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包括了多种激励和约束机制。这些机制主要包括:
1.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业绩表现,如销售量、项目完成情况等给予奖励。
2. 年度评估: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和物质奖励。
3. 提升机会:为表现出色的员工提供晋升职位的机会。
4. 表扬与表彰:公开表扬优秀员工,增强其工作成就感。
5. 纪律处分:对于违反公司规定或工作不尽职的员工,采取警告、罚款甚至解雇等措施。
房地产奖惩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公平与公正。奖励应基于明确、可量化的标准,如销售额、客户满意度等,确保员工的努力得到公正的回报。惩罚也需透明,对违规行为有清晰的界定,避免主观因素影响。例如,对于未达成销售目标的员工,应分析原因,如果是市场环境导致,应适当调整目标;如果是个人原因,再考虑相应的处罚。
此外,奖惩制度还应注重长期激励,如提供股票期权、长期服务奖励等,鼓励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而惩罚则应侧重于教育改正,旨在帮助员工改进,而非单纯的处罚。
建立有效的房地产奖惩制度,需要遵循以下规范:
1. 制度公开:所有员工都应清楚了解奖惩的标准和流程。
2. 定期评估:定期进行绩效评估,确保奖惩制度的公正实施。
3. 反馈机制:设立反馈渠道,让员工能对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公平执行:无论职位高低,奖惩制度应一视同仁,避免内部不公平现象。
5. 法规遵守:奖惩制度需符合劳动法规,尊重员工权益。
房地产奖惩制度对于企业运营至关重要。它不仅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强团队凝聚力。合理的奖惩机制有助于减少员工流失,稳定人力资源,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通过奖惩制度,企业能够引导员工的行为,实现组织目标,提升整体竞争力。
第1篇 泰开房地产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施规范管理,弘扬正气,激励员工努力工作,致力于从事有益于本公司发展及改进,惩戒违规违纪行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保障企业的顺利运营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维护公司的荣誉和共同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章 奖励
第二条 公司对做出下列贡献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完成工作任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出显着成绩者;
2、积极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者;
3、拾遗即报(价值300元以上)令公司增加信誉者;
4、见义勇为受到::社会赞誉者;
5、抵制歪风邪气,维护公司利益和正常的工作秩序,实绩突出的;
6、在国际国内比赛、学术刊物获奖,令公司增辉者;
7、对公司的开源节流、成本控制、管理等做出显着成绩者;
8、对公司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9、遇有意外事故或灾害,保护国家和公司财产,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
10、其他方面做出显着成绩者。
第三条 奖励的形式
1、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2、授予公司内部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3、报请政府和有关部门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或其他荣誉称号;
4、公司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在给予荣誉奖励的同时,给予一次性奖金,以资鼓励。
第四条 奖励的程序
1、公司通报表扬的由部门经理提名,上报材料至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2、授予荣誉称号的,由其所在部门讨论、提名,经工会和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办公会讨论、批准;
3、获奖人员,均需填写《员工奖励登记表》,各级管理者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备案,记入本人档案。
4、奖励每年进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报总经理随时给予奖励。
第三章 处罚
第五条 处罚的种类
对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经济处罚按其情节及给公司造成损失程度,由公司作出决定。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
第六条 处罚的实施
1、执行权的限定:处罚的执行权在部门经理(含)以上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部。
处分类别 行使处分权
口头警告 部门经理
书面警告 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
记过 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
记大 过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总经理
辞退 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总经理
2、执行的程序:
(1)执行人员应向当事人讲明违纪行为,进行纠正谈话;并允许员工本人对处分决定发表意见。
(2)对于口头警告以上的任何一种处分,均须填写《过失通知书》,并让当事人签字确认违纪事实。如本人拒签,在由旁证人签字的情况下视为有效。
(3)违纪员工的辞退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3、纪律处分的程序:
犯有a类过失,第一次发生,给予口头警告一次;第二次发生时,给予书面警告。
受到三次书面警告的员工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受到二次书面警告或犯有b类过失的员工,给予记过一次;
受到二次记过或犯有c类过失的员工,给予记大过。
受到记大过二次或犯有d类过失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辞退。
4、具体实施
a:书面警告
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属a类过失。第二次发生,受到书面警告处分,扣除当月工资的100元。
a.擅离工作岗位
,串岗,扎堆聊天谈论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b.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和杂志;
c.工作时间吃零食;
d.工作时间内睡觉;
e.在工作时间内下棋、打扑克或搞其它文娱活动。
