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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22

税收管理工作总结

税收管理工作总结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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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全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是继**4年全省征管工作会议之后,省局召开的一次重要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任务是:总结回顾近年来的纳税服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4年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和今年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确定的总体目标,研究和部署今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源管理工作,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促进**国税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近年来纳税服务工作回顾

近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在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局的工作要求,将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常抓不懈,逐步确立现代服务理念,不断夯实纳税服务基础工作,在坚持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并重的原则下,不断拓展纳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有效地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普遍赞誉。

(一)深化认识,确立现代服务理念。

省局党组高度重视纳税服务工作,各级国税部门认真抓好纳税服务工作,从认识到实践,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深化的发展过程。**3年省局在征管处增设纳税服务组,同时将纳税服务建设作为全省国税“六大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重点实施;**4年加快了纳税服务平台建设;**5年提出要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社会和谐;**6年强调要在纳税服务建设上争当全国同行排头兵。

今年以来,省局提出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把纳税服务作为化解征纳矛盾、建设税收民主、促进和谐**的重要途径,明确提出“深化三个认识,明确一个定位”的纳税服务工作新理念。“深化三个认识”就是,深化服务就是责任的认识,增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责任感,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深化执法、管理与服务“三位一体”的认识,自觉做到在文明执法中优化服务,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管理;深化服务就是形象的认识,向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的“零距离”靠拢,实现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的根本性转变,真正树立国税系统良好形象。“明确一个定位”就是把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强调纳税服务工作不能局限于办税服务厅,而是要涵盖税收政策制定、税款征收、税务管理和税务检查各个环节,涉及全体税务干部。基于上述认识,各级国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把抓好纳税服务工作作为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在研究和落实纳税服务工作时,不仅注重在观念上确立和增强纳税服务意识,还采取各种措施将纳税服务融入到税收征管,为税收征管服务,使之成为税收征管运行机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加大力度,夯实纳税服务基础。

一是明确部门责任。各级征管部门作为研究落实纳税服务工作的责任部门,牵头负责组织落实纳税服务工作,有的地方(如广州市局)还专门成立纳税服务中心,统筹协调纳税服务工作,为把纳税服务工作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大力调整和充实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文明服务的窗口,各地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和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将一些年轻的业务能手充实到办税服务厅,提高办税服务厅的工作效能。据统计,全系统现有办税服务厅人员6011名。同时,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挑选了7102名富有经验、具备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工作能力并有一定财会知识的人员从事税源管理工作,把纳税服务工作延伸到征管工作的全过程。此外,已组建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地区,重视咨询热线坐席人员的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咨询服务水平,有力地提高了咨询热线的运营效率。三是强化培训教育。为认真落实总局“六员”培训的工作部署,各级征管部门积极、主动协助教育(人教)部门开展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收管理员的综合培训,以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增进“两员”应对心理压力、礼仪规范以及规范服务方面的能力,强化了服务意识和职业责任感,提升了岗位技能和专业化水平。各级国税部门在抓好“两员”综合培训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税收管理员的统考工作。据反映,这次全省税收管理员的统考有三个特点:一是组织工作比较好,二是学员考风比较好,三是统考成绩比较好。

(三)优化手段,推进纳税服务信息化。

省局一直重视信息化手段在纳税服务领域的应用,加大投入,多管齐下,积极构建纳税服务信息平台,提升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一是服务手段日益完善。机构分设后,我局就着手建设省、市、县、分局四级协同作业的信息处理系统,建立了多元化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体系,纳税服务不断深入。**6年全省国税系统成功应用总局综合征管软件,顺利实现征管数据省级大集中,做到推广工作与纳税服务“两不误、双促进”,并在推广中实现纳税人“零投诉”和“零事故”,标志着全省纳税服务工作的新跨越。二是申报方式呈现多元化。目前,全省20个市都可采用电子数据交换平台进行申报,有9个市采用电话语音、5个市采用邮寄申报、3个市采用网络传输进行申报。“十五”期间,我省年平均电子申报户数达53万户,电子方式申报的税额占申报纳税总额的24%。**6年,通过电话语音平台进行申报的纳税人约34万户,多元化申报税户数的比率由**1年的15%上升到了目前的53.16%。三是信息资源逐步整合。我省在全国税务系统率先按照总局“省级集中建站”的要求,建成了**国税初具规模的门户网站群,努力把国税门户网站建设成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税收宣传的“第一传媒”、办税服务的“第一窗口”和税务管理的“第一阵地”。在**省国税系统信息门户网站上,已实现多项网上办税功能。截止**6年底,通过税务网站累计提供咨询42675万次。今年第一季度,仅我省广州、佛山、东莞试运行的总注册用户数达到17万户,申报征收成功34万次,出口退税预审成功4.4万次,发票认证成功28万次,通过“税银库联网”成功划缴税款88亿元,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四是热线建设不断扩展。我省在6个地市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2到**6年间累计拨打量达到1247万次(不含深圳),为纳税人提供了纳税咨询、语音申报、最新通告、自动传真、办税指南、发票查询、举报投诉等服务。五是工作质效明显提高。如积极推进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运用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电子数据审核出口退税的试点工作,大幅提高了试点地区出口收汇核销和退税申报、审核审批效率,退(免)税进度进一步加快,深受广大出口企业欢迎。

(四)准确定位,坚持管理服务并重。

全省国税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牢固树立严格依法治税就是对纳税人最好和最高层次服务的思想,确立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理念,出善了一系列优化纳税服务的规章制度,为保证纳税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机制上的保证,服务形式由软约束、松散型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一是统一税收业务规范。制定和完善了全省统一的业务规程、岗责体系及部门、行业编码,优化了工作流程,保证了全省税收业务的统一规范,畅通了为纳税人办税的渠道。二是完善纳税服务制度。**1年至今,我省转发或下发的有关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方面的制度性文件共22份,针对实际,陆续制定《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省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文明用语》、《**省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口号》和《办税服务厅工作规范(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在办税服务厅实施领导值班制度以及办税公开、首问责任、提醒服务、预约服务、限时服务、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监督考核等制度,不断提高纳税服务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大力实施办税公开。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推进办税公开,方便纳税人知情、办事。从**5年开始在税收执法工作中全面推行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和《**省国税系统执法监督卡》(简称“一书一卡”),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监督公平执法的途径和反馈问题的渠道。**6年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办税公开的意见》下发后,省局结合总局列出的公开事项内容,制定了《**省国税系统办税公开事项表》,明确了公开的事项、责任部门以及公开时间等。还专门制定了《**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办税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税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度和监督措施。四是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目前,全省共有办税服务厅541个,已初步达到名称、窗口设置、办税流程、服务标准四统一,实现了申报纳税“一窗式”、涉税事项办理“一站式”。各地都结合实际,设置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三类窗口,明确窗口职责,建立工作制度,理顺大厅与其他各股的业务衔接。各办税服务厅内均设置了办税指南、公告栏、举报箱、饮水机,提供桌椅、纸张笔墨等办公用品,有条件的办税服务厅还设有电子触摸屏、显示屏、排队叫号机、ic卡电话等设备。税务人员着装上岗、挂牌服务。有的地方如佛山、湛江等市的办税服务厅还引入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五是加强减免税管理。把及时正确兑现税收优惠政策作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纳税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的同时,简化和规范审批手续和程序。如**6年,省局下发了《**省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下放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权限,延长减免税申报时间,明确了混合经营企业生产免税项目与非免税项目比例标准,规范减免税政策,使政策执行界线更清晰、更明确。

(五)加强协调,拓展纳税服务领域。

在努力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服务意识的同时,全省国税还注重拓宽渠道,加强协调,推进纳税服务社会化,形成了注册税务师、从业人员和社会各界热心税收事业的人士共同组成的社会化纳税服务队伍,促进纳税服务工作全方位的发展。**3年,省局联合省地税局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和税务机构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的意见》,不仅加大了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力度,也加强了对注册税务师执业监管,规范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业务范围,为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注入了生机和活力,税务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目前,全省注册税务师人数已达5300多人,从业人员已超过1万多人。截止**6年底,全省共有税务师事务所273家,**6年行业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同时,部分国税机关还采取招募志愿者的形式,组建了纳税服务志愿者队伍,以关心、关爱、关注纳税人的合理合法需求为导向,组织纳税服务志愿者参与税收宣传和协助服务工作,让纳税服务进入社区,让符合政策、需要帮助的纳税人得到优质、便利和贴近式的服务。

通过几年来的有益实践和不断探索,全省的纳税服务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立足于纳税服务“专业化、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五化”建设,拓展纳税服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做到形式和内容、手段和目标相统一。**5年,省局在**省省直机关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为98.7%;**6年,全省国税系统共有89个办税服务厅获得厅级以上表彰,其中:有11个单位荣获税务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58个单位获“**省青年文明号”,1个单位荣获全国妇联“全国巾帼文明岗”,5个单位荣获“**省巾帼文明岗”,1个单位荣获“**省用户满意服务班组”称号,2个单位被评为“**省三八红旗集体”,1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水平的提高,有力促进了国税工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6年全省办理税务登记户数达150.85万户,比**1年增长35%,其中a级纳税人4592户,比**5年增长31%。**6年,全省国税系统组织税收收入突破3000亿元大关,达到3450.65亿元,增长21%,占全省gdp的13.29%,连续12年居全国国税系统首位。今年上半年,全省国税收入完成2315.16亿元,增长35.4%,增收605.68亿元。

同志们,上述成绩的取得,是上级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国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顾全大局、依法行政、心齐实干、努力拼搏的结果。在此,谨向全系统从事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的广大国税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全省国税系统在纳税服务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纳税服务意识有待加强,依法行政、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的关系定位还不够准确,纳税服务的体制体系尚未完善,服务层次比较低,服务领域和范围还比较狭窄,服务效率和水平有待提高。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到税收执法环境的影响,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比较淡薄,税务干部思想观念和综合素质不能很快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以及税收征管手段和税收征管机构设置还不够科学高效。对上述问题,我们要予以高度重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正确认识纳税服务工作中的几大关系

