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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25

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

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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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责任”效果评估机制的基本框架

评估的原则。落实“两个责任”效果评估的原则概况起来为“五个结合”,即民主与法制相结合、科学与量化相结合、主观与客观相结合、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奖励与惩戒相结合。

评估的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效果评估的主体应该是各级党委(党组),由党委(党组)负责对所辖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效果进行评估,而落实“监督责任”的效果可以由上一级党委、纪委或同级党委(党组)负责评估。

评估内容。将落实“两个责任”效果的评估内容按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别进行评估。其中,按照履行职责的分工,主体责任应包括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党委(党组)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情况。评估党委(党组)是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各级行发展和党建工作的总体布局进行谋划,是否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主要评估党委(党组)在加强组织领导、严明党的纪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选好管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加强案件查办、强化党内监督等具体职责的效果情况。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情况。评估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否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能够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亲力亲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主要评估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履行领导职责、抓班子带队伍、落实民主决策、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保持清正廉洁等具体职责的效果情况。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重要领导责任情况。评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是否能够参与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积极协助配合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督促检查落实。能否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履行“一岗双责”。主要评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落实分管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强督促检查、主动研究报告、严格廉洁自律情况等具体职责的效果情况。

纪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评估纪委(纪检组)能够积极协助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能否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对同级和下级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部门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切实落实监督责任。主要评估纪委(纪检组)在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作风督查、严肃查办案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依法开展行政监察、专司纪检监察工作等具体职责的效果情况。

落实“两个责任”效果评估的方式方法

主观赋权法评估。对评估内容中易于量化的部分,将评估内容进行细化分块,每块设置不同的评估标准和对应分值,再对各块分值直接进行汇总。

李克特量表方法。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效果中难以量化为具体分数的部分,设置为具体的调查选项,设计制作《落实“两个责任”效果调查问卷》,利用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工作的民主评议环节,选取被评估单位中合适的对象进行调查,运用李克特量表,将落实“两个责任”的抽象效果转换为具体的、直观的分值,综合计算出调查对象对落实“两责任”的评估分值。

建立纠正评估体系。为进一步提高评估落实“两个责任”的科学性、全面性,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刚性要求,设立纠正评估体系,即负面清单。若发生负面清单所列事项,采取相应的惩戒,在评估最终得分中扣减相应分值,如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则采取一票否决制,直接评定被评估单位的评估等次为“较差”。

汇总计算被评估单位评估分值。运用主观赋权法和李克特量表方法评估各主体后,为最终计算出落实“两个责任”评估总分,需要确定各部分分值权重。将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评估分值权重分别设定为30%、15%、15%;纪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评估分值权重设定为30%,李克特量表测算出得评估分值权重设定为10%。被评估单位的评估总分=σ(ni×权重)-纠正体系所扣总分。为便于对被评估单位给予评价,借鉴较小登记评定方法,对评估总分进行分段,被评估单位评估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较好,60~6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

效果评估综合评价。在前期主观赋权法评估、李克特量表方法算出每个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效果评估分数的基础上,借鉴其他研究机构对实施一些项目评估的方法,分别列出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评估指标m1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评估指标m2项、班子其他成员履行重要领导责任情况评估指标m3项以及纪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评估指标m4项。挑选多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专家进行投票选出评估指标,构建落实“两个责任”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利用层析分析法算出每个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效果评估综合评价值e1、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效果评估综合评价值e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重要领导责任情况效果评估综合评价值e3、纪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效果评估综合评价值e4,最后对e1、e2、e3和e4进行算术平均数,得出一个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效果评估综合评价值e0,即评估结果。

落实“两个责任”效果评估结果的应用

整改评估发现的问题。评估主体在完成对被评估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效果的评估,并汇总计算得出评估的最终结果后,要具体分析被评估单位存在的问题,按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并且通过下发评估结论的形式,将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告知被评估单位。同时,要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要求或工作建议,要求被评估单位限期整改完毕,以此督促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评估主体也可以通过跟踪回访、回头看等方式,进一步确保被评估单位将“两个责任”落实执行到位。

纳入全面工作考评体系。全面工作考评体系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一个单位工作业绩的全面评价和控制,而落实“两个责任”的效果是单位整体工作成效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两个责任”的效果同时应能表现在业务工作水平的高低,因此,可以将落实“两个责任”效果的评估结果纳入到党风廉政业务考评体系中,将评估结果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追究问责的重要依据。通过纳入全面工作考评体系,有利于提高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积极性,扩大落实“两个责任”评估结果的应用范围。

