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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奖惩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7

公司员奖惩制度

有哪些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多种类型的奖励和惩罚措施,旨在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也规范员工行为。

内容是什么

1. 奖励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绩效奖金、晋升机会、表彰与荣誉证书、员工福利提升(如健康保险、休假政策)以及员工培训和发展机会。

2. 惩罚措施:可能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停薪留职乃至解雇,这些措施通常与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工作疏漏或不良行为相关。

规范

设立清晰的评估标准是确保奖惩制度公正的关键。这需要:

1. 公平性:所有员工应同等对待,评价标准公开透明,避免主观偏见。

2. 可衡量性:绩效指标应量化,以便于准确评估。

3. 及时性:奖励和惩罚应及时执行,以便及时反馈员工表现。

4. 合法性:所有奖惩措施需符合当地劳动法规,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5. 申诉机制:设立公正的申诉流程,让员工有机会对不公平的待遇提出异议。

重要性

1. 提升员工积极性:良好的奖惩制度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生产力和质量。

2. 维护公司秩序:明确的惩罚措施可以约束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

3. 塑造企业文化:通过奖励优秀行为,公司可以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吸引和留住人才。

4. 促进沟通:奖惩制度的实施需要与员工进行有效沟通,增强团队凝聚力。

一个完善的员工奖惩制度是企业成功的重要基石,它能够激励员工、维护秩序,同时也是企业文化的重要体现。管理者需不断审视和调整这一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员工需求。

公司员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__保洁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保洁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一)罚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金10-30元。

1、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2、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3、大声喧哗,遭到超市方投诉。

4、无故迟到、早退。

5、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

6、串岗、扎堆聊天。

7、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二、工作中出现过失给予一次解释机会,经及时指导培训后,如再次出现类似/同样情况时,按情况轻重予以待岗培训(不计工薪)或20-50元经济处罚。

1、过失1:清洁工具乱放

标准:指定地点,定点定位存放。

2、过失2:垃圾箱内堆满垃圾

标准:垃圾箱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立即清除。

3、过失3:地面、台面、镜面30分钟内无有效清洁。

标准:地面、台面、镜面,及时即使清洁,地面垃圾10分钟内清除。

4、过失4:保洁区域顶点设施、设备没有擦拭

标准:设施、设备要求每天抹尘1次,并随时注意。

5、过失5:卫生间、有积水、杂物,清洁不彻底。

标准:卫生间、无积水、无杂物及时清理不得超过30分钟。

6、过失8:玻璃、不锈钢上有污渍

标准:低位玻璃每天刮洗一次,高位玻璃每周一次刮洗,保洁及清理污渍。

7、过失7:其它设施、设备有污渍、污垢

标准:发现有污渍、污垢及时清理。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

1、对超市方或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2、不经上级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3、在工作时间瞌睡或已睡眠。

4、在工作区域内不遵守要求,不听管理和劝阻。

5、蓄意破坏超市或公司财物。

6、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

7、不服从正常安全检查。

8、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不服从上司,影响工作质量。

9、开具虚假病历和处方单。

三、保洁人员如发现有以下情况,给予直接开除处理:

1、未履行批准手续,擅离岗位。

2、工作不力,影响工作质量。

3、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和旷工二日以内者。

4、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5、损害公司声誉和超市方利益,弄虚作假者。

6、泄露内部经营情报。

7、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财物,经查实者。

8、盗窃公司或超市的财物。

9、触犯法律,被拘留、劳教、判刑。

(二)奖

工作中出现过失给予一次解释机会,经及时指导培训后,如再次出现类似/同样情况时,按情况轻重予以待岗培训(不计工薪)或20-50元经济处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单次奖励10-30元。

1、每月能按照公司规定,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并能起到较好的带头作用,表现突出者。

2、捡拾顾客财物,积极上缴归还。

3、本职工作被超市领导提出表扬。

4、节省公司财物开支,半年内物耗使用比率比其他员工低。

5、帮助公司或主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奖励100-200元。

1、清洁工作检查半年内无扣分,无处罚。

2、对公司清洁工作作出重大建议,被采纳后的确可行,节省开支、人工者。

3、对超市作出重大贡献者。

三、保洁组长每月奖励50元。(不胜任者,取消奖励)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奖励200-500元。

1、本职工作检查一年内无扣分,无处罚。

2、对超市作出重大贡献者。保洁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对公司负责的觉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须向主管请假。当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得到主管的批准,方才能到休息室休息。

3、承包岗位片区卫生必须达到规定标准,连续3次未达标者,分别给予警告、罚款、辞退的处罚。当日值班长须做好详细记录。

4、保洁人员对商家、顾客服务要热情周到,举止端庄,礼貌大方,把顾客当作上帝,对客户的投诉当日值班长必须马上处理,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

5、上班时必须穿着清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并将工作卡端正戴在左胸前,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工作场所都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6、保洁人员在工作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准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给同事设备工作障碍,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7、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如发现,分别给予罚款并同时辞退;如损坏卫生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主管。

8、商场内的垃圾要随时清除干净,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时运送出场外或指定地点并倒入集装箱。不准用扶梯运送垃圾,运送垃圾必须走楼梯通道,扶梯上、楼梯及周围的污渍、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9、保洁人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议。

10、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保洁员清洁工作程序》执行。

第2篇 a物业服务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物业服务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规范员工行为,树立zz物业良好企业形象,明确员工的权力和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外派员工。

2.各子公司参照本管理制度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公司的奖惩管理办法。

三、职责划分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呈报;

2.综合服务部负责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核定,同时负责处理结果的公布及申诉接待;

