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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工作制度汇编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税务工作制度

有哪些

税务工作制度

税务工作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税务登记、申报、缴纳、稽查等多个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税务登记制度:确保企业合法经营,及时向税务机关登记基本信息。

2. 税务申报制度:规定企业在固定周期内如实申报税收情况。

3. 税款缴纳制度:明确税款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方式。

4. 税务稽查制度:税务机关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5. 纳税信用评价制度:评估企业的纳税行为,影响其在税务领域的信誉。

内容是什么

税务工作制度的内容不仅涉及法规条文,还包括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执行标准。例如,税务登记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申报表的填写指南、税款的预缴和清算规则,以及应对税务稽查的准备措施。此外,纳税信用评价制度会根据企业的纳税记录、遵从程度等指标进行评分,影响企业的贷款、招标等商业活动。

规范

遵守税务工作制度是企业的法律责任,规范的税务管理有助于降低风险,提高效率。企业应建立内部税务管理制度,确保税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企业应定期培训员工,提升税务知识水平,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正确理解和执行相关制度。

重要性

税务工作制度的严格执行对企业至关重要。一方面,合规纳税可以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避免因疏忽或误解导致的税务纠纷,减少潜在的经济损失。此外,良好的税务管理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效能,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税务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a区国家税务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__市__区国家税务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__市__区国家税务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区局督办检查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督办检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检查的责任部门

区局办公室是负责机关督办检查的具体工作部门,并承办或协办上级交办的督办检查事项。

二、督办检查的工作内容

(一)上级及区局税收工作的部署、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要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三)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的事项;

(四)人大、政协有关税收工作的议提案;

(五)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

(六)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

(七)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需回复事项;

(八)批评、建议类事项;

(九)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三、督办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负责。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承办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领导指示组织完成被督查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事项立项都要报请督查事项的分管领导批示;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承办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二)部门协助。由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领导分别抓政务和党务的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在服务督查工作中办公室起参谋助手、协调信息反馈的作用,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综合、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交由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办理。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各自负责办理,并由主办部门负责协调综合。

(三)讲求实效。督办检查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四)注重时限。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20天内办结。

3、对人大、政协议提案的承办,没有规定反馈时限的应从收到议提案之日起2个月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办公室,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人;不能按期办结的可适当延期,但延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个半月。

4、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5、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五)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六)定期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必须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考核制度,区局办公室将按月向局长办公会通报办理情况,按季定期对各单位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

(七)注意保密。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四、督办检查的办理程序

(一)责任分解。办公室根据区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督办事项,按职责范围分解任务,承办部门办理落实。

(二)督查督办。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办公室将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

(三)协调落实。对分解的承办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要协调的,一般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协调,重要事项报请承办单位分管局长协调。

(四)反馈回复。承办部门对督查事项办理结果必须按时限要求,实事求是回复。办公室根据落实情况,汇总向局领导报告。

(五)立卷归档。督办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附件:__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附件:

__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_督字( )号

(存根)

:

经 决定,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 年月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 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 月日

__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_督字( )

:

经 决定, 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 年月 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回执

办公室:

我单位承办的 工作,已于 年

月 日按要求完成。

特此回执。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第2篇 z税务局工会工作制度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局工会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在税收工作中的积极性,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工作管理的对象为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干部、职工及临时工。

第三条工会在本局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的产生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本局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工会主席由全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选举,经本局党组研究审定,报市国税局系统工会批准产生。根据本局工会委员会工作需要设兼职工会主席1名,兼职财务工作委员1名,兼职组织宣传委员1名。其基本工作准则和要求如下:

一、重大问题由委员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

二、坚持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开展工作;

三、坚持正常思想教育同群众自我教育相结合;

四、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第五条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任职资格

一、工会主席、委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税务工作5年以上;

二、具有从事群众工作的经历及税收工作的经验;

三、熟悉《工会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婚姻法》《劳动保护法》以及工会工作知识;

四、具有较高的群众威信,热爱工会工作;

五、代表和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权益,勇于为干部职工群众说话办事。

第三章工会工作的管理和职责

第六条工会在本局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管理由工会主席负责。

第七条工会委员会每年元月15日前,必须对本年度工作进行安排,并书面报本局党支部和市国税局系统工会。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必须将半年总结和年终总结书面上报本局党支部和市国税局系统工会。

第八条工会主席、工会委员职责

一、工会主席职责

(一)负责本局工会全面工作;

(二)负责干部、职工的劳动争议及调解,处理群众来信,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起草工会文件,上报工会有关文字材料,管好工会文档负责有关会议的召集组织工作;

(四)组织干部、职工在税收工作中开展劳动竞赛、爱岗敬业、建功立业等活动;

(五)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生活、工作情况,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做好定期走防、慰问和困难补助工作,做好“六必访”和离退休干部慰问工作;

(六)组织安排各种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干部、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定期归集向党组汇报;

(七)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

(八)严格执行财务政策,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审查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二、工会财务工作委员职责(由本局财务人员兼任)

(一)坚持勤俭节约和保证需要和原则;

(二)积极组织收入,节约经费支出;

(三)及时收交、拨支工会经费,及时向市国税局系统工会交纳会费;

(四)妥善保管财务账表、凭证、档案、资料;

(五)主动向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会财务工作情况,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

(六)帮助会员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问题;

(七)注意了解和征求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协助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妇女保护的政策,同歧视、迫害妇女的错误行为作斗争;

(八)动员妇女在税收工作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三、工会组织宣传委员职责

(一)经常向会员进行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二)承办新会员入会手续,负责工会会员的档案管理,办理

会员组织关系;

(三)利用报纸、电台、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报道本局的各项活动;

(四)配合有关部门抓好业务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素质;

