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奖惩制度是管理酒店员工行为和绩效的重要工具,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1. 表扬与奖励:表彰优秀员工的出色表现,如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
2. 纪律处分:针对违反公司规定或工作疏忽的行为进行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理。
3. 绩效考核:定期评估员工的工作绩效,据此决定奖励或改进措施。
4. 培训与发展:为提升员工技能,提供培训机会,并与表现挂钩。
表扬与奖励通常包括物质激励(如奖金、礼品)和精神激励(如公开表彰、晋升机会)。纪律处分则需明确各类违规行为的等级和对应处罚,确保公平公正。绩效考核应设定明确的指标,如客户满意度、任务完成率等,以量化评价员工表现。培训与发展计划应结合员工需求和酒店业务发展,鼓励员工持续提升自我。
制定奖惩制度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 公正透明:所有规则必须公开,确保所有员工都清楚了解,避免产生误解或不满。
2. 一致性:执行奖惩时应一视同仁,避免偏袒或歧视。
3. 及时性:奖惩应及时,以强化行为的影响,不应拖延。
4. 激励性:奖励应具有吸引力,惩罚应有威慑力,以有效引导员工行为。
酒店奖惩制度对于维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激发员工积极性和提高服务质量至关重要。它能塑造积极的工作氛围,增强员工归属感,从而提升酒店的整体运营效率和客户满意度。通过明确的奖惩机制,可以及时纠正员工的不当行为,预防潜在问题,保障酒店的稳定运营。因此,建立并执行一套有效的酒店奖惩制度,是每个管理者必须重视的任务。
第1篇 酒店保安奖惩制度
1、不能主动向宾客提供问候服务的,每次扣 5 元;如能得到宾客书面表扬的,奖励 10 元。
2、当班期间擅自脱离岗位,未做交接的,每次扣 20 元。
3、夜班期间打瞌睡,睡觉的,每次扣 10-20 元。
4、当班期间看报纸,聊天等从事非工作事情的,每次扣 10 元
5、当班期间休息时不在指定位置而回宿舍的(有事情得到批准后除外) ,每次扣 5-10 元。
6、当班期间在酒店公共区域抽烟的,每次扣 5 元,并警告。
7、没有按时控制空调,灯光,背景音乐等,三次以上扣 10 元。
8、没有给进出车辆发放停车证的(特殊情况除外) ,每次扣 5 元。
9、停车证和停车场车辆有差异的,每次扣 5 元。
10、 寄存行李没有客人签名的,每次扣 10 元。
11、 没有在当班期间按时按路线巡楼的,每次扣 5 元。
12、 索要客人小费的,每次扣小费额的两倍,并警告处分。
13、 雨伞等需要交接物品数目核实缺少时,按原价赔偿。
14、 前台已提前通知叫车,但保安没有按时叫的(特殊情况除外) ,每次扣 5 元,造成严 重后果的另行处理。
15、 对机房等重要场所没有定时安全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处理。
16、 住宿的员工应遵守宿舍制度按时回宿舍就寝,维护宿舍卫生,对破坏宿舍卫生环境及 秩序的视情况进行警告或罚款。
17、 员工内部未经允许私自换班,顶班的,每次扣 10 元。
18、 每周培训,例会未出席者(请假得批准者除外) ,每次扣 10 元。
19、 因服务质量问题而造成客人投诉的,将扣 20--50的绩效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 扣 50--100的绩效奖。
20、 每次业务知识考试不合格的员工,每次扣 30 元,连续 3 次不合格的,将作辞退处理。
21、 每个月月底评选一名优秀员工,奖励 100—200 元。注:扣除的钱作为保安部活动经费用于奖励工作表现较好的员工或组织活动用。
第2篇 ht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某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二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 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 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 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第四条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五条 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六条 记过(不含)以上处分必须征得酒店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七条 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及工会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 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九条 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第三章 奖励
第十条 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与行政奖励两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二)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第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五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嘉奖通报全酒店。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四)其他对酒店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三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并通报全酒店。
(一)维护酒店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二)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三)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四)对维护酒店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五)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 件等方面有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的;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全年累计两次,正常之外晋升两级工资。奖励及奖金在全体员工大会上颁布。