3.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

4.总经理负责认定员工行为并批准处理意见

四、奖惩术语

1.奖励术语

1.1嘉奖

1.11能长期坚持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并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1.12拾重金和贵物不昧者;

1.13有团队精神,乐于助人并有具体事实者;

1.14品性端正,工作努力,工作绩效优异者;

1.15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嘉奖的。

1.2记小功

1.21对公司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1.22节约原材料或对废料再利用,卓有成效者;

1.23检举违规或举报他人损害公司利益者;

1.24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1.25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小功的。

1.3记大功

1.3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或员工安全,奋不顾身,不避危难阻止危害发生或减少损失者;

1.3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1.33总经理认定其它可以记大功的。

1.4总经理特别奖

1.4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1.4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1.43总经理办公会认定可以给予特别奖励的。

2.惩罚术语

2.1警告

2.11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规定的;

2.12不讲究公共卫生,随地吐痰,或不打扫宿舍卫生者;

2.13工作时间从事炒股、闲聊、喧哗、嬉闹、吵架、抽烟、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或妨碍他人工作者;

2.14一个月迟到/早退达到5次及以上或一个月旷工累计2次者;

2.15故意疏忽或无理拒绝上级分配工作者;

2.16故意拖延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者;

2.17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警告的。

2.2记小过

2.21一个月内被警告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警告处分三次者;

2.2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瞌睡、怠工或因其它私人的事务贻误工作者;

2.23违反任何安全条例或从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为;

2.24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与其经办事项无关的他人文件、函电、帐本、报表,或探询、评论他工资、泄露本人工资者;

2.25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严重影响工作,无理不服从工作岗位调动者;

2.26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记小过的。

2.3记大过

2.31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者;

2.32散布谣言、拨弄是非、影响团结、损害领导威信或公司信誉者;

2.33故意制造虚假考勤者;

2.34一个月内被记小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小过处分三次者;

2.35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未经批准下或不道德请抽、请吃、请玩、受礼者;

2.36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2.37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威胁同事或上级者;

2.38总经理认定其它应予以记大过的。

2.4辞退/开除(此类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2.41提供虚假资料,如身

份证件、学历证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

2.42一个月内被记大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大过处分三次者;

2.4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者

2.44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及其它财产,浪费原材料、能源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或对企业形象造成严重影响者;

2.45顶撞、殴打、谩骂同事或上级者;

2.46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经过上级领导劝说后仍然不服从者;

2.47故意进行危害公司或其它职工安全的行动和事宜;

2.48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窃取、提供本公司的客户资料、生产资料、人事档案、技术(设计)图纸或涉及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电子文件等资料的;

2.49故意破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重大损害的;或者撕毁公告及其它公司发贴的文书者;

2.410任何种类的偷窃、贪污、赌博,非法侵占、挪用公物、公款,损公肥私等违法行为;

2.411上班时酗酒或任何时候使用毒品;

2.41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者;

2.413任何性质的伪造公司档案、公章、公文或其他对内、对外信函者;

2.414未经公司许可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服务关系者;

2.415因自身过错,或服务态度差导致客户月投诉达二次以上者;

2.416参与社会不法团体、组织,从事违法乱纪行为或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者;

2.41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2.418总经理办公会认定其他应予以辞退或开除者。

五、奖惩规定

1.奖励规定

1.1嘉奖:奖1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第3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宿舍奖惩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宿舍奖惩制度

1、在宿舍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及地方法规禁止的一切活动,按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2、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有杀伤力的机械进入宿舍者,由管理中心予以没收,并给予100元的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解除住宿待遇。

3、严禁在宿舍赌博,违反者没收参赌者随身携带的赌资,并予以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

4、违规使用电器者经查实没收违章电器并扣罚100元。

5、外来人员超时逗留,经查实第一次扣罚被访人50元,两次就予以解除住宿待遇。

6、未经许或擅自留宿外来人员以查实扣罚留宿人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7、在宿舍酗酒、打闹、争吵者,给予罚款100元,解除住宿待遇。

8、上班时间未经主管领导批准擅回宿舍者,扣罚100元。

9、损坏、丢失公物照价赔偿。

10、浪费水电及不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者,经查实扣罚100元。

11、在宿舍墙上乱写、乱画、乱贴及乱扔杂物或垃圾者经查实扣罚50元。

12、不服从室长安排,故意不参加卫生轮值,罚款50元,解除住宿待遇。

第4篇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15)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十五)

第1条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2条奖励

1、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2、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10---20元)。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6)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

7)连续半年内出勤率100%的保安员,当月给予10元奖励;

8)连续一年内出勤率100%的保安员,当月给予20元奖励。

9)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50---100元)。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第3条奖励程序及其他奖励: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

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季无重大责任事故(主要指被盗事故、人员死亡、重大火灾)每班每

人奖励10元;半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当月每班每人奖励20元;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当月每班每人奖励100元。

3、军容风纪、业务技能、出勤率等各方面表现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优的保安员,当月给予20元奖励;连续半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当月给予30元奖励;连续一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给予基本工资增加10元的奖励;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给予基本工资增加20元的奖励;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给予基本工资增加50元的奖励。

4、见义勇为奖。当班过程中为保卫公司财物及厂区内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抓获盗贼、破坏分子及肇事者,给予立功保安员50--100元奖励。

第4条违纪行为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5条行政处分

对员工的违纪处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留用察看、降级(降薪

或撤职)、劝退或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给予当事人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的罚款;同时记入班组绩效考核。

1、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上级领导签发过失通知书

并报人事主管部审核备案,同时给予(5----10元)的经济处罚。

2、严重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上级领导签发书面警告书,报人事主管部审核备案并扣以(10-20元)的处罚。