**5年全国税收征管专业工作会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征管工作总体要求,明确了税收工作的目标和两大重点。**6年税源管理专业会议明确加强税源管理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的根本途径,也是实现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体现。今年的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则更加明确纳税服务与税源管理都是税收管理的基础,都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提高税法遵从度的重要手段,阐明了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重要意义和内在要求,部署了纳税服务的主要任务。为了全面深入贯彻历次会议精神,各地在今后的征管工作中,在集中做好专项工作的同时,也要从大局出发,深化认识、加强思考,准确理解和把握工作中的几大关系:

(一)正确把握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的关系。

**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并重新颁布了税收征管法,将宣传税法、普及纳税知识、无偿提供纳税咨询等纳税服务确定为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税务总局宋兰副局长在今年的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上指出,“严格管理、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服务必须服从执法的要求。税务机关优化纳税服务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纳税人依法、及时、足额地履行纳税义务”。可见,依法行政和依法服务都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两者是高度统一的,依法行政是优化纳税服务的根本目的和基本内容,纳税服务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和必经途径。为此,我们税务部门要正确处理好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研究和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时应当把握好“三个层次”:一是切实履行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纳税服务义务。把宣传税法、普及纳税知识、无偿提供纳税咨询作为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这既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工作要求的底线。二是全面落实总局规定的各项纳税服务制度措施。这是纳税服务的更高要求。三是因地制宜,探索符合税务工作宗旨的便民措施。在纳税服务工作中,既要认真履行法定的义务,全面落实上级的部署,也要积极探索,主动维护纳税人的权益,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实施全员、全程服务,在税收征管的各个岗位、各个环节都努力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形式。

(二)正确认识优化服务和强化管理的关系。

优化服务和强化管理,两者是相互联系,相互融通的。在坚持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下,通过优化服务可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而通过强化和规范管理手段、措施,又能够促进纳税服务质效的提升。目前,我省个别基层税务机关和干部在税收征管工作中,仍未能很好地认识和妥善处理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的关系问题,仍然出现“两张皮”的现象。**5年全国税收征管专业工作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征管工作总体要求应以“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优化纳税服务与强化税源管理两项工作好比是一枚硬币的两面,都是税收管理的重要方面,目标都是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都要一起抓,不能顾此失彼。服务不能流于表面,管理则要具有权威,要把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涵盖税收政策制定、税款征收、税务管理和税务检查各个环节,融入于税收征管,服务于税收征管,使之成为税收征管运行机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正确处理征管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的关系。

我们要认识到,省以下税务机关主要任务是负责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从税收业务的大职能来说,省、市两级机关的机构设置大体相似,承担了税政管理和征收管理两大职能,实行的是综合管理与税种管理相结合的形式,而政策法规和征收管理部门则是税政管理和征收管理的两大综合部门。税政管理职能是指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具体体现在流转税、所得税、进出口税收以及国际税务等专业管理部门,这些部门分税种负责税政管理和征收管理的相关业务,既要做好各税种的税政管理工作,又要办理相关税种的征管业务。税收征收管理职能是指征管制度设计,征管手段运用,征管工作协调,征管措施实施。征管部门不仅要负责税务登记、普通发票管理等单项管理工作,更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的作用。各专业税收管理部门和征收管理部门之间是单一税种管理和统筹协调管理的关系。谢旭人局长一再强调,综合管理部门的工作非常重要。当我们统一认识到优化服务和强化管理是税务部门全局性工作的时候,各级征管部门的主要精力就要放在综合管理上,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统筹兼顾,科学地实施综合管理,保证税务部门的各项职能运转顺畅。

(四)正确掌握创新服务和减轻负担的关系。

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大胆尝试,不断丰富和拓展纳税服务内容,加强办税辅导,改进报缴方式,创新服务产品,努力健全服务体系,力求满足纳税人需求。然而,随着纳税服务的不断拓展和税源管理的不断深化,税务机关内部上下各层级、各部门在实施管理措施时容易出现自上而下层层递增“两个负担”的效应。但如果简单通过减法来减负,又容易导致服务的弱化或管理的缺位。因此,各地要准确掌握创新服务和落实“两个减负”之间的内在联系,要以基层一线的办税服务厅和税源管理部门为目标,清理、简并上报的征管报表或纳税人填写的纳税资料,整合、优化征管业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更要在推进整合联动、细化管理职能、深化数据分析应用、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效率等方面下大力气,实现优化服务与“两个减负”的最佳结合。

三、认真落实当前几项主要的工作任务

全国纳税服务工作会议明确了税务机关推进纳税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国税系统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切实落实“两个减负”。

落实“两个减负”是税务部门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是提高纳税遵从度,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是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要求。去年以来,全省国税系统认真落实“两个减负”工作,在税务登记证换发过程中,减轻纳税人负担达1525多万元;清理、简并报表共48份。但从实际来看,纳税人负担和基层税务干部的工作压力仍然很大。落实“两个减负”,一是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两个减负”工作融于税务部门的工作职责之中,减轻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的不必要负担,是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是上级税务机关的责任。二是要注重质量和实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省落实“两个减负”取得一些成效,但也面临着一些制约的因素。尽管如此,我们要坚定信心,在总局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和权限,把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制度的整合、流程上的优化、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为纳税人和基层营造良好的环境,减少办税过程和工作过程中的各种阻力,切实提高纳税遵从度,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三是要建立减负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责任。既要抓好当前的减负工作,避免出现总体上减负,某个部门(方面)增负的情况,也要着眼长远建立起长效机制,防止“减负”的反弹。四是要加强督导,促进落实。各级督导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把“两个减负”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之一,对照总局和省局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对已经督导过的单位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要协助被督导单位制定清理检查方案和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保证被督导单位的“两个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办税公开”。

办税公开是税务部门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是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抓好办税公开工作,一是要明确公开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省国税系统办税公开事项表》的公开事项,将部门职责内的公开事项逐一梳理。二是要统一公开标准。要在公开的范围和形式上增强规范性,在公开的质量上增强针对性,坚持全省国税系统公开标准的统一。在**国税系统网站公开时,要完善有关栏目和公布方式,使“办税公开”栏目在名称和形式上保持一致。三是要保证公开准确。要结合法规部门开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全省办税公开事项进行深入梳理,确保全面、准确地开展对纳税人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的审核、清理。并坚持从上到下逐级公开的原则,避免重复劳动,减少不同级次机关公开内容不一致现象的发生。四是要保证公开及时。

(三)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建立服务考评机制。

立足现有条件,在强化管理的条件下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税务部门的重要体现,既有利于增强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也有利于提高征纳双方的税法遵从度,还有利于提高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水平和征管效率,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必由之路。一是要规范流程制度。理论和实践表明,只有创建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明晰统一的岗责体系、完善健全的配套制度,才能落实责任,避免缺位,我们的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才能够更加顺畅、高效。因此,接下来,全省要制定出台一系列纳税服务方面的制度和规范,包括《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办税服务厅人员岗位技能标准》和《办税服务厅达标标准》等,进一步健全包括限时服务、首问责任、政务公开以及文明礼貌在内的服务规范。二是要加快平台建设。新型纳税服务体系的建立必须依托先进的信息化手段,要尽快开通全省统一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在充分融合信息资源和业务模式的基础上,搭建一个全省统一接入、集中管理、灵活应用的一体化平台。加快网上办税系统建设,积极推行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信息集中程度较高的申报方式,实行税银、税库联网,逐步实现“同城通办”和“异地通办”。三是要加强考核评价。在流程化和信息化的基础上逐步真正实现公平、公开、公正的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要根据各地实际,坚持正面激励为主、内外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制定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和配套制度,建立纳税服务责任制、考核制和奖惩制,筹备开展办税服务厅达标评优活动。四是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总局开展对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程序和方式。五是强化培训教育。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依法享有参加培训的权利,要结合岗位技能标准的出台,积极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六是推进咨询宣传。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坚持税收宣传月和日常宣传相结合,提高纳税遵从度。积极推进税法公告制度,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税务的作用,健全纳税咨询体系,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程序。

(四)全面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提高管理监控能力。

征管数据是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的第一手信息,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和数据省级集中的实现,数据应用分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数据分析应用通过对纳税人数据资源的加工、处理、分析,挖掘有价值的综合信息,为税收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加强税源监控,夯实征管基础,是税务机关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引,也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基础。目前,广州和汕头市的数据分析应用工作已经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广州市形成了常态化的数据应用分析机制,建设了数据应用分析技术平台,已了涵盖6大类税收业务的数据分析报告。汕头市重点建立了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开发了三项功能强大又各有侧重的数据分析系统和监控平台子系统,开展了一系列数据分析应用的专项工作,取得了宝贵而丰富的经验,为深化数据应用,分析寻找管理方向、重点和难点,推进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加强数据分析应用,一要构建数据分析应用机制。制定《数据分析应用管理办法》,统一划分部门和层级职责、业务分类、项目及数据来源、操作流程、指标口径、主要分析手段、部门配合机制等,完善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应用管理和数据评价考核管理体系,将数据管理的组织和运行引向规范化轨道,实现“自上而下”的监控分析和工作指导。二要依托信息化科学实施。根据数据分析应用要求、数据量、数据类型及分析需求,整合数据资源,建设兼容性、扩展性强,适应税收业务管理发展要求的税收数据框架和综合数据应用平台,充分运用已有的外部信息共享体系成果,提高数据分析应用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三要日常和专项分析运用相结合。将各类日常业务分析主题固化到相关工作岗位,使查询统计为主体、分析加工为辅的数据应用形成常态化的工作。同时,落实科学的选题机制,由业务和信息部门根据当前税收管理工作确定专项分析应用主题,形成经纬交错的监控网络。四要重视分析结果应用。数据分析的结果反映出对基础数据质量和征管质量的全面监控,要强化预警监督,落实分析反馈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按时,作为日常税收管理和各类专项检查的工作参考。

