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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省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等文件精神,以突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促进办园质量为宣传重点,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的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重视和理解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现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主题
加快发展、规范办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三、宣传时间
20xx年5月25日至6月25日。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前教育宣传活动的领导,成立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阶段:5月25日至6月2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召开幼儿园教师会议,广泛进行宣传动员。
2、实施阶段:6月3日至6月21日为宣传实施阶段,根据宣传工作方案和幼儿园实际情况,向教师和广大家长宣传国家和省市学前教育政策,同时抓好活动的落实。
3、总结阶段:6月22日至6月25日为活动总结阶段。在本次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六、宣传活动方式
1、广泛开展社会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村民问题等方式,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学前教育政策,同时力争邀请媒体给予报道。
2、深入开展园内宣传。在宣传月期间要组织全园教师集中学习,同时向广大幼儿家长宣传国家和省市里有关学前教育政策。尤其要组织教师通过撰写学习笔记、集体交流等方式,深刻理解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以及幼儿园办园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增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召开1次全园家长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主要介绍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和幼儿园科学办园理念。
七、活动要求
1、统一部署、加强领导。要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我园特点,紧扣主题,精心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充分体现特色,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2、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应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悬挂标语、讲座、座谈讨论等形式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宣传活动。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要提高宣传质量,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高度重视宣传活动的安全工作,保障所有活动在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通过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以期取得社会对学前教育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学前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4、活动实施后要及时进行总结,主要总结宣传活动的部署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注意发现宣传月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予以宣传和表扬。
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二
一、活动主题
让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
二、活动时间
6月12日至6月28日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分解方案的通知》《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太仓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意见的通知》等学前教育政策措施,宣传高标准普及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学前教育管理制度。重点宣传《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江苏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江苏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江苏省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试行)》《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等幼儿园教育行业标准,坚持科学保教,规范办园行为。
(三)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纠正小学化倾向。广泛传播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提升广大家长的育儿信心和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各园要围绕快乐生活、健康成长主题,广泛开展家园共育活动。向家长推荐教育部科学育儿网,收看中国教育电视台和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联合制作的系列谈话节目《回归快乐童年》将于5月26日至6月13日在中国教育电视台一套播出(每天18:30分,周一、三、五首播,二、四、六重播)。主要宣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让广大家长了解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学前教育的科学理念及学前教育内容和形式,帮助广大家长正确认识学前教育的规律,提高科学育儿能力,为广大幼儿营造健康积极的生活环境。
四、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五、实施步骤及活动形式
(一)发动阶段。
6月12日前为宣传发动阶段,幼教中心制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二)实施阶段。
6月12日至6月28日为宣传实施阶段。
⒈各幼儿园要利用网站、宣传栏、家校路路通等手段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通过印发宣传册、宣传单、现场解答幼儿家长问题等方式宣传国家和地方学前教育政策、法规。
⒉多形式开展园内宣传。各幼儿园教师集中学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尤其要组织教师逐条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等幼儿园教育行业标准,通过专业研修、教研活动、园本培训、基本功比赛等方式,帮助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各项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决纠正小学化倾向,不断提升学前教育专业水平,力求将专业规范融入保教工作,在保教工作中内化专业规范。
⒊多方法指导科学育儿。在宣传月期间,通过向家长开放活动,举办家教知识讲座,发放家教指导手册,宝宝博客群讨论等方式,覆盖所有在园幼儿的家长,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的教养行为,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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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按照“一个确保、两个提高”的总体要求,以打造“阳光”地税为目标,以优化纳税服务为核心,以宣传税费政策为重点,不断提高地税工作的透明度、纳税人的满意度,努力为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是地税部门推进政务公开的基本情况及成效,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及运行情况等;二是地税部门在服务地方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过程中的职能和作用、措施与成效;三是中央、省和省、市局出台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政策传递时效,加强政策分析解读。四是地税部门的服务理念、服务途径、服务体制、服务职责,以及“一对一”服务纳税人活动等个措施。五是地税干部队伍建设和地税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三、主要措施
按照地税政务公开工作思路,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在加强日常政务公开宣传的基础上,着重打造两个宣传平台,开展五项专项活动。
(一)打造宣传平台
1、办税服务厅。结合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幕、触摸屏、政务公开栏,制作政务公开展板,以及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地税部门政务公开基本情况,及时最新政策和税收信息等,将办税服务厅建设成为政务公开的主阵地。
2、地税网站。加强网站建设,完善网站功能,规范网站管理,调整栏目设置,设立或完善政务公开网页、专栏,及时更新内容、上传政策,及时信息、回复咨询,特别是新出台的税费政策、纳税人关心的涉税问题等,将地税网站建设成为政务公开的快车道。
(二)开展专项活动
在依托以上两个平台开展宣传的同时,主要开展以下四项活动,扩大政务公开宣传的影响。
1、开展税企交流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围绕地方税收与保增长促发展主题,听取企业对地税工作、地税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发展的水平。
2、开展税收专题宣传。与区内外有关媒体协作,采访撰写保增长促发展地税工作通讯,反映地税部门服务保增长促发展的措施和成效。
3、开展税收有奖征文。在××一中,开展中学生现场税收有奖征文活动,从中学生的角度,谈谈对税收、地税部门和地税工作的认识,扩大宣传效果。
4、开展上门送法活动。开展一次上门送法活动,向50户重点骨干企业和工业园区大型招商引资企业,赠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措施100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措施100条等税收宣传资料,向企业有针对性地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涉税政策辅导,积极为他们的生产经营提供合理化建议,并听取纳税人对地税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将其作为推进地税政务公开,提升地税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早策划、早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活动任务,做到组织领导、活动任务和工作人员“三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抓好工作结合。要将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放在地税工作全局中来谋划,与税收宣传月结合起来,与组织收入、依法治税、纳税服务、税收管理、队伍建设、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避免“单打一”、“两张皮”,确保活动有特色、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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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检查督导的主要内容是“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情况,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法律九进”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依法治理和法治城区等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
