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中心的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责任分工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范围和任务。
2. 服务标准制度:设定服务质量标准,包括日常维护、投诉处理、应急响应等方面。
3. 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保证收支透明,合理使用物业费用。
4.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规程,包括消防、治安、环保等方面,保障小区安全。
5. 维修保养制度:规定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6. 沟通协调制度:建立与业主、租户的有效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各类问题。
这些制度的内容应详细而具体,例如责任分工制度应包含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图和职责描述;服务标准制度需明确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态度等标准;财务管理制度需规定账目记录、审计方式等;安全管理制度应涵盖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维修保养制度需列出设备清单和保养周期;沟通协调制度则要设定定期的业主大会、公开信息平台等。
执行这些制度时,物业管理中心应确保:
- 制度的更新与修订:随着物业管理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制度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 - 监督与评估:设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 反馈与改进:鼓励业主、租户提供反馈,根据反馈持续改进服务。
物业管理中心的工作制度对于小区的正常运作至关重要。它能够:
1. 提高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流程规范,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冲突。
2. 保障权益:服务标准和财务管理制度,保障业主和租户的权益,增强信任感。
3. 防范风险:安全管理制度有助于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保障小区安全。
4. 维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能延长设施寿命,减少因设备故障带来的不便。
5. 促进和谐: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能及时解决问题,促进社区和谐。
物业管理中心的工作制度是其运营的基础,是提供优质服务和维护良好生活环境的关键。
第1篇 学校物业管理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院)物业管理中心安全工作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特制订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严格执行学校及总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 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职工上岗(转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 中心全体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四、 要害部位严禁闲人进入,其电器、设备、照明等均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测、校验,禁止设备病态工作。
五、 高空作业时严格执行双人操作制度,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 严格危险有毒物品的管理,实行双人双锁的管理办法,严禁擅自存放、领用,以确保安全。
七、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八、 严格监控保密制度,监控人员在屏幕上看到的情况不得擅自外传,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上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监控重地,有关人员需观看(或调看)监控录像,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第2篇 某物业管理中心人员培训工作流程
物业管理中心人员培训工作流程
1、目的
通过培训,确保人员的能力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2、范围
本手册规定了上岗培训和中心三级在职培训的流程,适用于中心对培训的管理。
3、职责
3.1中心综合管理部每年年底组织培训需求调查,并将员工培训需求进行汇总后,会同其他职能部门编制中心安管、工程、保洁、客服人员三级培训年度计划,年度培训计划由中心经理审批后报公司批准。
3.2上岗培训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确保上岗人员均为合格人员。
3.3三级培训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各职能部门安排授课。
3.4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上岗培训档案的建立和归口管理。
3.5管理处负责三级培训档案的建立和归口管理。
4、培训实施和效果验证
4.1上岗培训