(五)强化信息依托,重视综合征管软件运维工作。

ctais2.0已经成为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性平台,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升级直接关系到全省税务机关职能的实现。一要正确认识运维工作。我省固化了ctais2.0运维的组织、人员和制度建设,共出台了8个业务和技术的管理办法,整体运维工作得到了总局的肯定。要认识到,运维工作不仅仅是“打补丁”的修理工作,它涉及税政和征收管理的全过程,要连接金税系统、出口退税系统、ets扣税系统和多项外挂系统,直接影响征管质量和效率,具有很强的全局性和前瞻性,为全省乃至全国的业务工作提供借鉴和指导。二要提高运维工作的效率。三要加速信息化建设。在维护好、应用好现行征管应用系统的基础上,结合总局金税三期建设,按照“整合、完善、拓展、提升”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拓展总局综合征管软件的应用功能,提高信息化建设效能。积极推广应用网上办税业务和普通发票稽核系统。配合开展全省财、税、库、行计算机联网运行和全国国库信息处理系统推广的试点工作。在总局自动生成相关的征管业务报表的基础上,拓展省局相关的征管业务报表的自动生成功能。

(六)掌握“四条标准”,完善征管质效考评体系。

对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科学全面的考核及评价,是当前税务系统推进“依法治税”,进一步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的迫切需要。总局高度重视征管质量与效率的考核评价工作,目前已按照“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四条标准,组织起草了新的《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体系》,并将**国税确定为落实这一指标体系的试点单位。这是总局交付的一项光荣而又有意义的工作,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全力配合,积极探索,抓出成效。总局制定的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体系,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较高,各级税务机关应引起重视,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在试点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指标体系进行进一步审定、补充和完善,对该体系的指标口径、计算公式、数据来源进行审验和确认,提出修改意见,为下一步应用打好基础。同时,要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指标体系的深度应用,构建明晰的业务职责分工体系,实行有效的通报分析制度,推行科学的责任奖罚制度,让征管质效考评真正成为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提高税收管理水平,优化征管流程,提升纳税服务的有力举措。

税收管理工作总结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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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号)和《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5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年度本市内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汇算清缴对象

依法在本市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包括经批准实行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及成员企业。以下简称纳税人)。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亏损,或处于减免税期,均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及税收法规规定,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二、汇算清缴时间

纳税人应在*年4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年5月底前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各单位应在*年6月15日前,将纸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分析报告》报送市局所得税一处。

三、汇算清缴程序

1.纳税人申报程序

(1)准备阶段。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时,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发生的有关涉税事项(包括税前扣除、投资抵免、减免税等)需报税务机关审核或审批的,应按规定时间,在年度纳税申报前办理完毕。

(2)申报阶段。纳税人应依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税收法规规定,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情况,计算全年应缴应退税额。并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说明》,真实、准确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在规定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会计决算报表及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备案事项相关资料和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纳税人必须如实、正确地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纳税人在规定申报期内,发现当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申报期内重新办理申报。

(3)结清税款阶段。纳税人年度所得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纳税人已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应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

纳税人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拒不申报,不按规定期限结清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税务机关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全年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的总结和征管质量的检查。各级税务机关要精心组织汇算清缴工作,要明确一位分管局领导主抓这项工作。各科、所要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的各项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所辖纳税人的数量、分布情况,税务机关人员情况,对汇算清缴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要组织好内部学习,全面准确掌握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特别是涉及纳税调整和当年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汇算清缴的宣传辅导工作,使纳税人掌握汇算清缴程序,提高纳税人的办税能力。要选派业务素质较好的人员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解答纳税人在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政策以及技术性问题,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向纳税人发放汇算清缴的有关《表》、《证》、《单》、《书》。

各级税务机关对按规定受理的纳税人涉税审核、审批事项,均应按规定时间、程序,在纳税人年度申报之前办理完毕。

(2)受理阶段。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认真审核纳税人报送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出具相应的受理凭证。

主管税务机关对应申报而未申报的纳税人,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采取措施,杜绝汇算清缴的盲区或漏报户。

对纳税人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拒不申报,不按规定期限结清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

(3)审核阶段。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申报资料是否齐全有效,申报的项目是否完整,是否符合逻辑和勾稽关系,是否享受了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是否符合减免税条件,是否进行纳税调整,适用税率是否准确等内容进行审核。

(4)结清税款阶段。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后,对纳税人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退税手续。

(5)汇总报表阶段。各级税务机关应组织人力做好汇算清缴就户数据录入、校对和汇总工作,保证汇总数据的准确性。

(6)总结分析阶段。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将纳税人报送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会计决算报表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及时进行归集整理。对纳税人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评估、分析,为企业所得税的检查和管理工作提供线索和建议。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总结汇算清缴工作,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内容包括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税源结构、分布情况、税收增减变化原因、税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和企业所得税管理经验、问题及建议。

(7)上报数据阶段。各级税务机关应在上级机关规定的时限内上报汇总数据和总结分析报告。市局将按行政信用等级考核办法对此工作进行考核。

(8)检查阶段。各级税务机关应根据初审的情况,组织企业所得税检查。检查对象包括上级税务机关统一要求检查的;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日常管理和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情况,通过分析、评估确定的;税源大户、汇总或合并纳税成员企业;连续亏损企业;历年检查中问题较多的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的企业等。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对检查出的问题区别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进行处理。

税收管理工作总结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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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就是把目前的税收工作目标、业务规程、岗责体系、工作标准、绩效考核等主要内容融入一个科学的管理体系之中,进行优化整合,创建一个科学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税收管理水平。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顺应了科学管理的发展潮流,符合税收管理的发展规律,是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的迫切需要。

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是一项创新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应当遵循以下五项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税收管理创新必须遵循依法治税的原则。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一方面应当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前提下开展工作,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应当体现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的要求,严格遵循现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等行政管理法规的规定。另一方面,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本身也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提高税收执法水平,提高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税收执法质量和依法行政的管理效能,促进税务部门依法治税水平的提升。

(二)科学管理原则。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不仅仅是对现有规章制度的补充修订,应当体现科学管理的特征,要借鉴、吸收当代管理科学先进的管理理念、原理和方法,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创新,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确保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系统性和先进性。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体现工作流程精简、业务标准精细、绩效考核精确、管理体系精湛,实现税收管理的科学化。

(三)注重实效原则。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求真务实,立足于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应当抓住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和精髓,解决传统税务管理方法的薄弱环节,要注重制定工作标准,实行过程控制,强化绩效考核。通过制定和实施税收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减少征纳双方的办税成本。

(四)简便易行原则。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搞繁琐哲学,应当做到指标科学明晰、标准规范统一、操作简便可行。同时,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应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计算机自动考核为主,设置预警提示,进行过程控制,减少纸质记录。

(五)积极稳妥原则。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循序渐进,先进行试点,完善后再全面推广。如可具体分为五个阶段,即方案制定阶段、体系设计阶段、推行试点阶段、全面推行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体系设计是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的重中之重。总体设计思路围绕“目标引导、面向流程”。所谓“目标引导”,就是指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应当紧紧围绕提高税收管理质量所要达到的目标进行体系设计,并将总体目标具体量化,形成质量指标体系,通过将税收质量指标逐层分解到具体的工作岗位,确保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所谓“面向流程”,就是指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应当针对具体的业务流程进行过程控制,变事后考核为事中监控,明确每一工作环节的工作质量要求及控制要点,确保整个业务流程的顺畅运作。根据以上总体思路,在税收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工作中重点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设计质量指标体系。根据工作的实际,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实现三个总体目标。即:牢固树立质量理念、服务理念、绩效理念,打造“政府放心、纳税人满意”的品牌;制定、实施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实现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全面提升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为了实现上述总体目标,要设计科学、合理、便于考核的具体税收质量指标。分等级,量化指标,应当能够落实到具体的岗位进行考核。

(二)制定《管理工作标准》。每项管理工作标准应当明确工作职责、质量目标、业务流程、质量要求、控制要点、绩效考核、责任追究、表证单书和引用文件等主要内容。

税收管理工作总结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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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纳税人的政策宣传方面,税政科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企业办税人员会议,讲解新企业所得税政策,讲解新企业所得税在申报表,讲解新营业税条例的政策变化,讲解新企业所得税汇算软件的操作使用,我们税政科的职责就是要使各项税收政策及时准确得到落实,2012年这项工作我们认认真真地去做了,我们尽到了我们的职责。

二,做好2010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

三,加强地方各税管理,促进税收收入

2012年,在各税种管理方面,针对各税种涉及行业特点 具体制定措施,强化管理。

1, 流转税方面,

进一步规范建筑、房地产行业的日常管理。一是进一步健全跟踪台帐制度,将所有较大规模的工程项目纳入台帐管理,对工程完税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进一步健全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及时获取土地审批、城建规划等基础信息,掌握工作主动权。三是建立工程项目巡查责任制,及时将新开工项目纳入台帐管理。

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备案制度,将建筑、房地产行业项目纳入“电子动态管理图”实行监控管理,随时掌握项目进展和纳税情况。

努力将教育劳务单位纳入税收管理,2012年共教育劳务单位共办证 户,补税13万多元。

在资源税征收管理中,继续推行“政府主导、地税主管、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综合治税模式,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2,所得税管理方面,

2012年,我局全年已在 户纳税企业中成功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电子申报。 我局根据《新乡市地税局、新乡市国税局关于加强长亏、低零申报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的规定,结合卫辉实际情况,经过认真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卫辉市地税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着重强调了税务稽查对企业征收方式的鉴定工作上的发言权,稽查毕竟在调查取证,审核处理,案卷管理上有一套比较正规的操作程序,并且执行的很规范,又能置身事外,能起到很好的公平监督作用,在我们已经形成的方案中,对低于预警值的企业,规定必须经过评估和稽查两道程序,相关结论吻合后才审批按帐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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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产行为税方面,

主要是联合国税、土地、建设、房管等部门互通信息,形成全市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综合治税格局。二是针对车船税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公安、地税、保险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出了“政府协调、保险代扣、交警查验”的车船税征管模式。三是在房产税征收方面,通过与房管、建设等部门加强合作,及时掌握房屋登记、租赁的各种信息,切实把握纳税人的变更情况。四是按照“全面清理、分工合作、规范管理”的原则,政府先后出台了《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清理整治的通知》、《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卫辉市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集中清理整治和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整治工作,

