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是我们企业维护网络安全,保障业务正常运行,保护敏感信息不受侵犯的核心策略。它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访问控制:设定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访问特定系统和数据。
2. 数据加密:对敏感信息进行加密处理,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泄露。
3. 审计与监控:定期进行系统审核,跟踪异常活动,以便及时发现潜在威胁。
4. 网络安全:防范病毒、黑客攻击和其他网络威胁,确保网络稳定性。
5.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计划,应对可能出现的信息安全事件。
6. 培训与教育:提升员工信息安全意识,防止人为错误导致的安全漏洞。
为确保所有员工理解并遵守信息安全政策,我们将开展以下培训活动:
1. 基础知识:讲解信息安全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提高员工的警惕性。
2. 政策解读:详细解读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义务。
3. 实战演练:模拟安全事件,让员工熟悉应对流程,增强实战能力。
4. 案例分析:分享真实案例,强调忽视信息安全可能带来的后果。
5. 定期复习:通过定期的复习和测试,巩固信息安全知识,保持警觉。
面对可能的信息安全事件,我们已制定了详尽的应急预案:
1. 事件报告:任何可疑活动或安全事件应立即上报给it部门。
2. 初步评估:分析事件性质,确定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
3. 快速隔离:如必要,迅速隔离受影响的系统,防止损失扩大。
4. 数据恢复:根据备份策略,尽可能恢复受影响的数据。
5. 修复与加固:修复漏洞,加强防护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 事后审查:分析事件原因,改进制度,防止重演。
信息安全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企业战略的一部分。它关乎我们的信誉、客户信任以及业务连续性。一次严重的安全事件可能导致:
1. 法律风险:违反数据保护法规,可能面临法律诉讼和罚款。
2. 财务损失:修复成本、赔偿费用以及业务中断造成的收入损失。
3. 客户流失:数据泄露可能损害客户信任,导致客户流失。
4. 声誉损害:安全事件可能严重影响企业的市场形象和品牌价值。
因此,我们必须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视为日常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强化和完善,以确保我们的企业在数字化世界中稳健前行。
【第1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一)
一、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计算机的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2、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我单位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3、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带电插拔计算机外部设备接口,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it部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或找非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操作。
二、操作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类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分级对数据存取进行控制的代码。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一般操作代码。代码的设置根据不同应用系统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置;
(二)系统管理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经营管理者授权取得;
2、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
3、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其上级授权;
4、系统管理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5、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三)一般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一般操作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操作用户一码设置。
2、操作员不得使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3、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三、密码与权限管理制度
1、密码设置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密码设置不应是名字、生日,重复、顺序、规律数字等容易猜测的数字和字符串;
2、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泄漏应立即修改,并在相应登记簿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
3、服务器、路由器等重要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由运行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置和管理,并由密码设置人员将密码装入密码信封,在骑缝处加盖个人名章或签字后交给密码管理人员存档并登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封存的密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密码使用人员向密码管理人员索取,使用完毕后,须立即更改并封存,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4、系统维护用户的密码应至少由两人共同设置、保管和使用。
5、有关密码授权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有关部门负责人须指定专人接替并对密码立即修改或用户删除,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四、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1、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并明确落实异地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
2、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3、任何非应用性业务数据的使用及存放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调拨、转让、废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以保证备份数据安全完整。
4、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数据恢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6、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方案,根据转存方案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转存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记录。
7、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涉经营管理的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8、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9、运行维护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10、营业用计算机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准安装其它软件、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五、机房管理制度
1、进入主机房至少应当有两人在场,并登记“机房出入管理登记簿”,记录出入机房时间、人员和操作内容。
2.it部门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领导许可,其他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it部门领导许可,并有有关人员陪同。值班人员必须如实记录来访人员名单、进出机房时间、来访内容等。非it部门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中心对系统进行操作。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操作时,经it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有关人员监督下进行。对操作内容进行记录,由操作人和监督人签字后备查。
3、保持机房整齐清洁,各种机器设备按维护计划定期进行保养,保持清洁光亮。
4、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更换干净的工作服和拖鞋。
5、机房内严禁吸烟、吃东西、会客、聊天等。不得进行与业务无关的活动。严禁携带液体和食品进入机房,严禁携带与上机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有腐蚀等危险品进入机房。
6、机房工作人员严禁违章操作,严禁私自将外来软件带入机房使用。
7、严禁在通电的情况下拆卸,移动计算机等设备和部件。
8、定期检查机房消防设备器材。
9、机房内不准随意丢弃储蓄介质和有关业务保密数据资料,对废弃储蓄介质和业务保密资料要及时销毁(碎纸),不得作为普通垃圾处理。严禁机房内的设备、储蓄介质、资料、工具等私自出借或带出。
10、主机设备主要包括:服务器和业务操作用pc机等。在计算机机房中要保持恒温、恒湿、电压稳定,做好静电防护和防尘等项工作,保证主机系统的平稳运行。服务器等所在的主机要实行严格的门禁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主机故障,根据业务应用要求及运行操作规范,确保业务系统的正常工作。
11、定期对空调系统运行的各项性能指标(如风量、温升、湿度、洁净度、温度上升率等)进行测试,并做好记录,通过实际测量各项参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机房空调的正常运行。
12、计算机机房后备电源(ups)除了电池自动检测外,每年必须充放电一次到两次。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二)
1. 总 则
1.1 目 的:
为加强公司作风建设,宣传廉洁文化,预防利用职务及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做好公司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使公司所拥有的信息在经营活动中充分利用,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树立健康积极的企业文化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1.3 定 义:
廉 洁: 清白高洁,不贪污,从不使用公家的钱来养活自己(不贪污),就是指人生光明磊落的态度和诚信,正直的风气。
信息安全: 信息系统(包括 硬件 、 软件 、数据、人、物理环境及其基础设施)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
业务单位: 与公司有一切业务(含但不限于供货、施工、促销合作等关系)往来或联系的单位或个人。
1.4 职责权限
