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餐饮制度是确保学生健康饮食、维护校园秩序的重要规范,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菜品规划:制定营养均衡的餐单,满足学生的营养需求。
2. 食材采购:确保食材来源可靠,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 制作流程:规定食品加工、烹饪和储存的卫生要求。
4. 服务管理:设定服务时间、排队秩序及餐具回收规则。
5. 卫生监管:定期进行卫生检查,预防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6. 应急处理:建立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
1. 菜单制定:由专业营养师依据学生年龄、身体发育需要设计每周菜单。
2. 食材采购:通过合格供应商,按照食品安全法规进行采购,记录并追踪食材来源。
3. 厨房作业:严格按照卫生标准操作,厨师需持有健康证,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培训。
4. 供餐服务:在规定时间内开放餐厅,学生有序取餐,鼓励光盘行动。
5. 卫生检查:每日清洁消毒,定期由第三方进行卫生评估。
6. 反馈与改进:收集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反馈,及时调整菜单和服务。
学校餐饮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于学生成长和校园生活有着深远影响:
1. 健康保障:科学的餐饮制度能保证学生的营养摄入,促进健康成长。
2. 行为引导:通过规范的用餐行为,培养学生的公共道德和自我管理能力。
3. 安全防范:严格的卫生标准和应急措施,防止食物安全事件,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4. 教育功能:餐饮制度也是教育的一部分,让学生了解饮食文化,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5. 社区和谐:有序的用餐环境有助于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促进师生间的交流。
学校餐饮制度不仅是满足学生日常饮食需求,更是教育、健康管理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
第1篇 _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烹调加工操作间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b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5、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6、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须加盖。
食品原料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b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2、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须戴口罩。
3、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4、操作前应对配制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焊,不得配制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配餐间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打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管、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档案,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餐饮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操作前,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严格按规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在销售食品成品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餐饮行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发票。
4、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b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条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应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规定的品种。
2、不得因掩盖食品腐b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等食品添加剂包装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7、48和66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应索取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质监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s壳、离弃信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信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6、面点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7、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国。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信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8、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毒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4、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第2篇 学校餐饮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格式怎样的
学校餐饮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个人卫生制度
1、上岗衣、帽必须穿戴整齐、干净、不得穿戴工作服外出。
2、不得戴金银首饰,不准留长发,头发必须装在帽子内,不得外露。
3、加工饭菜前或便后必须用肥皂洗手后方可加工。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个人“四勤”卫生要求。
二、加工人员卫生制度
1、菜类加供应按先摘、清洗、后切的方法执行。
2、肉类必须清洗填平方可加工,加工中必须肉、采案板分离操作。
3、土豆必须去绿皮、去芽;
四季豆必须煮熟方可加工出售。
4、夏季不得出售过夜饭菜,冬季过夜饭菜在不变质的情况下彻底加热方可出售。
5、当餐用不完的半成品应及时入冰箱内贮存,贮存必须按规定存放,不得混放。
三、制造间人员卫生制度
1、制造间必须保持地面干净,物品存放整齐,无杂物,无“四害”。
2、炊具、物品用完及时清洗,摆放整齐,不得混放。
3、每餐所用炊具,由当值日人员负责清洗,消毒。
4、存放原料及半成品应分类加工,摆放整齐,不得混放。
5、加工机械使用后必须及时清理,擦洗干净。
四、库房人员卫生制度
1、库房不得出入、存放“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
2、库架、地面应干净、整洁、无蚊、蝇、鼠、蟑螂等害虫。
3、库房内物品及原料应分类上架摆放整齐,无尘土,不得存放药品及无关物品。
4、应对入库索取合格证件或发票,房内一般不存放鲜菜。
五、所有小组每周六下午为食堂卫生扫除日,彻底地搞好卫生消毒。
第3篇 学校餐饮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学校餐饮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个人卫生制度
1、上岗衣、帽必须穿戴整齐、干净、不得穿戴工作服外出。
2、不得戴金银首饰,不准留长发,头发必须装在帽子内,不得外露。
3、加工饭菜前或便后必须用肥皂洗手后方可加工。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个人“四勤”卫生要求。
二、加工人员卫生制度
1、菜类加供应按先摘、清洗、后切的方法执行。
2、肉类必须清洗填平方可加工,加工中必须肉、采案板分离操作。
3、土豆必须去绿皮、去芽;四季豆必须煮熟方可加工出售。
4、夏季不得出售过夜饭菜,冬季过夜饭菜在不变质的情况下彻底加热方可出售。
5、当餐用不完的半成品应及时入冰箱内贮存,贮存必须按规定存放,不得混放。
三、制造间人员卫生制度
1、制造间必须保持地面干净,物品存放整齐,无杂物,无“四害”。
2、炊具、物品用完及时清洗,摆放整齐,不得混放。
3、每餐所用炊具,由当值日人员负责清洗,消毒。
4、存放原料及半成品应分类加工,摆放整齐,不得混放。
5、加工机械使用后必须及时清理,擦洗干净。
四、库房人员卫生制度
1、库房不得出入、存放“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
2、库架、地面应干净、整洁、无蚊、蝇、鼠、蟑螂等害虫。
3、库房内物品及原料应分类上架摆放整齐,无尘土,不得存放药品及无关物品。
4、应对入库索取合格证件或发票,房内一般不存放鲜菜。
五、所有小组每周六下午为食堂卫生扫除日,彻底地搞好卫生消毒。
第4篇 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烹调加工操作间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b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
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