加强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规犯核定征收范围,正确执行税收政策,促进印花税税收收入。

加强两税比对工作,通过调取国税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入库情况,和地税征收城建税附加进行详细比对,查找城建税征收漏洞,加强城建税的征收和管理。

四,做好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监督服务工作

1, 税政科2012年通过对基层各个税收执法岗位的认真梳理和归纳,我们将每个基层人员的具体岗位职责进行了总和,一方面在征管系统中的执法流程上配置到位,另方面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一般人员与所长签,所长与局长签。责任到人,职责到岗、具体到每一项工作,使每一个税收执法人员都熟悉自己在什么岗位,具体负责那些工作,熟悉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防止出现税收执法程序错误。

2,税政科2012年通过召开税收执法工作会议的形式,对税收执法责任制规定的主要税收业务的执法流程及性详细讲解,并对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错误进行讲评,通过介绍经验的形式达到共同提高,另外通过短信平台,对税收征管各个时期容易出现的税收执法责任制问题对基层税收执法人员进行提醒服务,如针对过节集中请销假,对具体税种纳税期限的调整,对节假日纳税期限顺延等。通过提醒服务,大大减少了税收执法差错。

五,做好2012年度营业税调查工作

六, 积极开张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2012年卫辉市地税局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的,对列入方案内的工作项目逐项进行落实,做好各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档案资料的规范准备工作。

根据河南省地税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有关四项配套制度的有关规定及上级局对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税政科认真进行了落实,一,认真组织学习了省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有关四项配套制度的有关文件,并在10月中旬进行学习情况考试。

2012年,我局被新乡市地税局提名为行政复议先进单位。

2012年 我局已顺利通过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验收。

总结以上工作, 2012年,税政科将在新乡市局和卫辉市局的领导下,继续做好税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各税种征收管理的监管工作,认真做好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督导工作,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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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工作总结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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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加大对高收入调节力度的指示精神,各级税务机关统一对个人所得税立法精神和职能作用的认识,自觉把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作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首要任务。1994年实施新税制伊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我局和财政部《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意见》,提出“必须注意解决好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否则,将不利于调动全体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也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不仅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可以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切实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征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把个人所得税法贯彻落实好。”实施新税制7年多来,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始终一贯地坚持和贯彻这一指导思想,始终把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矛盾,作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着力点和归宿点,采取一系列强化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征收管理的措施,并取得了成效。

一是通过建章立制,有效地加强了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二是通过强化征管,有效地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收入进行二次分配和调节,为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调节个人过高收入起到积极作用;三是通过采取措施加强征管,有效地促进个人所得税收入的增长。

采取的措施和办法主要有:

从思想认识和总体工作部署上看,连续一贯地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切实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从1994年起,除个别年份外,每年总局都根据当年税收工作总的要求和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特点,下发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通知,以加强对全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指导。在这些通知中,无一例外地要求突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有的明确列出当年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征收管理的重点,要求对其采取有效措施。如:1996年的通知要求,“着重加强对金融、贸易、房地产、广告、建筑安装、外国企业承包工程项目以及其他重点税源和高收入行业的征收管理,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控管办法。”1997年的通知要求,“要始终把高收入者作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点。”并将演艺界明星、三资企业的董事、经理、建筑安装业承包人、具有特殊技能的自由职业者、经营规模较大的个体业主等列为重点征管对象。2000年的通知要求,“严格执法,抓好重点税源和重点行业的征管工作。……加强对电信、金融、保险、足球俱乐部、高等院校、新闻单位、中介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三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从制度办法上看,制定和完善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制度及办法。为了贯彻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矛盾的指导思想,把改进和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落到实处,针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特点,根据个人所得税政策精神和征收管理的要求,7年来,总局制定下发了一系列针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制度和办法,主要有:《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的通知》、《关于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此外,历年来还明确了对股份制企业派送红股、私人办学所得、个人医疗服务所得、娱乐业从业人员所得、试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所得等项具体征管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在贯彻落实总局制定的制度办法的同时,根据当地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情况,如对美容美发、餐饮、桑拿按摩、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场所的一些职业高收入者,也制定了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制度办法,有效地加强了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的征收管理,堵塞了税收漏洞。

从专项检查工作部署上看,一直把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作为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从1994年起,各级税务机关根据总局的要求,每年组织1-2次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时,总是将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作为检查的重点。如1994年总局要求,“要把工资外的个人收入和各种形式的劳务报酬、各类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作为检查的主要内容,特别是要把各类公司、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大户以及其他高收入者作为检点”;总局在《关于做好1998年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1997年,总局提出把演出市场、广告市场和建筑安装业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并要求通过整顿使这些行业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从落实结果看,这一目标尚未完全达到。因此,1998年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各地应继续将这三个方面作为重点,还应对金融、保险业以及境外所得和城乡结合部私房出租业进行重点检查。”同年7月,为了规范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总局制定下发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规程(试行)》,其中“第三章 范围和重点”规定:“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选定几个行业作为检查的重点。确定检点时,应着重选择:(一)高收入行业和个人;(二)社会关注的焦点行业和个人;……”。总局在《关于加强2000年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今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是电信、金融、保险、房地产、足球俱乐部、高等院校、新闻单位、医疗机构、中介机构、三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据不完全统计,“九五”期间通过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增加收入近50亿元。

税收管理工作总结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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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半年,全省国税系统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实践“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工作宗旨,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

组织税收收入,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科学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上半年国税工作总结

(一)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全省国税收入保持稳定快速增长

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按照“gdp税收负担率和增值税所得税税负率稳中有升、零负申报率持续下降”的“两升一降”的工作要求,完善税收经济联动分析,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努力实现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1-6月份,全省国税总收入完成1585.98亿元,同比增长25.80%,增收325.30亿元;不含宁波,全省国税总收入完成1054.0亿元,同比增长27.92%,增收230.03亿元。1-6月份,全省国税部门直接组织的收入为1133.73亿元,同比增长21.73%,增收202.41亿元;不含宁波,全省国税部门组织的收入为888.45亿元,同比增长25.73%,增收181.82亿元。

今年是全省国税系统深入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第一年。我省国税系统以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切入点,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2-3月,为落实吕祖善省长的批示精神,我局组织精干力量赴杭州、嘉兴、绍兴等地对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进行专题调研,掌握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省委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决定的实施意见》,梳理形成了国税部门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支持中小企业和私营经济发展以及改善社会民生等方面的53条税收优惠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据统计,1-6月,我省国税部门累计办理各类税收减免及先征后退130.44亿元,同比增长26.43%;办理出口货物退税462.63亿元,同比增长4.44%。

(二)扎实推进依法治税,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1.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法治*”建设要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减少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积极探索保证审批权力正确行使、后续管理科学有效的制度和机制。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调研起草申辩调整管理办法。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执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税法体系建设。严格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做好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2.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组织开展*年税收专项检查,确定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烟草行业、证券业和品牌营销总商(总经销商)等4类行业作为全省必查项目,在此基础上,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自行选择1-2个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同时,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对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所属的分公司及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部开展专项检查。对区域内产业相对集中、征收管理比较薄弱的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假海关完税凭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四小票”骗抵税款以及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狠抓大要案查处工作,加大涉税举报案件下查一级力度,高度重视案件协查工作。

3.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开展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第1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局长在线访谈、全省中学生“我眼中的税收”征文比赛、税法flash动漫大赛、编印《支持“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等多种宣传形式,增强税收宣传的实效性与针对性,提高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同时,在日常宣传中注重发挥《*日报》、《*法制报》、《*税政》、*国税网站等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制度规范,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对涉税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不法分子。

(三)实施科学管理,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

1.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今年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第一年。全省国税系统积极做好新旧税法的衔接工作,及时更新维护企业所得税管户基础信息,确保税种认定、企业代码以及各类台账等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保证税前扣除、减免税等征管信息的准确延续。加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的审核分析工作,实现对所得税收入的实时跟踪分析。同时,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宣传作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题解读、宣传、培训工作,确保新旧税法的平稳过渡。

2.强化日常管理。完善增值税“一窗式”管理,落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票核查,探索建立核查长效机制。对*年比对异常已发函协查但未回函的海关完税凭证组织专项核查。加强消费税与车辆购置税管理。全面推广涉外税收“三位一体”管理工作机制,确定1000户企业开展涉外税务审计。开展转让定价调查,完善跟踪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反避税工作。建立和完善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机制。强化出口企业税收管理。推广出口货物征退税衔接工作机制,制定管理制度和办法,明确操作流程和职责。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收汇核销单,减并纳税人申报资料报送。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认真清理漏征漏管户。落实个体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和建账管理办法,完善个体工商户计算机核定定额系统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集贸市场税收管理。

3.深入开展管理创新。在深度挖掘创新项目、扎实搞好项目库建设的基础上,今年起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抓好项目推广和项目落实上来,切实加大优秀项目的推广力度。全力抓好55个行业60个产品评估模型的推广应用工作,据统计,截至*年4月底,全省通过推广行业建模工作,增加增值税6.69亿元,增加所得税1.41亿元。同时,认真抓好省局其他推广项目的试点和推行工作,各地结合实际,有重点地选择2-3个管理创新项目加以推广,已取得初步成效。

4.优化纳税服务。全力做好抗震救灾专项纳税服务,对抗震救灾物资生产企业在发票领购、抵扣认证、税收减免、出口退税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服务支持,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和降低企业风险。组织开展智能排队叫号系统、办税服务厅“一窗统办”、“农村税收征管服务网络系统”等专题调研。认真落实“两个减负”,完善工作流转机制,简化涉税审批环节,简并涉税资料报送。大力实施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推广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积极推进纳税人网上申报和网上缴税。

5.加强信息化建设。结合金税三期实施方案,加快省级应用平台建设,更新改造基础环境、网络条件和系统设备。积极推广总局和省局的各类应用系统,推广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系统。继续提升综合征管系统、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等核心业务软件的运行维护机制,科学设置运维岗位,明确技术运维职责,提高运维质量。建立健全安全防护体系,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深化“四项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国税干部队伍建设