3.1 总经办负责廉洁文化建设方向的指引,对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具有监督和最后裁决权。
3.2 监察部负责监督和执行廉洁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全体员工的举报和监督,对举报和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3行政部负责廉洁文化和信息安全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接收和申报处理公司员工收受和外部财物。
3.4 信息部负责公司所有文件资料的分类存档和保存,对电子存档资料进行定期整理和备份,并做好文件防盗和密码保护工作。
3.5 各部门:具有共同维护公司廉洁文化建设和信息保密工作的权利,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对公司廉洁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具有监督和举报权。
2 .主要内容:
2.1 廉洁自律规定
2.1.1 不准收受任何业务单位的个人现金、购物卡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1.2 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业务单位的,必须及时向公司行政部申报统一处理。具体需申报的情况如下:
业务单位不回收的样品和商品赠品;
业务单位节假日馈赠的礼品、礼篮等;
业务单位赠送的其他具有实际价值实物、活动等。
业务单位组织的集体考察、学习、旅游等外出活动;
业务单位赠送的无法拒绝的各类现金、购物卡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1.3 不准向业务单位及其个人借贷钱物。
2.1.4 不准在各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2.1.5 不借业务办理之机,对各业务单位吃、卡、拿、要。
4.1.6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2.1.7 工作中不弄虚作假,按规定收集整理好各类基础资料,不做假帐或帐外账。
2.1.8 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公关或业务接待必须经总经办批准后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
2.1.9 不准接受可能对商品和设备供应价格、工程施工价格的业务合作行为产生影响的钱、物馈赠和宴请。
2.1.10 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2.1.11 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理业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2.1.12 严禁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的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予以取消或者纠正。
2.2 信息安全
2.2.1 公开信息:公司已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如公司宣传册、产品或公司介绍视频等。
2.2.2 保密信息:公司仅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的信息,一旦泄露,将可能给公司或相关方造成不良影响。比如公司投资计划等。
2.2.3 根据信息价值、影响及发放范围的不同,公司将保密信息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四个级别。
绝密信息:关系公司前途和命运的公司最重要、最敏感的信息,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信息,如:公司订单,重大投资决议等。
机密信息:公司重要秘密,一旦泄露将使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保密信息如:未发布的任命文件,公司财务分析报告等文件。
秘密信息:公司一般性信息,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信息,(www.)如:人事档案,供应商选择评估标准等文件。
内部公开:仅在公司内部公开或仅在公司某一个部门内公开,对外泄露可能会使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信息,如:年度培训计划,员工手册,各种规章制度等。
2.2.4 公司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专有技术,专利技术、技术图纸 ;
生产细则、工程 bom 、 sop 及治具资料;
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财务信息,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2.2.5 除公司已经正式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在信息网络系统中未公开的信息;
未经授权对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信息(包括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修改、复制和删除等;
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
盗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故意干扰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畅通运行;
从事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安全的活动。
2.2.6 公司保密信息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2.3 违规追责处理
2.3.1 公司所有员工一经任何人发现或内外部举报有违廉洁自律的行为,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证,将追究责任人所造成的责任损失,并进行违规处罚,对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且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
2.3.2 除公司公开的信息外,任何人将公司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口头传达、电子邮件、上传网络、存储拷贝、拍照影印、复印资料)对外泄露或散布出去的,公司将从源头上追究信息泄密者,经查实后立即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追责处理。因信息泄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形象受损时,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 附 则
3.1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 ****** 有限公司所有。
3.2 本制度自**年 8 月 9 日起实行,暂定实施 1 年。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邮政行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规定》、《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使用寄递服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寄递用户信息),是指用户在使用寄递服务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单位名称,以及寄递详情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内容。
第四条 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维护寄递用户信息安全。
第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本规定,防止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
第九条 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加盟人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被加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寄递服务的,在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时,应当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信息使用范围和方式、信息交换安全保护措施、信息泄露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委托第三方录入寄递用户信息的,应当确认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并订立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责任划分。第三方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导致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其掌握的寄递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调阅、检查寄递详情单实物及电子信息档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突发的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第三章 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详情单管理,对空白寄递详情单发放情况进行登记,对号段进行全程跟踪,形成跟踪记录。
第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邮件(快件)处理、存放场地,严禁无关人员接触、翻阅邮件(快件),防止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以下简称实物信息)在处理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优化寄递处理流程,减少接触实物信息的处理环节和操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实物信息在寄递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监控设备,安排具有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实物信息处理进行安全监控。
第二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确定集中存放地,及时回收寄递详情单妥善保管。设立、变更集中存放地,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集中存放地设专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存储安全。
第二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查询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当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并做好查阅登记,不得私自携带离开存放地。
第二十六条 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满后,由企业进行集中销毁,做好销毁记录,严禁丢弃或者贩卖。
第二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实物信息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定期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信息安全隐患。
第四章 寄递详情单电子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寄递服务用户信息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的网络架构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合理划分安全区域,实现各安全区域之间有效隔离,并具有防范、监控和阻断来自内部和外部网络攻击破坏的能力。
