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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有哪些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是一种企业内部协同决策的机制,它通常涉及多个部门或团队的负责人共同参与,旨在解决跨部门问题、促进协作和提高决策效率。这种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定期联席会议:定期举行,如每周或每月一次,用于讨论常规事务和共享信息。

2. 临时联席会议:针对特定项目或紧急情况召开,以快速响应和决策。

3. 主题联席会议:针对特定议题,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和负责人参与,以深入研讨和制定策略。

内容是什么

联席会议的工作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会议筹备:确定参会人员,准备会议议程,提前分发资料以便参与者做好准备。

2. 会议进行:主持人引导讨论,确保每个议题得到充分探讨,各参与者有权发表意见。

3. 决策制定:通过共识、投票或其他方式达成一致,形成会议决议。

4. 任务分配: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确保决策的执行。

5. 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包括讨论要点、决议和后续行动。

规范

实施联席会议工作制度需要遵守以下规范:

1. 尊重发言权:确保每个参与者都有机会表达观点,避免个人或部门主导会议。

2. 准备充分:参会者需提前阅读材料,准备意见和建议。

3. 效率优先:会议应精简高效,避免冗长的讨论和无关话题。

4. 责任明确:决策后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执行计划,确保落地执行。

5. 反馈机制:会后评估会议效果,持续改进会议制度。

重要性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对于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因为它:

1. 促进沟通:增进各部门间的理解和协作,减少信息不对称。

2. 提高决策质量:集思广益,避免单一视角导致的决策失误。

3. 加强责任意识:明确任务分配,提升执行力。

4. 优化资源分配:通过集体讨论,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整体效率。

5. 塑造企业文化:体现公平公正,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团队精神。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是企业内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运用能显著提升组织的运行效率和决策质量。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取缔无证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无证照经营取缔工作的通知》(_政发〔____〕___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无证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紧密配合、通力协作的良好局面,特制定××市取缔无证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工商局副局长××、监察局副局长××任召集人,市卫生局、新闻出版局、环保局、公安局、质监局、安监局、市容局、烟草专卖局、国土局、药监局、交通局、农林局、民政局、市政公用局、旅游局、盐务局等__个部门的分管局长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负责相关工作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联络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

二、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_、协调、指挥和组织全市无证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

_、研究制定全市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加强对查处取缔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分类指导;

_、交流和通报各部门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_、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具体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全市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三、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_、情况通报机制:各职能部门对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涉及到其他成员单位的,要及时相互通报有关信息。

_、协调配合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成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由召集人主持召开临时会议。对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涉及多个部门的,各单位要共同配合,综合治理。

_、检查督办机制:联席会议上议定的事项,要由牵头部门或具体单位负责落实,落实情况在下次联席会议上报告。

_、责任追究机制:由市监察局、工商局按照_政发〔____〕___号文件要求,对各职能部门的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第2篇 k科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统筹全县科技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科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县委、县政府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科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县科技工作总体发展规划、计划,研究确定加强科技工作的重大政策,确定需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的重大议题,督促规划、计划和有关重大工作的落实,统筹协调部门间的重大科技活动,促进各部门、各乡镇及全社会共同推动科技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

召集人:县委常委周毅、县政府副县长黄勇

成员单位:县委办、县府办、县科委、县科协、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农委、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电视台等科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为成员单位。科技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由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并确定1名联络员为联系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时,联席会议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分管领导及其他相关部门领导出席。

三、联席会议的工作机构

科技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科委,由曾林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对我县科技工作中的政策性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组织拟订科技工作规划、计划并提交科技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定;承担联系会议会务和成员单位日常联络工作;编发有关工作信息和简报;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科技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工作。

四、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科技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召集或委托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召集。各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半年向联席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及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各成员单位可自行开展工作检查。

五、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科委、县科协:牵头负责实施全县的科技工作。组织制订规划、计划,部署工作,督促检查。组织研究制定科技管理的有关政策。组织承办科技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