构建奖惩结合的结果运用机制。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效果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单位,采取召开现场会、经验在辖内推广、业绩评优等奖励措施。对评估结果为一般或较差的单位,以约见谈话、诫勉谈话、岗位调整、降低业绩工资等追究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纪委(纪检组)主管领导的责任。对发生重大违规违纪案件的单位,除了要严肃惩处违规违纪人员外,还要依据责任追究的有p规定,对负有主体责任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监督责任的纪委(纪检组)主管领导实施责任追究,对主要负责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不因其职务或者工作变动免予追责。对受到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被考核单位,其党委班子成员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应负领导责任的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班子其他成员,自作出“一票否决”之日起,一定年限内不得提拔重用。通过构建奖惩结合的结果运用机制,奖优惩劣,有效激励央行各级党组织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

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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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4号)精神,深入查找整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把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一岗双责”制、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落实责任,防范事故,保障发展”。

二、活动目标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着力构建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

三、活动时间

从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用1年时间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学习

1.学习内容:区级有关部门,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工业总部基地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要重点学习*、*同志及省、市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省安全生产条例》、《*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市各级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成办发〔20*〕1*号)、《*区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认定和问责办法(试行)》(锦安监局〔20*〕18号)、《*市*区安全生产警示谈话制度》(锦安监局〔20*〕2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组织观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

生产经营单位要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16号)、《*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组织观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

一季度,区政府将把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近两年区上制定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规定、规范汇编成册,发放到区级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生产经营单位供学习之用。

2、学习方式:采取政府常务会、工作例会、工作专题会、培训会、企业主要负责人办公会等集体学习的方式进行。

区安监局在一季度和三季度各组织一次培训,分别对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学习时间:区级有关部门、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工业总部基地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不少于24学时;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32学时。集体学习时应做好笔记和会议记录以备查验。

(二)对照检查

在组织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认真对照检查,着重分析查找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1、思想认识方面:是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把安全生产纳入本部门、本辖区(行业、系统)、本单位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2、责任落实方面:是否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激励约束机制。

3、监管力量建设方面:是否建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督管理队伍;是否为安全监管机构、监管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手段和条件。

4、日常监管方面: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的基本制度和台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否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落实整改

1、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区级有关部门、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工业总部基地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级负责人的安全监管责任及职责;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中层负责人、班组长及员工在内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健全包括政绩(业绩)考核、目标管理、评先评优、警示(告诫)谈话、问责追究等在内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进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全员齐参与。

2、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区级有关部门、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工业总部基地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的通知》(成办函〔20*〕254号)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及职能职责,安全监管人员数量要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年内必须配齐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取证设备(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办公设备(电脑、传真等)、个人防护用品(防静电服、劳保皮鞋、安全帽、护目镜等);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包括社区干部、安全协管员等在内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为安全监管机构、监管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装备设备和办公条件,确保安全监管力量相对稳定。

3、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区级有关部门、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工业总部基地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治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制度及相应的工作台账。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论证、评价和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维)修制度,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操作制度,生产安全会议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消防、运输、储存、防火等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相应的工作台账。

4、确保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抓好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职责分工

(一)道路交通。突出排点线路事故多发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时段、学校学生接送车辆、农用车辆、老年骑游队车辆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加强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检查,及时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盲区。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各项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区属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

牵头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有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消防安全。突出对公共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民爆物品隐患排查,加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网吧、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和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场所,适时组织开展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

牵头责任单位:区*分局。

有关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技产业局、区服务业委员会、区文广局、区卫生局、区房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危险化学品。突出排查油漆涂料、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的生产、使用、销售、运输环节和活动罐体车辆拉运剧毒、强腐蚀、易燃易爆液(气)体等方面的事故隐患。

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依法取得相关的行政许可情况,液化气充装站岗位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危险物品存储容器完好状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防范因超速、超载、违规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证人员驾驶和押运造成危险化学品泄漏、燃烧、爆炸事故。

牵头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有关责任单位:区科技产业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分局、*工商局、区工业总部基地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四)烟花爆竹。突出排查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事故隐患,坚决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

牵头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有关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委员会、区城管局、区*分局、*工商局、区质监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

(五)建筑施工。严查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事故隐患;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与管理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以及建筑工地特种设施设备的检测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教育;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严防事故发生。

