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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下班制度汇编8篇

更新时间:2024-05-06

员工上下班制度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管理制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为员工行为设定了明确的框架和指导原则。尤其对于员工的上下班制度,这是确保工作秩序和效率的基础。

内容是什么

员工上下班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时间、考勤规则、请假流程以及迟到早退的处理办法。工作时间通常设定为标准的八小时工作日,包括午休时间。考勤规则要求员工按时打卡,确保出勤记录的准确性。请假需提前申请,并按公司流程审批。对于迟到早退,公司会依据具体情况采取警告、扣罚等措施,以维护公平的工作环境。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清晰、公正,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并遵守。例如,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不得代打卡或篡改考勤记录。请假需提前提交书面申请,未经批准的缺勤将被视为旷工。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打卡的情况,如交通延误,员工应及时通知上级并补办手续。

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旨在促进工作效率和团队协作,而非单纯限制员工。因此,我们鼓励员工合理安排个人时间,确保工作与生活的平衡。管理层将定期检查考勤情况,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我们相信,一个良好的上下班制度不仅能够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更能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整体业绩。

请注意,员工应充分理解和遵守这些制度,任何疑问或建议都应直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以便我们持续优化和完善管理制度,共同打造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

员工上下班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制度

公司的健康发展,公司的各项制度及员工执行力的点滴体现其中。一个公司的上下班纪律如何规范,其实考勤时可以体现,公司为规范考勤管理,如何制定打卡制度呢以下为公司员工上下班打卡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目的: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

依据:《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规范制度

适用:本司所有在职人员

保密:普通

关健词:上下班打卡 迟到早退 旷职(工)处罚

抄送:总经理室 副总经理室 厂长室 本司各个生产与职能部门

制度条款: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职(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上班迟到15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20元/次的处罚;30分钟后的,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职(工)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夺、拥挤、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迟到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擅离职守或早退论处,所属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7.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24小时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签卡,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8.漏打卡的,按第四条第6款执行。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9.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放行条和工卡,送至行政人事部,签卡并做好相关登记后方可离开,否则,保安或行政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职(工)论处。

10.销售营业等人员因公外出较长时期的,应向其负责人报备,月底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在工卡上签证后,交送行政人事部。

第五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日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本制度经厂长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行政人事部

20__-5-6

拟制: 审校: 审核: 核准

第2篇 员工上下班制度(范本)

员工不可随意上下班的,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员工上下班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悉依本细则行之。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十五分钟后列为旷职(工),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1.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

2.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3.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2小时计,第三次加4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

2小时计算。

4.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

(五)旷职(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1.旷职(工)不发当日薪资。

2.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 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

饭或办理私事。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违,查实后即按

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4.下班时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

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予旷职(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倘~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时有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式卡上签证。

(十二)本细则由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定后施行,修订时亦同。

第3篇 员工上下班打卡制度范本

员工上下班打卡制度

(试行版)

目的: 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

依据: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规范制度

适用: 本司所有在职人员

保密: 普通

关健词: 上下班 打卡 迟到 早退 旷职(工) 处罚

抄送: 总经理室 副总经理室 厂长室 本司各个生产与职能部门

制度条款:

第一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第三条 迟到、早退、旷职(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上班迟到15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20元/次的处罚;30分钟后的,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职(工)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 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夺、拥挤、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 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迟到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擅离职守或早退论处,所属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7. 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24小时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签卡,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8. 漏打卡的,按第四条第6款执行。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 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9. 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放行条和工卡,送至行政人事部,签卡并做好相关登记后方可离开,否则,保安或行政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职(工)论处。

10. 销售营业等人员因公外出较长时期的,应向其负责人报备,月底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在工卡上签证后,交送行政人事部。

第五条 本制度条款如有与日前制度相抵触的, 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 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七条 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 本制度经厂长审核, 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行政人事部

拟制: 审校: 审核: 核准

第4篇 员工上下班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悉依本细则行之。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十五分钟后列为旷职(工),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1.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

2.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3.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2小时计,第三次加4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4.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

(五)旷职(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1.旷职(工)不发当日薪资。

2.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 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违,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4.下班时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予旷职(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倘~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时有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式卡上签证。

(十二)本细则由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定后施行,修订时亦同。

第5篇 员工上下班打卡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等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所有计件员工