县委组织部:制定政策措施,考核检查各级领导班子抓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县人力社保局:制定人才引进、发展规划,落实人才引进、发展的相关政策。

县财政局、县科委:根据有关法规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政策,逐步增加对科技事业发展的投入。监督管理财政科技投入资金的使用,保障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有效实施。

县委宣传部:把科技宣传作为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大众传播媒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宣传。

县科协:调动各级科协和学会组织及广大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充分利用科协系统的科普网络和组织优势,开展日常性、群众性的科普活动。协助制定科技发展规划,为科技工作决策提供建议。

县发改委: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将科技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经信委:制定并落实工业科技发展的相关政策,开展工业领域科技培训、科技示范活动,加快先进实用技术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县农委:实施政策引导,落实科技兴农政策,推进农村和农业科技进步,开展科技培训、科技示范活动,加快先进实用技术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县林业局:制定并落实林业科技发展的相关政策,开展科技培训、科技示范活动,加快先进实用技术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县畜牧兽医局:制定并落实畜牧科技发展的相关政策,开展科技培训、科技示范活动,加快先进实用技术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负责全县科技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

县电视台:采取措施扶植科技影视、声像作品的制作与发行,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现代传播手段在传播科学技术方面的优势和作用。

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做好本工作领域内的科技成果引进、推广和试验示范工作。

第3篇 z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支部负责组织召集。镇包社区领导协助召集。

(3)参加会议的人员有驻社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本社区党支部委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镇包社区领导、某委组织部联络员等。也可邀请包社区某级领导参加。

(4)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社区党建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当前社区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协商解决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等重要事项。

(5)会议有关议题由社区党支部负责,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会上讨论和发表意见。

(6)驻区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如不能参加,须向镇包社区领导请假。

(7)各驻区单位要坚决落实会议精神和各项决议,积极参与社区举办的各种活动,全面加强社区建设。

(8)社区党支部负责监督检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并把落实结果报上级党组织。

第4篇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完善组织部门与非公企业相关管理服务部门单位的联系机制,有效整合全市党建资源,更好地形成非公党建工作合力,经研究决定,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委有关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2、对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开展督促检查,宣传推广好经验,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加强措施。

3、督促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听取成员单位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对非公企业出资人或党组织书记的政治安排和非公党建工作的评先评优提出意见和建议。

5、研究其他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组织部:领导指导全市非公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完成非公党建相关工作;负责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督办和通报工作。

市纪委: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立党的纪检组织;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市委宣传部:指导非公企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协调新闻单位加强非公经济和党建工作的宣传,营造亲商爱商护商氛围。

市委统战部:加强非公企业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教育、引导工作。

市委政法委:指导非公企业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排除隐患,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市经信局:负责全市部分非公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培训工作;向市委组织部提供非公企业基础数据;督促指导改制企业有关党建工作。

市民政局:指导非公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帮助行业协会做好党建工作。

市人社局:帮助非公企业协调劳资关系,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优先培训、使用党务干部和聘用党员员工。

市政务服务中心:做好非公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协调好非公企业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市工商局:负责非公企业有关党建工作数据的收集工作,及时向市委组织部通报非公企业的变更情况。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落实非公企业党建经费税前列支制度。

市工商联:加强对商会会员单位出资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商会会员单位开展党建工作。

市总工会:指导非公企业组建工会组织;指导非公企业工会做好“推优”工作,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团市委:指导非公企业组建团组织;指导非公企业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引导团员青年在非公企业中发挥作用;加强对非公企业青年业主的政治引导。

市妇联:指导非公企业组建妇女组织;指导非公企业妇女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加强对非公企业妇女业主的政治引导。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非公企业开展“双强六好”创建活动。注重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及时交流信息,沟通情况,形成渠道畅通、资源共享的工作信息网络。

三、工作方式

市委组织部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部长为召集人,分管副部长可受部长委托主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及有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经济社会党建科具体负责。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要问题,经商议可临时举行。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落实情况在下次会议上予以通报。