f.在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g.因私较长时间占用公司电话或用其他通讯工具办私事;
h.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利用公车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i.对同事不礼貌,使用污言秽语;
j.未办相关手续或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k.不遵守公司保密制度的;
l.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
m.与相关部门员工不能团结合作,情节轻微者;不服从公司领导和管理,情节轻微者;
n.领导不力,管理不严,下属涣散,影响工作质量;
b:记 过
犯下列错误,属b类过失,受到记过处分,扣除工资的200元。
a.伪造虚假考勤纪录的;
b.工作期间未将重要资料收存保管好,造成不良影响;
c.工作时间内与同事、客人吵架,影响工作的;
d.工作态度不认真,影响工作质量,至使其他部门或合作方投诉或提出书面意见对公司声誉造成损害的;
e.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2000元的;
f.警告中所列条款情节严重者。
c:记大过
犯下列错误,属c类过失,受到记大过处分,扣除工资的300元。
a.工作期间未将重要资料收存保管好,造成严重后果;
b.弄虚作假,出具假病假证明或其他假证明,欺骗领导;
c.在同事之间,在同事和领导之间,搬弄是非,挑起事端或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意见,而是在员工中发泄不满情绪,造成较坏影响的;
d.工作责任心差,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e.因违反规定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下;
f.记过中所列条款情节严重者。
d:辞退
犯下列错误,属d类过失,受到辞退处分。
a.旷工月内累计三次,年内累计五次的;
b.对领导、同事暴力威胁、殴打、恐吓的;
c.相互殴斗、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影响工作秩序的;
d.私自向客户、合作方索取报酬、财物者;
e.严重泄露公司的机密情况;
f.行贿、受贿,贪污,盗窃公司财物;
g.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重大影响和经济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
h.有意损坏或唆使别人损坏公司设备财产,造成恶劣影响;
i.未经公司书面批准在外兼职;
j.违法行为:
(a).纵容、教唆或从事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和交易的;
(b).其他触犯国家法律,被依法拘留、逮捕、判刑的。
第七条 员工发生的违纪行为不在本制度所列条款之内的,公司有权酌情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公司有权根据经营发展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九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2篇 房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房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三) 第一节内部惩罚公司对职员的惩处形式可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除名四种形式。
一、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口头警告处分。
1、 有二次以上上班着装违反公司着装要求;
2、 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要求;
3、 接听电话时,未使用礼貌用语;
4、 办公台面凌乱不堪;
5、 在办公区内吸烟;
6、 上班时间经常打私人电话,利用公司电话拔打声讯台(经查实,费用将从职员工资中扣除);
7、 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内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二、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书面警告。
1、 三次口头警告;
2、 与同事在办公区内争吵;
3、 因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情节轻微;
4、 未经许可将公司文件、信息资料向外传播,未造成经济损失;
5、 毁坏公共用品,经济价值在500元之内;
6、 擅离工作岗位或在工作时间内处理私人事件;
7、 代其他员工打卡;
三、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降级处分。(普通员工受降级处分时即进入观察期,只享受试用期待遇。)
1、 三次书面警告;
2、 因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需公司代其出面调解;
3、 损坏公司公共用品,经济价值在500元以上;
4、 搞小团体、拉帮结派,影响公司团队精神;
5、 一年中有三个月(含)因迟到、早退而罚款;
四、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除名处分。
1、 降级员工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仍表现不佳;
2、 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情节异常恶劣;
3、 盗用公司物品;
4、 蓄意破坏公司物品;
5、 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受雇于其他公司;
6、 严重损坏公司对外形象;
7、 泄露公司商业机密,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8、 在公司酗酒、打架斗殴;
9、 应聘公司职位时,提供虚假资料,被公司查实;
10、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
11、 触犯刑律;除上述行为外,公司将视员工行为的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给予行政处分,解释权在公司。第二节奖励公司对职员所做的成绩设有以下三种奖励方式:
一、口头表扬
二、 书面表扬:在公司对外刊物或公司公告栏上用文字形式提出表扬。
三、 奖金奖励:公司将视职员所做成绩的不同而依上述奖励方式进行奖励。
第3篇 房地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8)
房地产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体现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绩文化、监督和规范公司日常制度的执行,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奖励
