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计划生育制度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领域:一是生育政策的宣传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国家的计划生育法规;二是提供避孕咨询服务,包括各种避孕方法的介绍和指导;三是计划生育服务,如避孕药具的发放、节育手术的安排;四是计划生育假期的管理,包括产假、陪产假等相关休假规定;五是相关福利政策,如生育保险和计划生育奖励。
医院计划生育管理需遵循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所有员工都能平等地获得服务。具体措施包括定期开展计划生育知识讲座,提供私密、专业的咨询服务,并严格执行避孕药品和器具的发放流程。对于节育手术,应尊重员工意愿,提供安全、合规的医疗服务。在假期管理上,应明确假期申请程序,确保员工权益。定期审核和调整相关福利政策,使之与国家法规保持一致。
医院计划生育制度不仅有助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更有利于维护员工的健康权益和家庭和谐。它通过科学的避孕指导,减少了意外怀孕的风险,保障了员工的工作和生活稳定。合理的假期安排和福利政策能提高员工满意度,增强团队凝聚力,对医院的整体运营和人力资源管理产生积极影响。
医院计划生育规章制度应明确以下几点:一是定期进行计划生育知识培训,确保员工知晓相关政策;二是设立专门的计划生育咨询窗口,提供专业指导;三是规定避孕药具的免费发放制度和手术流程;四是明确各类计划生育假期的天数和申请程序;五是制定与国家政策相符的生育保险和奖励措施。这些规章制度应定期审查,以适应政策变化和社会需求。通过严格实施,医院能构建一个健康、有序的计划生育环境。
第1篇 新华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坚持计划生育
2、工作三不变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3、每季度召集计生联络员学习有关计生法律、法规,研究计生工作的新问题,改进工作方法,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计生工作新情况。
4、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层层抓管理,逐级抓落实,充分发挥计生联络员的作用。
5、建立与完善已婚育龄妇女的基础档案,使之规范化、统一化、科学化,把计划生育
6、任务落到实处。
7、经常深入科室了解情况,及时建立新婚、生育档案,搞好跟踪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完善育龄妇女查体制度。
第2篇 附五医院计划生育制度
第五医院计划生育制度
一.本院男女职工大力实行晚婚晚育,晚婚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男方可享受护理假七天。
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领取生育证。怀孕后必须到定点医院做孕期、围产期检查。按有关医疗保健机构要求的产前检查,为半天公假。
三.正常分娩,给予产假九十天;提前或超期,均按九十天计算。难产(经证明)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四.各种节育手术的假期统一规定。
1.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起休息二天;取宫内节育器,当天休息一天(工资、奖金照发)。
2.输精管结扎:休息七天;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二十一天;产后结扎输卵管:按产假另加十四天。
3.人工流产:休息十四天;人流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十六天;人流同时结扎:休息一个月。中期终止妊娠:休息一个月;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休息四十天。
五.全面实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有生育能力的夫妇,必须落实可靠节育措施。计划外怀孕,应自觉落实补救措施。对上环、结扎失败,自觉接受节育手术的女职工,在规定的假期内,工资、奖金照发。其休假期间的待遇:属第一次流产的,按统一规定的假期执行;属第二次及以上流产的,其休假作事假处理,一切费用自理。
六.本院建立计生档案,已婚育龄妇女怀孕、人流必须报院计生小组登记。各种节育手术的假期及费用,必须经院保健医生及计生专管员签字,分管领导最后签批为准。
七.切实抓好流动人口管理。招聘、使用外来育龄人员,必须报院计生小组登记,查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八.严禁用b超及其他医疗技术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对擅自用b超及其他医疗技术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堕胎,破坏计生工作的直接责任者按《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严肃处理,对责任者给予罚款和政纪处分。
第3篇 某医院计划生育专干工作制度
医院计划生育专干工作制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
2、向院内职工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政策法律法规。
3、负责全院职工包括育龄妇女职工无业子女人数及离退休人员的人数统计、更新上报工作。
4、对新分入人员、调入人员、调出人员、离院人员、院内调动人员、死亡人员、新出生人数随时统计调整并上报管理我单位的计划生育主管部门。
5、凡调入、新分入我院的职工均要建立计划生育档案,独生子女档案,院内人口档案,填写职工基本信息表并录入微机。
6、负责院内职工有关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的出具、随时了解掌握职工婚育状况并进行登记、对育龄妇女生育、节育情况进行跟踪服务。
7、负责办理一孩生育指标《生育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审核、申领工作。符合生育政策申请二孩生育指标《生育保建服务证》办理职工怀孕情况的审核工作。
8、负责计划生育三册、一卡、一单、三表、一览表及流动人口台帐、汇总表的及时填写运转并按要求上报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
9、负责院内职工避孕药具的全天侯发放、管理登记工作。
10、每月参加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例会一次及临时会议、掌握新信息,外出参加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计划生育统计月报表,为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可靠的信息依据。
11、根据计划生育主管部门上级单位的要求对我院新分入人员、调入人员、育龄妇女新生育人员及生育情况有变化职工建立新的兰州市在职人员生育档案卡片,负责审核、审批盖章后,并录入微机同电子版每季度一并更新上报一次。
12、负责全院职工独生子女奖励费造册、审核、审批工作及退休职工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费的造册、审核、审批发放工作。
13、深入院内科室了解掌握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情况并进行随访,随时解答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等问题。
14、按照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负责对院内职工婚假、产假的休假情况进行审核,审批工作。
15、按照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16、每年年底向人事科提交结婚人员及配偶信息名单,提交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人员名单并附领取独生子女证审批表备案。
17、负责新员工(在编职工、人事代理、后人事代理、聘用制)报到注册、并详细填写个人婚育状况及信息。
18、人口登记册随时将新出生人口、死亡人口、调入、调出人口进行更新。
19、完成上级政府安排的指令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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