3、留用察看: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扣以(50-100元)的处罚。

4、降级(降薪或撤职)。员工在同类职务各类考核评估中不合格或员工违规或违规屡教不改的,可以给予降级(降薪、撤职)处分。

5、未位淘汰。采用5%的未位淘汰制,员工在同级各类考核评估中连续三次位于5%末位淘汰范围内的给予辞退。

6、劝退和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凡触犯警告(过失)一年内累计被签发4个甲类过失或3个乙类过失将被视为丙类过失,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其作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由各岗点负责人书面提出,送安防部专门人员和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复查、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经公司领导批准,人事部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7、员工违反丙类过失任意一项,对其做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

8、其它应进行处罚的违规行为及处罚办法。

1)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视责任大小给予当事人警告、留用察看、开除的行政处罚,并给予当事人10元、20元、50元、100元的罚款;同时记入班组绩效考核。

2)发生监守自盗,一经查实,将给予当事人开除,并给予停发工资,扣除基础股金(或押金)的处罚,并记入所在班组绩效考核。

第6条处理的原则:

给予员工违纪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规制度为准绳,并允许受处理者申辩。

第7条处理公布:

各种违纪处理,都必须发出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同时在公司通告栏上予以公布。

第8条处理的时限界定:

1、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于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天起计,三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提出书面申诉,违纪处理决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书面申诉当天起计,七天内作出是否变更违纪处理的决定。

第9条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岗点负责人填写员工违纪警告过失通知书,道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事主管部门。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安防部经理审批后,上报人事主管部门实施。

3、安防部经理可对违纪而拒绝签过失记录、情绪激动且有可能造成伤害他人及损坏物品的行为和严重违纪的员工采取即时停职停薪,再报人事主管部处理。

4、部门主管级以上员工(含部门主管级)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第10条处罚的取消

第5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9)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九)

一、奖惩原则: 依法奖惩,奖惩分明,公开平等,以奖为主。

二、奖励:

1.奖励的原则:对业绩突出者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实行物资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2.奖励的目的:认可员工的工作业绩,鼓励激发员工用自己的聪明才智不断开拓创新,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塑造企业形象。

3.奖励种类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

4.奖励的方式:(1)授予各种光荣称号; (2)给予特殊津贴;

(3)发放奖金。

5. 奖金发放的标准:

(1)嘉奖一次,奖励200元。

(2)记功一次,奖励500元。

(3)记大功一次,奖励1000元。

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嘉奖:

(1)能完成重大或特别难办的事务者。

(2)超额或超标准完成本职工作者。

(3)厉行节约、充分利用、卓有成效的工作者。

7.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功:

(1)提出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合理建议被采纳者。

(2)遇见紧急情况,不怕风险敢于承担责任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3)积极检举损害公司利益的违纪行为者。

(4)遇到意外事件奋不顾身,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者。

8.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功:

(1)勇于开拓市场,为公司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有显着贡献者。

(3)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4)入公司期满五年工作成绩优异,未曾旷工或有劣迹记载者。

9.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予以发放奖金:

对公司提出建议性意见被采纳者,并为公司创造巨额经济效益或广泛效益,按其所创利润的3%发给当事人奖金。

三、惩罚:

1.惩罚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对员工的惩罚要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2.惩罚的目的:为保证公司的一切工作正常进行,时刻提醒、规范员工的行为举止,做到令行禁止。

3.惩罚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解聘。

4.惩罚的形式: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

5.经济处罚标准:

(1)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2)记过一次,罚款200元;

(3)记大过一次,罚款500元;

6.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

(1)未经允许,擅自离岗,贻误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以致发生危害公司工作,情节轻微者;

7.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过:

(1)对上级合理指导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无故不按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利益;

(2)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吵架,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阻的;

(3)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的;

8.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大过:

(1)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

(2)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三日以上者。

(3)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损坏或发生事故者。

(4)一年内累计两次记过者。

第6篇 某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格式怎样的

e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奖励的条件、形式及程序

1、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给予奖励:

1)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2)能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3.)在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上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4)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有重大贡献的;

5)制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业主及住户利益免受损失的;

6)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维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避免重大损失有功绩者。

8)做好人好事并得到了业户口头或书面表扬、称赞者。

9)在集团内部及公司外部报刊杂志上发表稿件者。

2、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发给一次性奖金 3.)通令嘉奖

4)授予荣誉称号

5)晋升3、奖励程序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员工奖惩表》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呈报执行总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第二条 处罚的种类以及形式作为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内部管理,对员工过失按轻微过失、中度过失、严重过失三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轻微过失

1、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牌者。

2、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批准私自倒班者。

3、无故离岗十分钟以内者。

4、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

怠慢业主(用户)或在与其打招呼时置之不理者。

5、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6、安全管理人员非上班时间穿制服外出管辖区者。

7、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8、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9、不按部门工作规程要求工作;

10、没有遵守各部门订立的岗位职责;

11、拖延执行上级命令的;

12、托他人考勤(打卡)或代人考勤(打卡)。

中度过失

1、轻度过失3次以及3次以上者;2、无故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者;2、旷工一天以上的;3、在值班时擅自离岗、睡岗或违反操作;

4、不爱惜公司财产者;

5、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6、服务态度差受到有效投诉的;

7、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岗者;

8、未经公司同意接受供应商或客户的馈赠查实者;

9、在考勤记录、统计、病假、报销等有欺骗行为;

10、未经公司授权自行配置或出借公司各类钥匙、重要财物及其他违纪行为者;

11、对用户(客户)使用 性或辱骂性语言影响恶劣者;

