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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制度理解怎么写(精选6篇)

更新时间:2025-09-14

期货交易制度理解

【第1篇】期货交易制度理解怎么写3150字

期货交易制度的理解,这是对期货交易的具体解释和讲解!还不了解期货的朋友可以阅读这篇:期货交易流程和规则哦!

期货交易流程和规则

一、期货交易基本流程

期货交易是通过交易者、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和结算所这四个组成部分的有机联系进行的。

首先,交易者选择合法的期货经纪公司,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开立交易账户,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从而成为合法的期货投资者。

当投资者与经纪公司的代理关系正式确立后,就可根据自己的要求下单,向经纪公司驻交易所的出市代表发出交易指令,由出市代表进行实际的买卖交易。目前国内一般采用计算机自动撮合的交易方式。

每日交易结束,结算所对当天交易情况进行结算,由经纪公司进行相关的资金划拨,以书面形式交给投资者签字确认。

对合约到期后选择实物交割的客户,在期货公司的代理、协助下进行实物交收和货款划拨。

二、如何开户

q:我想尽快办理期货交易的开户手续,该怎么办呢

a:嗯,其实并不难。首先要选择一家具备合法代理资格、资金安全、运作规范的期货经纪公司。期货经纪公司是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提供有关服务的企业法人,投资者只能通过它来进行期货交易。因此,对期货经纪公司的选择,是至关重要的。

q: 哦,那然后呢

a:下一步就是开立账户。所谓期货交易账户是指期货交易者开设的、用于交易履约保证的一个资金信用账户。开户手续很简单,一般经纪公司会有专门人员提供相关帮助的。

q:唔,不错。

a:还有,开户时,期货经纪公司必须向交易者做风险揭示。就是请交易者阅读《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这份说明书是全国统一的,非常重要,一定要仔细阅读,真正了解期货交易存在的风险。个人交易者阅读完后,要在风险说明书上签字确认;如果是机构交易者,就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在风险说明书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q:这样就行了

a:呵呵,还有,双方还要签署一份《期货经纪合同》。交易者要提供相关的证明证件,个人交易者提供本人身份证,留存印鉴或签名留样;机构交易者提供《营业执照》影印件,还有法定代表人和本单位期货交易业务执行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在合同中,期货公司与交易者就有关资金调拔、指令下达、以及结算单的送达、追加保证金与强行平仓等事项进行了约定,这些约定非常重要,交易者一定要仔细阅读并理解其具体含义,在发生纠纷时,合同约定将成为处理纠纷的重要依据。

q:那什么时候交保证金呢

a:合同签好后,如果交易者要进行交易,就要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期货经纪公司把保证金存到合同中指定的账户,供交易者交易时使用。

q:保证金会不会被经纪公司或者别人用掉呢

a:当然不会,帐户里的保证金还是属于交易者的。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保证金实行封闭运行,其运行情况受到中国证监会的监管,除进行客户的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这可是由中国期货交易现行法规规定的。

q:这我就放心了。

三、如何下单

q:开了户、交了钱,可这期货买卖怎么做啊

a:对于交易者来讲,就是下单。

q:下单

a:所谓下单,就是交易者向期货经纪公司报单员下达交易指令。内容一般包括:期货交易的品种、交易方向、数量、月份、价格、期货交易所名称、客户名称、客户编码和账户等等。

q:好复杂啊!

a:所以先要对它熟悉和掌握啊。根据不同的情况,客户可以用书面、电话、计算机“热自助”、网上交易四种方式下单。目前,书面和电话委托的方式已经很少被采用,“热自助”和网上交易成为了下单的主要形式。

还有,刚才讲到的交易指令是有时效性的,只在当日有效,可在成交前变更或撤销。目前我国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指令有限价指令和取消指令两种。

q:什么是限价指令啊

a:限价指令是按特定价格买卖的交易指令。比如,交易者下达一个指令,“卖出限价为 2520 元 / 吨的 2025 年 5 月大豆合约 10 手”,那么,当市场的交易价格高于 2520 元 / 吨的时候,你的指令就成交了,而且,成交的价格一定是等于或高于 2520 元 / 吨。

q:那取消指令就是把限价指令取消吧

a:可以这么说,但不确切。取消指令必须是使原来下达的限价指令全部或部分失效。还是刚才那个例子,“卖出限价为 2520 元 / 吨的 2025 年 5 月大豆合约 10 手”,在只成交了 5 手的时候,交易者下达了取消指令。撤单成功后,原来下达的限价指令就部分失效了,另外的 5 手就不会成交了。如果合约已经全部成交,就不能撤单了。

q:嗯,有点明白了。

a:指令成交后,交易者会很快接到成交回报记录单,上面包括成交价格、成交手数、成交回报时间等内容。如果交易者没有异议就签字确认,否则就要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向期货经纪公司提出书面异议,期货经纪公司应当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予以核实。

