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专家制度是医疗机构中的一项关键机制,它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1)专家资格认定,包括专业背景、临床经验和学术成就;(2)专家职责分工,涉及诊疗、教学、科研和咨询服务;(3)专家评审和晋升体系,确保专家的持续发展和能力提升;(4)专家行为规范,确保专业操守和道德标准。
管理规范旨在确保专家制度的有效运行。这包括建立严格的专家选拔流程,确保公正公平;制定详细的专家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期望;实施定期评估,考核专家的工作绩效和患者满意度;以及设立投诉和申诉机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管理规范也强调了专家间的协作与沟通,促进医疗团队的整体效能。
医院专家制度对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医疗人才,推动医学科研的进步;通过专家的专业指导,可以提高诊疗水平,减少医疗差错;同时,专家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也有助于增强公众对医院的信任和认同。
规章制度是专家制度的基石,它明确了专家的权利和义务。例如,专家有权参与医院的重大决策,有义务保持专业更新,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此外,规章制度还规定了专家的违规处罚措施,如违反医疗伦理、滥用职权等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这些规章制度旨在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营,保护患者权益,同时也为专家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南。
医院专家制度是一个系统性的管理体系,它通过规范专家的选拔、培养、评价和监督,以实现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和医疗服务的优化。然而,任何制度都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医疗环境的变化和患者需求的多样化。
第1篇 州医院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自治州医院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出专家、专科门诊人员必需由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人员,需由所在科室提出申请,注明其职称及安排的具体时间,经主管院长批准,由门诊部统一挂牌。
三、专家、专科门诊原则上每人每周安排1-2次,具体时间以科室安排的为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加、减少和改动。
四、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开诊。专家因故不能按时应诊的,需事先到医务科请假,持医务科同意的书面批条,提前48小时到门诊部办理停诊手续。
五、出诊专家、专科必须在门诊部安排的诊室接诊,不得擅自改动接诊地点。
六、出诊专家、专科必须依法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和传染病报告工作。
第2篇 附一医院专家(专科)门诊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专家(专科)门诊管理制度
一、专家门诊
1.挂牌资格的确认
市直卫生系统名医及学科带头人,由本人填写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主任、片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挂相应科别的专家门诊。
已被聘任为副主任医师满三年或现任科室主任且已被聘为副主任医师,确有学术专长的,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主任、片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经相关科室职工测评,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挂相应科别的专家门诊。
凡两年内发生过等级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纠纷的责任人,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不得申报。
2.专家门诊时间的安排
原则上专家门诊的时间为每人一至两个全天,由本人提出门诊时间,科主任统筹安排并报片主任签署意见,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专科门诊
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各科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应设立的专科门诊,所在科室主任、片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经相关科室职工测评,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挂相应科别的专科门诊。
同一专业的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在时间安排上应避免重叠,并兼顾双休日门诊力量。
一、具体要求
1.各专家、专科门诊要求按照时间表运行,不得随意变更地点、时间或取消。
2.必须确保门诊时间,不得迟到、早退。病房医师出门诊需提前妥善安排好病房工作,不得延迟出门诊时间。如遇病房急会诊等原因需暂时离开的,应与科室同事或分诊护士说明,或在诊室门口留下去向及时间。因故需终止挂号的,应及时通知门诊办公室。如遇出差或开会,应提前一天通知门诊办公室。如未通知而擅自不出门诊导致医疗纠纷的,责任由该医师本人承担,并按医院相关处罚条例处理。门诊办公室应及时将停诊信息告知患者。
3.为了保证诊疗质量,内、外科系统专家每半天限挂25号,如病人要求加号,经医师本人同意出具字条,挂号室予以加号。
