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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科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医院检验科制度

有哪些内容

医院检验科制度涵盖了人员管理、样本处理、设备维护、质量控制、报告发布等多个方面。人员管理涉及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培训教育、考核评价;样本处理包括样本的接收、存储、检测和废弃流程;设备维护确保检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定期保养;质量控制则涵盖内部质控和外部质评;报告发布规定了结果审核、报告格式和时限。

管理规范

1. 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操作,遵守职业道德,保持专业素养。

2. 样本应按照标识、编号、冷藏等规定妥善处理,防止混淆和污染。

3. 设备操作需遵循操作规程,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记录。

4. 实施定期质量控制活动,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5. 检验报告经双签审核后发出,保证信息的准确无误。

重要意义

医院检验科制度的建立与执行,不仅保障了医疗服务质量,也对患者安全起到关键作用。它规范了工作流程,减少了人为错误,提升了工作效率;通过质量控制,增强了检验结果的可信度,为临床诊断提供了有力依据;同时,严格的管理制度也有助于提升科室形象,增强公众信任。

规章制度

1. 制定详细的岗位操作手册,明确各岗位工作流程和标准。

2. 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3. 设立设备管理档案,记录设备运行状态和维修历史。

4. 实行内部质控每日监测,外部质评参与每年不少于两次。

5. 建立报告审核机制,确保报告在24小时内发出。

医院检验科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是医疗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患者权益具有深远意义。每一位检验科工作人员都应认真遵循,共同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医院检验科制度范文

第1篇 医院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二)

医院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二)

1.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首位,普及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

2.建立健全科组二级管理组织,并配有兼职人员负责管理。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定期向上级书面报告。

3.各专业实验室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失控情况应及时纠正,未纠正前停发报告。

4.各专业实验室应必须参加临检中心规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评成绩。

5.加强人员培训及仪器、试剂管理,建立仪器档案。

第2篇 南五医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3)

医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3

一、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单,由护士、工友或病人家属送急诊检验室,交检验值班人员;或者电话告之检验人员急诊内容。急诊项目见另行规定。

二、全科人员要十分重视急诊检验,经常检查急诊检验的仪器、试剂,认真做好每件急诊检验工作。

三、急诊检验值班人员采集和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标本是否符合要求,然后进行检验并及时报告检验结果(具体报告时间按急诊规定时间执行,一般在30分钟内发出)。

四、急诊检验报告单上须能体现接收(或采集)标本时间以及检验结果报告时间,要求以“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的方式体现。

五、急诊检验值班人员应将急诊检验结果报告单及时发出或电话告知。并做好记录工作。

六、对于明显异常的急诊结果或临床危急值,检验人员应仔细复查,并主动电话报告结果(具体项目和须报告的结果另行规定)。

七、急诊检验24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因工作需要短暂离开岗位时,应有明显标志指明去处。

八、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对仪器运行情况和工作情况交代清楚。

第3篇 医院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2)

医院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二)

1.档案管理范围:包括科室人员业务技术情况、业务资料(含有检验操作规程、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等)、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教育及科研资料、医疗纠纷资料、管理制度等。

2.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3.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查阅可建立索引。

4.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至少应保存五年。销毁前必须经科室领导审批。

5.外来人员须查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

6.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第4篇 医院检验科管理制度

一、遵守院内及科内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遵守本室制定的一切操作规程。

三、尊重患者、用语文明、热情周到。

四、同事间互相尊重、互学互帮、团结一致、做好工作。

五、分级报告,工作中有疑难问题报上级医师。

六、认真带教,使进修、实习人员真正学到相关知识。

七、严于律己、努力学习、不断更新完善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注重质量、严格审核每份入室的样本及每张出室的报告单。

九、紧密联系临床、提高为临床服务意识。

十、注重法律意识,确保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实际效果,在给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更好地保护自己。

十一、本室岗位有明确的责任。室内定岗不定人,每个人员在岗工作都必须按岗位责任工作。

第5篇 某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 1. 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 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 所有临床实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准确无误。普通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殊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 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7. 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9. 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6篇 医院检验科教育培训制度

医院检验科教育培训制度

一.全科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政治时事、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

二.坚持以结合专业的在职学习和自学为主。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学术交流。

三.根据工作情况、专业需要,选派专业人员参加省内外各种学习班、培训班以及学术交流会。必要时选派专业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回科后有责任向全科传达、交流。