四、结算与管理账户

q:期货的结算重要吗还有个什么“每日无负债制度”,是什么意思呀

a:噢,别急,先讲讲结算吧。期货交易的结算制度是指按有关规定对交易保证金、盈亏、手续费、交割货款和其他有关款项进行的计算、划拨的制度,包括每日无负债制度、保证金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

q:有三种制度

a:对,其中“每日无负债制度”是期货结算最核心的部分,有时候也叫它 “ 逐日盯市制度 ” 。就是每个交易日结束后,期货经纪公司按当日结算价格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客户的保证金。

q:这样啊。那保证金制度是怎么回事

a:对期货合约的价值而言,保证金其实只占很小的比例,具体多少都会在期货合约中写明,一般在合约价值的 5 %至 20 %之间。通常,期货合约的价格波动越大,所要求的保证金就越多。保证金呢,又分为交易保证金和追缴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一般规定为合约价值的 8 %左右,但经纪公司有权根据交易风险的大小提高保证金。追加保证金是指每日结算时,经纪公司根据账户内持仓合约数量及期货合约的结算价,计算应缴纳的保证金。如果客户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足保证金,经纪公司将对客户头寸(即持仓合约,以下同义)进行强行平仓。

q:这么厉害! 如果我的交易亏损过大,出现保证金不足或者透支的情况,经纪公司会怎么处理呢

a:一旦客户的账户余额低于维持保证金,经纪公司将会立即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客户在收到追加保证金通知后,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是在收到追加保证金通知的次日上午开盘以前),将追加资金存入自己的账户中。如果客户逾期不交,经纪公司有权将客户持有的交易头寸(又称持仓合约,下同)平仓。

q:还有风险准备金制度,再请您讲讲吧。

a:好的。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交易所从自己收取的会员交易手续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确保交易所担保履约的备付金的制度。它也是期货交易结算制度中的一部分。

实际上,期货结算是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他重要的风险控制手段还包括: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强制平仓制度等等。涨跌停板制度类似于股市中的涨跌停板,即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这个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量进行限制的制度。强制平仓制度是指当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足,或者当客户的持仓数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期货经纪公司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制平仓的制度。

五、实物交割

a:说到实物交割,或许有人会以为和现货一样,会有几十吨的大豆啊、小麦什么的堆在家里。

q:博士,我就是这么想的,那多麻烦啊,每次交易都要进行交割吗

a:其实,大多数交易者从来都不参与交割,他们在最后交割日前就对合约进行对冲平仓了。尽管如此,交割在期货市场中依然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期货与其标的物之间是通过实物交割相关联的,如果期货的价格相对高于实物价格的话,人们便会卖出期货,并在现货市场买进实物商品用于实物交割,以赚取较高利润。实物交割最终会使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之间恢复适当的价格关系。

q:那实物交割是怎么进行的呢

a:是这样的,首先,卖方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把货物运到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经验收合格后由仓库开具仓单,再经过交易所注册,成为标准仓单。等到了交割期,卖方提交标准仓单,买方提交足额货款,到交易所办理交割手续,接受货物。

书写经验101人觉得有用

写制度的时候,得先把背景搞清楚,不然写出的东西空洞没用。比如期货交易,它涉及的东西多,有交易规则、风险控制什么的。一开始就得想清楚,这个制度是给谁看的,要是给领导看,那得简洁明了,要是给基层员工看,那就得详细点。

起草的时候,得先列出大概的框架,不能上来就乱写。像什么交易时间、保证金比例、平仓规则之类的,都得涵盖进去。记得要结合实际经验,不能光靠理论。比如说保证金这块,不同品种可能要求不一样,这就要具体到每个品种去规定。

写的过程中,有些地方容易模糊,像交易时间的规定,最好精确到几点几分。还有就是手续费的问题,得明确是按成交金额的比例收还是固定数额。这部分写的时候得反复核对,别含糊其辞,不然执行起来容易出问题。

有时候写着写着思路会跑偏,本来是写制度,结果扯到了别的事情上去。这就得及时拉回来,别偏离主题太远。像刚才说的交易时间,突然开始讨论市场波动的影响因素就不合适了。

还有个需要注意的地方,就是用词得谨慎。像“原则上”这样的词,最好少用,因为它给人感觉模棱两可。如果非用不可,后面最好补充具体的情况,不然容易引起争议。比如“原则上每日收盘后进行结算”,那特殊情况怎么办?得提前说明白。

写完之后,自己得先过一遍,看看有没有明显的漏洞。像交易规则里提到的违规处理措施,是不是都对应上了具体的违规行为。要是发现有不严密的地方,赶紧改过来。不过有时候忙起来,可能会漏掉一些细节,像某条规则写得不够全面,等到别人提出来才意识到。

最后提交前,可以让同事帮忙看看,毕竟人多眼睛亮。有时候一个人写东西,难免会有疏忽,别人一眼就能看出问题所在。当然,也不能完全依赖别人,毕竟这是自己的工作,出了问题还是要担责任的。

【第2篇】期货交易主要制度怎么写2550字

商期货交易的主要制度,下面我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的期货交易的主要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一、保证金制度:

1.保证金制度的内涵及特点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双方按其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缴纳保证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国际市场上保证金制度的特点:

(1)对交易者保证金的要求与其面临的风险相对应。

(2)交易所根据合约特点设定最低保证金标准,并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进行调节。

(3)保证金的收取分级进行,分为会员保证金和客户保证金。

2.我国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特点

(1)对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规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比率,保证金随交割的临近而提高。

(2)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交易所逐步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

(3)交易出现连续涨、跌停板时,相应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

(4)按结算价计算的连续若干个交易日的价格累积涨、跌幅达到一定程度时,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5)期货合约交易异常时,按规定程序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比例。

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1)对所有账户的交易及头寸按不同品种、不同月份的合约分别进行结算并汇总。

(2)交易盈亏结算包括对平仓头寸盈亏和对未平仓合约浮动盈亏的结算。

(3)对交易头寸所占用的保证金进行逐日结算。

(4)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通过期货交易分级结算体系实施的。

期货交易所会员(客户)的保证金不足时,会被要求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否则,其合约将会被强行平仓。

三、涨、跌停板制度:

1.涨、跌停板制度的内涵

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能成交。

涨、跌停板制度的实施减少了价格波动幅度,为保证金制度和当日无负债结算提供了条件。

2.我国期货涨、跌停板制度的特点

我国期货市场每日价格波动限制设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百分比。

交易所对涨、跌停板的调整,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新上市的期货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一般为合约规定涨、跌停板幅度的2倍或3倍。

(2)当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遇国家法定长假或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其涨、跌停板幅度。

(3)对同时适用交易所规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涨、跌停板情形的,其涨、跌停板玮高值。

出现涨、跌停板时的措施:①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时,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愿则;②连续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时实行强制减仓。

四、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

1.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的内涵及特点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交易所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某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时向交易所报告。

国际市场上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的特点:

(1)根据不同期货品种及合约的具体情况和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和调整限额和报{标准。

(2)临近交割时,持仓限额及持仓报告标准低。

(3)只针对投机头寸,套保头寸、套利头寸和风险管理头寸可向交易所申请豁免。

2.我国期货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的特点

(1)交易所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每一品种每一月份的限仓数额及大户报告标准。

(2)投机头寸达持仓限量80%以上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

(3)市场总持仓量不同,适用的持仓限额及持仓报告标准不同。

(4)按照合约在交易过程中的不同时期确定不同持仓限额。

(5)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一般客户适用不同标准。

五、强行平仓制度:

1.强行平仓制度的内涵

按有关规定对会员或客户的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控制期货交易的风险。

强行平仓的两种情形:

(1)因账户交易保证金不足而实行强行平仓。

(2)因会员(客户)违反持仓限额制度而实行强行平仓。

2.我国期货强行平仓制度的规定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所实行强行平仓:

(1)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未能在规定时限补足。

(2)客户或会员持仓量超过限仓规定。

(3)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

(4)根据交易所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

(5)其他。

执行过程:通知、执行及确认(先自行平仓、未完成则强行平仓)。

六、信息披露制度:

指期货交易所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期货交易信息的制度。

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适当方式发布下列信息:即时行情、持仓量和成交量排名情况、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信息。

期货交易所应编制交易周报、月报、年报,并及时公布;对于交易、结算、交割资料保存年限不少于20年。

第三节 期货交易流程

一、开户:

投资者应选择一个具备合法代理资格、信誉好、资金安全、运作规范、收费比较合理的期货公司。在我国,由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监控中心)负责客户开户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开户流程:

(1)申请开户,可分为自然人客户和法人客户。

(2)阅读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并签字确认。

(3)签署期货经纪合同书。

(4)申请交易编码并确认资金账号。

交易编码是客户和从事自营业的交易会员进行期货交易的专用代码,由12位数字构成,前4位为会员号,后8位为客户名。

监控中心应为每一客户设立统一的开户编码,并建立统一开户编码与客户在各期货交易所交易编码的对应关系。

二、下单:

1.常用交易指令

(1)市价指令,指按当时市价即刻成交,一旦下达不可更改或撤销。

(2)限价指令,指执行时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下达时必须指明具体价位。

(3)停止限价指令,指当市价达到客户预先设定的触发价格时即变为限价指令予以执行。

(4)止损指令,指当市场价格达到客户预先设定的触发价格时即变为市价指令予以执行。

(5)触价指令,指当市场价格达到指定价位时,以市价指令予以执行。

与止损指令区别在于:其预先设定的价位不同;止损指令用于平仓,触价指令用于开仓。

(6)限时指令,指要求在某一时间段内执行的指令,否则自动取消。

(7)长效指令,指除非成交或由委托人取消,否则持续有效的交易指令。

(8)套利指令,指同时买入和卖出两种或两种以上期货合约的指令。

(9)取消指令,要求将某一指定指令取消的指令。

2.指令下达方式

(1)书面下单。

(2)电话下单。

(3)网上下单。

三、竞价:

1.竞价方式

(1)公开喊价方式:连续竞价制(欧美期货市场)与一节一价制(日本)。

(2)计算机撮合成交(国内期货交易所):价格优先与时间优先。

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开盘集合竞价由集合竞价产生,在每一交易日开始前5分钟内进行,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在开盘集合竞价中未成交的申报单自动参与开始后的竞价交易。

2.成交回报与确认

客户对结算单有异议,下个交易日开市前书面提出。

书写经验51人觉得有用

制定制度的时候,得结合实际情况,不能凭空捏造。比如写期货交易制度,先得搞清楚这制度是给谁看的,是内部管理用还是对外公开的。如果是内部的,那就要详细一些,把流程、责任划分都写清楚。要是对外的,那就要简洁明了,重点突出风险控制和合规性。

起草的时候,别急着下笔,先列个大纲。比如,先写总体目标,再写具体的交易规则,接着就是风险管理的部分。目标这部分要明确,不能含糊其辞,不然执行起来会乱套。交易规则这部分得具体到每个环节,从开户到下单再到结算,每个步骤都要考虑到。

风险管理这块儿尤其重要,得把可能出现的风险点都罗列出来,然后给出应对措施。比如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还有客户操作不当的风险,这些都要有预案。预案不是随便写的,得结合历史数据,看看以往发生过什么情况,再针对性地制定对策。

不过有时候写着写着就容易跑题,写着写着就把前面提到的东西给忘了。这种情况得注意,写的时候心里得有个谱,别顾头不顾尾。比如前面说了要强调风险控制,后面就不能只谈收益,这样前后就不一致了。

书写注意事项:

制度里涉及到的专业术语得用对,不能张冠李戴。像什么保证金啊、持仓量,这些专业名词得搞明白,不能因为一时疏忽写错了。还有就是数字,尤其是那些关键的数据,不能写错,哪怕是一个小数点的位置都不能错,否则后果很严重。

写完之后最好找几个有经验的人看看,让他们提提意见。这些人不一定是专门搞制度的,但得是对这个领域比较了解的。他们能从实际操作的角度出发,指出哪些地方可能不太合理,哪些地方表述不清。有时候自己写的时候觉得没问题,别人一看就能发现问题所在。

最后打印出来仔细校对一遍,这一步很重要。校对的时候别光盯着文字看,还要检查格式是否符合要求,页码是不是连续的,有没有漏掉重要的条款。要是时间允许的话,可以隔几天再校对一次,这样能发现之前没注意到的问题。

【第3篇】期货交易基本制度一怎么写1350字

期货是以某种大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我国对期货的交易有明文的制度管理!以下是:期货交易基本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期货交易基本制度

1.保证金制度

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资金。这种制度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的资金就是保证金。保证金制度既体现了期货交易特有的“杠杆效应”,同时也成为交易所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

2.每日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的结算是由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的。期货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期货交易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即交易所对其会员进行结算,期货经纪公司对其客户进行结算。

3.涨跌停板制度和熔断机制

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熔断机制是为即将推出的股指期货设定的。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熔断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在开盘之后,当某一合约申报价触及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或负6%时且持续五分钟,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启动熔断机制后的连续五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不得超过熔断价,但可以继续撮合成交。启动熔断机制五分钟后,10%涨跌停板生效。每日收盘前30分钟内,不启动熔断机制。

4.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了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超过限额,交易所可按规定强行平仓或提高保证金比例。

5.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

6.实物交割制度

实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当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将期货合约所载商品的所有权按规定进行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制度。

7.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或者当会员或客户违规时,交易所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行平仓的制度。简单地说就是交易所对违规者的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基本制度的作用

1,对国家推动经济的发展效果。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

2,对市场代销机构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有助于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资源配置,调节市场供求,减缓价格波动以及形成公正、公开的价格信号、回避因价格波动而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流通费用,稳定产销关系、锁定生产成本、稳定企业经营利润等的作用。

3,对市场开拓投资渠道,扩大选择范围,适应了多样性的动机,交易动机和利益的需求,提供获得较高收益的可能性。

书写经验57人觉得有用

写制度,得从头到尾琢磨透彻。比如期货交易这档子事,里面规矩不少,得一件件理清楚。开头,先得有个背景铺垫,说清楚为什么要弄这么个制度,要是没这个背景,后面那些条条框框就显得突兀了。背景这部分最好带点专业味道,别太干巴,多用几个行业术语,这样看着就靠谱。

正文怎么写?

这是重头戏。每个条条都得具体,不能含糊其辞。比如说保证金这块,得写明比例是多少,什么时候需要追加,还有违约怎么办之类的。这里边就容易出点小问题,有时候写的人想着反正大家都懂,就把一些关键点省略了,结果执行起来就乱套。还有,有些地方可能写得有点啰嗦,像是“会员单位在进行相关操作的时候,应当确保……”,其实完全可以简化成“会员单位操作时,应确保……”。

最后这部分也不能太草率。结尾可以提下监督机制,比如谁来检查这些制度落实情况,出现问题后怎么处理。这里边也得留点余地,别写得太死板,毕竟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嘛。比如,“监督检查部门应定期核查,如有违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处罚”,这样的表述就比较灵活,既能涵盖多数情况,又不会堵死特殊情况的解决途径。

写制度这事,得兼顾全面性和灵活性。既要保证每条规矩都能落地,又不能束缚住手脚。写的时候脑子得清醒,尤其是涉及到数字和流程的地方,稍微大意就可能出岔子。像什么“每日结算时间为下午三点,超过时间未完成的视为无效操作”,这种规定看起来挺清楚,但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特殊情况,这就需要在制度里提前预留调整的空间。

【第4篇】期货交易制度一怎么写1100字

期货交易制度,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期货交易制度,欢迎阅读!

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是期货交易的特点之一,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目的在于控制风险。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结算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

涨跌停板制度

所谓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停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涨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

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实行持仓限额制度的目的在于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于集中于少数投资者。

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通过实施大户报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对持仓量较大的会员或投资者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极作用。

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末平仓合约的过程。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进行的交割为实物交割,按结算价进行现金差价结算的交割为现金交割。一般来说,商品期货以实物交割为主,金融期货以现金交割为主。

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投资者违规时,交易所对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强行平仓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风险的手段之一。

我国期货交易所对强行平仓制度主要规定是当会员结算准备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风险准备金制度

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为了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不可预见风险带来亏损而提取的专项资金的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定期公布期货交易有关信息的制度。期货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货交易活动中产生的所有上市品种的期货交易行情、各种期货交易数据统计资料、交易所发布的各种公告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制定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书写经验96人觉得有用

制定制度是一件需要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和理论知识的事情,尤其像期货交易这种专业领域,既要保证条理清晰,又要兼顾操作细节。写制度的时候,得先搞清楚目标是什么,是为了规范流程,还是为了明确责任归属。如果是前者,那就要从头到尾捋顺每个环节的操作步骤;如果是后者,就得把每个部门或者岗位的职责划分清楚。

比如说起草初期,可以先把脑子里的想法大致列出来,像交易前的准备工作、交易中的监控措施、交易后的结算流程,这些都是关键点。不过直接照搬这些想法还不行,得把它们细化成具体的条款。像交易前的准备,就不能只写“做好准备”,而应该具体到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核对客户资料是不是完整无误之类的内容。