1.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年全省作风建设工作要点》,积极推动作风建设持久深入开展。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并紧密结合国税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九个一”系列活动,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巩固和扩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评创活动成果,建立“群众满意基层国税站所(办事窗口)”挂、摘牌制度,全面推进国税窗口部门政风行风建设。

2.深化“四项工程”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国税党建工程为载体,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建设,努力构建“大政工”格局。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成干部培训教材出版工作。进一步充实各级各类人才库,认真组织全省国税系统“六员”业务考试与*年税收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民主推荐和竞争上岗办法,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继续做好省市局机关和基层干部的双向交流。完成公务员招录工作。围绕国税文化建设目标,深入践行*国税核心价值理念,继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抗震救灾捐款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境界与爱国意识。

3.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国税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2010年工作要点》。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崇勤廉、讲操守、重品行”主题教育活动,汇编《税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选编》,开展警示教育。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整合廉政文化、群众满意基层国税站所和精神文明单位创建三方面工作内容,建设具有*国税特色的廉政文化。着力推进制度建设,试行“三书两报告”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纪委、检察院定期走访制度,继续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检察、党纪、行政、舆论以及群众的监督作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报”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二、下半年国税工作安排

从经济形势来看,今年经济运行中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如美国经济深受次贷危机的影响,世界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中国经济稳定增长的外部环境面临挑战;国际原油、粮食、铁矿石等产品价格飞涨,国内多年高增长积累下来的通货膨胀压力仍然较大,输入型和成本推动型的双重压力使得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任务异常艰巨;受中美利差扩大、人民币升值预期较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境外资金快速流入,外汇占款大量增加,加剧了国内流动性过剩的矛盾,增加了国内金融市场的潜在风险。汶川大地震和年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显现,以及资本市场的持续振荡下行,都对国内经济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除经济运行紧张带来组织收入的压力外,税收本身政策性减收因素,如两法合并减收影响将在后两个季度预缴中真实体现,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税率调低的减收影响会越来越大,内外资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将在后面几个月逐渐办理等,也会增加后期组织收入的工作难度。为确保全年国税任务的圆满完成,下半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组织税收收入。围绕“两升一降”工作要求,深化税收经济联动分析,对影响收入增长的因素按税种、行业、地区细化税收非即期因素和一次性增减因素,积极开展税源分析。建立健全重点税源定期联系制度,实现对重点税源企业的实时监控。加强低税负企业、低税负行业的预警管理,确保微观税负率的稳中有升。

(二)贯彻落实“两创”总战略。加大对促进“两创”税收政策的培训力度,做好税务干部和企业人员的政策培训工作,7月初我局将与省科技厅联合举办一期促进“两创”战略税收政策的专题培训,使征纳双方能够深刻理解、正确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在国家现有政策框架内,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对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实行“边备案、边抵扣,事后管理”,不折不扣地落实科技部门认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对亏损企业的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等。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税。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开展房地产行业、总局统一部署的工商银行专项检查。深入持续推进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对税收执法权中减免税、缓税审批、行政审批项目、税务稽查程序和处理以及纳税评估程序等内容开展税收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四)继续开展管理创新。一方面做好创新项目的入库工作,严格把关入库项目质量,为管理创新活动提供后续储备及持续动力;同时,重点做好推广项目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以及成效统计工作,挖掘推广项目的深层价值,提升国税科学管理水平。要继续抓好55个行业60个产品模型的推广工作,抓住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积极推进行业建模工作,努力构建具有*国税特色的税源监控体系。

(五)优化纳税服务。融合各项纳税服务创新项目,积极构建富有*特色的办税服务体系。全力做好抗震救灾特别纳税服务,为灾后重建做出应有贡献。总结推广智能排队叫号系统及“一窗统办”办税模式,提高办税服务厅的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三农”涉税服务水平,在推广“农民办税方便卡”的基础上,研究推广“农村税收征管服务系统”,拓展国税部门服务“三农”的工作载体。

税收管理工作总结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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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货物劳务税征管

(一)增值税

1.加强农产品抵扣增值税管理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产品抵扣增值税管理,严厉打击利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偷骗税违法犯罪活动。及时了解农产品收购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规律,摸清生产环节农产品消耗率、业务成本构成、投入产出比等情况。对于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加工企业要定期进行纳税评估,结合企业申报资料深入检查农产品进项税额是否属实,凡以现金支付农产品收购款且数额较大的,应重点评估,认真审核。对于管理中发现的涉嫌偷骗税问题,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2.加强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管理

与海关部门共同推行海关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由海关向税务机关传递专用缴款书电子信息,将“先抵扣、后比对”调整为“先比对、后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专用缴款书,必须经稽核比对相符后方可申报抵扣税款,从根本上解决利用伪造海关专用缴款书骗抵税款问题。自2009年4月起,海关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已在部分地区试行,待条件成熟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税务总局于2009年4月至7月,统一部署各地对20*年下半年稽核异常的海关专用缴款书进行清查,以打击偷骗税犯罪,减少税收流失。各级国税机关货物劳务税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基层税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清查,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稽查部门负责对税源管理部门移交案件的查处。

(二)消费税

加强白酒消费税税基管理。税务总局制定《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核定大酒厂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保全税基,增收消费税。各地要加强小酒厂白酒消费税的征管,对账证不全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要开展免税石脑油的消费税专项纳税评估,堵漏增收。

(三)营业税

继续做好公路、内河货运发票“票表比对”工作。各级国地税机关要充分利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费发票数据,认真进行“票表比对”,加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管理。

积极落实建筑和房地产业项目管理办法。各地在落实办法时,应尽可能获取第三方信息,与企业申报信息进行比对,切实抓好建筑和房地产业营业税等各税种管理。

(四)出口退税

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出口应征税货物的管理,及时将出口应征税货物税款入库。税务总局对20*年出口应征税货物进行统计并清分各地,各地应对20*年、2009年一季度出口应征税货物进行清查,及时追缴未纳税货物税款。

二、加强所得税征管

(一)企业所得税

1.全面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

要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依法调整预缴方法。对纳入当地重点税源管理的企业,原则上按实际利润额预缴方法进行预缴;对未按要求调整的,要坚决纠正。着力提高预缴税款比例。确保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不少于70%,防止税款入库滞后。开展分地区预缴工作检查。各地应按照有关要求开展预缴管理自查,税务总局组织督查,确保预缴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进一步加强汇算清缴工作

各地要切实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审核工作,提高年度申报质量,及时结清税款。汇算清缴结束后,要认真开展纳税评估。对连续三年以上亏损、长期微利微亏、跳跃性盈亏、减免税期满后由盈转亏或应纳税所得额异常变动等情况的企业,要作为评估的重点。要针对汇算清缴发现的问题和税源变化,加强日常监控和检查,堵塞征管漏洞。

3.加强汇总纳税企业征管

各地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汇总纳税信息管理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4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09年7月1日在全国推行。要积极应用该系统提供的信息,加强汇总纳税企业的监管。要研究明确二级分支机构的判定标准,加强对挂靠性质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管理。研究完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对分支机构的监管措施,充分发挥主管税务机关的监管作用。要按照规定做好汇总纳税企业税款分配、财产损失列支等监督管理工作,税务总局下半年将组织开展汇总纳税企业的交叉检查,防止汇总纳税企业税款应分未分、少分以及漏征漏管等问题发生。要研究完善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部归中央的汇总纳税企业的管理办法,重新审核确认上述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

4.加强企业所得税行业管理

各地要认真按照银行、房地产、餐饮、钢铁、烟草、电力、建筑业等企业所得税管理操作指南的要求,做好分行业信息采集、预缴分析、纳税评估和日常核查等工作。要着力研究制定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推进专业化管理。

5.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核

税务总局将进一步研究明确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核审批备案管理问题。各地要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企业的审核认定,做好动态管理;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一律停止其享受税收优惠。

(二)个人所得税

1.推进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

各地要加快推广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进一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97号),力争在2009年底前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凡是20*年度扣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扣缴单位,从2009年6月份开始必须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扣缴单位在办理扣缴申报时,必须按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要求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进行汇总申报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税务总局将在2009年第四季度组织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执法检查,发现应实行未实行的,将通报批评。

2.规范高等院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各地要大力推进高校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加强高校教师除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和兼职、来访讲学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要选择部分扣缴税款可能不实、人均纳税额较低的高校进行分析、评估和检查,发现应扣未扣税款行为,要依法处理。

3.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和自行纳税申报的后续管理工作

各地要主动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作,获取个人股权转让信息;进一步规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流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对形式上采取平价、低价转让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可对其计税依据进行核定。各地要做好20*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应补税款的入库和后续管理工作。

4.加强企业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和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总额的比对

国税局、地税局要加强协作,对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和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总额进行比对。对二者差异较大的,地税局要进行实地核查或检查,对应扣未扣税款的,应依法处理。2009年度比对范围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户数的10%。

5.加强对外籍个人的个人所得税管理

各地要加强与外部门的配合、协作。要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配合,着重掌握外籍人员出入境时间及各种资料,为实施税收管理和离境清税等提供依据;与银行及外汇管理部门配合,加强售付汇管理,把住资金转移关口。要加强国税、地税以及内、外税管理部门之间的配合,以企业为单位,建立外籍个人管理档案。各地应根据外籍个人对中国税法的遵从程度,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辅导、政策讲解或约谈,促使其据实申报。各地对外籍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及其他所得需要核查的,应按税务总局规定提出国际情报交换请求;得到对方国家情报后,应认真核查、确认个人所得;并摸索规律,逐步掌握不同国家外派人员的薪酬标准,重点加强来源于中国境内、由境外机构支付所得的管理。

