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医院的制度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质量、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控制、患者权益保护、医疗安全、设备维护、公共卫生应急处理等方面。这些制度旨在确保医院的日常运营稳定,为患者提供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管理规范强调职责分明,医生、护士及行政人员需各司其职,遵循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对于医疗操作,执行严格的规程和标准操作流程,确保诊疗过程的标准化。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财务方面,实施严格的预算管理和审计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县人民医院的制度建设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维护医患和谐关系具有深远意义。它不仅规范了医院的运行秩序,还提升了公众对医院的信任度。良好的管理制度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医疗人才,促进医院的长期发展。
规章制度是县人民医院运行的基石,包括但不限于:1)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医疗纠纷;2)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及使用规定,防止滥用和浪费;3)患者隐私保护政策,维护患者权益;4)内部审计和质量控制机制,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和效率。这些规章制度需要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任何违反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1篇 a县人民医院会诊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远程会诊站在我院的正常使用,保证远程会诊的效果和质量,规范工作技术人员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远程会诊中心、远程教育中心。
第二章工作流程
第三条请求会诊科室工作程序
1、根据病情需要请301医院远程会诊者,由经治医师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与要求(可以指定拟会诊专科和专家,如不指定,则由接收会诊医院安排专家),经科室主任同意,报医务处及主管业务院长审批后,将申请单及会诊必须的各种检查单和资料送至远程会诊中心。
2、急会诊12小时内,普通会诊24小时内传出所有病历资料。
3、确定会诊时间后,会诊医师应在会诊前10分钟到达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必要时患者及家属可一同前往。会诊前5分钟由双方接通会诊线路,实施会诊。
4、会诊时先由经治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可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教学和科研。
5、经治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按病案要求记录整理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会诊意见仅供经治医师参考,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远程会诊中心工作程序
1、远程会诊中心收到科室的会诊申请后,根据会诊目的及要求,审核患者资料是否齐全、质量是否达标,必要时请对方补齐资料或重新传送。经过整理后,发至北京301医院。
2、根据病情或申请方提议,与北京301医院协商选择和预约会诊专家,确定会诊时间并及时通知申请会诊科室。
3、普通会诊应在24小时内确定会诊专家,3天内安排会诊;急会诊应在12小时内安排会诊。
6、会诊结束后及时下载会诊报告,并及时通知申请会诊科室。
第五条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一)远程会诊中心、远程教育中心的设备
会诊中心配备以下设备:dell计算机一台、宝丽通视频系统一套、及相关网络设备、胶片扫描仪一台、电视机2台、松下一体机一台。
远程教育中心配备以下设备::sony投影仪幕布2套、宝丽通视频系统一套、及相关桌椅等设备。
(二)设备保养及维护制度
1、各种硬件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机器的除尘和清洁工作。
2、计算机必须安装防杀病毒软件,并且定期升级。
3、会诊数据必须定期备份,一般每月备份一次,由当前会诊数据覆盖备份盘上的旧数据(上次备份数据)。
4、会诊中心人员必须保证机器设备的正常运转,一旦遇到故障,必须及时进行维修;会诊中心的机器设备的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
5、会诊中心的各种硬件设备,应当配备防尘罩,并在机器设备关闭15分钟内盖上防尘罩。
6、会诊中心在没有会诊任务和安排时,应当切断机器设备的电源。
7、设备专职专用,不得在会诊专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等及其它与会诊无关的软件,会诊专用计算机不得联接互联网,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动用设备。
(三)设备操作规程
1、会诊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会诊中心的各种机器和设备。
2、开机的顺序是:外部设备->显示器->主机,关机的顺序相反。
3、计算机关机以后,必须在至少一分钟以后才能再次启动。
4、在计算机开机状态,严禁插拔任何计算机和外部设备的插头和电缆。
5、会诊结束后,必须切断会诊机器设备的电源。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规定由院办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第2篇 县人民医院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县人民医院应急管理工作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对院内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的质量和水平,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安全的医疗急救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应急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医院突发事件定义
本文件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_、恐怖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
二、成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z任办公室主任。
下设五个小组:医疗救援组、通讯联络组、生活保障组、维修抢险组、安全保卫组。
三、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职责
1、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小组会议,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
2、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
3、对事发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了解掌握事故的原因、特征、规律、医疗救援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信息。
4、在事发现场或临时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指挥部,组长(总指挥)负责组织、部署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组长不在时,根据突发事件原因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总指挥,副组长按各自行政分工协助总指挥负责所分管科室的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指挥、调遣院内各科室医疗救援力量和应急处置、抢险维修人员,本小组中各位组员即是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的具体实施人。
5、向当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或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其指令和任务,统一口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
四、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职能科室职责