第三十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病毒软件、硬件,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具有防范计算机病毒的能力,防止恶意代码破坏信息系统和网络,避免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构建信息系统和网络,应当避免使用信息系统和网络供应商提供的默认密码、安全参数,并对通过开放公共网络传输的寄递用户信息采取加密措施,严格审查并监控对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的远程访问。
第三十二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采购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安全责任,以及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调查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权限管理,基于权限最小化和权限分离原则,向从业人员分配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权限和可访问的最小信息范围。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管理,使网络管理人员仅具有进行信息系统、数据库、网络运行维护和优化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的维护操作须经安全管理员授权,并受到安全审计员的监控和审计。
第三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密码管理,使用高安全级别密码策略,定期更换密码,禁止将密码透露给无关人员。
第三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电子信息的存储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独立物理区域存储寄递用户信息,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出该区域;
(二)采用加密方式存储寄递用户信息;
(三)确保安全使用、保管和处置存有寄递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移动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明确管理数据存储设备、介质的负责人,建立设备、介质使用和借用登记制度,限制设备输出接口的使用。存储设备和介质报废的,应当及时删除其中的寄递用户信息数据,并销毁硬件。
第三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信息的应用安全管理,对所有批量导出、复制、销毁用户个人信息的操作进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同时记录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和事项,留作信息安全审计依据。
第三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离岗人员的信息安全审计,及时删除或者禁用离岗人员系统账户。
第三十九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与市场相关主体的信息系统安全互联技术规则,对存储寄递服务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保障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
(三)对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四)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实施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六)组织调查或者参与调查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依法查处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的宣传,强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认识。
第四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信息安全有关的各类信息。
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情况,并根据需要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商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和执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信息安全保护行为,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四条 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涉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不配合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十八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提供寄递用户信息,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行业内通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寄递用户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条 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信息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z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信息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是信息化设备运行和数据处理的重要场所,除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机房。
二、有关人员发生工作变动,应及时向机房管理人员报告,立即注销其进出许可,并收回钥匙。
三、定期清理机房内卫生,保持机房内干净、整洁;有关人员进出机房后要及时关闭机房门,避免外部灰尘进入。
四、机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电加热设备;严禁带入和存放各种易燃、易爆、腐蚀、挥发性和强磁物品;不准在机房内吃喝各种食物和饮料;机房内不准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机房内温度一般应控制在摄氏18-25度之间,湿度控制在45%-55%之间,根据季节和设备要求及时调整专用空调参数设置。
六、各应用服务器及专用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触动和操作配电设备、UPS系统、计算机类设备。
七、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应按照统一规划,不得随意安装、移动。
八、做好设备运行情况记录,特别要对设备发生故障及故障排除恢复情况作详细记录。
九、对于机房出现的任何问题,机房管理员都应及时到达现场,不得推诿、拖延,更不能不予理睬。
十、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必须对机房及有关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巡查(每日不少于4次),发现问题要及时正确处理,并迅速报告有关负责人。
十一、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机房安全管理的情况。检查人员由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应的技术人员组成。
【第3篇】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1、实行安全信息反馈制度,是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的检阅,也是促进管理人发挥职能作用的有效手段之一,对消除生产现场事故隐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 安全信息的来源:安全信息来源于各队从事工作的安全员、班组长、群众安全检查员、安检员、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反馈的手段是:填写安全检查手册并按规定的形式进行汇报。
3、安全信息反馈的渠道:
(1)班组长、安全员、工段长反馈的安全信息,由工段第一责任人于反馈当日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整改,对整改情况以及区队无法整改的隐患、信息,由工段负责人次日上午整理后报送安全部汇总;危及人身安全或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落实整改,本队无法整改的问题,由工段长负责,立即向部门和主管领导汇报,落实整改。
(2)安全员、技术员所反馈的安全信息由所在部门安全负责人把关,并于当天以问题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有关工段,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要有复查记录,并反馈到安全部。
(3)各部门负责人及工段长反馈的安全信息,由专职安全员当天填写在安全施工日志上,填写时必须指明整改单位、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期限,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复查。
4、安全信息的汇总与整理:
(1)工段由区域的专职安全员汇总当天所在工段反馈的安全信息并及时报送安全部。
(2)安全部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安全信息的汇总、整理、分类,并及时报送上级领导。
(3)对重大安全隐患及问题,每月底以事故隐患报表形式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5、安全信息的收集办法:
安全信息主要是通过各工段专职安全员所填写的安全检查手册反馈的隐患问题及自查、上级部门检查查出的问题收集与整理获得。
7、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1)各工段必须及时准确地反馈安全信息。
(2)所有专职安全员必须及时填写安全检查手册,并于每日19:00按照信息反馈渠道分别进行汇报处理,不得虚报、假报信息。
(3)各工段对专职安全员反馈的安全信息,必须认真抓好落实整改,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送有关部门,按四定(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原则进行落实整改,决不能将隐患留在生产过程中。
(4)每月底,由项目总工负责召集所有专职安全员,对安全隐患、问题要进行全面评价、分析,组织人员复查整改情况。
【第4篇】信息技术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是学校的强用电场所,是消防安全的重点保护地点。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的人身生命安全,建立以校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信息技术设备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的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和防火灭火基本知识,懂得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遇到火灾人人都有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灾报警电话119,基本学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所有进入信息技术设备机房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一、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机房。