牵头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有关责任单位:区国土分局、区房管局、区危旧房改造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六)学校安全。突出排查学校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火三轮、黑校车接送学生情况以及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超载超速及其它违法行为。排查学校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排查,严查校舍危房使用情况;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学生食堂卫生、水源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有关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牵头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有关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区*分局、区安监局。

此外,有关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整治本行业、本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电力设施、旅游景区景点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大力加强对重要时段、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完善隐患排查、督查机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协调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督促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检查考核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负责全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统筹协调和日常有关工作;检查考核组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目督办、区监察局、区科技产业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房管局、区*分局、区质监分局参加,负责对全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督促检查。

区级有关部门、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工业总部基地管委会和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督促指导并组织实施本辖区、本部门(行业、系统)“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

(二)检查考核

1、检查考核分工:区检查考核组负责对区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检查考核;区级有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行业、系统)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考核;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社区及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考核。

2、检查考核方式:日常检查考核与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日常检查考核内容为组织开展活动的动态情况;集中检查考核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评议打分等方式,主要内容为落实整改、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情况。检查考核细则参照《*市区(市)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检查考核细则》执行。

区级有关部门、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工业总部基地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并于当月25日书面报告区安监局(遇节假日顺延)。区安监委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采取被考评单位自评和区安监委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至28日,被考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自评,结果于29日前报区安监局,经区安监局综合评定,并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通报。考评得分按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区级部门、一圈层(府河以内的街道办事处)、二圈层(一环路与府河之间的街道办事处)、三圈层(二环路以外的街道办事处)四类分别统计,各单位全年累计得分,作为年终安全生产专项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3、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的区级有关部门、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工业总部基地管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将取消其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资格,降低年度重点工作奖励标准,并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对生产经营单位则进行重点监管。

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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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原则。

公务员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公务员考核与单位目标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考核标准按《××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按月度和季度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记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考核单位专项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负责人审核评价。本文中考核单位一般指市局各处室、分局,也适用于分局所属科室、工商所。

平时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一岗一要求。各考核单位对公务员定岗定责。围绕市局考核制度的深化和完善,逐步形成切合公务员岗位实际的考核指标体系。认真抓好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的每月工作记实。有条件的分局、工商所应使用工商所综合管理系统软件,试行网上考评。

_.一月一讲评。月底前,各考核单位要结合市局“网上局务会”的要求,在综合本单位公务员工作月记的基础上,召开月度例会,由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进行讲评。

_、一季一考核。季度末,各考核单位在月度讲评的基础上,进行季度考核,主管负责人作出季度考核评价。季度考核评价分“好、较好、一般、差”四种。其中“好”的评价最多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内。

平时考核结果的使用,根据上级和市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考核单位对本单位公务员的岗位要求、月度讲评、季度考核情况应做好书面登记,重点登记相应的出勤、过错与失误、创新与贡献奖励等情况,以及季度考核评价,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根据不同职务层次,分类进行。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_.个人自评。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衡量平时考核结果,提出自评等次意见。

_.考核单位内部交流、互评、推优。考核单位召开内部会议,组织全体干部交流、互评、推优。在此基础上,主管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结果,并征求监察室等部门的意见,提出本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以及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建议名单。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应在平时考核成绩突出、季度考核获“好”的评价较多的人员中产生。存在《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中的情况,即使情节较轻,一般也不得列入优秀等次候选者名单。优秀等次本文来源:文秘站 候选者人数控制在本单位总人数的__%以内。考核单位人数较少,按__%比例计算不足_名的,可以报_名。

_.述职述廉和工作展示。分不同职务层次进行:

处室、分局主管负责人在市局机关大会述职述廉;

处室、分局副职在市局政务网述职述廉,展示业绩;

处室、分局副职以下干部优秀等次候选者在市局政务网展示个人工作业绩。

_.民主测评。召开有市局机关全体干部、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参加的市局机关大会,组织开展对市局处室、分局正副职、机关全体公务员和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与述职述廉等相关工作同时进行。

分局及越城分局下属工商所召开本单位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开展相应的民主测评。

《年度考核测评表》见附件三。

民主测评结果参照××组______号通知的有关方法进行量化计分,具体如下:得分=“好”票数×_+“较好”票数×_+“一般”票数×_._+“差”票数×(-_._)×__÷总有效票数。

对分局副科(所)长以上干部的民主测评,按市局机关大会和分局及工商所干部大会民主测评结果进行复合计分,其中市局机关大会民主测评计分占__%。

民主测评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分别反馈给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逐一向本单位干部反馈。