第五条公司奖励主要方式分为精神奖励、物质奖励、职级晋升,其中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嘉奖等;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奖品等;职级晋升包括员工的职位晋升、工资晋档等。
第六条对于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出色,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公司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奖励。
第七条奖励的分类及条件:
(一)一类奖励:
1、单位(部门)或员工绩效评估一贯优秀,排名位列靠前或前20%或优秀的;
2、在年度考核中考评为先进集体、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和良好员工的;
奖励方式:职级晋升或物质奖励。
(二)二类奖励(奖励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所举):
1、在年度考核中考评为先进集体、优秀管理者、优秀员工和良好员工的;
2、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公司各项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的;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的;
4、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卓著功绩的;
5、为公司节约各类成本,成绩突出的;
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7、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8、获得社会奖励或受到业主表扬,为提高公司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的;
9、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并帮助同事一起成长,成绩突出的;
奖励方式:物质奖励。
(三)三类奖励(奖励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所举,可优先考虑):
1、二类奖励中提到的,均可辅以三类奖励方式;
2、其他未达到一类、二类奖励条件的;
奖励方式:精神奖励。
第八条奖励基本流程:
1、员工职级晋升按《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制度》执行。
2、精神奖励、物质奖励由单位(部门)或员工的直接领导、业务分管领导及有关责任部门提议,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查、核实后拟订奖励方案,并经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精神奖励的形式包括大会表彰、设立员工光荣榜、通报表扬、在公司网站上设立专栏介绍先进事迹等;物质奖励除发放奖金、奖品外,还可采取同等价值的奖励旅游、学习培训等。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应对受奖励单位(部门)或员工的奖励证明整理存档。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应对奖励效果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完善奖励形式和措施,确保奖励达到最佳的效果。
第三章 处罚
第十二条公司处罚主要方式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留用察看、开除辞退,并辅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降级等辅助手段。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员工违法/违规行为,将视性质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公司处罚的分类和条件:
(一)一类过失(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所举):
1、违反国家法纪法规;
2、对公司应得知的个人重要信息有意欺瞒;
3、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4、利用公司赋予的工作职权进行关联交易,或收受商业贿赂以获取个人利益。
5、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6、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遭受名誉或经济损失。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由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组成委员会对严重失职过失进行裁定);
9、恶意破坏公司财产、设备、器材等。
10、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1、本人或教唆他人罢工、怠工。
12、有生活作风问题并在公司内部造成恶劣影响。
13、留用查看期满仍不能达到规定要求。
处罚方式: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且保留追溯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力。
(二)二类过失(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所举):
1、不服从公司正常工作安排;
2、工作态度消极,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工作计划与目标,对公司整体利益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
4、半年(连续两个季度)绩效评估排名位列部门末尾或后10%或不合格、不称职的。
5、吵架、斗殴、酗酒;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6、在公司看黄色、_的书刊杂志或浏览黄色、_的站点;
7、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8、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9、两次书面警告后,工作表现未见明显改进的;
处罚方式:留用查看(视情节严重给予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查看期),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给予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且保留追溯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的权力。
(三)三类过失(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所举):
1、有欺骗、欺诈行为,未给部门、公司造成不良后果的;
2、未经许可带公司以外的人进入工作区,并造成公司或个人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直至留用查看);
3、擅自携带未经登记的公物离开公司;
4、失
