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是一个需要高效协作的领域,而员工的考勤管理是确保团队运作顺畅的关键环节。考勤制度旨在维护工作秩序,确保员工准时出勤,提升服务质量。
物业员工的考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出勤记录:每日签到与签退,通过电子考勤系统进行,确保准确记录员工的工作时间。
2. 请假审批:员工如需请假,需提前提交申请,经直接上级批准后方可生效。
3. 迟到早退:设定明确的迟到与早退标准,违规将受到相应处罚。
4. 加班管理:对于超出常规工作时间的劳动,应有明确的加班申请与审批流程,并给予合理补偿。
5. 调休安排:员工可依据加班时数申请调休,需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
1.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岗。
2. 请假超过一天的,需提前两天提交书面申请,紧急情况除外。
3. 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五次迟到视为严重违反考勤制度,可能面临纪律处分。
4. 加班申请需提前一天提交,未经批准的加班不计入加班时数。
5. 节假日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确保物业区域的正常运营。
为确保考勤制度的有效执行,管理层需:
1. 定期检查考勤记录,发现异常及时调查处理。
2. 对于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给予表扬,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教育。
3. 保持与员工的沟通,了解并解决影响出勤的问题。
4. 定期更新和完善考勤政策,适应业务发展和员工需求。
5. 建立公正透明的奖惩机制,激励员工自觉遵守考勤规定。
此考勤制度旨在建立一个公平、有序的工作环境,提高物业团队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每一位员工都应认识到,良好的考勤不仅是个人职责的体现,也是对团队协作和客户满意度的贡献。
第1篇 蓝月湾物业员工考勤制度
蓝湾物业员工考勤制度
一、员工考勤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二、员工上班无特殊情况者,一律按时签到。
三、严格保管签到簿,考勤负责人到上班时间准时收管签到簿并进行检查登记。
四、员工本人亲笔签到,严禁他人代签,如有代签行为,除视被代签人迟到或旷工,并按《员工奖惩制度》相关条款处理。
五、晚到、早离五分钟视为迟到、早退,五分钟以上视为旷工。
六、无故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视为旷工一天,确有特殊原因者,须向领导说明。
七、严格病、事假制度。事前由本人递交请假条,经领导签字后为有效假条,若确实来不及递交假条的,事后必须由主客领导出据证明。
八、工作需要外出无法签到者,必须由主管领导出据证明。
九、工作一年以上员工可享有每月三天有薪病假,过月作废,其它员工病假为无薪假。
十、员工休病假,三天内由医疗单位出据诊断证明;三天以上必须有县级经上医院证明;急诊须有急诊证明,并按事假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十一、事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集团主管负责人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休假必须由集团主管负责人批准;班组长以上员工批准休假前,必须妥善安排好本部门班组的工作。
十二、员工病事假每年不超过六次,累计不超过三十次,超过者按辞退处理。每次休假结束后必须到请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
十三、累计三天旷工按除名处理,旷工一天扣罚两天工资。
十四、每位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以身作则,互相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欺骗隐瞒出勤行为,按有关条例予以重罚。
第2篇 z步行街物业员工考勤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并保障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对员工的工作时间、加班、外勤、迟到、早退、请假等相关内容作出规定。
2工作时间
2.1公司写字楼员工实行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时间具体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am~--:--pm
--:--am~--:--pm
星期六、日--:--am~--:--pm
2.2员工上、下班必须如实登记当天出勤记录(打卡/指纹记录/签到)。
3加班与补休
3.1凡属主任级以上员工不享受加班待遇。
3.2公司员工一般情况下不作加班安排,各部门视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完成份内工作。职责范围以外的临时性工作由公司统一安排作补休或加班处理。
3.3部门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部门负责人必须提前二天按公司规定填妥加班申请表,于二天内抄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批成立后方为有效(部门职责范围内工作非因缺编等原因造成不作加班处理)。
3.4员工若未按规定办理加班审批手续则一律视为无效加班。
3.5加班时间以支付加班费或给予同等补休方式处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如需于国家法定假期加班者,按劳动法规定处理)。
4外勤
4.1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超过一小时,必须在考勤机上记录出、入时间,并在员工外勤登记薄上登记外勤工作内容,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2超过半天(含半天)的外勤须提前一天在外勤登记本上记录,并注明外勤工作内容,
由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部门负责人外勤时,由行政人事经理签字确认。
4.3上级临时指派的外勤工作可以事后补办上述手续。
5迟到、早退
5.1因迟到、早退造成岗位空置、工作无法交接并造成一定后果的按书面警告处理;
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最后警告处理。
5.2员工当月迟到、早退三次以内两次以上(以10分钟为限),扣除浮动工资的5%。
5.3员工当月内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不含三次)以上或迟到、早退达一小时以上三小时以内者,按旷工半天计,扣发当月岗位工资、浮动工资的10%。
5.4员工当月累计迟到、早退四次以上达六次(含六次)以内者,从第四次始每超过一次加扣浮动工资的10%;达七次者(含七次)按旷工一天计,扣发当月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浮动工资的20%,获书面警告一次。