1、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医院内突发事件大体可分为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两类,医务科负责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等)的应急救治管理;行管后勤科室负责对环境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_、恐怖事件等)的管理。分类管理不是分开管理,各相关科室要注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2、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务科负责制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医院诊疗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类预案;护理部负责制订护理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感染办负责制订医院感染爆发紧急处置预案;微机中心负责制订信息系统突发故障应急预案;总务科负责制订水、电、气、医疗设备故障及突发辐射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医院办公室负责各类预案的汇总、整理工作。以上范围外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职能由主要分管科室负责牵头制订。
3、各预案制订科室负责预案的演练工作,包括制定计划、人员与物资的准备、演练总结等。
4、各科室及时总结预案演练与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做好修订记录交医院办公室。
5、各职能科室就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必要时交医院应急管理小组讨论。
五、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1、当得知本地区有重、特大事件发生,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包括医、护、医技、行政后勤人员,下同)均应主动赶赴医院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救援工作。
2、院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凡在医院或接到呼叫的医务人员都应主动及时到达现场,中层以上干部到现场后应当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和调遣,其他人员向本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到,积极组织起来,参加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
3、医疗救援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医生护士的主要岗位是在病人身边,应尽力保护病人的生命安全,保障急、危、重病人及时准确的救治和快速撤离出危险区域,安抚病人及家属,组织和发动家属或轻病人开展自救互助,接受指挥部指令,涉及到全院的突发事件,三级医师必须到位。
4、通讯联络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建立医院各级各类人员通讯网络,及时维护医院通讯网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证和督促中层以上干部和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保持良好的运作状态。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呼叫有关人员到场,及时将指挥部指令传达到位。院内通讯中断时,无条件地开通各级各类人员的自备手机,并尽快恢复通讯联络。
5、生活保障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建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生活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供水、供粮,提供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所必需的生活用品和工具杂品等,妥善安排病人生活,保证参加救援者有较强的战斗力。合理调度车辆,保证指挥者、专家、救援人员及特殊用途的用车。
6、维修抢险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完善对医院现有设备的使用、维修建档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医疗仪器设备及其他生活或辅助类设备的维修抢险工作,组织总务、设备等科室人员积极采取措施,排查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提供备用设备,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以保证临床开展医疗救援工作所需。
7、安全保卫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建立医院安全保卫制度,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院内事故发生区域或全院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合理调配人力,维护秩序,保护现场,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8、以上各组组长负责本组与指挥部的联络工作,随时接受指令和任务,反馈应急救援现场进展情况。
六、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原则
1、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强化培训、适时演练、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处置、协调合作的
原则。
2、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_县人民医院查对制度
县人民医院查对制度
一、为提高医疗制度、技术工作质量,确保病人安全,为防止医疗事故、差错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
二、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医务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务熟练。
三、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无论直接或间接用于病人的各种诊疗方法、各种药械及其生活用品,(如药物、敷料、器械、压缩气体及治疗、急救和监护设备等),必须具备品名正规,标记清楚,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出厂标记、日期、保存期限,物品外观表现符合安全要求。
四、凡字迹不清楚、不全面、标记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应禁止使用。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有不适等反映,必须立即停用,再次进行查对工作,包括应用的一切物品,直至找出原因。所用物品不得丢弃,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备查。
五、粘贴各种化验单及报告单时,要核对清楚病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床号、门诊或住院号、科室等,严防贴错。
六、临床科室查对制度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诊断等。
2、医师在进行各种检查或治疗操作前,应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与部位。操作前必须全面检查器械用品等是否适宜及完好。
3、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 ”:摆药时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4、医嘱须查对后方可执行,执行医嘱时,不明白要核查清楚。口头医嘱、医嘱不全、未签名、未注明时间、剂量、用法者不执行。执行后一定要签字。
5、抢救时,对口头医嘱,护士要重复一遍后,方可执行。使用急救药及麻醉药时,须经二人核对。
6、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7、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时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8、输血
⑴护理人员在给病人配血、抽血、验血型时,必须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领血前必须仔细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⑵输血前,应核对病人姓名、床号、血型(包括老血型)、种类、剂量、住院号、交叉实验单、反应卡、血袋号,需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输入。
⑶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9、医护人员在整理、抄录和执行医嘱时,必须认真、仔细、准确、及时,反对盲目执行医嘱,发现有不合理、错误或疑问时,应暂时停止,并及时向有关医师提出,待得到解决时再执行。
七、手术室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必须根据手术通知单,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
2、查对是否注射好术前用药及解大、小便。
3、手术护士、医师及麻醉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
4、有关人员要查无菌包内灭菌指标,手术器械是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