第5篇 z公司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总则针对当前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趋势,为切实维护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原稳定工作联席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原则1、“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预防”的原则,公司领导和机关科室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3、“依法办事、按章处理”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制度办事,把稳定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4、“做好一人一事思想工作”的原则,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解决好思想问题。5、“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搞好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做好稳定工作的整体合力。第三条 会议主要内容1、传达、贯彻中央、山东省和管理局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2、了解、掌握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究社会稳定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3、组织有关单位部门防范和处理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明确分工、措施、责任和追究机制。4、总结交流稳定工作成功经验,推动工作的有效开展。5、通报各单位各部门做稳定工作的基本情况,研究通过有关奖罚措施。第四条 会议组织和时间1、稳定工作联席会由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科室长、三科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2、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上级下达稳定工作任务后,2个小时之内召开稳定工作联席会。在特殊时期,每周召开1次稳定工作联席会。3、党委办公室将开会时间、地点、议程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遇紧急会议时,可采取电话通知、口头通知等方式。第五条会议程序1、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参加上级会议的领导成员,负责传达上级会议精神。2、通报稳定工作态势。由公司有关领导通报近期全油田稳定工作的基本形势和环境,分析公司稳定工作的状况;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本单位本部门稳定工作基本情况;列出重点对象,分析具体问题,共同讨论稳定工作具体事宜等。3、研究制订措施。根据稳定工作的实际,与会人员共同研究、讨论、制订做好稳定工作的具体措施、相关制度、考核办法等,并形成会议决定。4、部署工作要求。由公司主要领导对近期稳定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5、会议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第六条 会议要求1、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按照《稳定工作预防预警机制》和承包单位的划分,深入基层和群众,带头抓好稳定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的落实,做好职工群众的安定工作。2、领导干部要积极采取领导职责到位、责任承包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信息联络到位、关心帮助到位、排查落实到位的“六个到位”措施,确保各项稳定工作任务落实到位。3、在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中,每个领导干部要汇报和检查自己做好稳定工作的情况。把做好稳定工作和其承包单位(部门)是否稳定平安的基本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4、为保持稳定工作联席会的严肃性、实效性,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所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按时完成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按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上报公司党委和管理局党委。第七条 附则1、本制度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2、本制度自2005年 月 日起施行。

第6篇 公司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公司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总则

针对当前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趋势,为切实维护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原稳定工作联席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原则

1、“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预防”的原则,公司领导和机关科室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依法办事、按章处理”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制度办事,把稳定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

4、“做好一人一事思想工作”的原则,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解决好思想问题。

5、“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搞好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做好稳定工作的整体合力。

第三条 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中央、山东省和管理局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

2、了解、掌握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究社会稳定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有关单位部门防范和处理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明确分工、措施、责任和追究机制。

4、总结交流稳定工作成功经验,推动工作的有效开展。

5、通报各单位各部门做稳定工作的基本情况,研究通过有关奖罚措施。

第四条 会议组织和时间

1、稳定工作联席会由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科室长、三科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

2、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上级下达稳定工作任务后,2个小时之内召开稳定工作联席会。在特殊时期,每周召开1次稳定工作联席会。

3、党委办公室将开会时间、地点、议程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遇紧急会议时,可采取电话通知、口头通知等方式。

第五条会议程序

1、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参加上级会议的领导成员,负责传达上级会议精神。

2、通报稳定工作态势。由公司有关领导通报近期全油田稳定工作的基本形势和环境,分析公司稳定工作的状况;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本单位本部门稳定工作基本情况;列出重点对象,分析具体问题,共同讨论稳定工作具体事宜等。

3、研究制订措施。根据稳定工作的实际,与会人员共同研究、讨论、制订做好稳定工作的具体措施、相关制度、考核办法等,并形成会议决定。

4、部署工作要求。由公司主要领导对近期稳定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5、会议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条 会议要求