4.1.1新入职或转岗的安管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安管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1.2新入职或转岗的客服、保洁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综管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1.3新入职或转岗的工程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工程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1.4新入职或转岗的品质、培训管理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1.5培训内容
a)与本岗位有关的管理要求(程序文件、本部门工作手册等);
b)本岗位工作标准要求;
c)岗位工作/服务规范与作业规程;
d)所用设备、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e)应执行的文件和记录的要求;
f)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
4.1.6经过培训后,均需进行上岗考核,由各职能部门安排进行考核,综合管理部将进行检查,由综管部统一调配予以上岗。
4.2三级培训
4.2.1培训需求调研
4.2.1.1中心综合管理部每年第四季度在中心内部组织开展培训需求调查,下发培训需求调查表,对中心每一名需进行三级培训的员工进行培训需求调研。
4.2.1.2各管理处对本管理处员工培训需求进行汇总后,上报至综合管理部,中心综合管理部按照安管、客服、保洁、工程工种进行分类。
4.2.1.3中心综合管理部将经过分类的培训需求调研汇总表交分别交给安管部、工程部负责人,由各职能部门根据调研情况分别编制中心安管、客服、保洁、工程人员三级培训年度计划,制定完成,交综合管理部校核后报中心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批准。
4.2.2经公司批准的年度培训计划,由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4.2.3综管部负责人负责安排中心客服、保洁员工的授课工作;安管部负责人负责安排中心安管员工的授课工作;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安排中心安管员工的授课工作;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安排中心员工公共课(中心各岗位员工均需上的课程)的授课工作。
4.2.4每月根据培训内容,由各职能部门出试卷进行考核,验证培训的效果。
4.2.5每月二十日前,综合管理部与其他各职能部门协商确定本月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下发给各职能部门和管理处,要求各职能部门做好授课准备工作,要求各管理处安排接受培训的人员及时参加。
4.2.6接受培训工作将与员工的工作绩效相挂钩,无故不参加培训,每次将给予1分的绩效扣分。因工作等原因不能及时参加培训的人员需向管理处负责人事先请假,并报中心综合管理部备案。
4.2.7在培训时每位参加培训的员工以管理处为单位分别签到,在培训结束后,由授课人收集培训签到表并填写培训实施记录表,交中心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对参加人员情况进行统计后,将培训实施记录和培训签到表下发给每个管理处进行登记。
4.2.8中心各管理处负责三级培训档案的建立和归口管理,各管理处每月根据品质培训部下发的本管理处员工的培训签到表做好三级培训档案的编制工作。
4.2.9对因工作等原因未参加中心统一组织的培训工作的员工,将由各管理处根据培训教材完成员工的培训工作,可采用由参加培训的领班等人员给予培训的方式开展培训工作。中心综合管理部将予以检查。
4.3转岗培训
4.3.1转岗的安管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安管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3.2转岗的客服、保洁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综管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3.3转岗的工程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工程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3.4转岗的品质、培训管理人员在上岗14天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统一安排进行为期8小时的统一上岗培训。
4.3.5培训内容
g)与本岗位有关的管理要求(程序文件、本部门工作手册等);
h)本岗位工作标准要求;
i)岗位工作/服务规范与作业规程;
j)所用设备、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k)应执行的文件和记录的要求;
l)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
4.3.6经过培训后,均需进行上岗考核,由各职能部门安排进行考核,综合管理部将进行检查,考核合格将由中心经理签发上岗培训合格证,由综管部统一调配予以上岗。
4.4返训
4.4.1对连续三次考核绩效扣分较多的人员进行返训。返训由中心各职能部门对口负责,执行新员工入职培训程序。
4.4.2如返训不合格,由综管部统一负责协调办理辞退手续。
5培训方式及培训记录
5.1培训方式:
a)讲座:针对实际需求组织集中授课;
b)岗位练兵(操练):干什么、学什么、练什么
c)示范:现场演示,面对面、手把手传授
d)师傅带徒弟
e)外部培训或代培:
5.2培训可采用培训记录表、培训签到表、会议记录、日讲评记录、合格证书等适宜的方式记录
5.2.1管理处根据培训签到表,应填写《培训记录表》、《个人培训档案》记录培训人员、内容、时间、地点、考核成绩等信息,归档保存。培训记录可作为员工绩效评价、奖罚的依据。
> 5.2.2职能部门、各管理处需要增加的计划外培训,应填写《培训申请表》,经中心经理批准后,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6培训的考核评价