二、检查督导标准
(一)基础工作扎实
1.领导体制完善。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本单位普法规划,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议程。“六五”普法启动及时有力,组织实施工作进展顺利。
2.工作机制健全。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工作制度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明确。认真做好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分类指导基层工作。
3.工作保障有力。普法经费纳入单位预算,专款专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建设和培训,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法制宣讲、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的认同和支持率≥90%。配备必要的法制宣传教育器材和设备。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活跃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围绕党和国家的重大部署、重大任务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基本法律和地方性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有声势、有效果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2.“法律九进”活动广泛开展。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针对每一“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进活动,落实长期工作实践中建立起的运作机制及责任分工,加强工作考核和交流,有效推进“法律九进”活动向面上拓展,“法律九进”活动成效显著。
3.重大节点法制宣传教育集中开展。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专项法律的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认真开展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法制宣传教育感染力、影响力不断增强
1.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开展。善于运用文化的力量增强普法效果,充分利用公共场所和公共资源,建立各种类型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阵地。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平台,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制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宣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定期利用公共文化场所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2.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注重依托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部门的窗口平台作用,结合法治实践中的鲜活案例开展宣传教育。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扎实开展“法治城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3.积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开辟法制宣传栏目。充分利用手机报、政务微博等现代传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视探索和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围绕城市最活跃的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互动活动,进一步扩大普法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利用自身优势,开展有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时间步骤
检查督导工作从7月份开始,9月份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阶段(7月)。结合实际,制定检查督导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督导各项准备工作。
(二)检查督导阶段(8月)。完成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包括检查的内容、形式、效果和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并上报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择机对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三)迎接上级检查阶段(9月)。各单位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做好迎接县、市、省10——11月份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组织好迎检工作。将中期督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调联系,确保迎检有序进行。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六五”普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使检查督导的过程成为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过程。
(二)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照省、市、县“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明确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六五”普法规划,全面总结回顾2011年以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抓好固强补弱工作。要认真梳理并形成“可听、可看、可查”的经验做法,充分反映和展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要分析查找制约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有效开展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使检查督导真正成为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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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增强全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关注饮水卫生,共享健康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12年5月13日—5月19日
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2年5月2日至5月12日)。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制定实施方案,筹备宣传周活动,印刷制作有关标语、展板、宣传册、画报等宣传资料。各单位要积极准备宣传周活动,确保宣传周活动如期开展。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2年5月13日至5月19日)。主要工作是举行饮用水卫生宣传周启动仪式,集中力量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咨询与服务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2年5月20日至6月5日)。总结宣传周工作情况、经验及宣传效果。
四、活动形式与内容
(一)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县卫生局将在5月13日举行饮用水卫生宣传周启动仪式,营造宣传周活动的热烈气氛,促进各界重视和公众参与,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网站设立饮用水卫生宣传周专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饮用水卫生室外宣传专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介,重点介绍饮用水卫生知识及本地饮用水卫生工作情况,并对广大群众关注的饮用水卫生问题进行解疑释惑,引导群众形成科学的饮用水安全理念和正确的饮用水安全行为。
(三)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县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饮用水卫生专家,各镇卫生院挑选卫生监督协管技术骨干深入城市社区、农村、学校和繁华商业区,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广泛讲解饮用水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知识。同时,县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利用已配置的检测设备和车辆,开展现场水质快速检测服务。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积极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并给予及时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认真听取群众对饮用水卫生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周活动,县卫生局成立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宣传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我县实际,针对饮用水卫生现状及监管工作情况,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发挥好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支持作用,落实好宣传周各项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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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开展好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推动全省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湖北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鄂法治办〔2007〕16号)要求,现将全省交通系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内容
今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宣传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精神、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有关交通法律法规等。
二、时间安排
法制宣传活动从11月底开始到12月底结束。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后延伸。12月4日前后为集中法制宣传时间,各单位要抓紧、及时地组织开展集中宣传系列活动。
三、活动形式
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和内容,积极参加省和当地组织的法制宣传等活动。同时,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主要活动安排:
(一)组织参加省有关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劳动合同法》的法律知识竞赛。