1、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按照《稳定工作预防预警机制》和承包单位的划分,深入基层和群众,带头抓好稳定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的落实,做好职工群众的安定工作。

2、领导干部要积极采取领导职责到位、责任承包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信息联络到位、关心帮助到位、排查落实到位的“六个到位”措施,确保各项稳定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在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中,每个领导干部要汇报和检查自己做好稳定工作的情况。把做好稳定工作和其承包单位(部门)是否稳定平安的基本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4、为保持稳定工作联席会的严肃性、实效性,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所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按时完成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按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上报公司党委和管理局党委。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05年 月 日起施行。

第7篇 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总则

针对当前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_不断增多的趋势,为切实维护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原稳定工作联席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原则

1、“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预防”的原则,公司领导和机关科室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依法办事、按章处理”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制度办事,把稳定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

4、“做好一人一事思想工作”的原则,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解决好思想问题。

5、“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搞好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做好稳定工作的整体合力。

第三条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中央、山东省和管理局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

2、了解、掌握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_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究社会稳定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及_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有关单位部门防范和处理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_,明确分工、措施、责任和追究机制。

4、总结交流稳定工作成功经验,推动工作的有效开展。

5、通报各单位各部门做稳定工作的基本情况,研究通过有关奖罚措施。

第四条会议组织和时间

1、稳定工作联席会由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科室长、三科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

2、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上级下达稳定工作任务后,2个小时之内召开稳定工作联席会。在特殊时期,每周召开1次稳定工作联席会。

3、党委办公室将开会时间、地点、议程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遇紧急会议时,可采取电话通知、口头通知等方式。

第五条会议程序

1、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参加上级会议的领导成员,负责传达上级会议精神。

2、通报稳定工作态势。由公司有关领导通报近期全油田稳定工作的基本形势和环境,分析公司稳定工作的状况;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本单位本部门稳定工作基本情况;列出重点对象,分析具体问题,共同讨论稳定工作具体事宜等。

3、研究制订措施。根据稳定工作的实际,与会人员共同研究、讨论、制订做好稳定工作的具体措施、相关制度、考核办法等,并形成会议决定。

4、部署工作要求。由公司主要领导对近期稳定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5、会议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条会议要求

1、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按照《稳定工作预防预警机制》和承包单位的划分,深入基层和群众,带头抓好稳定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的落实,做好职工群众的安定工作。

2、领导干部要积极采取领导职责到位、责任承包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信息联络到位、关心帮助到位、排查落实到位的“六个到位”措施,确保各项稳定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在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中,每个领导干部要汇报和检查自己做好稳定工作的情况。把做好稳定工作和其承包单位(部门)是否稳定平安的基本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4、为保持稳定工作联席会的严肃性、实效性,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所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按时完成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按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上报公司党委和管理局党委。

第七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8篇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颁布单位】国务院

【发 文 号】国函〔2007〕86号

【颁布日期】2007-09-14

【实施日期】2007-09-14

【标 题】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正 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监察部:

你部《关于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监呈字〔2007〕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监察部牵头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也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刑事犯罪和瞒报、逃匿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经国务院同意,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掌握全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协调解决责任追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面决策部署的措施,向国务院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组织对各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决定和建议;承办国务院交办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监察部、公安部、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和高法院、高检院组成,监察部为牵头单位。由监察部一位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陈昌智 监察部副部长

成 员: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郝赤勇 司法部副部长

王德学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张 军 高法院副院长

王振川 高检院副检察长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监察部,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司局一位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由监察部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委派相关人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同时抄报国务院。联席会议难以解决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中的重大问题,经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后报国务院。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通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研究分析责任追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调具体事项。重要事项提请联席会议研究处理。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涉及本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处理责任追究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第9篇 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国办函〔2022〕84号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报送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发改财金〔2022〕1918号)收悉。

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10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 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有序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以下简称降杠杆)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在国务院领导下,联席会议履行以下职责:

(一)研究拟定《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22〕54号)相关配套文件。

(二)组织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试点。

(三)研究确定降杠杆的具体政策,组织协调实施降杠杆相关支持政策和监管政策。

(四)跟踪分析研究非金融企业债务问题并提出建议。

(五)开展降杠杆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降杠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组织建立健全约束机制,推动依法惩处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失信行为,确保降杠杆不偏离市场化、法治化轨道。

(七)负责就降杠杆问题与地方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引导地方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环境,指导地方做好相关支持和协调工作。

(八)建立降杠杆信息收集和报送机制,组织对降杠杆政策的效果评估。

(九)组织协调降杠杆相关舆论引导工作,适时适度做好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工作。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降杠杆工作的进展情况,经国务院同意可适时调整联席会议的职责和工作重点。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法制办、证监会、保监会、高法院等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各一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派员参加;

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并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办公。

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国务院。

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国务院。

四、工作要求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工作任务。

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进展情况。

联席会议应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银行、实施机构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召 集 人: 发展改革委主任副召集人:连维良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范一飞人民银行副行长史耀斌财政部副部长王兆星银监会副主席成员:郭卫民新闻办副主任任贤良中央网信办副主任辛国斌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张义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广华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童道驰商务部部长助理沈 莹国资委总会计师孙瑞标税务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工商总局副局长袁曙 制办副主任姜 洋证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保监会副主席杜万华

第10篇 某公司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公司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总则

针对当前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趋势,为切实维护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原稳定工作联席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原则

1、“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预防”的原则,公司领导和机关科室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依法办事、按章处理”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制度办事,把稳定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

4、“做好一人一事思想工作”的原则,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解决好思想问题。

5、“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搞好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做好稳定工作的整体合力。

第三条 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中央、山东省和管理局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

2、了解、掌握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究社会稳定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有关单位部门防范和处理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明确分工、措施、责任和追究机制。

4、总结交流稳定工作成功经验,推动工作的有效开展。

5、通报各单位各部门做稳定工作的基本情况,研究通过有关奖罚措施。

第四条 会议组织和时间

1、稳定工作联席会由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科室长、三科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

2、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上级下达稳定工作任务后,2个小时之内召开稳定工作联席会。在特殊时期,每周召开1次稳定工作联席会。

3、党委办公室将开会时间、地点、议程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遇紧急会议时,可采取电话通知、口头通知等方式。

第五条 会议程序

1、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参加上级会议的领导成员,负责传达上级会议精神。

2、通报稳定工作态势。由公司有关领导通报近期全油田稳定工作的基本形势和环境,分析公司稳定工作的状况;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本单位本部门稳定工作基本情况;列出重点对象,分析具体问题,共同讨论稳定工作具体事宜等。

3、研究制订措施。根据稳定工作的实际,与会人员共同研究、讨论、制订做好稳定工作的具体措施、相关制度、考核办法等,并形成会议决定。

4、部署工作要求。由公司主要领导对近期稳定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5、会议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条 会议要求

1、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按照《稳定工作预防预警机制》和承包单位的划分,深入基层和群众,带头抓好稳定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的落实,做好职工群众的安定工作。

2、领导干部要积极采取领导职责到位、责任承包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信息联络到位、关心帮助到位、排查落实到位的“六个到位”措施,确保各项稳定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在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中,每个领导干部要汇报和检查自己做好稳定工作的情况。把做好稳定工作和其承包单位(部门)是否稳定平安的基本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4、为保持稳定工作联席会的严肃性、实效性,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所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按时完成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按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上报公司党委和管理局党委。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05年 月 日起施行。

第11篇 h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办函〔2022〕84号

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发改财金〔2022〕1918号)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有序推进降低企业杠杆率(以下简称降杠杆)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建立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国务院领导下,联席会议履行以下职责:

(一)研究拟定《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22〕54号)相关配套文件。

(二)组织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试点。

(三)研究确定降杠杆的具体政策,组织协调实施降杠杆相关支持政策和监管政策。

(四)跟踪分析研究非金融企业债务问题并提出建议。

(五)开展降杠杆重大问题专题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降杠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组织建立健全约束机制,推动依法惩处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失信行为,确保降杠杆不偏离市场化、法治化轨道。

(七)负责就降杠杆问题与地方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引导地方营造良好的区域金融环境,指导地方做好相关支持和协调工作。

(八)建立降杠杆信息收集和报送机制,组织对降杠杆政策的效果评估。

(九)组织协调降杠杆相关舆论引导工作,适时适度做好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工作。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降杠杆工作的进展情况,经国务院同意可适时调整联席会议的职责和工作重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法制办、证监会、保监会、高法院等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各一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派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并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办公。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国务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国务院。

四、工作要求

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进展情况。

联席会议应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银行、实施机构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

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徐绍史 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连维良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范一飞 人民银行副行长

史耀斌 财政部副部长

王兆星 银监会副主席

成 员:郭卫民 新闻办副主任

任贤良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

辛国斌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张义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王广华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童道驰 商务部部长助理

沈 莹 国资委总会计师

孙瑞标 税务总局副局长

刘玉亭 工商总局副局长

袁曙宏 法制办副主任

姜 洋 证监会副主席

陈文辉 保监会副主席

杜万华 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第12篇 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协调各部门相关工作,促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为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议事机构。

第三条 联席会议由市纠风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单位参加。市纠风办主任、市教育局局长和上述单位的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市教育局为具体承办单位。市纠风办主任为联席会议召集人。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上级政府纠风办以及各有关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指示和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部署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二)听取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有关问题;

(三)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四)组织召开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有关会议。

第五条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市纠风办职能科室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派一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第六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市委、市政府、上级政府纠风办以及有关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要求,起草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

(二)收集和掌握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总结交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经验做法,编发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信息,协调新闻单位对教育收费的~监督;

(三)向联席会议报告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

(四)研究分析教育收费存在的典型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组织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情况的调研和检查;

(六)处理有关反映教育乱收费的人民来信来访。

第七条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发挥本部门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的作用。

(一)市教育局

1、根据市委、市政府、上级政府纠风办以及有关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实际,提出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年度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2、与物价局、财政局共同制定、完善学校收费政策和标准;

3、做好教育系统治理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发动、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

4、切实纠正学校的各种违规收费,负责查处源于教育内部的各种乱收费,指导并监督教育系统内部对违规收费的责任追究;

5、配合市有关部门查处通过学校搭车向学生收费、向学校摊派和截留、挪用学杂费的行为;

6、与市物价局配合,在全市中、小学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在中小学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市”活动。

(二)市监察局、市纠风办

1、根据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联席会议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

2、制定本市对教育乱收费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办法,并指导、监督该办法的执行;

3、督查“一费制”执行情况;

4、负责对群众反映通过学校搭车向学生收费、向学校摊派和截留、挪用学杂费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教育乱收费的涉案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及其他人员按照《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市财政局

1、与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共同制定、完善学校收费政策和标准,与市物价局共同制定、完善其他各类教育收费政策和标准;

2、建立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

3、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指导并督促各镇财政部门加强教育经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4、受理关于教育乱收费的举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查处,并及时将查处情况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

(四)市物价局

1、会同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共同制定、完善学校收费政策和标准,与财政局共同制定、完善其他各类教育收费政策和标准;

2、受理群众关于教育乱收费的举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查处。并及时将查处情况向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

3、会同市教育局,在全面实施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同时,认真检查全市中小学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情况,负责并指导对“达标”学校的验收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市”活动。

(五)市审计局

1、负责全市教育经费审计工作;

2、组织、指导教育局内设审计机构开展教育经费审计工作。

3、审计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或需要实施责任追究的,及时向市纠风办通报。

第八条 联席会议的基本工程程序: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后提出,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确定。