三、加强财产行为税征管

各地要加大推广应用财产行为税税源监控管理平台力度,2009年6月底前全国基本安装到位。要建立各地监控平台与税务总局监控平台的连接,2009年底前建立起统一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税源数据库,并逐步建立其他税种税源数据库。要运用监控平台功能,采集征管和第三方信息,开展信息比对,促进纳税评估和税源监控,加强税收收入预测、政策执行评估,提升财产行为税管理水平。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各地要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的后续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分级税源数据库,并做好数据库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实现税源数据的动态管理。要分析本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的规模、结构和分布等情况,及时发现征管中的漏洞,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要继续推广利用gps(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技术核实纳税人占地面积,抓好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应税土地的清查,对大型厂矿、仓储和房地产开发等占地面积大的企业,外资企业以及使用集体土地进行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也要加强税源监控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土地等级调整工作的管理,以经济繁荣程度、城市发展和地价水平等因素为依据,参考国土部门的基准地价确定办法,科学合理划分土地等级,使城镇土地使用税税负更加合理并调节土地级差收入。

各地要做好房产税征管工作。摸清房产税税源,重点加强出租房屋和房产税零申报户的征管。要通过多种方式核实税基,重点检查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以及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等纳税情况。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各地要着力抓好增值税、消费税两税信息比对软件的安装和信息比对。正在安装、调试的地区,有关部门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对个别安装调试有困难的地区,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将赴现场指导;部分先试点后推广的地区,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争取2009年6月底前全面推行;因设备购置和省级征管数据大集中而影响软件安装的地区,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紧做好软件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各地要将比对核查2006、2007、20*年度两税信息的详细情况及征收入库结果,按照《关于报送两税信息比对工作成果的通知》(财行便函[2009]23号)要求,分别于2009年5月底和9月底前报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目前软件安装和应用有困难的省市,要开展手工比对工作。各地要认真总结两税信息比对经验,促进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堵漏增收。

(三)土地增值税

各地要认真贯彻《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加强和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318号)要求,税务总局将于近期开展督导检查,各地也要层层开展自查,切实提高土地增值税管理水平。

(四)车船税

各地要积极加强与车船税扣缴义务人的信息沟通工作,全面取得车船税代收代缴信息和车辆信息,建立车船税税源数据库,并利用税源信息比对强化对代收代缴工作的监管力度。各地要积极与财政、公安和保监部门沟通,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将购买“交强险”作为机动车登记、检验的前提条件,同时,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74号)的规定,完善“以检控(保)费,以(保)费控税”的征管模式,强化内控机制,促进车船税征管。

(五)耕地占用税、契税

各地要严格执行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直接征收等征管规定。进行耕地占用税、契税职能划转的地区,要统筹职能、人员、工作安排,防止征管质量因职能划转而下滑;要整合耕地占用税、契税的税源、征管信息及房地产业其他税种的信息,进一步推动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工作;要将耕地占用税、契税纳入统一的税收征管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征管质量监督和评价机制。

四、加强国际税收征管

(一)反避税

深入开展反避税调查。要加强对关联申报信息的审核、分析,强化全国、区域和行业联查工作,继续做好制衣制鞋、电子和通讯设备制造、电脑代工等行业的调查结案工作;力求在快餐、大型零售、饮料生产、电梯、汽车等行业的调查中取得突破;重点做好对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轮胎制造、制药、饭店连锁等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行业的转让定价调查工作,加大调整补税力度,以提高行业整体利润水平。

加强对“走出去”企业的管理,重点关注在国外设立子公司的中国企业,是否足额收取特许权使用费或劳务费,或将利润留滞避税港,以延迟或逃避我国税收的情况。

加强对反避税调查调整企业的跟踪管理,巩固和扩大反避税工作成果。注重对以前年度调整企业的投资、经营、关联交易、纳税申报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采取与企业约谈、立案调查等方式,防止避税行为反弹。

稳步开展双边磋商工作。要针对跨国公司提出的预约定价和转让定价对应调整的双边磋商申请,稳步开展双边磋商工作,着重研究成本节约、无形资产定价、成本构成等难点问题,全面反映我国企业对跨国公司集团的利润贡献,维护我国的税收权益。

(二)非居民税收

1.做好20*年度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及汇算清缴工作

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8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11号)要求,做好日常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进一步提高税款预缴率,严格审核税前扣除项目,防范欠税,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2.加强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

要按照《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税务总局令第19号),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建设项目,抓好非居民税务登记、申报征收以及相关境内机构和个人资料报告工作。

3.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工作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规定,落实扣缴登记和合同备案制度,辅导扣缴义务人及时准确扣缴应纳税款,建立管理台账和档案;特别是对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行为,应着力监控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以税务变更登记环节为重点做好税收风险防范和控制。

税收管理工作总结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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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推动票证规范化管理为中心,做好票证基础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非常重视票证日常管理,着重从抓基础工作入手,不断创新管理办法,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全市票证及时供应,涉票税收工作正常运转。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用票对象和广大纳税人,票证管理体系日趋规范。 二是抓制度建设。年初,为了更好地完成新时期票证管理工作任务,我们制定了2004年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目标,完善了票证工作一系列管理制度,并制定了分人分岗责任制,对票管中心每个干部职工实行“五定”责任制,即定职、定责、定岗、定任务、定奖惩。由于明确了工作目标,增强了责任意识,中心全体人员工作热情高涨,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得到了最好发挥,大家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同舟共计,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为了规范管理,下半年,我们花三个多月时间,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反复论证,征求多方意见,修改多次,拟定了《**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票证管理工作规程》,并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审批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付诸实施,保障税务执法的廉洁、公正、透明和高效。

三是抓服务质量。票证管理在整个税收管理工作中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这一角色的作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我们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正常运转,一切为了服务基层,一切为了用票对象,一切为了服务纳税人。”首先,是加强宣传,提供发票咨询服务。以一流的服务态度热情接待基层用票单位和广大纳税人,为他们提供直接解答、电话回应、窗口释疑、专题解惑等多种形式的咨询服务,做到有问必答,有难必解。其次,是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窗式”便民措施。今年3月,我们在行政服务中心增设票证服务窗口,票管中心抽调一人专门负责办理税务登记证,为方便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全年共办理各类税务登记证306个。窗口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工作一丝不苟,任劳任怨,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地税局票证服务窗口被评为全市行政服务中心优秀红旗窗口。第三,提供延时服务,做好后勤保障。我市票管中心负责全市票证的印制和发放,供票、用票对象很多,印领发票的有各县(市、区)地税局、市直征管分局、印制冠名发票的单位和用票对象,他们发票用完时间各异,印领时间各不相同。为了保障正常运转,平时不论是节假日还是“双休日”,不论是上班还是下班时间,也不论是吃饭还是睡觉的时候,寒来暑往,只要有印制厂送票,有用票单位印领票证,我们都毫无怨言地热情接待,及时办理票证印制、入出库、工本费结算手续,保障供应连续,快捷高效。

二、以加强税收管理为重心,发挥以票控税作用 发票控管是加强税收征管的一个重要手段,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依法治票,以票促管,以管促收”的思想不动摇,严格执行扣税标准,不断扩大控税范围,巩固以票控税成果,全市涉票税收逐年攀升。

——继续推行“刮奖”发票,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刮奖发票形式操作简便,即取即开,既能提高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又减少了消费者保管发票的麻烦,促使纳税人依法开具发票,普遍使用发票。推行刮奖发票,对促进我市地方税收收入的增长作出了极大贡献。2004年全市饮食、娱乐服务行业使用“刮奖“发票实现税收 元,比去年增收 元,增长 %。一些典型纳税户税收更是成倍增长。另外,推行刮奖发票,也有利于税务部门加强自身管理,刮奖发票的推行和有关责任制的落实,能够督促基层分局如实掌握纳税人的真实经营状况,不仅可以堵塞税收漏洞,而且能够推动社会协护税大环境的形成。

——不断完善****的扣税管理,严格执行扣税标准。今年,我们继续把同城区****集中到一个窗口扣税,以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通过规范操作规程,核对发票联、税票联、扣税率、扣税额,加强****管理;通过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纪律约束、业务考核杜绝人情票、关系票、错误票的发生;通过建立健全台账,搞好以票控税统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由于管理规范,措施得力,我市****扣税工作成效斐然。截止12月份,全市****扣税 元,比去年增收 元,增长 %。其中,建安业****扣税 元,同比增长 %,劳务力资业****扣税 元,同比增长 %,交通运输业****扣税 元,同比增长 %。

——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优惠专用发票管理。过去,我市实行“核定“征收模式的饮食服务业纳税人中,有些人为了达到少缴税的目的想方设法隐瞒收入,为少定税找借口。有了税收优惠政策后,部分纳税人反而嫌定税偏低,出现了托人说情调高税负的现象,还有一些人不属优惠对象,也打着税收优惠的幌子,假借他人名义冒领优惠发票,给正常税收管理秩序造成了很大混乱。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对症下药”,及时调整了优惠发票管理办法,对发票的发放对象,发放程序,发放数量,使用时限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严格做到三个一致:发票发售对象与税政审批对象一致,发票发售对象与经营业主相一致,发票发售对象与开具发票对象相一致。使一些人通过优惠发票偷、逃税收的企图落空,堵塞了收入漏洞。同时,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对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及时办理售票手续,发放优惠发票。到目前为止,全市享受税收政策优惠专用发票的户数有 户,2004年共发放优惠定额发票 元,减免税收 元,为维护社会稳定,扶助弱势群体再就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以开展票证检查为手段,打击发票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发票检查是规范发票管理的有效手段,通过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发票违章违法行为,规范内部管理,督促违章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减少税收流失。还可以通过检查,揭露发票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为打击偷、逃税刑事犯罪提供帮助。 ——开展专项检查,遏制发票违章违法行为。今年10至11月,市局精心部署,统一组织,在** ** **三县市开展了发票专项检查,重点对金融、城建、电力、交通、文教、卫生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2003年元至12月份发票的开具、取得、保管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65个单位,发现发票违章、违法行为1429起,各单位取得违章发票 份,涉税金额 万元,处以发票违章罚款 万元。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一是书面通知有问题的纳税人约谈取证,推心置腹地与他们沟通思想,耐心细致地进行政策宣传,晓之以利害关系;二是宣传发票管理业务知识,提高财务人员对地税发票的认识和鉴别能力,以降低发票使用违章率;三是及时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并提出意见限期整改;四是督促税务机关内部加强管理,对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清查,从源头杜绝发票违章行为的发生。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将分散型的发票违章行为,集中在报账单位查处,既能节省人力、物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又可通过对取得发票方的处罚,阻止违规发票的去向,引导全社会都来参与地税发票的管理,使发票违章违法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开展日常检查,加强源头控管。平时在发票发售窗口和其它发放环节,对发票的使用、保管、扣税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记录在案,酌情处理。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地税系统在票证日常管理中,共发现发票违章违法行为 起,收缴违法发票 份,处以发票违章罚款 元。