二、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三、严格按照国家用电安全有关知识进行用电操作。
四、严禁使用超负荷的大功率电器。
五、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保证有良好的接地措施。
六、安装防火器材的部位,要人人爱护,不准任何人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严肃处理。
七、管理人员坚持经常检查有无火灾隐患,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力所乡中小学电教组
2023年3月
【第5篇】数据资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机房及使用计算机的单位都要设立专人负责文字及磁介质资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各单位要建立资料管理登记簿,详细记录资料的分类、名称、用途、借阅情况等,便于查找和使用。
第三条 各项技术资料应集中统一保管,严格借阅制度。
第四条 应用系统和操作系统需用磁带、光盘备份。对重要的动态数据应定时清理、备份,并报送有关部门存放。
第五条 存放税收业务应用系统及重要信息的磁带光盘严禁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报请有关领导批准。
第六条 对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磁带、磁盘,应在一年内进行转储,以防止数据失效造成损失。
第七条 对有关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为保密需要,应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若须查阅保密信息,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保密资料。对保密信息应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第八条 及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整计算机参数或安装防毒软件,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第九条 对于联入局域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局域网内拷入软件或文档。
第十条 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由各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安装。
【第6篇】计算机网络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下面是我们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____系统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的管理,确保全市工商系统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市____系统单位及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以确保安全使用计算机及网络。
第三条各级信息中心承担本局计算机及网络的安装、调试、用户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拟定与落实,保障全局计算机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四条单位数据中心机房设立恒温恒湿装置、防火、防水、防盗、防雷击、防尘系统、8小时以上不间断电源系统、出入登记系统;
非网管人员和维修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数据中心机房;
工作人员不得在数据中心机房内饮食、吸烟。
第五条所有计算机必须设定静态ip地址;
所有计算机的netbios名必须按科室名-使用者名(拼音字母缩写,如有重名可在后加
1、2等序号)命名;
所有上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设立60天或以上的上网日志,不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设有邮件服务器的单位必须安装反垃圾邮件系统;
所有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防病毒、防火墙软件;
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安装任何非工作软件在单位计算机中;
工作计算机附近不得堆放任何液体物品及食品。
第六条计算机网络安装网络防病毒软件、防火墙、网络管理软件;
网站必须安装公安局认可的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软件;
信息中心必须专人定时做好各种安全系统及操作系统的安全更新。
第七条____信息网(下称内联网)供____系统内部使用,对国际、国内发布信息,运行时内联网和红盾网互相物理隔离。
第八条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文件信息“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凡是秘密等级以上的文件,不得在内联网和上发布;
凡上网信息必须经过审查和批准,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
____机关规定不能对外公开的资料不得在信息网上发布;
需计算机处理的密件由专人在专室、专用单机上进行。
第九条任何人员不得做任何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计算机操作,不得打开任何来历不明的邮件,如觉可疑应立即删除,如感觉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
未经授权的人员严禁操作、访问网络服务器及他人计算机设备,不得修改信息网和红盾网任何内容,不得连接数据库作任何操作。
第十条上网用户不得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单位、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一条上网用户不得在任何网络上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形象和利益;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二条上网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对自己或他人的计算机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二)未经允许,对自己或他人的计算机信息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上网下载或以其他方式带入任何未经批准使用的程序,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四)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机关工作人员上网只能做与工作有关的事务或操作,严禁在网上进行赌博或其它不法活动。
严禁工作时间玩计算机游戏。
第十四条上网用户必须按自己的帐号、密码进入相应系统,不得盗用他人的帐号、密码。
密码不得外泄,如发现可能外泄,应及时重设或申请更换;
造成损失和危害的,追究其责任。
网络特权服务用户不得泄漏有关软硬件、网络技术细节及管理密码;
所有人员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密码,确保密码长度不少于8位、必须具有复杂性(含不重复的字母、数字及特殊符号)、不通用性、不易记性,必须定期更新密码;
使用密码时应确保旁人不能窥视;
不要在软件使用时选自动记忆帐户密码功能;
不要在任何地方使用任何方式谈论或书式记忆任何密码;
未经批准不得将数据和软件拷贝带离本单位或从单位外带入数据输入到计算机中。
第十五条联网设备及计算机内网络配置应保持相应固定,特别是不得随意修改ip地址,若出现故障应通知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及时处理,不得自行随意处理,未经信息中心允许不得自行增加计算机设备入网。
第十六条网络除星期六进行维护外必须24小时运行。
信息中心设网络管理值勤员。
值勤员负责其值勤期内的网络正常运行维护、数据备份、报障排障、入侵事件记录等工作,并做好工作日志。
第十七条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计算机上网记录,如发现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化安全管理包括机房管理和服务器管理两部分。机房、服务器的日常维护、操作都应有专门的信息管理人员负责,未经信息部门许可其他人员不得对随意进出机房、操作服务器。机房管理人员负责机房的日常检修、事故排查;
服务器管理员负责服务器的安装调试、例行维护、日常检查等工作。
炎炎夏日,尤其注意机房内线路排查,做好防火工作,服务器数据备份和系统备份。
一、机房安全管理
1.1 机房严格执行门禁制度,未经信息部门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
1.2 机房内禁止堆放杂物,保证设备和办公桌面清洁、卫生、整齐;
1.3 机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品;设备设施周围及上方不得堆放物品,特别是液体物品;
1.4 机房内电气设备、供电线路必须由专职电工按规范安装;
1.5 机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
1.6 机房内的各类保险丝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保险丝,严禁使用铜、铁、铝线代替;
1.7 长期使用的电器设备应对其发热情况进行检查,避免发生火灾;
1.8 严格明火管理。明火作业必须有相关部门批准、核发“动火证”后方可施做;
1.9 规范配备灭火器材,定期进行消防报警设施试验,严禁使用其他物品将烟感包裹,禁止吸烟;
1.10 禁止携带食品进入机房,并定期灭鼠;
1.11 机房内温度和湿度严格控制在:温度:18-25℃,相对湿度:60%—80%;
1.12 机房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早进入、晚离开时要检查设备情况,上班时密切监视网络的工作情况,防止黑客袭击,做好每天的数据备份,不得无故脱离岗位。下班时,要做好交接班记录,要对所有计算机的电源进行细致的检查,该关的要切断电源,离开时察看灯、门、窗、锁是否关闭好。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检查网络运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处理,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
1.13 不得随意合闸拉闸,不得同意不得擅自对程控交换机、核心交换机、路由器、服务器等设备设施进行停、断电;
1.14 员工负责设备设施性能测试,及时排除故障,下班前必须做全面检查,不留安全隐患;
1.15 机房内所有设备设施维护工作必须在计划内完成;计划外操作必须得到同意;
1.16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拨打与工作无关的外线电话;
1.17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重启各系统服务器、接口机;
1.18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开关外线;
1.19 如遇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主管人员;
二、服务器安全管理
1.1 物理环境要求
1.1.1 服务器须放置在机房或具备服务器运行相关条件的空间内。
1.1.2 系统管理员应在每季度末对服务器进行一次硬件检测和除尘工作,并填写《服务器硬件检测记录单》(附录a)。
1.2 软件环境要求
1.2.1 无特殊情况,服务器要关闭网络文件与打印服务、qos、终端服务、授权服务、site server ils服务、消息队列服务(msmq)、远程存储、证书服务等其他暂时不用的服务。
1.2.2 服务器操作系统需设置安全策略,策略设定后要进行有效性检查,确保有效执行。
1.2.3 服务器应禁用匿名/默认账户或严格限制访问权限。
1.2.4 为了保证该服务器的运行效能和安全,除了安装解压缩、杀毒软件等必要的应用软件外,一般不安装其他非必要的软件,包括office等。
1.2.5 服务器上至少要设置两个以上(含两个)的逻辑卷。
1.2.6 服务器严禁安装游戏、聊天工具等与系统运行无关的程序及文件。