(二)组织一次法制讲座。省厅拟于12月上旬举办一期《劳动合同法》法制专题讲座,请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届时组织人员参加。
(三)组织送法下基层活动。由省厅联合厅直有关部门将《湖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规送到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加大法规的宣传力度。
(四)举办一期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省厅拟于12月举办一期全省交通系统新进执法人员培训班,请各地做好人员的组织和送培工作。
(五)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总结交流活动。省厅拟于12月中旬在各地执法检查的基础上,组织总结交流活动。请各地、各检查组做好交流材料的准备工作。
(六)组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省厅拟于12月中旬开展全省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请各单位抓紧做好案卷的整理和报送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突出宣传活动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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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目标,以“与法同行,构建和谐”为主题,以推进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乘势而为开好局”工作基调和“扩大发展成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主题,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提升法制素质,深入推进法制建设,努力提高我办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积极构建平安、法治、和谐,加快崛起、实现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目的
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使我镇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和化解矛盾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和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并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建立稳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三、组织实施
“与法同行服务发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贯穿全年,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月15日至3月3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与法同行服务发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根据我镇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可操作性的“与法同行服务发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对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第二阶段:活动推进阶段(3月4日至12月10日)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一)充分利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及其它纪念日,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活动;
(二)组织召开法律学习会、典型案例点评会;
(三)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方式,强化对规范行政行为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密切相关法律的学习;
(四)充分利用对口帮扶和参与社区活动,进企业联系工作的有利时机,开展加强行政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自身权益、推进基本国策、促进农村民主政治等相应法律法规的集中性、专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紧密配合市里组织开展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法制专题征文、演讲比赛、格言警句创作大赛、“与法同行服务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书画比赛、展览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对“与法同行服务发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同时对干部职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法律基础知识测试,评选出本单位“与法同行服务发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先进个人。还有及时将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和经验效果报送市法宣办。
四、措施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由主任政法委员任组长的“与法同行服务发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其余成员由其他班子成员和各村(居)委员会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整个活动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评议考核等工作,司法所长伍群文兼任活动办公室主任。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负实责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切实把此次法制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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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安排部署,通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着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我乡经济金融稳定。
二、宣传内容及主要方式
(一)宣传内容
1.金融政策法规解读。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及民间借贷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惯用犯罪伎俩,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
2.非法集资案例剖析。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3.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公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二)宣传方式
1.发放宣传资料。各地结合实际,发动村支两委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并为群众做好答疑解惑。
2.利用广播宣传。利用村村响,播放相关知识,开展宣传。
3.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在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25日-5月27日)。各村、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上报乡处非办,做好相关宣传资料收集、制作和印发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28日-6月3日)。各村、各单位按照工作部署,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并将宣传教育与处置打击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6月4日-6月5日)。在总结宣传月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四、明确职责
乡打非办: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提供部分宣传资料;协调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宣传工作;督导各村开展宣传月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文体卫站:录制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广播通过村村响按时播放;
派出所:参与宣传工作,负责提供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分析的宣传材料;严查宣传月期间发现的非法集资活动,给违法犯罪分子以高压态势,形成宣传实效。
司法所:参与宣传工作,利用各类法制宣传平台和普法阵地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经管站:参与宣传工作,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排查超经营范围开展融资服务、有潜在非法集资风险的市场主体。
农综站:负责对全乡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进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
林业站:负责对全乡以林业开发名义进行融资的项目主体进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xx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由成有道任组长,贺绍军同志任副组长,龙章荣、杨斌、夏辉、陈文鹏、陈民华、吴东峰、周带娣、黄培峰、刘拥军、康顺利、李彬、侯章斌、唐仕鑫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乡综治办,由贺绍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单位、各站所要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宣传月活动期间,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走访、查阅宣传档案、召开座谈会、询问工作人员等多种形式,对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及宣传效果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予以通报,并做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机制,及时总结反馈。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宣传,坚持持续宣传,加强全面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意识。各成员单位,要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收集整理相关文字及影像资料,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相关总结资料请于6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乡处非办,重要情况、典型经验及时上报。
联系方式:乡打非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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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学校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以各种活动为载体,在教育系统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提高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促进学校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二、宣传周活动主题