(三)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有关文件、事项,承办单位应根据需要,会前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四)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意见和决定,根据需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需要下发文件的,由成员单位联合下发。

第九条 本制度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亚华公司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亚华股份公司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总则

针对当前稳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和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的趋势,为切实维护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原稳定工作联席会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原则

1、“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预防”的原则,公司领导和机关科室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依法办事、按章处理”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制度办事,把稳定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

4、“做好一人一事思想工作”的原则,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解决好思想问题。

5、“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搞好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做好稳定工作的整体合力。

第三条 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中央、山东省和管理局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

2、了解、掌握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究社会稳定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

3、组织有关单位部门防范和处理稳定工作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明确分工、措施、责任和追究机制。

4、总结交流稳定工作成功经验,推动工作的有效开展。

5、通报各单位各部门做稳定工作的基本情况,研究通过有关奖罚措施。

第四条 会议组织和时间

1、稳定工作联席会由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科室长、三科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

2、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上级下达稳定工作任务后,2个小时之内召开稳定工作联席会。在特殊时期,每周召开1次稳定工作联席会。

3、党委办公室将开会时间、地点、议程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遇紧急会议时,可采取电话通知、口头通知等方式。

第五条会议程序

1、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参加上级会议的领导成员,负责传达上级会议精神。

2、通报稳定工作态势。由公司有关领导通报近期全油田稳定工作的基本形势和环境,分析公司稳定工作的状况;公司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本单位本部门稳定工作基本情况;列出重点对象,分析具体问题,共同讨论稳定工作具体事宜等。

3、研究制订措施。根据稳定工作的实际,与会人员共同研究、讨论、制订做好稳定工作的具体措施、相关制度、考核办法等,并形成会议决定。

4、部署工作要求。由公司主要领导对近期稳定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

5、会议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六条 会议要求

1、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观念,按照《稳定工作预防预警机制》和承包单位的划分,深入基层和群众,带头抓好稳定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的落实,做好职工群众的安定工作。

2、领导干部要积极采取领导职责到位、责任承包到位、宣传教育到位、信息联络到位、关心帮助到位、排查落实到位的“六个到位”措施,确保各项稳定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3、在民主生活会上和年终述职中,每个领导干部要汇报和检查自己做好稳定工作的情况。把做好稳定工作和其承包单位(部门)是否稳定平安的基本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4、为保持稳定工作联席会的严肃性、实效性,由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所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会议结束后,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按时完成会议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按时将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党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上报公司党委和管理局党委。

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__年__月__日起施行。

第14篇 安全社区创建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安全社区创建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力度,及时跟踪、协调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及实施进度,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安全社区建设全面推进,特制定本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社区创建领导小组会议。分析街道安全形势,汇报安全社区进展程度,督促各个项目的落实,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2、各安全促进项目组每月应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本组安全社区推进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商议处理安全社区创建宣传发动、教育培训、项目推进中发生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讨论提出改进意见,并确定阶段性工作计划。

3、各社区居委会结合楼(组)长例会及不定期的居民议事会议召开安全社区民情议事会。通过民情议事会收集广大居民反映的,关于安全社区创建中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

第15篇 北坡中学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高级中学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_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学生体质,促进我校体育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经学校行政研究,决定建立__高中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成员

校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副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科研处、总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制度的日常事务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体育卫生工作联席会议要根据_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及有关政策精神,按照“加强领导、协调力量、落实政策、研究发展、督促落实”的要求,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向校长负责。

1、统筹协调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定发展规划,推进体育卫生工作,增强学生体质。

2、研究解决学生体育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促进全校体育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3、协调各方面力量,组织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学生体育卫生工作。

4、研究解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中其它重大问题。

三、联席会议主要议题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根据需要可临时召集。

1、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领导的指示精神。

2、听取成员单位开展体育卫生工作情况汇报。

3、研究、协调解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

4、督促、检查、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部门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努力推进我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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