3.打卡管理

3.1员工作息时间

3.1.1织造:07:00-19:00两班倒,

3.1.2对目、包装、定型:上午7:00-11:00下午12:30-18:00。对目、包装、定型为长白班

3.2打卡有效时间:

3.2.1织造:白班:上班07:30以前(含)

下班19:00-19:30(含)

晚班:上班19:30以前(含)

下班07:00-07:30(含)

3.2.2对目、包装、定型

上班:早晨7:30以前(含)中午下班:10:50-11:20中午上班:12:00-12:30(含)下班:18:00以后凡在此时限内打卡均不记迟到、早退。

3.3迟到

(1)迟到(30分钟以上至60分钟)每次罚款2元

(2)迟到(6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20元

3.4早退

(1)早退(30分钟以上至60分钟)每次罚款2元

(2)早退(6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20元

3.5上班期间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不得代打卡,发现一次罚款50元次

3.6忘打卡

员工确实按规定上下班而忘记打卡,每月不得超过3次,超出3次以上每次罚款5元。

3.7如因打卡机出现故障,员工无法打卡,应到其它车间打卡。

第6篇 员工上下班打卡制度-范本

目的: 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上下班纪律

依据: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考勤管理制度

适用: 本司所有在职人员

保密: 普通

关健词: 上下班 打卡 迟到 早退 旷职(工) 处罚

抄送: 总经理室 副总经理室 厂长室 本司各个生产与职能部门

制度条款:

第一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第三条 迟到、早退、旷职(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上班迟到15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20元/次的处罚;30分钟后的,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职(工)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 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夺、拥挤、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 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外出或办理私事,如有违者,按迟到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间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擅离职守或早退论处,所属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5. 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职(工)一日论处;

7. 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24小时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签卡,责任双方均按旷职(工)半日论处;

8. 漏打卡的,按第四条第6款执行。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 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9. 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或放行条和工卡,送至行政人事部,签卡并做好相关登记后方可离开,否则,保安或行政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职(工)论处。

10. 销售营业等人员因公外出较长时期的,应向其负责人报备,月底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在工卡上签证后,交送行政人事部。

第五条 本制度条款如有与日前制度相抵触的, 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 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七条 行政人事管理部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 本制度经厂长审核, 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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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员工上下班乘车安全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确保每一位员工上下班乘车的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特制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通勤车司机。

3.0制度

3.1汽车、摩托车是我们生活中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但车祸的危险也可能时时伴随着我们。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每年因车祸丧生的人数约有70万,受伤人数1000万至1500万。也就是说,每50秒钟就有一个人死于车祸,每2秒钟有1人受伤或致残。因此,每一位员工必须注意交通安全。

3.2公司通勤车管理

3.2.1公司为了方便员工上下班乘车,专门租用了大巴车(通勤车)接送员工。办公室设专人管理通勤车。公司在租用通勤车时,须严把“三关”:即通勤车辆准入关,通勤车驾驶员聘用关,通勤车接送员工制度落实关。

3.4.1通勤车司机每天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的状况,尤其是刹车,有问题及时修理。

3.2.2通勤车司机按照承运车辆的核定载客人数安排员工上车,并负责维持车内外的乘车秩序,不得超出该车核定载客人数。

3.2.3当乘车人数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时,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管理人员,调整车辆数量。

3.2.4通勤车司机在承运员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等,在遇到大雾、雨雪天气、道路毁坏等特殊情况,应减速行驶,以确保安全。

3.2.5通勤车司机应在路途上对员工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对体弱生病员工给予照顾。对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公司反映。

3.2.6办公室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通勤车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相应记录,作为以后奖罚和续聘的重要依据。

3.2.7通勤车的管理细则参见《通勤车管理制度》。

3.3乘车纪律

3.3.1每位员工应按公司下发通勤车行车路线、停车站点和发车时间表进行乘车,不得在非定车点拦车强行上车,如果不按规定无理取闹的,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乘车资格。

3.3.2员工在等候乘坐通勤车时,要在站台和指定地点等候车辆,不要站在车道(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候车。