对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处室、分局正副职和副职以下(不含副职,下同)干部,对照《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确定标准》,查有实据的,由考核委员会责成所在考核单位提出意见,将其考核等次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对连续两年民主测评得分最后的,要谈话提醒或调整岗位。

_.主管负责人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依据考核委员会反馈的本单位优秀等次候选人的民主测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__%。

_.考核委员会审定考核等次。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中的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在先进单位中产生。但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的民主测评得分居后三位的除外。

考核单位副职的优秀等次人员在民主测评得分较高的副职人员中产生,由考核委员会按不多于考核单位副职总人数的__%审定。同一考核单位的副职中,一般最多确定_名为优秀等次。

考核单位副职以下干部的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副职以下干部总人数的__%左右。在市局____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分配的限额(其中包含副职优秀等次人员,包含两个处室共享优秀等次名额)以内,按民主测评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定优秀等次名单。同一考核单位副职及以下干部中优秀等次人员一般不低于考核单位人数的__%。

考核委员会同时审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名单。

_.公示优秀等次名单。对公示期间有反映的,要及时核实。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等次。

对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要 将考核事实书面通知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

年度考核结果的使用,按照××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处理。

五、考核委员会。

市局设立考核委员会,由局领导,机关党委、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室、法规处负责人和公务员代表组成。公务员代表由各考核单位提名,经民主推选产生,以得票高的当选。____年当选名单如下:丁海荣、王建、阮军根、洪晓康、郭玲、赵建忠。

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局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局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考核单位主管负责人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六、市局监察室全程参与和监督公务员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及时反馈与公务员考核有关的有效投诉等信息,对优秀等次候选人的推荐提出意见。

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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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对象

镇区、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部门下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教育系统学校除外)。

二、考核内容

1、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水平、科学发展实绩、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

2、领导干部: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履行职责、改进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三、考核时间

镇区2017年12月中旬,市直部门(单位)2018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考核组另行通知。

四、方法步骤

1、准备工作。领导班子按照“述党建、述作风、述德、述职、述廉、述学、述稳、述法”的要求,结合干部群众意见,形成年度工作总结(4000字左右)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工作总结中要专题报告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岗位目标,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报告(1500字左右)。

2、召开述职测评会议。会议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作工作总结(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报告书面印发),考核组组长对民主测评工作提要求,与会人员填写相关表格。出席对象为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在职在编人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镇区另行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会(出席对象为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带队市领导讲话提要求,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工)委书记。

3、个别访谈。考核组根据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个别访谈。谈话对象一般为: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下属单位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等。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谈话范围。

4、综合分析。考核组按照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根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民主测评结果,结合工作总结、个别谈话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比较分析,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作出评价,形成综合考核报告。

5、确定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束后,将向被考核单位书面反馈民主测评情况,各单位根据反馈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比例,综合评定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等次。

五、其他事项

1、年度考核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负责实施。镇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会由市纪委负责衔接。

2、市直部门下属科级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由考核组会同主管部门同步进行,市考核组重点了解科级干部情况。相关单位述职测评可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测评结果汇总后报考核组。

3、调入所在单位未满3个月的,在现单位参加民主测评,同时结合原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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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

(二)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即: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和信息员;

(三)全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具体人员如下: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生产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食品检验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食品流通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食品流通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分管食品经营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验收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餐饮服务企业(单位)关键人员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发包单位直接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烹调人员、分餐人员、熟食等专间操作人员、餐饮具消毒人员等。

4、药品企业(单位)

(1)生产企业(含药包材生产及医院制剂室)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qa全体人员、qc主任。药品生产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2)经营企业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营业人员等。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可以参加关键人员培训。

(3)医疗机构关键人员主要包括: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剂科负责人、药房验收员、养护员、质管员等。

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生产部门负责人、检验检测人员;医疗机构器械科负责人、采购人员、验收及保管人员等。

6、其它企业(单位)

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分别参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人员确定,并参加相应培训班培训。

7、i类食品药品单位关键人员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仓库保管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

二、培训组织及责任分工

(一)区局负责的培训工作

区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培训、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和测试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ii类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市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等工作。区局业务科室组织实施各自专项培训及测试等工作,人事监察科、法规科、办公室配合。