6培训的考核评价
6.1对接受培训的员工的评价可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观察、面谈、问卷、绩效评估等适宜的方式进行。
6.2每月对中心组织开展的培训课程应选择一堂课程进行评价,由中心综合管理部下发、收集、汇总《培训效果评估表》,并进行分析评价。对管理处每月开展的培训,管理处也需选择一堂课程下发、收集、汇总《培训效果评估表》,并进行分析评价。
6.3综合管理部、各管理处应根据对员工培训效果的评价结果,识别是否需要进一步的培训。根据对学员对培训课程的效果评价,确定是否需要改进培训方法,以获得更好的效果。
6.4培训效果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时,综合管理部应组织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相关质量记录
1.《培训申请单》zc-04/b03
2.《岗位培训计划》zc-04/b04
3.《培训记录表》zc-04/b05
4.《会议/培训签到表》zc-04/b07
5.《员工培训档案》zc-04/b09
6.《会议记录》zc-04/b10
第3篇 学校(学院)物业管理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院)物业管理中心安全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特制订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严格执行学校及总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加强职工安全教育,职工上岗(转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三、中心全体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四、要害部位严禁闲人进入,其电器、设备、照明等均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测、校验,禁止设备病态工作。
五、高空作业时严格执行双人操作制度,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危险有毒物品的管理,实行双人双锁的管理办法,严禁擅自存放、领用,以确保安全。
七、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八、严格监控保密制度,监控人员在屏幕上看到的情况不得擅自外传,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上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监控重地,有关人员需观看(或调看)监控录像,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第4篇 大厦物业管理中心行文管理工作流程
物业管理中心行文管理工作流程
1、目的
对中心行文做出规定。
2、范围
本手册规定中心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发放收集管理流程。
3、职责
3.1中心经理批准中心行文。
3.2综合管理部负责中心行文的拟定、发放、归集
3.3各职能部门、各管理处拟定与职责相关的行文,报中心经理批准。
4、行文管理
4.1常用公文种类
4.1.1决定
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个人,变更或撤消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4.1.2指示
用于对下级单位布置工作,阐明指导原则。
4.1.3通告
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各单位及员工应当遵守的或需要周知的事项。
4.1.4会议纪要
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及议定事项。
4.1.5通知
用于传达上级批示和要求下级办理或周知的事项;批转下级公文或转发上级以及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任免和聘用管理人员。
4.1.6通报
用于对人和事的表扬或批评;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4.1.7请示
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
4.1.8报告
用于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答复上级询问。
4.1.9批复
用于答复下级请示事项。
4.1.10总结
用于向上级做综合性的全面工作汇报。
4.1.11计划
用于对今后工作做出全面安排。
4.1.12签报
用于各部门向公司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4.1.13函
用于不相隶属关系单位或部门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4.1.14内部信息
用于向上级单位和公司内部披露公司重要事件、主要工作、经营管理情况、最新动态以及所涉行业的最新前沿理论和消息等,一般每月定期发布一次。
4.2行文关系和规则
4.2.1各管理处应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责范围确定行文关系,非紧急情况不得越级行文。
4.2.2各管理处不得直接向公司及以上单位行文,如确要行文,应由各管理处拟稿,经中心综合管理部审核,报中心经理批准后呈报。
4.2.3公文原则上不得直接呈报领导个人;各管理处不得以单位负责人个人名义向公司或公司领导呈报需公司审批的文件。
4.2.4所有公文原则上由中心综合管理部统一处理。
4.2.5凡需两个以上部门会签处理的公文,由主办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会签办理。
4.2.6向上级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呈报单位,如果需同时报告另一上级单位,可用抄报的形式。
4.3公文处理程序
