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它涵盖了企业运营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考勤制度:规定员工的上下班时间、请假流程和迟到早退的处理办法。
2. 员工行为准则:明确员工在工作场所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
3. 绩效考核制度:设定业绩目标、评估标准和晋升路径。
4. 培训与发展制度:规划员工的职业发展路径和技能提升计划。
5. 内部沟通机制:如例会制度、信息通报系统等。
工作制度的内容
工作制度的内容应清晰、具体,以便员工理解和执行。例如,考勤制度应详细说明工作时间、休息日、假期安排;行为准则需涵盖诚信、尊重、团队合作等方面;绩效考核制度应包含指标设定、评价周期和反馈机制;培训制度应提供培训资源、机会及晋升条件;内部沟通机制应确保信息流通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工作制度的规范
1. 制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劳动法等相关法规。
2. 制度应具有公平性,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
3. 定期更新,以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
4. 制度的制定应有员工参与,确保其接受度和执行力。
5. 制度执行应有监督机制,保证制度的落实。
工作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能:
1. 确保企业运作有序,提高效率。
2. 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间的和谐关系。
3. 为员工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南,减少误解和冲突。
4. 通过绩效考核激励员工,推动企业发展。
5. 建立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增强员工归属感。
完善的工作制度是企业稳定运营的基石,它不仅规范员工行为,也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因此,管理者必须重视并不断优化企业的工作制度。
第1篇 学校与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协调制度
学校与有关部门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及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要求,为做好学校与有关部门安全协调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二、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三、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杜绝“三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现象。
四、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有关单位和刊物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等。学校要建立健全综治档案(主要包括综治组织、综治宣传、安全防范、检查落实四类),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及时地收集与整理本佼的综治活动资料,规范归类。
五、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管理,及时排查各类治安隐患;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以及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六、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合理规划;完善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维护好学校大门口周围的交通秩序。
七、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联动机制。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大力普及消防知识。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
八、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及时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并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九、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照经营商贩、摊点及“三无”商品。
十、加强与文化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取缔各种涉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经营活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音像制品市场的清理整顿,依法取缔非法经营,坚决杜绝学校200米以内有网吧出现。
十一、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饮食店和摊点的监督管理以及传染病的监控,做好对周边小饭桌卫生防疫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各类传染疾病进入校园。
十二、加强与城管部门的联系与协调,责查处各种违法摊点,取缔各种无证无照流动商贩。
第2篇 学校与有关部门安全工作协调制度
学校与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协调制度
学校与有关部门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按照《_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_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及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要求,为做好学校与有关部门安全协调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二、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三、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杜绝“三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现象。
四、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有关单位和刊物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等。学校要建立健全综治档案(主要包括综治组织、综治宣传、安全防范、检查落实四类),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及时地收集与整理本佼的综治活动资料,规范归类。
五、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管理,及时排查各类治安隐患;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以及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六、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合理规划;完善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维护好学校大门口周围的交通秩序。
七、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联动机制。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大力普及消防知识。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
八、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及时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并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九、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照经营商贩、摊点及“三无”商品。
十、加强与文化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取缔各种涉_、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经营活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音像制品市场的清理整顿,依法取缔非法经营,坚决杜绝学校200米以内有网吧出现。
十一、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饮食店和摊点的监督管理以及传染病的监控,做好对周边小饭桌卫生防疫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各类传染疾病进入校园。
十二、加强与城管部门的联系与协调,责查处各种违法摊点,取缔各种无证无照流动商贩。
第3篇 有关重点工作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一)稳定(含信访、调解)工作(30分)
(二)村(社)财务管理工作(10分)
(三)村(社)“四务公开”工作(15分)
(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10分)
(五)森林管护工作(10分)
(六)安全生产工作(10分)
(七)计划生育工作(15分)
(八)招商引资工作(加分项目10分)
(九)产业结构调整及涉农项目建设工作(加分项目10分)
居委会考核总分为90分:森林管护工作不纳入居委会重点工作考核(各村(居)重点工作考核细则详见附件3)。
二、考核计分办法
(一)扣分制
前七项重点工作的考核均采取扣分制。招商引资工作、产业结构调整及涉农项目建设工作采取加分制。
(二)加分制
1、招商引资工作:鼓励各村(居)两委积极参与招商,凡由各村(居)两委牵头引进到位资金达到50至100万元,加2分;引进到位资金1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加6分;引进到位资金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加8分;引进到位资金500万以上,加10分。分值按重点工作考核分值对应奖励资金进行奖励。
2、产业结构调整及涉农项目建设工作
鼓励各村积极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凡年产业结构调整面积达50亩的加1分;达50-100亩的加2分;达100-200亩的加3分;达200-300亩的加4分;300亩以上的加5分。
各村要积极配合涉农项目实施,凡群众集资5万元,项目总投资20万以内且顺利完工者加1分;群众集资5-10万元,项目总投资20-40万元且顺利完工者加2分;群众集资10-15万元,项目总投资40-60万元且顺利完工者加3分;群众集资15-20万元,项目总投资60-80万元且顺利完工者加4分;群众集资20万元,项目总投资80万元以上且顺利完工者加5分。
(三)一票否决制
若因决策失误、领导不力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恶性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终先进评选或获奖资格。
三、考核方式和标准
(一)考核方式:由镇分管领导牵头,对分管的重点工作按照考核细则组织考核。每项考核须有依据。
(二)镇政府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对全年重点工作圆满完成的村(居)进行考核,具体为:大村(合并村)8000元,小村6000元,居委会4800元。
各村(居)考核经费具体分配标准:
书记、主任各占30%,会计、妇女主任各占15%,其余10%由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三)考核认定:考核每年分两次进行。半年考核一次,按考核经费的一半执行。考核的具体金额与分数挂钩,按百分比计算。各分管领导提出考核意见,并根据考核情况评出考核分,经镇党委(扩大)会审议,最后由镇党委、镇政府发文通报。
(四)镇党政办负责每月对各村(居)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考核的组织领导
(一)重点工作考核由镇党委书记、镇长牵头,由镇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村(居)书记、主任为本村(居)重点工作考核责任人,负责承办本村(居)各项重点任务的分解、实施、监控、考评等工作,并按时向各考核组报送考核有关资料。各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汇总(见附件2).