(一)开发、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 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第十四条 酒店对第十三条 (一)款中新产品开发项目负责人,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五条 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 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条 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条 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人为人力资源部,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第四章 惩戒
第十八条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 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检查员工对酒店的各项规章 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 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第十九条 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或工资、降低工资标准。
(二)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第二十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元。
(一)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经劝告不改正者;
(四)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酒店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二)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三)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四)故意损坏酒店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第二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条 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处罚款()元。
(一)偷盗、侵占同事或酒店财物经查事实者;
(二)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
(三)在酒店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四)造谣惑众诋毁酒店形象者;
(五)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酒店同类业务者;
(六)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七)伪造或变造或盗用酒店印信严重损害酒店权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构成犯罪者;
(九)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
第3篇 酒店保安部奖惩制度
1、奖励——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本部将给予奖励或晋升参考。
1)对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贡献者。
2)拾到客人钱财缴公者。
3)举报本部员工违章乱纪者。
4)向本部提出良好建议,该建议被采纳者。
5)对工作尽忠尽职,受客人或外部门来函表扬者。
6)为酒店声誉和财产,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者。
2、惩罚——警告处分,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如累计三次以上予以辞退。
1)当值时不注意仪表、不佩戴工牌,经多次指出而无明显改观者。
2)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上级指挥者。
3)经常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备案者。
4)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5)当值时睡觉者。
6)当值时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者。
7)当值时抽烟、吃零食、聊天、听耳机、不听从劝告者。
8)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私入客房、仓库、服务员工作间、办公室、厨房者。
9)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10)不当值员工擅入酒店者。
11)该管的事不管,胆小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误者。
1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13)工作中欺骗上司者。
3、惩罚——辞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
1)不请假,旷工两天以上者。
2)无论何种原因与客人、酒店员工打架者。
3)索取、私藏小费者。
4)利用职权与客人进行非法交易者。
5)盗窃酒店物品、客人钱财,以及主使或参加酒店员工盗窃酒店、员工财务者。
6)拉皮条者。
7)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谩骂上级者。
8)严重工作失误,造成酒店损失者。
9)不爱护保安装备、消防设施、办公室设施,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第4篇 k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为确保本酒店正常经营运作,酒店实行奖分与扣分制度,酒店管理坚持奖惩分明、奖优 罚劣、奖勤罚懒,以激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以保证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 行。
奖分及扣分,每一分相当于人民币10 元。 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奖金、晋升及奖励分数等形式奖励。
表扬(通报表扬)、奖励、嘉奖、晋级(提升)等四类,即甲、乙、丙、丁四类:甲为晋 级(提升)类,乙为嘉奖类,丙为奖励类,丁为表扬(通报表扬)类。 凡有员工符合奖励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填写一式三联《员工奖励/处分通知书》,在“奖 励”一栏中填写清楚员工获得奖励的原因和奖励方式,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 执行。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给予1~50 分内的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个人业务水平和酒店服务质量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2、在酒店节约原材料、能源和资金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工作任劳任怨,为宾客提供细致周到服务,多次受到宾客赞誉和表扬者。