5、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线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漏体腔内。手术切除的组织,原则上均应送病检。
6、使用麻毒限剧药物时,应仔细核对,并经二人复查后方可使用。
7、使用电灼前,医师应通知麻醉人员和护士并采取应有的安全措施。
8、各种注射完毕后,将安瓿留下,以备考察,待手术完毕后方可丢失。
八、有关科室查对制度
1、检验科查对制度
⑴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
⑵送验标本应新鲜,收集方法和安放容器应正确,标本容器上应有标记,检验单应逐项填写。
⑶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申请单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⑷经查对如标本不符合规定,标记和检验单字迹不清楚或可疑时,检验员可电话联系或要求重新提供或退回重办。
⑸检验时,查对检验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⑹检验后,复核结果。
⑺发报告,查对科别、病房。
⑻检验科应指定专人经常或定时检查试剂的准确性。
2、病理科查对制度
⑴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联号、标本、固定液。
⑵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⑶发报告时,复核检查项目、结果、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
⑷癌肿及疑难病例的报告单一定要经上级医师复核无误后再发出。
3、放射线科查对制度
⑴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及检查目的。
⑵发报告时,查对检查项目诊断、患者姓名、科室。
4、理疗科及针灸室查对制度
⑴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位、种类、剂量、时间。
⑵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⑶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⑷针刺治疗前,检查针数和质量,取针时查对针数和有无断针。
5、功能检查室(心电图、超声波等)
⑴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⑵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⑶发报告时, 查对科别、病房、姓名、性别。
6、药房查对制度
⑴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
⑵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
⑶发药时,实行“四查、一交代”:
①查对药名、规格、剂量、含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②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
③查药品的质量、包装、标签和规格剂量等是否正确完好。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
④查对姓名年龄;
⑤交待用法及注意事项。门急诊配药窗口在发药时应呼叫病人姓名,讲清药品的名称、用法及用
量。
⑷药剂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配方时应检查医师处方是否符合规格和规定。
⑸院内各科室领发药品时必须在发送前核对无误后才能发出。病区护士收到药篮后应当即点清药品和数量。
第4篇 某县人民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县人民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考核评价管理
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评价标准
1. 目的:为了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卫生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以适应医院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相关规定,特制订本评价标准。
2.卫生技术职务分类
(1)医疗、预防、保健人员: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
(2)中药、西药人员:
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3)护理人员:
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
(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
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为高级技术职务;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为中级技术职务;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为初级技术职务。
3.岗位职责
各类各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根据卫生部有关文件以及从医院工作的实际出发制订并执行(具体见“医院各部门人员岗位职责”)。
4.评价标准
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具体的评价标准:
(1)医(药、护、技)士
①了解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②在上级卫生技术人员指导下,能胜任本专业一般技术工作。
③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2)医(药、护、技)师
①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
②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用专业技术问题。
③借助工具书,能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④中专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士工作五年以上,经考核证明能胜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取得硕士学位者。
(3)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
①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国内本专业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②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处理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能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③在临床或技术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或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比较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④中专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七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六年以上;大学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四年以上;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者。
(4)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①具有本专业较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取最新科研成就并应用于实际工作。
②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论文或经验总结。能顺利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③具有指导和组织本专业技术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具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④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二年以上,中专及大专毕业的需具备省市规定的有关破格条件。
(5)主任医(药、护、技)师
①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需要和专业发展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科学研究方向。
②工作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专着、论文或经验总结。能熟练阅读一种外文的专业书刊。
③作为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善于指导和组织本专业的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具有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④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五年以上。