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5、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6、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
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须加盖。
食品原料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
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腐b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
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配餐间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按专间的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屋、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备、专用洗手消毒设施),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
2、配餐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须戴口罩。
3、空气消毒装置运转正常,每日工作前后开紫外线灯30分对室内空气进行消毒。
4、操作前应对配制食品进行检查,凡有腐烂变质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焊,不得配制使用。
5、盛放食品的容器放置在配餐台上,不得落地存放。
6、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配餐间卫生,确保配餐台无残渣、汤汁,无油渍、污渍,地面清洁卫生,打开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管、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档案,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餐饮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杜绝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将调离工作岗位。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
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制售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工作人员操作前,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严格按规范洗手并消毒。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在销售食品成品时必须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食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餐饮行业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采购食品原材料必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向固定供货采购食品的,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3、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
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持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发票。
4、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代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b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6、未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4
7、48和66条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应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规定的品种。
2、不得因掩盖食品腐b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不得因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
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等食品添加剂包装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具体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
7、48和66条的规定。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并登记台账。
应索取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须取得省级质监部门发放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s壳、离弃信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信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6、面点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
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禁用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防腐剂。
7、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国。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配备专用称量工具,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
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信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8、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
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1、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2、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3、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毒者。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4、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
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第5篇 学校餐饮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怎么写
学校餐饮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个人卫生制度
1、上岗衣、帽必须穿戴整齐、干净、不得穿戴工作服外出。
2、不得戴金银首饰,不准留长发,头发必须装在帽子内,不得外露。
3、加工饭菜前或便后必须用肥皂洗手后方可加工。
4、严格执行食品卫生“五四”制个人“四勤”卫生要求。
二、加工人员卫生制度
1、菜类加供应按先摘、清洗、后切的方法执行。
2、肉类必须清洗填平方可加工,加工中必须肉、采案板分离操作。
3、土豆必须去绿皮、去芽;
四季豆必须煮熟方可加工出售。
4、夏季不得出售过夜饭菜,冬季过夜饭菜在不变质的情况下彻底加热方可出售。
5、当餐用不完的半成品应及时入冰箱内贮存,贮存必须按规定存放,不得混放。
三、制造间人员卫生制度
1、制造间必须保持地面干净,物品存放整齐,无杂物,无“四害”。
2、炊具、物品用完及时清洗,摆放整齐,不得混放。
3、每餐所用炊具,由当值日人员负责清洗,消毒。
4、存放原料及半成品应分类加工,摆放整齐,不得混放。
5、加工机械使用后必须及时清理,擦洗干净。
四、库房人员卫生制度
1、库房不得出入、存放“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
2、库架、地面应干净、整洁、无蚊、蝇、鼠、蟑螂等害虫。
3、库房内物品及原料应分类上架摆放整齐,无尘土,不得存放药品及无关物品。
4、应对入库索取合格证件或发票,房内一般不存放鲜菜。
五、所有小组每周六下午为食堂卫生扫除日,彻底地搞好卫生消毒。
第6篇 中学学校餐饮检查制度
中学(学校)餐饮检查制度
一、__中学餐饮业应根据自身规模的大小,建立层层管理机构,便于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二、学校餐饮应设置相应的卫生管理者和责任人,明确岗位责任制。
三、卫生责任人应组织有关人员每周对各加工间、餐厅进行一次大检查,同时作好检查记录。
四、卫生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每天随机抽查1-2各加工场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范于未然。
五、检查结果要与每个员工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对做得好的员工予以精神或物质奖励;做得不好的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批评或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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