(二)食品药品监管所负责的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i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个体工商户、小微餐饮、食品前店后坊、小微药房等)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关键人员培训(区市场监管局已培训的除外)和测试工作。区局负责培训师资,并督促指导。

三、培训内容

1、各培训组织单位根据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市局编写的培训教材和本地实际,合理选择培训内容,其中现场检查量化分级标准、食品药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应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2、根据《市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市食品药品相关地方性规定的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3、根据区文明办要求,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培训中增设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内容,具体内容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选择。

四、完成时间

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培训于6月30日前完成;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具体时间由各培训组织单位自行决定,7月15日前必须完成所有培训、测试等工作。

五、培训证书编号规则

1、培训合格证明编号规则为:。

2、培训证明流水号为四位数,不得出现同号。

3、培训合格证明由市局统一印制,区局统一发放。

六、有关要求

1、各培训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制定单项具体培训计划,选配优质师资,认真组织实施。单项具体培训计划于培训开始一周前报区局备案。

2、各培训组织单位在组织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单位)关键人员培训时,要按市局有关要求,把食品药品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纳入食品药品关键人员培训内容并加以落实。

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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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加强“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过抓好源头、广泛宣传、落实责任,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着力为打造“实力*、开放*、生态*、活力*、平安*”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总体目标,通过在全区50人以上的规模企事业单位内部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工作,实现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氛围基本形成;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

(一)乡镇

1.依托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安全生产监管站,负责本地企事业单位开展摩托车源头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2.制定本区域内加强企事业单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召开企业主、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区域内加强企事业单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4.帮助、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构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在企事业单位内部成立由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主任的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室,工作室按要求配备专兼职人员。

(二)*交警部门

1.指导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对本地企事业单位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以中队为单位,组织本辖区内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的信息员进行集中分批培训,配合企事业单位对内部员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帮助、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制定内部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室职责、信息员工作职责和联系制度、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制度、门卫摩托车安全检查制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等。

4.开展上门服务。车管所会同各工作站进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服务工作,主要开展摩托车上牌、检验、代办保险以及摩托车驾驶培训预约等服务工作。

(三)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安全生产监管站

1.负责对本地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的排查登记工作,建立工作台帐,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2.及时向乡镇、*交警部门汇报本地规模企业、事业单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3.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的联系。配合交警部门帮助、督促各规模企事业单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上墙,及时向企事业单位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更换宣传橱窗、板报的交通安全宣传内容。

4.完成乡镇、*交警部门布置、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时间安排

1.试点工作阶段。(1)20*年5月15日—30日,由安监局、区交警大队与八里店镇政府协调确定八里店镇久立集团为试点企业单位开展试点工作。

2.全面实施阶段。20*年6月1日—15日,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召开全区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负责人在久立集团召开现场会议,在全区全面开展警企共建摩托车交通安全工作。

3.总结完善阶段。20*年6月15日—20日,总结提高,完善此项工作的长效运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1.排查摸底。由区交警大队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为单位,对本辖区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在50人以上或摩托车在10辆以上的)进行全面排查登记。

2.建立工作室。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为单位,指导辖区内各规模企业、事业单位,落实企业法人代表(业主)、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负总责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成立由企事业单位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兼任主任的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室。

3.物建信息员。在本辖区的每家规模企业、事业单位内物色并建立2—5名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员。信息员按企业总人数的1%—2%建立。

4.对信息员进行培训。以农村工作站为单位,上门对本辖区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的信息员进行培训。

5.建立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室职责;信息员工作职责和联系制度;门卫摩托车安全检查制度等。

6.设置安全设施。在各辖区内每家规模企业、事业单位增加投入,帮助其规划在自己单位内设置停车场、在交通复杂的大门口安装减速带或信号灯控装置等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

7.设立宣传设施。辖区内每家规模企业、事业单位在自己单位内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并持之以恒经常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8.建立基础台帐。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为单位对本辖区内每家规模企业、事业单位的总人数,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室及其人员、信息员、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安全宣传设施,摩托车及其驾驶人,无牌无证、未检验、脱保、报废摩托车等情况建立基础台帐。

9.开展上门服务。交警部门会同各工作站进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服务工作,主要开展摩托车上牌、检验、代办保险以及摩托车驾驶培训预约等服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加强企事业单位摩托车源头管理工作作为建设“和谐*、平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三年“零增长”的重要举措,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该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和顺利进行。

(二)搞好结合,扎实推进。要把此项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和全市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基层基础年建设以及交警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地推进该项工作。