(三)由镇纪委负责考核结果运用和奖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4篇 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和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有关制度
一、定期交流党组领导抓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加强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和基层党组织之间的联系,及时总结交流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含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下同)和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的做法、经验,研究和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一)交流的内容
1.机关党建工作阶段性做法体会。
2.机关党建专项工作做法经验。
3.机关党建工作的先进典型。
4.试点单位的做法经验。
5.机关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
(二)交流的方式
1.每季度召开一次汇报会。主要是由兼任市直党工委书记的市委领导直接听取有关单位党组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
2.每年召开一次情况交流会。分为若干片交流机关党建工作的做法,研讨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分类指导。
3.每年召开一次党组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典型,推广经验。
4.市委组织部、市直党工委每年开展1-2次调研,适时召集存在共性问题的单位党组领导座谈,专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
二、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列席党组有关会议的制度
为有助于机关党组织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本单位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决定、决策,使机关党的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从、服务于大局,更好地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列席党组有关会议的范围
1.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指示、文件或重要会议精神的会议。
2.讨论研究机关党的建设、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会议。
3.讨论研究业务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季、月工作安排的会议。
4.讨论研究有关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的会议。
5.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6.党组(党委)认为需要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列席的会议。
(二)注意事项
1.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要根据会议议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2.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列席会议要向党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机关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3.严格组织纪律,严守机密,不得擅自将会议内容外传。
三、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议事制度
实行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目的是为了加强党组对机关党建的领导和对机关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把机关党的工作摆上党组的议事日程,使机关党建与各单位的中心工作、经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一)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
1.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加强党的建设精神,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讨论并提出有关加强党的建设目标和任务,以及阶段性工作意见。
2.讨论机关党组织提请研究的工作。
3.适时总结机关党建工作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二)党组定期讨论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
1.每年召开一次总结部署机关党建工作的会议。
2.党组根据本机关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具体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
3.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听取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4.会议可吸收本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协助做好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
5.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党组责成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和反馈。
四、党组定期检查机关党建工作的督查制度
(一)督促检查的目的和原则
实行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定期检查,目的是推动工作,促进和保证机关党建各项任务
的落实。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督查应该遵循如下原则:
1.实事求是,全面了解情况,特别要注意检查薄弱环节,督促抓好整改。
2.突出重点,检查机关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的重大活动任务落实情况。
3.注重实效,推动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党建各项工作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二)督促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机关党组织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情况。
2.机关党组织执行党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
3.机关党组织的组织、作风建设,尤其是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
4.机关党组织围绕党组的中心工作,协助搞好组织、发动、协调工作的情况。
5.党员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一起抓的情况。
6.党组有关机关党建工作抓落实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的具体方法
1.党组要经常听取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2.党组要把指导机关党组织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与经济、业务工作一并分解、立项,一起检查、落实。同时把党员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的情况作为考核评优的依据。
3.党组在讨论研究年度机关党建工作时,应对党组领导机关党建工作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五、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的指导制度
建立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的指导制度,保证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按期换届选举,确保新一届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人选质量。
(一)机关党组织的任期。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不得任意提前或延迟换届选举。
(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素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应是党性强、作风正、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热心党的工作的同志担任。市直党工委对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人选要严格把关,坚持“三个不批”原则,即素质不具备的不批,职级不到位的不批,年龄不能任满一届的不批。
(三)委员候选人的结构。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应坚持德才兼备和班子整体结构合理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委员候选人的梯次年龄结构、文化知识结构和男女比例,既要有党组和主要业务部门的领导,又要有工、青、妇的代表,使委员会班子成员达到整体优化组合。
(四)机关党组织任届期满,党组应及时听取机关党组织关于换届选举准备工作的专题汇报,在时间、人员、经费等方面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按时进行。
(五)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机关基层党组织要按以下规定承办:
1.必须按《党章》和《暂行条例》规定,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2.要求延期进行换届选举的单位党组织要确定具体延长期,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3.上级党组织正式批复同意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后,单位党组织应将上级党组织关于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决定,通知全体党员。
六、机关党务干部岗位交流制度
(一)党务干部的岗位交流,是指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管理干部的双向交流,以及党务干部在系统内不同岗位之间的交流。党务干部的岗位交流要有利于优化队伍结构,必须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坚持相对稳定、合理流动、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二)交流、提拔、使用干部时,担任机关党组织专职书记(副书记)三年以上、专职党务干部五年以上,且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效显著的,应优先考虑。