4、在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5、被评为酒店年度、季度“优秀员工”或业务技能大赛获奖;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酒 店争得荣誉者。
6、保护公共财产、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酒店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7、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在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酒店秩序方 面有突出贡献者。
8、为酒店科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酒店采纳者。
9、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10、其他应该给予奖励的。
1、目的 为促进员工自律,建立员工行为标准,保持高度的工作效率,保证优良的服务。同时为 部门主管提供一个一致的纪律处分的标准。
2、类别 员工处分分为三种: a 类处分(小过):适用于口头警告、轻微过失; b 类处分(中过):适用于严重警告、严重过失; c 类处分(大过):适用于重大过失。
3、处理方式:批评(教育)、扣分(或罚款)
4、处分程序: 由员工所在部门填写一式三联《员工奖励/处分通知单》,在扣罚一栏写清楚处分原因及 处理结果,由违规者本人或见证人签认,部门经理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批,呈总经理批 准后执行。 员工如有违反,主管级(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员有权发出《员工奖励/处分通 知书》,并视情节轻重扣1 分~10 分(即罚款10 元~100 元),不得参与月度优秀员工评奖; 同样过失重犯者,将加倍扣分。同年累计三次受到 a 类处分者,取消当年评选优秀员工的资 格。
1)无故迟到、早退。
2)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或非工作需要搭乘客用电梯;不使用规定的员工通道和规定路线行 走。
3)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不佩戴工号牌和铭牌,仪容不整,违反酒店有关饰物佩戴规定。
4)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他部门闲逛、闲聊、干私事。
5)工作时吃口香糖和其他零食,或在员工餐厅外进食,或将工作餐带出员工餐厅。 3
6)当班时使用酒店电话办私事。
7)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未能保持酒店的环境整洁。
8)下班后无故在酒店营业场所内逗留、闲逛。
9)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视或玩电子游戏、阅读书报。
10)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高声与顾客交谈或作不雅的动作。
11)服务态度欠佳,工作马虎、粗心大意,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12)因工作疏忽,损坏酒店或宾客的财物,但价值较低。
13)私自调换更衣室或宿舍。
14)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私自带亲友或其他人到酒店的工作场所。
15)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擅自调整班次、休息和休息时间。
16)故意浪费酒店资源,不爱护公物、工具和设备等。
17)使用音乐、娱乐设备影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者。
18)当班前喝酒、吃葱蒜、榴莲等有强烈异味的食品。
19)将餐卡、员工铭牌等借给他人使用者。
20)违反吸烟条例。
21)其他轻微过失。 员工如有违反,经理级(含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有权发出《员工奖励/处分通 知书》,并视情节轻重扣 10 分~20 分(即罚款 100 元~200 元),扣除年终奖 50%,不得参 与酒店月度、季度优秀评选活动。同样过失重犯者,将加倍扣分。试用期内员工要延长一个 月的试用。
1)工作时间睡觉或无故中途停止工作、办私事。
2)当班时擅离工作岗位、未作交班擅自离岗,或因交班疏漏造成宾客投诉。
3)未经批准,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携亲友或他人进入酒店参观非开放区域或进行私人探 访等。
4)工作疏忽大意,造成酒店或客人财物损失或破坏,或造成客人的严重投诉、批评,影 响酒店的声誉。
5)在酒店营业场所或办公区吵闹、粗言秽语或扰乱酒店安宁,影响工作秩序。
6)未经许可擅入客房或私自使用客用设施设备,或出借酒店公物。
7)培训学习期间旷课,不认真,不虚心,影响恶劣者。
8)违反员工餐厅、更衣室、员工活动室等有关规定。
9)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酒店正常的工作秩序。
10)不尊重上级,不服从上级工作指示与分配调动。
11)当班时间拿取或偷吃酒店或客人食物,或在店内烹制自用食品。
12)当班时间出现酒店物品遗失、损坏,不如实报告事故经过,或对领导隐瞒事实。
13)违反酒店《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引起较为严重的后果。
14)未经批准私自配制酒店对客服务场所或办公场所钥匙。
15)在酒店内兜售、贩卖私人物品或私换外汇、套汇等。
16)超越职权范围、授权范围,擅自做主或无关本职事宜随便作答而造成损失。
17)违反操作规程、服务规范,导致不良后果。
18)对宾客和同事不礼貌,说污辱性与无责任的话。
19)经常迟到或早退,中途离岗影响工作。
20)无病装病,弄虚作假。
21)拒绝酒店授权人员(如:保安)检查手袋、行李等。
1、员工如有违反,经理级(含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有权发出《员工奖励/处分通知书》, 并视情节轻重扣20 分~50 分(即罚款200 元~500 元),不得参与酒店月度、季度、年度等 一切优秀评选活动。
2、凡有c 类过失的员工,酒店有权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做任何补偿。
3、触犯国家刑律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员工受c 类处分或同样错误连续发生,部门管理人员须负连带责任,同样要做出扣分 处理。
1)向客人索要钱物/小费或变相索取其他报酬。
2)无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15 天。
3)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酒店、宾客财物严重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
4)其他一切触犯国家任何法律的行为。
5)蓄意伪造酒店单据、证明或文件,销毁或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账单、单据,或利用已 付单向客人收费及故意加收,中饱私囊。