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纠结的地方。比如,某项规定的适用范围要不要扩大一点,或者某个时间节点设置得是否合理。这时候就需要反复琢磨,多跟有经验的同事讨论讨论。当然,写的时候也别忘了参考现有的法律法规,毕竟合规性是底线。要是忽略了这方面的考量,后面出了问题就麻烦了。

书写注意事项:

制度里的措辞也很重要。有些地方可能听起来挺正式的,但实际上表达得并不够精准。比如写到“交易员必须确保信息真实有效”,这里的“必须”用得就有点笼统,换成“应当”或许会更好些,这样既强调了要求,又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还有一次我写的时候,本来想写“每日开盘前半小时内完成检查”,后来才发现如果严格按照这个时间执行,可能会因为特殊情况导致工作积压,所以最后改成了“尽可能在开盘前完成”。

还有个需要注意的小地方,就是不要忘记附上相关的附件或者补充说明。有时候单靠文字描述很难完全涵盖所有的细节,比如表格、图表之类的辅助材料就很有必要。而且在实际运用中,这些补充材料还能帮助使用者更快地理解和掌握制度的核心要点。

【第5篇】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一怎么写700字

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欢迎阅读!

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

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资金。

这种制度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的资金就是保证金。

保证金制度既体现了期货交易特有的“杠杆效应”,同时也成为交易所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

收费制度/期货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的收取是分级进行的,可分为期货交易所向会员收取的保证金和期货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即分为会员保证金和客户保证金。

保证金应当以货币资金缴纳,可以上市流通国库券,标准仓单折抵期货保证金。

客户保证金的收取比例由期货经纪公司自主规定,但有关法规规定不得低于交易所对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

该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期货经纪公司除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为客户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进行交易结算外,严禁挪作他用。

当每日结算后客户保证金低于期货交易所规定或双方约定的保证金水平时,期货经纪公司应当按规定向客户发出保证金追加通知。

客户与规定时间内补齐保证金缺口。

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中,中金所将采用分级结算制度,即中金所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对非结算会员和投资者进行结算,非结算会员对投资者进行结算。

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和投资者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中金所向结算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非结算会员向投资者收取的交易保证金不得低于结算会员向非结算会员收取的交易保证金。

结算会员的自营业务只能通过其专用自营结算账户进行,其保证金必须与其经纪业务分账结算。

书写经验48人觉得有用

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设计其实挺复杂的,但也不是完全没法搞明白。关键是要结合实际情况,不能凭空想象。比如,这个保证金的数额得跟市场风险挂钩,要是定得太低,那风险敞口就大了,市场可能就乱套;要是定得太高,又会降低资金的流动性,影响市场的活跃度。

制定的时候,可以参考一些国际惯例,但也不能照搬照抄。毕竟每个国家的市场环境都不一样,咱们得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调整。像国内的期货交易所,就得考虑到参与者的规模、品种的特性等因素。像农产品这类容易受天气影响的产品,保证金比例就得高点,不然万一有个极端天气,那损失可就大了。

还有就是,保证金的管理也要有专门的部门负责,不能谁都能动。这部门得定期检查保证金的情况,看看有没有异常波动什么的。要是发现有人违规操作,那后果是很严重的,轻则罚款,重则直接限制交易权限。当然,规章制度写得再严密,也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比如有时候条款描述得不够清楚,导致执行起来产生歧义。

书写注意事项:

保证金的动态调整也很重要。行情变化快的时候,就得及时调整保证金比例,确保市场的稳定性。像有些交易所会根据价格波动幅度来调整,波动大的时候就提高保证金,这样能有效控制风险。不过这种调整也不能太频繁,否则会让参与者感到不安,影响市场的信心。

还有一些细节需要注意,比如保证金的计算方法、收取方式什么的,这些都得明确写出来。像有的交易所是按合约价值的一定百分比来算,有的则是固定金额,这就要看具体的需求了。还有就是,保证金的存管也很关键,得找个靠谱的银行或者机构来负责这事,不能随便找家小公司就托管了,不然出了问题麻烦就大了。

【第6篇】股指期货交易制度一怎么写6600字

股指期货交易制度,下面我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的股指期货交易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股指期货交易制度

内容

19日,中金所就《 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稿,以及《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除已发布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和多项交易所业务规则修订稿外,证监会将继续统筹 期指上市前的各项工作,预计将于4月前后正式上市并接受投资者开户。

从公布的规则以及合约内容分析, 道富投资认为,有十大要点值得关注:

一、交易时间较股市开盘早15分钟,收盘晚15分钟,投资者可利用 期指管理风险。

二、 涨跌停板幅度为10%,取消熔断,与 股票市场保持一致。

三、最低 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为12%,假设沪深300指数为2200点,保证金比率为12%则交易一手需要保证金2300*300*12%=82800(元),费率调整后则需要69000元,每手降低了13800元。

四、 交割日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可规避股市月末波动。

五、遇涨跌停板,按“ 平仓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撮合成交。

六、每日交易结束后,将披露活跃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 成交量和 持仓量。

七、单个非套保 交易账户的 持仓限额为100手,

八、出现极端行情时,中金所可谨慎使用 强制减仓制度控制风险。

九、自然人也可以参与 套期保值。

十、规则为 期权等其他创新品种预留了空间。

规则细节

交易时间

早开盘15分钟 晚收盘15分钟

根据《沪深300 股指期货合约》( 征求意见稿)中 规定,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 最后交易日时间“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