各级卫生技术职务,必须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考试通过、符合相应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范围内,在核准的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数内进行聘任。
工作人员考核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院工作人员聘后管理,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细则》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为了适应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岗位考核制度。考核要围绕聘用合同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以及岗位说明书或岗位目标责任书进行。
第三条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考核原则。
第四条 考核对象包括卫生事业单位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五条 医院按照上级人事和卫生部门有关考核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建立起一套简便易行、科学有效、动态管理、适合不同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体系。规范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及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
第六条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以及业务技术提高和知识的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表现。
第七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按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不同岗位确定。
管理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管理知识水平;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及组织、实施和协调能力;管理工作程序的规范性及工作总结和报告的水平;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卫生方针、政策情况;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临床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病历、医嘱
、处方及其它医疗文书书写质量;急、重、疑、难和常见病的诊治水平;手术难度、质量及手术前、后诊断水平和无菌手术感染控制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医德医风建设等。
药剂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药学专业理论知识水平;中西药剂的配制技能和水平;药品发放的准确性、差错率,以及药品配伍禁忌出现率和调配处方的合格率;医德医风建设等。
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护理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基础护理操作技能及熟练程度;消毒灭菌技术的掌握及无菌操作的规范程度;执行医嘱符合率以及护理表格书写质量;医德医风建设等。
医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特殊和常规检查、检验、检测技术的掌握程度及诊断报告的准确率;医疗仪器、设备性能的掌握、维护水平,使用操作的规范性和熟练程度;医德医风建设等。
工勤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服务态度、质量、效率和劳动安全等。
第三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八条 实行分级分类考核。按照一般人员、科室负责人、院领导的不同级别,以及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的不同岗位,实行分级分类考核。
第九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平时考核由所在科室组织,考核结果要进行明确的记录,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由单位统一组织,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聘期考核可与当年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第十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人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般人员在本科室进行个人述职和民主测评,科室负责人要对照《考核评价标准》对其下属职工进行考核评价;科室负责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纳入科室同步考核评价,同时再按医院制定的《中层干部履职规定》考核。
(二)根据平时考核、个人述职、民主测评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由科室负责人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报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科室测评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结果通知本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考核需记录以下内容,并保存在院内职工档案中,包括评价标准及内容、评价结果、中层干部履职考核材料。人事政工科负责做好全院每年各部门职工工作评价和中层干部履职考核的汇总。聘用期满考核程序可与年度考核程序一致。
第十一条 院级领导的年度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按照任期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工作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医院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医院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如对复核意见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该年度考核:
(一)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二)因病(公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以上的;
(三)当年到龄办理退(离)休手续的;
(四)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对调入人员的考核,由现工作单位进行,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调入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三)对军队转业干部及退伍军人,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部队的鉴定,一般当年应定为合格等次;
(四)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第5篇 某县人民医院廉洁行医制度
1、医务人员应该自己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为辅的思想。
2、医院工作人员要具有廉洁的品德,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己任,不以医谋私。
3、不准以医谋私,严禁向病人及家属索取或暗示馈赠钱物,不准要病人吃请,严禁收取病人“红包”对病人及家属发自内心所送的“红包”应主动退回,实在退不了的要交回院部,退回给病人。
4、不准过度检查、过度用药,不准开“搭车药”做“搭车检查”,不开人情处方、不克扣病人药品。
5、不私收病人检查、治疗费用。
6、不推诿病人,不准通过非正常渠道转移病人至其它医疗单位进行检查、质量、手术、取药以索取回扣,拿取好处费。
7、凡属病情需要而本院又未开展的检查项目需转外院检查者,须报科主任批准。
8、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到外单位行医。
9、不准出具伪病历,检查单及疾病证明。
10、不准采购、发放伪劣或过期药品。
11、未经批准不得购销保健药(用)品。
12、不得强行为患者安排特殊服务,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权。
13、不准在征兵、招生、聘干等体检中放松标准,徇私舞弊。
14、医疗卫生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出具各种假诊断证明。
15、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标准和物价政策,不准自立收费标准,不准巧立名目,分解收费,严禁科室和个人收取现金。