4.3.1公文处理程序分为收文程序、发文程序、内部签报和文件传阅程序。收文程序包括签收、录入(登记)、分办、催办、反馈、归档等;发文程序包括拟稿、审稿、会签、核稿、签发、编号、打印、校对、登记、发送和存档等;内部签报程序包括拟文、审核、批转、附议、批阅、经办、归档等;文件传阅程序包括拟文、审核、流转、批办、归档等。
4.3.2中心综合管理部收到外单位或各管理处送来的文件,在《收(发)文登记簿》中及时记录,同时填写《文件会签单》,对其来源、去向、时间、编号、内容和处理情况等进行登记。公司来文由中心经理或综合管理部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转发,一般属于公司规章制度、品质管理及明确须下发的文件,则下发各管理处并由管理处存档,其它文件不再正式下文转发,而是通过例会向各管理处传达。
4.3.3根据办理事项的需要,由经办人员撰稿、文员按规定格式排版、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公文内容、格式等进行核稿,由中心领导审核签发。
4.3.4核稿重点为:是否需要行文,是否与有关部门、单位协商、会签,文字表述、文种使用、公文格式等是否符合公文管理办法。核稿过程中,如属一般性问题,核稿人可直接修改;如改动较大,可附上意见,退相关部门或管理处修改。
4.3.5综合管理部按发送范围分发,在《收(发)文登记簿》中及时记录;对以易发系统、传真方式发送的文件,必须要求收文单位予以确认。
4.3.6对下发的重要公文,主办部门要及时了解和反馈执行情况。
4.3.7公文办理完毕后,具体承办人应根据文书立卷要求,整理公文原稿及有关资料交中心综合管理部分类存档,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保存应存档的的公文。
4.3.8对于没有存档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后可销毁。
5、相关质量记录
1.《文件会签单》 zc-01/b04
2.《收(发)文登记簿》gg-jr-02/b06
第5篇 物业管理中心内部审核工作流程
物业管理中心内部审核工作流程
1目的
验证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管理和服务实现的策划,是否符合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是否得到有效的保持、实施和改进。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覆盖的__管理中心管理区域。
3职责
3.1中心经理批准中心《年度内审计划》和《内审实施计划》,批准《内审报告》,并担任内审组长。
3.2综合管理部负责人负责内审工作,负责选定内审员,协调内审活动的开展;负责编写《年度内审计划》和《内审报告》;实施《内审实施计划》,组织编写《内审检查表》,编写《内审报告》,组织跟踪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的验证。
3.3受审核管理处负责配合内审活动,负责实施纠正或纠正/预防措施。
4程序
4.1年度内审计划
4.1.1内审每年进行二次。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根据拟审核的活动、区域的状况和重要程度及以往审核的结果,策划、编制《年度内审计划》,于每年年初报中心经理批准。出现以下情况时由中心经理及时组织内审:
a.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
b.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业主对某一服务环节连续投诉;
c.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的变更;
d.在接受业主、认证方审核、公司内审之前;
e.中心经理认为有必要时。
4.1.2《年度内审计划》内容
a.审核目的、范围、依据、频次和方法;
b.受审部门和审核时间。
4.1.3根据需要,可审核质量体系覆盖的全部要求和管理处,也可以专门针对某几项要求对管理处进行重点审核,但当年内审必须覆盖所有管理处。
4.2内审前准备
4.2.1内审组
a.审核时,内审员必须与受审部门无直接的责任关系;
b.内审员必须经过内审员培训合格、中心经理指定;
c.内审组长由中心经理担任。
4.2.2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策划、编制本次《内审实施计划》,交中心经理批准。计划的编制要具有严肃性和灵活性,应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及以往审核的结果。
4.2.3《内审实施计划》内容
a.审核目的、范围、方法和依据;
b.内审组成员;
c.内审日期、日程;
d.受审部门及审核要点;
e.内审报告分发范围、日期。
4.2.4内审组应提前三天将《内审实施计划》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审核部门,受审核部门接到计划后应安排配合人员,并做好准备工作。如对审核项目和日期有异议,需在内审前一天通知内审组,经协商另行安排。
4.2.5在了解受审核部门的具体情况后,品质培训部根据《内审实施计划》组织内审员编写《内审检查表》。《内审检查表》要详细列出审核要点、项目、依据、方法,确保无遗漏和审核能顺利进行。
4.3内审实施
4.3.1首次会议
a.参会人员:内审组成员及各受审管理处主任、陪同人员;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主持会议;与会者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并由综合管理部保留会议记录;
b.会议内容: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介绍审核目的、范围、依据、方式、组员和审核日程,并与被审核部门确定陪同人员。
c.内审组长讲话。
4.3.2现场审核
a.内审员依据内审分工、《内审检查表》对被审核部门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现场审核;
b.当现场审查发现问题时,内审员应进一步调查清楚,对存在问题的客观性进行研究,力求公正,并将不合格事实记录于《内审检查表》中;
c.内审员在审核完成后,对受审核管理处负责人作一次口头报告,将孤立、偶然、轻微的不合格提出纠正要求;对需进行原因分析的不合格提出相应的建议。