也就是说,除了最后交易日外, 沪深300(2934.763,8.30,0.28%)股指期货开盘较股票市场早15分钟,收盘较股票市场晚15分钟。

这一设计更有利于期货市场反映股票市场信息,便于投资者利用股指期货管理风险。

东证期货高级顾问方世圣表示, 美国的 期指市场是24小时交易, 台湾地区则是早晚各增15分钟,与 沪深300指数期货一样。

期货作为一个 价格发现的工具,比股市早15分钟开盘有利于市场各方对价格的发现。

而比股市晚15分钟收盘,也是因为必须有一段时间来消化流动性,并让市场对第二天的价格作出预估,更好地发挥 价格发现功能。

涨跌停板

与股市一致均为10% 取消熔断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征求意见稿)中 规定,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个 交易日 结算价的±10%。

这一 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货市场保持一致。

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本次修订取消了《 交易规则》和《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有关 熔断制度的 规定。

考虑 季月合约的波动性可能较近月合约大,借鉴国内各商品 期货交易所的 规定,在规则中增加“季月合约上市首日 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牌 基准价的±20%。

上市首日成交的,于下一 交易日恢复到合约 规定的 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的规定。

保证金

为加强风险控制,此次业务规则修订稿将股指期货最低 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标准由10%提高至12%。

同时,为保证单边市下 交易所调整保证金水平的针对性,修订了单边市下对 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限制性 规定。

修订稿 规定,“ 期货合约在某一 交易日出现单边市,则当日 结算时交易所可以提高 交易保证金标准”。

而此前的《风险控制办法》则 规定:“dt 交易日与dt-1交易日同方向累计 涨跌幅度小于16%的,dt交易日 结算时该合约的 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12%收取,收取标准已高于12%的按照原标准收取”。

同时,修订稿也删除了“dt 1 交易日未出现单边市 保证金恢复正常标准”和“ 强制减仓当日结算时 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正常标准收取”的 规定。

业内人士同时表示,12%并非投资者最终的 保证金收取标准。

根据商品期货市场经验,期货公司将在此基础上加征2到5个百分点。

以 沪深300指数的点位计算,买卖单个合约至少需要15万-20万左右资金。

交割日

定在每月第三个周五 规避月末波动

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 规定, 最后交易日与 交割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根据计算,每月的第三个周五基本都在当月中旬,有时甚至会在当月的14号、15号就进行 交割。

这与国外股指期货通常在月末 交割有所不同。

业内人士表示,股票市场通常有“月末效应”,许多法人单位因做账原因,会频繁进行交易,因此月末波动会较大。

而股指期货也有“ 到期日效应”,许多资金会在到期日 平仓,导致价格波动。

如果两个市场的波动叠加在一起,会增大市场的波动,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都将产生较大影响。

如今将 交割日定在第三个周五,基本就可以在当月中旬进行交割,避免出现月末剧烈市场波动。

竞价交易

涨跌停板成交“平仓挂单优先”

股指期货 连续竞价交易按照“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这一点与a股市场相类似;但在遇到 涨跌停板的极端 行情之时,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指令,按照“ 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

这是因为股指期货采用 双向交易,投资者既可以开多仓,也可以开 空仓。

股指期货采用 集合竞价和 连续竞价两种方式撮合成交,正常 交易日9:10-9:15为集合竞价时间。

其中,9:10-9:14为指令申报时间,9:14-9:15为指令撮合时间。

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时间不接受 市价指令申报,集合竞价指令撮合时间不接受指令申报。

为防止部分会员和客户利用技术优势影响交易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对于会员、客户采取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方式下达 交易指令的,中金所可采取相关措施加以限制。

信息披露

基金、保险头寸可能会“隐藏”起来

任何一张 股指期货合约挂牌交易后,只要其单边 持仓量达到1万手以上,即被视作“活跃月份合约”。

中金所每日交易结束后,将披露活跃月份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

值得一提的是,为保护会员和客户的商业秘密,中金所只公布活跃月份合约前20名结算会员的成交量和持仓量。

市场人士推测,基金、保险等大资金未来有望成为与中金所直连的非结算会员,也就是说,未来基金、保险等大资金的股指期货交易 头寸可能会被很好地“隐藏”起来。

这与国内商品期货市场的习惯有很大不同。

国内三大商品 期货交易所会员分为两种,即自营会员和非自营会员。

无论是哪种会员,只要其交易的合约达到信息公开标准,交易所就会公布其 成交量和持仓量。

持仓限额

单个账户限额约150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风险控制、防止价格操纵,中金所将非套保交易的单个股指期货交易账户 持仓限额由原先的600手调整为100手。

若以当前点位计算,每手合约面值100万元、 保证金比例15%计算,单个 交易账户的限仓金额约在1500万元左右。

除了对单个账户进行限仓管理,中金所还将对单个 结算会员进行限仓。

限仓标准将按照每日结算后,某一合约单边的总 持仓量计算。

但进行 套期保值交易和 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 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 规定执行。

为加强对 大户的监管,中金所 规定从事 自营业务的 交易会员或者客户不同客户号的 持仓及客户在不同会员处的持仓合并计算;增加“客户的持仓尚未满足相关大户标准,但 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交易所可以要求其进行大户报告”的规定。

强制减仓

极端行情下谨慎使用强制减仓

借鉴国内期货市场处置极端行情的经验,中金所保留了在连续出现 涨跌停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 强制减仓的制度,即将当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为成交 平仓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盈利客户按照 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

