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应急制度是医疗机构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事故和其他紧急情况而设立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其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紧急预案:详细描述不同类型的紧急情况及其应对措施。
2. 应急指挥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应急状态下的职责和权限。
3. 通讯联络机制:确保在危机中快速、准确的信息传递。
4. 资源调配方案:包括人力资源、医疗设备、药品等的调度和使用。
5. 培训与演练:定期进行应急响应培训和模拟演练,提升员工的应急能力。
医院应急制度的管理应遵循以下规范:
1. 制度更新:定期审查并更新应急预案,以适应新的威胁和挑战。
2. 执行力: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能够执行应急预案,违反规定的应有相应处罚。
3. 沟通透明:在危机期间,及时向内部员工和公众发布准确信息。
4. 协同合作:与其他医疗机构、政府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共同应对重大事件。
医院应急制度对于保障患者安全、维护医疗秩序及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 降低风险:通过预先规划,能迅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提升响应速度:明确的应急流程可缩短反应时间,提高救援效率。
3. 保护公众信心:有序的应急响应有助于维持公众对医院的信任。
医院应急制度的规章制度应包括以下要点:
1. 制度制定:由医院管理层主导,结合医疗专家意见,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 实施监督: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监督制度执行,确保其有效性。
3. 评估反馈:定期评估应急响应效果,收集反馈,不断优化制度。
4. 法规符合性:确保应急制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
总结,医院应急制度是医疗机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关乎生命安全,也体现了医院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担当。只有严格执行和完善这些制度,我们才能在危机面前展现出高效、专业的应对能力。
第1篇 建康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1. 为使在遭遇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时能够顺利渡过,医院要有医院紧急状态管理预案与实行的体制,同时在思想上要有充分的准备。
2. 制定突发事件(包括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等)应急管理预案文件,并定期组织演练。
3. 院长是实施“医院的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是的责任者,院领导班子是组织决策层,中层干部是承担具体贯彻实施的职责,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
4. 建立紧急人员召集、物资器材调配的程序。
5. 设置休息日、夜间、节假日的应急对策体制。
6. 医院应有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功能、任务、规模,设定贮备在区域性灾害与应急事件时的食物、医药品的品种与数量。
7. 对各种人员如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家属、本院员工以及其它来院人员等,突发紧急意外事件(主要是指心脏骤停、猝死、意外损伤)时,要有明确的应急预案与措施,要有明确的主持的职能部门。
第2篇 人民医院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第四人民医院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对院内外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和保障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安全的救援服务,切实保障患者、公众和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突发事件定义
医院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_、恐怖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
二、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高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另下设医疗救护、通讯联络、信息发布、后勤保障、维修抢险、安全保卫六个专业处置小组,具体成员见各预案。
三、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院长是实施“医院的灾害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责任者,院领导班子是组织决策层。
(二)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
(四)对事发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了解掌握事故的原因、特征、规律、医疗救援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信息。
(五)在事发现场或临时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指挥部,组长(总指挥)负责组织、部署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组长不在时,根据突发事件原因由副总指挥或分管院领导担任总指挥,领导小组成员按各自分工协助总指挥负责所分管部门的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指挥、调遣院内各科室医疗救援力量和应急处置、抢险维修人员。各部门科室负责人承担具体贯彻实施的职责,各级各类人员是执行者。
(六)向当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或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其指令和任务,统一口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等。
四、医院突发事件各专业处置小组职责
(一)医疗救援组:(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医院感染管理科组织)
医务人员应尽力保护病人的生命安全,保障急、危、重病人及时准确的救治和快速撤离出危险区域,安抚病人及家属,组织和发动家属或轻病人开展自救互助,接受指挥部指令,涉及到全院的突发事件,科主任、护士长必须到位。
(二)通讯联络组:(院办、信息科组织)
建立医院各级各类人员通讯网络,及时维护医院通讯网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中层以上干部和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保持良好的运作状态,保证信息联络畅通。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呼叫有关人员到场,及时将指挥部指令传达到位。
(三)后勤保障组:(总务科、设备科、药剂科、司机班组织)
建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生活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供水、供粮,提供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所必需的生活用品和工具杂品等,保证参加救援者有较强的战斗力。合理调度车辆,保证指挥者、专家、救援人员及特殊用途的用车。
(四)维修抢险组;(设备科、总务科组织)
完善对医院现有设备的使用、维修建档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医疗仪器设备及其他生活或辅助类设备的维修抢险工作,组织设备、后勤等部门人员积极采取措施,排查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提供备用设备,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以保证临床开展医疗救援工作和事故发生区域人群的生活所需。
(五)安全保卫组:(保卫科组织)
建立医院安全保卫制度,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院内事故发生区域或全院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合理调配人力,维护秩序,保护现场,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六)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本组与指挥部的联络工作,随时接受指令和任务,反馈应急救援现场进展情况。