5.5员工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八次以上十次以内,从第八次始每超一次加扣岗位工资的10%,达十一次者按旷工两天计,扣罚当月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浮动工资的50%。
5.6员工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十二次者,按旷工三天计,即时辞退并不享受当月资。
6旷工
未提出申请、或申请后未经本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批准办理有关请假手续,且事后无法说明合理理由,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无故不出勤者作旷工处理。
6.1员工当月内累计旷工一天,扣发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浮动工资的20%。
6.2员工当月内累计旷工两天,扣发岗位工资、职务工资、浮动工资的50%。
6.3员工当月内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即时辞退并不享受当月工资。
6.4员工一年内累计旷工达五天(含五天)者,按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7会议或活动考勤
7.1与会(活动)人员无特别理由或未经会议(活动)召集人书面批准,擅自不参加会议(活动)的按会议(活动)安排时间给予每次不少于半天的旷工处理。
7.2与会(活动)人员无故迟到、早退的按第4.3.4条例处理。
8休假
8.1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分娩假、探亲假、丧假、年假、法定假期、停薪留职)必须以整数申请,不足半天的按半天处理;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必须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申请;两天以上(含两天)的提前两天申请(依此类推),报行政人事部审核,行政人事经理审批(主任级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擅自休息或假期后未及时复职者按旷工处理。
8.2事假
8.2.1员工因家庭或个人问题需要请假并按规定要求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的按事假处理。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8.2.2员工请事假两天(含两天)以内,必须提前填妥员工休假申请表并向直属上司提出申请,报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员工休假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8.2.3员工请事假超过两天者,必须提前两天填妥员工休假申请表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行政人事经理审批生效后方可休假。员工休假申请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
8.2.4员工如有特发事件需请事假的,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根据请假天数按审批权限向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请并获同意,于事后两天内补办上述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8.2.5员工当月累计请事假两天(含两天)以内的,休假期间不计工资。
8.2.6员工当月累计请事假达三天及以上、五天(含五天)以内的,除休假期间不计工资外,从第三天起每超过一天加扣当月浮动工资的15%。
8.2.7员工当月累计请事假达六天及以上、八天(含八天)以内的,除请假期间不计工资外从第六天起每超过一天加扣当月职浮动工资、职务工资的10%。
8.2.8员工当月累计请事假达九天(含九天)以上按留职停薪处理,不计当月工资。
8.3病假
8.3.1按国家《劳动法》规定,员工每月可享有一天有薪病假。
8.3.2病假期间按员工合同或固定薪金标准(按每月实际天数计)的一半计算工资。
8.3.3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医疗假期及待遇按《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员工不适用)。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未能提供有效病假证明又未经批准而擅自休假者,作旷工处理。
8.3.4员工请病假一天(含一天)以上必须出具县(区)以上级别医院病历及病假休息证明,并于两天内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可先通过电话方式报请领导口头批准,事后补办有关手续〗。
8.3.5员工当月请病假三天以内(含一天有薪病假)其中两天按一半薪金计发工资。
8.3.6员工当月累计请病假三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的,从第四天始每超一天扣当月浮动工资的10%。
8.3.7员工当月累计请病假六天及以上十二天以内(含六天)的,从第六天始每超一天扣当月岗位工资的15%。
8.3.8员工当月累计请病假超过十二天的按留职停薪处理,不计当月工资。
8.4婚假
8.4.1员工结婚享有三天有薪假期(休息日及法定假期包括在内,晚婚者按国家规定执行),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8.4.2试用期员工不适用。
8.4.3员工休婚假必须提前七天以上持结婚证原件向直属上司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上报行政人事经理审批(主任/主管级以上员工报总经理审批);生效后交由行政人事部存入个人档案。
8.4.4婚假以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计六个月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作自动失效处理(特别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出具书面申请,报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批准同意可以推后或分期休假)。
8.5分娩假
8.5.1在本司任职工作满一年(含试用期)以上,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可按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享受分娩假(包括休息日及法定假期在内),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8.5.2男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且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可一次性享受十天有薪陪产假,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注:自休假之日起两个月内必须向公司提交《独生子女优待证》原件,否则按事假处理〗。