6)偷盗、骗取酒店、客人、同事之财物。
7)以酒店的名义招摇撞骗,严重破坏酒店声誉。
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9)蓄意破坏酒店各种设施设备。
10)私自向外界泄漏酒店机密资料。
11)未经批准,私自在外兼职。
12)侮辱、谩骂、威吓、威胁或危害酒店任何人员。
13)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致人重伤。
14)携带、收藏或使用麻醉剂、枪械及其他违禁品。
15)私自在酒店张贴标语、涂改公告;组织、煽动或参与罢工等事件。
16)在酒店聚众赌博,破坏酒店经营工作秩序。
17)参加或利用_组织。
18)做不道德或猥亵交易、流氓行为。
19)违反国家消防条例、规定,造成火灾或火警事故。
20)私自损坏防火报警设备、通信设备等各种公共设施设备。
21)犯有诈骗、勒索、窝赃、抢劫等刑事犯罪。
除上述条款外,各部门可依据本部门经营管理及督导管理的实际需要,订立本部门《管 理细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呈总经理批准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5篇 某酒店厨房奖惩制度
1.0目的:为了提高员工工作的积及性,以及鼓励员工的创新的精神
2.0范围:餐饮部厨房员工
3.0内容:
3.1根据餐厅规定,结合厨房具体情况,对厨房各岗位员工符合奖惩条件者进行奖惩: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3.1.1参加世界、国家、省等举办的烹饪大赛,成绩优异者。
3.1.2出版个人烹饪专著和在权威烹饪杂志发表作品及论文获奖者。
3.1.3忠于职守,全年出满勤 ,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宾客多次表扬者。
3.1.4为厨房生产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产生及大效益者。
3.1.5在厨房生产中及时消除较大事故隐患者。
3.1.6节约用料,综合利用成绩突出者。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惩处:
1违反厨房纪律,不听劝阻者。
2不服从分配,影响厨房生产者。
3弄虚作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同事间的工作关系者。
4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
5不按操作规程生产,引起较大责任事故者。
(二)、以上奖惩条例的实施,以事实为依据,根据具体情况,由总厨提议,总经理审定具体奖惩方法和范围。
第6篇 解详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解析_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如下。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_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大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大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_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_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大酒店管理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_、盗窃、行_受_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_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大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大酒店管理内赌博;
21、 在大酒店管理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大酒店管理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大酒店管理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大酒店管理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
第7篇 某某酒店厨房制度奖惩条例
厨房奖某酒店厨房制度奖惩条例惩制度
一、奖惩制度: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1元/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元/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次;
4、浪费原材料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致开除;
5、不爱惜厨房工具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警告,以至开除;
6、因其本人原因,故意拖延时间,造成上菜慢,引起客人投诉,跑单者,罚款10元/次;
7、因个人原因。没有在事发前写入采购单,造成原料没有,不能出菜者,罚款5元/次(市场缺货的情况例外);
8、在宿舍吵嚷打闹,造成邻居投诉者,罚款10元/次,超过两次开除宿舍,自行解决住宿;
9、划菜员不向传菜员报菜名,桌号,罚款5元/次;
10、划菜员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赔偿;
11、不经经理允许,擅自改菜单者,按菜谱上此菜的价格赔偿;
12、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10元/次;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次;
14、菜内发现发丝,铁屑或其他厨房用品,追究负责人责任,如查不出,配菜员,炒菜者和传菜员平摊此菜的赔偿金;
15、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盒者罚款5元/次;
16、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7、成菜上桌后客人颗粒未尽的菜,究其炒菜人员的责任,落实后于以惩罚,如因菜品质量问题,炒菜人员按菜谱价格赔偿;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奖励制度
1、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励10元/次;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酒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50元/次;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2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不希望厨房管理者罚款来管理厨房团队,这是最次的选择,如何调动每个人工作能力是上策