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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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导安全管理责任制范文一: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安全法规。

2、定期召开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决策、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和修订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3、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批准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4、有计划、有检查、有布置、有总结、有评比地搞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5、负责审查确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审批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资金计划。

6、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不断总结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表扬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各类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奖惩兑现。

责任人:

邻导安全管理责任制范文二: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进,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作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健全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在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具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劳动保护政策法规。

二、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三、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组织活动的定期安全检查。

五、参加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制度,监督检查和执行情况。

六、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做到每个建筑工人要手持法律、安全、技术知识手册。

七、进行功伤及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严格制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作业,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九、对违反安全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及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明劝阴无效,有权越级上报。

邻导安全管理责任制范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市消防条例》及《天津公司有限公司治安保卫管理责任制》规定,结合天津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领导、各子公司领导、职能部门、消防管理人员和员工对消防安全应负的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 。

第二章 管理职能

第四条 集团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防火委),下设办公室(集团公司保卫部)。各子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服从集团公司防火委领导。各子公司下属单位成立防火安全办公室,配置专、兼职防火干部。

第五条 集团公司防火委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任主任,委员会成员由集团公司保卫部、安全环保部、工会、党委工作部、监察部、集团管理部和各子公司的主要领导组成。各子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可参照集团公司防火委模式确定。各子公司下属单位防火安全办公室由各子公司下属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成员由专、兼职防火干部组成。

第六条 集团公司防火委每季度召开例会一次,子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例会一次,子公司下属单位防火安全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例会一次。

第三章 各级领导及员工职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责

(一)对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

(二)主持召开集团公司重要防火安全工作会议,对防火安全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三)定期听取集团公司防火委工作汇报,检查督导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及各子公司主要领导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四)审定集团公司防火安全机构和防火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批准集团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第八条 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职责

(一)主管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组织召开集团公司防火委例会,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形势,审定防火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防火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指导各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四)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审批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五)审定、签发集团公司防火委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文件。

第九条 子公司主要领导职责

(一)对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例会,落实集团公司和消防专业管理部门的文件和规定,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组织开展各项防火安全大检查,结合防火点检中发现的问题,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四)组织制定灭火预案,审定、签发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文件,总结推广防火安全工作典型经验。

(五)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子公司下属单位主要领导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定期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隐患,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子公司主要领导。

(三)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把消防工作与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参加本单位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组建本单位防火网络,配备专、兼职防火干部和防火安全点检员。

(六)组织本单位专、兼职防火干部进行防火安全点检巡查工作。

第十一条 子公司下属单位专、兼职防火干部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规及集团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负责组织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和防火安全点检巡查,落实各项隐患整改措施。

(三)负责制定本单位防火安全检查制度,起草防火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 第十二条 防火安全点检员职责

(一)认真落实集团公司防火安全点检制度,做好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点检工作。

(二)防火安全点检员要按计划每天进行点检作业,发现隐患和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隐患和问题,应立即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并将解决处理结果记入点检记录。

(三)防火安全点检员在交接班时要认真交接防火安全点检情况,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防火安全点检员参加本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员工防火安全职责

(一)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自觉保护消防设施,积极参加消防管理部门举办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三)积极消除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制止违反防火安全管理的行为。

(四)有权拒绝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错误指令。

(五)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汇报,不许谎报火警。

第四章 职能部门职责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防火委(子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二)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形势,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布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广交流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定期对防火安全管理干部进行培训。

(四)按季度组织落实防火安全点检工作,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抽查活动。

(五)督促、检查各级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和防火安全点检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 子公司下属单位防火安全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文件。

(二)每半月召开一次防火安全例会,分析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督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

(四)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义务消防组织,制定灭火预案并按计划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五)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保卫部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公安消防机关和集团公司防火委的指示,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会议。

(二)起草、制定公司级灭火预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防火安全工作文件,完成防火委交给的工作任务。

(三)负责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防火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四)负责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员工、防火干部和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专业知识培训。

(五)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严重违法、违章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依管理权限停产整顿。对违章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组织复验。对不按期整改隐患的依据《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竞赛活动,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七)负责火灾事故扑救工作,协助做好火灾事故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结案工作,并根据事故原因、责任分析、经济损失等情况建议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监察部参与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追究有关单位及领导责任。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管理部负责审核对严重违章、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奖金扣发工作。