四.对进修、实习生要有进修、实习计划,安排专人带教,定期检查考核。带教老师要身教重于言教,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进修、实习人员要虚心学习,认真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五.科主任对教学培训计划,要定期检查、考核、总结,促进计划落实。

第7篇 卫生院传染性定点收治医院检验科室工作制度

(1)传染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参照检验科室的消毒隔离及防护制度,使用合格一次性用品,一次性用品用完后应及时处理和销毁。检验单发出前,需消毒处理。

(2)室内每天须进行一至两次地面和空气消毒或净化。污染的玻片、标本容器、吸管等应投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一昼夜后,经煮沸或高压消毒再进行洗涤。

(3)无需保存的细菌标本,均需高压灭菌或煮沸灭菌,或用强有力的消毒液处理。

(4)被污染的试管、培养皿和其他玻璃器皿等,需经高压灭菌或煮沸后方可洗涤。

第8篇 某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 1. 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 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 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 所有临床实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准确无误。

普通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殊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 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

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7. 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并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 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9. 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9篇 南五医院检验科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工作衣、口罩、帽子穿戴整齐,操作前要洗手。

二.凡进入人体组织所用的各种穿刺针、导管、注射器要绝对无菌,采集标本时应执行一人一针一筒一带一垫,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要浸泡消毒或统一焚烧、处理。

三.各种检验后的废弃标本的处理:微生物培养器皿应高压蒸气消毒后行清洁,血液、体液等标本应与消毒液混匀后一小时,再倒入下水道,实物集中焚烧处理。

四.直接用于标本检测的器材,如玻片、吸管、试管、各类容器等,使用后必须先在消毒液中浸泡消毒,然后用流水冲洗,再进行消毒、烘烤。

五.检验报告单保持规范、清洁,避免与标本、容器及其它污染物接触。

六.实验台及地面应每天进行清洁,有污染时应随时消毒,可用有效的消毒液抹拭、拖擦。

七.工作环境保持清洁,每天下班后进行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照射30分钟。

第10篇 八一医院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检验科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上岗,操作前后要洗手。

2.严格区分工作区与生活区,每日用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工作台面、地面。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和有关操作规程。

4.废弃的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关节腔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克搅匀后作用2―4小时倒人厕所或粪池内,痰、脓、血、粪及其他固形标本,放人双层黄色塑料袋内,每日专人回收焚烧处理。锐器放人防渗漏容器内进行焚烧。

5.用后的玻璃器皿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4小时,再清洗干净、烘干。

6.细菌室用过的一切有菌物品均高压灭菌后再洗刷。一次性使用的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中双扎口送焚烧。

7.无菌生理盐水应24小时更换。

8.工作间每天通风,用空气消毒机进行消毒。碘伏、酒精应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应保持密闭。

9.化验报告单消毒后再发出。

10、菌种、毒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1、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汇报。

1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严防过期。

第11篇 附五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检验标本的采集和送检均应符合相关的检验要求。

二、凡病区采集的标本,应有专门的送检登记本,详细记录病人姓名、送检项目、采集者等信息,在标本送达检验部门时由检验人员核对标本后签名;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标本,接收人员应注明情况,并将送检登记本交由病区护士站保管。

三、标本接收人员应对送检标本做出初步的质量判断,对于溶血、污染、有凝块、标本量不准确以及所用容器(或试管)不正确等情况,原则上应予以退回,并在专用拒收标本登记本上作出详细记录;若所送标本为不可替代或难以再行采集,先联系医生,在不会严重影响检验质量的前提下可将检验结果提供给临床作为参考,并将详细情况记录留底。

四、检验科人员不得接收门诊已抽好的血样标本,以防止假冒。如确有需要,须在检验单上作必要的说明。

五、各部门标本接收人员在接收病区送检标本时,应对其进行初步分类、编号;对于需及时处理或检测的标本,应单独分类并将其交给检测人员。

六、检测人员在预处理标本时应防止标本遗漏、污染、倒翻或编号模糊、混乱,出现意外时需及时报告组长或科主任,必要时联系医生和病人重新留取、采集。

七、凡门诊血常规标本仅在当天进行保存,病区血常规、生化、免疫等血标本保留7天,对于血型、肝炎标志物、hiv、梅毒等检测项目的血标本,原则上保留7天,条件允许时可作更长时间的保存。