五、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职能后勤部门职责
(一)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各分管院领导要督促所分管部门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务科负责制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医院诊疗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类预案;护理部负责制订护理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制订医院感染爆发紧急处置预案;保卫科负责安全、消防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总务科负责制订食品卫生、水、电故障应急处置预案类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信息科负责制订信息网络系统突发故障应急预案;设备科负责医疗设备故障及突发辐射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办公室负责各类预案的汇总、整理工作。以上范围外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职能由主要分管部门负责牵头制订。
(二)各预案制订部门负责预案的演练工作,包括制定计划、人员与物资的准备、演练总结等。
(三)各部门及时总结预案演练与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做好修订记录交应急办。
(四)各职能部门就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必要时交医院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讨论。
六、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一)当得知本地区有重、特大事件发生,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包括医、护、医技、行政、职能、后勤人员)均应主动赶赴医院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救援工作。
(二)院内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凡在医院或接到呼叫的医务人员都应主动及时到达现场,中层以上干部到现场后应当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和调遣,其他人员向本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到,积极组织起来,参加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各部门、科室主任、护士长组织)。
七、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原则
(一)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强化培训、适时演练、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处置、协调合作的原则。
(二)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医院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的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调查、现场救护、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监测检验、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的储备,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
二
第3篇 建立医院应急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工作制度
关于建立医院应急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规范医院应急信息报告和信息发布工作,提高对应急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应急信息报告制度
1、医院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公布部分应急报告电话(见附1),以保证应急信息畅通。
2、医院所属各科室、部门应认真落实工作制度,科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要始终保持在岗值班,不得漏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及时了解和处理相关应急事件。
3、当出现了相关应急事件,医院各科室、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下列应急信息,职能部门汇总情况后向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应急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应急事件引发的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事件影响、事件发展态势;预防、控制和处理应急事件的情况。
4、发生一般事件,事发科室以口头形式报告为主,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发生重、特大事件,事发科室应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信息(报告表见附2)。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在2小时内,由医务科、感染管理科、保卫科等相关职能部门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他重大伤害事件。
6、报告信息,应当及时、客观、真实,首次报告不完整、情况不清晰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及时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漏报、谎报。
8、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二、重、特大应急事件报告制度
1、若遇重、特大应急事件,各科室发现后,应在第一时间向医院相关职能科室报告,同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在科主任、护士长的带领下组织人员对科室所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件详细情况。
2、经核实确认应急事件发生后,各相关职能科室要立即(5分钟内)向主管领导报告,如有必要,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3、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再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4、当发生下列应急事件时,无论应急事件性质是否明确,情况是否完整,应上报应急信息,确保应急信息在最短时间报送:
(1)有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
(2)造成危险化学物品泄漏,有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
5、在应急事件处置中,如遇突发事件由于事态变化和事件发展,演变更高严重级别的突发事件,事发科室、应急现场指挥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
6、应急事件发生后,相关职能科室要随时跟踪、了解事件处置和进展的情况,对并每隔0.5小时(事件平稳时隔2小时)将事件现场情况、各有关部门的处置进展情况(事件的重要进展、重要变化)及发展趋势等有关信息及时上报。
三、信息发布制度
应急事件发生后,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医院相关危机公关预案,按照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指示和授权,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刊等有关媒介或相关方式,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公布。发布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基本信息、医院应对措施等。通过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推动应急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认可医院对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
四、监督检查
1、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应急信息报送和发布领导负责制和部门负责制,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和信息处置制度。