1.3 服务器开关机
1.3.1 各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服务器的开关机操作,操作完成后填写《服务器开关机记录表》(附录b)。
1.3.2 除安装调试或者例行维护外,服务器不得频繁开关机。服务器维护应安排在非工作时间段进行。
1.3.3 服务器在出现严重故障非重起不能解决时,系统管理员应及时通知服务器用户,在用户保存完正在操作的数据后方可中断数据库连接并进行重起操作。
1.4 日志管理
1.4.1 系统管理员应在每周末检查服务器的“事务日志”,发现有“严重错误”的,必须立即检查并排除故障,服务器所有日志在得到“事务已经满”提示的情况下,必须立即备份到制定目录下,事务日志备份完毕应立即清空。
1.4.2 服务器日志至少保留半年,只允许授权用户访问,且不能进行修改。
1.5 磁盘检查
1.5.1 系统管理员应在每周末检查服务器的磁盘情况,如果发现磁盘的使用容量超过70%以上时,应及时删除不必要的文件腾出磁盘空间,必要时申购新的磁盘。
1.5.2 服务器外出维修时系统管理员必须删除磁盘数据。
1.5.3 系统管理员在每月末对服务器进行磁盘碎片整理工作。
1.6 病毒和补丁管理
1.6.1 为保障服务器性能,工作时间段内一般不进行查杀病毒和安装补丁的操作。
1.6.2 每日22:00设置服务器自行查杀病毒。
1.6.3 服务器杀毒软件的病毒库应设置为自动更新。
1.6.4 在得知有重大病毒流行时应立即确认病毒库是否为最新且是否有效防护,如果病毒库不能有效防护应下载相关专杀工具或进行相关技术处理。
1.6.5 系统管理员应在每月末登陆操作系统厂商网站查看是否有最新的更新通知,在得知有最新的安全漏洞时,应下载经测试后在非工作时间段内安装补丁。对于重大的安全漏洞应第一时间进行更新。
1.7 故障管理
1.7.1 服务器的故障包括:软件故障,硬件故障,入侵与攻击,其他不可预料的未知故障等。应建立服务器故障记录,当出现服务器故障,系统管理员对故障现象及解决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填写《服务器故障处理记录单》(附录c)
1.7.2 当服务器出现硬件故障时,系统管理员应立即通知服务器厂商,并督促和配合厂商工作人员尽快维修或更换相关配件。
1.7.3 对于不能尽快处理的故障,系统管理员应立即通过电话通知上级主管领导,并保护好故障现场。
1.8 相关记录文档
1.8.1 《服务器硬件检测记录单》 保存期3年
1.8.2 《服务器开关记录表》 保存期3年
1.8.3 《服务器故障处理记录单》 保存期3年
【第8篇】h矿煤矿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为发挥员工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倾听员工对安全管理的建议和要求,形成群策群力的安全监督网络,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隐患,超前预防重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度室是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和报送的中心,是矿信息管理部门和信息报送单位。
二、调度室主任分管信息工作,生产一线队、组负责人和工人兼信息员,工作面配备电话设备,每班填写信息报表,加强信息的上报工作。
三、健全安全信息反馈体系,拓宽安全信息反馈渠道和增加安全信息源,及时、准确地掌握生产一线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为安全工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建立安全信息通道,使员工代表有渠道快捷地向领导放映对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迅速有效地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
五、形成安全管理的互补、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安全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有效实施。
六、安全信息员的条件及范围
(1)“安全第一”思想牢固,热爱煤矿安全事业,对煤矿安全生产有较高认识,能够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
(2)具备一定的安全、技术业务素质,现场经验丰富,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生产一线员工。
(3)以一定语言或书面表达能力,不怕得罪人,敢说真话不徇私情,不畏各种压力,勇于为生产工作奉献。
七、安全信息员的义务与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技术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与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活动,宣传上级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指示、指令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应邀列席相关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参加一次集团公司组织的“信息反馈”、“安全座谈”或现场安全监察活动。
(3)收集和反映一线员工对安全管理的建议和要求。
(4)对各自的工作岗位和涉及到得所有施工现场、各级干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实施安全监督,随时向矿安监部门、矿长回报发现的情况。
(5)及时发现和真实地放映生产作业现场安全上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质量、管理问题和有一定价值的建议,随时发现随时反映,每月不少于两条。
八、安全信息员的权利
(1)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2)对于单位或领导忽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错误决定和错误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或越级控告。
(3)发现生产作业存在“三违”或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有权直接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或直接向矿安全科汇报,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4)兼职安全信息员在行使职权中,矿各单位和各级领导要给与大力的支持和帮助,给与一定的活动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干涉和阻止,更不允许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否则,将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领导的责任,维护安全信息员的正当权益。
九、安全信息的传递
为保证安全信息及时快捷的传递,可用以下三种方式由办公室领导层传递信息:
(1)正常安全信息传递:由安全信息员填制《安全信息反馈单》,根据所在单位安全信息数量和保密程度,每半月或每旬,以加封或不加封的方式,直接送矿安全科或由办公室代转。
(2)加急安全信息传递:有安全信息员填制《安全信息反馈单》,向调度室传输。
(3)特急安全信息传递:由安全信息员直接用传真电话向矿调度室传递,无法传真的过后再补填,调度室根据安全信息的轻重缓急,核实整理后报领导层。
【第9篇】电力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我公司现在所有的电脑都已接入到网络之中,随时随地受到公司管理部门的监控,为了加强计算机网络、软件管理,保证网络系统安全,保障系统、数据库安全运行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操作详细步骤。
一、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 公司各部室的电脑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2 各部室应经常检查本部门的电脑使用情况,负责电脑的安全使用、密码管理、电子邮件管理、防病毒管理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电脑的使用和保养
3.1 电脑操作规程:电脑开机时,应遵循先开电源插座、显示器、主机的顺序。每次的关、开机操作至少相隔一分钟。严禁连续进行多次的关机操作。电脑关机时,应遵循先关主机、显示器、电源插座的顺序。下班时,务必要将电源插座的开关全关上,节假日时,更应将插座拔下,彻底切断电源,以防止火灾隐患。
3.2 长时间不用的电脑,应有防尘罩盖着,并应每半个月通电运行半小时。
3.3 应对电脑及其设备进行保养清洁,使之不能有灰尘,电脑不能放在潮湿的地方,应放在通风的位置。
3.4 需保存的信息,除在硬盘保存外,还应进行软盘备份,以免电脑坏时所有的资料丢失。
4 打印机及外围设备的使用。打印机在使用时要注意电源线和打印线是否连接有效,当出现故障时注意检查有无卡纸。激光打印机注意硒鼓有无碳粉,喷黑水是否干涸,针打机看是否有断针。当打印机工作时,不要人工强行阻止,否则,更容易损坏打印机。
5 电脑防病毒的管理。外来的磁盘,或对外报送的磁盘以及从外界录入信息的磁盘,一律要进行电脑病毒检测,在确保没有病毒时方可进入本公司电脑读取信息。外来的信息光盘,非经允许,不准在本公司的电脑读取信息,以防止病毒的入侵。
6 每月各基层应维护oa服务器,及时组织清理邮箱,把不重要的文件删除,保证服务器有充足空间, oa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7 用户要每季度至少一次修改自己的应用系统密码。
8 用户如有中毒、操作系统缓慢、死机等问题时,向系统管理人员提出口头请求,接到请求的系统管理人员应及时提供维护服务,并查明出现故障的原因,如因工作无关的东西所造成的,根据情节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9 局域网ip地址由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用户不得擅自改变或增加客户端的ip地址,未经许可私自修改电脑ip地址,导致局域网出现ip地址冲突,电脑掉线现象,严重影响了局域网的稳定和畅通。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10 用户不得将私人电脑带入公司,不得使用未检测的u盘、不能用电脑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11 禁止在公司电脑安装有害系统运行的游戏与无关软件;禁止在各部室的电脑上玩游戏和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各种活动。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12 未经许可私自移动公司在各点分布的网络设备及布线,乱拉线等,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13 公司电脑系统以及应用平台等经系统管理员装好后一个月内,由于中病毒、自己装卸软件等人为因素导致电脑办公软件、平台无法正常运行的对电脑负责人罚款50元。
14 公司所有电脑上不准使用3g网卡,不准外网与内网共用一台电脑,一经发现由国网公司考核。
15 我公司电脑都有注册,不准使用未经市公司注册的移动储存介质。
16 共用电脑的,查不到责任人时,由部门责任人承担。
17 对于系统和网络出现的异常现象或设备出现故障,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分公司系统管理人员汇报,及时处理相应问题。
18 凡是记载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介质等秘密载体,均要存放在保险柜内,与普通载体分开管理。
19 对涉密的会议文件、资料应进行编号登记,发放时履行签收手续;及时清理收回。
20 严禁通过互联网传输涉密信息。不得在没有相应保密措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处理、存储和传输国家秘密、企业秘密, 具体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21 严禁在普通电话、无绳电话和手机中谈论涉密事项,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时应予以制止。
22 不得在普通传真机上发送涉及企业秘密的文件。
23 涉密文件复制件视同原件管理,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销毁复制件,应按正式秘密载体的方式处理。复制绝密级秘密载体,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24 处理废旧报纸、杂志及可对外公开的废旧资料时,要认真清理,防止夹带秘密载体。