八、凡保存的血标本均放置于4℃冰箱,由当班人员每日记录冰箱温度。

九、一般的检验废弃标本由科室工勤人员放置于专门的医用垃圾袋内,运送到医院统一安排的处理中心进行处置;废弃的血标本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作相应的记录;对于传染病标本,按照传染病相关规定执行。

十、任何实验室人员不得私自处理、保存和外借标本,因工作或科研需要时,应请示部门组长和科主任,并需得到其认可。

第12篇 医院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2)

医院检验科信息反馈制度(二)

1.检验科要定期向临床各科室征询改进意见,同时,备有反馈登记本。

2.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向临床医生征求意见和建议,整理登记,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结果。对重要问题要全科讨论并及时与临床科室协商。

3.要耐心听取病人的意见,并做好病人意见的登记、处理。

4.全科人员要重视信息反馈工作,虚心听取临床医生、病人的意见与要求,重要意见及时登记,认真改进。

5.对临床科室因疾病诊治需要的特殊检验要求,应结合实际,尽力配合。

第13篇 中医院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3

一、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以保证检验质量和节约开支为原则,有计划地申购试剂,并尽量使用与仪器配套的专用试剂。申购所需试剂应经科主任及有关部门审批。

二、确定专人负责试剂管理,协助科主任做好试剂的申购、登记入库、领发、保管、清点盘存、报废等工作,做到帐册、实物相符。即将用完的试剂要有记录,及时申请补购。

三、试剂进货应做到来源渠道正规,货物优质、有效,有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及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试剂进货时要有验收人签名。发票须经科主任或顺位规定签字人签名后方可报销。

四、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试剂的申购、使用、保存、检查工作,谨防变质、过期和浪费。如有异常发现,应及时处理。要做好记录。

五、所用试剂要有瓶签,按不同要求分类保管:需要冷冻、冷藏保管的试剂应保存在低温冰箱或普通冰箱内,并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剧毒药品由两人负责保存于保险箱内,并有使用记录及双签名;易燃、易爆品要远离水源、火源,存放于安全的沙滩内;强酸、强碱试剂要单独妥善保存。

六、需自配的试剂要经校正,记录校正结果、时间、配制量及配制人。

第14篇 b医院检验科细菌室工作制度

1、保持细菌室内卫生,每天上、下班前打扫干净所用工作台、地面,并用250mg/l有效氯消毒两次,如有污染随时消毒,每天开窗通风二次。将用过的一次性物品放到指定的地点,再由卫生工人负责处理;用过的非一次性物品,

1、保持细菌室内卫生,每天上、下班前打扫干净所用工作台、地面,并用250mg/l有效氯消毒两次,如有污染随时消毒,每天开窗通风二次。将用过的一次性物品放到指定的地点,再由卫生工人负责处理;用过的非一次性物品,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后,再由卫生工人负责处理。

2、每天工作前将用过的物品用250mg/l有效氯消毒一次,擦净备用。并准备好当天所用的物品。

3、每天工作前后对无菌间先用100mg/l有效氯空气消毒一次,再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进出无菌间要更换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所换衣服、口罩、帽子要高压灭菌。

4、负责细菌培养、鉴定、药敏、院感、涂片检菌及各种培养基制备及无菌管制备等工作。

5、每天检查工作所用的试剂、培养基、无菌管等物品,防止缺少影响工作。

6、细菌培养、药敏实验要及时,特别是血培养要当日进行。

7、审核检验结果,对有疑问的结果要复查,同时及时维护仪器,检查试剂、标准、质控、标本等,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8、按照要求做好室内、室间细菌质控,定期分析质控结果。

第15篇 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1.目的

保护生态环境、人类健康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增强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每一实验室及成员。

3.内容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第二版《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和卫生部2002年发布的行业标准ws233-2002《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及国务院颁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 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保卫制度及防护措施。

3.1生物安全制度

3.1.1合理、科学设置和布局实验室。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和设备。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临床医学实验室应通风透气、在通气不好的实验室要安装通气橱,通气设备指派人员负责(使用、维护),根据需要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并登记,签名。