第8篇 某某酒店前台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与规范前厅管理,切实把前厅服务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充分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制定制度如下::
一、条例部分
酒店前台惩罚部分:
1、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求仪容仪表符合酒店规定,女员工化淡汝、工服整洁、皮鞋光亮,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2、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5分钟之内)罚款5元(扣0.1分),超过5分钟罚款10元;
3、不得无故空岗、串岗,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4、卫生工作必须一班一清,主管将班前检查一次卫生、交接班时再检查一次,如检查两次均不合格,当班人员每人罚款5元(扣0.1分);
5、不准带情绪上班,班中不准无精打采,要为客人提供微笑服务。不可在休息室内吃东西、看报纸,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6、严格准确的交接班,如由于交接班不清楚,导致客人不满的对当班人罚款5元(扣0.1分),如出现客人重大投诉,当事人罚款50元(取消参加服务之星评先资格)。
7、不得私自调班,如果确有需要必须事前申请,每人每月调班不得超过三次,如果私自调换班,对双方当事人每人罚款5元(扣0.1分);
8、前台工作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办理预订、入住手续,熟悉协议价格及挂帐单位有效签单人,每出现一次现金支取单,罚款10元(扣0.2分)。
9、接营销办的会议通知单时,要做到准确无误,如因个人接单不清导致房间超额预订 ,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扣0.5分)。
10、做好住客房及各相关办公室的电话升降级工作,如班间连续两次为及时为住客房升级,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11、商务中心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提供服务,杜绝无关人员在商务中心逗留,每违反一次罚款5元(扣0.1分)。
12、前厅各岗如被酒店、值班经理或部门通报,追查责任到人,一经查实,罚款30元(扣1分)。
13、外管登记单要符合公安局要求,并按规定由当值早班送到公安局外管科,如出现退单或退盘,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扣0.2分)。
14、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每拖延一天,罚款10元(扣0.2分)。
酒店前台奖励部分:
1、主动为客人服务,得到客人口头表扬者,每次加奖励10元(加0.2分),受到客人书面表扬者,每次奖励50元(加2分);
2、如有会议、团队或重要接待,加班者,可以用下班次提前下班的方式补偿。
3、受到酒店表扬者,每次奖励50元(加2分);
二、执行方式
1、违反条例时,现金处罚与扣分同时进行,由部门开取罚款单,并请主管与当事人在罚款、扣分记录上双方签字确认。
2、受到表扬奖励时,现金奖励与加分同时进行,由主管与当事人在奖励、加分记录上双方签字确认。
3、罚金(奖金)以现金的形式交纳。
三、补充内容
1、本规定需不断的完善,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删,需大家多提建议。
2、在日常工作中,相互监督,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本规定是评先服务之星日常行为规范类的考核依据。
第9篇 酒店保安部奖惩制度格式怎样的
1、奖励——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本部将给予奖励或晋升参考。
1)对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贡献者。
2)拾到客人钱财缴公者。
3. )举报本部员工违章乱纪者。
4)向本部提出良好建议,该建议被采纳者。
5)对工作尽忠尽职,受客人或外部门来函表扬者。
6)为酒店声誉和财产,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者。
2、惩罚——警告处分,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如累计三次以上予以辞退。
1)当值时不注意仪表、不佩戴工牌,经多次指出而无明显改观者。
2)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上级指挥者。
3. )经常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备案者。
4)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5)当值时睡觉者。
6)当值时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者。
7)当值时抽烟、吃零食、聊天、听耳机、不听从劝告者。
8)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私入客房、仓库、服务员工作间、办公室、厨房者。
9)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10)不当值员工擅入酒店者。
11)该管的事不管,胆小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误者。
1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13)工作中欺骗上司者。
3、惩罚——辞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
1)不请假,旷工两天以上者。
2)无论何种原因与客人、酒店员工打架者。
3. )索取、私藏小费者。
4)利用职权与客人进行非法交易者。
5)盗窃酒店物品、客人钱财,以及主使或参加酒店员工盗窃酒店、员工财务者。
6)拉皮条者。
7)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谩骂上级者。
8)严重工作失误,造成酒店损失者。
9)不爱护保安装备、消防设施、办公室设施,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第10篇 酒店工程部奖惩制度(3)
酒店工程部奖惩制度(三)
1、对技工定期进行技术考试,对成绩优良者给予奖惩。
2、定期评定工作成绩,衡量工作效率,对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3、对遵守劳动纪律、出满勤的技工给予奖励。
4、对能一专多能的技工给予奖励。
5、对某一个方面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
6、奖励办法:分口头表扬、部门通报嘉奖、发先进证书、上光荣榜、加发奖金、奖励旅游、优先安排国内外受训、上浮工资、晋级。
7、惩罚办法:分口头批评、部门通报批评、签发过失通知单、扣罚奖金、下降工资、签发警告通知书、行政警告、留店察看、劝退、除名等。
政策制定人 审批人 执行日期
第11篇 某酒店消防奖惩制度
酒店消防奖惩制度