职给公司造成损失。
5、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的(视情节严重直至留用查看或开除辞退);
6、两次口头警告后,工作表现未见明显改进的;
处罚方式:书面警告。
(四)四类过失(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所举):
1、擅自携带违禁品、危险品及其他对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造成破坏的物品进入工作区域(视情节严重直至书面警告);
2、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视情节严重直至书面警告);
3、利用公司财物作私人用途(视情节严重直至书面警告并赔偿相应损失);
4、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每月累计3次(含)以上;
5、上下班无故不刷考勤卡,每月累计3次(含)以上;
6、季度绩效评估排名位列部门末尾或后10%或不合格、不称职的。(视情节严重直至书面警告);
处罚方式:口头警告。
第十五条处罚基本流程:单位(部门)或员工符合上述行为的,由其直接领导填写《处罚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审查、核实后提出处罚意见,经综管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所受处罚单位(部门)或员工如有疑义,可书面陈述理由,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单位(部门)根据情况再次核查,必要时重新上报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处罚实施后,公司视情况对处罚的单位(部门)或员工进行内部通报。人力资源部应及时与受处罚单位(部门)负责人或员工面谈沟通,并帮助其端正心态、改正错误。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部应对受处罚单位(部门)或员工的处罚相关材料整理存档。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应对处罚效果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完善处罚方式和措施,确保处罚收到应有的成效。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4篇 东南房地产项目奖惩制度
东南国际项目奖惩制度
一、惩戒
1、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罚基本工资$10元。
2、旷工一次扣基本工资$20元,全年累计旷工三次者除名。
3、不按规定着装每次扣罚基本工资$20元。
4、如销售员在销售前台吃东西以及阅读与销售无关的报刊杂志,每人每次扣罚基
本工资$20元。
5、销售员私下为客户转让物业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立即除名。
6、销控出现错误将视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罚50元至100元。
7、销售员不按规定填写客户接待相关记录或公司规定的其他表格,视情况给予每
次50--100元的处罚。
8、如因随意向客户许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处罚100元至500元。
9、销售员不按顺序接待客户,遭其他销售员书面投诉,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批评,罚款$10元;第三次以后每次罚款$20元,写出书面检查。
10、服务态度以外的原因遭客户投诉,主管查实后给予该销售员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累计三次,经销售经理同意根据公司规定给予该销售员处分。
11、经发生客户接待规定中第8条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处罚,第一次给予肇事方罚款$100元,并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立即开除。
12、销售员若因客户接待规定第9条遭到其他销售员投诉,影响成交,主管查实后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
13、销售员涂改客户登记原始记录或跟踪记录等,一经发现,视为作弊行为,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成交提成充公;第二次立即开除
14、销售员若因服务态度问题遭客户书面投诉,立即辞退。
15、一旦发现严重违反现场基本工作制度第24条的情况者予以解聘。
二、奖励
1、受到客户书面表扬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元-100元的奖励。
2、每月销售冠军奖 50元/人
3、季度销售能手奖 100元/人
4、突出贡献奖 200元/人
5、超额完成任务奖 100元/人
6、行政口头表扬
7、全公司行政通报表扬
第5篇 正大房地产公司奖惩制度
河口房地产公司奖惩制度
为完善公司制度,建立公正、合理的奖惩办法,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一) 奖惩原则
1、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及时性原则;
3、对责任事故进行追溯处理的原则。
(二)奖励条例
第一条 奖励的种类及申报程序
1、嘉奖(奖现金50-200元),由部门提出,行政部审核,副总审批;
2、记小功(奖现金200-500元),由部门提出,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3、记大功(月工资上浮50-100元),由部门提出,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总经理审批;
4、特别奖励(一次性发给奖金若干元,并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由部门提出,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执行董事批准。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应给予嘉奖(年终评比公司给予奖励后不再重复奖励现金,下同)
1、工作尽职尽责,有具体事迹或功绩者;
2、拾金不昧者(500元以上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验证评审实施有效者(2000元以上);
4、在社会上做好事,被受助人反映到公司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并突出者,应给予记小功
1、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验证评审实施有效(10000元以上)者;
2、节省物料或降低成本有显着成绩者或对废料利用有特殊成效(金额一万元以上)者;
3、遇有非常事故(如防盗抢险)或检修工作,随机应变,措施得宜致公司免遭损失(5000元以上)者;
4、技术、管理论文发表于全国性刊物或发表于市级以上刊物一年达两篇以上者(一年限奖两次);
5、参加竞赛或展会或其它比赛得奖或申报各类项目,为公司争得重要荣誉者;
6、本年度获公司嘉奖三次及以上者;