12、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严重过失

1、中度过失3次及3次以上者;2、年累计旷工达6天以上的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2、挪用或偷窃公司财产、同事财物,查证属实的;3、在单位或宿舍内打架斗殴的;

4、对各级管理人员或同事恐吓威胁的;

5、虚报伪造各种发票冒领费用的;

6、煽动他人怠工罢工;

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的;

7、对外宣传有损公司形象的内容或制造谣言,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的;

8、不服从公司安排或调动工作者;

9、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失贰仟元以上者、给公司经济或声誉带来严重损失的;

10、有意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11、确认与公司业务竞争对手有联络,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潜在影响)的;

12、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3、亏空公款者;

14、袭击其他职员、主管同事或客人,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15、在工作中使用毒品、酗酒或赌博;

16、伪造公司文件的;

17、故意参与危害公司或其他职员的活动;

18、故意破坏公司设施、设备,工具情节严重者;

19、伪造个人人事资料者;20、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为另一家公司工作的;21、从公司领取薪酬、报酬,或报销方面造假或协助他人造假者;22、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者;23、贪污(如收款但不出具发票的)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等行为;24、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25、服务态度差,对客户投诉屡教不改或损害客户利益;26、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特别严重的;27、触犯国家法律及法规,被刑事拘留或受到更严重惩罚。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过失处罚过失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

1、发生“轻微过失”者,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可扣款5-20元;

“轻微过失”重犯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元;

同一过失屡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元。

2、发生“中度过失”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元;

“中度过失”重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元。

3、发生“严重过失”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1000元;

重犯者及严重违纪违法者,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对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递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一年内受到两次通报批评处分时,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5、凡发生以上过失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律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6、以上提及的过失内容非尽完备,员工如有过失行为,而未列入以上各类过失中,公司有权决定过失类别,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处罚决定的签收过失处罚由部门根据过失的事实表现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由失职的员工签字,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失职员工保管,一份由各部门每月上报工资单同时报公司办公室存档。

第7篇 企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企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1总则

1.1为明确奖惩的考核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奖惩的原则

2.1奖惩的原则。

2.1.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本人,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提出处罚建议,下达《责任过失单》。

3奖励

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工作本身的奖励三种。

3.2.1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3.2.2行政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

3.2.3工作本身的奖励:授予先进员工、先进职员等称号、职务晋升、调整合适的工作岗位、加重工作任务和扩大工作职权(特别述职)、参与某层级别的决策等。

3.2.4按程度不同依次为通令嘉奖、奖金(奖品)、加薪、记功、记大功、职务晋升。

3.3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3.4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嘉奖通报全公司。

3.4.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4.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4.3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3.4.4增收节支1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者。

3.4.5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3.4.6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3.4.7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者。

3.4.8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c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效果者。

3.5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功通报全公司。

3.5.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5.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3.5.3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5.4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5.5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3.5.6增收节支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者。

3.5.7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

3.5.8维护公司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3.5.9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5.10全年累计获嘉奖三次者。

3.5.11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3.5.12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者。

3.5.13经“员工合理化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b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3.6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直接予以发放奖金。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3.6.1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

3.6.2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6.3全年能超额(≥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3.6.4增收节支10万元(含)以上者。

3.6.5承担巨大风险,挽救公司财产,较3.5.5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3.6.6连续三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

3.6.7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6.8通过自身的努力,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3.6.9经“员工建议审议委员会”评审等级为a级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3.7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

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董事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3.8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3.9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3.10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嘉奖单。奖励的核实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4惩戒

4.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4.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

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4.3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4.3.1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工资(奖金)、减薪。

4.3.2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开除。

4.4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10元。

4.5.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之内者。

4.5.2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厂牌者。

4.5.3在办公场所、修理场所吸烟者。

4.5.4在车间吃东西者。

4.5.5上班时间闲聊说笑者。

4.5.6在上班时间离开办公场所20分钟以上,未在记事板上标明去向者。

4.5.7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4.5.8同事间互相说脏话、粗话者。

4.5.9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4.5.10各人工作机台及工作环境欠整洁,经指正后而不知整理者。

4.5.11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4.5.12参会人员迟到者。

4.5.13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堆放杂物者。

4.5.14破环车间,厂区,住宿区域的环境卫生者。

4.6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20元。

4.6.1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4.6.2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

4.6.3下班后所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4.6.4本部室及所辖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4.6.5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主管领导者。

4.6.6对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4.6.7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五人次(含)违反4.5条规定者。

4.7对具有4.5条、4.6条所列行为(4.6.7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对具有4.6.7款规定的当事人,由人事部开具惩戒通知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填写《惩戒通知单》。《惩戒通知单》一式三联,人事部留一联,转会计室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知达当事人。

4.8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警告通报全公司。

4.8.1因疏忽造成工作错误或仪器、设备损坏,情节轻微者。

4.8.2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4.8.3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4.8.4故意拖延或借口搪塞上级指派的工作者。

4.8.5妨害现场工作秩序、妨碍他人工作者。

4.8.6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酗酒者。

4.8.7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者。

4.8.8下班后在厂内大声喧哗者。

4.8.9培训旷课,或培训补考不合格者。

4.8.10上班时间私自接听私人电话者。

4.8.11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4.8.12替代他人刷考勤卡或唆使他人代刷考勤卡者。

4.8.13浪费材料或不爱护公物,属情节尚轻者。

4.8.14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4.8.15不按规定报不良或废料者。

4.8.16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第8篇 保洁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保洁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一) 罚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金10-30元。

1、 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2、 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3、 大声喧哗,遭到超市方投诉。