4.3.3内审报告
4.3.3.1现场审核后,相关内审小组召开内审小组会议,综合分析、评审检查结果,依据标准、体系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要时还要依据与业主签定的合同要求,确认不合格项:对于孤立、偶然、轻微的能够立即整改的不合格,要求责任部门予以纠正;对于需进行原因分析的不合格填发《不合格报告》,由责任管理处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经内审员确认后实施,内审员负责对实施结果跟踪验证、记录。
4.3.3.2不合格的分级
a.严重不合格:在业主中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或服务提供过程中连续多次发生的不合格;在采购服务或采购物资中,已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引发安全事故、引起业主重大投诉的采购服务或采购物资;质量管理体系的系统失效或区域失效;
b.一般不合格:在业主中不会引起很大争议的需进行原因分析的不合格;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偶然、一般性需进行原因分析的不合格;在采购服务或采购物资中,偶然、一般性需进行原因分析的不合格;质量管理体系偶然、一般性需进行原因分析的不合格;
c.采取纠正的不合格:个别、偶然、孤立、轻微,且易于纠正和无须原因分析的不合格(通常由发现人通知责任人立即整改纠正即可)。
4.3.3.3内审组依据《不合格报告》在《不合格项分布表》中记录不合格项分布情况。
4.3.3.4现场审核后一周内,品质培训部完成《内审报告》,交中心经理批准。内审报告内容:
a.审核目的、范围、方法和依据;
b.内审组成员、被审核部门;
c.内审计划实施情况总结;
d.不合格项数量、分布情况、严重程度;
e.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f.对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符合性结论及今后应改进的地方。
4.3.4末次会议
a.参会人员:内审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主持会议;与会者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并由综合管理部保留会议记录;
b.会议内容:综合管理部负责人重申审核目的,宣读《不合格报告》和审核结论,根据《改进控制程序》提出完成纠正/预防措施的要求及日期;中心经理讲话;
c.综合管理部发放、保存《不合格报告》。
4.3.5责任管理处实施纠正/预防措施,中心经理指定内审员对实施结果进行验证
相关质量记录
1.《年度内审计划》zc-20/b01
2.《内审实施计划》zc-20/b02
3.《内审检查表》zc-20/b03
4.《不合格报告》zc-20/b04
5.《不合格项分布表》zc-20/b05
6.《内审报告》zc-20/b06
第6篇 大厦物业管理中心工作检查流程
物业管理中心工作检查流程
1目的
通过对管理处工作的督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2范围
本手册规定了中心对各管理处的工作检查。
3职责
3.1中心经理每月组织中心职能部门对管理处进行检查。
3.2中心经理安排职能部门对中心进行夜查。
3.3中心职能部门不定期对各管理处进行检查。
4中心检查流程
4.1中心月检
4.1.1中心综合管理部于年初拟定中心月检计划报中心经理批准后实施。
4.1.2原则上对__大厦、__商城、公共区域等管理面积较大的管理处每月进行一次中心月检。
4.1.3按照中心月检计划进行中心月检,如遇特殊情况,检查时间可顺延。
4.1.4由中心经理确定每月的检查时间,组织各职能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并通知各受检管理处做好检查配合准备工作。
4.1.5中心检查小组到各管理处,各管理处做好检查的配合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依据公司项目管理、检查考评表和年度品质考核指标等对管理处工作进行对口检查,并将检查到的问题记录于《工作检查记录表 》。
4.1.6检查后,各职能部门将检查结果汇总到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进行汇总整理后,由中心经理审核后下发各管理处。
4.1.7各管理处根据检查情况,对查出的问题拟定出整改计划,并上报中心综合管理部,限期进行整改,综合管理部和对口职能部门将在下次月检中重点检查整改情况。
4.1.8中心也可定期以中心内审方式开展中心月检工作。
4.2中心夜检
4.2.1每月由中心经理安排至少进行一次中心夜检活动,对中心下属各管理处夜间工作进行检查。
4.2.2检查人可由中心经理、经理助理、中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指定人员组成。
4.2.3在检查前知道将进行检查的人员不得通报接受检查的管理处;在管理处接受检查后,接受检查人员不得将检查信息向其他中心管理处通报,如发现有通报现象,将严肃处理。
4.2.4检查人对管理处夜班岗位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按照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履行了其职责。
4.2.5对夜间检查发现的问题,由综合管理部进行汇总下发,各管理处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整改方案。
4.3中心职能部门检查
4.3.1中心职能部门需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管理处进行工作检查,对相关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提升管理处服务管理质量,记录填写于《服务质量检查考评表》。
相关质量记录
1.《工作检查记录表》gg-jr-02/b04
2.《夜间工作检查表》gg-jr-02/b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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