酒店消防工作关系着客人、员工的生命、财产和酒店的财产安全,因此说明消防无小事。随着酒店的不断壮大发展,对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本部结合_年5月1日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和以前的消防案例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将消防检查、培训、制度和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标准,使消防工作的开展有一个明确的依据。对于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酒店将给予表彰,对未能执行好消防相关制度的将作出处罚,真正提高每一位员工的消防意识。为使酒店的消防工作做到“高标准,规范化,零缺陷”,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 惩罚
(1)、当值时违规操作造成消防隐患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当事人丙类过失以上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煤气阀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3)、收市检查、巡查中发现有空调、鲜风机未关的,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4)、当值期间在岗位抽烟或在一些禁止抽烟的地方抽烟,给予当事人乙类过失处理;
(5)、检查中发现有电脑未关、插头未拔、抽风未关、电灯未关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6)、对宿舍和各营业及各后勤部门进行检查时发现有乱接乱拉电线、在宿舍使用高功率电器,造成消防隐患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对宿舍长提出批评并口头警告一次。
(7)、每月19日的防火委员会,各部防火委员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而无故不参加的,沟通上报的消防培训人员名单无故不参加的,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
(8)、各部门需动用明火(如工程部烧焊作业和各厨房用喷火枪烧猪毛等``),未开动用明火申请表就擅自作业,给予当事人甲类过失处理;
(9)、检查发现将部门的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以书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无改善的,给予该部消防负责人甲类过失;
(10)、当客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营业区,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将给部门消防负责人口头警告一次;
(11)、消防例行检查(消防保卫部都会对酒店各区域进行一次例行消防检查),如发现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被使用过,而部门未发现的,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用途的,第一次给予部门消防负责人书面警告,无改善的给予甲类过失处理。
二、 奖励
(1)、对积极学习参与消防工作开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预防杜绝消防隐患的发生有突出贡献的,我部将拟文字的形式对当事人及部门的消防负责人通报表扬;
(2)、本部消防检查中,部门连续三个月没有消防隐患的,给予部门防火责任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胡总;
(3)、在抽查部门员工消防意识时,合格率能达到部门人数的95%,给予部门防火负责人书面形式表扬并呈胡总。
(注:本制度自_年4月10日修订,,_年4月11日起执行!)
第12篇 连锁酒店保安奖惩制度
格林豪泰酒店 保安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对保安的管理提高对客服务质量特制定一个奖罚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有奖有罚来提高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具体规定如下:
1、 不能主动向宾客提供问候服务的,每次扣 5 元;如能得到宾客书面表扬的,奖励 10 元。
2、 当班期间擅自脱离岗位,未做交接的,每次扣 20 元。
3、 夜班期间打瞌睡,睡觉的,每次扣 10-20 元。
4、 当班期间看报纸,聊天等从事非工作事情的,每次扣 10 元
5、 当班期间休息时不在指定位置而回宿舍的(有事情得到批准后除外) ,每次扣 5-10 元。
6、 当班期间在酒店公共区域抽烟的,每次扣 5 元,并警告。
7、 没有按时控制空调,灯光,背景音乐等,三次以上扣 10 元。
8、 没有给进出车辆发放停车证的(特殊情况除外) ,每次扣 5 元。
9、 停车证和停车场车辆有差异的,每次扣 5 元。
10、 寄存行李没有客人签名的,每次扣 10 元。
11、 没有在当班期间按时按路线巡楼的,每次扣 5 元。
12、 索要客人小费的,每次扣小费额的两倍,并警告处分。
13、 雨伞等需要交接物品数目核实缺少时,按原价赔偿。
14、 前台已提前通知叫车,但保安没有按时叫的(特殊情况除外) ,每次扣 5 元,造成严 重后果的另行处理。
15、 对机房等重要场所没有定时安全检查,造成严重后果的另行处理。
16、 住宿的员工应遵守宿舍制度按时回宿舍就寝,维护宿舍卫生,对破坏宿舍卫生环境及 秩序的视情况进行警告或罚款。
17、 员工内部未经允许私自换班,顶班的,每次扣 10 元。
18、 每周培训,例会未出席者(请假得批准者除外) ,每次扣 10 元。
19、 因服务质量问题而造成客人投诉的,将扣 20--50的绩效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 扣 50--100的绩效奖。
20、 每次业务知识考试不合格的员工,每次扣 30 元,连续 3 次不合格的,将作辞退处理。
21、 每个月月底评选一名优秀员工,奖励 100—200 元。注:扣除的钱作为保安部活动经费用于奖励工作表现较好的员工或组织活动用。
第13篇 d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更加规范工作流程以及明确事故责任人,现完善奖惩制度,特做如下修订:
一级警告: 5-20元
1、不使用指定员工通道(1′)
2、上岗时仪容仪表达不到酒店规定要求的(1′)
3、行为懒散、无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时常出现差错的(轻微)(1′-4′)
4、上班时间未经批准私自会客,办私事,接打私人电话(2′)
5、非工作需要进入其他部门闲聊(2′)
6、上班时间吃零食,看电视、报纸及杂志(2′)
7、设备不按规定摆放,下班前未将布草车及公区清理干净(2′)
8、工作时未做到三轻的(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2′)
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或其他杂物(3′)
10、在公共场合吸烟,造成不好影响(3′)
11、擅自不参加例会的(4′)
12、不按时出早餐者,早餐之前准备不充分(4′)
13、擅自减少服务程序,投机取巧达不到酒店要求(4′)
14、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二级警告: 20-50元
1、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认真造成的失误(较重)(5′-10′)
2、没有节约能源、做到人走灯灭的(5′)