——开展专案检查,查处举报案件。为打击发票违章违法行为,我们在市局和各县(市、区)局设立了举报中心,将举报电话印在新版发票的下方,并要求各地在专案检查中做到:一是认真接待举报来电、来函、来访,随叫随到;二是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三是廉洁自律,拒绝吃请和送礼;四是处罚从重,让违规者有切肤之痛。通过严肃纪律,今年全市地税系统共查处各类举报案件 起,处以发票违章罚款 元。其中,市局票证管理中心查处举报案件 起,收缴违规发票 份,责令限期改正 次,处以发票违章罚款 元。

四、以提升管理水平为目的,加强票证管理业务学习 今年7月,省局发文,对各地税收票证管理中心加挂科(股)牌子,进一步明确了票证管理的职能作用。为认真履行新的工作职责,完成各项任务,我们从票证管理业务的学习和研究入手,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课题研究。上半年,我们在省局票证管理中心的统一部署安排下,认真开展了题为《关于以票控税情况的调查与思考》和《关于货运发票管理情况的调查》的课题调研活动,重点调查了** **等县市,抽查了8个基层分局,走访了12个纳税单位。通过数据分析,实地考察,调查摸底,与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零距离思想交流,总结和客观评价了我市以票控税管理、货运发票管理的成绩,找出了不足,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提出了改进意见。还对我市票证管理工作作了前瞻性的思索,为开拓视野,探索新的管理办法,提供了参考,并在今年11月份全省票证管理人员培训班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反响很好。

二是分步进行票证管理业务培训。自去年全省成立税收票证管理中心以后,我市票管部门很快按机构编制落实了人员,这一阶段调入的新人较多,文化层次和年龄结构较过去优化,但还有一些人员票证管理业务不熟,工作起来不算得心应手。特别是基层分局的一些兼职票管人员,对新的发票管理知识所知甚少,束缚了票证管理业务的发展。所以,开展票证管理业务培训,是当务之急。今年3月份,我们首先在**举办了一期培训,来自全县各基层税务分局的21名票管人员参加了学习,市局派专人前去授课,与会人员通过对发票领用、开具、保管、发放、检查等基础业务的学习,票证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

税收管理工作总结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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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就是把目前的税收工作目标、业务规程、岗责体系、工作标准、绩效考核等主要内容融入一个科学的管理体系之中,进行优化整合,创建一个科学的运行机制,不断提升税收管理水平。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顺应了科学管理的发展潮流,符合税收管理的发展规律,是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的迫切需要。

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是一项创新工作。做好这项工作,应当遵循以下五项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税收管理创新必须遵循依法治税的原则。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一方面应当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前提下开展工作,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应当体现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的要求,严格遵循现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法》等行政管理法规的规定。另一方面,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本身也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提高税收执法水平,提高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税收执法质量和依法行政的管理效能,促进税务部门依法治税水平的提升。

(二)科学管理原则。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不仅仅是对现有规章制度的补充修订,应当体现科学管理的特征,要借鉴、吸收当代管理科学先进的管理理念、原理和方法,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创新,整合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确保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系统性和先进性。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应当体现工作流程精简、业务标准精细、绩效考核精确、管理体系精湛,实现税收管理的科学化。

(三)注重实效原则。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求真务实,立足于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应当抓住质量管理体系的核心和精髓,解决传统税务管理方法的薄弱环节,要注重制定工作标准,实行过程控制,强化绩效考核。通过制定和实施税收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减少征纳双方的办税成本。

(四)简便易行原则。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搞繁琐哲学,应当做到指标科学明晰、标准规范统一、操作简便可行。同时,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应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计算机自动考核为主,设置预警提示,进行过程控制,减少纸质记录。

(五)积极稳妥原则。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循序渐进,先进行试点,完善后再全面推广。如可具体分为五个阶段,即方案制定阶段、体系设计阶段、推行试点阶段、全面推行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体系设计是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的重中之重。总体设计思路围绕“目标引导、面向流程”。所谓“目标引导”,就是指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应当紧紧围绕提高税收管理质量所要达到的目标进行体系设计,并将总体目标具体量化,形成质量指标体系,通过将税收质量指标逐层分解到具体的工作岗位,确保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所谓“面向流程”,就是指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应当针对具体的业务流程进行过程控制,变事后考核为事中监控,明确每一工作环节的工作质量要求及控制要点,确保整个业务流程的顺畅运作。根据以上总体思路,在税收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工作中重点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设计质量指标体系。根据工作的实际,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应当实现三个总体目标。即:牢固树立质量理念、服务理念、绩效理念,打造“政府放心、纳税人满意”的品牌;制定、实施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实现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全面提升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为了实现上述总体目标,要设计科学、合理、便于考核的具体税收质量指标。分等级,量化指标,应当能够落实到具体的岗位进行考核。

(二)制定《管理工作标准》。每项管理工作标准应当明确工作职责、质量目标、业务流程、质量要求、控制要点、绩效考核、责任追究、表证单书和引用文件等主要内容。

税收管理工作总结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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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国家财政又是国家进行各种建设,各种投资的资金来源,同时国家的教育国防卫生等等都需要财政,需要税收。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国家税务局年度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家税务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一在局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我认真学习,勤奋工作,使自己在思想上、业务上和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思想政治学习,让我的思想理论修养不断得到提高

我始终把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并持之以恒地坚持学习。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党的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_理论、“_”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牢记“四个坚定不移”,以树立马克思主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科学发展观为根本,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意识。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增强执法为民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大局、法治、创新、效率、服务、责任观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做到税收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全面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通过不断学习,使自身的思想理论素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思想上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价值观,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政治上成熟、思想上坚定、纪律上严明、作风上正派。

二、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技能

人生在世,要安身立命,惟有学习最重要,我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也时时刻刻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头等大事来抓。我不但积极参加局里组织的业务学习,认真记好笔记,而且还能够自觉学习国家的税收政策、法律、法令和法规,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财会、金融、计算机以及企业生产管理等知识,刻苦钻研现代化科学技术,使自己的知识结构得到优化。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只有不断拓宽视野、丰富积累知识,拼搏进取,不断提高奠定自己坚实的综合业务素质基础,才能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不被时代所淘汰,也才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扎实工作,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

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宗旨,坚持 “三禁”、“六项承诺”、“八公开”制度,遵守“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税务干部“十五不准”之规定。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牢固树立做人民群众公仆意识,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一生自重,事事自省,不忘自勉,处处自警,做一名合格的税务干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时刻提醒和告诫自己,要注重工作和生活上的小节,不论是八小时以内,还是八小时以外,一言一行严格要求自己,该作的事带头作,不该作的事不要作,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不该说的话不要说,坚持'诚心'待人、'诚恳'感人、'诚实'做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1、分管__集团四户企业税收工作,1-11月份共征收入库税款:2,254.67万元;

2、今年6-11月份被抽调市局从事企业所得税专家汇诊工作:共检查45户企业,调减亏损额:75.16万元,查补入库税款及滞纳金:77.71万元。

3、今年11月份由于工作上的需要,由__分局调到稽查局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从税收征管法、稽查操作规程、税收政策、财务会计和执法程序、应用软件的操作等方面入手,精学稽查本领、深学税收业务、广学相关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办案能力。

坚持依法稽查、文明执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税种查全、环节查到、项目查清、问题查透,达到权限合法、程序无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总结成功经验,借鉴有益做法,紧密结合工作实践,不断创新思路,改进方法,使税收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巩固中深入,在创新中提高。

四、存在不足

今后要加强学习,完善自我,近快适应新的岗位和工作环境,克服急躁情绪,调整工作方法,增强自己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五、今后的打算

成绩的取得,主要归功于上级的正确领导,同时也是与大家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实践证明,只要不断地总结经验、共同研究、科学合理地制定计划,完成税收任务不是太难的。今后,我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响应局里的各项号召,克服困难、团结一心,以坚忍不拔的精神,百折不挠的毅力,卓绝不懈的努力,信心百倍地工作,争取早日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用辛勤和汗水,做一个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 风踏实、爱岗敬业高素质复合型的国税干部。

国家税务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二回顾__年的工作,可以归纳为四句话:责任倍感沉重,付出并不轻松,感受非常深刻,工作还算成功。

__年,本人负责税收管理工作,在分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股室同志的大力帮助下,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年来,本人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以学习为本,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养

人生在世,要安身立命,惟有学习最重要。我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也时刻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的头等大事来抓。在学习过程中,我努力做到“三学”即学政治、学科技古学业务。在政治学习方面,我重点抓好“_”的学习,从精神的领会,到思想的剖析,到问题的整改,一环扣一环,一丝不苟。在学习期间,我记下了2万余字的读书笔记,撰写了1万余字的心得体会,使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得到有益的改造。在学科技方面,挤出点滴时间忙操练,已基本掌握了办公自动化、浏览网页等操作,熟悉了'金税工程',基本适应了当前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在业务学习方面,我确定了新征管法实施细则和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知识两大重点,积极参加培训,加紧自学,做到学习有笔记,认识有体会,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二、以诚信为本,努力理顺各个方面的关系

在工作、生活中,我始终坚持“诚心”待人,以“诚恳”感人,以“诚实”做人。组织布置的工作无条件地服从,全局利益无条件地维护,对工作没有阳奉阴违,对同事没有里外是非,祥和为上,热情待人。在与纳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纳税人常常会提出一些难以答复的政策问题,遇到这种情况,我总是先把问题记下来,然后就请教同仁或请示上级业务部门,并及时向纳税人作解答,决不糊弄纳税人,向纳税人摆架子。