4、 无故迟到、早退。

5、 上班时间做私事、看报纸、吃东西。

6、 串岗、扎堆聊天。

7、 工作时间接待亲友或私人探访。

值班长须做好详细记录。

4、 保洁人员对商家、顾客服务要热情周到,举止端庄,礼貌大方,把顾客当作上帝,对客户的投诉当日值班长必须马上处理,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

5、 上班时必须穿着清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并将工作卡端正戴在左胸前,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工作场所都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6、 保洁人员在工作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准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给同事设备工作障碍,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7、 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如发现,分别给予罚款并同时辞退;如损坏卫生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主管。

8、 商场内的垃圾要随时清除干净,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时运送出场外或指定地点并倒入集装箱。不准用扶梯运送垃圾,运送垃圾必须走楼梯通道,扶梯上、楼梯及周围的污渍、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9、 保洁人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议。

10、 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保洁员清洁工作程序》执行。

第9篇 房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房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三) 第一节内部惩罚公司对职员的惩处形式可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除名四种形式。

一、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口头警告处分。

1、 有二次以上上班着装违反公司着装要求;

2、 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要求;

3、 接听电话时,未使用礼貌用语;

4、 办公台面凌乱不堪;

5、 在办公区内吸烟;

6、 上班时间经常打私人电话,利用公司电话拔打声讯台(经查实,费用将从职员工资中扣除);

7、 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内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二、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书面警告。

1、 三次口头警告;

2、 与同事在办公区内争吵;

3、 因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情节轻微;

4、 未经许可将公司文件、信息资料向外传播,未造成经济损失;

5、 毁坏公共用品,经济价值在500元之内;

6、 擅离工作岗位或在工作时间内处理私人事件;

7、 代其他员工打卡;

三、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降级处分。(普通员工受降级处分时即进入观察期,只享受试用期待遇。)

1、 三次书面警告;

2、 因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需公司代其出面调解;

3、 损坏公司公共用品,经济价值在500元以上;

4、 搞小团体、拉帮结派,影响公司团队精神;

5、 一年中有三个月(含)因迟到、早退而罚款;

四、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除名处分。

1、 降级员工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仍表现不佳;

2、 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情节异常恶劣;

3、 盗用公司物品;

4、 蓄意破坏公司物品;

5、 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受雇于其他公司;

6、 严重损坏公司对外形象;

7、 泄露公司商业机密,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8、 在公司酗酒、打架斗殴;

9、 应聘公司职位时,提供虚假资料,被公司查实;

10、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

11、 触犯刑律;除上述行为外,公司将视员工行为的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给予行政处分,解释权在公司。第二节奖励公司对职员所做的成绩设有以下三种奖励方式:

一、口头表扬

二、 书面表扬:在公司对外刊物或公司公告栏上用文字形式提出表扬。

三、 奖金奖励:公司将视职员所做成绩的不同而依上述奖励方式进行奖励。

第10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员工的奖惩制度是一个企业不可缺少的制度之一,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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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文本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文本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物制订本制度。

第2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3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4条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 奖励

第6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7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 约资金,节 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8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三节 处罚

第9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10.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1.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3.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4.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 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0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11条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12条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

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第13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14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15条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16条员工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第17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18条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1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第12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2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2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13篇 某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e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奖励的条件、形式及程序

1、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给予奖励:

1)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能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在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3)在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上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4)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有重大贡献的;

5)制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业主及住户利益免受损失的;

6)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维护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避免重大损失有功绩者。

8)做好人好事并得到了业户口头或书面表扬、称赞者。

9)在集团内部及公司外部报刊杂志上发表稿件者。

2、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发给一次性奖金

3)通令嘉奖

4)授予荣誉称号

5)晋升

3、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员工奖惩表》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呈报执行总经理签署意见,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第二条 处罚的种类以及形式

作为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内部管理,对员工过失按轻微过失、中度过失、严重过失三类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轻微过失

1、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牌者。

2、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批准私自倒班者。

3、无故离岗十分钟以内者。

4、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怠慢业主(用户)或在与其打招呼时置之不理者。

5、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6、安全管理人员非上班时间穿制服外出管辖区者。

7、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8、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9、不按部门工作规程要求工作;

10、没有遵守各部门订立的岗位职责;

11、拖延执行上级命令的;

12、托他人考勤(打卡)或代人考勤(打卡)。

中度过失

1、轻度过失3次以及3次以上者;

2、无故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者;

2、旷工一天以上的;

3、在值班时擅自离岗、睡岗或违反操作;

4、不爱惜公司财产者;

5、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6、服务态度差受到有效投诉的;

7、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岗者;

8、未经公司同意接受供应商或客户的馈赠查实者;

9、在考勤记录、统计、病假、报销等有欺骗行为;

10、未经公司授权自行配置或出借公司各类钥匙、重要财物及其他违纪行为者;

11、对用户(客户)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影响恶劣者;

12、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严重过失

1、中度过失3次及3次以上者;

2、年累计旷工达6天以上的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

2、挪用或偷窃公司财产、同事财物,查证属实的;

3、在单位或宿舍内打架斗殴的;

4、对各级管理人员或同事恐吓威胁的;

5、虚报伪造各种发票冒领费用的;

6、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组织、参与集体_的;

7、对外宣传有损公司形象的内容或制造谣言,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的;

8、不服从公司安排或调动工作者;

9、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失贰仟元以上者、给公司经济或声誉带来严重损失的;

10、有意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11、确认与公司业务竞争对手有联络,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潜在影响)的;

12、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3、亏空公款者;

14、袭击其他职员、主管同事或客人,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15、在工作中使用毒品、酗酒或赌博;

