完善网络,积极实施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我市在被确定为全省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市)后,围绕初保示范县(市)工作要求,自我加压,调高初保指标,扎实做好初保规划、组织和实施工作。一是健全管理组织。调整了以分管市长为主任的市初保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确定专人办公。市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及时相应调整了初保工作管理组织,形成了“政府、部门、乡镇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同时,制定了高标准的“杭城市2001~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评价指标”,下发了《杭城市2001~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完善服务网络。结合区域卫生规划调整,设置了非营利性的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广大农民提供“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三是预防为主,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开展了中小学在校学生碘缺乏病病情普查,对缺碘学生进行科学补碘;加强高危人群性病监测,将性病艾滋病预防性体检列入相关人员体检许可项目;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
2、积极推进基层卫生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将乡镇卫生院上划卫生局按职责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03年9月份起将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资产等划归市卫生局统一管理,有力促进了乡镇卫生院的宏观调控和健康发展,进一步理顺了卫生院管理体制。二是合理调整区域卫生规划。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们按照市场需求和功能定位,合理调整乡镇卫生院布局,将原有33个乡镇卫生院按照行政管辖撤并为22个乡镇卫生院,并新设立了四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而使基层卫生机构的功能得到明显加强。并设立了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满足了广大农民患者就诊需要。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办医。为主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形势和广大群众就诊的需要,我们采取适度的原则,引入民间资本投入承办医疗机构,大力扶持华泰医院等民营医院的建设,通过有序竞争改善医疗服务条件,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
3、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我市2003年被确定为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市后,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平稳,取得了较好成效。去年以来,主要在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方面下功夫,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稳步发展。一是修改完善了《杭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二是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在严格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条件的前提下,鼓励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合理竞争,确定了187家定点医疗机构。市卫生局与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签定了《医疗服务责任书》,明确了定点医疗机构的13项职责。同时,健全了基金管理、审计监督、奖惩、公示、投诉等各项制度。去年11月,我局还主动要求市审计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三是方便群众,取信于民。为方便群众,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补偿办公地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窗口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并按月公布费用补偿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的意见和建议,群策群力搞好这项工作。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正常,2004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88.63%。
4、积极推进卫生单位运行机制综合改革
为建立具有生机与活力的卫生管理体制和卫生运行机制,我们在以下几方面加大了改革力度:一是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为了切实遏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杜绝不合理用药现象发生,在市医院和市中医院全面实施了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通过实施,使药品收入占医疗费用的比例大幅度下降。与此同时,我们还强力推进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努力把虚高的药品定价降下来,让利于患者,降幅达30%以上。在市直医疗单位全面实行药品集中招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乡镇卫生院,力争在两年内使全市所有医疗机构都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二是建立卫生系统会计中心。针对卫生系统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为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2004年8月,卫生局实行了基层卫生院(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计财务统管工作,实行财务公开,不仅减少了会计人员,更重要的是加强了会计监督管理工作,为基层卫生单位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三是建立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强化了财务规范管理意识。四是规范了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在全市卫生单位全面实行了医疗收费公示制度和向患者提供医疗费用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医疗收费不正之风。
5、全面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素质
为全面提高乡镇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我们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规范和引导。一是严格执业准入制,明确规定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护理人员必须在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后方可上岗;对全市各基层卫生单位聘用的非技术人员及时予以清退;实行乡村医生竞争上岗制,保证了乡村医生队伍的质量。二是鼓励医学科研和进修,对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实行配套奖励,对乡镇卫生院经卫生局批准的外出进修合格人员给予每月50元定额补助;市直单位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免费接受乡镇卫生院人员进修学习。三是以市卫校为基地,每年定期举办乡村医生岗位培训班,对卫生法律法规、专业技能进行培训;要求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在5年内全部达到专科水平。