3、未按规定及要求乘坐电梯的(5′)
4、在宾馆内拒绝接受保安人员及所属管理人员的正常检查(6′)
5、对客服务不礼貌、与客人争辩(6′)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宾客投诉(轻微)(6′)
8、在工作时间内进行娱乐性活动(8′)
9、下班没有将钥匙交至前台保管的(8′)
10、违反安全规则或乱用其他安全设施(10′)
11、不爱护宾馆财产和使用客用品(10′)
12、和上级或同事争吵,谩骂上级领导或不服从上级指令(10′)
13、未经允许到宾馆客用餐厅用餐及娱乐(10′)
14、利用工作时间进行洗浴的(10′)
15、擅自离岗而影响工作(10′)
16、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串班、迟到早退及休息的(10′)
17、一个月之内第二次违反一级警告条例者(10′)
18、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严重警告: 50-200元
1、传播小道消息、破坏内部团结、影响合作(15′)
2、拾到客人物品,没有及时上交或告知上级领导的(15′)
3、拒绝在工作需要时加班的(15′)
4、客人退房不更换床单、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诉的(15′)
5、宾馆内吵闹、污言秽语,造成不好影响的(20′)
6、当值时玩忽职守,拒绝接受纪律方面的告诫,从而造成工作失误,引起客人投诉(较重)(20′)
7、对宾馆、客人或其他成员财产造成损失、毁坏情节较严重,或知情不报(20′)
8、在房间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
9、未经宾馆领导允许私自介绍外人与宾馆客人认识(20′)
10、拒绝或故意不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未达到要求标准的(20′)
11、违反正常工作流程,滥用权限以及超越权限的(40′)
11、在宾馆内传播或展示有淫秽内容的物品、照片(40′)
12、有意损坏宾馆内物品或有意浪费现象的(如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将损失部分全部个人承担,外加处罚)(40′)
13、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违规操作乱用职权(情节严重情况可加大惩罚力度)(40′)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尘的(40′)
15、一个月内重复违反第二条警告条例之规定(40′)
16、经主管领导认定的其他事项
开除解聘:
1、 盗窃宾馆或员工的任何物品
2、 在宾馆内擅自带危险物品、毒品、凶器
3、 向外泄漏宾馆的机密文件、资料、数据
4、 参与卖淫嫖娼行为
5、 侮辱客人或伤害客人身体
6、当值时,使用宾馆物品为自所用
7、 伪造文件意图行骗或采用涂改记录、账单、单据等手段窃取宾馆钱物
8、 向客人索取小费
9、 拒不服从上级行政人员或部门主管、经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图或挑拨打架、殴打他人、互相打斗
11、当班时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宾馆财务损失及人员伤亡
12、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宾馆钥匙
13、没有上交客人遗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15、知道自己患传染病或影响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宾馆报告
16、在酒店内做与我国传统道德规范相悖的行为
17、连续三次有工作严重失误
18、刑事犯罪
19、经主管领导认定,并向公司人事部上报的其他严重违纪事项
注:1′=rmb5元
第14篇 _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___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15篇 e酒店绩效考核奖惩制度
d酒店绩效考核奖惩制度
一、绩效考核规定: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奖罚程序与权限:
1、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3)公司各部门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财务经理、采购部长、营销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奖励制度细则:
(一)在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1-50分奖励: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4)努力钻研业务,对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所发明、创造、改革、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成效突出者;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9)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舍己为人,保护宾客、同事的人身安全及本店资财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12)检举损害本店利益或其他不法行为,经查属实:向公司举报本店管理人员违犯规章制度经查属实者;
(三)其它奖励:
1)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4)
四、处罚制度细则:
(一)1、其它处罚:
1)公司下店行政检查发现问题按照两倍扣绩效考核分数。
2)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处罚。
3)月汇总分店全体员工约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30%,店长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5%领取。
4)月考勤汇总,有一次旷工记录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三天(不含三天),当月绩效奖金按照50%领取;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七天(含七天)取消当月绩效奖金。(
国家法定假日补休或制度规定的假日除外)
5)年汇总出勤率:有旷工记录;年累计病、事假超过20天,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6)顾客表扬奖励,须经前厅经理或店长证实真实性,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方可给予奖励;如出现虚假顾客表扬奖励,该职员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取消当月所有浮动工资和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7)本年度工作出现严重失职事件,给企业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8)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该员工第三个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