8.6丧假
8.6.1员工必须提交与去世人关系的有效证明方能一次性申请丧假(或事后提供):丧假由当
事员工书面向直属上司申请,报部门经理核准、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行政人事经理审批(主任/主管级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生效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并存入个人档案。
8.6.2员工之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不幸去世,可获三天有薪假期,超过天数按事假处理。
8.6.3员工直系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或配偶父母去世,可获两天有薪假期,超过天数按事假处理。
8.7年假
8.7.1试用期员工不适用。
8.7.2按国家规定员工在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假,年假不包括法定假期及休息日在内。具体规定如下:
工作年限1~3年,为七天有薪年假;
工作年限4~6年,为十天有薪年假;
工作年限7~9年,为十二天有薪年假;
从第10年起,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则增多一天有薪年假,但最多不超过14天。
8.7.3员工请休年假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批,原则上年假不能分期申请,亦不能与法定假期连续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者公司作加班补贴处理。
8.7.4年假只是当年生效,不能累积至下一年度(特殊情况须获总经理批准)。
8.8法定假期
8.8.1员工(部分员工)每年可享受国家赋予公民的法定假期。
1)元旦:一月一日。
2)春节:农历初一、初二、初三。
3)妇女节:三月八日(只限女员工)。
4)劳动节:五月一日至三日。
5)国庆节:十月一日至三日。
8.9停薪留职
8.9.1试用期员工不适用。
8.9.2停薪留职的时间范围:最长申请期限不超过叁个月。
8.9.3员工办理停薪留职,应书面向直属上司申请,报部门经理审核;一个月内报行政人事经理批准,超过一个月报总经理批准(主任/主管级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生效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并存入个人档案。
8.9.4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导致较长时间不能正常上班,经公司审批后可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9修订及补充
9.1公司有权根据经营理念和企业发展方向及工作之需要,修订上述制度。
9.2违反本考勤制度的经济处罚以本制度规定标准执行,涉及工资构成比例扣罚的按当月该项构成全额计算。
第3篇 丽湾物业员工考勤制度
丽湾物业员工考勤制度
第一节考勤制度
1.每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上下班工作时间制度。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均属违反制度行为。
2.人力资源部直接监督各部门考勤制度的实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以加强企业管理和薪金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员工的各种假期的申请和享用,均按本手册第十七条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5.穿短裤、凉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将被拒绝进入工作场所及岗位,当天作事假处理。
一、上班与下班
员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门安排,员工必须按所在部门规定的排班时间按时上下班。上下班时必须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机上打卡。代人打卡签到或教唆他人代为打卡签到者,每次扣罚30元,并签发过失通知书。
二、迟到与早退
迟到或早退(不超过15分钟者):每次罚款10元,一个月超过三次者,每次罚款20元,签发过失书。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尚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即被视为旷工论处。
三、加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国家规定节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员工,部门经理必须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由部门作好加班记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由部门经理安排补休,或按国家规定发放加班工资。部门经理、主任和行政人员的超时工作不予补休,以办妥本职工作为原则。但应做好加班记录,遇有病事假并经过批准,可用加班时间冲销。
四、旷工
无故旷工一次(1天内)罚款100元,并签发警告通知书,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内累计5天,即作除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作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2)超过规定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岗,而又无足够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3)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被批准而缺勤者。
五、请假
员工请假不论告事假、病假、补休,一律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才可放假。各部门应于每月30日前把当月考勤表连请假单一并送人力资源部审核。
六、擅离岗位:
员工当班时间内,未经直属上司批准而擅离岗位职守,在30分钟内罚款50元,超过3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并签发警告通知书。
第二节制服、工卡
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制服、佩戴员工工卡;
1.员工必须爱护并正确穿着制服、佩戴工卡;
2.工卡须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与他人。如有遗失,应即时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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