6、强化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为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在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采取多种渠道争取资金投入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近几年来,通过上级项目专款、市场开发、个人筹资等形式,累计投入8000万元,加强卫生系统各单位基础设施建设。目前,16500平方米集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为一体的疾控监督大楼已于2004年10月投入使用,11000平方米市医院门诊大楼正在紧张建设中,市地病站、市单采血浆站业务用房得到了扩建和新建,新建了复根、湖广两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裕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东风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扩建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中,先后有**、**、**、**、**等乡镇卫生院得到新建和扩建;与此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专用设备也得到了明显改善,为杭城卫生的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要内容,努力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把职业道德建设作为岗前和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把遵守职业道德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建立了一套行风建设制度。机关推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来访者有问必答、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局长接待日制度自99年建立以来,局领导轮流接待,已成为来访者最受欢迎的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群众最为关心的办证条件、办证程序、卫生执法等对外公开,同时把单位用人、财务收支等重要信息一并公开。此外,卫生局还常年坚持财务审计制度,考勤考绩制度等,各项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每位职工,人手一册。当今,医疗行业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行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的服务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市卫生局多年来始终坚持在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以人为本、病人至上”的优质医疗服务创建活动,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大力倡导和发扬救死扶伤的职业道德和“病人至上”的人文精神,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良心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手术,禁止任何形式的“开单提成”和“药品回扣”;按照“医疗行业优质规范服务标准”,拿出具体措施,开展便民利民活动,解决病人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病人满意度。
四、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直是卫生局常抓不懈的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在创建机制上,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创建诚信单位、创文明城市、创文明行业活动相结合,制定了一套督促检查制度,定期对本局机关和二级机构的工作生活区进行检查指导,并现场评比,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在创建活动中,卫生局督促机关和各单位把活动向科室延伸,向单位死角延伸,确保达到“三个起来”、“四个延伸”、“三个覆盖”的要求,单位的环境达到了净化、绿化要求,逐步向美化迈进。
五、加强思想文化建设
重点抓好市民学校建设,以市民学校为阵地,加强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每年元旦或重大节日期间,卫生局都要组织卫生系统职工举办文艺晚会,职工自编自导自演,极大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在思想文化建设方面,注重典型的示范带动作风,98年以来,卫生系统一直坚持开展“十佳”人物评选活动,月评、季评、年终总评,不断强化先进人物的作用,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推动单位的思想文化建设。根据卫生系统女职工多的实际情况,卫生局还在各单位开展“巾帼文明岗”建设,充分发挥女职工半边天作用,带动单位、家庭、社会的公民道德建设,促进了单位整体思想文化素质的提高。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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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40号)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年全市卫生技术专业(含中医药技术,下同)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卫生、中医药各个专业符合任职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实行“五个打破”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渝人发〔2001〕126号)精神,上述专业申报人员,可不受单位所有制、地域界限和身份等限制。
(三)按照《重庆市人事局关于我市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职改办〔1998〕50号)有关规定,对机关机构改革中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原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仍然有效(需确认和转评的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和完善相关手续);原未评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不受职称档次的限制,根据其学历和工作资历、业绩和实际工作水平,可以越级申报评定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按有关文件规定,除经批准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可申报晋升职称外,凡所在单位申报推荐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含提前退休、病退)的人员均不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条件及标准
(一)学历和资历
申报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执行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1999〕第92号)、《关于印发<预防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4号)、《关于印发<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和<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6号)规定,见市卫生局职改办编印的《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合订本。申报中医药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执行《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规定。任职年限计算到年12月31日止。
(二)外语、计算机
外语(医古文)条件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全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53号)规定执行;计算机条件按照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渝职改办〔2005〕99号)规定执行。