9)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6次,给予降级处理。
10)年度分店店长出现本店员工或其它部门员工的重大投诉;年度晋级考核延长一个周期。
11)年度汇总月绩效考核全员不合格率达到6次,取消店长近期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12)年度出现顾客到社会行政部门投诉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名誉影响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取消店长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二)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1―20分/次处罚:
1)上班无故迟到、早退2分/次;
2)事假2分/天;
3)旷工20分/天;
4)病、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请,即开始休假10分/天;
5)管理人员未按照制度,给员工批假10分/人;
6)管理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批准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7)财务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8)上班期间仪容仪表不整;
9)当值区卫生不合格;
10)当值区摆台标准不合格;
11)当值区备品未按要求准备;
12)未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操作;
13)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
14)工作时间吃东西;
15)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围堆聊天、嬉戏打闹、串岗者;
16)交接班未详细交接事宜就离开;
17)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动作。
18)越权擅自运用设施设备者;
19)随地吐痰,随手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务;
20)上班时间看书报杂志,收听(看)广播、录像、电视者,
21)前厅、后厨基层员工在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手机;
22)下班后无故在餐厅逗留者;
23)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者;
(三)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30分处罚:
1)第二次违反第一条过错;
2)私自换班、换休者、脱岗者;
3)上班睡觉;
4)损坏制服;
5)在公共场所、食品制作场所或禁止吸烟区域吸烟;
6)上班期间在酒店内喝酒;
7)擅自使用餐厅客用餐具;
8)擅自张贴、涂改通告、文件;
9)因工作失职造成轻微损失或其他轻微事故者;
10)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例会、培训、会议者;
11)在同事中拉帮结派、恶语伤人者;
12)因带情绪工作,造成顾客就餐投诉者;
13)代客人在本店外购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经济损失者;
14)对所属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丢失者;
15)发现营私舞弊行为而又不及时上报者;
16)未按规定时间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吵;
18)在店内聚众赌博或观看赌博。
19)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未经店长允许私拿店内公物使用者;
21)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未造成事故;
22)未定期进行盘点,对财务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节较轻者;
23)丢失出入库单据或其它原始凭证,情节较轻者;
2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25)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四)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20-50分处罚:
1)未经领导允许在店内擅自向客人贩卖、索取、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2)上班前饮酒,当班饮酒或管理人员无应酬当班饮酒;
3)未经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批,私调员工工资;
4)将店内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私藏;
5)未经批准私自将客人遗忘的物品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藏;
6)打架斗殴之双方当事人或与顾客发生斗殴之当事人;
7)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其他报酬;
8)盘点时未及时清理、检查快过期食品,造成财产损失者;
9)接受供货商的宴请娱乐者;
10)店长违反工作制度或对下属督导不严,造成较严重影响者;
11)未严格执行检查制度造成安全隐患者;
12)营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客者;
13)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做它用;
14)管理人员对员工投拆打击、报复;
15)遗失本店重要物品导致中度损失;
16)擅自越权打折、签字;
17)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轻事故;
18)保安人员擅离职守、造成损失;
19)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相类似者;
(五)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分以上处罚:
1)对客人及同事粗言秽语、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同事;
2)拒不执行公司对其最终处罚决定;
3)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工作安排;
4)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
5)蓄意损耗、破坏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重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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