16、伪造公司文件的;

17、故意参与危害公司或其他职员的活动;

18、故意破坏公司设施、设备,工具情节严重者;

19、伪造个人人事资料者;

20、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为另一家公司工作的;

21、从公司领取薪酬、报酬,或报销方面造假或协助他人造假者;

22、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者;

23、贪污(如收款但不出具发票的)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24、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25、服务态度差,对客户投诉屡教不改或损害客户利益;

26、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特别严重的;

27、触犯国家法律及法规,被刑事拘留或受到更严重惩罚。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过失处罚

过失处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

1、发生“轻微过失”者,将给予口头警告,并可扣款5-20元;“轻微过失”重犯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元;同一过失屡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元。

2、发生“中度过失”者,将给予书面警告,书写改正保证书,并扣款20-100元;“中度过失”重犯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300元。

3、发生“严重过失”者,予以通报批评、降职降级或调换岗位,并扣款100-1000元;重犯者及严重违纪违法者,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对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递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一年内受到两次通报批评处分时,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5、凡发生以上过失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律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6、以上提及的过失内容非尽完备,员工如有过失行为,而未

列入以上各类过失中,公司有权决定过失类别,并做出相应的处理。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处罚决定的签收

过失处罚由部门根据过失的事实表现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由失职的员工签字,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失职员工保管,一份由各部门每月上报工资单同时报公司办公室存档。

第14篇 f制造公司员工纪律与奖惩制度

制造公司员工纪律与奖惩制度

一、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说明原因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离厂通知单》,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管理部签发的《离厂通知单》办理移交手续。

二、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不作与工作无关的事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三、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维修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班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班长、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四、奖励与惩罚

1、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

2、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3、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4、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警告、罚款、辞退三种。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200元;一季度内警告3次以上罚款并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0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打卡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7)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9)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0)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1)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2)在禁烟区吸烟的;

(13)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4)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5)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6)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7)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8)上班期间上网打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5、员工有下列情

形之一,经查证属实,通告罚款100至5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3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打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6、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罚款500至2000元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移交国家行政机关: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工作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6)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7、因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等值赔偿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8、因员工个人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的人,由个人负责全部责任,不追究主管领导责任。如因部门负责人管理不严、工作失职,指挥失误主管理部门领导要负相关连带责任,并处一定罚款,罚款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15篇 z电器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_电器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1、总则

1.1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积极向上,激发员工的创新精神,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公司及所属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1.3公司实行奖惩制度,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员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及时处理,准确惩处,既教育本人、又警示他人。

1.4本制度适用范围:zs市__电器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及其他雇佣人员。

1.5本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做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2、各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1.确保有关人员知晓公司劳动纪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

2.2.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消除滋生员工不良行为的隐患。

2.3负责对所属员工的管理,提出奖励或违纪处理报告(意见)。

2.4. .奖励或违纪处理决定一经做出,应及时将结果通知员工本人并进行必要的沟通。

3、奖励

3.1.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3.1.1.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物资、能源、资金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3.1.2.在科学研究、产品开发、改进工艺或设备,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造,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效的。

3.1.3.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和有较大贡献,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公司采纳后有明显经济效益的。

3.1.4.在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时,坚决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部门节省大量经费和维护公司声誉,做出较大贡献的。

3.1.5.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3.1.6.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坚持原则,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自觉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的。

3.1.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使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事迹突出的。

3.1.8.一贯忠于职守,工作勤恳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3.1.9.其他方面应予以奖励的。

3.2.对员工奖励分为:

3.2.1.感谢信;

3.2.2.通报表扬、记功、通令嘉奖等荣誉;

3.2.3.授予先进生产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3.2.4.经常性的合理化建议奖、节约奖、项目管理奖、工资晋级或职务晋级;

3.3.奖励标准:

名称 内容 感谢信 通报表扬 记功 通令嘉奖 荣誉称号

荣誉奖励 / / 发给证书,通报表扬 物质奖励 /

50 -200元 200-500元 500-800元 1000元 其他奖励

/ / 工资晋级或职务晋级

3.4.奖励程序:

3.4.1.给予员工感谢信的,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取得的成绩直接给予,同时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3.4.2.给予员工通报表扬的,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名,呈报事迹材料,由员工所属中心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3.4.3.给予员工记功、通令嘉奖,或授予先进生产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由各中心经理/各车间主任提名,呈报事迹材料,报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

3.4.4.对公司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可直接提名并给予奖励,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3.4.5.一年内累计获得三次感谢信的,可予以通报表扬奖励;一年内累计获得三次通报表扬的,可予以记功奖励,依次类推。

3.4.6.获得记功、通令嘉奖、先进生产者等荣誉,公司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或工资晋级或职务晋级。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将事迹材料和奖励决定记入本人人事挡案。

3.4.7获得记功奖励的在工资晋级时优先予以考虑。

3.4.8.经常性的合理化建议奖、节约奖、项目管理奖,按公司有关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4.违纪处理:

4.1.违纪处理分级

4.1.1.a级:口头警告

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给予口头警告。

对受此类处理的,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必须与员工进行一次正式谈话,申明其行为未达到标准,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改正的表现,并说明如不改正,会导致进一步处理直至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口头警告各单位建立书面记录,备档存查。

4.1.2.aa级:书面警告

对于较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公司经济利益具有潜在威胁、造成明显影响或损失,或在十二个月内受过一次口头警告的再次违纪者,给予书面警告。

对受此类处理的员工,将有一份正式的文件记录有关错误事实,部门负责人与此员工的谈话经过,以前对该员工采取过什么措施,以及如再犯将采取的措施。此文件将

书面警告文件作为员工违纪的事实依据,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将书面警告文件归入员工人事档案。