考虑到这种制度虽然化解风险简单有效、但是对于 套期保值和 套利交易不利,因此中金所只有在出现极端行情时才能谨慎使用。

根据《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八十六条“ 期货价格出现同方向连续 涨跌停板的,交易所可以采用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 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按一定原则减仓等措施化解风险”的 规定,将股指期货 强制减仓的执行条件改为“期货交易连续出现同方向单边市”。

套保

个人投资者也可申请 套期保值

为促进 套期保值功能发挥,提高 套期保值效率,业务规则修订稿简化了套期保值申请和审批的程序,将套期保值的申请和审批单位由分合约审批改为按照品种审批。

修订稿 规定,套期保值额度自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

获批 套期保值额度可以在多个月份合约使用,各合约同一方向套期保值 持仓合计不得超过该方向获批的套期保值额度。

分析人士指出,通过这一修订,投资者进行 套期保值可以在各个合约之间进行动态分配,避免因合约到期摘牌而需要频繁申请新的套期保值额度。

与商品期货市场不同,业务规则修订稿也允许 个人投资者申请 套期保值。

整个制度设计鼓励股指期货发挥 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中金所不会区别对待对机构和个人的套保需求。

创新

规则为 期权等新品种预留空间

在《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征求意见稿)中,记者注意到有多处关于“ 期权”的表述,这表明中金所在制定规则之时,也为未来的金融创新预留了空间。

业内人士表示,世界范围内 期权交易量数倍于期货,例如 韩国的 指数期权就是全世界交易最大的品种。

在 交易规则中“预留伏笔”,为往后推出 期权留下了空间。

对于市场猜测的“上证50 期指”等新产品,有关方面表示没有这方面进展。

从长远发展看,中金所将建立包括 股权类、利率类、汇率类的产品体系。

当前的主要工作是保证 沪深300指数期货平稳上市安全运行,尚没有其他相关产品推出想法。

法律规则

法律条款

从各国的现有规则来看,大多数国家的课税规则是以股指期货交易系买卖合同为基本前提建立起来的,如德国、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

但对交易标的的认定则存在分歧,如德国认为股指期货交易的标的是高度抽象而无法进行物理化交割的股票指数,英国则认为交易标的为合约中的权利和义务。

当前国内学界对股指期货合约的法律性质同样存在诸多争议,主要存在“买卖期货说”、“买卖期货合约说”和“折衷说”三种不同的学说。

三种理论均认为股指期货合约属于买卖合同,但股指期货合约为买卖合同,则合同履行的结果为“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由此所取得的所得应当为“财产转让所得”。

然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条第9款的规定,“财产”是指“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财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 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

如依照“买卖期货合约说”,期货交易就是在专门的场所对期货合约的竞价买卖,亦即期货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似乎可以将其归属于财产中的“债权”项目。

然而,尽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何为“债权”并无明确的规定,但税法上的“债权”,并不具有与民法上债权作为“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的相同内涵与外延,而仅指传统意义上基于货币借用行为而发生的权利。

因此,尽管根据民法规定,股指期货合约包含了债权的内容,却依然难以归人税法中视为“财产”的“债权”的范围。

实际上股指期货交易是否为“合约买卖”仍是值得怀疑的。

从实际交易过程来看,投资者建仓行为是其缔结远期交割合同的过程,对冲平仓则是以缔结新的一份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冲销原有的合约,投资者并无转让其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只是由于其同时持有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两笔合约,新合约的履行恰好可保证原合约的实现,通过结算系统即可促成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实现,从而了结投资者参与交割与清算的义务。

因此,股指期货交易并非“合约买卖”。

根据“买卖期货说”的观点,股指期货交易是交易者通过订立标准化期货合约进行股票价格指数买卖的行为,其标的物是通过某种方法编制出的股票价格指数及其涨跌情况。

然而,股票价格指数是虚拟非实物存在的经济符号,本身并无价值,似乎难以归入所得税法所认定的“财产”范围。

有学者认为,尽管股票指数是无法交付的东西,在期货交易中只能以现金作为结算手段,但只要其在法律上予以认可,作为法律上的“拟制物”同样可以成为买卖交易的“物”。

但正如该学者所强调,一个虚拟的东西可以拟制为法律上的物,必须是在该物上能够设定实在的、现实的、能给权利人带来切实利益的权利。

股票指数是客观存在的一组数据,其数值的涨跌只与若干股票价格变动有关,实际上仍是不足以为人力所支配的,在股票指数之上也难以设定足以带来确定利益的任何权利。

因此,股票价格指数并非“财产”,并非股指期货交易的客体。

股指期货交易是基于管理和规避系统性风险的需要而产生的。

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目的在于以一定的货币投入而承担、转移或管理一定的风险。

在这一交易活动中,股票价格指数不过是未来特定时间内的股票市场发展变化的风险的表现形式,或称载体。

股票价格指数基本上代表了整个市场股票价格变动的趋势和幅度,每一时点的股票价格指数反映了该特定时点股票市场的风险。

此种风险能够被量化为货币价值。

尽管股票价格指数是虚拟的存在物,但其所代表的风险则是实际存在且能以货币予以表达的。

股指期货合约的缔结,并不在于实现股票价值指数的转移占有,而是通过合约的缔结获得在未来特定时点规避或承担特定风险的机会。

因此,股指期货交易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以一定的货币为代价,对未来风险的移转与承担达成合意,其标的为特定时期内的风险管理权。