1981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副高及其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在2007年3月参加了职称外语考试不合格者,今年申报职称仍然有效。从2004年起,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有效期限制:凡2000年参加全市(含全国)职称外语、计算机a级考试和2001年以来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b、c、d级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者,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
(三)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四)论文
副高级2篇,正高级3篇,必须是国家统一书号或刊号的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
(五)执业资格
申报临床医学专业(含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中西医结合)高级职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申报护理专业高级职务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并注册。凡变更、交叉申报上述专业者,须取得拟申报专业的《执业证书》,方可申报。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有不符合以上五条款其中之一的,均不得申报。
2、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七)破格推荐评审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但能力和业绩突出、确有真才实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规定按照《关于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中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渝卫职办〔2007〕41号)执行。
(八)对抗震救灾人员实行倾斜,按渝职改办〔〕40号执行(附件10)。
三、评审程序及评审内容
(一)评审程序
实行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法。材料审查—专业答辩—小组推荐—评委会表决。
(二)评审内容
1.查阅资料:学历及资历、外语及计算机、继续教育、工作经历及工作量、论文、科研成果、教学、年度考核、卫生支农。以上内容通过查阅资料获取,具体指标要求参阅《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表。
2.答辩:答辩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学术动态、知识应用。具体指标要求参阅《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药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护理学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预防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四、申报程序
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下放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权限及简化资格考试发放程序的通知》(渝职改办〔2007〕12号)的规定执行: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各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送相应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破格申报者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评委会参加评审。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种类
1.《重庆市申报级专业技术职务送审名册》一式3份。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各区县(自治县)人事(职改)部门加盖公章(附件1)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附件2)
3.《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附件3)。一律要求打印,并用a3纸复印:卫生技术人员一式17份,中医药技术人员一式19份
4.破格申报者需填报《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1份(附件4)
5.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填报《企、事业单位行政领导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1份(附件5)
6.任期届满考核和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各1份(单位提供)
7.担负有卫生支农服务任务的单位的申报者,需报送《重庆市卫生支农服务业绩考核鉴定表》1份(附件6)
8.任现职以来,最能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科研成果、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各1份(本人提供)
9.申报人任职资格材料1套(一律报送复印件,由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部门审查原件,出具审查意见并用印后方为有效)
(1)学历、学位证书
(2)现任职务的任职资格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人事(职改)部门下达的任职批文及聘书
(3)有效的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等考试合格证书。按渝职改办〔2005〕99号、〔2007〕53号,属免试范围者,应填报《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免试审批表》(见附件7)。属年龄免试者,需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属翻译文章免试者,需同时提交原文和译文;属公派出国留学免试者,需出具有关出国留学证明
(4)《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卡》,区县卫生局或市级主管部门验审并用印后方为有效。
(5)临床医学专业(临床、口腔、公卫、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人员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理专业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10、《委托评审函》1份(附件8)。
11、申报材料清单1份(附件9)
(二)材料要求
1.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并清点申报材料,统一收集上报。11种材料中,除学术成果(含论文、科研成果、科研立项等)、执业资格、外语译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外,其余均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公示。各单位要对《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未按规定公示和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学术成果真伪鉴定
(1)学术成果真伪鉴定,由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负责,于报送材料时同时进行(免费)。
(2)鉴定内容:论文要求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和正文;科研成果要求复印获奖证书、研究报告、成果鉴定书等有关资料;科研立项要求复印立项申报书、立项批文、查新报告结论等资料。学术成果如系合作项目,须由该项目负责人(主编、主研、执笔)出具申报人所承担的部分或所起作用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鉴定办法:学术成果鉴定数量,报送材料时应由申报人明确拟鉴定的学术成果,并同时提交拟鉴定成果的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经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鉴定并用印后,随其它申报材料送评委会。
4.执业资格鉴定:需出据原件和复印件,由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负责鉴定,于报送材料时同时进行(原件审核后退回)。