4.1.3.aaa级:记过处理

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或在十二个月内受过一次书面警告的再次违纪者,给予记过处理。

对受此类处理的,将有一份措辞更加严厉的正式文件,此文件将归入员工人事档案。

4.1.4.aaaa级: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或在十二个月内受到第二次书面警告者,或在本公司服务期间受过一次记过处理的再次违纪者,给予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对员工做出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处理,须具备充分的证明材料,报行政管理中心审核,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并征得公司工会同意,解除其劳动合同。员工因违纪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所受处理记录将归入员工人事档案。

4.2.在受违纪处理的同时,可给予

一定的经济处罚:

4.2.1.口头警告:一次性处罚50-200元。有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4.2.2书面警告:一次处罚200-500元或视实际情况留岗察看1-3个月(留岗察看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并记入年终绩效考核成绩与年度绩效奖励挂钩。有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4.2.3.记过处理:降低一级岗位职级,视情节性质处于500-2000元的罚金。视性质及严重性记过处理期一般为3-6个月,情节严重又没进入解除合同程序的可延长至7-12个月。有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4.2.4.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按出勤天数及公司规定给予结清费用。有经济损失的按照公司规定赔偿。

4.3.公司给予受书面警告、记过处理等违纪处理的员工至少2-12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自违纪处理决定下达之日起计算,至期满对应日终止。

若考察期内无违纪行为发生,且表现良好的,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管理中心提出,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后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撤消违纪处理。撤消处理的决定将归入员工人事档案。

若考察期内,工作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特殊成绩的,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行政管理中心审核确符合条件者,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可减短或提前结束考察期。

受记过处理的在考察期满后,工资恢复到处理前的岗位职级,但一年内不予晋升工资。

4.4.违纪处理细则:

4.4.1.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4.4.1.1.玩忽职守,违反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财产、员工生命遭受重大损失的;

4.4.1.2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使公司在经济上和利益上遭受重大损失的;

4.4.1.2有盗窃、赌博、吸毒贩毒等触犯刑律的;

4.4.1.3参加非法组织及参加国家和公司明令禁止活动的。

4.4.1.4挪用、骗取、侵占公司财物,使公司经济蒙受重大损失的;

4.4.1.5故意泄漏公司经营销售机密、商业机密、信息数据机密、财务劳资机密、技术机密、治安保卫机密并造成重大损失的;

4.4.1.6在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时,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4.1.7工作失误、决策不当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

4.4.1.8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的人员,或员工谩骂、恶意攻击打击报复上级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4.1.9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4.4.1.10对员工犯有本规定第4.4.1和4.4.2条所列违纪行为之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应给予严肃处理。

4.4.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4.2.1连续旷工或1个月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的,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含)以上的;

4.4.2.2.涂改、伪造医疗证明和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的;

4.4.2.3.擅自更改、毁坏、隐匿或假造报表、单据、帐目、原始记录及其他违反统计制度的;

4.4.2.4.因服务态度粗暴、恶劣或工作差错造成重大影响的;

4.4.2.5.工作不负责任或管理不当,造成公司设备、产品、物品损坏、丢失、浪费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含)以上的;

4.4.2.6.酒后或无证驾驶车辆,或把公司机动车交给他人驾驶造成后果的;

4.4.2.7.擅自携带危险品(如易然易爆品),或携带其他禁品(如毒品、非法资料等)进入公司的;

4.4.2.8违章操作或指挥,造成伤亡事故的;

4.4.2.9.违反《企业安全管理规定》及防火规定造成后果,在厂区禁烟区吸烟,违章操作或指挥造成事故严重后果的;

4.4.2.10.在公司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或煽动他(她)人闹事,传播流言或进行人身攻击,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4.4.2.11.在公司工作时间内动手或持械打人、斗殴,扰乱公司秩序的;

4.4.2.12在公司工作时间内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4.4.2.13.偷窃公司和私人财物价值五十元(含)以上的;

4.4.2.1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客户秘密和技术情报,违反与公司签定的保密协议,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4.4.2.15.违_治安管理条例受到公安机关拘留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触犯国家刑法的;

4.4.2.1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4.4.2.17.在医疗期内从事第二职业或参与有盈利收入活动的;

4.4.2.18.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或虚造考勤及名册,套取工资的;

4.4.2.19.故意损毁公司财产或产品的;

4.4.2.20.弄虚作假,虚报差旅费及其他报销费用贰佰元及以上的;

4.4.2.21.收到物款、票据未按规定时间缴入规定部门的;

4.4.2.22.挪用、骗取、侵占公司财物,使公司经济蒙受损失的;

4.4.2.23.利用职务之便,将私人物品出租给公司谋取私利的;

4.4.2.24.未经许可经销非本公司产品的;

4.4.2.25.未经公司许可,向非本公司提供公司有关信息、资料、技术以及服务等损害公司利益的;

4.4.2.26.因工作前及工作时间内饮酒而影响工作造成公司损失的;

4.4.2.27在六个月内受到第二次书面警告,或在合同期内受过一次记过处理后再次违纪的;

4.4.2.28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4.4.3.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记过处理:

4.4.3.1违反《企业安全管理规定》虽未造成事故但造成不良影响的;

4.4.3.2.不礼貌对待顾客的,造成不良影响的;

4.4.3.3.工作不负责或管理不当,造成公司设备、产品、物品损坏、丢失、浪费直接经济损失伍佰元及以上、二千元以下的;

4.4.3.4.恣意行为不听劝阻,严重妨碍、干扰他人工作、生活,或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

