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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医风奖惩制度汇编4篇

更新时间:2024-05-07

医德医风奖惩制度

有哪些

医德医风奖惩制度是医疗机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对医护人员行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奖励制度:对表现出高尚医德、优秀医疗技术、良好服务态度的医务人员进行表彰,如设立“年度医德标兵”、“优秀医生”等称号。

2. 惩罚制度:对违反医德医风规定,如收受贿赂、态度恶劣、诊疗失误等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甚至解雇等措施。

3. 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

内容是什么

医德医风奖惩制度的内容旨在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患者权益。奖励制度鼓励医务人员持续提升专业素养,增强责任感,提供优质医疗服务。惩罚制度则起到警示作用,防止不道德行为的滋生,维护医疗行业的公正和公平。教育培训环节则是从源头上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形成尊重生命、关爱患者的医疗文化。

规范

实施医德医风奖惩制度时,需遵循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奖励应基于客观事实,而非主观偏见;惩罚需依法依规,避免过度严厉或轻描淡写。对于被惩处的医务人员,应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重要性

医德医风奖惩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塑造了医疗团队的行为规范,也影响着公众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良好的医德医风能够增强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提升医疗机构的社会声誉。通过奖惩机制,可以有效激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并执行严格的医德医风奖惩制度,对于维护医疗行业的正常秩序和增进医患和谐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医德医风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新华医院医德医风教育、考核、奖惩制度

附属医院医德医风教育、考核、奖惩制度

1、医德教育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发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结合不同的岗位,采取各种不同的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开展。

2、每年度组织不少于二次全院范围的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及职业道德教育,组织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八项行业纪律和省、市有关卫生行风的规定。

3、结合医院具体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医德考核标准及办法。每年组织一次对职工的医德医风考核和评价,建立职工医德医风档案。

4、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与社会评价、科室考核与上级考核、定期考核与随时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5、医德考核的结果和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聘任、工资调整、干部任免等挂钩。对于违反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有关规定者,按医院《奖惩条例》及《一次投诉待岗制暂行实施细则》处理。

第2篇 东华医院医德医风考核奖惩制度

医院医德医风考核奖惩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三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牢固树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和促进医德医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德医风考核依据

医德医风考核主要以国家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江西省卫生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江西省医德医风考核建档及实施意见》和《赣州市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办法》,以及医德医风考评表中所列的考评项目为依据。

二、医德医风考核实施办法

1、在医院医德医风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院纠风办和各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2、考核时间、方法及标准

(1)时间:科室医德医风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在每年的十二月份进行,原则上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

(2)方法:科室医德医风考核,采用发放病人满意度调查表的满意率和平时掌握的投诉情况进行考核;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采用发放考评表、进行个人医德医风小结,科室和党支部评定档次,报医院医德医风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归档。

三、考核标准

1、科室的医德医风考核采用百分制,以调查病人综合满意率为基础,满意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相应扣除考核分1分。

2、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的内容包括:明令禁止的收受红包、回扣;搭车开药、检查;以医谋私、私自收费、开假证明和私自介绍病人到外院整治;服务态度生硬、语言粗暴;责任心不强、脱岗等造成的医疗差错事故等位考评重点。考核档次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医务人员在一年内无医德医风违纪记录,多次受到群众来信表扬者定为优。

医务人员在一年内无医德医风违纪记录,无受处罚记录的定为良。

医务人员在一年中虽有医德医风违纪记录。但本人平时表现较好,属于偶尔发生且情节轻微的定为合格。

医院人员在一年中医德医风违纪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定为不合格

①殴打、辱骂患者或服务对象,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②收受甚至索要患者红包或其他贵重物品,要求或暗示患者吃请的;

③收受药品回扣或有意开大处方、滥检查的;

④服务态度差、纪律涣散,不服从组织领导;无理取闹,恐吓威胁单位领导和其他医务人员,情况严重的;

⑤一年内被服务对象有效投诉达3次以上的;

⑥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一星期以上的;

⑦玩忽职守,导致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

⑧参与其他违法违纪活动,严重损害医务人员形象的;

⑨一年内被单位行风监督员、政府纠风办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纠风工作人员在明察暗访中发现违纪行为二次以上的。

四、奖惩办法

1、科室每季度的医德医风考核,与科室绩效工资挂钩。

2、每年在全院范围内评选十佳医德医风医务工作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3、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不合格者,实行年度评先评优和晋级一票否决。

4、对医务人员违犯医德医风考评规定的,根据医院相关文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5、严格执行一次投诉待岗制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第3篇 人民医院医德医风奖惩制度

市第三人民医院医德医风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特制定医德医风奖惩办法。

第二条 在医疗活动中,表现出高尚的品德,优良的服务态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被上级部门或院党委评为先进工作者或做出贡献的。

第三条 医德医风奖励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坚持严格考核,不搞人均分配。

第四条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应给予奖励:

⑴医德高尚,尽心尽责。对病人满腔热情,在工作中,不怕脏,不怕累,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深受患者赞誉,受到患者及家属表扬者。

⑵刻苦钻研业务,医术精湛。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业务,在工作中切实为病人排忧解难,千方百计救治病人有突出成绩者。