5.申报材料中涉及各种表格,除特定表格外,其余材料统一规格为a4纸;报送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需市级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职改)和区县卫生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鲜章。材料字迹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影响辨认效果者,责任自负。
六、各单位在推荐申报工作中的职责
(一)材料审核:各单位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核。
材料审核的内容及要求:查学历证明、任职资格及年限证明(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资格证)、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继续医学教育记分卡、学术成果等原件是否与本人情况相符,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审查完毕,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二)公示:各单位在申报前对《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对公示中有举报的,推荐单位要认真查实,凡举报属实,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属“主要业绩”弄虚作假的,需在推荐意见栏内予以更正说明。未按规定公示和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材料的收集归档申报:所有申报材料由单位派专人统一报送,高级职务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清单》的顺序清点,用牛皮纸标准档案袋按人分装,并在档案袋上张贴《申报材料清单》(附件9)。
七、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
7月10日-25日: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7月26日-8月10日:区县、厂矿(市卫生局审批的厂矿企业医院)、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
凡逾期或由申报人员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一律不受理;申报材料经过重庆市职改办审查后,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二)报送材料地点
地址:重庆市卫生局职改办(渝北区松石路418号重庆市卫生局七楼719房间)
联系人:谢悦峰李永发谢春鹰联系电话:67706587 67706581 67706693
公交线路:
1.沙坪坝(土湾)—花园新村(205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
2.杨家坪(方向)—花园新村(148路中级车终点站下车)
3.石坪桥—冉家坝(118路车东和春天站下车,途经上清寺、海关)
八、评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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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事迹材料
——***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与时俱进、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采取积极措施,以人为本,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提升环境监测工作水平,努力推动我市环境监测整体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我站在2010年第一届河北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中荣获团体三等奖,并组织了全市第一届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在2011年北戴河暑期监测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并得到了环境保护总站的表彰;此外,2010年度我站还荣获多项专项奖励;站领导班子在2010年度考核中成绩突出。
一、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及监测任务
(一)举办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
2010年8月我站成功举办第一届全市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此次大比武以我市8个县区监测站及市监测站为单位组成9个代表队参赛。此次活动充分调动了全体监测技术人员学习监测技术的积极性,丰富了综合知识,提高了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解决各种复杂环境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在第一届河北省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大比武活动中成绩优良。在全省12个参赛队伍中,我站荣获了团体三等奖,参赛个人分别荣获第8名和第11名的好成绩。
(二)顺利完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与总站联网
我站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具体要求,制订了联网的工作方案,全面顺利地完成了我市5个空气自动站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网工作。
(三)完成暑期北戴河监测任务
每年暑期我站均对北戴河浴场及周边海域进行了拉网式长周期监测。主要任务包括12个海水浴场加密监测,中直疗养院及周边环境噪声连续监测,水源地水质监测,空气质量监测等监测任务。2010-2011年度,我站共出动3600人次,报出监测数据29120个,出具暑期环境监测报告256份,暑期专项工作汇报材料20份。
(四)改善实验及办公环境
我站在省站和市局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对实验室的改造工程。增加实验面积200m2,更新试验台,分隔办公和实验区,更新电路和给、排水等设施,实验和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监测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五)编制完成***市环境质量报告书(五年报)
在市局直接领导下,我站精细组织力量,充分利用“十一五”期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污染源监督监测数据、环境统计数据、环境科研成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统计数据近200万个,于今年编制完成《***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06~2010年),为“十二五”期间进一步有限控制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打下基础。我站编写的五年报在省环保厅荣获二等奖。
(六)圆满完成各项日常监测任务
1、全面完成环境质量常规监测任务。完成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河流、饮用水源地、地下水、常规监测。做到定点准确、操作规范、数据可靠、上报及时。
2、加大监督性监测工作力度。包括日常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仪器的比对监测。对已安装的在线监控设备,每季度要完成在线比对,出具比对报告。
3、污染减排监测任务。按照《河北省“双三十”重点县(市、区)和重点企业污染减排监测方案》的要求,完成我市两家“双三十”企业排污状况监测,两个“双三十”县水质段面、空气质量监测等。
4、完成了多个项目的环评现状、“三同时”验收及换发排污许可证监测工作。
5、强化对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摸清各污染事故隐患,有针对性的做好环境监测预案。
二、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2010-2011年度我站加大力度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绩。各级领导对我站工作给予支持和肯定。具体工作如下:
(一)2010年12月省厅副厅长杨智明到我站就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我站做为该活动联系点,努力把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动环境监测事业发展的动力。