4.专家门诊同时又兼普通门诊时,病人有权选择是否挂专家号。
5.新的专家、专科门诊调整后,原专家、专科门诊即自动作废。
二、专家、专科门诊退出
医院门诊管理委员会每年对专家门诊、专科门诊进行一次考核,并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
1.对退休、离休和调离的专家,医院自动取消其专家、专科门诊时间。
2.对于经常不能保证门诊时间,多次迟到早退,诊疗质量差,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病人投诉,年终考核及测评成绩差者,医院学术委员会有权予以取消专家、专科门诊资格。
附件:1.zz市人民医院专家(专科)门诊挂牌资格申报表
2.申报专家(专科)门诊人员测评表
第3篇 附一医院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专家(专科)门诊管理制度
一、专家门诊
1.挂牌资格的确认市直卫生系统名医及学科带头人,由本人填写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主任、片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挂相应科别的专家门诊。已被聘任为副主任医师满三年或现任科室主任且已被聘为副主任医师,确有学术专长的,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主任、片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经相关科室职工测评,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挂相应科别的专家门诊。凡两年内发生过等级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纠纷的责任人,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不得申报。
2. 专家门诊时间的安排原则上专家门诊的时间为每人一至两个全天,由本人提出门诊时间,科主任统筹安排并报片主任签署意见,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 专科门诊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各科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应设立的专科门诊,所在科室主任、片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经相关科室职工测评,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挂相应科别的专科门诊。同一专业的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在时间安排上应避免重叠,并兼顾双休日门诊力量。
一、具体要求
1.各专家、专科门诊要求按照时间表运行,不得随意变更地点、时间或取消。
2. 必须确保门诊时间,不得迟到、早退。病房医师出门诊需提前妥善安排好病房工作,不得延迟出门诊时间。如遇病房急会诊等原因需暂时离开的,应与科室同事或分诊护士说明,或在诊室门口留下去向及时间。因故需终止挂号的,应及时通知门诊办公室。如遇出差或开会,应提前一天通知门诊办公室。如未通知而擅自不出门诊导致医疗纠纷的,责任由该医师本人承担,并按医院相关处罚条例处理。门诊办公室应及时将停诊信息告知患者。
3.为了保证诊疗质量,内、外科系统专家每半天限挂25号,如病人要求加号,经医师本人同意出具字条,挂号室予以加号。
4. 专家门诊同时又兼普通门诊时,病人有权选择是否挂专家号。
5. 新的专家、专科门诊调整后,原专家、专科门诊即自动作废。
二、 专家、专科门诊退出医院门诊管理委员会每年对专家门诊、专科门诊进行一次考核,并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
1.对退休、离休和调离的专家,医院自动取消其专家、专科门诊时间。
2. 对于经常不能保证门诊时间,多次迟到早退,诊疗质量差,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病人投诉,年终考核及测评成绩差者,医院学术委员会有权予以取消专家、专科门诊资格。附件:
1.zz市人民医院专家(专科)门诊挂牌资格申报表
2. 申报专家(专科)
第4篇 附一医院专家门诊停复诊制度
第一医院专家门诊停复诊制度
1.专家因有事外出开会不能出专家门诊或找别的专家替诊,须提前和门诊部请假,门诊部在接到请假通知后及时公布专家停诊或替诊信息。
2.专家因有事在专家门诊这天急停诊,科室应指派同级别的专家替诊并通知门诊部,门诊部接到通知后及时公布专家替诊信息。
3.门诊部在专家门诊停诊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专家门诊排班,并撤销专家门诊停诊信息。
第5篇 市医院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医院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一、参加专家门诊的医师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确有专业特长者。
二、参加专家门诊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医教科审核,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院长批准。日常事务由门诊办公室负责管理。
三、专家门诊时间安排原则上每人每周1―2个半天。(特殊情况由学术委员会讨论,院长特批)。其余时间为普通门诊。
四、参加专家门诊的医师须服从医教科、门诊办公室的统一排班与管理。
五、参加专家门诊的医师不得随意缺诊,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两天提出,经同意方可停诊。无故缺诊三次以上者,停止专家门诊。
六、参加专家门诊的医师须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认真、细致地诊治病人,每位病人的诊治时间不少于15分钟,并按要求认真书写病案、处方等各种医疗文书。
七、专家门诊劳务费按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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