(五)按月组织、安排文体娱乐活动和比赛。

第九条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会员的权利

(一)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杂志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干部、职工关心的一切问题的讨论;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会人员;

(四)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 方面如实反映情况;

(五)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六)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组织的福利待遇。

二、工会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知识以及税收业务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税收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维护社会秩序和本局税务工作秩序,同危害国家、社会和集体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搞好团结协作;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十条全体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也可以和本局干部大会联合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关于本年度的工作总结;

二、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关于下年度的工作计划;

三、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关于本年度工作财务报告;

四、讨论和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五、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

六、罢免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

第十一条全体会员大会一般于每年12月30日前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每年7月10日前和12月30日前召开。

第五章日常活动的内容及形式

第十二条工会每年结合本局税收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各种活动。

一、组织开展义务劳动。根据本局和各级组织要求,结合每年“植树节”、“税收宣传月”、3月5日“学雷锋日”等,组织开展义务劳动。

二、适时组织搞好社会捐赠活动。根据需要积极开展向见义勇为基金会、社会福利基金会、南部山区扶贫、希望工程、职工下岗特困户开展献爱心活动。

三、按照工会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联欢会、体育娱乐比赛、卡拉ok演唱会、郊游等多种多样的活动。

四、每两年组织一次干部职工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状况档案,开展体育活动,关心干部、职工身体健康。

五、组织开展创建“五好家庭”、“贤内助”活动,为税收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每年组织一次干部、职工家属座谈会,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转呈对本局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七、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群众性竞赛活动,提高工作技能。结合本局半年、年终工作总结评选先进集体、优秀公务员、各种“能手”。

第—十三条工会组织各项活动,必须先拟定活动计划、方案。经费预算报局长办公会议审批。

第六章奖惩

第十四条凡会员在工会开展的各种劳动竞赛、文体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按照不同级次和贡献大小,由工会及时向本局建议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具体规定参照本局《奖惩制度》。

第十五条凡会员违反劳动纪律,视违纪情节轻重,工会有权向本局建议桉《奖惩制度》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3篇 z区国家税务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区局督办检查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督办检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检查的责任部门

区局办公室是负责机关督办检查的具体工作部门,并承办或协办上级交办的督办检查事项。

二、督办检查的工作内容

(一)上级及区局税收工作的部署、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要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三)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的事项;

(四)人大、政协有关税收工作的议提案;

(五)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

(六)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

(七)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需回复事项;

(八)批评、建议类事项;

(九)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三、督办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负责。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承办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领导指示组织完成被督查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事项立项都要报请督查事项的分管领导批示;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承办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二)部门协助。由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领导分别抓政务和党务的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在服务督查工作中办公室起参谋助手、协调信息反馈的作用,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综合、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交由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办理。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各自负责办理,并由主办部门负责协调综合。

(三)讲求实效。督办检查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四)注重时限。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20天内办结。

3、对人大、政协议提案的承办,没有规定反馈时限的应从收到议提案之日起2个月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办公室,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人;不能按期办结的可适当延期,但延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个半月。

4、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5、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五)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六)定期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必须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考核制度,区局办公室将按月向局长办公会通报办理情况,按季定期对各单位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

(七)注意保密。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四、督办检查的办理程序

(一)责任分解。办公室根据区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督办事项,按职责范围分解任务,承办部门办理落实。

(二)督查督办。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办公室将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

(三)协调落实。对分解的承办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要协调的,一般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协调,重要事项报请承办单位分管局长协调。

(四)反馈回复。承办部门对督查事项办理结果必须按时限要求,实事求是回复。办公室根据落实情况,汇总向局领导报告。

(五)立卷归档。督办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附件:__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附件:

__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_督字( )号

(存根)

:

经 决定,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 年月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 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 月日

__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_督字( )

:

经 决定, 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 年月 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回执

办公室:

我单位承办的 工作,已于 年

月 日按要求完成。

特此回执。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第4篇 __市__区国家税务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__市__区国家税务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区局督办检查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督办检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检查的责任部门

区局办公室是负责机关督办检查的具体工作部门,并承办或协办上级交办的督办检查事项。

二、督办检查的工作内容

(一)上级及区局税收工作的部署、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要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三)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的事项;

(四)人大、政协有关税收工作的议提案;

(五)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

(六)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

(七)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需回复事项;

(八)批评、建议类事项;

(九)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三、督办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负责。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承办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领导指示组织完成被督查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事项立项都要报请督查事项的分管领导批示;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承办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二)部门协助。由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领导分别抓政务和党务的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在服务督查工作中办公室起参谋助手、协调信息反馈的作用,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综合、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交由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办理。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各自负责办理,并由主办部门负责协调综合。

(三)讲求实效。督办检查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四)注重时限。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20天内办结。

3、对人大、政协议提案的承办,没有规定反馈时限的应从收到议提案之日起2个月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办公室,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人;不能按期办结的可适当延期,但延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个半月。

4、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5、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五)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六)定期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必须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考核制度,区局办公室将按月向局长办公会通报办理情况,按季定期对各单位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

(七)注意保密。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四、督办检查的办理程序

(一)责任分解。办公室根据区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督办事项,按职责范围分解任务,承办部门办理落实。

(二)督查督办。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办公室将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

(三)协调落实。对分解的承办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要协调的,一般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协调,重要事项报请承办单位分管局长协调。

(四)反馈回复。承办部门对督查事项办理结果必须按时限要求,实事求是回复。办公室根据落实情况,汇总向局领导报告。

(五)立卷归档。督办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附件:__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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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决定,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年月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__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_督字()

经决定,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年月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回执

办公室:

我单位承办的工作,已于年

月日按要求完成。

特此回执。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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