4.4.3.5.偷窃行为(财物价值五十元以下)的;

4.4.3.6.未经许可擅自

翻阅、抄录或复印公司机密图表资料及他人工作文件和书信的;

4.4.3.7.弄虚作假,虚报差旅费及其他报销费用贰佰元以下的;

4.4.3.8.违反公司预算管理制度二次及以上的;

4.4.3.9.擅自抬高或降低公司产品价格及收费标准的;

4.4.3.10.利用工作之便,索取好处费或其它财物的;

4.4.3.11.与客户纠缠或拉关系,进行不正当交易的;

4.4.3.12.提供虚假客户资料和信息骗取公司信任的;

4.4.3.13.对违法、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或袒护、包庇违纪员工的;

4.4.3.14..因工作前喝酒而影响工作或工作时间内饮酒尚未造成损失的;

4.4.3.15在六个月内受过一次书面警告后再次违纪的;

4.4.3.16 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4.4.4.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书面警告:

4.4.4.1.未经部门领导批准擅自变更工作、到岗时间,或私自找人顶班的;

4.4.4.2.因主观过错未做好交接班影响到正常工作的;

4.4.4.3.在工作场所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4.4.4.4.在工作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的;

4.4.4.5.私自动用公司工具、设备、材料干私活的;

4.4.4.6.旷工一天(含)以下的;

4.4.4.7.弄虚作假,违反考勤制度的;

4.4.4.8.虚报加班内容和时间的;

4.4.4.9.工作不负责或管理不当,造成公司设备、产品、物品损坏、丢失、浪费直接经济损失伍佰元以下的;

4.4.4.10.酒后或无证驾驶车辆,或把机动车交给他人驾驶未造成后果的;

4.4.4.11.违反规定,违章操作或指挥,未造成后果的;

4.4.4.12.拒绝接受公司治安保安人员合理、合法检查的;

4.4.4.13.搬弄是非,挑拨同事关系,无中生有,破坏团结的;

4.4.4.14.消极执行上级领导布置的任务的;

4.4.4.15.故意损坏树木花卉草坪的;

4.4.4.16.违反报销制度、资金回笼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4.4.4.17. 填写个人资料、表格隐瞒事实的;

4.4.4.18. 有意积压文件或延误文件处理时效的;

4.4.4.19.不按照公司询比价制度,造成采购价格过高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4.4.4.20. 在1个月内受过一次口头警告后再次违纪的;

4.4.4.21. 其他较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

4.4.4.22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员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4.4.5.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口头警告:

4.4.5.1.违反作息制度,迟到、早退或不按时到岗工作的;

4.4.5.2.工作时间内外出游荡或擅自外出购私人物品,未造成后果的;

4.4.5.3.工作时间内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做私事的;

4.4.5.4.工作时间到其他部门聊天、串岗,或未经许可会亲友的;

4.4.5.5.工作时间吃零食,未到用餐时间提前进入食堂购餐或用餐的;

4.4.5.6.不遵守各类会议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4.4.5.7. .在公司工作时间内赤膊、不按照规定穿着工作服,或不按制度规定穿戴与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4.4.5.8不听从劝阻在公司区域内乱扔杂物、堆放垃圾、随地吐痰,影响环境卫生的;

4.4.5.9. 有一般性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以公司或各部门分析认定为准);

4.4.5.10. 其他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

4.5.经济赔偿:

4.5.1.因违纪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5.1.1.凡工作失职或不负责、管理不当、违章操作或指挥等违纪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损失金额在二仟元及以内的部分赔偿10-50%;损失金额在二仟元以上的部分赔偿20-50%;

4.5.1.2.对除上述违纪行为以外因主观故意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不论金额多少,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4.5.2.违纪行为所得的钱财、物品依法上缴公司财务处理。

4.5.3. 需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赔偿的,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低于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当月扣除不够赔偿额的至下月扣除,直至赔偿额满。

4.6.违纪处理程序:

4.6.1.对违纪事实符合本规定第4.4.条的,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提供证据材料,写出事实调查结果及处理报告(意见),附教育经过材料以及违纪员工本人书面检查,报行政管理中心审核;在听取员工本人申辩后,由行政管理中心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做出处理意见。

口头警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生效。

书面警告、记过处理等违纪处理的决定由部门负责人提请,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经理签署生效。

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经过法定程序后,副主任级(含)以上员工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签署生效,副主任级以下员工由所属部门负责人提请,行政管理中心审核,所属中心经理签署生效。

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整个程序的实施、监控、维护,改进。

4.6.2.违纪处理决定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通知违纪员工本人,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违纪员工进行教育。

4.6.3.违纪员工须在处理决定上签字。若受处理人拒绝签字,则以事实为依据,经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处理决定上签名见证后归档。

4.6.4.对违纪员工的处理决定可在公司及部门内公布。

4.6.5.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依法提请仲裁。

4.7各部门对违反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人和事,应如实、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对严

重违纪和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安全、交通等事故的,应先上报有关部门,

在上报的同时积极采取补救、防范等措施,然后按本规定第4.6.1.条规定办理。

4.8.员工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4.9.责令员工停职

检查,是帮助员工认识错误的一种方法,不是违纪处理。对犯错误的员工,确需停职检查的,须由员工所在部门上报情况,经行政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执行,一次不得超过五天。最多不超过半个月,停职检查期间停发一切薪资。

5.附则:

5.1.以往公司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悖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与政府法律、法规和规定相悖的,以政府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准。

5.2.各中心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中心管理规程(必须以此规定为基础且不能与本规定相悖),报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5.3.本规定由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制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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