【第10篇】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为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公司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规定,落实安全责任,提高信息沟通时效性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建安全信息报表为月报,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12时前报送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的基建安全情况。
二、信息报表报送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各单位指定一名本单位基建安全信息管理联系人,并在每期月报末尾处将项目负责人签名、报送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一并上报。
三、各单位基建安全信息应严格采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中“基建安全信息月报电子邮件填报格式”及填写说明填报。
四、基建安全信息文字部分按(参)照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信息月报”表式及示例填写。
1、本单位当月发生的基建安全事故或不安全事件:若本单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较大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或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须单独编写事故报告。
2、本月基建安全管理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当月开展的主要安全管理性的工作。
3、下月主要风险及重点工作计划:对下月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防控及拟开展的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应在下一期月报中有所反映。
五、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纪律
1、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是基建安全基础工作,各单位应确保上报的信息及时、完整,能满足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要通过加强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本单位在建工程和施工企业承建工程中存在的重大风险作业情况。对于重点工程中的重要危险作业、施工条件复杂且常规措施难以保证安全的作业、首次应用新技术及新工艺的重大项目,要进行逐项跟踪管理,确保安全总体局面稳定。
2、商洛供电局基建部对各单位的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对工作不落实、报送不及时、内容缺失严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11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二条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设立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小组,专门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章网络管理
第三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色情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第四条各工作计算机未进行安全配置、未装防火墙或杀毒软件的,不得入网。各计算机终端用户应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杀毒软件等进行升级和更新,并定期进行病毒清查,不要下载和使用未经测试和来历不明的软件、不要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以及不要随意使用带毒u盘等介质。
第五条禁止未授权用户接入公司计算机网络及访问网络中的资源,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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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未授权用户使用bt、电驴等占用大量带宽的下载工具。
第六条任何员工不得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
第七条公司员工禁止利用扫描、监听、伪装等工具对网络和服务器进行恶意攻击,禁止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和服务器系统,禁止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的行为。
第八条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帐号和密码。严禁随意向他人泄露、借用自己的帐号和密码;严禁不以真实身份登录系统。计算机使用者更应定期更改密码、使用复杂密码。
第九条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it 安全管理小组的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it安全管理小组的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的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第二章设备管理
第十条it设备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公用设备责任落实到部门)。
第十一条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严禁擅自外接电源开关和插座;严禁擅自移动和装拆各类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严禁擅自请人维修;严禁擅自调整部门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排。
第三章数据管理
第十二条计算机终端用户计算机内的资料涉及公司秘密的,应该为计算机设定开机密码或将文件加密;凡涉及公司机密的数据或文件,非工作需要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更不得透露给他人。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员工由所在部门经理负责将其所有工作资料收回并保存。
第十三条工作范围内的重要数据由计算机终端用户定期更新、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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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计算机终端用户务必将有价值的数据存放在除系统盘(操作系统所在的硬盘分区,一般是c盘)外的盘上。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小组联系并采取保护数据安全的措施。
第十五条终端用户未做好备份前不得删除任何硬盘数据。对重要的数据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不同的地点;对采用磁性介质或光盘保存的数据,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数据丢失;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
第四章操作管理
第十六条凡涉及业务的专业软件由使用人员自行负责。严禁利用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除维修人员以外的外部人员操作各类设备。
第十七条计算机终端用户因主观操作不当对设备造成破坏两次以上或蓄意对设备造成破坏的,视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下列用语的含义:
设备:指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it设备。
有害数据:指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的,含有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程序,或者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构成危害或潜在威胁的数据。
合法用户:经it安全管理小组授权使用本公司网络资源的本公司员工,其余均为非法用户。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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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配置方面
一.网络配置
充分整合公司网络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二.职责
公司网络隶属于技术部门,主要负责日常网络的正常运行,维护,维修,网络设备采购,网络优化等工作。
三.软件配置及使用规则
1.工作时间严禁玩游戏,观看与工作无关信息,网页。
2.严禁私自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软件。
3.严禁私自将与工作无关文件,信息以光盘,移动硬盘,u盘及其它任何形式拷贝至硬盘及在局域网上传播。
4.为文件资料安全起见,勿将重要文件保存在活动分区如:c盘,我的文档:请将本人重要文件存放在硬盘的其他非活动分区(如:d,e,f)。(保存前用杀毒软件检查无病毒警告后再操作)。
5.各部门应定期将计算机系统和相关数据进行备份。
6.计算机须设置密码,避免别人的不合理侵入。
7.未经许可,不允许使用他人电脑。
8.每天上下班,按正常程序开关主机,显示器,电源等。
9.每周五公司计算机统一升级杀毒软件,公司现用360免费杀毒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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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10.当发现公司网络,以及计算机出现异常情况,须及时通知相关的网络人员。
四.计算机维修
1.计算机出现问题,需要维修,要上报领导并获得批准。
2.计算机须采购配件,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流程执行。
五.违规操作
1.违规操作者,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须接受公司警告,多次违规者,公司给予响应的处罚。
2.违规操作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须按公司规定给予赔偿。六.附则
本制度有不妥之处会在运行中修改,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账号管理方面
一.帐号管理
为更好,更有效的保障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
二.系统规则
1.对于办公使用的pc机,笔记本电脑,由使用者按本规定自行设置和管理该设备的帐号和密码。
2.对于网络设备,服务器和信息系统的管理口令设置至少8位,口令必须从字符,数字,特殊符号中至少选择两种进行组合设置。安全人员对账号和口令以及变更情况进行加密的登记和保存,获得账号和口令的工作人员不得散发和与他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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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网络或系统用户的个人账号和口令,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设置初始口令,用户须在开始使用时更改口令并保管,不得散发和与他人共享。
4.普通口令更换不得长于2个月;
5.口令必须保存好,保证存放载体的物理安全。