防灾减灾,和谐平安
三、活动重点
应急知识进校园、进班级、进课堂
四、宣传活动周时间
6月1日至6月5日
五、宣传内容
(一)宣传介绍各类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的应急常识。重点宣传介绍食物中毒事故、交通事故、溺水事故等应急知识。
(二)宣传《实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
(三)宣传介绍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法及措施。
六、活动形势
以自主宣传为主。各校、幼儿园要通过黑板报、橱窗、手抄报、校园广播、展板等形势广泛宣传公共安全常识,召开各类会议、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扎实开展好宣传周活动。
七、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20日—5月31日)
5月20日——5月31日,各学校结合实际拟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于6月9日前报中心学校。
(二)实施阶段(6月1日至6月5日)
1.各校、幼儿园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以黑板报、墙报、展板、校园广播为宣传载体,通过召开主题班队会、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学生主办一期应急知识手抄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对校园内可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场所、教学设施、生活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整改。
(三)总结阶段(6月6日至6月8日)。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和效果、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继续开展宣传工作注意事项。各校于6月8日前将本校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情况总结上报中心学校。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校要成立宣传活动周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二)精心组织,确保效果。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科学制定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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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成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2010年是国家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年。“五五”普法规划的实践执行情况,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国家统计局已将2010年确定为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年”,并拟于下半年组织开展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为迎接国家统计局对我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同时为推出本市普法宣传工作的创新典型和经验,为下一步开展全市法制宣传总结评比工作奠定基础,考核验收工作拟分三步进行:
工作部署:4月上旬,由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并征集意见;4月中旬印发考核验收工作方案、考核验收办法以及相关文件;4月下旬,进行工作部署。
自查自评:5月上旬,各区县按照考核验收办法完成对本地区普法工作自查自评,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
全市验收:5月中旬至6月中旬,完成对各区县普法考核验收工作;6月底前,提出全市考核验收结果及工作报告。
全市普法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普法骨干、规模以上报表单位和经济普查对象(规模以下报表单位为主)不同层面开展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其中,以组织开展规模以上报表单位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为考核验收重点。
考核验收采取填报自查自评表、上报报告材料、听取工作汇报、实物实据检查、审阅档案资料、组织评估和测评等方式。
(二)围绕统计立法、修法工作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2010年是《统计法》修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地方法规要做修改准备的关键一年。法制宣传工作应紧紧把握统计法律法规修改、审议、出台等重要时机积极展开,大力宣传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修改进程、动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情况和观点,要自下而上组织各种类型座谈会、研讨会,积极发动、广泛参与立法、修法工作,结合实际,提出有价值的立法、修法建议,使统计立法、修法过程成为统计普法、学法的过程。
法制宣传工作要着力抓好宣传作品稿件的采编发和网上普法阵地栏目的定期维护,栏目内容做到保证数量、注重质量、讲求时效。
结合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出台,及时组织全社会及系统全体人员学习、培训。
(三)结合“12.1”地方法规施行15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自主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
一要充分利用现有普法宣传阵地和办公区场所,播放统计法制宣传用语、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增强宣传效果,营造宣传气氛。
二要紧紧抓住统计年定报布置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的有利时机,播放普法宣传片;开展会前讲法、学法活动,增强报表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到企业、下乡村、上街头宣传活动,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
四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优势,通过组织座谈、演讲,举办讲座、论坛、展览等宣传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月初,下达开展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通知,11月下旬,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上报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总体工作要求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要结合本局队中心工作,对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4月底前,以局队文件形式上报本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二)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扩大宣传影响,提高普法效果
2010年,国家统计局拟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创新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届时,市局、总队将组织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积极参加。要求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扩大普法宣传影响为宗旨,积极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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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大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推动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题,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形成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为推动全省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药监系统推进政务公开等基本情况及成效;药监系统推行政务公开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药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及运用情况;药监行政部门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内容、查询途径及监督保障措施。
三、活动安排
市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市药监系统政务公开宣传月期间的总体活动。各县局负责组织推动本地的政务公开宣传活动。
(一)全市统筹安排组织开展的宣传活动
1.市局领导接受电视或电台访谈,宣传我局政务公开的意义和开展的有关工作。
2.市局办公室在宣传月期间,认真组织参加*市政务公开宣传系列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二)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要认真组织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媒体开辟政务公开宣传专栏、制作展板、悬挂条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发短信、网上论坛、召开座谈会、下基层现场办公、开展公开评议活动、理论研讨等多种有效形式,围绕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假劣药品先行赔付制度”、“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等内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政务公开宣传。
四、实施步骤
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各县局、市药检所、本局各科室在明确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做好活动的策划和准备,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集中推出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形成高潮。
第三阶段为反馈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对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中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并做好反馈和跟踪落实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局、市药检所、本局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二)统筹安排,务求实效。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活动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切实把政务公开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与构建惩防体系相结合,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与加强法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相结合,与开展形象测评、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相结合,与推行承诺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努力创出工作特色,不断推进政务公开迈向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