3.1.2临床医学实验室窗户需具备钢丝网纱窗,以防外界“虫害”入侵,钢丝网纱窗的完整性,由各专业组长负责。

3.1.3临床医学实验室需要安装空气消毒机,每天两次消毒,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3.1.4临床医学实验室应具有充分的消毒灭菌装置:高压灭菌装置、紫外线消毒装置、过滤消毒装置(生物安全柜)、液体消毒装置等,分子生物学室、细菌室、艾滋病实验室、病毒室等病原微生物密集、传染性强的实验室应具备上述所有设备每种设备由各专业组长负责维护、使用和记录。

3.1.5临床医学实验室需有淋浴设备:风淋、水淋,实验室人员在接触高传染性标本和培养物时,必须经过风淋或者水淋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并做好记录。

3.1.6临床医学实验室出入管理:非实验室人员应经负责人许可,采取防护措施才能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须脱下工作服、手套等,做好消毒清洁后才能出实验室。

3.1.7菌种、毒株、各种指标阳性标本出入制度:菌种和阳性标本应进行出入登记,如工作需要拿出实验室,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明,才能拿出实验室。

3.1.8标本运输、处理制度:所有能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头或转头中进行。标本运输应装入不泄露、防破、密闭标本箱里运输。标本存放应专柜、密封保存。

3.1.9检验科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生物安全的规章制度,违者,根据有关条例由生物安全小组成员共同讨论处罚意见。

3.1.10菌种、毒株、传染性强的标本、有害、有毒的化学药品,应实行专室专柜、双锁,两人管理,同时做好出入登记,违者重处。

3.1.11为了保证生物安全,科室应准备足够的工作服、隔离衣、防护面罩、鞋帽、手套。尤其是细菌室、分子生物室、病毒室、艾滋病室等生物因子密集的地方。

3.1.12各实验区应有明确的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的标识。

3.1.13实验室用电安全

3.1.13.1仪器用电: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一部分,应进行年度的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一次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各专业组委派专人与电工共同完成。

3.1.13.2高压设备:为保证高压设备的安全,应由专业电工维护。

3.1.13.3地线: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用双层绝缘。电线、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整无损。在潮湿环境的电器设备,要安装接地故障断流器。

3.1.14化学危险物品安全

3.1.14.1临床化学实验室存在有许多腐蚀性、毒性、易燃和不稳定试剂,属化学危险物品。实验室工作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向有关机构备案,并遵守相应管理规定。所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都应有清晰标记。存放地点应通风透气,保管应双人、双锁、出入登记。

3.2临床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措施

3.2.1为了增强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必须经过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培训,每半年一次,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新近人员要进行单独培训。

3.2.2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进入。

3.2.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穿戴工作服和手套等,要离开实验室,必须脱掉工作服和手套等,洗净双手,才能离开。

3.2.4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3.2.5移液器禁止口吸标本。

3.2.6严格遵守锐器使用管理办法,防止锐器刺伤,如受锐器刺伤,按“医学生物实验室事故的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3.2.7试管离心前,观察试管有无破裂,离心管套底有无缓冲垫,以避免离心时试管破裂,造成实验室污染。

3.2.8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污染物质溅出后要及时消毒,具体方法参照“实验室消毒、灭菌措施”。

3.2.9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如高压灭活。实验室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具体方法参照“实验室消毒、灭菌措施”。

3.2.10工作人员应每年接受一次健康检查,尤其是hbv、hcv、hiv、tb等血源性和呼吸道传染性疾病。对无免疫能力者,给与预防接种,并每人建立体检档案。

3.2.11要充分认识气溶胶对实验室的污染和对工作人员健康的危害,在标本离心、剧烈震荡、混匀、开启、放置过程中均可产生气溶胶,所有标本分离、应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对强传染性的标本处理,工作人员需采取面部防护措施,如:目镜、口罩、面罩或其它防溅装置。

3.2.12可能接触潜在传染源、被污染的试验台表面或设备时,需带手套。戴手套不能接触“洁净”设施表面(如键盘、电话),也不宜到实验室外。

3.2.13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手应远离口、鼻、眼及其他粘膜,减少实验室感染的危险。

3.2.14人员暴露于病毒或其它感染性微生物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同时参照“医学生物实验室事故的应急程序”进行处理。

3.2.15强致病性微生物,如sars病毒、结核杆菌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参照“sars病毒、结核杆菌等强致病性病原菌标本检测的消毒灭菌及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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