(二)2011年7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青年基础实践探访团莅临我站,与我站青年举行了一系列志愿交流活动。锻炼了青年科技人员实际监测能力,搭建了沟通平台。
(三)2011年8月市委党校2011年中青班的学员到我站视察调研环保监测工作,与我站领导进行了深入交流。
(四)我站党委与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建立2011年党建工作联系点。双方互相学习,切实把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推进业务合作上。
(五)我站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科学决策;虚心听取不同意见;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在2010年度考核中考核成绩突出。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我站在市局的直接领导下,在站领导班子的通力合作下,在全体监测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各项监测任务,整体工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制度建设得到完善,监测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一)充分发扬团结协作精神和民主作风。站内成员和谐相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齐心协力干事业、群策群力促和谐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提高全站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做到站定位、室定责、人定岗、岗定任务,严格考核,合理奖罚,造就一支高、中、初级技能人员结构合理的监测技能人才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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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 这个村曾是个集体负债达40多万元,党员群众多次上访的老大难村,到如今,在村两委一班人的带领下,立足村情、艰苦创业,村集体经济去年收入逾百万。
以人为本抓班子,夯实基础。一是从自身做起,加强了村班子的自身建设。'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而村班子是农村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村两委班子重新组阁后,我们重点从强化每一个班子成员的团结共事意识入手,使每一个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了'要苦干,不能苦熬'和'为官一任,造福一村'思想,真正做到了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干,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了明显提高。在'三级联创'工作中,我们提出了'以人为本,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思路,实现了有人管事。在班子建设中,我注重发挥每个班子成员的优势,让他们都能够尽其才,负其责,给他们提供发挥聪明才智的舞台。同时,加强对每一个班子成员的教育学习和组织协调,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在班子内部实行了严格的工作分工,使每一个班子成员都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和过硬的作风,群策群力,同心同德,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有所作为,以此推动了整个两委班子整体素质的提高。同时, 以'五个好'村党支部的'三级联创'要求为目标,狠抓了以《农村两委工作规范》和'五项制度'的落实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组织运行机制的建设,以严格的制度约束每一个成员的行为,实现有章理事。在工作中,我做到了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做到了与班子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勤交流、多沟通、共商量、同决策,集思广益,民主集中,保证了村内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事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励,慎权、慎独、慎欲,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以自己良好的人格力量为班子成员树立了榜样。在财务管理方面,坚持'三笔会签'、月审和公开制度,每二个月所有村内收支事项都有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理财小组审计会签,然后报乡经管站审计,每二个月将财务收支向群众公开一次,接受群众的监督。使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战斗力进一步提高。为我村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今年4月1日,全区“三级联创”活动流动现场会在我乡召开,参会的区乡领导参观并听取了我村的经验介绍,受到了区领导的表扬。二是本着对上对下负责的态度,摆正在'人、权、钱'上'抓'与'放'的关系。首先是'抓人',抓住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民心,放开手脚大胆实践;其次是'抓权',时刻强化党的核心领导地位,把权利和责任放给每一个班子成员,激发和调动他们做工作的积极性;第三是'抓钱'。立足村情,把艰苦创业的力量放到'抓钱'上,然后把钱放到为村民办事实上,实现了有钱办事。
发展集体经济,改变山区乡村面貌。 村两委一班人在治乱的同时,树立'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不等不靠,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改变边河村面貌的中心任务来抓。为了解放思想,确定思路,支部书记王洪玺带领班子成员和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先后到张店南定、桓台等地进行参观考察,经过反复论证,最后决定发挥当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优势上砖厂项目。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很快办好了土地使用手续,日夜大干,先后建了三个砖厂,安排本村富余劳动力和困难户200余人,使许多困难户摆脱了贫困。只有大投入才会有大产出,我们抓住墙改的机遇,加大了对建材业的投入,于2002年5月份成立了淄博固金建材有限公司,投入200多万元,对原先旧建筑材料业进行了彻底的更新换代,新型煤矸石砖业顺利通过省市验收认证,去年实现集体经济收入 130万元。
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才是当村干部的第一责任。为了彻底解决村内养殖畜禽污染问题,村里先后在远离村居的村北和村东荒滩地规划了两处养殖小区,使全村十二户在村内搞养殖的户全部迁到了养殖小区,村内畜禽粪便和污水横流的污染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养殖户也有了扩大生产规模和集中进行防疫的发展空间。为了彻底解决群众的吃水难问题,村两委一班人在群众的大力支持下,用半个多月的时间,挖埋自来水管道5000余米,完成了社会化供水的入户工程,彻底解决了群众的吃水难问题。为了解决群众的行路难问题,村两委一班人亲自靠上,带领党员群众搬运土石5000余方,重新通路修路近二公里,又先后投资20余万元,硬化了村内两公里的环村路,使村内主要街道全部实现了硬化,彻底解决了村民的行路难问题。逢年过节,村两委都按照分工,到村里80岁以上的老人和贫困户家中嘘寒问暖,为他们送去一份节日厚礼和党的关怀和温暖,党群、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融洽。
在狠抓物质文明的同时,我们还狠抓了精神文明建设,全体村民的思想觉悟和文明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广大群众爱党、爱国、爱集体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边河村集体植树现已达5万余株,而人畜破坏现象不足万分之一,这一数字足以说明了该村群众思想觉悟和素质的提高。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更加激发了村两委一班人干事创业的责任和信心,今年7月,该村被区委首批表彰为“五好”村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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