3.3.3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因为在车子还没停稳的时候,如果大家突然拦在车前,往往会使驾驶员措手不及,同时因为候车人的争抢,不巧被人挤倒或把他人挤倒,都可能引发事故,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3.3.4在车上不许大声喧哗、走动、吸烟、乱扔垃圾,不许吵架打架,更不允许以大欺小、抢位或欺负威胁、恐吓员工。员工在乘车时要文明礼貌、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和照顾,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3.3.5坐在座位上,也要精神集中,双手扶住前排座位上的椅背。通常车子猛烈冲击时,人体会向前倾,这样头和脸就有撞到前排座椅靠背的危险。如双手扶住前排座位的椅背,则可以大大减缓身体向前的冲击力,同时对头和脸部也可起到保护作用。

3.3.5乘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车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3.3.7车门开启后,不要急着跳下车,应先观察是否有自行车和摩托车驶近,要在没有车辆驶近的情况下下车,防止后面跟上的自行车或摩托车措手不及,发生意外。

3.3.8下车后,不能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前或车后20米以上,能看清路上左右来车后,选择适当时机再横穿马路。

3.4监督检查

3.4.1每位员工者对乘车全安都有监督的责任,发现有违规或不安全的事情,可以向办公室反映,由办公室调查处理。

3.4.2办公室管理人员不定期随车监督检查乘车安全,发现违规或不安全的事情,进行处罚。

3.4.3每辆车推选1名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车长,维持乘车纪律和秩序,将接送时间、趟次、是否超载、漏载做好记录,并将情况反馈给办公室管理人员,每月对通勤车实行评比考核。

3.5自驾车、摩托车安全管理

3.5.1员工有自驾小车、骑摩托车上下班者,也要注意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3.5.2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与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出车时证件齐全有效,按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修,保持车况良好。

3.5.3自驾小车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骑摩托车一定要带好头盔。

3.5.4遇雨、雪、大雾天气,驾驶员必须集中精力,减速慢行,提高警惕。

3.5.5停放时,注意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外出时,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上班后,车辆一律停放到规定的停车场,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交给无驾照或无驾驶经验人员驾驶。

3.5.6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超速行驶,疲劳驾违章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3.5.7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当地负责人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当即报警,同时向单位报告。严禁逃逸,如因逃逸造成责任加大,损失增多的,增加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3.5.8乘车人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做影响驾驶的事情,同时在途中不得劝驾驶员喝酒,如遇驾驶员渴酒,应当即劝阻。

3.6节假日安全乘车

3.6.1节假日驾车外出时最好结伴同行,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安全,不轻信陌生人的言行,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去安全设施没有保障的娱乐场所,注意言谈举止,以防发生纠纷,遇事不极端处理。

3.6.2节日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文明乘车,自觉遵守乘车秩序,不要只顾挤车抢座位而放松了警惕,成为扒窃下手的目标。上车后,最好往中间走,不要挤在门口,遇到连续被挤时要提高警惕,以防被窃。

3.6.3选择出行交通工具时,要乘坐正规运营的车辆,不要乘坐“黑出租车”、“黑摩的”、“黑三轮”等非法运营的车辆。

3.6.4自驾车出行期间,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车辆,把车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停放在居民区无人看管的机动车要安装报警装置和机械防盗锁,不要在车内和后备箱中放置贵重物品。

3.7乘车安全教育

3.7.1树立“人人是交通安全教育者”的责任意识,发挥全员参与,各单位的管理人员利用早晚会,通过交通事故案例,给每位员工灌输安全意识。

3.7.2办公室发挥广播、板报、宣传展板等宣传工具的作用,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员工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影视、光碟。

3.7.3定期请交警队同志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讲座。

3.7.4办公室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开展员工安全防护、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

3.8奖罚

3.8.1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者,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8.2不按指定地点乱停乱放摩托车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8.3通勤车的处罚条例参照《通勤车管理制度》执行。

4.0相关文件

4.1《通勤车管理制度》

5.0记录

5.1《通勤车监督检查记录》

第8篇 员工上下班制度范例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悉依本细则行之。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十五分钟后列为旷职(工),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职(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1.迟到次数的计算,以当月为限。

2.迟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3.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2小时计,第三次加4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

2小时计算。

4.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职(工)半日论。

(五)旷职(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1.旷职(工)不发当日薪资。

2.连续旷职(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 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

饭或办理私事。

2.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违,查实后即按

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

4.下班时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

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予旷职(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倘~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时有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式卡上签证。

(十二)本细则由经理级会议研讨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定后施行,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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