三、以勤奋为本,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我经常深入纳税户调查研究,宣传政策,特别是宣传新征管法,义务辅导纳税人进行账务处理,努力融洽征纳关系。在我负责黄砂税收管理期间,我因病住院,但我念念不忘工作,每天上午住院治疗下午上班。根据黄砂管理混乱、价格变化大的特点,我多次深入挖砂船进行调查摸底,宣传政策,在此基础上对挖砂船进行清理结算,共查补税收__万余元,特别是在12月份,在分局领导的支持和其他同志的配合下,经过艰苦的努力,一举查获某单位少缴代扣税款近___万元,全额入库。

四、以自律为本,努力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在工作中,我总是告诫和提醒自己:首先做到思想上力求过硬,一是慎欲,“无欲则刚”。二是慎权,杜绝“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思想,正确处理好权与法、权与责、权与利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税。三是慎微,“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不应该做的哪怕再小也不能去做,应该做的哪怕再小的也要去做。我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不以税谋私、不以权谋私,依法办事、依率计征,严格按照公务员'五要十不准'准则办事。一年来,我共拒纳税人吃请10余次,从没有发生过一次'吃、拿、卡、要、报'事情,在每月分局举行的特殊监察员座谈会上,纳税人对我的廉政行为给予高度评价。

当然,在工作中我还存在许多不足和亟待改进的问题:

一是思想上进取心不强。自走出校门,至今尚未向党组织递交过一份入党志愿书。因为自己思想上一直存在着一种自卑感,认为自己的条件还远远不够。二是工作深度不够。有时做工作因对实际情况不了解,没有认真调查,或满足于现状,导致有些工作质量大低。三是工作方法简单。有许多工作,不能适应新情况、新问题,工作方法过于陈旧,想问题办事情没有超前意识,主要还是学习不够的问题。

总之,一年来,尽管本人做了很大努力,但离领导的要求还相去甚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加倍努力,克服不足,恪尽职守,为分局工作的整体推进作出应有的贡献。

国家税务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三刚刚过去的__年,是我们经受严峻考验、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和特大洪涝灾害,各级国税机关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_”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局“135”思路和工作部署,迎难而上,团结拼搏,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促进改革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_”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深入扎实

坚持把“_”重要思想学习教育作为推动国税工作的强大动力。省局先后组织省、市局领导和各县局“一把手”197人举办了4期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省局机关先后组织处室负责人、副处以下干部学习“_”重要思想演讲比赛,各地采取层层举办学习班等多种形式抓好学习教育,在全系统兴起了学习“_”重要思想新高潮。学习中,紧密联系国税工作实际,对如何用“_”重要思想统领国税工作、进一步开拓国税工作新局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与思考,不仅使广大干部领会了“_”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了聚财为国、执法为民、服务经济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而且进一步推动了全系统思想解放、理念创新和实践创新。“_”重要思想日益成为武装干部头脑、指导工作实践,推动国税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国税总收入突破千亿元大关

全省国税总收入达到1262.54亿元,实现历史性突破。其中,国税部门组织的考核收入942.89亿元,比上年增收142.86亿元,增长17.86%;“两税”收入795.72亿元,比上年增收122.16亿元,增长18.14%,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组织收入中,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两手抓”,一方面切实加强抗击非典的组织领导,打好防治非典主动仗;另一方面及时采取延长纳税申报时间、统筹安排纳税人分批申报纳税等征收措施,跟踪分析非典等灾害对税源的影响,夺取了抗击非典和税收工作的双胜利。在此基础上,狠抓各项基础工作:扩大省局重点税源数据库直接监控面,省市重点税源监控面已占总税源比重60%以上;全面推广增值税纳税评估软件,积极探索所得税纳税评估,企业纳税申报质量不断提高,全年累计评估企业8.61万户次,企业累计自查补报税款及加收滞纳金5.76亿元;制订税务管理责任区暂行办法,责任区责任人管理进一步规范;大力推行增值税“一窗式”管理,7-12月全省共发现比对不符3.52万户次,涉及销项、进项税额分别达9.48亿元和8.16亿元;健全完善所得税基础管理制度,强化中小企业和新办企业所得税征收,企业所得税收入增幅达23.26%;强化审核评税、反避税调查、税务审计等国际税收重点环节管理,涉外税收比上年增长20%以上;制定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增强考核可操作性和准确性,上半年总局对我省征管质量考核取得97.74高分。

三、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再造和“五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省局指导下,淮安市局在全市范围实施税收业务流程再造,连云港、镇江、泰州等地区相继进行了流程再造试点,并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总局领导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专家的肯定,《中国税务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先后进行了专题报道。与此同时,各地狠抓税收征管“五化”建设。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电子申报面已达96.93%,其中网上申报面达78.96%,个体双定户划卡缴税面已达99.02%,集贸市场委托面已达97.98%,各省辖市局基本实现税银库联网和税款电子化结算;10月初,全省实现征收信息省辖市级集中处理,主要税收业务报表统一由省辖市级局集中产生、上传和分发;省、市、县三级基本实现通过网络实施征管质量考核,延期缴纳税款实现网上审批,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等七个项目在部分市、县局实现网上审批;制订下发《江苏省国税系统简化、优化办税流程工作意见》,简并资料,简化环节,基本实现纳税人涉税事项“一个大厅办理,一个窗口办结”;进一步规范征管机构设置,统一机构名称;突出稽查的惩治和打击职能,规范“一级稽查”工作体制,以“四分离”为基础的权力制衡机制进一步健全。

四、软件整合和信息增值应用取得明显成效

抓好信息化建设规划和软件整合,制定实施《全省国税系统“__”后三年信息化建设规划》,在整合税收征管、流程管理、监控决策和执法责任制四个管理软件的基础上,开发试点了6.0版“江苏国税信息管理系统”;抓好软件运用准确度,在省、市局建立数据处理机构,充分利用征管信息资源加强税源分析和税收管理质量的监控,信息共享度和综合利用率大大提高;抓好网络升级改造和大型硬件设备调配工作,网络和硬件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全省国税系统内部办公web网站,开通电子邮件系统,内部行政事务处理效率大大提高;按期完成全省19.5 万余户一般纳税人防伪税控系统推广任务,在月进项、销项发票数据总量均居全国首位的情况下,总局考核四率连续28个月保持100%。省局和淮安、无锡等6个市、县局被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秦建平等7名同志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工作者”。

五、依法治税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按照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分类梳理1993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征管查各环节的规章制度,制定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建成全省联网的税收法规库查询系统;省局统一组织了对各省辖市局的全面执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省局对各省辖市局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执法检查效用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整合执法质量考核控制软件,完善执法责任制管理制度,狠抓过错责任追究;大力开展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继续抓好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税收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对出口“免抵退”税企业、化妆品行业、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五项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纳税户3.05余万户,查处各类涉税违法案件13443件,查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入库总额13.69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238件。

六、服务经济发展成绩显著

强化出口退税管理,通过简化业务流程,合并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审核系统,完善“免抵退”税管理,实现了全省出口退税集中管理和数据集中处理;积极争取出口退税指标,加快退税进度,大力支持我省外贸出口,全年累计办理出口退税260.99亿元,比上年增长62.92%,其中,免抵调库68.04亿元;重视抓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重点抓好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全年免收税务登记类等工本费19.03万元,减免税款1759.40万元;全面提高增值税起征点,10月1日起全省统一到最高上限,使30多万纳税户直接受益,全年能减轻税负6亿元左右。同时,全年新认定软件企业135户,办理“双高”企业减免税近1亿元,办理民政福利、软件集成、“三废”综合利用等各类增值税先征后退43.46亿元,上报审批享受涉外税收优惠项目36户次,审批采购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100多户次,可抵免所得税额1.5亿元;大力推进税收服务体系规范化、服务渠道多样化和服务手段信息化,提升服务经济和纳税人的层次,“江苏国税网站”开通一年多来,点击人数近30万,答复咨询3600余条;积极开展税收经济调研,撰写了大量有质量的调研报告,其中关于出口退税情况调查与建议、软件行业税收政策调查、所得税管理情况调查为省委省政府和总局决策提供了依据。

七、干部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依法行政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抵御腐蚀能力的提高,继续推进市县局科级干部职位竞争上岗,全年新选拔和交流、调整市、县局领导干部78名;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为契机,以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为龙头,以盘活存量、挖掘潜能为重点,广泛开展对基层干部税收政策、征管查技能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能级管理工作,全省18000余名国税干部参加了专业等级初级考试,并在淮安、镇江市局组织了中级考试和能级制管理试点,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提升;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抓好源头治理和防范,进一步加强“两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在全系统颁发了行风廉政建设“六条禁令”,全系统信访和受到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理案件数量分别下降3.49%和28%,行风建设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八、基层“三化”建设全面展开

坚持以基层建设为主线,制订《基层“三化”建设三年发展规划》,提出了税收执法规范化、工作标准化、管理科学化的“三化”建设目标;召开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建设会议,对全面推进基层“三化”建设作出具体部署。各地以深入开展“创学习型系统、服务型系统、廉政型系统,树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国税形象”的“三创一树”主题活动为载体,按照“三化”建设标准和规范,注意总结推广基层建设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分解落实基层建设目标措施,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建设迈上了新的平台。深入持久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各省辖市国税系统在省文明委 “__-__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重新评选”中实现“满堂红”,再次荣登榜首。南京市国税局征收分局、丹阳市国税局征收分局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常熟国税一分局等5个基层分局被总局命名为“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葛元力等5位同志被总局评选为“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务工作者”,苏玮被评为第三届江苏省“杰出青年卫士”,王华等4名同志被评为江苏省“优秀青年卫士”;近两年在“两个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100个“文明单位”和100名“优秀税务工作者”受到省局表彰。

上述各项成绩的取得,是我们深入学习贯彻“_”重要思想和党的__大精神的结果;是结合江苏国税实际,全面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的结果;更是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的结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仍必须正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部分干部治税理念、知识水平与形势发展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开拓进取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税收基础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征管机构、职能设置还有待进一步规范统一,信息资源的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基层“三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内部行政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少数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违法违纪行为仍有发生;机关作风还有待改进,有些工作仍存在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税收管理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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