2、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的部门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应急办
第4篇 县人民医院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县人民医院应急管理工作制度范本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对院内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的质量和水平,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努力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安全的医疗急救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应急管理作如下要求。
一、医院突发事件定义
本文件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_、恐怖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
二、成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z任办公室主任。
下设五个小组:医疗救援组、通讯联络组、生活保障组、维修抢险组、安全保卫组。
三、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职责
1、不定期召开应急管理小组会议,对医院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
2、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实行规范管理,做到常备不懈,及时有效。
3、对事发现场伤亡情况和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的评估,及时了解掌握事故的原因、特征、规律、医疗救援资源、地理交通状况等信息。
4、在事发现场或临时指定地点设立临时指挥部,组长(总指挥)负责组织、部署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组长不在时,根据突发事件原因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总指挥,副组长按各自行政分工协助总指挥负责所分管科室的应急和医疗救援工作,指挥、调遣院内各科室医疗救援力量和应急处置、抢险维修人员,本小组中各位组员即是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的具体实施人。
5、向当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领导小组或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其指令和任务,统一口径对外发布有关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
四、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职能科室职责
1、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医院内突发事件大体可分为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两类,医务科负责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等)的应急救治管理;行管后勤科室负责对环境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_、恐怖事件等)的管理。分类管理不是分开管理,各相关科室要注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2、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务科负责制订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医院诊疗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类预案;护理部负责制订护理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感染办负责制订医院感染爆发紧急处置预案;微机中心负责制订信息系统突发故障应急预案;总务科负责制订水、电、气、医疗设备故障及突发辐射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医院办公室负责各类预案的汇总、整理工作。以上范围外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职能由主要分管科室负责牵头制订。
3、各预案制订科室负责预案的演练工作,包括制定计划、人员与物资的准备、演练总结等。
4、各科室及时总结预案演练与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对预案进行修订,并做好修订记录交医院办公室。
5、各职能科室就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必要时交医院应急管理小组讨论。
五、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1、当得知本地区有重、特大事件发生,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包括医、护、医技、行政后勤人员,下同)均应主动赶赴医院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救援工作。
2、院内发生突发事件后,凡在医院或接到呼叫的医务人员都应主动及时到达现场,中层以上干部到现场后应当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并接受其统一指挥和调遣,其他人员向本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到,积极组织起来,参加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
3、医疗救援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医生护士的主要岗位是在病人身边,应尽力保护病人的生命安全,保障急、危、重病人及时准确的救治和快速撤离出危险区域,安抚病人及家属,组织和发动家属或轻病人开展自救互助,接受指挥部指令,涉及到全院的突发事件,三级医师必须到位。
4、通讯联络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建立医院各级各类人员通讯网络,及时维护医院通讯网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证和督促中层以上干部和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保持良好的运作状态。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呼叫有关人员到场,及时将指挥部指令传达到位。院内通讯中断时,无条件地开通各级各类人员的自备手机,并尽快恢复通讯联络。
5、生活保障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建立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生活保障体系,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供水、供粮,提供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所必需的生活用品和工具杂品等,妥善安排病人生活,保证参加救援者有较强的战斗力。合理调度车辆,保证指挥者、专家、救援人员及特殊用途的用车。
6、维修抢险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完善对医院现有设备的使用、维修建档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医疗仪器设备及其他生活或辅助类设备的维修抢险工作,组织总务、设备等科室人员积极采取措施,排查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提供备用设备,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以保证临床开展医疗救援工作所需。
7、安全保卫组:
组长:z
成员:z
职责:建立医院安全保卫制度,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负责院内事故发生区域或全院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合理调配人力,维护秩序,保护现场,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8、以上各组组长负责本组与指挥部的联络工作,随时接受指令和任务,反馈应急救援现场进展情况。
六、医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原则
1、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强化培训、适时演练、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处置、协调合作的
原则。
2、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医院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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