第6篇 县人民医院医患沟通制度(2)
县人民医院医患沟通制度(二)
为了加强管理,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特作如下规定:
1、所有的诊断、治疗、预后等各个方面,医师在遵循医疗原则的情况下,必须向患者或其家属履行告知义务,并按相关规定签定。
2、所有的治疗药物除遵循相关医疗原则外,需要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保证医患关系和谐。
3、特殊的检查和诊疗必须取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和签字。
4、所有的沟通内容应避免对患者的治疗产生不利后果。
第7篇 县人民医院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制度(5)
县人民医院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制度(五)
一、急症抢救工作在院长领导下,设立由业务副院长、医务科长、门诊部主任、急诊科主任和护士长、临床科主任组成的急救委员会,作为急诊抢救指挥系统。科室由科主任或病区主任、主治医师和护士长,组成抢救小组,以加强急症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各科应指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士长担任急诊抢救工作。各科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和指挥。对重大抢救应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立即报告医务科或院领导。
三、抢救器材及药品必须力求齐全和完善,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期更换,用后随时补充。
四、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材、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药品一般不外借(他科抢救等特殊情况例外),以保证应急使用。
五、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六、严密观察病情,记录要及时详细,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重病人要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人守护,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以及各种用药等要详细交待。所有药品的安瓶须经二人核对并在抢救完毕后方可弃去。口头医嘱在执行前,必须加以复核医师口嘱,无误后方可执行。
八、及时与病人家属和单位联系,并告之病情的程度。
九、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登记和消毒外,并应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
十、遇有重大抢救,非在班人员及非本科人员,根据需要也应积极参加抢救,做到随叫即到。
十一、各科担任值班的医、药、护、技、行管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共同配合,互相协调,保证急诊抢救工作顺利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时机。
第8篇 县人民医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
县人民医院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强化医疗核心的查房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级医师查房
实行主任、副主任医师、科主任负责制
二、人员组成:本科所有成员
三、时间要求
1、管床医生查房每日1次,查房一般在8:00交班完后立即进行。
2、新入院病人,值班医师应立即处理,住院医师在入院后及时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在24内查看患者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3、对危重、疑难等特殊病例经主治医师提出或直接向科主任提出,科主任安排临时查房。
4、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5、主任、副主任医师对每一例病人一周要有一次查房
四、查房内容
1、检查了解病人的病情、诊疗,解决疑难问题,作出处理决定。
⑴、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重危病员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例、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介绍有关理论知识及进展,对查房记录在当天及时审阅修改、签字;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等。
⑵、主治医师查房:系统了解本组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病人、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确定新方案,科主任决定出院、转院、转科、会诊,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人的陈述,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应一一予以纠正,对查房记录必须在当日内审阅、修改、签名等。
⑶、住院医师查房: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观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重危、疑难待诊、新入院、手术前后及特殊检查治疗病员进行重点巡视;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及治疗效果;检查各种辅检报告单,分析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检医嘱;了解病员思想情况,检查病员饮食,征求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认真及时记录上级医师查房,当日内记录完后送上级医师审阅签字;对危急重症患者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请上级医师及时临时查房等。
2、检查医疗文书书写质量。
五:查房反馈:
1、查房结束后,科室所有医生必须在医生办公室举行病案、质量讨论会议,会议由主任主持。
2、会上对发现的医疗问题做出处理,并由经治医生在病历上记录查房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科主任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对医疗质量、差错情况等管理问题必须在查房记录本上进行记录,并报科质控组督查落实,以利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工作。
4、会上各级医务人员要积极、自由发言,提倡、创造民主的学术气氛。
六、查房要求
1、查房是对住院病人进行诊治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医疗工作中最主要和最常用的方法之一,是保证医疗质量和培训医务人员的重要环节,各级医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服从查房制度。
2、查房时,各级医师必须严肃认真、细致负责,自上而下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的诊疗病人,严格把关,严格要求,在诊疗上要发扬民主,上级医生要以身作则,注意培养下级医良好的医疗作风。
3、任何人不能干拢和侵占查房时间(紧急抢救、会诊、任务、手术除外)。
4、规范查房人员行为:
⑴、查房人员必须注重维护个人形象,着装整洁,仪表庄重。
⑵各科室必须根据本科专业特点,统一装备查房器械,如听诊器(必备)、叩诊锤、眼底镜、额镜、手电筒等,统一配带方式。
⑶、查房时,上级医师站在病床右侧,经治医师携病历站在科主任后面,其他医师按职务、职称、资历顺序排列站在病床左侧,进出病房时,各级人员必须按序进出。
⑷、查房时必须环境安静,查房人员态度严肃认真,思想集中,不得交头接耳、打闹嬉戏或随意进出,不得靠坐病员床铺,不得接电话、会客,不得处理与查房无关的事务。
5、查房前准备
⑴、查房前,经治医师应认真准备好病历、医疗影像、各辅助检查报告及查房用具等。
⑵、护理人员要做好病房整顿,请陪护离开病室,关闭电视机,保持病区整洁、安静。
6、查房中要求
⑴、查房时,由经治医生汇报情况,主治医生分析病例,提出诊断治疗意见,上级医生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分析、指示。
⑵、查房时,管床医生必须携带所管病人的病历,以利上级医生了解病情、检查病历质量。
⑶、查房时,下级医师必须服从上级医生的领导,认真回答上级医生的提问,要求下级医师做床头笔记。
⑷、在不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原则下,实行互动式教育,要对下级医师进行考查性提问。
7、保护性医疗
⑴、尊重病人隐私权及知情同意权,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
⑵、查房时,对病员要热情亲切,态度和蔼,耐心听取病人的主诉和意见,避免有碍病员的语言和举动。诊查病人时严谨详细,操作轻巧。
⑶、医疗查房一般在床旁,若分析讨论影响病人时可在病室外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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