交易一方当事人让渡风险管理权,从而获得相应的报酬,另一方则取得风险管理权并给付一定的费用。

在此交易中,股票价格指数并非双方交易的对象,与其它金融产品一样,只是代表了某一具体类型的市场风险。

股指期货交易价格的高低则反映了未来市场风险变化的程度及由此所决定的风险管理权的价值。

因此,股指期货合约是以“风险管理权”为标的物的买卖合约,该权利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参照物,以指数的变动反映其价值的变化。

随着风险管理权的转移而发生相应财产在当事人之间的变动。

以股票价格指数作为参照物的风险管理权同样是能够为权利人带来切实利益的“财产”,因其转移而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的财产增减应当产生税法的效果。

交易规则

第一要点、看着大盘做 股指。

自从有了 股指期货以后,股票变成了什么呢股票变成了现货。

股票是现货, 股指是期货。

我们做商品的时候,那么市场上的铜是现货,我在这里交易的是期货。

大豆是现货,这里交易的是期货。

有了 股指之后,股票是我们的现货。

期货主要的功能有两个,第一是规避风险,第二是发现价格。

规避风险主要是套保这样的,会有很多的方式。

在实盘当中的交易主要研究的是。

大家来看一下,期货引导现货,现货推动期货。

把这句话给它简单地推断一下,就是 股指引导大盘,大盘推动 股指。

我们在交易的时候,注意一下, 股指上涨了,总体上的方向是一致的,毫不怀疑它走的会一致,说的是在一分钟、两分钟的时间 股指引导大盘,你看不到它的方向的时候你看一下 股指就可以了, 股指会告诉你大盘怎么走。

假设说 股指在上涨,大盘在下跌,你在这里再等上一两分钟,你会看到大盘掉头了。

大盘掉头往上走。

大盘一往上走, 股指一掉,大盘往上一掉,又把 股指往上推动,推动 股指的再次上涨, 股指上涨又带动大盘继续上涨。

大盘的继续上涨又推动着 股指再上涨。

这个旱地拔葱就是在瞬间出现这三五十个点的时候,都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

我们看到大盘往上掉头,这个时候你千万不要再去放空,一会儿一跳十个点,突然一个三五十个点,把多单平掉,等着回落,回落十个点八个点,能不能做空,不做空,继续做多单。

在交易当中我们看到做单的思路,第一个短线凭着什么呢,技巧是短线凭着盘感,这个盘感就让你在瞬间感觉到一股力量。

假设说,这里有一张纸,那么来了一股力量,这是一支箭,射过来了,能把纸穿透,还有我拿着它也可以把纸捅破。

当然我们知道箭的力量是相当大的。

刚才说的交易者就是这么抓住这些点的。

短线凭的是盘感,长线就看趋势。

在交易当中既然看着大盘我来做 股指,那大盘和 股指当它出现一个方向的时候,你大胆第做。

大盘和 股指是向上的方式,大胆做多,不要想太多。

每个交易者心中都有一个老虎,这个老虎时时刻刻准备跑出来,那就是怕损失。

实际上在交易当中,不要去想这么多,真正要做到心中有底。

当你把方向看好的时候,你发现你会赚钱很轻松。

如果两个方向背离,大盘向下, 股指向上,这样我就那里等,空单我也不敢做,多单我也不敢做,等它两个发出同一个信号再做。

合约

股指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标准化协议,是股指期货交易的对象。

一般而言,股指期货合约中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1)合约标的。

即股指期货合约的基础资产,比如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标的即为沪深300股票价格指数。

(2)合约价值。

合约价值等于股指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指数点与合约乘数的乘积。

(3)报价单位及最小变动价位。

股指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为指数点,最小变动价位为该指数点的最小变化刻度。

(4)合约月份。

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

(5)交易时间。

指股指期货合约在交易所交易的时间。

投资者应注意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可能有特别规定。

(6) 价格限制。

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或者某一时段中交易价格的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

(7)合约交易保证金。

合约交易保证金占合约总价值的一定比例。

(8)交割方式。

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9)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股指期货合约在交割日进行现金交割结算,最后交易日与交割日的具体安排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书写经验85人觉得有用

写制度的时候,得先把事情捋清楚。制度,说到底就是规矩,用来管事的。比如说股指期货交易制度一,你就得想清楚这个制度主要解决什么问题,是关于开户流程还是保证金管理之类的。写的时候别光想着套话,要结合实际情况,不然写出来就空洞了。

开头这部分,得有个大致的方向,不能上来就乱写。比如提到开户,就得说清楚客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还有审核的标准是什么。这部分很容易写得啰嗦,得控制好字数,不然读起来累。像有的时候写着写着就忘了初衷,结果写了半天还没说到重点。

接着就是具体的操作细则了。这里头的术语得用对,像什么“结算价”、“持仓限额”这些专业词,要是搞混了,看的人就会懵。有时候写到关键地方,可能因为疏忽就把数字写错了,比如把“10万”写成“100万”,这可不是小事。所以写的时候得反复核对,但又不能表现得太明显,像是刻意检查过似的。

再往后就是风险控制部分了。这部分很重要,得把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想好,比如市场波动大时该怎么应对。这里头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公式,计算的时候得小心,有时候一个符号没打对,结果就差很多。有时候写着写着思路就乱了,结果前面说的和后面扯不到一块儿去了,这就麻烦了。

最后这部分,建议多从实际操作的角度出发,给执行的人留点余地。制度,不是死板的条条框框,得留有一定的灵活性。不过有时候写着写着就忘了初衷,结果写成了教科书式的死板规定,这样反而不好用了。所以写的时候得注意平衡,既要有原则性,又要兼顾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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