7、科研或其他方面做出成绩,获得地(厅)级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8、检举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并避免较大损失者;
9、其他具有较佳之功绩者。
第四条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
1、维护公司重大利益或遇有意外事件,不顾危险,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两万元以上),事迹感人者;
2、对于舞弊或发现、觉察有危害公司权益者,能事先举报,防止泄露公司机密,防止谣传或意外灾害酿成,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者;
3、本年度获三次小功者;
4、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或付诸实施,取得一定成效者(经济效益达五万元以上);
5、科研或其他方面做出成绩,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地(厅)级奖励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6、在全国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年达两篇以上或在重要专业学术刊物上自主发表三篇以上论文者(一年限奖一次);
7、其他有特殊事迹,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者。
第五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特别奖励。
1、服务满10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2、在提高质量、优化工艺、节能降耗或在生产组织与管理方面有独到见解,并有重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或付诸实施,取得显着成效者(经济效益达10万元以上);
3、科研或其他方面做出成绩,获得国家奖励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奖励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4、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或刊物)上宣读(或发表)过一篇论文或在全国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论文;
(三)惩处条例
第六条 惩处的种类及申报程序
1、警告(罚款50-200元/次),由部门提出申请,部门审核,副总批准;
2、记小过(罚款200-500元/次),由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3、记大过(月工资降50-100元或免职并承担公司损失),由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总经理批准;
4、辞退(应承担公司损失并处等额的罚款),由部门申请,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情节轻微者;
2、未经允许携带外人入场参观造成后果者;携带家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影响他人工作者;
3、擅用他人经管的工具及设备造成后果者;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瞻者;
4、在工作时间任意嬉笑或闲谈经劝不改者;擅离工作岗位者;工作时间私自外出者;
5、浪费公物行为轻微者;妨碍公共秩序及公共卫生者;
6、在工作时间打瞌睡、偷闲、精神委靡或阅读非专业、非配发杂志、书报或下载和观看网络游戏、电影、私下聊天者;
7、迟到早退一月达五次者或有旷工行为者;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8、擅自接受供应商吃请者;
9、在公司易燃场所,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经劝阻无效或重犯者;
10、在社会上闹纠纷,情节轻微但对方反映到公司者;
11、上班时间擅离岗位,消极怠工,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不服从主管人员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情节轻微者;
12、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3、对企业发展漠不关心,全年不提出合理化建议者;
14、其他犯有过失,情节轻微经主管鉴定认为不称职者。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分
1、品行不良或谎报事实或违反公司规定或犯其他过失情节较轻者;
2、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私自制造私人物品者;
3、携带刀具或其他违禁品、危险品入公司者。
4、疏忽职守(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使损坏公物或致公司损失达五仟元以上者;
5、受贿壹仟元以下者,或因业务接受馈赠贰百元以上未说明或未上交者;
6、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在公司内打牌或赌博者;对同事恶意攻击或制造伪证予以诬害,或者制造事端,情节轻微者。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严重违纪,给予记大过处分
> 1、对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后果,情节轻微者;
2、疏忽职守(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使损坏公物或致公司损失达一万元以上者;
3、全年旷工达四日以上或一月旷工达二日以上者。
4、在公司内斗殴、酗酒、滋事、妨害秩序、有伤风化或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5、不循正常途径,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重大违纪,直接给予辞退
1、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擅自为其他机构提供兼职服务者;
2、有偷窃公私财物、恐吓殴打同事等不法行为,或吸毒、参加不法组织、损害公司声誉者;
3、有小过错或违纪,但又屡次不改,被三次以上书面警告或两次以上记过处分者;
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严重违反安全和质量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一万元以上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者;
6、见公司遇灾不救或不报警、不作为而酿成大祸,有确实证据者;
7、利用公司的技术、合同或利用工作之便危害公司利益,为人或为己牟取私利情节严重者;
8、受贿、侵占公司财物、不法报销或贪污公款,年累计壹仟元以上者;
9、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5日,或全年旷工10日者;
10、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恶意仿效上级领导签字或盗用公司印章或涂改重要文件者;