(三)各单位要建立党务后备干部队伍,拓宽渠道,有计划地推选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到党务工作岗位进行锻炼。
(四)各单位党组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重视做好党务干部的培训,在工作和生活上关心他们。
七、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一)经费保障的范围
1.机关党组织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而开展工作、组织活动的经费。
2.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购买学习材料,添置必要电教设备的经费。
3.机关党组织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干部、优秀纪检干部、先进党组织的经费。
4.党务干部必要的学习、培训、考察费用。
5.机关党组织调查举报、信访和查办违纪案件的经费。
6.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
(二)保障措施
1.各单位要把党建经费列入行政预算,逐年增加投入。
2.机关党组织必须根据党建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提出新的一年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经本单位财务审核后,报单位领导批准执行。
3.开展重大党建活动,应及时向党组报告计划和专项经费预算,经批准后执行。
4.机关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建经费的管理,合理使用经费,每年年终要在党内适当的范围公布一次经费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
八、机关干部考核调动任免征求机关党组织意见的制度
(一)目的和内容
机关干部考核调动任免奖惩征求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是进一步落实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其目的是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维护党规党纪,选好用好干部,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机关干部考核调动任免征求机关党组织意见的主要内容范围是: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组织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二)实施办法
1.吸收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参与本单位的干部考核工作。
2.在对机关干部进行调整任免的酝酿阶段,机关党组织应根据本单位党组的要求认真提出意见和建议。
3.吸收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列席党组研究机关干部人事工作的会议,听取机关党组织对干部考核、任免、调动、奖惩的意见和建议。
4.机关党组织通过机关党的日常工作及干部职工的反映,了解掌握机关干部的政治、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积极向党组推荐优秀后备干部人选。
(三)注意事项
1.机关党组织要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2.增强组织观念,确保人事机密,切实做到不跑风漏气。
第5篇 实验学校与有关部门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与有关部门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按照《_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_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及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要求,为做好学校与有关部门安全协调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二、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三、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杜绝“三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现象。
四、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有关单位和刊物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等。学校要建立健全综治档案(主要包括综治组织、综治宣传、安全防范、检查落实四类),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及时地收集与整理本佼的综治活动资料,规范归类。
五、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管理,及时排查各类治安隐患;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以及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六、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合理规划;完善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维护好学校大门口周围的交通秩序。
七、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联动机制。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大力普及消防知识。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
八、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及时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并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九、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照经营商贩、摊点及“三无”商品。
十、加强与文化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取缔各种涉_、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经营活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音像制品市场的清理整顿,依法取缔非法经营,坚决杜绝学校200米以内有网吧出现。
十一、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饮食店和摊点的监督管理以及传染病的监控,做好对周边小饭桌卫生防疫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各类传染疾病进入校园。
十二、加强与城管部门的联系与协调,责查处各种违法摊点,取缔各种无证无照流动商贩。
第6篇 _学校与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协调制度
学校与有关部门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按照《_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_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及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要求,为做好学校与有关部门安全协调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创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二、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三、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杜绝“三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现象。
四、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有关单位和刊物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等。学校要建立健全综治档案(主要包括综治组织、综治宣传、安全防范、检查落实四类),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及时地收集与整理本佼的综治活动资料,规范归类。
五、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管理,及时排查各类治安隐患;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以及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六、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合理规划;完善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指示牌、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强化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维护好学校大门口周围的交通秩序。
七、加强与消防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联动机制。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大力普及消防知识。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
八、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及时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并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九、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取缔学校及周边的无照经营商贩、摊点及“三无”商品。
十、加强与文化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取缔各种涉_、淫秽、色情、暴力内容的文化经营活动;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音像制品市场的清理整顿,依法取缔非法经营,坚决杜绝学校200米以内有网吧出现。
十一、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做好校园周边饮食店和摊点的监督管理以及传染病的监控,做好对周边小饭桌卫生防疫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各类传染疾病进入校园。
十二、加强与城管部门的联系与协调,责查处各种违法摊点,取缔各种无证无照流动商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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