第五章 考 核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保卫部对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进行考核。作业区、班组由各单位按权限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 对不重视防火安全工作造成火灾和重大损失的各级责任人,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实施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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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肺炎疫情暴露的公共卫生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短板,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提高平战结合能力,强化中西医结合,深入实施爱国卫生运动,集中力量加强能力建设,补齐短板弱项,构筑起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有力屏障。以“双百攻坚”行动为总抓手,统筹推进、重点突破,努力完成全年投资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

全力推进5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建设,攻坚期间5个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县中医院城西医院及中医养生护理院项目、县医院康养中心项目、县第三人民医院病房楼项目6月底施工招标结束,7月初进场施工。县医院院分院建设项目中等三个分院项目7月底施工招标结束,8月初进场施工,其余4个项目9月底施工招标结束,10月初进场施工。县中医院分院项目建设中汤池分院项目7月底施工招标结束,8月初进场施工,其余5个项目9月底施工招标结束,10月初进场施工。攻坚紧期间完成投资不少于1.3094亿元,至年底累计完成投资不少于2.0641亿元。

三、工作计划

(一)县中医院城西医院及中医养生护理院项目推进计划。(具体见附表1.)

(二)县医院康养中心项目推进计划(具体见附表2.)

(三)县第三人民医院病房楼项目推进计划(具体见附表3.)

(四)分院项目推进计划

1、6月25日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结,责任单位:各分院;

2、6月30日前土地审批手续办结,净地交付,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分院协助);

3、7月底施工许可证办结,施工、监理单位招标结束,8月初进场施工。

(五)分院项目推进计划

1、6月30日前完成地征收、勘测定界、用地指标申请,用地报批、规划调整等开工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2、8月25日前“一书两证”办结,责任单位:各分院;

3、8月30日前土地审批手续办结,净地交付,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分院协助);

4、9月底施工许可证办结,施工、监理单位招标结束,10月初进场施工。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县卫健委成立重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委班子成员、县医院医疗集团主要负责人、县中医院医疗集团主要负责人、县三院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大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作为项目建设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调度的日常办事机构。各项目单位要将抓项目抓投资作为“一把手”当前重要工作,同时成立项目建设工作专班,确定专人集中办公,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落实措施,于6月11前报县卫健委大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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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自觉性

意识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不明确,意识不到位,行动就不可能自觉。近年来,国家环保总局党组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了《环保总局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进行分解,提出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使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有的部门、单位在落实责任制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意识不够强、责任不明确、考核难操作、追究不到位等问题。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龙头工程”,是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担负起反腐倡廉职责的一项根本性制度。抓住了这个纲,就纲举目张;抓住了这个关键,就牵住了“牛鼻子”;抓住了这个重点,就将产生牵一发带全局的功效。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责任意识,把责任制作为“龙头”来抓,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明确不抓就是渎职,不认真抓就是没尽职,抓不好就是失职,克服“与己无关”、“额外负担”的片面认识,切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

明确责任主体增强规范性

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指出: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中央这一规定,明确了党的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负有的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在履行职责中,要做到“三个负责”:一是分级负责。自上而下,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制体系。二是分工负责。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班子成员负责抓好分管条块的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分项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项工作专人负责。从而建立主要领导“问责”,分管领导“督责”,所有领导带头履行职责的制度体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实行责任分解防止随意性

职责不明则罔。党风廉政建设不能笼统提要求,必须解决好谁来抓、抓什么、达到什么目标的问题,使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明确自身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任务。一方面是静态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个制度体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其配套的考核制度、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构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内容,形成了责任制的运行链条。这是经常性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另一方面是动态任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由执行这些制度的领导者,推动各项制度交替发挥作用的运行过程。即由明确责任———任务分解———工作检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实施奖惩到下一年度责任分解,循环往复,连续不断。20__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对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提出分工意见,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本着“结合工作,突出重点,具体明确,便于操作”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__年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分工意见》,将全年任务分解为3大项30小项,明确了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为了抓好全年任务的落实,不仅要进行任务分解,还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这是防止责任不明晰、任务不具体、工作不落实的有效措施,是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分工意见的具体行动。通过签订廉政责任状,增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廉政责任意识和压力感。这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形式,必须精心组织,逐级细化,层层签订,抓具体、抓细节、抓落实。