11、有其他严重危害公司和员工利益的其它情形者。
第6篇 某房地产员工奖惩制度
z房地产员工奖惩制度
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嘉奖、发资金、晋升、记功、授荣誉称号等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奖励。
1、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形象或表现突击,受到宾客高度赞扬者。
2、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成功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为保护公司财产和宾客、同事的生命财产,见义勇为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5、拾金(物)不昧者。
6、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7、在同行业的业务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公司获得荣誉者。
8、其它因个人或所领导有方或采取先进的管理手段,而使公司产生特殊效益,或取得特别荣誉或造成良好影响者。
纪律处分
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所列的条款规则。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公司纪律处分有三类:
第一类:口头警告(记录在案)
审批权限:由部门总监、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备案。有效期为三个月。
第二类:书面警告/最后警告/无薪停职
审批权限:主管级以下由部门总监、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批,主管级(含主管)以上由总经理级审批。有效期为六个月。
第三类:辞退/除名/开除
审批权限:人力资源部/项目总经理,按程度审批。
(一)口头警告
违反以下公司规定者,给予口头警告处分(但仅限于初犯者)。口头警告由部门主管批准,需记录在案,并呈交人力行政部备案。
上班迟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唆使别人为自己打卡和替别人打卡。
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
不修饰仪表。
在公司内粗言秽语。
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在公共场所、设施乱写乱画。
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不佩戴员工证或铭牌。
工作态度不认真(如上班时听收音机、录音机、阅读与业务无关的读物、看电视、喧哗、吃零食等)。
工作时间内打私人电话、手机,上班做私事,看书报和杂志。
乘搭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公共休息室和洗手间。
工作时间与他人嬉戏打闹。
(二)书面警告/最后警告/无薪停职
(1)书面警告
违反以下规定,且认识态度欠佳者,给予书面警告。
当值时睡觉,下棋、打扑克等娱乐行为。
对客人和同事不礼貌、或未经客人允许而擅自进入其房间。
无故缺勤三天以内(连续缺勤三天另作处理)。
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无故中途停止工作,经常迟到、早退。
不服从本手册规定或部门主管的工作指令。
在禁止吸烟地方吸烟。
违反工作程序,影响服务工作或造成客人合理投诉。
蓄意损耗、损坏公司设备或客人财物。
在公司内售卖私人物品。
非因工作而在公司范围外穿着公司制服。
擅自张贴、涂改、搬移公司物品。
扰乱电梯正常使用。
违反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常规,情节较重的。
犯有其他错误,情节较重的。
(2)最后警告
违反书面警告所列且认识态度欠佳,或已经发出一次书面警告后六个月内再次重犯或犯其他严重过失,将给予最后警告处分。如仍不悔改,可随时被开除。
(3)无薪停职
员工如多次违反公司规定仍不悔改或严重犯过,公司在考虑是否开除之前,可先采取不超过十四天之无薪停职处分,在停职期内作出处理的决定。如涉及刑事审讯案,可延长停职处分期直至审讯结束为止。
(三)辞退/除名/开除
在最后警告后,再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触犯以下规定将被辞退、除名或开除,公司不予任何赔偿,并视情节通告。
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营私舞弊。
擅离工作岗位,引致后果严重的。
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贪污、盗窃、受贿、行贿。
私换外币,私改伪造单据、发票、证明等。
向客人索取小费或物品。
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公司钥匙。
酗酒、赌博打架。
偷窃公司、客人物品(包括食物)情节严重的。
违犯公司各项规定,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恐吓、威胁、危害他人人身安全。
故意损坏消防设备,损坏告示栏或公共财物或他人物品。
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触犯国家任何刑事罪案。
道德败坏,言行下流。
制造谣言恶意中伤诽谤他人或损害公司声誉。
隐瞒个人违法经历。
在以下规定的警告期限内,不能提升或调动:
口头警告警告期限为1个月
一级经济处分(书面警告)警告期限为3个月
二级经济处分(最后警告)警告期限为6个月
第7篇 知名房地产集团公司奖惩制度
知名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与完善__房地产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遵循“有功必奖、有过则惩、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奖励
第五条 公司奖励分为精神奖励、物质奖励、职级晋升三类,其中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嘉奖等;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奖品等;职级晋升包括员工的职位晋升、工资晋级等。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部门)或员工,可给予奖励:
1.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公司各项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着的;
2.为公司节约各类成本,成绩突出的;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卓着功绩的;
4.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产生明显效益的;
6.在年度考核中考评为先进集体、优秀管理者、诚信员工和良好员工的;
7.获得社会奖励或受到业主表扬,为提高公司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的;
8.其他符合公司奖励条 件的。
第七条 符合以上奖励条 件的单位(部门)或员工,须填写《奖励审批表》,按照如下审批程序逐级报批:
1.精神奖励、物质奖励由单位(部门)或员工的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责任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查、核实,由人力资源部拟订奖励方案,并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2.员工职级晋升按《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制度》执行。第八条 精神奖励的形式包括大会表彰、设立员工光荣榜、通报表扬、在《__集团》报、《home__》等刊物及公司网站上设立专栏介绍先进事迹等形式;物质奖励除发放奖金、奖品外,还可采取同等价值的奖励旅游、出国考察、学习培训等形式。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对受奖励单位(部门)或员工的奖励证明整理存档。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奖励效果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完善奖励形式和措施,确保奖励达到最佳的效果。
第三章 处罚
第十一条 公司处罚分为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降级、辞退等。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公司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玩忽职守,工作失职、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因态度恶劣、工作懈怠,造成客户投诉的;
4.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工作计划与目标,对公司整体利益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
5.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
6.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威信,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的;
7.泄露公司机密,违反职业道德的;
8.其他符合公司处罚条 件的。
第十三条 单位(部门)或员工有上述行为的,由其直接领导填写《处罚审批表》,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处罚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所受处罚单位(部门)或员工如有疑义,可书面陈述理由,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单位(部门)根据情况再次核查,必要时重新上报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 处罚实施后,公司视情况对处罚的员工进行内部通报。人力资源部应及时与受处罚单位(部门)负责人或员工面谈沟通,并帮助其端正心态、改正错误。
第十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对受处罚单位(部门)或员工的处罚相关材料整理存档。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处罚效果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完善处罚形式和措施,确保处罚收到应有的成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__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第8篇 房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3)
房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三)
第一节内部惩罚
公司对职员的惩处形式可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除名四种形式。
一、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口头警告处分。
1、有二次以上上班着装违反公司着装要求;
2、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要求;
3、接听电话时,未使用礼貌用语;
4、办公台面凌乱不堪;
5、在办公区内吸烟;
6、上班时间经常打私人电话,利用公司电话拔打声讯台(经查实,费用将从职员工资中扣除);
7、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内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二、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书面警告。
1、三次口头警告;
2、与同事在办公区内争吵;
3、因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情节轻微;
4、未经许可将公司文件、信息资料向外传播,未造成经济损失;
5、毁坏公共用品,经济价值在500元之内;
6、擅离工作岗位或在工作时间内处理私人事件;
7、代其他员工打卡;
三、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降级处分。
(普通员工受降级处分时即进入观察期,只享受试用期待遇。)
1、三次书面警告;
2、因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需公司代其出面调解;
3、损坏公司公共用品,经济价值在500元以上;
4、搞小团体、拉帮结派,影响公司团队精神;
5、一年中有三个月(含)因迟到、早退而罚款;
四、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除名处分。
1、降级员工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仍表现不佳;
2、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情节异常恶劣;
3、盗用公司物品;
4、蓄意破坏公司物品;
5、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受雇于其他公司;
6、严重损坏公司对外形象;
7、泄露公司商业机密,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8、在公司酗酒、打架斗殴;
9、应聘公司职位时,提供虚假资料,被公司查实;
10、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
11、触犯刑律;
除上述行为外,公司将视员工行为的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给予行政处分,解释权在公司。
第二节奖励
公司对职员所做的成绩设有以下三种奖励方式:
一、口头表扬
二、书面表扬:在公司对外刊物或公司公告栏上用文字形式提出表扬。
三、奖金奖励:公司将视职员所做成绩的不同而依上述奖励方式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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