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信息制度涵盖了多种关键要素,包括但不限于:
1. 学生信息系统:记录和跟踪每个孩子的个人信息、健康状况、出勤情况和学习进度。
2. 教师管理模块:管理教师的资质、工作分配、考勤和绩效评估。
3. 安全监控机制:确保校园安全,包括出入管理、视频监控和紧急情况处理程序。
4. 家园沟通平台:促进家长与学校之间的信息交流,如通知、活动更新和成绩报告。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数据保护政策:确保学生和员工的个人信息得到妥善保护,防止泄露。
2. 信息更新流程:规定何时何人应更新系统信息,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技术支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故障快速解决。
4. 培训计划:为教职员工提供信息系统的使用培训,提高其操作能力。
为了确保信息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遵循以下规范:
1. 制度透明:所有相关方都应了解并理解信息制度,确保公平执行。
2. 定期审查:定期评估制度的适用性,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3. 权限管理:明确信息访问权限,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操作。
4. 应急响应:建立应急响应计划,应对可能出现的技术故障或安全事件。
幼儿园信息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提高效率:统一的信息平台能优化管理流程,减少人为错误,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安全:严格的制度和安全措施能保护儿童的安全和隐私,增强家长的信任。
3. 促进沟通:家园沟通平台有助于家长了解孩子在校情况,加强家校合作。
4. 规范运营:通过制度化管理,幼儿园能符合教育部门的要求,提升专业形象。
幼儿园信息制度是现代化管理的基础,对于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儿童权益以及维护良好运营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第1篇 市爱苗幼儿园信息报送制度
市幼儿园信息报送制度
为贯彻市教体局安全信息和事故报送制度,加强安全监管,严格安全事故信息管理,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范围
1、学校各类安全工作情况,按月进行专项统计记录,并据此形成专项报告。学校安全隐患每月应组织安全检查,填写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表,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在对应项目中,填写清楚安全隐患的内容、采取措施并由办公室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外出和大型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学校组织外出和大型集体活动,应提前一周写出安全保障措施(预案)报教务处备案,说明负责人、事由、路线、交通工具等重要事项。并由相关组织科室向教体局教育科审批。
3、安全稳定信息月报制度:要采取积极措施,缓解调处各类矛盾,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要有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填报,及时了解学校内教师、学生可能产生影响稳定的信息,对排查出的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要及时落实调处,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对可能引发重大纠纷、造成重大影响社会稳定的由总务处即查即报。
4、重大事件即发即报制度:对突发事件出现伤亡的、盗窃案值达5000元的事件实行即发即报制度,发现事件第一人有义务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并于2小时以内由办公室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发生消防、交通、公共卫生、人身意外、群体伤害事故以及涉及刑事案件等,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必要时根据事态发展实行滚动报告。
二、报告规程
1、学校安全稳定及月专项安全检查统计报告由学校办公室负责。
2、突发事件发现第一人即为第一责任人,有义务向每天值班人员报告所发现的事件经过。
2、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园长报告,并了解事件经过、原因以及所引起的危害。
3、学校相关处室在了解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写出详细报告或信息报园长审批,在征求园长意见后决定是否上报,并由学校办公室向上报告。
4、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可越级上报、审批。
三、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
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最先发现或接到报告的学校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主管领导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
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四、报告问责制度
1、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必须保证真实性、时效性,必须及时通知到学校分管领导。
2、事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不许夸大或缩小事件的危害性。发现违纪现象按照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追究责任。
第2篇 y幼儿园网络信息巡查管理制度
为维护校园网络正常运行秩序,保障公民全体师生合法权益,加强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信息巡查管理制度:
1、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做好对上网用户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对上网用户进行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教育,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安全巡查,负责对上网用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害信息及其它异常情况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做好有关数据的保存和备份,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在正常工作日,对网站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工作记录。
3、网络管理小组和网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帐号、密码等资料的管理,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管理。严禁将帐号和密码泄漏给他人。
4、防止非本管理组成员对服务器上的数据进行修改,配备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系统安全审计软件,建立具有保存60日以上系统网络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系统的重大事故(如病毒破坏、黑客攻击、雷击、电击等),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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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幼儿园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学校在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有安全事故逐级上报,防止事故的扩大,为此特建立了安全信息上报制度。
一、班级矛盾应做到“矛盾不上交”,班主任能解决的矛盾力求自己解决。
二、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政教处或值班领导和值日教师,同时告诉家长,政教处视情况轻重上报学校主要领导。
三、校内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必须及时上报备案,必要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
四、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必须上报。
五、所有事故综治办必须有书面调查材料,上报学校主管领导。
六、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搜集治安保卫情报信息,及时报告综治办或校长室。情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即使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信息上报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
八、学校设专人负责安全信息的上报,上报信息要完整,要具备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果的“五何要素” 。
九、学校向全校师生公布了所有领导的座机号、手机号,并保证24小时内信息随时都能传输。
十、掌握火警(119)、匪警(110)电话号码,以便出现情况,每个人都可在最短时间内报警、报告。
龙潭镇乐贝儿幼儿园
2022年9月1日
第4篇 幼儿园信息审核管理制度
幼儿园信息审核管理制度
一、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为促进我园各类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发布申请班级、教师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3、幼儿园网管人员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4、幼儿园网管人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申请班级、教师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信息申请班级、教师;
5、幼儿园网管理人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二、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学校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学校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各级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网管中心;
4、学校教师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幼儿园网管人员做好学校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5、幼儿园网管人员在收到学校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校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幼儿园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人员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人员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1、教师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教师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网管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教师应当立即上报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学校教师有义务接受校网络管理人员和上级领导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人员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教师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五、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1、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园所组统一管理,除网管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六、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为保证我校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教师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法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幼儿园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
七、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网络管理人员每月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2、网络管理人员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3、教师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八、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对于校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与网络管理中心协商实施。
3、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eml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第5篇 幼儿园网络信息巡查管理制度
为维护校园网络正常运行秩序,保障公民全体师生合法权益,加强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信息巡查管理制度:
1、 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做好对上网用户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对上网用户进行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教育,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加强安全巡查,负责对上网用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害信息及其它异常情况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做好有关数据的保存和备份,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在正常工作日,对网站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工作记录。
3、 网络管理小组和网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帐号、密码等资料的管理,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管理。严禁将帐号和密码泄漏给他人。
4、 防止非本管理组成员对服务器上的数据进行修改,配备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系统安全审计软件,建立具有保存60日以上系统网络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系统的重大事故(如病毒破坏、黑客攻击、雷击、电击等),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6篇 h幼儿园网络信息巡查管理制度
为维护校园网络正常运行秩序,保障公民全体师生合法权益,加强校园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信息巡查管理制度:
1、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做好对上网用户的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对上网用户进行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教育,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加强安全巡查,负责对上网用户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害信息及其它异常情况和其它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做好有关数据的保存和备份,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网络管理小组和安全员要在正常工作日,对网站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工作记录。
3、网络管理小组和网站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帐号、密码等资料的管理,同时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管理。严禁将帐号和密码泄漏给他人。
4、防止非本管理组成员对服务器上的数据进行修改,配备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系统安全审计软件,建立具有保存60日以上系统网络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系统的重大事故(如病毒破坏、黑客攻击、雷击、电击等),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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