⑶作风正派,廉洁行医。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图私利,拒收礼,拒吃请,拒收“红包”、有价证券或主动上交“红包”者。

⑷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做到尊重同行,团结互助,严把质量关,防止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者。

第五条 根据以上条件,符合人员由科室推荐,报医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讨论奖励方式,通报表扬,材料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

第六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⑴服务态度恶劣,出语伤人。顶撞患者,刁难病人造成严重不良反映者。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⑵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病人不满意反映到上级机关或院领导,造成很坏影响的。根据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⑶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误诊漏诊,或推诿病人,延误治疗造成不良反映或纠纷者,导致医疗事故者。

⑷索要收受“红包”、礼品、吃请的,或向外院炒卖病人,捞取“回扣”或开搭车药造成不良反映者。

第七条 本条例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4篇 卫生院医德医风奖惩制度

卫生院医德医风奖惩制度

为保证医德医风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德医风考核

㈠实行院、科两级考核制。科室每月对照医德医风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自查,即负责对本科人员进行考核,并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奖惩打分;医院每季根据考核标准对各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结果与质控挂钩。

㈡健全个人医德医风考核档案。每人对照医德医风要求自我评分,每年由院、科医德医风建设考评小组分别评分,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晋级和评先的依据。

㈢通过医德医风办监督、举报电话、院长信箱、意见箱、抽查等形式进行核实和考核。

二、医德医风奖惩

㈠奖励

1、参加突发卫生公共事件抢救,被上级认为表现突出者,一次奖励20元。

2、科室或个人受到病人及其家属和有关部门赠送锦旗、匾牌、表扬信者奖质控分1分/次。

3、被新闻媒体点名表扬,事迹突出者,按地市级、省级、国家级的新闻媒体标准分别奖20、50、80元/次。

4、科室或个人拒收病人或有关单位赠送红包、财物,经核实者奖50元/次。

5、工作认真负责,杜绝或避免差错事故和人员伤亡;发现并制止医院财物损失,挽回医院信誉者,经主管部门认定,医德医风考核小组确认,视情节奖20―200元/次,并予以表彰。

6、因医德医风表现突出,受到上级表彰的个人,如职业道德标兵、白求恩式的医务工作者等,其中县级的将50元,市级的奖100元,省、部级的奖200元,国家级的奖300元。一年内获得多次表彰的,只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㈡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无故迟到、早退、串岗,上班做私活、脱岗,值班看小说,上班吃东西,一经发现扣个人30元/次。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扣当事人1―3个月效益工资。

2、对患者不一视同仁、服务态度差、冷落服务对象者,除批评教育外,扣发当事人一个月效益工资;工作不负责、敷衍了事、推诿、刁难、训斥服务对象,与病人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象的,除批评教育外,扣当事人2―3个月效益工资。

3、有意回避和上交矛盾、扩大事端者,扣发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扣发2―3个月效益工资。

4、工作时间着装不整、不修边幅、不佩戴胸牌者扣发效益工资10元/次;酒后接诊病人或上手术者,扣发当月效益工资的50―100%/次,情节严重者另加重处罚;在医疗区故意损坏植被或树木者,一经发现扣20元/次。

5、缺乏科学态度,滥造医疗文件、出具假诊断证明,视情况扣发当事人1―3个月效益工资。

6、未经单位同意,私自从事业余或兼职服务者,除上缴全部非法所得外,首次出现扣发当事人当季度效益工资,再次出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7、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将病人转院者,扣发责任人一个季度效益工资,并通报批评。

8、科室或个人私收现金(不出具正式发票或者变相收取现金),一经查实,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双倍罚款,另罚交1000元现金,若有举报人奖励举报人。以医谋私、索贿受贿者,除按以上处罚外,待岗三个月并降职使用一年,性质严重者,将责令下岗。如是科室行为,则按上述办法处罚科主任。

9、搭车开药、搭车检查等其它搭车行为一经查实,对责任人除责令退还所占经费外并处以二倍罚款,扣发当月效益工资。

10、暗(或明)示病人请吃博得者,一经查实按宴请价值二倍从参与者效益工资中扣除,造成不良影响者,另扣发当事人1―3个月效益工资。

11、缺乏协作精神,闹不团结或不服从领导影响工作者,扣发当事人一个月效益工资,严重者将对有关当事人调离岗位或使其待岗;本院职工之间争吵影响工作者扣发当事双方一个月效益工资,若发生斗殴者(现病人家属或本院职工)除扣发当事人1―3个月效益工资外,并通报批评。无故不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或医院派出的社会活动者,扣当月效益工资的50%/次。

12、违_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扣发当事人一个季度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扣发2―3个季度效益工资,或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13、科室负责人对职工违纪行为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分别扣发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当月效益工资和管理津贴。

14、不按政策办事,打击报复举报人,经查实后,视情节扣当事人1―3个月效益工资,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理。

三、有关说明

㈠以上处罚,对无效益工资科室或科室工资低于院平均数的科室,按院平均效益工资从当事人工资中扣除。

㈡对于违犯上述规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除上述处罚外,当年考核为不合格,并责令其下岗,延缓一年晋升;降职处理者如为岗位最低职称,则在正常晋升时延缓一年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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