6.本规定在实行过程中有修改后,本规定自行终止,并按照新规定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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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化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煤矿信息系统与网络资源在可控范围内安全稳定的运行,保护现有的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特制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通过制定本制度形成一个动态以预防为主的信息安全管理方式,通过实时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系统潜在的安全问题和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保证信息系统的使用安全。
第三条 通过安全管理不但能够保障己有的安全系统得到正确、有效的使用,而且能够实际检验安全策略的使用情况,及时提出新的安全需求,以便及时进行升级改进或实行新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四条 广泛开展信息安全教育,进行信息、安全检查,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五条 本制定适用于煤矿信息网络的各种软、硬件设备的综合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中的各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
第六条 管理对象:
1.硬件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及外设、网络设备、存储设备以及其它辅助设备。
2.物理环境:包括机房场地环境、设备维修、存储环境等
3.通信线路:包括专用的通讯线路、网络布线、用于数据通讯的电话线等。
4.软件系统:包括网络设备的配置、操作系统、应用软件以及其它各相关的应用系统等。
5.文档资料:包括设备及系统的使用说明及操作指南、参数配置表、运行操作记录、故障维护处理记录、电子数据及文档等。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信息中心负责煤矿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保障煤矿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负责业务数据及其它重要数据的备份管理,向上级部门上报信息、系统运行安全报告。
第九条 负责安全产品的使用、维护、升级,所有安全产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审批和授权,不得擅自采购和私自试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条 软件系统安全:软件系统包括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
1. 系统软件指操作系统软件和数据库系统软件:
(1)系统软件应使用正版软件,其选用应充分考虑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健壮性,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2)系统软件必须具备身份验证功能、访问控制功能、故障恢复功能、安全保护功能、安全审计功能、分权制约的权限控制功能及加密功能。
2.应用软件指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电子商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及其他软件应用系统等,应用软件系统必须满足软件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十一条 各级信息中心、部门在软件系统的安全管理中的作为:
1.系统运行前严格审查实施计划的安全性,审查实施计划流程是否符合整体安全策略,是否制订相应应急措施等;
2.检查系统运行过程中相关部门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3.系统运行结束后,组织对照实施计划评价实施效果,对整体安全体系的影响进行相应评估。
4.由相关技术部门提供系统运行的安全报告。
5.当系统调试完毕,应建立系统维护档案。如果系统出现变更,应该重新对该系统作安全评估,调整安全配置,并更新相应的系统档案,必要的时候修正整体的安全策略。
第十二条 环境安全
1.机房建设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建设标准和规范。
2.建立并严格执行机房管理制度,无关人员未经安全责任人批准严禁进入机房。依据有关机房管理办法的要求,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其机房环境、机房进出、机房设施、机房物品的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3.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安全保障设备,确保系统安全运行及设备的安全。
4.对主机房进行开机、关机等日常的操作,建立操作程序,并建立完整的设备运行日志、操作记录及其它与安全有关的资料。
第十三条 硬件设备安全
1.对主要的信息财产按安全等级进行适当的分类和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对于处理与敏感、有价值或重要的组织财产相关的系统应基于安全需求和风险评估进行附加的控制。
2.对系统的相关计算机和数据通信设备及其连接关系,要编制与实际相符的拓扑图,并归档保存。
3.业务系统和网络的关键设备应有备份策略。对业务系统设备和通信线路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4.已开通运行的卫星通信端站,未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关机,不得进行中断性测试,严禁擅自改变设备参数。
5.对路由器、交换机等通讯设备必须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设专人管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移动和接入。
6.对信息系统的计算机实体资源和定位状况要进行逐项编号登记和建档,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
7.定期对硬件设备进行专业维护保养,如有故障,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8.应确定用户对无人值守的设备进行适当的保护。安装在用户区域的设备,如工作站或文件服务器,需要特别的保护,以防在无人看守时遭受未授权的访问。
第十四条 软件安全
1.应用软件应根据岗位情况、人员配置等情况进行不同级别的权限控制;
2.应用软件本身必须具备操作日志和管理日志功能,以利于事后跟踪查询人员使用情况;
3.软件使用人员应经过适当的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
4.建立应用软件文档管理制度、版本管理制度及软件分发制度,防止软件的盗用、误用、流失及越权使用;
5.煤矿各部门必须根据信息中心统一部署,安装防病毒、网络入侵检测软件等监测、检查类安全产品。
第十五条 系统操作与运行安全
1.各部门必须按照有关操作管理的要求,规范操作流程:进行访问控制,采取严密的安全措施防止无关用户进入系统,确保应用系统的安全、稳定、持续运行。
2.企业内部所有的机器应该提供口令保护功能;用户在设置和使用口令时,应遵循好的安全习惯和口令管理的要求。操作人员应有互不相同的用户名,定期更换操作口令。严禁操作人员泄露本人的操作口令。
3.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关键网络设备(如路由器、防火墙等)的口令必须由专人掌管,并要求定期更换。按分级管理、共同负责的原则,由不同人员掌管服务器操作系统口令、数据库管理系统口令和网络管理口令。如果用户需要访问多种服务或平台,需要多个口令,应建议他们使用单一的有质量的口令,并对储存口令提供合理的保护。
4.严格按岗位职责设置各岗位操作权限,各类操作系统的系统操作权限设置应经信息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重要岗位的登录过程应增加必要的限制措施。敏感信息、访问必须通过身份授权认证。
5.在正常的系统运行中,所有对业务系统的实质性操作必须由操作员按权限控制要求执行,其他人员不得直接对系统或应用进行实质性操作。
第十六条 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安全管理
1.系统选用:煤矿系统工程所选用的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必须具备与其用途相适应的安全性能;
2.口令使用管理:要严格加强口令保密制度的执行,杜绝使用公开或缺省的口令和用户名称,对关键用户的口令要采用双人监护、异地保存等方式进行管理,严防个人独自以关键用户进入系统;
3.系统运行监控管理:要加强系统日常的巡查,及时监控用户使用系统资源情况,对陌生用户要及时查清来源,并加以相应处理,对越权用户要查明越权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限制其使用权限;
4.系统备份管理:及时做好系统动、静态数据的备份工作,以备系统出现意想不到的故障。
第十七条 计算机病毒防范
必须建立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系统管理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及时更新软件版本和漏洞补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具体措施如下:
1.要求所有工作站全部安装防病毒软件;
2.为防止原始设备计算机病毒的侵害对新购进的计算机及设备,要组织专业人员检查后方可安装运行;
3.软盘、光盘等移动存储媒体,以及外来的软件等,要先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确认无计算机病毒后才可以使用;严禁使用未经清查的、来历不明的软盘、光盘等;
4.重要计算机要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系统中的程序要定期进行比较测试和分析;
5.在接入internet 网时,严格控制下载软件,谨慎接收电子邮件;在接收电子邮件时,不随意打开邮件附件;
6.关键服务器要尽量做到专机专用,特别是具有读写权限、身份确认功能的认证服务器一定要专用;对共享的网络文件服务器,应特别加以维护,控制读写权限,尽量不在服务器上运行无关软件程序;
7.系统的重要数据资源要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8.跟踪计算机病毒发展的最新动态,及时了解计算机病毒,特别是有严重破坏力的计算机病毒的爆发日期或爆发条件,及时通知各部门进行防范;
9.随时注意计算机的各种异常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用查毒软件仔细检查;
10.经常更新与升级防杀计算机病毒软件的版本;
11.对重点岗位的计算机要定点、定时、定人作查毒杀毒巡检;
12.当出现计算机病毒传染迹象时,立即隔离被感染的系统和网络,并进行处理,不应带“毒”继续运行,并同时上报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派人处理。
13.接受省经济信息中心采用定期常规检查与特别日期专项检查、集中检查与分散检查相结合方式,对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 网络安全
1.新建网络、网络改造、网络变更或新系统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照规范的规定制订相对应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并对新建网络或改造后网络实施安全检验,未经检验的新建网络或改造后网络不允许投入使用。
2.为了保证全省行业网络的安全,全省行业计算机网络要严格控制internet 出口数量,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行业网络联入internet 。市局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建设internet 出口,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3.4.5点
3.internet出口必须实行与行业内联网的逻辑隔离,其安全方案由省局信息中心统一制定和审批;
4.有internet出口的单位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至少配置放火墙和入侵检测措施,对internet 提供公共服务的服务器(如web 服务等)应采取与行业内联网逻辑隔离的设置,不得允许来自internet 的用户访问行业网络;