抓好责任检查确保实效性

好的思路、好的政策,要靠狠抓落实来实现。责任明确、任务分解后,关键是抓落实,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加优良的作风保证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一把手”要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组织分解任务,明确每一名班子成员的责任和各牵头单位、协办单位的任务;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阅批重要件,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亲自检查一至两个下属单位执行责任制的情况;亲自参加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到“三个抓好”。即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解决。严是爱,松是害。作为分管领导不仅要抓好业务工作,更要带好队伍,这是真正关心爱护下级的具体表现。

三是牵头单位要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结合所承担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必须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作出具体安排,做到年初有布置、年终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必须与各协办单位搞好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牵头单位要努力改进作风,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四是协办单位要做到“两个确保”。即明确协办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责任主体工作到位;结合自己的管辖范围、业务特点,确保协办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某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协办单位务必发扬顾全大局、团结共事的作风,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五是纪检监察部门要搞好监督检查。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每季度要监督检查,掌握进度,推动工作;每半年要听取汇报,指出差距,提出要求;年底要进行检查考核,交流经验,进行评议,提高水平。

搞好责任考核增强严肃性

单位负责人工作总结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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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经理需要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并富有敬业精神及职业道德;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3土建经理工作职责,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土建经理工作职责11、负责各类工程与改造的技术意见提供;工程方案与造价的审核;

2、负责各设施设备的维保供方评审、合同评审;

3、负责协助组织各种大型、紧急抢修的工程任务。

4、负责依据物业管理办法和工作标准,对房屋、机电、消防、供水、供电等设施的运行情况、各项技术情况,作出评定、提出维修保养建议。

5、负责工程管理工作质量的督导,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意见。

土建经理工作职责21.负责项目土建施工质量、进度、成本及文明施工的管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具体专业技术问题;

2.协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以及与其他各专业之间的关系;

3.组织人员审查竣工资料和对单位工程及单项工程初验和组织竣工验收,作出土建工程结算核定意见,办理结算单;

4.项目内其他土建工程师工作指导和分工协作。

土建经理工作职责31、负责现场土建结构和相关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工作;

2、负责项目审批、阶段性验收的文件资料准备和政府联系工作;

3、负责与基建项目相关的文件准备和签批工作;

4、负责新建项目前期地质勘察、三通一平、图纸会审、负责基础、主体、竣工验收、保修组织管理工作;

5、协助参加本专业的招投标工作,拟订招标文件中的专业技术部分;对投标文件中技术表进行评审并确定评比意见;

6、负责公司建筑物的建筑、结构的检查工作及监管工作;

7、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任务。

土建经理工作职责41、负责项目重点包括工程计划、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及分部分项工程管控;

2、负责所负责项目土建工程评估检查工作,对接集团巡检,开展月度/季度工程巡查;

3、负责项目土建技术管控,重点包括重大专项方案、地下工程、展示区策划等工程技术评审;

4、负责项目前期管理、项目工程管控、项目评估检查管理;

5、负责处理项目外部事务工作,维护地方关系;

6、配合设计、营销、采购、成本等部门,做好项目工作交圈。

土建经理工作职责51、对项目的制度执行、质量达标、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等负责;

2、参与各类工程会议及图纸会审、施工方案初审、各类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等工作;

3、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并详细记录监理日志及各类台账;

4、协助项目经理行使合同权利履行义务,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履行义务;

5、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提出图纸、合同立项,并督促解决;

6、负责项目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的检查、监督及考核管理工作;

7、定期组织、指导、检查工程现场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对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土建经理工作职责61、审核施工现场签证,及时上报工程经理,监督工程变更,保障工程质量

2、负责土建工程施工技术工作,协助工程经理编制施工管理方案,完善施工技术资料;组织土建结构专业范围内的设备制造商的技术评价工作,对系统、布置、结构方案和设备材料选型提出推荐意见

3、按公司里程碑节点组织编制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并报公司审核通过,负责提出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系统和安全保证体系

4、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场容场貌等方面的考核

5、协助工程总监协调管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单位,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6、协助项目总经理及工程总监进行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土建经理工作职责71、修订完善中投公司成本管理、招投标制度流程,协助督导项目公司建立和完善成本相关制度。

2、审核项目公司目标成本,督促项目公司实行过程中的动态控制,以保证中投公司对过程成本的监控。

3、在项目拓展前期,编制成本测算,提供符合公司收益率要求的合理成本。

4、收集项目公司提供的成本数据,并进行分析总结及研究,为成本信息库提供基础资料。

5、开展集中采购需求调研,牵头各项目进行集中采购工作。

6、开展对项目公司的成本巡查,以促进项目公司相关工作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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