5.不得采用一台路由器同时与internet 和行业内联网进行互联。
6.禁止建立面向行业外的电子公告系统;建立面向行业内的电子公告系统,须报省局信息中心批准和备案,并建立用户登一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7.禁止联入行业网络的计算机通过调制解调器拨号等方式登录到其他网络,如业务确实需要,需经同级保密委员会及信息、网络主管部门批准。
8.存放和处理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系统和网络要与行业计算机网络和互联网实行严格的物理隔离,涉密系统的建设要符合国家保密局颁布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9.不得将行业网络与其他网络直接连通,行业网络在与外部网络进行连接时,在外联网的交界处,必须提供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制定严密的访问权限。
10.内联网地址和域名的规划、分配、监督和实施由省信息中心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以确保行业计算机网络的互联互通
11.行业网络应该只开放与业务相关的必要的服务端口。
12.建立卫星设备管理制度、日常维护制度、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等,加强卫星通信的监管,防止垃圾信息上卫星通信网,保证卫星通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13.其它未进行详细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详见《 网络管理》 一章。
第十九条 人员安全管理
1.全省行业信息安全技术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必备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认真负责的服务意识。
2.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必须熟悉、掌握本单位信息系统的资源配置,运行状况,并建立详细档案。
3.关键技术岗位应进行严格审查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离岗时必须严格办理离岗手续,明确其离岗后的保密义务,退还全部技术资料并立即更换信息系统的操作口令。
4.加强对信息安全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不合格或未参加培训者不得上岗。
5.加强对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进行系统安全教育,提高使用人员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意识和应用水平。
第二十条 安全责任管理
1.行业网络的上网单位要保证网络运行安全、可靠,做到实体安全、运行安全、数据安全和管理安全。各部门必须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系统的建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自觉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稳定,自觉保守国家、行业和单位的秘密。
2.各部门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指定安全管理部门和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相应管理和维护人员必须对本人接办的各项事务的处理过程负责,确保行业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各类人员必须承担相应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责任,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自觉维护辽宁烟草信息系统安全。
4.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与上网信息、保密审批制度,审查工作由同级保密工作机构或业务工作机构根据有关专门规定负责执行。禁止绝密级的信息上网传输,属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需经同级保密委员会同意,并不得传输到行业网络之外,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5.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并做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停止联网、限期整改的处罚,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4篇】医院信息科机房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1、机房实行管理员值班制度:
(1)管理员应当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细致周到的工作作风。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确保网络及服务器运行正常。
(2)规范遵守信息科各项规章制度,机房设备为专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变更所有设备的设置,不得随意开关设备,严禁安装和启用无关软件。
(3)值班时,要做好检查,并如实记录机房内温湿度情况、供电系统是否正常、网络服务器运行情况,如有故障发生,协同相关管理人员及时解决。
(4)机房实行门禁,未经批准机房内不准外人出入,如有外来人员进入机房,应作好机房设备使用前后的记录。
2、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信息科机房安全消防具体工作由机房管理员全权负责。
(2)定期对机房内的灭火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及时反映解决。
(3)机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非机房电器设备,不得随意用水。
(4)机房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机房内的电源和插座为机房设备专用,非机房设备不得使用机房电源。
(5)机房内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灭火,同时报院保卫部门或报火警。
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机房内部卫生应每天进行清理,每周彻底清理一次。
(2)机房配备专用拖鞋和鞋套,无论是机房人员还是其他经允许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更换专用拖鞋或鞋套。
(3)严禁携带任何食品进入机房。
(4)每周对配线架及服务器等设备进行清洁,每月彻底除尘一次。
【第15篇】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为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节 管理范围
信息化建设管理范围为:安全技术信息化管理。
第三节 设备使用与管理
1、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否则造成软硬件损坏的要对操作人员及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
2、操作人员应对计算机能熟练操作,对单位使用的应用程序要熟练掌握,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对不能进行相关操作的,由技术人员负责培训,以达到熟练操作。
3、各单位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不准对应用软件的配置进行变更,违者罚款100元。
4、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的各项设置,如:计算机名、网络ip地址、计算机管理员密码、登陆方式等,造成计算机不能访问网络资源的,对其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给与开除。
5、计算机上不得存放有破坏本矿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带病毒的文件、电影文件等,不得传播非法文字及图片、视频资料,一经发现罚款200元,并无条件删除。不得私自拆卸计算机及外设备,更不能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如有违法者,以更换硬件价值的2倍处罚责任人。
6、技术人员定期对煤矿计算机系统进行检查和病毒防范等工作,保持电脑正常运行,对值班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7、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本矿信息设备和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计算机网络设备,对于有破坏的,以其价值的2倍赔偿。
8、矿局域网安装有防火墙和瑞星网络杀毒软件,任何单位不得删除、卸载、关闭其安装在计算机上的网络杀毒软件,如果发现软件出错或不能正常运行,及时通知公司人员,进行修复或重新安装。
9、不得在计算机旁堆放杂物,保持计算机正常通风散热,不得随意摆放信息设备,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更换计算机位置。违者对其罚款100元。
10、计算机使用者必需经常清洁主机、显示器、键盘,以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卫生。发现处罚值班人员1次处罚100元。
11、操作人员工作时间离开计算机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50元。
12、遇到煤矿监控系统异常不及时汇报的,对其处罚50元。
【第16篇】信息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信息安全建设,提高全体税务干部的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保障我局信息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安全培训旨在强化我局全体税务干部的信息安全意识,使之明确信息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并掌握其岗位所要求的信息安全操作技能。
第三条 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进行分层次的培训,信息安全培训分为管理层培训、技术层培训和普通用户层培训三个层面,分层培训内容的参考范围和需达到的标准如下:
一、管理层信息安全培训
(一)对象:市局、各区县局的各级领导。
(二)内容:宏观信息安全管理理念及高级信息安全管理知识。
(三)标准:使管理层人员能够了解其信息安全职责,具备其工作所需的信息安全管理知识和信息安全管理能力。
二、技术层信息安全培训
(一)对象:各级信息化管理部门的各类技术管理人员。
(二)内容:系统安全策略; 内部和外部攻击的检测;常用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护手段、 日常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信息安全方面的事项;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框架》下包括的所有制度内容。
(三)标准:使技术层人员能够了解其所从事岗位的信息安全职责,熟悉与其工作相关的各项信息安全制度,具备工作所需的信息安全知识和技能。
三、普通用户层信息安全培训
(一)对象:全局的普通计算机用户。
(二)内容:所在岗位的信息安全职责;计算机病毒预防和查杀的基本技能;计算机设备物理安全知识和网络安全常识;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框架》下的所有普通用户应掌握和了解的制度内容。
(三)标准:使普通用户了解其信息安全职责,熟悉与工作相关的各项信息安全制度,具备工作所需的信息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 各单位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和人事教育部门负责每年制定管理层和普通用户层的信息安全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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